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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老婆与老公《看完不许哭》爱情故事
- 2、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爱情故事
- 3、你是宋歌吗爱情故事
- 4、小农之爱爱情故事
- 5、三个夜晚爱情故事
- 6、那年那月那场简单爱的代价爱情故事
- 7、“血坡”背后的凄美爱情爱情故事
- 8、我和MM的年龄故事爱情故事
- 9、猫爱上蝴蝶爱情故事
- 10、风一直在摇曳爱情故事
- 11、他的爱已落幕,很遗憾他没能风度的谢幕(感人)爱情故事
- 12、遇见你,是我今生的最大的幸福爱情故事
- 13、折下天使的翅膀,送你飞翔爱情故事
- 14、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爱情故事
- 15、那一缕菠萝香爱情故事
- 16、你们知道男生失去最心爱的女生会怎样吗?爱情故事
- 17、我心中的她爱情故事
- 18、鬼魂没有眼泪是不能哭的爱情故事
- 19、让我为你讲个故事爱情故事
- 20、一个人的心事,两个人的纠缠爱情故事
- 21、握住我的手爱情故事
- 22、青春漂流瓶爱情故事
- 23、一树一树桃花开爱情故事
- 24、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爱情故事
- 25、冰箱里的爱情爱情故事
- 26、幸福的底子是一碗白粥爱情故事
- 27、真实的塑料花爱情故事
- 28、女生宿舍里的爱情传说爱情故事
- 29、我的整颗心,都在指尖触及的冰凉里爱情故事
- 30、有你就还好爱情故事
- 31、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爱情故事
- 32、海门之恋爱情故事
- 33、北方的情人爱情故事
- 34、蓝殇,一伤经年爱情故事
- 35、蝴蝶翅膀上的感情线爱情故事
- 36、爱情是糖甜到忧伤爱情故事
- 37、10路公交车爱情故事
- 38、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爱情故事
- 39、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爱情故事
- 40、爱到最后才发现,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爱情故事
- 41、8月里怀旧的爱情爱情故事
- 42、丈夫走后我嫁给了他儿子爱情故事
- 43、青涩的年纪,让我遇见了你爱情故事
- 44、老实人的罗曼史爱情故事
- 45、餐桌上的爱爱情故事
- 46、天底下最自私的男人爱情故事
- 47、珍惜身边那个她爱情故事
- 48、江南女子和江北汉子爱情故事
- 49、爱情十分之一诺言爱情故事
- 50、你还爱我吗爱情故事
- 51、房间里的天涯爱情故事
- 52、一寸法师爱情故事
- 53、那一年牵手的秘密爱情故事
- 54、情人节的来历爱情故事
- 55、弱水殇华爱情故事
- 56、谁来证明爱爱情故事
- 57、无悔相随,爱你到没有退路爱情故事
- 58、我背着男友去开房爱情故事
- 59、中秋节的香菇宴爱情故事
- 60、愿我来生得菩提爱情故事
- 61、我不会再遇见第二个你爱情故事
- 62、飘落在夏天的爱情花蒂爱情故事
- 63、玫瑰刺爱情故事
- 64、请允许我这样悄悄爱你好吗爱情故事
- 65、一头小象爱情故事
- 66、在电梯里经历销魂一刻爱情故事
- 67、有关爱的故事爱情故事
- 68、逝去的悲伤,不忘的爱情爱情故事
- 69、青蛙护花使者爱情故事
- 70、七十年的爱情爱情故事
- 71、红舞鞋爱情故事
- 72、地震废墟下的深情绝唱爱情故事
- 73、提来米苏之恋爱情故事
- 74、一个感人的故事爱情故事
- 75、丈夫房间里传出的呻吟声爱情故事
- 76、现代爱情故事:和你谈恋爱爱情故事
- 77、爱情 就是彼此温暖 永不相弃爱情故事
- 78、爱是不能替代的爱情故事
- 79、零下二十度的爱情爱情故事
- 80、血色红枫叶爱情故事
- 81、月亮不见了爱情故事
- 82、胭脂爱情故事
- 83、现代爱情故事: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爱情故事
- 84、这个护士节我们一起结婚吧爱情故事
- 85、回忆爱情故事
- 86、少女的唇彩爱情故事
- 87、“甩卖丈夫”的广告刊出后爱情故事
- 88、雨中情爱情故事
- 89、兔子法官爱情故事
- 90、蔓菁依旧爱情故事
- 91、一场缠绵,思忆千年爱情故事
- 92、丑女的“罗曼蒂克”爱情故事
- 93、骗来的那份情缘爱情故事
- 94、白求恩的异国生死恋情爱情故事
- 95、镜子前爱情故事
- 96、李连杰:前妻很爱我 我很爱利智(图)爱情故事
- 97、玫瑰丝巾爱情故事
- 98、70岁的风尘岁月爱情故事
- 99、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爱情故事
- 100、淡淡的执著爱情故事
- 101、三寸的天堂,木兰香遮不住的伤爱情故事
- 102、爱看得见,爱不是风爱情故事
- 103、商量爱情故事
- 104、交换爱情故事
- 105、最遥远的距离爱情故事
- 106、现代爱情故事:丑婆娘的爱情爱情故事
- 107、租房情缘爱情故事
- 108、不要争当“首领”爱情故事
- 109、大龄女倾诉:恨嫁女人不快乐爱情故事
- 110、多久才可以忘记一个人爱情故事
- 111、心约爱情故事
- 112、爱人的心是钻石做的爱情故事
- 113、因为爱情,因为悲伤爱情故事
- 114、一个傻子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 115、白狐爱情故事
- 116、体贴爱情故事
- 117、现代爱情故事:结婚照爱情故事
- 118、为爱让路爱情故事
- 119、你不知道雪人的心爱情故事
- 120、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爱情故事
- 121、用十年里的十天想你爱情故事
- 122、北司路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 123、阿布一努瓦斯的故事(三则)爱情故事
- 124、我的垃圾工丈夫文爱情故事
- 125、深邃的忧郁爱情故事
- 126、那个虫咬的苹果叫 爱情爱情故事
- 127、表哥不是好东西爱情故事
- 128、亲,你可以让雨丝先生暗恋你么?爱情故事
- 129、走了十年去爱你爱情故事
- 130、爱情的气质爱情故事
- 131、东巴情侣T恤爱情故事
- 132、天堂的誓言爱情故事
- 133、加盐的咖啡爱情故事
- 134、如影随形爱情故事
- 135、一个馒头引发的恋爱事件爱情故事
- 136、蝴蝶飞不过沧海爱情故事
- 137、疏影爱情故事
- 138、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爱情故事
- 139、似水流年的爱爱情故事
- 140、蒙尘的手链爱情故事
- 141、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情故事
- 142、现代爱情故事:我真的找不出分手的理由爱情故事
- 143、20亿的价值爱情故事
- 144、现代爱情故事:核桃男人蜜桃味儿爱情故事
- 145、异度空间来的快递爱情故事
- 146、永远占有爱情故事
- 147、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对宝黛的影响爱情故事
- 148、在爱与性的边缘爱情故事
- 149、口述:丈夫彻夜未归是去宾馆幽会爱情故事
- 150、趣文:现代爱情诗经爱情故事
- 151、一碗爱情的绿豆粥爱情故事
- 152、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爱情故事
- 153、青春的缱绻爱情故事
- 154、白银铅心爱情故事
- 155、玫瑰爱情故事
- 156、彼此好好疼爱情故事
- 157、有一种幸福叫守候爱情故事
- 158、蝴蝶花爱情故事
- 159、因为她是左撇子爱情故事
- 160、后视镜里的告白,越来越远的离开爱情故事
- 161、等待爱情故事
- 162、喜欢一个人是用耳朵,爱一个人用的是眼睛爱情故事
- 163、守候幸福之鬼魂无泪爱情故事
- 164、被爱的资本爱情故事
- 165、碎在上海的玻璃心爱情故事
- 166、有些味道,从不曾远离爱情故事
- 167、嫁个男人没长大爱情故事
- 168、张学良和赵四小姐的故事:原来这就是喜欢爱情故事
- 169、我是你今生的新娘爱情故事
- 170、意外惊喜爱情故事
- 171、给他一份牵挂爱情故事
- 172、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爱情故事
- 173、爱的尸骸爱情故事
- 174、雪妻爱情故事
- 175、不如跳舞吧爱情故事
- 176、名将陈赓的爱情故事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爱情故事
- 177、当女人的一夜情变成夜夜情爱情故事
- 178、我为她打拼她却甘心去做第三者爱情故事
- 179、当诺言变成谎言,我们还剩下什么爱情故事
- 180、最亮的那根蜡烛爱情故事
- 181、春天来了,爱情走了爱情故事
- 182、窗外歌声依旧人已去爱情故事
- 183、你是我的吉娃娃爱情故事
- 184、在你爱我的时刻里消失爱情故事
- 185、爱情在海南失事爱情故事
- 186、爱情的种子没有发芽爱情故事
- 187、宝贝,不哭爱情故事
- 188、谁在你心里爱情故事
- 189、现代爱情故事:关于我和她的故事爱情故事
- 190、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情故事
- 191、当痴心对上花心爱情故事
- 192、将来的那个人爱情故事
- 193、最后一次萍水相逢爱情故事
- 194、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爱情故事
- 195、有一种爱叫放手爱情故事
- 196、现代爱情故事:我和已婚上司的暧昧故事爱情故事
- 197、宿 命爱情故事
- 198、爱的秘密与桃花有关爱情故事
- 199、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爱情故事
- 200、谁收获了我耕种的爱情爱情故事
- 201、谁来给大龄女做爱情扶贫爱情故事
- 202、爱情故事之我和她爱情故事
- 203、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爱情故事
- 204、小凤仙在沈阳最后的爱与哀愁爱情故事
- 205、聪明的村姑爱情故事
- 206、浮生若梦,爱始终无能为力爱情故事
- 207、最后挂电话的那头爱情故事
- 208、我爱你,再见爱情故事
- 209、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爱情故事
- 210、好男人速成记:做到这点想不招女人爱都难爱情故事
- 211、现代爱情故事:男人在我怀孕之后……爱情故事
- 212、其实爱不爱真的是没那么重要爱情故事
- 213、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爱情故事
- 214、静华水月爱情故事
- 215、我的爱情我做主爱情故事
- 216、酿酒的作料爱情故事
- 217、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爱情故事
- 218、点到为止的爱情爱情故事
- 219、女孩200封情书感动蒙冤汉 终洗清奸淫幼女罪名爱情故事
- 220、爱的“负分评”爱情故事
- 221、倾城之恋爱情故事
- 222、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爱情故事
- 223、我的初恋爱情故事
- 224、感谢你不曾伤害我爱情故事
- 225、“穷二代”的富爱情爱情故事
- 226、爱的奇迹爱情故事
- 227、是你让我懂得珍惜 铭惜爱情故事
- 228、半臂的距离爱情故事
- 229、谁晚我生命里的光线爱情故事
- 230、25个初恋的瞬间爱情故事
- 231、浪漫,在拐弯处现身爱情故事
- 232、花儿知道的秘密爱情故事
- 233、鸽子与沙土爱情故事
- 234、心锁爱情故事
- 235、我们到底是怎么了?爱情故事
- 236、偶像的黄昏爱情故事
- 237、折翅的蝴蝶伤了心爱情故事
- 238、不是情侣,可以是兄妹、朋友爱情故事
- 239、千古桃花运第一人爱情故事
- 240、红颜蓝颜爱情故事
- 241、下载成功,美国佬双双飞嫁中国姐妹爱情故事
- 242、年轮日记:一曲无爱的情歌爱情故事
- 243、意大利男孩的上海爱情 想要继续不容易爱情故事
- 244、爱的故事爱情故事
- 245、木讷的男人爱情故事
- 246、秋秋的那个晚上爱情故事
- 247、用心打造的爱情的钥匙爱情故事
- 248、倾斜的伞爱情故事
- 249、另一种反抗爱情故事
- 250、土豆玫瑰爱情故事
- 251、悬在春天路口的爱情秋千爱情故事
- 252、心爱的爱情故事
- 253、地老天荒的爱情爱情故事
- 254、晾晒爱情爱情故事
- 255、我们的青春岁月爱情故事
- 256、惜取眼前人爱情故事
- 257、最复杂的语言爱情故事
- 258、口述: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爱情故事
- 259、看不见的幸福爱情故事
- 260、一个深爱的女孩爱情故事
- 261、勇敢爱补袜子的女孩爱情故事
- 262、对不起胜过我爱你爱情故事
- 263、夏日里桃花安然朵朵爱情故事
- 264、伤城―静萱爱情故事
- 265、幸福荷包蛋爱情故事
- 266、爱情你追我赶爱情故事
- 267、爱情只想跳一支舞爱情故事
- 268、蓝蝴蝶爱情故事
- 269、不是爱不起 只是伤不起 (看了会哭的)爱情故事
- 270、折翅的千纸鹤爱情故事
- 271、玉兰花开爱情故事
- 272、幸福其实是透明的爱情故事
- 273、三年的爱情换来一句对不起爱情故事
- 274、爱的话,趁早说爱情故事
- 275、背后的拥抱爱情故事
- 276、从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爱情故事
- 277、十八岁的爱情老师爱情故事
- 278、谁偷走了爱情爱情故事
- 279、水煮蛋上的“爱情情报”爱情故事
- 280、跟着爱情回家爱情故事
- 281、小城盛夏的小雨爱情故事
- 282、今生就是这样结束的爱情故事
- 283、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爱情故事
- 284、“郎财女貌”?——简论为何富翁的太太多半儿不是美女爱情故事
- 285、邪恶天使爱情故事
- 286、背上的暖意爱情故事
- 287、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爱情故事
- 288、错过爱情故事
- 289、这一刻来的有些突然爱情故事
- 290、爱情是只“不死鸟”爱情故事
- 291、最后一束玫瑰爱情故事
- 292、一双布鞋的爱情爱情故事
- 293、压轴的爱情爱情故事
- 294、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爱情故事
- 295、我的第一个恋人爱情故事
- 296、一转身已万水千山爱情故事
- 297、没有耳环的耳环眼爱情故事
- 298、我的爱情不在服务区爱情故事
- 299、拂晓时分爱情故事
- 300、四个不看后悔看了更后悔爱情故事
- 301、我的幸福,与你有关爱情故事
- 302、一碗羊汤泡面爱情故事
- 303、一辈子,一句话爱情故事
- 304、古代美女找到情人后的12种结局!爱情故事
- 305、爱的回应爱情故事
- 306、她本不是妓女爱情故事
- 307、用了整整一生感触那点温暖爱情故事
- 308、小城,爱开在梨花散落的季节爱情故事
- 309、深夜,你的手机关机吗爱情故事
- 310、爱如蚕丝 情如烟爱情故事
- 311、这样的夜晚,美丽的女人爱情故事
- 312、李白一生四段婚姻最爱哪个女人?爱情故事
- 313、轮流当天使爱情故事
- 314、最终的爱爱情故事
- 315、修成一株安静的莲爱情故事
- 316、关于爱的寂寞追逐爱情故事
- 317、新年的康乃馨爱情故事
- 318、如果,我们在天堂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爱情故事
- 319、一个很真实的故事爱情故事
- 320、他用真情挽留仗义情敌爱情故事
- 321、分手,我的心更痛爱情故事
- 322、只要快乐,暂时“单着”也无妨爱情故事
- 323、金刚鹦鹉私奔记爱情故事
- 324、进错房间爱情故事
- 325、生命的春天爱情故事
- 326、我爱过一个陌生人爱情故事
- 327、我们的爱情过于匹配爱情故事
- 328、错落流年爱情故事
- 329、书屋情缘爱情故事
- 330、爱情密码已过期爱情故事
- 331、爱与真心爱情故事
- 332、第100封情书爱情故事
- 333、绿地爱情故事
- 334、付出少女的贞洁 我不爱的女人曾爱我那么深爱情故事
- 335、亲你一下再走爱情故事
- 336、为主人妾,做奴才妻:古代丫环的悲剧人生爱情故事
- 337、美丽的误会爱情故事
- 338、宝贝,在去天堂的路上等我爱情故事
- 339、请把旧爱藏好爱情故事
- 340、放飞风筝的一个晴天爱情故事
- 341、爱情美如玫瑰爱情故事
- 342、纸叠的初恋鸟爱情故事
- 343、长发的薄荷味道爱情故事
- 344、爱情手语爱情故事
- 345、原来我给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爱情故事
- 346、为了爱,娶个不爱的女人做老婆爱情故事
- 347、天使的爱情爱情故事
- 348、牵你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爱情故事
- 349、单车上的爱情爱情故事
- 350、陌小莫,谁带你去流浪爱情故事
- 351、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爱情故事
- 352、等不到的爱爱情故事
- 353、把初吻给了离别爱情故事
- 354、静好岁月,不复如初流年爱情故事
- 355、最好的红颜知己却飘来又飘去爱情故事
- 356、当爱情遇上猪爱情故事
- 357、火红的印记爱情故事
- 358、你是、我的命中注定爱情故事
- 359、诗歌为箭爱情故事
- 360、爱情像鸡毛一样飞舞爱情故事
- 361、爱,难以释怀爱情故事
- 362、下辈子我要好好的爱妳爱情故事
- 363、隐形第三者爱情故事
- 364、烟火之吻(续)爱情故事
- 365、甜蜜伤口爱情故事
- 366、听故事的人,多半是善良的爱情故事
- 367、手掌心里的爱情爱情故事
- 368、一个混蛋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 369、走错的爱情棋子不能悔爱情故事
- 370、爱已欠费停机、写给深深伤害过我的男生爱情故事
- 371、爱之力量爱情故事
- 372、幸福的榴莲爱情故事
- 373、花朵正中,是蕊爱情故事
- 374、爱情是本糊涂账爱情故事
- 375、前世今生爱情故事
- 376、现代爱情故事:青涩依依爱情故事
- 377、谁先挂电话爱情故事
- 378、大狼、公猪、母鸭和母鹅爱情故事
- 379、希望下辈子在一起爱情故事
- 380、你跟我隔着一张黑白照片的距离爱情故事
- 381、一封信让我赢得了你爱情故事
- 382、海螺姑娘爱情故事
- 383、当水晶娃娃遇上野孩子爱情故事
- 384、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爱情故事
- 385、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 386、我的爱,以你的幸福为归依爱情故事
- 387、无法逃脱的爱情爱情故事
- 388、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爱情故事
- 389、桃花生处情归何处爱情故事
- 390、九十八次的爱和等待爱情故事
- 391、奇遇,在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后爱情故事
- 392、一幅7种水仙的画爱情故事
- 393、糖玫瑰爱情故事
- 394、曾经那样爱过你爱情故事
- 395、分手:短信发错才知她另有“亲爱的”爱情故事
- 396、女博士的爱情诡计爱情故事
- 397、跨国爱情爱情故事
- 398、豆腐爱情爱情故事
- 399、约会试验爱情故事
- 400、消失在时光里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第1、老婆与老公《看完不许哭》
“老公啊,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啊?”女人一脸好奇的问,从声音分辨,她是很轻快的询问!他们在一起时间不久,两年而已,相处两年的情侣到处都是,随便就能抓出一大把,而现在的人,能有几个在交往的时候考虑结婚的?“现在工作上也没什么突破,过两年吧!”男人轻轻柔柔道!
“哦!”没有失落亦没有兴奋,似乎预料中!
“老公啊,那假如有孩子了怎么办?”
“你有了?”男人严肃的握住女人的手,眼神犀利的盯住她!
“你抓痛我了啦!”女人喊了出来,“我是问问而已,有了我会告诉你的!”
“老婆,你记得,以我们现在并不适合要孩子,经济上也许可以不用顾忌但是心理上还无法接受,养育一个孩子不是养育一只小宠物那么简单;如果有了要告诉我,我会陪你去医院的,明白吗?”听了女人的话,男人放下心来,也柔下声音来对女人说着自己的观点!
“你放心好了啦,我不会那么不注意的,即便是有了也不会瞒你的,嘿嘿!”女人清爽的声音再度响起!但在心底,女人不知道是否该赞同男人的话,彼此工作其实都不错也算稳定;已经多次思考过,男人只是交往初期提到过结婚,而当彼此交往变得稳定后就没有涉及过婚姻;女人虽然大大咧咧但不是真的傻!其实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问题到底出在哪?是不爱吗?虽然感觉不到爱却也没感觉到哪不爱,也许是时间让彼此都沉静了!现在他们住的房子,一半是女人出钱按揭的;她习惯平衡!平日逛街,他也从来没有陪过她,她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毕竟习惯自娱是最容易快乐的方式,这时候却想到这个动作是否也能衡量他的感情。
“老公啊,今天你陪我逛街好不好?你还从来没陪我上过街呢!”女人撒娇的说。
“忙呢!乖,怎么今天想到要我陪了?”男人漫不经心的问!
“那你要不要嘛?”
“自己去吧,要买什么自己去提款就是!”男人的眼光始终专注在文件上!
“老公,我突然想嫁给你了,怎么办?”清纯美丽的小脸上闪亮的大眼无辜的望着男人;这句话把男人的注意力拉回到她身上。男人望着眼前这个没被现实的残忍划下太多痕迹的女子,隐隐的不耐与无力!
“那张纸对你来说是什么意义?”男人放下手上的工作打算和女人好好的谈一次!
“不知道!想和你结婚跟那张纸有牵连吗?”
“你想结婚不就是想要那张纸吗?”男人牵动了下眉。
“如果你那样想也可以啦,你有没有想过和我结婚?其实也是在问你的未来有没有把我算在内!”依然是轻快的声音。
“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的,你不会不明白。”男人间接的回答。
“你从来没有直接的回答过我的问题耶,不管是怎样的问题都好!”女人把声音放到很嗲;“好了啦,不跟你讨论了,免得气死我自己!嘻嘻,那我自己去逛街啦,不要你陪,哼!”话音一落,她拿起包以轻快的姿态走出房间!
身后的门一关上,原本笑意盈盈的脸瞬间沉下来,换上一脸苍白与哀愁,眸底有着让人捕捉不住的幽晦迷离!迈出脚步,缓缓的走在人潮拥挤的路上,脑子里一片空白却也塞满了思绪,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很快就能过渡伤害放大欢乐的开心着,这次用尽了力气,却做不到;泪水直流!有的时候不甘愿输给命运却不得不屈服于宿命!快乐的妖精这会,不快乐!哭够了,收起眼泪扬起笑脸,冲到步行街给心爱的他选了十套西服十件衬衣十条领带十个胸针十双袜子十双鞋子,信用卡几乎被刷暴,但是她笑得看不到眼!这时候的她,又是一个精灵,能感染人的精灵!
东西太多扛不了,只好打车回去!得意洋洋的向他炫耀自己的战绩,他看到那么多的衣服,嘴角边隐隐的抽搐,看着身旁这个做事向来一鸣惊人的她不知做何反应!
“老公啊,这些都我挑的,不错吧?”看着自己挑的西服她自我陶醉,对自己的眼光她向来自信!
“老公啊,这些衣服记得已经慢慢穿哦,今天看到好看的心血来潮就帮你买了!哼,你要敢说一个不喜欢的字眼,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听到没?”插着腰威胁,故意板起那张娇滴滴的脸!
“好!我不说不喜欢,但是你买这么干什么?你怎么总是那么浪费!”男人语带指责。
“哎呀啦,老公,反正都已经买了你骂我也没用啊!你就多疼我一点也喜欢上这些衣服吧,好不好嘛?”撒娇的摇着他的手,一脸的委屈状!他回她一个无奈的眼神,揉揉她的头发;
“好好好!你呀,以后记得别这样了听到没?否则就算你撒娇我一样不饶哦!”
“恩恩恩恩!”拼命的摇晃着脑袋!
嘿嘿...嬉嬉...”女人一直在咧着嘴傻笑个不停,男人见状亦拉开嘴笑了出来,他的女人太可爱了,和个孩子一样无忧,也有成熟女人的知性;有“妻”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他在心里也在琢磨着见家长的事,一直都不再提起结婚的事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娶她!
“老公啊,我这个月回家去陪我妈妈好不好?毕业到现在我都没有在家好好呆过呢,妈妈好想我了,我怕弟弟娶到的老婆欺负我妈,我要回去好好‘教育’弟弟去!”晚上的时候她楼着他,手在他身上挠着痒痒,他边逃开他的魔爪,边取笑:“你终于有良心记起妈妈啦?”
“嬉嬉,人家我可是乖乖女咧!老公,我买了明天中午的机票,这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哦!”
“原来你是有计谋的啊,我说你怎么忽然对我那么好!”男人假装凶神恶煞!
“哈哈,你装的都不像了啦!讨厌~。。。”
笑声溢满整个世界!
半个月过去,男人耐不住没有女人在身边的空寂,思念她的调皮,想念她的体温;拨通她电话,男人细声细语的磨女人赶快买票回来!电话里她清爽如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整个脑海里令他眼圈犯红!
“老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结婚吧!”
电话另一头刹那静如死寂!“你,不是不想娶我的吗?”沉默过后,女人轻轻的问!
“我不是不想,我是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只是还是熬不过思念先说了!”男人解释着!
“嬉嬉,好啊,你等我回去好不好?”女人恢复精灵样!似乎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继续半个月过去了,男人见女人迟迟不归,再次拨通电话;这回电话响了好久才被接起,却是女人的弟弟接的,男人询问他女人怎么还没回来,弟弟说她那里还需要处理点事,还没那么快能走开,告知很快就回,请他别挂心!
再半个月后,男人接到来自女人弟弟的电话,电话里,弟弟让他马上过他们家去,说女人有事!男人吓到了,定好机票如箭般飞奔机场!
到了x市,女人的弟弟接机,弟弟一眼就认出男人,一路沉默的把男人领到医院;不祥的预感笼罩着男人,病房门开,女人瘦弱苍白的脸震撼住男人,心猛的被狠狠的揪了一把,绞痛难耐!拖着软无力的腿,迈到紧闭双眼的女人身边,用手,轻轻的抚着那熟悉的脸颊,一下一下的抚摸着!
“姐姐胃癌晚期,拖了两个月了!”弟弟在一旁轻轻说着,女人的父母眼圈瞬间又泛红!
这个意外,真的太意外了,意外到连怎么回事都弄不清楚,意外到他感觉自己是在云端!胃癌,原来女人总是
说没胃口总是不吃东西,说减肥是女人的终身事业,这一切都是借口,他责怪自己怎么就没用心去观察过;怪自
己那么大意让女人独自撑着这最难熬的日子!
女人去天堂后的半个月!从女人住的那个城市寄来一封信,男人看着熟悉的字体,浑身颤抖:
亲爱的老公:
一定在想我了,是吗?一定是的,我在天堂都感觉到了呢!
老公啊,你说想和我结婚,真的好感动哦!原本以为你只是想和我在一起并
没有和我共度一生的想法!老公,谢谢你的爱!
和你在一起啊,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呢!每天早上醒来你都会喊手麻
,嬉嬉,知道吗?老公,这是最最感动最最记忆犹新的片刻,在家的这些日
子我都睡不着,没有你的手臂当枕头没有你的怀抱当港湾;但是我不后悔,
我不愿意你看到我被病魔折磨的不成人形的样子,我相信换你你也不会让我
看到自己痛苦的一面!老公,原谅我,以后只能在天上笑给你听了!老公啊,
一年前,我是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多么想永远永远都把你铭记于心底,
但是发现怎么看你都看不够,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心里舒服点,我知道
你爱听我笑的声音,其实我自己也好喜欢自己的笑呢,所以就天天笑,让你
永远都记得我,是不是好自私?我怕我走了之后你把我的一切都尘封进一个
连碰都不会去触碰的角落里,我好怕,怕在那里我会冷,所以就用爱让你对
我刻骨铭心!我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所以,够了,今生有你,够了!
上次帮你买的衣服袜子鞋子,你每年在我离开的那天穿上一套去看我好
不好?十套,那就是十年,十年里,你只能用十天的时间想我,在特定的那
天里,你才可以想起我也不准不想我,你知道我喜欢紫色玫瑰花,记得去找
到哦,我对我老公可是很有信心的呢!记得,一年就是那一天能穿,别的时
候不要去碰那些服装,如果你忘记了,那么在你老之后看到那些衣服,也许
能想起我的这个要求呢!嬉嬉,以后你娶老婆了,记得在那天的时候带来给
我看,但是不要告诉她我是谁,是女人都会介意的,就说...呃...就
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好不好?我好羡慕那些青梅竹马长大的人哦!以后你娶
老婆了,那她就是“咱老婆”,你要对咱老婆好哦,就像对我这样,因为我
在天上看着呢;虽然我会哭会吃醋,但是我更不舍得女孩子伤心;下辈子
用力用力的缠你一辈子,直到老去!
那次我任性和你提分手;但是现在的你一定也是在哭,对吗?不只是眼睛哭,
帮我笑完今生,好吗?
从现在开始,不要悲哀不要消沉;想我只要用十年里的十天;十年后把
我从生命里彻底清除,我自私,但是我怕我的自私让你恨我;所以我就赖你
十年,就十年好不好?十年,我们就真的忘记彼此,期待来生!
已经在履行约定的傻孩子
泪滴湿了信纸,男人痛哭失声!天渐渐的暗了,黑了,窗外灯光斜射了进来,男人整理好情绪;“老婆,我记得
你十年,想你用十天,来生还你一辈子!”轻轻的,对着天际呢喃
第2、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第3、你是宋歌吗
田小飞最近刚换了一个电话号码,这已是他近两年第四次更换电话号码了,为此当他把新号码通知给他的朋友们的时候,他的朋友们都纷纷调侃道:“是不是又换女朋友了?你更新号码的频率,跟更换女朋友成正比。”田小飞也不置可否,反正他听这些也不是第一次了,而且朋友们也确实没猜错。哎,现在,谈个对象怎么这么难啊。也就是在他更换号码的第二天,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掏出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疑惑地按下接听键,传出的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喂!是宋歌吗?我是薇薇。”
“你打错了。”田小飞有点不耐烦。
对方好像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没错呀,宋歌,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呀,其实那事不怨我,是我妈非得强拉我去和那小子见面的,说他家条件如何如何好,买的房子交的是全款。可事后一打听才知道,他们家把原来的旧房子卖掉了,结婚后,父母要跟过来住,你说这不是骗人吗!”
“难道你……”田小飞刚要说难道你听不出我不是宋歌吗,就被对方突然打断了。
“是,我知道我对不住你,可你也得为我想想,处对象是终身大事,有所选择也在情理之中啊。事后我再三考虑,觉得还是你实诚,尽管你们家有房贷,可只要我们努力工作,房贷不是问题的。”
“无聊!”田小飞大概听明白了,肯定他现在的手机号是一个叫宋歌的不久前用过的,那女的可能曾经是宋歌的女友,宋歌换手机号,也极有可能与她有关,见一时解释不清,田小飞便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没好气地说:“对不起,我很忙。”
电话那头的女人的语气突然变了:“我说宋歌,别以为离了你我就找不到对象了。告诉你,在跟你分手的一个多月里,我见了五个男朋友了,哪个不比你强?最后这个还是个副局长家的公子,不就嫌我见面时光脚穿拖鞋不尊重他嘛,要不……后悔死我了。实话实说,反过来找你,是我没办法,要是找到更好的,我还要——”没等话说完,对方就气哼哼地挂断了手机,田小飞的电话里传出“嘟嘟”的盲音。
田小飞又好气又好笑,他无奈地摇摇头,把刚才那个电话加进了免打扰列表。
第三天,田小飞又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他以为肯定是那个叫薇薇的女孩不肯罢休借别人的手机打来的,便不耐烦地按下接听键,想好好地跟她解释清楚:“我说薇薇——”
“薇薇,谁是薇薇,”电话里传出一个女子不可思议地询问,“我是笑笑。怎么,宋歌,刚刚两个月你就和别人谈上了?告诉你宋歌,你可不能做对不起我的事,说实话吧,最近一次月经没来,吃饭总想呕吐,八成……”
田小飞惊呆了,他赶忙说了句:“你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就在电话挂断之前,他还听到电话里传出笑笑声嘶力竭的喊叫:“别挂,我还会找你的!”
田小飞又把这个号码加进免打扰列表,接下来一些日子,他总共接到好几个女孩子打来的类似的电话。他开始犹豫,是不是把号码重新更换一次。可转念一想,自己刚刚把新号码告知亲友,再换号码会很麻烦的,再说又会招致亲友们的胡乱猜测。想到这里,他也只好打消了更换号码的念头。
这天,田小飞又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他刚刚按下去,里面便传出一个女子的声音:“是宋歌吗?”
“我说你到底是薇薇、笑笑、芹芹还是丽丽……”田小飞一连串说出一大堆女孩的名字,想以此激怒对方,让她死心别再打电话骚扰自己。哪知对方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只是淡淡地说:“宋歌,我是甜甜。我听介绍人说了,你和我分手后又谈了好几个都没成。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怪你的,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慎重一些是应该的。我可是对你一见钟情的,一直在等你的结果而从没跟别的男孩子交往的。怎么样,咱们还能不能再谈谈?”
田小飞本来想跟对方解释清楚,可转念一想,这样钟情的女孩子,社会上还真难得。自己的恋爱经历虽不像宋歌那么花哨,却也不太顺利,如果能跟这位叫甜甜的女孩子见个面,消除误会后,也许还有意外地收获。想到这里,他便用柔和的语气跟对方说:“对对对,想起来了,那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呢?”
“那就老地方,不见不散。”甜甜的语气忽然变得很欣喜。
“老——地方,是什么地方?”
“宋歌,这才几个月,你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对方嗔怪道,“就是人民公园左侧假山啊。”
第二天,宋歌时间地点如约相会,果然见到了公园假山等候在哪里的一位女孩。他刚想向女孩解释什清楚,却见那女孩先是迟疑了一下,仿佛在努力搜寻者记忆。但那只是片刻的犹豫,只见她转眼的功夫便热情地露出笑脸,上前拉起他的手,还把头靠在他的加上,亲昵地说:“宋歌,人家真的好想你,自从那次见了你,我就茶饭不思,夜里做梦都是你的音容笑貌,我觉得,你就是我前生的白马王子。”
面对表演天分很高的女孩,田小飞又一次惊呆了。“还日思夜想呢,连宋歌长什么样都忘了,还不定见过多少男的呢!八成真把我当宋歌了。”他想。他急忙找了个借口便匆匆离去,身后传来女孩委屈的喊叫:“我们到底还处不处啊,我真的非你不嫁的,我的心里只有你——”
他连家都没回,急忙到移动公司重新更换了电话号码,然后不厌其烦的告知他的亲友,接受他们的数落猜忌。他想,总算可以摆脱那个宋歌的阴影了。
第二天,他的手机铃声又响了,里面又传出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你是宋歌吗?”
周会涛
第4、小农之爱
艾丽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地一家有名的广告公司设计部工作。因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要与外界打交道,所以穿着上比较讲究,天天像开服装展示会一样,其他部门的同事就称其为“小资部”。上班一个月后,她去财会室领薪水。哇塞,有个超级帅哥在耶!艾丽莎感觉自己被狠狠“电”了一下。他凝视艾丽莎良久,方说:“你……”艾丽莎朝他绽放出一个温柔的微笑:“什么?”“有1块钱零钱吗?”艾丽莎摸摸口袋,说:“没有。”他说,钱他先帮垫着,让艾丽莎等下还给他。
头次领薪水,按小资部惯例是要请客的。艾丽莎被姐妹们拖着去酒店大吃特吃了一顿,回来后,晕乎乎的艾丽莎看见办公室里好像多了个人。
“艾小姐,我的钱你可以还了吗?”那人问。艾丽莎喝了点酒,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儿来:“钱?什么钱?”“你领薪水时欠了我的钱啊!”他很惊讶地望着她。艾丽莎想起来了,更惊讶地望着他:“啊?你说那1块钱啊?”姐妹们“哈”地一声全笑了。
艾丽莎还是没有零钱,有个姐妹看不过去,掏出一张2元面值的塞给他。艾丽莎没好气地说:“算了,不用找了。”
后来,她得知那个男孩叫罗作汉,是财会室的主管会计。财会室人因为都很抠门儿,所以被人称为“小农部”。
艾丽莎说,就他那抠门儿样,长得再帅也找不到女朋友!忽然她发觉气氛不对,一转头,只见“罗小农”虎着一张脸望着艾丽莎:“给,还你1块钱。”
天哪,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男孩?
“小农”是个精明人
单位组织郊游,在山脚下,艾丽莎看中了一根银质的项链,项链上还有个漂亮的小玉坠,很好看。老板要价30元,艾丽莎劝小资部的女同事们人手一根地买下了。
罗作汉走过来了,对着艾丽莎冷笑一声。艾丽莎不乐意了,说:“你小子冷笑什么?”“我笑你们被骗了还这么高兴。”他说,“这不是银质的,成本价最多3元钱。”
姐妹们抱怨艾丽莎害她们一起上当。艾丽莎急了,硬拖着罗作汉回到山脚下,让他当面与老板对质。罗作汉对那老板说:“你这项链便宜点卖给我,我要很多。”老板说:“20块钱一根。”艾丽莎气坏了,还没发作,那老板看罗作汉没有回答,又往下降:“算了算了,8块,不能少了。”罗作汉还是一言不发,拽着艾丽莎往回走,走出好远,还听得见老板在大嚷:“6块?要不5块……你开个价嘛!”
艾丽莎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他俩闷声闷气地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看到集体队伍。天忽然下起雨来。艾丽莎忍不住打起了哆嗦。罗作汉不声不响地脱下了他的外套给她披上。艾丽莎心里一热:原来他还蛮会体贴人的啊!艾丽莎说:“如果你不是色狼,我不介意共披一件衣服……”罗作汉笑了:“我还担心你是色女呢!”
两人走走说说,没想到罗作汉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让艾丽莎一路上笑个不停。突然,艾丽莎看见路旁有卖伞的,就对他说:“去买把伞吧,方便些。”罗作汉皱了皱眉头:“这山上的东西都很贵的,再说,山雨说停就停,带把伞多不方便……”说来说去,罗作汉就是不愿意掏钱。遇到这号人,艾丽莎也真没辙了。
好不容易找到集体队伍,回到小资群中。可艾丽莎J心里却有点不自在,眼光不由自主地总往罗作汉身上瞟。好几次,遇到罗作汉的目光,两个人又都慌慌张张地躲开来。
找个“小农”不吃亏
“罗作汉的女朋友来探班了!”艾丽莎一早来到办公室就听到这个消息。她想,难怪我今天起床时眼皮直跳――果然是个坏消息。女孩子眉目很清秀,看上去最多18岁。姐妹们交头接耳,说罗作汉那么小气,居然也能找个水灵灵的女孩子。艾丽莎撇嘴说:“只怕是童养媳呢!”有人就似笑非笑地望着艾丽莎:“好浓的醋味,阿――丽莎,你不会爱上‘小农’了吧?听说这号人很会持家呢!”
艾丽莎不理会她们,给女孩端了杯水过去,问:“小妹妹,你是哪儿的人啊?”
女孩子睁大一双眼睛说:“我是汉哥老家的。”汉哥?叫得这么亲热啊。艾丽莎心里有点酸溜溜的了。
下班的时候,罗作汉在门口招招手,女孩子就蹦过去了。艾丽莎追出去,对他说:“你小子平时抠门儿,对女朋友可要好点啊,人家大老远地来看你……”
“女朋友?”罗作汉疑惑地望着艾丽莎,笑道,“哪儿呀,她是我亲戚。”艾丽莎暗自高兴,嘴上却说:“那也要招待好人家啊!”“那当然,你知道哪儿的饭菜不错?”罗作汉问。艾丽莎乐了,他是不是想约会我呢?
就这样,他们一行三人去了家小酒店。服务员递上菜单,艾丽莎还没仔细看,就被罗作汉一把按住:“30块钱,随便你安排。”服务员不高兴地撇嘴走开了。艾丽莎说:“30块,你请我们吃盒饭呀?”“盒饭才5块一个呢!”罗作汉不以为然地说,“哦,该省时就要省,人家外国都是这样呢!”得,真服了他。
送走女孩子以后,罗作汉就单独请艾丽莎看电影,还好,有可乐和爆米花招待。吃着吃着,他的手就握住了艾丽莎的手。
丽莎心里乐开了花
“与‘小农’恋爱的滋味怎么样?”很多天,都有同事问这种八卦的问题。艾丽莎说:“其实也蛮好的。”的确,和“小农”上街吃饭,他永远知道哪里的菜既干净又便宜。买衣服,她不用担心再受奸商们的骗了,他只要看看衣料质地,.就能喊出一个让人跌破眼镜的价来!
情人节那天,别的女孩都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他却双手空空而来。艾丽莎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待在办公室里哪儿都不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艾丽莎问他:“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一朵花也不值得你送?”
“今天的玫瑰花比肉价还贵,再说,送一朵给你和一朵不送也没有很大的差别。”他指指被鲜花塞满了的“小资”办公室说,“你们这都是些妖精一样的女孩子,今天还能少得了花吗?送你一朵,你和我也都要被人家嘲笑的,还不如省点钱……”
“钱、钱、钱,你上辈子只怕是个乞丐,从来没有见过钱!”艾丽莎吼道。
第二天,艾丽莎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见她桌上摆了好大一束玫瑰花,还有张情人卡:“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同事们围过来:“哟,罗作汉也真够糊涂的,记错了时间吧――昨天才是情人节呀!不过,只要他还有这片心意就行了。”
艾丽莎当然明白,情人节一过玫瑰花就掉价了。可是她嘴里却说:“那是那是,他没谈过恋爱,我是他第一个女友,所以他搞不清情人节是哪天。”办公室里一片羡慕之声。
交往了一段时间,艾丽莎便随罗作汉去见他父母了。因为考虑到他那么节省,想来他家条件也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是艾丽莎翻箱倒柜,找出妈妈当年插队时候穿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了乡下小姑娘。
罗作汉一见她就傻眼了,捂着嘴猛笑。艾丽莎可不管,像个傻大姐一样和他穿街走巷。来到罗作汉家,这回轮到艾丽莎傻眼了:罗作汉家住的居然是别墅!他老爸竟是那个常在电视上露脸的民营企业家!他妈妈一袭华衣,气质高贵,更衬得艾丽莎像洞庭湖边的麻雀!
从罗作汉家里走出来,艾丽莎手里拎着个大包――他妈妈说什么也要艾丽莎带走几件新衣服,她真以为艾丽莎是个淳朴的穷女孩!
艾丽莎说:“罗作汉,你家里条件这么好,你为何这么小气?”罗作汉瞅了她一眼说:“爸妈的钱是他们的,我的钱是我的,我想用自己的钱给我喜欢的女人买个好房子,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省着点儿?”艾丽莎听罢罗作汉这般表白,悄悄拉住了他的手,心里乐开了花
第5、三个夜晚
1974年的夏天,我高中毕业后,来到河南省桐柏县月河林场。这里是革命老区,生活艰苦,但群山起伏,林木茂盛,风景很美,尤其让我难忘的是,我在此经历了最初的爱情。我爱上的是一个杭州姑娘,她也是响应上山下乡号召来到这儿的。
她有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黑得像乌木,大家都叫她小铁梅。我们属于同一个大队,在一个伙上吃饭,一来二去,爱情的种子就在心里发芽了。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如果哪一次看不到她,我的天空就布满阴云。我从她的眼神里也看出了她对我的好感。但我们的交流仅限于羞涩的目光,因为怕别人说闲话,我们还有意地回避着。
爱情是甜蜜的,也是痛苦的。从夏天到秋天,我都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如果我再不采取行动,很可能会被别人捷足先登。终于有一天,与她擦肩而过时,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晚上在林场等你。”
说罢,我低着头匆匆走了,我怕她拒绝,我感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
尽管很狼狈,我还是看到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我的工作是看林场,林中的小木屋属于我,没有比这更好的约会地点了。
晚饭后,我回到小木屋,看着天渐渐黑下来。没有月亮,林子里漆黑一团,仿佛上面扣着一口硕大无比的锅。这样很好,别人不会看到她来林场,我也不用担心她看到我胆怯的表情。我坐在小木屋里等待着我的女神。等待的时光是那么甜蜜,秋虫在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果实的芳香,每棵树都幸福得发抖。我想像着她的一颦一笑,她美丽的大辫子,她会说话的眼睛,她胸前像绣花框上绷紧的衣服……多么美好啊!
■时间过得太慢了。
凉气上来时,我想她这时来会冷的,我要给她披上衣服。
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时间,我就只好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
秋虫叫累了,歇了声,周围静得能听到树叶飘落的声音。偶有狐子从树林里跑过,脚步声很轻,但也能听清楚。渐渐的,等待的滋味变了,不再是甜蜜的,而是焦灼和烦躁。我心中做着种种猜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她开脱。我相信她不会耍我,她不是那样的人。到了后半夜,我生气了。我想,如果她这会儿来,我会说她几句的,或者干脆不理她,看她怎么给我解释。再后来,我就开始数落自己:你算老几,你也配得到爱情?人家分明是看不上你嘛,你别自作多情了吧……就这样在自怨自艾中天亮了。
■她还没来。
第二天在路上遇到她,我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林场。她说她去了,树林里黑漆漆的,她不知道我在哪儿,又不敢喊,就回去了。嗨,原来是这么回事,这都怪我,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我说:“今天晚上再来吧。”她点点头。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我点上烟,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头红红的火光在夜里很醒目,很远就能看到。这次不会再有什么差错了吧。
我不会抽烟,被烟呛了几次后,就不再把烟往肚里咽了,吸到口中就吐出来,只是保持烟头不灭罢了。
山很幽静,许多秋虫在歌唱,一些小动物时不时地弄出一些小动静,有时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是她悄然来到了身边。
我坐在树木稀疏的地方,这样便于她看到我手中小小烟头的火光。
开始我没想着要计算时间,我的心跳得很厉害,像一头倔强的驴子在里面踢腾,我得让心平静下来。心平静下来之后,我已经抽了半包烟,潮气上来了,衣服变得沉甸甸的。这时我有些担心,她应该来的,怎么还没来?为了计算时间,我数自己的脉搏,看脉跳多少次能抽完一支烟,因为我知道一分钟心跳多少次,这样就能大致算出时间过去了多少。由于心中忽然间生出这样或那样的念头,计算总是中断。一直到天亮我都没计算清楚。
■她终究没有出现。
白天我又遇到她,质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揉着衣角,委屈地说她去了,看到有人吸烟,她以为换了看林人,因为她知道我从来不抽烟。
我说:“今天晚上我还等你。”她点点头走了,眼里噙着泪。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这次我不吸烟了,改为唱歌,她会顺着声音找过来。
一唱起歌,我才发现我会的歌太少了,不是忘词,就是跑调,没有一首能唱完整的。平时我和同学们一起唱,滥竽充数还凑合,现在自己单独唱,就作难了。于是我就来个混合唱法,想起哪句唱哪句,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着腔不着调的。我的歌声惹得秋虫不高兴,它们想不到有人唱得这么难听还敢唱,就一阵一阵和我比着唱。后来,我把秋虫比下去了,它们不唱了,只剩我一个人嘶哑着嗓子还在唱。我唱得口干舌燥,喉咙冒烟,还是没把心上人唱来。
■天又亮了。
白天我在路上拦住她,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说她去了,听到几个人在唱歌,就回去了。我告诉她只有我一个人,她说她听着不是一个人的声音。我让她晚上再到林场去,她说:“我被调到二郎庙大队了,今天就得去报到。”
二郎庙大队距离这儿有五十公里,约会谈何容易。从此以后,我们竟然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我记得,她走的时候,洒下了一串眼泪,那是多么晶莹的眼泪啊!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心都碎了……
第6、那年那月那场简单爱的代价
在我们的生命中,可能总会有一些难言的记忆:只是因为那份记忆虽然刻骨,但却真的充满了伤感与痛楚,一如心栋二十几年来一直萦绕心头怎么都丢不掉的心伤------———————题记
二十六年前,心栋只是个除了有个头之外便一无所有的单亲男孩。早在心栋两岁他妹妹还在他母亲腹中的时候他就没了父亲。他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为了避免孩子会有负担就没有改嫁,一直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坚持着把他们兄妹俩抚养成人。所以在心栋内心深处,他最渴望的就是能够早早地长大,好早早地替母亲做力所能及的事,回报母亲那么多年来的不容易。
在那个年代,一般的孩子都懂事比较早,但无疑:心栋应该是诸多懂事的孩子中最懂事的。再加上他本来就高大俊朗,因此在初中那会儿就有了倾慕他的女生,月蓝便是其中之一。
喜欢归喜欢,但是在那段基本男孩女孩在一起玩都会被指手画脚的岁月里,月蓝是完全没有勇气直接表达什么的。秋渺是月蓝最好的朋友,于是月蓝就拽着秋渺去心栋家做作业,想以此接近心栋。
月蓝是个直爽的女孩,也很开朗,但是学业却不好。而秋渺恰恰相反,秋渺是个内秀的女孩,喜欢写诗,学习也好。慢慢相处下来,心栋渐渐地把月蓝当成了妹妹,而在他早熟的内心深处,却暗暗地喜欢上了秋渺。
而秋渺呢?虽然个性内敛,却很有自己的主见。她眼看着心栋那么用心地疼惜母亲,照顾妹妹,并且也很有文采。他们俩在一起时经常可以对对诗,唱唱歌,还相互共勉彼此的学习,于是不知不觉中秋渺的内心也已经完全倾向于了心栋。那时虽然年龄小,但是爱情的种子却不经意地就那么在他们彼此的心里萌发了,并且一天天慢慢地成长,他们也一直希望有一天这颗爱的种子可以顺利地开花结果。
很快就到了初中毕业的日子,成绩优异的秋渺跟心栋都顺理成章地被县重点高中录取了。但是鉴于家庭的原因,为了同样成绩优秀的妹妹的学业,更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心栋最终还是决定了辍学。
高中开学那天,是心栋送秋渺入学的。目送着秋渺走进了更高学府的校门,眼泪一直在心栋的眼眶里打转。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也可以走进那校门,并且一直陪着秋渺学习到最后啊!可是一切都是那么地残酷,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一个人走了进去。当时那扇门似乎成了他们之间隔阂的开始,心栋真的很心痛。可是就在他转身欲离去的刹那,秋渺却猛然跑回来紧紧抱住了他。心栋当时心跳都快止息了,他真的被秋渺的勇敢镇住了。他的大脑经历了瞬时的空白,他隐约听见秋渺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我爱你,等着我”,然后他就看见秋渺满脸通红地跑进了校园,再没回头。
那是一句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平常而又平淡的话,几乎所有年轻的恋爱的人整天都会挂在嘴上。可是那时候毕竟不一样,在那个年月,在那个年龄,秋渺真的就是独具一格的女孩了,也算得上敢爱敢恨了,真的挺不简单的。也恰恰是那句话给了心栋用心成长的动力与拼命干活的信念,他希望将来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要配得上秋渺,并给她最好的生活。
于是心栋白天不停地干苦力,放工后就去接秋渺放学,然后秋渺就教给心栋高中的课程,并且他们俩每天都会交换一张小纸条,那上面记载了他们爱的历程,那是一首首他们刻骨铭心的爱的小诗:真挚而纯情,永恒而永远。
美好的时光总容易飘远,很快高中三年就结束了,秋渺也出落成了高挑俊秀的大姑娘。而心栋更是一下子长到了接近一米八的个子,而且真的算是英俊健壮的大青年了。于是秋渺决定不念大学了,因为她觉得她完全可以嫁给心栋,并跟他一起走好以后的路了。
但是当秋渺把这事简单跟父母透露过之后,却遭到了父母甚至以死相逼的抗拒。秋渺的父母一次次背着秋渺去找心栋谈话,他们甚至给心栋跪下了:请求心栋放他们家秋渺一条生路。他们说其实他们已经各方面托关系让秋渺去部队的宣传部边学习边工作,就凭秋渺的自身条件和聪敏机智,她将来的前途肯定不可限量。而心栋只是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要学历没学历,要家庭没家庭,将来秋渺也会慢慢瞧不起他的。
尽管心栋知道秋渺不是那样的女孩,他也整天一个人看着秋渺写给他的那些深情厚谊的诗偷偷地哭。但是他反复想了秋渺父母的话,他也觉得自己真的不能毁了秋渺的美好人生。于是心栋就跟秋渺的父母合演了一出戏:他们许诺只要秋渺去部队,他们就同意秋渺跟心栋继续交往,而心栋也发誓一定会等到秋渺从部队荣归的那一天的。
就这样秋渺带着满满的希望去向了部队,那个很多甚至连大学毕业的女孩都梦寐以求而去不到的地方,那时的秋渺真的就成了凤凰了。所以他们的父母在她离开之后就决定搬家,离开那个地方,离开心栋的视线,好将他们俩完全隔开。并且他们临走之前再次找到了心栋,并说心栋要是真心对秋渺好的话,就一定不要给她留下任何希望,所以他们希望心栋赶紧找个女孩子结婚,那样秋渺也能彻底死心。
既然都已经送走了秋渺,心栋的心也早已经从送她走的那一刻彻底死了,好像女孩在他心里已经再没有了概念,不管将来或者现在跟谁结婚,那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就这样他变得不再阳光,甚至有点破罐子破摔了的意味。
心栋的苦一直以来没有放弃对他的爱却又不能与秋渺比的月蓝是看在眼里的,所以秋渺走后,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理想也已经开始打工的月蓝就经常去心栋家里帮着做活,还不停地安慰心栋。心栋流着泪读着秋渺从部队给他寄来的一封封含着体温的信,品着秋渺始终未改的初衷,想着秋渺父母临搬家前的话语,看着眼前一直帮他们家忙里忙外的月蓝,他终于狠了狠心提笔告诉了秋渺说他已经决定跟月蓝结婚了,并且诚恳地跟秋渺说他们不般配,请秋渺以后就把他彻底忘了吧,他会永远祝福秋渺幸福的!
可令他诧异的是,秋渺居然在读到他的信的第一眼就第一时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她要心栋亲口告诉她那封信的内容不是真的,还说如果心栋真的那么想结婚的话,那么她就不回部队了,他们当时就可以直接结婚。就在心栋的心在苦苦纠结时,月蓝突然出现从背后抱住了心栋,然后告诉秋渺她一直都爱着心栋呢,并且她现在已经是心栋的女人了,请秋渺成全了他们吧。
那一刻的心栋是木然的,那一刻的秋渺是万念俱灰的,她的泪就像泄了闸的洪,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那之后心栋就带着月蓝去外地打工了,一出去就是半年多,不管多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栋总会拿出秋渺曾经写给他的诗偷偷地哭泣,他总在想秋渺过得好吗?他离开家的这半年秋渺还有没有再给他写过信呢?
带着诸多疑问春节的时候他回到了久违的家,也见到了大学寒假在家的秋渺高中的好同学雪敏。心栋无法克制自己的内心,他还是跟雪敏问起了秋渺的事,因为他真的不知道秋渺过得好不好?他回家之后才知道那次秋渺跑走之后就再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可是当雪敏的话还没落地时,心栋的眼前就发了黑,然后这个高大结实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就直接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家里了,月蓝在用毛巾给他擦着额头。他把头深深埋进了月蓝的怀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断断续续地说:“秋渺死了,就在他回来找我的第二天,部队说是训练时不小心坠崖的,我知道其实是我们害了她------”。
话没说完心栋就用力地用拳头打自己的胸,在他的意念里秋渺肯定是自杀的,所以他认定是他害了她。他不停地自问:“这算什么啊?这到底算什么啊?到底算什么?”
尽管后来心栋还是跟月蓝结了婚并有了自己的一双可爱的儿女,可是在他的心里似乎从来就没有让秋渺的影子远离过刹那。因为他毕竟是那么真切地爱过秋渺的,并且直到秋渺离开人世的那一刻他的爱也未曾更改过。所以这么多年来心栋一直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那就是每年的七月七,他都会拿出秋渺曾经写给他的小诗对着夜空一首首地深情地读。因为他觉得牛郎织女既然爱得那么苦,在那一天都可以相聚,所以他相信要是秋渺真的在天有灵的话,肯定也能为他而跟着牛郎织女的眼泪而复活,哪怕就算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或者一阵绕他而过的清风,都一定会在那特殊的日子来跟他相聚的。而他也真的能够深切感知得到她的存在,这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今年的七夕又要到来了,心栋的女儿都已经到了秋渺当年离开的年纪了,然而他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他的“中式情人节的特殊约会”的。琼瑶的小说总是不乏浪漫之极的“人鬼情未了”的章节,当然那都是假鬼。可是我却希望今年的七夕会带给这个苦苦为情困的男人不一样的惊喜:不管是人也好,鬼也好,仙也罢,都让他能够真切感知好了。因为毕竟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他也累了这么多年了,苦了这么多年了,他也该得到点回声了,不是吗?
第7、“血坡”背后的凄美爱情
相传,巴国首领廪君拓展疆域的时候经过这里,遇到了一位美丽的盐水女神,两人一见钟情,厮守着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不过没过多久,廪君又要继续征战。
盐水女神怎么舍得心爱的人走呢,就百般地阻拦他,阻拦不住,结果变成了飞蛾,满天密布。
盐水女神用法术把天空变得漆黑一片,使廪君无法前行。这一下把廪君激怒了。他拿出弓箭向天上密布的飞蛾射去。
这一射结果不得了,那么掉下来的,结果是盐水女神,巴廪君心爱的人。
盐水女神不幸被箭射中,从空中跌落下来化作了磐石,她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山崖。廪君见状痛不欲生随即也跳下山崖。如今,这一对恋人终日相伴着已经过去上千年的时间,被盐水女神鲜血染红过的山崖现在还时常泛出鲜红的颜色。
当这个山坡变白的时候,一定有太阳,如果说这个山坡看着它变灰暗,变潮红的时候,一定有倾盆大雨将至。人们就说廪君、盐水女神虽然去了,但是灵魂仍然护佑着我们。
第8、我和MM的年龄故事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第9、猫爱上蝴蝶
这只高傲的猫走过美丽的花丛,他没有爱上任何一朵鲜花,他爱上了一只紫色的蝴蝶。鲜花们向猫展示着美丽,猫却对着蝴蝶说:“我爱你。”
蝴蝶用她紫色的微笑说:“我爱的是强者,你知道山林中的虎吗?
他是真正的强者。”
猫走了,他去了山里,他要证明自己是强者。猫找到了虎,他义无反顾地和虎缠斗。虎一抓就结束了战斗。猫在死前用尽余力咬去了虎的鼻子。虎输了,猫也死了。
猫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猫:“你有9条命,现在只剩下8条了。”
猫回来见蝴蝶。
蝴蝶问猫:“你真的爱我?”猫点头。
蝴蝶说:“我从没有见过喜马拉雅山的冰花,你给我吗?”
猫走了,他去了喜马拉雅山。但他的皮毛太薄,还没有采到冰花就冻死在途中。
上帝告诉猫:“你只剩下7条命了。”猫知道自己的皮毛太薄不能采到冰花,于是他求上帝帮他。上帝说:“你要用一条命换一朵冰花。”
猫爽快地答应了。他得到了冰花,失去了一条命。
猫带回了冰花,蝴蝶很高兴。蝴蝶说:“我喜欢海底的紫色珊瑚,你能给我吗?”猫去海里,但他不会游泳,很快便溺死了。猫又见到了上帝,他求上帝给他紫色的珊瑚。他愿意用一条命换。他得到了紫色珊瑚。
猫只剩下4条命了。他带着紫色珊瑚回来见蝴蝶。蝴蝶很开心,但她说:“你真是一只很优秀的猫,如果你能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我就会爱上你。”
猫很无奈,他怎么也想不出如何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这时他想到了上帝,但他知道只有死了才能见到上帝。于是猫毫不犹豫地一抓刺破了自己的心脏。
猫见到了上帝,他说:“万能的上帝,您能给我一颗彗星吗?我愿给您我的一切。”上帝说:“你只剩下3条命了,如果你全部给我,我就让天空划一颗彗星。”猫说: “我愿意,但我希望您能让我回一次人间。”上帝答应了。
猫回去了,他带着蝴蝶来到一个大平原。
夜里,一颗明亮的彗星出现在天空,绚丽无比。蝴蝶看到了美丽的彗星,她觉得猫很伟大,她爱上了猫。
猫现在连一条命也没有,他知道他的生命会随着彗星消失。但他爱蝴蝶,而且现在蝴蝶也爱他。而猫已经失去了和蝴蝶相爱的能力了。
猫对蝴蝶说:“其实我不爱你。”蝴蝶哭了,她恨猫戏弄她的感情。猫走了,他要趁彗星还没消失赶快离开。
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猫也消失在视线之中。
猫见到上帝了,上帝说:“你已经连一条命也没了,为了爱情,值得吗?”猫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觉得即使再做一次选择,他仍然会这么做,只是他很不甘心,但已无能为力。
上帝告诉猫他可以去天堂,当一只安琪儿。但猫却选择去炼狱,他说:“我去炼狱一千年,能再给我一条命吗?”上帝说:“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不行。”猫恳求道:“只给我半条命。”上帝答应了。
猫在炼狱中战斗着,黑暗、孤寂、恐惧与无休止的争斗每天都像一把把尖刀刺向猫的心脏。猫成了炼狱中的阿修罗。连上帝都觉得猫已经成为了冷酷战神。
一千年的战斗,一千年的苦,一千年的冷血,一千年的柔情,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铸炼。
一千年了,猫从炼狱中出来,阿修罗又变成了安琪儿。
猫拖着半条命回到人间。他找到了蝴蝶,猫说:“我很爱你。”蝴蝶却不相信猫,她还恨着猫。蝴蝶说:“除非你死在我面前,不然我不会相信的。”
猫笑了,笑得很悲伤。因为他只有半条命。猫掏出了心脏,他让自己的泪滴在心脏上。
蝴蝶知道猫没骗她。
蝴蝶说:“猫有9条命,你还会再回来的,尽管那时你只有8条命,但我们却能好好地相爱。”
猫说:“我回不来了,我连半条命都失去了。”
阿修罗失去了斗志,安琪儿没有了爱之箭。阿修罗终于被炼狱的洪水吞没,安琪儿也迷失在云雾之中。
猫在天堂对着蝴蝶说:“上帝给了我9条半的命,但我的爱却需要10条命,我没有另外半条。如果炼狱中的一万年,能给我另外半条命,我会再做阿修罗。”
蝴蝶流着紫色的眼泪说:“虽然那时我们的爱剩下半条命,却是一万年。”
爱一个人不要要求他做太多来证明他有多爱你,因为那样你会渐渐失去一些珍贵的东西,珍惜你的爱吧
第10、风一直在摇曳
倘若风一直在摇曳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永远不分开,倘若你没有说过再见,此刻这个欢闹的路上是不是就有你陪在我的身边?你离开了,才知道我失去了整个世界。我与倩是同一学校的同届学生,认识倩是在学校的社团里,清晰的记得那时军训刚刚结束,第一次见到倩的时候我就被她的素雅所折服,我在心里就决定了,我要让这个女孩爱上我。第一天相遇,就有了一次短暂的目光相对,会心的一笑,倩羞涩的低下了头,如春末盛放的牡丹般动人。每次社团有活动,我都会很积极的参加,总是努力的与倩在一起,就这样日久生情。直到我用我的右手牵着倩的右手。
从那时起,我与倩十指紧扣的走遍了学校中的每一条小径;闻过了每一朵花开的芬芳;看过了那一场并不华丽的樱花烂漫……认真的品读过你的脸,对她的爱肆意妄为。喜欢她手心的温度,喜欢她的长发随风飘逸在我的脸颊。
倘若风一直在摇曳那我们就永远也不分开,记得这句话是我跟倩说过最多的一句话。只是有一天她突然问我,如果她离开了我,我会怎么样。我漠然的看着倩,问她:为什么要这样问,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没有你我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倩不语,只是转过头,将脸转到迎风的那面,倩的长发在风中飘逸。问我:我是你的全世界吗?我不语,低下头拉起倩的手,十指相扣。倩挣脱了我的手,我感到一阵不安,她说:我们分手吧。她的一句话如冰锥般刺穿心脏,撕心的痛中浸透冰凉。我问为什么,倩不语,只是摇头,只是说了一句话,有一天你会知道我是如何的爱你。一阵风吹过,枝头几片树叶无力的摇曳着。
倩走了,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只是驻足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一个结局,曾经的许诺,曾经在一起的点滴变的如此朦胧,我的世界瞬间一片黑暗。一个人落魄的回到自己的宿舍,只是感觉心沉沉的,却还要装作坚强,为别人掩饰着自己心中的那份痛。
从倩离开后我总是想念与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想过了一千个一万个她离开的理由,我始终想不出是我做错了什么还是如何。只记得与倩走过的两个春秋,吵过架,每次都会以我的屈服而结束,记得倩的每一面笑容。回忆一次次的翻腾,依稀记得在满是薰衣草香的校园连廊中许下的诺言,还记得我满校园的去寻找倩丢失的手链,还记得倩手心的温度的炙热,还记得风摇曳后的倩的长发飞扬。
当我将这份回忆捧在手心的时候,心里有的就是那份沉沉的念想,我在痛苦的边缘下寻求真解脱,我不知道该去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做,永远也无法想象没有倩的时光我该怎么样去度过。不会有人在下晚自习后跟我一起走在被路灯照的昏黄的路上;也没有人在星空下看流星划过时双手合十许下萌动的心愿;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在雨天为她撑着伞;当她光着脚丫漫步在雨后的校园的路上,会不会有谁拎着她的鞋;在她生病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将她的手揽入手心。我没有继续想下去的勇气,只是感觉到这个世界朦胧了
从此我不在想倩,只是跟着舍友一起夜不归宿的在网络上游荡着,不去想曾经得印记,只是将记忆折叠,放进心底,不去打听关于倩是否幸福的话题,也不曾打过倩的电话,只是害怕当电话接通时,两个人只有用沉默交流。就这样我浑噩的度过了大学中的大半年时间,唯一的感觉就是我忘不掉过去。在一个买醉回归的路上,舍友轻轻的问了我一句:你忘记你的女朋友了吗?我愕然了很久,因为我自己不知道答案,想到倩我依旧会将她的每一分好回忆。他接着问我有没有认真的想过她离开的理由。我无言以对,只是有一种亏欠,只感觉在倩说分手的时刻没有没有留住倩,那是我的过错。或许倩真的不想看到我如此,她应该不想看到我为了她就此沉沦。
我决定从新开始生活,做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
“是否我就是你生命中路过的一场幸福,你如此的真情,纵然已经让我忘记了我活的目的,或者只因你我的世界才会灿烂。倩,你会在我想你的时候同样的在想我吗?你的离开,从此我忘记了笑,你的影子真的就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了吗?时常从我们走过的地方一次次的走过。我总会傻傻的以为,只要我一次次的走我们一起走过的地方,那你就还在我身边。时常想起风吹过,将你的发梢轻轻扬起,你清秀的脸庞更加娆人,你的明媚只能如此的定格在了记忆里?时常想起我们的约定,倘若风不停止摇曳那我们就永远不分开,誓言如此美丽,却经不起现实的摧残,我本以为酣醉一查就可以忘记与你的一切瓜葛,才发现想去刻意忘记的东西,却总是记的越深。思念着昨日,我们共有的星辰,今日与你错过了一个怎样的季节,你也让我浅尝了那份孤独的落寞,你曾给我带来最灿烂的甘露,却也附带了一整个海洋的苦涩,这一切将变成永恒的痛在一个又一个日子里静静飘散。”这是一段我曾经想找倩出来对她说的话,只是那只是想,我害怕的是见到倩,不知道谁会流泪,或许会流泪的只是我一个人。
我迷茫在这个满眼都是她的校园中,她说过她喜欢龙舌兰的花朵,一朵象征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的花朵。从此我没有在带着倩的悲伤疯狂的夜不归宿,只是在寻找着自己的方向。没有翘课,认真的读书,才感觉我的世界中不是只有一个倩。与倩在同一个校园中,却没有刻意的去寻找过她,只是在偶然间与她相遇过几次,只是会心的一笑,证明着曾经我们相识过,每次看到她的笑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没有忘记,也一直不会忘记。记忆中的刻苦铭心,我总会在想倩是我的什么,我是不是在用今生的情在还曾经的债。也悔恨为何当初如此轻易的放开了倩的手,然后默默的看着她走远。
很多东西错过了就没有办法去挽回,至少我依然年轻,我还有奋斗的机会。我便开始了我认真学习的实际,带着倩给过的承诺,走着与倩走的最多的路,只是想在路的转角处在看到心里想的那个人,一次次的路过,一次次的失望。一晃半年又过去了,有种思念想隐藏,却总是浮在脑中。回忆的是曾经一起许下的关于风的承诺。一晃半年又将过去,倩此时是在想我还是躲在了别人的怀抱,我不愿意去想了,我忘不掉的只是那段感觉了吧。
我始终找不到倩离开的理由,想了想在倩离开的一年中我做了些什么,有没有做回我自己,望着自己的两次改变,想起倩最后说过的话,总是在想,倩是不是在哪里看着我,等待着我。
期末考试刚结束,我一个人走在我与倩经常坐的那条长凳,上面有太多我与她的事情。我的手机突然响起了一年多没有响起的铃音,那是我为倩专门设置的铃音。我接了电话是倩,她的声音依然如此甜美。我问:你在哪里?我想你了。“我一直没有离开过你,你回过头,其实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我回过头看到倩站在那里,看着她的脸颊,被寒风吹的通红。我没有去过多的言语,只是问她当初离开的理由,问她是否忘记了我们所有的曾经,她只是摇摇头,说:不会忘记,永远也不会忘记。只是你那天让我走的过于简单,我怕那天以后我再也得不到你。你知道吗,其实这么久以来我一直都关注着你,看着你堕落,我就一起陪你堕落,你还记得游戏里“飘逸的风”吗?其实那是我的号。我每次去游戏只是为了能在你的身边,看着你,那样我会觉得我与你还在一起。我知道你每一个夜不归宿的夜晚,在你没有回去的夜,我比你更加煎熬,我无法想象你的眼睛熬夜到不满血丝,我不忍心你这样下去,我找了你的室友,然后看到你的转变,我开心,其实你知道吗,你每次走在路边的时候,只要你一个回头,你会发现其实我一直就在你的身后,我知道你背着别人流泪过,看到你那样我更伤心,当初的离开只是觉得你把我看得太重,为了我你放弃了太多,我害怕你这样不顾自己的爱下去,所以我只有用放弃做赌注,如果我输了,我输的心甘情愿。还记得我们的承诺吗?风若不停的摇曳那我们就永远不分开。
我看着倩的诉说,自己那份沉沉的心酸涌上心头,她继续说:你还可以选择我一次吗?如果可以……我没有等她将话说完不假思索的将倩揽入怀中,享受这份最深沉的爱恋……风吹过,倩的头发轻轻飞扬,我决定做倩挡风的贝壳,用我的爱将她包围一生一世。
第11、他的爱已落幕,很遗憾他没能风度的谢幕(感人)
情感剧场的爱情故事总是会有想不到的美好结局,几乎有很少最后是伤感的,但剧场的经过总是惊天地,泣鬼神,这也使得我们对爱情的憧憬,总也想有那么一段感动天感动地的情话,但是,天真的我们得到的却是分手时撕心裂肺的痛。北京,我们的首都,每天在这里出现的美女帅哥成千上万,每天几乎都有美丽的爱情童话在这里诞生,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段曾经憧憬的梦从这里破粹,爱情的童话故事有时候真的只是我们的想象。嗨,大家好,我是炫龙,还记得我吗?现在我带着大家去体会一段曾经让人羡慕,让人嫉妒但也只是曾经的一个故事!
一辆豪华的保时捷跑车奔驰在B市远郊的公路上,开车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她叫紫怡情,是B市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今年只有20岁,是他们学院的校花,她的家族背景让很多有心的同学只能远观,不敢走进!她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只喜欢微风吹蕩的田野,她觉得这能让她忘记一切,丢下所有烦恼,这种感觉让她迷恋,让她疯狂,以至于有点时间她就会往郊外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
她总想退出经济圈,但是她的家族不允许,她无奈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必须坚持下去。微风吹荡着她的长发,显得格外诱人,车里的轻音乐让人别有一番享受的感觉,保时捷华丽的外表在这乡间小路更是一番触不可及的风景。
保时捷慢慢的行驶着,前方200米的地方出现了一处路障,她放慢了速度,在距路障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打开车门,摘下墨镜,看着前方的木头,这显然是刚弄不久的路障,是大风挂到的?还是?在她感觉到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车的周围出现了6个大汉,他们虎背熊腰,个个彪悍,西装领带一看就不是农民,是专业的打手?紫怡情在心里算计着是谁在操盘着这场阴谋?绑架?为钱?为色?“你们是谁?是谁让你们来的?”紫怡情并没有多慌张,她的神情非常自然,可是她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她知道,慌只能增加他们的兽性。
一个带着墨镜的大汉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似笑非笑的说道:“美女,不要问我们谁派来的,但你要明白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一趟”“笑话,你们真的以为能带走我?”紫怡情冷笑了一声。大汉摇了摇头,跟他的同伙动了个眼色,六个人开始向她靠近,她的心跳在加速,她的手心在出汗,她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但求助也并非易事了。
紫怡情被他们抓住了,她的挣扎像是鱼钩上的鱼无济于事,她真的想有一个人如果能救她该多好啊,她无助的呼喊着救命。大汉把她塞进一辆帕萨特里,准备上车。一辆摩托赛车出现在路障的前面,带着头盔的他听到了呼救声,抬起前轮越过木头,看着眼前的景象,女孩拍着玻璃,喊着救命,前方2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跑车,男孩意识到了女孩被绑架了···救她是大脑里的直接想法,在他明白过来后,帕萨特已经发动并离开了,男孩发动摩托车,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出去!没多久,帕萨特的影子就出现在他的眼中了,这也许是赛车的优点吧,可惜不是他的。
他加快速度和帕萨特并行,打开比赛用的扩音器,向对方喊话:“黑色帕萨特靠边停车”声音一出大汉们紧张了,但看到他只是一个人,又笑了,在他们眼里,一个皮毛孩子而已!而紫怡情不这么认为,能骑这种车的人肯定不简单,可能是电视剧看多了,不过她还是期待新的转折点!
他,崔晓卓,21岁,无所事事,练过2年跆拳道,向往有一辆自己的赛车,正义可能是除了帅气之外唯一的优点了,他加速跑到了帕萨特的前面,帅气的耍了一个高难度的漂移,“最后问你们一遍,靠不靠边?”“靠***个头···”一个大汉拉开车窗大骂道。
崔晓卓笑了笑,空出一个手伸进了兜里,摸出了自己常常爱玩的飞镖,摇了摇头,减速,在距帕萨特30米的距理时甩出了飞镖,“碰”火光溅起,后面一个轮没气了,急刹声过后帕萨特停了下来,而此时崔晓卓的车早已停下,抱着手看着这一幕,笑的合不拢嘴!“***的,找死”六个大汉冲了出来,三个四个还能对付,六个···拿刀的,是不是有些开玩笑?不管了,拼了,崔晓卓的第一想法···
紫怡情看着受了伤还在打斗的男孩,吓哭了,她的哭声扰乱了崔晓卓的套路,一连挨了2刀,他意识到可能不行了,掏出车钥匙,扔给了在哭泣的女孩,“快跑”。紫怡情捡起钥匙,冲到摩托车面前,以前跟父亲学过这车,很容易的发动了,戴上头盔的她看到了挨打的崔晓卓,愤怒的心瞬间激发了她,加速,漂移,撞到了一个,不知道哪来的劲,拎起崔晓卓就冲了出去,崔晓卓爬到车上,趴在紫怡情的背上,冲出包围圈,向医院开去,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不到五分钟,通往医院的路上多了很多黑色轿车,他们伴随摩托车左右,快速的驶往医院,所有的交通畅通无阻,就连红绿灯都是绿的,有很多拍客记录了这精彩的一幕。医院的门前担架,护士,医生都在等待着,什么样的人物才能有这样的服务?
摩托车的呼啸声和车辆的急刹声传到医生的耳朵里,黑色轿车里的人迅速扶下崔晓卓,送往手术室!
女孩守了男孩一夜,当男孩醒来的时候看到趴在自己身边的女孩才想起发生的事,没有想到她这么漂亮,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名花有主了呢,女孩感觉到男孩在动,立刻醒了,看到他再看自己,羞涩的看往别处,“还疼吗”女孩问道!“不疼了,因为有美女看”男孩调皮的说。“切,还心思贫啊,看来你是真不疼了,我走了啊”
“唉哟,疼死我了”
“你怎么了?没事吧?我去叫医生!”
“不用了,没事,你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啊?”男孩假装痛苦的说道。
“谁让你不好好养伤而瞎想了”女孩嘴微微一厥,表示抗议!
女孩每天细心的照顾着男孩,男孩都不想出院了,他们从不认识到认识,从朋友到好朋友,从好朋友到恋人,都在医院完成了,他们出院的时候,一辆崭新的摩托赛车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惊喜万分,有一种攀金枝的感觉!
他们对父母隐藏了恋爱的消息,父母一直认为他是怡情的救命恩人该报答人家,所以怡情所有捧他的意见他们都接受,哪怕是他胜任不了的,渐渐的,一个曾经混过社会,赌过博,打过架的痞子立刻攀升到了经理的位置,她总对他说:“我不在乎权利,不在乎钱,我只在乎我们的感情和生活!”向所有男人一样,花言巧语谁都会,哄她对他来说还不是小儿科吗?
他一直认为,她的命我救的,这些是我应得的,女人是长得漂亮,但看的久了,得到了,就不是极品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时间久了,腻了,就变了!”
久了,他开始赌博,而且还是玩大的,非法赛车,泡妞,酗酒,打架,他的行为换来了怡情一次又一次的哭泣,她觉得他能变好,只是被坏人带坏了,她决心要改变他。可是怡情换来的是一次次的保释,一次次的罚单,一次次的欠条通知,她觉得是时候跟他谈谈了。
一次,他回来的很晚,怡情等了他很晚。
“还没睡啊?”崔晓卓说道!
“嗯,怎么那么晚才回来?”怡情心平气和的说道!
“今天和几个客户谈生意,所以回来的晚了!”
“是吗?你变了,你自己看看这些,你还是那个向我宣誓不离不弃的你吗?”怡情哭泣的指着桌子上的罚单,欠条,违法通知书,暧昧相片伤心的说道!
“谁还能不犯点错误啊,我下回注意,好吧?睡觉吧”
“这是一次两次了吗?晓卓,我们以后好好的可以吗?不在这样了可以吗?”
“你烦不烦啊,我连点自由的权利都没有吗?别忘了,你的命是我救得,所以,你没权利限制我的自由!”崔晓卓拿着床边的枕头咋向怡情。
怡情忍住心中的痛,心中问着真的是我的错吗?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崔晓卓看这情景,穿上外套,便离开了,他不知道,这次的离开让他后悔了一辈子!
怡情起床后写了封邮件给爸爸妈妈:
“尊敬的爸爸,妈妈,女儿不孝,都是我的错,如果当初我不出去玩,就不会让你们担心,就不会出事,更不会有今天,一步错,步步错,今生不能养你们的老,不能孝敬你们,恕女儿无能。今日,我以命抵命,当初他救了我,今日我还给他,不要指责他,都是女儿太天真了。从今日起,我们不在欠谁,我的债我来还!假如有来生,女儿愿意还做你们的女儿!”
眼泪滴湿了键盘,怡情找来了笔和纸,静静的写下:“老公,请容许我最后一次叫你老公,对不起,我多么希望你珍惜我们的爱情,多么希望在我无助时你出现在我眼前,多么希望我看到的那些不是真的,可是,你忘了我们当初诺言,不是说好要永远爱着对方吗?不是说只爱我一个吗?为什么你做不到?是我的要求苛刻吗?老公,对不起,我走了,如果下辈子你还记得我,希望你能珍惜我,不要放弃我,我爱你!”
怡情回忆着从她们相恋的点点滴滴,一起牵手走在繁华的大道上,一起许下爱的承诺,一起吃烛光晚餐,一起···可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为什么?难道真的是我欠下的债吗?卓,我爱你,我走了,来生请不要再爱上我,因为我不想是这样的结局,只因为我心里有你。
泪水打湿了纸,怡情拿起抽屉的小刀,割腕自杀了。一段爱情就这么结束了!
当崔晓卓回到家,什么都晚了,她的父母都泣不成声了,当他看到地上的怡情时一下子跪倒在地,“怡情,你怎么那么傻?你怎么那么傻,你醒醒啊,不要抛弃我啊,怡情,怡情,你回答我啊。”
当他看到那封信,早已痛哭的嗓子都哑了,他还有什么颜面在这呢?
“滚,我不想再看见你”这是怡情的母亲,“不要在我女儿面前哭,脏了她轮回的路”
崔晓卓走在曾经的马路上,想着和怡情快乐美好的时光,后悔不已,都怪自己不懂得珍惜,那么好的女孩爱着自己还贪玩,贪赌,他的爱已经落幕,可是他却不能风度的谢幕,因为他思念她,后悔没有珍惜她,一无所有的他终久忍不住想她的痛苦,喝下了一瓶毒药,了却了此生。
作者送一句,爱就深爱,不爱就放手,没有谁爱不爱谁,只有谁不珍惜谁!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12、遇见你,是我今生的最大的幸福
我摇着轮椅穿梭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人们的目光都注视着我,在那刻我好想马上从人群中消失。我想尽快离开人群,离开那些人的目光,我拼命的摇着轮椅,一不小心轮子卡在窨井盖里了。我拼命的挣扎着,那些路人没有一个想伸手帮一把,一会人群在我面前消失了。我还在不停的挣扎着,我不想就这样被冻死,天渐渐的变的暗了,那时我已经没力气在去挣扎了,用双手捂住脸,就这样静静的呆着,浑身冻的麻木了。我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在梦里有人叫我:“喂!你醒醒!喂!喂!”我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正盯着我看,“你怎么睡在这里啊?”当时我已经冻糊涂了。心里想讲话。可嘴唇不停的在颤抖,一句话都说不来,她把手套拿了下来,用手捂在我脸上,她的手好软,好暖和,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里。在那一刻我的泪水真的忍不住了。我想说句谢谢,可是我连讲话的力气都没有。她看起来也很冷,她说:“这样不行,我先把你带到我家。等你可以说出你的住址。在送你回去好吗?”我点了一下头,然后她大衣脱了盖在了我身上,我看着她的眼睛,无奈的看着……心里有一万不愿意她这样做,可却说不出,眼泪再次的滑落。她过来推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弄出我陷进窨井里的轮椅。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时,从对面过来两个民警,她请他们帮忙。“民警大哥,您好!请您帮个忙好吗?”民警:“你说,你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帮。”“他陷进窨井里了,帮忙,推一下。”“好的”民警说着就过来帮忙。民警把我轮椅弄出来了,她说:“谢谢!”民警向我们敬了礼。就离开了。
她把我带回了家,把我推进她的房间,打开了空调,她关上门出去了。我打量着这个不大,但却温暖的房间,房间里挂的全是她照片,笑的那么美,房间的温度一会上升了。我也恢复了,手也能活动了。一会她进来了,端着一盆水,说:“好点了吗,冻坏了吧,来,用热水洗洗脚会暖和一点的。”说着就弯下身要帮我解鞋带,我赶紧说:“不用了小姐,已经很麻烦你了,”她看我一眼,笑着说:“没事,帮你洗洗你会暖和的快一点的。来吧,别不好意思。”我没办法伸出了脚,真的很不好意思,同时又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洗完后,她小心翼翼帮我穿上袜子,在那一刻我感觉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好想让时间就永远的停留在那一刻。
倒完洗脚水她进来了,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我问她:“你叫什么?”“我叫晓月”她说。“嗯,好听的名字”接着她又问我:“你呢?”“小涵”我答道。“不错哦。呵呵”过了一会我说:小月,时间不早了你应该睡了。”“那你怎么办?”小月问我。“你把我转过去就行了。”我笑了笑说。“小涵你每天就这样休息吗?为什么要转过去呀”我犹豫了一下说“嗯,你不是要脱衣服睡觉吗,呵呵。”她看着我也笑了笑,就没有再说什么,转过身去了。我慢慢的把轮椅的头转过去了。过了一会,她小声的问我“小涵,你冷不冷?”“不冷”房间里虽然有空调,但还是很冷,讲话的声音都在颤抖着。
当我睡醒时,身上盖着的是她穿的风衣,上面有她的味道感觉很温暖。她早已不在房间了,“晓月!晓月!你在吗?”叫了几声没有人答应,空调还在不停的运行着,我想关掉它,突然看到遥控器的下面有一张纸:小涵,你睡会,醒了去客厅的餐桌上有早餐,等我回来,晓月在那刻我整个人都像要飘起了似的,真的感觉好幸福!当我慢腾腾的把轮椅挪动到客厅时,她已经回来了,看到桌子上的早餐,还一点没动,就问我:“早餐没吃啊,是不合口味吗?”“不!不!不是!”慢慢的转过头,扒在餐桌上,一会吃完了。吃完抬起头。她笑了。“晓月,你笑什么?”她没答应,我又问:“笑什么?”她从口袋里拿出纸巾帮我察去粘在嘴上的东西时,我才知道她是在笑我,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
过了一会她问:“小涵,你家在那里啊?我一会送你回家。”我没有讲话,我从笑声中变的沉静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小涵,没事,你就住在这里。”我轻轻的说:“我是个没家回的人,在一个月前,爸爸妈妈带着我出来打工,有一天我和他们吵了几句,我就一个出来了。每天在大街上就这样瞎走着,饿了就喝水,再饿就闭上眼睛睡觉,也有好心人给东西我吃,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就这样,一天天的过来了。晓月,谢谢你昨晚帮我。你是我遇到对我最好的人!”话说完我就转头想出去,当我到门口时,她拉住了我:“小涵,如果你不嫌弃,就住在这里吧,我会把你当成我唯一的亲人。”我听着有一点没明白,“唯一的亲人?”晓月转过身坐在椅子上,慢慢的说道:“小时候我被人拐卖了,拐卖到的那个人家,那家的人根本就不能算是人,从小就把我当丫环似的使唤,不停的让我干活,记得在我十八的时候,他们让我和一个二十岁的男人结婚,当时我已拿命来威胁他们,但他们毫不在乎,我在家里不吃不喝,最后他们礼钱都拿了,他们根本就不管我的死活。到那天该出嫁时,我就偷偷溜出来了,那时候我跟你一样白天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后来我在一家厂里上班,才有了今天的这么一个温暖的小屋。”“原来你也这么可怜”我把来到她身边,想给她点安慰,但不知道怎么说,过了一会我说“我什么也不会做,在这里会给你添麻烦的。”小月却拉着我的手说:“不会的,我一个人真的好孤单,每天回到这空荡荡的房子,我就害怕,我下班回来,你能陪我说说话,我就满足了。你知道吗?昨晚你在我屋里,我睡的特别踏实。”看着她那双真诚、还有点泪花的眼睛,我点头答应了,她笑了,笑的好甜………
她真的很关心我,下班回来给我做好吃的,跟我讲工作中的高兴事和不开心的事。这种生活,我好喜欢。一天早上她推着我出去逛街,突然把我向马路中间推去,我大声的喊着:“晓月,停停!”“涵涵!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了!??”晓月在我身后叫了起来,“怎么了?晓月!晓月!你怎么?”我转过轮椅,看到晓月躺在地上昏了过去,我大声的叫着她的名字,可就没回应,我从轮椅上游到了地上。我抱着她,我不停的叫着她的名字,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不断的恳求他们,谁能晓月去医院。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后来过来一个老奶奶,她打120。我给老奶奶磕了个头。等120来了,我们一起去了医院,我等候在抢救室外心急如焚,不断的摇着轮椅。一个小时后,门终于开了,医生把我叫过去,:“你是她的什么人”我愣了一会。“我是她朋友,医生,她怎么了?”医生看着我,犹豫了一下说:“她有别的亲人吗,她的病有点严重,她的大脑里有一根神经,压在了视网膜上,所以她才会失明,还有在她的脑子里,还发现了一个瘤。?”顿时我就傻了,慢慢的摇着轮椅,到她的病房,医生要五万块做手术,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晓月,“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才能救你?晓月,是我没用!晓月,你放心,就算用我的命换我也愿意。过了一会我去找医生,“医生,我卖血。医生没答应我,医生说:“给你一个月筹钱,不过今天的费用你不用交了。”我傻傻的看着身上仅有的就五百块,“谢谢医生,真的谢谢您了,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能不能先别告诉她。”医生点点头说“嗯!但不能太累,多注意休息。”“好,谢谢您!”
第二天晓月醒了,“晓月,我们回家了,上车吧,是院长安排。”回到家我们还是很开心,至少我们还可以在一起。每天我都给她读报纸。但是后来她还是知道了她的病,她表现的异常平静,有天晚上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涵涵,我的病我都知道了,我可能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我说:“你别这么说,你会好的,你说,我什么都答应你!”她拉我的手紧了一下,说:“做我男朋友,好不好?”我愣愣的看着她,这又何尝不是我的愿望,我一直在心里,不敢说出来,我配不上她!“我配不上你,你是健康漂亮的好女孩,你的病好了,会遇到一个疼你的男孩爱你的。”她却摇头了,说:“不!我找到了,已经找到了,就是你!你是那个会疼爱我的男孩。”说完她就抱紧了我。我呆呆的任由她抱着我,过了好久,我慢慢的抬起手,轻轻的抱紧了她……
后来,我看到有一个女孩和我差不多,她在街上卖气球,她的轮椅上面扎的全是气球,我也想试试,第二天就早上很早就起床了,我摇着轮椅来到了批发市场,我买了50个汽球,一个可以挣五分钱,一天也卖不出几个。我每天在风里雨里,但觉得很幸福,因为家里有个人在等着。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可手术费还差那么多,真的没办法了。夜里在大街上帮人家看车子,半天就卖气球,后来我们的事情被媒体发现了,在电视上,在网络上,都有报道。好多人都来帮助我们,后来,我的家人也知道了,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两个月后她彻底的康复了,我和晓月又回到了原来的快乐时光!
第13、折下天使的翅膀,送你飞翔
他,长得很帅,也很酷。没人知道,为何,他总是那么冷冰冰的。他,也曾恋爱过,但,总不了了之。他,很痴情,心中的伤痛,久久不能释怀。她,单纯得就想一张白纸,那么令人怜爱。他们的相遇,是在开学第一天的偶遇,他被他的笑容给迷住了,而她,望着他的脸,第一次被人盯着感到脸红。在他眼里,她并不美,但总有种说不出的吸引。而她,则被他那带着忧郁的眼光给勾了魂。在开学不久的时候,女孩提起胆要了男孩的电话,而他,也想吃错药了一样,给了她电话。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她的单纯与天真,令人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在别人眼里,男孩就像天使,虽然很冷,但,他身边的人都知道,其实他很温柔。虽然他曾踏足黑社会,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很善良,心很软。没人知道为何他总骟动双翅远离人群,没人知道为何他总孤单。要了他的电话后,女孩经常打电话给他,而他总喜欢气她,让她发脾气,气得直跺脚。女孩,发起脾气,真的很可爱,就像个小孩。时光如流水般流逝,不久,男孩开始约女孩去玩。他总是很爱护她,满足她的一切愿望,让她牵着他的手,到任何地方。渐渐的,女孩粘上了男孩,男孩也很喜欢女孩陪伴在身边,所以也找尽一切理由,到女孩身边去。他很喜欢她向他撒娇,喜欢她对自己发小孩脾气,说着那如白痴的话语,听她说童话故事,听她说她的梦中情人。他,很喜欢拍她的头,因为拍了她的头后,她的表情真的很像白痴。
半个学期下来,他们谁再也离不开说,就这样粘着,粘着,每天做着白日梦,每天看着女孩发呆,诉说着那简简单单的梦。女孩,开始变得很贪玩,因为她只想粘着他,所以,到晚上,他就带着女孩爬墙逃出校园,又或者把女孩带出宿舍,在那片草地上,静静地躺着,望着满天星飞舞,看流星划过。他,看着她那充满天真的笑脸,他也傻傻的笑了。他,从此不再是那冷冰冰,不可一世的王子了,他也变傻了,变单纯,变幼稚了。他明白,他已深深爱上了她,他也明白,她对自己的情也一样。
秋叶带来纷飞的痛楚,结束了一个假期,他两,粘得更紧更紧,很害怕,对方不在身边,很怕很怕那思念的痛楚。一天,男孩终于鼓起勇气对女孩说他爱她,而女孩,感到迷茫了,因为,她一直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男孩伤心的走了。女孩的心也跟着飞走了。几天后,男孩看到女孩眼中的泪光,看到女孩的忧郁,回到了女孩的身边。他们谁也没提起过这件事,男孩也总默默的为女孩付出,虽然心里很难受,但总是笑着面对她。夜里,男孩的心,总感到有很多很多的苦痛,难道只能做朋友吗,心真的很痛。而女孩,总在思考着些什么。难道我不他吗,为何我下不了决心?一夜,男孩的生日,女孩有事不在身边,他喝醉了,他推开一切朋友为他庆祝,痴痴的等她的到来。他醉了,他喝了很多很多,直到深夜醉倒在窗台,他朋友告诉了女孩,她赶到了他身边,默默的照顾他。她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下不了决心了,因为在乎,所以害怕失去。她,到他怀中,听着他的心声,幸福的睡了,很甜很甜的睡了。第二天,男孩醒来,吻了她一口,说爱她。女孩又一次沉默了,男孩心又一次疼了。但他没说什么,或者爱,就是要折下自己的翅膀送她飞翔吧。所以,他依就默默的守护在她身边,呵护她,给她全世界的欢乐,不让她感到孤单,不让她受伤。可,奈何,好景不再长,男孩的仇家找了上来,他害怕女孩受到伤害,所以离开了。女孩很伤心,哭了,哭得让人心碎。男孩看到,心也碎了,崩溃了。他夜夜寻醉,夜夜在床上看着星星,想念着女孩。他,曾说过,就算天塌下,也决不让女孩受伤,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也决不让女孩哭泣。可,现在,她受伤了,哭泣了…
不久,男孩被找到了,终于打了起来,打得很激烈,他一人狂战十几人。但,他不在乎了,因为他心碎了,他疯狂了。结果,他没受伤,但却伤了十几个人,他虽没被拘捕,但却被开除了。他绝望了,留下了一封日记,把它藏在了那个伤心的角落,那个连女孩都不知道的角落。然后不对任何人说一声就走了。后来,女孩痴痴的等着,盼着,蜷缩在那个角落里,终于发现了那些日记。原来,在那角落了,埋藏了他的苦痛,也埋藏了他对她的所有的爱。
男孩在日记里说到:我真的很爱很爱她,我想给她全世界的幸福。好想好想每天醒来,吻着她的额头,在她耳边轻轻诉说我爱她。好想好想牵着的手,坐在海边,靠在一起看日落。好想好想和她数着星星看流星划过。但,等了这么久,我依就等不到那句我爱你,我心碎拉,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该来的也总要来,我要离开了,希望她真的不曾爱过我。她是没有翅膀的天使,她的生命应该充满欢笑与幸福。而我,不过是插了天使翅膀的魔鬼,我应该折下翅膀送她飞翔。但愿离开后,她能够很快的忘记我,找寻属于她自己的幸福。只要她幸福,那就足够了。
看完,女孩哭了,很伤心的哭了:为何我要犹豫,为何不肯说出自己对他的爱,为何让他伤心的离去。天啊,这女孩哭了,很伤心的哭了,哭了两天两夜,握着那纸张,哭了两天两夜。没有泪水了,她就哭出了血泪,都说女孩是水做的,水化为泪水流干了,人也就憔悴了。然后,哭倒了,累了,睡着了。到底是为什么啊,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要他能回到我身边。
第三天,男孩放心不下回来了,看到昏倒的女孩挂着两行血泪,他哭了。他的心像被千万根针插入一样,比心碎还要痛。眼前的快乐天使因他而哭得晕倒,哭出了血泪,变得那么的憔悴,他真的崩溃了,心碎了又碎,心里的血,随着滴干了。他仰天怒喊,抱起女孩,向医院飞奔而起。一千米,两千米,他忘记了疲惫,忘记了时间,就这样继续狂奔。终于到了医院,男孩终于累倒了。
第二天,女孩醒来,看着身边病床上的男孩,幸福的笑了,幸福的流泪了。她走到他身边,抚摸他的泪痕:他昨天一定很伤心吧。男孩醒来了,她捂住了他的嘴,说:我爱你,我不需要你的翅膀,我只想让你带我飞,直到永远…
第14、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
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文 菊韵香
插图 bread
面对节节攀升的房租,童林不得不选择以合租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窘境。贴出小广告没两天,租客罗绮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敲开了门。四下望望,不等童林搭茬,她便用不容置疑的口气“约法三章”:“第一,不准在出租屋内召集狐朋狗友搞聚会;第二,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不准越界半步;第三,从今往后,室内卫生由你负责。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想到能有人分担房租,节省开支,童林答应了。毕竟,这三条要求并不算苛刻。做完自我介绍,童林接过罗绮的行李箱送往卧室。刚到门口,罗绮便收住脚,虚空在地上画了一条线,冷着脸说:“这就是界限。闺房重地,不得入内与偷窥。”
你也太小心,太神经质了吧?我童林绝非宵小之辈。正暗自苦笑,敲门声响了。童林抬腿要去开门,罗绮紧跟着追出:“请记住我刚才说的第一条,别让乱七八糟的人进门。”
这次来的,还真是乱七八糟的人:推销员,一个打扮得比妖精还妖精的年轻女孩。两下照面,对方便甜甜地叫了声“哥”,接着像猫一样从童林的胳膊下钻进了屋。童林最头疼和推销员打交道,直截了当地下了逐客令。不得不承认,推销员的缠磨功夫堪称登峰造极,又一声“哥”叫得童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哥,我闻到这屋里有香水味,真香。是嫂子在家吧?”推销员耸耸鼻子问。罗绮听到了,甩门而出:“谁是你嫂子?出去!”
推销员的反应绝对够快:“那你们是……?我明白了,合租,现在时兴合租。姐,你看看,我带来的可全是高科技新产品。这一件,我敢打赌,你一定能派上用场。”
童林看到了,推销员从包里取出的是一款防狼喷雾剂。轻巧灵便,操作简单,危急关头只需一喷,立马让色狼哭爹喊娘,缴械投降。罗绮斜瞥着童林,似是动了购买的念头。童林正欲劝她别上当,这屋里没狼,推销员突然握起喷雾剂对准他的脸,要为罗绮演示效果。童林见状,忙退回了卧室。隔着门缝,他隐约听到推销员和罗绮嘀喃咕咕,说什么人心隔肚皮,谁能猜得透谁肚子里装的是不是花花肠子,万一他凌晨作案,咱这带电的防狼内衣、智能报警器就能发挥重要作用……
架不住推销员巧舌如簧的忽悠,连房子都要合租的罗绮竟买下了多件防狼产品。看到她抱起“战利品”回了卧室,童林快步走出,轰推销员赶紧走。不料,推销员示意他小点声,又掏出两样东西:“哥,这是最新款的防毒面具。戴上它,什么辣椒水、芥末喷雾剂,统统不好使。这是高智能干扰器,专门针对智能报警器推出的新产品。如果不灵,双倍退款。”
童林一听,差点气炸了肺,强压着火气将推销员“请”出了门,谁料,当晚童林内急,伸手刚推开卫生间的门,就听尖叫声起。与此同时,一团浓雾扑面而来。
糟糕,是防狼喷雾剂!多亏童林躲得快,这才没“大面积受灾”。即便如此,眼泪还是滚滚而下:“喂,你怎么下死手?”
“活该。谁叫你不敲门就往里闯?”罗绮颇有些幸灾乐祸。童林咬牙质问:“那你在里面为什么不开灯?”罗绮的回答顿让童林哑口无言,自认倒霉:“电费一人一半,我还不是为了省钱?”
第二天,童林早早起床煮了碗面,并卧进两个荷包蛋。可洗了把脸再回来,前后不过两分钟,面竟然不翼而飞!
出租屋内只有两个人,若非被罗绮端走,那就是活见了鬼。稍加寻思,童林敲响了罗绮卧室的门板:“喂,是不是你动了我的面?”
“别忘了约法三章第二条,不准越界。”很快,两张一元纸币从窄窄的门缝里挣扎着挤出,“小区外有早餐摊。去买两根油条吃吧,别耽误上班。”
算你狠!童林没接,抓起包冲出了门。
一转眼,一周过去。这天下了班,童林顺道去菜市场买了点青菜。自从租房以来,他很少在外面吃,一是省钱,二是卫生。回到住处,童林系上围裙正要下厨,却听罗绮的卧室内发出了阵阵激烈的厮打声,叫骂声:“我让你骚扰我,我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碰我!”
难道,真有色狼潜入房间,欲行不轨?童林不敢迟疑,握起菜刀撞开了紧闭的门板。搭眼一瞧,除了身穿睡衣、挥舞苍蝇拍又蹦又跳的罗绮,并没外人。愣怔间,罗绮看到了他,又以最快的速度握住了喷雾剂。
“别,别,我没恶意。”童林仓促往外逃。
“你擅闯闺房,天知道是不是心怀鬼胎!”罗绮边追边骂,誓要置童林于死地。再三央求之下,罗绮总算网开一面,但条件是今后做饭必须带她一份。受制于杀伤力极强的防狼武器,童林连连点头。而就在当夜,罗绮又“咣咣”砸开门,高举防狼武器,如红太狼般霸道地将童林赶出了卧室。鸠占鹊巢的原因很简单,她打苍蝇打坏了纱窗,可恶的蚊子流窜进闺房,没法睡了。没辙,童林只得卷起铺盖卷,在厨房里凑合了一夜。屡遭压迫,满心的愁苦正无处发泄,出气筒倒主动送上了门――那个女推销员又来了。
“哥――”
“闭嘴。你可把哥给坑苦了!”
“哥,遇到麻烦了?别怕,有我呢。”推销员的脸皮估计比长城城墙都厚,快速掏出一沓传单说,“这是我新接的业务,小额人身保险,可以全保,也可单保。比如,你怕脑门受伤,没关系,咱就只给脑门投保;你怕鼻子受伤,咱就――”
童林听得头大,抢过话茬硬邦邦回道:“别咱咱的,咱俩熟吗?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可要叫保安了!”
“姐,你睡醒了?这次,我给你带来了最新的防身产品。”僵持之际,推销员眼尖,一瞄见罗绮走出卧室便昂首挺胸往里硬闯。瞅着她“气势胸胸”的样子,童林哪敢阻拦?万一碰到禁区,定会被扣上成猪手的大帽子。更可气的是,推销员居然拿出一支小型狼牙棒,喋喋不休地宣称什么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遭遇色狼,绝不能惯着他,该出手时必须出手。童林又气又无奈,掉头扎进卧室再没露面。
夜半时分,童林正呼呼大睡,隔壁却叽叽喳喳开起了讨论会,列席会议的,是罗绮和推销员。罗绮掩饰不住喜色地说:“小倩,经过近半个月的考察,我觉得童林值得我追。”推销员撇撇嘴,说:“有些男人是属老狐狸的,隐藏极深,你可别被假象给骗了。”罗绮说:“你放心,姐不会看走眼。还记得我在相亲大集说的话吧?这个男人,绝对是经济适用男。”
在这座城市的秀月公园,每隔十天半月就会举办一场“相亲大集”,数以千计的剩男剩女会写明自己的择偶标准,然后“挂牌待售”。半个月前,罗绮和好姐妹小倩前去赶集,逛着逛着,无意中一扭头便注意到了童林。接下来,罗绮明察暗访,得出的结果和自己的判断如出一辙。于是,她登门合租,意在进一步了解、考察童林。如果心里没有九成把握,她也不敢与陌生男子同处一室。那叫啥?叫自投罗网、以身饲狼。小倩也扮作推销员,三番两次前来试探童林,有时还偷偷留宿,以防不测。
“真金不怕火炼,这回你信了吧?”罗绮美滋滋地说,“他会做饭,会做家务,干净利落,脾气也不错,关键是人品好,不花心,比柳下惠还正人君子。”
“打住。”小倩郑重其事地回道,“在这个世上,你见过枕着鱼睡觉的猫吗?我猜测,童林这家伙指不定有病。”
“什么病?”罗绮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小倩凑到罗绮耳边,音量陡然来了个高八度:“啊――”
“想震死我啊?你搞什么鬼名堂?”
“是,是……鬼啊――”
窗外,忽地闪过一道黑影。叫声未落,黑影又返回来,紧贴着窗玻璃龇牙咧嘴。要知道,这套出租屋在三楼,离地面少说也有10米高!
罗绮和小倩顿时吓得心惊肉跳,争着抢着跳下床往卧室外跑。刚冲出门,就见童林杵在门外,挠头嘀咕该不该越界。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界个头!罗绮一头扑进他的怀里,紧抱着他再不松开。小倩也要往他身上扑,童林却推开了她:“喂,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有高科技防狼武器吗?打鬼去啊。”
夜半三更,魅影出没,童林怎么一点儿都不哆嗦?还有,他压根没进门,怎会知道闹鬼?恰恰这时,窗外传来了一声吆喝:“哥们儿,成功了吧?兄弟撤喽――”
粉拳与狼牙棒齐飞,童林乖乖道出了实话:那天,在相亲大集上,他也瞄上了罗绮。可考虑到自己没房没车,硬件不够,就主动打了退堂鼓。不想,没过几天,罗绮竞主动送上了门。童林几次想表白,却始终鼓不起勇气。你有好姐妹,我也有好哥们儿。听完诉苦,哥们合计出了这个用长竿顶面具、装神弄鬼的损招:既然你没胆,那就让罗绮来个投怀送抱,戳破这层窗户纸。
招是损了点,好在效果还算理想。噼里啪啦一通“暴打”之后,童林从此“脱光”,如愿抱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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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友吃饭,我正意气风发地吃五花肉,他忽然神秘地跟我说让我闭上眼睛,我高兴地闭上了,觉得他可能要送我礼物了。等了好半天,他开心地说道,睁开吧。然后我被眼前的情景震惊了:满满一盘五花肉,都被他吃光了。
第15、那一缕菠萝香
她还记得18年前的那个春天,8岁的她第一次见到那个丑丑的东西:均匀隆起的橙色小丘,一身粗糙的刺,上面一簇绿叶,倒像是绽开的花朵。那是父亲从南方回来带给她的礼物,可是一家人竟都不知道怎样对付这个异物。菠萝在床头柜上放了3天,父亲才拿刀将它拦腰切成两半,把里面的肉一勺一勺挖出来喂她吃。母亲也突发奇想,将隔夜的米饭放进吃剩的菠萝壳里,上笼微蒸,米饭吃到口里,竟是从未有过的鲜润清香。一年后,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日子像流水一样滑过,她中学大学一路读过去,毕业后在北京找了工作,穿名牌服装,用名贵手袋,喝现磨的咖啡,完全是个优雅干练的时尚女子。只是,她再也没有吃过菠萝,就像她从不和别人谈起自己的父母,那都是她心中不能碰触到隐痛。
后来,她和他相识,相爱。有时他牵着她的手从街上走过,看见街角卖菠萝的小贩,手里握着长长的刀,利索地削去菠萝外面粗糙的皮,又一刀一刀顺着纹路将果核去掉,几圈下来,手里已经是一只斜棱环绕干净漂亮的菠萝。
他追随着她的目光,正要去买菠萝,她却拉他走开。她说,不喜欢,怕酸。当然不是怕酸,只是她忘不了,父亲一勺一勺挖出来的菠萝肉和母亲清香鲜美的菠萝饭服装。那菠萝里浸润着曾经美满幸福的家的味道,如今早已破碎。
他们相爱两年,她先提出分手。没有理由,如果一定要找理由的话,便是彼此的熟悉吧。她害怕朝夕相处日久生厌,日日的琐碎平淡,再深的感情也能磨得波澜不惊,就像当年的父亲和母亲。她不愿经受那样的痛,所以,先放了手。她想,自己可能是不合适婚姻的。
分手之前的散伙饭,她醉了。生命中的聚散离合,她早已见惯,谁是谁的天长地久?不过是彼此的过客而已。
一个星期后,她下班回家。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她警惕地推开门,听到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响,她看到他正背着门,笨拙地挖菠萝里面的肉。他把蒸好的糯米和菠萝肉搅在一起,加入白糖,火腿丁,青豌豆,一起装进菠萝壳里,再放进微波炉。他做得那么专注,连她到了身后都不曾察觉。
她静静地看着,忽然缓缓地从身后抱住了他的腰。他一震,旋即,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他说,那天你喝醉了,说了很多……我特意去学做了菠萝饭,马上就好,你尝尝看,是不是小时候妈妈走的那个味?
她不回答他,只是泪已经流了一脸。是的,她已经闻到了久违的菠萝香……
第16、你们知道男生失去最心爱的女生会怎样吗?
一次在两人吃晚饭的时候,女生突然对男孩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她女人吗?”男孩说:“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女孩听了生气地说:“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男孩走到女生身旁,把女生抱起。“傻丫头,我答应过你的不会骗你,如果我说我不娶可我后来娶了,那不是就骗了你了吗?”女生开心的笑了,躲在他怀里说道:“好吧!就算你娶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我会永远爱你。”想象不到在那次之后短短的十天里,女生就与那男孩真的阴阳相隔了。女生是死于车祸,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女生正准备着放假后,他们准备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出来了。女生死的并不痛苦,一瞬间就失去意识了。在女生死后,她感觉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她抬上了一辆救护车。而她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她知道那是多余的,当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并知道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后。她并不是很难过,因为她没有什么朋友,在她生命里就只有那个男孩了。她只要时时刻刻能见到他,女生就很开心了。
然后她就大步走回家里,女孩穿透了墙壁,回到了家里。在屋里逛了一圈,看到屋内那么多,那么多男孩曾经送过她的礼物。泪留下来了,这时女生才意识到,原来死了也是有眼泪的。女孩叹了口气,回到她和男孩的小床上躺下。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她感到了一丝寒气,在心里抱怨起她的男孩竟然忘了帮她盖被子。正打算起来埋怨她的男孩时,这时她才想起,她已经死了。已经从男孩的生命里消失了。而且是那么的彻底,男孩永远也不能看见她了,又长长的叹了口气。
接着女生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在卫生间里才找到她心爱的男孩。他趴在浴缸上,卫生间里充满着酒气,地上被男孩吐的乱七八糟。女生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男孩脸上全是泪痕,就连眼睛也肿起来了。天啊!她的男孩一直都是那么坚强,第一次看见他哭的那么伤心。女生好心疼,她试图把他拉起来,可手穿越了男孩的身体。女生试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倒下!头一次,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能。女生慢慢地拖着身体轻轻地吻了吻男孩的嘴唇,然后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她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这时男孩闭着眼睛傻傻地动着嘴角:“丫头,不要走,不要…”女生知道他说的是醉话,但是仍然在心里对男孩说:小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理你而去呢…
半年后,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日子渐渐地恢复正常,男孩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回到家里常常地趴在桌上工作到深夜。而女生,也一直在家里陪着男孩,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女人闯进了她们的家里。这个女人很漂亮,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的也好性感.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水味。这时女生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才知道自己就象个孩子。在这半年里,她爱着的男孩已经变的那么优秀!死去的女生才发现,她好象已经配不上他了!
接着陌生的女人一起陪着男孩做好了晚饭,但是自从两人进到屋里后,男孩始终都没有和女人讲过话。虽然有时女人会说两句,但是男孩始终也没有回答。终于在吃饭的时候,那女人开口了:“熙总,我真的很喜欢你!她不是已经离开你很久了吗?难道你就一辈子守着这个房子,一个人过下去吗?请你接受我,好吗?我一定会和她一样爱你的。”男孩仍然没有说话,眼睛悄悄地看了看挂在墙壁上女生的照片。这一切,死去的女生都看在眼里,但是她的一切男孩却永远也看不见。这时,那女人又说话了:“熙,为了来到你家里跟你一起吃次饭,我求了你那么多次,难道你就什么也不说,就赶我走吗?为什么你对什么人都那么冷?”接着,女人流泪了。
这时男孩终于说话了:“婷,你会不会嫌这菜太淡了,丫头她说过不许太多盐的,所以我不敢多放。她做的这道菜可好吃了,每次她做好,我都要她亲自给我夹。对了,你喜欢这张小木桌吗?是她陪我一起买的。还有她吃饭的时候老爱掉筷子,每次都嚷着我去帮她换,真是调皮。说到这时,男孩傻傻地笑了笑:每次都败给她了,她老是那么任性。记得有一次在户外吃烧烤吃不小心吃到一个辣椒,她坚持叫我去帮她买可口牌子的矿泉水。因为其它的水她都喝不惯的。害我那次我找了好久。好久。呵呵……还有一次,她为了给我惊喜!早上5点多就起来做早餐,结果却看电视把早餐全弄焦了。这个小糊涂虫…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男孩还在继续对那女人说着他和她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时,那女人站起身,“熙,我明白了。”说完,含着泪走了。此刻女生才知道,原来她的男孩对她以前的点点滴滴记的是那么的清楚。女生感动的又一次哭了。
此时男孩慢慢的来到她的相框前,轻轻地抚摸着照片里的女生的脸。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不久男孩哭了,哭的好大声…好大声。男孩对着女生的照片说:“丫头,为什么那么早,那么早你就抛下了我。你。你怎么可以丢下我。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的,还有好多事都没有为你去做。我知道我以前很多都做的不够好,我好想去弥补啊。”男孩继续哭着:“亲爱的,你知道吗?在这2年里,婷已经是第4个说喜欢我的女人了。我怕啊,我好怕有一天我会忍不住。我好怕。好怕你会怪我。.我好怕。我好怕见到你哭.即使在梦里。呜呜呜。亲爱的.你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你。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的。男孩哭着哭着睡着了。眼里.脸上的泪珠都还没有干掉。
原来死了后,不仅能流泪,还能感到痛。比活着的时候的任何一种痛更强烈,更刻骨铭心,那就是:死后的心痛。
觉得感动の就转转那还有点人性这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承诺吗?想不到看了自己也会哭。希望各位相爱的人,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她的重要,那就后悔莫及…”
第17、我心中的她
我一直认为,给不了幸福,就不配拥有爱情。记得去年阿毛离开后,我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整天疯狂地在博客上发表文章。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认识了她,一个让我无限愧疚的女孩,她说她喜欢我的文章,她说看着我的文章,就像在听一个受伤的人在倾诉一样。再后来,我们联系越来越密切。最后终于约定相见。那天,她来找我,我带着她玩遍泉州的景区,那晚我们在宾馆开了房间,不过什么都没发生。第二天,我带她去看海,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大海,好开心,她的声音夹杂着海浪的声音,我把它偷偷地录在手机里,每天晚上都听着它入睡。
再后来,她说她喜欢我,虽然她小我三岁,虽然我们隔着一个城市,虽然我们一个在读书一个在工作,但她不在乎,她说不管怎样她就是喜欢我。
那时的我真的好傻好天真,我一直告诉她自己曾经因爱情受过伤,所以不会再相信爱情,叫她不要喜欢上我,因为我给不了她幸福。我是个忧伤的人,跟我在一起只会让她痛苦。我不知道她听了这话是什么感受,只是之后的一个多星期,她都没主动联系我,我的电话,短信,她都不回复。再然后,我就请假去找她,那晚,她在我怀里哭了好久,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静静地听着她哭泣,给予她我所能够给的温暖。最后,她停了下来,她说:对不起,是我太任性,太不懂事了,以后不会再那样了。你做我哥哥好不好?我答应了,毕竟比起爱情,亲情更容易接受。那晚,我们聊到通宵,我给她讲了跟阿毛的点点滴滴,她只是静静地听,但我看到她眼角有眼泪在闪烁。她一味地安慰我说:哥哥不要伤心,哥哥会很快找到幸福的。我只是轻轻地点了下头。
后来我们一直以兄妹相称,也天天都在联系,偶尔她放假的时候会来找我,我有时也会偷偷跑去找她,每次离开时,总是逗她掉了好多眼泪。
有天,她告诉我,她遇到一个很爱她的男孩,他大她两岁,在她不远处上班,他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对她很好,她感觉很幸福。我只是笑了笑,幸福就好,哥永远祝福你们。再后来,她告诉我他们同居了,那晚,我很生气,我第一次骂了她,我告诉她:你现在还那么小,而且你们刚认识几个月,你了解他吗?万一他欺骗你怎么办?她哭了,她说他很爱她,她不忍心拒绝他,她说哥哥你不要生气,我晚上回来就跟他说,我明天就搬出去。
那晚我彻夜难眠,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我开始发现原来我是在乎她的,原来我喜欢她。只是那又能怎样,现在她找到幸福,我怎么忍心破坏他们,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能给她什么,我又有什么资格骂她。再后来,她真的搬了出来,他也没为难她,只是之后他们关系变淡了,我不知道该为她的离开感到高兴,还是该为她悲伤。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一直在犯错,我不该拒绝她,我不该让他们分居。只是,一切都已经过去,再也无法挽回。现在她在另外一个城市,一个离我很远的城市,我们还是以兄妹相称,我不愿意打破这层纸,我只希望她能够幸福,毕竟我一无所有,我给不了她任何承诺,我也不愿意让她为我苦苦守候,她的幸福,我耽误不起。
也许我太过自私,只是曾经阿毛的突然离开,让我伤痕累累,我已无力再承受,我只愿我身旁的人都能够幸福,包括她,我爱她,但我不能同她携手,我会永远祝福她。
第18、鬼魂没有眼泪是不能哭的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第19、让我为你讲个故事
有一个名叫韦格的奥地利女孩,天生丽质,聪颖可人。她在一所大学专修油画,她的男友为她筹备个人画展。当出现经济危机时,男友鼓励她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因为初赛的奖金高达5000美元。她去了,而且一路选到了拉斯维加斯;她成了1987年度的世界小姐。韦格想开画展,可她已经不需要画展了;韦格想和男友浪漫缠绵,可她也不缺少浪漫了。身为世界小姐,一下子站在了荣耀和财富的顶端。
当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患上了一种名叫克里曼特的综合症。这种病症的最大危机在于,双眼视力逐渐衰退,直至失明。韦格几乎是绝望地陷人黑暗之中了。消息传出,一位名叫帕迪的南非小男孩给她寄来了一包土,说他们那里的人用此治病。韦格不相信那包土,怀着姑且一试的想法用了,奇迹却发生了,她康复了。
韦格后来嫁给一个美国富翁。
她先后嫁了6次,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倾心。她自杀了。
对于这个故事,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种说法,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用自己不喜欢的方式赚到财富,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药治好病。但你无法从自己不爱的人身上获得幸福。”
第20、一个人的心事,两个人的纠缠
桑梓刚走出茶餐厅的大门就听见李默在背后大声说:你对我总是这样冷漠,我爱你错了吗?错了吗......虽已是初春,但古城的夜还是出奇的冷,再加上李默那哀怨而又凄凉的一句话,桑梓只觉得背部有一股寒气直侵入到心里,冷的瑟瑟发抖,她不禁裹紧了风衣,加快脚步,像前方灯火昏暗的路口奔去。
行至弯曲僻静的小巷桑梓才发觉泪水早已湿了那张清瘦的脸,隐藏在冷漠背后的心痛与孤单正霸道的指使着软弱的魂。她失声痛哭起来,虚脱的身体沿着墙角无助的滑落下来,跌坐在地上。
茶餐厅里与李默的对话犹在耳畔,李默说,阿梓,放过自己吧,我可以给你幸福的,你还这么年轻,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不是甘愿做命运的奴隶,你还有选择,并不是非他不可。
桑梓笑,声音很苦涩,她说:你也放过自己吧,你很清楚,我们不可能!你怎么就知道现在的生活一定不是我想要的?你又怎么知道我不幸福?你认为我想要的是什么?你又能给我什么?......忘了吧,就当我们从不曾相识。而我,既然选择了现在的生活便会努力的走下去!用伤害别人来成全自己我做不到!
李默也笑,听起来却是那般的讽刺,他说:阿紫,为什么你总是自欺欺人?为什么你非要为一个不值得爱的人牺牲自己?成全,可你成全了别人,自己怎么办?你让我忘了你?你觉得我能做到吗?你就甘心伤害我吗?你记着,我会等下去,一直等下去。
桑梓别过头,她不忍看李默那双含着泪的大眼睛,她说:等哪天你累了,便会忘了我,这世界上一切都在变,感情也一样。
那你呢?你会变吗?你会不会回过头来找我?李默含泪的眼睛通红,他却尽力不让自己哭。
我也会变,但即使变了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我们,没有明天!说这句话的时候桑梓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心里那种莫名的疼痛,但她别无选择。
李默别过脸,泪夺眶而出,他说:我会等下去,不管你来或不来!
桑梓不明白,为什么上苍总是这样捉弄人,在她流离失所,无依无靠的时候那个曾许诺要照顾她一辈子的李默竟人间蒸发了!李默不知,桑梓因想他熬过多少个无眠的夜,她不停的等,等李默回来带她一起走,她一个人真的好孤单好无助。可是,这过程太久了,久到五年的时光在指缝间溜走。
五年,所有可以淡忘的东西都应该遗忘了,桑梓却无法忘记那个曾牵着她的手一起爬树,捉鱼,扑蝉的李默。但她却累了,五年来艰苦的生活已把她打磨的沉稳冷静,她清楚,她不再是五年前那个胆小的小女孩,而李默也不再是那个给她梳辫子的大男孩,时间把他们拉开的太久,他们回不去了!
可是,就当桑梓转身牵手他人之后,开始平静的新生活之时李默却出现了。当风尘仆仆的李默兴高采烈般的出现在桑梓面前时,桑梓曾清晰的感觉到心底的血液高亢的沸腾过,只一瞬间便平静了。
桑梓说他们结束了。李默回来了,在心里演绎了N久的故事也该落幕了!
桑梓再没有去见李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忘了自己去开始新的生活,也许从五年前他离去的那天起就应该忘记桑梓。
李默依旧不舍不弃,他经常喝的烂醉之后打电话给桑梓,哭的像个迷路的孩子。有一次他喝醉之后在桑梓楼下大喊大叫,桑梓愤怒的说,李默,你能不能像个爷们儿,你看看你自己,窝囊的像一堆泥巴。
李默凄凉的望着桑梓大笑,笑着笑着便失声痛哭了起来......
李默终于要结婚了,在这个金黄的十月。李默说,桑梓,我结婚你一定要来,你不来,我没勇气走进婚姻的礼堂。桑梓说,别傻了,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李默结婚那天下起了小雨,桑梓打开电脑看到了李默寄来的邮件,他说:
阿紫,凌晨两点钟了,再有几个钟头我就要去接我的新娘。此时此刻我真希望时间静止。阿紫,如果你爱我,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跟你走。可是,你不会,如今的你那么绝情,我不怪你,我爱你,会一直一直爱你!
桑梓看信的眼角是湿润的,她抬起头使劲看看天坚决不让眼泪流出来。她在心里说,李默,你会幸福的!这世上谁离了谁都可以很好的活。
李默结婚后,一切又回归到平静,他只是闲暇的时候打个电话给桑梓,问个安好便匆匆挂掉了。桑梓告诉自己这是最好的结局!
其实当年桑梓知道李默去了哪里,他去另一个城市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孩了,那个时候他只觉得桑梓是个需要他永远呵护的妹妹,而并非爱情。但桑梓爱李默,爱这个可以随时保护他的大哥哥,所以她可以原谅李默的不辞而别,且傻傻的等他回来。只是不曾料到会是这么久,桑梓想或许李默在这五年里已经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惬意的生活,因此她释然放手。
她未曾想到李默还会回来,还会出现在桑梓面前激动的说,桑梓,我爱你!我终于明白我爱的人是你!
桑梓纠结了太久的心在那句话之后终于释怀了!
桑梓想,曾经来过的爱情,有过的诺言就让它随风而逝吧!落叶尚知秋的无奈而决然离去,人又有何不可!
第21、握住我的手
星期天,两男两女出去逛街。他们不仅是两对夫妻,还是多年的好朋友。他们到了服装城,两个女人很快走到一起,一家一家服装店试着衣服,两个男人则慢吞吞地跟在后面,闲聊着天。终于两个女人在一家服装店里找到了满意的衣服,她们笑着,招手让各自的老公过来。这时地面突然颤动起来,脚底下似乎翻滚着一只巨大可怕的怪兽。屋顶在瞬间塌下,天地间一片黑暗。身边的女伴发出一声惊呼,再也没有了动静。几秒钟以后女人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地震。女人喊着男人的名字,喊着女伴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难道他们已经死去了吗?女人感觉到一种让她窒息的恐惧。
女人受了重伤。她的身体被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压在下面,呼吸困难。她试图推开那块水泥板,可是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水泥板还是纹丝不动。这时她的眼睛勉强可以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轮廓,她发现女伴伏在距她很近的地方,似乎已经昏迷,或者死去。女人喊她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女人休息一会儿,然后努力转动脖子。她发现在她的左侧,多出一堵墙。当然那不是墙,那是掉下来的天花板,它把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近在咫尺地分开。女人腰部以下疼痛难忍,恐惧中,她开始了低沉的呻吟和哭泣。
突然,她惊喜地听到墙那边传来了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他正在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几秒钟以后,另一位男人也轻轻地叫起了女伴的名字。显然他们都还活着!虽然他们可能也受了重伤,但是,起码他们现在还活着!女人高声喊我在我在我在……她听到男人在那边轻轻地咳嗽,似乎他的伤远比自己严重。然后,另一位男人大声问她,她还好吗?
显然,那位男人指的是她的女伴―――他的妻子。
可是女人看不到她的样子,更听不到她的声息。女人想摸摸她的手,然而她的身体不能够挪动,哪怕一点点。她把手伸出去,仍然碰触不到女伴的身体。突然她有一种感觉,她确认女伴已经死去。墙那边的他仍然焦急地问着女人,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女人想了想,说,她还好……不过她受了伤,似乎很严重……她不能动,也说不了话,不过她还活着,我想她不会有事。
那边的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女人听到自己的男人艰难地说,大家都不用怕,我们很快就会得救……不过,在救援人员赶来以前,我们可能会度过一段最难挨的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把手握到一起。墙上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女人努力抻长身体,将她的手伸了过去。她的手马上被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住,那手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还在流着血。那边的男人再一次说话,他说现在,你可以握住她的手,就像现在我握住你的手一样。女人回答说,好的,现在我握住她的手了。男人说很好。现在,他握了我的手,我握了你的手,你握了她的手,只要我们四个人把手握到一起,我想就不会有事……为节省体力,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说话,直到有人发现我们……不过记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的手就要动一下,以证明我们都还活着。女人和女伴的丈夫一起说,好。只有女人的女伴没有说话―――现在女人更是确信,她的女伴已经死去。
他们真的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动一下,然后另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回应。相握的手成了生的讯号和链条,他们在黑暗中、在静默中互相鼓励。
他们挺过了漫长的三天。三天后,救援人员发现了他们。那时候,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四个人,只被救活了两个―――女人和女伴的丈夫。她的丈夫和她的女伴,都在那场灾难中死去。
多年后女人将实情告诉了女伴的丈夫。她说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不能动,我没有办法帮她。其实当你问她是不是还好的时候,她可能就已经死去了……我没有握住她的手,我骗了你……
他说我知道……我猜出来了。尽管我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她会被救活,可是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一直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停地哭泣。那时你的男人躺在我身边,他抓了我的手,示意我和你的手紧握到一起。然后他就死去了……他本来就伤得很重……所以,一直握住你的,其实是我的手……我必须让你挺过来,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
女人说我也知道……我也猜出来了。和你一样,我也一直在无声地哭泣。我和他那么恩爱,是不是他的手,我能够感觉出来……可是那时候,我只能,咬着牙不说出来……是的,我们必须挺过来,我,还有你……
第22、青春漂流瓶
高三的时候,学校有一红一白两幢教学楼,坐在白教学楼的窗口,隔着一排挺拔的白杨树,每天,我都能看见红楼的那个女生:她托着腮,一副痴痴的样子伏在窗口看刚刚长出叶子的杨树──那上面,有一只跳上跳下的的鸟。她一直那么看,然后鸟飞了,她笑了,低下头看书。那个春天的午后,阳光暖暖地斜射在那女孩敞开的窗子上,红色的墙砖如天然古老的画框,青青的爬藤榕蜿蜒绣在画框上,衬得窗里的女孩像一幅天作的画油画。而我,在那个飞絮的下午,是一个看呆了画的少年。
后来,杨树的叶子渐渐繁茂起来,爬藤榕在红墙上铺成一张绿色的毯,窗里的女孩子在天天的日升日落间渐渐熟悉成心里一道美丽的风景,而我知道她读高三是文科,却不知她的名字。抽屉里有两个没有收走的作业本上写着一个名字──乔玉。
乔玉这个名字就这样牢牢记住了。临去上大学的时候,跑去看红榜,乔玉的名字竟在我名字上面不远的地方,考的是西安的学校。
在北京上大学,坐在四楼教室临窗向下望空空旷旷的操场,突然间心里像漫了雾一样填满那个叫乔玉的名字。
我一遍遍地在纸上写乔玉两个字,字写满了纸,心也渐渐明白,如果只是这样一味地写下去,也许永远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如果错过,就是一生。
一年之后,拿起笔给乔玉写信的时候,正是大二的秋天。楼下的杨树在寂寞 地落着奶黄的叶子,微寒的风悄悄涌进窗口,笔尖凉凉的,信纸也是凉凉的。两年前一个男孩于红楼白楼间的无声凝望浸了淡淡的秋气封在一个洁白的信封里。 我想,一个名字如果可以在心里藏上两年,那么写封信给她,多少算是了却了一庄心愿。查了邮编,写了记忆里红榜上的学校与系别,就这样寄出去了。
知道按道理这信是很难收到的,心却从此宁静下来,对自己说:“就算给那个美丽的小岛放出一只漂流瓶吧,终究天会给它安排一个彼岸的,那么就让我静 静地去等。”
天渐渐寒冷,冬天来了,乔玉的回信却没有来。圣诞节,开始下飘飘扬扬的雪。下午,正站在桌上指挥大家挂联欢会的彩花,下面有人用什么东西打了打我的手,接过来,是信,陌生漂亮的字体来自西安。
“如果不是新年我们给收发室大扫除,如果不是我莫名其妙地去翻那堆旧报纸,”乔玉说,“我就永远不会看到你的信了。”
我的信在收发室的旧报堆里沉睡了两个月后,竟被乔玉自己翻出来,这是不是天的安排?
开始与乔玉通信,奇怪的是对这个陌生的女孩子感觉就象前生旧友一样,铺开纸就可以娓娓道来,没有词不达义更不用苦思冥想。我们讲高中的丁香园石板路和校门口那棵满春芳香的槐树,讲越来越紧的功课和越来越想念的家。乔玉的信写得整整齐齐,像字帖一样的信一次比一次厚。她象一个拎着裙裾过河的小女孩,小心翼翼却又勇敢地一步一步走入我们营造的浪漫真纯的氛围里。那些日子 ,等信成了我们生活中的新内容。在一封信的末尾我告诉她明天我必须去砍一棵树了。
“为什么要去砍树?”她来信问。
“修收发室被我踏破的门槛。”我说。
寒假乔玉去了上海奶奶那儿过年没有回家,于是热盼后的寒假变得漫长而冷清。大年初三我自己在街上骑车逛,突然想起旧校里红白两幢楼,于是就拐到那 里去看看它们。
红楼与白楼之间落了厚厚的雪,校园静静的,只有我一个人。从我的窗口走 到乔玉的窗口,一步步量下来两楼之间不过20步,20步的距离,心与心却需 要走两年。乔玉的窗台上落着一层厚厚的雪,越过雪我一遍遍回忆当年窗里的那 个女孩的面容,却只有一片模糊,于是我站在一片洁白里,一点点明白:原来自 己不舍放弃的,不是人而是那种初次的心情。而那封发出的信是一只载满青春的 瓶子,随着海波漾漾地飘向另一颗心。
寒假归来,一到学校就看到一封寄自上海的信,鼓鼓的,拆开是一对蜡刻的粉色的心。
乔玉问:“可不可以寄一张你的photo(照片)?”
寄去一张系足球队的合影让她猜。
“第一排中间那个!”她回信准确地说,“原来你就是高中校队的那个锋利的左前锋。”
爱情在穿越青山绿水的邮车里暗暗生长,心仿佛一只顺风而飞的鸟,轻快得要跳出来。天天在等信,感觉写恋爱要比谈恋爱好,谈出的话一出口就随风而逝 ,写出来的却一字一句凝入爱的汗青,一片丹心永不褪色。
春春夏夏一天天走掉了,暑假在杨树的浓阴里越来越近。
六月的一个星期天,去清华看一位老乡。一进他们宿舍,“轰”的一片笑声溅起来,有人喊“又来一个”,定眼一看,男男女女满屋快乐的老乡。一眼就看见那个女孩,胖了,但认得。
愣着看半天,指着她:“乔……玉……”两个字轻轻出了口。
“她哪里叫乔玉,”一个老乡说,“她是天大(天津大学)的何芳。”
“何芳,”感觉像堕入云团,“乔玉是谁?”
“乔玉考去西安,”那个叫何芳的女孩子笑笑地说,“高三时她坐我前面。 ”
脑子突然乱乱的,然后有件事渐渐明白:那个乔玉,我没见过。
我爱上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孩!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浓雾里紧握一个人温暖的手,却辨不清她的面容。我青春的飘流瓶,果真飘向一个彼岸,它未知却又心心相印,不曾相见却又难舍难分。
七月的一个雨后的下午,在湿湿的空气里,我拿着一封信来到那个深深的胡同,站在信上说的绿色的木门前。
默立许久,我轻轻叩响了门……
后来,乔玉问我:“那天我开了门,你为什么一副吃惊的样子?”
任何人都会吃惊的,如果他知道这个过程,如果阴差阳错之后他面前站着一个笑盈盈的漂亮的白衣少女。
“我吃惊于上天的安排。”我笑着对我的妻子说。
第23、一树一树桃花开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24、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
那年暑假她17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几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几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第25、冰箱里的爱情
“我们分手吧。”他冷冷的。她突然想哭……大学毕业,离开母亲温暖的怀抱,随他一起来到这创业者的天堂。她以为,能够与他在一起,就是幸福、人生和全部。可是现在?两滴晶莹的眼泪平行下坠,划破冰冷的夜,“吧嗒”一声,落花四溅。
“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有些哽咽。
“你说吧。”他的语气极不耐烦。
“让我保留你房间的钥匙。”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摆弄其中的一把。那是一把银白色的钥匙,在皎洁的月色下泛着浅浅的柔和的光……
之后的每个星期五,他下班回到家时,冰箱里依然像从前一样,总是填得满满的。水果、饼干、啤酒、饮料,凡是他想要的,伸手可及她真的很傻。而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
接下来,他似乎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他为此而感到兴奋,激动不已,并更加坚信当初和她在一起简直就是浪费青春年华。
然而,激情过后,爱情,生活,一切都又归复平静。他没有钱,没有地位,也没有出众的容颜,惟一可以引以为豪的高学历,只在炫耀了几个月之后,便被滚滚而来的后来者挤进了历史。他一边大骂世道不公、真情不再,一边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傻,和她填在冰箱里的一切。
日子又过去一截。爱情、事业,一潭死水。他终于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某一天,当他打开冰箱想拿啤酒浇愁的时候,忽然想起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啊!聪慧、贤淑、美丽、可人。他痛恨自己在此之前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明天是星期五……
果然是她。飘逸的长发,艳红的长裙,比当年更美更风情了。她放下装满了食物的手提袋,拉开冰箱。
一大捧火红的玫瑰,骄傲地蓬勃地绽放在冰箱里。玫瑰的旁边有一只红色的心形小盒,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是一枚银白色的铂金指环,她的眼中隐约有波光闪动。
这款名叫“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指环,她心仪了许久。那时,他只在一旁扯着她的衣袖说,“快走,快走……”
她终于没有哭出声来,只是用纸巾拭了拭眼角,顿了顿,便又恢复了平静。把玫瑰取出,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把带来的啤酒、水果和饼干依次填进冰箱,轻柔地合上。然后,带着那捧玫瑰从他眼前走了过去。
等她一出门,他迫不及待地拉开冰箱,里面堆满了食物。最上面的一层,放着那只心形的指环盒,他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打开,那枚“月亮代表我的心”恬静地躺在里面,旁边,是一把钥匙,泛着浅浅的柔和的光。
他突然想哭……
第26、幸福的底子是一碗白粥
米是糯米,锅是砂锅,火是煤火。每天凌晨,4点20分,男人准时点着火,锅中放水,米淘好了在水里浸泡着,待水开,放米,大火煮10分钟后,改文火慢熬。米在锅里扑突突地跳着,男人在炉火旁弯着腰,用勺子一下一下缓缓搅动……半小时后,男人一手端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一手端一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进卧室,喊女人起床。女人翻个身,嘟囔一句什么,又睡过去。男人听着女人香甜的鼾声,不忍再叫。坐在床前,看看表,再看看女人,再看看表。女人却突然从床上弹起来,看表,慌忙穿衣起床,嘴里不住地埋怨,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把白粥和咸菜递过去:不着急,还有时间,先把粥喝了。粥是白粥,不加莲子不加红枣不加桂圆,这样的粥,女人喝了5年。男人和女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没钱摆喜酒,两个人只是把铺盖放在一起,便成了一个家。新婚之夜,男人端过来一碗白粥,白莹莹的米粥,在灯下泛着亮晶晶的光。男人说,你胃不好,多喝白粥,养胃。女人便喝了,清香淡雅的粥,温暖熨帖的不仅是胃,还有心。
他们在同一个厂里上班,女人常年早班,男人常年夜班。男人凌晨4点下班,女人早上5点半上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短短一个多小时。男人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添锅。男人只会熬白粥,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只允许他煮一碗白粥。
就是这样一碗白粥,居然把女人滋养得面色红润,娇美如花。
后来,厂子效益不好,男人下了岗,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男人拿出微薄的积蓄,女人卖掉了母亲留给她的金戒指,凑了钱,开了一家杂货店。一只碗,一把拖把,一个水壶,利润不过几毛钱,男人却做得很用心。女人下班了,也来帮着打理店铺。没人的时候,男人和女人,坐在一堆锅碗瓢盆中间,幸福地憧憬。男人说,等有钱了,咱把连锁店开得哪儿都是。女人说,那时候,我就不上班了,天天在家变着花样给你做好吃的。男人说,哪儿还用你做啊,想吃什么,咱直接上饭店去吃。女人撒娇,不,我就想吃你煮的白粥……男人便揽了女人的肩,眼睛热热的。男人仍然每天早上4点20分准时起床,点火熬粥。一边熬,一边盘算着店里缺的货。有时候会分神,粥便煳了锅底;有时候太困打个盹,粥便溢了锅。有一天早上女人起了床,炉子上的粥正咕嘟嘟翻着浪花,男人的头伏在膝上,睡得正香。女人轻轻抱住男人的头,心,牵牵扯扯地疼。
从那以后,女人坚决拒绝男人给她熬粥。她的男人,实在是太累了。
男人的生意越来越顺,到了第七个年头,他的连锁超市果然开得到处都是。
女人辞了工作,做了专职太太。他们买了错层的大房子,厨房装修得漂亮别致,缺少的,只是烟火的味道。因为,男人回家吃饭的时候越来越少。他总是忙,应酬繁多,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赶三四个饭局。开始的时候,女人也埋怨,可是男人说,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想让你生活得更好一些?后来女人也累了,渐渐的,也就习以为常。
女人很久都没有再喝过白粥。
一天,男人突然被通知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他纳闷,怎么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人就没了?殡仪馆里,他看到朋友的遗孀,那个优雅漂亮的女人,一夜之间憔悴衰老。她哭得死去活来,嘴里絮絮叨叨地说:“以后谁送我上班接我下班?谁给我系鞋带紧围巾……”他窒息。不由地就想到了她,想到那些为她熬白粥的早晨,想到每天她接过那一碗白粥时,眼里的幸福和满足。
男人几乎是一路飞奔地往家赶,打开门,却看见女人蜷缩在沙发上,人睡着了,电视还开着,家庭影院也开着,茶几上扔满了各种时尚杂志……男人跪在沙发前,手轻轻地拂过女人的头发。女人面色暗淡,细细的皱纹里,写满了深深的落寞。
他拿了毛毯去给女人盖,女人却突然醒了,看见他,女人揉了揉眼睛,确定是他后,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女人慌忙起身,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男人从背后拥住她,不,我去做,煮白粥。女人半天没有说话,有温热的泪,一滴一滴,落在男人的手上。
那天,男人一边煮着粥,一边想: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第27、真实的塑料花
我向来不喜欢塑料花,无论它做得多真,我还是觉得假,而且因为以假乱真,愈发惹我讨厌;但是自从六年前,听陈清德说“那个故事”,我对塑料花的印象就改变了,每次看见塑料花,即使那种做得极粗拙的,也会由心底泛起一股暖流,想起逝去多年的陈清德。 虽然跟他不是深交,他又远在马来西亚,但是第一次在吉隆坡机场见到他,坐上他的车,就觉得跟他有默契。他跟我一样容易“闪神”,是那种一边开车一边说话,一说话又忘了开车,到双岔路口,突然大叫不好,该走左还是走右,然后几乎撞上分隔岛的人。 他说话有种特殊的语调,好像发抖又不是发抖,可能是气不足,又急着讲造成的;但细细听,又因为他总是提着气说话,用一种急切高亢的情绪来说,所以显得有些激动。偏偏他说的不一定是激动的事,速度又不极快,甚至内容是娓娓道来,那急与徐、高亢与平淡之间就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也可以这么说,陈清德是个非常感性的人,不管多小的事,在他看来都可以很有感触。举个例子,他会去橡胶园里捡橡胶子,然后拿来送我,说:“你看,这多漂亮,咖啡色的种子,上面还有银色花纹,好像是铜镶银的。”这还不够,他会连那外面大大的果囊也捡来,一点一点剥开,露出里面的种子,告诉我橡胶子的结构。 他也收集相思豆,有回装了一小袋给我,说是特大的。相思豆我见过不少,但他拿来的果然特别大,而且特别红。我说:“好极了,我可以用它来做封面设计,可惜不够多,我要很大一堆才成。” 隔不久,他就托人带了一大包相思豆给我。我吓一跳,也感动得要命,立刻用来拍成《对错都是为了爱》的封面,又不知拿什么回谢,想来想去,决定画张画给他。没料到,在电话里告诉他这个消息,他居然隔了半天,不吭气,好像很犹豫的样子。 “你不要?”我问。 “不是不要,是得要两张,”他说,“因为我有一对双胞胎的女儿,将来结婚,如果只有一张,到底给谁?”我怔了一下,二话不说,画了两张寄去。 陈清德谈到女儿,那语音就愈颤抖了,好像多年不见的女儿远远要扑进他怀里似的。从他的言谈中,我听得出,他这么多年的辛苦、节俭,都是为了这两个宝贝女儿。马来西亚不是个很富裕的国家,黑黑瘦瘦的陈清德,半生致力推广华文教育,他身体不够好,收入也不丰厚,却拼全力,送两个女儿出国念书。记得他去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回来,在电话里对我说:“你们美国好美啊!尤其是蒲公英,满地黄色的小花,在大大绿绿的草地上,太美了。怎么我们马来西亚没有蒲公英?”“真的吗?”我不信,“只怕是你没注意吧。” 又隔一阵,他果然来信说发现大马也有了蒲公英。我说:“不是有了,是早就有。只是以前你太忙、眼镜度数又深,所以没看见。到美国看女儿毕业,高兴了,也有了轻松的心情,所以发现蒲公英。” 从蒲公英、橡胶果和相思豆可以知道,陈清德很爱植物花草,只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回在餐厅,他居然盯着桌上插的塑胶玫瑰花,而且目不转睛,一副十分陶醉的样子。 “这花做得太粗了。”我说。 “是啊,一看就是假花,”他还紧盯着塑料花,“可是这假里有真哪。” 看我不懂,他笑笑:“你知道吗?现在这里的年轻人也过西洋情人节了。”我点点头。 “去年情人节,有人一早就送了一大把玫瑰花来。女儿已经出门了,我看看上面的卡片,原来是小女儿男朋友送的。于是把那束花放进她房间里,还拿个花瓶,装了水,插着,”他作成捧花的样子,“可是我一面把花放在小女儿床边,一面看见大女儿的床,旁边空空的,没有男朋友送花,觉得好可怜,想她看到妹妹有人送花,一定会很伤心。”他看着我,扮了个鬼脸:“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柜子里好像存了三枝塑胶的玫瑰花,是以前买生日蛋糕附赠的,就把花找出来,上面积了灰,我还洗洗干净,又从小女儿男朋友送的那把花里切下一块玻璃纸,把花包起来。正包呢,又想到,糟了!我还有个外甥女跟我同住,她也是大小姐了,也该有人送花,如果看见我两个女儿都有花,就她没有,更会伤心。就也拿一枝塑料花,包好,绑上丝带。于是,三个女生,每个人都在床边摆了花,我正得意,看见桌子上还有一朵没用的塑料花,也还剩一小块玻璃纸,那花虽然看起来最难看,好像掉了好几个花瓣,但是何必浪费呢?我们家还有一个女人哪。”说到这儿,他又扮个鬼脸,一副老顽童的样子:“于是我为我太太也做了这么一枝花,偷偷放在她的梳妆台上。”“她喜欢吗?”我试着问,心里好奇极了。 “她没说,”陈清德耸耸肩摊摊手,隔了两秒钟又一笑,“可是情人节过了,小女儿的鲜花凋了,扔进了垃圾桶;大女儿和外甥女的塑料花也不见了,大概也扔了。可是,可是我太太的那枝,虽然不怎么样,她却还留着,而且拿个小瓶插着,放在梳妆台上,一直到今天,都在那儿。”他盯着餐桌上的塑料花,用那颤颤的语调慢慢地说:“每次我看见太太坐在梳妆台前,旁边插着那塑料花,都有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心想,‘你为什么不扔了呢?你为什么不扔了呢?’”他突然不再说话,等了半天,深深吸口气:“现在,我每次看见梳妆台上的花,都想哭,我发现跟她恋爱结婚几十年,她都老了,我却从来没送过一朵花给她,那枝塑料花居然是我给她的第一朵花,她插在那儿,是给她自己一些安慰吧!或许……或许那虽然是朵假花,在她感觉,却是一朵真花啊。” 讲这故事不久,陈清德发现得了肝癌,又没过多长时间,就永远离开了。可是他说的这个故事,总浮上我的脑海,甚至每当我看见塑胶的玫瑰花时,就会想起他。我常想,爱才是花的灵魂,一朵怎么看都假的塑料花,透过爱,就成为真花,而且永远不凋。我也常想,或许陈夫人的梳妆台前,现在还插着那枝逝去丈夫送的——无比真实的塑胶玫瑰花。第28、女生宿舍里的爱情传说
前言:女生宿舍的传说,如果你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就送株花苗给他。若是他能细心地呵护花苗长大,那他一定是个温柔的男人。
一
看着这个女生宿舍传说的时候,孙涛正站在我的身旁。
“这是哪个白痴写的。一个男人能细心呵护花苗成长,就把他归类于温柔型。”我笑得肆无忌惮。
然后孙涛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盯着我看。
我说:“孙涛,你不会也相信这种传说吧!”
我和孙涛是同窗同学兼好友。他家就住在我家的对面,两家之间隔一条街道。他是学校里头出了名的“小太保”。逃课,抽烟,打架……样样都有他的份。每次看到他,身上都带着伤。
他害怕回家挨他老爸的打,于是,经常躲在我家门口的那颗树屋里疗伤。半夜三更才溜回家去。我就经常站在窗子前看着他轻巧的爬上树,然后给自己抹药。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冲着我叫:“丫头,你每天盯着我看不累吗?”然后我像只乌龟一样缩回自己的小房间里去。身后就会传来他肆意的大笑。
二
然而有一天,我在半路上捡到了孙涛,满脸脏脏的。手臂上渗着血,晕倒在路上。我把他抬到了医院,守了一夜。隔日,他醒来没好气的说,我干嘛要送他进医院。然后我气冲冲的打了他一耳光。后来,我就成了他高中时唯一的一个朋友。
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设计班,我在念管理。他仍然是神龙不见头尾。只不过每两周他会找我出去玩。吃饭,打游戏,上网上通宵。如果说我没有跟孙涛学坏,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
见面后,两个人互相抬杆,拌嘴。从来不谈到爱情。孙涛经常叫我去找个男朋友。他说:念大学没有交过男朋友就白‘混’了。每次我都笑眯眯的带过他的话题。不是没有交过,而在两个人在一起时,我找不到那种令我心动的感觉。谈了几次后也就放弃了。或许,跟爱情无缘吧!
孙涛每个月都会带着不同的女孩子过来接我玩。然后每次女孩都被我气得跑了。她们讨厌我缠在孙涛的身边。弄得孙涛哭笑不得。
我说:“孙涛,你家女朋友不欢迎我。在吃醋。”
“你是我最好的哥们。不喜欢的话她大可以走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那么你就不会找一个安定下来吗?”不知为何,看着他滥情的样子,心在痛。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见过他带女孩子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也许是她们不愿意看到我吧!忍不住心中一阵惊喜。
大学时代的孙涛也改变了不少,收敛了好多。每天都能在教室中看到他的身影。感到一丝欣慰。他总算是开窍了。
三
一晃四年就过去了,我们都成熟了不少。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爱调皮的黄毛丫头了。已有好久没有看到他了。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突然发现好想见到他。
今天是我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日子,我找到孙涛帮我搬行李到新租的宿舍。然后就看到了墙壁上的字。
我问孙涛相信这句话吗?他只是笑而不语。生活让他学会了许多东西。他已不再是以前那个爱打架,浑身是伤的小伙子了。现在的他,站在我的面前,会让我有种窒息的感觉。正如现在穿着白衬衫,白球鞋,看上去很斯文。这样子的他让我感到陌生。
看着孙涛为我整理着宿舍,心中洋溢着幸福。
离开了家,离开了学校与同学。住在租来的单身宿舍。过着简单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星期天会去看孙涛。他工作的地方离我较远,有时他会坐车来我宿舍聚餐。有时我会赶过去他那儿玩。
好几次房东问我:那个长得帅气的男生是不是我男朋友。我微笑着说,我哪有这样的福气呀!他是我的哥们。然后见房东摇着头,嘴里念叨着走开了。
不知何时起,孙涛的宿舍里多了几盆花苗。粗心的我一直没有发觉。直到有一次,另一个同学夸孙涛的盆栽好漂亮的时候,我才看到,阳台上放着几盆花草。我戏弄着着:
“孙涛,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盆栽了。等它们长大后,能不能给我一盆。”我弄着花的叶子说着。这花好漂亮。
孙涛沉默的点点头。
四
晚上,孙涛送我回宿舍。一路沉默,静得能让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走到门口,又看到那行字。
我转过头看着孙涛。
“孙涛,我送你株花苗好不好?”
孙涛瞪大眼睛看着我。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不说话。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你能喜欢我吗?”我盯着他看了许久。
“我打算等阳台上那些花开了就送给你。到时,你能接受我的鲜花吗?”他反问我。
我乐得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
数日后,盆栽在我们的精心照料下绽放着美丽的花朵,而我跟孙涛的爱情犹如那盛开的花朵般收获着季节。
后语:女生宿舍传说补充:如果有男孩细心养着花苗,当他把这株花送给了女孩,那么他肯定是非常爱着那个女孩。
第29、我的整颗心,都在指尖触及的冰凉里
曾经的你,早已离我而去。而如今,只剩下了一个我。没有哪种爱情,需要你放弃尊严作贱自己的。与其卑微的恋爱,还不如选择单身。上课铃响起,同学们都乖乖的回到教室了,刚坐下来几分钟听讲,传来了敲门声,进来了一个男生,老师说道,“他是新来的转学生,”个子高,而且又帅气。我身边一直都是个空缺的位子,老师就让他坐在了我的旁边,成了我的同桌。
下课了,当我走到操场的时候,惊讶的看到他自己在树下的椅子上坐着,看着他的背影,有一种莫名的忧伤。他突然回过头来,看到我在看他,给了我一个礼貌微笑。他这一笑深深的吸引了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上课铃声已经响起了,他就叫了我一声,“上课了,我们快回教室吧。”回到了教室,我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同桌,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叫“安小风”。我叫“夏美熙”叫我小熙就好啦!我们就这样的做了好朋友。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已经一年多了。明天就是我们老师带着我们全班同学去郊游。我跟我的同桌安小风,还有我另外俩个好朋友,艺儿和梦雨。艺儿又美丽又有女人味,追求者还真是不好呢!我还真是有点嫉妒呢。梦雨是个单纯善良的女生,善解人意。大家都很喜欢她。
我叫了下小风,小风转过头来了。我轻轻的亲吻了一下他,说,“我,喜欢你。”小风回答,那我们交往好吗?“恩,好啊。”天亮了,我们都回去了,我跟小风,上学,吃饭,放学,都是一起走。很多同学们都羡慕我们俩。小风很完美,无论学业还是长相还是特长,都是一流的。喜欢小风的人很多,追他的也很多,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我,我好高兴能和他在一起。在小风第一天来到学校的时候我就开始默默的关注他的一切,因为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我一直都没有说,一直都没有表达过我的他的爱。一直到现在,我勇敢的说出了,“我喜欢你。”
我们在一起一年了,没有闹过别扭。今天,我听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所有人都在说小风跟别的一个女人进了一家酒店,但是我不相信。我对他们说我相信我们的感情,他不可能跟别的女人……几天过去了,连我的俩个好朋友都告诉我,他去酒店不只一次两次的了。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没有啊。”走,我带你找他去,他今天肯定还会来酒店,于是我就跟着艺儿和梦雨去了那家酒店。过了一会,进来了一男一女,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竟然真的是小风……当时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心好痛。他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难道不爱我了吗?我哭着跑回寝室,她俩连忙就跟着过来了,一直安慰着我。
我打电话约了小风,约在酒店门口。他来了,我给了他一巴掌。为什么欺骗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小风没有说话,呵呵,我知道了,我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不能再自己骗自己了,小风,我们分手吧,你去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把。你跟第三者好好的玩,我走……当我转身的一刻,眼泪又汹涌的流了出来。小风抱住了我,“宝贝,对不起”对不起有什么用?你做了背叛我的事情,让我怎么原谅你?这一年来我付出的感情你感觉不到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我的心真的好痛…如果你爱她,请你好好对待她,我祝福你。说完了,我便离开了。
梦雨看到了我回来,看到了我憔悴的样子,心痛的说,熙,好好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其实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我不想让自己每天难过吧,。提醒着自己不再去想起你。
新的一年又来了,真快,我们分开一年多了。你还会记起我吗?很多话,很多话想要对你说。想起我们以前快乐的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可是都回不去了。想着想着眼泪有一次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发现你离开我久了,我心里最爱的还是你,根本就是深深的爱上你了。可是你已经走远,我已触摸不到。
美熙,美熙…“怎么了?”梦雨跟艺儿大声喊:“我看到安小风了。”刚说完,安小风就敲门进来了,我们都沉默了,小风开了口。“美熙”我们合好吧!呵呵,那个女人呢?她是把你甩了呢,还是你把她甩了呢?然后在回来找我,你觉得我可能会跟你合好吗?我是很爱你,我等了你一年,可是你没有回来。现在,我已经不爱你了。我彻彻底底的不爱你了,你明白了没有?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小风对我说“对不起,这一年来里我早已跟她分手,只是现在才回来找你,我真的想好了我最爱的是谁。”不可能了,你爱我并不代表着我还爱着你。请你离开吧,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他伤心欲绝的离开了我的视线,从此以后,我们没有见过一回。这次是真的结束了……我一人也可以很好的走下去。
明白了,终于明白了,我们的爱太摇远,也许我们筋皮力尽也走不到彼此,如果一味的执着,我们都会伤的体无完肤,原来爱情并不是要占有,只要对方幸福就好,不分离就要放弃的更多,并不是舍不得放弃什么,只是我们要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说爱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第30、有你就还好
高考似乎是一个玩笑后来白启然毕业于省内的一所普通本科大学,本来他可以上一所好的大学,只是那时他青春方盛,喜欢着邻班的女生,李虹成绩不怎么样,白启然不在意,他喜欢的不是成绩。也是,年轻人富有激情,不管遥远的以后。
那年夏天落了两天雨,清凉的感觉很好。高三的战争刚结束不久还未来得及品味分离的痛苦,高考结果出来了。李虹意料之中的没有考上本科,白启然则以一个没有发挥好的理由去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一片哀怨,一些不解,一丝鄙视,不过也就一阵风瞬间就无影无踪了。而另一个让人纳闷是白启然的同班同学:马晓茹,六班的两大巨头之一,离奇的也因发挥不好考上了与白启然同样的大学。万般引诱,两人都不复读。
眼泪会不会是伪装
结果出来的那晚,李虹在白启然旁边哭成了泪人,白启然平时都是跟他说笑,哪见过她哭成这个样子,很慌张的抱着她,偶尔插句安慰的话。
“别哭了,复读吧。”
“嗯,我知道了,明年我去找你。”
“嗯,我等你”
“…….”
李虹依然嘤嘤地哭,直到凌晨一点多,白启然送李虹回去,道别。白启然的心情一直很沉重,本以为自己考差一点就可以与李虹上同一所大学,叹口气,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了。其实,马晓茹也流了满夜的泪,只是她不愿让别人看到。
白启然朦朦胧胧的醒来,没有刺眼的阳光,就不显得天气燥热,下午了。李虹打来电话:“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因为我们毕业了,嘟嘟......”
一脸茫然的他呆在那里,站在窗口,说:“今天,挺凉快。”
爷爷的微笑
白启然再一次来到爷爷家,进屋便是一行醒目的字:新生命的诞生,必经千锤百炼,浴火涅槃。
“小然,怎么了,不高兴?”
白启然憨实的笑容流露出来:“爷爷,恁对我最好了,每次见恁不都是跟着恁屁颠屁颠的笑吗?是吧,爷爷。”
“小然就会哄爷爷开心,小然想好没,去不去那所大学?”
白启然走到门前望望天:“嗯,去。”
“嗯,想好了就行。”
“小然,看看奶奶笑得多美。”
白启然看着爷爷的微笑,心中一块东西掉了下去,依然笑着:“嗯,好美,”然后转身看着奶奶的照片:“一直都好美。”
天堂还是地狱
白启然风风火火的来到大学,一切都是新奇,可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他便沦落为一个标准的机器,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没有目的,没有激情。还好,白启然还知道爷爷的好,爷爷早已是他生病的一半。白启然后还才知道,在他学习最刻苦的时候,爷爷病倒了,只是那时没有人告诉白启然,爷爷在白启然心中的地位太重要了,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告诉白启然,他会怎么做。
花哨的大学,白启然颓废了。在某个不知名的星期天,白启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马晓茹也看到了落寞的白启然,互相微笑,白启然开玩笑:“再看收费。”马晓茹没有马上说话,走近了才缓缓的说:“你变了,这里是你的地狱。”转身,马晓茹走了。白启然没有看到马晓茹眼中闪现的泪花,白启然愕然,看着她不见。
当晚白启然收到一封信:“高三的你,是否?”一句话。虽然,白启然也不知道马晓茹是怎样送到他的手里,回头,床铺的整齐,书立的也很好,白启然笑了笑,写了封回信:“我可以将地狱变成天堂。”
白启然的成绩终于不再越过红线,马晓茹却还是那么优秀。白启然总会说道马晓茹聪明,白启然也知道是自己不用心。
那片蓝天是我们的未来
虽然高三大家整天在一起,可主要任务却不是培养感情,此时的白启然和马晓茹,已经不再是羞涩与遮掩,明目张胆的走在大街上,规划着他们的未来。
长大了,别人都说白启然变了,不在调皮,他真的长大了,学会了,专心,用心。
每次马晓茹跟白启然回家,白启然总爱将爷爷留下的那枚徽章对着太阳说一句:“那片蓝天是我们的未来,是我们这个小家的未来,还是我们家乡的未来。”
命运就是玩笑,总是在辉煌的时候,摔一下......
马晓茹红红的眼睛,望着白启然,白启然轻轻地刮了马晓茹的鼻尖:“你还不是在我身边……”
第31、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8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80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例,心想,如果按照病例,老人应去找另外一位大夫拆线,但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正好我当时又有一点空闲时间,我就来为老人拆线。
我拆开纱布,检查了一下老人手的伤势,知道伤基本上已经痊愈,便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拆下缝线,并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药。
在治疗过程中,我和老人攀谈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已经和该为他拆线的大夫约定了时间,老人说没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点半以后才上班。我好奇地问:“那你还来这么早干什么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点钟到康复室和我的妻子共进早餐。”
这一定是一对恩爱老夫妻,我心里猜想,话题便转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诉我,妻子已在康复室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她患了老年痴呆症。谈话间,我已经为老人包扎完毕。我问道:“如果你去迟了,你妻子是否会生气?”老人解释说:“那倒不会,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5年前就已经不认识你了?你每天早晨还坚持和她一起吃早饭,甚至还不愿意迟到一分钟?”
老人慈善地笑了笑说:“是啊,每天早上9点钟与我的妻子共进早餐,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一次约会,我怎么能失约呢?”
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啊!我几乎脱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点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两人恩爱无比的甜蜜日子里,老人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她的确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她是谁啊!”
听了老人的话,我突然想掉眼泪,我心中默想:这种爱不正是我及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种爱吗?真正的爱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挚的;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第32、海门之恋
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地铁的日子,习惯了这座甚至没有火车站台的城市。它热情的阳光,就像这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市容,干净恣意地撒在行人的身上。最让我舒心的是这个城市的陌生,没有人来烦我,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我只是总公司派来搞市场调研的。我似乎远离了尘嚣。几个月之后,南通也将只是我的回忆。手机又在提醒我有邮件,不用看,准是吴贞的。记不清我删掉了多少封她的E-mail,掐断过她打来的多少次电话。记得清的是,地铁站里的那一幕,仿佛刚刚过去。我冲下地铁,对面的列车“咣当”一声关上门,那对两情缱绻的狗男女在黑暗中扬长而去。两列相向的地铁裹挟而来的风,阴柔地在站台里旋转着,教人以为是电影中恋人的诀别。而那份伤心,却是实实在在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我不相信,两个小时前还偎在我怀里的吴贞,真的就这样背叛了我。那一天,北京的阳光正如今天的南通,出奇的跋扈,刺得我张不开眼。做错事的仿佛是我,而不是吴贞。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或者说,我不愿欣赏她的挣扎。仓促之中,我申请了这份没人愿意出的差。这儿的青山绿水,这儿的灿烂阳光,是我疗伤的天堂。
公司的市场这块,青荇一个人负责。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身材小巧,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来实习的。然而,她的言语里辐射出的却满是踏实可靠,偶有南方女人的温软口音,提醒着她的性别。我们的工作主要在南通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门进行。白天两个人一起在市场上转悠,晚上则是我一个人整理白天的数据,或者坐下来静静地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给总公司发E-mail汇报,常常工作到午夜。信箱里每有吴贞发来的信,都会引得我睡不安生,尽管我从没看过。
金天宾馆的早餐一直供应到9:30,晚上加班久了,可以放松地睡下去。有时候寂寞地拉开窗帘,看天上的星星,或者是半轮明月。海门的夜空,就像我小时候的家乡,高高的,像水洗过。我总觉得,北京的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静谧纯粹,灰蒙蒙的,月亮也昏昏沉沉,没有灵性。没有朋友,没有同事,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这么渐渐远了。第一个休息日,她尽地主之谊带我去狼山风景区。南通这地方,一望无际,小山包狼山就显得很突出。又不是旅游季节,山上游客稀稀落落。山顶上,她接了个电话,海门话,却没有了吴侬语音的柔和。我没听懂一个字,但能感觉到其中的火药味。是她男朋友?我来这儿一周了,她却从不向我提起她那位准丈夫。晚上忽然想到要用一份资料上的数据。赶到南通的办公室时已是10点多钟,屋子里黑漆漆的,却有音乐隐约传来:“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矛盾心理总是强求。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重新来过。”门虚掩着。打开灯,青荇呆呆地坐在那儿,电脑里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曲目,凄婉的女声,撕人心肺。“睡不着觉,听听音乐。”她脸上挤着勉强的笑。我记住了这音乐,还有她的落寞神态。改天经过一家音像店时,忽然记起她在黑暗中播放的那首曲子。我让她停下车,那几句歌词,熟稔得脱口而出。老板很专业地说:“是陈慧琳的《记事本》。”我把它放进试音的CD机里,戴上耳麦。是的,正是那谙熟的旋律:“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著,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复骗着我。”当青荇也走进店里时,我把耳麦给她戴上。她看着我,会心地笑了。
大多数夜晚我都是孤寂地趴在窗户前看海门的夜空,在陈慧琳的乐声中,我常常陷入无边的遐想之中,想像吴贞此刻的生活,她的E-mail里到底写了些什么,尽管我不在乎。还有青荇,这样的夜晚,她还会在黑暗里怅然吗?早晨起来,打开电脑,放我烂熟于心的《记事本》,然后收拾一下,青荇就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的办公室。有一天青荇敲开门,看我在哀怨的乐声中刷牙洗脸,才知道我的早餐票一直都没用过。以后青荇早上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来烧麦年糕之类的特色早点。
我们的工作展开得很顺利,对吴贞的态度,也在心里渐渐缓悔。金天宾馆离青荇南通的家并不远,她却从不邀我去做客。又是皎洁的月光。置身于其中,我忽然有种幸福至极的冲撞。离开北京这么久,第一次有心情给吴贞发短信:“你有多少年没有仔细地欣赏过高蓝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儿时记忆中神秘清澈的星空?我希望,能和我共享每一个这样日子的,是你!”电话铃响时,我以为是吴贞。正思忖着该怎样应对这尴尬的时刻时,发现号码却是青荇的。她让我下去再登记一个房间,她要搬来住——平平淡淡的语调。我猜测,可能是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然而,不巧的是,海门市的一个会议把所有的房间都包了下来。打她的手机,关机。只有回到房间等她来后再说。人未进屋她就两眼氤氲,跟电话里的沉着冷静判若两人。平日的干练沉静全消逝在汪汪的泪水中。我在她嘤嘤的哭诉中了解到,她凭女人的直觉一直怀疑男友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密切的往来。果然,晚上帮他收拾旅行箱时发现了一双女人的长筒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一个婚期将近却发现恋人不忠的女人。就像我,无法自拔,不逃避又能如何?宾馆每天赠送的一枝玫瑰,猥琐地耸立在桌子上,像是企图去滋润两个没有爱情的主人,那么不合适宜。倒是青荇,很快就恢复过来:“来点音乐!”这下提醒了我。关掉房间里的灯,拉开窗帘,月光暖暖地泻进来。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这样的月光下捉迷藏,听大孩子讲鬼怪的故事,看看静得瘆人的四周才急着想回家。青荇也把这儿当作安全的家了吗?我不知道。《记事本》的音乐洋溢着整个房间,那个曾幽幽地坐在办公室发愣的女生,现在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音乐,不一样的环境,多了我!夜色还是那么清亮,这样的美景总是让人想家,父母,潜意识里竟然还有北京的吴贞。面前的青荇呢?她的呼吸渐趋均匀,此刻,或许有我同样的孤寂。
早晨醒来,她依然买回了早点。可能是宾馆内部的自助餐,两个托盘装得满满的,两杯牛奶。我看着她的背影,恍若梦里回家,不知道盛在心里的是感动还是爱意。我好像,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青荇母性的温软。爱得倦了,还是倦得爱了,理不清的心绪。只不过旧伤口,还有些阵痛。到了晚上,她换了套牛仔衣,不知从哪儿又弄了辆摩托车,骑士般跨在摩托车上,要带着我看看海门的夜景。海门的大街小巷都是彩灯,形色各异,霓虹灯在拼命地拼凑着不同的造型。一些偏僻的街道上,彩灯的规模甚至有些夸张,仿佛置身于大上海。在北京,也只有节日里的长安街才有这样气势恢宏的大手笔运作。小小的县级市海门,尽管是模仿,它的步伐,一样让人惊喜。天气有些凉了,行人渐稀,霓虹灯却起劲地闪着,没有人驻足,没有人喝彩,今夜的海门,也许只有我们俩人是为它,为它们永不疲倦的舞蹈而来。滨河广场,很小,造型却是别具特色。草地上极不规则地铺着窄窄的人行道。青荇背着现时流行的包,带子长长的,在前面娉婷地一蹦一跳,背包打在她被牛仔裤绷紧的臀部弹起又落下,一点也不见她先前的沉稳。以至于回到北京很久以后,只要接到她的电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一幕,无论如何,也难以把电话里的沉静和她那天的小女生形象联系起来。
回宾馆的路上,四周静悄悄的,惟有重重叠叠的彩灯还在热闹地变幻着图案。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腰,身子贴在她的后背上感受着她的颤动。真希望这样的穿行,能永远下去,忘了她的男友,忘了吴贞。和着她无声的泪水,我们青春的身体纠缠了一夜。她肌肤的香味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全,醉得让人失去其它的感觉。她细细的倾诉,轻轻地飘浮在空气中。我看到了本该发给吴贞的那条短信,我对吴贞惴惴的希望,却错发到她的手机里。我在满心的期望中静候着她的承诺,哪怕是一句暗示,直到她们的婚期一天天地逼近,她都始终小心冀冀地回避着,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青荇出乎我意料地把车停到了她南通的家门口:“不是想来看看吗?”我的眼睛收不下那里的一切,她的床她的沙发,甚至她的卫生间,所有最贴近她的地方,都散发着新人的气息。房子里最具特色的是大理石,冰冷而光滑的石料,用得有点滥,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主人的职业。餐厅里摆设的石凳石桌,精致得让人以为是工艺品。我伸手去移它时,才感觉到它的大理石质地,没有温暖,像青荇的生活,却坚不可摧。我在她的床上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弄乱她的床弄乱她的家弄乱她的生活……可是不行,除了我们在床上翻滚时流下的汗水,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我们的冲撞,也许只是人类最低级的需求,也许。几天以后,这里将作为一对佳人的新房。我也同时决定提前离开海门离开南通,回到我先前的物质世界中去。
她后来告诉我,那天她裸着身子奔向后窗,绝望地看着我从小区消失。她曾经说过,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泪水,她会一塌糊涂的,我不想她这样。其时我没有泪水,甚至没有回头。当海门熟悉的广场,还有悠闲的灯柱从出租车的窗户匆匆退去时,那种惆怅,那份忧伤,才难以遏制地涌上心头。总感觉恍如一梦,倒是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门上赫然印着的“江苏海门”字样,不断地纠正着我的幻觉。
海门真大,世界真小。
第33、北方的情人
爱上TL后,我告诉了他,他说一定要治好我的病。在 QQ语言的文字里,在他和我的语音对话里,在视频里他让我了解他、看他。一开始,我有些不好意思和难为情,后来,渐渐的我配合着他。有一次,我忽然对他产生了性的冲动,并因我能为他带来快感而泪留满面。那一刻,我泪在流,但我的内心却幸福无比。我喃喃的哭着对他说;“谢谢你!我真的谢谢你!我的感觉又回来了!”是TL 让我复苏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我爱他,也爱他的身体,更渴望和他真实的去淌洋爱河!不管他曾经有过何种爱的经历,于我来说,他是我今生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
他常说要来看我,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在宽慰我,后来他多次提起,并认真计划起来看我的时间,我才知道,我又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不管我们从虚拟走向现实是否美满,也不管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碰撞,是增加还是淡化网络距离带来的美好,仅仅地因为他不愿千里来看我的举动,就足以让我为他而不顾一切了!
一切按计划进行。
在接他的火车站我一眼认出了他。真实的他比视频里的他还要帅气,尤其是他那特有的超凡脱俗的气质,让我暗自庆幸我没有爱错人。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天。他的言谈,举止,把握问题的尺度和我想象的差不多。他见面不久曾问我对他满不满意?我当然满意!(就是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也会因为他的到来而包容一切的。)我和他相拥而眠;我挽着他的胳膊带他到我的城市到处去转,很惊诧我第一次的“出轨”, 竟然是这样的自然,这样的从容,这样的顺理成章!丝毫不怕被熟识的人看见!好象我们就应该如此。
晚上,看着他熟睡的面容,我的心充满感动!很想对他说:“我爱你!我是多么地渴望你!”真正的灵与肉的呼唤,一定会让他快乐和满足,但我不忍叫醒他。情愿让他在我的身边甜甜的睡着;早晨,弟弟的电话使我的手机几次响起,我没有去接,因为我一动就会吵醒他,我想让他多睡一会,哪怕是一分钟。
希望时间能凝固,能让我们的相拥永恒!
三天的时间很短、很短,但我已很知足。在送他回北方的火车站,我看着带着他缓缓加速远行的列车,泪水又充满了我的面颊!是不舍,是留恋,是感动,更是一颗道不尽的感激之心!
火车刚刚在视线里消失,他发来短信:“回家好好休息。我爱你!”我拿起手机,用手指按出了我的心声:“一路顺风!我同样爱你!”
我慢慢在车站里行走,找了半天才找到出站口,就像我沉浸在和他的相会的梦里还没有醒来!
感情是浪漫的,现实是柴米油盐;分别是必然的,而记忆却是永衡!
对爱人,对情人也应该和对朋友一样,抱有一种“有所求和有所不求”的心态,那么,这网络的爱情之树才会常青!
第34、蓝殇,一伤经年
99年深冬,水蓝跟好朋友米秋一起吃饭的时候结识了米秋的朋友笑尘,饭后笑尘请她俩去卡拉OK唱歌。那是水蓝第一次去歌厅,也是第一次喝咖啡,笑尘点的,十元一杯。笑尘是个高大英俊的男孩,穿了宽大的圆高领的手织的蓝毛衣,更加彰显了他那张白皙的脸。水蓝一看见他就觉得心砰砰乱跳,不觉一抹少女娇羞的红晕就飞上了她的脸庞。
其实水蓝也是个漂亮内秀的女孩,那晚她穿了一件米黄色卡腰的小款羽绒服,在霓虹闪烁的光晕中,平添了几分单纯与天真,明显笑尘看她的眼神有几多醉意。
米秋说自己天生没有音乐细胞,所以主动承担了点歌的重任。水蓝跟笑尘则仿佛就是与生俱来的歌者,他们虽然第一次合作,可是所有情歌都让他们演绎的到了极致:《心雨》,《糊涂的爱》,《迟来的爱》,《你让我心动》------那晚他们边喝啤酒边唱歌,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完全醉在了歌声中,情境里。直到将近零点了,他们才难舍难分地决定离开。分手时笑尘说此生能够认识水蓝是他一生的福气,所以他主动给水蓝留了手机号码,并向水蓝索要联系方式。其实在那个年代,手机真的是很时尚的东西,几乎没有人在用,水蓝是没有的。但是水蓝却有一部传呼,这在当时也还算可以的了。但是他们在存储彼此的号码时都没有记录对方的名字,而是很默契地用“蓝毛衣”和“黄棉袄”代替了。
水蓝生来就对蓝色情有独钟,所以那晚之后笑尘穿着蓝毛衣的形象就一直在她的心里久久挥之不去,那晚她真的失眠了。
笑尘虽然没有专属喜欢黄色的习惯,但是那晚水蓝的小米黄羽绒服也成了他内心最深的印,尤其水蓝可爱靓丽的笑容总撩动地他的内心像一团火在燃烧,辗转反侧之后不知不觉就到了天明。
第二天一大早水蓝就意外地收到了一条热情洋溢的传呼:“花儿般的黄棉袄早上好!遇见你是我最真的缘,祝你快乐每一天!真的好想你。蓝先生。”
那时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水蓝还没认真谈过恋爱呢,怎么能直面这么直白的一见钟情的传情达意的方式呢?她的心里像一下子藏下了无数只小兔子,总是起伏难平。其实冥冥中她也觉得她对笑尘有一种特殊的情份,也许那就是爱情吧?她思忖着,心花慢慢在微动的心湖里绽开了。
水蓝不知道那一天是怎么上的班,又是怎么熬到下班的?因为她满脑子都是那个蓝先生,让她心醉神迷的帅呆了的男孩。
其实笑尘也并不好过,他那天所有原材料的进账几乎都出错了,因为他的心早已飞到了那个一面之缘贤淑文静美丽大方歌声优美的小棉袄那里去了。
终于,当水蓝带着一份说不清的心绪走出单位大门时,她的眼睛一下子圆睁到了极致:因为她看见了正对着她笑的笑尘。笑尘的笑容灿烂而略带几分憔悴,仿佛历经了人世间难言的别离与相思刹那间相遇了真爱的人一样,至少他给水蓝的直觉是那样的。
笑尘说要请水蓝吃饭,尽管他们算不上熟悉,可是水蓝居然鬼使神差地没有拒绝,并且内心还有一丝甜蜜的幸福在包绕。因为在水蓝的心里,他们仿佛前生就已经相识了一样,没有丝毫的陌生感。
那晚他们喝了很多酒,然后又去唱歌,不过那晚水蓝几乎没唱,因为他要听笑尘用歌声对她表达最深的爱意:《偏偏喜欢你》,《谢谢你的爱1999》,《只要为你活一天》,《想你想得好孤寂》-----仿佛每一首都透着最真最深的情爱。尤其是笑尘那近乎迷离的眼神和满含爱恋的倾情流转的心曲,真的让水蓝无从拒绝这个男孩情到深处轻吻了她洁白如玉的手背。
其实那晚他们真的都喝醉了,其实那晚他们也真的都为彼此而陶醉了。那晚笑尘载着水蓝去了他的住处,但是那晚他们什么都没有做。他们只是在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曾经,从记忆里的童年一直到那时那刻的点滴。也许这也是一种最好的表达爱的方式吧?因为深爱彼此,所以要把对方以前自己不曾经过的日子最少在听着的印象里给补回来。
水蓝一路顺水顺风,是没有喝过苦水的娇小姐一样,清纯干净的令每一个人都会心生怜惜。可是笑尘则不同,他从小父母就感情不好,所以他一路都是在父母的厮打谩骂中度过的。直到后来越来越不能忍受之后逃难到了姑姑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说到伤心处时笑尘爱笑的眼睛里溢出了无助伤痛的泪水,他说他真的好想过跟别的孩子一样有父母疼爱的家庭和乐的日子,也真的好想有人能够安抚他已经冰冻了的心。听着听着水蓝的心都碎了,她真的不能想象这么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会有那么悲情的过往。于是她心疼地帮笑尘擦去了眼角的泪,用一颗温暖的心将笑尘揽入了自己的怀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发说:“以后你再也不会孤单了,因为有了我,我就是你冬天的太阳,温暖你,照亮你内心每一处阴暗的角落,请一定相信我能做得到!”
说完他们抱得更紧了,仿佛彼此都要窒息了了一样。就在那一刻,窗外突然飘起了鹅毛大雪。那飘忽的一地洁白仿佛预示着他们地老天荒,白头到老的爱情一样,让他们的心真的好激动,终于忍不住他们去楼下赏了一夜的雪:依偎了一夜,说了一夜的情话,许了一世的诺言。那一夜让他们明白了:原来世间真的有冥冥中注定的缘,原来世间真的有所谓的一见钟情。其实当时间已经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变得淡然,那么相识一天两天又怎样?一样可以注定永远!
那夜之后他们几乎进入了公开的恋爱期,他们相互都霸占了彼此除了上班以外的所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他们做的最多的事就是一起喝酒,一起吃饭,一起唱歌,有时候正吃着饭笑尘也会情之所至地突然站起来搂着水蓝的腰慢慢摇摆着唱最动情的歌:“请你再为我点上一盏烛光,因为我早已迷失了方向。我掩饰不住的慌张,在迫不及待地张望,最怕这一路是好梦一场。而你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轻易就把我困在网中央------情愿就这样守在你身旁,情愿就这样一辈子不忘-----”听着听着水蓝总会激动地流泪,然后把自己的唇深深埋进笑尘的唇里面。他们就那样忘却尘俗地深吻在一起,那一刻仿佛世界是独属于他们俩的,他们真的深深地把彼此刻进了骨子里,如果说要别离那就等于把彼此的心割去,推向了地狱。
他们就这样幸福着,甜蜜着,陶醉着,等待着牵手红地毯的那美妙的一瞬。可是一个叫晚晴的女孩有一天突然到访,而且直接去了水蓝的办公室,让水蓝的梦一下子破灭了。水蓝的办公室是单人的,所以她就请晚晴在办公室坐了下来。
晚晴的肤色近乎棕色,是个小鸟依人近乎外国人的小女人。看得出她也是个很直爽的女人,因为她的第一句话就直接道出了来意:“你认识笑尘吧?我是他的未婚妻。”听到这话时水蓝正在给晚晴倒水,结果因为极度震惊水杯碎裂水全洒在了脚上,脚一下子变得红肿了。晚晴本来是想跟水蓝好好聊聊的,结果这样水蓝必须去医务室了,于是晚晴帮她喊了隔壁的同事自己悄悄地走了。
医生给水蓝上药时,一直问她疼不疼。水蓝根本不说话,只是一直在流泪,因为她的心真的很疼很疼。
下午笑尘接水蓝下班时,水蓝没在。笑尘从她同事那里知道她烫伤了脚请了假,在宿舍躺着呢。当笑尘捧着一束清新缀满了勿忘我的百合来到水蓝的宿舍时,水蓝已经哭肿了眼睛。以前的水蓝是最喜欢坠在百合间的勿忘我的,可那天她真的好想把那些星星点点都撒到天际,因为她真的好想一下子把那个欺骗了她的蓝毛衣撕得粉碎,让其飘得越远越好------
水蓝红肿的眼睛和怨恨的眼神真的吓到了笑尘,他赶紧过去想要搂住颤抖的水蓝,因为水蓝的样子看起来真的让人既心疼又心寒,笑尘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一脸茫然。
水蓝狠命推开了这个她曾一度深陷的男孩的怀抱,她歇斯底里地哭喊着让笑尘去问晚晴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听到晚晴两个字时,笑尘眼角明显掠过一丝异样。但是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他说让水蓝好好养伤,等水蓝伤好了他们就去登记结婚,他会给水蓝一个满意的交代的。水蓝说想一个人静一静,看着她如风中的落叶般的气若游丝的神情,笑尘哭着离开了,他是真的心疼水蓝的疼。看着笑尘离去的背影,水蓝哭得天昏地暗,她是真的受伤了,身心俱碎。
水蓝实在无力承受自己如此真爱深爱的男人会莫名其妙地跑出一个未婚妻来,她决定带着自己满身的伤痕去旅游去,一是为了逃避,二是希望时间可以给自己的心一个满意的交代。
出去了七天,却没能忘却笑尘的脸。而是他们之间的美好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晰地逼向了她的每一根神经,她突然意识到她真的离不开这个人,所以她必须回去听他解释,给他机会,因为他说过要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不是吗?
水蓝回去后直接回了单位,她想换件衣服在第一时间去找笑尘,因为那份逼人的思念已经让她无路可退了。可是没想到刚到保卫科值班的人就说有她的快件,于是她就边往宿舍走边打开了。这封快件真的有着原子弹爆炸的威力:因为里面是晚晴跟笑尘的结婚证的复印件!
水蓝一下子晕倒了:旅途的疲累加上刻骨的思念真的把她推向了身心的最低谷,稍有打击他就再也没有丝毫的力气承担了。
当水蓝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洁净的单间病房里正在输液,笑尘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泪水已经浸湿了大片的被褥。水蓝本想给笑尘一个耳光的,但是她真的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水蓝的脸色惨白的就像已经不在人间了一样,这让笑尘连死的心都有了。看着水蓝有要打自己的冲动,笑尘赶紧不停地扇自己耳光。看着笑尘的举动,是那么地真诚而真挚,水蓝不禁心软了,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坐了起来紧紧地抱住了笑尘。她抱得好紧好紧,因为好像一松手笑尘就会永远从她的身边消失一样。
水蓝输液结束后已经天黑了,笑尘带她出去吃了晚饭,那晚他们谁都没喝酒,也谁都没说话。饭后他们去了就近的小公园,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笑尘把水蓝紧紧地搂在怀里,泪水不停地顺着水蓝的面颊流下来。水蓝也不禁跟着哭了起来,他们的泪水交融在了一起,交汇成了笑尘声泪俱下的旋律:“Good-bey,mylove,让我在你肩上哭泣;再见吧,我的宝贝,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笑尘唱着唱着就哽咽了,唱着唱着水蓝已经跪在了地上。
笑尘说他跟晚晴曾经订过婚,也同居在了一起。但是后来发现晚晴的性格真的跟自己格格不入,还经常撒泼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所以他们真的已经分开很久了。但是就在那天晚晴找了水蓝之后,她又去了把笑尘养大的姑姑家。还在那儿又哭又闹的,说笑尘没良心,自己都怀孕了居然还跟自己分手。
笑尘的姑姑一听晚晴怀孕了,就赶紧安抚晚晴,说让她不要激动,那样容易吓着胎儿。还说她会保证让笑尘马上跟晚晴登记结婚的,因为她坚信笑尘不会违背她的意愿的。
是姑姑供着笑尘完成了学业并给笑尘安排了满意的工作的,并且姑姑也是行政单位的重要领导,是特别爱面子的。就算姑姑要笑尘的命,笑尘都会给的,何况是一段无爱的婚姻呢?就在那样的万般无奈之下就在水蓝旅游回来的前一天笑尘跟晚晴登记了,并且很快就会举行婚礼。
听完之后水蓝并没有责备笑尘什么,甚至觉得如果换了自己可能也会做出跟笑尘一样的选择,因为毕竟他俩都是通情达理知恩图报的性情中人。
笑尘的婚礼如期举行了,水蓝没有参加,但是送去了贺礼,她是真的希望笑尘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的,尽管她的内心积满了伤,甚至已经成殇。
笑尘婚后水蓝也在最短的时间内跟暗恋了自己很久的同事结了婚,他断绝了跟笑尘的一切联系。只是经常会听朋友米秋说笑尘婚后有点破罐子破摔,他们夫妻本就没有感情,所以一直经常吵架。米秋还一直感叹:说要是当初水蓝跟笑尘能在一起该多好啊!
就在他们分开后不久水蓝也买了手机,并且决定一辈子都不换号,她也五年一个期限地听到了两次笑尘的声音。水蓝知道因为米秋的关系,笑尘得到自己的电话号码是可以很容易的。但是他们都是对人生负责的人,所以他们都把彼此隐藏到了最深。
十年两个电话,水蓝接听之后笑尘的第一句话总是不曾更改:“这么些年了,你的声音一点都没改变。”是啊,又怎么会改变呢?那是怎样的一份爱恋啊?根本就是不容更改的情感,不是吗?
就快到十五年了,到时候水蓝的电话应该还会响起吧?唉!一别经年,不曾遗忘,但所有的牵挂注定终生成殇------
第35、蝴蝶翅膀上的感情线
1
摊开我的右手,细密的纹路散布在掌心,相书上说,象我这种女子,一生是为情受苦的。会吗?我不知道,没有两个人的纹路会相同,没有两只蝴蝶会生有一样的纹路。爱,天生就是受苦的吧。
我不相信爱情,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情都是虚假的,现实中的爱情经不起金钱的冲击,网络中的爱情经不起美貌的冲击。而我,既无美貌,又无金钱,就算我是天使又如何。
就算我是天使又如何,有才气,现在的男人在来不及发现你的才气的时候就弃你而去,爱情,只是身体饥饿时的快餐,就象饿极了的人不能等候烛光晚餐一样。
在他来不及看到我的才气,我天使般善良的品行以前,我就光荣的下岗了,他弃我而去了,留给我的只有一句话,原谅却是彼此要说的唯一。原谅什么?各取所需,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失恋给我的打击是任何事都与我无关了,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学会了用花开花落的心态来看这个世界,顺其自然吧,扔了手机,扔了工作,扔了那个虚假的我,一个人跑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2
异乡清冷的街道。酒吧里迪厅里传来嘈杂的音乐,这与我无关。突然耳边传来了优美的旋律,“历经磨难真情在,天长地久不分开。”抬头看时,清绿的广告牌上,一杯香茶在诱惑着我。听雨轩。仿红木的门,古色古香,想都没想就进去了。
“小姐,帮我把《化蝶》再放一遍。”要了一杯清茶,安静的坐在那里,音乐在耳边一遍遍的响起,泪就出来了,我是一个爱哭的人,因为感动,也因为感伤。
“给。”几张面巾纸递过来,我才发现有一个影子在我面前。接过来道了声谢,胡乱的擦了擦泪,很尴尬的对着面前的人笑了笑。
“喜欢化蝶?”这个男人在对面坐下来。
“嗯。”我胡乱的答应着,我这个人很没用,因为对自己的容貌的不自信,见了出色的男人都会比较紧张,从而有点语无伦次。尽管我很聪明,但刚刚受到失恋的打击还没有平复。因为我容貌的不出众,我让人给休了。
“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坐在那里,他问了一句。
“你不是已经坐下了吗?”努力的排解掉自己的紧张感,我回了他一句话。
音乐容易拉近人的距离。很快,在悠扬的旋律下,我们就开始聊天,有时跟陌生人聊天的感觉真的很不错,最起码,心灵不设防。
午夜了,我站起身来告辞,他说:“要不,我送你回宾馆吧。”
我没有拒绝。
鲁BXXXXX。天,我努力的离开了我所在的城市,遇到的居然还是同一个城市里生存的人。
3
我是那种离了网络不能生存的人,尽管是在陌生的城市,我还是努力的找到了一个差强人意的网吧。
打开QQ,上面的朋友亮亮的挂在那里,心就安逸了,然后,泡到论坛里,天昏地暗的潜水。一阵熟悉的蜂鸣声。打开一看是个网址,链接成功后,那初开始清凉的古筝,让我的心猛的一缩,《化蝶》,一曲未尽,泪又流了。
“别哭。”消息传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哭?”我好奇的加了一句。
“象你这样的人,一定会在哭的。现在我比较忙,一会聊。”然后就无消息了。
我不是那种喜欢打扰别人的人,坐看云起,这个人,我应该是不熟悉,QQ上的朋友,差不多全是联众的朋友,四年了,我也记不起他是哪一天遇到的。
只是觉得好巧,同一座城市,都是因为化蝶让我哭。
4
回到家中,一切又重上了轨道。白天包在密不透风的服装里,晚上清汤挂面的上网。
只要上线,就会收到坐看云起的问候。
“看看这个网址,里面的东西好漂亮。”
我打开链接。“化蝶”一个漂亮的让人晕眩的小饰品,两只蝴蝶,银白色的感情线,淡蓝色的水钻。居然跟我的品味这么吻合。
“我喜欢,喜欢那个化蝶,它漂亮的让我无法呼吸。”
“送给你。”
“嘻嘻,开玩笑的吧。”
第二天,苏苏成了全公司里闻名的人物。特快专递给了苏苏一条漂亮的项链。
5
“你是谁?认识我吗?”我呆在网上守候着他。
“如果你想知道,就在明天下午到黑山公园就看到了,我就在枫林边上。”
“带着好奇,第二天我就去了黑山公园。天,真不可思议,那个坐看云起就是在听雨轩里陪我聊天的那个人。
“你好,我叫石磊,我们认识了,苏苏。”
看着我张大嘴巴,愣在那里,他坏坏的笑着。
“在这里坐一会吧,心静的时候,心烦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在这里坐一大半天。”他给我让出了一块地方。
“很奇怪是吧,你苏苏是有名的才女,报刊上多的是你,认识你并不难。”石磊一本正经的说着。
“可是,你了解我什么?在听雨轩里是你安排的?”我感动一种被人游戏的感觉。
“不,你错了,听雨轩里,是真的偶遇,听了你的故事我才喜欢的你。一个笑起来有着月牙样的眼睛的女孩子应该是天使吧。你的笑,让人觉得很安全。”
“你何不直说,是我本身长的安全。”
静下心来,数着身边飘零的黄叶,看着蓝的没有一丝杂质的蓝天,嗅着空气中秋天的味道。原来,接近大自然,感觉真的很妙。
6
“苏苏,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经过了几个月的相处,我发现,石磊也许是真的爱了我,是爱了我的心。
猜都猜不到,他带我去了听雨轩。
“碧草青青花盛开,彩蝶双双久徘徊,千古恋情深深唱,山伯永恋祝英台。”
优美的旋律,整个茶轩只有我们两个人。
“苏苏,嫁给我吧。”
我忍不住笑了,但看他一脸真诚的样子,我收起了笑容,我惧怕爱情,更惧怕婚姻。
“我不够漂亮,性格安静,不会甜言蜜语,不会察 颜观色。”
“停。”石磊打断了我的话,“重要的不是这些,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我,我,”没容我说完,石磊把戒指戴在我手上,两只相依的蝴蝶,栩栩如生。
“历经磨难真情在,天长地久不分开。”
蝴蝶翅膀上有感情线,你相信吗?
就象我们的掌纹,那是我们的爱情密码,总有一天,总有一个人会破译它的。
第36、爱情是糖甜到忧伤
你说,我们的爱,就像糖一样,甜到忧伤!午夜,我习惯性的站在窗前,看着这个繁华而又寂寞的城市,寒冬的夜晚,我手脚已是冰凉
记得这年七月,那个夜晚,你在QQ上告诉我,你和她分手了,你们不愿再继续。我的心被猛抽了一下,我沉默,没有问为什么?从此,你告诉我,你喜欢七月,从此你便无法忘记七月。
我已经想不起初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我们就这样不冷不热的一晃就是几年。我们看着彼此相识-相知-相恋,甚至是分离,我们看着多方笑,看着多方哭,我们始终告诉对方记得要幸福。
终于,有一天,我说我想你,你却说,你说你爱上了我,这时,我发现我也爱上了你,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中间已经变成了爱,我们的爱却变的那么卑微,卑微到我不敢对你说,我不知道,我带给你的是什么,是幸福?是伤害?我无法是从......。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并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们在一起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没有束缚,那么我们可以试着交往,给对方一个机会,自己一个机会,好吗?
十二月,我们把对彼此的思恋狠狠的寄托在网络上,白天,我们辛勤的工作,彼此鼓励对方,晚上,我们相约网络,从此,下班之后,我谢绝一切邀请。只为了每天都能看见你,那样,我心里就踏实了,每次看见你QQ图像在闪烁的时候,我内心五笔温暖,再寒冷的夜晚,也变的温暖。你经常对着视频这一头的我说:“几天没见,你又憔悴了”,我每次都会回答:“因为我见不着你”。
一晃,马上又过年了......
那个喜欢七月的你,那个喜欢听忧伤歌曲的你,我们何时相见???
第37、10路公交车
晚上11点,10月份的天空下起了小雨。一个十八、九岁的大男孩,手中拿着一颗排球,在公交车启动的时刻跑了上去,雨水打湿了他那一头帅气的长发,虽然班主任已经警告过他,但他还是舍不得剪掉长发。
他叫卓天,175CM的身高,白色的T恤、运动裤,已经被泥土染脏了。他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当别人都在努力、刻苦的学习时,他还是天天到沙滩上和打排球。
或许在老师的眼中他就是差生:成绩不行,又不遵守校规。但他不在乎…
他喜欢坐在倒数二排左侧的窗户边上,车上只有两个乘客,除了他,还有一个坐在他前排的女孩,第一次见到这女孩,以往最后一班10路公交只有他一人。
女孩应该和他的年龄差不多,绑着乌黑的马尾辫,戴着一副细黑边的眼镜,白色的耳塞,白色的连衣裙。低着头认真的翻看着学习资料,将那遮住眼睛的刘海顺道耳后。
靠在车窗玻璃上,卓天渐渐睡着了,又一次翘了晚自习,打了一晚的排球,累了…
“诶~小子,到站了”司机师傅看着后视镜,对着卓天说道,虽然不知道卓天的名字,但很明显,司机师傅已经认识这小子了,差不多每天都乘坐他这最后一班的10路公交。
女孩用书本碰了碰卓天的肩膀,看着卓天迷糊的眼神,微笑着说道:“到站了”。
公交车缓缓的开去…
“还下雨诶!要不要遮你一段?”女孩摇着手中的伞说到。
这时,站在雨中的卓天看清了女孩的脸,很清秀,皮肤白嫩,脸上有点点肉,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她的笑容很美…
“额,不用了,反正已经湿透了”指了指身上的衣服,说着便向居住的小区跑去…
女孩撑着伞,也慢慢的消失在雨中。
他们走的是同一方向…
第二天
无星的黑夜,依旧飘落着小雨。车门即将关上的刹那,那一白色的身影又窜入车中。“叮~叮~叮~”投币的声响,在这空荡荡的公车里,显得格外清晰。
看见了昨天的那女孩“嘿”,女孩抬起头,给了他一个微笑,便又认真的看起书来。
坐在女孩的后面,看着她那蓝白相间的校服,市二中的!同一学校。怎么就对她没印象呢?
本来还想问点什么的,但见她这么用工,便不在说了。
靠着窗,闭上双眼…
10几分钟后…
感觉到有人轻轻拍打着他,睁开双眼,看见的是那一个笑容,他知道到站了。
公车缓缓开去…
女孩摇了摇手中的雨伞“遮一段?”
卓天指了指身上湿透的衣服,便又向小区跑去。
第三天…
这个夜晚没下雨,漫天星光点点。
看着渐渐远去的公交车,女孩对着卓天开玩笑到:“今天你终于是干的了”。
卓天看着那女孩,穿着校服,伞收着。“今天,你终于不做白娘子了”
两人都笑了,一同想小区走去。
卓天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拿着球,看着边上女孩的左侧脸蛋,“你怎么也走这边啊?”
女孩看了看他,“我和你同一小区!刚搬来”,说着将刘海顺到耳后。
他喜欢在她的左边,因为能看她的这个动作,觉得很美,很自然…
卓天甩了甩那一头长发“刚搬来,难怪我觉得以前在学校都没见过你!对了,你在几年几班?”
“你也在市二中?我在三年五班,你几班?”女孩看着卓天感到有点惊讶,同一所学校,竟一点印象都没有。
卓天尴尬的看了看女孩:“重点班啊!那个…我在一班,额——我叫卓天”。
女孩停了下来,眯着眼想着,卓天?卓天?一班的…?。
女孩突然抬头,盯着他,笑了起来,“哦~~我想起来了!每次校会结束时都会提到的,年级差生!翘课之王!卓天——”
看着卓天尴尬的样子,女孩越发的想笑:“对了,我叫白静”。
在10路公交上他们俩时常相遇…
模拟考,年级混考…
很巧的是,卓天就坐在白静的左侧斜后方。
白静也发现他就坐在后面,回头冲着卓天动了动嘴唇。
从那嘴型上看来,是:加油!
唉~还加油呢,左手撑着腮帮子,右手转着笔,看着试题,这是有多难?多难?多难?啊…
只做选择题!全部勾A。
抬头看看了白静,她也刚好回头,然后将卷子向下拉了拉。这时卓天竟能看到卷子上的一部分作答。
他知道了白静的意思,不自觉的翘起了嘴角。
几天后,发试卷
“卓天——63分,不错!有进步,继续努力。”老师看着卓天说道。
坐在座位上,卓天看着卷子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同桌用肩膀撞了撞卓天,一脸沮丧:“有没有搞错,小宇宙爆发吗!怎么连你小子都及格了?倒数第二的我,成了倒数第一,没天理啊…”
看着卷子,这一刻卓天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及格的喜悦,虽然不是他自己的能力得到的分数。
图书馆
卓天第一次进去是两年前,为的是找火影漫画。这一次,是为了找些捕导书籍,他想自己考及格。
没想到白静也在图书馆,不!应该是没想过…
在白静左边的空位坐了下来,小声说道“谢谢”。
白静转头看了看,眼神中有些吃惊!低声的说道:“你——图书馆?动漫?”
这句话,让卓天无话可说,耳根红了起来。白静看着他的囧样,笑了笑:“多少分?”
“63”
“什么啊!笨哦——没抄完?应该能有80以上才对啊!”
“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聪明啊,你多少分?”
“98”
“白静,这道题我这么都算不对啊!”
“小数点你都能标错…”
……
就这样,从那天开始,他们俩一直在图书馆学习到深夜,关系也越来越亲密。
三年级,上半学期,第二次模拟考……
“卓天,59分!还差一点点,要加油!”老师在次对卓天说道。貌似不管及不及格,老师还是这句话…
看着手里的试卷,他笑了,虽然没及格,但这个分数告诉他,他的努力没有白费。他想让别人分享他的喜悦,第一个想到的是白静。
食堂
完了!来晚了,已经排起长龙了。突然,卓天看到了在白静就在队伍的前面。
拍了拍白静的肩膀“后面好多人,要排好久,你顺便帮我打一份”,说完便转身去找座位。
“我又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唉——卓天”
“火腿,鸡蛋,我讨厌鱼和白菜”
白静端着饭,四处张望。
“让一个女孩帮你打饭,是不是很爽啊!好意思吗你”
“又不是不认识”
用手肘碰了碰白静的手臂,“唉~,你知道这次我考了多少分吗?”
“多少?”
“嘿嘿…59分,不错吧!”
“都没及格,有什么好高兴的”说着白了卓天一眼。
“还差一点点点啊!这都是我努力的结果啊——你看那边…”说着用手指了指食堂门外。当白静转头的时候,他将筷子向白静的碗里伸去…
“什么啊?诶——你怎么偷我鸡蛋”说着伸出筷子,想要将鸡蛋抢回。
卓天立马将身体转到一边,避开白静的筷子,“哎哟,一个鸡蛋有什么关系嘛!在说我考的这么好,就当是奖励啊!”
白静用食指推了推眼镜,考的这么好?就这样还算好?看了卓天一眼,将碗里的鱼和白菜夹到卓天的碗里,“考的这——么好,鸡蛋是奖励,鱼和白菜是鼓励,希望你再接再厉,下次争取考及格”。
卓天用筷子不停的插着鱼,“不是吧!不是跟你说,我不吃鱼和白菜的啊”。
“你可以不吃,但是以后不要问我问题”
“我……”
或许他们俩都没注意到,他俩的关系变得很微妙,很暧昧。
他们一起度过了圣诞节,卓天送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给白静,第一次见面的时,她的身影还印在他的脑海中,深深的…
白静送了一只黑色钢笔给卓天,“不得不说,你的字很难看!很多时候,字,就是男人的脸面”。
寒假,他们每天有在学校图书馆学习到深夜。
除夕夜
<你微笑的眼我看到无数晴天
吻你的脸的那一天
拥有全世界
……
牵你的手去感觉
烟火最迷人的季节
照亮幸福的瞬间
……
牵你的手去感觉
烟火最迷人的季节
点亮生命的一切
绽放我们的喜悦
……>
F4《烟火的季节》,白静手机的铃声…
“喂——”
“你在干什么啊?这么久才接!”
“刚洗完澡啊!”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你看到了吗?”
“什么?”
“你走到阳台,向月亮的方向看,看到了吗?”
“嗯~~~看到了,很漂亮”
“祝你新的一年,就像那烟花笑脸,天天快乐”
高考后
“喂——”
“今晚——有空吗?”
“嗯”
“7点,海边…”
晚上
星光点点,海风轻轻吹动着她那白色的裙摆…
两人肩并肩的走着…
“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
“我…”,“我…”,“额——我觉得考的应该不错”唉,卓天心里暗暗气恼着,来之前都想好的,怎么到了这里就…
看着他这样,白静心里暗暗的骂了句白痴,“我——明天~就要回家了,我家里有急事。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双手插着口袋,尴尬的笑了笑。
白静轻咬着嘴唇,皱着眉,这家伙气死我了:“你还是没及格”,情商…
次日
早上9:00,车站。送白静上了车…
白静回家后…
卓天拿着那只黑色钢笔,发呆。“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么多天了,她的手机一直关机。
直到几天后,他看见了那则新闻…
他来到海边的那个公交车站,晚上9点,他一直在那等着,等最后一班车。渐渐的又下起了小雨,不知不觉,认识她已经快一年了,想到她,眼睛开始模糊…
靠着广告牌的柱子,坐在地上。从口袋里掏出了包香烟,自从看到那则新闻开始,他便抽起了烟。
只有香烟的苦涩,更接近他的感觉。
“碰”用打火机翘开瓶盖,闭起眼,仰着头,灌了起来。其实他本不会喝酒…
只有啤酒的苦涩,能麻醉他的思念。
积蓄已久的思念、痛苦,随着泪水溢出眼眶,划过脸颊,滴落在心上…
两个酒瓶,片地的烟头,还有一颗破碎的心…
11点…
依旧坐在那个位置,但前面少了她!
10路公交车,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只有他一名乘客。
靠在窗上,泪水模糊了双眼,渐渐——好像看见了她的身影,黑色的马尾,白色的耳塞,低着头看书。
随着泪水的划落,她的身影一同消散…
闭上双眼,渐渐的睡着了…
暴怒的海浪拍打这岩石,
一阵海风吹过,带走了一片烟灰。
当香烟遇上火,产生了烟灰;
他遇上她,产生了感情…
或许岁月会将他对她大部分的感情带走,但总会剩下一些带不走的东西,如那熄灭的烟头黑了的部分。那天没说出的那句话,将会成为他一辈子的遗憾…
又一阵阵海风吹过,将一个躺着的空瓶吹走,剩下一只酒瓶,孤伶伶的站立在哪。
他下了车,慢慢的消失在雨夜中…
最后一班,10路公交车,那沾满小水珠的玻璃窗上。
第38、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
---题记
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你是何时出现在我梦中?睁开眼睛的刹那,天地一片朦胧,无力的双手揉了揉眼睛,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浑浑噩噩的梦。而我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只好一阵苦笑。
夜已很深,我迷迷糊糊的试着爬起来,可四肢明显感到无力,无奈一头倒下,陷入沉思。墙上的钟,滴答滴答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我的心灵。时间过去了很久,而此刻我已渐渐清醒。轻轻地走向阳台,习惯性的寻找那一抹月色,可我怎么也寻不到那远处的橘黄色光芒。从这一边跑像另一边,我开始慌了,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抛弃了月亮还是月亮抛弃了这个世界。脑海中一片混乱,思绪也随着凄美的夜色想起了你。
某个城市,某处角落,某个人,静静的享受着周遭环境所溢出的寂寞气息,借助那孤独的夜色慢慢的搜寻着有关于你的记忆。在那种温暖而淡然的心绪中,无声无息的回忆着,嘴角划过一丝笑意,仿佛我又回到了那唯美的灿烂年华,一下子坠入年少时的懵懂中。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百看不厌,越看越入心。
那么多年过去了,你的微笑,你的转身,你的一举一动,都给了我无限的美好,让我又重新感受到了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从楼上走下来,而你在楼下,我傻傻的看着你,而你也用那温暖而又韵味十足的眼神看着我。当眼神互相碰撞在一起的的那一刻,就好像北斗星司和南夕子两人合二为一变身为艾斯奥特曼。
还记得我第一次牵起你的手,一对懵懂少年的羞涩从两个脸蛋上不约而同的浮现出来,就这样向前走着,谁都不说话,即使手心抓出汗了,还是没有松开。真想就这样抓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刻,变成两尊雕像。和你一起走在湖边,和煦的春风缓缓吹来,吹动你的长发,吹的你更加迷人,我静静的望着你,带着一种美丽的小甜蜜。静静的回味着,思忆着,微笑着,珍藏着。。。。。。。。。
我还记得,你推着一辆小自行车,而我走在你的左边,紧紧的挨着你,生怕你会突然消失,消失在这个世界,让我找也找不回。两个人的影子倒影在月光下,此请此景就像是上天刻意为我们而安排的,那场景就如同一幅温暖的画面,深深的刻进我们的心灵,好让我们彼此铭记这条路我们曾一起走过。
我还记得,杨柳岸边,你靠在我的胸前,我们谈笑风生,你还时不时的挠我几下,急的我都不敢靠近你。其实不管是谁,只要能够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很幸福,很浪漫,甚至是牵了一下手那也是幸福的,浪漫的。你说你会永远爱我,我傻傻的笑了,这个笑是最真挚的笑,最坦诚的笑。那时,我不懂誓言,更不明白什么是承诺,我只是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仅此而已。
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来。时间很快,一个学期转眼间就结束了,而向我们迎来的是那漫长的暑假。在学校一个月30天,我有24天可以看到你,而两个月的暑假我却寻不到你的身影。看不到你的日子里,度日如年,两个月就像两个世纪那样长。就这样无奈的过了两个世纪,2208年我又再次遇见了你。“两百年没见了,你还好么?”她一头雾水的看着我,好像很惊讶却又让我感觉她很开心。"我好想你,你怎么都不来找我,这两个月你知道我怎么过的吗?我没有回答,“只是无奈的看着她,当时很尴尬,但我却知道了幸福其实一直都围绕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很激动她还是会想我,她还是那么的喜欢我。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害羞神情,我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不得不让我做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这不就是所谓的俯首甘为孺子牛吗?思念穿越两百年,赤字之心永不变。我轻轻的伸出手,如履薄冰的整理好她那东倒西歪的刘海,彼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百读不倦,越读越伤心。
开学没多久,就是她的生日。我心里暗暗的邪笑,她过生日那我不就可以跟她好好的玩一天了么?此刻我已经面目狰狞,这不是痛苦,而是幸福,幸福的面目狰狞。
只怨缘起缘落,缘来缘去。我和她之间的末日,就在她过完生日的那一天,彻彻底底的到来了,或许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末日吧。而我们所有的过往,就这样被埋葬在一个只有开始却没有结尾的故事里。我不知道该如何,爱恨纠缠不清,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只是我依旧苦苦等候着不属于自己的温柔,就这样等着,等着,我仿佛忘记了自己是谁,一直坠落在这段无奈的感情中来回徘徊。就如同一只飞往南方的小鸟,忘记了回来的路。我们好比演了一出折子戏,折子戏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尾的戏。虽然是一部不完整的戏,但它同时也让人难以忘怀,入木三分。如果每个人都是一出折子戏,把最璀璨的部分留在别人生命里,如果人间失去脂粉的艳丽,还会不会有动情的演绎呢?
都说女人容易一往情深,可为什么她不会对我一往情深?都说女人总是为情所困,可为什么她不会为我所困一困?曾经的誓言怎能经得住沧海桑田的变迁?海誓山盟到头都是空、水流烟淡、随你飘散!誓言,只不过是相爱的男女对彼此之间所说出的傻话而已,又何必去当真。
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伤心伤到断肠处,流泪流成太平洋。
第39、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
我认为,在我们的生命中,每一件物品都令人拥有一份回忆,或是苦涩或是甜蜜,但都是珍贵的。在我的生命中,那件物品是一个生锈的锡盒,它承载着最多的回忆,我仅需要看一眼那个破旧而古老的锡盒,就可以排解如潮水般的往事与强烈的情感――许多快乐的,许多忧伤的――我所有的一切。那个锡盒在书架上,紧挨着我五岁女儿的照片,正默默地休息。我生命中最初的真爱,那个依然使我最心痛的人,是一个叫古谷仁美的日本女孩。在日本,她的名字本意是纯真的美女,你只需要看她一眼就可以理解它的含义而不必与她交谈。我们第一次邂逅是在日本冲绳县的一个夜总会里,我26岁,她21岁。我断言,她是由童话故事中的人变来的。她又长又直的柔软光洁的黑发垂到完美的腰部,衬托出105磅的身材。她的皮肤松软,晒成了棕黄色,似乎是一直生长在阳光之下;但是记忆中最多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神似乎能完全穿透我并且碰触我心灵的最深处。
第一次见面后不久,我们开始约会。古谷仁美是个善感的人,她十分看重每一天。这令我不解。
我们相恋大约一个月后,一天,她如约赶到了公寓,给了我一样东西。“礼物。”她说。我打开她仔细裹着的用来做礼品包装的手帕。我为所看到的礼品感到吃惊――一个破旧的,老式的,生锈的,淡绿色的锡制烟盒,盒盖上有一幅画的印迹。通过锈迹斑斑的,缺损的油漆,我仅能辨认出是一个手指与一只耳朵的图案。盒子的其余部位看上去同样糟。
“谢谢,”我对她说,“如果我们要交换废品的话,我可以从废物堆里挑些东西送给你。”
她并不明白我是想幽默一下。“打开。”她说,拿起盒子,递给我。我把盒子紧紧地握在手中时,油漆与锈从上面脱落了。我不愿意打开它,担心里面仍然有世界上第一个干果蛋糕的碎屑。“打开。”她又说了一遍,这次生气了,拍了一下我脑袋的一侧,并且把盒子推到我的胸口。我打开盒子,惊呆了。里面用金箔装扮得很精致,像镜子一样亮亮的闪光。
盒子里是一只白色的折纸鹤。“我们在一起的每个月,我会为你折一只白鹤。放在我们的盒子里,”她说,“一年后,我们将把纸鹤串在一起,挂在庙前的祈祷树上。这将是我们感谢上帝让我们在一起的方式。如果我们相爱了一年,我会给你折一只蓝鹤放在盒里。如果我们曾有过争执或吵架,我会为我们折一只红鹤,我们在盒子里看见它时,就会像夫妻一样忆起我们所犯的错误,从中吸取教训。当我们最后牵手时,我就把两串白鹤挂在庙前的祈祷树上。很快,除了那只白鹤,几只红色的鹤也出现在我们的盒子里。
在我们相处的第三年过半时,古谷仁美开始患病了。过去,她曾告诉我,她的身体不好,但是没什么,让我不必担心。那是古谷仁美曾对我讲的惟一的谎言。通过她最要好的朋友,我知道了她患有白血病,并且那可怕的疾病已到了晚期。她的父母央求了几个星期后,把她送入了医院,她们最终让我见见她。我坐在她病床的旁边,轻轻地吻着她的嘴唇。她看到我时,笑了。
“你好,宝贝。”她低语着。然后,她指着床边的床头柜说:“请为我打开。”我打开了床头柜,看到里面有一只白色的纸鹤。“我想把它带到你的房间里,可是我的病情太重了。我很抱歉。请你现在放到我们的盒子里,好吗?”
我点点头,轻轻吻着她的额头。眼泪流下了我的脸颊。我没有注意到她已经变得多么虚弱。她的皮肤,曾经晒得黝黑,闪着光泽,现在变得苍白而灰暗。我也未注意到由于多次化疗,她每天仔细梳理的长长的柔软光洁的头发已消失了。我没有注意到那些。对于我,她依然如我们第一天相遇时那般美丽,也许甚至更美。那时,我意识到我并没有看到她的外表――我看到了她的内心。我看到的她内心的美永远不会改变。我明白了什么是重要的东西。我现在理解了她送给我锡盒的意义。这是她让我做好准备的一种方式,因为她了解自己的病情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她让我懂得纯真的美存在于内心深处的一种方式。重要的东西,真实的东西,都包含于里面,而无论外表看起来多么破碎或陈旧。
两天以后,古谷仁美去世了。因为我是外国人,她的家人并不同意我参加她的葬礼。我知道她不在灵柩中,而是与我在一起。我每次打开那个古老的锡盒时,她总是会朝我微笑。
我曾经读到:“除了拥有物品的他或她之外,没有人知道它的确切含义。”看着那个锡盒时,我想这句话多么真实啊。她去世后,人们问起我与古谷仁美的恋爱关系时,我的回答对我来讲是简单的,却令他们迷惑不解:“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与两只蓝色的”。
第40、爱到最后才发现,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很多时候,我想忘了你,却发现你在我心里占据着太重要的位置,很多时候,我想对你说,爱你我真的累了,但我知道你不会在意。很多时候,我想放弃爱你,却又无法割舍对你的情感。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你,我开心过,伤心过,失落过,甚至绝望过。只因望不掉你那美丽的笑容。
因为你的冷漠,因为你的不在乎,因为你的不爱,我曾多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放弃爱你,放弃那个我深爱着,却不爱我的女人。可是每一次,登上QQ,看着你那亮着的图像,我都会不自觉的发送这类消息“你好”、“你在干什么”、“你最近过得好吗?”然后就静静的等待着你的回应,但一次又一次,直到你那亮着的图像变成了灰色图像时,也没有等到你的回应,这样的等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对你的这段情,是从网络上开始的,也是在网络中遇到你的,我知道你QQ号里的人员爆满,我不知道自己在你QQ号里的哪个角落里,也许你并不认得我,但是,我认得你,我知道你的名字,和你人一样的美,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你的名字作为网名,但我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你的真实名字,从加你QQ的那天,我就看过你的资料,我知道,那一定是真的,我相信那个真实的你---张淑莉。
我自作主张的把你放在我QQ号里最显眼的地方,并且专门的为你设置了一个分类,把你放在“我最爱的人”那组里面,那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
每次上线,我都习惯性的进你的空间浏览,我曾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把你空间里的一切都认真的看完。你空间里的日志和照片真的很多,应该是说,你空间里的内容,总在不断的更新着,我认真的阅读过你空间里的每一篇日志,虽然部份日志都是你转载的,可我觉得,我能读懂你的感受。你相册里的分类都有几十个,让我看到千姿百态的你,各种可爱各种美,你总喜欢抱着可爱的娃娃一起合影,可我觉得,你比那些娃娃可爱多了,你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漂亮的布娃娃。我偷偷的转载了你的很多相片,有的设置成自家电脑的桌面,有的传到手机上当屏幕,还有的,被我拿到照相馆去洗成大小不等的照片,小的放在皮夹里,大的挂在自己房间里的墙上,还有书桌上也少不了一张你那迷人的照片。这样,我就可以时常的看到你,每次,看到你那熟悉的身影时,我所有的不愉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常常对着你的相片发呆,你喜欢近距离的照相,照出来的效时,极为清晰,就如一个真实的你站在我面前一样,每当深夜来临,每当寂寞围绕着我的时候,我总喜欢对着你的相片聊天,诉说着我所有的开心或者不开心。你的每一张相片都是那么的迷人,每一张相片都牵动着我的心,我承认,最初爱上你,是被你那迷人的外表所勾住了心,但是经过对你漫长的了解,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你,爱上了可爱的你,纯真的你。你的每一条说说,我都看过,总是在猜测你当时的心情,我会陪着你一起开心,或是难受。你真的不知道还有一个我在陪伴着你,默默的关心着你吗?关注你的人真的每多,留言板的留言,是我空间里的几百倍,每次为你留言之后,等下次再进入你空间时,总是找不到自己在你空间里的足迹,也许是留言太多,你并没有看到我那小小的祝福吧。说说评论,相册评论,给我的压力真的很大,我选择默默的关注着你,我把你QQ设置成我最关心的人,也是我空间里唯一关心的人,这样,我就可以第一时间在自己空间看到你空间里的每一条动态。每次上QQ时,都习惯性的先去你的空间里看看,看着你所更新的状态想入非非。一次又一次去转载别的好友的日志,只因为很多日志都很符合自己的心情,真希望哪次你进我的空间时能够看到,明白我对你的心,可是你,似乎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空间。
我计算过了,从加你QQ的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我们认识有整整1111天了,也就是三年多了,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认识你第一年的时候,有一次无意间,你主动找我聊天了,看到你的QQ消息,我又惊又喜,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了,急忙打开对话框,看看你给我发送过来的消息,“你是谁?认得我不?我现正在删人,如果不认得,我就删了你。”看完你发送过来的消息内容,起初是有一种由山谷跌落悬崖的感觉,慢慢的将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感觉到自己嘴角露出了笑容,终于,你知道我的存在了。我马上回复道“我认得你,你是张淑莉”,然后,继续发送QQ消息给你“我的名字叫***,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就为了等着这条消息的回复,我看着你那亮着的QQ图像,在网吧等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回复。我想继续问你,可是又怕打扰到你,我怕我哪里说得不好,你随手把我拉入黑名单了,如今的我已不奢求能够得到你的爱,只愿能默默的陪伴着你,默默的爱着你。
认识你第二年的时候,有一次晚上,刚上线就看到你已经在线,让我感觉好意外,因为你从来都是白天在线的,晚上都没有见你上线过。起初还以为是自己太过思念你,所以看错了,我揉了揉眼睛,确定,我并没有看错,我又一次豉起勇气给你发送了QQ消息:
“你好,你在干嘛呢?”,
你很快的回复到“在唱歌”
我:“我也好想听到你的歌声”
你:“嘻嘻,我唱歌不好听哦”
我:“没关系,我很想听到你的声音”
你:“好吧,那我开视频唱一首歌给你听吧”看到这条消息时,我不禁自言自语的叹到“上帝,这一切是真的吗?”我真的开心到了极点,感觉这一切像是在做梦。你这般回答我,让我都有点不敢相信和我聊天的人是你。我迫不及待的答应了,并且给你发送了视频窗口过去,建立视频聊天窗口之后,看到屏幕那头,真的是你,如此的真实,这是我们第一次开视频,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实的你,只可惜我这边没有视频摄相头,你看不到我,但是我能这样的看到你,就已非常满足了,我自认为,眼前此刻的你,比相片中的你还要美丽迷人。我慌忙的带上耳麦,终于听到你说话了,你的声音特别的温柔,好听到我都找不到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我只知道,听到你声音的瞬间,我心跳加速,兴奋到都快要窒息了,你问我想听什么歌,我说不管你唱什么歌我都喜欢,然后,我就听到了耳麦那头传来了音乐的旋律,我知道那是歌曲的前奏,慢慢的听着伴奏的声音,终于,我听到了你的歌声,这道歌名是“捉泥鳅”小时候经常听的,到现在都有十几年没听过了,今天听你唱起来,别有一翻风味,感觉像是原版的一样,我多么想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多么幸福的一刻,很快,这首歌听完了,你告诉我,你要睡觉了,就关掉了视频,然后看着你的QQ图像变成了灰色的了,如此之快,让我都还没有醒过神来。我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看着你那灰色的QQ图像,回味着你刚为我唱的那道歌,那是为我而歌唱的。
到如今,认识你三年了,这一年来,每次发给你的QQ消息,要不就是等不到回复,要不就是这样的回复:“你是谁”,即使我多次的告诉你我的名字,也总会等来这样的结果,我知道在你心里没有我的任何位置,在你的心里,也许我只是你QQ号里的一个不起眼的陌生人罢了,但是你却占据着我整颗心。网络让我们相遇,让我爱上了你,却又注定让我得不到你对我的关爱。曾经天真的以为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远,只要真心的爱一个人,就一定能够在一起,现在才发现,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你会如此的痴情,如此的着迷。这三年来,我早已把你当成我的女朋友了,就这样,我爱了你三年,恋了你三年,想了你三年。淑莉宝贝,我真的累了,好累好累!累得都没有力气再继续去爱你了。
第41、8月里怀旧的爱情
整个8月,小卉穿行在深圳的地铁里。因为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本来她可以回到家乡的小城去做财政局的一名小公务员,但是恩诺要她留下来。恩诺说,你留下来,我们的爱情就可以留下来了。恩诺去了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北大的高材生到哪里都有人要的。
小卉上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的是历史。她想,哪个公司昏了头会要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呢?除非这个公司想知道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做了什么!每天挤在地铁里去找工作时,小卉想,自己也许真生错了年代,速食时代的人们,哪里还管得了过去?
所以,遇到了举着一本线装书看的天籁时,她呆了一下。对面的男子,格子衬衣、棕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牛仔包,正在看一本《芥子园画图》,那是她中学时看过的。再过两天,他又看一本极黄的线装书,好像稍微一抖就能把岁月的风霜抖出来。
看来,喜欢怀旧的不仅仅是她小卉啊。
他的名字,是从封面上看到的。天籁。很古典的名字,像他的人,恩诺就没有这样的气质,一副计算机业新宠的样子,喜欢西服革履地在镜子前说,放心吧,几年之内我就成为张朝阳,那时周围也会美女如云啊。
小卉说,呸,周恩诺,你别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不美吗?
你美吗?周恩诺说,五分姿色三分打扮两分聪明而已,以后,我要找个李嘉欣那样的美女,养养我的眼。知道他是开玩笑,小卉还是不悦,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有了钱会怎么样?
遇到天籁的第10天,小卉找工作已快筋疲力尽,外面的温度快40度了,买了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在地铁里来回逛着,翻看着自己的简历和各个公司的招聘广告,心里灰蒙蒙的,不知要如何把这个8月度过。
所以有时候就对恩诺发脾气,说为他为爱情两肋全插满了刀,而恩诺说,你别觉得多委屈,你可以回你的小城,这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本以为他会说着甜言蜜语,谁知却冷冷地说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怎么刚进了社会就变得这样?以前追自己的时候像个大情痴一样,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下去。
进地铁的时候,她感觉头有些晕,这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喝过一口水,怕是要中暑吧?正想着,才看到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人就软软地倒了下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醒来时,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有淡淡的香气,像是用过香水,清凉的那种,她睁开眼,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地铁轰隆隆地开走了,只有他和她坐在站台的椅子上,他拧开一瓶冰水,递过一个三明治,然后说,太热的天尽量少出来跑。
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这种话,恩诺一句也没说过。
再次在地铁里遇到,她和他会相视一笑,从那瓶冰水和那个三明治开始,她已经把他当成朋友。
而他,还是常常拿一本旧书在地铁里读着,抬起眼看她时,眼里露出淡淡的笑。
小卉躲开他的眼神,她知道,这种男人是对她有致命的诱惑的。
而此时,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公司上班,和历史没有关系,负责收收文件打扫卫生,下了班和恩诺一起到租的房子里缠绵,给他做红烧带鱼和青菜鸡蛋面。那是一个三十多平方米的小屋,没有空调,她常常会热得整夜整夜不能入睡,8月,这么热腾腾地黏连着,恩诺还黏人,总是没完没了,事后却又沉沉地睡去,根本没有问过她的工作和感受。
倒是地铁里的天籁有一天抬起头来问,找到工作了吧?小卉很感激地点头,他又说,在深圳能站住脚就不错,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自始至终,小卉没有问过他做什么工作,遇到的时候,他们互相点点头,她看他来回换的线装书,有一次居然看到他看的是李渔文集,能看李渔的人得多聪明多有智慧啊,恩诺喜欢看的是《黑客帝国》,她就喜欢看那些绝望的电影,比如《惊情四百年》,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爱的男人变成了僵尸,比如《胭脂扣》,那样的悲情总让她与恩诺的爱情无法联系起来。
她总觉得她和恩诺的爱情少了什么。但地铁里的天籁却让她有一种温暖。
常常,他们只有10厘米的距离,甚至,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但是她不敢抬头,在这个有些湿热和暧昧的8月里,她莫名其妙地觉得那么欢喜又那么悲伤,偶尔的眼神交流,她会避开,再不避开,她怕自己又会晕倒。
难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叫天籁的男子吗?不过二十多天前在地铁里遇到,甚至说过的话不过10句。但她喜欢看他出了地铁迎着风走的背影,有点孤独有点寂寞,有一次,她正呆呆地看着,他忽然回了一下头,然后展颜一笑,那笑里,竟然有着那么多让人回味的内容。
再回家,她从后面搂住恩诺,恩诺,我们结婚吧。
恩诺说,别闹了,我们才刚站住脚,怎么可能?
她的眼泪,泅进恩诺的衬衣里,恩诺说,神经兮兮的,怎么了?掰开她的手,一个人去打电动游戏。
有5天,她没有去坐地铁,一个人换公共汽车,正热的天里,站在艳阳下,想着地下铁里看线装书的人,忽然想掩面。
8月的最后一天,她又去了地下铁。
见到他,他说,来了?怎么好多天没有来?病了?
小卉呆呆地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好像有一生一世那么长,其实不过几秒钟吧。
我等了你5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不要说。小卉说,不要告诉我。她内心里挣扎着,我有男友了。她说。
他笑了,我下周就走了,去法国,谢谢你让我在这一个月遇到你。
因为每次与你的相遇,你都像一阵清风吹在我心头,还有,你那件紫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小卉都忘记什么时候穿了紫色裙子,而面前的男子却记得她的紫色裙子。
眼泪浮上来时,地铁到站了,他走出去,在车开门的刹那,他忽然大声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小卉的眼泪哗地流下来,车门关上了,她在地铁里嚷着:我叫小卉,我叫小卉。
所有人全看着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笑着说,姐姐,我叫大米。全车厢的人都笑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小卉出了地铁时才发现,秋风好像来了,从腿下钻进去,一阵凉似一阵,短裙子在风中显得那么萧瑟。她抱了抱肩,觉得有点冷,她知道,这冷,全然不是天气的缘故。
小卉的8月,像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天籁。
6年之后,小卉已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做主管。6年是多长?她倒真是不晓得,但6年的改变却那样真实,她一直努力,读了MBA,又来了香港,和恩诺分了手,是因为半年之后小卉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子,恩诺老总的女儿,用小卉的话来说,不过三分姿色的一个女子,却让恩诺对5年的感情说了再见。
之后,她又谈了若有若无的几次恋爱,开始的时候淡,结束的时候更是觉得寡味,她再也没有地铁里那份爱和忧伤,常常,她会想起那个看线装书的男子。
后来,她到香港,过着单身白领丽人的生活,一个人去中环逛商店买东西,去书店也喜欢看那些古旧的书,日子一天天过下去,香港的爱情不似《倾城之恋》中的香港了,后来遇到了美国回来的德汀,德汀说,小卉,我们做个同居情人可好?
小卉说,德汀,我只想找个人天荒地老。
德汀说,小卉,你好像不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你白白用这么好的包和香水,还有你那巴黎的粉底,也没遮住你的那份古典,可惜,能欣赏古典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找一份快餐爱情吃,你太古怪了。
小卉轻轻弹掉手上的烟灰说,德汀,你要相信,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相信地久天长的人。
那日去中环和一个客户谈生意,约了在蓝夜咖啡吧,那里气氛是极浪漫的,她喜欢那种淡雅和清幽,那里还有好多印刷精美的杂志,铜版纸,很多前卫而时尚的东西浮在纸上,非常美丽的文字和图片。
等待客户的时候,她常常会随意翻翻那些杂志。那天也是如此,忽然,她的目光停住。
是一张美丽的画。那地铁里站着的女子,那穿紫色的女子,那眼神里有绝望和爱的女子,不是小卉,又是谁?很久很久,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画底下是作品的名称——《小卉的8月》,急急的泪似洪水决堤,作者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名字:天籁。
原来他是画家。
还有一行文字,是天籁写的。
他写到这幅画的创作过程:那年8月,在深圳地铁里,在故乡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遇到一个清凉的女孩子,她每天穿行在地铁里,有一种古典的美和忧伤。
但我与她擦肩而过。因为小卉的8月,是她一个人的8月,不曾有我。
她的眼泪落到那幅画上,那落下的眼泪说明了一切:在小卉的8月里,始终有你啊。
只是他与她一直在错过,错过了8月,又错过了今生,就像他提起过的那件紫色裙子,小卉再也没有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飘来荡去,不是不想穿,是再也舍不得。
第42、丈夫走后我嫁给了他儿子
作者: 空秋千
在大家的注视下,我们来到神父面前,正当神父拿着那本书,准备向我们问话时,一旁的儿子对着新郎说:"哥哥,你真要娶我娘吗?"在这本来就安静的教堂,儿子童稚的声音在整个教堂回响,新郎怔怔的望着我儿子;我怔怔的望着我儿子;神父怔怔的望着我儿子;在场的所有亲戚朋友都怔怔的望着我儿子,此时的教堂更加安静,似乎能够听到每个人的心跳。
"弟弟,你以后应该叫我爸爸,因为我将娶你的妈为妻。"
"你本来就是我的亲哥,为什么要叫你为爸爸。"儿子扬起头疑惑地望着旁边的新郎,而站在一旁的我,虽然在这并不炎热的初夏,汗水已经湿透了我的全身,站在中间的新郎紧紧地拉着我的手,手上的汗水早已流到了我的手上。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面,新郎的亲弟弟为什么会成为他的儿子呢?
事情还得从八年前说起。那年夏天,大学毕业的我,由于没有找到好的工作,来到深圳打工,凭借我的学历和相貌,我很轻松的找到一家家族企业,我知道,凭我的学历,在深圳这个城市算不了什么,当时招聘我的人事部经理并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正准备叫我离开时,突然,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来到我面前,招聘我的人事部经理马上毕恭毕敬的站起来,说了声:"王董事长,您也来了!我正在按照您的要求招聘员工。"我正沮丧的准备离开时,抬头看到了王老板那双眼睛,王老板正在朝我看,他拿过简历,问了我一些情况,对我说:"这是我的名片,你明天来我公司上班吧。"我感到不可思议,想不到事情如此峰回路转,我马上点头:"谢谢王董事长!"
第二天,我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公司所在地,那是位于福田区的一个电子厂,规模很大,来到门口,保安问我干什么,我向保安说明了情况,保安马上带我来到公司内部的一幢楼房,并带我来到三楼,来到一个门口,立正报告:"报告王董事长,李小姐来了。"说完马上转身下楼。我来到门口,王董事长早已来到我面前,握着我的手说:"欢迎李小姐加盟我公司,快请坐,你的办公室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就在我办公室的外面,做我的秘书,不知李小姐是否感到屈驾?还有,在办公室旁边,我给你安排了一套房间,做你的卧室。"
"能够在王董事长手下工作是我的荣幸,只是我初次工作,不知能否干好?"王董事长还握着我的手不放,我感到一丝疼痛。
"如此高材生能够来我公司工作,是我公司的荣幸,李小姐真是谦虚!为了欢迎李小姐加盟我公司,我已经吩咐办公室,在皇朝大酒店包下了一个最大的娱乐厅,晚上所有的中层以上干部都将参加,为李小姐接风!"
我感到不可思议,我一个打工妹,竟然受到王董事长如此隆重的接待,我真感到有点受宠若惊。然后,王董事长叫人给我送来几套衣服,说我应该换上高档的衣服,并说里面有两套晚礼服,是今晚宴会时穿的,并叫一位女员工带我去卧室打扮。
随着那位女员工来到卧室,哇,里面什么都有,电视机、电视、空调、床、梳妆台、各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香水,里面还有浴室,我美美的泡了一个澡,穿上晚上要穿的礼服,那礼服很合身,可是胸部十分暴露,我有点不好意思,正准备换下,随同来的员工告诉我,这里就流行这样的晚礼服,久了就习惯了,再说这是王董事长安排的,希望我穿上。我只得按照要求穿上。傍晚,一辆黑色的小车来到我门前,王董事长从车里出来,请我去赴宴,坐进轿车,来到市区的一座酒店前,有酒店保安前来打开车门,并弓腰说了声:"王董事长,请。"我随王董事长进入酒店,马上有小姐过来请我们来到一个门口,推开房门,里面早已坐着不少人,看见王董事长进来,马上站进来欢迎。王董事长带我来到桌子旁边,看着大家说:"今天,我向大家隆重介绍李艳娟小姐,是某某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她从今天开始加盟我公司,做我的秘书,希望大家以后支持她的工作。"大家热烈鼓掌,王董事长示意大家坐下,然后一一给我介绍在座的各位,最后一位也就是坐在我旁边的那一位引起了我的重视,他是王董事长的儿子,叫王浩,刚留学回来,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当我的目光移向他时,他正在看着我。
在接下来的酒宴中,大家都来向我敬酒,由于我从来没有喝过酒,但我又不敢不喝,我把目光投向王董事长,王董事长告诉我,一点红酒不要紧,并说做他的秘书,应该学会喝酒。我只得喝,几杯下肚,我感觉晕晕沉沉,这时,我听到一个响亮的声音:"喝酒找女同志喝,不算好汉,我代表李小姐向大家敬酒。"从声音中听得出这是王浩的声音,我感激地向他点头。大家听王浩这么一说,就撇下我,和他喝了起来。一会儿,我看到王浩也喝得差不多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这时,王董事长发话了,酒喝到这里为止,开始舞会,于是,音乐响起,大家开始跳舞。王董事长做出邀请我的姿态,我随王董事长步入舞池,大家随即鼓起掌来,我矇眬中,我抬头看到王浩坐在角落,默默地望着我,但我在王董事长的怀抱,我不敢走向他。也许是酒喝得太多的缘故,我突然感到心里在翻滚,头也仿佛变大,豆大般的汗水涌向全身,一阵发晕,我倒在了王董事长的怀里……
当我醒来,我发现我赤身裸体,我赶紧坐起来,一看旁边竟睡着王董事长,他也是赤身裸体,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马上缩进被子里哭了起来,此时,王董事长也醒来了,他马上将我抱起,说:"小李,我太喜欢你了。"
"王董事长,您不能这样对待我,您叫我以后如何做人?"我越哭越伤心。
"别哭了,我的孩子也大了,我也该结婚了,王浩他妈死去多年,我一直未娶,也没有看到心仪的,前天,自从我看到你,我感觉我的生命又一次燃起了青春,我知道我生活的另一半终于有了归宿。"我停止哭泣,望着王董事长,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原来,王董事长有妻子在5年前去世,儿子王浩又正好外出留学,直到王浩学成回来,王董事长也没有再娶,他说他要娶我为妻。听到这里,我还有什么可说的,身体都给他了,在我们家乡,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身体给男人了,就一定要嫁给他。
我曾经幻想过嫁给一个王子,却从没有想过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李宗盛的贵人歌"生来皆凡人,为何两重天,有的忙生计,有的赛神仙,哪个有因才有果,全在一念间",事已如此,我也只好认命。
于是,在我上班不久,我就成了王董事长的夫人,同样在皇朝大酒店,我们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看到了王浩那忧郁的眼神。从此,我住进了王董事长的家,家里就老公、王浩和我。结婚后,我就没有上班了,在家做专职太太。天天没事就去做做美容,上上网,有时去游泳或健身。老公由于是公司负责人,每天有许多应酬,而王浩竟然下班后就准时回家了,很少去应酬,回来后总要和我聊聊天,陪我上上网,直到老公回来。所以,许多时候就我和王浩在一起。
一天,老公去省外谈业务,王浩在家主持工作,下班后,王浩回到家,依然来到我的房间和我聊天,谈公司情况,谈天下时事,当时正好也是世界杯期间,和我一起侃足球,虽然我不懂,但我只要看到他,总觉得很高兴,所以,就陪他一起看足球,夜很深了,我不知不觉的在沙发上睡着了,当我矇眬中醒来,我发现王浩抱着我,正在用手抚摸我,我感到浑身发热,装作没有醒来,他的抚摸更加有力,我呼吸开始急促,他开始吻我,我紧紧地抱着他,迎合着他的吻,他开始解我的衣服……
有了这一次,从此,我们只要有机会,就会悄悄地做,不久,我怀孕了,老公很高兴,我却在怀疑,孩子到底是谁的?是老公的还是王浩的,但我怀疑归怀疑,却不敢作声,在我的惊恐中终于迎来了小生命的诞生,幸好,孩子很象老公,当然也象王浩,因为他们父子十分相象。但我知道,如果我再和王浩这样下去,总有败露的一天,所以,生下儿子后,我渐渐疏远了王浩,并四处给他张罗对象,可他就是不同意,我经常悄悄地对王浩说你应该结婚了,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是你的后妈,虽然我比你还小两岁。但他就是不说话。
日子就这样过着,儿子也渐渐的在长大,老公看到孩子十分可爱,也渐渐地把精力移向了孩子,把公司的重担渐渐转给了王浩,只有重大事情才去管理一下,拍一下板,重要客人才去接待一下。我也和老公经常带着孩子外出散步,看大海、去公园、逛逛街……渐渐的把精力移到了孩子和老公身上。
然而,去年冬天,由于来了一位重要客人,王浩请老公去陪客,我在家带孩子。正当我把孩子哄睡后,接到电话,是王浩的,说老公正在医院抢救,我赶紧来到医院,老公浑身鲜血,已经昏迷不醒,浑身插着管子,我问王浩是怎么回事,王浩告诉我:老爸陪完客后准备回家,车刚出酒店门口,对面一辆车迎面开来,撞向老爸的车,老爸当场就昏迷不醒……我请医生一定要救活我老公,医生摇摇头,说他其实脑已死亡,只有心脏在跳动,已经没有活过来的希望。我怔怔地坐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第二天早晨,我老公的身体渐渐冰凉,脸色已经苍白,我赶紧叫医生,医生过来,说我老公已经去世了,我扑向老公痛哭起来……
老公出葬后,家里就只有王浩、我和儿子,白天,王浩去公司,我一个人在家,儿子读书去了,我提出我去上班,王浩同意了我的要求,叫我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浩担任董事长。就这样,每天我们一同去上班,晚上一起回来,或一起陪客或一起出差,星期五晚上一起去接儿子,俨然又是一家人。我虽然在心里有过一丝念头,但一想到我是王浩后妈,又不敢再想下去了。
一天,我正在房间看电视,王浩推门进来,突然抱着我说:"娟子,嫁给我吧。"
"我可是你妈,孩子以后如何称呼,他可是你弟弟。"我流着泪说。
"我不管,你知道吗?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爱上了你,可是我爸爸却把你占有了,我只能默默的爱着你,自从我们有了肌肤之亲后,我是更加的爱你,我知道你在逐渐的疏远我,给我介绍对象,就是因为你是我的后妈,现在,老爸去世了,你应该结婚,然而,你才28岁,比我都小两岁,你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爱你的男人,我就是爱你的男人,你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说完,把我抱得更紧,并开始疯狂地吻我、抚摸我,在他的抚摸下,我本来就脆弱的防线一下子崩溃了,我们滚到了一起……
接下来的星期六,王浩和我牵着儿子的手去公园玩,在草地上,我问儿子我嫁给哥哥好不好,儿子天真的望着我和王浩说好。王浩抱着我和儿子开心的笑了。晚上,我抱着王浩说出了我心中的疑惑,儿子是不是我们的,我把当时的情形告诉了他,第二天,我们带着儿子去做亲子鉴定,一个星期后,结果出来了,果然,儿子是王浩的,王浩抱着儿子亲了起来。然而,烦恼又来了,我们如何告诉儿子,说他是哥哥的儿子,王浩告诉我,等儿子长大后再告诉他吧,他还小。
于是,我们开始准备结婚。由于王浩多年在国外,他喜欢国外的那种教堂结婚方式,我同意了,就按照西方结婚的方式结婚。这一段荒诞的情史将永远刻在我的心中。
第43、青涩的年纪,让我遇见了你
记得那年春天,有一个女子,倾国倾城...第一次看见你时,是在学校画室里面,那天你们班举办画展,我中午吃完饭后,没事就在学校走走,知道高二有一个班举办画展,因为我很喜欢看画,所以就来看看高二的同学们画画的水平如何,就在画室随便看看,你们班的同学很多很多,我就故意在里面找一个女孩,想想她是不是也在这个班的,我就一边看画眼睛一边在画室的每一个角落找她,眼睛就不停的转动,忽然就有一个身穿绿色短袖,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和她们班的同学一起在帖画,当时你撙在那里,样子看起来真的很可爱,白白的皮肤很嫩,我就故意走近她一点,我想偷偷的看她却又不敢看,却被你可爱的动作和那迷人的眼神深深吸引,我自问这间学校还有这么美丽的女孩,哇,她真的好漂亮啊,心里就想着,如果我和这么漂亮的女子认识那有多好啊。想让她注意到我,我就故意站在人比较少的地方能让她注意的到,可是那时感觉她全心意的和她的同学挂画,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的事情。过了不久她好象是出来洗手吧,当是我并不知道她走出来了,我就想着自己也困了,就回宿舍休息吧,一出来画室走了两步,抬头望前面,她竟然出现在我的前方向我走来,我就想,这下好了,她一定会注意到我的,一步,两步,她在慢慢的走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心突然会跳动的那么快,我就假装酷走近她,在她经过我眼眸前,我的脸突然变了颜色,自己感觉一定是红红的,心跳动的频率更加快,就不敢看她,就赶快把眼睛移向另一个方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很想看她却又不敢,但是我感觉她一定注意到了,我就这么装酷和她擦肩而过。走到了楼梯门口,消消地在镜子似的门上看了自己,想想自己的脸一定是很红的了,果然看了竟然真是那么的红,为什么我的脸会是那么红啊,因为怕啊,呵呵。就这样很无奈的回了宿舍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走,不知道过了几个星期了,都很少在能够再见到她一次。
真希望能在哪里能见到她一次吧。就那以后心也转向学习了,在认真学习的那些日子里,有好几次,有个很好的同学忽然跟我说:要不我们到高二年级去泡妞怎样,我们满是兴奋地答应和他去,因为那时他正暗恋了高一的一个女孩,我跟他正同是天涯暗恋别人来的,我就说:去就去咯,越快越好,我说:现在去,谁知道他那小子竟然胆小比我还小,他说:不敢勒,我们两个人太少了,不敢去,人多一点就好了拉。我说你怕什么啊,去就去啊,泡妞胆子大一点妞才喜欢啊。他就这样被胆子这么击败了。最后泡妞的计划一事不成了。不过他有时胆子也挺大的,就是泡妞的技术方面不是高手,从此我和他便是好搭挡,就从那起我就跟他混了。
我跟他不久之后,我们就约了好把头发染了颜色,不知道我是吃了什么药,竟把头发染了在学校最红的,因为这样才出众,她才会注意到,想给她留下很酷的形象。每次放学我就和他在学校路口等待漂亮的女生路过,其实我们早早的在路口坐着等了,我真希望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再次遇见那个女孩,等了好几个星期,已经习惯天天在等了,就是很少遇到她,但是我的坚持度无限,今天没有看到她明天在继续等吧。有好几次看到了她,只是不敢去叫她,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悄悄溜走,人的胆子小也是个问题,真无奈。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们依旧和前段日子一样,照旧在等心中的女神出现,放学好久了,目标终于出现在不远处,我的心还是砰砰的跳,我的同学跟我说:那个女子在那了,你敢不敢去问她电话啊?他分明是在击我,当时在那的有好多都是我的同学,这么多同学在给我壮胆,我在一怒之下鼓足勇气,口中咬着香烟跑到那个女生面前,我说:同学,你好。哇,还没等我问她电话,就说了同学你好,一下子就吓得人家跑到公路中间了,她的也吓的脸红红的,我还看见她还露出一点点微笑。人家就这么被我吓跑了,害我的同学们还大笑,回来了我的同学就问我,有没有问她电话了,我说我就说了同学你好,她就吓坏了,跑了。哎,给人家形象也不好了。他说:你的头发颜色这么红,谁不怕你啊,哈哈哈。哎,又是一次无奈。我说得了,能让她注意到我就好了。
从那起那个女生就是我追的对象了。
时间又过了许久,我们还在老地方等待,边抽烟边说笑,在我不经意中,其中一个同学阿飞看见了那个女子坐着车刚刚经过,阿飞说;那个女子在那了,刚刚坐着车经过了。我就怎么没有注意到,哎,又失去一次机会了。还好,另一个同学说,额,是她啊,我有她的电话啊。我说你真有她的电话吗?有啊。你想追她?你早说啊,我认识她。最后那个同学说了她电话给我,我立马记下来。这下好了,有她电话了,有那么一点点希望了。
就在那天晚上12点多钟,我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了那个女生。信息内容是:你是**吗?我喜欢你有好久了,你知道吗?
但是这么晚了,她可能是关机了,并没有回信息。到了明天早上,她可能是好奇,不知道我是谁,就回了信息。她说:你是谁啊?我收到了她的短信,兴奋的不得了。然后就又给她发了短信,说:我叫....,经常望你那个同学,昨天在学校路口吓你那个,知道我是谁了吧。
她应该是知道了。又到了下午,我发短信问了她的QQ,就和她Q一下咯。
但我做白日梦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主动打了电话给我,我发疯似的告诉阿飞他们,那个女生,她打电话给我,阿飞说:有这种事情发生啊。然后我就躲在厕所里面接了,心跳得砰砰厉害。我就喂:假装说,你是...不过她很直接,她竟然还约我,她说:今晚有空么?我说有啊,什么事啊?她说:今晚出来咯。我说可以啊。那就晚上见咯。。。话说的不多。就这么简单,她就主动约了我。我很是骄傲的跟阿飞他们说:那个女子她约我今晚出去。他们不信,不是吧。我说是。哈哈哈,今晚我要去约会拉。晚上好好打扮酷一下。
晚上,我和搭挡说好,先去发廊洗个头,搞个发型。记得那个发型真的好帅,直到现在我自己都弄不到那么酷的发型。洗完头了,我和搭档就出来了,就在市中心等那个女生,搭档跟我说:那个女子真的会出来吗?我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她约我今晚出来。他说:那怎么等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出来啊?不会是她放你白鸽了吧?我说给她打个电话看看,一拨电话,无法接通。再拨,无法接通。
过了快9点,再拨一次,这次还好,通了,电话嘟嘟了好久,没人接。又拨一次,又是嘟嘟,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暂时没人接通.我铐不会真是被她放白鸽了吧?
又过了没许久,好象是她打过来的,就接了,我说:嗨,你出来了没有呀?她说,等下就可以
不久,她终于出来了,我马上前迎她,看她的样子,真的好可爱。我们就去西湖走走拉,说说话拉。我们几个就在西湖坐了很晚才回去。从此我跟那个女生便认识了。
直到有一天,她发了一条短信给我,她说:我现在不想谈这个,因为谈这个是很烦的东西。她想认我做她的哥。我无语。
我就自问:是不是我长的不帅,她才不喜欢呢?我想一定是的。后来她问我,可不可以答应她一件事?我问她什么事?她说:你可不可以把头发染黑?我说我会听你的话的。小人遵命。当天晚上我马上把头发染黑回来。但是我的同学不知道我是为什么?之前我也没有告诉他们。染黑了头发后,我告诉她说:我把头发染黑了。最后经过重重困难,我和她终于开始拍拖了。之后我和她经历了好多刻骨铭心爱情。
第44、老实人的罗曼史
他是一个无趣的人,没什么爱好,也不善与人结交,在这个崇尚竞争的社会里,很不幸运地被人称作“老实人”。老实人也有自己的快乐,他有很好的家庭,也曾有过一两个朋友。他生活得非常简单,“俄罗斯方块”这样的游戏也让他如痴如醉。只是最大的苦恼终于来了,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全都成双成对,自己却还孤单一人。喜欢的人不是没有出现过,念成人大学的时候,邻桌的一个女孩总让他心跳加快,这个女孩长有一对很好看的酒窝,笑的时候就像阳光打在心上。女孩也喜欢找他说话,问问题什么的,只可惜他傻乎乎的,平时说话还算顺溜,见了这位女孩就脸红、支支吾吾的。女孩不在时他倒幻想一大堆。幻想放学时,他对女孩说,有空吗?一起吃饭。说这句话时脸上一定要具有亲和力的微笑,让她无法拒绝。放学时,他笑倒是笑了,后面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第一天这样笑,第二天也这样笑,每天都这样笑。女孩寻思,这人是不是脑壳有包?终于有一天他笑不出来了,因为看见女孩的男朋友来接她回家。
这件事让他忧伤了足足一个月。
父母开始着急了,替他介绍对象,一个又一个。于是有趣的场面像周星驰电影一样一幕接一幕发生。约女孩子出去喝茶,他居然忘了带钱;和女孩聊天时,居然不知道阿杜是谁;还有一次,他居然问别人,你的年龄是不是比我大?他的际遇可想而知。
单位上的人也逗他,只要见他穿西装,就问,今天又相亲去了?于是有人笑。总之他是别人的喜剧。也有个人从不笑他,这个人叫小玲。他俩是同年同月到单位的,许多年了,在事事非非充斥的单位里,互相照应着。小玲结婚时,他还暗自伤心过。他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当初如果追她,会成功吗?可惜那时他的念头太多了。同单位的,好吗?她那么优秀,看得上我吗?如果被拒绝会多难堪?
有一天下班,他推车出来,正巧碰见小玲。小玲好像有心事的样子,和他打了招呼后,突然说,能陪我走走吗?他傻了,因为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向他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天好奇怪,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路,居然变得陌生。路上车来车往,噪声那么大,他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说了些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肯定是支支吾吾的。到了路口,前面的路两人各不相同,他想说再见。小玲却先说了,能再陪我走一段吗?小玲那天穿水绿色的裙子,荡漾时像风吹过荷池。
两人又一同前行,他只希望脚下的路不断延伸,没有尽头。小玲问他,如果你结婚了,会始终如一地爱你的妻子吗?他非常认真回答,当然,就像爱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他看见小玲的眼中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就到小玲的家了,他想用微笑来作这段美妙路程的结尾。还没等他笑出来,就听小玲说,能陪我去喝茶吗?说这话时小玲看着他的眼睛,眼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茶室很别致。包间隔墙用的是鱼缸,里面有漂亮的热带鱼。服务小姐端上了一个精致的小炉,点着,火焰是蓝色的,放上茶壶,壶里有很美的花瓣坠落。这壶茶有个凄艳的名字:蓝色忧郁。他完全傻了,在这个老实人极为有限的情感经历里,这是最波澜壮阔的一次。如果面前这个女孩要他死,他会马上毫不犹豫地或摸电门或找绳子或跳岷江。
我心里很闷,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的人。小玲说。
怎么会?有我呢。
有些事总不好说。
小玲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说,我老公以前是个很好的人,可最近不太对劲。
是不是,是不是有外遇了?
小玲忍不住哭出声来。这让老实人手足无措。
三分钟过后,他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一生的话,他说,你离婚吧,我娶你。
他是打的送小玲回家的,在车上,小玲突然靠在他的肩上,仿佛他是她一生的依靠。
当天晚上,他失眠了,想了无数方案,如何排除万难,与她结成眷属。再回想看过的所有爱情小说,仿佛都没有自己的故事动人。
第二天,小玲没来上班,中午他迫不及待地拨通了电话,还没开口,就听小玲故作轻松的说,昨天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没想到搞得酸溜溜的,你没事吧?
一年后,小玲替自己的丈夫生了一个儿子,小俩口还被居委会评为“五好家庭”。
原来这一切仅仅是一场误会。
第45、餐桌上的爱
她是一个事业小有成就的女子,长得也不丑。和所有美丽优秀的女人一样,身边总不乏各种精品男人,但是,她却一直没有找到可以互托终身的另一半。在一次聚会上偶遇,她身边赫然多了个亲密无间的男人,不算英俊的外貌,不是绝对优雅的举止。和光彩照人的她在一起,有一点不协调。她却丝毫不觉,万千喜悦掩藏不住。
席间,清淡的食物吃得让人有些索然无味时,终于端上来一盘红红辣辣的大虾,一桌人顿时来了精神。在座的男士很绅士地帮身边的异性剥虾,白嫩嫩的肉蘸了醋放进小碟子里,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地吃完,露出会心的微笑。
她没有举筷,似在等着他剥虾给她吃。他剥了,却没有送进她的碟子里,而是送进自己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她终于忍不住伸出手,看准一个大虾夹下去,他却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筷子,重重地放在餐桌上,并很不客气地瞪她一眼。
众目睽睽之下,她没有恼羞成怒,却是微微一笑,至此不再举筷,只慢慢地饮一杯茶水。
我惊讶。如此雷厉风行个性刚烈的女子,怎么竟能容忍这样的男人?错过那么多优雅的男人,和这个有些粗鄙的男人在一起,真能得到幸福吗?
以后时常遇到他们,总是同样的情节上演。他会毫不客气地倒掉她面前热气腾腾的咖啡,没理由地阻止她吃很多美味的食物,甚至有时候会夺下她吃了一半的饭。
我简直愤怒,认为他们一个不可理喻,一个无可救药。
我等着看他们分手的大好结局。但他们居然一直没有分开,而且打算结婚。
她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满面生辉,像个小女孩,喋喋不休地讲述着相爱的点滴,生怕别人错过一个甜蜜的细节。
原来,她的胃一直不太好,稍微吃多一点就会很难受,但是控制饮食需要超常的毅力和耐心,她常常禁不住诱惑,不自觉地就多吃了。和她交往的那些男人,虽然被她再三告知肠胃不好希望督促节食,他们却无一例外地鼓励她多吃,只顾她吃得开心,不顾她吃完后胃里的翻江倒海。直到遇见他,尽心尽责地督促她的饮食,不准她多吃一口,不准她吃辛辣的对胃有刺激的食物。她的胃病从此再也没有犯过。
一个真正爱自己的男人,不只在乎她一时的喜悦,更关心她身体的长久舒适。
此刻,我才终于明白她为何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与他共度此生。
第46、天底下最自私的男人
这几天,夏达荣上街时,发现有个老头老在跟踪自己。他到哪儿老头跟到哪儿,就连他进公共厕所,老头也在外头蹲着。这老头六十多岁,穿着打扮很朴素,腰身佝偻如弓,脸上爬满刀刻般的皱纹。夏达荣挺奇怪,自己一不偷二不抢的,这老头干嘛老跟踪我呀?这天,夏达荣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径直走到老头跟前,没好气地问:“老先生,您干嘛盯我的梢?”老头尴尬地笑了笑:“小伙子,不好意思,我想求你点事儿,要不,耽误你几分钟,咱去那边茶馆喝杯茶,我慢慢跟你说,行不?”夏达荣愣了一下,犹豫着点了点头。
一边走着,老头一边和夏达荣搭着话。他说自己叫沈春阳,看夏达荣似乎还有些疑虑,老头还特意拿出张身份证给他看。坐定之后,沈春阳这才打开了话匣子。原来,几年前,沈春阳的独生女儿娟子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正要谈婚论嫁时,那男孩所在的厂子倒闭,他只得只身去省城打工。头个把月还不时写封信给娟子,后来就杳无音讯了。沈春阳和亲朋好友都断定那小子变了心,没准是傍上了富婆、款姐什么的——这年头这种事多着哩!一家人都劝娟子死了这条心,可娟子太痴情,说只要他没回来,自己就一直等着他。一晃就是两年,娟子已经27了,好些跟她同龄的姐妹都当妈妈了,她还是形单影只,孑然一身。沈春阳心里着急,只好亲自出马,来省城找那小子。可寻来找去,也没找着。那天,他在街上撞见夏达荣时,猛然间还真以为是娟子的男朋友。到后来,才发现是自己弄错了,其实他只不过是跟那小子长得很相像而已。
听到这儿,夏达荣笑了:“您老莫不是让我冒充您女儿的男朋友,蒙骗您女儿?这种情节在故事书里头可多啦,那全是作家瞎编的,您女儿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当然不是。”沈春阳摇了摇头,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是想让夏达荣随便找个姑娘拍几张很亲热的照片,让他拿回去给娟子看,好让她对那小子死心。“这,这能行么?”“能。小伙子,求求你无论如何帮我一把,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想让她变成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我给你钱,3000块,你看怎么样?”
夏达荣觉得这主意实在不怎么样,可一见沈春阳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他迟疑地说:“沈老伯,不是我不帮您,我、我连女朋友都没有,跟谁拍照片?”“你……你莫非没有熟悉的女老乡、同事什么的?”
“真没有。沈老伯,实在对不起,我帮不了您。”
沈春阳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夏达荣面前,声泪俱下地说:“夏先生,求求您千万要帮我一把,我女儿性子倔,如果她不嫁人,我就是死了,也闭不上眼睛呀——”夏达荣吓了一跳,慌忙把他搀了起来:“老先生,您这是干啥?好、好,我帮您行了吧?”沈春阳喜出望外,立即从兜里掏出3000块钱,塞到夏达荣手里。夏达荣把钱退给了他,说:“沈老伯,我帮您真不是图的钱。这样吧,一星期后,咱们还在这儿见面,我把照片给您!”
回到家,夏达荣犯了愁——当时答应得倒挺爽快,可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跟年轻异性合过影哩!找谁呢?他猛地想起同事莫丽丽。莫丽丽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似乎对自己还有点意思。夏达荣觉得,如果找她帮个忙,说不定能成。
他找到莫丽丽,支支吾吾把这事说了,莫丽丽笑着说:“没想到你这书呆子还挺有爱心的嘛!”夏达荣紧张地问:“那……你同意了?”莫丽丽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几张照片吗,没问题!哈哈,要不要拍几张咱俩接吻的镜头?”夏达荣的脸腾地红了,慌忙摆手:“不不不,那倒不用……”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夏达荣带着照相机约莫丽丽去了公园。莫丽丽挺大方的,拍照时的那股亲热劲儿,谁见了都会以为她真是夏达荣的女朋友。相比之下,夏达荣倒显得有些拘谨——他是害怕,怕莫丽丽认为自己是在借机吃豆腐!
一上午工夫,一卷胶卷全拍完了。中午,夏达荣请莫丽丽吃饭,以示谢意。好好的,莫丽丽突然幽幽地叹了口气,说:“达荣,说实在的,我倒希望咱俩真是一对倾情相恋的情侣。”说着,她的眼圈随之一红。夏达荣不由得心里一动。
几天后,夏达荣把洗好的照片交给了沈春阳,老人千恩万谢,又要给钱,还是被夏达荣拒绝了。他只提出了一点要求:让沈春阳事后一定将照片毁掉,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沈春阳自然是满口答应。
这事过了好几天,夏达荣心里总感觉有些不踏实。他照沈春阳留的号码打了个电话过去,没想到竟是个空号。他满腹狐疑,请了两天假,专程赶到沈春阳所在的城市,可到那儿一问,压根就没有沈春阳所说的那条街道。夏达荣有点闹不明白:这是咋回事?难道沈春阳骗了我?可他骗我有啥好处呢?
第二天,他刚回到公司,几个同事就咋咋呼呼地跑过来:“达荣,不好了,莫丽丽在楼顶上要自杀!”夏达荣吓了一大跳,赶紧往顶楼跑。果然,莫丽丽神情恍惚地站在楼顶边缘,瞧那架势,像是真的要跳下去似的。夏达荣的心快跳到嗓子眼里了,他失声叫道:“莫丽丽,你疯了,为什么要这样?”莫丽丽大概喝了不少酒,醉眼朦胧地看了他一眼,惨然一笑,说:“达荣,我爱你,可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我……既然我不能跟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死掉拉倒……”夏达荣一急,脱口而出:“谁说我不喜欢你?我可以对天发誓,你是我最喜欢的女孩!”“你,你这是骗我!所……所有的人都在骗我!”“丽丽,我绝对没有骗你,咱俩明天就办结婚手续。”“真,真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夏达荣一边说,一边慢慢地接近莫丽丽,乘她愣神的工夫,猛地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哇——好险呀!”,大伙儿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下了,不约而同地齐声鼓掌欢呼。
一打听,夏达荣才知道,今天莫丽丽一上班,就被老板叫到办公室狠狠地骂了一顿。老板将她跟夏达荣拍的那些合影甩到她面前,吼天吼地:“你这不要脸的,你勾引别的男人我不管,你干嘛要勾引夏达荣?你知不知道,你毁了老子上千万的生意?”他拍着桌子叫莫丽丽卷铺盖滚蛋。莫丽丽平白无故遭了顿骂,又丢了工作,一时想不开,喝了不少酒,打算一死了之,幸亏夏达荣及时赶到,才算没出大事。
夏达荣听同事说完事情原委,一时气不打一处来,他冲进老板办公室,两眼喷火地瞪着老板:“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骂丽丽?为什么要把她撵走?”老板冷冷一笑:“夏达荣,事情到了这份上,我也只好实话实说了。”
原来,不久前,有家台资企业想在本地找个合作伙伴,老板带着夏达荣去洽谈业务。那家公司的总裁柳依蓉正巧是个三十多岁的单身女人。洽谈时,柳依容对年轻英俊的夏达荣有了好感,曾私下里向夏达荣的老板打听他的情况,并感叹说,夏达荣长得很像她的初恋情人。老板精明过人,自然是心领神会。一回来,就提拔夏达荣当上了经理助理,工资也涨了一倍。老板的计划是打算派夏达荣用美男计迷住柳依蓉,把生意揽到手。可还没等他把话挑明,柳依蓉打来电话,怒气冲冲地宣布先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作废。老板愣了,追问是什么原因,柳依蓉却“啪”的一声挂了电话,接着又让人送来了一大叠夏达荣和莫丽丽的合影……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老板急得暴跳如雷,正巧夏达荣不在,只好把怒气发在莫丽丽身上……
夏达荣像掉进了冰窟窿里:这么说来,那自称沈春阳的老头果真是个骗子了!不然,照片怎么会跑到柳依蓉的手里?可是,他干嘛要这样?莫非……夏达荣怎么也想不明白。可不明白归不明白,公司是肯定待不下去了。于是,夏达荣辞了职,径直带着莫丽丽去领了结婚证。
婚后没多久,夫妻俩同心协力地开了家小超市。生活虽说平平淡淡,倒也其乐融融。这天,夏达荣突然接到一张2万美元的汇票和一封信,钱和信都是从台湾寄来的。信是这么写的:
夏先生:
您好!非常抱歉,我不该欺骗您。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柳依蓉小姐的管家。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老板,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他所有的财产由柳依蓉继承,但有个条件:就是她不能再跟任何男人相爱!当初柳依蓉女士因父亲病危,急需一大笔钱,才不得不嫁给我的老板,她的初恋情人忍受不了这种打击,自杀身亡。您长得非常像她的初恋情人,她第一次见到您时,还以为是他死而复活……我跟随她多年,对她非常了解,以她的性格,肯定会爱上您的,甚至不惜舍弃所有的财产!如果那样的话,我将损失20万美元——那是老板临终时给我留下的一笔款子,但只有在柳依蓉没有爱上别的男人的情况下,我才能真正拥有这笔钱。所以,我不得不用这种手段,让她对您死心……这2万美元,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一定收下。感谢您的善良,并再次向您表示我真诚的歉意!
您的朋友:沈春阳
放下信,夏达荣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对已经是自己老婆的莫丽丽说道:“唉,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自私的爱,还有这么自私的男人……”
莫丽丽亲昵地把头倚在他的耳边,偷笑着说:“是吗?不过我倒是觉得应该好好地感谢这个自私鬼……你说,是吧?”
第47、珍惜身边那个她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第48、江南女子和江北汉子
知道你是一个江南的女子!知道你是江南女子的人是个江北的汉子。
这个江北的汉子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逼着走进唐诗里的江南。那时候唐诗里的江南有很美丽的日出,有红胜火的江花,有绿如蓝的春来江水……却唯独没有你这样多情的江南女子?
当然,那时候的江南的女子还应该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吧?就像江北的汉子那时候还是个小男孩一样,还读不懂“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还有情!”这样的诗句。
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在大学里相遇了,就象注定要走到一起的二只蝴蝶儿。
他们一起在大学校园里飞呀飞的,飞成了学校里最美丽的风景,叫学校里的花呀草呀水呀的都羡慕不已。
草长莺飞的季节,江南的女子向江北的汉子发出了邀请,说是江南多雨的天空渴望有野性的阳光;说是江南多水的河流需要太多太多勇敢的舵手;说是江南撑着油纸伞的小巷正流行雪村……总之是一千个借口,总之是一万个理由能够打动那个江北的汉子。
江北的汉子哟,瞧你那得意的样子:“其实,江南和你一样都是我做不醒的梦!”于是,江南的女子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了。
白雪纷飞的时候,江北的汉子也向江南的女子提出了请求,说是江北的雪好美好美,轻飘飘的就像月光轻洒,落到手里会化作一滴惊喜的泪;说是江北的冰雕好美好美---是不是江北的汉子嘴巴很笨,只会用这一个词,可以让你彻底的把江北看透,看透那最冰最冷的江北汉子,刀砍不烂斧劈不破的汉子,只要给他一些温暖他就可以为你化成一摊水;说是江北的白桦林好美好美,就像是插在原野上无数巨大的蜡烛……总之是一千个理由,总之是一万个借口可以诱惑这个江南的女子。
江南的女子哟,瞧你那如痴如醉的样子:“其实,江北和你一样都是我唱不完的歌谣!”于是,江北的汉子就真的软软地化成一摊水了。
这就是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这就是江北的汉子和江南的女子!
再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住进了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城市的同一条巷子,同一个巷子的同一个屋檐下面……
那个城市就叫上海,是浩浩的长江打的一个美丽的蝴蝶结吧?
而在那首很好听的《江南》的优美旋律里,一个女子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如痴如醉地聆听那个永远也听不厌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住在北方的男孩,每次和外婆一块去江边玩的时候,都会缠着外婆给他讲江那边的事情。
“外婆,好外婆告诉我那边是什么地方?”他用他的小手指着江水滔滔的那边问。
“那边是江南。”外婆抱着他一边拍着他一边哄着他。
“江南远吗?”
“远。”
“那我能去吗?”
“能,等你长大了就能过江去了。”
“外婆和我一起去吗?”
“不,外婆老了不能去了。那边有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等着你呢!”
“女孩子比外婆还漂亮吗?”
“是啊,比外婆漂亮也比妈妈漂亮。”
“等我长大了过江去,给外婆带好多好多漂亮的女孩子好吗?”
“好,那我就有好多好多的孙媳妇了。”
“孙媳妇好吗?”
“好!”外婆哄着他一直到他美美地睡在她的怀里。
后来,那男孩子长大了不再缠着外婆到江边去了,但在他的梦里常常会有江南的女子摸模糊糊的冲着他笑呢,直到有一天这个女子坐在他的怀里了,他才恍然大悟:江那边并不远,也就一根红线的距离!长江就是那根红线吧?!
听故事的那个女子含着泪扭过头来,正是你这个江南的女子!
第49、爱情十分之一诺言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蜉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第50、你还爱我吗
有一个小男孩不解地问他奶奶:为什么您长得这么高,爷爷却那么矮?奶奶回答:第一次见你爷爷时,他坐着。在他站起来之前,我已经爱上他了。爱上一个人后,会不会因为发现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真相,这份爱就减少或消失?从风靡一代少女的《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到去年在网上大热的《逆水寒》中的顾惜朝,在影视剧里,最让年轻女孩子动心的角色往往是那个长得很帅但又总和一身正气的第一男主角作对的第二男主角,他们通常是剧中第一大反派。这样的男人形象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二、感情专一,只对某一个女人痴情,三、坏。而那个被他爱上的女人,一开始通常并不知道他是坏人,等到认清他的真面目后,早已深陷情网无法自拔了。
或者爱情真的像毒品,一旦中招了,要戒掉很难。那么,为什么,相爱的人,还是会担心爱情会变化?就像达明一派歌里所唱,“你还爱我吗?我怎么竟有点怕。现况天天在变化,情感不变吗?”
这是一个幸福的故事,作者想赞颂的是夫妻之间的缱绻深情,但是不知为何,总觉得在这幸福之中夹杂着些许心酸的味道。丈夫用一生的时间维持一个根本无伤大雅的小谎言,只是怕妻子知道真相后会离开他。他对妻子的爱竟然如此缺乏自信。
不过,也许正是这份担心,怕对方不再爱自己而战战兢兢,才能让做丈夫的竭尽所能对妻子好。一段历经四十多年仍能甜美如初的感情,没有全心全意的付出,是无法成就的。再从另一面想,也是因为这份战战兢兢,又让这段感情有了少许灰淡的色彩,尽管这少许的灰淡并不减少它的美丽,但至少让它离完美有了一步之遥。
“你还爱我吗?我怎么竟有点怕。”担惊受怕的那一个,我想一定是爱得更深的那一个吧。
第51、房间里的天涯
她本来叫田雅。父母离婚后,她自己把名字改成天涯。天涯一个人住,自13岁起。父亲长年在外地做生意,那两居室的套间,便是天涯所拥有的海角天涯。虽然天涯自认为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但姑妈还是不放心。后来姑妈决定给天涯召一名房客,至少也可以给天涯作个伴儿。女房客搬进来了,是在上海打工的无锡姐妹俩。
房间里的天涯就这样,一个小女孩,两个大女孩,开始了一个屋檐下的同居生活。7点10分,天涯准时出门上学。天涯的早饭通常就在路边食摊上对付过去。从家到学校这一路摊贩众多,但多是当街卖早点的无证小贩。如有城管突击扫荡,便会有人一声呼哨,眨眼间,小贩们一哄而散。
天涯不是爱说话的女孩,所以,尽管女房客来了一月有余,她仍不清楚两人以何为生。直到一天早晨,在小贩的逃窜队伍中,她看到她们两个,正合力推着小木车奋力狂奔。小木车即所谓的流动馄饨摊,上海人叫它作“柴爿馄饨”。 那天回家后,天涯才意识到客厅里一直飘着的就是馄饨的气味。
天涯开始和她们说话,有时候帮她们一起剁馅子包馄饨,有时候也会吃她们盛情端来的小吃——各种各样的馄饨。没想到这一吃,吃了整两年。后来,馄饨姐妹的生意受到同乡人的排挤,生意惨淡。 再以后,姐妹俩搬走了。 在她们走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房间里隐约还有剁馅子的声音。过了两个月,这幻音才消失。因为新的女房客搬来了。新房客是一个18岁的高三女生。天涯那时15岁,对高中生活充满向往,把这个18岁的高三女生当偶像看。
住得久了,女孩和天涯便熟悉起来。她常常到天涯房间里玩,有时会拿天涯的望远镜看对面楼房和低矮的灰色天空,看着看着就微笑了。两个月后的一个黄昏,天涯在楼下的信箱里发现一封未贴邮票也未署名错别字连篇的情书。天涯回房把信给女孩看,说这是给你的情书吧。女孩顾不上那些横行螃蟹般的行书,逐字逐句辨认信里的意思。天涯看着她陶醉的神情想,她恋爱了吧?
一天中午天涯提前回家,撞上逃课在家的18岁女孩。沙发上坐着对面楼房里的帅哥——那个在望远镜里被天涯偷窥多年的少年人。十三四岁时,天涯常常在望远镜里偷窥他,看他挤青春痘。而现在他来到天涯的房间,轻柔地和天涯打招呼:嗨。后来,他几乎每天都出现在天涯面前,总是腼腆地招呼,然后带着那18岁女孩出去兜风。 天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她的心空荡荡的。房客女孩没有考上大学。七月过后,她搬回自己的家。那个男孩也消失了,从天涯的望远镜里,从天涯的心里。仿佛他从来不曾存在过。
天涯20岁那年,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天涯家那一带的楼房将被拆迁。听到这消息,天涯特意从大学赶了回去。看着熟悉的房间,天涯想起这儿曾经住过许多人:馄饨姐妹,迎考的高三女孩,牛仔裤上剪很多破洞的叛逆女生……他们来了,又走了,什么也没有留下。
天涯和姑妈姑父一起打扫房间,虽然这举动看起来毫无意义。 后来,天涯在抽屉隔层里找到一张破纸,上面有着些零碎句子。她拿到窗前细看,是自己多年前涂鸦的文字:
月和灯,隔着空间, 记忆和忘却,隔着时间,我和你,隔着房间。
第52、一寸法师
很早很早以前,有一位老爷爷和老大娘。他们没儿没女,因此十分盼望得个小孩,盼呀盼的,每天早晚,向神仙祷告:“请神仙赐给我们一个小孩,即使是还没有指头大的小孩也好。”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真的生下一个身长却只有一寸的小男孩。虽然这么矮小,但总归是个小孩呀,老两口儿爱如掌上明珠,精心抚养。这个小孩虽然很聪明,却老也不见长,因为孩子是在神前求来的,附近的大人们,都管他叫作一寸法师;儿童们也嘲笑他作小不点儿。
有一天,一寸法师想到京城去见见世面,就对他父母说:“爸爸、妈妈,请给我几天假。”
他父母听他说,吃了一惊,问道:“你想干什么呀?”
“我想自己出去闯一闯,天地之大,还怕没有我生存的地方?从今以后,我想上京城去见识见识,开开眼界,学点东西,将来当个有本事的人。”
“是呀,是呀!”老两口儿虽然放心不下,但想到一寸法师是这般聪明伶俐,也就立刻答应了。于是,一寸法师带上一只木碗和一双筷子。他把饭碗扣在头上当草帽戴,把筷子当作手杖来拄着;还带上一根绣花针,用麦秆作鞘,把小针刀套在麦秆鞘里,挂在腰上。他是个很孝顺又有志气的孩子,流着眼泪对父母说了声:“那么,我走了!”就往外走。走了不远,遇见一只蚂蚁,因为他听人说过,沿着河往下游去就能到京城,一寸法师问蚂蚁道:
“蚂蚁大哥,蚂蚁大哥,去河边怎么走?”
蚂蚁回答:“穿过蒲公英小巷,走到笔头菜路的尽头就到了。
他往前走不远,就看见了蒲公英开花的地方,从那里进小巷再往前走,果然矗立着笔头菜,那儿还流着一条大河。一寸法师赶紧摘下了一直当草帽戴的木碗,这一回把木碗浮在水面上当船坐,拿两只筷子当作桨来划去。
一寸法师刚一登上船,木碗船就漂流开了,像箭一般飞快地前进,时而骨碌骨碌地打转转,时而随波摇晃,一直向下游流去。漂流的树枝时而差点儿碰着他的木碗船,他立即用筷子当作桨,一划就闪开了。有一回,有条大鱼游来,几乎把木碗船弄翻了,幸而用这支筷桨好不容易才拨转船头,防止了一场事故。
漂着漂着,水越流越慢,不一会儿船就靠了岸,终于到京城一上岸,他又把木碗船当草帽戴,把筷桨当作拐杖用,把小针刀插在腰上。于是,法师首先去拜访京城的大臣。法师来到大臣的高宅大院的门口,就高声叫唤:“劳驾!门上哪位在?家中有人吗?”
看门人答应:“这就来。”走出来一看,门口一个人也没有,他觉得很奇怪,又走进去了,又有声音说:“有人吗?劳驾!”
他又出来一看,还是一个人也没有。他又退回去,又有声音叫。他更觉得奇怪了,就又出去,看门人挪动高齿木屐一看,原来法师站在高齿木屐的屐齿之间呢。他看见法师从木屐底下走了出来,惊得目瞪口呆。
“我是一寸法师,到京城来想学点本领,请把我收为侯爷的家将吧!”
经他这么一说,看门人立即跑到大臣面前报告:“现在大门口来了一个名叫一寸法师的奇怪小孩,他说他情愿作侯爷的家将。他头戴木碗帽,手执筷杖,腰间别着一根针作宝刀。他的个子只有小指头那么丁点大。”
“哦!”大臣听了,觉得很惊奇。“这可是少见的小孩子,带进来看!”
于是,看门人对一寸法师说:“侯爷有请,请进来!”说着把一寸法师捏起放在手心上,带到大臣面前;大臣也用手掌接过来,看见他身材虽小,却是器字轩昂,拿到眼前问:“你就是一寸法师吗?”
一寸法师回答:“是呀!您是侯爷吗?初次谒见大人,请您收容我做您的家将吧!”说着他在大臣的掌心上下跪行礼。大家看了,都十分佩服。特别是大臣本人,见他谈吐不凡,很懂礼貌,更是觉得一寸法师又好玩,又可爱,爱得不忍释手。
“好的,好的,一寸法师,我已把你留下,接纳你为我的家将啦。”
“是,感谢侯爷大人!”法师又在大臣的掌上磕头行礼,大家更是佩服。
这时大臣问道:“喂,一寸法师,你能做什么?”
一寸法师回答说:“我什么都行。”
“那么你在这儿跳个舞看。”
于是,一寸法师在大臣的掌上跳了个《掌上舞》。从此他的名声大振,不仅是府上的人们,就连大臣的亲戚朋友,以及周围近邻也都知道了。这真是精湛娴熟、饶有风趣的舞蹈,仅仅这么一跳法师就成了大臣家的红人,谁都想把他留在自己身边;大臣的小姐尤其喜欢他,亲昵地叫他“法师,法师”
的。
在小姐的桌子上,搭起了一个玩具般的小屋,供法师起居生活。姑娘看书时,他就给她一页一页地翻书,要么就在砚台边上像走钢丝那样走着玩,而且几乎每天都陪小姐上清水寺的观音菩萨处参拜。要是跟在小姐后面走,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或马踩着,还得随时随地预防猫或狗咬。所以小姐经常把他装在和服的袖兜里,或者藏在腰带结口里。
有一天,他躲进小姐的腰带结口里跟着出去,给观音菩萨上香。半路上遇着三只鬼,正瞧着他们,鬼鬼祟祟地在说些什么。一寸法师想:这是不寻常的事,其中必有缘故。想到这里,他告诉姑娘一声,立即从腰带里跳下来,朝着鬼跑去。因为他个子小,鬼一点也没有发觉,还一面指着姑娘的方向,一面议论着。有一只鬼说:“咱们把那儿经过的小姐和她带着的一寸法师抓走,好不好?”
另一只鬼说:“可是看不见一寸法师呀!”
第三只鬼说:“嗯,他是个像豆粒那么小的孩子,藏在小姐身上的什么地方呢?不是袖兜里就是怀里。”三只鬼如此这般谈着。
一寸法师听到这里,把插在腰间的针刀从麦秆鞘里拔出来。刚好有一只鬼弯起胳膊枕着脑袋,躺在地上谈话,法师呀的一声,把刀扎进这只鬼的大眼睛里。这只鬼还以为是什么虫子飞到自己眼前来了,痛得狂嗥惨叫,连忙用两只手捂住眼睛。另外两只鬼看到伙伴这个样子就问道:“怎么啦?怎么回事?”说着他们弯下腰,细看被刺伤眼的鬼的脸孔。
正在这时,一寸法师又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另外两只鬼的四颗眼珠,喳喳喳喳地连扎了四针。鬼实在招架不住,虽然他们力大无比,但眼睛看不见,什么也干不成,只好挥舞着手,用脚乱踢,向空中瞎扑一气。
到后来甚至互相间又踢又打。有一个鬼嚎叫“哎呀!受不了,不得了!”另一只鬼说:“逃跑吧,逃跑吧!”三只鬼嚷着:“快跑,快跑!”你东我西地,捂住瞎眼;拼命奔逃。
鬼逃跑以后,一寸法师发现有一把木槌子掉在地上,这叫做万能木槌,是鬼忘掉的宝物。用这槌子一敲,要什么就长出来什么,这东西对人来说太有用了。由于鬼慌慌张张逃跑,竟把它忘掉了。一寸法师捡起它来,拿到姑娘跟前给她看。姑娘看了,说道:“一寸法师,这是万能木槌。用它一敲,要钱有钱,要米有米,想要什么就长出来什么!”
一寸法师却回答道:“我不要钱,也不要米,只要我的个子快快长大!”
于是,姑娘拿着小槌一面敲,一面说:“长!长!一寸法师快快长!”
在这魔槌敲响声中,一寸法师的身材,眼看着就长了好几寸,小姐惊喜地把魔槌连敲了几下,一寸法师便长得和平常人一样高,成为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了。于是,法师娶了小姐,把老爷爷老大娘也接到京城,一生过着安安乐乐的日子。
第53、那一年牵手的秘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她是公司里最美丽的女孩,青春飞扬,举首投足间,都是醉人的味道。很多男孩喜欢她,有人送她大束的蓝色妖姬,有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守候,也有人四处打听她的喜好……女孩只是微笑,微笑着拒绝。
他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远在天边的云,在他心里,她是集上天的宠爱于一身的女孩,而自己,从平凡的家庭中走来,平凡的相貌,平凡的资质,紧张的时候,连话都无法说连贯。也许唯一让他自豪的,就是他傲人的文采。可是有些时候,看着她与别人谈笑风生,他会泄气地想:除了做个小文案,我又会做什么呢?
有一天傍晚,他刚做完一个楼盘的宣传册,在楼上看着她沿着林荫路走来,即将落下的太阳柔柔地笼罩着她。那一刻,不知从何处萌发的悸动,他冲到了楼下,若无其事地迎着她走去。
两个人很平常地打招呼。有短暂的沉默。女孩看着他涨红的脸,突然就心软了,笑问:你也知道我们明天要去划船?你是不是想一起去?他愣了一下,随即用力地点头,心想:哪怕看看她,哪怕离她近一点,也是幸福的。
于是,几个人兴致勃勃地去了。
女孩和所有的人都聊得很好,快乐得像春天的清风,感染了每一个人。他的心随着她欢呼跳跃,他觉得自己是她放飞的一只风筝,和她一起奔跑,欢笑,却始终隔着一线之遥。回去的路上,他有些黯然神伤:她不会注意到我的,更不会喜欢我的。
这样想的时候,他们正走在斑马线上,冷不丁地,身边的她轻呼一声,扯住了他的一只手。他有些怔怔的,好像风筝突然落了地,而她俯身捡了起来。他的心开始狂喜,是坠地的瀑布,每一粒水滴都是四溅的快乐。
他就那样小心翼翼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了对面,女孩不好意思地松开手,想说什么,却眨了眨眼,对他笑笑就走开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他把那件衬衣挂在墙上,很久都不舍得洗。
他想,她对他是有一点喜欢的,哪怕只是一丁点儿,也是可以破土萌芽的。他想,我是优秀的。
在同事眼中,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朗热情自信,参加很多活动,渐渐显现出领导才能,很快便成为公司最优秀的首席文案……但没有人知道,她是他心里的秘密。
一年以后,女孩成了他的女友,他幸福地牵着她的手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问她那一次出去划船的事情。女孩的表情很茫然――她已经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她说,或许有吧,我是色盲,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总是很紧张的,可能是下意识地去拉朋友的手
他愣住了。
其实,在爱情里,很多时候,我们就需要那么一点点的鼓励。鼓励是一座桥,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牵引我们通往彼岸。
第54、情人节的来历
大概这世上有多少情人就有多少关于情人节来历的诠释吧
公元三世纪时,古罗马有一位暴君叫克劳多斯(Claudius)。离暴君的宫殿不远,有一座非常漂亮的神庙。修士瓦沦丁(Valentine)就住在这里。罗马人非常崇敬他男女老幼,不论贫富贵贱,总会群集在他的周围,在祭坛的熊熊圣火前,聆听瓦沦丁的祈祷。
古罗马的战事一直连绵不断,暴君克劳多斯征召了大批公民前往战场,人们怨声载道男人们不愿意离开家庭,小伙子们不忍与情人分开。克劳多斯暴跳如雷,他传令人们不许举行婚礼,甚至连所有已订了婚的也马上要解除婚约。许多年轻人就这样告别爱人,悲愤地走向战场。年轻的姑娘们也由于失去爱侣,抑郁神伤。
瓦沦丁对暴君的虐行感到非常难过。当一对情侣来到神庙请求他的帮助时,瓦沦帝尼在神圣的祭坛前为它们悄悄地举行了婚礼。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来到这里,在瓦沦丁的帮助下结成伴侣。
消息终于传进了宫殿,传到了暴君的耳里。克劳多斯又一次暴跳如雷,他命令士兵们冲进神庙,将瓦沦丁从一对正在举行婚礼的新人身旁拖走,投入地牢。人们苦苦哀求暴君的劾免,但都徒劳而返。瓦沦丁终于在地牢里受尽折磨而死。
悲伤的朋友们将他安葬于圣普拉教堂。那一天是2月14日,那一年是公元270年。
另外的版本似乎没有这一个精彩。
传说中瓦沦丁是最早的基督徒之一,那个时代做一名基督徒意味着危险和死亡。为掩护其他殉教者,瓦沦丁被抓住,投入了监牢。在那里他治愈了典狱长女儿失明的双眼。当暴君听到着一奇迹时,他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将瓦沦丁斩首示众。
据传说,在行刑的那一天早晨,瓦沦丁给典狱长的女儿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告别信,落款是:Fromyour Valentine (寄自你的瓦沦丁) 历史学家们更愿意刨根揪底,他们关于情人节的演绎似乎令人信服。
其实远远早于公元270 年,当罗马城刚刚奠基时,周围还是一片荒野,成群的狼四处游荡。在罗马人崇拜的众神中,畜牧神卢波库斯(Lupercus)掌管着对牧羊人和羊群的保护。每年二月中,罗马人会举行盛大的典礼来庆祝牧神节。那时的日历与现在相比,要稍微晚一些,所以牧神节实际上是对即将来临的春天的庆祝。也有人说这个节日是庆祝法乌努斯神(Faunus),它类似于古希腊人身羊足,头上有角的潘神(Pan),主管畜牧和农业。
牧神节的起源实在是过于久远了,连公元前一世纪的学者们都无法确认。但是这一节日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例如史料记载,安东尼(Mark Antony)就是在公元前44年的牧神节上将王冠授与凯撒(Julius Caesar)的。 每年的二月十五日,修士们会聚集在罗马城中巴沦丁(Palantine)山上的一个洞穴旁,据说在这里,古罗马城的奠基者(RomilusandRemus)被一只母狼扶育长大。在节日的各项庆典中,有一项是年轻的贵族们,手持羊皮鞭,在街道上奔跑。年轻妇女们会聚集在街道两旁,祈望羊皮鞭抽打到她们头上。人们相信这样会使她们更容易生儿育女。
在拉丁语中,羊皮鞭 被叫做 februa,鞭打叫做 fabruatio,实际上都含有'纯洁'的意思。二月的名字(February)就是由此而来。随着罗马势力在欧洲的扩张,牧神节的习俗被带到了现在的法国和英国等地。人们最乐此不疲的一项节日活动类似于摸彩。年轻女子们的名字被放置于盒子内,然后年轻男子上前抽取。抽中的一对男女成为情人,时间是一年或更长。
基督教的兴起使人们纪念众神的习俗逐渐淡漠。教士们不希望人们放弃节日的欢乐,于是将 牧神节(Lupercalia)改成瓦沦丁节(Valentine's Day),并移至二月十四日。这样,关于瓦沦丁修士的传说和古老的节日就被自然地结合在一起。这一节日在中世纪的英国最为流行。未婚男女的名字被抽出后,他们会互相交换礼物,女子在这一年内成为男子的Valentine。在男子的衣袖上会绣上女子的名字,照顾和保护该女子于是成为该男子的神圣职责。
有史可查的现代意义上的瓦沦丁情人是在十五世纪早期。法国年轻的奥尔良大公在阿根科特(Aginco urt)战役中被英军俘虏,然后被关在伦敦塔中很多年。他写给妻子很多首情诗,大约60首保存至今。用鲜花做瓦沦丁节的信物在大约两百年后出现。法王亨利四世(Henry IV) 的一个女儿在瓦沦丁节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晚会。所有女士从选中她做Valentine的男士那里获 得一束鲜花。
就这样,延续着古老的意大利,法国和英国习俗,我们得以在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向自己的朋友传递爱的信息。鲜花,心形糖果,用花边和摺穗掩盖了送物人名字的信物,不仅仅是代表着一份份真挚的爱,更是对敢于反抗暴政的瓦沦丁修士的最好缅怀。
第55、弱水殇华
<一>文:陌漓通往冥界的途中开满了妖异如血的彼岸花,前方的岔口又传来那来自阳间的呼唤。
看着由黑白无常领回来的幽魂,白衣胜雪,目若星辰,在如血的彼岸花的映衬下甚是好看。我不禁苦笑着摇摇头,好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如斯温文儒雅,却也终究逃不过感情的牵绊。唉,又一个痴情人儿,又一段无果的孽缘。叹息间,我已盛好了忘情水。其实人世间的爱情也只不是过眼烟云罢了,再坚贞的誓言也抵不过这一碗小小的忘情水,在下个轮回中谁又记得谁。又有几个人能够为了实现彼此的约定而甘心在滚滚弱水中承受这地狱之苦。看着那喝过忘情水的白衣男子木然地走向下一个轮回,耳边还萦绕着前一刻他们相约再续前缘的誓言,此刻的他却再也记不起那个娇花照月的女子。
临界处不断传来声声掷地的誓言,在彼岸花的火舌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龙渊的容颜。
<二>
世人都叫我孟婆,却不知我也曾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孟紫汐。
初次见到龙渊是在相府的花园,那日是丞相的寿辰,宴邀同僚。我与父亲一起来相府赴宴。宴席前,我无意间发现相府后院的梨花开得正好,便悄悄来到后院,却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男子,他身休颀长,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腰间系着碧色腰带,悬着一支银色流苏笛。剑眉星目,挺拔的鼻梁,淡色偏薄的嘴唇,面容棱角分明,气质温润如玉,负手静立在湖边,任梨花纷纷扬扬轻擦白衣。
乘别人沉思时偷看是不雅的,我本想悄悄退出园子,却不小心弄翻了一只花盆,惊扰了湖边的男子,我微微施礼以示歉意便匆匆退出了园子。前院的宴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静静地坐在父亲身旁,想起后院的的那一幕,笑容溢出了嘴角,也许他同我一样,是陪他家人来赴宴的吧。我陷在自己的沉思中,完全没注意到,一抹浅笑的目光一直在打量着自己。等到父亲向丞相敬酒时才发现坐在丞相身旁男子竟是后院遇见的那个他,相府的长子,龙渊。
本以为一切都将归于平静,不料丞相笑着对父亲说:“素闻孟将军之女琴绝天下,歌声动人,今日老夫与众人可否有幸一闻?”在父亲的默许下,我走过众人诧异的目光,微微欠身,大方地在五弦琴边坐下,抬手引弦,低吟浅唱。一曲歌毕,众人沉浸在曲境中。只听龙渊声道;“紫汐姑娘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刚刚一曲真如仙乐般令人陶醉,实在令在下佩服”。
丞相听完龙渊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笑着对问家父说;“冒昧的问一下孟将军,紫汐姑娘可否许配人家?”父亲愣了一下,看了看我说:“小女生性顽皮,今年才刚及笈,尚未许配人家.。”
“如此甚好,看渊儿对紫汐如此倾心,今天老夫就向大将军提亲,请将紫汐姑娘嫁于我儿龙渊,将军意下如何?”父亲看了我一眼,满心欢喜的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实早在后院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便倾心于这个白衣星目,温润如玉的男子。
<三>
将军府上下都是一片喜庆的颜色,宾客仆人莫不夸赞好一个天作之合,紫汐穿着艳丽的喜服静静地坐在菱花镜前,任侍女为她细染红妆,好叫良人掀开喜帕时,看见的是她最美的样子。
迎亲的队伍在一片喧闹声中进入相府。大婚后龙渊对我极好,常带我去郊外踏青,总是送我一些新奇的小玩意,重要的是他处处都照顾我的情绪。我们一起踏雪,赏花,饮酒,斗茶。他作画,我研磨;我弹琴,他吹箫。本以为我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却没想到幸福的背后竟是欺骗与背叛。半年之后的他不再对我温柔,甚至夜夜流连于青楼,我天真的以为他只是累了,一段时间后他就会回心转意。直到有一天他把一名青楼的女子娶回家,我才明白他已不再爱我。在我的质问声下,他没有半点的愧疚之意,反而轻蔑的看着我,冷冷的对我说:“孟紫汐,你还真天真的以为我是喜欢你才娶你的嘛,告诉你吧,我龙渊从未爱过你,娶你不过是为了拉拢你父亲而已,你不过是我扩张势力的一颗棋子罢了。可惜你这颗棋子现在对我已没有用处了,我自然不会再演戏了,要怪只能怪你那冥顽不灵的父亲不肯与我合作,要不然我还会对你好一段时间,可现在已完全没有必要了。”
龙渊的话如同一把锋利的剑插在我心上,我颤抖着走回别院,原来所谓的幸福只是一场骗局,可怜我还被傻傻的蒙在鼓里,以为自己得到了幸福。看透真相后的我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呆在自己的别院中诵经念佛,本以为自己就这样常伴青灯古佛来了此余生,却没想到还有更大的灾难等着我。
<四>
第二年,父亲因为通敌叛国的罪名被处死,家也被抄了,孟家上下二十七口人也被以极刑,而向皇帝揭发父亲的正是龙渊父子。听到这个消息我一度晕厥,夜晚我乘他们休息时跑出丞相府,来到父亲的坟前,看着那二十七座坟,我头一次恨自己懦弱。我知道父亲是被冤枉的,父亲作为镇守边疆的大将军,从小就教导我们兄妹要忠君爱国,即使战死沙场,也绝不做出出卖国家的事情。我曾不经意间听到龙渊父子谈到密函什么的,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现在细想起来,定是他们父子见拉拢父亲不成,便用假密函诬陷父亲。想到这些我更加的恨自己,如果我不是那么的相信他们,如果我可以早点发现,那么父亲他们就不会冤死在这里,是我害死了他们。
那晚我整夜跪在坟前,对着这二十七座坟我立誓要为他们报仇。次日,我怀着愤恨去寻找传说中的邪灵,终于在经历无数的艰难后我找到了邪灵,我用这一世剩余的生命和世代留在地狱永不投胎的承诺作为条件,来换取诅咒龙渊生生世世活不过二十七岁的宿命。
<五>
弱河的流水声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掐指一算,今天是他在这一世的最后一天。不远处黑白无常领着一个幽魂向这边走来,一样的白衣胜雪,一样的剑眉星目,只是这一世的他叫赵明诚。罢了罢了,前世的恩恩怨怨就此了断吧,谁是谁非已经不再重要了,毕竟他是那个我曾经倾尽所有爱着的人,对他我始终做不到如此决绝。
在那盛满忘情水的白玉碗中,滴了我的一滴血,下一世的他将永远不会再被诅咒所纠缠。
第56、谁来证明爱
遇到他的时候,她32岁,正闹离婚。老公另有新欢,处心积虑地要和她离婚。她固守阵地,死不退让。离婚大战打得风生水起,她的心日渐疲惫沧桑。虽然容颜依然美丽,但眼角也有了掩饰不住的皱纹。他22岁,笑容干净明朗,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最年轻的主管。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席间有人频频向她敬酒,她也不推辞,闷头就喝,很快便两颊飞红眼神迷离。旁边的他忽然起身,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对着一桌诧异的人,坦然地说:“我姐醉了,我先送她回去。”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外走。
她没有说话,由着他,乖乖地跟着他走。一直到外面的马路上,他才松开手,红着脸低头说:“喝酒伤身,哪能像你那样灌?”路灯下,他年轻的面庞有微微的潮红,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的心里,仿佛有一根弦,轻轻地颤了一颤。却只是看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走了。是的,她借酒浇愁,他如何能懂?
很快便有他的电话来,也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叮嘱她再喝酒的时候要学会拒绝。“或者,以后就不要喝了吧?”他试探着说,带着孩子气。她不答他,却问:“从哪里找来我的电话号码?”他说:“想认真找一个人,还能找不到吗?”电话那端,他笑得天真明朗,像窗口斜进来的那抹阳光。
渐渐地便多了联系,她懒于做饭,他会请她到家门口的小店吃烤肉;家里总是有他送来的各种新鲜水果;午夜不眠,他在网上陪着她,讲笑话给她听,发可爱的表情给她……他细致地呵护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不久后,她主动和男人离了婚,重新找了工作,人渐渐神采飞扬。
他很坦白地对她表示喜欢和爱,她总是一笑而过,仍然戏称他小男生。是的,他们中间隔着10年的光阴,她是繁花渐衰的晚春,而他,还是早春初绽的花蕾。难道他爱的,是她的沧桑?她也知道,他家在农村,父母多病;而她,有车有房,小有资产。他如果想走捷径,她自然是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只是猜想,当然什么也不会说,她只是拒绝。拒绝也很委婉,不久后她便有了新人,是公司的老总,长她8岁,也离异。她拉着他跟老总介绍:“我小弟。”又对他说,“你姐夫。”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紧咬下唇,脸色涨红,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他跟老总僵硬地握手,他说你要是照顾不好我姐,我会跟你拼命的……然后他便不停地喝酒,像白开水似的,整杯整杯地灌下。她的心,有微微的疼,她知道他从不喝酒,可是她甚至来不及劝他,他便已经醉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不眠,关了手机,拔掉电话,人却在房间里焦躁不安地转悠。她看着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厨房里被他清洗过的油烟机,阳台上他种下的芦荟,沙发上他买的靠垫,抽屉里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心一阵阵地抽搐。她想到他陪她度过的那些最黑暗的日子,他酒醉时无望的眼神,他加薪时兴高采烈地第一个告诉她:你不用担心我养不活你了……她想,这个孩子,是真的在爱她了。她想,明天就告诉他:她答应他的求婚。她找来的那个老总,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他……
却还是难眠,午夜两点的时候,她的心口突然一阵疼痛,无端地慌乱。她本能地想到他,打他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再拨,仍然在通话中。她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关掉的手机,刚一开机,电话就响了起来。对方说:“我是警察,刚刚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酗酒后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你是他的朋友吧?……这是他手机里惟一保存的电话,死之前,他一直在打这个电话……”
手里的电话“啪”地掉在地上,她疯了一般冲到事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路面上有惨淡的血迹。她蹲在那摊血迹前,心像被抽空了一样。她不知道,原本爱情是这样脆弱,经不起些许的怀疑和怠慢。
是的,她不过是想证明他爱她的纯度,只是她没有想到,代价竟是如此的昂贵。他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做了爱的代价,逾越了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
第57、无悔相随,爱你到没有退路
我爱你,爱到没有退路。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我将形影相随,选择了你,我,不后悔……壹
大白天,屋子里却阴暗得可怕,我知道那是暴风雨将来的前骤。每一场暴风雨来临之前,天色都是那么的黑。我走到窗前,想关上它,眼神却落在不远处扑腾的麻雀上面。我的眼眶,情不自禁地湿了,时至今天,我还是逃不脱那些捻碎的记忆。
宋涛,是个浓眉大眼,打扮很清爽的男生,我那个时候以为他会爱我一生一世。可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所谓的爱情,是经不起时间消磨的。他对我的感觉淡了,无论我做什么,都无法重拾回最初的激情。我看得出,和我在一起,他过得很不快乐。于是,我率先放了手,我不想要爱情成为负累。
在他的面前,我没有落一滴泪,可是在他转身离开以后,我却足足哭了三天三夜。我想,就算这二十年加起来的眼泪,也没有那三天流下的多吧。哭泣,绝食,不言不语,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愿踏出房门一步。当芳芳发现我三天不见人影来敲门的时候,我早已经昏厥多时了。幸好,芳芳没有因为没人来开门而离开,而是叫了开锁匠撬门。所以,这一生,我应该算欠她一条命。
和宋涛分手后的一个月,我瘦得厉害,什么都吃不下。芳芳说我就像是一个女鬼,走路都轻飘飘的。我知道,也许当初我是对宋涛过于依赖,而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失去了他,我感觉自己就象掉了半条命。我有点后悔自己的这个决定,但是也没有想过再回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正因为爱他,我才放了他自由。
可我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好,恍惚的,每一天都像是在做梦。于是,我向公司请了三个月的假,希望可以好好调整自己的心态。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消息传来,老家的外公已检查到了肝癌晚期。这个消息令我的脑海突然空白一片,人就歪歪斜斜的倒了下去。醒来的时候,屋子里还是只有我一个,顾不得自己,我急忙地奔向火车站买票。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在医院里陪外公,祈祷他的病可以奇迹般的康复。只可惜,上帝听不见我的呼唤,五十天后,他还是离开了这个人世。
贰
办好外公的丧事后,我开始无端地暴饮暴食,最多一天甚至可以吃八顿。面色红润,人也渐渐地精神了。芳芳以为我已经想通了,很为我开心。之后,她因为忙于婚事的筹办,就没再分出时间陪我。
就在那请假的两个多月里,我越来越胖,腰围一下子粗了七寸,体重也增长了二十多公斤。我成了邻居众所周知的“小胖妹”。
那一天,踏进保安室大门的时候,我就被保安拦住了,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进去,并且认定工号牌上的照片绝对不是我。我解释了半天,还是没用,只能打了电话给和我同室的姐妹琳琳,叫她出来接我。
琳琳见到我的时候,那嘴巴张得老大,她无法把我和三个月前的样子联系起来。慕冰,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都胖得不成样子了。
我没有吭声,只是跟着她走进了电梯,然后进了公司的大门。我知道很多异样的眼光在看我,还有几个公司的小妹也在一旁偷笑我。这个胖得不成型的身体,连我自己都觉得讨厌,也许大家都会觉得厌恶吧?
总经理把我叫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心里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他对我噼里啪啦一顿臭骂。慕冰,公司本来有意把你培养成公关经理,如果要不是你请假了三个月,你早就坐上这个位置了。可是你看看,你现在这个叫什么样子?还怎么和人家谈生意?你给我马上减肥,我限你三个月之内给我减回体重。
我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本来想追我,估计现在看到我这个样子肯定倒了胃口了吧?人就是那么现实,本来追在你身后的男人,一看见你胖得像猪,不吓跑才是怪事。我估计是想得太走神了,最后都没听见他说了点什么。只看见他的嘴唇在不断地蠕动着,蠕动着……
叁
芳芳结婚的前一天晚上,说是要带我出去玩玩,带我见见世面,过最后的单身疯狂之夜。我拗不过她的热情,只好准时赴约。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夜总会,里面的装修极其豪华,还有整排的俊男美女都在和我鞠躬问好。我一边好奇地四处张望,一边却又不敢太多看,这种地方如此奢华,不该是我这样的工薪族消费得起的吧?
进入包厢之后,芳芳就将酒水单放在我面前,说今天的一切由我做主。看了一下酒水单的价格,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一瓶洋酒的价格基本都在千元以上,另加水果小吃等,估计一晚至少要两千以上吧。看我一直在发呆,没有点单,芳芳拿过酒水单随意地点了几种。
慕冰,一会让你见识一下帅哥。我看你自从和宋涛分手后,就已经再也没有接触过男人了吧?芳芳挤眉弄眼地,在我耳边悄悄地说。
洋酒送来刚打开,包厢就有人敲门,有个男人走进来,向我和芳芳敬酒。火辣辣的洋酒到了肚子里,令我的头一阵昏眩。那男人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就走了出去。
大约十分钟的样子,包厢里面进来了八个男人,相貌俊朗,每个身高都在一米八零以上。其中一个男人,直接就坐到了芳芳的身边,看来她肯定是这里的熟客。
慕冰,喜欢哪一个就点哪一个。快点挑吧。芳芳拿起一杯酒,和我干杯,一饮而尽。
不要了吧。这样的场面,实在不适合我,我有点怯场。看着那些时尚又帅气的男生,我的脸一片绯红。
你要是不选,我可就帮你选了哦。芳芳在我耳边低语。
不,不,我还是自己选,那就第五个吧。男孩子长得特别秀气,人很高,一副模特的衣架。当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心里忍不住地感概,长那么帅气,居然入了这一行,真是可惜。
仔细一看,那眉,那眼,似曾相识。他的长相居然有点象宋涛。那一刻,我迷糊了。酒一杯杯地倒在喉咙里,迷乱中,我一边哭,一边笑,我的吻也糊里糊涂地盖到了他的脸上。
宋涛,你来了,我好想你。我紧紧地抱住了他。我叫天赐。他皱了一下眉头,似乎想躲,但最终还是将我搂入了怀里。在放开手的那一瞬间,他的唇无意间擦过了我的唇,顿时,他和我都怔住了……
肆
这天晚上,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躺在自己家的床上。手机里面有很多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大部分是芳芳和天赐打来,发来的。给芳芳回了一个电话,一看时钟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幸好,我推掉了做伴娘,只需要六点去喝喜酒就好。将换洗的衣服拿好之后,我顺便给天赐回了一个信息。
想不到,这一个短信就是我们情缘的开始。在芳芳的喜酒上,我和他至少来回发了五十条短信。我很奇怪着,他为什么要入这一行。他解释说,家里穷,打工钱又赚太少。其实就算我不问,也知道他肯定会那么回答的。
今天的芳芳很美,我想天女下凡也不过如此吧。如果我没有和宋涛分手,不久的将来,我也会穿上那一身婚纱吧?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张脸,那张脸,不知道是宋涛,还是天赐呢?
席间,我意外收到了宋涛的短信,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这个消息,还是令我的心剧痛了一下。我冲进了洗手间,不停地洗脸,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我眼眶里的泪。才这么点时间,他就要结婚了,那么,我这个跟了他六年的女朋友,在他心里又是处于什么地位呢?
又是酩酊大醉的一天,自此以后,我恋上了酒。如果没有酒精的陪伴,我就无法入睡。接下来的不少时间,我一直都在酗酒,天赐则每天都会有短信给我,短信里面都是关怀的字眼。我发现,其实除去职业之外,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温柔,会关心人,能弹一手钢琴,还能烧得一手好菜。
芳芳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提醒我小心点,说那样的男人你可以逢场作戏,但是千万不要太认真,否则就是陷入了沼泽地,再也上不来了。
对不起,芳芳,也许,我已经陷入了。我在心里对她说。
禁不住思念,我跑去了夜总会找天赐。他看见我的时候,一脸惊喜,然后就象是一个老朋友一样地拥抱住我。想我吗?他在我耳边说,声音温柔极了。我歪着头看着他,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关于宋涛的影子。但却发现,天赐正在逐渐代替宋涛的位置。
伍
我开始频繁的出入夜总会,挥金如土。最高的一次消费,甚至达到了两万多。眼看着卡上的金额越来越少,我的心也在不断地纠结。我明白,爱上了这样的男人,也就意味着将会万劫不复。
我不敢告诉芳芳真相,只是告诉她,我和天赐之间没有再见面,也就是发发短信而已。可我明白,我的收入和开销早已不成正比,按照这样的金额消费下去,我将会背负不少的信用卡债务。
连天赐都开始提醒我,你不要再来看我了,我们见面不一定非要在这里。我摇摇头。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是你的客人,而你只是一个陪酒的男妓,除去在这里见面,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的话令他的脸色大变。在你心里,我就只是一个陪酒的男妓?原来你是那么想的。把你的钱拿回去,这小费我不要了。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天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将我给他的小费扔在了沙发上。
对不起,对不起,天赐。我真的不知道该把你放在什么位置?我眼看着他出门,身体瘫软倒在了沙发上。
之后的日子,天赐没有再发短信给我,他就象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过他,那边的人说他请假了。连续一周,他都没有再出现。
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他的电话。彩铃响了几声之后,他终于接了。声音很低沉,听起来很郁闷。我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无助地抽泣起来。这些天,我真的想他,疯狂的想他。还没等我开口,天赐已经吐出了三个字,我想你。那一刻,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我很想见到他,立刻见到他,多一秒钟都不想再等。如果上天给我一双翅膀,我会马上飞到他的身边。
陆
见面的那一刻,他抱得我几乎窒息,就象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一样。四目相对,他的吻就这样轻轻地落在我的脸上,唇上,脖颈上。他在我脖颈动脉处不断地啮咬,反复地啮咬,痒痒地,麻麻地,引起我一阵轻颤。
宝贝,我想要你。他灵活的舌头挑开了我的唇,不断地吮吸。我看见他那狂热的眼神,一副想把我吞下肚子里的样子。身体开始一点点的酥软,我的手也不由自主勾上了他的脖子。不可否认,他的吻技很纯熟,能勾起人最深层的欲望。他的手也不闲着,灵巧着解开了我的衬衣纽扣,手指慢慢地探了进去……
不要。我的理智在提醒自己不该被情欲控制。而我的手,却不知不觉地伸进了他的胸膛。我听见了他低低的呻吟声,而那一声却突然唤醒了我。我腾地坐了起来,将他的手用力地推开。
怎么了,宝贝?弄痛你了吗?他对我的举动,大惑不解。
天赐,你不可能会喜欢我的。我玩不起感情。今天的这一切,就当作是一个梦吧。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说完这段话,我整个人都在颤栗,这种心情,比和宋涛分手的时候更痛。我想我,真的,泥足深陷了。
离开的时候,我没有转头看他一眼。我怕,如果看了,我就再也走不了。只要一看到他的眼神,我的心就会软化,我会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那下场,可想而知。
我在不断地说服自己,我们之间没有明天。我们本来就是两根不同的平行线,根本不应该有交集的,不是吗?
柒
在躲避天赐的那些日子里,我变得浑浑噩噩,终日不知所谓。他给我打了很多电话,发了几百条短信,我都狠心地没回。断,就彻底断了吧,可是心,为什么还是那么痛呢?
这是他打来的第一百零八个电话,我想了想接了。他在电话里面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一切都好。他说,我是真的爱你。我不想你那么纠结,那么痛苦,我希望你能幸福。以后你也不要再躲我了,因为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手一抖,我的手机滑落到了地上。一切都快得叫人无法思考,我在心里喊着这个名字,天赐,天赐。
几天后,我在大街上看见了天赐,他挽着一个女孩,彼此笑得很甜蜜。我站在远处,淡淡地笑了。天赐,只要你幸福就好。
在楼梯下的信箱里,我收到了宋涛寄来的喜帖,照片上的新娘有着一双酷似我的眼睛。也许,在他的心里,还没有把我完全真正的放下吧。
连续不断地悲伤令我突然特别的清醒,我决定减肥。我要回复到从前的样子,没了爱情,我不可以再失去工作。节食,运动,有时间就没完没了的加班,减肥的效果出奇意料的好。每一天,磅秤上的重量都在改变。我在变瘦,不断地变瘦。
四个半月,我回复到了从前窈窕的样子。而不知道为什么,减肥成功的第一时间,我想见的人就是天赐。
我去了他上班的地方,那边的人说他早就辞职了。其中的一个DJ向我招招手,说他认得我。他附耳告诉我一个消息,而我惊得跳了起来。
你说什么,天赐得了胃癌?‘在夜总会做男妓烟酒都离不开’
天赐,你不能有事啊。我几乎是飞奔着打车,来到了他的出租屋前。屋子里很安静,敲了半天门,也没有人开。我心急如焚,在门前转悠来,转悠去,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
捌
终于,门开了。一刹那,就看到天赐那张放大的脸在我的面前出现。我冲过去抱住了他,眼泪不争气地噼里啪啦掉了下来。他还在,他还活着,我太开心了。
怎么了,宝贝?他的手抚摸在我的脸上,为我擦拭着眼泪。为什么不告诉我?病了也不告诉我。我捶着他的胸膛,又哭又笑,完全象个疯子。
告诉你什么?正在说话的同时,里面浴室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长腿美女,我顿时一愣。这个美女貌似在哪里见过?
你女朋友?我问他。我想起了几个月前,路上看见的那一对男女,当时的天赐正挽着她的手……想到这里,我的手下意识的缩了回来。
哥,这个是嫂子吗?怎么不介绍一下呢?女孩子一开口,就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丈二摸不着头脑。他是她哥哥?她是他妹妹?那我,误会了岂不是很糗?
那你的胃癌是怎么一回事情?你为什么骗我,你有女朋友了?我连珠带炮的追问。
胃癌是一次误诊,其实只是一次胃出血而已。不过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得了胃癌,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想让你死心,所以就骗你有了女朋友。
那你知道是误诊的时候,为什么也不来找我?我几乎是怒吼地冲着他喊。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怕你会看不起我们的职业,你该懂的。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堵住了他的嘴。这一次,是我主动在清醒的时候吻他。他是我的,以后我可不会再允许他去陪别的女人。他只可以陪着我,我在心里嘿嘿地笑。
我爱你,爱到没有退路。正如萧亚轩歌曲里面所唱的:在爱里连真心都不能给,这才真的真正的可笑。即使爱情里没有永恒,我也愿用伤痕换取一点点的真心。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我将形影相随,选择了你,我,不后悔……
编后语;有一天,这些都会过去的。想到这结果,我就欣慰。怎么累死人的爱,再怎么累死人的恨,都会过去。失眠,被冤枉,塞车,太穷了,都会过去。被轻蔑,被迫说谎,被迫承认自己改变不了什么,或者,长得不好看,都会过去。告诉你;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轮,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了你的温暖。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提醒你;1、做好人,靠的是一颗善良的心;做老好人,靠的是一张善变的脸。2、不要说自己有多好,别人一般不会相信;不要说自己有多坏,别人一般都会相信。3、是非窝里,人用口、我用耳;热闹场中,人向前、我退后。4、“不幸”是所没人报考的大学,但它年年招生,能毕业的,都是强者。
第58、我背着男友去开房
文/新浪网友
男友明又换工作了,我跟他不冷不热的过了两年,他对我不错,只是我觉得缺少了点激情,没想到自己会背叛他。
今天晚上是他的生日,以前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的,但是今天,他跟我说他请了他公司的几个同事及上司在酒店开party。因为他刚过去,想趁此机会跟同事搞好关系。这个世界就是这幺现实,人情和金钱是人类交往的重要桥梁。
今天下班特别晚,下班时间到了,那个主任还叫我做这做那的,害得我比平时晚下班半个多小时。惨了,晚上男友的party不能以迟到,我飞快的跟回家准备。我特别地穿了条新买的草绿色的裙子,很显身材的那种,然后再化了点妆,我不想让男友在同事面前丢脸。说实话,我长得并不差,只要稍微打扮一下不输入电视上某些明星。 时间差不多了,我马上就下去等车。
“快点快点,我要迟到了!” 一路上我不停地催司机。
真倒霉,的士在我火烧眉毛的时候竟然抛锚了,我晕。这里离酒店还有十多里路呢,我不可能走过去呀。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出租车少得可怜,只是偶尔有几部非空车经过。
好不容易来了一辆,车刚停下,我马上的打开车门进去,就在此刻,前冇的坐位也钻进来一个男人。
我对前面那个人吼道:“哎!是我叫的车吧?”
那个男人毫不未弱的说:“你有没有搞错呀,我在你前面拦的车,怎幺会是你叫的呢?”
我也不客气的答道:“明明是我先拦的,你拦的司机怎幺没停下来呀?”
“你懂不懂惯性的原理呀?”
“惯性能跑这幺远吗?”
我们就在车上你一言我一语的吵起来了,的士司机不耐烦的说:“你们谁比较急呀?谁急先送谁?”
“我”我和那个男人异口同声的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表,已经6。55分了,来不及了。
那个男的也看了下手机,听见他低声地说“惨了,迟到了!”
“司机,快一点,到酒店。”我们再一次异口民声的说。
我望了一下他,他也望了一下我,缘分这东西已经在我们的心里扩散开来。
他长得很帅,属于很讨女人喜欢的那种,接着我们开始闲聊天了起来。男人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因为我太没礼貌了。我们互相交换了名片,我知道他叫廖天凡,但是没看清楚他在哪间公司上班。闲聊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变到了酒店,我们都争着付的士费,但是司机只收了他的钱。
等我找到男友明的时候,他也在场,当明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我们的表情都很奇怪,男友问我们是否认识,我们再一次异口同声地说:“不认识!”说完,我们都不敢看对方,我心虚的低下了头。
Party过程中,因为我不喜欢参加类似的活动,我就坐在那里唱歌,天凡凑过来跟我合唱了一首陈奕迅的《痴心绝对》,他的歌唱得特别好。期间,男友明过来叫我陪他的上司喝点酒。我本来就不太会喝酒,几杯下肚,头稍微有点晕,我又坐回沙发上,揉着太阳穴,这时天凡又过来了,问道:
“喝多了吧?女孩子不要喝这幺多酒,对身体不好。这里空气很闷,到外面走动走动会好一点。”
我觉得他很散解人意,不会像明一样老是怪不会应酬,不会喝酒。
他把我领到另一个房间,刚进房间,他就把门反锁了,而且打开了电视机,他用力抱住了我,开始吻我的耳朵,低呤着“我爱你!”我没醉,只是头有一点晕,但是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体内叛逆的因子作崇……情节太俗套。
直到我的电话铃声尖锐的响起来,我们才分开。明的生日party结束后打不到我,便打电话找我,明还在唠叨我的不辞而别,我跟他解释说,我们公司临时打电话过来叫我回去开会,我来不及跟他道别,我等下就回去了。
事情过了几天,什幺事情都没有发生。有一天,我假装漫不经心的问男友:
“你那个叫天凡的同事怎幺样呀?”明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他换女友比换衣服都快。
我的包包里面还放着天凡的名片,只是我一直都不敢打,我没有勇气,万一他记不起我是谁,那我不是……
现在我对明更好了,因为我了解以前刻意追求的爱情的精彩,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刹那,而平平淡淡才是真。现在不是有句俗话叫:女人是在一夜情后才后悔,而男人则后悔没有发生一夜情。
第59、中秋节的香菇宴
结婚时正值中秋,家里没钱摆酒,他们就跑到杭州,旅行结婚了。两人玩了5天,最后一天,男人想,让女人吃点儿好的吧。于是到饭馆吃饭,点了三菜一汤。其中一道菜,是从未吃过的香菇肉片。20世纪80年代,香菇还算昂贵的菜。男人坚信贵的就是好的,好容易带女人下回馆子,应该吃点儿好的。
女人问男人:“你爱吃香菇?”男人说:“是,你呢?”女人微微一愣,幸福地回答:“我也是。”
日子静默流淌,他们的生活平淡而温馨。孩子出生后,日子过得更紧巴了。女人的母亲来看她,带了很多鸡蛋和山核桃,愤愤地说:“叫你不要嫁他,你偏不听,孩子也跟着受苦。”女人说:“妈,他对我好着呢,人也活络,会过上好日子的。”
贫穷的日子里,他们却没有忘记香菇。男人生日、女人生日、孩子生日、春节、中秋……凡是有些意义的日子,女人都尽量找些香菇入菜,没有新鲜的可买,就买干的。她记得他爱吃香菇。
结婚第十年,男人和朋友承包了一个园林建设工程。女人给工地上的工人做饭,香菇炖鸡、香菇肉片、素炒香菇,样样做得很棒。别人夸她厨艺好,女人在心里笑:这都是为我男人学的。
日子慢慢好过了一点儿,然而男人却迷上了赌博。为此,两人争吵不断。结婚的第十三年,男人偷了女人藏的钱去打牌,女人冲到牌场大闹一场。男人追着要打女人,女人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孩子问她:“爸爸怎么了?我要回家。”女人哭着说:“爸爸不要我们了,以后你跟妈妈过。”
接下来的6个月,女人真的没回去过。亲戚们都来劝她,她却谁的话也不听。女人虽爱男人,但她也是有脾气的,况且,男人没来接,怎么回去?
快中秋了,母亲说:“要不你就离婚,要不就回去,中秋节了,这算怎么回事?”然后把她拽回了她和男人的家。男人不在,屋里一片狼藉。母亲把亲家母叫来,要好好谈谈。
谈到中午,女人做好饭菜,男人也回来了。饭桌上气氛凝重,大家都吃得小心翼翼。忽然,男人的母亲惊奇地问他:“哎?你不是总说香菇味道奇怪吗?什么时候开始吃了?”男人不好意思地抓抓头,说:“结婚的时候在杭州,点了个香菇肉片,小英喜欢吃,也经常做,我就喜欢上了。”
小英是女人的名字。女人的母亲回过头问她:“我记得你也不喜欢香菇的味道。”女人说:“他点了那么贵的菜,我不想浪费,当时是勉强吞下去的。他说他爱吃,我就经常买给他吃,后来吃多了,觉得香菇真的很香。”
说话的时候,女人微笑着,眼泪却顺着脸颊流下来。原来两个人都傻了这么多年,为了爱人,一直忍受不喜欢的食物。可是,慢慢熟悉了香菇的味道,却在琐碎的生活里淡忘了最初的包容和无尽的爱。
此后,男人戒了赌,努力挣钱,日子越过越好。又一个中秋,他们再游杭州,最后一天又去下馆子,点了三菜一汤,全都是带香菇的。男人说:“如果时间让我们遗忘了爱,就让香菇来温习吧。”
第60、愿我来生得菩提
一个主持人在十字街头做随机采访。他的问题是:爱情是什么?让我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相同的答案。一个少女说爱情是琼瑶阿姨小说中的那样,爱得轰轰烈烈、你死我活才过瘾。一个中年男人说爱情和打手机一样,要不停地打电话,只有不停地打才能沟通。而一个好像正在谈恋爱的少年说爱情是一种宗教,可以让人的信仰发生改变。
一个仿佛历经沧桑的女人说,爱嘛,爱像咖啡,虽然苦点,可是令人回味无穷。这时,主持人拦住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这个漂亮女人沉思了一下说,爱情像酒,红酒让人浪漫,白酒让人疯狂,啤酒让人舒缓,但是好酒也不能多喝,喝多了会受伤,有的人喝酒喝伤后会终生不再喝酒,爱情也一样,受伤之后再爱就难了。那天对爱情的比喻我觉得她说得最精彩了,我以为的爱情大概也是如此。
后来,我遇到一对银婚的老夫妻,我们在旅途中说到了爱情。我说了爱情似酒的比喻,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夫人说,这个比喻形象,可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爱情一定似琉璃。
琉璃?为什么会是琉璃?那么清澈美丽的东西怎么会是爱情?甚至不染尘埃?老夫人说,我们开始的想法和你是一样的,爱情那么复杂,怎么会是这么纯粹的东西呢?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这么纯粹的东西,不夹杂任何的条件和功利。
我问,难道你们的一生都这样相爱吗?甚至没有吵过架?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老先生说,怎么会呢?年轻的时候经常吵架,她总抱怨我不如别的男人,或者说我不够爱她,最厉害的时候我们差点就去离婚了。可是后来,我们慢慢地适应了对方,过了这么多年。婚姻都是这样,要经过一定的磨合过程,到最后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才是婚姻中的上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能把那些婚姻中的天敌抛弃掉,比如猜忌,比如嫉妒,比如虚荣……让自己的婚姻越来越纯粹,那么爱情一定会简单到只是爱情。说完她深情地看了老伴一眼。
老夫人接着说,这时,再看你们的爱情,一定似琉璃了,因为干净到不染尘埃,只是单纯地相爱,尘世中的物欲和利欲在你们面前几乎没有作用。所以,到你老了以后,如果还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如果想给爱情一个比喻,那只能是琉璃。
一日,翻看佛经,忽然看到一句话:愿我来生得菩提时,心似琉璃。慢慢地盯住那句话,眼泪就流下来。原来,爱也一样,只有认真地修,才会成为琉璃。
第61、我不会再遇见第二个你
我不会再遇见第二个你荒芜寂寞的夜,只有手机微弱的光,任由黑色侵噬着单薄的背影,它苍凉的哭泣着,只有冰冷的月光凝视着,冷的彻骨。胸口连带着胃开始抽搐,我紧紧将自己蜷缩成一团,颤抖的手指在包里摸索着此刻唯一可以始我稍稍舒解的止痛药,小心翼翼的到处两粒,干吞了下去,才微微改变了一下姿势,闭上了眼睛。
眼睛被空调吹的有点干涩,我不敢打扰任何人,才回到这个城市不久,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这些年我学会抽烟,喝酒,浑浑噩噩的生活,都快忘记曾经的自己。
莞莞,我叫莞莞,我是没有姓的,我只是一个孤儿,而我的童年却未曾因此痛苦过,大约是本性凉薄,从没有想要过爸爸妈妈,这里是全市有名的孤儿院,从来都不会缺的就是钱,可以说我很快乐的渡过了十七年,衣食无忧,像所有这个年岁的我用孩子一样单纯可爱,并且相信爱情,我用最平庸的方式活着,淡漠,没有锋芒。
那个男人是我是出现在我生命里为数不多的人,在我十七岁的年华里,如同一匹黑马,用难以预计的速度占据了我每一刻的生命。
青春是多么动听的词汇,我相信这一切,相信整个世界,相信他。他有很好听的名字,有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姓氏,有我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度,只是那时我不知道,在他笑着告诉我他叫容止的时候。
我以为容止二字只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不过的词汇,我深信着那段没有海誓山盟的日子,和他身上干净的味道。
我始终记得那天晚上医院冰凉的温度,连绵不断下的雨和一双犀利的眼。
他在来接我的路上出了车祸,车上被人做了手脚,我透过厚厚的玻璃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上一层又一层的绷带,他安静的躺着,纹丝不动。
所有人都拦着我,不让我靠近,我顺着墙壁慢慢滑下,缩在角落里,意识已经完全模糊了,只是隐约听到有人在交谈,男人的格式化的声音和女人的抽泣声。
东方渐渐开始明朗,我挣扎着张开疲惫的眼睛,一个恍惚,才回忆起昨夜发生的事情,他还活着,他还活着,我就这样雀跃的告诉自己,只要他还活着。
"我想,我们有必要谈一下。"一个冷冽的声音被灌进我的耳朵,我抬头看她,这个高贵的女人眼里布满了疲惫,我记得她,昨夜有人叫她夫人,大约是阿止的母亲,我仓皇的看着她,慌张的点头,却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急急的跟着她。
这是一处环境娇好的餐厅,她一直安静的坐在那里审视着什么,突然自顾自的说:"我想你还是离开他吧。"
我猛的抬头:"为什么?"
"我听保镖说,如果不是为了那对戒指,他不会以身犯险,你应该知道,他本不应该被任何东西束缚的,你现在已经成为他的弱点以至于变成他的累赘。"
"我不会。"我打断了她的分析,不愿去听,我的心没有什么时候比此刻更坚定,我想陪在他的身边,哪怕是死。
"我本不想干预小止的生活,我们也不是古板的家庭,并不在乎身份,只是我还是想请求你放过小止,我只是一个母亲,只有这样一个儿子,求你放过他。"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至少我从来都不曾知道有母亲是怎么样的感觉,可是如今看到高贵如她,因为孩子居然可以这样低三下四,我的心开始冒血。
"罢了,你再考虑考虑吧,这样对你们都好。"
看着她离开的身影,那一刻,我猛地就惊慌失措了。
慌忙去了医院,发现周围的保镖已经被撤掉,依然是厚厚的玻璃,我心惊胆破的看到这样的场景,所有的伤口都做了处理,那具残破的身体,没有几处是完好的。
我突然很害怕,我知道是我害了他,如果不是我,他也绝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暗想,阿止可以为莞莞做到这种地步,居然可以做到这样,那个冷漠不懂风情的阿止,是在用他的生命爱着莞莞,好像所有的结就在这一刻全部打开了。
我轻轻敲开了病房的门,唤出了他的母亲,那个骄傲的女人,我生平第一次如此渴望拥有一个母亲,我知道,我也必须去成全这个母亲:"我答应你,等阿止```等他醒来后我会离开。"
她仿佛用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我用力扯出了一丝微笑:"我不能拖累他。"
几天后,他醒了,我只知道在他醒来的那一刻,呼唤着我的名字,满世界的找我,而我必须强装镇定,说出那些恶毒的说辞。
我走到他床边,我看到他欣喜的表示,忍住剧烈的疼痛,挣扎着用伤势较轻的右手抓住我的手,我本应该泪流满面的拥住他,而我不能,我用力的甩开他的手,又生怕伤到他,我可以感觉到,在我说话的时候颤抖的声音"你以为我会嫁给一个残疾么,就你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配。"
"莞莞,你```你说什么?"
"我看上的不过是你的钱,只不过现在你都残疾了,在玩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滚,你给我滚!"过了良久,他才仿佛反应过来。
我匆匆的走了,没有回头。
第二天容止的母亲让人拿来了机票和钱,我本来也是不想那这些东西的,可是没有那笔钱,无论是腹中的宝宝还是自己怕是都很难生存下去。
这一年,我二十一岁,我深刻的记得,离开这个城市的日子是我的生日,我将一生都记得。
其实我从没有想过会在遇到他,我以为这一辈子也不会在遇到容止,他像浓烈的毒药埋在我的心里,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
五年,丝毫不得安生的生活,已经彻底让我从当时的单纯都走出来,生活是完全由不得我想太多风花雪月的东西。
那时,我固执的生下小阑,只是命运好像在和我开玩笑一般,因为家族遗传,小阑生下来便是先天性心脏病。
或许没有小阑,在那兵荒马乱的五年里,我根本没有办法活下来,我直到现在都没有办法想象,自己是如何去适应那些。
为了赚钱,我选择了最直接的路,在那些昏天黑地的夜总会里才能赚到更多钱,在那里总是烟酒不忌,走私贩毒就像家常便饭一样。
那个漆黑的夜里,我不经意撞破了他们的交易,我惊慌的不知道要做出怎样的反应,他们逼我隐瞒,与他们同流合污,起初我只是害怕,我拼命的摇头,想要离开那里。
也就是那个夜里,那群饿狼一样的男人,夺去了我的一切,后来,我才知道,受着这些不过也就是自欺欺人,终于不再挣扎。
我筹谋了五年,一步一步杀死了当年欺负我的人,连尸骨都不留,我的手上沾满着鲜血,而也是在这五年里,我失去了所有的资格。
我带着小阑回到故乡,随处了找了一家公司,安静的生活,我的心已经累的再也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我以为一切都能像预料中的发展,或许再过几年,小阑就可以找到合适的心脏,家里的存款也足够小阑手术了。
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变得安于这样的生活,也不想再要变故,偏偏命运让我如此始料不及的遇见他,五年后的容止温文尔雅,成熟稳重,即使只能坐在轮椅上,也完全不会影响他的气势。
那天是他女儿的四岁生日,我随着老板一同前去,本来就是轮不到我这样的小员工去的,而老板的话也证实了我的猜想,他是故意的。
我仓皇的回家,窝在被窝里流着泪。
现在的他已经足够强大,他有妻女,他想报复我。一晚上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苦涩的回想着那些曾经,美丽的让我没有力气去触摸的曾经,我们都没有错,只是命运如此,谁都逃脱不了,那晚吞了很多安眠药才让我昏昏睡去,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有心理问题,在控制不住的时候,也只得用这样的方式来缓解。
却偏偏祸不单行,第二天早晨学校打来了电话,他们说小阑突然发病了,这是昨晚的事情了,可是他怎么也不让老师通知我。我疯了一样的冲向医院。
"给我把陆子扬叫出来。"在远处便听到这样的吼叫声,那么熟悉的声音,是容止,我可以肯定。只是此刻我早已没有心思去想他了。
"可是``````"护士有些为难。
我直接冲了过去:"小阑他`````"
"哦,您是小阑的妈妈吧。"护士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然后转身对容止说,"容先生,陆医生正在为一个孩子做手术,这位是病人家属,你们协商一下吧"说完就匆匆走了。
"原来是你,"我不知所措,他用厌恶的眼神看着我,"算了,我不想欠你什么。"说完走到一旁抱住受伤的小女孩,"槿儿,忍一下,很快就好了。"
原来,他的女儿叫槿儿,我这样想。
这时手术室的门开了,护士匆匆的跑到我面前:"小阑大出血,血库没有血了,你赶紧去试试血型对不对,准备输血吧。"
我猛地一怔,小阑。
"阿止``````不,容先生,我有话对你说。"我知道终究是逃不过了,可是只有他能救小阑。
"小阑是你的孩子,莞莞和阿止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我已经完全不知道再说什么,只是一遍一遍的重复。
所幸,后来小阑没事了,而他也再没有提这件事,大约,我们之间就是应该这样彻底结束了。
我的爱情,死了。
最后一次见到他,仍是在医院里,槿儿和小阑是一样的,可是只有一颗可以用的心脏,简单的说,两个里面只能选一个。
那天,我并没有瞒着小阑,我当着他的面告诉他,这是他的爸爸,他一直一直想要的爸爸,躺在领一张病床的上的女孩,是他的妹妹。
小阑他没有哭闹,沉默的点了点头,半饷,槿儿被推去了手术室,病房里只留下,我和容止还有躺在床上的小阑。
我想梦语一样喋喋不休的说:"阿止,他叫夜阑,你当年说的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没有姓的,因为我也没有。我知道小阑一直想要爸爸,可是他从来没有问我要过爸爸,只是牢牢的看着别的孩子被爸爸牵着。小阑从来没有喊过痛,发病了也不肯告诉我。我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偏偏要把他生下来,是我太自私,都是我的错。"
"都晚了。"容止看着我,眼底不知道是怎么样的波澜。
"其实我一直都不后悔,当初离开你,起码现在你很幸福,也有乖巧的女儿,我只是``````"
那一夜过的异常的快,容止坐在一旁看着我们,我抱着小阑,就像正常的一家人一样,可惜也都只是幻想,我终究是清醒了:"阿止,去看看槿儿吧,她醒来肯定是要找爸爸的。"
"让我先抱抱小阑吧,我从来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容止望着我。
我忍住了眼泪"以后总是有机会的,你先去吧``````"
容止动了动手"好。"看到我坚持,只能离去了。
我回到床边,紧紧抱住小阑已经冰冷的身体,泣不成声。
【后记】
只能用后记来诉说了,因为这个时候那个叫莞莞的女子,已经去了另一个地方,再也没有办法讲述这个故事了。
容止从他的母亲那里知道了一切,这些年,莞莞的一举一动都是在监视之下的,如若她还活着,我真不知道她会做出怎样的反应,这也是后话了。
那一天仿佛所有的一切真相都蜂拥而出,当容止抽泣着回到病房,却只看到了小阑冰凉的躯体,莞莞,他发狂的寻找莞莞的踪迹,却怎么也找不到。
他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个玩笑,他推开了浴室的门,一股血腥的味道扑鼻而来,莞莞穿着雪白的连衣裙,溢出来的水里全是红色血,她的手腕了深深的痕迹,狰狞的宣告着这个游戏的结束。
浴缸的边缘,一枚依旧完好的戒指停在那里,容止的心脏猛的窒息。
他将戒指戴在莞莞的无名指上,痴痴的抱起莞莞;"笨蛋莞莞,冬天穿裙子会着凉的。"
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不会再遇见第二个你"多年以后,某个墓园里一处花草丛生的地方,有这样一大一小两块墓碑,落款便是容止,听说这里有一个扫墓人,很多年来风雨无阻。
第62、飘落在夏天的爱情花蒂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第63、玫瑰刺
他的父母都是有名的园艺师,种得一手好玫瑰。他从小种花,喜欢玫瑰。大学读的是园艺专业,后来拥有全市最美丽的花店。遇见她,是在一家叫夜来香的迪厅。她是迪厅的领舞,穿性感的衣服,眼神专注。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欲走。突然一阵喧闹,一位被酒精撩拨得失态的客人突然跳上迪台抱住了她。她顿时花容失色。迪厅有些混乱,迷乱的笑声尖叫声充斥着……
事情过后,她不忘礼貌地向大家鞠躬,但眼角有未擦干净的泪珠。一阵从未有过的心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看到桌上,摆着一束玫瑰,于是从中抽出一枝,微笑着递给她。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接过了玫瑰。突然,她“哎哟”轻叫一声,手指被枝杆上的刺扎着了,血从白皙的指上流出。他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她把手指放到嘴里轻吮了几下,淡淡地摇了摇头。
他爱上了她,凌晨一两点,她下班,他会带她去吃宵夜,送她一束玫瑰,并且事先把每一株玫瑰上的刺全部清除干净。她接过他的玫瑰,幽幽呢喃:“其实没有必要拔掉玫瑰的刺,拔了刺的玫瑰已经不是玫瑰……”
认识半年多,他带她去见父母,他的父母很喜欢她。他的母亲问她的工作,他抢着说她是办公室白领,母亲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他要她辞职,说他完全可以养她。她不愿意,告诉他自己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花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向她发火。她不闹了,盯着他看了好久,转身出门。
她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他收到她的E-mail:……每一朵玫瑰都有刺,正如每个人的性格中都会有别人不能接受的部分,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玫瑰,却没有懂玫瑰。他突然捂着脸,放声大哭……
第64、请允许我这样悄悄爱你好吗
你是一曲婉转的夜曲,我只是其中低沉的旁奏;你是一条明媚活泼的小溪,我只是岸边一颗怀着心事的卵石;你是黑夜里从天空撒下的银色月光,我只是绿地里一颗沾满风沙的小草。
我在离你遥远的地方,含着深邃的爱意把你凝望,不敢惊扰你粉红色的梦。 我心中的天使,当你的倩影像流云偶尔投影在身旁,当你风铃般清脆的笑声像和着蔷薇的芳香的晨风般拂过,你可知道,怎样的一种快乐和感动溢满了我的心胸?我在轻纱般的晨曦里眺望那个遥远的你,祝福随着第一缕金色的阳光升起;我在黑夜幽寂的溪边留连,独自回味你白天的倒影。
我已经决定,你爽朗明快的笑声,便是我今生里最亮丽的旗帜。你热情的称我为最信任的朋友。最信任的朋友!要知道,我是多么愿意接受这个身份。是啊,你的朋友,能够荣幸的分享到你灿烂生命中一部分光辉,难道还有比这更值得骄傲的理由吗?但是,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友谊,请让我保持着对你的最纯洁高尚、不带半点尘杂的奢望的爱,请允许我轻轻握着你的手,用深情的目光温柔的注视着你……紧紧地拥抱你……请原谅我!这一切看似冒昧的举动,因为,我爱你。
我愿是你最忠诚的骑士,无论什么时候,当你需要我的时候,只要一声呼唤,我会毫不犹疑的挺身而出。我将誓死捍卫你的荣誉,哪怕要为此献上鲜血!
爱,是使你所爱的那个人幸福。而我,却没有能力给予你我想要给你的那种幸福……但无论如何,这不能阻止我爱你。因为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爱,并不一定要拥有你,注视也是一种爱。我相信,当我们深深爱恋着一个人的时候,不管爱的形式如何,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我就站在离你遥远的地方,默默的,真诚而且深沉的注视着你,走完这一生。
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当我的爱不幸成为你的负担,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悄悄的离开。因为你的快乐就是我幸福的依据,如果仅仅因为我的存在而造成你的痛苦,那么为了你,也为了我,我必须从你的生活里消失。希望你可以把我彻底忘记,不留一丝痕迹。宁愿,宁愿你忘怀了而快乐,不愿你因记住我而忧伤。不必为我难过,即使在遥远的地方回忆着此刻你的微笑,我依然会禁不住幸福的笑起来的。
爱是生命里一笔真正珍贵的财富,一笔永远只会太少而不会太多的财富。我执著的保留着对你至高的爱意,是因为我明白,它是我今生最美丽的拥有。为了你,我真诚无悔的爱过、恨过、笑过、泪过,而且学会了毫无保留的付出。是你,令我感受到生命中的最完美,让我在这个欲利横流的世界上还拥有一份值得用心呵护的经历,我还需要更多的什么呢?
是的,今生注定我只能是一个凡夫俗子,但我清楚的知道一个曾为一颗平凡却热情的心不顾一切的爱过,所以认定她是幸福的。相信对你也是一样,如果你知道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有一颗诚挚的心时时刻刻为你跳动着,你不感动么?
好了,请允许我悄悄的爱你,这就足够了。让这真诚越来越少的俗世还飘流着这样一个动人的传奇:美丽绝伦的身影在幸福的爱的光环里走过,一双深情的眼睛,远远的,默默地把她追随,今生今世……
请允许我悄悄的爱你,好吗?
第65、一头小象
亲爱的小朋友,象有一只大鼻子,那只是现在的事。在很久很久以前,象根本没有长鼻子的。那时候,象的鼻子像饼一样,黑黑的,同一只鞋子差不多大小。这只鼻子伸来伸去,一点没有用。就在那时候,有一头小象,它的好奇心很强,无论看见什么总要问这问那,有一天,小象跑到了它的又高又瘦的阿姨——鸵鸟那里,问它:为什么鸵鸟尾上的毛长得这副这样子。又高又瘦的鸵鸟阿姨听了,很不高兴地用非常硬的脚踢小象。
小象又去找长脚叔叔——长颈鹿,问它为什么它的身上有花斑,长颈鹿听了,也非常不高兴地用非常硬的蹄踢小象。
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
后来,它又问自己的胖阿姨河马,为什么它的眼睛这么红。不知怎么搞的,胖阿姨河马听了,用非常非常粗的蹄踢小象,但是这也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
它又去问长毛叔叔狒狒,为什么瓜都是那么甜的。长毛叔叔听了,不耐烦地用自己的毛茸茸的脚爪踢小象。
但是这一切仍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它无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嗅到什么,就马上会问。可是,得到的都是自己叔叔阿姨们的拳打脚踢。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
有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就是这头小象又问了一件事,这件事,别人可从来没敢问过。它问:
“鳄鱼吃什么?”
大家听了,都非常害怕,都发出“嗤——嗤——嗤”的声音。
接着,又是对它一阵拳打脚踢。
打完后,小象马上跑到小鸟柯洛柯洛那里,小鸟正栖息在有刺乌荆子里。
小象说:
“我的父亲打我,母亲打我,阿姨们都打我,叔叔们也打我,都是因为我忍不住的好奇心而打我,但是我还是要弄明白,鳄鱼是吃什么的? 柯洛柯洛说:
“你跑到河边去,那条河流得缓慢,发出臭味,混浊得水都变成绿颜色。
河岸上长满了树木,传说,这些树木会使大家生冷热病。”
第二天早晨,这头好问的小象摘了许多香蕉,还有十七颗绿油油的甜瓜,都背在肩上,它祝愿自己的亲人幸福后,就出发了。
“再见吧!”小象对它们说,“我到绿色的河边去;河边上长满能使大家生冷热病的一种树,我在那里无论如何要弄明白:鳄鱼吃什么。”
在告别时,亲人们再一次狠狠地打了小象一顿。
小象离开了大家,它一边走,在路上一边吃甜瓜。它来到了路边,那里果然长着柯洛柯洛鸟所说的那种树。
它第一眼看到的是双色蟒蛇和露出牙齿的蛇。
“对不起,”小象非常恭敬地问,“你们在附近一带遇到过鳄鱼吧?”
双色蟒蛇、露出牙齿的蛇听了,表示出轻蔑的样子:
“真奇怪,找这种问题来问!”
“请原谅!”小象继续说,“你们是否能告诉我,鳄鱼吃什么?”这时双色蟒蛇、露出牙齿的蛇已经忍不住了,迅速转过身体,用巨大的尾巴打小象。
“真是奇事!”小象说,“难怪父亲打我,母亲打我,叔叔打我,阿姨打我,所有的人都打我,大概都是由于我强烈的好奇心引起的!”
于是,小象很有礼貌地同双色蟒蛇和露出牙齿的蛇告别后走了。没多久,它碰到一块木头,这木头横放在河边,河的两岸是传染冷热病的树。
亲爱的小朋友,事实上这不是木头,这是鳄鱼。
“对不起!”小象十分恭敬地对鳄鱼说,“您在这附近地方遇到过鳄鱼吧?”
鳄鱼用一只眼睛看了一下,说:
“我的小娃娃,你过来!说实在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对不起,”小象非常有礼貌他说,“我父亲打我,母亲打我,瘦高阿姨鸵鸟打我,长脚长颈鹿打我,我的另一个阿姨、胖胖的河马打我,另一个叔叔毛茸茸的狒狒打我,双色蟒蛇和露着牙齿的蛇刚刚狠狠地打过我,现在但愿您不要愤怒,我不愿您再打我。”
“我的小乖乖,你走过来,”鳄鱼说,“因为我是鳄鱼。”
于是鳄鱼流了眼泪,表明它真的是鳄鱼。
小象高兴极了,它透不过气来,跪了下来,喊道:
“我正需要您!我找了您多少天啦!请您快告诉我,您吃什么?”
“你走近一点,我靠在你耳朵边上讲。”
小象低下头,紧紧地凑近牙齿很多而犬牙特别长的鳄鱼口腔。于是鳄鱼一口咬住小象的小鼻子,而在这星期以前,在这天以前,在这小时以前,在这分钟以前,这小鼻子一点也不比鞋子大。
亲爱的小朋友,小象当然非常不喜欢这样,所以它瓮声瓮气他说:
“放开我,我痛死了!”
这时,双色蟒蛇、露牙蛇走到面前,说:
“我的小朋友,如果你不马上用尽力气后退,你就活不了了。”小象开始往后退了。它退啊,退啊,它的鼻子就开始拉长了。后来,鳄鱼终于放开了小象的鼻子,而小象站着、坐着都感到非常痛。但它还是及时地向双色蟒蛇和露齿的蛇道了谢,然后用凉快的香蕉叶子裹住鼻子后,把鼻子放到河水里,想让鼻子稍许凉一点。
“你这是干什么?”双色蟒蛇、露出牙齿的蛇问。
“对不起,”小象说,“我的鼻子已变形了,我在等鼻子再变短一些。”
小象在河边坐了三天,它一直在等待着自己的鼻子变得短一点。可是鼻子不但没有变短,甚至,连它的眼睛也由于这只鼻子变得有点斜了。
在第三天将要结束时,飞来了一只苍蝇,咬了一下小象的肩。小象不由自主地举起鼻子,“呼”地一声,打死了苍蝇。
“这就是你的第一个好处!”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你自己想想看,你过去的鼻子做得到刚才的事吗?”
小象摇摇头。双色蟒蛇、露齿的蛇又问:
“你想吃点东西吗?”
小象听了,它把长鼻子伸向地面,摘了一束嫩草,放在前脚上,去掉脚上的灰尘,然后又马上送进嘴里。
“这是你的第二个好处!”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不信,你用过去针头那么大的鼻子试试看!顺便说说,你现在是否发现,太阳烤得太热了?”
“对,是太热了!”小象说。
它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做成这件事的:它用长鼻子从河里吸来水撒在自己头上,顿时,感到浑身凉快。
“这就是你的第三个好处!”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要不,你用过去针头那么大的鼻子试试看!顺便说说,你对挨别人拳打脚踢是怎么想的?”
“对不起,”小象说,“我不喜欢拳打脚踢。”
“那么打别的人呢?”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
“打别人我可高兴!”小象说。“你还不了解自己的鼻子!”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这是宝物,而不是鼻子,它可以打任何人!”
“谢谢您!”小象说,“我一定记住您的话。现在我该走了,我要到自己亲人那里去,检验一下我鼻子的用处。”
小象在非洲土地上走,它玩着,挥动着自己的长鼻子。它想吃水果,就直接用鼻子从树上摘下来,不要像从前一样等水果掉到地上。它要吃草,就站着用鼻子从地上取,不要像过去那样“噗通”一下跪在地上了。苍蝇们来惹它,它就从树上摘下树枝,象扇子一样挥动。太阳烤得热了,它就把长鼻子伸到河里去,于是在它头上就有一股又凉、又湿的泥。它独个儿在非洲的土地上走得寂寞了,就用长鼻子唱歌,它的长鼻子要比几百只铜喇叭还要响。
小象在一个晴朗日子的晚上回到了自己的亲人那里。它把长鼻子卷成圆圈,说:
“你们好!你们怎么样?”
它们看见小象高兴得很,马上异口同声说:
“你过来,你过来!我们不能忍受你的好奇心,要打你一顿!”
“哼,你们敢!”
小象说着,伸开长鼻子,马上把它的两个兄弟头朝下地抛到空中。
小象的亲人高声说:
“你这是在哪里学会的?你的鼻子是怎么搞的?”
“我这个鼻子是河里的鳄鱼送给我的。”小象说。
“鼻子没一点样子!”长毛叔叔狒狒说。
“你说得对,”小象说,“但是它有用处!”
于是,小象抓住长毛叔叔狒狒毛茸茸的脚,摇了摇,把它扔进了胡蜂窝里。
小象就这样使起了性子,把家里所有的象都打了一顿。
后来,小象的全部亲属都到河边去找鳄鱼。它们认为鳄鱼也会给它们一个这样长的鼻子。
事情也果然是这样,它们回去后,所有的象,你看见过的和没看见过的象,都有了小象那样的长鼻子了。
第66、在电梯里经历销魂一刻
电梯里,总是遇见他。
他总是穿得笔挺整洁,总是在14楼下电梯。
从1楼到14楼,他或远或近。她总是缩在电梯的最角落,而他总是站在电梯靠门口。有时在某一个楼层里,会挤进很多人,他会被人群逼到她的身边。她甚至希望他能无意踩到她的脚,或者把她的公文包碰落在地,然后开始对白。可是那些被假想了千万次的千万种开头,却无一被实现。他总是在人群稀开时,重又回到电梯的门口。
有时,在他靠得最近的距离,她能闻到他身上清爽的古龙水味,很淡很淡。他烟灰色的西服,一个褶皱也没有。那时候,她就想伸出手去,抚他的衣角,他回过头,冲她微笑。
只不过,这一切,依然只是她的假想。
陷入这样一种莫名的单恋,让她感觉懊恼。她没有任何冲动行为的勇气,比如冲他微笑,和他招呼,在每天共电梯半年的时间里。
因为她已经到了青春的分水岭—25岁了。甚至把这样一种倾慕定为爱情,都让自己怀疑。纷纷扰扰,纠纠缠缠的那些,是或不是爱情的情缘和人,来了又去。在这个到处都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的城市,有谁会去玩猜心的游戏?
下了班回到租住的小屋,卸去有些败落的妆,她看到镜子里憔悴得有些不堪的脸。伸手拂去镜面上的水汽,仔细去端详那张脸,她突然鼻子一酸,继而嘲笑自己,不会是想落泪吧?
那晚,她接到男友谢的电话。来自上海,要她回去结婚。一个男人给予一个女人最大的赞誉就是婚姻。她却不知如何让自己感觉开心。
半年前,她和谢同在上海。无需太多前戏和粉饰的恋爱,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从平淡走向更平淡。只不过因为谢的老实,才没有走向分离。然后公司派她来香港办事处,为期三个月。
在上海,她的办公室在4楼,她总是走楼梯。高跟鞋一下一下地响,不知疲倦。因为她不喜欢电梯沉闷不新鲜的空气,和惧怕电梯启动时那一瞬间的晕眩。
香港有着比上海更高的楼层,她却日复一日毫无怨言蜷在电梯的角落。没有人知道,每一次升降,她的头都眩得厉害;也没有人知道,从三个月延到半年的停留,只是因为等待每天和一个男人,靠近,再离开。
你快回来,我们结婚吧。谢的声音平静而自然,好像是在嘱咐她从菜场带一把青菜回家一样简单。
是的,也是如此,谢大她6岁,31岁的男人迟早该有一个家。而她在上海的家,和他正是门当户对,符合一切世俗的条规。
她不说话。
谢在那头问:“香港真的那么好吗?”
香港真的这么好吗?她问自己。
半年来,谢未来过一次。因为大家都忙,也不再如年少般满怀激情。E-mail和电话就够,也无亲亲爱爱之词。吃了吗?冷吗?热吗?累吗?简短的最原始的问候,就是全部的内容。有时候,两个人在电话里竟会感觉无话可说。如这一刻的沉默。
她努力地想一个话题,可以不去回答香港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因为她回答不上来。谢已轻轻地:“嗯,就这样。”她握着电话听里面嘀嘀的忙音却没有太多的委屈。
因为谢许她婚姻了,她还苛求什么?
依然是在电梯里遇到那个男人,依然没有任何奇迹的预兆。她沉默着,电梯在每一个楼层停靠,有时会挤进很多人,然后,又渐渐散去。她突然感觉难过,原来一生,也是这般,来来去去?
他正好退让到她的前面,她仰头看到他的头。整洁清爽的发丝里,有星点的白发,再看到他一点点的侧影。他的个子很高,皮肤微黑,面相冷峻,没有任何的表情。
14楼的灯一闪,他已不见。她闭上眼睛,心中竟然一片荒凉。
“你爱我吗?”从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下去,她突然感觉寂寞,拨了谢的手机。
“你说什么?”谢很大声音,那边很吵。他在上班途中的公交车上,为了他们有一个安稳美好的将来,他很是节省。总是挤公交车,再在上面吃一块路上买的煎饼。
她心里蓦地一酸,她是这般明白谢。明白一个男人艰辛的生存和对一个女人一生一世的许诺。她怎么问他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呢?
我说我要回去了。她提高声音。
真的?什么时候?谢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很快。或者明天。
收线以后,她就那样立在窗边,看着下面穿梭的车辆人群,直到霓虹闪烁。
按了电梯,门徐徐打开的那一瞬,她竟怔在那里。他在里面,低着头,一个人。正好这一刻,也抬起头,和她第一次目光相遇。
只是一瞬,她刚刚确认的所有的生活态度,那些平静的自我感觉,那些在淡定里了此一生的揣想,被他的目光在刹那间击得粉碎。
他的脸依然没有表情,还近乎颓废地疲惫着—如同香港的每一个奔波的男人。他只是看着她,没有任何色彩的凝视。
她依然进到最角落。选择在他身后的位置,却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背影。
电梯在急剧地下降,明天,她将从这个城市彻底地消失。将和这个男人,和自己的一切幻想,永不重逢。她突然感觉绝望,那种绝望让她在刹那间感觉手脚冰凉。没有任何预见的,哭了出来。
她低着头,眼泪汹涌地滴落在脚尖。然后她看到他的脚向后转,他轻轻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他的声音低哑,一听便是那种长期不发出声音的人。他原来,和自己一样寂寞。
他不再说话,立在那里。
她终于终于哭累了,电梯也到了1楼。一阵寒风随着打开的门袭来,她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冷颤。
“能给我一支烟吗?”她抬头看他,心里那么多的话,似乎都被泪水冲走了。
他去口袋里摸出香烟,递给她,还有火机。
她笨拙地点上,吸,咳嗽。
他把一切看在眼里,却不制止和安慰。像刚才面对她的哭泣一样平静。
并排走出公司的大厅,他突然转身,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再一次怔在那里,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开始,就是这样简单?那她为什么不早一点哭泣?想到这里,她突然破涕为笑。
他惊讶于她的笑出现在还满是泪痕的脸上,就也笑了出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给她,摇头,仿佛她是邻家的小妹。
她擦了眼泪,他的车开了过来。开了暖气和音乐的车厢,她的心情已平静。或者应该和他交谈?或是等他来询问自己为什么哭泣?可是没有,他只是安静地开着车,目光镇定地看着前方。他应该有35左右了,又有私家车,一定是已婚男士,或者还应该有个小孩。她这么猜测着,意外自己倒无太多的失落。
我到了。她轻轻地说。
他的车停下来,她坐在那里,低着头。或者邀请他去屋里小坐?或者和他说暧昧的话?她咬着下唇,迟疑地开了车门,下车,然后关上说:“再见。”
他也说:再见。他微笑着,看不透他的任何。
是的,再见。这就是成年人的游戏,类似猜心,只不过多了一项,就是比耐力。
他银色的车,消失在霓虹里。
第二天,她依然很早醒来。在床上发了一会呆,然后起床。她想去公司和老总说一下自己回去的事。
一直到在去公司的路上,她才从心底承认她只不过想见他。因为不然,她只需打电话到公司去。
她穿了艳粉的裙子,细细的蕾丝花边,平日里扎起来的长发也垂下来,散在肩上。如果今天,真的不同,还会回上海吗?她问自己。
他进了来,在电梯里。和她目光相遇的瞬间,她甚是紧张,应该微笑,或是招呼?竟恍若情窦初开的少女。他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昨夜的一切,只是虚幻。只是一瞬,他已转身,留给她和半年来每个早晨一样的无言背影。
她的心中,一片空白。失去任何思维,甚至忧伤。
在14楼,他离去。依然没有回头看她。
是的,他只不过如昨晚般载她一程。一程而已,长或短,都将逝去。
下楼的时候,她没有乘电梯。和从前在上海一样,踩着细细的高跟鞋,一级一级,抛在身后。在以后的日子里,在以后上海比香港低的楼层里,她依然会继续这种习惯,不再委屈自己的头晕。
有很多东西,也因为离开而正一点一点地被抛开身后。
她终于明白,他的沉默,他的再不打扰,原来是对她最大的仁慈。
第67、有关爱的故事
有关爱的故事一、序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纯真的爱情已变得脆弱不堪,被污浊肆意践踏,夫妻间只要稍感不爽,就以感情不合为由散伙,任由无辜的孩子可怜楚楚!因此,艾美很想将二位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真实故事说给大家听听,各位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妖媚的艳丽
艳丽于1960年某月某日出生,姐妹仨个,她排行老二。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区的派出所所长,因此,从小感觉比一般人优越,刁蛮霸道,但很可惜成绩太差,所以,为了抄作业,与艾美一直挺要好的。
高中毕业后,工作的工作,读大学的读大学,忘了是八几年的哪天,艾美在马路上遇到了艳丽,要不是艳丽的高声叫嚷,艾美根本认不得她了:原来的单眼皮被割成了双眼皮,头发烫染成了金色的大波浪,小一号的衣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前凸后凸的,非常地妖媚!
艳丽热情地拉住艾美的手说:找了你好久啊!赶紧将你的BB机号码告诉我。
艾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艳丽生怕世间人不知道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就在艳丽要结婚的当天下午,艾美BB机上收到一则信息:不用来了,我取消婚礼了!
第二天中午11点多,艾美BB机上又收到一则信息:你走了吗?如果没走,今晚请务必来某酒店参加我的婚礼!
艾美如约去参加了艳丽的婚礼,新郎官中等个,悠黑的脸,看上去很憨厚,很老实。
在婚礼上,艾美听到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这个老公是昨天晚上才定的,原来昨天要结婚的那个因为钱的原因吵翻了,原来的那个很英俊的。
这么快,一个晚上就换好了这位,这个老实人要吃大苦头罗!唉,真替这个老实人担心哪!
当年的某一天,艾美BB机上显示了一则信息:我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非常地漂亮!
第几年的某一天,在艳丽的盛情邀约下,艾美到艳丽家里去坐了坐,果见她的宝贝儿子的确非常漂亮,比电视剧或电影里的小童星漂亮多了;艳丽指挥着她的老公忙东忙西的招待大家,很让艾美等人过意不去,同时也很为艳丽感到高兴,有这么一位服务周到的好老公!
时间过得挺快的,进入了90年代。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艾美突然听到有人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艳丽,只见她整个身子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对自己招着手。
艾美定晴一看,噫,不是她老公呀!
艳丽走近艾美,看艾美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干吗?干吗?别大惊小怪的,儿子6岁那年我就离婚了!
艳丽告诉艾美:与那位老实人生活太无趣了,并且老实人不会挣大钱,只知道老实地工作。
艾美问:那么你的漂亮儿子怎么办哪?
“叫那个老实人管”,艳丽不耐烦的说着道着,“儿子不能归我,我有我的生活,人生苦短,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等儿子大了,我也老了,我要趁自己还年轻多享受醉生梦死的生活;儿子将来是否孝顺也不知道,所以管不了那么多的”。
艾美听了艳丽如此说道,愕然,哑口无语。
某一天,艾美参加了2006年的高中同学会,发现平时最积极踊跃参加同学会的艳丽没有到会,却听到了以下闲语杂言:
艳丽得了一身的病,在医院里呢。
交往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了,太脏了。
过了45岁,就没有男人要跟她好了。
最让人感到可恶的是,艳丽见她前夫一直没有再婚,还企图与她前夫复婚呢,是被她儿子坚决阻止掉的。
她儿子斥责她说:人不要到如此不要脸的地步!
同学会后的第二天,艾美去医院看望艳丽:只见她躺在床上,显得很孤苦。
艳丽流着泪对艾美说:你不是很喜欢写作吗?把我的作孽之事全部写出来吧,多少会对后人有用的!
艾美紧紧握着艳丽的手,木然,还是哑口无语。
三、美丽的晓玲
晓玲于1962年某月某日出生,和艾美同岁,但比艾美小好几个月。艾美这辈子真正就交了这么一位算得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好朋友、好姐妹。艾美经常对人说:如果我是男生,那么晓玲谁都娶不走;讨老婆就应该讨晓玲这样的当老婆!
晓玲上面有二个哥哥,在她10岁之前,一直受到家里人的特别宠爱。她10岁那年,她有了一个妹妹,因此,她迅速地长大,非常的懂事,帮助母亲做家务了,煮饭烧菜,至今我还记得她曾为我烧的红糖年糕,真的很好吃!晓玲读小学时就会织毛衣、绣花,邻居们都拿她作为女孩子的榜样。
晓玲从小就很美,高二时就有1.7米的身高,亭亭玉立,人见人爱的。18岁高中毕业那年,没有考上大学,直接进一家工厂工作了,当时,晓玲号称是那家工厂的厂花,追她的男生们排成了长长的队!
就是因为晓玲太完美,所以她母亲的要求对未来的女婿特别地高,要求是独子,父母亲是当大官的,家里要有钱(那时候叫万元户!),要是本科生,要坐办公室的,要聪明懂事等等。
晓玲的妈妈脾气特别暴躁,用怒骂或用扫帚等将追晓玲的男生们统统地赶跑路了!
我曾经问过晓玲,在那么多追你的男生中,难道没有你真正喜欢的吗?
晓玲说:当然有了。但是,丈夫是可以选择的,而父母亲是不能选择的,不能因为所谓的爱情将父母的心伤掉,所以,我一定要选择父母也认可的男生作为自己一生的伴侣。
就这样,一拖再拖的,晓玲的年龄被拖到了28岁,成了剩女!
晓玲母亲看着和女儿一般大的女孩子差不多都结婚了,所以,非常着急,也想开了,知道是缘分,强求不来的,于是,叫晓玲找她自己愿意的男生结婚就可以了。
在同事的介绍下,晓玲与一位比她大2岁的仪表工谈了三个月左右,就结婚了。
但结婚才发现有一些问题:
晓玲的丈夫在小时候被严重烫伤过,浑身都是疤痕,因为晓玲当初认识他时是在冬季,所以不知这些,他丈夫也从未对她说起过。
晓玲说,她丈夫身上的疤痕还是其次,关键是她丈夫因为小时候的烫伤对他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给他内心留下很深的阴影!
从小,她丈夫不与小朋友们一起打闹玩耍,技术毕业进厂后,除了工作,就专心于研究中医,总想将自己身上的疤痕消除抹去。
所以,结婚后,晓玲丈夫仍然专注于中医研究,从不与晓玲及女儿一起出去散步或是嬉戏或是游玩,也不拜访丈母娘家;更为严重的是怀疑晓玲随时会离弃他,经常疑神疑鬼地耍脾气,所以为了让他安心,晓玲渐渐地与朋友、同事们少了联络和往来,将自己蜷缩在了家里!
对此,晓玲的同事们都为晓玲不值,经常劝晓玲与她丈夫离婚。
晓玲多次认真严肃地对劝她离婚的好心人说:
“我不会离婚的!因为这是我自找的婚姻!现在都是改革开放的年代了,又不是古时候、旧社会的包办婚姻。”
“既然是我自己选择的,那么是苦是甜,都必须承受、接受,因为世间人世上事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要对孩子负责,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况且丈夫只是比较孤僻,不抽烟不温酒不赌博,对女儿还是非常宝贝的。”
岁月一晃一晃,就在2011年五一节期间,艾美在某超市里碰到了晓玲。
晓玲发福罗,满脸红光,喜气洋洋的。
晓玲拉着艾美的手,走出超市,问:艾美,我们有多久未见面了?有好几年罗!艾美,你怎么搞的?这么憔悴忧郁!
艾美说:先别担心我,你好吧?看得出来,你过得不错。
“是啊,我现在过得很好,丈夫他前几年就考出了中医执照,是正式的中医师了,我们在05年就办了个中医诊所,雇了二个护士,现在丈夫在本市里非常有名哦。”晓玲一句紧一句的叨唠着,一脸自豪满足的样子。
“女儿已大三了,学的是服装设计,我们全家人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女儿在假期里设计缝纫的。你看,艾美,我今天身上的这一套就是女儿设计的。艾美,今年暑假,你抽空来我们家吧,我让女儿给你也做一套,让你评评她的手艺”。
那天晚饭,艾美在晓玲家吃的,晓玲与她丈夫都抢着给艾美夹菜,劝慰着艾美要振作起来。
艾美看着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晓玲丈夫,不由得感慨万千,叹服世事弄人,同时也深深地为晓玲终于获得幸福而感到高兴,非常地高兴!
四、悟
若爱,就真爱到底,跨过人生路上的坎坎绊绊;
若不爱,不要伤害己,更不要伤害他/她;
相信爱,真爱一定永恒!
既然世间所有相皆是虚妄,前生无知造孽,何必今生明知着继续造孽?!
祝真心相爱的世间人获得真爱,幸福永远!!!
第68、逝去的悲伤,不忘的爱情
桌面背景是一片绿色的草,生机勃勃的一片绿。这种草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校园整片整片的,翠绿翠绿的,生机盎然,但是这不是招我们喜爱的原因
记得那时闲暇的时候我们喜欢蹲在那里寻找,寻找一片不是四个叶子的,需找一片与众不同的,许愿
那时候我们喜欢管这种草叫许愿草。我们对着那五片叶子的草,许下一个个小小的心愿。
我固执的叫着它许愿草,直到刚才我百度了一下,发现其实这种草的名字叫做四叶草。
很好听的名字,可是我没有很多心思去欣赏,因为我今天觉得很难过
难过可以有多种原因,却只有一种难过,闷闷不乐
我想起看到的一本书,讲的是一个小三的故事,我是突然想起这个故事的,因为那个小三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小鱼儿。
小鱼儿,长的不属于很漂亮的女孩子,但是很耐看,眼睛里流淌的清澈。
那种清澈,是很多在社会上呆久了的人很难看到的,很迷人。
故事里的那个男主角是小鱼儿的一个同事,小鱼儿刚刚参加工作,说话总是怯怯的,但是和懦弱绝对是两个概念。
小鱼儿在公司是一个很快乐的女孩,浅浅的微笑总是挂在嘴角。
那个男主角是个叫君的男人,不胖不瘦的,有着很磁性的声音。君和小鱼儿本是两个部门的,在小鱼儿上班了半年后,因为某次的业务打电话给君的,君说话很可亲,但是这并没有引出小鱼儿和君的相识。
大概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当小鱼儿回访公司的某项业务时,就很意外的和君聊了很多。
君很会说话,他说小鱼儿,你是个很懂事的女孩子。
别人都不懂的忧伤,小鱼儿很意外,这个男子可以子简短的沟通中读懂她的疲惫。
虽然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可是直到这时,小鱼儿和君还是从未谋面的。
但是莫名的温暖,让彼此在工作之余多了一下交流,工作起始,生活结束。
君说小鱼儿,手冷的女孩子有人疼;君说小鱼儿,我们真有缘分;君说小鱼儿,我借你一个肩膀给你哭泣吧!
小鱼儿很开心,有一个人能读懂她,小鱼儿很甜蜜,可以有个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小鱼儿很慌乱,因为小鱼儿觉得一切来的太快了。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太容易失去。
君说小鱼儿,我请你吃饭吧。小鱼儿很兴奋,却还是拒绝了。
第二天,君又说小鱼儿,下班等着我,知道吗?我请你吃饭。
小鱼儿真的不知道怎么拒绝了,鬼使神差的就在下班后等了君。小鱼儿很激动,她不知道君会长着怎样的一个面孔,会不会就像梦里的白马王子,嘴角有着温暖的笑,眉目间有跳跃的阳光。
看见君的那一刻,小鱼儿已经整颗心都慌乱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君会有着她所想象的所有美好,帅气,阳光,文质彬彬,最重要的是君的嘴角有着小鱼儿希望的温暖的笑,眉目之间有着跳跃的阳光。
那一刻,小鱼儿愣在了那里,不知所措。君暖暖的笑着说,外面快冻死了,上车啊。小鱼儿是稀里糊涂的坐上君的车的,因为在看见君的那一刻,小鱼儿已没有了思想。小鱼儿激动的笨拙的关了两次都没有关上车门,君的嘴角是刚好的微笑弧度,说小鱼儿笨死了。
小鱼儿听着君这样说,竟然忘记了平时的伶牙俐齿的反驳,却在心里暖暖的感动了,小鱼儿想真好,终于可以在一个人面前笨笨的,傻傻的,不用伪装着坚强,做着简单的真实的自己。还可以听到他柔柔的声音飘进耳朵,那语气里似乎充满着疼爱:笨死了!
小鱼儿第一次在一个人面前,不知所措,准确的说是一个男人面前。
君说你喜欢吃什么,我请你;君说冷不冷啊,我把暖气开大点;君说以前在公司怎么没有见过你啊。。。小鱼儿在君暖暖的问话里,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不敢侧身看君的目光。心里慌乱的像是两只小兔子在打鼓。
小鱼儿不知道君是在什么时候把他厚厚的手掌抚在小鱼儿的手掌上的,那一刻,小鱼儿只觉得心脏漏跳了一拍,那大大的手掌上有着暖暖的温度,让小鱼儿觉得踏实。但是小鱼儿还是甩开了君的手掌,因为这一切来的太快,让小鱼儿恍惚间,以为是在做梦。
君再次抚上小鱼儿的手掌,小鱼儿不知道花费了多大的力气才甩开,却还是轻轻的说,好好开车吧,
那一晚的晚饭一定是小鱼儿有生以来最难忘的,爱吃的小鱼儿竟然觉得自己一下子不知道要怎么握起筷子,怎么握都是别扭,不知道要怎样咀嚼,不知道怎样喝下美味的鲜汤。。。
君突然握紧小鱼儿的右手,脸一点点靠近小鱼儿,直到贴在了小鱼儿的脸上,在小鱼儿耳旁轻轻的说:乖,你喜欢我吗?
那一刻,小鱼儿石化了。
君,君,君,小鱼儿一遍遍在心里念着君的名字,脸红的发烫。
那一晚,一定是小鱼儿最美丽的回忆,她稀里糊涂的遇见了自己的白马王子,被他疼爱的责怪着,笨死了!被他暖暖的叫着乖,只有父母叫过的带有温度的字眼;君轻轻拥小鱼儿入怀,说乖,看见你手冻成那样,我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乖,以后我们结婚了要个孩子吧;乖,你喜欢男孩女孩?我是家里的单传,所以生个女孩肯定不行的哦!乖。。。。
小鱼儿从来没有这么和人这么轻声细语的交谈过,小鱼儿不知道君是怎么读懂小鱼儿心里的疲惫的;小鱼儿不明白君是怎么在她的眼里看出那个问题的答案的;君说:小鱼儿你喜欢我吗?小鱼儿没有回答,君却是懂得的。
那一夜躺在床上,小鱼儿失眠了,为一个男人,一个王子般的男人,一个让小鱼儿一见钟情的男人。
我想那个故事里小鱼儿一定是个性格自卑的女孩,要不她不会在心里想到一个童话:灰姑娘。
在君的面前,小鱼儿把自己当成了那个灰姑娘,王子的宠幸让灰姑娘幸福,却不知所措。高傲的公主又怎会在幸福的时候想起这么一个童话呢?小鱼儿像个孩子一样问着君:灰姑娘真的会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一辈子吗?现实真的会有童话存在吗?
君是那么认真的说,一定会的。就像曾经小鱼儿在和君未曾谋面时和君絮絮叨叨的说好冷啊,手都冻肿了的时候,君说手冷的女人有人疼。小鱼儿傻傻的问真的吗?君的回答一样:必须的!
小鱼儿沦陷了,在君一塌糊涂的帅气里,在君微笑时弧度勾起的刚好的嘴角上,在君柔柔的叫着那个温暖的字眼乖时。。。
也或者就沦陷在那初次相见的一瞬间!
小鱼儿想一定是上帝看自己太累了,才会派这么完美的一个王子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上帝的美意啊,我要当仁不让好好把握这份礼物!
小鱼儿以为他们会想所有情侣在分别的分分秒秒里倾诉那排山倒海的思念,小鱼儿会以为他们可以每天下班后手牵手一起在街角散步,在一个大碗里吃面,小鱼儿以为就像童话里那样王子和灰姑娘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现实是残忍的,君似乎每天都很忙,君说小鱼儿,最近我会很忙,爸爸血压高在医院住院,我要照顾爸爸;年底了,公司有好多的事情要处理,但是你要相信我,有时间就会和你联系的;君说小鱼儿,等我忙完了我一定好好陪陪你!
小鱼儿努力的隐藏所有的思念,每天在工作之余用所有的时间,思念!傻笑,发呆,那每个眼神,每个表情里满满的都是对君的爱,爱,一定是爱,才会让一个女孩,没有了自我。
君很少和小鱼儿见面,或者说大家虽同在一个公司,却没有见面的机会,每天晚上小鱼儿以为君至少会发条短信道声晚安的,总傻傻握着手机等着那短信的滴滴声响起,直到在夜里醒来,看见钟表显示:2:30,4:20;5:30。。。一次次的醒来,一次次的失望。小鱼儿是在5:30之后才会真正安心的睡着的,因为天快了凉了,小鱼儿确定君不会发短信过来了!
如果说小鱼儿不难过,那一定是假的,但是小鱼儿很想帮君多考虑一点,再多考虑一点,君照顾爸爸好累的,君工作好忙的,君心里一定是想自己的。。。一个个理由,小鱼儿为君寻找着,有些时候理由是很牵强的,但是也似乎只有理由才能让疼痛的心不那么疼痛。
小鱼儿还是忍不住了,发短信给君告诉她自己的悲伤,她不懂为什么同在一座城市的恋人只见过一次面,小鱼儿说君我都忘记你的脸了,小鱼儿好想每天都可以看到你啊,小鱼儿好想好想好想好想你!
君的那条短信是这样的:我懂小鱼儿,对不起以后我一定注意别多想了,听话!
只是简单的一条短信,小鱼儿竟然笨笨的好开心,原来他的王子是懂得的,他要小鱼儿听话,小鱼儿要乖乖的,这样才不会给自己的王子添麻烦吧!第二天下班,小鱼儿就开始了漫长而激动的等待,感冒的不适并没有影响小鱼儿兴奋的心情,8,9,10。。。时间即将走向11点的时候,小鱼儿终于拨通了君的电话,君说乖,我喝醉了,过来接我吧,我不开车了。
小鱼儿打车赶过去的时候,街上已稀稀落落的没有了行人,小鱼儿站在酒店楼下打君的电话,说我在楼下,君让小鱼儿上去,可是,那灯红酒绿的地方,小鱼儿深圳不知道怎么踏进脚步,小鱼儿说我在楼下等你吧。
君下来了,那是小鱼儿第二次见到君,很冷的夜,君没有穿外套,指间一只香烟在燃烧。小鱼儿扑进君的怀里,像是迷失的孩子回家的感觉,那么温暖,那么美好,和甜蜜。
君说乖陪我一起上去吧,再等会我们一起回家,小鱼儿拒绝了,君让小鱼儿在大厅等他,说,等着我知道吗?我等会就下来。那一刻,小鱼儿突然害怕了,或者说突然想逃走了,他的王子没有醉,她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君上楼后,小鱼儿逃跑了,她想半夜来找他只是为了看到他安好,既然他没有醉,我也见到了他,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吗?
打车逃离的那一刻,小鱼儿关掉了手机。直到临睡觉前才开机,他以为会有君的短信或者电话的,但是看着开机后的安静,竟然很失落。调了静音,小鱼儿睡觉了,第二天醒来,手机上有两个君的未接来电。
小鱼儿忍不住回拨了过去,君说在忙,有时回头说,就挂了小鱼儿的电话。
临近中午的时候看见君的飞信上线,小鱼儿说对不起,昨天晚上我不舒服。君很生气,你看我喝醉了就不管我吗小鱼儿?
小鱼儿说对不起,可是君似乎真的很生气,小鱼儿就吐出了一句:你昨晚真的喝醉了吗?
君下线了,小鱼儿知道君真的生气了,君,为什么不懂,小鱼儿是真的很在乎你的呢?
小鱼儿趁工作之余和君的一个员工聊起天来,旁敲侧击的提起君,说那个男孩子好帅,是不是很多女孩子追啊?然后就看见一句让小鱼儿几乎窒息的话:已婚男士。
小鱼儿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那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又是怎样和那个君的员工结束谈话的。小鱼儿只觉得,心碎了,像被敲碎的水晶,碎了满地。以为自己可以若无其事的,心疼却那么清晰。
小鱼儿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一见钟情,甜言蜜语的王子竟然已经被他的公主贴上了专属标签,而自己,在最心爱的人眼里又算是什么呢?那个在耳边轻声细语的男人,怎么转瞬就把自己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呢?
小鱼儿很生气,很伤心,很难过,像所有世俗的情节一样,在短信里质问:君,你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苦苦的等待没有回音,小鱼儿拨响了君的电话,在电话接通后,心疼的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君说喂,我在忙啊,你有什么事快点说。听见君的声音的时候小鱼儿只觉得好委屈啊,眼泪似乎呼之欲出。却还是努力忍住,小鱼儿说:君,你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电话那头片刻的沉默之后却是一句小鱼儿意外的话:这很重要吗?
这很重要吗?当然重要,对每个女孩子来说都很重要,是很重要很重要。小鱼儿在那一刻甚至是绝望的,她以为自己可以忘记这个男人,忘记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可是小鱼儿太高估自己了。
小鱼儿伤心欲绝,想就这样吧,见这个男人最后一面,从此恩断义绝。这样的决定是在知道君已婚的几天后,小鱼儿下班刻意等君,小鱼儿想我只占用他五分钟的时间,问他,我在他眼里到底算什么?为什么要前篇我的感情?
小鱼儿发短信给君,说在公司对面的商场里等他见最后一面,只占用他5分钟的时间。
君的电话是在小鱼儿发出短信30分钟后打来的,君说我下班了,你嫂子和妈在楼下等我呢,今天去伯伯家有事,改天见吧!小鱼儿在那一刻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说:我就占用你5分钟好吗?电话里马上传来君的责备:你怎么这样?说了你嫂子在楼下等我。。。君说的社么小鱼儿已经听不见了,眼泪喷涌而下。。。。
小鱼儿在那一刻突然明白了,原来从不曾有什么爱情的,君只是寂寞了,在寻找刺激罢了,偏偏小鱼儿充当了一次猎物,什么爱情,什么童话,什么思念,都是传说,都是神话,都是梦境。
可是小鱼儿是真的爱了,她不懂,为什么君要这样欺骗自己的感情,那甜言,那蜜语,那曾经的卿卿我我,原来都是君信口拈来的谎话罢了。梦醒了,疼痛却如此铭心,如此刻骨,如此真切,如此让人难以置信。
小鱼儿终究还是太单纯,太懦弱,太在乎这个欺骗自己的男人。
小鱼儿说,过完年我会把我结婚的喜帖送到你的手里。
这么说只是为了用最偏执的方法,证明其实这个男的还是在乎自己的吧,也许这条短信会让他的良知惭愧吧,也许只有一份全新的生活才能让自己忘了这个让小鱼儿既爱又恨的男人吧。
小鱼儿像个笨笨的丫头,这样想着,就这样用作践自己的方式报复着生活,那个时刻,小鱼儿的心里是邪恶的,黑暗的,偏激的。。。但是小鱼儿真的就订婚了,男孩看上去很不错,一脸的腼腆,没有君身上的男人味,却是个不错的男孩子。
男人味是小鱼儿也说不清楚的一种东西,是一种感觉,和他站在一起会有安全感的感觉。会很安心,似乎他高挺的肩旁可以为你扛下一切即将发生,呆在他的身边,你什么都不用去想,只需要把手放在他大大的手掌里,有他牵着一路走下去。
假期结束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小鱼儿还是和君有了联系,小鱼儿说我快要结婚了,君说别胡说了。小鱼儿说真的,我老公很帅,我结婚你会去吗?君说你说呢?我肯定不会去。小鱼儿说:嫂子漂亮吗?君说一般人。小鱼儿说君你要好好珍惜嫂子知道吗?一个愿意把一生都交给你的女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你的父母最爱你的人,她把一生都赌给了你,可不能让她输哦。君说别说这些了,
小鱼儿对那个可以陪在君身边的女人充满着羡慕,偶尔的交谈,小鱼儿总会忍不住劝君,要好好对嫂子知道吗?小鱼儿问君,结婚是什么感觉?小鱼儿说我以后要好好对我的老公,好好珍惜他,君总会很生气的说:能说些别的吗?
小鱼人还是不了解这个男的的,也许正因为不能相伴的缺憾让小鱼儿会想念,会疼痛和流泪。
君像个自以为是的君子,挑刺的询问小鱼儿:你这话到底社么意思?似乎小鱼儿很无意的一句话,都能让君从中猜测出很多的歧义,小鱼儿不恨君,是因为小鱼儿认为君应该是不错的,君也许只是偶尔犯了一次错才打扰了自己的生活的,小鱼儿傻傻的以为也许他们还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把心事讲给彼此,互相鼓励,互相安慰,却不会相交,
每一次君在键盘上敲击着你什么意思时,小鱼儿心里都会好疼好疼,小鱼儿本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子,只是想,在不能成为恋人时,以朋友的角色安静的陪着他,看他过的好,也许自己就会很幸福了吧。可是那一句你什么意思,好尖酸。小鱼儿觉得自己好下贱,每次心疼的都能流出血来,却还要低声下气的对着君说:对不起,我真的没有其他的意思。坐在电脑另一端的君,永远看不到小鱼儿说着对不起时滴落在键盘上的泪。
阳春三月,阳光明媚,和煦的普照着大地,当君再次质问小鱼儿你什么意思时,小鱼儿已无泪可流,在键盘上敲击出一行字:你怎么理解就是什么意思。
小鱼儿累了,她想,他们不仅做不了爱人,更做不了朋友,因为他们应该是两个世界的人吧!她情愿做着简单的自己,伪装着坚强,等待着那个腼腆的男人娶她进门,然后夫妻恩爱,白头偕老。曾经有关一讲钟情的话题,统统在着三月的阳光里随风飘散。
只是当某天制作ppt课件时,选择背景,看到百度上有张四叶草的图片,下载在了文件夹里,然后看着那成片成片的绿,许下了一个心愿,眼泪也飘洒而下。
我想那个小鱼儿,一定是把所有的疲惫和爱恋,都寄托在了那生机勃勃的绿里,绿是一种希望,一种祈祷,一种祥和很奋进。
故事也像所有的故事一样俗套,看似随意的文字,字里行间的哀伤,有故事的人应该懂得吧!
突然我很想回到高中的年纪,在校园里寻找一片长着五片叶子的四叶草,虔诚的闭上眼睛,对着它许下一下小小的心愿,让它带着我的这个心愿,开出一朵朵的小白花,祭奠那逝去的爱和岁月!
第69、青蛙护花使者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恋爱了。他们是大学同班同学,男孩子喜欢唱歌,女孩子喜欢谈琴。在所有同学的眼中他们是才子配佳人,而他们自己也感觉心心相惜,很快走在了一起。从此每天上学,放学,还有吃饭的时候,女孩子都会和男孩再一起。他们晚上一起上自习,一起去海边散步,男孩子说女孩子是他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女孩子说男孩是自己心目中的黑马王子,他们彼此间山盟海誓互相许诺即使海枯石烂此情不移。
有了爱情的滋润,让他们在大学里的生活,快乐、幸福。每一天都过的飞快,转眼间到了他们临近毕业的日子。
有一天男孩子牵着女孩子去海边散步,望着茫茫大海,男孩子长叹了一口气,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即将毕业,马上步如社会了,我们即将开始人生第一步。”接下来男孩子深情地对女孩子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我不要大福大贵,只要平淡的生活。”
女孩子面对男孩子深情,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女孩子告诉男孩子说:“我也不奢物质上的什么,只要你全心全意对我就可以了。”男孩的求婚得到了女孩的默许,男孩子开心的一路牵着女孩的手,紧紧地暗暗发誓一辈子也不会放手。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看见一群人正在围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男孩子和女孩子拥挤了进去,看见地上躺一名死者,是一名女性,只见她胸腔塌陷了,脑浆洒了一地,眼睛还没有闭上,听围观者说,夫妻两个出去散步,回家的路上,一辆迎面来得卡车直本男人行驶过来,女人为了救男人死在了血泊之中,女人怀孕四个月了,而且还是双胞胎。
他们只见男人眼睛通红,神志不清地拉着死者说:“老婆咱们回家吧。”这话说得让人心酸,在场的人无不流下了伤心泪水。
男孩不忍在看下去,拉着女孩挤出了人群。走出人群后男孩子对女孩子说:“假如有一天我得了绝症你会怎么办?”
女孩子考虑了一下对男孩子说:“我会陪伴你,即使你离开了人间,我会为你守身一辈子,不会改变。”
女孩子问男孩子道:“如果换做是我,你怎么办?”
男孩子看着女孩子说:“我不会放弃一切希望,无论任何代价我都会救你,因为我爱你……”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他们彼此誓言竟然兑现了。在学校体检中女孩子被检查出的了绝症,女孩子害怕极了,她害怕失去男孩子,而男孩子也怕失去女孩子。因为女孩子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每天她都花大量时间陪男孩子,她想快乐和男孩子度过余下的时光。而男孩子每天都很伤心,茶不思,饭不想。每天烧香拜佛,祈求苍天能救活女孩子,希望得病的是自己啊。就这样一天天瘦了下去,男孩子想到了死,他想死在女孩子前面,不想看见女孩子离开他。
这时佛祖看到男孩子的痴心,他化成凡人来到人间,找到男孩子对他说:“我可以救活你的女朋友。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男孩子没有考虑就答应了佛祖的要求,佛组说:“从现在起你变成青蛙,三年之内不允许和女孩子说话,你只能在她身边陪半她。”女孩子的病被治疗好了,但是男孩子消失了,没有他的存在,女孩子感觉少了很多东西,女孩子不在弹琴了,因为她知道他爱男孩子,弹琴是为了男孩子而弹。
一转眼,女孩子毕业了,她等待男孩子回来,男孩子一点消息都没有。其实每天男孩子都在她身边。男孩子不能和女孩说一句话,因为如果他说了,女孩子在世界上就消失了。
随着时间流逝,这时候有另一个男孩子对女孩子很好,一直追求女孩子,女孩子没有答应他,青蛙看在眼里,知道女孩子还爱着他。他知道女孩子在等他回去,青蛙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好和女孩子团圆。男孩子为女孩子流下了眼泪。
这时候那一个男孩子对女孩子百般照顾,女孩子也是人啊,也有七情六欲啊,她禁不住男孩子的一味追求,她便慢慢开始接受另一个男孩子的爱,青蛙看在眼里,心如刀割。感觉心在流血。当女孩子和那个男孩子来到海边时候,女孩子对那个男孩子说,曾经有一个深爱她的男孩子不辞而别了,给她留下了创伤,幸亏有你的出现,才抚平了我的伤口,我爱你,女孩子对那个男孩子说,这时候青蛙就在她身边,他真的想和女孩子说话,你看看我呀,我就是你的爱人啊。
但是男孩子想到,如果说了女孩子会没命的,当他看见女孩子和另一个男孩子相拥离去的时候,青蛙男孩子又一次流下眼泪。一转眼三年时间到了,女孩子和那个男孩子走进婚礼殿堂的时候,那个男孩子把戒指带在女孩子手上的时候。
佛组对男孩子说,你可以变会人了。这时候看见哪个男孩子对女孩子说,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女孩子说愿意。女孩子问男孩子,你爱我吗?男孩子说我你一生一世。青蛙听了之后对佛组说,我愿意做一辈子青蛙。佛组说为什么啊?男孩子说,红花得需绿叶配,我爱的女孩子有了好的归宿,爱一个人目的是让她幸福,爱一个人不一定拥有她,而是让她往更幸福的地方飞,这就是爱,这时佛组对青蛙说,你已经参透了佛性,如今你已大彻大悟,我都已经被你感动,现在我封你为青蛙护花使者,你呆在她身边一辈子,保护她的安全。
第70、七十年的爱情
那年,他7岁,她6岁。
他们是同学和邻居。他们每天背着包一起上学,牵着小手一起放学,下雨的时候同撑一把伞。
她长得很漂亮,男生们都喜欢和她在一起。可是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他们揪她的手背扯她的头发,她疼得直哭。
他就会忽然出现在她身边,对所有男孩子说:“她是我妹妹,不要欺负她!”
做勇士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因为她而被一群男孩揍了一顿,却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们从此不再欺负她。
就这样,他们一路走来,到了中学。
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大男生了,而她,却显得平凡了。美丽的女生们都希望把他旁边的她换成自己。可是谁也取代不了。这么多年以来,每天早晨他都是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
他们约定,将来考学也要同一所学校,这样他可以继续照顾她。
他很优秀,有很多爱慕者,她常常被迫做着邮差的工作,那些女孩子总是要在给他写情书之后拜托她递给他。他从来不看,总是扔在一旁,满不在乎!
她很小心地问他:“你看那些信没有?”
“看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你喜欢不喜欢那些女孩子之中的某一个?”
“不喜欢!”
她给信的次数多了,问的次数也多了,他对她大发雷霆:“以后不要给我看这些信了!你别那么多事!”
她委屈着对他说:“你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她怒气冲冲地跑了。
高三毕业了,她没有和他考同一所学校,而是相隔那么远地分开。那年,他19岁,她18岁。
偶尔暑假回来,在同一个院子里相逢,他会问:“在学校还好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她淡淡地说:“还好啊,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看着她的背影,一种难言的伤痛像小老鼠一般慢慢啃噬着他的心。
她妈妈说,她留在那座城市了,有个很疼很爱她的男朋友。
他微笑着祝福她,却满心落寞。大学毕业那年,他回来时身边多了一个女孩。那是他的女朋友,说不出有多爱,只觉得女孩身上有种与她相似的习性。
可是那年,她偏偏一个人回来了,当他们在大街相遇的时候,她看着他身边拽着他手臂的女孩子笑着说:“身边的位置终于有人了!”
他尴尬地对身边的人介绍说她是他的妹妹。
他用哥哥的语气问:“还有一个人呢?怎么没有陪你回来?”
“他?”她冷笑一声,“早分手了!他和你一样有太多女孩子喜欢,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安全感!”她捻了捻头发,对他身边的她说:“不过,我哥哥可是个很好的男人哦,他一旦爱上了谁,一定会一辈子用心去爱的!”
女孩子羞涩地笑着说:“他就是有太多的追求者,以前我跟他是好朋友,很多女孩子见我们关系不错,就叫我帮她们送信给他,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封……”
听到这里,她的脸色突然惨白,黯然地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我要回家休息一下!”
他看着她失态地离开,突然感觉到了些什么!
回到家中,趁着女朋友陪妈妈做饭的间隙,他在书柜的角落找到那堆尘封多年的情书,他一封封地寻觅着,他总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她写的。他终于在最后一叠里找到那张写着她秀美小楷的淡蓝信封,他懊恼得跌坐在地上。
“其实我一直希望自己不是你妹妹,虽然你一直都用爱妹妹的方式来爱我,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希望能一辈子坐在你的单车后座上,希望能永远听你说你要保护我,希望你对我的每一个承诺都能实现。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而你对我的态度,与我对你的态度,都会由这封信决定。你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死死纠缠的,我会安静地躲开,要多远,就躲多远……”眼泪滑落在纸上仍然无法赶走那种爱她却又伤她的痛。
第二天,他想去找她,拿着那封信。可是走到了她的家门前,却又迟疑了。
他能辜负跟着他回到家乡的女朋友吗?
她从在学校开始,就―直照顾着他,她对他的爱,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了他,她会死!他不能辜负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女人。
那几个晚上,面对女朋友,他没有任何兴致。他想了很多,第二天,他抱着女朋友说:“对不起……”
可是,当他再次去她家的时候,她的妈妈却告诉他,她已经离开了,工作安排在了另外一个城币,离这里更远的地方。几个月后,他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去了她所在的城市,
当他出现在地面前的时候,她被吓呆了。
他笑着抱紧她:“我来带你回家!”
“可是……”她举起自己的右手,那上面戴着一只订婚戒指:“我准备结婚了!”
他惊讶地看着她,怎么会这么快?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就要嫁人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最爱的女人是你,那封信也是我刚刚发现的……”
“别说了!”她长叹口气:“你应该对她负责,不能因为一封信就辜负别人……就像我,也需要回报他一样,所以我选择嫁给他!”
她说得那样决绝,他听得肝肠寸断!
那一年,他26岁,她25岁!
她结婚了,留在了她丈夫所在的城市;他也结婚了,妻子是个简单贤惠的女人。
她的父母生病没人照顾,他妻子比他还要热心。
她再回来的时候,虽然丈夫陪伴左右,可是仍然不敢直视他。
于是,他们常常是,她陪他的妻子聊天,而他却和她的丈夫十分投契。
他们聊的话题,仍然是他们小时侯的糗闻趣事,只是那种心情却没有了太多的甜蜜与回忆,他们要顾及身边的那两个深爱着他们的人。
他们唏嘘,各自身边的人也感动着。
原来时间真的会让爱更刻骨。
那年,他32岁,她31。
后来,每年她都要和丈夫回来过年,每年都和他们家一起吃团圆饭。
他的孩子管她叫姑姑,她的孩子管他叫舅舅。
他们之间的感情仿佛真的回到了最初的兄妹。
到了各自的孩子都要上大学的年纪,他赶紧给远方的她打去电话:“妹妹,你们那边有什么好点的大学,我想让孩子考那里,这孩子太不听话,老惹他妈妈生气,我叫他过去读书,你也好帮我监督监督!”
她在电话里却笑了起来:“是吗?我还想让我孩子考你那里呢!我们家这孩子也不听话,不服她爸爸的管教,这丫头说只想听舅舅的……”她顿了顿,说:“不如这样,让他们都考同一所学校吧,这样他们兄妹彼此有个照顾,我们去看他们的时候还可以一起将两个孩子都管教一下。”
他握电话的手抖了一下,心被拉回了多少年前。
孩子们在父母的安排下考进了同一所学校。他对儿子说:“你要好好地照顾妹妹,不能让任何人欺负她!”
她对女儿说:“以后不要惹哥哥生气,不要老给哥哥惹麻烦。”
也许早已经有了预感,当他和她接到儿子女儿的电话说要结婚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孩子们的婚礼上,他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彼此两鬓斑白,他温柔地说:“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一家人了!”她点点头,脸上带着疲倦的微笑:“只是等得太久了,只是最后在一起的却是我们生命的延续。”
那年,他67岁,她66岁。
后来,他被诊断出患了癌症。
他绝望了,对所有人都排斥着,拒绝吃药拒绝治疗,他的情绪完全失控,看见妻子儿子媳妇就是破口大骂。妻子站在病房门外,心疼地叹了口气,对儿子说:“给你姑姑。不,是你岳母打个电话,你爸爸的毛病,只有她能治得了!”
当她敲开他的病房门,她只说了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再见到我,就听医生的话,吃药化疗;要是不想,那我马上就走,以后你是死是活我都不管了!”
他看着她,却放声痛哭起来。
……
她站在他的墓前,眼里已经没有了泪水。
墓园凄凄无人,一阵风抚过她斑白的发丝,像是他的回应,也像是他的哭泣。
原来爱情,留在心里只会永远成为遗憾。
那年,他77岁,她76岁!
第71、红舞鞋
梦里花落知多少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涔便咬着下嘴唇说,小哥,我要是胖了被人发现怎么办?!陈木,便忍住笑说,你是最漂亮的,不用担心,你吃了,都胖在我身上了。涔便眯起眼睛,开心一笑,低头吃巧克力去了。吃完,一抹嘴,叹一口气,说,今天过得真好。陈木,牵起嘴角一笑,说,臭丫头,小馋猫。
小哥,涔在后面用两个手指头拎着陈木的衬衫说,你说我有一天会从毛毛虫变成蝴蝶吗?陈木就任涔拉着,不回头,慢慢拖着涔往前走,说,嗯,会的,涔涔是最美的蝴蝶。涔就会一步跳到陈木的后背,赖在陈木的背上,说,完了,小哥,没电了。陈木便拎着书包,背着涔一步一步顺着林阴路回家。
只为舞蹈而生
陈木问涔,长大干什么?涔说,跳舞啊。我当然跳舞。涔郑重地站起来,说,我要一直跳下去,直到腿跳没了。
涔想像不出不跳舞的自己会去做什么。生在舞蹈学院,长在舞蹈学院,妈妈跳舞,小姨跳舞。自己不跳舞,怎么可能呢。就像小哥,要是不穿着白衬衫背着书包去上学,那怎么可能。
涔,只为舞蹈而生。
虽然从小到大,涔从未见过爸爸的照片,妈妈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涔便不问。只有小姨说,涔,等你大了,就知道,还有另外的世界。涔便望着小姨,不问一个字。可是13岁的小哥曾说,涔,我是你的小哥,长大了可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
红丝带
涔过14岁生日。妈妈不在身边,涔习惯了。在妈妈的眼中,也只有舞蹈。她也是为舞蹈而生的。涔和小哥,坐在花阴下,数着他们从小到大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做什么。小哥说,涔涔,等咱们老掉牙,还年年坐在这想,我们每年生日都做了什么。涔笑,才不。你到时牙都没了,难看死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在一起。陈木说,到时我有假牙嘛,还是很好看的。
涔生在初夏,只比陈木晚了10天。那一年的生日,好大的太阳。
然后就看见小姨逆光站在涔面前,拉了涔走。涔也不问,从小到大,如果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涔从不开口问。走到舞蹈学院主楼门前,小姨蹲下来,用手拢住涔垂下来的头发,说,涔涔,妈妈在纽约出了意外,你和小姨去吗?涔也帮小姨拢了一下被水打湿的头发,慢慢点点头。
涔一声不响跟着小姨,她们不再有别的亲人。直到把妈妈运回国内,安葬。站在人群暗影里的涔,听见舞蹈学院的院长对小姨说,你怎么可以把她带去,她才几岁?小姨隐忍却坚持着说,那是她惟一的妈妈。她不去,难道你去吗?
小姨慢慢蹲下身,抱住涔说,涔涔,难受就哭出来吧,有小姨在。涔涔,只望着小姨,没有眼泪。也慢慢说,小姨,你难受就哭出来吧,有涔涔在。
寒梅初绽
16岁,涔留校,与小姨一样,成为一名舞蹈演员,教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跳舞。
陈木上高一。还是白衬衫,大书包。放了学第一件事还是跑来看涔。涔还是笑笑地叫一声,小哥。小哥便会变出涔的巧克力来。
那所有树阴下的斑驳光影,就这样伴着他们一起长大。
涔16岁生日,小姨在外地演出。小哥便逃学,两个人窝在家里自己做大餐。小哥给涔做了柿子鸡蛋汤,鸡蛋炒柿子。两个头埋在一起,大吃二喝。然后点燃蜡烛,小哥让涔涔许个心愿,涔说许好了,两个人便一起吹熄蜡烛。小哥问,涔涔许了什么心愿。涔涔一笑,不告诉你。小哥说,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生日,都要我给你做饭才行。涔涔就说,难吃死了。小哥说,我以后可以学啊。
涔18岁,学院公派她去英国交流一年。涔问陈木,小哥,我去吗?陈木,笑笑说,去吧。明年我也考到英国去,我们就可以见面了。涔问,真的吗?陈木拍拍涔的脑袋瓜说,小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小哥去机场送涔,用长长的手臂揽住涔,说,臭丫头,在外面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听话,哼哼,等我去了英国修理你。然后递给涔涔一个小纸包,说上机再看。小姨抱住涔,泪湿,涔涔说,我还没走哪,就舍不得我了?我走了,正好不用烦你了,赶快谈恋爱,人老珠黄地把自己嫁了吧。小姨揽着涔说,涔涔,答应小姨,从今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允许自轻自贱。涔,眨眼睛,笑笑的不应。
打开小小的纸包,是一层又一层的丝绵,里面有块玉,上面雕着:木石前盟。黄色的纸条上有一句话,涔涔,无论相隔多远,记得这是我们的约定。
大雾下的想念
伦敦总弥漫着大雾。涔,穿行在湿冷的空气中,脚步轻快。
涔的世界简单,纯净。读书,跳舞,写信给小姨和小哥。
陈木问涔,涔涔,孤单吗?涔说,不。在大雾中想念你们,很踏实。
涔收到小姨的来信,里面是一条红丝带,那是舞鞋上最美的蝴蝶结。小姨告诉涔,涔涔,这是妈妈当年留给你的。妈妈也给你留了一封信,下个月我会去看你。
如果
涔涔:
我是妈妈。
今天是你14岁生日。涔涔,你说过,你要化成最美的蝴蝶,永生在舞台上。这是好美的句子,可是并不要真的那么做。像妈妈当年那样,为了跳舞,可以做到一切不可能的事。如果你那样执著,总有一天,当你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全然放弃或全然毁灭。
不要为舞蹈而生,才能不为爱而亡。有时,爱也是一种毁灭。
妈妈从不曾跟你讲起爸爸,你从不问。妈妈甚至难以想像,你还这么小,竟然可以做到。就像妈妈很少抱抱你,因为抱住你的时候,妈妈能感觉到爸爸的存在。妈妈,没有勇气。
妈妈想告诉你,你、妈妈,还有爸爸的故事。14年来,我们一直守在你身边。
妈妈,这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遇到他时,他已经在谈婚论嫁,可是妈妈泥足深陷。妈妈这一生太骄傲,年轻时不懂,懂时已经没有机会回头。妈妈以为自己的美,可以战胜一切世俗,包括权势。
妈妈错了。并且一错再错。
妈妈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无可等待。你的爸爸并不曾真心爱。如果他爱,他不会要我等待。而这自私残酷的爱,误了你。
妈妈一生除了跳舞,并不曾真正被人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你。妈妈无可留恋。
这条红丝带,留给你,妈妈爱你,虽然这么多年,妈妈甚至不曾抱抱你。
涔涔,要懂得及时转身。无论什么时候,不能放弃自己。
妈妈,爱你。原谅妈妈。
你的爸爸,叫陈染。原谅他,因为妈妈爱他。
葬
涔回舞蹈学院已是半年后。涔长大。
涔去见了陈染,站在他的办公室,涔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只看着他,无话可讲。
陈染问他,你想要什么。涔笑,要什么你都给吗?
陈染说,物质上的,我全部能给。
涔说,好。
涔去了上海读书。在舞蹈学院消失。
涔回来时,陈木已经去了伦敦,去读书,读他喜欢的生物化学。小姨去了瑞士,不再跳舞。涔和小姨收拾东西时,涔突然问小姨,我们都不跳舞了吗?小姨停住,无法回答涔。
送走了小姨,涔自己坐飞机去上海。家,就这样一个个离开,被放下。除了舞蹈,她们一无所有。如果不跳舞,一切像水上波痕。
我将把你遗忘
涔读了经济学,同时修法语。涔的数学太弱,请了补习老师,从初中课程一点点教起。除了学习,涔不迈出校园一步。教室,图书馆,是涔全部的世界。还有给小姨写信。
小姨:
上海的11月很美,走在南京路上,可以看到很多漂亮女子,修长的腿,在微凉的空气中穿行,像鱼儿游过清凉的水,仿佛有微微的风掠过。我请了家庭教师,帮我补习数学。涔涔好笨的,从来没算对过题。我会努力的,不要担心。
小姨,你还好吗?
小姨:
过年,我不去你那里了,我留在上海温习功课。见不到你,会寂寞,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涔涔长大了,我知道我做什么,放心吧。
小姨,你快乐吗?
小姨:
上海的春天,好美,虽然有些空气浮躁,可是很热闹。小姨,我交男朋友了。他人很好,高高的个子,有点黑,是湖南人。有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一直在帮我补习数学。下次,我把他的照片寄给你。很帅的男孩子。
小姨,你幸福吗?
小姨:
我考试得了第一,他请我去吃了饭。我们一同在南京路上走,他牵了我的手,送了我一只紫晶的手镯,很漂亮,有风的时候,会轻轻碰触,像泉水跳过小石子,心里有小小的喜悦。
小姨,想念你。
小姨:
他的爸爸妈妈来看我。是很和气的一对老人,我们一起在校园外吃了饭,然后散步回来。
突然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恋爱就是这样吗?
他对我说,他爱我。小姨,那一刻,我的心好疼。
我很想念你。我才知道,无论,相隔多远,我们始终是连接在一起的。
我们在佛前许愿
浩,在涔第一次踏进教室的时候,看见涔苍白、沉静,像陷落的海底之心,无人可以惊扰。他替她补习数学一年,她没认真看过他。等涔可以自己做高数时,第一次对他绽放笑容,虽然那如雨落梨花,不着痕迹。
涔像他的一个小小的梦魇,有些事明知,却拿自己无能为力。
他第一次在佛前牵她的手,是在相识两年以后。涔的手心冰凉,在上海的6月。他转头看涔,涔只抬头望着佛陀。然后慢慢转身对浩慢慢微笑,问他,如果有一天,你的城池陷落,你将如何?
浩不知道,如何呵护涔,因为浩知道,她的魂不在这里。可是,浩无法放手。有些相遇,无法挽回。除了等待,我们无力改变时光的痕迹。
奈流光无力
涔就这样读到大四,在上海这座城市,没人知道涔会跳舞。涔也从不曾在上海的流光里,舞动自己的脚步。涔会想起以前的自己站在谁的面前,说,我当然跳舞,直到腿没了。
小姨结了婚,嫁了一个和蔼的瑞士佬,来看了涔一次。小姨说,涔涔,浩是不错的人。虽然小姨知道,你青春还长,可是,一生再长,真正能爱的人有几个?他懂得等待,你还要什么呢?涔笑,浩如水波,无声中有着巨大的力量。可是,我知道,无声中的他,是如此疼痛。
那一年圣诞,涔与浩去普陀。盛大的烟火下,是浩与涔安静的脸,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夜里,涔与浩倚着宾馆的玻璃窗,听浩给涔讲小时候如何过年。涔睡了一小下,醒来,看见浩的眼光明亮,宛如天幕中的星,在床边握着她的手,用眼光为她哼唱摇篮曲。
小涔,不哭,我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可是,让我守着你吧,夜里害怕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在你身边,有我握着你的手。
浩,你于我有恩,我于你……浩掩住涔,不让她再说下去。
小涔,上海好美,让我可以遇见你。
奈重逢,波不顾人
小涔开始实习,她进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穿行在上海街头,涔再不是4年前无声无息的小女孩。上海仍然是不熟悉的,却不再陌生。浩硕博连读,还在学校做着乖学生。等涔下了班,回到学校,浩便牵着她,坐在上海校园安静的夜色里。日子就这样天长水远,淡然自若。
6月1日。下了班的涔,买了一个大大的史努比,满心满怀地抱回来。嘴里还忙着吃一个快要融化掉的圣代。夜色,正慢慢袭来,影正将天光转成淡红淡金色。转过林阴路,涔一跳一跳地往宿舍来。然后看见站在树阴处的男孩子,有花瓣缓缓落下,男孩子正看着她这样一路跑跑跳跳地过来。慢慢地笑着。
涔,停下脚步。
1432天,小哥,已经长成男子。
像当年在树阴下等待涔涔一样,他还站在那里。涔涔会把小黑手掌放在他眼皮底下,然后被刮着小鼻子,等着巧克力变出来。
第72、地震废墟下的深情绝唱
2003年5月1日,土耳其东南部宾格尔省迪亚巴克尔地区发生里氏6.4级地震。5月2日清晨,当救援人员将一位身受重伤的孕妇从废墟中抢救出来时,这位名叫珊德拉的女教师忍着伤痛指着废墟说,她的丈夫还埋在下面,而且仍然活着。然而,当救援人员费尽周折将她的丈夫从废墟中挖掘出来时,发现他已经死亡,他身旁放置的一部电池能量即将耗尽的录音笔却仍在转动,里面不时传来他的声音,言语中充满了对妻子的鼓励和深情厚意。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但这段绝美如诗的爱情留言故事仍在土耳其流传……
陷入可怕的人间“地狱”
雷米和珊德拉结婚已经两年了,雷米是土耳其宾格尔省迪亚巴克尔地区的一家小报记者,珊德拉是一名中学教师。2003年4月30日,这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下午,珊德拉很早就买好了晚餐需要的食物,她要为雷米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可当珊德拉回家准备好饭菜后,却迟迟等不到雷米回家的脚步声。她从7点一直等到11点,看着桌上的菜一点点地凉了,她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她想,雷米竟然毫不在意这个特殊的日子,他太自私了,只知道工作,完全忽略了她的存在,忽略了她的情感要求。她独自上了床,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淌着。就在这时,她听到了门锁打开的声音,还有雷米因为疲惫而沉重的脚步声。
雷米轻敲着卧室的门,进来后抱歉地对珊德拉说,今天有一个突发采访任务,一时情急,他忘记今天的约会了。珊德拉流着泪,连看也没有看雷米,低着头对他说:“如果你连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都可以忘记的话,那么,我们得重新考虑一下是否还应该生活在一起。今晚,你就睡书房吧,我们彼此冷静地思考一段时间。”雷米看着珊德拉毫无商量余地的眼神,叹息着关了门出去了。
半夜时分,珊德拉被一阵巨大的响动惊醒了,睁开眼,好像整个房子都在颤抖,她意识到可能是地震了,她非常害怕。这时她听见隔壁的雷米在拼命地敲着房门,并叫她赶紧钻到床底下去,她刚刚将身子藏到床下,只听“哗啦”一声巨响,她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珊德拉才有了一点知觉,她睁开眼,发现四周一片黑暗,同时感觉浑身疼痛。珊德拉意识到自己被埋在了房屋的废墟中,到处都是钢筋、木梁、泥土和石块。她很害怕,大声地叫着雷米的名字,但很久都没有听到他的回应。珊德拉绝望地想,丈夫是不是已经死了,泪水悄悄地布满了她的脸庞。因为极度伤心再加上伤痛,她又昏死了过去。恍恍惚惚中,她听到有人在大声地叫着自己的名字:“珊德拉!珊德拉!”她幽幽地醒转过来,又仔细地听了听,是的,是雷米在叫她的名字!他没有死!她努力张开干裂的嘴唇,大声地答应着雷米:“我在这儿,快救我!”
珊德拉边说边试图移动一下身体,不料腰部一阵剧痛,手也好像断了,根本抬不起来。死亡的恐惧使她大哭起来。这时,从附近传来了雷米的声音:“亲爱的,别害怕,我在这儿呢!”因为书房和卧室之间的墙壁已经倒塌,雷米离妻子非常近,如果两个人都不说话,他们甚至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雷米的声音像一针镇静剂,让珊德拉感觉到了生存的希望,她惶恐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绝境中爱的对话
腰部的剧烈疼痛让珊德拉忍不住呻吟起来,她对雷米说自己非常害怕,而且腰部受了伤,根本动不了。雷米赶紧安慰她说:“别害怕,亲爱的,不是还有我在你身边吗?”
“嗨,亲爱的,你记得吗,你说有份神秘礼物要送给我的,现在收不到,等我们出去后你可还是要给我的呀!”雷米继续和珊德拉说着话。
珊德拉这时才记起,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告诉雷米,她本想在纪念日的烛光晚餐上对他说的。珊德拉的心里不禁一阵痛楚,因为她想,这件礼物也许再也没有机会送给丈夫了,她对自己能否活着从废墟里爬出去不抱任何希望。但她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低声告诉了雷米,她怀孕了!
雷米也沉默了,他似乎没想到,他们会在这样的绝境中分享这个喜讯。怀孕的事情让珊德拉心里一阵黯然,她想孩子也许等不及出世,就将随着自己一起葬身在这茫茫的黑暗和可怕的废墟中,她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怀孕,也有些怨恨雷米。如果他不是以工作太忙为借口,一直推托着晚点要孩子,也许他们早就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或女儿了。想到孩子,珊德拉的心再一次沉到了谷底,她觉得自己的眼皮也开始沉沉的了。珊德拉告诉雷米,自己很困,想睡觉。雷米马上扯着嗓子大声地叫着:“珊德拉,现在不能睡,这一睡也许就永远醒不过来了!你千万不要放弃希望,还有我们的孩子在你肚子里呢,他会没事的,生命有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脆弱!你听到了吗?他也许正在肚子里叫妈妈呢!”
“雷米!”珊德拉艰难的叫着丈夫的名字,“我的伤可能很严重,救援的队伍不知什么时候来,我想我是活不了啦,我真希望你能抱抱我呀!”珊德拉的声音里透着绝望。
“不,亲爱的,你会平安无事的!我也没事,房屋塌下来的时候,一条横梁正好卡在沙发上,挡住了石块。我还能动,我可以把塌下来的石块一点一点的掏开,然后我就能见到你了。书柜的抽屉里正好放着一些急救药,我就躺在旁边,可以毫不费力的取到,所以你不用太担心,我会来救你的!现在最关键的是你不能睡去,保持清醒的意识!”雷米急切的对珊德拉说。
听到雷米安然无恙,还能挖开石块过来救自己,珊德拉的眼前好像一亮。这时,她耳边果然传来了石块和瓦砾被搬动的声音,她仿佛听到了充满希望的乐章。
最美最痛得慌言
也许是失血过多的缘故,珊德拉已经开始有些神志不清了,她的眼皮也已经越来越沉。她悲伤地告诉雷米,自己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想睡一会儿。雷米叹了一口气,只得说,你千万不要睡得太沉了,我马上就会过来帮助你!接着,他又说,自己的耳膜好像被裸露的钢筋刺穿,听力正在逐步丧失,如果她醒来后跟他说话,他或许听不到了,但他会一直在她旁边说话,并且努力地从废墟中爬到她的身边。
又是几个小时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珊德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彻底摆脱这种痛苦的折磨,昏睡过去一了百了,但雷米不时讲述的一些幽默故事、深情唱起的一些情歌以及对他未来幸福生活充满诗意的描述,使她最终坚持下来了,她一边听着他的声音,一边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以保持意识清醒。
当一线亮光从头顶照射下来时,她几乎兴奋得大喊起来,她想,雷米终于扒开了废墟,来到了她的身旁。她却不知道,来的不是她的丈夫,而是救援人员。为了不让突如其来的亮光伤害到她的视力,她的眼睛很快被他们用黑布条蒙住。当珊德拉发现抱住她的并不是雷米,而是救援人员时,她赶紧提醒他们废墟下还躺着她丈夫,并坚定地说他还活着,因为她一直听见他在说话。救援人员于是迅速进行挖掘,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他们发现的只是雷米已经僵硬的尸体,以及一部电池能量即将耗尽、声音十分微弱的录音笔!
当救援人员把这一不幸的消息告诉珊德拉时,她根本无法相信,她大声叫起来:“你们一定搞错了,雷米怎么可能死呢?他只是耳朵受伤而已,他一直在旁边说话,还不停地挖着石块想要过来救我呢!”
这时,一个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找到了雷米写下的几页日记,尽管日记是在黑暗中写的,字迹歪歪扭扭,但还是能够辨认清楚,大家看了雷米的遗言,这才了解珊德拉怀疑的理由和整个事情的真相。
原来,那夜被珊德拉拒之门外,雷米就在书房的沙发上睡觉,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到地震前的异常响动。地震时,屋顶掉下一块巨石,正好砸到他的身上,他的下半身被砸成了肉泥,血肉模糊,四肢也多处骨折。如此严重的伤势,雷米知道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大了。就在他难过的时候,他知道,珊德拉感情十分脆弱,如果这个时候不帮她的话,她可能会放弃生存的希望。在绝境中,一个人求生的意志是非常重要的,它常常会创造出生命奇迹。为了让珊德拉充满信心,他一个劲儿地说着话鼓励她坚持下去。当雷米听到珊德拉怀孕的事情时,他的心里更加难过。他下决心让母子平安地活着出去,以弥补他以前对妻子的亏欠。于是他不停地说话,设计着他们一家三口美好的人生,使珊德拉对活下去充满了动力。
雷米说着这些谎言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他意识到自己恐怕坚持不了多久。正好这个时候珊德拉昏昏欲睡,于是他灵机一动,决定把自己的话用恰巧掉在旁边的公文包里的录音笔录下来。他想到珊德拉听见这段录音时,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于是趁她意识尚清醒时告诉她,他的听力正在丧失,有可能听不到她的话了,这样他在放录音的时候就可以不引起珊德拉的怀疑。
雷米的录音笔可以连续录四个小时,这几个小时里他强忍着巨大的伤痛说话、唱歌,并且假装搬动石块和瓦砾。当电池耗尽后,他又从公文包里拿出备用电池换上。接着,他又从公文包里找出笔和纸张,摸索着写了几页遗言,然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按下了放音键……
所有看见雷米的遗书和听见那段生命的留言的人,都被感动得热泪涟涟。珊德拉更是忍不住痛哭失声,她一直以为丈夫忽略了对她的爱,而在这次突如其来的横祸中,丈夫不仅以一个极其睿智和美丽的谎言拯救了她和她腹中孩子的生命,也谱写了人间一段最真挚感人的爱情乐章!
第73、提来米苏之恋
女生版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盼。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姿态。惟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这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坚持一种疏离的状态。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赶5点钟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来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拔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和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乘坐地铁。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提来米苏,是来自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提来米苏,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怦然心动。 星期一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分了。我还是去了,照例停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搭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好,今天的时间稍晚,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见男生把头发梳得这样的整洁。他穿乔丹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蛋糕店的盒子。那种小小的尺寸大概只能装进一块提来米苏,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诺基亚,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提来米苏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他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地望了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分,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蛋糕店吸收能量5分钟,买可乐,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蛋糕店的盒子。他依旧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得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提来米苏送给别人的样子。 星期三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分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次数多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因为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提来米苏正好好地躺在第二排的位置上。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极具磁性。提来米苏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提来米苏。我用了“竟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我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到6点30分,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然后,买可乐,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这次,他站在我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地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心跳过速,我怀疑我的耳朵一定被烧得通红。车厢里很静很静,连翻报纸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在这片寂静里的时候,我听见他很清晰地说:“你用J·adore?”这个厉害的男人连我用的香水都闻得出来。我这次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是深深的黑色。我镇静地说:“你用的CK BE。”说完便转过头去不看他。没有继续对话,彼此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要下车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伸出手接过来。小小的蓝色便笺,被我紧紧地攥在手心里,都是汗水。他走后我打开来看,是一个手机的号码。我想是属于黑色的诺基亚8850。 星期四晴 终于放晴的天气一时让我无法适应,太久不见的阳光下,我怀疑起这几天经历的真实性。最不幸的是——我弄丢了那张纸条。我依然6点20分去蛋糕店,5分钟后搭乘地铁。没有他。 真的是我做的一场梦吧!其实也很好,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感情也一定很好,不然他不会买提来米苏给她。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这小小的、被他拎在手中的提来米苏而喜欢上他的。我们是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尽管彼此一下就能闻出彼此香水的牌子。一个手机号码不能代表什么,尽管是我喜欢的黑色诺基亚8850。 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晴 我每天都在6点30分跑去搭地铁,却没再见过他。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曾经的缘分已经耗尽,现在连惟一的线索都被遗失,我连字都懒得再写一个。 星期一晴 我去穿了耳洞。左面两个,右面1个,一共是3个。为了纪念我3天就消失的爱情。很疼。我为了安慰自己,打车回家。 星期二晴 我生病了,这个城市现在流行的疼痛叫感冒。我躺在家里一直睡。 男生版 我是这个城市里的SOHO(在家办公)一族,单身,专门在家里用计算机帮人做室内效果图,不是经常出门,只要出门,我就喜欢搭乘地铁。 星期一雾 今天交图的公司离地铁很近。我还注意到了有一家新开的蛋糕店,里面有我喜欢的提来米苏,可以买回去配着咖啡一起吃。 冲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黑色的外套,又长又直的头发,双手上有洗不掉的油彩,还戴了很多的手链。我看她的时候,她一直在盯着我的提来米苏猛看,眼睫毛是蓝色的。本来还想多看她几眼,却被公司里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打断。他说今天的图纸完全没有问题,明天就把钱汇到我的账户里。我又回给他一些客气话。要下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应该还是学生,眉目间却有深深的坚持。她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却让人忍不住想去宠爱她。 她若有若无地看向我,我听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 星期二雾 我很早就来了,先买了一个提来米苏,拎在手里,找了个不明显的角落等她来。6点30分她来了,在蛋糕店里转了5分钟,然后去对面的便利店里买可乐,搭地铁。我跟着她进了同一个车门,我看见她眼睛微微好奇地睁大。 我转过身,背对她。玻璃窗上她的身影,让我如此着迷,我拿出手机发短信给朋友,让他们请我吃饭,因为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发过消息后,我仔细地看她,她仿佛在和谁生气,死命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始终没有抬起头。 那好吧,如果明天她还是准时出现的话,我就要留给她我的手机号码。 星期三雾 6点30分,我准时去了那个叫做KISS·N BAKE的蛋糕店。果然,她在。 她在仔细地看新出的水果蛋糕,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于是,我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她猛地转头看我。我冲她微笑,她却害羞地低下头走了出去。真是可爱的女孩!我们依旧搭同一班地铁。 这次,我站在她的旁边,仅仅0.01米的距离。我闻到她身上的J·adore的香味。我忍不住问她的时候,车上非常安静。我感觉心脏跳动得厉害。她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你用的是CK BE。真是厉害的对手,她竟然能闻出来我用的香水牌子。下车的时候,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给她。她伸出手来接的时候,我看见她白皙的双手和红红的耳朵。我想,她也应该挺喜欢我。 星期四晴 适合情人一起出去玩的天气,她没有电话给我。而我也因为赶一个设计而无法去赴6点30分的约会。我想,我是应该给这个女孩考虑的时间。我很安心地等待。 星期五晴 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工作的时候看了手机无数次,它好好的,并没有坏掉。 星期六星期日大概是晴 我熬了两个通宵,然后睡了两天,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能够肯定,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星期一晴 我6点30分去买了个提来米苏,然后去乘地铁。没有看见她,心情沮丧。她难道一点都没有喜欢上我,所以不理这个电话号码吗? 星期二晴(也是大概) 因为我病了,感冒!懒得再写字。 提来米苏版 男生和女生的病都好了。女生以前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碰不得的。可这次她终于决定要去吃一次提来米苏,作为对她没有结尾的爱情的悼念。 男生也决定最后再去那个地方买一个提来米苏,如果这次再没有遇到她也就真的算了。 6点30分,准时。她微笑着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忽然听见很熟悉的一个男声说:“我也要一个。”第74、一个感人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时间从2063年开始,某天,老头到医院收到了一张肝癌的通知书,通知书上说,老头只有1个月的生命了。他很沮丧,但哭了一阵后,他也就想开了,毕竟,自己的年龄不小了,已经有81岁的高龄了。之后,男人把通知书撕了,扔了,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一年前,因为一起事故变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他喂水喂饭的维持着生命。由于女儿平时都很忙,老两口的日子虽不缺钱,但也清静,只有女儿天天的电话成为了他思想的寄托。
想着自己的体检结果,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老伴,他哽咽了,想了许久,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那你怎么办?我的臭臭?我走了,谁来陪着你?谁来保护你?”
想着想着,他的眼圈红了,“要不亲爱的,你和我一起走吧,我们夫妻去那里相依相偎”。
之后,他便从家中找出了一盒安眠药,将其中的所有药片倒在了一个杯子中,等药片化成了无色后,他把水分给了自己和老伴......
女儿按时的打来了电话,但是,等待她的只有“嘟...
嘟...嘟...”的电话等待音。
“每次这个时间爸爸都会等在电话旁,马上接我的电话的,今天是怎么了?”她疑惑道,“或许是爸爸去买菜没有回来?不会的,爸爸虽然年龄大了,但还不至于忘记和我通电话的时间吧,难道......?”。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她的心头......
在医院,医生们正在全力抢救这两个老人,由于老头一直紧握老伴的手不放,所以,为了赶时间,医生只得用两个担架车并排推着。
到了急诊室内,医生上了呼吸机,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活动。急诊室内除了医护人员急促的脚步声,就是急救器械的摩擦声。女儿和家人在一旁哭泣......
这时,老头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轻巧,平时疼的揪心的肝此时也异常的舒服。他不知为什么会有如此轻松地体验,感觉自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时间到了2001年,那是5月的一天,这时的5月是有7天假期的,他的一个异性伙伴约他出去玩,他问都有谁?伙伴说:有一个女孩,你也认识,是我的好朋友。于是他去了,便遇见了她。
他们以前就认识,也是在学校认识的,但也仅限于知道对方叫什么。
有时候,女人的变化真的是很大的。上初中的时候,她还像个假小子,可是,过了4年,她已变得亭亭玉立,凹凸有致。而他虽然青涩,但也风采夺目。
就是通过这次巧合的相遇,他们开始了一段美丽的故事......他们一起在雪中漫步,一起在雨中徜徉......
正当老头上前想要用手触摸年轻的自己时,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场景换成了满屋的红色,抬头望去,上面写着“###与###新婚典礼”。
伴随着梦中的婚礼,他穿着笔挺的西服,挽着洁白婚纱的她,缓缓地从红地毯上走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结成了最幸福的一对,只听他对她说:“臭臭,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她对他说:“胖胖,我愿意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说完,两个最幸福的人拥吻在了一起。
老头看得乐开了花,眼睛里再一次噙满了激动的泪水。可谁知,又是那讨厌的白光闪过,这次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他和她在吵架。
“我就是喜欢这件衣服,虽然很贵,但我就是想买。”她说。
“多贵啊,我们结婚4年了,我一直省吃俭用,一件衣服穿了三年了,都没有换过,你倒好,过几天就想换,有这些钱我们干点啥不好啊,再说了,那衣服也不值这么多钱啊”他说。
“那我不管,我就是喜欢,我就是要买。”她嘟着嘴道。
“那好吧,你看着办吧”他赌气道。其实他的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毕竟,家里还是不缺钱的,房子有了,车子有了,还有了不菲的存款,但是,也许是他从小养成了生吃简用的习惯吧,他嘴上说让她看着办,可心里还是十分不情愿。
老头心里骂道:你这个混蛋,人生能有几十年,人家嫁给了你,不嫌弃你就算了,还要这样对人家......骂着骂着,两行心酸的泪水哗的一下流了下来......
等老头擦干眼睛,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医院产房的楼道里,年轻时的自己正坐在产房门口的长椅上等着里面的消息。这时传来一阵清脆的婴儿啼哭声,男人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高跳了起来。没有几分钟,产房的门开了,护士小姐抱出了一个婴儿,并告诉他:她生了,是个女孩。他看了孩子一眼,转身问道:孩子妈怎么样?护士说:大人孩子都非常健康。他这才深深呼了一口气......
老头看着这一切,好想上前去摸摸婴儿的额头,因为,这就是当初他自己抱着的可爱女儿......“大夫,求求您了,能不能用最好的技术抢救我的爸爸妈妈?求求您了,我给您跪下了!”一阵急促的声音吵到了老头,定睛一看,正是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在苦苦哀求着大夫。
老头一阵疑惑,女儿在为谁求情?目光一转,突然发现了躺在床上的自己,我怎么会在床上躺着?我不是站在这里么?
这时,随着“滴”声的鸣叫,老头身上的心电图成了一条直线。医生们赶紧做起了心肺复苏,没有一分钟,老头旁边有一个久违而又熟悉的声音:胖胖?我来了。
这声音太熟悉了,不就是我最最亲爱的老婆“臭臭”么?她在哪里?老头一回头,看见了站在他身边的“臭”,她变得漂亮了,也变得年轻了,仿佛又回到了2001年雪地中漫步的场景。他一把抱住了她,他不相信这是真的:“臭,你不是已经不认得我了....”话还没有说完,躺在旁边担架车上的老伴身旁的心电图也成了一条直线。
“爸,妈.......”女儿撕心裂肺的喊声响彻了整个医院。
他和她想告诉女儿不要担心他们,因为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了,但是,尽管他们怎么喊,女儿和女婿仍旧旁若无人的在那里哭泣......
没办法,老两口只好无奈地走出医院。
抬头望去,天空红艳艳的,好像血色一样,美丽极了。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夕阳。
老两口手拉着手向着世界的尽头深情的走去.......
第75、丈夫房间里传出的呻吟声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我成了杀死婆婆的间接凶手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我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就不知道节约吗?”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这是她无声的抗议。
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
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
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彻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 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 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起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 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 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 我痛喊他的名字…… 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 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着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 我最最亲爱的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 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第76、现代爱情故事:和你谈恋爱
高明大学毕业后,自以为是从名校出来的,加上成绩优异,找工作还不是小菜一碟。哪知连连碰壁,投出去的简历如泥牛入海,一点音信都没有。高明急了,四处奔波了半个月,好不容易才在一家小公司找到一份文员的工作,工作既辛苦,薪水又低,高明不禁常常自怨自艾。没想到过了几个月,公司老板嫌高明做事不勤奋,把他辞退了,高明一气之下回了家。
高明想着靠自己创业,拿出家里的积蓄投了几个项目,不料他心太急又缺乏经验,弄了个血本无归。这对高明的打击很大,原本的朝气一下子荡然无存,变得沉默寡言,动不动就乱发脾气。
高明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了婚,他一直跟着母亲杨素生活,母亲平时对高明管教挺严,一见高明灰溜溜地窝在家里,难免数落几句。起初高明只是当作耳边风,后来逼急了,竟对着母亲大喊大叫起来。
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高明东拼西凑买了台电脑,开始学着玩网络游戏。日子久了,高明一天到晚守在电脑前,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一次母亲托人替高明找了份工作,她刚向高明开口,高明嫌母亲坏了他的游戏心情,昏了头脑,猛地站起身,冲着母亲一拳挥过去。
母亲见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竟然会朝她拳脚相加,伤心欲绝,抹着眼泪跑出了家门。母亲离家出走,高明仍无所谓地不闻不问,自顾自地玩网游。饿了,弄碗泡面吃;困了,歪在椅子上躺一会儿;没钱了,就典当家里的东西。有时亲戚朋友来劝,高明总是冷着脸二话不说把人赶出门,大家都扼腕叹息,这个年轻人只怕是彻底毁了。
这天,高明像往常一样在网游中寻找自己的“梦想”,他在一张游戏地图里意外地发现一个敌人首领,高明不禁心花怒放,因为找败敌人首领会掉大量的“宝物”.可高明又犯了难,首领的攻击力高,他创建的角色根本不是对手,必须和其他玩家组队才行。这时,一个名叫乐乐的女性玩家进入了地图,高明立即用游戏中的聊天系统向对方发出组队邀请。乐乐犹豫了一阵,答应了高明。
然而,高明很快发现乐乐是个新手,一点技巧也不懂,不但首领没打死,还连累高明掉了一身“装备”.高明忍不住来了火气,乐乐却发了条信息过来,说她刚玩这款游戏,什么都不懂,向高明表示歉意。高明见对方是女性玩家,态度又诚恳,火气慢慢地消了下去。两人闲聊了一会,乐乐把高明加为好友,说以后还得请高明多加指点。
高明每次玩游戏,乐乐也经常在线,两人便一起组队刷“经验”.有不懂的地方,乐乐总是俏皮地向高明请教,高明想着既然志趣相投,也就毫无保留地传授。乐乐对游戏的成果似乎并不在意,得到什么“宝物”,会主动让给高明,这令高明觉得乐乐确实是好的合作伙伴。
一来二去,两人越混越熟,有次乐乐好奇地问高明是干什么的。高明不好意思直言相告,只说自己大学毕业暂时赋闲在家。乐乐说她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任务特别重,她玩游戏的目的是为了舒缓压力。高明认真地问,你真是女的?乐乐发了个鬼脸过来,回答当然是。
两人聊得投机,乐乐把话题有意无意扯到生活中来,不过乐乐的言语轻松,使得高明感到乐乐像是他的红颜知己。其实高明在大学期间谈过一次恋爱,那时他很青涩,以学业为重,最后女友认为他不够浪漫而提出分手。时间虽然短暂,但给他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甜蜜回忆。乐乐的出现,令高明仿佛回到了那段时光。
渐渐地高明玩游戏的动力完全转移到乐乐身上,只要乐乐在线,他的心情就会变得无比舒畅。高明觉得自己该主动出击,一次他试探着问乐乐,能不能语聊或视频一下?乐乐却说她是偷空在公司上网,哪里可以视频,再说公司里也没有摄像头。高明有些失望,好半天没发一条信息过去。乐乐似乎察觉到高明的意图,安慰着说,这样吧,你留个电话,晚上我打给你。高明的手机早当掉了,他便留了家里的固话号码。
整整一晚,高明破例没有上网,心怀忐忑地守在电话旁。十点多钟的时候,电话响了,高明紧张地拿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甜美温婉的声音:“是高明吗?我是乐乐。”高明的心一下子飞了起来,如此动听的声音,可以想象乐乐一定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两人聊了一会,直到乐乐说了声“再见”,高明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电话。
高明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满脑子都是乐乐的影子,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未曾谋面的女孩,而从乐乐的言辞中,他也隐隐察觉乐乐的关怀之意,说不定乐乐对他也有好感。
不久,高明发现乐乐上网的次数越来越少,不免焦急地向乐乐询问原因。乐乐则旁敲侧击地劝高明,网游只是娱乐消遣的方式,不要过度沉溺其中,应该重新回到生活里来。高明听了,有些无言以对。
游戏中有一个婚姻系统,男女玩家可以结婚,高明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乐乐的情意。乐乐爽快地答应了,不过她提了一个要求,让高明买999朵玫瑰求婚。原来这些虚拟玫瑰必须用钱充值才行,高明现在穷得叮当响,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为继,哪有钱充值游戏。高明一咬牙,信誓旦旦地说,给我点时间,我会用999朵玫瑰求婚。
高明想到了母亲杨素,他原本以为母亲负气离家出走,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哪知这次母亲动了真格,竟一去再无消息。高明急着筹钱,立马找亲戚朋友打探母亲的下落,可没有一个人知道,高明这才不安起来。他发觉自己是那么地依赖母亲,没了母亲的支持,他寸步难行。高明暗暗后悔不该一时冲动,气走了母亲。
没办法,为了兑现对乐乐的承诺,高明走出了家门,去了人才市场。但那些招聘人员见到高明神情恍惚的样子和被网游拖得已经骨瘦如柴的身体时,一个个摇起了头。高明失望极了,尽管他放低了姿态,不苛求岗位待遇,仍然没有一家公司愿意聘用他。
正当高明垂头丧气准备走出人才市场时,一个中年男子叫住了他。中年男子仔细地看了高明几眼,说:“年轻人,我观察你很久了,你叫高明?”高明纳闷地点点头。中年男子接着说:“我们公司还有个岗位,不过是打杂的,你愿意干吗?”高明一听有公司主动聘用他,像抓住救命稻草般连忙说:“我什么苦都能吃。”
中年男子开的是一家货运公司,打杂果然是件很辛苦的活,几乎和搬运工没什么区别。好几次高明累得干不下去,可他心里一想着乐乐,便拼命咬牙坚持下来。公司包食宿,还得经常加个夜班,所以高明根本没时间接触电脑。有一回高明搬东西不小心摔倒,中年男子扶起他,意味深长地说:“我以前也干过你这样打杂的活,后来一步一个脚印,才有了这家公司。”高明听了,若有所悟。
一个月过去,高明领了工资,马上回了家,他有钱为游戏充值了。这时,他却接到乐乐的电话,乐乐急促地说:“快来,我在市医院。”高明怔住了,莫非乐乐出了什么意外不成?等高明问时,乐乐已经挂断了电话。
高明心急如焚地赶到市医院,在一个病房门口,他看到有一个长相清丽的女孩不停地东张西望。高明的眼睛一亮,走过去忐忑地问:“你是乐乐?”女孩回过头,诧异地盯着高明,说:“你是高明?”
瞧乐乐没事,而且是个漂亮的女孩,高明乐坏了,兴奋地说:“那999朵玫瑰……”话没说完,女孩皱起了眉头,打断道:“什么玫瑰,乐乐在里面。”
高明一愣,慢慢地走进病房,只见病床上躺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鼻孔中插着输氧管,竟然是母亲杨素!高明怎么也不相信眼前的一幕,讷讷地说:“这……”
女孩鄙夷地看着高明,冷冷地说:“我是个义工。大概几个月前,我偶然遇见独自在江边徘徊的杨阿姨,看她泪流满面,预感到事情不好,就走过去劝解。杨阿姨伤心地告诉我,她有个儿子,受了点挫折便自暴自弃,沉迷于网游,她多说了几句,不料遭到儿子的一番拳脚。我见状连忙安慰她,既然还有儿子,更不应该想不开,你要是死了,你的儿子不是彻底毁了吗?杨阿姨一听,精神振奋起来,对我说她不能放弃,要拯救她的儿子。”
“后来杨阿姨问了我些上网的常识,去网吧用乐乐这个名字注册了你玩的游戏。我当时很不解,杨阿姨却充满信心地说,只有对游戏了解,才能真正进入儿子的内心世界,或许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帮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于是杨阿姨每天守在网吧,悄悄地跟她的儿子一起玩游戏。”
“有次杨阿姨拜托我,让我和她的儿子通一次电话。过了不久,我看到杨阿姨从网吧出来,神色轻松不少,她愉悦地告诉我,自己的儿子在慢慢地转变,而且准备去人才市场。她请求了一位朋友去帮助儿子,使儿子摆脱困境,找回生活的自信。不想这位可敬的母亲由于陪儿子日夜玩游戏,本来身体就不好,可她仍然坚持着,直到病倒住院。我情急之下才打的电话。”说到这里,女孩的眼圈红了。
高明如遭雷击,转过身望着昏迷的母亲,双膝一软,喉头哽咽:“妈……”
第77、爱情 就是彼此温暖 永不相弃
生命是一个冗长的过程,时光以它特有的方式沿着特定的轨迹向前流窜。我们像两条未知的光线,在某一天,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这样交汇了。五月的人群在燥热的阳光下来来去去。远处一个个或隐或现的大烟筒涌放着黑密密浓烟集结霸占了整个天空,吞噬了阳光的颜色,只剩下闷燥的感觉,让人混身不安。
暴雨来临之前,空气异乎寻常的闷热。行人在闷热里沉默前行,祈祷大雨落下之前回到带给自己安全温暖的地方。街边服装店门口的大喇叭播放着那些被老年人嗤之以鼻的说唱音乐。苏然站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的街角给安岩打电话,但电话那头传来的吵杂让她有种从未有过的反感,她挂了电话,关了机。她想也许在这个时候自己多少显得有点多余。只是在这样的场景里,她开始莫名地想念一个曾带给她无限温暖与安全感的男孩,想起第一次遇见安岩的时候,那时候的她莽莽撞撞的,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什么。好像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可以莫名其妙的一起等车,莫名其妙的开始攀谈,莫名其妙的一起下车,然后还莫名奇妙的进同一所学校。唯独不算莫名其妙的是我们互报了彼此的名字。
一条街,一场雨,一句话,他们的一切从那一刻便拉开了序幕,总是频繁的遇见,在同样的地点,简单的语言,明媚的笑容。
后来,他说那场雨是为他们下的,因为它让他们遇见了彼此。好像他们熟悉起来是那么的理所当然,甚至都可以没有太多过渡的阶段,她不知道苏岩是怎么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她也不知到苏岩是怎么让所有认识他的人在苏然面前帮他说好话的,但是她知道安岩所要的幸福她给不了,他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四处迁徙,不安定。关于爱情,唯希曾告诉她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可是她知道自己可能没有办法再给安岩温暖,更无法提及永不相弃。
【这个夏天,安岩,毕业了。】
六月,夏天以他仅有的方式靠近,似乎这注定是个离别的季节安岩还是决定回老家南京,他说家里人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苏然只是沉默着,因为她知道,毕业,这样的分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
在最后的那次聚会上安岩喝了很多,他帮苏然挡了很多酒,他同学开着玩笑说,安岩,你疼老婆,也用不着这么个疼法吧。安岩只是笑,然后一个劲的喝酒,他想或许没有比微笑更好的解释了,那场聚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才散,那是个适合幻想充满幻想的季节,栀子花逐渐开放了,还有野蔷薇、爬山虎在这个季节的围墙上蔓延开来。四年了,竟然是第一次这么晚还在校园里行走,他们并排走着,没有言语,安静的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走到足球场的时候,安岩突然听了下来,他在足球场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安岩说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这样我也可以安心的离开。
沉默片刻后,苏然开始说话,说那些在自己心里尘封了四年的往事。跟唯希认识几乎是从小就开始的,那些日子他们几乎是一起走过来的,他们在那个开始懂得爱情的年龄,约定好上同一所大学,那时候唯希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可是说好了的幸福,有人却先走了。
4年前在青海市街头曾发生了一起车祸,迎面而来的货车直直的撞上一个年仅18岁的男孩,送往医院时因流血过多身亡,当时撞上的那一刻苏然在对面的马路上撕心裂肺的叫喊,苏然一直都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一切,却是没有办法挽回。那是一种深刻的痛苦。当时的那种无能为力好像能够把本来就不强大的外表全部撕裂,裸露出其中毫无防御的脆弱。可是一切终究没逃得过命运的安排。那天是她和唯希考上D大的日子,彼此都很开心,他们约好在芙蓉路见面,为实现了她们的约定好好的庆祝一下,她似乎已经幻想号以后的那些情节,过程,早就一遍一遍的在初的脑海里展开,延伸,最后枝叶丰满,即将盛开。可是在这即将盛开的时候,时间却一下子散场了。
沉淀了那么久的感情,她本以为可以面无表情可以像是在诉说别的的故事一样,可是当她开始讲出第一句话的时候,她发现那些感情即使是在四年以后,也没有办法像预想的那样叙述的淡定和从容,她别过头,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可是,该如何控制好自己的呼吸。一切都是注定的,无法阐述,这也许都是命运,‘注定’这个词便将他诠释的淋漓尽致了。
那些彼此的照顾,与温暖的时光,只是再怎么温暖也无关爱情,苏然一直沉默不语。她想留住,可是她知道那一刻,再多的言语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决定了的离开,谁也无法阻止。
安岩还是走了,离开的时候苏去送他,当火车开动的那一刻,苏然站在月台上使劲的朝他挥手,然后眼泪就那么夺眶而出,苏然轻轻地喃喃的说,再见,再见,会再见的。
风是暖的,喜欢这种足以让人温馨一个季节的温度。她把手指张开,让风从指间掠过。她像是要抓住什么似的,可是经过手心的只是一片荒凉。其实谁也不会知道她有多么的不舍和难过,离开了也许就回不来了。从唯希离开的那一刻起,她比谁都清楚这个道理。
【青海---南京】
苏然拨通了他的电话,她说自己已经在南京火车站,可安岩却说,公司马上有个重要的会议,暂时脱不开身,他让苏然自己找个地方先住下,等忙完了再去找她。
秋日的阳光被路旁密密的枫叶切割的支离破碎,零落的洒在泊油路上,像闪着光泽的水钻。街上的行人和汽车在这座城市里川流不息的滚动,南京,在她的字典里仿佛是个很遥远的城市,可是此刻此刻她真实的存在这个城市中。她来这座城市寻找她的温暖,可是此刻她却觉得安岩是如此的遥远,即使身在同一个城市,可是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遥远。
初秋的午后,阳光被这座城市香樟的叶子切割得支离破碎。走在拥挤的人群中,目光游离。背景的喧闹,让她感觉多少有种深沉的寂寞与空虚。她低下头走到街道的长椅旁,坐了下来,很多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从她面前晃过。漫无目的地看着行色匆忙的路人,那些陌生的狰狞的面孔在她的视线中一晃而逝,然后看见对面坐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不时地转过脸去看身边那个恬静的女人。两个人的嘴都在有条不紊地张合着,就如两条吹不出泡泡的鱼在呼吸,时而扬起清浅的笑。琉璃的碎光映照着城市的半张脸,车忙,人忙,街道也忙。似乎就只能用忙碌来形容这座城市。她开始疯狂的想念安岩,那年夏天,宁静的海。淋过的雨,吃过的提拉米苏,期待过的夏天,炫耀过的笑脸。青春在喧哗,可是幸福却遗失在这个夏天,她还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他为她擦干眼泪抱着她说:“苏然,如果可以,请允许我给你温暖”。
【原来,我已不再是你的谁】
绛蓝色的天空像是泼墨后的大肆渲染,洋洋洒洒地铺满了整个天空,晦涩的压抑着。凌晨的时刻,她仍在安岩所在的城市游走着,冷清的街道,不时有阵阵风吹过,她只想在最后别离的时候,走走安岩走过的街道,然后和着这座城市夜深的孤寂,一起拥抱,一起哭泣。
买了凌晨3点的火车票,她想或许她本来就不应该来这座城市,没有多少感情是真的可以彼此温暖,直至永不相弃的。
或许是太累了,上了火车苏然很快就入睡了,她在火车上做了一个梦,很多次了,它总是处心积虑地出现在我的梦魇里,他梦见,在一个阴雨天,她和安岩跪在佛祖面前,他们一起虔诚的许愿:说保佑他们相爱,然后永远在一起。可惜,佛祖太忙了,他根本就没有听到她的愿望。又或许,永远太远了,连佛祖也不知道它在哪里。
其它的,她已经不记得了,或许生命本来就是一场华丽的幻觉。有人醒了,有人宁愿沉醉其中。只是她醒了,所以没有办法再沉醉其中了。时间冲淡了他们之间原本就未曾开始的爱情,还没来得及回首,就已经有人远去,有些人注定只是一个过客,路过彼此的曾经。经年之后或许谁也不会记得谁是谁的谁。
苏然从包里拿出手机,开机,他给安岩按了这么一段文字,她说;“安岩,你曾说如果可以,你愿意许我一世的温暖,可是当我带着我的温暖来到你的城市寻找那另一半缺失的温暖,想拥有你给的不离不弃时,我没想到我会看见这么一幕,你知道吗?当我站在你公司门口,看着你拉着一个那么好看的女孩的时候,我彻底的嫉妒了,你们怎么可以那么般配,那么幸福。看着你们笑的那么灿烂,我竟有种从未有过的难过,因为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我已经不在是你的谁了。”
看着明亮的玻璃窗泛滥着恣意绽放的云,她想再也不会想起那些拥有过的季节,曾经那些熟悉的事物都被迫抛弃在那个径直的夏里。她把电话卡抛向窗外,她想或许这样是最好的告别方式。没有挣扎,没有挽留。更不会有悲伤。
后记:
在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苏然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很长很长的文字,题目是《她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文中的女主角叫苏然,作者叫安岩。她擦擦眼角的泪水,她想只是同名,只会是同名。
---END
七月的时候,苏然买了到南京的火车票,她没有告诉安岩,她只想给安岩一个惊喜,奔波了20多个小时到了南京,苏然想,自己的突然降临,肯定会让安岩高兴的不知所措。
第78、爱是不能替代的
在我最近的阅读中,有两个女人的爱情故事深深打动了我。
她们的命运是那么相似:都曾有过惊世骇俗的爱情;都不是丈夫的原配;都成了遗孀;都凭着对另一扇翅膀的美好回忆,在人间单翅飞翔。
――廖静文女士,徐悲鸿先生的遗孀。她揣着一个到了坟墓都不忍放下的故事:“悲鸿每次去开会的时候,回来都会带三块粮,两块给孩子,一块给我,就是这样。他去开会的那天,从早到晚他都在会场。他开了一天的会,晚上又去出席一个招待外宾的宴会上他突发脑溢血,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死了以后我在他的身上摸到了三块水果粮,就是他预备带回家给我和小孩吃的。”那是1953年的事,那时,一块糖给苦难人生带来的安慰是不容低估的。徐悲鸿去世之后,廖静文女士的生活中也曾有过异性的倾慕,但是,廖静文一看到客厅里挂着的“像油画那么大的悲鸿的画像”,看到到处都是徐悲鸿的痕迹的家,她就明白了她永远不可能停止对徐悲鸿的思念,恰如徐悲鸿生前所说:“爱是不能替代的。”
――章含之女士,乔冠华先生的遗孀。1967年春,章含之在一家小文具店邂逅了乔冠华。那时,她并不认识这个人,只是一种独特的气质,禁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后来,他们迎着世俗的眼光毅然走到了一起。1983年,乔冠华撒手人寰。那年的圣诞夜,章含之应邀到朋友家用餐。餐华,章含之独自一个人踯躅在寒冷的街头,突然心飞袭来一种孤苦无依的感觉。于是,她想去徐家汇教堂,打算到那里排解满心的苦闷。在淮海路上,她等着电车,后面一家电器店正播放电视,不经意间一回头,竟看到了乔冠华的镜头!她听到两个女人用上海话议论:“乔部长多帅!”“乔部长多有派头!”顿时,章含之“整个人被提升了一截”。她明确地告诉自己说,她不需要神的帮助了,她要回家,回家坐在乔冠华生前最喜欢坐的那把旧躺椅里,用回忆驱寒,借往事疗伤。
我看到过许多别样的故事――伊人远去,孤独的人不堪冷寂,重觅了一条通向春天的道路。我衷心祝福那行走在路上的幸福的旅人。然而,如果一份情感的遗产,足以让继承它的人恒久地享有春天,那么,我们不更应该奉上自己的感动吗?徐悲鸿留给廖静文的“糖”,她一辈子都吃不完,所以,她拒绝了那个年轻的军官;乔冠华非凡的气质,让一个人膜拜一生,那份从骨子里透出的英气,足以傲煞神灵!
也许,你看到过太多相似的爱情故事,你听到过太多相似的情感表白,但是,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绝没有雷同的爱!
爱是不能替代的,一如生活不能替代。
第79、零下二十度的爱情
那是个冬夜,我值夜班。凌晨一点时,我接到内科的紧急会议通知,安排好工作,一拉开门,一股像刀子一样的寒气一直刺到心底里去。屋子里有暖气,还不觉得天冷,没想到外面的气温竟然这么低。我走下楼梯,快到一楼时,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像梦呓一般:“你冷不冷?”“不冷,你呢?”“我也不冷。”走到一楼的门厅时,我看到了说话的人,一对中年夫妇,紧紧地并排缩在一个墙角,他们的腿上盖了一条被子。我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可能是带过了一阵冷风,他们同时打了个寒噤。
半小时后,我从内科回来,走过他们身边,他们还在说着话:“回去给娃们都添件衣服。”“嗯,你也添一件吧。”“算了,我不要了,看病花了不少钱哩……”
我在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声中回到科室,我走到护士值班室,想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正看到护士从厚重的窗帘后面出来,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一见我脸就红了,调皮地说:“天气预报说今天最低温度是零下二十度,是本市有史料记载的最低温度,我刚才专门在窗外测了一下,真的呢!”
我心里一动,问她:“还有没有空床?”她扫了一眼病床分布表,说:“还有。”我说:“我去查查房,麻烦你到楼下的门厅去把那一对中年夫妇叫上来这么低的温度,他们在那里只怕会出事。”
她下去后没多久就又上来了,很紧张地说:“不好了,鲁医生,他们都站不起来了!”
我吃了一惊,赶下楼去。那对中年夫妇都是盘腿坐着,果然都站不起来了。我叫来了保卫科的人,把那对中年夫妇抬上了楼。
我一边给他们做治疗一边问他们的情况。原来他们是今天早上出院的,可为了等一份检查报告,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又舍不得花钱住旅店,就想在那门厅里凑合一夜。护士埋怨他们说:“你们不知道吧,再这样坐下去,不到明天早上,你们的腿都要废了!”那男人不好意思地说:“是,是,我也感到腿麻了,想动动,可又怕把被窝弄凉了。”那女人也说:“是呀,我的腿也麻了,也忍着没动。”
这朴实无华的话使我的心一阵悸动:他们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为了维护共同的那一点点温暖啊!
第80、血色红枫叶
“笃笃笃”一个男孩站在门前,修长的手指轻敲着门,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门开了,一位中年美妇推开门看见男孩,笑了笑:“小枫,又来找倩儿吗?”男孩挠挠后脑勺,略显尴尬的道:“伯母好!”中年美妇看男孩害羞的样子,打趣的说:“什么时候改改口叫岳母啊!?”男孩赶忙装作没听见,三步并作两步一溜烟跑上了楼。每次来都要被逗弄一番,饶是他脸皮再厚也顶不住了。
楼梯角,一个女孩正要下楼梯,匆忙的男孩差点和她撞个满怀。“倩儿!”男孩轻声道。女孩压低声音,言语中露出淡淡警告的意味:“我们只是装给爸爸妈妈他们看,你少叫我叫的那么亲热!”男孩眼底闪过一丝失落,不过一瞬间就被他掩盖了:“我们出去吧!”
女孩微微的嘟嘟嘴,气呼呼的转身下楼,也不理身后的男孩。男孩快步追了上去:“小心被伯母看出什么东西咯!”女孩一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挽起了男孩的手。“要出去吗?”中年美妇看见他们,随口问道。“嗯!倩儿说闷,我带他出去走走!”男孩顺口应了一声,飞快的拉着女孩走了。再呆一会,不知道她又会说什么暧昧的话了。
刚到门口,女孩便甩开男孩的手:“你可以去玩了,一会我打电话你送我回家就好。”男孩露出一脸无赖相:“每次你都打完斋就不要和尚啊!你不给我点好处哦!”女孩小眼微眯:“想占我便宜呀,你想要什么好处呀!”男孩一看女孩的样子,慌忙摇摇头,干笑道:“嘿嘿~我什么也没说!你快去玩吧!再不去他要等不及咯!”男孩知道,每当女孩眯眼的时候就是女孩快要爆发了,他当然不会惹她发脾气那么笨。女孩一脸算你识相的表情,转身走了。男孩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嘴角的微笑不见了,脸上满是浓浓的落寞。
枫和倩从小青梅竹马,两人现在还是同一所学校读书。枫一直都很喜欢倩,双方的家长一直也觉得他们挺合适,从小就给他们订下娃娃亲,还经常想办法帮他们撮合。倩却一直不大喜欢枫,说他老是悠悠哉哉的太懒散了,她喜欢上了他们班上的一个男孩。倩的父母看的她比较严,每次都是枫去把倩带出来,然后倩就去和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约会。而枫,这时候就显得有点多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玩,回家又怕被戳穿,每次都只能等倩约会完,送她回家以后才能回家。枫一直很失落,但他从来不在倩面前显露,总是装着无赖,整天都是一脸悠哉的样子。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枫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自言自语道:“差不多了,该回来了吧!”掐灭烟头,从矮墙上轻轻的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向女孩回家必经的十字路口走去,留下满地的烟头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来到十字路口,往倩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却没看见她。枫便靠在路灯柱边,又拿出香烟点着,无聊的看着烟在手指间一点点的变短。“大烟鬼,就知道抽烟,抽抽抽死你!”人还没到,声音便已经先传了过来。枫丢了烟头,一脚踩熄,脸上又露出无赖的样子:“人家都说抽烟身体好,赌博练头脑,摇头没烦恼!”倩翻了翻白眼,气不打一处来:“那你快去赌钱吧,再多摇摇头,我看你怎么死都不知道!”枫没心没肺的咧嘴一笑,过去拉起倩的手:“呀!倩儿你不会是在担心我,心疼我吧?”倩的头一偏,“哼”的一声,道:“少臭美了,本姑娘怎么可能会心疼你!”说完又甩开枫的手,刚甩开手竟然身子一斜往地下倒去。
枫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倩,眉头轻皱,问道:“你脚怎么了?”语气中竟然带着一点责怪,倩第一次看见枫生气,弱弱的说:“今天走太多路,不小心把脚扭了。”枫责怪道:“都叫你穿高跟鞋别穿太高了,老是不听话,现在知道错了吧!让我看看你的脚!”说完蹲下身子就帮他脱鞋子,倩看着枫霸道的样子,心里暗道:“没想到他平时什么都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生起气来还是蛮酷的!”枫看着那有点红肿的小脚,眉头皱的更高咯,转个身回头对女孩轻喝:“上来!”倩一脸任性的道:“我自己能走,我才不要你背。”
枫看了她一眼,也不说话,没等倩反应过来就托起她,背着走了。倩轻轻的挣扎了下,枫的手却更用力的托着她:“不许动,再动我一会就什么都全告诉伯母!乖乖听话,我背你回家!”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质疑的味道。倩看着枫真生气了,缩了缩脖子,乖乖的“哦”了一声。过了一会,倩从枫的肩膀上偷偷的伸出头,看了看他的侧脸,忽然发现,枫竟然有点帅,以前自己怎么就没发现呢?而且他的背也挺宽呢,肩膀靠起来好舒服,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啊!我怎么会这样想!我才不喜欢这个悠哉又没心没肺的无赖呢!哼!刚才的都是幻觉!”倩甩了甩头赶走了脑中的想法。送完倩回家,枫又叮嘱了他几句才回家。倩躺在床上,想着刚才枫那霸道的温柔,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哼,死无赖!”说完又轻轻的捂嘴偷偷笑了笑,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清脆的上课钟响了,倩漫不经心的在课桌上画着圈圈。今天不知道怎么的她静不下心,讲台上的老师说的话她一句也听不进去,满脑子还重复的播放着那一幕。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道:“都是那死无赖害的!我喜欢的又不是他!”说完偷偷的斜眼看了看坐在不远处那个阳光帅气的男孩,静静的发呆:“我喜欢的是他!我男朋友多帅!嘿嘿!”
教学楼下忽然传来嘈杂慌乱的声音,“着火了,快跑!”“哇!火太大了,控制不了了,快打119!”“别挤我,你个混蛋!”“哇!你踩到我脚跟了!”老师镇定的声音传来:“同学们不要慌,往右边那个楼梯走,那边火还不大。”
听到楼下的声音,教室里一片慌乱,所有人都一窝蜂的向门口跑。倩也在人群中,柔弱的身子,脚又没好,她已经被人挤倒在地上,脚还被人踩了好多下,痛的都站不起来了。慌乱的人群里,倩四处找着那个他的身影。忽然眼前一亮,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挥着手用尽全身的力气叫道:“霆,我在这里!等等我啊!别丢下我!”那个男孩用眼角看了看女孩,低头犹豫了下,又扭头看看已经无法控制的大火,咬了咬牙,一狠心就跑了。身后传来倩那带着哭腔的声音:“霆,不要丢下我啊!你不是说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吗?”然而霆却好象没听见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倩软软的坐在楼梯上,绝望的喊着:“霆!我害怕!带我一起走啊!”此时火势已经蔓延开来,滚滚的浓烟往上冒着,倩抱着腿轻轻的抽噎着,害怕,痛苦,无助,绝望一股脑的涌上心头。被自己最爱的人抛弃,她变得不知所措了。
在倩绝望的时候,突然看见滚滚的浓烟大火中,有个身影冲了上来。她以为是霆,欣喜的叫道:“霆,我在这里!快来救我!”然而,在那个身影冲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倩有点错愕!竟然是他,死无赖!枫!!!枫二话不说把身上那件湿了水了外套脱了下来,把女孩身子包住。大火已经蔓延了整栋楼,枫望着那大火,低下头对倩说道:“倩!闭上眼睛!把头埋在我怀里!”倩看了看枫那坚毅的脸庞,轻轻点了点头,闭上眼把头埋在了枫怀里。枫对怀中的女孩温柔的笑了笑,冒着大火,拼命向楼下冲去......
医院
倩刚醒,看着床前急的团团转的父母,虚弱的声音问道:“枫呢?枫怎么样了???”倩的父母却只是看了倩一眼,沉默不语。“枫到底怎么样了!”倩的声音一片平静,平静的有点可怕。在火场那一刻,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身边,自己却动不动就对他发脾气,对他又打又骂,他还是默默的忍受着,保护她,陪着她。倩的父母终于开口了:“枫他那时候把外套披在你身上,他自己没有任何防护,全身严重烧伤,现在还在重患病房。”“我要去看他,快带我去!”倩说着就挣扎着要下床。倩的妈妈扶起她,一步步走向枫的病房。
刚走进病房,倩看见那个全身被绷带包扎的像木乃伊一样的枫,心里好像在滴血一样。“无赖!”女孩张口轻声喊道。谁知道枫一看见她,就疯狂的对女孩吼道:“你出去!我不想看见你!出去!”女孩满脸的问号:“枫!你怎么咯!”枫满脸怨恨:“都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变成这样!我不想再看见你!滚啊!滚!!!”枫恶狠狠的吼着。倩傻傻的站着,自责道:“都怪我,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变成这样的!让我照顾你好吗?我做你的女朋友!你不是一直喜欢我吗?”枫满脸的鄙夷:“就你那样,少给我自作多情,你就那张脸好看点,身材就跟洗衣板一样!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倩眼泪悄悄的滑落,转过身伤心的走了,她没看见,在她走后,枫那终于忍不住泪水,流的满脸都是。
第二天,倩的父母慌慌张张的跑进病房对倩说:“不好了!枫......”倩心里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枫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枫......他跳楼自杀了!!!”这句话仿若一个晴天霹雳,狠狠的辟在倩的心头!“怎么会!怎么可能!那个无赖怎么会自杀!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话还没说完,满脸的泪水就流了下来......“这是他给你的信。”倩的母亲拿出一个信封。女孩的双手颤抖着打开信,看完,泪流满面......“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我不能拖累你,医生说,我全身皮肤严重烧伤,已经毁容了,配不上你了。我知道如果我还在你一定不会丢下我,所以我选择离开。其实我好舍不得你,好想好想再坏坏的笑着逗你,占你的便宜。从小你就说我太悠哉,整天没个正型,我是不喜欢在你面前露出忧郁的样子,因为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好可爱。你要好好的哦!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替我保护你!想我的话就看看我的照片,或者看看秋天那红红的枫叶,就像我对你的爱一样火热火热的!下辈子,别再喜欢别人了好吗?你知道么?每次知道你去和他约会的时候我心都好象在滴血一样!好痛好痛!还有你下辈子千万别改名字!那样我就更容易找到你了!我不喝孟婆汤,因为我要记住你的名字,记住你的样子!下辈子做我的老婆好吗?”倩看着信,泪水再也止不住,拼命的往下掉......
枫树下,女孩盯着那火红的枫叶,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个男孩,嘴角挂着无赖的坏笑。女孩轻轻的张嘴微笑着说道:“枫!你别太快过奈何桥,等等我!我走不动了!我还要你背我走!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喜欢上别人了!我要做你的老婆!我们永远在一起!”说完,女孩拿出小小的刀片,划破了手腕。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跟那飘落的枫叶一样,火红火红的~~~
第81、月亮不见了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
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他突然恼火起来,却无能为力。一向他视若珍宝的家庭,原来也像一块咬不烂的牛筋在他牙缝间,剔不掉。
他没说什么,下月她却收到调令,外派她去广州,职位升了一级。同事纷纷向她道贺,她一言不发,只向他投来质疑目光:是你?
他一直躲,却在内部网上收到E-mail:“……明天,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
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惟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
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
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第82、胭脂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题记
那天,是我的生日。朋友们嚷嚷着为我开生日派对。我喝得太多,有点醉了。但我没有大声喧哗。我一向讨厌喧哗。有些人喝醉了便声嘶力竭的哭哭笑笑,或者是抢过麦克风放开喉咙高歌,发出使人作呕的奇奇怪怪的声音。老天,平日正常的他们可全是冠冕堂皇的有官职的体面人物。我只是昏昏欲睡。那些猪朋狗友们可毫不理会我的痛苦,将我扔在一间小房里便照常粗声吆喝着划拳猜酒或是摆开麻将桌搓上十圈八圈。他妈的统统没良心。名义上是为我庆贺生辰,其实不过是找名堂来疯狂寻乐。
我口干舌燥,感到非常的渴。迷迷糊糊地嚷着要喝水。 一把好听的声音贴在我的耳边“可是渴了?稍等,我给你拿来冰水。”冰水如甘泉灌溉沙漠地,倒入我口中,说不出的痛快。我努力地睁开眼睛。模糊地看见一张秀丽的面容,温柔的微笑,关切的眼神,“妈妈……”我喃喃地唤道。心一酸,眼泪汩汩地流下来。
我的母亲早在我少年时便因病去世。那时我尚是典型的叛逆少年,整日的惹事生非,没少让我的母亲生气哭泣。她在临终前拉着我的手,流泪道“妈妈舍不得你,家杰,你要给妈妈争气呀!”我大哭,从此痛改前非,奋发图强,终于在这势利社会争得一席体面位置。可是今天的我纵有多少金光环罩在头上,我亲爱的母亲也永远看不到了。
我闭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其实我是这样的脆弱。我想大多数男人都和我一样,表面上坚强冷漠,内心还是保留着孩子的脾气。我的身边,真是找不到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这样静静地听我倾诉。
我的前女友,十分聪明漂亮的一个女孩子,颇具艺术家性格。她是学油画的,迫切的渴望出名。我喜欢她的乖巧,为她出钱出力,办了几次画展。她由此结识一个老外,不声不响地办了签证飞出国去了。我并不恨她对我的利用。到底她也有付出过她的青春和感情。和她在一起,她也给我带来过欢笑。我只是伤感她临别前给我的一段话。家杰,她说,你要原谅我,我是因为太爱你而离开你。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不能终老的,我无法忍受眼睁睁的在你面前老去,变成至庸俗不过的女人。与其有一天被你厌倦,不如让我先行离开。
我到底不能留住她。我总是留不住生命中重要的女人。我今天三十六岁了,没有爱人,没有小孩。有什么好庆贺的?最多的钱财和势力也不能使我更高兴。
她一直没有出声。只是轻轻的拥抱着我。她坐在沙发上,将我的头托起,靠在她怀里,手一下一下的拍打我的背,仿佛哄一个小小婴儿。我感到舒适和宁静,不知不觉地睡着,竟不想醒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伊人已经芳踪渺渺。室内却留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香水。但这味道这么特别,我想我永远也会记得。
我跳起来,走出外面的房间寻找她。那帮家伙居然还没有散场。这个俱乐部通宵营业。凌晨五点,还有许多习惯了纵情声色的人乐不思归。
我问他们,昨晚可有谁带了陌生女伴来?
他们笑得暧昧。眯眯或是琪琪?
不不不,那些庸脂俗粉,不是我心目中女神。
他们给我白眼,你见鬼了,昨晚只得她们在场。没有到十二点,便嚷闷回去了。
我坚持,一定有一个你们不熟悉的女子来过。我慢慢地想,她仿佛是穿着一袭白衣,盘发,露出光洁的面额,她只说了一句话,那声音却悦耳动听得很,她,真的不是一般的女子。
那些俗人哄笑起来,家杰,你醉了,做梦你都想要这样的女人。我扯扯嘴角,无奈地摇摇头,陪着自嘲的笑。真是。如今,除非梦中,不然到哪里找这样的女人?温柔含蓄,古典十分。我爱慕的女子,始终是要象我母亲那样的美丽。
三十六岁的生日过去,我的生活依然按部就班,没有奇迹,也不再花力气创造奇迹。有时候想起那晚的女子,我疑心也不过是一个梦。
周末。我照例躲在家中睡觉,看金庸小说,玩电脑游戏,或者听巴赫的音乐。我有一套非常棒的德国音响。躺在沙发上,打开音响,音乐如水般流泻,仿佛阳光满室,哗,那享受,神仙也没得比。
门钤响。我十分不情愿的爬起来开门。私人休闲时间,我最讨厌不请而来的人们打扰。
门外却没有人,只见一只白色的大信封插在门边的邮箱。
搞什么飞机?都七老八十了,还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没好气地叫那帮损友的名字——老钱?老古?眯眯?扯直喉咙喊半天,也没有人应。我挠头,只好打开手上的信封。
一张浅紫色的信笺飘落地面。我拾起,呀,魂魄仿佛出窍。那香味,依稀熟悉。我怔怔地转头四处看。没有人,鬼影也不见半只。娟秀的字体“十五夜,月上梢头,候君于西墓园三十六号。”
我惊疑不已。
西墓园。这地方我是熟悉不过了。心情欠佳的时候,我便开车来此散步休息。我的母亲便下葬在此。
我总以为,最值得尊敬的是死了的人。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不会兴风起浪。他们沉默地包容世人的一切不是。你可以放心地对他们诉说一切。他们不会出卖你,不会欺骗你,更不会伤害你。
三十六号。三十六号是谁的墓呢?那里立着一块空白的墓碑。或许是年月久长,风雨将字迹冲刷模糊了。我母亲的墓是三十七号。我常常给我的母亲送花。她生前最喜欢白色的姜花。我每次来,捧上一大束,在她墓前坐许久,絮絮地和她说很久的话。三十六号,我记得是很荒凉寂寞的。因为这么多年,我都没有看见有谁给她送来过花朵。渐渐,我习惯在为我母亲清扫的时候,也顺便为三十六号插上二支香,放上一小束白色的姜花。不管是谁,死去的人,有权得到更大的尊敬。
我在西墓园里面慢慢的散步。仔细的观察四周,恻然的阅读墓碑上死者的生年名字。最老的一百零几岁,最小的才出生几个小时。生命,真是无比的脆弱。没有选择的来到人世间,更没有选择的离开。无论贫富贵贱,到头来都是一样的结局。风扬起的每一粒灰尘,也许就是一颗灵魂。在死亡面前,所有的生灵都是平等的。
皎洁浑圆的月亮静静地挂在蓝色的夜空。它温柔透明的眼光,注视多少人世间悲欢?生离死别,爱恨聚散,真真是无可奈何了。
我双手插于裤袋中,闲闲地在西墓园里走来走去。夜露渐重,只穿一件短袖白衬衫的我感觉有些凉意。忽然间听到里面一阵喧哗,我留心看过去,原来是一群电视剧摄制组的人在拍摄外景。
我走近观看。这导演拍的是明清时期的古装戏。演员们穿着旧式服装,化着时代最流行的妆,一个个妩媚妖娆,极为好看。
我微笑,问旁边一个剧务人员,这戏拍的是什么?
那人大约喝了一点酒,醉醺醺的道,今晚拍的是——书生误信糊涂签,多情女鬼魂魄散。
呵,原来是在拍鬼戏。
这时候,书生上场了。眉清目秀的小秀才,战战兢兢地来到郊外墓园,找到一座无主坟墓,迟疑地把手中的黄符贴上墓碑,再用一瓶子血水淋上,顿时,冒出一阵青烟,那原本无一字的墓碑上清清楚楚地露现几行小字——爱女胭脂之墓,卒年一十七岁。书生吓得跌倒地上。那女鬼徐徐地上场了,两眼含泪,字字悲哀地对书生说道,妾本爱慕书生才气,甘冒险祸,买通地府孟婆婆,将妾身名册隐蔽,还阳人间伴君三载,助君功名有成。妾对书生一片痴情,为何书生竟然听信野道之言,辜负奴妾之意呢?妾身名册已经暴露,地府即时要捉拿回去听候发落,书生不懂爱惜妾心,没奈何,从此只好永隔阴阳了!
女鬼含泪话毕,便魂消魄散了。书生怔怔地,悔恨不已。
好!我喝采,大力鼓掌。这剧情虽然老套,但女演员的演技真是出神入化。临别时回顾恋恋尘世的一眼,落在我的脸上,无限宛转。
收工!导演吩咐。不到片刻,全班人马收拾整齐,浩浩荡荡地打道回府了。消失得干干净净。
真有一种曲终人散的寂寞味道。我低下头,苦笑。我来这里为的又是什么呢?别人用一张带香水味道的信笺便轻易的把我哄来了。我还不清楚那人是谁。可真会开玩笑。我原来也是这么容易上当的男人。
我决定不再理会这个玩笑。走出西墓园,我发动车子,往回家的方向疾驰。
路边,有人挥手。我慢慢地停下来。呵,原来是那女鬼——她还穿着那套戏装。一部小小的白色车子坏在路边。
先生,她秀丽的面容满是焦急之情。我的车子坏了,劳烦先生捎我一程回去好么?
我故意露出害怕之色,啊,这荒山野岭,姑娘是人或鬼?
她笑起来,先生刚才不是看我演戏来吗?我是真人,不是鬼。不过,先生莫非也象戏里书生一样的伧俗,竟也害怕逃避一个多情女鬼么?我打开车门,笑道,请上来吧,我喜欢你是多情的女鬼。
那女子嫣然一笑,款款上车。我把她的车子拖在我的车子后面,慢慢地往市区开回去。
不知为什么,我似乎总是闻到一种似曾熟悉的香味。我偷偷打量她,她竟然已经睡着了。呵,日夜颠倒的拍戏生活,比一般人的正常工作更累吧?我把车内的音响拧小声,梅艳芳香酽的女声正在低低的唱《胭脂扣》“……誓言幻作烟云字,费尽千般心思,情象火灼般热,怎烧一生一世,人被爱留住;负情是你的名字,错付千般相思,情象水向东逝去,痴心枉倾注,问哪天会重遇?只盼相依,哪管见尽遗憾世事,渐老芳华,爱火未灭情意决绝……”
送她回到市内一家汽车修理厂门口,我吩咐修理工将车子卸下修理。她仍然熟睡着。
我熄灭车子,轻轻的推她,又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得唤她“胭脂,胭脂,醒来,我们回到市区了。”
她迷惘地醒来,叹息,唉,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我轻笑,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女子接下去流利地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妙,妙!我心欢喜莫名,只觉遇上知音。身边围绕我的女子不少,但鲜少有如她一样的既有美貌又有智慧。我喜欢这个有趣的女子。
我请问她的姓名,她狡黠地笑,你刚才不是已经叫我胭脂了么?
呵呵。好名字。只是略嫌单薄了些。我为她妩媚的笑靥倾倒。
胭脂推开车门,下车道,相逢有缘,相见有期。多谢顾先生相助好意。
此时,天色将明,东方隐隐喷薄五彩缤纷的霞光。我离去前犹恋恋不舍。我总恍惚和胭脂是有缘之人,这个女子我是见过的。
从此,我正式追求胭脂。每天给她送大束的香水百合。有空便到片场看她拍戏,亲自煲一手靓汤带去给她滋补。
胭脂微笑地接过大捧的百合花,亲了我一下道,家杰,你就不怕宠坏我么?
我陶醉在她身上的清香中,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宠坏你的机会。感谢你愿意给我这个荣幸。
我们在一起很快乐。胭脂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孩子。她是会和我通宵达旦的玩红楼梦填字游戏,下棋,听古典音乐,帮我搜集旧唱片,陪我安静地在西墓园散步,不说话的时候总是微笑凝视着我的好女子。我爱她。毫无疑问。为此,我甚至动了与她结婚的念头。
当然,行内也有风言风语。有人告诉我,胭脂出卖色相才换来大红大紫。说这话的人是与我有生意来往的老张。他冷笑,老顾,我劝你不要太认真。这种人尽可夫的拍戏女子,玩玩可以,但无谓搭上大半身家。
我涨红了脸,慢慢站起,挥手便冲他脸上打去一拳。老张大怒,捂着脸骂我,你疯了,为这样的女人与兄弟断绝交情?!
我沉声道,胭脂是我的女人。我不管她过去怎么样,她现在是我的女人!你侮辱她便是侮辱我!
老张忿恨离去。我为此赔掉一单生意。可这又有什么紧要呢?我只觉得这世上什么都不再有胭脂的笑容那么重要。呵,我仿佛是传说中被女鬼迷的书生,心甘情愿地为她奉上全部精髓。胭脂,胭脂,她是那多情的女鬼。
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抚摸她绸缎一样光滑的皮肤,吸吮她花朵一样清甜的嘴唇,心醉神迷。胭脂,我爱你,爱你若狂。我不能自拨的说,嫁给我吧,好吗?
胭脂象一条鱼般从我怀里滑走。她坐到梳妆镜前,懒懒地,一下一下地刷着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笑说,家杰,我只是一个拍戏女子。
嗯,我更怀疑你是一只夺人精魄的女鬼。我开玩笑。
胭脂转脸看我,似笑非笑,多少人已经传说本城最有英名的顾家杰正被鬼迷。否则怎么会丢了生意也不管,只顾着日日往片场听人差唤。据说,这不是你往日作风。
她眨眨眼睛,我要是一只真的女鬼,家杰,你不怕么?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走过去抱紧她,闻她发上的清香。
胭脂闭上眼睛,好吧,待我往国外拍完这部电影的外景,回来再商量。
去多久?我也陪你。我忙道。
胭脂咭咭地笑起来,别再给人笑话了。家杰,好好打理一下生意,我去三个星期便回来。
什么,三个星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胭脂,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行将入土,老得不能动了。我夸张地道。
胭脂说,我也老了。你看这里,一根白发。她惆怅地。这口青春饭是再也吃不久了。
我忙仔细地为她拨去那根灰白的头发,珍惜地放进我的皮夹中,对她说,此乃稀物,不可多得。他日拍卖行里可争到天价。
胭脂嗔道,家杰,你总是没一句正经的。她叹气,我也厌倦了。在这圈子里混了几年,不上不下,不红不紫,白沾了一身的腌月赞气。
所以,我趁势说服她,有岸可靠快上来了,洗尽铅华,嫁作商人妇罢,我顾家杰也不见得映丑了你。说着,我从包里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只铂金钻戒指,打开送到她面前。
嗳,你知道的了,我顾家杰还不是很有钱,二克拉的钻石呢,的确小了些。不过镶工还精致,戴在你纤纤葱指上是最合适不过了。我微笑道,你要嫌小呢,也可以去换只麻将牌一样的顶在手上,只是我很害怕有人妒忌呢。
胭脂盈盈地笑起来。你知我素来最讨厌打麻将牌的。
我大喜,不嫌小也就是答应了?我赶紧将钻戒往她无名指上套。好,交易成功,不许反悔违约。
胭脂凝视我许久,家杰,遇见你是我的福气。她把头靠在我肩上,只有你,是真心的对我好。
那么快快以身相许,给我们顾家生十二个孩子,也就是最好的报答了。我笑嘻嘻地,一脸得意之色。
胭脂啼笑皆非。要死,家杰你竟敢当我是母猪,不睬你了!她详装恼怒地背过了身子,嘴角却是含笑的。
胭脂出国拍片,我留在本地,生活忽然失去了重心和颜色。胭脂走前给我一套她公寓的钥匙,叮嘱我得空便上她家为她阳台上养的花草浇水,给厅里一缸热带鱼喂食。这天,我打开她家门,权充钟点工,为她大小姐收拾房间。
胭脂独自住二室一厅的套房。整室装修主调为白色,朴素得很,一点不似明星气派。厅内一式白色的家具,水晶花瓶子里插白色的姜花,地上铺了灰蓝色的木地板。没有电视机,只有一套昂贵的欧洲音响,数百张珍贵的原版唱片。小书房里崭新的电脑,一书架子文艺小说、表演理论、流行杂志等书籍。我摇头微笑。胭脂的爱好太广泛,幽默漫画也收集一大叠。书房一面墙壁挂了大幅洁白幕布,还有一架先进的镭射放影机。胭脂拍摄过的几部片子随便的搁在几上。呵,她爱躲在这儿看她们圈子拍的小电影。我走出阳台上,触目是一片生机盎然的绿叶红花。我深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在这里居住真舒服。无疑,胭脂是很会享受生活的女子。
我倒了一杯清水,坐在厅中柔软的沙发上休息。沙发上一堆报纸信件,想是胭脂临出门前收取却来不及拆阅的吧?一叠费用甚巨的账单。这个女人,每月开支原来如此庞大,我骇笑,她随便披在身上的一件白衣服原来也抵值普通人家三个月的家用。只是,她奢侈的生活方式一向靠什么支持?我有些不快。我想起别人的闲言闲语。一封信注明是林求知医务所所寄。是通知胭脂下周一约会改期的时间。林求知医生?我诧异,他是本市有名的心理医师,胭脂竟也要前往他处诉说心事么?我忽然想,胭脂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隐藏着我的呢?
我控制着自己的好奇心。我告诫自己,胭脂的过去,除非她本人愿意对我全盘托出,否则,最好装聋作哑,若无其事地让它沉没。可是,我到底是妒忌的,我不能忍受目前,我竟然还不是她最信任依赖的对象!
晚上,胭脂给我电话的时候,敏感地发觉了我的异常。以前,她说什么我都笑着听,认真回答。今天,我词不达意,语言尖锐。我忽然发现,我们一直在说的都是普通男女之间打情骂俏的无聊话。或者说一直来都是我说她听。胭脂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的过去她的出身她的喜怒哀乐。我内心大为吃惊。
胭脂,我悲哀地问她,告诉我,你到底有多少秘密不为我知?
胭脂十分的镇静。家杰,她说,你终于怀疑我了。你和别人一样,终于不能坦然地接受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
不。我软弱地辩白,胭脂,你知道我深爱你。我渴望和你合二为一。我不介意你的过去。今天我已经是你未婚夫,难道说还没有资格了解你的所有么?
胭脂沉默许久。她轻轻叹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只得口头大方罢了,我原来不想这样试验你的。也许,我根本不该这样子试验你。人性中,最脆弱的便是情爱中的猜疑和妒忌。
我冷汗淋漓,我忽然意识到,我真的是做错事了。
胭脂轻声说,家杰,你已经去过林求知医生处了,是么?想必你已经清楚我不堪回首的过去了,又何必逼我在你面前承认呢?
我默认,惭愧地握紧了拳头。是的,我用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买来了胭脂的秘密。胭脂曾为某老人情妇十年。是他一手捧红胭脂,一手琢磨胭脂从一粒粗糙的石子成为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她的一切由他供给,没有他,便没有今天的胭脂。
我的声音沙哑,胭脂,你是被迫的,是么?
被迫?胭脂在电话那头失笑,我可以想象她惯有的似笑非笑的样子。她同情地说,家杰,你不要自欺欺人。我是心甘情愿的。在那个时候,我也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且,那人给予我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是他全力培植我成才。他要我有一天离开了他,我也能凭借我的聪明美貌和财富,更好的生活下去。家杰,我也不知是我天真或是你天真呢?你还记得你三十六岁生日的晚上么?我无意中遇见了你,你醉了,在我怀里絮絮地说了许多话。你温暖的眼泪湿了我的白衣,我的心因此被你浸得柔软……胭脂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呵,那一刻,我确信我们是可以相爱的。
有如晴天霹雳,我的思想清醒过来。原来,那天晚上的白衣女人是真实的,她便是胭脂!一时间,零零碎碎的记忆拼凑起来了,那张约会的字条,西墓地巧遇胭脂白鬼戏,胭脂身上似曾相识的香水味道……我怔怔地呆在当下。那一边,胭脂安静地说,我一直对我自己的生活没有安全感。我的心理有巨大的阴影,所以我固定地往林医生处候诊。想不到,这老家伙贪图钱财,轻易地把我的秘密卖给你了。家杰,你何必这样的心急?有些事情,你何必一定要知道?无知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胭脂,你原谅我!我急出一头的汗,嚷了起来。
胭脂不发一言地把电话挂了。
我这时候才明白自己原来是多么狷介庸俗的男人。口口声声的说爱,其实根本不懂什么是爱。男人们都是这样的自欺欺人。到底,我也不能无条件地接受一个复杂的女人。胭脂曾经说,大凡有选择、有条件的爱情便不是真爱。真爱何需讲究条件?好比押大小,下了注便应当义无反顾了。
我一夜心痛如绞,辗转不能成眠。胭脂拒绝再接我的电话。客房的电话断断续续地传来“嘟-嘟……”的声音。我苦笑,她一定是把电话搁起来了。我知道,她是生气了。也许,她根本不需要我的解释。象她这么聪明玲珑的女人,看明白了一样事情,便不再需要别人的解释了。我不了解她,我又何曾了解过自己?我呆呆地,只在心里反复的想,我要失去胭脂了。我要失去她了,我怎么能失去她?
天亮,我吩咐秘书为我订机票。我要亲自前往胭脂面前请罪。这时候,电话响起,是胭脂剧组的导演,他心急如焚的说,家杰,胭脂不见了!
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是一个人,来到西墓园为我的母亲扫墓。阳光灿烂,五月的春野美丽宁静。在太阳底下,阳光和阴影永恒存在。我照例为三十六号和三十七号放上一束姜花,点上二柱香。我的母亲温柔地对着我微笑。我从小便知道她是一个不快乐的女人。她笑起来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愁。我恍惚地发觉,胭脂的微笑和我母亲的微笑是多么的相似。我的母亲,生前也曾为人情妇,至死仍然在等一个人回家的脚步。我默然坐在地上,怜惜地想。胭脂,这是我唯一没有告诉你的秘密。我想到她,心底又隐隐地疼痛起来。
胭脂无声无息地从我们原来熟悉的世界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那里。她最后拍摄的影片《胭脂》成为当年度最热红的电影。媒介们将胭脂和她的片子大肆炒作,但他们是不关心胭脂笑容底下的忧郁的。
只有我知道。胭脂,你曾经说,每一道阳光的背后都有一道阴影。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世间美好的感情,美好的女子 ,美好的景色,莫不如此短暂么!我感慨。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慢慢地向我这里走来。原来是墓地管理员。他向我打招呼,顾先生,你又来了?真是有心人哪。
我笑笑。他走到三十六号前,说,顾先生,我忘记告诉你了,这座是无主墓,早些时候有人把它迁移了。今天有人出资买了下来,过二天有位顾老先生的骨灰下葬在此。
我不出声。他并不知道,那位顾老先生便是我生父。呵,他终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归宿在我母亲旁边了。他生前不能常陪她,死后终于可以选择了这个地方永远安慰她了。我低下头,疲倦地闭上眼睛。迷糊中,我睡着了。我好象又闻到隐隐约约的姜花香味,听见轻微的叹息。仿佛有白衣一闪而过。
我不敢睁开眼睛。
胭脂,是你么?
是我。我回来了。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拂过我的脸颊。我好象又听见胭脂吃吃的笑声。家杰,她最爱这样笑我,家杰,你总是这么的爱流眼泪。
我心酸地捉住她的手,缓缓地睁开双眼。强烈的阳光照射在我脸上,我感到幸福的晕眩。
胭脂,你永远美在我的回忆里。你和我的寂寞,无所不至。
第83、现代爱情故事: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
作者: 泛泛蕾
1
“如何才算深爱一个人?”
“是为她每天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呵护有加,让她永远不孤独不寂寞?还是为她买一所大房子,给她一个温暖安定的未来?可是,这些我都做到了啊。”
“如何才能忘记一个人?”
“是每个夜晚驱逐关于她的梦,每个白天逃避填满她的生活?还是结束没有她就随时会枯萎的我自己的生命?”
“对于死亡,我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为爱死去,而是为失去爱而死去。”
这些充满伤感和绝望的文字,如一把把重槌,一下下敲打着冷洁的心。冷洁在8月炎热的天里,开始发抖,继而如此伤感。
这是一封以遗书形式开头的信,总共10页纸,已经开始泛黄,是一个男人写给一个女人的。他说了他们的相识,20岁的年纪,青春张扬的岁月,那些仿佛发着光的美好片段。他们的相恋,抵抗着父母强势的反对,朋友不看好的眼光,还有彼此的误会,却依旧闪闪发亮的爱情。他们一起走过的5年,他们的夜晚,火热的,温情的,独特的。女孩如花,从最初的紧闭羞涩到逐渐开放,给与他最致命的温暖和柔软。最后是变心后的女孩,不爱他,却伤害他。他喝汤的时候拿勺是错,用筷子是错,直接喝也是错。他睡觉的时候靠近她是错,挨着她是错,远离她也是错。她让他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个错。
变了的心,是无法挽回的。男人放了女人,给她自由,却囚禁了自己,看不见活着的希望。所以,他写了遗书,准备自杀。
一个陌生男人写的遗书,竟然看哭了冷洁。
她读一遍,哭一遍,仿佛那个男人所承受的所有悲伤她都能感受到。那么厚重而浓烈。爱情美丽又残忍,总是伤害那个最认真的人。
2
男人真的自杀了吗?
冷洁急切地想知道。虽然,信的落款是2010年的3月2日,距离现在已是两年多了,但是,冷洁却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在她的眼前。一个被爱伤透,无法自愈的男人,绝望到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用以忘记爱情的痛。
这封遗书是冷洁3天前发现的。它放在房子角落的床头柜最下层,平常基本不会去看的位置。
冷洁住进这个房子才半个月,她来到这座城市也不到半年,如何去寻找两年前的一个陌生男人呢?更何况还不能确定他的生死。
虽然如此,冷洁还是想寻找。假如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话,冷洁觉得自己也会再一次相信爱情。
城市不大,只有3家比较大型的医院,冷洁一一去查询,2010年3月2日,有没有一个男人因为自杀而被送来医院?
就这样,一周后,冷洁可以确定,那一天,并没有因为自杀而送去医院的男人。
那么,他是不是并没有死亡?
3
冷洁是两周后找到那个男人的。
其实,并不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男人还活着,是租给冷洁房子的房东。
冷洁最初是在网上看见租房信息的,那个时候,她原来的房子刚好到期,她也想换个环境,就联系了这个租房的人。
所以,冷洁寻找了两周,一直没有任何线索,她突然想起了可以问房东,这个房子以前住的人是什么样的,去了哪里。
房东沉默了很久,告诉冷洁,这个房子以前是他自己住的,两年前开始一直空着。
冷洁才明白,原来房东就是那个自杀未遂的男人。
男人叫林浩生,高高瘦瘦,带着金丝边眼镜,很儒雅的样子,他约了冷洁,问她为何要问以前谁住在这里。
冷洁愣了很久,她还是说了,说了那封遗书。
林浩生看向远方,一直没有说话。冷洁觉得很难过,也自责,为何要撕开别人或许早已愈合的伤口呢?也许,无论如何深刻的感情,都最终会被时间的洪流冲淡,消失在记忆的彼岸。
最后,林浩生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叹出了悠长而遥远的悲伤。
但是,他也和冷洁说了那封遗书。他想到自杀,却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曾经给与他爱和温暖的朋友,最后决定好好活下去。
至于窟里的女人,早已经散落天涯了。
林浩生是用看似很释然的语气说的,冷洁却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他眉间深深的纹路,让冷洁无缘由地心疼,想用手抚平它,想抱抱这个男人,给他一些温暖。
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2)
4
自从那次后,冷洁和林浩生突然就熬了起来。
她也和他说了她的故事。或许天下男女的故事总是如此雷同――最初总是美好的,你侬我侬,仿佛世界上真的不存在其他的异性了。也总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变心,山盟海誓,毫不觉得虚假。慢慢,看见了彼此的缺点,争吵,原谅,眼泪,如此循环,让心疲惫,却不忍放手。即使如此,冷洁也从没有想过要分开。直至看见对方早已投入男一个怀抱,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他们仿佛是一对同病相怜的病人,互相鼓励,互相安慰,给与彼此温暖。
所以,产生爱情,也很顺理成章。
新的爱情,如一剂良药,像春雨一样,无声地治疗着受伤者的心。
冷洁自己也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还是可以如此爱另外一个人。她爱林浩生,爱他偶尔的沉默和皱眉,爱他做出的一手好菜,爱他修长的手指,爱他手心的温暖,爱他说出的每句话,也爱他夜晚带给她的绚烂。
林浩生带给冷洁的夜晚,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在那些被暮色掩盖的深夜里,冷洁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精美的乐器,而林浩生就是那个天赋异禀的乐士,他的每个动作,都能激发出她身体最美妙的乐章。她在他的弹奏下,轻声吟唱,或者急促呼吸。她感受到了生命最快乐的极致,也看见了最灿烂的烟花。
林浩生也喜欢拍照,他给冷洁拍过很多漂亮的照片。照片里的冷洁,美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们也拍过很多合照,亲密的,幸福的,或者搞怪的。
冷洁记起了从前在某个书里看到的一句话:当新的爱情来临时,以前的统统不算数。 她现在也如此想了。
5
甚至,他们都开始计划结婚了。
冷洁每天都是兴奋的,她拉着林浩生告诉他房子要如何装修。要买青花瓷一样的花瓶,里面插上娇艳的玫瑰和清新的百合。要把卧室的墙纸换成一大片向日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快乐。也要买糖果色的布艺沙发,暖色调的吊灯,在冬天也会觉得温暖。
林浩生对冷洁很纵容,仿佛一个长辈对小女孩的宠溺。他都答应,说一切听她的。
他们的爱情,差那么一点就能开往天长地久了。
在冷洁装修屋子的第十天,她在林浩生衣柜的最下层衣服堆里发现了一个大金子。那一刻,冷洁就突然觉得全身无力,她把盒子拿出来,自己坐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了,才有勇气打开它。
全是照片。
一张张的照片散了出来,照片上都是林浩生和不同女孩的亲密合照。每一张照片里,都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唯一不变的都是林浩生,他熟悉的眉眼,看似幸福的表情。每个照片后面,都有标号,从1到13.原来,她只是他的14.照片的最底下,是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我,你会不会有哪怕一点后悔,后悔曾经残忍地一去不回?
冷洁浑身颤抖,原来,自己所以为的幸福,都是一场错觉。
冷洁撕碎了所有的照片,她也剪碎了自己所有的衣服,毁了刚装修一半的房子。即使如此,冷洁还是在颤抖,她的体内仿佛有怎么也无法熄灭的怒火和委屈。
她无法毁灭自己,所以就毁了这间房子,还有自己在房子里的所有东西。
6
林浩生被眼前的场景所惊呆,直到他看见被撕碎的照片碎片。
是的,这是他的秘密。
冷洁是第十四个。
他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在他深爱她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他,让他痛不欲生,让他跌入悲伤的谷底,再也看不见阳光。他甚至想过自杀,写了那封遗书。最后,却没有了勇气,把遗书随意塞进了那个床头柜。
他怀着破碎的心情,打算把这个房子租出去,以免自己睹物思人。
直到第一个租他房子的女孩找上门,说爱上了他,就因为看见了那封遗书。
原来,对于一段感情的祭奠,可以获取新的感情。
那时,他还身处最痛苦的深渊,有时甚至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所以,他就在心底给自己打赌,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自己,那么他就把所有和这些女孩的照片都寄给那个抛弃自己的女人,告诉她,失去他,是她的损失。因此,他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把遗书放在不同位置,他的房子只租给年轻的女孩。
女孩都是感性而有母性的。她们看见那封饱含深情的遗书,都会被打动,继而同情林浩生,然后这份同情变成了爱情了。
逐渐地,林浩生自己都觉得有些病态而疯狂,收集不同女孩的爱情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最初的爱情对于他的伤害已经很小了,他似乎逐渐陷入了被不同女孩爱上的刺激里。
可是,冷洁是不一样的。
林浩生是真的爱上她了。他已撕毁那封遗书,并且打算和冷洁结婚。
所以,林浩生重新装修了房子,一切都是按照冷洁的想法。他想,她只是生气了。半年的爱情肯定会抵得过她的生气,她肯定会回来的,和他结婚,在她喜欢的房子里和他过一辈子的,他们将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任何痛苦和伤害。
只是,他并不知道,冷洁在离开那个房子的第二个月,就迅速地嫁给了另外一个离异男人。
他永远也等不到她了。
第84、这个护士节我们一起结婚吧
当我每次走进医院,总会看见身穿白色工作服的护士,为什么我的眼球会如此关注护士呢?因为你就是一名护士。白衣天使,是对你们最美丽的尊称。一身洁白工作服,映衬出你可爱的脸蛋,纯洁的心灵。一看见你那身工作服不禁让人肃然起敬。还记得2008年护士节前夕,你对我说过,这个护士节我们一起结婚吧。你的这句话让我乐了好久,满心期待这天的到来。
我对你说,我们还没到定婚呢,怎么结啊?你说,那怎么办呀?我说,到时你就知道了。
其实我的打算是,在护士节这天送你漂亮的玫瑰花,向你求婚的。
时间在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也在热切地盼望这天的到来。
2008年5月12日,这个令多少人终身难忘的日子。中午十二点下班,买了玫瑰花,打算直奔你工作的某某县医院。当时我在市里工作,平时忙,没有时间陪你,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无论如何也要抽时间见你,让你高兴高兴,因为今天是你们的节日,没有想到临时有事耽搁了。
当时间指向14点28分,大地在震动,房屋在摇摆。当时,我首先想到的是你,但因交通、通讯中断,与你根本联系不上,不知道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发了多少短息,可手机总是显示无可用网络。
16点左右,地球终于恢复了平静,但这个城市已经满是苍夷,一片废虚。我不顾余震不断,立即乘车前往你所在的县城(还好道路没有完全毁坏,勉强可以通过)。赶到你工作的医院时,真的不敢相信,五层的医院大楼变成了三层,整个县城一片狼藉。有很多人在救援,我拔打你的电话,无人接听,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兆冲击着我的脑门。我发疯似的叫着你的名字,手里不停地扒着砖块,想从废虚里找到你……内心的悲痛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以后的日子里,我四处打听你的消息,可是一天,两天,三天……N天过去了,仍然不见你的踪影。
后来,你母亲给我来电说,你遇难了。那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泪水从眼角边肆意地流出,任其打湿脸庞。电话那头,你母亲也是泣不成声……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无法将你从记忆里抹去,因为我的心里满满装的都是你。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总会想起我们曾经走过的日子,快乐地泛起阵阵涟漪。多少次打开尘封的记忆,因为想你了。多少次梦里回到我们相识的那段岁月,是那样的开心,甜蜜,难忘。
那是2007年正月初一凌晨,我被送进了某某县医院,因为是急性阑尾炎必须马上动手术。人生病没有个时间性,正当一家团聚,热闹度春节,偏偏遇上此病。
医生在手术前要做些准备工作,我躺在病床上,右下腹的阵阵疼痛让我痛苦不堪,脸也有些变形了,父母,哥哥,姐姐都在身边,安慰道:没有事,你当过兵的要坚强。我说,当兵的也不是铁打的,也疼啊。
正和家人说着话,这时,走过来一个护士,正眼一瞧,一身护士职业装,脸蛋红润,一双眼睛水灵灵,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纯里透着可爱。似乎疼痛也减轻了一些,难道美女护士能缓解病人的病痛?!
正望着美女护士出神,美女护士道,请把裤子脱掉。我心里有点纳闷,为什么叫我脱裤子?于是照办了。美女护士又道,把里面的裤子也脱掉。我的脸红了,终于忍不住了,我可以不脱吗?因为生平从没有在女孩子面前这么难为情,尴尬过。美女护士说,请不要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工作。因为要把右下腹周围的体毛清理干净才好动手术。听到此,我的表情才恢复正常。
阑尾炎手术非常成功,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周时间。渐渐地与这个美女护士熟悉了,她叫雅馨。她待人很好,文雅,让人倍感温馨。
我每天都是输液,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雅馨除了干好本职工作外,经常和我聊天,我们俩挺谈得来的,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很快,我出院了,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我们经常逛公园,看电影,爬山,走过的地方留下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们在一起虽然没有太多的浪漫,但却建立了深厚的情意。在两颗心沟通,交流,碰撞下,走得更近,欢乐交融。我们互相爱慕对方,共同立下了爱的山盟海誓。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我们达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你在护士节前夕告诉我,想结婚。但是就在这天,你却狠心地离开了我。
我经常到你家看望你父母,你父母也很想念你,也很恨你,没有孝敬他们就撒手离开人世间。
一次,你母亲把拉到一边说,你妹妹小你一岁,模样和你差不多,人也心灵手巧,这辈子可不可以照顾她。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你。
今年青海玉树发生地震,仿佛又把我拉回到了两年前,是的,我忘不了你。如果不是那场地震,或许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家人,有了可爱的小宝宝。
又是护士节了,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但你为什么没有做到?也不知道你在天国过得怎么样了?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这个护士节我们结婚……
第85、回忆
打破封印的悲哀、冲出幽暗的枷锁、你如此狂妄的笑着、那个可悲的身躯在也不能左右你的意念~!我的思念、你既然沉静了七年、又为何嗜泪幻形、缠绵旧日的妆容~!
感人肺腑的哀伤、眼泪过后的平静。
到底是结束成就开始、还是开始抚育结束。
从什么时候开始、寒秋入侵了这个春季、到什么时候结束?
七年?凉风若能轻点这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分开。
七年、凉风若不能?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铭记、到底还是忘却。
我的思念、我育你七年~!无谓亦何畏呢~!
寒冷唤醒了你的知觉、你慢慢的打开视界、入眼的却只是一片荒芜、饥饿突然席卷而来、致命的危机让你不曾仔细打量过这一片荒芜、你发疯的想着那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泪水渐渐打湿了躯体的眼眶、你贪婪的吸允着、渐渐的、清晰了你的身体、清晰了我的回忆~!
古老的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一阵银铃般的朗笑破碎了此刻的安详、同时也让你初成雏形、她渐渐过来、带着她的玩伴、身躯不再四处张望、只是单纯的看着那个劲爽的女子、女子亦大方的走过来、“你好、我叫桑青、你也住这里么?”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却是如此直爽的性格。“嗯、我以后就住这里了、好巧哦、我叫钟青、你带我四处转转吧”。一身白衣、儒雅与消瘦的结合常常让人第一眼感觉是胆怯、却不曾想到钟青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后面的那个啥~!桑青很明显的一怔、随机道、我和我朋友出去有点事、而她的玩伴似乎对此男子没什么兴趣、一个人独步朝前、桑青看到了、也低着头走了。钟青却对着她的背影淡淡一笑~!
兵荒马乱的年代总能听到无止的幽怨、无外乎你家娃儿被充军了么?没呢、我把我家娃娃藏起来了、征兵的时候我就说是外地逃亡来的、孩子爹和孩子都失散了、那个将军搜了搜就走了。哎呀、王大妈、你咋不早点给村的人说说呢、我家用了三头猪才换下来一个娃、还有个被抓走了、说着说着就泪眼婆娑了。钟青路过、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三头猪就能换一个人、到底是有多草菅人命?
转眼已过了两年、钟青却在每年征兵时都会安然度过、二十三岁流亡到此、不知不觉中已然二十有五。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当然也没人去问他的过去。只是每次上山钟青都会带下大批猎物分给村子、村里也早将他画入村中。这两年中、桑青带着钟青把这里的方圆十里都转了无数遍。当初还只有十六的小女子也是越发的水灵、都说十八无丑女、何况是早就亭亭玉立的桑青乎~!
二十五岁之时、桑青生辰之际、恰逢征兵、钟青却独自去了征兵营、自愿从军、以至于一声道别的话都没说出就踏上了血路。邻国越来越猖狂、导致一年一度的征兵变成了三月一度、五日的形式也缩短至半日。桑青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笑了、只是笑的歇斯底里、笑的撕心裂肺、笑的泪雨梨花、笑的肝肠寸断。这份生辰礼物、足以让他铭记一生。都说爱江山更爱美人、钟青不是爱江山之人这点桑青早就知道了、但是为什么弃爱从军、这点桑青或许一生都不会知道。
立世当为人中龙、安度岂守回眸凤、自古美女爱英雄、丈夫举剑笑苍穹。安然的两年、没有烽火遍野、没有勾心斗角、安详的村庄中钟青找到了前世用五百万次回眸换取今生一次擦肩的女子、也是如此、让他立志再度笑傲天下、守护心爱的桑青。
刀光剑影中多少灵魂度过了轮回、此刻的钟青已是三军统领、邻国自然淡出了天下这个大舞台、战争终于不再。钟青也踏上了归尘、骏马上钟青自是含笑、骏马后长长的将士也被军令强迫出一丝笑容、再度听到那阵银铃的笑声、钟青却不敢在往前一步了、此刻的桑青正听着两个十四五六的孩子争吵、时不时发出一阵钟青魂牵梦绕的笑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桑青旁边、说了句什么、两人就走向了里屋。
十八年前的一滴泪缓缓花落、滋润着被千万血液染指的轮廓。一阵长吼、钟青转过马绝尘而去、听到声音而后看到将军绝尘而去的将士们都追了上去、而听到长吼声的桑青、拿着药碗的手、明显的颤抖了、药水打湿了她的手、到底还是继续喂着床上的老人。
钟青不知道的是、他走的时候、一声道别都没有的钟青让桑青已然是心念具灭、而十八的女子谈婚论嫁也是急在眉头、犹如行尸走肉的桑青不忍父母的日渐消瘦、强颜欢笑的嫁给了村头的王大牛。【就是那个招兵被父母藏起来的娃娃】
钟青不知道的是、两年的感情被十八年无情的侵蚀到体无完肤。
钟青不知道的是、当年十八的女子如今已为人母。
钟青不知道的是、孩子叫女子为娘亲。
钟青不知道的是、丈夫叫女子为娘子。
钟青不知道的是、如今的女子依旧拥有那银铃般的笑声。
记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回忆中的那个钟青缅甸的要当年的女子带自己四处转转。骏马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停了下来、将士们紧随其后。十八年的残忍、让自己成为了国家的英雄、然而当年女子的英雄却另有其人~!钟青下马、遣散将士、徒步走向皇宫。这一路、钟青不知道走了多久、或许有十八年、或许只走了两步、一步转身、一步淡忘。钟青不顾帝王的挽留、退去官职、走向圣域。
浑浑噩噩中、青丝渐渐雪白、擦掉泛滥的泪水、钟青发现自己还是停在了初见桑青的地方、望向转角、女子正笑着看这不远处嬉戏的孩子们、三十六岁的桑青还是犹如当年~!只一眼、回忆又在泛滥、不断浮现的往昔让心犹如刀绞。钟青看着桑青、缓缓的拿出匕首、面无表情的刺向了自己的双眼、在关闭世界的最后一刻、依旧是那个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血不由分说的尘封了记忆、嘴角微微上扬、摸索着逃离了桑青的天地。这一年、钟青四十三~!
钟青走后、帝王思考了七天七夜、最后对着三军只说了一句话、如果找不到你们将军、你们也散了吧~!三军与将军的感情自然深不可测、只是碍于使命、他们不曾放弃过他们的将军、现在有了帝王的话、更是倾巢而出。只是当他们找到昔日的将军时、一时间却难以相信。
现在的钟青坐在树下、衷心的听着风的哀诉、一个小女孩过来匆匆的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然后说了些什么就匆匆的走了、钟青笑笑、接着往嘴里送食。
钟青废掉双目后、发疯一般的朝着桑青住处的相反地方拼命的奔跑、一连跑了十来天方才罢休、然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小女孩刚刚经过、天真单纯善良的小青看着老者满是同情、后来一番详谈让单纯的小青相信了老者是被强盗劫持、后来毁目劫财、流落自此。也让小青每天从贫寒的家里偷出三个馒头给钟青、中午一个、下午两个。
将士们看着失明的白发老者、一脸的愤怒。自始至终老者都看着前方、虽然他已然看不见、老者吃完馒头后、突然望向侧面、淡淡的说道、都回去吧~!现在统领三军的将军是跟着老者一路杀出来的韩銘、老者退却时也向帝王推荐过韩銘。韩銘听到老者的话后、居然第一个掉头走了、三军很是愤怒、却不能发作、老者又笑了笑继续道、韩将军还把我当老将军、所以他服从我的命令、身为将士、就要听军令、你们如果还当我是老将军的话、就跟着韩将军走吧。三军哑言、然后默默的走了。钟青嘴角微微上扬、继续看向前方。
回朝后、帝王终于不在坚持、只是那个小女孩家从此富裕、钟青也从每日的馒头变成了饭菜。钟青笑笑、不置可否。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帝王也成了先王、女孩口中的爷爷早以朝着桑青住处相反的方向走了五年了、小青还是每日在树下放下饭菜、有道是吃水不忘挖井人、致富不忘老钟青。和钟青相处的两年中、小青也是对情之为物更加的透彻、如今的小青亦为人母。
七年中、颠沛流离的钟青受到过歧视、鄙夷、帮助、同情、危险、鸿福。小女孩小青也从他走的那一刻淡出了脑海。一个能扼杀记忆的人从感觉到记忆的蠢蠢欲动时、便离开了这个生存两年的地方。
寒情、迫秋、无心夜、在钟青五十岁之际如期而至。春花的烂漫、春风的喜悦、春雨的缠绵、打造出一阵一阵的银铃、无心之夜的寒秋银铃拼命的起着共鸣、‘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早已空洞的眼眶溢出血水、七年前的封印全盘瓦解、回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血水流进心中疯狂的封印着早已古井无波的倦心、回忆渐渐清晰、倦心奄奄一息、你放肆的笑着、银铃般的清脆已融入了春天的风雨、侵入了春花、这个世界、到处都的你的笑声。此刻、心被全部封印、钟青嘴角微微上扬、身躯渐渐冰冷。狂妄的回忆露出狰狞的笑容、“死就能摆脱的掉么?”
(完)
华丽的文字拼揍完美的忧伤、却不曾心寒、如果一滴泪要十八年才能滑落、那么一段情要多久才能铭心。
尘封的记忆静染寂寞的倦心、却不曾淡忘、如果一段情要七年才能面对、那么一段爱要多久才能扼杀。
苍老的是人心、残忍的是淡忘、尘封的是眼泪、幽怨的是年少。
残缘戏梦惹孽情、一袭青衫乱夜心。
第86、少女的唇彩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学习,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第87、“甩卖丈夫”的广告刊出后
前不久,在美国马里兰州的一家报纸上出现了一段小广告,标题是:“廉价出让丈夫一名!”登这则广告的是露易丝・亨勒尔太太,她今年刚满40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活泼得像只百灵鸟。她在广告中写道:“收购我丈夫的人,还可以免费得到他平时喜欢使用的全套打猎和钓鱼装备,此外还随丈夫赠送牛仔裤一条,长筒胶靴一双,T恤衫两件以及里布拉杜尔种的狼狗一只,自制的晒干野味50磅。”
“其实,我丈夫本人并不坏,只是每年4月初到10月初,都很少能在家里看到他的影子。
“价格面议,欲购从速!”
原来,露易丝同丈夫结婚将近20年,一儿一女都在上大学。丈夫喜欢旅游和打猎钓鱼,每年4月便离开家,不是到瓦基基海滩去钓鱼,就是到科罗拉多大峡谷探险,直到10月初才能回来。所以露易丝感到太不公平了,丈夫一个人出去数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孤苦零丁的,这样的丈夫,有没有都可以。因此,她在报上登出了那则甩卖丈夫的广告。
结果,出乎露易丝的意料,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她居然接到62位太太小姐和离婚少妇们打来的电话,其中的23位,既不是出于好奇或开玩笑,也不是借题发挥,吐一吐胸中的怒气,而是非常认真地想来“合法收购”这位丈夫。
俄克拉何马城一位被丈夫遗弃的太太,名叫海伦巴尼,她带领4个孩子生活,可孩子在同学中间有点“自卑感”,都渴望她再嫁,为他们再找一个好爸爸。可是孩子们哪里知道,她再婚有多难。当她从报纸上看到那则广告时,心想,该买下那位丈夫,即使给孩子当个“名义”爸爸也好啊!
有一间写字楼里的5位女职员,决定“合买”一个男人来做他们的“外室”。尤其这位丈夫经常外出打猎钓鱼,就更适合她们的口味了。她们其中的一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小姐名叫霍姆泰丹,胆大泼辣,喜欢旅游和打猎钓鱼。她早想到瓦基基海滩去钓鱼,还想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去探险,可是找不到合适的伙伴和向导,如果能结识这位丈夫结伴出游该多妙啊!所以她是“合买”这位丈夫积极的倡导者。
最积极响应的女职员名叫弗朗班加,今年32岁,她丈夫早就厌烦了她,在外边同一个年轻女人同居,还领那个女人到处旅游、打猎和钓鱼。她想报复丈夫,既然你能拈花惹草,我为什么不能?但是,能找到合自己口味的男人很不容易,当霍姆泰丹提出“合买”一个丈夫时,她马上同意。同意“合买”丈夫的理由是:既然有人卖丈夫,自然就得有人买呀!
露易丝一口气为丈夫找到了20多个买主,她惊讶地说:“简直不可思议,我以为丈夫似一双破袜子,扔出去谁也不会去捡,没料到他还成了抢手货!”
丈夫开始对太太要登广告出卖他,并不感到震惊,认为太太只不过是想搞点恶作剧,发泄对他的不满罢了。他不以为然地对太太说:“我这些年确实陪你的时间少,只顾自己一个人玩了,实在对不起你,如果你能把我卖出去,得到的钱,也算是我对你的精神补偿吧!”
现在丈夫见太太在短短的一天里接到这么多女人收买自己的电话,竟兴奋得眼睛放光了。特别是5个女职员要“合买”他,更是令他激动万分,想一想,如果身边能拥有五个年轻漂亮、有文化、有教养的女职员在瓦基基海滩游泳钓鱼,该是多么浪漫啊!如果带领5个美女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去探险又是多么富有刺激啊!
露易丝这时才认真地打量起丈夫来,觉得丈夫似乎有很多可爱之处了。于是她说:“如果现在我把你卖出去了,我又能从哪儿再买个丈夫回来呢?”
第二天,露易丝在报纸上又补登了一个小广告:“廉价转让丈夫,因为种种原因取消。”
第88、雨中情
小的时候,她就喜欢在下雨的时候,打着小花伞跑出去踩雨,躲在房檐下,伸出手接着雨滴,她可以静静的站在外面一整天。她是个极其安静的女孩,有着自己的幻想,她喜欢看《白雪公主》的故事,她曾梦想着她被骑着白马的王子吻醒,拉着她的手。。。
她的爱情注定发生在雨季,南方的天是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下班后,她举着花伞走出单位,还向小时候一样,伸出手,望向天空。
“小孟,下雨了,我送你回家吧”经理的车停在她身边
“哦,没关系,我坐公交车回去很方便”说完她打起伞走了
她扭过头去,看见经理的车开远了,她又回到了原地,不多会,她看到他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她轻轻的走过去:“送我回家吧”他看了一眼外面的雨,从她手里接过她的伞,拉着她的手走进了雨中。
他是大楼里的保安,曾在流氓的手里救过她,他的身手很敏捷,就在那一刻她喜欢上他。
他知道她的心,她曾找同事帮忙跟他提过,可他婉拒了,他说他来自一个小镇,不敢有什么想法,面对她热情的目光,他处处躲闪着。
其实他也喜欢她,他知道自己不配得到她的爱,在老家时认识了一些狐朋狗友,年轻气盛,因为盗窃,被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他拼命的改造,拼命的忘记过去,等他出来后,他离开家乡,来到了这座城市。
她并不知道他的底细,也不知道他喜欢她,她只想对他好一些,一个人出门在外,没什么朋友,很孤单。
他知道她喜欢下雨的时候,偷偷的观察过她,每次看到她时,他心里总是很平静,她站多久,他就偷看她多久。
他买了一把很漂亮的淡绿色带有小花图案的雨伞送给她,悄悄放在她的办公桌前。当她看见那把雨伞是,她问遍了她所有认识的人,所有人都摇头说不知道,她突然想到他,飞快跑到保安室去找他,他同事说他请假回老家了,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一个月后他突然在一个下雨天出现在她面前,不说话的望着她,她低着头:“我就知道你会出现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过,我会等到你”
他伸出了一只手。。。。
第89、兔子法官
聪明先生和笨先生是邻居。聪明先生有一头母牛,笨先生有一匹母马。一天晚上,聪明先生的母牛生下了一头小牛,笨先生的母马生下一匹小马。
聪明先生一直是睡得很警醒的,他听见小牛和小马的嘶叫声,连忙点了个火把到牛棚里去看看。他看见笨先生的马厩里没有亮光,猜想笨先生肯定没有被小马的嘶叫声惊醒,便迅速地把小牛牵到马厩去,把小马牵回牛棚来,自己回到床上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清早,他走遍全村,逢人就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他的母牛生了一匹小马。”村子里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来到了牛棚,吃惊地看着聪明先生的母牛生下的小马。这时候,笨先生己发现他的马厩里有一头小牛,他虽然忠厚老实,但也猜想到这是怎么回事。笨先生找到了聪明先生,责备他偷了他的小马。聪明先生不承认,一口咬定说这是由于一种奇怪的天意,他的母牛生下了一匹小马。
“那么我的马厩里怎么会来了一头小牛呢?”笨先生气愤地问道。“也是由于一种奇特的天意吧!”聪明先生笑眯眯地说,“一定是你的母马生下了一头小牛啦。”
笨先生要邻居们主持公道,但是邻居们说他们没有能力来判断这场争执。因此笨先生就要求聪明先生和他一同到别的村子去找一个裁判人。在半路上他们遇见了兔子,就请兔子来解决他们的争执。
“很乐意效劳!”兔子回答说。笨先生和聪明先生把争执的情由说了一遍。兔子说:“我现在很忙,但是可以和你们约定一个时间。从现在起的第七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我到你们村里去找你们。跟证人们一起等着我吧。”笨先生和聪明先生谢了兔子,回到自己的中村里。
到了约定那天,太阳刚一出来,笨先生和聪明先生以及全村子的人都集合起来,等待兔子法官的到来。太阳愈升愈高,到了中午,还不见兔子法官来到。中午过去了,仍旧看不见免子法官的踪影。直到太阳落山时分,兔子才出现。因为兔子在缅甸是不轻易失信的,村里人忍不住问它为什么不在约定的时间来。在通常情况下,由于礼貌的缘故,他们是不应该向裁判人提出问题的。“我很抱歉!”兔子法官回答说,“给一桩意外的事情耽误了。今天早上我正到你们这儿来的时候,看见河里的一个沙洲着了火,因此我用竹篓子装了一整天水,浇在火上,把它扑灭了。”
聪明先生向来很得意自己的聪明,一听兔子法官这样讲,心想这一定是兔予法官在考验村里人的智慧。“裁判大人!”他眉飞色舞他说,“河中心的沙洲怎么会着火呢?竹篓子又怎么能装水呢?这是违反常理的呵!裁判大人,我不相信你刚才说的话!”
“对极了,聪明先生!”兔子法官安详地回答说,“母牛怎么会生小马呢,母马又怎么会生小牛呢,这难道不也是违反常理的事吗?所以,聪明先生!把你的小牛牵回自己家去,把小马送还给你的邻居笨先生吧。”
村里的人对兔子法官的裁决大加称赞。从那时起,他们万一发生了争吵,总是请兔子来裁判的。
第90、蔓菁依旧
云姨出嫁时,年方15岁。荣姨父当时正值学校放假,在假期就娶了云姨。
荣姨父特别爱吃蔓菁,蒸了吃,煮了吃,百吃不厌。云姨不吃,云姨忍受不了蔓菁香甜味之后的那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儿,所以云姨就只给荣姨父煮了蔓菁吃,看他吃。
荣姨父吃到开学的时候,说,多备点儿干蔓菁,等我回来吃,但荣姨父返回了开封的少年学校之后,却没有再回来吃云姨煮的蔓菁。
时局动乱,后来云姨才知道荣姨父学校的师生被带到了那个小岛上。
云姨想荣姨父,想得日夜难宁。云姨就只能来回抚摸荣姨父的回信,摆弄荣姨父爱吃的蔓菁。摆弄得多了,云姨居然也爱吃蔓菁了,那种滋味是一种香甜之后让人欲罢不能的揪心。
云姨甚至不敢留太多空余的时间去想荣姨父,所以云姨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家里家外拼命地做。公婆不忍看着云姨备受煎熬,公婆说,再嫁吧,等不回来的。
公婆说了12年,云姨都只当没听见。
很多当年去台岛的人都开始有了音讯时,荣姨父却没有。云姨情绪消沉,病了一般瘦了下来。后来公婆照云姨的吩咐给了她一篮蔓菁作为陪嫁,云姨再嫁给了明姨父。
明姨父厚道能干,待云姨很好,虽然明姨父不吃蔓菁,但他每年都要种很多蔓菁给云姨吃。云姨也总是先煮了饭给明姨父吃,然后再去煮自己的蔓菁。后来他们有了一对儿女,十分幸福。
那天明姨父和云姨正在院子里喝稀粥,有人敲门。云姨起身去开门,手里的碗竟没有端好,粥洒得客人满脚都是。
客人是荣姨父。
明姨父和荣姨父对酒当歌时,云姨不小心地打碎了一只碟。其时明姨父和荣姨父酒兴正浓,荣姨父正回答着明姨父的问题说自己还没有结婚。
云姨的心里很疼,疼得连嘴巴都哆嗦了起来。云姨说,该找个女人了。
荣姨父笑着应着,是该了,快了。
第二次荣姨父再从台湾来,果真就带回了一个很富态的女人。云姨看着心里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脸上也溢满了笑。荣姨父也是一副很舒心很轻松的样子,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习惯家里的生活,当天荣姨父就陪着她回到了市里的宾馆。
荣姨父是来内地投资搞建设的,每年都要在两地往返两次,每次都要抽出空儿来和明姨父喝酒,走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云姨早已给准备好的蔓菁。荣姨父总是说,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蔓菁,心里想得发慌,就更觉得它的滋味儿诱人。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再陪荣姨父来了,因为太太实在是不能忍受家乡糟糕的卫生状况。
那一年荣姨父又来的时候,明姨父酒后不慎重重地摔了一跤,当时竟不省人事。荣姨父和云姨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很快把明姨父送到了医院。抢救之后,明姨父却只是躺在床上喘气而对云姨的呼唤毫无知觉。荣姨父花了很多钱为明姨父请最好的医生,但明姨父不言不语地躺了十天,终于没有再转回有云姨的这个世界。
待云姨的情绪从沉痛中缓和下来,她想起荣姨父该走了。云姨步履蹒跚地为荣姨父收拾准备蔓菁。荣姨父说,不忙不忙,歇一会儿吧!
云姨手不停地说:你也要注意保重身体啦,年岁不小了,再出门让你的孩子跟着你。
荣姨父在夕阳中坐着,摇头再三。看着去姨已经端着盛蔓菁的篮子站起身来,荣姨父才慢慢地说:我并没有结婚,又哪来的孩子?
云姨迅速转头,白发飘起美丽的弧线,抖落了一地的蔓菁。
第91、一场缠绵,思忆千年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已经三年了,1095天,26280个小时,1576800分钟,94608000秒,我的生命还是满满的充斥着你。
你说过,我太冰冷,即便是夏天的烈日都无法融化我的心。但你不知道,在往昔的明媚忧戚里,我最想逃避的是曾经,最不愿提及的是回忆。其实,我那不叫冰冷,那只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以前一直很坚信我的冷酷和潇洒,永不言悔的洒脱。我始终不会想到,我终将有一天悖逆在这样一个旋涡,日复一日。
多少个日夜,我无法入睡。
三年了,我无数次重复告诉自己,你只是去远行,你并没有走远。因为我明白,你对我有多不舍。对于这次离开,你有太多太多的不放心,这些从你悲伤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们都说你的离开对我刺激很大,我应该恨你。
可我恨不起来。我用了好久去想该不该忘记你,因为他们说再继续这样下去,我就崩溃了。可是我觉得我很好,我一直都觉得你天天都在我身边。
后来他们给我灌酒,你知道的,我以前不喝酒的。他们说我不睡觉,灌了酒就能睡着了。
喝醉了反而更清晰的想起你浅笑的样子,你抽烟的优雅姿态,你逼迫着我脱掉高跟鞋的偏执。现在对着这空荡荡的房间,我竟词穷到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后悔。
我后悔自己写过很多很多的文字,却从没想过为你写一篇。我后悔我是个自私的笔者,只顾着徜徉在他人故事的悲喜里,我甚至忽略了身边最温暖的爱。
就像曾经我认为你对我的爱是理所应该。就像曾经我把你所有的付出当作你得到我的第一次必须要负的责任。就像曾经我可以无数次的跟你说分手,却在和好后一句歉疚的话也不曾说。
一直是上天对我太残忍,还是我要的太多。在你仓皇走失的日子里,我不禁问自己。
我始终认为,爱一个人只需要放在心底,心底的感情是不会被掠夺走的。可是,为什么长久在我心里的你离开之后,会让我觉得心空荡荡的恍若空城。
我明明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相逢。
也许明天。
也许五十年。
到那一天,我一定是面带微笑的穿越黑白交替分明的界线,寻找你的身影。
不要说我傻,我更喜欢你用“可爱”形容我。可你固执的用“惊艳”赞美我。
你说我穿黑色太过悲伤,给我买颜色很鲜艳的衣服。你带我去见你的那群好哥们,你在别人面前不停夸我如何如何漂亮。而我却因为这些,跟你吵闹很多回,甚至跟你说分手。
这些我曾经不屑提及的事,放在如今变的弥足珍贵。
是什么改变了我们。
你没有回答。就像你曾经非送给我一只雪白雪白的小猫,它现在已经是很多只小猫的妈妈了,你却再也看不见。我不知道你执意要我亲自拿着奶瓶给它喂奶、洗澡、梳猫并搂着它一起睡觉的原因,毕竟猫不及狗的忠诚和灵性。就像这些疑问,我永远不会知道答案。
因为,爱在,你不在。
故事未完待续。
世人一夜老去。
我把猫咪睡的小窝又铺了一层棉绒,怕冻着它的宝宝。
天气依然很冷,你感觉到了吗。
突然想起你脱下羽绒服强行披到我身上的情形,想起你在冰天雪地还不忘浪漫的吻掉我睫毛上的落雪,想起你把我的手实实的握在你的大手里,塞进你的口袋。温暖小窝里的猫宝宝在睡梦中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原来睹物思人是这般落魄。
记得你说我才17岁不该穿高跟鞋,青春自然就是美丽,那都是20岁以后该干的事。你说17岁就穿高跟鞋,等到了真正该穿高跟鞋的时候该穿什么,岂不是提前把自己逼老了。然而,我现在已经二十了,你还会回来看我穿高跟鞋吗?还会吗?
回忆之下的文思这样散乱,原谅我的不堪和冒犯。
我很任性,你知道的。我和同学相处的一塌糊涂。我在外面通宵上网,抽烟,喝酒,逃课,挂科。我做了一切女孩不该做的事,你明明在远方看的到,可你为什么不回来骂我,收拾我。
尽管如此,但至今我仍相信,那时遇到的你,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最后的最后,仿佛回到三年前。
我亲眼看见穿着白制服的工作人员将你修长的躯体推进密封的铁箱,看见他们把铁箱与外界之间的院门紧锁,看见你平日精心打理的头发透着火光升腾着飞舞。
太多太多的离别发生在我年仅十七岁的记忆里,可我没想到,最浓烈的一次,是你带给我的。
我抱着一小盒白色粉末,抱着你,贴着我的心脏。
一大片一大片的雪花,一场盛大的回忆。都随着行尸走肉的哀乐车队落入我胸前的盒子。
记忆从笔尖流出,我知道我苍白的文字画不出你的笑,你的眼。可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拙劣的笔尖,和记忆里永不褪色的你。
我只想在这圆月高悬的深夜最后说一句,只说一句:别担心,我的思念离你很近,都在月光的怀里。
第92、丑女的“罗曼蒂克”
我聪明活泼,身材极好,生活一帆风顺,然而长相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从小到大,老师钟爱的都是长相好或乖巧玲珑的学生。像我这样天生反骨,又没有姿色的女生,当然就成了老师的眼中钉。虽然每次考试都是第一,但我没被评过一次三好学生。许多男生与我称兄道弟,可就没听说谁把我写在日记里,偷偷地喜欢我。于是我性格越发奔放,外形越发中性,成绩越发优秀。我行我素,旁若无人,所以我到哪儿都是知名人物。老爸老妈原来以我为荣,后来见我就摇头,担心我嫁不出去。我自己也春心萌动,主动出击过几次,难以忘记他们惊诧的表情:“你是开玩笑吧!”我只能苦笑着点点头,伤自尊呀!
初二时,我去一同学家打牌,她弟弟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目瞪口呆。他说我长得艳丽,语气真挚,当时我激动得险些晕过去。他是迄今为止惟一一个对我“惊艳”的人。虽然那时他很小,审美观还不健全,但我会记住他一辈子。他的话给我灰暗的青春期带来一丝梦幻,这个世界,也许真的有我的王子,在他眼中,我最美。
我是多情的人,我会写感人的情诗,对着一轮明月,却总也找不到可以投寄的人。我不是佳人,何来才子?其实我五官端正,只不过书读得太多,小学二年级开始戴眼镜。西方有谚语:不与戴眼镜的女士调情。何况是厚厚的近视眼镜?朋友若有幸看到我的裸目,都会说:“没想到你的眼睛有这么大!”我在心里叹口气,“鼠目寸光”了这么多年,也不想去平反了,恐龙就恐龙吧。反正有知识,有文化,我不至于没饭吃。
想起大学舞厅里,女生含羞坐在一排,男生小蜜蜂似的挨个扫视,寻找他们的花朵。我最怕这个时刻,因为最后剩下的那朵必定是我,虽然我的舞步无比轻盈,无比优美。很少有人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后来我就反串男生,或大跳迪斯科,感觉很爽!工作后,美女同事一个眼神就能搞定的事,我却要前前后后做许多工作。我是不好看,但我有实力,有坚强的意志,所以稳扎稳打,树立良好的口碑。我不怕吃苦,不怕挑战,就怕没有爱情。
爱情需要对手。我有不少异性朋友,一起踏青郊游,说说笑笑,成帮结伙,总与情爱无关。哥们儿与我指点江山,评论国家大事,甚至谈论女人。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同性一样,我知道再这样混下去,恐怕要早生华发了。在我最美好的年岁里,却不能与最爱的人在一起。我庆幸不是独生子女,哥哥姐姐已为家中续了香火,否则对不起列祖列宗。
想想有点辛酸,一些女孩,不及我一半兰心蕙质,可面容娇美,走到哪儿都是众星捧月,备受呵护。可我呢?同样是朋友堆里的中心人物,出尽风头,可曲终人散,没人送我回家。一次我酒后吐真言:“你们有人喜欢我吗?”一干兄弟哈哈大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你呀!”我怒吼一声:“那怎么没人追我?”兄弟们愣住了,有的说你喝醉了,有的说没想过这个问题,有的说你太强了,不敢追。我欣慰没人说你太丑了。
爸妈觉得我单身贻害人间,于是精心安排了一次“相亲”。真是老土,但我去了,为了他们高兴。“相亲”这种形式,实在不利于我的发挥,匆匆一面,内在美来不及表现。我踏上首次“相亲”之路,不抱任何期望。男主角比我想象中英俊,居然有点像现在超热的韩剧明星裴勇俊。天哪,这等男儿怎么会是安排给我的呢?我有种搭错车的感觉。在别人面前的洒脱健谈被紧张不安所取代,我数次将可乐洒到毛衣上。
我有多聪明,我有多幽默,已无关紧要。这时候,心中反复在想:我是只没人爱的恐龙。这令我潜藏在心底的自卑一点点浮出水面,将“强大”的我淹没。我觉得自己面目可憎,甚至不敢看他。他说什么,我说什么,全不记得了,反倒在他的注视之下,我的眼泪一点一点涌了出来。
我知道我哭的样子一定不是梨花带雨,可能像只丧家犬。谁在乎呀?反正他是个匆匆过客,不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我越哭越有感觉,索性号啕大哭,破罐破摔。他在一旁,镇定自若,沉默不语,后来良心发现,递给我几张面巾纸。我从不在人前哭,但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袒露我的伤口。
临别时,我握了握他的手,向他言谢,感谢他百忙之中抽空见我这只歪瓜。他友好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保重。突然我觉得很温暖,我想他将来的老婆一定很幸福,只可惜他不是裂枣。寒风中,目送他离去,也许有一天,我会谢谢他,陪我看见残破的自己。
我想,我不会再去相什么亲了。在自怨自艾之际,接到他的电话。他说想请我吃饭,我说好呀,当他是个朋友好了。饭桌上我谈古论今,妙语连珠,逗得他不停地哈哈大笑。偶尔想到那日的失态,我不由觉得一阵心痛。然后去看电影《甜蜜蜜》,张、黎俩人令我感动不已,斜眼看他,居然已经睡着。我和他真是两个世界的人,理性如他,感性如我,又如同,英俊如他,丑陋如我。
我频频与他出去玩,我对自己说他是我的哥们儿,其实我想要更多。也许他是我的一个梦,醒来有时会想,他大概是因为寂寞吧!他提议一起去苏州玩,旅游可是我的强项,风土人情,了如指掌。我寄情山水,尽情展现开朗本性。在苏州乐园玩“疯狂老鼠”时,我害怕得大声尖叫,他一把抓住我的手,紧紧握住。我一阵晕眩,身体都在颤抖,然后慢慢地放松,心中充满甜蜜和安宁。
从苏州回来后,我与他成了情侣。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呢,他总是笑而不答。我一头雾水,像一夜之间脱贫致富一样,感到幸福而又惶恐。不明就里,而深陷其中,这是危险的。早已经习惯没有爱情的日子,突然有了,我却有点承受不起。因为我怕失去,这比不曾拥有还要痛苦万分。
我开始躲避他,他迷惑,但并没停止他的步伐。他对我孜孜以求,视我如珍宝,无数次我深夜起来照镜子,也很迷惑。我自己都嫌弃的脸,别人又怎会爱呢?我开始怀疑他的形象思维,我问他,如果在一堆人里,你认得出我吗?他说当然。我又问他我丑吗?他诚恳地说,你不丑,即使你丑,看惯了也就不觉得丑了。
我一点不觉得他是在夸我,但我突然觉得很开怀。他不是因我的容貌而喜欢我的,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内心。我真的没有必要自卑。青春易逝,容颜终会苍老,永恒的是富有魅力的内心。有句老话,女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的。一个男人说你丑,不爱你,那他就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如果他是,他一定会抚摸你的灵魂,温柔地对你!
第93、骗来的那份情缘
那天黄昏时分,我和一帮好友欢快地走进幽雅清静的茶坊。轻柔的乐曲声中,我和大明谈论着电影<<第一次亲密接触>>,突见他微笑着举起手与隔壁的一个男人打招呼,我转身望去,只见那男人很帅\很吸引人,身旁坐着几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新潮男女.
“那是江成宇,”大明说:“我大学同学,高干子弟。”
“就是那骄傲的江大爷呀?”一旁的小伍子插嘴道。“你瞧他那样子,恐怕全天下没女人能抓住他。”
“听你的口气是很想抓住他了?”小娅笑着问,小伍子大叫一声东扑向小娅,两人又吵又笑,闹了起来,大明劝阻不开,眼睛一转,笑着说:“别吵,你们这么爱开玩笑,我们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赌今晚谁能让聪明帅气的江成宇上一次当,我就请谁去去王府贵宾楼,如何?”我们哄然大笑起来。
大明真的走过去同江成宇搭讪。一会儿,江成宇别下群朋友,来到我们桌前,小伍子和小娅请他坐下,两人立即动用三寸不烂之舌,设下一个双一个文字陷井抛出去。江成宇微笑着,那神态宛如久经沙场老将镇定自如,他眼睛转来转去,突然看着我:“这位小姐怎么不说话?”我笑了笑,还未开口,小伍子突然开口说:“你别怪她,他是个哑巴”我瞠目结舌,没想到她们竟然拿我开涮!没法子,已经上了贼船,我只能假装用手比划着和他打招呼,恐怕还真有点哑巴的味道。
江成宇仔细地看着我,脸上掠过一丝怜悯,让我有种莫名的感动。
“你听见我说话吗 ?听得见吗?”我惟恐小伍子又发什么秒言,连忙点头用手比划着:能听到,还能写。“是先天性的吗?”小娅又抢过了话头:“是的,她从小就这样。”我连忙低下头,惟恐笑出了声,却听见江成宇感叹的说:“既然这样,你们又何必还她来这种地方,令她难堪。”“安子很坚强,她最讨厌别人的怜悯。”小娅一本正经地说。江成宇又闲喧了几句,起身回到原处,小伍子和小娅几乎笑断了肠子,低嚷着要大明请客庆功。我正微笑的望着,江成宇又走过来了,“我想和安子小姐单独到那边坐坐,可以吗?”这下我们全傻眼了。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和人神侃,现在要我闭嘴,还不如让我死了痛快!该死的小伍子和小娅,真是气死我啦!我只好硬着尜皮装到底了。刚坐下来他就吩咐服务员拿来纸和笔,然后极力温柔地对我说:“把你想说的话用笔写出来好吗?”我微笑着点头。”上天真是不公平,让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会说话?”江成宇言语中充满怜爱,讷讷地说。我心里又是得意,又觉好笑,江成宇一见立刻问:“你笑什么,笑我在说傻话?”我赶紧摇头,用笔写下一行字:“其实上天是公平的,比如说,也许两个漂亮的人儿拥有了美丽的外型的同时,会少一些生话中必不可少的素质,而不美丽的人也许是在生活的磨练中或者得于老天的关照才有了这样的素质,因此才有了互补的效应。”江成宇满脸惊讶地看着我说:“你平时在家干什么呢?”我用笔写着:“平时在家看书和写作,因为那样可使我的精神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得到自由的徜徉。”“难怪你出语不凡。”说着他用那又真有杀伤力的眼睛爱怜地看着我。我快受不了啦!再这样下去,我怀疑我会受上他。我提出要回到朋友身边去,江成宇却拿着我的手说:“能把你的地址告诉我吗?我写信给你。”此时的我只想赶快脱身,于是很爽快的写下了我的地址,头也不回的离天他。坐进车里,我对大明说:“这个玩笑太过份了。”大明转过头来说:“是吗?你陷进去啦?”我不再说话。
第二天清晨,有人敲门,我懒懒地打开门,扑入眼帘的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呀!”我夸张地叫起来,“你的声音真好听!”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到一张充满生气的脸,我骇得呆住了,竟然是江成宇!~刹那间,云淡风轻……
第94、白求恩的异国生死恋情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硝烟滚滚的一战结束后,年轻的白求恩医生沉浸在伦敦放荡的气氛里。他一面在医院工作、学习,一面通宵狂饮,目的是要体验一切。“啊,命运之神,命运之神,”关于这个时期,他后来写道,“她们是以两个女子的形式出现的。”其中一个就是弗朗西丝·坎贝尔·彭尼。
白求恩与漂亮的英国姑娘弗朗西丝的初恋发生在1923年。那时白求恩33岁,弗朗西丝22岁。年龄的差异和两人不同的生活经历没有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相反,他们都被对方所深深吸引。1890年3月3日,白求恩生于加拿大安大略州雷文赫斯特镇。祖父是医生,父亲先行医后做牧师。他24岁从多伦多大学医科毕业,26岁获医学博士,32岁获英国爱丁堡皇家医学会奖金。弗朗西丝则是爱丁堡一个有名望的会计师的独生女儿。
有缘千里来相会。1923年秋,白求恩到爱丁堡参加外科医学会会员考试,结识了弗朗西丝。白求恩一遇到她就被她脱颖出众的相貌,尤其是动听的声音深深吸引,他说自己是“一听钟情”,感到“一种不平凡的天真,不平凡的脱俗,不平凡的聪明”,于是他很快向自己的意中人发起了火热的爱情攻势。
1924年春,他们在英国伦敦举行了婚礼,结为幸福绝配的一对伉俪。婚后,他们到欧洲去,一面度蜜月,一面求学。他们先后到了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城市游览,度过了一段一生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
婚后的生活,虽然彼此相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开始产生隔膜。不久,他们的关系成为一串吵架与和好、气恼与温存、责骂与悔恨的不幸的循环。更何况白求恩一向性格急躁,有一次他在狂风暴雨中跳进了英吉利海峡,险些被淹死。他向她解释,他一直就想要在暴风雨来临时在这个海峡里游泳。而在她看来,他似乎是打定了主意要毁灭自己。
1924年暮冬,白求恩夫妇来到美国底特律市,在卡斯街和塞尔登街拐角处租了一套小公寓房挂牌行医。白求恩医术精湛且医德高尚。他一天到晚忙于工作,夜里也常常被唤醒出诊。白求恩没有一点点时间来陪伴妻子。弗朗西丝显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节奏。她自己整天呆在家里,感到十分孤独苦闷。
更为不幸的是,白求恩热情地为穷人治病,自己却因日夜劳作传染上了肺结核。那时,肺结核是可怕的不治之症,等于是下了死刑判决书。但弗朗西丝一如既往地对病中的丈夫倾注无限爱意,对他更加体贴关照。
然而,看着整天围着自己病体忙碌不停的妻子,白求恩心里想的却是:人们追求事业与生活的目的是幸福。促进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不少干;但妨碍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也不会做。对爱妻更应如此。
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有一天,白求恩请弗朗西丝扶他坐起来,郑重地说:“亲爱的,我必须向你说明:死神就要来到我的身边;而你还有整个人生。我不能把肺病再传染给你。我要和你离婚……”
弗朗西丝听后赶忙堵住他的嘴,连连摇头地惊叫起来:“上帝!这是绝对不行的!亲爱的。”
尽管白求恩反复“动员”,苦口婆心,可弗朗西丝就是毫不动摇,一再拒绝。白求恩躺在当地一家医院治疗了几个星期,能起床后想按医生建议转回故乡疗养。他想正好借此和弗朗西丝分手。但弗朗西丝执意要陪伴丈夫前往。当送到火车站分别在即时,她抓住丈夫胳膊再一次恳求。白求恩仍不同意:“亲爱的,你不能去。我快要死了,我必须在死亡前与你办好离婚手续。”
弗朗西丝紧紧抱住丈夫哀求:“亲爱的,你为什么非要逼我离婚?我要再次明确地告诉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惟一的愿望就是陪伴在你身边……以后的事顺其自然。”
白求恩感动得热泪盈眶,情不自禁地抱着弗朗西丝轻吻着她的前额,之后向妻子苦苦哀求:“亲爱的,你这个言语不能形容的爱尔兰姑娘!正因为我非常爱你,我才不能浪费你的生命。亲爱的,再会吧。把咱们的东西都卖掉,回到爱丁堡去,你在那里会快乐一些。”
但不管白求恩怎么说服,弗朗西丝就是寸步不离。他只好硬起心肠使出绝招:“除非你同我离婚,否则我就不到疗养院去!”
弗朗西丝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只好望着丈夫孤身离去。
白求恩向法院送交了离婚申请书。回故乡一个月后,他又转赴条件较好的美国特鲁多疗养院去疗养。
1927年春暖花开的一天,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下达了。这时他俩正好结婚三周年。弗朗西丝大哭一场,只好孤寂地回到爱丁堡父母的身边。
离婚是白求恩主动提出并坚决要求的,可真的离了,他又怅然若失,陷入深深的痛苦中。不久,他收到了弗朗西丝的来信,信中倾诉了对他的无限牵挂和一腔哀怨。而他对弗朗西丝,依然存在着刻骨铭心的爱恋。一想到再也见不到弗朗西丝,只是一个人孤寂地等待死亡,他几乎崩溃,痛不欲生。
然而,白求恩也表现出了超人的毅力,与病魔展开了顽强战斗。他以高明的医术,发明了“人工气胸疗法”,冒着危险在自己身上首做试验,竟大获成功。一年后他奇迹般地痊愈出院了。不久,他被加拿大蒙特利尔的乐麦吉尔大学聘去任教。
在火车站,白求恩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给弗朗西丝拍了个电报:“病愈,今日离特鲁多。对你感情如旧。你是否愿意与我结婚?”白求恩回到加拿大蒙特利尔后,又一次迫不及待地给弗朗西丝写信倾吐自己无法抑制的思念,检讨自己过去对她的“无情和荒唐”,诚恳地忏悔自己的“罪过”,恳求她不要忘记自己。
望眼欲穿。白求恩终于盼来了弗朗西丝的传情鸿书。她在信中爱意深深地嗔怪道:“你呀,你真是变得不可捉摸!你是个多么怪的怪人!”
白求恩马上回信自我表扬:“亲爱的弗朗西丝,我是变了,但是变得温顺了,安静了……我常常想:有一天早晨你在街角乘车,我忽然跳出来吓你一跳……我爱你,我等你!”白求恩浪漫多情的个性一览无余。
弗朗西丝自离婚后,再也没有和别人谈过恋爱。她来信情不自禁地说:“真是奇怪,我也想忘了你,可你在我的心头总是挥之不去。”
“亲爱的,既然我们都还在相爱着对方,为什么要分开呢?”
白求恩的真诚和热情再次打动了弗朗西丝的心。她立即来到了蒙特利尔。下了火车后,她看到前来恭迎的白求恩容光焕发,可笑意中又带着一丝诡谲。
白求恩径直把弗朗西丝领到了教堂。她听到牧师郑重地问:“你愿意做白求恩的妻子吗?”
“我愿意。”
这一年白求恩39岁,弗朗西丝28岁。这时的白求恩已经成为有名的外科医生,他似乎肯定地认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将沿着两条路线笔直地向前延伸:一条是工作事业,一条是弗朗西丝。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
白求恩的医学才华灿烂地展示出来。他被聘为蒙特利尔皇家维多利亚医院外科医师。1934年,他出任圣心医院胸外科主任,后又被美国胸外科学会选为理事,成了享有盛誉的胸外科专家。
弗朗西丝生性温婉多情。她把一腔柔情给予丈夫,也要求丈夫能够回报她柔情一腔。可她得不到这些。她感到自己只参与了家庭生活的一小部分。她相信白求恩注定要作一番伟大事业,而她是他的障碍,对他并不相宜。
终于有一天,弗朗西丝积压在心中的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冷落,最终鼓起勇气坦率地向白求恩说出自己的想法,提出离婚。
白求恩惊讶得大发雷霆。他难过极了,试图说服弗朗西丝,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于是,在向弗朗西丝表示了深深的歉疚之后,白求恩同意了她的离婚要求。他平静地说:“既然和我在一起你缺少欢乐,我同意你的意愿。我没有权利阻止我所爱的人获取自己的幸福。”弗朗西丝沉默无言。
白求恩又几次说:“我祝福你缔结新的美满婚姻。”但弗朗西丝看出他是言不由衷。他常常孤寂呆坐,强压内心的痛苦。弗朗西丝期待着他的“悔改”,可他就是不能从事业中多分出点时间和精力给妻子更多的抚爱。他们终于友好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白求恩和弗朗西丝不是一家人了,可他又常去看望她。从内心深处他一直把她当作是这世界上最亲的人,一有什么事第一个就先想到她。有一天,白求恩跑到弗朗西丝家激动地说:“我们要到人民中间去!这种坐等病人上门的做法要改变!”弗朗西丝惊讶地问:“你说的‘我们’是谁?”“是愿意和我一起去的人。”多少年以后,弗朗西丝才知道,白求恩说的“我们”就是1936年与白求恩一起奔赴西班牙、后又到中国的医疗队员们。白求恩已于1935年加入了加拿大共产党。
勿庸置疑,白求恩一生中真心而长久所爱之人是弗朗西丝。就在白求恩准备赴华时,他给弗朗西丝写了一封诀别信。看来他在精神上准备着执行最后的、可能是一去不复返的使命。
白求恩坦诚地写道:“我面前的路陌生而又危险,你不能跟我走。在我的生活——和我的余生当中,我不想再尝试任何认真的恋情。这类事对我来说已经完结。现在你尽可以亲切甜蜜地想念我。就这样想吧。我爱过你。我对你的情义仍然深重绵长。记着我,就像我会记着你——带着平和与珍视。”
1937年底,白求恩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自带5000美元的医疗器材,率领由加拿大和美国医生自愿组成的医疗队,不远万里,千里迢迢奔赴中国,来支援中华民族伟大的抗日战争。
途经香港时,白求恩心里仍惦记着弗朗西丝,于是又给她写去一封信:“在一个充满阴谋和腐败的社会里,我不会袖手旁观。我不会宽恕那些贪婪的人对别人发动战争。……我行前在蒙特利尔看你时,尽力解释我为什么要来中国。……因为我觉得这里最需要我,我也最有用。祝你幸福!”
白求恩一到抗日前线就立即全身心地投入了战斗。但意外发生了。1939年10月中旬,白求恩在河北省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但他不顾伤痛,发着高烧,坚持留在前线指导战地救护工作。因伤势恶化,转为败血症,经抢救无效于11月12日逝世。
令人感动的是,白求恩在生命垂危时,除了在给聂荣臻的信中把遗产一一分给战友们之外,还特别想起了弗朗西丝。他在信中交待说:“请求国际援华委员会给我的离婚妻子拨一笔生活的款子,或是分期给也可以……我(对她)应负的责任很重,决不可以因为没有钱把她遗弃了。向她说明,我十分抱歉;同时也告诉她,我曾经是很愉快的。”
这足见白求恩对弗朗西丝始终怀着不尽的牵挂,对她的感情忠贞不渝。至此,中国人这才知道,这位只知道疯狂工作的伟大战士也曾有过深情的婚恋。(摘自中国共产党网)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第95、镜子前
新年那天,她站在休息厅的一面大镜子前。镜中,在火光、吊灯以及许多盛装的女人们的光彩辉映下,她觉得自己那么平淡无奇、丝毫不漂亮,不出众。她惊慌地向他转过脸去,急速地说:“咱们走,快离开这儿吧!……”他明白她的心思,吻了吻她的鬓边,温柔地说:“你是用别人羡慕的眼光来看你自己的。”她听了,顿时轻松地放下手,以一种温顺而感激的口吻对他微笑着说:“谢谢你,你到底还是爱我的。”
第96、李连杰:前妻很爱我 我很爱利智(图)
第97、玫瑰丝巾
他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遇到的她,27岁的成熟女子,优雅,干练,颈间一条飘逸的玫瑰丝巾,伴着她轻盈的步履飞舞如蝶,更衬得她仪态万方,风情无限。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追随着她,那一抹灵动飘逸的玫瑰红,引燃了一颗激情四溢的心。
从此开始有许多“巧合”:她常去的咖啡店,总能碰到他;她不小心丢掉的钥匙,会碰巧让他捡了去;她去看电影,散了场还兀自抹眼泪,也是他,递过来一方洁白的手帕……两个人便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她盈盈地笑,如花一样,开在他的掌心。
很奇怪,她那样风情万种的女子,却不喜欢耳环项链手镯之类的饰品,惟独丝巾,却是无论春秋冬夏,从不离身。真丝的,羊绒的,薄的,厚的,长的,方的,或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或随意绕在颈间,每一种姿态,都让他心醉神迷。
是在无意间,他发现了她丝巾背后的秘密。
那日两人一起去郊游,晴朗朗的天,突然就变了,席地而起的狂风,如一双强硬的手,毫不留情地揭去她颈间的玫瑰丝巾。她慌忙跟过去追,那一抹浅红,早已随风飘远。他握着她的手,嗔怪她,不过一条丝巾而已,回头买条新的给你。眼睛望向她裸露的脖颈,却惊异地发现:她的脖颈上,竟布满了紫红色的疤痕。道道疤痕交织扭曲,像一条条蜿蜒的蚯蚓,在她的颈间恣意爬行,狰狞,可怕。
他猛地怔住了。
她尴尬地笑,说,小时候,冬天烤火,不小心从凳子上跌下来,碰翻了火炉……
他也只是一怔,很快便坦然笑道,瑕不掩瑜,以后,不要再系丝巾了,我更喜欢真实的你。
他果然再不准她系丝巾,坦然牵她的手出入各种场合。他不止一次对她说,爱一个人,就是坦然接受她的一切,包括缺点和瑕疵。
她从此就收了那些千娇百媚的丝巾,裸露着颈上的疤痕。那些疤痕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很多人惊问,呀,你的脖子,怎么回事?问一次,她都要把原因重复一遍。她的骄傲和自尊,就这样一点点被蚕食。当爱恋的欢喜终于被一次次的尴尬淹没时,她提出了分手。
她重新系上玫瑰丝巾,依然是笑眸流转,风情万种,心却愈加成熟淡定。
半年后,朋友介绍新的男朋友,是个干净儒雅的男人。男人的目光在她飞扬的玫瑰丝巾间辗转停留,亦有疑问:怎么你老是系着丝巾呢?
她便大方地解了丝巾给他看。面对着那些蜿蜒的伤痕,他微微叹息,忍不住拥她入怀,伸手在颈间轻轻抚摸,手指一寸一寸,满是疼惜和怜爱。然后,他轻轻帮她系上玫瑰丝巾,在颈间斜着打一个优雅的结。那个结系得翩然舒展,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蝶,栖息在她的肩头。
那以后,他给她买了各种各样的丝巾,亲手给她系上。他说,最美的花,总是开在伤口之上的。
她的心,被柔柔地濡湿了。
原来,比坦然接受更深情的爱,是尊重。
第98、70岁的风尘岁月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第99、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素凉站在篮球场看球。政管与经法,两个与我们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系,但她的神情十分专注,紧张时发出尖叫,声音可以压住身旁的鼓声。十月阳光明晃晃泼下。一张脸如此热烈生动。 总是会有人问,宁安,你怎会有素凉这样的朋友。2000年的素凉。穿紧身吊带,只过大腿的短裙。眉毛描得很细,手上套丁丁当当的首饰。明快利落的东北女子。与我截然不同。 可是,我那样喜欢她。她从来不逃课。她被全票选举为班长。她包揽了那一年所有的给予外语系学生的荣誉。她对着我大声地说,宁安,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只能用沉默来表达。就像我对苏耀阳。山顶风很大。她的声音永远这样肆无忌惮:我爱苏耀阳。林素凉爱苏耀阳。 1 12月,陪素凉去赴一个约会,图书馆的网络教室。吃完午饭就过去占座位。她坐左手边第一排第三个,我坐身后。她会不时回头问我她的头发有没有乱,唇膏是否看起来有一点点亮。 轻声安抚她,素凉,你今天很漂亮。 我们在等待苏耀阳。素凉一周前就是在这里撞见了上网的苏耀阳。第一排第三个座位。他起身结账的时候她追了出去,鼓起了所有勇气,你好,苏耀阳。我看过你打球。我很喜欢看你打球。我叫林素凉。一字一顿,像背书的小学生。低着头。偷偷地瞄一眼,却发现他在笑。苏耀阳挑起眉,的确是在笑。你好。我赶着去训练,改天见。她回来的时候像踩在云端,宁安,他居然对我笑。他约我改天见。恋爱中女子的智商。 2 苏耀阳的确会在午休时间来图书馆上网。他习惯左起第一排第三个座位。却看到已经有人坐在了上面。四目相对。显然那个女孩子比他的反应要激烈百倍。他看到她的眼睛立刻睁得好大。她说你终于来啦,脱口而出。然后急忙捂住嘴。她把属于他的座位归还给他。他有一点迟疑。她连忙摆手,我已经来很久,我本来就是要下的。一边解释,一边面红耳赤。 夜里素凉翻来覆去睡不着。拉着我去通向天台的台阶。摊一张报纸,两个人席地坐下,感觉月光洒在脊背上。她喜欢像大鸟一样伸展双臂,缓慢收拢,然后方开始百转千折的叹息。 宁安,我多么想天天看见他。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看到他笑,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像被丢在棉花堆里,突然就没有了大脑,再也学不会思考。 3 12月24日。圣诞夜来临。素凉穿黑色紧身毛衣,格子裙,再配同色的及膝长靴。她站在镜子面前转圈,她要邀请苏耀阳。她是这样的乐观倔强。苏耀阳每一次拒绝她的邀约,都会有一个牵强理由。可是她从来不把它当成借口。她说,没关系,那我下次再约你。然后下一次,她会依然雀跃着前去,苏耀阳,明天你有没有空。 苏耀阳再次将她拒绝。她还是努力地笑了出来,站在图书馆的走廊里,搓搓手,没有关系的。那么苏耀阳,祝你圣诞快乐。 她嘻嘻笑着挤到我的床上,宁安,让我们去吃一次圣诞大餐。 那一天她还是往常的样子,开朗健谈。但是她要了一点酒。那是我第一次接触酒精。因为辛辣,大声地咳嗽。素凉举着杯子对我说,宁安,圣诞应该和最爱的人一起过。我很高兴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宁安,我希望以后的圣诞我们可以各自找到伴侣,我们可以终于不要在这样的时候只有我陪着你,只有你陪着我。然后她开始俯下身去哭泣。 4 将素凉拖回宿舍。替她盖好被子,然后出门去买几片止痛的药片。我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素凉,我的头撕扯地疼。走了几步已经支撑不住,吐得一塌糊涂。身体靠着墙沿滑下去,抬眼只看得到一角沉黑天空,风声在耳边穿梭,间杂不知何处的欢呼和祈祷。想起素凉说,世纪末就要来了。我们注定要寂寞一个世纪了。她的眼泪将我的心都烧痛,宁安,我真为自己的寂寞感到羞耻。 我用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黑暗冰冷墙角,行人匆匆,却没有一个会为我停留。在这盛大繁茂之夜,我亦终于觉察出胸腔里的破洞,是羞耻在其中汩汩流动。所以当林南出现,我仰面看他,脸上挂满羞耻的泪。是惟一走过去又折回来的脚步。清朗的男声,停在我的面前,微微地俯身。你有没有事。然后自口袋里摸出手帕,递给我。 蓝白格子,温暖醇厚的气息。小心翼翼地覆在脸上,用冻僵的手指机械地擦拭。他笑一笑,退得远一点,将手套和围巾一起褪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没有再多说一句。转身就走。 5 新学期开始,素凉很快接受了同系一个男生的追求。他们一起上课、吃饭。她不再关心校园里风生水起的篮球赛,不再去网络教室占座位,亦不再提起苏耀阳。有时候我路过篮球场,想,还在其中奔跑跳跃的苏耀阳,他会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子那样地爱过他。但是他亲手错过了,他偶尔会不会有一点后悔。 直到看见林南,问题里的主人公就变成了他。只是所有的潮汐都注定只能在心内鼓噪。一开口就成了气泡。 和林南在一起,我们都很少说话。他打给我一个电话,我走下楼。他看到我,走上来,笑一下,然后转身向前走。我跟在他的身后,一只手的距离,亦步亦趋,像一枚沉默黯淡的影。固定地先去吃饭。林南坐我对面,替我擦拭面前杯盏,点一盘雪菜鱿鱼。吃完后用手帕擦拭嘴唇,蓝白格子,叠好,放入口袋。散步。天气渐暖,偶尔也会找一处街边长椅,亦不多话,看来往的行人和车辆。末了他问我,送你回宿舍好不好。周而复始。 夜里对着水房的镜子练习,林南,你喜欢我吗?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吗?问出去,是一片沉寂的惘然。镜子里的面孔,有自我讥诮的笑容。双手在身侧握紧成拳,亦是泄露的虚空。记忆里只有一次,他侧过脸来问我,宁安,在你眼里,如何才算是恋爱? 牵手是恋爱的仪式。一只手叠在另外一只,掌心的纹路摩挲纠缠,渐渐烙上对方的印记。 这是我所知的最为缠绵悱恻的形式,不足为外人所道,私密并且神圣。可是我至今惟一拥有的,只能用自己的一只手,去握住另外一只。惨白灯光打下,手背上起着密密麻麻的红点。 6 2001年很快到来。我和素凉升入大三。日子水波不兴。素凉一年里谈了三次恋爱,三次都以分手告终。林南开始变得很忙。每天晚饭的钟点往后挪了两个小时。宁安,若你饿了,自己先吃。但我啧一声斜睨他,除非你再介绍一个男生同我一样爱吃雪菜鱿鱼。 3月。海报上写,要举办苏耀阳的告别赛。素凉站在前面,沉默。我走过去挽起她的胳膊:今天天气真好,不知怎地,想去篮球场逛逛。一样的里外三层的观众,一样在风里招展的旗帜,一样擂得轰隆响的鼓,一样有尖叫着喊着苏耀阳名字的热情女生。只是她们之中,再没有一名叫做林素凉。她抱着双臂站在一边,一直都面无表情。只是在结束的时候,苏耀阳和每一位球队的成员拥抱。她突然走上去,她大声地对他说,苏耀阳,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满场寂静。然后有比鼓声更热烈的掌声,像突然惊起了满天的鸟群。是的,我知道你不记得我的名字。这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是在你离开之前来告诉你,我曾经有多么多么地喜欢你。 素凉的心声。惟一的告白的机会,终于启齿,却是诀别。从此千山万水,消失于烟云暮霭,这个人,连同沉潜的心事与我们热烈而痛楚的青春。啊!我爱你。再见。 7 那一个晚上,林南约我的时间特别早。站在楼下深深呼吸,对他笑,林南,似乎从我们一认识,就一直走在黑暗里。见不得天日。有些人和感情,注定要是此般结局。他说,宁安,你的眼睛怎么又红又肿。想学素凉,在五点半的宿舍楼下,天光还亮,下课后人群熙攘,想扯开嗓子也对着他喊,林南,你知道我喜欢你吗。可是千回百折,还是又红了眼眶。没事。只是替一个朋友难过。浙江小吃。雪菜鱿鱼。他夹到我的碗里:宁安,你最喜欢的,多吃一点。终于还是开了口,林南,你到了国外会不会想念这道菜,然后连带也想一想我。他慢慢地抬起头。林南,你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了对不对。我很为你高兴。以后有人问起,我可以骄傲地对他们说,我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师兄。 我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只在夜里出现的林南,隔在三重雾里的林南。圣诞的那个夜晚,我问他关于归还物件的方式。他回过脸来笑,我叫林南。不过告诉我你的名字就可以,我可以找到你。 从不参与任何集体活动的许宁安。从不知晓任何校园风云人物的许宁安。成日在宿舍昏睡靡靡的许宁安。不会对任何人有任何好奇的许宁安。林南只是忽略了,许宁安也会恋爱。许宁安也会去寻找!所谓林南,国际经济法系,大四,真实姓名程凌北。哈佛是惟一梦想。放弃保研。 多少人会羡慕我呢。传言里搭上天梯也够不着他衣袖的程凌北,我曾经陪着他,在这个出门要走半个小时的小饭馆,吃过一日又一日的他最爱吃的菜。 8 2001年7月2日。林南,或者是程凌北,毕业。最后一次吃雪菜鱿鱼。天气已经很热,我依然穿着长袖。在宿舍楼外,他同我道别。但是这一次说完再见,他没有越走越远。宁安,他喊我的名字。走近一步,再近一步。我的心几乎快跳不动。浑身血液在一刹那全部涌上大脑,我瞪大眼睛看他。 他的手朝我伸出来,虽然艰难,但总算一点一点地伸出来。我的双手在身畔簌簌发抖,使劲地绞住,紧得几乎已经将指甲掐进了手心。林南,有一个夜晚的记忆也是好的。在我最好最美的时候,我爱过的男孩子,他也愿意来同我谈一次恋爱。可是他的手,终于还是停在了半路。像枝头盛放的花,因靠近的攀折的手掌而战栗,却原来袭来的,不过是一阵凉风。是什么喀嚓一声,碎了一地。 9 2002年7月,我毕业。收拾行李提下楼,烂熟的七级阶梯。似乎看见站在十步之外的林南,走过来,对我笑一笑。瘦削的脸,头发理得很短。眼神深不见底,眉尖簇起淡淡的褶。 暮色弥漫,远处看得到一带烟灰的山峦。树梢缓慢摇动。一切情景都依旧。却已经没有了那个人。 车子开过来。单位的同事来接我去分配的宿舍。将行李放进后备箱。对他说谢谢,然后用自己的左手,握住了右手。 10 2003年12月,与素凉一起去喝酒。两个留在北京朝九晚五的女人。四年之后,还是要在一起,羞耻地度过圣诞。再次听她哑着嗓子说,我好想念苏耀阳。 一个人慢慢地走回宿舍。折身呕吐。直起身来用纸巾擦擦嘴。打电话说,我有一点饿。车子开过来。自面试时就对我亲厚的男子,虽已升为部门经理,但未曾改变的,是对我始终的关爱。宁安,想吃什么菜。浙江菜。点哪个都好。除了,雪菜鱿鱼。对他笑。我吃鱿鱼会过敏。吃完以后,手上会长出一片一片的红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像一桩静默幽深的秘事,只等着那个人在某一天执起我的手来,终于能够发现。发现我所有心甘情愿的隐忍和未曾启齿的期盼。 可是消失在大洋彼岸的林南,他终于未能明白。他不知道我用了1个月去探听他的真实姓名,用了7个月的时间来陪他吃他最爱的这一道菜,就像他终此一生也不会知道,我曾经对他那么、那么的爱。 用力地扭过脸去,还是笑,还是笑,眼泪落下来。
第100、淡淡的执著
那年元旦,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踏上北去的列车。提前三天预订,几经辗转,还是买不到坐票。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站了一夜,才到达北京。深吸一口气,晨雾中满怀的压抑扑面而来。匆忙挤上地铁,竟然迷失了方向。
好不容易才找对地方,终于耐不住疲惫,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路边。偌大的北京,给他的感觉,竟是说不出的空旷。
面试很顺利,半个小时就敲定了一切程序。接下来的交谈多属闲聊。
公司很小,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安下四张办公桌和四个人的起居物品,显得有些局促。他把物品放在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心地回答着同事好奇的提问。
这时她一脸睡意的走出房间,头也不回地走向电脑前。不想一下子碰到他的脚。噢,对不起,她还是没有抬头,迈过那只脚继续向前。突然觉得不对,转过身,发现害羞的他。不禁宛然。
他早就发现了她。一身素雅,些许倦意写在眉眼间。从刚才同事的口中得知昨天全公司加班,她深夜三点才睡。
第二天,一切走上正轨。她在他的右手边。虽说她来的比较早,资历却比他浅,她做他的副手。
本来就是比较小的公司,家庭作坊式的管理,加上枯燥的作业方式。接连有同事辞职。短短半个月,本来略显拥挤的大厅清冷了许多。刚来不久的他,居然也心生离意。
这时她生日,邀请了他。年轻人过生日,场面总是有些喧嚣。各色人等尽情的挥舞着奔放的青春和活力。渲染的包间里,灯光都开始变得暧昧。那天,她喝了很多的酒,唱了很多的歌。都是粤语,他大多听不懂歌词。
回来的路上,她醉了。跌跌撞撞地和许多分不清面目的人告别,最后一个人瘫在地上。他过来拉她站起,平时瘦弱的她竟然出奇的重。望着她吐着酒气一脸茫然的表情,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疼。扶她坐在路边。她开始呓语,喊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继而吐得一塌糊涂。这一切都是他始料不及的,环抱着她的身体,因躲闪不及,他的身上也变得狼藉一片。顾不得擦拭,跑了很远的路,终于找到一家亮着微光的小店,北方的夜晚,总是早早入眠。
为了得到店主的热水,买了两包小熊猫。然后急急抱她过来,颤抖的喂她喝水。由于太急,引起她小小的咳嗽,惹得他立刻惊恐万分,轻轻拍背,赶忙问候,这时的她,不知不觉成了他心中的琉璃娃娃,生怕稍微的一碰,也会碎出千丝万缕的悲痛来!
回到家,她躺在床上,酣睡起来。梦中却死死地拉住他的手。他局促不安地坐在床前,不时望望她恬静的脸。慢慢睡着了。
再见她时已是上午10点多的时间。他伏在床前睡的香甜。身上披着她素雅的棉被。一半在身上,另一半掉落地上,一只被角还被他踩在脚下。
他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望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两手慌乱地搓着,不知该往哪里放。
她迈着轻盈的步伐,端出为他做的早餐,简单的荷包蛋和香甜的牛奶。望着他吃的样子,露出满足的笑,却转而低下头,有些伤感。他有点不好意思,邀她一块吃。她笑笑,拿出咖啡壶,煮了一大杯的咖啡,慢慢品了起来。
他和她在工作上配合得相当默契。有时候他的创意刚开了个头,她已经知道结果。他只要把计划大纲写出来,她就能细化得天衣无缝。他慢慢习惯了她的存在,仿佛她已成为自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上班的时候,他会时不时地偷看她几眼,她总是一本正经的工作,没有丝毫松懈的样子。望着她清秀的眉目和期间若有若无的忧愁,他愈加怜惜这个瓷器般的女子。早晨上班时,他会提前去半个小时,目的是能早点看到她娇弱素婉的脸。她还是那样,全部注意力都扑在工作上,有时甚至忘了他的存在,这多少让他觉得惆怅。
后来公司又来了个女人,大家都叫她小西。小西长的很是讨人喜欢,平时跟大家关系不错。由于公司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他们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小西就成为新公司的行政部长。
规模的增大和利润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定开个盛大的酒会,这次他作为公司骨干,需要讲话。从来不喜欢穿正装的他也只能拿出许久不穿的西服送到干洗店。正好她做头发的店就在旁边。俩人约好一起去。
临近下班,天空却下起淅淅沥沥的雨。他走在后面,极力地用衣服罩住她的头,显得相当狼狈。他说,打车吧,她摇摇头,几步的路,我想散散步。
到那家小店,要经过长长的铁轨,他们走在路上,旁边经常有呼啸的火车疾驰而过。
他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口。这时,小西疾步走来,大呼他们的名字。
原来公司通告,本次酒会之前公司是有会议的。在会上经理很生气地指责他们,公司的重要人员无视纪律,竟然在会前早退。
他和她一脸的茫然,他们走时,是向小西申请了的。何况公司布告栏上的通告一直没写。但是,小西却说在MSN上通知了,然后指着布告栏说,上面有!
又熬了半个小时,终于下班。他邀请她一起去。俩人穿过呼啸的铁路,身后是一片的黑暗,无限延伸到另一个远方。
那天的酒会,许多人都夸她漂亮。一个网站的主管甚至借着酒意拥着她的肩。她望望他,惶恐的不知所措。他走向前,坐在她身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杯杯的喝着加冰的酒。更多人向她敬酒,她有些醉了。看着他郁闷的心情,她也开始一杯杯的喝。
蒙眬中,他一把夺过她的酒杯,一股脑的灌下去。我替你喝!
她想把酒杯要回,却怎么也拿不动。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为你醉一回。
她在黑暗中紧紧握住他湿润而颤抖的手,泪水开始滑落,一脸的潮湿。
第二天,她在邮件里表达了她的谢意!他只是发过来一个笑脸。末了,还说了一句,我来北京半年了,还没去过香山,有空一起爬香山吧。
她说好。
只是那个周五,她应约和几个朋友一起到欢乐谷。走的时候,她通知他。却不料他伸手做了个拒绝的手势。指指墙上的公告。小西用很小的字写了那天开会的通告!她一拍脑袋,差点又忘了。
又有几次,小西在办公室跟别的同事讲她的马虎和糗事。他在旁边听不下去。狠狠地摔门走了。
那天,他约她出来。正是傍晚时节,她穿着一身淡色的裙装,宛若云朵飘来。他很委婉地征询她和小西的关系。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晶莹闪烁,一脸的悲怆!
喝完咖啡,她提议去酒吧。低暗的灯光下,他们喝了一杯又一杯。他突然觉得自己有很多话要讲,只是她从不给机会,她的时间大多在酒里,要想彼此交流,那就陪她慢慢喝酒,喝到天荒地老,喝得天昏地暗。
这一次,她又醉了。伏在他的肩上,淡淡绯红的面颊,精致得像个洋娃娃。他不敢动一动,生怕惊醒了他梦中的天使。
这次酒醒,是在半夜。她满含歉意地泡上咖啡,低低暗暗的台灯,发出柔嫩的光。他整整衣冠,听她细细道来那些尘封过往。
后来,她偎依在他的臂弯,沉沉睡去。女人在身心疲惫时,都需要男人的臂弯,她和他如是。
再后来,他收到她的辞呈。还没来得及说一句道别,她就消失在他的视线外。一切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在情感面前都脆弱地败下阵来。
一个月后,他也离开了北京,带着那份淡定的心情。一路南下,来到长沙。
长沙有着北京不一样的喧闹和热情,这是首都城市所不能比拟的,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故乡。
她过去曾向他描述过这个城市的人和事,以及,在灯下,她那曲曲折折的情感。这个城市带给了她太多的喜怒哀乐,他走遍这个城市,想重温一遍。
他找了份清闲的文字工作,每天拿着地图,开始熟悉每一条道路。有时候,他会想起她淡然素雅的脸,幻想着在下一个站台与她相遇。
最终还是失望,他没有寻觅到她的踪影,于是他开始把记忆整理成文字,发往她的邮箱。
明知是石沉大海,他还是毫不停歇地坚持。他经常幻想着她在另一个终端,一边看他的来信,一边喝着大杯的咖啡,微微翘起嘴角!
他甚至开始学粤语,想弄懂那些歌词的含义,却忘了网上随处都可以搜到歌词!一年后,当他关于长沙的点滴已经写了一百多封邮件时,他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有时候怀念的最好方式是在远方,离得近了反而只是回忆了。
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生生不息的人间烟火,北京的早晨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变换任何模样。踏上地铁,周遭依然是一张张陌生的脸。
对生活的描述成了他的习惯。但他更习惯的是点击邮箱给她发出邮件。此时写信已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大病。
他改了经常泡在网上的习惯,病好后,居然有些抑郁。
医生建议他出去走走。他很顺从地听了建议。
那天,北京的风沙很大,好不容易跑到地铁口,却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在张望,还没确定仔细,对方已飞奔过来,紧紧抱住他!
她说,是别人爱上了我,我不是第三者。
她说,我对不起小西,她报复我是应该的,只是,你的存在让我不能再给她机会。
她说,我无法选择你,因为,我还爱着那个男人。
她说,我做梦都害怕,害怕小西追到天涯海角。
他把她拥在怀里,微凉的体温竟让他万分怜惜。
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小西的男友爱上了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却飞蛾投火般地相爱。并且在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个男人为了她牺牲了自己,车祸。
她离开后,终于在一百多封的邮件中感受到他的爱,她开始找他的时候,竟然失去了他的消息。她已经决定重新开始,只是时间和她开了个玩笑。
她知道他来北京。于是,每天都站在他经常提到的站台等他。她希望有一天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望见他。
他和她,终于相见,他拥着她,耳边听着列车呼啸的声音,就像当年两个人,不紧不慢地踱在火车线边,说着话,望着铁路无边延伸到天际……
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香山的叶子该红了。
第101、三寸的天堂,木兰香遮不住的伤
我停在那里不敢走下去,看着那个暗了许久又突然亮了的头像,我只想让悲伤无法再次为你上演,我不想在下一页为你亲手写下的离别,仍然是由不得你去拒绝。也许你已经忘了,你曾经问过我“永正,你怎么老在我们的爱心地里种木兰花呢?莫非你也喜欢木兰?”
我知道如果我说了一个谎,就得用下一个谎来圆这一个谎,可是在我的心里已经为你装了一个很大的谎,对于你,我不想再这样让自己去爱得太累,于是我选择了对你坦诚“我不喜欢木兰,我常种只是因为你喜欢!”
“嘿嘿!大骗子,你的嘴巴就是会哄人!”当你说我是大骗子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你有一种难以被掩盖的幸福感,而你却没有发现在我的心里,那突然而来的不安同样是那样难以被掩盖的,只是因为当时你根本看不到我的脸。
“若诗,如果我真的是一个大骗子,你会恨我吗?”我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带着一点恐惧去试探着是否会得到宽恕。
“嘻嘻!那得看你犯了多大的错了!”你的笑容总是这么灿烂,也许你只以为我只是在哄你开心,因为你根本听不到我心里真实的声音。
“如果我骗了你的爱,偷了你的心呢?”我始终没有勇气向你坦白,因为我害怕的是会从此失去你,我看不清我们前方的路,我能做到只有这一种卑微的暗示。
“永正,我的爱我的心全都已经放在你那里了,那里是容不下如果的,我只想每天陪着你笑,我不想有一天我会为了你而哭!”原来爱情是容不下欺骗和背叛的,我现在才知道在你的笑容里面,原来也是会藏着眼泪的。
“傻瓜,我怎么舍得让你为我哭呢!你给我的心和爱,我不会只放在嘴里,我还会捧在手里呵着,放在心里暖着。”原来有时候人说出来的话是真心的,只是兑现的时候却变得无能为力罢了,我明明知道自己是在为自已圆着谎,可是不知为什么说出去的话,自已此刻一点也不觉得违心。
“永正,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请你提前给我一个拥抱好吗?让我带着你最后的一丝体温离开,因为我害怕一个人走会冷!”当热恋中的两个人,谈着一些爱情转身的问题,或多或少总会带起一些伤感,但不会有怨或者恨,毕竟我们还没有真正要到转身的那一刻。
“傻瓜,你想多了,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你千万别放在心上,知道吗?很晚了,我们该下线了,我们吻安好吗?”原来人有时候安慰着别人的时候,同时也是在安慰着自已,哪怕是欺骗着别人也欺骗着自已。我故意支开着话题,我知道是心一直在想逃离,至于想逃到哪一个方向连自已也不知道!
“嗯!是很晚了,吻安!我想你在想我在想你!”我看着三寸的手机屏幕里面,若诗留给我的依旧是那一行最熟悉的文字。
“若诗,我想见你!”在这三寸的天堂里,我和若诗的开始和大多人都是一样的,从相遇到相知,从相爱到相恋,不同的也许只有结局。在这个我们约定好的三寸天堂里,虽然我们亲手一路铺满了许多木兰的花香,却拥抱着太多不真实的欲望,也许正是这一种不真实的欲望,让我的这一句话彻底的把木兰香的伤点燃了。
“额!这会不会太早了?让我再想想好吗?我们下线吧!吻安!”看到若诗的话,我也沉默了,也许是我过于匆忙吧,但是让我意想不到是第二天她居然答应了,约定的日期居然是今年的愚人节。
愚人节那天,我事先没有给若诗打电话,因为我相信她不会是送我一份应节的礼物。我特地买了一束她最爱的木兰花,提前来到了我们约定好见面的地方,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比我更早到。
“永正,我在这里。”我到了广场,眼睛不断地在人群中找寻,突然听到一个甜美的声音,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我第一次看见了真实中的你,此刻你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比相片中的你更美丽动人。
“若诗,你真的很漂亮!”当第一次看到朝思夜想的那个人,此时她就站在自己的面前,她的美丽真的让我知道什么叫做神魂颠倒。
“讨厌!就知你嘴滑。”你说话的声音很娇柔,对我瞪眼嘟嘴的那一瞬,还有那张雪白的脸上泛起的红晕,足以让我一生难以忘记。
“嘿嘿,这可是你的地头呀,不讨好你怎么行?”我害怕我们第一次见面会有冷场,所以我就特意让自己先主动向你找话题。
“好!如果你不怕我把你卖了就跟我走吧!”你接过我送你的木兰花,你的笑容在得意中加了不少的甜蜜,我们没有牵手,只是并行着有说有笑,一点也没冷场的感觉。
我和若诗生活在邻市,若不是因为来见她,我还真不知道这里闹市的繁华。若诗一路上带我尝试着当地的小食,逛着各类的商店,有时她会试着衣服让我给她意见,但是每次她都只试不买,我说要送给她,她却硬拉着我出去了,就这样我们第一次牵手了,等她发觉想松开手的时候,我却紧紧的牵着她,她微微挣扎了两三下也就由着我牵着了,我的心不由得暗自欢喜。
也许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虽然我们都有点依依不舍的感觉,但毕竟还是初次见面,所以谁也没有刻意要求对方去做些什么。若诗把我送到了回城的车站,我以为我们的第一约会就这样完美落幕了,想不到一个来电,就让我们的故事从此走向万劫不复。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我惊奇地看到了“老婆”二字,我在慌忙中错按了免提,全然不知道手机里传出了很清晰的声音“你在哪?儿子发高烧了,你快点回来!”
“你先送儿子上医院,我马上就到!”我听到儿子病了的消息,竟忘了若诗还在我的身边,我竟然在她毫无心理准备的时候,无意中把自己对她的第一个谎言自个揭破了。
“为什么你有老婆儿子还要来欺骗我?”我匆忙挂了电话,转过头来却发现若诗已经流下了眼泪。
“对不起!若诗,你听我解释好吗?”我顾不上多想,立马上前抱紧了若诗。
“我不想听!你这个大骗子,我恨死你!”若诗不愿听我的解释,她推开我还给我赏了一个耳光,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就跑了,我想追上前去挽留她,哪知道公车又进站了,也许是我太担心儿子的病情,我躲过旁人异样的眼神,匆匆忙忙上了回城的公车。
一路上,我不停给若诗打电话,她拒接了两次,之后就一直无法接通了。我来到医院的时候,儿子的烧已经退了,小诺见到我并没有问我去了哪里,她说她累了,让我抱着儿子打点滴,我让她在我的肩膀上靠睡一下,她没有拒绝,这回是我们在冷战一年多的日子里,靠得最近的一次。我看着身边入睡了的小诺和儿子,想起了若诗,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条手机吊饰,吊坠是一朵木兰花,上面刻着“不离”,若诗也有一条相同的吊饰,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刻着“不弃”两字。都说人间世事无常,我们约定好的诺言,就这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就烟云散了!
点滴快打完了,我收好了吊饰,看着睡在自己身旁的小诺,这个被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可是到现在的这一刻,她的心里还会有我吗?我不知道,从最初的吵吵闹闹,到现在的不理不睬,也许我们都只是因为儿子的关系,才勉强还凑和着在一起。
一个多月过去了,无论线上线下,我都失去了若诗的消息,我开始到处疯狂的找寻着她,可是她依旧没有出现。后来我想起了她曾给我密码的,于是我登录了她的ID,我看到了她写的私密日志,里面写的全都是关于我的,每当我读到字里行间那些她对我深情的爱,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心痛流泪。
我翻看着她的聊天记录,原来大都是我和她的,原来我对她说的每一句她都保存着,我此刻真觉得我愧对着她,每次我们的聊天记录,我都习惯地去清空了。
也许是上天的怜悯吧,我终于在她的好友里面,发现了一个和她是现实的好姐妹,于是我记下了这ID,用自己的号给她发去一些留言。
若诗的好姐妹很少上线,不过几天后,她终于给了我回复。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告诉了我一个我不能接受的事实。原来就在我们分开的那一天,若诗让一辆汽车撞倒了,至今还没有醒过来。
我顾不上有太多的伤心,我唯一想到的就是要去见见若诗。若诗的好姐妹最初也不肯答应我的请求,但是在我的一再恳求下,她终于心软答应了。
说来也挺巧的,若诗的好姐妹竟然和我工作在同一座城市。她叫思寒,第二天,我们一起同行去了若诗入住的医院,但是到了病房的门口,我却没有勇气进去,我突然感到我不知该怎么去面对她。
我和思寒刚想走进病房的时候,哪知道却让几名医生和护士抢着进去了,原来若诗已经醒过来了,可惜她却失忆了,除了她的爸爸妈妈以外,其它在场的人,她都不认识了,医生说她的头部曾经受过重创,因而才会出现这种局部性的失忆。
若诗的这一场失忆,对于我和她来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若诗没有把我认出来,而我也只是沉默着看着她,偶尔我们的眼睛会相对一下,不过却没有丝毫的交流。这一刻,我纵然知道自己有千言万语想对若诗诉说,可又心甘情愿的为她无奈咽了回去。
为了不想打挠若诗的休息,我和思寒打算要离开了。当我看到若诗拿着手机上的木兰花吊饰看的时候,我却忍不住问了她一句“若诗!你还记得我吗?”
若诗只是看了看我,然后摇了摇头,让我心痛得一句话再也说不上来。直到我离开,回头看着若诗仍然紧紧的拿着那朵木兰花,我马上转过脸走出了病房,因为我不想让她看见我终于忍不住的眼泪。
我告别了思寒,然后一个人回走了那些和若诗一起走过的路。一切都好像就在昨天,什么都清晰记得,但是一切又仿佛过去了很远,什么都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条路是不是我们都走得太匆忙了?是不是我们都拥有着太多并不真实的欲望?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这装满爱的木兰香却终究遮不住伤!
我又一次登上了若诗的ID,当我又来到这个三寸天堂的时候,仿佛一切都已经变了模样,我把你ID里所有关于我的文字,都一一粘贴在我的私密博客里,然后再帮你全部都删除了!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和若诗之间的一切都应该从此结束了!于是我选择不再看见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于是我不再期望能再找到曾经约定了的天堂,于是我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因为我们的天堂早已经借不到曾经的那一份三寸日光!
我把我的网名改成了“孤影无情”,我以为我真的可以做到从此孤影无情,可是我始终没有做到,我依然习惯每天为你种上木兰花,只是学习了习惯了一个人自言自语。
直到一年以后,我看到了一个暗了许久却又突然亮了的头像,我却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我意外地收到了若诗的留言“我们认识吗?”
我只想让过去的悲伤无法再一次为你上演,于是我终于狠下了心“我只是路过,我们并不认识!”
我听到了我的眼泪在哭,一点一滴滴落在我爱过你的地方!
第102、爱看得见,爱不是风
早晨7点零8分,美佳睁开眼,懒懒地抬头看床头的美丽通电脑语音钟。天!昨天玩得太疯太开心太晚,睡觉前定时只定了时和分,忘了定日,电子公鸡不肯打鸣唤她起床。吴宇要赶8点30分的飞机去广州,说好7点40分机场见,她要把从信息网上获取的有关资料给他,送他上飞机。 美佳从床上跃起,手忙脚乱地刷牙洗脸上妆,她绝对不允许自己素面朝天见吴宇。同吴宇走在一起的美佳要美丽要光彩照人,回头率80%以上。因为吴宇喜欢。终于红色夏利左拐右绕到了机场。付完钱下车,美佳看见不能再等下去的吴宇毅然决然地追老板走进机场。 “吴宇!”美佳不顾一切地大喊.不见吴宇回身,心中一急,整个的人作鸟飞了过去…… 刺耳的汽车急刹车声,夹杂着行人的惊叫。 世界从美佳的眼睛里消失,刚刚买来的勿忘我撒落在柏油大道上,被车轮碾碎。 二 腰间BP机响,显示出陌生的电话号码。许文按号码拨通电话,问:“谁呼我?” “是我,吴宇。”话筒里传来吴宇焦急却处惊不乱的声音:“美佳被车撞了,在医院,我得马上坐飞机去广州,拜托你照看她一下,完事我立刻赶回来。” 许文感到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痛得他浑身抽搐。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办公室。骑上摩托一路狂奔到医院。 许文比吴宇先认识美佳。他永远都会记得在一个下毛毛雨的日子里,大学二年级的他结识了这位带给他生活激情的美丽女孩。 床上被纱布五花大绑毫无生气的病人是美佳么? 泪顿时浮上了许文的眼。 美佳在这个城市没有亲属,只有吴宇。她奔吴宇而来,远离父母千里之外。 美佳向许文介绍吴宇,许文看美佳看吴宇的眼神,初春的柳叶变作含苞欲放的玫瑰。许文知道自己完了,这才始知美佳信任他对他好.是认他为好朋友好兄长。 “这一刻我整整等了一千年。”美佳兴奋地告诉许文。 “是吗?”许文告诉美佳,“有人整整等了一万年。” 吴宇在大学风头最健,入校第一天,他公开宣称他的功课是最棒的,没谁盖过他。他迎着众多女生亮热的目光,目不斜视地向美佳走来,把一腔爱慕与热恋独独给了美佳。 三 一夜下来,许文脸色青灰,眼窝和双颊明显塌陷,嘴唇干白,嘴角燎起水泡。他一直注视着美佳,紧握住美佳的手,掌心贴着掌心,就这样坐着一动不动。 清晨的太阳光穿窗越慢,深情地唤醒许文。许文想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却发现自己原本握着美佳的手,竟然被美佳紧紧握住,他踉跄着扑向床前按急救铃,招来医生护士。 “她的手,她的手,我的手。”许文激动得语无伦次。 “她有意识了。”医生看见自己的病人生命复苏,露出欣慰的表情。“到底年轻。看样子过一会儿就会苏醒。” 许文忽然害怕起来,害怕美佳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他许文而不是吴宇。许文不希望美佳伤心。 美佳终于醒过来了。 她用微小的力气使劲撑开沉重的眼皮,世界重新回到她的眼睛。她茫然盯着许文憔悴夹杂着欣喜的脸十几秒,终于认出这占她三分之二视觉画面的脸。 许文见美佳的唇在动,忙俯下身子,耳朵靠近,听见美佳虚弱但却清晰的声音:“许文。” “哎哎。”许文连忙答应,心头发热喉头发紧鼻子发酸,眼泪差点落下来。 好不容易控制住感情,许文安慰美佳:“医生说你没事的,很快会康复。”见美佳没反应,又说:“吴宇。” 虚弱不堪的美佳眼睛亮起来。 许文继续说:“吴宇马上就回来,托我照看你。” 美佳亮起来的眼睛现出欣慰:“这样最好,不要让吴宇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太难看。” 四 吴宇走近美佳,在美佳睡过去浑然不觉的时候。他是以最快速度办完事,赶最早一班飞机回来的。 一张畸形难看的紫茄子脸,上面切开两条缝当眼睛,鼻子脸蛋平起平坐,身体如同一堆废了的机器。 这是美佳。 现在的美佳。 吴宇感到直往外冒凉气,天地骤然变小,令他呼吸受阻,没有气力。 从前那个美貌智慧的美佳,那个充满灵气的脑袋瓜总能翻出精妙绝伦的主意为他事业添砖加瓦为他生活增光添彩的阳光美佳,在同汽车相撞的一刹那散尽风中。 吴宇从皮夹抽出一叠钱,放在美佳床头,推开门,抽身离去。 五 毒肿一天天见消,美佳的脸和身体开始脱皮。她有种毛毛虫的感觉,毛毛虫成为毛毛虫之前是蝴蝶。 医生告诉病皮脱尽的美佳:可以出院了。 许文接美佳出院。美佳不要许文搀扶,自己架着双拐走出医院。 毛毛虫破壳而出,重新成为五彩蝴蝶。 打开久违的宿舍门,熟悉又亲切。窗帘换成厚丝绒,是美佳喜欢的绿色,遮光,为了她白天休息静养。 美佳忽然发现许文的肩很宽很结实,干净明亮的单身小屋有了从来没有过的温暖温馨,因为他的存在。 美佳看着窗帘对许文,说:“你真心细,来世你不嫌弃我给你做太太?” 许文笑道:“人生没有来世。就是有来世我认你是谁?南极的企鹅还是北极的冰熊?” 美佳认真地说:“如果来世你是人我是动物,你看见一只黑白相间的猫,就是我,别忘了带我回家。” 两人大笑。 许文要美佳休息,他来动手。美佳要许文坐下看电视,自己亲自下厨。腿伤不耽误手忙,不一会儿就喊许文往桌上端茶。 两人坐好,美佳举杯:“敬你一杯,感谢你,发自内心的。” 许文也举起了杯,刚要说什么,礼貌的敲门声响起,三声两遍。 许文起身开门,门口站着一位陌生小姐。“你找谁?”他问。 “方美佳小姐住这儿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小姐又说:“有位叫吴宇的先生从北京打来长途,委托我们鲜花店送花给方小姐,恭贺方小姐康复出院。” 美佳接过蓝色勿忘我,用唇用额用眼用脸用整个整个的心轻轻抚摸,泪珠儿串串洒落花间。 六 起风了。 风看不见,风是存在着的实实在在的感觉,如同爱。 很熟悉很熟悉的脚步,很熟悉很熟悉的敲门声,但不是你最最心盼的。 她明白吴宇,这个世界上她最明白他。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要干什么,甚至他刚有感觉正要想还没有动就被你点出。 那次同学聚会,为生活举杯共饮,每人说一句。有的说生活是垃圾,有的说生活是一天天过日子,还有的说生活是竞技场游乐园什么的。许文说生活就是干事。轮到吴宇了,所有的目光都在他的脸上,都想听他有什么高见。吴宇神情漠然,说生活是赌城拉斯维加斯,每个进入者都是赌徒。 是的,他在观望,看她是否物有所值,值得他下注和交换。 最初你曾欣赏他的精明,现在你却感觉到了残酷。 爱是快乐,如果不快乐就分手,真的没有什么。只是只是她的内心多么多么渴望他能来看她,问一声“你好吗”。 她得不到。他害怕被粘住不能脱身。 她的脸相当憔悴,内心更憔悴,为吴宇。桌子上躺着一束勿忘我,一夜失水,不再鲜艳。许文找来花瓶装满水,把勿忘我插进去。 美佳一脸认真:“吴宇忙,要不,天天会来看我的。” “那是。他现在不知怎么挂念你呢。勿忘我代表他的心。” 美佳想做个笑的表情,眼泪却滚滚倾出,止都止不住。 “其实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忧郁,有点冷,有点想家,想我爸爸妈妈。”美佳哽咽着,断断续续地抽泣。“其实我不是那种拒绝长大的女孩子,非要人照顾,要人关心。要人哄,我不是的。” 许文感觉到了心痛,为美佳。 “看看谁来了?”许文打开门,“请进,轮椅先生。”他把轮椅推进屋,“轮椅先生愿为美佳小姐效劳。”说着做了个芭蕾舞谢幕的动作。 美佳破涕为笑,问:“哪来的?” “跟亲戚借的。” “有亲戚真好。” 美佳的眼泪又要往外流。 “你就权当我是你亲戚。” 美佳感动,把手伸给许文:“谢谢。” 许文扶着美佳坐上轮椅,“走,看太阳兜风去。” “我不要这个样子。”美佳羞涩地笑了一下,“给我十分钟。” 许文点上一支烟,静静看美佳打开小巧精美的瓶瓶罐罐,红红粉粉白白黑黑,细致地往脸上涂涂抹抹。 上妆时的女人最是温婉妩媚。 许文推着美佳来到户外,暖暖的阳光洒一身,感觉好极了。 “坐好了。”许文推着车跑了起来,有风扑面而来,美佳张开手,感觉风在指间嬉戏,温馨的快乐从心底升起,全身通透。 七 美佳康复了。 真正意义上的康复。 美佳已上班工作,姿容姣好依然,添了份成熟后的优雅从容,有氧健身锻炼后的身材苗条健美,举手投足透着职业女性的独立自主与自信。 吴宇清楚现在自己该做什么,他打电话给鲜花店,订购一束最好的红玫瑰,请礼仪小姐送给美佳。 他知道美佳会来找他。美佳最明白他。美佳说过,成功的男人最感性最具魅力。他已升任总经理助理,这才是开始。现在他们又是最般配的一对。 许文接到美佳的电话,请他吃饭。许文知道这是最后的晚餐,感谢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他爱她,从他第一眼看她快乐阳光的笑,甚至她爱上了别人做了人家的恋人,他仍不能改变自己的爱。在这个充满机会的世界里,他相信自己在哪儿都能够立世创业,他选择了她所选择的城市。 许文如约敲开了美佳的门。 美佳一身盛装接他,艳光四射。许文感觉到了却不能够去想。因为那永远是梦。 “提前10分钟。”美佳嫣然一笑。 “看看能为你做些什么。”许文说。 美佳让开身子,一桌美味佳肴香气扑鼻,全是许文爱吃的。 许文心中感动,有想哭的感觉。“谢谢,我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美佳变出一束鲜艳玫瑰。一朵白,一朵黄,一朵红。 “送给你。” “什么意思?”幸福来得太急太快,许文不敢相信。 “白的代表纯洁,黄的代表幸福,红的代表爱情。” 许多次许多次,梦境里才有的。 “假的?”他问美佳。 美佳脉脉含情,告诉许文:“真的,爱你。” “再说一遍。”许文要确认,绝对的确认。 “真的,非常爱你!”美佳重复着。 许文捧过玫瑰,芬芳醉人,“干吗不早告诉我?” “一定要在我身心完全康复之后,否则对你不公平。” 两只手握在一起,十指交织,掌心贴着掌心。 满屋和煦阳光。 吴宇接到美佳电话,祝贺他高升。 “真诚地为你祈祷祝福,我和许文。” 吴宇沉默,感到自己是古埃及国王,在满是黄金玉翠金字塔里。揪心般孤独。
第103、商量
她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嫁给他的。那时候,她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学生,他是英俊的解放军营长。欲嫁未嫁时,他告诉她乡下家里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老婆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他们俩的事,要与老婆商量一下——老婆大他8岁,从小带他长大的。
她很生气,哭了,像梨花沾雨。他哪受得了这个,连说算了,算了。只寄了一纸解除婚约的证明回家,事情就过去了。
这一桩婚姻长达半个世纪,金婚。新世纪初他们所在的城市晚报征集金婚老人的故事,他们俩带着甜蜜的笑容,上了幸福榜。
不久,老爷爷以90高龄去世。遗嘱中说,自己的骨灰,要运回故乡去。
老奶奶弄清情况后,抹着泪找到晚报的记者,要记者为自己做主:“50年的夫妻,50年的婚姻,他居然要和前妻葬在一起!”
记者也想不通,就去找老爷爷与前妻的儿子。
翻山越岭,儿子将记者带到了母亲芳草萋萋的坟前。
老爷爷的前妻,去世已有30多年了。当年收到解除婚约的证明书后,她没说什么,也一直没有再嫁。只是弥留之际嘱咐儿子,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空穴,就如在世时,在身边留的空床铺。
她的墓穴与空穴之间,有一个小孔相通。前妻的儿子说,这是他们乡里的风俗,相通的小孔,称为“商量洞”。他们相信,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记者将所见的情景告知老奶奶,老奶奶沉默了。她记起当初准备结婚时,他曾说过:要回去,商量一下。
原来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现在,他终于回去了,与她商量
第104、交换
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度过他惟一的一次南方假期。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条脏脏的白色棉布裙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吗。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
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温暖的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笑容烂漫无邪。
她生日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一天,你会像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他把头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问他,如果我长大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他微笑着哄她,他说,可以。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上。那一年,她8岁。
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到过南方。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画地告诉他,她和小狗的生活。他从来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上面写着祝小乖和小蓝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字。
三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虽然我知道我不会有蝴蝶的翅膀,可是一定会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相见。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黑色的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他问她,你喜不喜欢祺。她说,祺美丽优雅,是个好女孩。她微笑看着他。
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如水倾泻。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他在恍惚的激情中,迷糊地说,可以。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后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也接出去。他辞退了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1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她说她很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来北京工作。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他把 B1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在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看你。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但不嫁人。
她依然写信给他,一封又一封。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
他一去就是五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再回国发展。
在Bl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过去苍白而清瘦。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可是我生病了。
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有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以嫁给你。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眼泪回答她,可以。
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了。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然后她要他把家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每年两张,已经16年。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头发上。她问他,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他说,可以。
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来交换她的笑容。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第105、最遥远的距离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一个月后,他悄悄瘦了五公斤。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把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许多过往回忆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嗯,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女生很亲切地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黠、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他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他尽可能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当他收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说几句祝福的话。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地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那个女生温柔细心地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地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她跟他举杯祝福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地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她有时候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地去追求她。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地爱上他了。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第106、现代爱情故事:丑婆娘的爱情
在那“车水马龙”“人头趱动”的广州中山市区,商店鳞次栉比,大厦高耸入云。一群南翔的飞雁,成人字形从兰天掠过,预示着冬季快要来临。南方的冬季是温暖的,是候鸟过冬的好地方。就是这样一座气氛祥和,百业腾龙的繁华闹市中,人们冷不丁的发现街上竟然多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就是本文的主人公…丑婆娘,夯大个,和弱智。这三个人并不是一家人。正如一位伟人说过的那样,他们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这里所讲的“革命目标”无非就是为了吃饭活下去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革命目标。
首先来到中山市的是丑婆娘。她是到广州来寻找男友许飞的。一次,在里弄边发现被人遗弃的弱智。好心的丑婆收下了弱智,认为寄子。一次,被小偷偷去盘缠,沦为乞丐。由于两人又丑又傻,讨得自然很少。一次实在讨不到食物,饿昏在地。被另一乞丐夯大个救下,把她俩领回家中悉心照料。康复后结伴一起行乞
出于女人会持家的本性,丑婆娘自然是领导。她把日常讨来的食物,按需分配。夯大个分得最多,弱智少些。弱智不服,但也没有办法。
由于时日久了,滋生情愫。很快丑婆娘和夯大个就上升为另一种关系,当然不是夫妻关系,用现在一种时尚的说法,叫做性伙伴关系。
一天夜晚,弱智半夜醒来看见被窝里一拱一拱的,以为是夯大个在欺侮***妈。下床操起一根木棍,对准夯大个的屁股很砸下去。由于下手太重,顿时血流如注。把原本两块的屁股,打成了四块。到医浣去缝了二十多针,休息了一个多月方才康复。
他们虽然是乞丐,但也算幸福。唯一不满足的是,这个傻儿子时常干扰她们的生活,但也没有办法。
其实,丑婆娘并不丑。是一个十分俊俏的山野村姑。她名叫静子,住在那沅州古郡,明山山脚下的一个叫木叶溪的乡村。
木叶溪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起伏迭宕的山峦,透着腾腾的岚气。在竹影的掩映下,现出一栋乡村木结构平房,那就是静子的家。
人们常说,恋爱中的女人是美丽的。清晨,天泛鱼肚白,静子泛着幸福的微笑迈着轻盈的脚步,踏着这通幽的曲径。手儿不时拨打着翠绿如滴的晨露,她要赶到离家十多里的集上去给男友买生日礼物……
提起静子和男友许飞的相恋,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来形容,那是再适当不过了。
光阴荏苒,流光飞逝,春去春又回。静子和许飞在屋前那片开阔的枫树林里,从小长大情窦初开。自此,茂蜜的枫树林里便多了两个相依相恋的倩影。他们与枫林共舞,与日月同辉。远处,山峦不时回荡着他们的欢声笑语。他们畅谈人生,展望未来。春天,看百花吐艳,秋日,听秋虫呢喃。冬天,踏雪赏梅。去领略那“寒梅傲雪”的风采。即便是神仙,也当羡慕人间那美好而甜蜜的爱情呵!
静子是一个传统的女性,她崇尚“从一而终”的道德礼教。因此,男友自豪地经常向人前炫耀:“静子是我一个人的,别人休想。”常常为此而欣欣然。
静子是许飞的慰藉,也是他的骄傲。可是,古人讲了“人无千曰好,花无百日红。”在这样甜蜜的氛围里,一桩塌天大祸正悄然的向他逼来。
十月一日,是一个双重喜庆的曰子。即是共和国的生日,也是男女婚嫁首选的佳日。这天,许飞去朋友家赴结婚喜宴。在欢庆的宴席上,酒过三盅,菜过五味。大家的话题就扯到了女人身上。许飞乘着酒兴,把他和静子的那挡子事儿,如数家珍,倒豆子似的和盘托出。朋友不信,遂设下赌局,谁能染指静子,愿出一万元。此言一出,早惊动了内中一个无赖混混,此人名叫张三,是木叶溪村一个有名的无赖。平日游手好闲,偷摸拐骗,无所不能。当他在席上听许飞愿出一万元为注,染指静子。就跃跃欲试。双方确定以三天为限,愿赌服输。
第三天,张三相约许飞,问他索要一万元赌金。此时许飞酒醒,恢复理智。但当着众人
的面设下的赌局却推不掉。遂问以何为证?张三说:“我在静子屁股上画了一个黑圈为证。不信你自己去看。许飞这一惊非同小可,立马回家去查看。这一查看不要紧,只吓得许飞”魂飞天外“”魄上九霄“但见那屁股上,赫然现出硕大一个黑圈。许飞气极,闷声不响在家取出一万元现金,交付与那张三。气极败坏的到集市上,弄了一瓶硫酸,回家对准静子的面部洒去,静子当即昏厥在地。
自此,静子变成了名符其实的丑婆娘。静子究竟丑到什么程度呢?有人作了一首宝塔诗形容之:诗曰,”筛,钉鞋,铜炉盖,雨打沙台。后园虫吃菜,石榴皮翻转来。屎蚊子爬茅屎盖。“
看了这首诗,聪明的网友一定早就猜到,是一张可怖的麻脸。这里,我要告诉网友:”静子是冤枉的,至于其中的玄机,是怎么回事就留给人民的公安去破案解决吧。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话说,这许飞一气之下,愤然离开家乡,来到了广州中山市。凭着聪明的头脑和英俊的身姿,竞然在一家私营企业,当上了副总。年薪三十万。于是,身边便围起了众多的佳丽员工。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许飞亦不例外。
法学院李瑾梅教授讲过“人在从事各种活动中,由于条件反射作用,会产生习惯性动作。”此话不假。这许飞与女人寻欢作乐时,首先要看看屁股上有没有黑圈。人们甚以为怪。殊不知此乃习惯动作也。所幸大多没有黑圈。有道是祸事来了,门板都挡不住。话说那许飞一日正在检查女友的屁股上的黑圈,脑际里忽然产生幻觉,平空的发现了一个硕大的黑圈。这一下激怒了许飞,故技重演。用硫酸问这位女员工的脸上洒去,顿时,美丽的面容就变成了苦瓜模样。于是本文又多了一个丑婆娘。
事发后,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把许飞逮朴归案。在审理案件中,办案人员问他害人的动机,他倒也老实。于是就把自己同静子恋爱,如何设睹局,如何画圈圈,一五一十讲了出来。办案人员听了陈述,百思不得其解。据许飞讲,那三天之内不离静子友左右,那圈圈是怎么画的呢?于是,整个案情的焦点就集中在那个黑圈圈上面。通知马上逮朴张三。通过审讯,案情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张三本意无心染指静子。他是奔那一万元钱来的。当下见无机会下手,便“眉头一皱,计上心来”顿时有了主意。
人们常说“贼有宰相之才”此语言之不诬也。他们虽然干的是不光彩的勾当,但却要非凡的才能和智慧。当下见无从下手,就弄来锅烟子炭灰,趁无人在家,潜入许飞家中,把炭灰涂在那马桶边缘。趁静子夜间小便坐在那马桶之上,庇股就印上了一个硕大的黑圈。以为凭证。骗取许飞钱财。
真相大白,静子自觉无颜见人。三尺白绫自缢身亡。许飞逼死人命,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老死铁窗。
第107、租房情缘
租房情缘某校有个传统,每到新学期来临,总会有一批学生去校外租房,租房这事儿挺简单,不就交了钱,搬着铺盖入住就完事了么?但在陈小卡这里情况就变得稍微复杂了点,因为他还有一个要求一一必须觅一个年轻女性做租友。半年了,左挑右选的,始终没能定下来,这不,他都已经落下一个名号了,叫专业租客。
时间久了,质疑声越来越多,校内逐渐开始流传陈小卡动机不纯,说他到底是招租友还是找女友啊。面对质疑,陈小卡压力也越来越大,正感到山穷水尽时,脑瓜子一个机灵,便想到了校内张贴广告的办法。方法虽然老土,但也有其他法子无法相比的好处,至少可以广撒网,覆盖全体学生。
陈小卡不愧是个实干型才子,次日早晨,便在校园广告栏里贴上他的合租小广告,因其措辞诙谐幽默,引得不少人探头探脑地围观。晚自习后,陈小卡回到宿舍打开电脑,添加他的网友已不下百人。经过严格的筛选后,陈小卡迅速锁定了一位名叫“花蝴蝶”的女孩。虽未谋面,但通过网络相册,他已知道花蝴蝶是个年轻的漂亮女生。更让他感兴趣的是,通过花蝴蝶在留言簿上与他人闲聊的信息,可以判定,她还单身。这可都符合自己的要求啊。
于是,在与花蝴蝶的聊天过程中,陈小卡显得格外用心,他使出了看家本领,挖空了心思讨好她。有努力总会有收获,一段时间下来,花蝴蝶对陈小卡的印象的确不错。
当陈小卡美滋滋地把已选好的房子照片发给花蝴蝶时,原本滔滔不绝的花蝴蝶却沉默了。不一会儿,就灰了头像,显然是下线了。被冷落在一旁的陈小卡,想破了脑袋也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花蝴蝶,刚还谈得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没了踪影。也许是对方停了电?或者是有急事没来得及打招呼就出去了?面对花蝴蝶的不辞而别,陈小卡试着找各种理由,也好给自己心里安慰。但是连续好几天,仍一直不见花蝴蝶的踪迹。
就在陈小卡考虑动用备选租友的时候,花蝴蝶的头像终于闪动了,并且发来了一条让陈小卡失落不已的消息:“对不起,我不能住那所房子,你也别住了,否则你会后悔的!”
花蝴蝶这种威胁式的口吻让陈小卡感到很气愤:你花蝴蝶不愿租就罢了,有什么权利阻止别人,不让我租我偏租!
不几天,陈小卡就和另一位新租友搬进了新房。应了花蝴蝶的话,只住进去第一天,他就后悔了。那是一所复式的房子,房东住楼上,他们住楼下。让陈小卡郁闷的是,已经年近花甲的房东两口子却总爱吵架,哪怕为鸡毛蒜皮的事儿,也能争执个半天,有的时候甚至打起来。这种吵闹的地方怎么能住得踏实呢?可是租房合同早己生效,没有再搬出去的道理。
一天晚上,陈小卡正被楼上老两口的骂战闹得心烦意乱时,电脑屏幕上花蝴蝶的头像忽然闪动了,花蝴蝶问他房子住着怎么样,舒服不舒服?陈小卡虽然满肚子委屈,但依然硬着头皮说:“当然,舒服得要命!你不来住,真是个大遗憾。”花蝴蝶让他别嘴硬了,把这几天的遭遇坦白了的好,省得憋出病来。
花蝴蝶像是早摸清了他的底细,三言两语就抓住了他的命门。无奈,陈小卡只好一五一十地把老两口吵架的事讲给花蝴蝶听,花蝴蝶也不说什么,只感叹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夫妻都吵嘴!”陈小卡对这种消极观感到不屑,随即辩驳说:“那可不一定,夫妻应该是和睦的,遇事应该相互谦让!”两人就这样为了夫妻那点事杠上了,最后,陈小卡信誓旦旦地对花蝴蝶说:“我一定能劝和这对吵架的夫妻!”花蝴蝶也不甘示弱说:“你要真的能劝和,我不仅主动搬过去做你的租友,还可以考虑做你的女朋友。”
花蝴蝶的这番承诺让陈小卡觉得自己得了双重大礼,一连兴奋了好几天,再听楼上的吵闹声也觉得舒服多了,像是婚礼进行曲。
接下来的时间,陈小卡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说和官。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房东的事儿与自己毫不相干,但为了能与花蝴蝶合租,陈小卡豁出去了,暗下决心要解决掉两口子之间的矛盾。经过细心观察,陈小卡发现楼上那两口子每次大吵架后都会来场小吵,主要是相互指责对方,大妈说大爷大老粗,大爷说大妈装文艺。原来,大妈今年年初报了一个交谊舞学习班,因舞伴都是同龄的小老头,大爷对这事吃了醋,但碍于面子却不好意思说,一年下来,积攒的不满越来越多。这不,原本和蔼的两口子,就成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活冤家。
原因找着了,事情就好办了。劝大妈离开交谊舞学习班?显然不行,那是她的爱好,想方设法让大爷加入才是关键。那晚陈小卡在电脑前编了个虚拟网页给大爷看,大意说市里即将举办“老两口舞会”,还有万元大奖!大爷果然心动了,立马也报名参加了交谊舞学习班。
陈小卡几乎每天都向花蝴蝶汇报战况,果然,花蝴蝶也像当初承诺的一样,对他越来越热情。他的方法果然奏效了,楼上的吵闹声越来越少。这架倒是不吵了,只是一段时间后,楼上又经常传来“哒、哒、哒”的声音,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老两口已成为交谊舞班里的舞伴。因为这阵子赶着参加比赛赢万元大奖,所以这才加班练习。
陈小卡心想这下完了,当初撒下的弥天大谎不知如何收场,哪里有什么比赛呀,完全是为了劝和这两口子自己杜撰的呀。
半个月后,因谎言即将被戳穿,陈小卡实在受不了这提心吊胆的日子了,正准备收拾铺盖逃走时,却碰到肩并肩笑嘻嘻走来的老两口,老大爷手里还捧着一个大大的奖杯呢!见到陈小卡就说:“你小子撒谎,冠军不是奖励一万元,是两万!”边说还边向陈小卡炫耀手里的奖杯。眼前的情况让陈小卡大吃一惊,自己随口一说的谎言咋就成真了呢?
原来,为了丰富退休人员的业余生活,市里早就准备举办交谊舞大赛,巧的是,正好与陈小卡说的日期吻合。知道了情况后的陈小卡忍不住心满意足地感叹说:“看来人要是运气好了,老天爷都追着屁股帮忙啊!”
得了大奖的老两口为了表示感谢,说要晚上好好宴请陈小卡。盛情难却,下了晚自习后,来不及开电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花蝴蝶,陈小卡就急忙地奔向楼上赴宴去了。
等到了楼上,眼前的一幕让陈小卡惊呆了。只见一个熟悉的女子坐在圆桌的正中间,自己已经无数次在网络相册里看过她的容貌了,就算她化作一溜烟,他也认得出啊。没错,她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花蝴蝶!只不过,现实中的大活人比网络上还要美上三分呢!
“傻呆着干什么,坐呀!”
陈小卡仍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支支吾吾地问:“你……你怎么在这儿!”
“这是我家啊!”
陈小卡的小心脏差点被这句话吓得跳了出来,蒙了很久才弄清缘由。花蝴蝶真的是这老两口的女儿,因受不了吵架的他们,才决定家里有房住别家。陈小卡这才恍然大悟,花蝴蝶为何在看到图片后突然隐身继而变卦。原来,是为了躲避这对爱吵架的爸妈呀!
弄清了缘由后,陈小卡喜不自胜,心想和花蝴蝶原来如此有渊源呢,真是缘分天注定,你花蝴蝶答应过我的事儿无论如何不能赖账了吧,谁知话到了嘴边,却没勇气说出来。这时只见花蝴蝶拿出一张邀请函说:“鉴于这次交谊舞比赛反响很好,市交会决定明年此时增加青年组。我作为冠军的子女,在首先被邀请的行列,只是现在还缺个舞伴儿。怎么样,敢不敢试试?”陈小卡趁着酒劲,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点头答应了下来。
一年后,市交谊舞大赛如期举行,陈小卡与花蝴蝶因舞步娴熟,配合默契,很快便成为舞台上的焦点。舞毕,观众群中立刻爆发出“在一起,在一起”的呼声,借着声势,台上的陈小卡终于有勇气把花蝴蝶搂在了怀里,笑嘻嘻地对花蝴蝶说:“这帮观众真专业,能猜透我的心思。”怀里的花蝴蝶美滋滋地点头应着,心里却不住地嘀咕:“你小子这么胆小,没有这帮人起哄能这么主动吗?你哪里知道,这帮人是本姑娘的亲友团,我事先交代他们起哄给你壮胆的!”
第108、不要争当“首领”
我和老公爆发了15年来最厉害的一次争吵,我的妹妹也在现场。看着我俩互不相让,声调越来越高,妹妹急出了一头汗。而我和他,谁也不肯后退。终于,他败下阵来,无比愤怒地撕了一张信笺纸,拍在桌子上:“离婚!明天我就租房,我说到做到!”我立刻看一眼他,麻烦了,好像要动真格,我可不能迎面而上。于是,我伸出一只手,对他说:“你想离婚就能离?给我100万,我立刻走人。我去租房子。”“100万?”他瞪大眼睛,忍不住回击我,“给我10万,我立刻出门!”话音刚落,我和他就放声大笑。妹妹目瞪口呆:“啊?和好了?我的天!你俩吵架的功夫真高。从暴风骤雨到轻风拂面,只是瞬间。”
我笑,妹妹远在千里之外,她还不了解我们的生活。这些年来,无论我和老公争吵的级别有多高,我们都能及时刹车。其实,最初不是这样的。在纸婚年,我和他只要一吵架,就上纲上线,将爱的温情全盘否定。后来,我们长谈了一次,既然决定长相守,就应该用心经营婚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不能争当“首领”。如果有一方说狠话,另一方不能计较,原谅他(她)的口不择言。如果有一人后退,另一人不能乘胜追击,一定要给对方台阶。
共同约定了“尚方宝剑”,我们会在争吵高潮来临时自动退让。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吵得很凶,我捂住胸口喘息困难。他急忙拿起茶几上削苹果的小刀说:“我把刀拿远点,免得你一气之下杀了我。”
就这样,我们一次次化险为夷。如今,我们都明白,婚姻是一部机器,故障在所难免,也离不开日常的调试与维护。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所以,夫妻之间出现争吵并不可怕,婚姻生活不是两军对垒,不需要争当“首领”。只要学会在争吵中低头、妥协与退让,控制不良情绪,就一定能将婚姻危机扼杀在摇篮里,品尝到爱的甜蜜。
第109、大龄女倾诉:恨嫁女人不快乐
大龄未婚女人在深圳常常被称为“单身贵族”,因为她们不仅有自己的一份事业,有收入丰厚的薪酬,有自由支配的空间和时间。但她们真的不怕一个人寂寞吗?——编者
采访实录1 一颗"恨嫁"的心
“五年前,如果有人说我‘恨嫁’,我会无所谓地笑笑;三年前,如果有人这样说,
我会和他翻脸;现在有人这样说,我只能苦笑着摇摇头。”陈雁茵叹息道,“再强的人,也敌不过岁月的无情。”
前几天,突然接到朋友陈雁茵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帮忙在晚报的“万人牵手”版登个征婚广告。接到她电话的时候,记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今年33岁的陈雁茵在感情方面从来都宣称宁缺勿滥,想不到她也要打广告来“推销”自己。
从真正意义上说,陈雁茵只谈过两次恋爱,但她的周围从来都不缺乏追求者。初恋在大学毕业以后就草草结束,她痛哭一场以后得出结论,再找男朋友一定要完美,能够厮守终生。
陈雁茵的第二次恋爱发生在25岁那年,持续了3年,对方是陈雁茵单位的同事,对于这个大家都认为很不错的小伙子,陈雁茵却总是挑三拣四,下不了结婚的决心。经历了三次的求婚失败以后,小伙子知难而退,等陈雁茵感到后悔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别人的新郎。
第二次恋爱失败以后,陈雁茵变得有些玩世不恭,她刻意地把自己的感情隐藏起来,虽然经常和男士一起玩,一起疯,甚至有了身体上的亲密,但是从来不谈感情。她的这种转变让她成了很受欢迎的“派对”人物,却让真正想追求她的人敬而远之。
远在内地的父母看着女儿已经30多岁却没有着落,整天忧心忡忡,张罗着为她在老家找对象,却无一例外地被她拒绝了。朋友们劝她正经地谈恋爱结婚,她总是嗤之以鼻:“急什么,难道像我这种条件,还怕找不到老公?”
去年,陈雁茵差点就经历了第三次恋爱,一个在舞会上认识的小伙子疯狂地追求她,看得出,陈雁茵也动了心。朋友们都可以感觉到她的变化,但不久以后,两人无疾而终,让大家都感到大惑不解。当记者问起这桩感情的时候,陈雁茵苦笑着说:“当他知道我的真实年龄以后,就对我说Byebye了,他说他还要传宗接代,不能找一个30多岁的女人做妻子。”
那次失败,让陈雁茵第一次感觉到了年龄的压力。
眼看着周围的朋友们都结婚生子,有些孩子甚至已经上了小学,同学、朋友之间的聚会也因为家庭的琐事缠绕而越来越少,陈雁茵终于觉得,自己也该有个家了。但在深圳,一个30多岁的女人想找到心仪的对象,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历了几次失败以后,陈雁茵开始下调自己的标准。 (刘琨亚)
采访实录2 想单身并不容易
不少大姑娘不是因为不优秀而没人爱,反而是因为优秀才孤独。任雪就是这样一个大姑娘。她今年已经30岁,如果给她的相貌打分,最保守也得给80分,但她竟然整天唠叨说,在深圳找不到真爱。
真爱是用“找”的吗?当记者问任雪时,她说,即使不是女方主动找的,也应该是男人找女人的。一句话,基本可以看出的婚恋观比较刻意一些,“目的”性比较强。但为什么“目的”性比较强反而不好找对象呢?
任雪其实一点都不孤傲,说话很和气,总是带着微笑。她说她前后接触过五六位男士,这些男士不管是外貌、经济还是能力,都不差,但她就是没有找到跟他们谈恋爱的感觉,而且他们也没有这种感觉。
任雪大学本科毕业后就来深圳南山一家高科技企业做副总经理秘书。公司总共有9位女秘书,她来的时候,其他8位女秘书只有一位有男朋友,但五年后的今天,那8位女秘书中,有两位结婚了,其他的人也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她一人独来独往。姐妹们给她介绍的第一个对象,是一位潮州籍私营企业老板。见面那天,8位姐妹前呼后拥,要去帮忙参考参考,一群年轻人在一起,就有点疯狂,有意想宰一下这位老板,毫不客气地点名酒名菜,结果弄得老板以为她们是闹着玩的,过后还打电话说,被她们耍了,这样的交朋友他交不起。而任雪却认为,同事只是善意地闹一闹,并不是恶意的,如果一个男人连这点肚量都没有,实在没办法谈下去,更不要说结婚了。
后来,朋友又先后帮她介绍了两位男士,但任雪都找不到那种谈恋的感觉,“他们一见面就像查户口,问工作单位、月薪多少、买房了没有,甚至有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发生过一夜情”。任雪说,深圳的男人太现实,缺少传统的情调,谈恋爱就像一场交易活动。所以她后来接触了三位男士,也表现得比较冷淡,进入不了恋爱的气氛。
任雪现在“深居简出”,每天下班还在办公室磨蹭老半天,除了领导安排的应酬外,她不喜欢交际,回到宿舍,她也基本都是对着电脑,看新闻、玩游戏、写博克。她说,一个人生活,要说完全不寂寞,那是假的,但习惯了,也没有刻意想走进围城。她甚至有单身一辈子的想法,但周围的人总是认为一个大姑娘没有男朋友很别扭,不管到哪个场合,都要谈论她的婚恋话题。她觉得在深圳这样的现代都市,在婚恋问题上也跟内地一样,未婚大姑娘,总是成为亲戚朋友“关照”的对象。而这种“关照”,迟早会把她“逼”进围城,想单身也难。
任雪笑着说,这一两年内,一定要把自己嫁了,如果嫁不掉,就回内地随便找一个。看得出,她对婚恋,比较悲观。(吴淑平)
采访实录3 恨嫁女人不快乐
汪雨有些难为情地说,她出生于1973年11月,现在31岁,她特别强调说:“有时候朋友说我32岁,我挺生气,我还有5个月才满32岁呐……”这一席话,让人感觉她对年龄非常敏感。
汪雨来报社接受约访是有目的的,她说,她本是个内敛的人,不喜欢有太多人了解自己的故事,但现在恨嫁的心情让她顾不得许多了。她说希望将自己的故事说出来,看看能不能引起一些男士的共鸣,从而在深圳找个家。
汪雨是广东韶关人,大专毕业,来深圳也有8年了。想当年,不到24岁的她带着满腔热情来到深圳,她以为事业和爱情都会在深圳开花结果,可是,一年过去了,她的事业毫无进展,她频繁地更换着公司,职位一直是会计。她的年龄一天天大起来,但没有男人追求她。
汪雨说,她知道自己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个头偏矮,长相平凡,没有一份好工作,在深圳这个现实的地方,像她这么平凡的女孩子太多了,吸引不了男性的注意,找不到对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二十五六岁的时候,汪雨没有对象,家里人很着急,但她不急,她觉得自己还年轻。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汪雨没有对象,家里人更着急了,张罗着在当地给他找对象,对方是个离婚的男人,带着一个5岁的男孩,经济条件很不好。在深圳呆久了,汪雨知道没钱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所以,她拒绝与那个男人交往。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汪雨到了30岁,家里人都快急疯了,他们又给他找了个50多岁的老头,家里人说,老头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工作,女儿大学也毕业了,老头没有负担,经济条件也不错……
跟50多岁的人结婚?汪雨认为家里人疯了,侮辱了她,她为这事跟家里人大吵了一通,家人也有些伤心,表示再也不管她了。
冷静下来,汪雨自己也很着急,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下去了,她要主动为自己找个家。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她就到网络中找。她在交友网站中注册,想在那里找到爱人。很快,有个叫魏军的男人主动致电给她,他说自己已经离异,在深圳过得很寂寞,也想找个成心结婚的女人交往。魏军说,他对妻子很好,但妻子在他来深圳打工不久就红杏出墙了,他很痛苦,甚至差点因此自杀……
汪雨非常同情魏军的遭遇,她认为受过伤害的男人更懂得更女人。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与魏军开始了交往,她很体贴,经常给魏军买衣服,下班后,她也会到魏军租住的房子里,为魏军洗衣做饭……
汪雨迫切地希望结婚,她不止一次对魏军提出了结婚的要求,魏军的态度一直含糊,既不说结婚,却也不拒绝。半年后,汪雨受不了了,她说如果不结婚,她不想再玩下去了,这一下魏军的态度明确了,他说自己目前不想结婚,就算结婚,也会找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女人……
汪雨傻眼了,她以为的终身伴侣仅仅把她当成了性伴侣,她不甘心,一味地缠着魏军,逼他结婚,结果把魏军逼得到处躲她,后来,她打电话骂他,威胁他,都无济于事。
这件事让汪雨很受伤,也让她放纵了一阵子,她在网上结识了几个有妇之夫,经常跟这些人交往,有个40多岁的男人甚至在老婆出差的时候把她带回了家……这种混乱的日子过了不到一年,她有些厌倦了,她知道,放纵过后,她内心里的寂寞更加明显。
汪雨无奈地说:“像我这样的女人在深圳安个家,简直就是梦想,一穷二白的人不想找,条件稍一般的人都看不上我,我怎么办?难道真要离开深圳回家结婚?”
回家结婚?相信这个问题困扰着深圳许多大龄女子。(刘莉)
缘分可以创造
提起爱情和婚姻,人们总是会谈到“缘分”。那些想走进围城又找不到门的人,总是说缘分还没降临。其实,所谓缘分,就是一种感情机遇。机遇有的是碰巧“遇”到的,有的是靠自己创造的。整天把自己锁在保险柜里,机遇不可能钻进门缝去找你。
很多抱怨深圳没有真爱的人,其实多数是自己不敢或没有付出真爱。爱是相互的,不是等别人来施舍,也不是像买彩票,等着运气的降临。你如果只有索取,只有吃感情的“小便宜”,只是带着赌徒心理,去赌博感情,谁又喜欢这样的人呢?缘分又怎么落到你头上呢?
所以,说找不到真爱的人,除了有些人是短时期没有机遇外,大部分人应该从自身找原因。最常见也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再难嫁的女人或难娶的男人,都不懂得解剖自己,总是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别人。
真正的爱,是奉献,是理解,是对你喜欢的人加倍的呵护。说缘分总是不来敲门的人,不是不懂爱,就是不值得别人去爱;不是不敢爱,就是不珍惜爱。 (吴淑平)
第110、多久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相遇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喜欢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忘记一个人。有一个叫做路的男孩,他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三年,也为了她荒废堕落过三年,也为了她流过很多次的眼泪,可是那个女孩却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甚至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路总是想给她点感动,可是那个叫做稀的女孩却总是在许多人的面前骂他,用一些语言刺激他,他甚至为了她有自残过。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了他眼里的泪。可能有些感情自己怎么试着去遗忘都是没有办法忘记的吧。
这个叫做路的男孩告诉我,有一次她看到她跟另外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有想过放弃生命放弃自己。那个时候他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他以为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可是他的爸爸,一直都很爱他很爱他的爸爸哭着找到他,他看到自尊心强从来没有低过头的爸爸的眼泪就真的真的好难过好难过。
后来有许多的女孩喜欢他,他也对一个女孩动心过,他说她很纯,像极了多年前的她,而且哪个女孩也叫稀。还像的是她也不喜欢他。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受过的伤要多久的时间才可以痊愈。
我听到他这样的故事开始有点疼惜他了。
我的小路,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我总是喜欢称他们说是我的,因为我真的很想去疼惜,我不希望他们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快乐是多么一件让人辛苦的事情。
小路,你要快乐,好吗?
第111、心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个年轻的男子因为要从军,即将与他的未婚妻分别。离去前,他每次总会约她在某棵大树下见面。那男子因为工作的关系每回都迟到,而且每次他迟到后都会腼腆地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而她的未婚妻总是笑着对他说:“还好,我也不是等了很久。”那男子起初信以为真,后来有一次他准时到,却故意在一旁等了一个小时才走过去。没想到,那女孩一样露出微笑说着同样的话,那时他才知道,不管他迟到多久,她总是为了不让他尴尬而体贴地骗他。
后来他被派去从军,怕一去不知几年或回来时人事已非,他便与她约好回来时若找不到对方,就记住到那棵大树下等。
时光荏苒,20年过去了,那男孩都没有回来――因为他在国外时,不幸被炸药击中,因昏迷而失去记忆。直到十多年过去了,他才在无意中恢复记忆,无奈他已经在国外娶妻,而他也相信他的未婚妻以为他已经死了。
又过去了5年,妻子去世,他带着一颗忐忑的心回到祖国。想起那段刻骨铭心的旧情,带着缅怀的情绪,他在下飞机的第一天,就直接换乘出租车前往那棵大树下。映入眼帘的是繁华喧嚷的商店街,还没完全走近,他的心就碎了。大树呢?他唯一的记忆被分割了。
他在原地发了一阵呆,正想该走了吧,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个摊贩。于是他想,买包烟抽抽也好,他走上前,向那位摊贩要了一包烟。那蹲在地上的摊贩缓缓地抬起头,两人目光交会的一刹那,他看清楚眼前这个摆摊的老妇正是他昔日的未婚妻,他满眶的热泪顿时无法抑止。电光火石间他理出了答案:她一定是为了怕我回来找不到她,又不知我什么时候会回来,于是在这个地方摆摊等我。
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好依旧轻轻地对她说了句:“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没想到她照样还是给他一个微笑,温柔地回答:“还好,我也不是等了很久。”
第112、爱人的心是钻石做的
有那么一位心清似水的台湾女人,婉约地讲起她的爱情观:“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看到这段话时,挥已像个玩累了的孩子,乖巧地倚在我的一边睡着了。本想念给他听的,后来想想,这些文字只不过是唤起女人间的共鸣。
于是,轻巧巧地拨开他,伏到案头,决心为他写些什么,就像老师在期末给学生下个评语,就像家长在人前信口拈来一些琐事……
挥是学数学的,而且在海外呆了很多年。他的语言毛毛糙糙的,有一些洋化的浪漫成分,也有时因使用得不多而显得生疏,显得别扭,显得格外地有点创意。
比如说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分居两地,常常靠电话联络。电话里,我总是会问:“想不想我?有多想?”挥的回答便是那种怪怪的话语。他说:“当然想了,几想。”开始没听明白也没想明白,后来才恍然大悟,哦,几想,几在数学里代表了无限的意思,几想,就是怎么想也想不够的意思。于是夸他,聪明,有灵气。后来我又问他:“是不是越来越依恋我了?”他便掷地有声地回答:“是,太是了。”哦,一个“是”字还不够,还要加个极言其深的形容词,难得他脱口而出的这份别致。
总打电话也不是个事啊,我们便找机会能够相聚。他一下子变得非常忙碌,问他为什么?他说,很多事情要浓缩起来处理啊。我说别累坏了自己。他又说:“我现在所做的努力,就是为能早一分钟见到你。”不是早一天,不是早一个小时,是早一分钟。我们平日挥霍的光阴似水流年,而现在盼得久了,恋得苦了,竟是一分钟也不可以错过。这或许是学数学的人特有的时间概念,严谨、缜密,又满是细微处洒出来的真情,不经意间流露的实意。
终于见面了。见到挥用的毛巾毛已经稀拉拉的了,便让他换条新的。挥说:“一直舍不得扔,就是因为它是你曾经用过的,上边有你的气息,是那种吸引我的气息。”像一个听话的小孩,清清楚楚、一字不差地陈述完所有的理由。叫人又怜又爱,叫人止不住也还在爱下去。
我又该出远门了。每当我走的那一天,挥总是特别的忙――为我买这买那,累得辛辛苦苦还要把我送到机场。临进“安检”的时候,我就叮嘱他:晚上别去上夜班了,给别人挂个电话让人代个班,你早点歇着吧。挥答应了。待我到达目的地了,接到挥的电话,他竟又在办公室里了。我有些嗔怨,他却振振有词。他说:“我必须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从你转身进安检门的时候,我就止不住想你,想你是一件比上夜班还要辛苦许多倍的事情。”隔着千里之遥,挥也可以把我的眼泪给说出来。
夜很深很深了,挥又挂过一个电话来说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说,他忽然发觉家里的床实在太大太大了,只有两个人来睡才不觉得浪费――这是一个数学博士的严谨呢,还是一个爱人的亲昵?心里竟有一丝丝的疼,是那种被幸福撑得太满的心疼,疼也心甘。
有一首歌,很早以前流行过一阵子,其中一句歌词说“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词作者的初衷是玻璃心易碎,要好好呵护。其实,我想真正的爱人的心,是不是容易碎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它是透明的,它是清澈的,它有一种坚硬的纯净,锤炼得久了,就是一颗坦荡荡的钻石心。
还是那个心清如水的台湾女人,她还要婉约地启迪我: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筹码,我们要合在一起下注。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这段话是写给相爱的男人和女人的,等挥醒来,我要念给他听。
第113、因为爱情,因为悲伤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
怎么会有沧桑
——回忆——
巨大的樱花树在盛夏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明亮耀眼。
“小易哥哥,你很喜欢网球吗?”树上响起小女孩清脆的声音。
“那当然。”然后是中气十足的男孩声音。
“那,你打网球快乐吗?”
“那当然。”
“呵呵……我也很喜欢打网球呢!”小女孩的声音欢快了不少。
“那我们一起打,拿到世界第一怎么样?”
“好啊好啊!”树上响起轻快的拍掌声,配合着小女孩升高的分贝。
微风拂过樱花树,绿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出一种美好。
——素描——
医院里时针孤独走着。
一个16岁模样的女孩蜷在长椅上,肩膀不停抖动着,像在哭泣。
这时,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到女孩面前,女孩霍得抬起头,眼里早已噙满了泪水。
“医生……他怎么样了?”
女孩声音颤抖,却还是可以听出一丝希望。
医生摇摇头:“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事故使他的肩、手肘、肋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肩骨断裂严重,几乎可以算是粉碎性骨折。就算好了,恐怕再也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您的意思是说……小易他……不能打网球了?”女孩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网球……是他的生命啊……”
医生沉重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女孩的心骤然冷了下去。她木讷地瘫坐在地上,任凭眼泪不停落下。
怎么会……
曾经约好要一起打网球……曾经说好的……
要一起去美国拿冠军……
你是那么信誓旦旦……
该……怎么办……
——前奏——
医院窗外有落叶飘零。现在已是深秋,透着隐隐约约寒冷的味道。
“小易,在想什么?”女孩倚在病床旁,看着床上男孩略微苍白的脸庞。
男孩微笑:“没什么。只是住这么长时间的医院,都有些乏了。真想快点打网球。”
女孩心里“咯噔”地一响,眼神黯淡了下去,但随即恢复了常态,“慢慢养,总会好的。”
“谢谢你,小容。”男孩拍拍女孩的手,笑容温暖。
“医生,现在状况怎么样了?”
医生别过脸,“有所好转。只不过,他的肩膀还是比较危险,痊愈后能打网球的概率,”医生顿了顿,“只有10%。”
“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女孩的声音渐渐轻了,她把脸埋在阴影里,藏住那悲伤。
而门外,一个落魄的身影沿着墙壁滑了下去,坐在地上,深深的低垂着头,绝望,无助。
——迭起——
新鲜的水果上还沾着水珠,女孩轻轻将其放在桌角,扬起一个轻快的笑容,“小易,快吃,这是刚买的,很新鲜呢。”
半坐在床上的男孩低着头,声音冷冷的,“究竟……要瞒我多久?”
“啊?”女孩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说……”男孩飞快地抬起头,愤怒地直视着女孩的双眼,“为什么不告诉我?骗我还能打网球?为什么?!”
女孩惊慌地摆摆手,“不,不是……小易……”
“还有什么不是?我都听见了!再也不能打网球,跟个废人有什么差别?你说啊,说啊?!”男孩吼道,紧握的双拳颤抖着。
“我、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复健,不用担心,小易,你会好起来的……”女孩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安抚着面前暴怒的男孩。
沉默。静到可以听见风飘过的声音。
半晌,男孩终于开口:“不必了。你不必为我操心。你自己去美国吧。别管我。”他的声音像潭死水,没有一点感情起伏。
“小易别这么说……我们可是青梅竹马啊……“女孩勉强撑起一个笑容。
“你走吧,”男孩的目光落在被单上,“我其实,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以前只是把你当成用来训练的工具,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所以,你滚得越远越好。”
“小易……”女孩的眼眶一热,她没想到男孩会说出这样绝情的话,“你怎么能这样……”
女孩哭着跑了出去,地板上洒下一串泪花。
男孩紧紧抓着被单,他努力咬紧牙关,但泪水还是不止地流下来。
对不起……我怕我会伤害到你……
伤害到你的前途……你的未来……
我会永远记住你……因为我们曾经是多么好的朋友……
勾过手指,许下誓言……
不能答应……我们是否还会相见……
我不回头……不能再回头……
——落幕——
医院天台。
男孩静静握住锈迹斑斑的栏杆,风拂过,吹起他的头发。
“你果然在这儿啊……”身后出现女孩的声音。
“我不是说过……不想再见到你了么?”男孩的手暗自握紧,破旧的栏杆有些摇晃不定。
“那是骗我的,对吗?”女孩走近,和男孩并肩站在一起,“我不会丢下你。所以,我不去美国了。”
男孩惊愕地转头:“你在说什么?这是你的机会,你用不着为我留下。而且,我也没骗你。”他回过头,直视前方广阔的蓝天。男孩出神地看着鸟儿飞过,那么自由。于是他微微向前倾,伸手想要抓住那自由,那广阔的蓝天。
“嚓,嚓嚓——”年久失修的栏杆终于承受不了男孩的重量,失去了平衡,男孩倏地垂直掉下去。女孩惊恐地大喊,飞快地抓住男孩的衣领,用力向上扯,硬生生地将他从死神手里夺回来,自己却因为惯性的巨大作用,随着栏杆掉落下去。男孩猛地反应过来,回身想要抓住她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自由坠落……像只鸟儿一样……女孩突然感到身体轻盈了很多很多。
“不——”天空中响彻男孩绝望的哀嚎,他看着女孩就这么掉下去,大滴眼泪涌出,也无力救回女孩。
“啪——”血肉模糊的声音。
“啪——”骨头断裂的声音。
女孩像个木偶一样躺在八层楼下的地上,身后大片鲜血涌出,染红了地面。视线变得模糊,却还是能看见男孩的脸庞,那么清晰。女孩并不觉得悲伤,心里反而豁然开朗,微笑着长叹了一口气。
还记得那年的樱花树吗……
那年你和我的约定……
一直没说出口……
其实很喜欢你……
一直一直很喜欢你……
曾经一起追过的梦想……
真的……很开心……
很开心……
因为有你……
我的爱情才不会那么悲伤……
第114、一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有这样一个傻子《他开始并不傻》,傻子爱上了一个他认为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自从他们一开始相遇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女孩,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可是因为傻子之前的一些原因女孩的家人没有同意他们在一起,但后来傻子不甘心,在QQ上向女孩解释了所有的一切,女孩听后也慢慢的和傻子很亲密的交往,就这样他们每天都在QQ上开开心心的聊着,经常也在晚上打电话开心的聊着,越聊傻子就要越喜欢那个女孩了,女孩也慢慢的喜欢上了傻子。
但是老天爷总是喜欢捉弄这个经不起感情打击的傻子,在他们一起走过了45天的一个晚上,傻子给女孩打电话,但除了没人接就是暂时无法接通,傻子不知道打了多久,当傻子觉得疲倦的时候就不在打了,傻子来到了电脑前停着伤心的音乐,看着女孩的照片慢慢的度过了这一夜,傻子白天上班时很期待时间过得快一点,甚至想瞬间就下班那样他就又可以给女孩打电话了,19:30他终于等到了他们经常开始聊天的时间,傻子再次拨通了女孩的电话,但结果和昨天一样不管拨打多少次,还是没有音讯,傻子更担心了,傻子躺在床上伤心的想着这是为什么,等待女孩给他打过来,过了一会傻子听到了手机响了起来,他兴奋的看了看是不是女孩,是真的是女孩,傻子更兴奋了,接通了女孩的电话,
傻子问:为什么不接我电话,知不知道我很着急?
女孩说:我有点事不方便接你的电话,
傻子问:不方便就不会给我发个信息吗?为什么要让我这么担心你?
女孩说: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
傻子并不是怪女孩不接电话,他是因为太爱他太担心他了,不想失去他,就这样他们有开心的聊到对女孩说晚安的时候。
就这样他们又开心的聊了一天、两天、三天、四天第五天晚上他们刚打电话不久女孩就说有事等等,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傻子等了好久好久还没有他的消息,打电话没人接,傻子也知道等待,不久手机发来了一条信息是女孩发来的(我有点事明天说),傻子看了回复了他(我等你,完了告诉我),这样傻子整整一夜没睡等了女孩一夜,直到天亮也没有等到女孩的回复,傻子很伤心,伤心的流着泪,啥子没有为任何人哭过,女孩是第一个,他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待等待晚上的来临再次给女孩拨电话,可对傻子来说这一天是最漫长的,这一天中傻子做了多少伪装,工作的时候伪装出来的笑,在同事面前伪装出来的开,都随着夜晚的来临慢慢的化作了他的伤心,晚上傻子再次拨打着女孩的电话,但是传来的不是女孩的声音(你拨的电话已关机),傻子听到这样的声音更伤心了,傻子多么想和往常一样拨打电话时很快就能听到女孩的声音,多想再听到女孩称呼他傻子,但老天就是这么爱捉弄这个快要失去理智的傻子,他不停地拨打着女孩的电话结果还是关机的声音,傻子的情绪越来越失落了,当他不在拨打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是女孩发来的信息(我们还是分开吧,别在找我了),这样的话,让傻子失去了理智,傻子回复道(我去你家找你等我),于是傻子疯了似了冲出了家,飞跑着来到女孩的家门口,但是傻子没有勇气冲进去,傻子怕影响到女孩的家庭,被邻居听到说他家闲话,于是傻子打给女孩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再打就又听到关机的声音,傻子当时很乱,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冷,他点燃一支烟吸着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傻子想到了上女孩的QQ女孩的姐们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又像风一样飞跑到家登上女孩的QQ问女孩的姐们,傻子往她的姐们要手机号就给她姐们打电话问问实情,傻子越来越冷,听着这样的答案甚至连心都快结冰了,这一夜傻子在电脑前听了无数次那首《从开始到现在》,流下了这辈子都没有流过的那么多泪,脑子也胡乱的在想,难道我们的爱也像这首歌中唱到的[为你等从一开始盼到现在也同样落得不可能]傻子很期待女孩说要嫁给我的那个月,他不希望在没有女孩的等待中度过,这样还不如叫他***,想过想过为女孩***,因为傻子相信他死了就算女孩再怎么逃避也不可能摆脱他,也再也不用伤心的希望他回头来看他,死了就可以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里默默的看着女孩幸福。傻子的头绪也越来越乱,傻子坚信为了能和女孩在一起就算去让他死也可以。
过了一天,傻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睡觉了甚至连一口水都没喝过,但傻子并不觉得困和肌饿,傻子只用香烟来填饱他的肚子,以前一天只吸一两颗烟的傻子,这些天却变成了一两包,也许他只有在香烟中才能找到伪装的面具,好在每天工作的时候让同事们知道他很开心。
第三天到了,过来的这一夜傻子也是听着歌流着泪吸着烟熬过来的,早上傻子在上班的路上突然流下了鼻血感觉眼前一片模糊,但他还是坚持去上班努力工作,赚很多的钱,为他奢望的幸福而奋斗着,上班的时候傻子发现自己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不知在什么时间倒下了。当傻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傻子不知道自己在输液,床前的老妈在照顾着,老妈问了傻子许多问题他都没有回答,只是在沉默,他没有把自己发生的事情告诉老妈,傻子只把事情告诉了自己最好的兄弟,也许傻子真的要为自己心爱的女孩做出一个出乎意料的决定。
晚上又来临了,这是傻子最不愿意度过的时刻,但是时间也这么爱折磨他,傻子在电脑前写着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
这种心情在傻子的生命中也许是最后一次对女孩的思念,这种心情也不知道在能陪伴他几天。
两天后,傻子再也承受不住这种被黑夜折磨着的痛苦了,他要去找女孩,把一切问明白,为什么要这么残忍的丢下他自己。
傻子离开了家,疯狂的跑到女孩家,他不断敲打着女孩家的门,但不管他再用力的敲打也没有人回应他,他没有办法只能默默的走了,傻子回到家以后把自己关在屋里,他拨打着电话,终于他知道了,有个人告诉傻子,女孩不是不爱你,只不过是他的家人不愿意让你们在一起,傻子听完后,顿时觉得自己太傻了,傻子知道女孩是爱他的,还要逼着女孩追问,傻子觉得身体越来越冷,对傻子病倒了,在他之前他就已经生病了,不吃、不喝、不睡,虚弱的抵抗着只为了得到这样一个答案。他把自己的房门锁上,盖上被子躺下了,真正的躺下了。
第二天,老妈早上叫傻子的时候,傻子的房间里面没有半点声音,于是老爸便从侧门进去把门打开后,看着傻子昏倒在自己的床上,脸色十分的苍白,老爸摸了摸傻子的头,好烫,于是就抱起傻子送到了医院,要说老天残忍也许没有人会相信,但是事实就是这样,老天怎么也不肯放过这个脆弱的傻子,医生的诊断结果出来了,医生很沉默的告诉他们,由于傻子的过度伤心再加上高烧不退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父母伤心的守在傻子的病床前为他祈祷,祈祷能早日醒来。就这样过去了很多天,傻子慢慢的有了知觉慢慢的醒来了,但是他似乎已经记不起任何的人,记不起任何的事,只是在傻傻的沉默着,对,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傻子。父母也在苦苦的哀求着医生:求求你救救我的儿子,让他清醒过来,但是医生也没有办法,只是奉劝着傻子的父母不要再伤心了。就这样老天赐予了这个脆弱的男孩一个傻子的身份,真正的傻子,回到家后,亲戚朋友都来陆续的探望傻子,但傻子根本就不会记起他们了,只会对他们保持着那种沉默,很低沉的沉默。
从此以后傻子只能依靠着父母活下去,傻子的父母没有把他变成傻子的事情告诉傻子在远方的哥哥,哥哥每次打电话来的时候都在问着:弟弟现在怎么样,每次都说:没事不用担心家,家里一切都好。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父母不甘心,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治好傻子,让他成为以前那个董事的孩子,父母带着傻子走遍了不少知名的医院,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再也经不起这种消费了,但是父母不甘心,父母决定带着傻子去打工,挣钱治好傻子,但是父母跑遍了所有的地方,所有的领导都不愿意要这两个带着傻子打工的人。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把,他们来到了工地,只有这里的领导答应要用他们,每天父母都把傻子用绳子栓在他们工作不远处的一棵电线杆旁,傻子也每天在沉默的看着为了他而从没有做过这样的苦力的父母,傻子很伤心,但是他无从表达,父母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终于有一天,傻子亲眼看见老爸倒下了,老妈抱着奄奄一息的老爸,也伤心的倒下了,他们走了,离开了傻子,当傻子的哥哥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也回来了,在父母的葬礼上来了许许多多的人,但傻子的哥哥也像疯了似的向天咆哮着,这时的傻子在一旁默默的注视着父母的灵位流下了一滴伤感的眼泪,这也是他成为傻子以后流的第一滴眼泪。就这样亲戚朋友帮他们举行完葬礼以后,傻子的哥哥也做了一个决定,他要达成父母的愿望帮弟弟找回以前的自己,于是他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回来打工照顾弟弟。
不知道有多久这里的人都没有在看见过这两个兄弟,有人说傻子随着哥哥去打工了,也有人说他们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到别处去生活了。但是谁也没有说对,傻子和哥哥没有离开这里只不过是回到了父母打工的那个工地,哥哥打工,也同样把傻子弟弟拴在那棵秃废的电线杆旁,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但是不幸还是没有远离这个傻子,在哥哥很努力的时候工地的架子突然倒下来一棵很粗壮的木桩,正好砸到哥哥的身上,这时的傻子像疯了似得拼命的挣扎着,工友们看见都去看着倒在地上的哥哥,有个人把傻子松开了,傻子远远的看着哥哥,只听到哥哥嘴中默默的说道:傻弟弟,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哥哥不能在照顾你了,你要坚强。说完哥哥也离开了他,好心的工友们帮着傻子埋葬了哥哥,但是傻子还是在哥哥的坟墓前沉默着,再次流下了一滴眼泪。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知道傻子什么时候离开哥哥的坟墓,也没有人在看见过他,只是听说有人最后看见傻子的时候是在女孩家对这的大街上,傻子已经走了,他没有了呼吸,但是留在眼角的只有一棵冰冻住的眼泪,默默的注视着手中一张这样照片
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为了那一份他的爱离开了,因为只有他离开这个世界才能到另一个空间去默默的守护着女孩,看护着女孩。
第115、白狐
那是个素雪飘飞的寒冬,整个世界仿佛都被裹上了一层白锦缎,一只幼小的白狐显然是忍受不了饥饿出外觅食时被突如其来的大雪阻隔在回家的路前。她那饿得乏力的身躯再无法挣扎着起身躲回自己温暖的小窝里避寒,冻得僵硬的小脚掌无力再挪动一分一毫。她慢慢地蜷伏在冰冷的雪地上期望能抵挡这凛冽的严寒,雪花慢慢地洒落在她身上,本就全身雪白的她似乎顷刻就已和天地融为一体,一色洁白,再分辨不出那是狐,那是雪。她用微弱的声音哀鸣着宣泄绝望的情感,正在她感觉了无生望的时候,一个好心的路人将她抱起,用温暖的怀抱再次给了她一线生机;小白狐微微睁开双眼,把他的摸样铭刻在脑海,他将小白狐带回了自己的家里,并精心地饲养她。天长日久彼此也都熟悉了双方的性情,一人一狐相处甚为融洽,更胜过伯牙子期。他一天天老去了,小白狐一直陪伴着他直至弥留之际,在他撒手离开人世后,小白狐才重返森林,并决心不管经历多少磨难和艰难都要坚持苦修化作人形,争得与他再次相逢的机会。
历经千年艰辛的修行,她终于等到了可以幻化人形的那一天,而她心里只知道她要做的第一件也是唯一的一件事就是去找到当年的救命恩人报恩!不知道桃花红了几次,不知道梅子熟了几回,她找寻的足迹也踏遍了大江南北;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江南的一个小镇,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找到了他。无需证明,只一眼,她就已能确定那在梦魂中出现了千万次的容颜。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她只想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想念之情,感激之意,不懂得什么叫做男女有别,顾不上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她奔向他,牵起他的手,自然得好像已排演了千百次的情景。他似乎已对她不复记忆,他惊愕,讶异,然而这一切情绪立刻就被一种惊艳的震撼完全覆盖,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是个天上掉下来的仙子一样的美女,而且还对自己垂青。他们很快就厮守在一起,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般顺利。他爱怜她的单纯、疼惜她的善解人意;沉醉在她那似水的柔情里;
可正因为她的单纯,来历不明,不谙世故,让他在爱情与仕途两者之中只能选择其一,
他痛苦地挣扎,可却没办法做到两全其美。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对自己的仕途有利的对象成亲,白狐知道后虽然十分伤感,但她却仍然笑着表示对他的祝福。她知道他未来的妻子是无法容忍这种人妖之恋的,她也怕自己的存在会对他的仕途有不良影响,是有的吧,其实她早就觉察到他间歇性的愁眉不展。白狐决定为了他而牺牲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真爱!
婚期终于到了,那欢天喜地的锣鼓声声让她心碎,那轰天震地的爆竹仿佛把她的整个人无情地撕扯,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完整,东拼西凑的努力想找寻一些开心的事来让自己展颜欢笑,可旧日的欢爱却如同过眼的云烟让人难以挽留,那映入眼帘的满眼通红让她快要发疯,他现在在干什么?应该在拜天地了吧?他那只曾经爱怜她的手现在正拿着玉如意在挑开新娘的盖头吧?他们应该正在喝交杯酒吧?她不想去想这些让她崩溃的事,可她的脑子已经不受控制地不停地想。她无能为力,她能做什么,她只是一只幻化成人形的狐,人妖殊途,注定只能是分离的结局。
她看着那高高的门楣上悬挂着的大红灯笼惨然一笑,是时候了,是离开的时候了;就让她再看最后一眼这曾经给了她无限温暖和快乐的地方,就让她再最后想一次那曾经朝夕相对,魂牵梦萦的容颜;她决定转身了,飘渺的身姿像跳跃着一曲诀绝的清舞,可惜舞姿再美也无人欣赏了,再不会有人在灯火阑珊处期待着那妩媚的嫣然回眸,而她也不会再回头。
就这样,淡淡地没入她应该存在的世界,正如她悄然而来,此刻又悄然而去,她终于知道自己只属于森林,属于自由的森林!
第116、体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热衷于煮咖啡,兴致高昂地在大街小巷搜集各式各样的煮咖啡器皿:滴泡式、蒸汽式、虹吸式,最后,她独钟情虹吸式玻璃瓶起起落落的一眼分明。然而,相较于蒸汽式的不锈钢和滴泡式的塑胶,玻璃的脆弱易破,直教一向粗枝大叶的她胆战心惊。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总还是时常失手。
那日,吃过晚餐,先生正在厨房洗碗,她陪着在餐桌前聊天,顺手收拾着桌上的剩菜,冷不防,袖口掠过桌子边儿的虹吸式玻璃瓶,瓶子应声倒下,又破了!这是当月打破的第四个玻璃瓶呀!她几乎要恼羞成怒起来,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呢!更气人的是,每次打破东西,总教先生看见,一个那样的玻璃瓶虽说叫价只五百九十元,但一个月打破两千多元的瓶子,怕要比喝掉的咖啡还贵哪!她忧心先生会取笑她的粗心,更恼怒自己的无能。正想着如何为自己辩护,面对水槽洗碗的丈夫转过身来,只淡淡地说了声:
“哦!那东西本来就很容易破哪!小心,别割伤了手!”
她愣在当场,差点儿哭出来。这话原是她准备拿来防卫用的,却让丈夫抢先说了。在那样一个昏暗的冬日厨房,她登时立誓用一辈子的柔情来报答丈夫那一句体贴动人的言语。
第117、现代爱情故事:结婚照
男人看上去很紧张,这是他第一次化妆,也是第一次穿上白礼服。他也跟他妻子商量过是不是不要穿这么白,妻子跟他说这样穿有气质,而且跟她的礼服更搭。不过他觉得只有那种比较文弱而且特别骚气的人才会穿这样的衣服。自从衣服套在他身上时,浑身上下就只有一个感觉――别扭。尤其是脖子上的领结,勒在脖子上,感觉像是要窒息了,让他忍不住不停地拉扯着领结,希望能舒服一点。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画完了。他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微胖的脸上架着一副银框的眼镜,两只眼睛悄悄地躲在镜片后面,透露出紧张和兴奋,还夹着一点疲惫。为了拍这一组婚纱照,他已经很多天都没有睡好了,不过能满足妻子这个小小的愿望,他还是觉得很开心的。
用手扶了扶自己发福的肚子,怀念着自己以前那六块腹肌和标准的身材。这些年为了能赚钱养家,酒量从以前的一杯练到了一瓶,忙碌的工作也没有时间让他去锻炼一下身体,身材也就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完美了。用力的深吸一口气,把皮带再狠狠地勒一勒,努力让自己的肚子看上去小一点。这样照出来应该会好看一点吧。
走出化妆室,妻子还没有出来,他只好坐在一旁等着,摄影师也趁着这个时间跟他讲解一下等会应该注意的问题。摄影师不停地在耳边絮絮叨叨,声音从一个耳朵里面灌进去,又偷偷地从另一面跑了出来。
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他的妻子,她出来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是不是比以前更美了?她不怎么穿高跟鞋,待会走路会不会摔跤呢?他不停地再脑海中勾勒妻子的模样。工作太忙,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了妻子,所以他几乎没见过妻子打扮过,总是一套休闲服或者睡衣,为了只是能做事的时候更加的方便。
女更衣室的门缓缓打开了,他一下子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妻子穿着一身洁白的礼服从屋里走了出来。他死死地盯住门口,心脏像擂鼓一般,因为紧张和激动,脸上感觉像被烫过一样的绯红,还好有粉底遮住了,不然他肯定找个地缝钻进去算了,这么大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动不动就脸红。两只手不知不觉间握成拳头,可是手心里面不停渗出来的汗,让他怎么都握不紧自己的双手。他发誓,他这辈子没有这么激动紧张过,即使第一次见她父母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么紧张。
礼服是妻子自己选的,胸部以前全部都露再外面。当初要选这件礼服的时候,他一直都是反对的。不过妻子坚持一定要这件,他最后也只得同意了,毕竟这是人生里唯一的一次,只要妻子开心就好了。
整套礼服穿在了妻子的身上,肩膀和锁骨被洁白的肌肤包裹着,引起无限的遐想。颈上的铂金项链顺着脖子滑到胸前,更加衬托出妻子的美艳大方。即使脸上那淡淡地皱纹,在他看来也是上帝在所描绘的最美丽的图案。曾经很多次,他都觉得妻子不再像以前那样有魅力了,总是不懂打扮和收拾自己,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不爱她了。
他知道自己错了,走上前去。他轻轻地扶着妻子,害怕她因为穿不习惯高跟鞋而摔跤。握着妻子的手,以前也牵过,不过时间久了,摸着妻子的手,就感觉是摸着自己的手,所以他也就没怎么再牵过妻子的手了。她的手变得粗糙了,不过也更加温暖了,他本来不安的心一下子也安静了下来。
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镜头前,笑着,画面定格。妻子的脸微微发福了,不像以前那样小而精致;丈夫的镜片也更厚了,眼睛浑浊了许多,没有以前那么明亮有神了。
最美好的岁月给了彼此,我见过你年轻时的美丽,但是我更爱你现在苍老满是皱纹的脸。
透过薄薄的玻璃,丈夫轻柔地把妻子拥入怀中,右手抓住她的手,不想让她离开自己的怀抱。
仿佛闻见了妻子手中捧花的香味。
第118、为爱让路
星期天,我赶聚会,看看时间快到了,专线车还没有来,候车亭旁已黑压压站了一大圈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动了破费“打的”的念头,还好,谢天谢地,一辆载满乘客的车终于姗姗来迟了……这一站的乘客下得真不少!一个,两个……此刻我的心已如离弦之箭,恨不得越过人墙直上座位,然后叫司机加足油门冲出去。对不起,人急了公厕像私厕,公车像私车!然而,事情并不如我的“一厢情愿”,我的面前,下车的客人不仅反常地多,而且动作个个慢如蜗牛,到后来,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先生下到门边,忽然像一尊门神站住不走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下边的人开始焦急起来:“老头,快下车呀,没看见这么多人在等吗?”“是忘了东西吗,快点回去拿呀,还愣在门边干吗?”“八成是个聋子吧!”有人多次想逆流而上,不知为什么,没一个人敢冲上去。
十来秒钟的时间就像过了十多个小时。这时,另一幅风景出现了:老者突然伸过手去,里边也伸来一只干瘪的手,当两只枯稿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人们看清了:原来这是一对老夫妻,女的显然有病,行动不便,于是老先生就抢先一步,站在门边,一来是怕老伴有个闪失,二来是怕性急的乘客挤着老伴。天下感人的镜头,就这样在不经意之间出现了!
下边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在一刹那间静止下来,人们默默地注视着这对老夫妻,门边想挤上车的人也自觉地伸出手去搀扶他们,其余的则默默地闪开一条道,这条不宽不长的道,是为他们永恒而真挚的爱让出的路……
第119、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社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 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萦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进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入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么失踪了这么久。他就说外出采风去了,他并不告诉我他生病了。他更不可能知道我曾把他送进医院守了他一整天。 那天之后,那个长发女孩开始频繁地出入于我们的杂志社,或者在楼底下等苏更。那个女孩很清秀,瞳仁很大,很黑,看人时让人的思维不由就沉进了她的眼睛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苏更喜欢的女孩类型,而我,必是他眼中的异类女孩。我留短发,说话快得像打仗。 别人总以为,像我这样开朗的女孩是没有理由受伤的。杂志社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对苏更有了感情。 那个长发女孩出现后,同事便不再开我和苏更的玩笑了,而是追问苏更什么时候请大家吃喜糖。苏更总是笑笑,说,快了快了。说完问我,什么时候给他送大礼。我真后悔没去考艺术学院,否则当演员也是极有前途的。我竟装得那么像,我居然还笑得出来,还不忘开他的玩笑,我说:“苏更,收了我的大礼别忘了给红包。” 以后和他独处一室我依然赠他上好的碧罗春。我为他泡茶。米粒大的茶叶被开水冲过,蜷缩的叶子在水面上慢慢伸展开来,旋转着沉入杯底。很清的茶啊,喝起来却有着微微的苦涩。抬头看苏更,他的手指上正转着一串钥匙链,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钥匙链是我的。 苏更发现我在看他,就把手中的钥匙链递过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钥匙链,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小雪人。你看看。”我接过来看,果真就是我放在他枕边的那一个。我递给他,无语。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依然说:“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许选择被人爱要比去爱人轻松吧?”说完了,他并不解释什么,而是换了别的话题。 我终于再也装不下去了。我怕再面对苏更时我会痛哭失声。谁都不知道我离开杂志社的真正原因。我只是说我这个人天生不安分,在一个地方呆不久。我去了广播电台,做一些幕后工作。有时哪个栏目的主持人请了假我也会接替一下。日子就这样如水般地流过,转眼又是一年。 当街面上的鲜花开始缤纷时,整个西安城也有了一点破土而出的绿意。有时没有了节目,我也会趴在窗栏上朝下望,看到那些新鲜的花,心内不禁忧伤。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恋爱,也曾经有过男孩喜欢我,可是,从没有哪个男孩给我送过花。在男孩的眼中,我这样的女孩子是不需要花的,因为我处处好胜,我不像别的女孩柔弱温顺,惹人怜惜,难道,做女孩只能是那样吗? 那天,快下班时,苏更给我打来了电话。接到他的电话很意外。在电话里,他说,“知道吗,小丫头,我爱你。”听到他的话,我的心一下揪了起来,突然想到那天是4月的第一天,便笑道:“别神经了,苏更,是不是通知我去喝你的喜酒。”话筒那边,苏更立刻笑了,他说:“愚人节快乐。” 苏更很快就结婚了。婚礼那天我去了。我喝了酒,喝了一点就感觉醉了,便提前退了席。出来时,夜晚的风吹到脸上,有些清醒,那一刻我的脸上满是泪水。 苏更结婚之后,我一直没有同他联系。怕他打搅,我很快又换了工作,在一家合资企业搞广告设计。这个地址我谁都没有告诉,也没有再同以前的熟人联络,我是存心要在别人的记忆里消失。 一个月、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大半年。不知不觉就到了冬天。一天下了班路过东大街,竟在一家新开不久的画廊见到了苏更画展的宣传画。鬼使神差我走了进去。 半年不见他,他竟筹备出了画展。我一幅幅地看过去,在每幅画里,我都看到了一些我说不出来却可以完全了解的东西。当走到画廊尽头的时候,我停住了。眼前站的,竟是苏更。苏更!在我还没有来得及伪装自己的时候我竟然见到了他!这一次,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沉默。 从画廊出来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 苏更问我还记不记得他曾说过要约我堆雪人。那夜我真是什么都忘记了,忘记了他已是有妻室的人了。我和他沿着东大街一直往前走,不知道有多晚了,路上的出租车都少了。到了城墙底下,我靠着城墙站住了。苏更站在我面前,看我,终于忍不住把我一把抱在了怀里。我在他的怀里发抖,没有温暖,我感觉到的是彻骨的冰寒。他更紧地拥住了我。 苏更说:“为什么这么晚才让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我说:“你呢?为什么不告诉我。” 半晌,他才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我怕你拒绝,所以选择了愚人节那一天对你说出口。这样,我也好有个台阶下。” …… 雪依然在下。他吻我,疯狂地吻我的唇我的脸我的耳,突然他身上的什么落在了地上。我俯身拾起,竟然是我的那个雪人钥匙链。 看到钥匙链,苏更松开了我。他说:“我妻子对我太好了。两年前如果不是她送我去了医院,也许就没有我的存在了。以前,她只是我的一个人体模特,我对她从来没有动过心,只是那次病中,醒过来,看她守在身边,便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当时想在西安只有她还记得我了。那次病愈之后,我一直收藏着她放在我枕边的这个雪人钥匙链。我知道这个雪人钥匙链就足够让我守候她一生了。” 我在黑暗里流了泪。我把钥匙链重新挂回了他的皮带上。终于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在泪里对他微笑。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更,他给我写过一次信,说他有了baby,信中附了他们的全家福。baby小小的在他女人的怀中,我忽然发现,baby很像钥匙中的那个小雪人。第120、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郭老师高烧不退。透视发现他胸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阴影,怀疑是肿瘤。同事们纷纷去医院探视。回来的人说,有一个女的,叫王瑞。特地从北京赶到唐山来看郭老师,不知是郭老师的什么人。又有人说,那个叫王瑞的可真够意思,一天到晚守在郭老师的病床前,喂水喂药端便盆,看样子跟郭老师可不是一般关系呀。就这样,去医院探视的人几乎每天都能带来一些关于王瑞的花絮,不是说她头碰头给郭老师试体温,就是说她背着人默默流泪。更有人讲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奇事,说郭老师和王瑞一个人拿着一根筷子敲饭盒玩,王瑞敲几下,郭老师就敲几下,敲着敲着,两个人就神经兮兮地又哭又笑。心细的人还发现,对于王瑞和郭老师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郭老师爱人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醋意。于是,就有人毫不掩饰地羡慕起郭老师的“齐人之福”来。
十几天后,郭老师的病得到了确诊,肿瘤的说法被排除。不久,郭老师就喜气洋洋地回来上班了。
有人问起了王瑞的事。
郭老师说:“王瑞是我以前的邻居。大地震的时候,王瑞被埋在废墟下面,大块的楼板在上面一层层压着,王瑞在下面哭。邻居们找来木棒铁棍撬那楼板,可说什么也撬不动,邻居们说等着用吊车吧。王瑞在下面哭得嗓子都哑了———她怕呀,她父亲的尸体就在她的身边。天黑了,人们纷纷谣传大地要塌陷,于是就都抢着去占铁轨。只有我没动。我家就活着出来我一个人,我把王瑞看成了可依靠的人,就像王瑞依靠我一样。我对着楼板的空隙冲下面喊:‘王瑞,天黑了,我在上面跟你做个游戏,你不要怕呀。现在,咱俩一人找一块砖头,你在下面敲,我在上面敲,你敲几下,我就敲几下———好,开始吧。’她敲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她敲当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当……渐渐地,下面的声音弱了,断了,我慌忙捡起一块砖头,回应着那求救般的声音,王瑞颤颤地喊着我的名字,激动得哭起来。第二天,吊车来了,王瑞得救了———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女同事们鼻子有些酸,男同事们一声不吭地抽烟。在这一份纯洁无瑕的生死情谊面前,大家倏然明了:生活本身比所有挖空心思的浪漫推想都更迷人。
第121、用十年里的十天想你
“老公啊,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啊?”女人一脸好奇的问,从声音分辨,她是很轻快的询问!他们在一起时间不久,两年而已,相处两年的情侣到处都是,随便就能抓出一大把,而现在的人,能有几个在交往的时候考虑结婚的?“现在工作上也没什么突破,过两年吧!”男人轻轻柔柔道!
“哦!”没有失落亦没有兴奋,似乎预料中!
“老公啊,那假如有孩子了怎么办?”
“你有了?”男人严肃的握住女人的手,眼神犀利的盯住她!
“你抓痛我了啦!”女人喊了出来,“我是问问而已,有了我会告诉你的!”
“老婆,你记得,以我们现在并不适合要孩子,经济上也许可以不用顾忌但是心理上还无法接受,养育一个孩子不是养育一只小宠物那么简单;如果有了要告诉我,我会陪你去医院的,明白吗?”听了女人的话,男人放下心来,也柔下声音来对女人说着自己的观点!
“你放心好了啦,我不会那么不注意的,即便是有了也不会瞒你的,嘿嘿!”女人清爽的声音再度响起!但在心底,女人不知道是否该赞同男人的话,彼此工作其实都不错也算稳定;已经多次思考过,男人只是交往初期提到过结婚,而当彼此交往变得稳定后就没有涉及过婚姻;女人虽然大大咧咧但不是真的傻!其实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问题到底出在哪?是不爱吗?虽然感觉不到爱却也没感觉到哪不爱,也许是时间让彼此都沉静了!现在他们住的房子,一半是女人出钱按揭的;她习惯平衡!平日逛街,他也从来没有陪过她,她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毕竟习惯自娱是最容易快乐的方式,这时候却想到这个动作是否也能衡量他的感情。
“老公啊,今天你陪我逛街好不好?你还从来没陪我上过街呢!”女人撒娇的说。
“忙呢!乖,怎么今天想到要我陪了?”男人漫不经心的问!
“那你要不要嘛?”
“自己去吧,要买什么自己去提款就是!”男人的眼光始终专注在文件上!
“老公,我突然想嫁给你了,怎么办?”清纯美丽的小脸上闪亮的大眼无辜的望着男人;这句话把男人的注意力拉回到她身上。男人望着眼前这个没被现实的残忍划下太多痕迹的女子,隐隐的不耐与无力!
“那张纸对你来说是什么意义?”男人放下手上的工作打算和女人好好的谈一次!
“不知道!想和你结婚跟那张纸有牵连吗?”
“你想结婚不就是想要那张纸吗?”男人牵动了下眉。
“如果你那样想也可以啦,你有没有想过和我结婚?其实也是在问你的未来有没有把我算在内!”依然是轻快的声音。
“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的,你不会不明白。”男人间接的回答。
“你从来没有直接的回答过我的问题耶,不管是怎样的问题都好!”女人把声音放到很嗲;“好了啦,不跟你讨论了,免得气死我自己!嘻嘻,那我自己去逛街啦,不要你陪,哼!”话音一落,她拿起包以轻快的姿态走出房间!
身后的门一关上,原本笑意盈盈的脸瞬间沉下来,换上一脸苍白与哀愁,眸底有着让人捕捉不住的幽晦迷离!迈出脚步,缓缓的走在人潮拥挤的路上,脑子里一片空白却也塞满了思绪,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很快就能过渡伤害放大欢乐的开心着,这次用尽了力气,却做不到;泪水直流!有的时候不甘愿输给命运却不得不屈服于宿命!快乐的妖精这会,不快乐!哭够了,收起眼泪扬起笑脸,冲到步行街给心爱的他选了十套西服十件衬衣十条领带十个胸针十双袜子十双鞋子,信用卡几乎被刷暴,但是她笑得看不到眼!这时候的她,又是一个精灵,能感染人的精灵!
东西太多扛不了,只好打车回去!得意洋洋的向他炫耀自己的战绩,他看到那么多的衣服,最角边隐隐的抽搐,看着身旁这个做事向来一鸣惊人的她不知做何反应!
“老公啊,这些都我挑的,不错吧?”看着自己挑的西服她自我陶醉,对自己的眼光她向来自信!
“老公啊,这些衣服记得已经慢慢穿哦,今天看到好看的心血来潮就帮你买了!哼,你要敢说一个不喜欢的字眼,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听到没?”插着腰威胁,故意板起那张娇滴滴的脸!
“好!我不说不喜欢,但是你买这么干什么?你怎么总是那么浪费!”男人语带指责。
“哎呀啦,老公,反正都已经买了你骂我也没用啊!你就多疼我一点也喜欢上这些衣服吧,好不好嘛?”撒娇的摇着他的手,一脸的委屈状!他回她一个无奈的眼神,揉揉她的头发;
“好好好!你呀,以后记得别这样了听到没?否则就算你撒娇我一样不饶哦!”
“恩恩恩恩!”拼命的摇晃着脑袋!
“嘿嘿...西西...”女人一直在咧着嘴傻笑个不停,男人见状亦拉开嘴笑了出来,他的女人太可爱了,和个孩子一样无忧,也有成熟女人的知性;有“妻”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他在心里也在琢磨着见家长的事,一直都不再提起结婚的事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娶她!
“老公啊,我这个月回家去陪我妈妈好不好?毕业到现在我都没有在家好好呆过呢,妈妈好想我了,我怕弟弟娶到的老婆欺负我妈,我要回去好好‘教育’弟弟去!”晚上的时候她楼着他,手在他身上挠着痒痒,他边逃开他的魔爪,边取笑:“你终于有良心记起妈妈啦?”
“嘻嘻,人家我可是乖乖女咧!老公,我买了明天中午的机票,这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哦!”
“原来你是有计谋的啊,我说你怎么忽然对我那么好!”男人假装凶神恶煞!
“哈哈,你装的都不像了啦!讨厌~。。。”
笑声溢满整个世界!
半个月过去,男人耐不住没有女人在身边的空寂,思念她的调皮,想念她的体温;拨通她电话,男人细声细语的磨女人赶快买票回来!电话里她清爽如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整个脑海里令他眼圈犯红!
“老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结婚吧!”
电话另一头刹那静如死寂!“你,不是不想娶我的吗?”沉默过后,女人轻轻的问!
“我不是不想,我是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只是还是熬不过思念先说了!”男人解释着!
“西西,好啊,你等我回去好不好?”女人恢复精灵样!似乎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继续半个月过去了,男人见女人迟迟不归,再次拨通电话;这回电话响了好久才被接起,却是女人的弟弟接的,男人询问他女人怎么还没回来,弟弟说她那里还需要处理点事,还没那么快能走开,告知很快就回,请他别挂心!
再半个月后,男人接到来自女人弟弟的电话,电话里,弟弟让他马上过他们家去,说女人有事!男人吓到了,定好机票如箭般飞奔机场!
到了x市,女人的弟弟接机,弟弟一眼就认出男人,一路沉默的把男人领到医院;不祥的预感笼罩着男人,病房门开,女人瘦弱苍白的脸震撼住男人,心猛的被狠狠的揪了一把,绞痛难耐!拖着软无力的腿,迈到紧闭双眼的女人身边,用手,轻轻的抚着那熟悉的脸颊,一下一下的抚摸着!
“姐姐胃癌晚期,拖了两个月了!”弟弟在一旁轻轻说着,女人的父母眼圈瞬间又泛红!
这个意外,真的太意外了,意外到连怎么回事都弄不清楚,意外到他感觉自己是在云端!胃癌,原来女人总是说没胃口总是不吃东西,说减肥是女人的终身事业,这一切都是借口,他责怪自己怎么就没用心去观察过;怪自己那么大意让女人独自撑着这最难熬的日子!
女人去天堂后的半个月!从女人住的那个城市寄来一封信,男人看着熟悉的字体,浑身颤抖:
亲爱的老公:
一定在想我了,是吗?一定是的,我在天堂都感觉到了呢!
老公啊,你说想和我结婚,真的好感动哦!原本以为你只是想和我在一起并没有和我共度一生的想法!老公,谢谢你的爱!
和你在一起啊,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呢!每天早上醒来你都会喊手麻,西西,知道吗?老公,这是最最感动最最记忆犹新的片刻,在家的这些日子我都睡不着,没有你的手臂当枕头没有你的怀抱当港湾;但是我不后悔,我不愿意你看到我被病魔折磨的不**形的样子,我相信换你你也不会让我看到自己痛苦的一面!老公,原谅我,以后只能在天上笑给你听了!老公啊,一年前,我是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多么想永远永远都把你铭记于心底,但是发现怎么看你都看不够,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心里舒服点,我知道
你爱听我笑的声音,其实我自己也好喜欢自己的笑呢,所以就天天笑,让你永远都记得我,是不是好自私?我怕我走了之后你把我的一切都尘封进一个
连碰都不会去触碰的角落里,我好怕,怕在那里我会冷,所以就用爱让你对我刻骨铭心!我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所以,够了,今生有你,够了!
上次帮你买的衣服袜子鞋子,你每年在我离开的那天穿上一套去看我好
不好?十套,那就是十年,十年里,你只能用十天的时间想我,在特定的那天里,你才可以想起我也不准不想我,你知道我喜欢紫色玫瑰花,记得去找到哦,我对我老公可是很有信心的呢!记得,一年就是那一天能穿,别的时候不要去碰那些服装,如果你忘记了,那么在你老之后看到那些衣服,也许能想起我的这个要求呢!西西,以后你娶老婆了,记得在那天的时候带来给我看,但是不要告诉她我是谁,是女人都会介意的,就说...呃...就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好不好?我好羡慕那些青梅竹马长大的人哦!以后你娶老婆了,那她就是“咱老婆”,你要对咱老婆好哦,就像对我这样,因为我在天上看着呢;虽然我会哭会吃醋,但是我更不舍得女孩子伤心;你下辈子欠我一生,好不好?下辈子我会是一个好健康好健康的宝宝呢,到时候我会
用力用力的缠你一辈子,直到老去!
老公,我不想告诉你我爱你这个事实了,怕你哭!我只看过你哭一次,那次我任性和你提分手;但是现在的你一定也是在哭,对吗?不只是眼睛哭,心也在流着泪!老公啊,不要让心停格在那凄楚哀怆的瞬间,笑着面对人生,帮我笑完今生,好吗?
从现在开始,不要悲哀不要消沉;想我只要用十年里的十天;十年后把我从生命里彻底清除,我自私,但是我怕我的自私让你恨我;所以我就赖你十年,就十年好不好?十年,我们就真的忘记彼此,期待来生!
已经在履行约定的傻孩子
泪滴湿了信纸,男人痛哭失声!天渐渐的暗了,黑了,窗外灯光斜射了进来,男人整理好情绪;“老婆,我记得你十年,想你用十天,来生还你一辈子!”轻轻的,对着天际呢喃!
第122、北司路的爱情故事
我的家族每代都出一个盲人,这一代是我。
十六岁的时候,我的眼睛治好了,但因为错过了读书的年龄,只好在社会上混。半年的时间我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泼皮,家里也渐渐管不住我了。
幸好后来父母举家南迁,我也随之来到九江。记得当时住在北司路,我因为识字不多,常常把北司路读成水月路,还闹了几天的笑话。
那一年我十七岁多一点点,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了,再加上换了一个地方,也想重新做一个好人。每天父母上班后,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书是不看的,因为看不懂。
我们的邻居是一个很热情的家庭,他们有一个女儿,比我大一岁——我是从他们和我父母的闲聊中知道的,好象正在复读高三。有一天在看完一部动画片后,实在很闲,我拿了一个橘子趴在后窗眺望。她恰好经过。也许是曾经的顽劣作怪吧,我把一片橘子皮扔在了她的头上。我希望她会恼怒,然后飞一个白眼,这样我就可以以怪笑声来回敬她,从而打发一下午的无聊时光。然而她只是一笑。那一刻我很茫然,我开始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同时,有一种怪怪的情绪爬上心头。
另一次是在夜里,我和父母去一个亲戚家做客,吃完饭后我独自回来,天下着小雨,我撑着一把黑布伞。经过她的窗前时,听到了她的歌声。你们知道的,作为一个曾经的盲人,我对声音很敏感。我靠在她窗边的墙上,静静地听,十八岁女孩歌唱的声音有一种安静和飘渺的美丽。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发现了我。她推开窗户,长发在窗外一甩,又是一笑。
于是我开始喜欢北司路了,喜欢在夜晚眺望北司路对面的灯光。喜欢在午后看她婷婷萼萼地走出巷口。
有一个男孩,每天晚自习后总会送她到路口,然后望着她走进家门。我那时候也傻,不知道妒忌,总是痴痴地躲在窗后,看着他们在夜色中道别,挥手,最后彼此转身.....,象在看一副风景。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以借字典的名义,敲开了她家的门,她的父亲简短地问了我几句后,便喊出了她,让她带我去找。她的房间是素朴的,但也有女孩子的雅致。我仓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在书架上翻找。当时,我觉得我很愚蠢。
借书只是为了还书,慢慢地我们开始熟悉了,一周以后,我已经可以不必敲开她家的门,而隔着她卧室的窗户与她交谈了。她很开朗,每当我滔滔不绝向她讲述从电视上收集而来的歌星明星的小道消息,她总是微笑。偶尔问我一句:想不想读书。初时我并不经心,随口回答:不读了。
但渐渐地我从她的笑容里明白,没有读过书的我和她是有距离的。她只是把我当做弟弟。
有一回她正趴在窗子上和我聊天,她的同学来了,很奇怪地问她:“谁呀!”
她答:“隔壁的男孩。”然后转身和同学走了。
那一刻,我感到伤心。
于是我开始读书,没人教我,我悄悄地读。我发觉她喜欢古诗词,就买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每天我坐在窗前,一边读书,一边看她清晨出去,傍晚回来。看她书房的灯亮,灯灭......
日子就这样缓缓地过着,其间我仍然趴在她的窗子上和她聊天,她也仍然在同学来的时候一笑转身而去。什么都没变,除了我们的友情在渐渐发展。
她的生日是在四月,如果我现在还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四月九日。那一天她叫我出来,陪她。她说可能要喝好多的酒,她害怕。走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是越来越象她的弟弟了。
请客的人就是每晚送她回家的男孩,还有一个叫点子的女同学和一个叫猪耳朵的男同学。这两位不知何故,席间开始灌我的酒。初时她只是笑着,并不阻拦。但后来我发现她的脸色渐渐变了,她拉住猪耳朵的手臂,不许他再劝我酒。并抢过我的杯子,把杯中的酒一口吞了下去。那一天我醉得很厉害,依稀记得是她和她的男朋友送我回家,她男朋友还把自己的外套批在了我的身上。
之后的几天,她老爱嘲笑我当时的醉态,而我总是窘得无话可说。直到有一次我傻乎乎地问她:为什么要替我喝那杯酒呢?
她很认真地望着我说:我是你的姐姐,我应该照顾你呀。
当时我耸耸鼻子,故作不屑,其实心里挺感动的。我对自己说:算了,就这样喜欢她吧。
北司路的爱情故事如果就这样结束,倒不乏为一种美丽的结果。然而故事总是有缺陷的。就象她喜欢新月而不喜欢满月。
第123、阿布一努瓦斯的故事(三则)
(一)
从前有个叫阿布一努瓦斯的人。他很受加隆·阿尔一拉什德①的宠爱。有一次阿布一努瓦斯想买一头驴,但是他没有钱,阿布·努瓦斯决定向加隆·阿尔一拉什德借,便到他王宫里去。但加隆·阿尔一拉什德这天不接待来访,门卫不放阿布一努瓦斯进宫,尽管他也知道阿布—努瓦斯急需钱用。这时走出一个老门卫,对阿布一努瓦斯说:
“我放你进宫去,但你要把苏丹给你的东西分一半给我。”
他们就这样讲定,签好合同。老门卫和阿布一努瓦斯互相交换了字据。
阿布一努瓦斯走到加隆·阿尔一拉什德跟前,向他问好以后,便默不作声地坐在他对面。
“你怎么呢,阿布一努瓦斯?”加隆·阿尔一拉什德问。
“我希望能得到你一百杖击。”阿布一努瓦斯回答说。
加隆·阿尔一拉什德非常喜欢阿布一努瓦斯,不忍心打他,但阿布一努瓦斯既然这样请求了,他只好拿起棍子去打,但打得很轻。当打了五十下的时候,阿布一努瓦斯拿出老门卫的字据给加隆·阿尔一拉什德看,并且说:
“我和我的朋友讲定了,把我从你这里得到的分一半给他。我得到了你五十下杖击,剩下的五十下该他了。”
于是加隆·阿尔一拉什德下令把老门卫带来,用棍子打了他五十下。“这是给你的教训,使你以后再不敢这样做了。”他对老门卫说。
老门卫非常懊悔同阿布一努瓦斯订的合同。
(二)
有一次,阿布一努瓦斯的毛驴要喝水,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舀水,阿布一努瓦斯到邻居家去借瓦罐。他拿上罐子回家给毛驴饮水。瓦罐在阿布一努瓦斯家放了三天,第四天他在瓦罐里放个小罐还给邻居。邻居拿起罐子,看见里面还有个小罐,便叫道:
“这不是我的!”
“可我不是贼,我不想拿别人的东西。”阿布一努瓦斯说,“你的罐子在我家生的,这就是它的儿子。”
邻居非常高兴,心想:“阿布一努瓦斯的家是多么走运,甚至瓦罐也能在那里生孩子。”
第三天,阿布一努瓦斯又来借瓦罐,邻居给了他。但是阿布一努瓦斯没有把瓦罐还回来。邻居便自己到他家去。
“你的瓦罐死了。”阿布一努瓦斯说。
“什么,难道瓦罐会死吗?”邻居叫嚷着。
“它不是会生孩子吗?”阿布一努瓦斯问。
①加隆·阿布——拉什德——八世纪统治巴格达的哈里发之一,《一千○一夜》中多次提到过。
“是的。”邻居回答。
“就这么回事!所有会生孩子的都会死去的啊。”
邻居去问有学问的人,他们肯定这个话是对的。
于是瓦罐便留在阿布一努瓦斯家里了。
(三)
有一次,商人宰了只羊,正在他烤羊肉的时候,来了一个穷人,坐在一旁,就着羊肉香味吃他简陋的食物。
第二天早晨,穷人遇见商人,对他说:“先生,昨天你帮我得到了非常好吃的调料——烤羊肉香味,我吃得饱饱的。”
“啊,难怪我的烤羊肉不香了呢!”商人叫嚷着。他便到国王那里去告状,国王判决穷人付给商人二十卢比①。
穷人大声痛哭着回家去,因为他没有钱。路上他碰见了阿布一努瓦斯,便把一切讲给他听。阿布一努瓦斯拿出二十卢布交给他,说:“这些钱你去交给商人,但是在我没有到以前不要给他。”
早晨,商人和穷人来到国王跟前。
“我来付钱给商人,”穷人说,“但是我可没有吃肉,我只闻了它的香气。”
正在这时候,阿布一努瓦斯来了,大家告诉他是怎么回事。
“你的二十个卢布在哪儿,穷人?”阿布一努瓦斯问。
“就在这儿。”穷人把钱递给他,回答说。
阿布一努瓦斯接过钱,把商人叫到跟前来。
商人正想拿钱的时候,阿布一努瓦斯说:“等一等!”
接着把钱扔到地板上,说:“你听见这些钱的响声了吗?把响声拿去吧。
要知道穷人吃的不是肉,而只是香气。”
商人无法反驳。阿布一努瓦斯把钱给了穷人,穷人高兴地回家去了。
①卢比——印度钱币,曾在非洲通用。
第124、我的垃圾工丈夫文
这份工作我已经做很久了。我做的当然不算是苦力活。但作为政府的一名代表挨家挨户地问问题也不能算是令人满意的工作吧。现在是八月份。天气炎热。我却不得不打领带。
“你好。我叫鲍伯・帕克斯,我们正在这个区做一项调查……”
“我没有兴趣!”……砰,门锁上了。
你无法想象这样的回答我听到过多少次。一次,我终于抓住机会,“在你用力关上门之前,我想告诉你,我不卖东西,我只问一些有关你本人和这个社区的问题。”
门内的那个年轻女人踌躇了一会儿,扬了扬眉毛,耸了耸肩。
“当然。进来吧。家里很乱,请别介意。”
这所房子稍稍旧了一点,是这个区的低收入居民能够租得起的住房。他们用很少的钱,把家收拾得看起来又舒适,又好客。
“我只问几个关于你本人和你的家庭的问题。虽然这听起来也许涉及个人隐私,但我不需要你们的真实姓名。这个信息将用于……”
她打断了我。“你想要一杯冰水吗?你看起来这一天过得很不舒服。”
“啊,是的!”我急切地说。
就在她端水回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前门走了进来。是她的丈夫。
“乔,这个人是来这儿做一项调查的。”她站在那里,礼貌地为我做介绍。
乔又高又瘦,脸上的皮肤很粗糙,看起来很老,虽然我猜他只不过 20岁出头。他的双手就像皮革一样坚韧,一看就知道是做苦力活磨出来的。
她向他倚靠过去,在他的面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当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你能够看出他们非常相爱。她微笑着,将头倚在他的肩膀上。他用双手抚摸着她的睑,轻声说:“我爱你!”
他们也许没有物质财富,但他们比我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更富有。他们的爱情是深厚的。是那种能让人在艰苦的环境下把头抬得高高的爱。
“乔为这个区工作。”她说。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
“乔是装垃圾车的。你知道我为他骄傲。”
“亲爱的,我相信人家不想听这个。”乔说。
“不,我想听。”我说。
“你瞧,乔是这个区最好的垃圾工。他往卡车里堆的垃圾比任何人都多。他能把那么多垃圾堆在一辆卡车里,这样,他们就不必跑那么多趟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热情洋溢。
“时间一长,”乔接着说,“我就为区里节约了开支。工人工作的时间少了,每辆卡车的费用也减少了。”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下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摇了摇头,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真令人难以置信!大多数人都会为这样一份工作抱怨不休的。这份工作当然很难做。但你对工作的态度却令人感到惊异。”我说。
她走到睡椅旁边的架子前。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的手里拿着一个里面裱了一张纸的小画框。
“当我们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乔丢了工作。我们一度失业了,然后终于获得了福利救济。他找不到工作。然后有一天,他被送到这个区进行面试。他们给了他这份他现在正在做的工作。他回家的时候又沮丧又羞愧,告诉我这可能是他能够做的最好的工作。实际上,这份工作的工资比我们获得的福利救济还要少。”
她踌躇了一会儿,向乔走去。
“我一直为他骄傲,以后也是这样。你瞧,我认为不是工作塑造人,我相信是人塑造工作!”
“为了在这儿工作,我们必须住在这个区。所以,我们租了这所房子。”乔说。
“当我们搬进来的时候,这句名言就挂在前门内侧的墙壁上。它完全改变了我们的生活,鲍伯。我知道这份工作很适合乔。”她一边说一边将那个画框递给了我。
纸上写着:如果一个人被称作街道清扫工,那么,他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画画,或者像贝多芬谱曲,或者像莎士比亚作诗一样清扫街道。他应该把街道打扫得让天上人间所有的生物都会驻足留连,并且说:“这里住着一位工作很出色的街道清扫工――马丁・路德・金”。
“我爱他是因为他这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做,他就会做得最好。我爱我的垃圾工丈夫!”
说完,她转过头去深情地看着丈夫。我看到乔的眼睛里有一种亮晶晶的东西在闪动。
他们俩正在微笑
第125、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叶子要结婚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是朋友来电的时候说的。那时候心里竟有种无以冥状的失望和对人性泯灭了真实的愤慨。
一定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欺骗自己。难道当初的一席话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谎言,而那双充斥着忧郁的眼神难道只是谎言的伪装?那一刻往事的一幕幕悄然涌现。清晰得那么疼。
当火车缓缓停靠在这个做为终点的站台,思绪晃如昨日。还记得自己不再回到这里的决心是那样的坚决。
再看见叶子,她穿一袭长裙,雪白得像公主。只是那双在秋风里闪烁的忧郁一如昨日。
明净的咖啡厅里。安静流淌的音乐。很久很久的谁都没有说话。或许真的不知从何说起吧。没有开始,没有誓言,那该从何处开始追究?
“恭喜你。”突然冒出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有写唐突。
叶子的脸微微的抽蓄,只是一瞬间。她微微的笑,说谢谢。那表情,那语句,突然间想起了某一年的某一天,在她家的门口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微笑,也是这样的语句。在今天听起来却有种涩涩的味道。
那天没有鼓起原来准备好的勇气疯狂的质问。那天没有太多涉及感情的话题。只是淡淡的问问最近的情况。那种淡漠的氛围几乎可以让人转身即可忘却。或许这中间的故事本身就是淡漠的吧。从开始到结束,叶子的脸上是一层不变的淡漠。如果不是曾经在自己将一碗汤,一本书交到叶子手里的时候自眼角滑落的泪,就真的以为她的脸是不会有表情的了。
终究都没有勇气去质问她。只是当她走过鲜红的地毯的时候心里微微的疼。疼只是瞬间的。甚至在那瞬间之后开始怀疑上一秒的疼痛是否真实。
后来和朋友酒后倾诉的时候偶然提到了叶子。朋友说三年前,也就是05年5月底的某个晚上,是在凌晨的时候。叶子独自去了三枫巷。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歹徒。是她现在的老公救了她。为此那个男子受了重伤。失去了一个肾。后来不久就听说叶子要和那个男子结婚了。
朋友的话淡淡的,一字一句却像一把尖利的刀深深的戳进了心里。
三枫巷25号,那条街道的尽头正是自己曾经的住址。
05年5月底正是自己当初离开这座城市的时间。
那年的那天,或许上帝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开了个铭记一生的玩笑。只是这种痛却无从质问,无从指责。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悄悄去看过叶子。隔着窗台看见围着围裙的叶子在厨房里忙碌着。偶尔会抬起头望着窗外。那一眼深邃的忧郁依旧。只是那份沧桑不经意间多了些许。
第126、那个虫咬的苹果叫 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剥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上市场上给她买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当他把让虫咬过的苹果送到她眼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起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的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着。她看得愣住了,因为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的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到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都愣住了。
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
他简单的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俩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适合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床上,很疲惫的样子。他让她削个苹果,他苦苦的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
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进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很多的苹果,读书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己,恨自己不该这么冲动。
他出差回来了,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响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起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没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啊!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啊’!
她流泪了,她知道,这个带虫眼的苹果就是他们的爱情啊!
第127、表哥不是好东西
表妹说你咋不开窍呢,人家那表哥在称呼上只是个借代……别叫我表哥,表哥不是什么好东西!妮儿冲我举了举杯,意思是说谢谢我的盛情款待。
我的骨头立马就酥了一下,谢什么呢,我宁愿天天这么盛情款待妮儿,追妮儿大半年了,妮儿才给了我一次共进晚餐的机会。
晚餐之后有没点实质性的进展我不在乎,能陪妮儿共进晚餐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儿呢。
要不,你留心一下看看,好多人一见妮儿,眼神就色迷迷的了,一个个街头流氓的德性,老祖宗也够缺德的,整出个秀色可餐的成语来,害得大伙不吃饭都盯着妮儿看,把我晾在了一边。
看什么看,主角是我啊!要不是我请妮儿吃饭,要不是我选择这家餐厅,只怕你们早就扑在饭桌上狼吞虎咽了,德性!
我也举了举杯,很绅士的模样,电影上的优秀男人都这么举杯的。
偏偏妮儿的手机响了,妮儿把举到唇边的杯子放下来,很优雅地冲我一笑,电影上漂亮的女主角都这么笑。
妮儿就摁下接听键,我看见妮儿的脸上立马生动起来,尽管妮儿刚才对我也生动,但眼下的生动属于怒放,先前的生动只是含苞。
谁呢?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像给我答案似的,妮儿惊喜地叫了一声:真是你啊?表哥!我在外面吃饭呢,跟谁吃,我同学,啊,高中的!妮儿说同学时冲我挤了挤眼,眉眼里盈满了笑意。
妮儿说的还真没错,我们在高中同过半年学。
要不,你也过来坐坐?妮儿明明冲表哥发出了邀请,眼里却故作征询地望着我。
当我苕呢,谁都知道本城姑娘相亲时,喜欢让至亲好友来侦察一番的,表哥,也算至亲吧!
也就是说,妮儿正式把我列席了,我为这念头吓了一跳,什么叫幸福啊,幸福就是让你血脉贲张心跳加急真想一跟头蹦个十万八千里。
妮儿表哥倒像一跟头蹦了十万八千里似的,不消一盏茶的工夫,居然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妮儿扑上前,两人居然拥抱上了,还是俄罗斯式的,我真担心他们再来个阿拉伯式的长吻。
好在妮儿贼精,看见我的不快都从毛孔里往外漫了,妮儿就加了一句,我表哥,刚从美国回来……
我伸过手去,心里却不痛快,从美国回来,你用美式拥抱啊,玩什么俄罗斯式的,表明你周游列国啊!嘴里却不敢不恭,连连说,幸会,幸会!
谁让人家是妮儿的表哥呢,属于举足轻重的人物,要知道,我追妮儿追得一直没有要领呢,没准她表哥一句话,我就登堂入室了。
我就同时盛情款待了妮儿的表哥,不用说,那天晚上我和妮儿没任何进展,吃完饭,妮儿跟刚从美国回来的表哥走了。
一定是征询表哥意见去了,我心里惴惴的。
第二天,我跟妮儿打电话,妮儿说,我陪表哥玩呢,改天再联系。
改天打电话,妮儿说,我陪表哥走乡下亲戚呢。
我就不打电话了,等妮儿陪完了表哥再找我,她表哥总得回美国吧!
一等就是半年,半年内我也没闲着,单位刚分来的倩儿对我很是倾心,动不动就给我点暗示,心里挂着妮儿,我只好装糊涂,脚踏两只船的事儿我可不干,太不崇高了!
我虽然不能让自己伟大,但崇高一次总可以吧。何况人家倩儿分来不久,就有个戴眼镜的小伙动不动来找她呢,那人好像是倩儿的一个什么同学。
那天晚上我到表妹的影楼去玩,见表妹正忙着在冲洗婚纱照,我就给表妹打下手,冲着冲着,一个熟悉的脸蛋钻进我眼帘,很漂亮的女孩,脸上的生动让她怒放成一朵醉人的玫瑰。
天那,这不是妮儿吗,我魂牵梦绕的妮儿啊,我还在等她拍婚纱照呢!我恶狠狠地看了一眼搂住妮儿笑得一脸幸福的男人,乖乖,这不是妮儿表哥吗?
近亲结婚,乱伦呢!我愤愤然指着他们骂。
表妹凑过来问,怎么啦。
我气呼呼地说,我追了快一年的女朋友,跟她表哥结婚了!完了我指了指妮儿和那男人,不是乱伦是啥?也不怕生出畸形儿来!
表妹一下子笑得直不起腰来,表妹说,你不看小说不看电影啊?
我说看啊!
表妹说你仔细想想,哪个小说电影里的女主人公最终不是跟所谓的表哥结婚了,最不济的也是私奔了啊!
我说我咋没想过跟你私奔呢,我也是表哥啊!
表妹说你咋不开窍呢,人家那表哥在称呼上只是个借代,蒙冤大头的!
我居然不小心当了回冤大头,还装崇高把倩儿的一片真心晾在一边,糊涂啊糊涂!一念及此,我拨通了倩儿的手机,我说倩儿吗,你在哪里?倩儿在那边欢天喜地叫了一声,真的是你啊?我在漫不经心咖啡屋呢,要不你过来坐坐?我正陪一同学!
我走进漫不经心咖啡屋时,倩儿远远冲我招手,脸上的笑容很生动,我走过去一看,还真是倩儿的同学,那个戴眼镜的小伙。
小伙伸出手说,幸会,幸会!
像妮儿的再版,倩儿介绍我说,我表哥,刚从国外回来。对着倩儿张开的双臂,我愣了一下,把伸出的双手缩了回来,冷冷对倩儿说,别叫我表哥,表哥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伙很奇怪,说,表哥你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我说有意思的应该是倩儿,说完这话我头也不回就扬长而去。
第128、亲,你可以让雨丝先生暗恋你么?
南方的雨似乎永远没完没了的下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大概当时对她没什么想法的缘故,但我想应该是某次班委会议吧。由于跟她是不同班级的,所以开始来往不是很多。真正认识她是一次她把手机落在教室里,正要晚自修的我经过那里。她喊住我,向我要了手机,一遍打电话一遍在教室里找着。手机在教室的某个座位上找到了,她把我的手机还给并向我道谢。我笑着和她闲聊了几句,和往常一样上楼自修了。当时我不奢望她能记得我,但是她的名字却不知道为什么刻在我心上了。一段时间后,事实证明她确实没记得这件事,当时我确实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好像有一点点失望。
日子很正常的过了好一阵子,和她没有太多深入的交集。只是偶然会关注一下她,她很忙,我知道她是一个很好强的女孩。不仅在班级里是班委,在学校她也是一个部门的干事。她做事起来很努力,为此在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的心里深深为她感到心疼。时常看见她工作到很晚,有时我也会发条QQ信息给你,‘亲,怎么还不睡’。我还记得‘亲’是她经常用的的字,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她不用了,记得一次,我发了一个‘亲’过去,她问我干吗要叫的那么亲热呢?我尴尬回说,以后不敢了。其实,我无法确定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就在5月份,我想那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日子了,我可以和她一起上几节课。第一节课,她原本坐在离我有俩个座位的位子上,后来她坐过来了,原因是她看不到板书。那时我心里还是很欣喜的,尽管没什么话可说,可我还是胡编瞎扯了一些。之后每周一节和她一起上,她总是坐在我旁边。就在课程快结束的一节课里,她如往常一样坐在我旁边。忘记什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踢我还用手机拍我的手,我把把头靠近她身边,近的可以闻到她身上独有香味
‘欠揍么’
‘你敢’
‘干嘛不敢,你又打不过我’
‘那我就哭’
我不知道怎么怎么回答下去,只是笑着看着她。而她嘟着嘴看着手机,而我心里却甜甜,因为我知道我那一刻我是真正疯狂的喜欢上她了。那节课很快就结束了,没有过多的停留。之后一段时间我时常有事没事给她发QQ信息,虽然只是几句。尽管有时候她没有回复,可我总替她说她又在忙了。
那天的下午,天气不错。我打电话跟她说来肯德基我给你买圣代,就这样,十分钟后我们坐在一个靠楼梯的地方坐下。她把头发扎起来了,很好看。我坐在她面前看了好一阵子,我先开口了。
‘换黑色指甲油啦’
‘嗯’
‘比上次那个粉红色漂亮多了’
‘是么?’她很欣喜的问道
‘是啊,又花多少钱去脑残了’我还是不忘打击一下她
她嘟着嘴瞥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
不经意间我发现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看见我了,并且坏坏的笑着。
‘完了,要被人八卦一下了’尽管言不由衷,她开始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说
‘那你要和人家好好解释一下,不要给误会了,以后我要没人怎么办啊’
‘我要呗’
‘不要’她依旧嘟着嘴瞥了我一眼‘我嫌弃你’
‘好吧’那时稍显尴尬的我内心里其实多想知道那句话,她是不是也是言不由衷。
在那呆了半个小时,她说她肚子饿了。我们一起去一家快餐店里吃饭,要了俩分茄子饭。
外面天气开始变坏了,雨与越下越大,暴雨来了。
那时侯我已经没心思吃饭了,我放下筷子看着她吃。喝着她买的绿豆汤心里很幸福很幸福!
暴雨依旧没停下来的意思,我说了一句让我很后悔的话
‘这雨怎么还没下完啊’
她停下筷子问我‘你是不是想让我快点吃啊’
‘不是,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我突然语塞,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直到她抱起餐厅里一个小孩,我才问她‘喜欢小孩么’她点了点头。
‘男孩还是女孩’
‘只要可爱的都喜欢’她抱着小孩,逗他玩,她说这个小孩很喜欢她的手机。
我安静的看着他们,就像看着一副精美的画卷,那刻有种无法形容的感觉。
走的时候雨依旧没停,我们撑着一把伞把,我不经意的搂着她的肩,她说‘不要这样搂着’。我放下了,那时说不出什么感觉,有渴望也有失落。就这样我把她送到宿舍楼下,是,就像电视剧那样。
和她再见面的时候,还是那个肯德基,在那靠窗的地方。外面还是下着雨,当我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我立刻从宿舍跑出来。没有换衣服,一套篮球服,一双家居鞋,手里还拿着钱包和伞。到那里的时候,有些尴尬。她叫了一份,鸡圈和可乐。那天聊得很多,我知道了她不爱吃辣,怕吃甜的,因为会牙疼。还知道她喜欢看美女,因为可以看出穿什么好看穿什么不好看。还知道她很喜欢雨,就是讨厌那种梅雨。
6月份,有一周多的时间考试,也没什么联系。QQ信息上发的问候,也是和以前一样,有时候回有时候不回。中旬,放假了。走之前本想和她说,做我女朋友吧,可是她一直很忙,没有机会说。所以。在她要回家的那天,我打电话说到家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吧,她答应了。可惜后来没有,直到我打电话给她,她说忘记了,不好意思哈。我说,嗯没事,可当时我犹豫了,本来想说话在那时停住了,因为我听说她很有可能和她前男友复合。她问我有事没,我说没什么事。
就这样,那句话吞回去了。后来我通过朋友知道,她不久前真的和男友复合了。尽管有心理准备了,心里还是无法平衡的失声呐喊。看着QQ头像换成一个一身素白色的连衣裙的女孩,正如她喜欢的白色,无法言语的酸楚。
那天在餐厅里我只是想说,我不欢喜暴雨,因为那是我常常伤心流泪的时候。当泪水和雨混在一起的时候,你强颜欢笑,别人只会认为你是开心的。
我多想穿着我最好看的衣服,坐在那靠窗的地方一起吃巧克力圣代,一起约会。
我想你现在是幸福的,至少他是幸福的,他有你。
当朋友问起我接下来怎么有什么办的时候,我说追,我可以等,还有一年,最起码我还有暗恋她的权利。
所以,亲,你可以让雨丝先生暗恋你么?
第129、走了十年去爱你
她爱上他,只是一秒钟。而他爱上她,却是10年以后的事情了。那时候她的父母都在部队,有着不容忽视的职位,她生下来就被人宠为公主。他是从别的地方借调来的文艺兵,因为出身不良,而被人排斥。他只安静待在自己的屋子里,专心画画。那次她是无意中从他窗前经过,只是淡淡一瞥,便立刻被他吸引了去。她看见他空荡荡的房子里,挤满了人,微笑的人,哭泣的人,悲伤的人,快乐的人,那些逼真的脸部特写,一张张挂在墙上,在冬日清冷的阳光里,有一种异常动人的美与温柔。甚至,他微闭起眼,无声无息地跳起了舞。那是她见过的最不可思议也最浪漫的舞蹈,没有音乐,没有观众,没有掌声,但却是听得见一颗心,在奔放的舞姿里,流畅的呼吸。
她就是从那一刻,爱上他的。只有在一同上台演出的时候,她才有机会,与他肩并着肩,跳欢快的舞蹈。甚至,偶尔有一次,她还拉住了他的手。他的掌心,如此温暖,她多么想永远地停留下去。可这只是一个奢侈的梦想,她还没有来得及温习,梦就碎了。
是她的父亲发现了她神情的恍惚,并很快地查明,她竟是爱上了文工团里出身最劣的他。父亲很郑重地告诫她,不要自找麻烦,否则会连他们一家人也给牵扯进去。她不是不明白,但爱情滋生蔓延的速度太快。甚至,她在得知他很快要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后,她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无论如何,她也要跟着一起去。
当然他还是自己走的。但她瞒过所有人,假扮成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在他即将上车的那一刻,将一个装了自己照片的信封,在拥挤的人群里,悄无声息地塞到他的手中。他有一刹那的疑惑,但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下一个表情,一群人,就将他挤进了车厢。
但她却是牢牢地记住了他去的那个山村。一年后,她果真寻到了一个时机,是部队征女文艺兵去新疆。征兵的人问她为何要去这样远的地方时,她脱口而出:因为新疆离我认识的一个人最近。她一直坚信,总有一条道路,是通向他的;只要,她能永不停歇地沿着朝向他的方向,执著地走下去。
这一走,便是用了十年的时间。那场劫难结束,他终于得以平反,回到家乡。而她,则在辗转得知他离开邻省后,一秒都没有犹豫,拖了行李箱便飞奔去车站。
她终于成功地将他拦截在了去相亲的路上。他对她只有一张照片的记忆,但她对他,却是深爱了十年。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微笑着松了口气,说,照片上的人,走了十年,终于赶上了你。他在十年后的一秒钟内,就这样被她轻易地俘获。
他们此后在一起,相守了许多个十年。生活改变了许多的东西,但却再也难以改变他们走路的方式,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站定的时候,头,便微微地靠在一起,如一朵饱满温柔的花儿。
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这样一个外人看来美好的瞬间,在时间的磨盘上,曾经被怎样艰辛地打磨,才绽放出今日素朴优雅的姿态。
第130、爱情的气质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还好的是,她的父亲还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姻。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回来!”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我一定回来。”船到泰山脚下,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本想等她到东北有了稳妥工作再追随而至的他听到这个消息,只好放弃了北上的计划,等待时机。山水相隔,二人频频鸿雁传书,以慰相思之情。
两年后,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但她坚信他不会背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岁月在一点点蚕食着她的青春,她却依然形单影只。面对好心人的牵线搭桥,以及一个又一个追求者,她淡然又坚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对于我的刘郎,我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坟’。”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的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卖钱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但仍旧没有他的丝毫音讯。“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近在咫尺,却又无音相通。风潮让他们再无力寻找彼此,但牵挂与想念丝毫没有在他们心中褪色。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历史的车轮辗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苍苍岁月,茫茫人海,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四目相对,泪眼蒙蒙。隔着40年的分别与流变,他未娶,她未嫁。
时间苍白,流变黯淡。
隔着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他对她郑重地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侄女。他叫刘自平。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有人问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什么不可阻挡的情感穿透我的心,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在这爱情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穿越流变的至真、苍白岁月的坚守、黯然风雨的执着……爱情的气质在风雨的打磨和岁月的浸润中,渐渐浸透到我们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气息,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黯,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第131、东巴情侣T恤
2003年的夏天,我在云南丽江待了许久,每天只是无所事事地和丽江老人坐在阳光里发呆,到了夜晚就随着雪山流淌至古城内的融雪暗自神伤。有人说,丽江是治疗心灵伤口最佳的地方,表面繁华,骨子里却充满了忧伤,正像我。 我喜欢的人拒绝了我对他爱的表白,我还能怎么样?我只好选择逃跑。 丽江四方街上有家小店,在卖印有神秘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衫,我想都没想就走进去,先给自己挑了一件。店主笑着问我:“男款要多大号的?”我又想都没想报出了他的号码。 我怎么又会这么轻易地想起了他,我不是说要把他慢慢忘记吗?在这么远的地方,为什么还是会想起他? 我让店主包起我那件T恤,那件男款的还挂在墙上,就让它孤单地挂在墙上吧。店主是个细腻的女子,她看出了我的伤感,她说:“在你离开丽江之前,它还没有卖出去,我就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把它送给你那个心爱的男子。东巴文字有神秘的力量,你会得到你应得到的一切。” 后来,我终于回来了,带着那件男款T恤。而两天后,我就又遇到了他。 他问我:“云南好玩吗?”说话的口气和从前一样亲昵。 我说我去了丽江古城,他的眼睛也忽然亮了起来,说:“四方街那家T恤店有没有去?”我惊诧地望着他:“为什么你会知道那家店?” 他说,他也是刚从那里回来,也是出去乱走,看到在那里有一件印有东巴神秘文字的T恤,奇怪的是,那件衣服是被钉在墙上,缺少了女版。店主死活不肯卖给他,说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召唤她心爱的人用的。 那一瞬间,我甚至有想大哭一场的感觉,想立即把那件T恤拿给他,但他说完这些就匆匆地走了,之后我们就再没见面,没机会说关于T恤的这件事情。 2004年6月,我又得到一次机会去丽江,临行前,我问他:“要我从丽江给你带点儿什么回来?”他想了想说:“T恤,印有东巴文字的T恤很好看。” 我说:“你能和我吃饭为我饯行吗?”他想了想同意了。 于是,我们又见面了,时隔一年。他瘦了,但依然眼睛晶亮而快乐。他说我没怎么变,除了把头发剪短了,但这样看起来很干练和精神。等他说完这些开场白后,我从包里拿出了那件印有东巴文字的男版T恤,递给他。他那一刻的表情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眼睛里忽然闪亮起来。 T恤上仍沾有丽江小店墙上的泥土,在他将它展开的那一瞬间,我甚至又闻到了古城的味道和那店主说过的话:“把它送给你心爱的男子,你会得到你应得的一切。” 他起身和我拥抱,紧紧的。他说:“原来我就是那个被深爱的男子,原来我就是T恤的主人。”他说,他拒绝我的爱情是怕他配不上这么优秀的我,但很快他就后悔了。他跑到丽江去找我,但丽江那么大,怎么能找得到呢。听到我回北京后,他马上去见我,但又没有勇气说出要说的话…… 现在,我们穿着印有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招摇在北京街头,任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们的笑容灿烂无比。据说这神秘的东巴文字写的是一句咒语:“你爱,我爱,未来爱,希望爱,相信爱,前面永远有爱。第132、天堂的誓言
一篇看了让你沉默的文章,凄美青春恋曲,真实的故事老公,这三天让我最后想你吧.
以前我很坏老欺负你,是我不对,你消失了,我就没人欺负了,习惯静静想着你,一个人在角落想你.我的好朋友都问,你的猪小呆呢?我总是骄傲地告诉她们,他在等我呢,他很爱很爱我的.
老实说,你是坏孩子,很淘气,调皮。会让我担心,让我找不到,会故意逗我生气。。。。。。你就是坏坏的。
老公,以前我伤心的时候最想的你,现在我想你是我最伤心的时候.。当我不开心时,你总会给我满满的温暖,听你温柔地说,“宝贝老婆,乖,不要哭泣,我心疼。”
我可以豪无顾忌的对你发我的大小姐脾气,看你慌乱无措,我在心里偷偷乐。我很自信你是用心爱我的。喜欢你叫我呆小猪,喜欢你叫我老婆,笑我是傻妞,喜欢你唱我喜欢的歌哄我入睡。。。。。。喜欢你。。。。。。
当等不到你的时候,我真的好伤心,好恨好恨你,恨你的残忍,我在街灯下发誓不会再想你。我要假装我很幸福,微笑着藏好所有伤痕,我做得很好,没人可以发现我的秘密。2个月就这样过完了。无色的泪滴,却让我骗不了自己,对你恨不起来,你就迷,让我恋着,始终相信你说的,要给我幸福,让我快乐,乖乖地等你牵我的手。
有童话病的我,就是不喜欢面对现实世界,有你这个王子,几个朋友,一个纯朴的家,这样一直幸福着就足够。我们约会的公园,这个叫落安地方,我们开始结束的地方,桂花芬芳的空气里快乐和伤悲掺伴。欢声就在耳边,你把桂花放在我的鼻翼,抱这我轻声说,
“老婆以后我们就带小呆猪来这里,然后告诉他我们的故事。”
“小呆猪,谁啊?”
“当然是猪小呆和呆小猪的宝宝啦,他要比我帅,长得像***妈”
“你自己生去。。。。。。”
“。。。。。。。”
是老天爷残忍还是你残忍?我在这遇到你的宿舍同学。
“你是维的女朋友小凡吧,我们见过的。”
“恩,我记得你啊。。。。。。”我想他还不知道我们的事吧。
“小凡,不要太伤心,维在天上不想看到我们太难过。。。。。。”
“维在天上?”
“哎,他出车祸的那晚还是我们宿舍一同学22岁的生日,他说要去接你过来的。唉,真不该啊,”
。。。。。。
原来那晚我在公园等到天亮,撕心裂肺疼的痛,是你离开。。。。。。
猪小呆我真的很宁愿你真的不爱我了,活得好好的。我想你一定不要我难过,当我想你时可以微笑,可以给我温暖,猪小呆,努力了好久,我勉强可以做到不那么伤悲了,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们勾着小拇指,说即使分开了,也要开心的。
亲爱的,你在天堂要要过的快乐,我没那么差劲,还有男生会喜欢我的,我一样会狠狠幸福。
第133、加盐的咖啡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侯,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把距离拉近一点。”她突然被打动,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呵!”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134、如影随形
1瑞木吸着鼻子,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脚下的影子忽斜忽正,然后她咧开嘴巴笑了,在这样的季节里灿烂如花。下午3点,她的影子终于和她本人形成了40度,她抬起头,眯着眼睛,这迷宫般的城市正一点点地把她吞噬,她却只能这样张望行走着,无能为力。
“你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吗?”那个下午,他是惟一一个和瑞木说话的人,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孩眼中溢着的泪水让这个人有些不知所措。油腻的头发胡乱地耷拉着,脸上的皮肤因为哭泣开始泛着红色,只有眼睛是明亮的,泪水透明得跟水晶似的,正大粒大粒地往下掉。在这样的城市很少会出现瑞木这样不修边幅的邋遢女生,也只有他,才会跟着瑞木这么久。没错,他叫黎生,这个城市有名的摄影师,有着大把时间到处晃悠的人。
瑞木一把推开眼前这个男人,“让开,你踩到我的影子了。”黎生显然被她冒出的话吓了一跳,但他随即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他遇到过的女子无数,他的职业嗅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女孩是特别的。
在KFC明亮的灯光下,瑞木狼吞虎咽地吃着全家桶,她小小的胃早被塞得满满的,却还不满足,甚至连手指头上那残留的鸡翅香味她都欢喜地吮吸着。最后,她小心翼翼地对坐在对面的黎生说:“我可以要一个冰淇淋吗?”她指了指旁边桌子上小孩子的圣代,舔舔嘴唇。黎生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100元,“这次换做你自己去买。”瑞木并没有推辞,跑了过去。一会儿,找出一大堆零钱放在黎生的面前,“我以为你会都花光了。”黎生做惊讶状,脸上挂着溺爱的笑。“我一向都是个诚实的孩子,可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我。”瑞木神情黯淡下来,睫毛遮住了她的眼睛,可黎生看到里面写满了忧伤。
这一刻,黎生决定让瑞木做他的模特。
2
事情比黎生想像中要顺利很多,瑞木轻易答应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难过。没有人会抵挡住钱的诱惑,他扯了扯嘴唇尽量不动声色,“好,明天就过来吧。”然后递给她一张名片转身离去,并没有绅士般地送瑞木回去,只是走出门外时,他忍不住向里张望了一下,瑞木依旧舔着冰淇淋,开心且安静的样子。
合同仅为3个月,瑞木的眼神早已告诉过他,她不会在这个城市呆太久,她厌恶这个地方,却又不得不留下来。是为什么?为了爱的人吗?瑞木进来的时候,打断了这些出现在黎生脑子中的滥俗情节。她今天穿白裙子,露出细长的腿和干净的脚趾,完全不见昨天乱糟糟的形象,只是不知道跑了多远才找到了这个地方,光洁的额上渗出许多汗来。
“你可以给我很多钱,是吗?”瑞木问道。
黎生皱了皱眉头,他很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可他还是点了点头,并把合同扔到了瑞木面前,“签吧。我对你的惟一要求就是随叫随到。”
工作开始一段时间后,黎生发现自己并没有选错人。他开始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甚至以前几个月才能用完的胶卷,在短短几天内就能用完。因为瑞木总会给他很多灵感,她的眼神倔强而自由,会时常自恋地看着自己的影子,缀着蕾丝的裙子会让人联想到上世纪末落寞的公主,还有那即将被人遗忘的高贵。他们的工作时间并不太规律,通常会很晚回去,这时候,黎生总会请她吃饭。在如水的音乐里,瑞木会说很多她小时候的事,黎生也总能听到一个名字,家和。然后,她会嘲笑似地说,“你真不应该干摄影,你是那么缺乏激情,感觉平静如水。”每每这时候,黎生的心像被堵住般,压抑得说不出话来,这让他有些不安。
爱情的去留是那样突然,我们惟一能做的也只是空着手等待。
午后的明晃晃的阳光下,瑞木哭泣着让家和留下来,周围有无所事事的人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瑞木像一只被围的小兽一样恐惧,却挣扎着,勇敢地拖住爱情的尾巴。
“我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的。”还没等瑞木说完,家和身边的女人却露出轻蔑的神情,这个年纪的女子早已不再漂亮,可她却可以让家和这样的年轻男子做她的情人。
这个世界越发的可笑,上帝却躲在云端悠闲地吹着口哨。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手拉着瑞木不由分说地就往前走,瑞木试图想摔开,却被更紧地握住。她转过脸来,听到黎生恶狠狠一句:“怎么还有闲情在这里吵架,不是让你随叫随到吗?”
阳光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却平行得没有交点。
3
就这样,瑞木眼睁睁地看着家和和那个女人扬长而去,她天真地以为10年的感情总该抵得过10万块钱的钞票,可是她错了。很长时间以后,瑞木才明白,爱情是脆弱的,有时候甚至经不起一点诱惑。
“黎生,我不再做你的模特了。”在摄影棚里,瑞木说,“因为我不再需要钱了。”
黎生的心一下子就沉了,其实他很想让瑞木留下来,虽然这不符合他一贯的作事风格。可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瑞木走了,一阵风似地,飘飘无痕,却留给了黎生阵阵凉意。接下来的日子,瑞木开始流连往返于各种酒吧,穿妖艳的裙子和高跟鞋,若无其事地和每个男人喝酒,然后坐不同的车回去。而黎生就这样望着,跟着,直到她安全到家,如此反复。
“你今天还没有下班吗?”瑞木倚着黎生的车笑着说。在车里打盹的黎生并没有料到瑞木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有些慌乱。这时候,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向瑞木走过来,试图搂住瑞木的腰,“我送你,我送你回去。”男人一身的名牌,却丝毫不能掩盖他一脸的龌龊。“瑞木……”黎生叫她。“怎么?你是想我跟你回去吗?”瑞木把头凑过来,脸上的皮肤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粗糙和黯淡。黎生皱着眉头,脑袋里“嗡嗡”作响,他应该上去把这个家伙揍一顿,还是应该把瑞木拉上车来。可他竟然什么也没做,再一次的,他无助地望着瑞木的背影,心如刀割。夜晚华灯闪烁,影子在夜色下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
“你是个胆小鬼。”这是瑞木留给黎生的话。
4
家和再一次出现时,是一个月后。那天,黎生依旧在酒吧门口守着瑞木,然后看到家和走了进去。原本家和去哪里跟黎生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不同的是,瑞木也在这个酒吧里。黎生很快地跟了进去,虽然这个地方已经来过多次,可每次都在门口呆着,并没有真正进去过。他努力寻找着瑞木,终于,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发现了她。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男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去的家和。
“瑞木,跟我走吧。”家和拿着酒杯,“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我现在有钱了,大把的钱。”
“你走开。”瑞木叫道,“我不想再见到你。”
“你怎么会不想再见到我呢?”家和笑道,“你不是在为我堕落吗?”他很大声地说着话,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瑞木曾经深爱过他。
爱是一个人的事,可总有人会拿别人的爱来作为自己的资本。在酒精的作用下,家和开始对瑞木动手动脚,他的脸因为欲望而变得扭曲。正当瑞木不知道该如何逃离,无助地打量周围时,黎生出现了。瑞木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他真是个明亮的男人,干净的平头和衬衣,笑起来总会嘴角上扬。突然地,瑞木觉得黎生的出现照亮了整个酒吧。
“你给我滚。”黎生拖起家和的衣领。
家和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人这样对待,脸变得通红,顺手就抡起了酒瓶。尖叫、吵闹、拥挤、逃跑,酒吧里陷入恐慌之中,大家像四处飞散的鸟儿,只想快点找到出口。随即,十几秒后,酒吧突然安静了,因为地上出现了一摊血,黎生倒在了地上。
5
“我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人。”第一次见面时,瑞木就曾这样对黎生说过,“我喜欢自己的影子,因为家和说他会像影子一样一辈子在我身边,他是个勇敢的人。”
是的,从小到大,家和都为她撑着半边天。他会为了给她摘一朵花爬最高的山顶,会因为她而和老师顶嘴,甚至为她和别人打架。那是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瑞木也不例外。她把家和塑造成她心目中的英雄,沉溺在自己所创造的幻象中。
这些都是后来瑞木才想明白的。现在,瑞木站在展厅中,一遍遍地望着那些黎生曾经为她拍的照片,小心地抚摸着。这是黎生最后留给她的礼物,一张张定格的记忆。离开时,瑞木抬起头,看到摄影展馆前的标题“如影随形”,瞬间泪流满面。
第135、一个馒头引发的恋爱事件
一个馒头引发的恋爱事件作者/ 积雪草
一
楼市空前的不景气,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我还是身不由己,干起了卖楼这一行。林小枫和我一样,也是卖楼的,只不过他比我提前入行半年,是售楼先生。
一套房子也没有卖出去,老板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下个月再卖不出房子,就卷铺盖走人,没得商量。
我愁得都快哭出来了,人若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屋漏偏逢阴雨天。那天正在售楼处对着那些房屋的模型发呆,林小枫喊我,连蓉,你发什么呆啊?把那些图纸拿过来,我的客人要看。
我清醒过来,把那叠平面图纸送过去,因为心不在焉,竟然把花架上的一盆君子兰碰掉到地上,而且砸在林小枫的脚背上,其惨状可想而知。
我吓坏了,脸色惨白,蹲下身去收拾那些花盆的碎片,林小枫大喝一声,连蓉,你想害死我啊?还不赶快送我去医院?
我这才想起看林小枫的脚,我俯下身对林小枫说,我背你去医院吧?
林小枫剜我一眼,就你这小身板,背得动我吗?过来扶我一把就可以了。我偷眼看他,他龇牙咧嘴,额上有汗渗出来,但是还是隐忍着没有呻吟出来。
到了医院,医生给他清洗伤口,然后敷药,裹上纱布,又开了口服的消淡药。医生坚持要他打吊瓶,说是消炎效果好,然后住院观察,被他拒绝了。
我的心放回到肚子里,看来这小子还算有良心,出于感激和道义,我送他回他的住处。
林小枫说,我也不打算赖上你,但是,我们必需约法三章,第一,脚伤其间,我不能上班,我的工资,营养费,药费什么,由你承担。第二,如果我因为脚伤,从此瘸了,你要赔一个媳妇给我。第三,脚伤其间,你必须早晚两次探视。
我刚想抗议,林小枫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忙说,当然了,如果你不同意以上三条,我可以搬个花盆在你脚上砸一下,你同意吗?
我跳起来,我又不是白痴,怎么会同意?乖乖的在林小枫的合约上签了字。
二
从那天开始,我算是欠下了林小枫的债。他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一会儿说想北京烤鸭,让我去买,一会儿想喝黄豆猪脚汤。我忍气吞声,讥讽他,只有生了宝宝的女人才喝这种汤,你用得着吗?他也不脸红,说,营养好,我的脚伤好得快,你也可以早点解放,再说了,我想吃馒头,你会做吗?
我笑得岔了气,就这么点出息,不就馒头吗,我去街上买一大包给你吃。他也笑了,说,我要吃你亲手蒸的五仁馒头。要面引发面,加入枸杞子、葵花子、芝麻、花生、葡萄干,在家的时候,我妈常做给我吃,又香又甜。傻孩子,不是街上买的机器做出来的那种。
我摇了摇头,我可不会做这么复杂的馒头。
林小枫的脚受伤以来,药费,营养费,坐车费,误工费,乱七八糟的,已经花掉我好几千元,他每提出一项要求,我都有些心惊肉跳,尽管这些钱都是跟林小枫借的,但是总有一天,我是要还的。
一个月之后,林小枫来上班,脚还是有点瘸,但是再不上班,真的要喝西北风了。那天下班之后,林小枫悄悄地溜到我的身边,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连蓉,为了回报你这一个月来对我的照顾,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我一听,兴奋起来,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个月没费吹灰之力,就卖掉了一套房子,不仅可以拿到提成,而且老板也不会让我走人了,现在又有人请吃饭,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白吃谁不吃啊!
去了林小枫租住的狗窝,才知道,林小枫请我吃馒头,而且是传说中的五仁馒头,林小枫亲手做的,想不到他还有两下子,馒头做得又松又软,又甜又香,而且加了各种不贵的辅料,为的是增加营养,我一边吃,一边问他,馒头做得这么好,还给人家打工,自己开间小店多好!林小枫皱着眉头说,你当我不想啊,等我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我就去开一家馒头店,让北京人都吃上我做的五仁馒头。
三
转眼到了黄金周,别人都在计划着去哪里游玩,而我们售楼处却不会放假,公司的老板亲自给我们作战前动员,讲得唾沫星子乱飞,大有磨刀霍霍的气势。
我兴高采烈的领了任务,老板的亲娘生病了,让我去陪护。老板的亲娘是一个和蔼善良的老人家,一点都没有有钱人的派头,和我很投缘,又没有什么大病,无非是年事高了,有一点老年病,我乐得给她念念书,读读报,说说话。有时候,老人家也跟我讲一些方总年轻时的打拼故事,白手起家不是很容易的事,吃苦遭罪,才换来了今天的一点成绩,所以我从内心里敬重方老板。
回公司上班那天,是方总的奔驰把我接回去的,林小枫的脸黑得像锅底,不理我,我说我想吃他做的五仁馒头,他却皱着眉头回我,记得你还欠我好几千元钱,迟一个月还我,就长1000元利息。我也恼了,你这是高利贷,这辈子我还还得清吗?林小枫说,你都攀上高枝了,别说这点钱,就是天上的星星,方总也能给你摘下来。
原来我不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公司里传闻,说我攀上方总的高枝。还没有来得及解释清楚,一个月后,方总的老妈去欧洲旅行,方总竟然让我陪他的老妈去。我问方总,为什么是我?你太太呢?方总笑了,说,我太太早跟我离婚了,而你是老太太点的将,别怪我啊!
欧洲的风光把我和老太太迷住了,间或会给方总打电话汇报我们的行踪,方总说,老太太很喜欢你,回来后,我会给你奖赏。
其实我不想要什么奖赏,我只想能看到林小枫,不知为什么,这些日子以来,见不到林小枫,我的心中竟然会隐隐地牵挂他,想他松软的五仁馒头,想他酸不啦叽地骂我攀上了高枝。
四
回到北京,得知一个消息,林小枫辞职了,他在租屋附近又租了一间房子,专卖五仁馒头。同时方总向我求婚,他说,老太太非常喜欢你的细心聪明善良,如果你愿意嫁给我,就点点头,如果不愿意就不用理会我,我不会怪你的。说实话,方总这样的男人,对每个女孩都是一种诱惑,特别是我这种还处于物质贫乏阶段的女孩,能嫁给方总,无疑一步登天,再也不用为一间房,为一个立足之地而担忧,可是,我还是摇了摇头,转身出去了。
我去林小枫的馒头店找他,他扎着白围裙,两只手沾满了面粉,他不好意思的对我说,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是我错怪了你,以为你是那种贪慕虚荣的女孩。
我对他说,别以为你做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你的脚受伤的那个月,还为我跑客户,帮我卖掉了一套房子,所以我才没有被辞退。
不知为什么,说完这句话,我的眼圈竟然红了,掩饰地对他嚷嚷,怎么这么小气啊?只请我喝水,也不请我吃馒头。林小枫笑,手往厨房里一指,贪吃的丫头,那些都是你的。
如果,你去北京,在四环以外,看到一家叫馒头记的夫妻店,那是我和林小枫的馒头店,嫁给林小枫的好处是,欠他的几千元钱和利息再也不用还了,我不是得了个大便宜!林小枫捂着嘴傻乐,真是个傻丫头,没有那约法三章,没有那几千元的账单,我这样的穷小子怎么能娶到这么一个漂亮老婆?
第136、蝴蝶飞不过沧海
二十一岁,这是我和母亲的年龄差距。生活像一把刀子,刀刀催人老,母亲在岁月和生活的磨砺下,显得衰老而又丑陋,最主要的是母亲是一个哑巴。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最害怕开家长会。我的学习很好,一直是掩藏自己自卑的胜利旗帜,可我还是怕开家长会,害怕自己的母亲坐在同学的家长里,显得突兀而衰老,害怕同学指着我的后背阴阳怪气地说她是我的哑巴母亲,在我年少虚荣的内心里,我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我的母亲。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我从来没有让她给我开过家长会,上高中后,城里的孩子更不了解我的家庭,我对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母亲一直闭口不谈,我唯一骄傲的还是我的成绩,就连女孩最不擅长的数理化我也学得津津有味,能把班里最聪明的男孩拉下一截。我不爱说话,最多只是学习累了趴在窗户上看远处的树。我知道同学们背地里都叫我珠穆朗玛,是天下最高的山,因为我的学习我的冷漠。
其实在外面上学的时候,我也想念自己的母亲,回家的时候看见母亲从远远的地方挑水,一路上不停地换肩拍腰,我就会迎上去接过来,母亲就弯着腰一路跟着我。母女两个都沉默着,我能说但不愿意说,母亲想说却不能说,只能用关心的眼神看着我。可是多数的时候,我还是恨自己的母亲,恨她不能像同学的母亲那样雍容漂亮,恨她不能像别的母亲那样对自己的女儿嘘寒问暖,恨她不了解自己女儿的心事,恨她没有给我一个好的家庭。
高考的时候,母亲找过我一次,那是唯一的一次母亲来学校看我。那天父亲陪着母亲站在树下,两个人都忐忑不安地站在那里等我,我告诉过父亲,叫他们没有事情不要来学校找我。
我下了楼看见他们期待的眼神,我问父亲你们怎么来了,父亲说你好长时间没回家了,你母亲很想你。我看看身旁的母亲,正微笑的看着我,打着只有我和父亲看得懂的手语。母亲用手指了指自己,又双手合在一起放在自己的脑边,然后指了指我,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说她很想我。父亲站在那里抱歉地说,我们知道你不希望我们来学校找你,你母亲前几天做梦梦见你出了事情,不踏实了好几天,非要拉着我来看看你,看到你什么都好我们就放心了。
那天我请父母吃饺子,母亲知道饭馆人多,她的手势会引来别人的好奇,所以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父亲和我说话,脸上时不时挂着微笑看看我看看父亲。我把饺子夹在母亲的碟子里,看着母亲满意幸福地吃在嘴里,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是我和母亲最亲密的动作,多少年来,我一直嫌弃自己的母亲,一直被自己阴暗的虚荣心和压抑的自卑笼罩着,一直不愿承认自己的母亲,不敢告诉别人我有一个哑巴母亲。这个可怜的哑巴女人仅仅因为自己连夜不踏实的几个梦,就要奔波着看看自己的女儿。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虚荣是如此可笑,自己的行为是如此荒唐,原来在母亲没有语言的世界里,有的是和别的母亲一样深沉的爱。
后来我上了大学,回家的时候,总能看见母亲幸福的笑,她不停地给我手语,着急得恨不得自己能说出话来。我也一边说着一边打着手语。开学的时候,母亲总是跟在车的后面,远远地站在那里,用手指指自己,再双手合在一起叠放在脑边,最后指指我,我知道那是母亲说会一直想我。在车窗边,我泪眼婆娑远远地给她招手,直到再也看不见母亲的身影。
大三的时候,我经常头疼,母亲知道了寄来一只又大又软的菊花枕头。从菊花的晾晒到枕面枕巾的缝制,都是母亲一手精心制作出来的,枕了一段时间,头疼真的好了许多。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找了男朋友,一个不计较我家庭很爱我的男孩,我告诉了他我有一个哑巴母亲,男朋友知道了就笑笑说傻瓜,我会像你一样去孝敬她的。母亲后来知道我交了男朋友,不放心地让父亲打电话问我他人怎么样,有没有欺负我。我笑着让父亲转告母亲都是我欺负他,他对我真的很好。
后来母亲就寄来两双她亲手做的布鞋,一双碎花布的小鞋,母亲永远知道我穿鞋的大小尺寸,一双是给男友的黑色布鞋。母亲在信里说两个人过日子,就要像走路一样踏踏实实,两个人互相搀扶才能走得更远。男友见了嬉笑着说咱妈真可爱,说话比我们还有味道呢。
那双碎花布鞋我一直珍藏着没有舍得去穿,我知道在那一针一线里,缝上的全是母亲无声的爱。母亲曾说我是一只蝴蝶,越飞越远,现在飞到了几千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只有我知道,无论蝴蝶怎样去飞,蝴蝶都飞不过沧海,母亲就是那沉默的沧海,我怎么飞都在她的心里。
第137、疏影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
……
“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
四百年来,我终日形容枯槁,幽魂不得安附。冥冥中,我参悟生死抑或仙灵人形的咫尺之距。
在罗浮。就是罗浮 。郁松林间。四百年前我似春风,且暗香盈盈。翠童与我终日相伴。偶尔幻变些许奇妙而瑰丽的事物消除莫名的郁闷。我不能信步于七丈之外,我扎根于郁松林的中央。仅此足以让我感慨仙灵亦有难为人知的无可奈何。是的,我不能抽身而弃此孤寂的地盘若能,则定不会让翠童时常清脆的欢歌而去。七丈之地宛如地设雷池倘若越出,香销形殒。而我年轻而好奇于郁松林北河对岸入夜时分的轻歌曼舞。这一切人间天堂般的事物我只从翠童口中略知一二。于是我累聚幽忧。我曾疑心若长此以往,我将枯败。我渴望实具人形。
不知是哪一年冬日,一户逃避战乱的人家在郁松林中央距我不远处安家落户,并且开设了一间酒家。这显然是一户近年颓败的大户人家。这家公子每日清早必倚靠在我身侧吟诵一些我似懂非懂的诗句在那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是只有殷实人家才可能识字念书的。他每日诵及“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时,总要仰面细细端详我一番。每每此刻,我总惑然。有一丝惧意,思虑着是否他知我灵性;又有一丝欣然,欲霎时绽放千朵万朵寒梅。他的眼神抑郁而缠绵,他的清丽而略显哀婉的吟诵声每一日都触动我心中从未撩起的弦,我愈加惑然。
不觉过了一年光景,我绚烂地怒放过又一回,公子却安静地飘离人世,是的,随风而去。我记得在我美之极致时,公子却愈加哀伤。他不再吟诵诗句,终日仰面凝望我,无一声言语。那几日,我感到揪心疼痛。翠童说我患疾,切不可如此。终于在一年中最冰冷的深夜,我猛然惊醒,粉白的花瓣如雪而落。我相信那一刻我具有人的意识:公子再不可能来了。于是,我开始每日清早吟诵“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翠童说我再依此下去,终将有不意之悲。我却故然。
翠童居然料准了!偶一日垂暮时分,我突然又见到公子了。翠童亦惊吓不已。然而,不多久,翠童便断定此人不过是酷似公子的另一人。原因在于此人眼神中满是豪情,熠熠放光。而我宁愿信其正是公子,因我已思念无度。翠童又说我已迷了心窍。我突然欲与他对话,便告之翠童。翠童大骇,力劝我切不可耗费元气幻作人形。我不顾一切定要如此。我想设若我是人,必尤重情义。翠童终于未能说服我。入夜时分,我强忍周身锥心疼痛,脱胎换骨成绝代姿容的女子。“公子,不可负我!”
当我真切的来到此人身侧,早已抑不住心底凄楚而粉泪涟涟。而他果然不是公子。他不是我朝思暮想的人!然而,我既然现身人前,自然不可贸然离去。便称自己乃是林北河对岸的歌妓,因寻访故人误入此地,终不得归去途径。令我难料的是此人在与我四目交汇时竟瞬间现出公子缠绵而哀伤的神色。我不禁失声道:“公子!”他恍然回称我“小小”!只此一往来,我便意乱情迷,竟至于同他入酒家欢饮。
细谈中我了解他的身份。他乃是隋代名将赵师雄。在江北扬州时曾与一歌妓过从甚密,后歌妓以扰乱将心罪名被赐死。歌妓名唤“小小”。他的诉说如泣,哀伤之情溢于言表。微熏之时我又一次吟起“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吟毕,已不成声,我们相拥而泣。
我终不胜酒力,在迷蒙之时不觉越过七丈界限——赵将军欲带我回我虚言的林北河对岸。翠童在我头顶焦急绕翔,我已不省人事。刹那间一道剧烈的蓝色弧光伴随惊天响雷向我袭来。顿时,我便化作一缕青烟袅然腾空。赵将军昏倒林间……
从那以后,我便不复腊梅之形,形容憔悴,魂难附着。翠童亦无法感知我别样的存在。我终日无所目标地飘移。我知我已然死去——
原来,仙灵亦可死去。
我惊喜于我终于可以不受七丈界限,不受物体阻拦,且可以毫不费力地随处游荡。四百年间,我到过众多喧闹的市井,终于厌倦了那些轻歌曼舞而无意义的生活。我决计去扬州看一下小小的墓葬。
我从不曾想及我的归宿竟如此神奇而动人。我在小小的墓葬附近徘徊了三日。若不是那一位青衫书生的出现,我可能将永远留在那儿。
第三日烟雨迷蒙,瘦西湖畔风景秀丽,而游人稀少。我又一遍细读碑文,那正是赵将军所书:“花魂散,雨凉秋;红笺落,泪长流。萧萧笛怨终难收。霜现后,多少恨,在心头。”赵将军竟有如此文笔,我不禁伤怀许久。
正凝神时,忽觉背后有人踱近。我又一次想藏身。虽然明知再不可能有人见到,然四百年来,我依然无法纠正这种意识。我突然不想藏起了,便呆在原处细细打量来人。来人显然是一介书生,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他在小小的墓前驻足,又很令人费解地向左挪了两步,就如同……就如同是在避开我的遮挡!这令我惊惧不已。我试着飘移到他身前,他居然又向右挪回两步!倘若我能尖叫,早已不觉出声。这是四百年来我最感惊异的事。我不再移动,在一旁注视他。他的缀花布伞似乎过于玲珑娇小,雨水湿透了他青衫的肩部。他专注于碑文,口中念念有词。如此良久,他突然朗声道:“走吧!”便转身离去。
我万分惊讶于此人的表现,决计同去看个究竟。
他进得湖对岸一座朱漆木楼。在其间,我见书卷堆积,墙上悬有几幅水墨画,细看之下,画中竟皆为梅。我正惑然,却听得青衫书生念道:“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看到正对小小墓葬的窗侧墙上画中之梅竟与当年的我十分相似,一旁的题词正是青衫书生念到的几句,而印章是“白石道人”。青衫书生又道:“异缘休矣!”我突然欲流泪,四百年的景象飞速重现:仙鸟翠童、公子、赵将军、小小……
一切烟消云散,我顿感松弛。四百年我已疲惫不堪,休矣!凝视墙上梅图,吟着“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便附魂于画,从此便成卷中疏影。青衫书生每日清早凝画而痴,亦怨亦哀,直至这一切再无人知晓……
第138、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法国鹅肝是天下美味,制作过程却很不人道。农夫先选一批一级肥鹅,然后每天灌之以酒。鹅中了酒精毒,肝一天天不健康地长大,变成原来体积的数倍,农夫杀鹅取肝,鹅肝的价值远远超过鹅的本身。朋友认为制法残忍,坚决不吃鹅肝。子非鹅,焉知鹅之乐?也许肥鹅喜欢喝美酒,难得被选中做喝酒的鹅,简直是做鹅的乐事。天天有人喂酒,飘飘欲仙,醉眼昏花,短暂欢愉,是真正的吃喝玩乐。鹅引颈以待,也不过是这些日子吧?反正要死一次,死后身价百倍,也就不枉此生了。
朋友说:“子非鹅,焉知鹅之不乐?也许鹅根本不喜欢喝酒呢!”那便是一个很动人的爱情故事。
天天负责喂鹅喝酒的,是农夫的小女儿。她有一把夕阳般金黄的头发,湖水般绿色的眼睛,脸如月白,鹅对她一见倾心,虽然知道喝下第一口醇酒之后,肝会一天天变大,他会一天比一天承受更多肉体的痛苦,然而,为了爱,他还是含笑喝下毒酒。
他每天盼望情人出现,在她怀里,喝她所赐的酒。他的肝一天天变大,痛苦也一天比一天厉害。然而当她出现,他仍然是最勇敢去喝酒的鹅。
他的肝开始硬化,体积已经达到要求。当情人捧着酒壶出现,鹅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喝情人亲手灌下的酒了;明天,他们要把他的肝拿出来。
鹅含笑喝下最后一壶酒,拍起翅膀,在湖上为情人跳出最后一舞,湖水也为他悲伤,情人舍不得他,掩面离去。
翌日,鹅被杀,新鲜的鹅肝被送到一流的餐厅里。吃下鹅肝的人,突然明白了爱情。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第139、似水流年的爱
似水流年的爱花开花落,云卷云舒,风云突变,异事横空。
繁华似锦,纯白无暇,动荡世间,安身何方?
----题记
幕起
芸芸众生之间,无人不想当神仙好长生不老,却不知神仙之苦、之烦、之闷。身为天宫的凝霜仙子,不仅是王母玉帝的亲侄女,二郎神的亲表妹,太上老君最疼爱的小弟子,还是掌管人间风雨雪的使者。
我厌倦了天宫的生活,想去凡间走一遭,可是天规不让,无奈我只好另想办法逃走了。
过几天就是蟠桃大会了,那时可容易下凡了。不是我自夸,拥有绝色容貌的我是一个冰雪聪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调皮可爱的才女。我的功夫也很厉害哦!(是真功夫,不是法术)
1最美醉天下
“众仙家,后天就是蟠桃会了,你们节目准备的怎样?”玉帝面带微笑地说。
“凝霜,你在想什么啊?怎么笑得这么开心。”我当不会告诉你我在想逃跑计划了。“没有啊!我是替王母开心呢!”凌霄宝殿上,众人都是眉开眼笑。
“二郎表哥,人间好玩吗?我常听你说起人间的事,我好想知道啊,你告诉我好吗......”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蟠桃会你终于来了!
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我终于来到凡间了。
哇晒,凡间真是太好了,到处琳琅满目,我要去逛了耶!(真是对你无语了,再怎么没见过也不用这样吧!你可是仙子啊,注意形象形象......)吃过了玩过了现在又要去哪里了?还有哪好玩啊?都怪师父、要不是他找二郎表哥,表哥也不会给我讲到一半就走了,害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去哪了。随便走吧,走到哪里算那。一路上真是烦死了,凡人都没见过美女啊!这样盯着我看人家会不好意思的!不理会他们的眼光我继续朝前走去。为了方便行走我化身为一名男子,就这样女扮男装的游戏开始了。走着走着便来到了烟雨楼。门口有许多风尘女自在拉拢人,我不由自主的感叹了一声。真是倒霉、在人群中我也被人流挤了进去,还被那些人给硬了拉进去。进去就进去吧还被小偷光顾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这可怎么出去啊!对了溜走。可惜上天不可怜我,被老鸨给抓住了.
“看你小子眉清目秀的来我们这地方也敢吃白食,来人啊,你们两个给我搜搜看他身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是”
“等等,可不可以不让他们搜啊,还是你搜吧!”(毕竟人家是女孩子,怎么能让男人搜身呢)
“看来老娘我还是光彩不减当年啊!这帅小伙也喜欢让我来搜身。好吧,你们俩把他绑住,以防他逃跑”
“是”
“呵呵,原来是个姑娘啊!怪不得哦,你呀、就留在我们这里吧,卖艺还债。你们带她去房间换一套女装,打扮一下再带她下来见我。”
换好了衣服,我得想办法逃走啊,于是我对那两个人说“两位大哥你们放了我吧,我出去以后一定好好报答你们......”
“你最好老实点,放你,笑话,放了你我们工作就没了,走吧,去见老板娘,快点,别磨蹭。”
“哦!原来是一个美女啊!妈妈我好好栽培你一定能让你在这地方当上花魁。”
“我才不稀罕呢,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啊?”(本姑娘想走现在就能走,只是不想欠别人,要是使用法术逃走,天庭一定会知道的,到时就不能在凡间玩了,好吧,本姑娘等还清债就走)
“五千两,你还清就可以走了。”
“真的!好说话算话,那么我两之内就可以还清了,到那时就走,可别不认账。”
(生活中有很多悲剧、没有那么多的假如,每个人即使在优秀也只是一个平凡人,不可能反抗命运,所做的只有把握命运。)
2相遇烟雨楼
为了实现我的承诺只好挣钱了。我凝霜仙子可不是吃素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会魔术,两天我还嫌太长呢。
第一天,我为了先吸引人就变了几个魔术,然后唱了几个小曲,就这样这一天挣了两千两。
第二天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可是,我的噩梦【或许是个美梦】从此开始了。
这天晚上,烟雨楼处处灯火通明,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这样的地方究竟还有所少呢?我不由的感伤起来。随着王妈妈的脚步我来到了西厢房一处,只见里面只有一白衣男子面朝窗安静的站着,给人一种祥和的感觉【我这是看走眼了吧,明明是一个恶魔,竟然说他是王子,疯了疯了..】窗外的月光照了进来洒在他身上,像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光上门吧”好冷的声音,果然、人不能够只看外表.
既然这样,那本姑娘就来会会你。“公子啊,您坐,陪小女子喝一杯吧...”
...........
一片寂静。
哼,竟然把本姑娘当成空气,我决不饶你。你呀,最好小心点,否则别怪本小姐不客气。【凝霜心里正盘算着怎样整眼前这个无理的人,呵呵,好戏还在后头呢】
“公子,您和今年贵庚啊?”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能听见呼吸的声音。仔细一看,这位公子长得还真不赖,身材均匀修长,一袭乌黑长发像瀑布似的倾在白袍上,好像一位陨落凡间的王子。好帅气哦!
“看够了没有?要不要这样看啊!”说着便转过头来,此时气氛真的是好尴尬,只听见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我和他只离一厘米近。说时迟那时快,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年用仙法让他昏迷了过去。我便趁此逃出了烟雨楼。
第140、蒙尘的手链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不行,太便宜了。”“就这个价了。”“再加一点吧。”“不加了!”“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
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
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第141、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一、初遇岑玦的时候,是一个夜晚。灯光照在他脸上,一半明亮,一半阴暗。如同他给我的感觉。
第二天,特地在字典上查了他的名字。玦,念jue,第二声,现代汉语词典第746页。意思是:古时佩带的玉器,半环形,有缺口。
一个星期之后,他开门见山说要追我。但是,除了他的名字,我对他本人没有任何兴趣。他说:莫小狸,跟我在一起吧,我要娶你。
我承认我有一瞬间的心动,只为一个“娶”字,太诱惑了。可是嫁给自己没有感觉的人,是一种悲哀,我莫小狸身边花花草草无数,总不至于沦落到求嫁的地步吧?于是果断拒绝了。
他并没有死心,一次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由地有些心软,仔细端详起他来。突然发现,原来他和纪阳那么像。那年,纪阳和他现在一样年纪,喜欢安静地吸烟,眉头紧锁,不苟言笑,法令纹深刻地印在嘴角,隐忍而沧桑,香烟的雾气缭绕于指尖,纠缠成寂寞的曲线……
或许只是为着这么一份相似,我的态度软和了下来。开始和他一起吃吃饭,喝喝茶,散散步,不紧不慢地相处。日子久了,发觉他的大男子主义,也不是那么讨厌。虽然偶尔也会惹得我大动肝火,但他的包容和谅解,总让我失去了继续生气的理由。
三月中旬的时候,他说,我们一起去婺源吧!
那一瞬间的惊心动魄,我无法形容!万亩油菜花田,中国最美的乡村,小桥流水和朗朗书声弥漫的诗书水乡……所有美好的意境涌上心头,我知道,我心动了。只是,不知是为他,还是为那一片亮丽的油菜花海……
后来,因为工作上的一些原因,我们最终没有去成。
但是,我分明意识到我的心在动摇。
一种不明所以的惶恐充斥着我的神经!我是谁?莫小狸!所有男人全不放在眼里的莫小狸,无论老的少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美的丑的!可是,一块有缺口的玉,竟扼住了我的咽喉,让我呼吸都有了困难。不,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怎么可以!
我开始无理取闹,动不动就大发脾气,甚至大打出手,气极的时候还会摔东西,大吼大叫,情绪激动到近乎癫狂!我失去了从他手心挣脱的力量,只能用这种方式刺激他,等他主动放弃。
原以为,他看见这样的我就会知难而退,没想到他依然紧追不舍。无论我怎样歇斯底里,他到第二天依然可以没事人一样出现在我面前,还恬不知耻的对着我微笑!真正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在他死缠烂打的攻势下,我溃不成军……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热了,又凉了,叶子绿了,又黄了。像是逃避自己的内心,我一次次向他提出分手,可是他全当没听见。渐渐地,我已不能再坚定地拒绝他,更无法关闭心中那扇门。时间让我安宁下来,可以平静地面对自己,面对这段感情,面对他。
只是,当我开始全身心投入的时候,他对我却不再如从前那般殷勤了。他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而我却是患得患失,不知所措了。
我心里有种预感,我可能陷入了……
二、
莫桑说,小狸,你那么优秀,那个男人配不上你,他不值得你爱。
可是我似乎已经丧失了说“不”的勇气。
莫桑是我异父异母的哥哥,大我十五岁。他不知道,从我来到他家里的那天开始,我就喜欢他。我从来不叫他哥哥,尽管妈妈说了很多遍,我一直叫他莫桑。
其实,纪阳、岑玦,他们和莫桑很像,他们是同一种人。
我读大学的时候,莫桑和一个叫鲤书的南方女子结婚了,那时候,他已经34岁。他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但却亏欠另一个女人。他爱的女人叫洱彤,他亏欠的女人叫若宣。而鲤书,只是一个在恰当的时候,出现的一个恰当的人。他的事,我全都知道,只是他并不知道我知道而已。
我很喜欢听故事。因为我知道太多莫桑的故事。
爱上纪阳的时候,我曾整天缠着他,要听他和他以前那些女人的故事,后来遇见岑玦,我也是如此。我喜欢躺在他的臂弯,听他说起那些年代久远的过往。有他的怀念,有他的遗憾,有他的伤感,还有我的心痛。这种喜好,就像是中了罂粟花的毒,疼痛,却上瘾,我乐此不疲。
亦如爱情,明明知道它是毒酒,会蚕食我的五脏六腑,却还是一无反顾地含笑将它一饮而尽。
那天看到《牡丹亭》的题记,有一句话久久无法忘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不知不觉中,我已深陷……
三、
新年在大雪中到来,节日的喜庆,飘满了我们两人世界的每个角落。那天雪后初晴,岑玦在雪地里拥着我,说:小狸,和我结婚吧!
我调侃他:拿钻戒来,单膝跪地,求我!
他双手搁在我肩上,两眼定定地看着我:小狸,我是认真的。
我败下阵来。他总是这样深情,叫我如何拒绝?记不清他说了多少次了,只是这次,我再也没有之前说“不”的果决和勇敢。
我说,那好吧,你以后不要抛弃我。
他说小狸,你放心,那是不可能的。
当我把结婚的消息告诉家人的时候,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是满满的不置信,没有欣喜,没有祝福,有的只是怀疑和否定。我不在乎他们的态度,因为我相信自己的选择。
对不起,我只是通知你们一声。
声音小得似乎只有我自己才能听见。我知道我伤害了他们。可是没有办法,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心!
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妈妈气的发抖,继父一言不发,拉着妈妈的手,抚着她剧烈起伏的胸口。莫桑吸着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有大嫂,一贯地平静,看她的书,云淡风轻。
第二天,我便拿着户口本和岑玦去民政局登记了。其实,我也怕的,我怕自己会后悔,这段不被任何人看好和祝福的婚姻。
婚礼定在四月。因为家人的态度,我和岑玦说好一切从简,但我有一个要求:婚前去婺源旅行。他答应,陪我一起去。
转眼桃花就开了,娇嫩、艳丽地让人不敢逼视。婺源的油菜花,应该也是如火如荼的盛放吧?想想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和他相识不久,不曾想,现在我们已经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旅行的日子越来越近,不巧的是,临出发前一天,他公司有事,去不了。但我无法再等待,这一天,我盼了太久太久。只得同他约定,我一个人先行,在婺源等他。
四、
带着婚前的焦虑,和去往梦中圣地的激动,我出发了。火车哐当哐当响了一夜,我也彻夜未眠。下火车之后,在南昌转乘去婺源的汽车。一切安排妥当,我便坐在车窗边欣赏路旁的风景,说不出的兴奋。只是偶尔,身体里会窜出一股莫名的恐慌。
说真的,我有些矛盾,有些犹豫。我在想,到底该不该和他结婚?他爱我吗?他能忘记他以前的爱人吗?我爱他吗?我爱他什么?爱又是什么……
旅途是安静的,也给了我更多的时间,让我好好想想现在和未来。想到头疼,便停下来,用手机上网打发时间。
猛然看到一条微博:有首歌,仅听歌名已觉惊心——《再不相爱就老了》。想到了受制于俗世种种条框的众生,条件,次次战胜了真爱。安谧的等待,静逝的岁月,带走了最美的年华。此后遗恨。若注定要有一次爱的错失,情愿,那是在最美的时候。莫辜负如花盛开,因你不能确定,那些渐行渐远的时光里,会不会一直有他……
心动不已!
我想,我已经可以很坚定地和他步入围城了,不再犹豫,不再彷徨。并不是谁都有我这样的运气和勇敢的,世俗,终没能将我们打败。
这一世,我找到了我的挚爱!遇见了,心动了,也用心去爱了,没有遗憾。只是想起莫桑,想起纪阳,想起岑玦,想起他们的故事,我总觉心痛。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和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在一起呢?为什么?我想不通。就像想不通《士兵突击》里,史今成就了许三多之后,为什么要走一样。
想着这些事情,迷迷糊糊地,竟然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
五、
梦中,他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站在一片亮丽的油菜花海中,单膝跪地,将一枚金光闪烁的戒指递到我面前,说:小狸,嫁给我吧!
我看见自己穿着火红的婚纱站在他面前,发丝、头纱、裙裾在风中纠缠飞舞,摇曳生姿。火红的衣裳、碧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金黄的花海……还有眼前温润如玉的男子!我感觉幸福地快要死去了一样,真不敢相信!
看着他含笑的嘴角,动人的脸庞,想起那个曾经钢铁一般的大男人,如今也能为我化作绕指柔,这是一种怎样的爱意和承诺啊!
我愿意。
微笑着伸出手来,等待他将那枚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
岑玦!
突然,一声凄厉的叫喊从我身后冒出来。我吓的不轻,转身一看,一个身穿白色婚纱的女子站在我身后,泪流满面。她走过来将我一把推开,站到岑玦面前。
你忘了吗?你说过非我不娶的!你说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的!你说过我们还会再有一个孩子的……难道你都忘了吗?
她抓着岑玦的手,哭的伤心欲绝。
岑玦转头看看我,然后又看看她,突然,他握住她的手,将戒指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起身,离开,一气呵成。
他们十指相扣,阳光下,那枚闪烁的钻戒刺疼了我的眼。逐渐远去的身影中,只剩了她洁白的婚纱吹散在风里,如一只翩翩飞舞的蝶。
我愣在了那里,头脑一片空白……
忽然,身边的场景变成了教堂。两边坐着很多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岑玦和她站在神父面前,交换戒指,他们对视着微笑,笑的好幸福。
怎么会这样呢?不,我不相信!他要娶的人明明是我,他说过不会抛弃我的!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奔上前去。我要质问他,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为什么不要我了!
没有人过来拉我,大家都在欢笑、鼓掌、祝福。像是我根本都不存在一样。
忽然,我在人群中瞥见了莫桑,他依然用那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直看着我。
来不及问莫桑为什么在这里,我现在只想抓住岑玦,让他告诉我,这不是真的。我看见自己跑地很快,可是就要到岑玦面前的时候,地上忽然裂开了一道口,不,好像是楼梯,我摔了下去。
岑玦,救我!
我向他伸出双手,可是他依然站在那里对她微笑,像是没有看见我一样。而莫桑就站在楼梯口,看着我滚下去,眼神复杂而纠结。
六、
天旋地转,只觉得头好痛,腿也好痛。眼前是一片看不见底的黑暗,我很无助,很害怕,巨大的恐惧笼罩着我。我想呼喊,可是不知怎么,喉咙发不出一丁点儿声音,任我再怎么努力地想要叫出来,都无济于事。除了头痛、腿痛,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了,连心痛都忘了……
意识逐渐模糊起来,这是梦吗?如果这是梦,为什么我醒不过来?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当我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眼前有白色的光,很刺眼,像那个女人的白色婚纱一样亮。周围很吵,有脚步声,有说话声,有金属碰撞在一起的叮当声。我有些害怕,还是想叫喊,这一次,我听见喉咙里发出了嘶哑的声音。
我感觉有人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不对,这不像是梦,我得赶紧醒过来!费力地睁开双眼,我在白色的光影中,看到了莫桑的脸!
周围的一切,让我的心都跳慢了半拍,我居然躺在医院里!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灯,白色的点滴瓶,白色的床,还有床尾,我半截右腿上裹着的一层又一层白色的纱布!
莫桑坐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沉默地看着我。
我怎么了?
声音嘶哑而颤抖,把我自己都吓到了!
小狸,你出车祸了,你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翻了车,死了很多人。你很幸运,捡回一条命,只是,你的小腿……
他看了看我的右腿,没有再说话。
从他的表情,他的语气,他的眼神中,我找不出说谎的痕迹。
莫小狸,你残废了!
我是不是应该大哭一场?或是像从前一样,大发脾气,大吵大闹,要死要活?总该折腾一翻,才是我莫小狸的作风吧?
可是这一刻,心突然安静了。觉得很累,很累。什么也不愿想,什么也不愿做。
梦中的黑暗和恐惧,在眼前白色的光影中消散,在莫桑温暖的手掌中消散。不怕了,小狸,你不用再害怕了。至少,有他在,至少,你还活着。不是吗?
我看着莫桑,轻声问他:岑玦知道吗?
不知道。
嗯,不要让他知道。
我很平静。
七、
和岑玦离婚的时候,他眼睛里喷着火。我告诉他,我在婺源找到了一生的挚爱,我告诉他,我从来也没有爱过他。
他是个不需要解释的人,离开的绝决而干脆!我想,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吧?不过,他应该很快就会把我忘了……
莫桑说,小狸,不要考验爱情。
我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否则当初出事,我也不会瞒着他。我不确定,真的不确定,他一个那么追求完美的人,能不能接受我这个断了一条腿的废人。
我没有勇气去验证我们之间的爱情,更没有勇气去面对它未知的结果。索性放下,留一份美好给自己,他依然是那时的样子,恰如初见……
现在,我住在莫桑曾经住过的地方。那里有两个女人留下的痕迹。他真可爱,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里的茉莉花,是洱彤亲手种下的,那里的摇椅,是若宣曾经躺过的,这里有她们的气息,当然,也有他的气息。我住在这里,感觉和他们在一起,很安全,很满足。
闲来浇浇花,喝喝茶,看看书,听听歌,或是躺在摇椅上小眯一会儿,也挺好。窗外人来人往,常常会不知不觉坐在那里,一看几个小时,不知道,能不能看见谁。
总是在不经意间念起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我将继续书写着我的故事。关于莫桑,关于纪阳,关于岑玦,关于子颜,关于若宣,关于洱彤,关于鲤书,关于聆娅……
第142、现代爱情故事:我真的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李薇今年二十岁,长的清秀,又心地善良,今年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在这最平常的日子里,却发生了对她来说最不平凡的事情。
在一个天气有点闷热的晚上,李薇在家睡了一天,晚上被几个好朋友硬是拽着去酒吧玩。刚进酒吧她就被里面的歌声给吸引了。歌手不是很帅,但他的声音特能把人带入他的世界里去。李薇听的入迷了,后来听旁边的人谈论这个歌手,才知道原来是酒吧老板找的流浪歌手,他没有家到处流浪。
他的一首歌下来,台下的掌声不断而李薇只是傻傻的盯着那个歌手看,紧张的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看着他从自己眼前走过,想张口,却不知道要说什么。那个男孩走后,李薇再也没心思在酒吧待下去了,她告别了朋友一个人往家走。在走到自己家楼道口时,她看到一个男孩坐在楼梯上,她走过去,惊讶的发现,正是在酒吧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她问:“你怎么在这呀?”男孩抬起头,看了看她,说:“我为什么不能在这了,我住楼上的。”李薇心里一惊,原来我和他离的这么近!李薇还想说什么,男孩却起身上了楼
不知不觉的几天过去了,这天李薇从朋友家回来,路过男孩门口时听见里面有奇怪的声音,李薇就敲门,可是却没人答应,当她刚要离开时,里面又传出了声音。女孩问:“你在家吗?”男孩“嗯”了一声,李薇说:“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孩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说:“你进来吧”.李薇轻轻的推开门走了进去,她看到屋里地上全是纸,男孩坐在地上,李薇问:“你怎么了?”男孩不说话,看着地上的纸发呆。李薇默默的帮他收拾,帮他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收拾完,她轻轻的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在纸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男孩转过头,对她笑了笑,说:“我在写歌。”这时女孩发现他的腿好像有点不一样,女孩小心翼翼的掀起他裤子,看到腿上一大块伤口,女孩要打电话,可被男孩制止了。女孩把他扶到床上,打来清水给他清洗伤口。男孩看着她忙里忙外的,等她收拾完,男孩问:“你叫什么?”李薇愣了一下,笑笑说:“我叫李薇。你呢?”男孩说:“你叫我浩吧”就这样他们相识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李薇常常来浩家帮忙收拾,浩写完歌,也第一个唱给李薇听。
一个月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浩也不再流浪,被一个大酒吧的老板看中,高薪请他去唱歌,李薇也和他一起,在那个酒吧卖啤酒。浩在酒吧很受欢迎,很多女孩都喜欢他,老板也很器众他。李薇对浩说:“浩,你不许看别的女人。”浩盯着李薇看。浩走到李薇跟前,摸着她的头笑眯眯的说:“薇,我不会多看别的女孩两眼的。”李薇说:“这还差不多。”浩说:“傻丫头,我只爱你一个,不会喜欢看别人的。”女孩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说:“浩我们什么时候去你家看看阿姨。”女孩刚说完,男孩的脸色就变了。支支吾吾的说:“改天吧。”女孩感觉到,男孩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她也不问,他知道,浩一定会带她回去的。
时间过的很快,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相处也有两年半了。今天是李薇的生日,浩早早得起来做了早饭,然后温柔的叫她起来吃饭,在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时,突然拿出一条漂亮的项链,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李薇问:“为什么送我礼物呀?”浩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笨蛋,今天是你的生日呀。”李薇的心里瞬间被幸福塞满,她紧紧的抱着浩,好久好久……
这天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那天他一夜没回家,李薇在家等了他一夜。第二天浩匆匆忙忙的回到了家,李薇感觉他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就问:“你怎么了,昨晚怎么没回来?”浩说:“没事,我喝多了,在朋友家睡了。”说完,他就去房间了。浩躺在床上想着昨天发生的事,后悔的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因为今天浩睁开眼睛时,自己正躺在宾馆的床上,身边还躺个一丝不挂的女孩。这个女孩经常在酒吧听他唱歌,家里有钱有势,曾经跟他表白过,但被他拒绝了。今天那个女孩竟然躺在自己的身边,还说让他负责任,要他和李薇分手,他怎么可能和李薇分手,这是他最爱的女孩子。
一直到晚上,浩还没出房间,李薇走进去,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怎么这么烫!浩发烧了!李薇赶紧找了药,端了水,来喂他吃药。浩吃了药,抱着李薇,再也不想松开,他越抱越紧,慢慢的浩哭了,男孩哭是因为家里的母亲,男孩母亲是个半身瘫痪的人,这是家族的遗传。他母亲在二十八岁,那年突然的就瘫痪了,一夜间,健康的妈妈变成这样,爸爸也离开了,浩是母亲跪在地上爬,一家一家要饭把男孩拉扯大的。男孩一个月工资好几千,他就给自己留一两百,别的都留给了母亲。浩能碰到李薇这么好的女孩子,他真的很珍惜,可是他不敢告诉李薇,怕他不能接受。
这天男孩刚刚到家门口,那个女孩就在他家门口了。对他说:“我们可以聊聊吗?”李薇问:“浩她是谁啊?”浩说:“薇,没事你先回屋。”然后那个女孩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浩,“你看看这个。”男孩蒙了,她既然怀孕了!男孩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那个女孩把男孩扶起来,“你想怎样”浩问她。“尽快和她分手”女孩冷冷的说。“我找不出分手的理由”那女说:“这是你的事。”
浩在瘫坐在地上,好久好久,直到晚上,他才回家。回到家他对李薇说:“薇,我明天想回老家一趟,你想跟我去吗?”李薇高兴的不得了,“浩终于肯带我回家了,我当然去了。”其实浩是想让李薇看看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什么样,这样就能吓跑她了。
第二天,他们走了很远的山路,来到一个破烂不堪的房子跟前,浩轻轻的推开院子门,李薇站着门口,她看见有个女人瘫坐在水池边,正在认真的洗着手中的菜。花白的头发,佝偻的脊梁,破旧的衣服。这时李薇听到浩喊:“妈妈,我回来了。”浩妈妈听到这个喊声,转过头,看到浩,眼泪就落了下来。浩走到妈妈身边抱了抱妈妈。李薇看到这一切,她明白了,她知道为什么浩一直不肯带她回家,是因为***妈。她什么也没说,端起地上的菜,就开始洗,她要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心。
晚上吃过饭,浩对李薇说:“我们分手吧,我妈妈这样你也看到了,你去找个更好的吧。”李薇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抱住他,说:“我不,我就认定你了,不管***妈什么样,我都认定你了。”浩咬咬嘴唇,狠狠的把她推开,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他说:“我不爱你了,我喜欢别的女孩了,那天那个女孩你也看到了吧。她有我的孩子了,我要和她在一起。”李薇听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浩看着她走后,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很快男孩和那个女孩就住一起了,一次他们在逛街时,男孩突然瘫倒在地,下半身不能动弹。女孩送男孩进了医院,医生问女孩是他什么亲属,女孩随口回答:“女朋友。”医生叹了口气说:“你要做好心里准备,他有可能瘫痪。”女孩听见后一点点不惊讶,对浩说:“浩,医生说你有可能瘫痪。呵呵!你罪有应得!”浩听后很奇怪的问:“你什么意思?”那女孩冷笑一声说:“我想要的男朋友,我一定要得到。呵呵……呵呵……现在我对你不感兴趣了,拜拜!呵呵……”
后来男孩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并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他们在酒杯里放了医学专用剂,所谓的怀孕也是假的。男孩没钱在付医药费,被医院里赶出来了,男孩每天在街上弹琴卖唱维持自己的生活。有一次他打电话回家时,母亲说,每个月她都会收到两千元,男孩握在手里的电话掉在了地上,他一顾一切的向他们原来住处奔去。男孩刚到门口,薇下来了,两人对视着…
第143、20亿的价值
他出身名门贵族,而她只是平常百姓之女,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他和她怕很难被联系在一起。最初,他的父亲对他们的交往与相爱是欣然接受的。这让他十分兴奋和安慰。事业上他更加自信、果断、敏锐,而只要稍有时间,他们就会耳鬓厮磨的缠绵在一起,享受着爱情的春暖花开。
一切都风轻云淡。然而,就在他和她即将携手教堂,迎接爱情的瓜熟蒂落时,风云突变。
原来,他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听到,娇媚甜美的她曾和某名流传出过绯闻。他的家族举足轻重,他的父亲无法容忍家族的威信被玷污。父亲找到他,开诚布公的告诉他,无法接受她做儿媳,让他和她一刀两断。他并没有惊讶,他早就从她那里了解过她过往的一切,在他的心里,他在意的不是她的过去,而是她现在对他的爱。他试图说服父亲,但父亲却态度坚决:要么和她分手,要么断绝父子关系。
一边是痴爱的恋人,一边是亲亲父亲。爱情与亲情针锋相对。
他知道,如果离开了她,他将无异一个失去魂魄的走肉;而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他不仅会伤害对他寄托厚望的父亲,还将失去他在家族企业的所有财富和未来光辉灿烂的前程。他尝试着说服父亲,但父亲的态度坚定异常:只要他离开她,这个家族的一切财富都是他的,否则,他将一无所有。
当他意识到,任何的努力都无法改变父亲的决定后,他不再困惑,他问她:“你愿意跟我过清苦的日子吗?”她眼里含泪,一字一字的回答他:“我爱,我宁愿离开你,我不想你因为我失去父亲、失去前程、失去风光。”他将她揽抱在怀里,泪水盈满双眼,动情而坚定地说:“你是我最大的财富和风光。”她的泪滚出眼眶,连连点头:“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什么也别想分开我们。”
接下来的一切近乎悲壮。
他先后将他所持有的、价值亿万的家族公司股票,以及住宅物业等都归还给了父亲。他所做的这一切舍弃,只为了一件事情,他要迎娶她做自己的新娘。
他的名字叫张国炜,他的父亲是曾以13亿美元身家登上美国《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排行榜的台湾运输业大王,长荣集用总裁张荣发,让张国炜毅然舍弃亿万身家的女子名叫叶淑汶,一名普通的空姐。
很快,他们的爱情被媒体披露出来,有人将张国炜归还给其父亲的股票以及房产简单统计了一下,大约20亿新台币,最重要的是,张国炜失去的还有早已经被父亲钦点的“长荣王国”的“国王”位置。
一个人可以得尽天下,但不一定能够得到爱情;而如果得到了爱情,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2006年9月,狂风暴雨中,张国炜迎娶了叶淑汶。婚礼简朴,但两人却笑的异常灿烂。张国炜给叶淑汶戴上了订婚戒指,同时向世人宣布着:“没有这个我所爱恋的女人的帮助和支持,我将无法生活。”叶淑汶流着泪对她伟大的爱人承诺:“和我在—起,你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情的信念,都有一把衡量爱情的标尺。张国炜却用他的行为为他的爱情标出了一个最低价20亿新台币,以及长荣集团的江山。
能够被心灵朝拜的,不是财富,不是权势,是爱。
第144、现代爱情故事:核桃男人蜜桃味儿
作者: 张宏涛
29岁的黄晓蕾是个"白骨精",白领、单位的骨干加精英,眼光自然也高,所以不自觉地就成了"剩女".
一天,黄晓蕾和闺密李蓓相约在海天酒楼吃饭。这时,手机响了,一个自称张海的人打来电话,想请黄晓蕾吃饭。黄晓蕾这才隐约记起,母亲曾经介绍过这个人,说他是大学教师,品貌端正……黄晓蕾说:"好啊,你过来吧,在海天酒楼二楼。"
挂了电话,她和李蓓开始点菜。吃了一会儿,张海来了。黄晓蕾招呼了他两句,继续和李蓓边闲聊边吃菜。
张海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插话都没机会。李蓓看了他一眼,说:"别愣着啊,该吃就吃你的吧。记得最后埋单就行了。"
张海默默无语地吃了一会儿,看着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他抽出一支烟,点上。
张海的举动立刻引起了黄晓蕾的强烈不满:"公共场所不能抽烟,基本规则你都不懂吗?"张海急忙说:"不好意思,我到外面去抽。"
20分钟后,吃饱了的李蓓突然问道:"抽烟那人呢?"黄晓蕾电话打过去,张海说:"我有事先走了。不好意思,你们想让我埋单的计划恐怕落空了。"
没等黄晓蕾答话,对方就将电话挂了。
黄晓蕾抓狂地说:"他居然认为我想占他一顿饭钱的便宜,太可恶了!天下没有一个男人经得起考验吗?"
李蓓说:"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刚才你那样对人家不理不睬,让人家来只是埋单,一般的男人还真的都受不了……"
黄晓蕾说:"我一向认为,女人有两种:一种是水蜜桃一样的女人,她们是很温柔,也很容易征服,但骨子里却有个硬核,想进一步发展会很难,一起生活也不会像开始那样甜蜜;另一种女人像核桃,虽然有一个硬硬的外壳,但只要你能持续不断地付出真心,就能化解掉她刚硬的外壳,受益无穷,一辈子和和美美。可惜,现在的男人,都是目光短浅的人,没有耐心和诚意,只对水蜜桃有兴趣。"
几天后,黄晓蕾又一次在海天酒楼相亲。男主角沈宝维长得帅气逼人。黄晓蕾故意让沈宝维点菜。沈宝维没有让她失望,又把菜单递给她,很有风度地让她挑自己喜欢吃的点。吃菜的时候,沈宝维低调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背景:在外地开了一家公司,正准备在这里开个分公司。因为一直忙于事业,加上不喜欢公司里那些幼稚的小女孩儿,所以到现在还是单身,他最喜欢的就是成熟理智大气的女人。
这些话说得黄晓蕾心花怒放,不由得对沈宝维多了几分好感。
吃过饭,黄晓蕾和沈宝维去逛街。路过一家珠宝店,沈宝维要给黄晓蕾买钻戒,黄晓蕾不肯要。沈宝维说,那就帮他选个。黄晓蕾没法推辞,一同走进店里。
黄晓蕾还从来没戴过钻戒,当她看到一款标价3万元的钻戒时,眼睛都直了。这个钻戒简直和她梦中的一样。沈宝维直接拿出信用卡,要买这款。服务员热情地介绍说:"先生真有眼光,这款钻戒是限量销售的珍藏版,全市只有这一枚呢。今天是我们店庆三周年,钻戒打9.6折,您只用付两万八千八就行。"
沈宝维大手一挥:"不用打折,我付3万。"
黄晓蕾和服务员都愣住了,有钱也不用这么浪费吧?
沈宝维解释说,什么都可以打折,但爱情不能打折。钻戒是爱情的信物,怎么可以打折呢?
听了这话,黄晓蕾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当天傍晚,黄晓蕾和沈宝维在湖边畅谈了许久。天晚了,沈宝维送黄晓蕾回家。送到家门口的楼下,沈宝维把钻戒递了过来。黄晓蕾犹豫了一下,说:"我还没准备好,下次吧。"沈宝维点点头:"我可以吻你吗?"黄晓蕾羞涩地闭上了眼睛。沈宝维轻轻在她额头吻了一下。
黄晓蕾失眠了。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第一次有些心不在焉。她不时地掏出手机查看一下,生怕漏掉什么电话或消息,一连一周,沈宝维都没有和她联系过。
黄晓蕾思来想去,在深夜给沈宝维发了条短信。短信刚发出去,电话就响了。
电话是沈宝维打来的。他告诉黄晓蕾,由于近来太忙,所以没顾上给她打电话,刚才正准备打电话呢。听到沈宝维这样说,她很高兴,表示不介意。两人相约第二天在海天酒楼见面。
沈宝维依旧是风度翩翩的样子,手捧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等在那里。黄晓蕾激动地接过玫瑰,沈宝维趁机抱住了她。
两人点了菜,互相望着对方。沈宝维掏出钻戒盒子,打开,然后拉过黄晓蕾的手,戴上。一切都那么自然。黄晓蕾也没有抗拒。
吃过饭,走出酒店大门。沈宝维深情地望着黄晓蕾说:"不好意思,我要回去一段时间,大概三个月以后会再来这里,到时再请你吃饭。"黄晓蕾急得差点掉泪:"你怎么刚出现就要走啊,不能多陪我一会儿吗?"沈宝维耐心地解释:"我真的有急事。不过我向你保证,三个月以后,我可以天天陪你。"黄晓蕾还要说什么,沈宝维紧紧地抱住她:"相信我,宝贝!"
第一次被人叫宝贝,黄晓蕾产生了幸福的眩晕。为了能多待一会儿,两人步行回去。路经一个偏僻的地方时,突然跳出来四个大汉,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为首一个刀疤脸奸笑着说:"听说你本来买好火车票要跑的,没想到却突然又拐回来,原来是来会情人啊。哼哼,看来这女人对你还蛮重要的。好了,现在给你两条路,要么立刻还钱,要么把你情人先押在我这里,等你还了钱,再还给你。"
沈宝维急忙将黄晓蕾护在身后,说:"我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晚几天我会多加利息还给你。这事跟她没关系,她和我只见过两面而已,求你们千万不要为难她。"
对方哈哈大笑,说:"都这样了,还说没关系。骗谁啊?兄弟们,给我上。"
一群人冲过来将沈宝维按倒在地开始拳打脚踢。黄晓蕾急忙大喊:"住手,他欠你们多少钱?"
刀疤脸这才示意大家停手,说:"看来这位小姐还不错,不枉他对你这一片心。不过,他欠我们20万,你还得起吗?"
黄晓蕾说:"我银行卡里有5万,你再宽限几天,我给你凑够20万。"
刀疤脸说:"行,看在你这么仗义的分儿上,就再给你们一天时间。"
刀疤脸接过了银行卡,又问了密码,这时,他的眼睛盯到了钻戒上,又说:"钻戒不如也先押着吧?"黄晓蕾无奈,只好去摘钻戒。沈宝维却像恶狼一样,扑过去,一把将刀疤脸推开,说:"谁也不许碰她,不许碰钻戒。那是我们爱情的见证,不容许别人来染指。"
刀疤脸笑着说:"没想到你小子还挺痴情,不过我警告你,如果明天还不了债,就要你的命。"
等这几个人离开,沈宝维对受到惊吓的黄晓蕾说:"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你快走吧,别管我!"
黄晓蕾却说:"不,我已经把你当男朋友了,怎么能坐视不管呢?你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还上的。"
沈宝维感动得热泪盈眶:"谢谢你!等我资金周转开了,一定加倍还你。"
黄晓蕾正要说话,身后脚步声响起,张海竟然大笑着走了过来。
张海笑着说:"都说剩女是高智商、低情商的动物,果然没说错。你知不知道,你千挑万选得来的人是个骗子。"
黄晓蕾愤怒了:"你凭什么说他是骗子?就算他是骗子,我也心甘情愿。我不缺钱,缺的是一颗真心。好歹他还给我买了这枚3万块的限量版钻戒,你呢?连一顿饭钱都舍不得掏,我最瞧不起你这种小男人!"
张海不以为意地摇摇头:"可怜的女人啊,居然被一枚假钻戒玩得团团转!难道天下的女人都是宁愿被甜言蜜语的男人欺骗,也不愿意对一个诚实的男人客气一点吗?我不是不愿意掏一顿饭钱,我只是不想助长你那种无视他人尊严的气焰而已。"
黄晓蕾没再理他,只转头盯着沈宝维。沈宝维一反常态地说:"既然骗局被揭穿了,那我也不再演戏了。再见!"
黄晓蕾吼道:"站住!"将钻戒摘下来,扔给他说:"把你的假钻戒一起带走吧!"
沈宝维吃惊地说:"你怎么就肯定这是假的?这是我们俩一起去买的啊?"
黄晓蕾冷笑着说:"昨天晚上,我又去了那家珠宝店。我本想也买一枚钻戒,到时候送给你。没想到,那个店员认出我以后,不打自招地说,她那天收了你两百块钱小费。什么打9.6折,什么不要打折都是事先设计好的;而且当天晚上,你就把钻戒退了。"
沈宝维惊诧地说:"原来你已经知道,那你还……"
黄晓蕾说:"我知道。但我想,你肯这样用心来骗我,说明你还是很在乎我的。没想到……"
沈宝维说了声"对不起",就低头离开了。
张海走过来,将银行卡递上去:"我虽然没付那顿饭钱,却替你挽回了5万块钱,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
黄晓蕾没接银行卡,她冷笑着说:"别演戏了。(www.aooxun.com)你以为我看不出来?这一切都是你策划的,沈宝维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你们俩对视的眼神,我看得清清楚楚。"
张海大吃一惊,尴尬地解释说:"我这样做,只是想让你重新对我有好感。我还想让你知道,能够敲开你冰冷外壳的人,未必就真心爱你。不会甜言蜜语的男人未必就不适合你。"
黄晓蕾有些疲惫地说:"这张卡就留给你做个纪念吧。不过希望以后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了。忘了告诉你,这卡里只有500块钱。算是补偿你请演员的钱吧。"说完,她大步离去,张海愣在了那里。
李蓓请黄晓蕾吃饭,黄晓蕾把自己的遭遇告诉李蓓,并伤感地说,自己为什么遇不到一个好男人。李蓓却说:"晓蕾啊,对不起,有件事情我应该告诉你。"
原来,张海是李蓓的远房表弟。李蓓得知他还是单身,就有意撮合他和黄晓蕾。谁知,在酒楼见面时,黄晓蕾的态度让张海感到受了侮辱,就借故离开,闹了个不欢而散。当张海事后知道黄晓蕾是为了考验自己时,又对黄晓蕾产生了好感。但自己已经不方便再出面,就请一演员朋友出演了这一场闹剧。
谁知,弄巧成拙,被她识破。李蓓又说:"其实,男人也有两种,一种像水蜜桃,华而不实;一种像核桃,虽然朴实,却很有内涵。张海不是不会甜言蜜语,从他给那个演员的台词中就可以看出来。只是,他想以自己的本色来打动你。"
黄晓蕾的心动了一下,她不愿做水蜜桃,也鄙视只喜欢水蜜桃的男人,却从来没反思过,自己也只在意水蜜桃型男人,从来没对核桃型男人多看一眼。怪不得一直没遇到自己的有缘人呢。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她给张海发了一条短信:"两颗核桃能碰撞出爱情的火花吗?"
很快,短信传来一个字:"能!"
第145、异度空间来的快递
异度空间来的快递文 考薇 插图 桀桀
女友程雪过世之后,乔晓峰悲痛得不能自己。这天,他正魂不守舍地走在街上,突然,有个人把一张传单塞进他手里转身走了。乔晓峰本想丢掉,低头一看被“阴间快递”几个字吸引住了。传单上说,这家快递公司可以替阳间的人快递死者的讯息,甚至通过快递,使阴阳两隔的人正常交流。
乔晓峰以前是绝对不会相信这种事情的,但是悲痛之中的人总是有些迷信和恍惚,他居然心动了。照着传单上的电话打过去询问,对方说:“我们怎么敢拿鬼开玩笑呢?我们是有信誉的。你可以先试试,见货再付钱。”
“见货?见什么货?”乔晓峰追问,然而对方已经挂断了。
乔晓峰刚回到家就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走廊里空无一人,地上竟然多了一个盒子。乔晓峰小心地把盒子打开,只见里面是程雪生前织了一半的围巾,还附了一张便条:围巾我已经织不下去了,但是日子还得接着过。
乔晓峰克制住眼泪,确认围巾是程雪生前织的那条,字也出自程雪的手。他相信了“阴间快递”,就打电话订购了三个月的业务。
随后,乔晓峰不断收到来自“阴间快递”的盒子,每次也都是只听见敲门声而不见快递员。盒子里装着各种程雪生前的东西和她写的字条,大意都是鼓励乔晓峰从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乔晓峰是性情中人,越是看到这样的字条,越是深爱程雪。
这天,乔晓峰收到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当时脸色就变了。因为关于这条裙子,两个人之间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那时候乔晓峰刚刚上班,工资不高,而程雪所在的外企女职员们都穿名牌。看着别的女孩都有男友买的高档裙子,程雪向乔晓峰表示了不满。虽然当时乔晓峰咬着牙也给她买了一条,但这条裙子却成了他们两个人心中的一个小疙瘩。
乔晓峰很生气地打电话给“阴间快递”,质问他们为什么送来这条裙子。对方无奈地回答:这是程雪让他们从阴间寄来的,而且裙子里还有个小纸条。
乔晓峰找出纸条,上面还是程雪的字:“你别装作伤心了,当初连条裙子都不舍得买给我,你有资格爱我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过了几天,“阴间快递”又送来购房合同的复印件。看到这个,乔晓峰心里又起了波澜:当时乔晓峰出首付买了这套房子,不知道为什么,程雪坚持要写她的名字,乔晓峰觉得这不合理,两个人就大吵了一架。虽然程雪得了绝症,后来根本享受不到这套房子,但是乔晓峰一想起来还是觉得痛心。捏着这张合同,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热情冷了下来。
后来乔晓峰还陆续收到一些来自“阴间快递”的纸条,比如嘱咐他不要吃葱。乔晓峰是山东人,而程雪是江南人,吃葱是个大矛盾,这些字条和物品让乔晓峰渐渐冷静下来,他开始觉得自己和程雪并不是那么合适,两个人即使真的在一起,也未必会幸福。
三个月之后,“阴间快递”的一期业务结束了,快递公司打电话问乔晓峰续费不,如果不续费的话,将再也收不到有关程雪的任何消息。冷静下来的乔晓峰觉得是时候回到正常的生活了,就没再续费。
在同一个城市的一栋大楼里,有些人正开着会,竟然提到了乔晓峰。
“幸好乔晓峰不再续费了,否则,我真没什么东西可以寄给他。”放下电话后,欧阳林松了一口气。他就是“阴间快递”的负责人。
他转过头来,继续向对面的新客户讲解公司的服务内容:“正如您所看到的,程雪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之后,害怕男友受不了这种打击而一蹶不振,因此预订了我们的业务。她在公司里寄存了物品和亲手写下的字条,分为‘正面内容’和‘负面内容’两种。当她过世之后,我们会先把‘正面内容’寄给乔晓峰,比如那条围巾和鼓励他继续生活的字条。如果有些人痛苦太深,那么这种方法往往就不能让对方解脱出来,我们就需要邮寄‘负面内容’了……通常这一招会很有效,你也看到了,它能让他从女友过世的痛苦里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
面前的客户是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她静静地听着,眼角流出了泪水。她说:“好的,我也要订这样的内容,为我儿子。我的病撑不了多久,我希望儿子可以早点从失去妈妈的阴影里走出来。”
欧阳林不禁心里一酸,克制住情绪,把合同递到了她的面前。他知道,自己能做的,就是让以后送出去的快递更真实,更有效,更能减轻痛苦。
第146、永远占有
菲立普·卡特四十二岁结婚时,他赞美婚礼仪式的每个时刻,只除了当他扶着茱莉亚走下前廊时,看到若瑟芬在抹眼泪。他对茱莉亚没有秘密,常常谈起他同若瑟芬一起度过的饱受折磨的十年,谈及她那过分的妒忌心。茱莉亚争辩说:“这全是由于她缺乏安全感,”她还确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同若瑟芬建立起友谊来。蜜月的第七天,当他们在苏尼姆海滩旁的一家小餐室喝酒时,他偶然地从口袋中掏出的一封若瑟芬的来信。它是昨天收到的,他一直藏着它,怕伤茱莉亚的心。
“是什么信?亲爱的,我不知来过信。”
“是若瑟芬寄来的,昨天收到的。”
“但你还没有拆开呢!”她不无责备之意地说道。
“我根本不想去想起她。”
“亲爱的,仁慈点,别那么刻薄。我们是这样幸福。”
于是他打开了信,信中很热情,但他读起来觉得倒胃。
亲爱的菲立普,我不想在送行酒会上当个不知情识趣的人,所以我没有机会向你们告别和祝你们两个得到尽可能大的幸福。茱莉亚非常漂亮,又这样年轻,你必须悉心照顾她。现在我正拼命工作,为法国服装杂志Vogue画一整套设计。我希望你别介意,我回到我们的寓所了,因为我遗失了一幅关键性的速写。我在我们的“思想银行”抽屉里找到了它,它夹在你的小说稿里。现在我写得杂乱无章了,我真正想说的是,祝你们俩幸福。爱你们。若瑟芬。
茱莉亚看完了信后说:“她写这样一封信,心地是多么多么好啊,不管怎么说,要是我跟你生活了十年之后,也是不愿意失掉你的。”
他们回到伦敦时,倏忽间已是秋天了,若说还未到冬天,那飘落的冷雨落在沥青路上已经有点结冰了。
卡特说:“我们一到家,就把所有的电炉子点着,否则不知要多久才能暖和了。”
不过,当他们打开公寓的门时,却发现电炉全都早已点着了。
“准是有神仙做出这等事来的,”茱莉亚说。
“不是什么鬼神仙,”卡特说。他早已看见摆在火炉头上那个用黑墨水写着“致卡特夫人”的信封了。
亲爱的茱莉亚:今天的天气是那么冰冷,我忍不住想到你们两个是从阳光普照的温暖地方回到一个寒冷的楼房(我深知这座楼有多冷,我们每年从法国南部回来我总要着凉的),所以我做了一件自以为是的事,我溜了进来,点着电炉——希望你在你的新家有个非常温暖的夜晚。若瑟芬。
茱莉亚读完信说:“我常想你应该跟若瑟芬结婚的,为什么你不跟若瑟芬结婚呢?”
“我们都知道,它是不会持久的。”
“那我们会持久吗?”
“如果我们不会,那就没有人会了。”
十一月初,定时炸弹爆炸了。菲利普偶然打开了称之为思想银行的抽屉。他习惯把小说的笔记放在那儿。他一打开抽屉就直接看见她的信了。
亲爱的,你想不到在这儿找到我吧?不过,经过十年后,我还时不时会说声晚安或早安的,你好吗?祝福你。真正地和真实地非常爱你。你的若瑟芬。
他砰的一声用力将抽屉关上,大骂了一声“他妈的”,骂得那么大声,引起了茱莉亚注意。“亲爱的,是怎么回事?”
“又是若瑟芬!”
她看了那信,说道:“你知道,我可以理解她那种感情,可怜的若瑟芬。”
才过了两天,第二个定时炸弹又爆炸了。当他们起床时,茱莉亚说:“我们真该调转一下床垫了,我们俩都跌进中间那类似洼洞的地方了。”
他们掀起了床单,开始调转床垫,放在弹弓垫上是一封给茱莉亚的信,卡特先看到它,想一把将它扫走,但茱莉亚已看到它了。她第一次在打开信前犹疑不决。“放一封信在这儿实在有点儿古怪,你以为它是偶然落在这里的吗?”
“我认为绝非偶然。”
她看了那封信,并把它递给他。
亲爱的茱莉亚,我今天来打印一张速写,想起床垫至少有半个月没调转了。你知道,最后那几个礼拜我们还生活在一起的。不管怎样,我不能忍受会想到你从莲花群岛回来,第一晚就发现床上高低不平,所以我为你调转了床垫。另外我已挂上了冬天的窗帘,将夏天用的送到布济姆普顿路一百五十三号的洗衣店去了。爱你。若瑟芬。
这以后,菲利普开始一番大搜索了。他打开香烟盒、抽屉、档案柜,搜过所有留在家里的西装袋,他撬开电视机柜的后板,掀起抽水马桶的蓄水箱盖,甚至连厕所纸也另换一卷。他搜过窗帘上的木框。他把他们的脏衣服从篮子里倒出来,以防漏看了篮底会有什么。他手脚着地扒在厨房地上,看过煤气炉底,这次他终于找到有一片纸卷着煤气管子了,他胜利地大叫一声,但它根本不是什么,只不过是防漏员留下的废纸罢了。
那天傍晚,他觉得安静和疲累,但心里倒也轻松了一点,他搜索得十分全面,在吃晚饭的当中,他记起结婚礼物还包着放在那儿,因为没地方,所以还未拆开,但他仍一定要去看清楚它们仍然是打着包,没有打开,才放了心。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安静的单独相对的夜晚了,他引用一句诗对她说:“我今晚平静得有如老年。”
“谁写的诗句?”
“白朗宁。”
“我不懂白朗宁,你念些给我听吧。”
他翻出白朗宁的诗集,开始念起来:“如果两个生命结合,那将会有疤痕。”他翻过一页,这里有一张纸,上面是黑色的工整的笔迹:
亲爱的菲立普,我只是在你我最喜欢的书的书页中向你道一声晚安。若瑟芬。
他把那书和那张纸扔在地板上,骂道:“这母狗,这该死的母狗!”
“我不准你用这样的粗话骂她,”茱莉亚说,她捡起了那张纸看完了它。
“你还看不出她耍的鬼把戏吗?茱莉亚,你是个傻瓜吗?”
那晚他们躺在床上,背对着背,这是他们回家以后第一晚没有亲热,而且也都睡得很少。第二天早晨,卡特在最显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封信,他怎么一直没有发现它呢!它就写在他常用来写小说的还未用过的单行稿纸上,它是这样开始的:“亲爱的,我肯定你不会介意我仍用这旧称呼来叫你……”
(《格雷厄姆·格林短篇小说全集》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9年出版 何非/译)
第147、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对宝黛的影响
第六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关键词:秦可卿是贾宝玉青春萌动时期最重要的导师,花袭人秦钟、柳湘莲等是宝玉青春萌动期的性对象,贾宝玉是北静王的性伙伴;对于贵族女子和不可碰触的女性,贾宝玉则大玩其意淫审美;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和对宝黛名声、命运的影响
一、贾宝玉的性生活
在秦可卿卧房中是梦游,在荣国府却是初试。后面不曾再及此等事体。也许含蓄不必写出,也许贾宝玉发现现实中的性爱并不比梦中更甜美,凡人的肌肤相亲怎比得梦中云雨,所以从此后把男女之事反而看得淡了,一心一意追求起跟林妹妹的精神恋爱、情意相通起来,也有可能。或者男女通吃、触景生情,本是宝玉成年后的生活常态,忽而爱男,忽而爱女,男欢女爱,无不领受,朝云暮雨,也未可知。
高鹗续书中写宝玉和宝钗婚后,宝玉“不禁生来旧病”,宝钗正色相劝;意思就是说宝玉好色贪淫,场景、内涵都相当迂腐可笑。腐儒续书,误人至此。
二、花袭人也是闺英闺秀
宝玉初试云雨,作者试看袭人今后待宝玉之情分,无不处处以此相挟也。后有约法三章,宝玉终究不能做到。故袭人必去。人皆以为袭人是奴才典范,其实是浅陋愚见。王蒙的新书中就花费颇大篇幅论证袭人是奴才中的典范。王蒙老矣,整天胡扯靠名气挣点钱,咱们不必理他。实际上,红楼梦中袭人名列闺英闺秀,绝不是靠奴才软骨得来的英名。花袭人是最有见地、最有主心骨、有原则有条件、出身卑贱然而却有自己的心胸壮志的奇女子。此是后话,后文另叙。
六、贾宝玉复杂荒唐的私生活和对宝黛名声、命运的影响
显然薛宝钗对贾宝玉的行径有所为风闻,譬如她就从薛蟠口中很清楚地知道宝玉为秦钟闹学堂的事情,但林黛玉却一点都不知道。作者煞费苦心,要塑造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儿国、女儿的完美偶像林黛玉,但是在写作过程中,思想服从于写作规律,仍然不自禁流露出写实的倾向,故而在大观园内,仍借晴雯之口说破这样的事情难免:如宝玉跟碧痕洗澡、跟麝月的暧昧可能;以及后面影射的宝玉与薛蟠之妾香菱情解石榴裙;宝玉跟同性美男子琪官、柳湘莲等人的交往。
作者所着意的主要是为薛宝钗林黛玉洗清名誉,但并不在乎把贾宝玉复杂的生活原貌整体呈现出来。总体上这种煞费苦心的安排和维护是失败的。宝钗有那样一个哥哥,后面薛蟠又给她娶了那样的一个嫂嫂,宝钗的环境是非常险恶污浊的。闲言闲语、薛蟠的嫉妒、香菱之死,都足以给宝钗带来藏奸纳垢的恶名。另一方面,宝玉和黛玉的交往貌似冰清玉洁,但并非一点嫌疑没有,甚至可以说人人都在疑心。宝黛姻缘在最初,以贾母为首的实权派是乐观其成的,故而不避嫌疑,因为始终要成亲,所以人们纵心中不以为然,却也做声不得。后来王夫人占上风贾母落了下风,晴雯被逐,宝玉挪出大观园,则飞短流长谣言满园,黛玉因名声之忌,愧悔而死。——言其愧悔而死,并非果有不才之事,只是承受不了那样的诬陷和打击罢了。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的名声才是最严重的现实。
关于曹雪芹的这一点用心,高鹗是读懂了的。但是后面的续书也是真真假假,也需要仔细地辨析。高鹗的读懂始终是在俗人的基础上读懂的,所以他在后面的续书中,会安排林黛玉亲口说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这样极其不符合林黛玉冰清玉洁气质的话来替黛玉表白;高鹗不仅为林黛玉表白,还用类似的笨方法,含混地替宝钗洗清了谋夺宝二奶奶位置的罪名,譬如他将调包计后宝钗的态度写得非常模棱两可。
高鹗续书中王子腾的骤亡、元春薨逝、贾家败落、宝玉出家这样的大结构拿捏是准确的甚至细节描写都是对的,但是高鹗也有避祸的需要,所以他又很含混地写了贾家起复、宝钗怀孕、贾兰高中这样的家道复兴的事情。但是在他的笔下,红楼梦成了一个个人的悲剧,整体性的悲剧氛围失去了,作为时代、社会、王朝的悲剧、史诗性的挽歌效果失去了。
第148、在爱与性的边缘
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L不时地低头搅动杯中的咖啡。我们一直从斜阳西下坐到了夜色阑珊。在酒店雅致的大堂吧里,人影从少到多,再从多到少。L淡然一笑跟我说,这就如她在北京四年的生活,从寂寞到热闹,再从热闹到寂寞。再有几天,L就要离开这座城市。“知道吗,就在几天前,我又见到J了。他来北京出差,顺便来看我。我们就像演戏一样,表演着一场情人游戏。我还是像以前那样看着他傻傻地笑,他也像以前那样轻轻触摸我的头发,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过去的一切是绝对不可能回来的,只是,都想努力找回以前的样子,努力将曾经的伤痛抹去,只存留那些温情。其实初恋就像是一杯不加糖的咖啡,虽然苦,却有它本身的滋味,等你加足了糖,觉不出苦了,也就不是咖啡了。那天,在所有人的眼里,我们都是一对般配的热恋中的情人。只有我心里明白,自己是想给一段早已过去的旧事画一个看似完美的句号。当然,他长大了,成熟了,可是却找不到一点儿让我欣赏的东西,我自己都弄不明白,当年为什么那样喜欢他,如此痴迷地沉浸其中,甚至不惜为了爱而伤害。”
“15岁的时候,我就确定自己爱上了一个人———我的初中同学J。我是那样地沉迷其中,那时的好多细节至今都历历在目,我以为早就忘了,可它们总会在不经意之时爬上来,久久挥散不去。可惜我们都太年轻,根本就不懂该怎样去对待一分感情,怎样去爱一个人,最终弄得跟仇人似的,彼此伤害。我努力地考大学,想让他看看,我就是比他强。我如愿地考到了北京,他没有考好,只能上专科。这让我很解气,觉得自己胜利了。可是在毕业晚会上,听他唱那首我最爱听的歌时,心里突然空荡荡地想哭。其实我完全有机会和他谈一谈,他也表现出这样的愿望,被我骄傲地拒绝了。离家的那天,我长长地松了口气,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将重新开始。可当列车从长江桥上经过,我却突然记起我和他曾经不止一次地走过这座桥,开始我们不敢牵手,一前一后地,像是谁也不在意。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勇敢地拉起我的手……眼泪一下子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进了大学,开始与中学完全不同的生活。北京对我而言,太大,太陌生,学习的压力又大,我不可抑制地想家,想朋友和同学,想J。不止一次地,我从梦中哭醒,而且好多回都梦到他。现在看来,好些事情并没有什么,但是那时,自己却脆弱得承担不起。为了摆脱这一切,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男朋友W,像很多大学生一样开始了一场正常的恋爱。
“我知道自己并不爱W,虽然我在尽职尽责在扮演一个‘女朋友’的角色。大家在一起久了,就成了一种习惯。别人都有男友,我也有,而且不缺少关怀,至少在孤独的时候,有人陪。我当时就是想躲避,远离那种无助的脆弱,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有人宠,无忧无虑。虽然我逃离家乡,逃离初恋,可在我的潜意识里,不知道为什么,总在做一种设想,希望突然有一天,J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直企盼着他的电话和信,我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怎么回事儿,一方面逃避他,一方面又在盼他。
“J一直杳无消息。我内心升起强烈地报复他的愿望。我要让他看看,我从来都不曾真正属于过他。从开始相恋,我就在心里认定,我们最终将会彼此拥有,我要在一个美丽的时刻将自己献给他。可是他却真的让我失望,我还有什么理由苦苦相候?报复他!我一定要让他感受到愤怒和伤害!出于这样的目的,我与W发生了那种关系。”
“那是个冬天,下第一场雪,我和W还有一群朋友一起吃火锅。吃过一阵子就跑出去玩雪。一个女孩子恶作剧地往男朋友的衣领里塞雪,我一下子又想起了以前,想起了我们读中学的时候打雪仗,想起了我往他的衣服里塞雪。W见我愣到那儿,忙问怎么了,我掩饰说有点儿冷,他二话没说,脱了外套给我。
“我一下子又哭了,不知道是为了W还是为了他。我的情绪一直没有缓过来,等大家玩回来接着吃火锅时,我便不停杯地喝酒。
“醒来的时候,W在我床边。酒没醒,梦却醒了。我都奇怪,自己醉成那个样子,居然还能做梦,而梦里居然还有他的影子!说不清楚自己是头痛还是心痛,我扑到了W的怀里……在W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竟然有报复得逞的快意!”
L又下意识地去搅动杯里的咖啡,目光变得有些迷离。此时的大厅静得出奇,只有金属撞击杯壁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的L,心情并不轻松。
“那年寒假,我去找J,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我以为我的报复得逞了,其实呢?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他的吃惊和诧异!当一切都结束后,他平静地跟我说还爱着我,但是不可能和我结婚,因为他在高中时就和一个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而那个女孩为他堕胎,有可能再也不能生育,那女孩是他现在的女朋友。那一刻,我无话可说,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只觉得自己被愚弄了,自己多年来认定的感情,自以为珍贵的一切都丧失了意义。我的‘报复’变的滑稽可笑,‘性’这个我曾认定的感情的标识,仅仅建立在我的一厢情愿,我的天真幼稚之上!
“如果说在此之前我的性观念还是由感情、婚姻、责任等种种来左右的话,那么此后在我心中惟一还剩下的衡量标准就只有感情了,性不再和责任、婚姻甚至爱情有关……
“我最终和W心平气和地分手。读了几年大学,我也长大了,不再是一个爱哭的小孩儿,也不再那么脆弱,容易受伤。经历了那场旷日持久的初恋,经历了和W的分分和和,我以为自己不再会轻易爱上别人,直到一年前遇到P。”
L说着,燃起一支烟,像是很成熟老练的样子。烟气四散开去,让她的容颜模糊。我突然想起,读大学时,姜育恒的一首歌:戒烟如你。接下去的故事,就开始随着烟气淡淡化开。
“其实从一进校,我就听说过P。他是我们这个专业知名前辈之子,专业水准在我们系甚至我们学校人所共知。我由此而记住他。再加上我们是老乡,敬意里又多了几分亲切感。P考回系里读研,我在系办公室远远地见过他,很奇怪,我总觉得我们好像以前就认识。后来,我们浅浅地打过几次交道,每次见他,我都觉得自己像个丑小鸭,在学业上一无建树,而他却像一个巨人,风度翩翩地站在我面前,让我仰望和膜拜。只要他一出现,我就忍不住心跳。
“我渴望接近P,却又小心翼翼地躲着他,因为我不愿让他看到我的怯懦和渺小,却又忍不住时时想见他的念头,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心里也踏实。系里给研究生开的一些课允许本科生旁听,每次,我都早早去,坐在对面教室里,等候他的身影,看着他远远地来,和一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教室,而后,挨到上课铃响,才匆忙进去,找一个离他最远的位置,将他的一举一动都收进心里。他笑我也笑,他皱眉我就心痛。说实话,进了大学之后,我就没怎么好好读书,那段日子里,我发疯似地读专业书,为的只是缩短一点点和他的距离。我希冀着有一天,当他再审视我时,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影子里的丑小鸭。
“我开始在心里编织一个灰姑娘的故事,可这故事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一句偶然听来的话打碎一切。那次,系里请一个知名教授来讲课,之后开座谈会,P去了,我也跟了去。P显然跟教授很熟,会间休息时他们亲热地交谈,我听到教授问P小林怎么样,林教授有你这个准女婿真不错……
“接下来周围的一切我都听不到了。直到散会了,人都走了,我才被同学拽回宿舍。自己可真傻,平空地编织一个美丽的梦,把自己套进去,实际上,都是自己吹起来的五彩肥皂泡,轻轻一触就碎了。我忍住伤心,拼命地跟自己说,没什么,什么都还没发生,就当做了个好梦,现在醒了,阳光依然灿烂。但是,P是那么优秀出众,而我又是如此爱他……”
“不是所有优秀的东西都能属于你。”我忍不住插嘴。“但是我不甘心,你知道吗,我不甘心就那么轻易放弃。”L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我想方设法地打听小林,她就在我家乡的那座城市里读书,和我同级。父亲也是一位知名学者,和P家是世交,俩人算是青梅竹马。我见过小林的照片,大约是那种听话的乖女孩儿,不算漂亮,也不算有才气,但是很招人喜欢。
“知道了这一切,我命令自己远离P,但他却一步步地向我走近。终于有一天,他邀请我同他一起参加一个聚会。说实话,除了P之外,那个聚会本身也很吸引我,许多专业人士都会在那里出现。当P见到从楼上款款而来的我时,我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惊异,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为了聚会,我做了精心的准备,从服装、发型甚至口红的颜色都挑了又挑。我头一次参加那样的聚会,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同神采飞扬谈笑风生的P比,我依然还是那个毫不起眼的丑小鸭。P显然很关照我,以远超过他年龄的成熟和稳健周旋于人群中,同时对我爱护有加。那天,看着笑容灿烂的P,我突然想,为什么要不战自退?为什么不和小林竞争一下?从我得到有关小林的信息看,我不见得比她差!我要争取,一定要!
“以后,总是有各种理由可以和P在一起。像是老天的有意安排,让我们相遇。因为有太多的地方,我们相似。我们喝着黄酒观雪,他念出的诗句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们品着咖啡一起欣赏王家卫的电影,他的感受竟然和我一模一样;我们甚至彼此知道对方此刻在想些什么……就这样,我一边享受着同P在一起的快乐,一边又陷入深深的惶恐和不安里,惟恐P发觉我内心的秘密,惟恐他离我而去。
“一个周末,一群人一起去看画展。回来时,别人都有事,就剩我和他回学校。路过一家咖啡屋时,P说,进去坐坐吧。咖啡厅舒缓的乐声里,头一回独自和P如此近的面对,我能感到他灼灼的目光,能感到自己的心跳,所以迟迟地不敢抬起头来。
‘我知道你喜欢我。’P像是很不经意地说出了这句话。我觉得自己浑身僵直,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觉出自己的手已经被P握住。”
夜色渐起。L又一次点燃一支烟。桌前的烟缸里,好几支烟只吸了一半就被她掐灭。“你觉得P爱我吗?”L再一次问,我无言以答。
“那段日子,我们在人前小心翼翼保持着距离,只有在他租来的那小屋里,才是我们的天堂。每每看着他的笑,看着他的身影,我就相信,只有他才是我这一生的挚爱!我甚至感谢上帝,让我遇到他,让我的生命因他而精彩。
“但是,失去他的恐惧却如影随行。我和他只能躲开别人的目光,而不能生活在公众社会里。因为他是林家的准女婿,他不能背离他的父母亲友离开那个与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有千丝万缕关联的女友。
“一想起小林的存在我就痛心欲绝,甚至无缘无故地抱着P痛哭。我相信他是爱我的,也相信他的苦衷,他放弃小林,就意味着他放弃了走向事业成功的坦途,而事业对他而言,简直太重要了。我惟一的希望就是他能相信:仅凭借自己的努力也能成功,并且我有和他共同面对一切的决心和能力。可这一切在现实面前却是多么单薄无力!
“那年平安夜是我的生日,原本我们已经计划好一起过生日。过了圣诞节,P就要去出差,那么在新年我就见不到他了。当我兴高采烈地准备生日,准备圣诞节之时,小林却突然来了北京。
“平安夜的早上,尽管我拼命忍着,眼泪还是不停往下掉。不管P如何安慰,都无济于事。他最后还是走了,去车站接小林。当时,我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将永远地失去P。
“生日的那天晚上,在我和P去过好多次的那家酒吧里,我等P,我的生日不能没有他,尽管我知道他来不了,可我企盼奇迹的发生。至少,我以为,P会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我一遍遍地呼他,终于,他回话了,只简单地跟我说他不能来。我在电话里听见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那一定是小林。
“此后,长达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几乎夜不成眠,只能发疯似地给P写信。把我和P的相识,把我们在一起的每个细节,把我对他的爱全部写在纸上。等我写完了,觉得自己真是到了生命的极限,随时随地都可能昏倒过去不再醒来。”
P最终离L而去。“那一天,我居然没哭,坚强得让我自己都吃惊。”L说着,用力将烟在烟缸里按熄。
“我将写给P的信一点点全部撕碎,然后,打电话找来S,和他去了迪厅,精疲力尽之后,一口气喝完了一瓶洋酒。醒来时,是在S的屋里。
“认识S很偶然,他大我许多,对我就像对待一个小孩子,我总觉得他像父亲一样,让我可以依靠。P将我所有的热情耗尽,我已经不相信爱了。
“S给了我短暂的踏实感,让我觉得自己有所依靠,不再孤立无助。在他的怀抱里,我可以暂时忘记P,S冲淡了我对P的思念、爱和伤痛。
“和S相处了一段日子,坦率地讲,我们之间性重于情,至少我这样认为。这种关系是双方的,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的问题,需要负责的是感情,而不是性行为本身。我不会因为发生了这种关系而认为对方应该爱我,应该对我负责。如果说‘性’会带来某种伤害,那么这种伤害的根源是感情。
“突然有一天,好像就是在毕业论文答辩前,我感到从未有过的空虚和失落。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只有一场场的情感纠纷?我开始从没有过地深刻反省……”
大厅里的人流多了起来,舒缓的乐声响起。L的讲述声渐渐被乐声所淹没,就像曾经的爱与恨都被时间所淹没一样。
毕业时,L可以留京,但她放弃了。她选择了远方城市一个专业对口的单位。“可能从内心深处,我想让P看看,没有任何背景,靠自己的努力也能成功。”L说着,扬扬头。“现在,我不再怕见P,可以同他谈笑风生。我要让他看看,没有他,我照样过得很好。”年轻的好强并不代表内心没有伤痛,而这痛,往往并不为人所知。
“我不恨任何人,有时候,不恨比恨更可怕。只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我想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承担又一次的分和聚散。其实,除了感情之外,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知道那首歌吗?《爱的代价》?爱情的代价就在于它教会人成长和坚强。”
第149、口述:丈夫彻夜未归是去宾馆幽会
倾诉人:尚瑛,31岁,外企管理
精彩导读:高中时,尚瑛暗恋上实习老师宋扬。为了和他在一起,尚瑛刻苦学习,终于考上了宋扬所在的学校,还拒绝了相貌普通的追求者周涛。和宋扬婚后,尚瑛成为女强人,周涛靠自己的努力与她并驾齐驱,而宋扬却安于现状。当宋扬一次次出轨后,尚瑛才发现,适合自己的人是周涛,而这时周涛已有了自己的幸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印象:尚瑛谈不上漂亮,但是高级套装和谈吐言语让人觉得很有气质。她的妆容有些疲惫,她说梦醒了,该忘了,自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也许,会回归平凡,也许会孤老终身。
1.暗恋帅气男老师
高二那年,学校来了一批年轻的大学生,他们是每年一届的实习老师。那时,宋扬穿着一件红T恤,短短的穗式头,一米八的个头在人群里非常起眼。他刚走进教室,女生们就开始议论:“好帅啊。”我抬头,他那红色衣服像道阳光,直直地照进我心里。
高中时的我还是只丑小鸭,我家在郊区,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爸爸生性老实,一辈子被周围人欺负。小时候,每到月末,爸爸就要出去借钱,这样一家人的生活才能维持。我自卑不合群,总爱一个人发呆。
宋扬站在讲台上,手拿白色粉笔,举手投足之间像明星一般潇洒自如。我远远地看着他,用书本挡住自己,可他像心有灵犀一样,突然转头,四目相撞,吓得我真想落荒而逃。
宋扬身边总是围满了女生,他和男生一起踢球,女生尖叫着他的名字。那些漂亮活泼的女孩像春天里的玫瑰花,而我是平凡的狗尾巴草,只能偷偷暗恋着他。宋扬实习完毕时,大家纷纷在他的纪念册上留言。我观察很久,等所有同学写完后,我在纪念册的最后一页写下了长达3000字的一篇文章。那些文字里有我的经历、我的思绪和对他的仰望。
宋扬走的那天,班上很多女生都哭了,我也泪流满脸,宋扬对我而言,是一个梦。
半个多月后,我居然收到宋扬的来信。曾经,在他的纪念册上,我许下一个心愿,希望能做他的笔友,没想到,他真的回信了。打开信,我的手都有些微颤。那封信件很简单,他夸我的文笔好,并鼓励我好好学习。那短短几百字,让我激动不已。
这不是普通的信,它让宋扬和我之间有了一个交流的空间。
2.努力考进他的大学
我一封封地写信给他,只有在文字里,我才是自信的。宋扬的回信渐渐多起来,我们之间越来越熟。宋扬是武汉人,家境很不错,父母都是干部。那时,我只有17岁,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上宋扬所在的学校,这样,我就能配得上他了。
我的成绩以令人惊讶的速度突飞猛进。很多个晚上,寝室都熄灯了,我一个人开着应急灯埋头苦学,这是人生中的第一次,我懂得了为自己而奋斗。高考结束后,我收到录取通知书,我考上了他的学校,那时他已保送上了研究生。
暑假里,我在一家酒店里打工,用赚来的400多元给自己买了最昂贵的一套衣服。我取下眼镜,换上裙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也是那么的年轻漂亮。
新生报到那天,我穿着新衣服,提着行李箱等待着宋扬。远远地,他朝我走来,我紧张得快忘了呼吸,他一步步走近,看见我的刹那,我清晰地发现,他眼睛突然一亮,我明白了,我再也不是当年那只灰头土脸的丑小鸭了。
进入大学后,看到成双成对的同学,我才意识到,自己从来不知道宋扬到底有没有女朋友。我问宋扬时,他满不在乎地说分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
我努力地表现自己,就是要让宋扬看到我的出色。我被选为健美操队的队长,一次次,我在舞台上表演时,看见宋扬在向我竖大拇指。我又成为系刊主编,风花雪月里字字句句都是写给宋扬的。
很快,我身边开始围绕一批追求者。其中,就有周涛。他对我的追求,总是默默的,清
晨的一杯牛奶,变天时的一个电话,郁闷时的一张小纸条……只是,他来自一个小县城,相貌太平凡,个子也有些矮小,更何况,我心里已有宋扬了。 宋扬不是一块木头,他被我的执着所打动,我们走到一起。成为恋人才发现,他虽然大我5岁,但他像个孩子。我们在一起,去哪里吃饭,去哪里逛街,他总是笑眯眯地说:“随便啊。”可他偏偏又很挑剔,一口汤的味道不对,他就会兴致全无。我们之间存在差距,他穿衣服很讲究,一定要烫得笔挺;我吃饭时偶尔发出咕噜声,他会皱皱眉头,带有一丝嫌弃;他有洁癖,连指甲都是干干净净的。这些,曾经都是我爱他的理由。 宋扬临近毕业时,因为专业不好,在家里的安排下进了一个很一般的单位。每天,他一杯清茶一张报纸混一天。起初,他抱怨,甚至想辞职,可慢慢地就习惯了那种慢悠悠的生活。他开始打麻将混时间,我开心或烦躁时,却是周涛陪在我身边。周涛和我很相似,我们都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摆脱卑微的过去。 我毕业后进入一家外企,试用期的工资就已经超过宋扬。那时,宋扬家催着我们结婚。当我告诉好友们时,周涛第一次冲动地找到我。他说出了自己的爱意,固执地认为我和宋扬并不合适。我想,他是被嫉妒逼疯了,嫁给宋扬是我的梦,眼看要实现了,傻子才会放弃。 婚后,我工作压力大,每天早出晚归,只恨时间不够用;而宋扬每天两点一线,不是去上班,就是和同事打麻将唱KTV。深更半夜,我回到家里为他洗衣、烫平,然后再躺在床上看书充电。有次,宋扬半夜回家倒在床上就睡,嫌我翻书的声音吵,他一把抓过我的书扔掉了。 那时,周涛在另外一家外企工作,我一直把他当知己,时常问他:“为什么宋扬会变成这样?”周涛总是安静地听着,然后告诉我:“我在等你。”我撇嘴笑笑,开玩笑地警告他,别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了。 一年后,公司送我去总部培训。我和宋扬商量时,他很不屑地说:“夫妻分居怎么活啊,现在生活不是很好吗,你一天到晚拼什么拼啊?”公婆一家也反对,他们警告我,野心大的女人最容易变。 在我最心烦时,第一个想到的人居然是周涛,我很想听听他的意见。我拨通他的电话,他对我说:“去吧,如果害怕,我可以去那里找工作陪你。”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多么希望这样说的人是宋扬啊。 那时,我已经年薪10万,而宋扬还是雷打不动的月薪3000元,可我拒绝了培训机会,还是想和宋扬好好过,以自己的妥协来迎合他。但是,我在周涛的推荐下,在大学里报了一个培训班,我希望生活不断变化。 不久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一个人在公园里坐了很久,我不是不想要孩子,但是想成功后再考虑。第二天,我独自去医院做了人流。回到家里,我疼得不能动弹,只得告诉宋扬实情。他指着我,气得说不出话来,转身摔门而去。这一走就是三天不回家,电话也无法接通。那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刻,我觉得心里的一栋大楼倒塌了。 我不敢跟父母说,只能向周涛哭诉。周涛来了,带着一罐鸡汤。那天,他告诉我一家猎头公司找到他,高薪挖他去上海。他坐在我对面,还是那么一个相貌普通的男人,但是成功让他平添了几分气质。我知道他是在试探,看自己和我之间到底还有没有希望。说实话,他哪里都好,可就是普通得拿不出手。 周涛走了,宋扬回了,可公婆一直耿耿于怀。时常,宋扬在一旁接电话,我就能听到婆婆对我的指责。孩子,成为我和宋扬之间的鸿沟。 宋扬人回了,心却不知道飞到哪里了。即使我们面对面坐着,他也不愿意对我笑笑或者说说话。那段时间,我只能强迫自己投入工作。走出家门,我就感觉阳光普照,而回到家就是乌云密布,宋扬依然深夜不归。 这 种日子熬了大半年。突然有一天,宋扬向我摊牌了。他语气很平淡,说自己和别人好上了,那个人是谁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打算和她在一起。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抬头,看了我两眼说:“和你在一起真没意思,你是个女人吗,简直就是一个工作机器。” 他承认,当初爱上我是因为我身上的一股韧劲,那种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太阳花,吸引得他靠近我。我们在一起后,我一直向前冲,而他只想原地不动。我拉着他跑,他厌烦,我疲倦,现在两败俱伤。 我觉得自己要窒息了,和他在一起不是我的奋斗目标吗?可是现在我就要失去了。我茫然,哽咽地说:“我可以原谅,只要没有第二次。”宋扬沉默,一言不发。日子似乎又恢复平静。 可一个多月后,我在宋扬的西服里发现了一张宾馆收据。我查日历,那天宋扬正好是彻夜未归。我最后的幻想破灭了,宋扬再次背叛了我。我带着收据,冲到公婆家想讨个公道。没想到,婆婆很平静地告诉我,他们见过那女孩,觉得还不错。他们觉得,如果我不愿意为宋扬生孩子,宋扬找别人也是情理之中。宋扬不言不语,他说自己作好了离婚的打算。 我这才想起周涛曾经给我的警告:“你和宋扬并不是一类人!”我在MSN上找周涛,却看到他的照片,拥着一个年轻女孩,笑得很甜蜜。我问他:“这是你女朋友吗?”他有些羞涩地说:“是啊。”沉默了许久,他发来一句:“不觉得她很像读书时的你吗?”我笑了笑,仔细看还真有点,只是,那个女孩的眉宇之间多了些柔和。我关掉对话框,周涛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第150、趣文:现代爱情诗经
失恋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拍拖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单相思 草木本有心,何求美人折?
斗嘴后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
女友生气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讨好女友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女友生日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大学情侣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大一女生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大二女生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大三女生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大四女生 秋已无多,早是败荷衰柳。
大一男生 强整帽檐欹侧,曾经向天涯搔首。
大二男生 一片宋玉情怀,十分卫郎清瘦。
大三男生 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
大四男生 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网上情人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前任女友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一封情书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情人节礼物 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
楼下等女友 日照头颅生紫烟,九楼小姐不下来。
女友傍了款 昔人已乘奔驰去,此地空余拜拜书。
第151、一碗爱情的绿豆粥
他会熬粥,会熬很香甜的绿豆粥。她不会熬粥,每次熬粥不是熬干了就是熬糊了。她胃不好,而且身体容易上火,经常喝绿豆粥能暖胃还能降火气。当她知道他会熬粥时,不禁对他产生了好感。
恋爱时,他一口口地喂她喝粥,她觉得他熬的粥香滑可口,粥里还包含着浓情蜜意,她认为世界上没有比他熬的粥更可口的食物了。
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只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收入并不稳定。他也只是一个中学教师,每月都是固定数量的工资。一到月头,他就把工资全部交给她,她会给他一些钱作为零用。她知道他真的爱她,每天她回家,他都会把饭做好,有时会熬她最喜欢喝的绿豆粥。他们虽然挣钱不多,但是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她的工作一直不太顺,有时候几个月都拉不到一笔保险,只有少数的时候会拉到一两个客户,收到微薄的提成,能让她高兴好长时间。他不忘记送她一碗绿豆粥,外加一句贴心的话:“你身体不好,别太累了!”
直到她遇见了子权,才让她时来运转。子权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她是在翻遍了黄页本才找到了子权的电话,一遍一遍地打,最后他答应了解一下她推销的险种,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子权不凡的谈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她的美丽也像一幅美丽的画留在了子权的脑海。子权答应了购买她的保险,但条件是晚上陪他去参加一个商务酒会。
她没有参加酒会的衣服,子权给她买来了。她没有搭配的首饰,子权给她借来了。甚至,子权还送给她一瓶玫瑰花香的香水……那个晚上,她成了酒会上的焦点,美丽、大方、自信的她自然赢得了不少成功男士的青睐。她借机向他们兜售保险,不知道是他们为她的魅力所打动,还是为照顾子权的面子,总之,她签了好几笔单子,她知道这个月她一定能摘到那面销售业绩小红旗。
她把衣服和首饰还给子权,向他道谢。可子权却说要谢的是她,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最佳的事业伙伴,他欣赏她的自信和从容,希望她能成为总经理助理,帮他打理公司业务。为了表示诚意,子权请她吃饭,地点定在一家大酒店。
这是她第一次吃冰糖燕窝,感觉软润滑爽,甘冽清甜。子权说燕窝除了美容养颜,还有去暑降火的作用。结账时,她被账单吓了一跳,而子权却潇洒地掏出信用卡。
她没有去子权的公司,但子权的博学才干以及一个男人的魅力却使她的爱发生了转移。虽然她知道他们没有结果,因为子权是个有家的男人,可是她却爱上了他,也许燕窝的味道要比绿豆粥更对胃口。
她决定和他离婚。那天晚上,她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见了她的犹豫,想做一碗绿豆粥给她,他不知道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听完她离婚的理由,等他眼角渗出泪水时,绿豆粥已经熬好了!他端来为她做的最后一碗绿豆粥,她喝在嘴里竟然有咸咸的味道。
他们终于离婚了,她感到一丝轻松的同时,心里却有一抹疼痛。因为她以为她足够理智地选择了那段爱情,却放弃了这段婚姻,她以为找到了真爱,为自己的感情负了责任,但她却没有因为得到了这份爱情而感到幸福和愉悦。她想得更多的是他一口一口地喂她喝绿豆粥的情形,每每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就倍感煎熬。自从他们分开后,她再也没吃过绿豆粥。
她还是忍不住做起了绿豆粥,她一边流泪,一边学着他淘米、浸泡、搅拌、点油,可是熬粥的时间太长,她失去了等待的耐心,最后没有掌握好火候,还是把粥熬糊了。原来,一碗粥,需要一份恒久的耐心,并在适当的时候关火,才能熬出香气四溢的味道。
她终于理解了他的那份真情,也知道了她想要在婚姻中得到什么,却可能永远也得不到了
第152、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
分手后,她在网上问他,你说幸福是什么?这个词实在不好定义,他想了半天,才嗫嚅着回答,幸福就是欲望的满足吧,然后就是上升到没有欲望的羁绊时的自由。
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彼此祝福。他们相隔了千里,他们其实很相爱,却没办法生活在一起,因为许多原因。他有时候想,是不是爱得还不够?
她说,每天总会有大大小小的浩劫,幸福其实很难得到。
他突然想起一句话,他敲了过去:“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
她笑,是你说的吗?
是那只叫史努比的小狗说的,它欢天喜地,洋洋自得地把自己等同于幸福,你瞧,幸福多简单。
可是你没有送过我史努比。她轻轻地抱怨,也在追忆。她说,谢谢你陪伴我的那段日子。
他叹息,互相陪伴吧。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她倚窗仰望,他也是。头共一轮明月,神思却两异。他在想,史努比如果在这个城市里找不到一棵树,它还会感到幸福吗?而她想,即使没有树,一个路灯杆、一个墙角都可以满足欲望,而那也会是种温暖吧。
第153、青春的缱绻
认识杜浅的时候我还是棵长在校园里的小草,有点少不更事的莽撞,也有着青春初绽的敏感和忧伤。大二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找到一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在一家外语培训中心的夏令营活动里,负责10个孩子的英语学习。
那个周六的晚上,我们开总结会议,因为做教学卡片忘了时间,会议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像节失控的火车头一样冲进办公室。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发言,一下子十多双眼睛一齐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我满脸通红地赶紧找位子,这时候他停下来温和地对我笑:“快坐下吧。”
就这样,我认识了杜浅。那天我受到身为教务主任的他的表扬,还被特别介绍说,“秦真真也是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是我师妹。”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
杜浅是我们学校法语系有名的才子,研二,大我整整四届,是无数女孩子瞩目的对象。因为这层关系,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他就像一颗偶然吹进我心里的种子,即使是在酷热的暑期里,也固执地生根发芽了。
我第一次心动了,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想要主动追求他。
我带着一颗初恋的甜蜜羞涩的心,在黑夜里辗转反侧。最后我对自己说,等回到学校,我就要向杜浅表白。
暑期很快结束,我和杜浅都回了学校,还像朋友一样往来。但我却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因为那时我才知道,杜浅的老乡是我同班同学徐萌,而徐萌和杜浅的关系,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是那么的千丝万缕,甚至扑朔迷离。
徐萌就像是另一个杜浅,从入学开始,一直是系里有名的美女才女。
我并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我明白,送走那个夏天,杜浅离我已经越来越远。上课时我坐在徐萌身后,会生出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和徐萌相比,我长得不漂亮,也没有过人的才气,杜浅和她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的一对,我凭什么插入他们中间呢?
这样清醒的认识让我盛夏的天空陡然变灰了。我只敢跟在他们身后,偷偷地看杜浅对徐萌微笑说话,也只敢在雪地里悄悄写下杜浅的名字,再用手掌的温度将它捂化。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写日记,把自己埋入深深的沮丧里。同学都习惯了我的沉默,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痛苦绝望。
很快到了杜浅毕业。那个热得令人发狂的夏夜,即将离校的杜浅请朋友唱歌。在歌厅昏暗的角落里,我难过地看着他和徐萌两个人,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一首首情歌。
那天我们都醉了,徐萌在我肩上含糊不清地哼着老歌。杜浅坐在我们对面一直笑,又像是有话要说。
这时不知是谁搞恶作剧,房间的灯光和屏幕的光亮陡然熄灭。我惊恐地去抓徐萌的手,却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拉住,落入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里。
CD机里还回旋着《恋恋风尘》的旋律,我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个轻轻的湿湿的吻。
是杜浅。他在对我悄声叹息:“傻丫头,其实我一直喜欢你。答应我,好好念书,等你毕业,我一定回来找你。”
我的心跳得快要裂开,突如其来的狂喜把我击倒了。我羞怯又慌乱地推开他,在嬉笑声四起的黑暗中,感到整个脸都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后来灯光就亮了,我看见杜浅站在房间中央,拿起了麦克风。我们的目光穿过人群相遇,他的脸上露出了调皮又饱含深意的微笑,然后故作镇定地转过去。
这时候徐萌走过来,去拿茶几上另一只麦克风。我突然扑上去夺过来,随着杜浅的声音放声大唱起来。我看见杜浅对我露出了深深的笑意,而徐萌却站在一旁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表情转向冷漠,继而是愤怒。
我的心里刹那间鸟鸣莺啼。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越过篱笆的丑小鸭,因为有了杜浅的爱,所以不再萎缩在枯草灌丛中,而是渴望成为一只优雅的白天鹅。我对自己说,即使是徐萌这样优秀的女生,也没能得到杜浅的青睐,所以平凡的我一定要长出丰满羽翼,等到杜浅回来找我的那一天,能展开足够有力的翅膀,和他一起飞翔。
杜浅离开了学校,临走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与约定有关的话,我甚至没有去车站送他。但我知道我必须为了他变得精彩起来,等到我变成真正的白天鹅,我才会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对他说我是因为他而出色美丽。
我没想到徐萌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若是以前,我觉得和徐葫竞争简直是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有了杜浅的话,再难的事也变得简单起来。渐渐地,每天出门,我都能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充满朝气的自己,熟悉我的同学都忍不住惊叹,“秦真真,原来你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
面对徐萌,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自卑感。有时她和我说起杜浅,说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里。我笑着也不去计较,我想其实她不过是像当初的我一样,有一种充满挫败感的嫉妒。
后来她问我和杜浅有没有联系,我坦白地说,除了偶尔通信,我和他都把这一年的分离当作磨砺期。这一年,我们退出彼此的生活,是因为都心怀期待。他等着看我惊人的蜕变,而我,要逐渐修炼直到能配得上他为止。
徐萌翻翻白眼,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哼,脑子都有问题。”我也懒得反驳,依旧春光灿烂地生活和学习。
临近毕业,徐萌申请到英国的奖学金,提前答辩后离开了学校。我被保送上研究生,像只新生的蝴蝶一样等待着杜浅的到来。
只是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杜浅的消息,他就像一颗滴入泥土的露水,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那是一段让我感到孤单的日子。徐萌常有信来,她不着边际地炫耀着丰富多彩的留学生活,用隐讳却分明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嘲笑我说:“没了杜浅,你就要被打回原形。”
后来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杜浅给她写信了。她的口气充满胜利的骄傲和对我的轻视,她说以前她就怀疑,杜浅是什么眼光,怎么会看上我。
我在一场秋雨来临时大哭后,烧掉了所有为杜浅写下的日记。我决心好好念书活出一个漂亮的自己,多年后,让徐萌为对我的轻视感到羞愧,更让杜浅为当年的放弃而深深后悔。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结束了日本的留学生涯回到国内,在大学里做了老师。
转眼春天到了,意外地,我收到了徐萌寄来的请柬,但新郎不是杜浅。
在她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杜浅。他还是像当初那样眼神晶亮笑容调皮,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仍不免感慨万千,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最终没和徐萌在一起?
他有些遗憾地笑起来,说其实毕业那天晚上,他曾经趁灯灭的时候对徐萌表白过,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一直是个骄傲独立的女孩,始终有她自己的路要走。
我在那一刻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问杜浅,你毕业以后给我写过信吗?他抱歉地笑了,说:“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我因为徐萌的关系,甚至不肯和所有旧朋友联系,到后来就已经没了你们的联络方式。”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人群中,我看到穿礼服的徐萌,隔着那么多宾客,冲我露出傲慢而又狡黠的微笑,鲜明耀眼,智慧而美丽。
那一瞬间我突然懂了,在青春初绽的时节里,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那个丑小鸭变成了今天优雅的白天鹅。
那是关于一个童话般的美丽谎言,是关于一个女孩教会另一个女孩成长的秘密,那是我们关于青春最美好的追忆。
第154、白银铅心
金陵有个老头儿。一天,他拿着几两银子到北门钱店去换钱。他从衣袖里掏出银两,放在柜台上,却并没有急着叫店主人检验银子成色,只是独自摆弄着银两,嘴里嘀咕着,仿佛在夸赞银子的成色。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青年人,他来到老头儿跟前,恭恭敬敬地说道:
“老伯伯,正巧在这儿遇见您,我最近去了一次常州,您儿子在那里做买卖,他托我带回来银两和一封信。”
青年人说罢,将银子和信交给了老头儿,又挺有礼貌地作了个揖走了。
老头儿拆开信,对钱店主人说:“咳,看我老眼昏花,不中用了,连家信都看不成了,请您念给我听听吧!”
店主人接过信笺读了起来,信里都是些家常琐事,信的末尾写道:“托人带上纹银十两,作为爹爹您的生活费用。”
店主人刚念罢,老头儿便欢喜得眉飞色舞,他赶忙收起了先前放在柜台上的银子,对店主人说道:“就用我儿子这十两纹银兑换钱吧,怎么样?”
店主人称了银子的份量,一共十一两零三钱,心想他儿子的信上明明说的十两银子,怎么会多出来了?对,肯定他儿子匆匆忙忙没有将银子检点清楚。店主人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两圈,办法有了,这老人眼睛不仔细,何不来它个将错就错,多捞他一两三钱。于是,他把秤杆儿递到老头儿跟前:“老伯,您老福气啊,您儿子的纹银正好十两,不多不少。喏,您看——”
“对,对,我知道儿子从小老实,不会说谎坑人。不用看,不用看。”
老头儿两眼盯着秤盘里的银子,连声说道。
店主人点了九千钱交给老头儿。老头儿拿过钱匆匆走了。
过了一会儿,早在店门口站着的一位客人笑着说道:
“店主人,我认识这老头儿,他是个诈骗的恶棍!”
店主人吃了一惊。
“他刚才换钱的银子,很可能是假银子啊!您得好好辨别一下才是。”
客人关心地说道。
店主人拿来一把剪子,剪开了老头儿的银子,果然是铅胎子。他本想占一两三钱银子的便宜,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再三向客人道谢,并问道:
“那恶棍老头住在哪里?”
客人说,“那老头住在北门外,离这里十多里地,你要追赶他还来得及。
我是他的邻居,绝不会错,你快去追吧。”
店主人听客人说是老头儿的邻居,顿时面露喜色:“太好了,请你和我一块儿去吧,等我追还银两,一定好好谢你!”
客人一听,连连摆子:“使不得,使不得,让老头儿知道是我说破了他欺骗的花招,就要和我结下仇恨的。这种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实在怕他。”
店主人坚持要客人一块去,说:“到了老头住的地方,你只要把他的家门告诉我,然后你就离开,那老头就不知道是你所说,绝对不会结下仇恨,请放心。”说着,店主人从钱箱里取出三两银子,放到客人手里,“这点小意思,请笑纳。”
客人接过银两微微一笑,好象不得已才勉强答应去似的。
两人出了北门,一路来到老头儿住的地方。他们远远地看见,老头儿正在一家酒店里和几个人喝酒。
客人止步了,他轻声说:“就是他,你快去捉他,我走了。”
店主人答应一声,便独自向酒店走去。进了店,他二话没说,上前一把揪住了老头儿的胸脯:“你这个老骗子,用十两铅胎银换了我九千钱,快把钱给我交出来!”
众人见了纷纷相劝,有的追问到底是什么原因。
老头儿呷了一口酒,平静他说道:
“刚才,我用儿子寄来的十两银子去钱店换钱,既然钱店主人说我用的是假银子,那就把我的银子拿出来看看嘛!”
钱店主人从衣袖里摸出了剪破的假银子,愤怒他说道:
“请诸位看看,这不是铅胎是什么?”
众人见了假银子,啧啧连声:“呀,真是铅胎!……”
老头儿笑着说道:“请问店主人,我刚才用银两跟你换了九千钱对吗?”
钱店主人不加思索答道:“正是。可是你那银子——”
老头儿打断了钱店主人的话:“对了,对了,我只有十两纹银才换你九千钱,不多不少,可是,这假银子我实在不知道啊!”
“你,你休想抵赖!”钱店主人说着又上前揪住老头儿,“走,见官府去!”“慢着,请你把这假银子称一称,到底多少份量?”老头儿的口气不容违拗。
“对,你就把假银子称一称。”众人一起附和着。
“这个——”钱店主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顿觉进退两难。酒店的主人拿来秤盘,称上银子一看:十一两零三钱。
众人愤怒了:“冤枉好人!”
“实在是个诈骗恶棍!”
“打!……”
钱店主人有口难辩,白白挨了众人一顿打。他只怪自己起了贪心的念头,却中了老头儿一伙的奸计。
第155、玫瑰
最近心情不太好,下班回到家,到了家门口,她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进去,母亲总有那么多的唠叨。开锁的时候,门却砰的开了,母亲一脸怒气地站在面前。一封信重重地摔到面前,“你还在跟他来往?”她知道母亲指的他是谁。她慢慢地弯下腰把信捡起来,回到自己的屋里,把信扔到床上,望着天花板,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遇见他的时候,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当网管。而她,还在读研。母亲知道后,极力反对他们交往,因为母亲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母亲是一位很要强也很世故的女人。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背叛,母亲眼里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爱情。她目光落到那封惹母亲生气的信上。原来,他还是那么让她心疼。今人已经很少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递感情了。可他们,曾经还是那么喜欢写信,写一些纸片。现在,她珍藏着那每一张纸,舍不得丢弃。可他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了。他们在她母亲的坚决反对下好了那么久,可还是无疾而终。她从此关闭了她的心,不愿再为谁敞开。眼看着女儿的云淡风清,母亲却着急起来,其实,她也知道母亲是为她好,要让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安心。后来,她才知道他的出走,是为了她。是母亲去找了他。告诉他,一个乡下穷小子,能给她的女儿带来什么?
她轻轻地把信打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信封里除了那一瓣瓣的玫瑰花以外,只有一张他笑眯眯的笑脸,帅气而青春。她呆呆地坐着,她心说,你在哪里?她只是闻着那花香。那一次,他带着她去了他的姐姐家,他说他姐姐是一个花老板,在他姐姐家什么样的花都有,而他特地带她去了玫瑰园,他当时还亲自去摘了十一朵玫瑰花朵,把她扎成一个心送与了她。他告诉她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为妻。后来,她常常悄悄去那片花地坐坐,也许有一天,他就会出现。
这时,手机响了,她没理。可是手机依然固执地响个不停,她看了看号码,是一个陌生的,她接听,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喂!喂!是燕吗?那边急切地喊着她的小名。这声音仿佛是几千年前听过的,如今听起来是那么的近,那么的真实。他说,你站到窗前来。
她从窗口探出头去,看见他立在黄昏的余晖里,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像那年他在他姐姐家一样的一束扎成心形的玫瑰花。他在那里向她招手,一阵凉风吹来,她下意识揉了揉眼,幸福的眼泪掉了下来。
第156、彼此好好疼
男孩儿和女孩儿决定分手了!是男孩儿先提出来的,尽管心中一直在滴血,可为了女孩儿的将来,他还是忍痛放弃了!!
说出了分手后,男孩儿觉得自己好残忍,这是在女孩儿的心上狠狠的划了一刀!这一刀划的好深,让女孩儿在刹那间彻底崩溃!茫然失措!他不敢去看女孩儿那苍白的脸,那一种凄楚惨然的眼神让他痛彻心扉。那种眼神曾经是那样的熟悉,所不同的是那是以前的事了。那时他们两个坐在青青的草坪上,她依偎在他的怀中,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更像是一个幸福的小天使!口中喃喃细语的问他,你会爱我一辈子吗?当时的他很认真的回答说,我会的,我会用自己的一生去照顾你!女孩儿笑了,笑的很灿烂,脸上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百合一样。
那些都是遥远的过去了...
女孩儿咬着牙,眼泪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儿,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心中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剧痛。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曾经在一些影视剧里看到的一些很老套的分手剧情竟然应验到了自己的身上。男孩儿那原本很英俊的脸庞此刻看起来没一点儿年轻人的蓬勃朝气,灰扑扑的,眼里也布满了血丝,女孩儿一阵心疼,他老是不知道爱惜自己,肯定又是没睡好觉,没吃好饭!不然怎么会这样没精神呢?转念一想,女孩儿又在心里骂自己,他今天都说要和自己分手了,自己为什么还那么在乎他呢?可心底似乎又有个声音在说,爱惜他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他曾经深爱过自己!
分就分开吧,过了许久,女孩儿终于说出了了一句话,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的!
男孩儿愣住了,他原以为女孩儿会大吵大闹,没想到此刻的女孩儿显得很平静,男孩儿有些恼怒,都说女人天性凉薄,水性杨花,果然如此,枉我对你一往情深?
也许这也是你想说的话吧,只不过我先说出来了而已?男孩儿强压着怒气,表面上却显得满不在乎问女孩儿说。
女孩儿不回答,她觉得此刻说什么也是多余的,还不如不说,这一下保持沉默更激起了男孩儿的怒气,他的声音不由得高了起来,说啊,这是不是也是你想说的话?
女孩儿也有了一些怒气,明明是你先说分手的,现在怎么反而怪起我来?她觉得男孩儿有些不可理喻了,也不像没说分手时那种对自己的温柔体贴了。
男孩儿有些气馁了,犹豫了一下,说,我们以后可以做朋友。
女孩儿凄然的一笑,分手就分手了,还说什么以后做朋友,对不起,我做不到那么洒脱!
随着男孩儿的转身离去,女孩儿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自己现在正是最需要他的时候,没想到他竟然提出了分手?此刻多么希望他能回头抱抱自己,哪怕只有短暂的一小会儿?女孩儿无力的将身子靠在路灯边,掏出了口袋里的两张纸,一张是自己写给男孩儿的分手信,这一封信女孩儿早在半个月前就写好了,却一直没有勇气给男孩儿。因为男孩儿对自己太好,自己真的不忍心去伤害他。可没想到男孩儿居然会先一步提出来分手?这一切都打乱了自己的计划,女孩儿本来心中那难言的愧疚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或许,这就是我的命吧。女孩心想。另外一张纸是医院的检查单,女孩儿早在一个月前就觉得身体不舒服,可临近高考,好强的她竟谁也没告诉谁,直到实在受不了了才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检查结果对女孩儿来说不啻是个晴天霹雳,她竟是胃癌晚期!
接过检查单的那一刻,女孩儿险些晕倒!顿时觉得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周围的一切都变了颜色!风华正茂的生命即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女孩儿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自己的安危!她想到的是男孩儿,一旦他知道了自己得了胃癌,势必会影响他的考试状况。一想到男孩儿,女孩儿的嘴角不由得浮现出一丝甜甜的笑意,男孩儿虽然出身农村,可对自己向来是百依百顺,自己却有时候老是爱恶作剧的捉弄他!不能告诉他,绝对不能让他知道。想到这里,女孩儿顿时变得坚强起来,一夜之间,她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白天在他的面前,依然是有说有笑,开朗活泼,可又有谁知道,晚上女孩儿躲在被窝里一直在偷偷的哭到深夜,以至于第二天男孩儿看到她的双眼红红的,问她怎么回事?她还撒谎说是在家帮妈妈切辣椒的时候用手揉眼了给辣的,为此男孩儿还一直笑她粗心大意......
女孩儿轻轻的将两张纸装进背包,同时装掉的还有自己的心和对男孩儿的情。
女孩儿也转身离去了,所不同的是她走向的是一辆豪华轿车,轿车的前面站立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追女孩儿有两年了,女孩儿却对他一直不理不睬的,因为先前的男孩儿早已占据了女孩儿的心。
听到了男孩儿说要分手的消息,女孩儿再一次受到了精神上的打击,与此同时,一个自暴自弃、近乎疯狂的报复念头在女孩儿的心中蔓延开来。她毫不犹豫的坐上了轿车,开车的男孩儿有些受宠若惊,问她去哪里?她淡淡的说随便。男孩儿启动了汽车,说我带你去兜风吧。
男孩儿慢慢的离开了女孩儿,刚开始他觉得自己很果断,没等走出女孩儿的视线,他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可他却不敢回头,他怕自己会不忍心离开女孩儿,看到女孩儿伤心的样子,他的心像刀扎一样。好不容易硬起心肠跟女孩儿说了分手,一旦回头只怕自己再也走不出女孩儿的柔情了。男孩儿的心里也藏了一个秘密,那就是他落榜了,还没来得及告诉女孩儿,家里的困难已经不允许他再复读了,再说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还要上学呢?另外一个男孩儿追女孩儿的事情他不是不知道,却一直不愿去想,以前他相信自己将来会出人头地的,会让女孩儿过上好日子的,可一张落榜通知单让眼前的一切都成了泡影。他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扪心自问他给不了女孩儿多大的幸福,就连过情人节学校门口小贩卖的玫瑰花他也望而却步,能给的只是在学校时他给女孩儿打上一份饭菜,有时候买饭菜的钱还是女孩儿自己掏的腰包!
可能跟了他要比跟我幸福的多!珍重!男孩儿心中默默的说。
一晃过了数年,男孩儿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虽然自己在老家搞起了副业,并且弄的红红火火,车子也买上了,可这几年来男孩儿依然孑身一人,在许多人的眼里,他也算是功成名就了,可对他一提起婚姻大事他就回避都感到不解?谁也不知道,男孩儿的心中早已筑起了一座坟墓,而坟墓中所葬的正是当年的女孩儿!每每想起女孩儿,男孩儿心中就会感到锥心般的刺痛,如果自己当年是这个条件,何至于自惭形秽!何至于怕委屈了女孩儿而先提出分手?
一天男孩儿收到了一封信,信里有两张纸,一张是分手信,另一张是一份医院的化验单,正是女孩儿当年放起来的两张纸!
收到信后,男孩儿懵了,也哭了,他不住的骂自己混蛋,竟然在女孩儿最最需要自己的时候离开了她,并且是那样的伤害了她!!男孩儿扔下了家里的一切,开着车直奔向女孩儿所在的城市!一路上男孩儿的眼里都在流泪,心里却在滴血。
当开车来到信封上的地址时,男孩儿犹豫了,见了女孩儿的家人自己应该怎么说呢?难道说自己是女孩儿以前的男朋友?在门外徘徊了好久,男孩儿鼓起勇气敲开了门。一开门的刹那,男孩儿愣住了。
开门的正是女孩儿,几年不见,她的样子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略显憔悴而已。女孩儿也没想到男孩儿会来家里找她,两个人互相凝视了好久,竟异口同声的说,是你吗?
当年和开车的男孩儿交往一段时间后,女孩儿竟不由得怀念起在学校的时光来,那时的男孩儿傻傻的挤在食堂买饭的窗口前为她打饭的样子一直浮现在她的面前。因为男孩儿知道她爱吃红烧茄子,所以会在开饭的第一时间抢先为她打上一份。虽然这个开车男孩儿带她去吃西餐,吃肯德基,可在她的眼中,这些却远远的比不上那一份红烧茄子可口!
当开车男孩儿试图去拥抱亲吻她时,她竟然条件反射般的推开了他,因为在她的心中,早已被先前的男孩儿所占据!
有一天她难受的晕倒在家里,父母发现后及时的把她送到了医院,一检查都吓坏了,胃里长了一个肿瘤,幸好是良性的。等她醒过来之后不敢相信,先前明明检查时胃癌的,怎么变成了良性肿瘤了?后来才知道是那个粗心的医生拿错了X光片,她当时有哭有笑,自己也说不出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自己不会***了,这个世界原来是这么的美好!!
后来的日子里,因为一直没有男孩儿的联系方式,所以女孩儿虽然一直很想念男孩儿,却没有去找他,因为女孩儿好害怕万一见到了男孩儿,他会已经结婚了,并且抱着一个孩子,拉着一个孩子,身后是他的老婆!这样的场景在女孩儿的梦中出现了无数次!每次女孩儿都是哭着醒来的。
直到有一天,女孩儿无意中碰到了一个老同学,而这个老同学正是男孩儿的老乡,闲聊之下,女孩儿得知了男孩儿的近况,当听说他一直未娶时,泪水模糊了女孩儿的双眼。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寄信,有了男孩儿开车来找女孩儿的故事。
身后的墙上贴着一个大红的金边“喜”字,男孩儿和女孩儿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女孩儿娇嗔的说,你干嘛抱那么紧嘛?男孩儿早已泪流满面,良久才说,差一点我就失去了你,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和你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女孩儿调皮的用手刮了一下男孩儿的鼻子,嘻嘻笑了,以前你也这样说过的,不过没算数!
男孩儿盯着女孩儿那秀丽的面庞,说,不会了,以后我们彼此好好疼。
第157、有一种幸福叫守候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上个世纪60年代,一个上海的中学生插队来到北大荒。
那年他才满17岁,还没有读懂这个世界,就被无情的命运从繁华都市抛到这个冰天雪地的异乡。
他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被苍凉的大荒湮没,他曾痴痴望着南方,每晚在梦里哭泣,但醒来眼前还是天苍苍、野茫茫。寂寞与思乡让这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陷入了人生的低谷。
就在这时,一个北方女孩走进了他的视线。那个年代的北大荒,爱情这个字眼还没有流行吧,一个不到17岁的小伙子,一个刚刚15岁的姑娘,更不会说“我爱你,你爱我”的,说到底,他们连手都没敢拉过,他们就那样远远地、默默地被彼此懵懂的情愫牵系着。
爱情让他适应了荒原,除了野草,他还看到了美丽的花朵。几年的相恋后,他们准备结婚了,准备死心塌地在那里过一辈子。那些日子,他们沉浸在喜悦与兴奋中,相约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对被时代抛在一起的患难情侣,用汗与泪浇灌的爱情之花终于要绽放了。就在这时,一纸造化弄人的文件把他们从喜悦中惊醒了――所有知青大返城。他的家庭政策被落实了,他可以回上海上大学了。他不知所措,她鼓励他回去,而自己会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娶她。
分别的前一天晚上,荒原上的月亮特别圆,她说不知道人今后能不能圆。他就发誓,一定会回来娶她。她幸福地笑了。他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从此,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每天,她都要看看他临走时没有带走的换洗衣服,回忆他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大学毕业那年,她每天都兴冲冲跑到县城的火车站,直到人群散尽。那些天,车站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事了。就劝她,别等了,因为从没见过走了后又回来的,她对此置之一笑,然后回家去等他。
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他,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其实,回到了他久违的都市后,他的父母就每天劝他忘记她,忘记北大荒的生活和一切,他说他做不到,母亲就每天看着他,父亲还模仿他的笔迹,向北大荒寄了一封信给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们分手吧。
收到信,她晴天霹雳一样的感觉,眼睛一黑,一下子靠到门上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村子里的人都来劝她,不要再等他了。趁年龄还不大,嫁了算了。但她无动于衷,她把那些人赶出家门,坐在家里守候,她相信,有一天,他会随候鸟一同飞回来。
他终于被逼着跟父亲老战友的女儿结了婚,她的影子,在他的印象中渐渐淡了。婚后两口子去了美国,几年后离了婚,他一个人回到上海。就在那一年,与他一起插队的同伴儿回了趟北大荒,那个同伴儿见到了憔悴不堪、一直独身的她。她对那个同伴儿说,不要找他,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其实这个同伴儿好几年前就调到青岛工作了,早就跟他失去了联系。可事情就这样凑巧,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临走前去一家商场买东西,他下班回家也碰巧路过这家商场,于是,这两个20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巧遇了。同伴儿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你。他说谁呀,同伴说是她。他差点没摔倒。他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发疯一般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这个冬天,距离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整整18年。
那天,当她在屋子里整理他当年留下的衣物时,房门被推开了,她抬头,刚好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18年,18年的风刀霜剑,能沧桑多少心灵,荒芜多少爱情,削平多少誓言。
18年的苦苦守候,如果说最开始那是望穿秋水的等待,到了后来等待对于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像一个勇士一样守候着自己的幸福。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
有一颗时刻守候的心灵,就永远会有即将到来的幸福。
第158、蝴蝶花
每天,小米都要去那个山坡。那里开满了蝴蝶花。害羞恬静的小米喜欢上了那像自己一样温婉的花。在这里,小米才觉得自由开心。一连几个周末,宪生都会来这写生。挺直的鼻梁,清晰刚劲的脸庞,米白色的休闲外套干净明朗。小米从来没有看过他的眼睛,因为他总爱低着头写生。小米想,那眼睛一定是深邃明亮的,远远看着那人被阳光镀了层金色的轮廓,小米的心里就充满了甜蜜。这时,宪生正好也发现了小米一直在注视自己,于是朝她点点头。两人就认识了。
才知道宪生是美院毕业的。他的画清新自然、纯净,并且洋溢着温暖。只是他的人物素描永远都是同一个女人,沉思着的,笑着的,侧面的。那是他的初恋女友,大学同学,毕业时去了法国留学,两人也就分手了。也是在这片山坡上,留下了他们最美好的回忆。
小米心疼地看着宪生瘦削的脸,眼泪就刷刷地流下来了。她对他说,我愿意做你画里的女主角,我会让你开心的。宪生的眼睛就亮了,这个温柔安静的女孩让他觉得那么贴心。
小米不止一次央求宪生给自己画画,宪生先是含糊其辞,后来便回答说习惯了画那个人。小米泪水肆意,宪生才叹着气答应。可是,不管宪生怎么努力,只要在这片土坡上,他就画不好小米,画笔拿在手上无从下笔。
小米哭着说,宪生还在怀念以前的女朋友,所以不能专注,要不然怎么在别的任何地方他都能得心应手画得很好呢?宪生也只有无奈而惊恐地解释,可他也无法解释这么奇怪的现象,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捉住他的手,谁相信呢?
直到那女孩回来,约宪生喝茶。小米拒绝一同前往,却跟在他们后面。映入她眼帘的是那个女人哭着倒在宪生怀里,宪生也在流泪。小米悲愤难当,转身就跑。宪生发觉后马上追过来,只听见一声紧急刹车声,宪生的身体就倒下来了。
小米永远都不知道,宪生的伤心是因为那个女孩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他也答应那女孩尽快和小米结婚,好好照顾小米一辈子。宪生的坟墓上一夜之间长满了蝴蝶花,而山坡上的蝴蝶花却突然枯萎成一片荒草。
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宙斯爱上了伊拉科斯的公主伊俄,却被赫拉知道。为避免赫拉迫害伊俄,宙斯将她变成一头白牛,于是,伊俄整日哀鸣垂泪。宙斯担心她哭瞎了眼,将来恢复人身后美中不足,便命令大地长出对牛而言好看又好吃的蝴蝶花,只要伊俄哭累了,低头看见蝴蝶花向她扮鬼脸,便忍不住笑了,美丽的蝴蝶花便带给伊俄无限的安慰。
从此,蝴蝶花便成了安慰的象征,它能抚慰失去爱人的心。
第159、因为她是左撇子
有一个女孩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并非她长的丑,也并非她条件苛刻,究竟为什么,她也说不清。后来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位小伙子,小伙子文质彬彬,正是女孩喜欢的那种。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女孩陷入了苦恼之中,她总觉得两人之间还欠缺点什么。一次,女孩到小伙子家吃饭,人很多,桌子有点小,碰杯举筷多有不便,于是女孩减少了举筷子的次数。小伙子看见了,他起身离席,和女孩身边的人换了位子,坐到了她的左边,瞬间,女孩因这小小的举动而充满了爱的温暖,感觉告诉她:他就是今生期待的那一个。 以后每次吃饭,小伙子都会坐到女孩的左边,两人都没有明说,但他俩都明白这爱的细节:因为她是左撇子……
第160、后视镜里的告白,越来越远的离开
她一直都是爱他的,喜欢上了继父带来的他,自己所谓的哥哥,她一直没有后悔过,只是有些事情,有些告白只能默默的守在心底,就像陈酿在地窖的红酒,时间越久味道越浓烈,当破土的那一刻,却丧失原来最独特的香味…“揍她,给我狠狠的揍她,叫她不长脸”狭小的街头小巷子里传来一声狠毒的教训声,一些穿着如同女混混的女生狠狠的用拳脚踢打着已经躺在地上穿着白衣服的女孩子。“朴七浅你不是挺有能耐的么?怎么不吭声了,怎么不求饶了?”为首的女生表情凶狠狠的盯着躺在地上的女孩子,挥了挥手示意那些女生停手,然后自己走向躺在地上的的女孩子身边,伸出手抓住她的头发,看着她额头出血,弄的血迹斑斑的脸,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然后用骄傲的声音说道“朴七浅,这只是给你个教训,下次在这样子,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一群女生就这么离开了,目送她们离开,缓缓的动了动已经快要折掉的手指,挣扎着扶着身边的墙,努力的想要站起身却又瞬间趴了下来,来来回回反复的折腾了很多次然后扶着墙,一步步艰难的走着,来到公园里的水池里,把手指放在水池里很很的冲洗着,然后迈着斑驳的步伐走回家,他还在家里等着我,只要回家就能看见他了,只要回家就能够看见他了。
很艰难很艰难的迈着步伐,眼前的一切切开始变的恍惚起来,模模糊糊的看不清东西,感觉心脏隐隐的一阵接着一阵抽痛着,终于无法忍耐住这份疼痛,而昏了过去。
在醒来的时候,看见了他,他坐在椅子眼睛通红的,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说“浅浅,你吓死我了知道么?,你倒在路边了,是一个好心人发现了你,然后拨打的抢救电话,然后在你的手机里发现了我的号码,找我来的,你真的吓死我了知道么?”看着他一脸紧张的模样,伸出手摸上他的脸,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泽,我喜欢你,我爱你,真的,真的,很爱”。
“我一直都知道啊!我也爱你浅浅,你是我最好的妹妹,永远的”。一句话如同在心里狠狠的扎了一刀,牵强的扯了扯嘴角的笑容,一脸的忧伤,转过头看向他,用很忧伤的声音说“你真的不知道么?”他避开,不看我的眼睛,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上纱布的手,静静的用极其平静的声音说“我想吃冰淇淋了”你马上会意的说好,然后逃跑一样的跑出去。
看着自己寂寞的手指,它一直在等着你的手指紧紧的握着,一直在等着你亲吻它的美丽,可是你只会躲避,甚至躲避这份心,泽,我爱你,一直很爱你。
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走出医院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回头不舍的望去,就看见你正在不远处走来,你看见我要走,快速的跑了过来问我为什么要走,不留下来养伤,我走上前,抱住你,然后在你毫无注意的情况下亲吻了你的唇,原谅我,这就算是我给我的爱情一个交代吧。
“哥!第一次这么安静的叫你哥哥呢?哥,我走了”然后在你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坐上了计程车,车子开的很快,尽管你在后面拼命的追着,我望向后视镜里的你,即使知道追不上也依旧奋力的跑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对不起了,泽。仅此这一次,以后没有我的日子,你也要好好的,我在也不能陪着你了。
三个月后
“浅浅,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三个月了”泽坐在广场的座椅上,看着广场上的鸽子,落寞的独自吃着食物,内心一阵感伤,一个女孩子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递给了他一封信,信封上清秀的字体,让他知道这个就是浅浅写的信,刚想抬起头问问那个女生是不是知道浅浅在哪里,却发现那个女生早就离开了,打开信封,一张写的很工整的信出现在了眼前,似乎还残留着浅浅的味道。
泽:
最后一次,真的最后一次了,以后浅浅在也不能守护你了,浅浅一直知道浅浅的病情,浅浅真的很想一直守护着你,一直爱着你,一直默默的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泽你知道么?我从来不会管你叫哥哥,因为我真的没办法把你当成哥哥来看待,我爱你,你知道么?
泽!浅浅在这个世界上受了很多委屈,但是因为知道能看见你,都无所谓了,上一次被那些女生堵在小巷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次,我可能再也不能陪着你了,我一直努力的挣扎着,想要多陪着你,可是自己又是何等的渺小,终于了,我再也不能陪着你,守护你了,泽,以后没有我的日子,请你好好的,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想跟你说,我爱你,一直,爱你我不曾后悔,如果有来生,我还是会选择爱你。
朴七浅
信封里还装着十多张照片,都是自己的照片,睡觉的,吃饭的,大笑的,发呆的,每一张都拍的那么细心,每一张都拍的那么认真,每一张都有认真的仔细的修改。
浅浅,你究竟用了多少爱情,来爱我,被你爱上,我是不是应该感觉荣幸…
第二天的早上,很多人在广场的座椅上看见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生沉沉的睡着不起,手里紧握着一封信,放在座椅上的手机上写着:如果有来生,我也要好好的爱你浅浅,原谅我,这么晚才发现你对我的重要,这么晚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谢谢你一直陪着我,以后由我来陪着你。
第161、等待
一对农村小夫妇,到重庆去寻找打工机会。下了火车,当初约好来接站的老乡因为有事没有来。丈夫把妻子领到高楼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其实,丈夫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他必须给妻子一份信心。丈夫东张西望,走出去没多远,一辆三轮车迎面撞来,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刹车声、尖叫声以及混乱的人群将他淹没了……
妻子大瞪着眼睛,看着一张张僵硬的面孔像电影蒙太奇一样从自己面前闪过。她一动不敢动。她知道,在这个大海一样的都市里,她只要离开一步,丈夫就再无法找到自己。他们这两滴水珠就会从此消融在无尽的陌生中。太阳落下去了,又升起来,再落下去,再升起来。妻子这一等,就是三天时间。没人问起她到底在这里等什么,甚至没有人正眼看她一下。
后来,丈夫终于被医生救醒过来。警方问起他的身世,他说,他的妻子还在火车站附近等着自己呢。警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他指定的地方来寻找。结果,他们看到了,一个孱弱的女子,一个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的女子,一步都没有离开最初和丈夫分手的地方!
很多人在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等下去。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问,在那三天里,妻子想了些什么,是焦虑?是绝望?是期盼?是担忧?是祈祷?还是恐惧?但总之,她终于等到了一个凄惶的结果。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她的执著。可是,但凡有个退路,谁愿意在焦虑、绝望、期盼、担忧、祈祷、恐惧和百爪挠心中,把唯一的希望交给这样的执著!
第162、喜欢一个人是用耳朵,爱一个人用的是眼睛
我说出“分手”两个字的时候,电话那边的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崩溃。他沉默了良久,轻声说:“好。那答应我最后一个要求吧。让我去你的学校陪你一天,做最后一天情侣。”
我应允他。终于要分开了,不免有些伤感。三年了,我们分隔两地,每天只能靠着电话、电脑联系。摸不着,看不着,管不着,这样虚无缥缈的爱情,我早就受够了。我从没体会到别人口中所说的大学生活的美妙。看着情侣们手牵手从校园正门散步到后门,看着男生帮心爱的女友打开水,看着下雨天男生背着打伞的女友一步一倾斜的往宿舍走,我的心就生疼生疼。甚至连吵架,都没办法得到一个安慰的拥抱。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屡屡无助的握着电话几近崩溃,可最终这些难以启齿的柔弱,都要自己把握。
想必他也受尽了折磨吧,不然怎么答应的这么爽快。
他风尘仆仆的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在这两天内,一场大雪不眠不休的覆盖了我所在的城市。他披着满身的雪花,绽放出一个温暖的笑容。我生硬的回应着。不得不承认,这三年内每次见到他温婉如玉的面容,原本想好的分手措辞都会咽回肚里,坚硬的心都会融化。这次,也不例外。可是我立刻告诫自己,不能因为贪恋短暂的温柔,而承受长久的寂寞。
我说:“先去吃饭吧。”他说:“不急。这么冷的天你打开水没?”我的心猛的一紧。“去把你的暖瓶拿下来,先打好热水再忙别的,免得晚上没有用的,用别人的还要看别人脸色。”他喋喋不休的说着,我的眼睛却早已湿润……三年了,为什么在分手的时候才懂得弥补。我回到宿舍戴了个毛茸茸的手套,把暖瓶拿了下来。打好水他的手已经冻的通红通红。我把手套脱下来戴在他的手上,然后把自己的手也艰难的塞进去。这样,我们的手便紧紧的贴在一起。虽然他的手很冰冷,虽然手套里的空间很逼仄,但是我却体会到了和其他女生一样的甜蜜。他深情的看着我,悲伤在脸上流转。
接下来便是去吃饭。我点了红烧茄子,红烧肉后便把菜单递给他点。他轻轻一笑:“我想点的也是这两个。”我笑着说:“你在跟我客气吗?”他的笑容慢慢消失,淡淡的说:“你的习惯早已变成我的习惯了。”我把目光转向窗外,没有看他。他还是爱我的,不是吗。
吃好饭,我们漫步在纯白的世界中,谁都没有说话。“吃冰激凌吗?”他突然问道。我诧异的看着他,他从来不让我在冬天吃冰激凌,说怕我生病。“你不怕我生病了?”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后悔了。马上都要分手了,谁还管你生不生病。“现在我在你身边,我还怕什么。”他悠然的看向远方,像是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样遥远。凛冽的风扫过脸庞,我捂着脸背过身去,眼泪却不听使唤的滴落在手指间。我看到我们走过的脚印,蜿蜿蜒蜒的爬成了一条路,望不到尽头。
我拿着冰激凌蹦蹦跳跳的踩在咯吱咯吱的积雪上。他笑着跟在后面喊:“慢点!”我边跑边转身:“放心吧,不会摔……”话还没说完,我感到脚下一滑,身子向后仰去……他及时的从后抓住我拿冰激凌的胳膊,身子却因跑的太急了向前栽去...于是,两声“咚”交错响起,我仰面朝天摔了个结结实实,他面朝大地摔了个正着。不仅如此,更好笑的是,我手里的冰激凌只剩个空壳,四下望去没有找着摔出去的冰激凌。再向他看去,只见他满脸粘满了冰激凌的残状。我们相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我递给他纸巾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他没有站起来,而是顺势向边上一滚,躺在雪地中。我惊讶的看着他,刚准备说地上凉,他就起身了。雪地上呈现出一个凹进去的人形。他蹲下身在人形的心脏部位画了一个心,里面写了三个字:ZYH。ZYH,我的名字。我凝视了良久良久。“我该回去了。”我说。我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眼泪没有流下来,是因为已经逆流到心里了。
回到宿舍,舍友们呼啦一下聚过来问东问西。“哇,你男朋友好帅!”“喂,你男朋友好体贴哦。”“你们好般配!”我静静的听着她们聒噪。甲说:“我就没那么好运咯。不过虽然还没遇到能让我爱的人,但跟现任男友在一起也蛮开心的。”乙说:“啊?你不爱他还跟他在一起?”甲:“你懂什么?他能让我开心,我就愿意和他在一起。”丙说:“哪像我。那么爱他,即使不开心,还是想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和他在一起开心,爱一个人是不开心也要在一起。这才是爱,不是吗?
我后悔了。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友,我不是一个从一而终的好女人,我不是那个他心目中的我。我在飞奔至他所住的宾馆的途中这样想着。可是,等待我的却是空空如也的房间。我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喷薄而出。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走回学校,隔着眼泪看世界,整个世界都在哭。正当我神情恍惚的向宿舍楼走去,一个熟悉而温暖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被电击般愣在原地。我缓缓的转身,他已走到我面前,把我紧紧拥入怀中。我哭着撕打他:“谁让你到这来的!我以为你走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以为你再也不要我了!你混蛋!……”他疼惜的抓着我的手,擦去我脸上的泪痕:“一直以来都是你不要我啊。”我紧紧的抱着他,再也不愿松开……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用耳朵,不喜欢了可以堵住耳朵。爱一个人是用眼睛,不愿去爱了闭上眼睛眼泪就会逆流到心里。
我们之间,隔了一场大雪,千万座城市,一整个曾经。纵使这样,也没有什么都阻挡爱。
对不起,亲爱的。我会学着像你爱我那样爱你到终老。
第163、守候幸福之鬼魂无泪
和蓝的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安排的,蓝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笑我这样做有多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和蓝分手后的第一天,蓝起的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轻轻地把门关上。蓝起来地时候已经是11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地镜子里出现地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地容颜。
蓝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蓝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小化吃的。离他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蓝神情呆呆地坐着,面无表情的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邻桌,她也没有察觉。
餐厅里的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蓝的身边,看到蓝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蓝没有说什么。大家互相使了个眼色,自顾自的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桌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调情,蓝还是无动于衷,至始至终都是嚼着一粒米饭,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蓝分手的第二天,蓝花了很浓的妆,衣着妖艳的出现在西区地一个酒吧。
蓝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名地烈酒。吧台上一字排着十几只空酒瓶,蓝不让老板收去,舞池中充斥着放纵地尖叫。蓝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着,旁边一个男人不还好意的靠过来,对蓝说,“小姐你好漂亮”蓝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可以做她父亲地男人。然后男人说小姐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蓝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的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扇蓝的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恩倒在地。原来小睦拉了班里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蓝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地,蓝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蓝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来出租车。
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我当时坐在酒吧昏暗地角落,自始至终都在k看着蓝。
蓝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的前一分钟,被扔到床上的时候好嚷着要喝酒,喊着喊着就不省人事了。
我和蓝分手的第四天,蓝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酒醉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的唤着我的名字,期间小睦她们轮流到医院照看她。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我向我应该回到她身边了,我站在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衬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着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菜悄悄地离去。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蓝出院了。
蓝出院后的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折腾了几个小时后出来,室友们进去后大呼干净!
一向嘻嘻哈哈的蓝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副冷酷的表情,或者应该说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蓝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在怀念过去那段感情。
蓝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地学生会地各项工作也都干的非常出色,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年,蓝被选举担任系里新一届地学生会主席,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因为她是个女孩。蓝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从此更加努力地学。大三刚开始蓝就在为考研做准备。理所当然,蓝成为了系里的知名人物,班主任教育大一地新生时,都把蓝和其他几个同学作为榜样宣传。还没到毕业,就有好几家知名公司要和蓝签约。
和蓝分手后的第三年,蓝顺利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攻读研究生。
蓝身边始终不乏比我优秀的男生追求,可是蓝从不理会。除了一个叫凌的男孩。蓝也只是把他当大哥哥般,从没有和他发生过什么。而在别人眼中,她们的关系十分暧昧。
和蓝分手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蓝要结婚的消息,新郎就是凌。
在离结婚还有半个月地时候,蓝坐在新客房厅崭新地沙发上,给亲朋好友们写喜帖。蓝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越发楚楚动人。我知道很多人都会收到蓝的喜帖,除了我。
蓝打开一张张印着金色双喜地大红喜帖,在上面郑重地写上新郎新娘地名字。
在蓝写到第二十张喜帖的时候,我愣住了,新郎那一项赫然都写着我地名字!而蓝似乎还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的眼里终于掉了下来,在我们分手后是第九年,我第一次流泪,而蓝她不会看到,谁也看不到。因为,鬼魂是没有泪的。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地那天正好是蓝的生日,我手里还提着一只克里斯汀的蛋糕。
第164、被爱的资本
五年前,他说爱我。我却说:“不,我还没有被爱的资本呢?”他惊愕,我惭愧。被人爱是女孩子的骄傲。可我懂的太少,无法和他争论国际风云、国家兴衰,听不懂他讲世界名画、古典音乐。还是别让心中最敬佩的人失望吧。这太幼稚了吧?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四年前,他做实验烫伤了手,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我都偷偷地查看他的手,可嘴上却说:“你看诺贝尔……”他踢足球撞伤了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足球赛了,可嘴上却说:“足球,是勇士的运动。”他在校乒乓赛中名落孙山,觉得很难堪,我却说:“男子汉嘛,要有输得起的气魄。”我猜想,我如此知书达理,他一定会爱我,可他再也不提此事,大概怨我再傻不过了。
三年前,当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世界通史》,《中国通史》,当我细心地倾听美术系列讲座,当我也能笨拙地弹起吉他时,我多么希望能在他面前炫耀一下儿啊!此时却接到了他北京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捷报夹着一张一等三好生的证书。我好不羞愧!我的这点小小的进步何足挂齿,我的院级三好生的证书又怎能拿给他看呢!他会认为我可笑吧?真是再傻不过了。
两年前,他考上研究生的喜讯使我高兴得连喝3瓶汽水,腹痛了一天;他的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常使我夜不能寐;他喜欢的英文书,我连夜抄写……但是,当他突然吻了我一下儿时,我却气愤地喊:“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你有什么权力?!”事过之后,我后悔,那本该是多么含情脉脉的一瞬,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瞬啊!谁还会再吻自尊心这样强的女孩子呢?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不久前,他要出国去读博士了。我再也不能那样“坚强”、那样“豁达”了,我伤心,他腿受伤时,我不该把眼泪擦干;他手烫伤时,与其我独自彻夜难眠,还不如床边陪伴;我精心练习的吉他曲,早该弹给他听;他吻我时,我应该回报他……这无数的遣憾,使我怆然泪下。“我只想告诉你,这5年,我真是再傻不过了。”他却说:“我真希望我有资格说‘我爱你’,也许在我回国的时候。唉,我也够傻的,只有傻子才肯等我了。
我泪流满面地回答了他:“我再傻不过了。”
第165、碎在上海的玻璃心
尹香是黄浦江边弄堂里长大的金枝玉叶,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做独立的装饰设计师,很时尚很自由的职业,还有一份不低的收入,而她并不快意。因为上海世面大,所以她的心和梦也飘得很高,不甘做一个上海的小家碧玉。21岁的春天,命运刻意地安排尹香结识了来自西北小城白水的杜怀宇。那是在临江的香格里拉举行的一个小派对,客人里不乏时尚的男女,只有尹香和杜怀宇,竟然不约而同地穿着简约素雅的布衣单衫,反倒特别。
他们对面而坐,因为衣着的类似而心生好感。聚会到一半,尹香忽然发现自己的丝绸披肩不知何时被粗心客人的烟灰烧了个洞,碰巧此时杜怀宇很绅士地上前为她拉椅子,便也凑近看见了,继而还用手轻轻地抚拭,然后比较内行地判断说:“好像不是现在的产品呀。”尹香随意地告诉说那是几十年前苏州老店的双绉丝光绸,杜怀宇听见,越发仔细地端详,心里也越发替尹香惋惜。
聚会散去的时候,杜怀宇意外地对并不熟悉的尹香提出要修补那条丝绸披肩。“修补”这个词让尹香意外,华衣缤纷的上海早已没有修补一说,而这个杜怀宇却要认真地为她而做。自然尹香也有点感动。
见尹香答应,杜怀宇莫名地高兴起来,进而冒昧地向她要了手机号码。等到尹香下了车,越走越远地消失在小区的路径那头,他的心思也驿动起来。他原本是来上海专习雕刻工艺的,而且又临近学习结束离开,可眼下忽然就萌生出要留下来的念头。人有时很奇怪,他起初只想来见上海的世面,可见过上海的尹香,却真有了想为这个女孩子而留驻的决意。
杜怀宇为尹香而留,在上海一家公司做工艺设计。过了两个多月的样子,他给尹香发了个手机信息,很婉转地问她:“记不记得有个要为你修补丝绸披肩的人。”尹香想想,当然记得,只是印象有点淡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博物馆前的广场,尹香穿的还是“江南布衣”,不过款式变了。杜怀宇把用盒子装着的丝绸披肩郑重还给尹香,打开一看,是在破损的洞上绣了一枝青莲,典雅的中国水墨气派。
尹香一见就喜欢,随即披在肩上。黄昏时的广场上天高云淡绿草白鸽,尹香闲逸的“江南布衣”配着简约的丝绸披肩,那样衬景里的女孩子,杜怀宇的心绪也随着翻飞翩动。
过了好久,他对她说:“以后我做个配这条披肩的礼物送你。”是什么呢?尹香用眼睛好奇地凝视着这个黯然优雅的杜怀宇。他不讲明,在心里,希望有个别样的悬念,伴随爱一起开始。
日子过得很快,到他们倾心交往的第二年,却有另一个台湾青年插了进来,叫阿健。这个阿健,刚拿了美国加州大学博士学位,家里在东南亚等地有生意,新近又在上海办了厂。在所有这些根底面前,尹香的心思纷乱起来,她不断地暗暗掂量、权衡、比较、徘徊,然后不断说服自己尽早在两个男人之间定夺。要知道,很多诱惑人有时是不能无所谓的。
23岁生日就在尹香的迟疑中到来,两人的礼物几乎是同时送到门上的:阿健送的是他镶着家族标记的一枚白金钻戒,一望而知那不菲的价值;而杜怀宇送的是一颗润红剔透的玻璃心,盛在小锦盒里,一看,便知道这玻璃心其实就是最初他在博物馆广场上的那个许诺,好美好美。
尹香把锦盒合拢的那一刻,望着面前杜怀宇眼里的期待一点一点失落掉,她的心莫明地疼了一下,但又很清楚自己是不可以继续犹豫的。玻璃心退在杜怀宇面前,他挡住,说:“只是个生日礼物,祝你快乐,祝你们快乐。”口气依旧很绅士,但尹香能辨出那郁郁的感伤。她不敢抬眼望,手里捏着锦盒向外走,外面是阿健的蓝鸟车等候着——他已在香格里拉为她订了生日派对,上海滩的小女孩,到底脱不了一颗俗心对俗情的渴望。
以后尹香如愿嫁了阿健,还移民去了法国,与国内的朋友渐渐没有了联系。
3年后的夏天,杜怀宇作为年轻的艺术家去巴黎举办一个作品展,竟不期地在黄昏的协和广场喷泉边遇见尹香。她穿一袭华美的丝绸连衣裙,依旧年轻漂亮,杜怀宇没有问她好不好,因为他一眼就能看出尹香眉目间掩饰不了的落寞和幽怨。
随后他们一起到路边喝了咖啡,说话很少,即使谈也是客套。那样物是人非的时刻,能做的只是落花流水皆莫问。
在告别的刹那,杜怀宇对尹香说:“天有点凉,你该带条披肩出来的。”尹香一下子就意会了,微笑道:“那条丝绸披肩我一直披着,只是今天忘了。还有你送我的那颗玻璃心,很配那条披肩。”杜怀宇没有再说话——那颗玻璃心,他用了十个月才制作成功的,要把玻璃和黄金融为一体,才能烧出那样润红玲珑的玻璃心——这是尹香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尹香目送着杜怀宇沿着大街远去的背影,微笑一点点收敛起——那颗玻璃心,在她和丈夫来巴黎的第一天,碎在行李箱底,那是她自己推着行李,只是很轻微的一点振荡,就碎了——这是杜怀宇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夜幕降临,巴黎却醒过来。在整个城市的流光溢彩里,孤单的尹香微然记起上海,记起香格里拉派对上的丝绸披肩和那颗碎了的玻璃心。年轻的爱情啊,有时就如同那颗玻璃心,很真很美,但也很脆弱,总是那么轻易就碎在物欲的振荡里和浮华背后。
第166、有些味道,从不曾远离
他喜欢童年时代在北方生活的每一道关于美味的记忆,那都是他小时候的味道。他希望她可以和他一样喜欢他小时候的那些味道— 北京还刮着风的时候,我就认识了这个男人,他看上去属于任何内心依然存在幻想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威武而细腻,俊朗而豪爽,事业丰盛,重要的是,他依旧年轻。 这是一个生于70年代中后期的伟岸北方男,名叫侯超。 他有个亲密爱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他也没有说,他只是说,这是一段自彼此还很小很小就开始的情缘。这里且管她叫“她”吧。 那时他们都在上学,在同一所中学里。他们活得像典型的北京孩子,贫嘴、打架、早恋、无所不干。 那时他身上有着符合女孩子梦想的一切气质—挑衅眼神、邪气笑容、爱打架、讲义气。他身上亦有着女孩子最恐惧的元素—不安定、惹是生非,还有想法古怪新奇。他是学校里老师头疼、回家后家长头疼的那一名。 那时北方的冬天很冷,食物很贫乏。尤其是吃不到新鲜的西红柿,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入冬之前,把大量西红柿捣碎装进玻璃瓶子,在蒸锅里加热后,盖上一个胶皮塞密封,就可以保存到冬天了。家家户户都会储存很多瓶,到了冬天每次做汤的时候加上一点儿,非常好吃。 她很喜欢这种食物,就是光打开玻璃瓶子直接吃,都不觉得酸。他知道她喜欢吃,便教她各种食物游戏,不但好吃而且有趣甚至便宜,比如爆豆子,会在舌头上跳舞的海苔等等,都是他发挥小聪明独创的美食。她对他也很好,经常从家里偷来他最爱的大白兔奶糖或者话梅糖给他吃,自己只是在一边看。这两种糖在当时都很难买到,许多人家即使买到了也舍不得吃。他自己吃的时候,经常轻轻咬开分给她吃,或者含上很久很久。 她长得很漂亮,学习也很出色,谁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看上了他这样的“小混混”,而且愿意长久地一起走过一生。侯超说,他自己也不明白,可是他说自己曾经给过她一个承诺,就是“幸福”两个字。 上学的时候没有钱,北方的娱乐活动也是十分贫乏,可是他一直记得那个下雪的冬天,两个穷学生一起手拉手去东四的工人俱乐部看电影—那是他们在一起以来看的唯一的一场电影。 后来她上了大学,他却选择了下海经商。那时的他知道没有钱的痛苦,比如买不了她想要的一切,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挣到很多钱,起码能给彼此换取更多快乐。虽然,彼时的他,对“快乐”的定义还相当模糊。 很多年后,他也已经富起来,至少能给她买得起一枚漂亮的钻戒。更让他惊喜的是她还没有变,依然如以前一样单纯痴情。甚至,没有嫌弃他的低学历。 为着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为着她依然留恋的校园生活,他在北京交通大学附近开了家番茄火锅店。锅底就是老北京的那种装在玻璃瓶子里的番茄。火锅店没怎么装修,用的都是简陋的小桌子和塑料椅子。空间也很小,四个人坐在一起,都觉得紧凑。他那时在意的,是味道要好。 从开张的第一天起,这家火锅店竟然成了女孩子们趋之若鹜的地方,夜夜爆满。经营餐厅是辛苦活,他日日忙得透不过气来,她也陪伴着他投入其中。回忆起来,他说,那时亦可以算是最幸福的时光吧。 火锅店上了轨道后,两人雇了店长,自己渐渐退到幕后,日子也清闲起来。 本来以为清闲下来,可以多在一起亲热,奇怪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了。闲不住的她去一家公司发挥自己的才艺,他却每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出去喝酒抽烟。 有一天,他的一个哥们儿要向女朋友求婚,来咨询他选什么餐厅好。哥们儿的女朋友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火锅。于是当哥们儿问他北京哪家餐厅上档次,够气派够浪漫时,他却要他来这里求婚。 就在这空间紧凑,装修简陋的地方? 那时所有其他朋友都劝那哥们儿应该选择家体面的餐厅,最起码是什么自助餐,或者是东西不一定很好吃,但气氛和情调很到位的西餐厅。可是那哥们儿很快明白了侯哥的意思,把求婚安排在了这里。 一进门,还没点菜,哥们儿的女朋友突然变得很愤怒,站起来拂袖而去。哥们儿上去拉住她,她却眼泪下来了,她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好容易走到今天,你竟然在这种地方向我求婚?你不知道别的女孩子的男朋友,都带她们去哪里吗?你是没有钱,还是我只配得上这种地方?” 哥们儿气喘吁吁地喊:“你不是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味吗?这也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这难道比不上那些专门骗冤大头的贵饭店吗?” 后来,他俩还是分手了。他揽着哥们儿,没有说话。哥们儿却开了口:“也好,这样的女人,将来也过不下去,就是可惜了我专门给她买的八分钻戒。” 回家和她说起这件事,她说“你们男人就是不能理解女人内心的那点儿小虚荣”,并建议他翻修一下火锅店,弄得上点儿档次和情调。她的意思是—既然是女孩们爱来的店,就应该弄出点儿女孩子喜欢的花样。 他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保留老店的风格,却拿出一笔资金让她去北京市区东边的新源西里开新店,随便她怎么折腾装修。他说:女人永远只迷恋最华丽的表面。如果还有人要求婚,就去我老婆搞的那家店,肯定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新店开张的那天,他去了。纱幔轻飘、浪漫包间、原木桌椅……这些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噱头。可是当他看见收银台附近分别摆放着一盒大白兔奶糖和一盒话梅糖,边上还系着两个人小时候的红领巾和小时候一起玩过的羊拐时,眼睛突然就红了。学生时代的那些回忆和初恋年华的那些情绪,在那一瞬间统统被打开,被放纵。 他想起自己曾经被人问过这样的问题:既然钱可以带来快乐,那么到底是该选择感情还是选择钱呢?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想了,我们总是更容易被那些自己还不拥有的东西打动,比如,现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有钱很愉快,可等到你有了钱,发现买LV就像买白菜,买Prada就像买块抹布的时候,你才会觉得只有感情才能带给你真正的感动。 他说,那一刻他才敢确定,那些小时候的味道从不曾远离,就像他和她的爱情。第167、嫁个男人没长大
一
故事书里习惯说“那一天”,我以为只不过是一个开头语。直到今日我才觉出,带有略略怀旧意味的“那一天”,其实并不简单,那一天过后,你可能从此幸福,也可能从此哀
哭。那一天开始,一切不同。
两年前的那一天,有秋日的清凉空气,我去图书馆看漫画展。在一个供人涂鸦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郭家瑞。他略微羞涩的笑、明亮的眼神和他在墙上涂鸦时的狂热,让我心有所动。“我给你画一个公主吧!”这是他给我说的第一句话。爱上他,也许就是喜欢上他孩子般的热情吧!如今的男人,少有他那样的率真。
接触几天,觉得他确实像孩子一样澄净天真。2000年春天,我把他带回家,献宝似的给父母过目。
没想到驻外多年、开通明理的父母,齐齐打了最低分。“在单亲家庭长大的人或多或少有一些问题。懦弱、自私、恋母情节,他就像吸铁石旁边的小螺丝,怎么能逃开他妈妈的手掌心!还有,他说话完全像个没长大的小孩,二十好几了,还像个在摇篮里似的,要人家哄。”我以为的优点在父母眼里全然不那么回事。
沟通无望,我也学乖了,从此在家中一字不提郭家瑞,但在外头,该搂抱就搂抱,该亲吻就亲吻,恋爱有条不紊进行着。反对呼声愈高,两颗心愈热乎,即便有什么小毛病,也早在如此高温里融化了。没多久,父母又被公派日本。第二天,我和郭家瑞水到渠成地完成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事必,我偷偷起床给死党林晓春打电话,为的是先前的女子盟约:一旦蜕变,必告知对方,甜蜜共享。“虽说是个邮局小职员,但他作得一手好漫画。他妈妈照顾得好,他连鸡蛋挂面都不会做,可是我炒菜,他主动调出北京音乐台给我听。我最厌恶男人粘粘乎乎,他可不是,他想说就说想做就做,特别干脆。我最欣赏他那种孩子似的简单。”
林晓春却怀疑,“夏细细,你不至于和他过家家吧!你说话的口气像是躲开大人干坏事的孩子,难怪你妈担心。”我急急否定,“哪里呀!他决定为我换工作,去一家德国公司做外勤,说要改变我爸妈的看法,他也有责任心的!”
一个月后,爸爸妈妈回国,我提出结婚的问题。房子不愁,那还是几年前父母预备我结婚用的。看着被爱情迷昏了头的女儿,妈妈的眼里满是酸痛,“你们接触不到一年,细细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妈妈将户口本扣住,力图最后一搏。
那时我和郭家瑞请了婚假,假中有假,中间连一个周六周日算上了,总共才七天。结果头三天我妈妈就是死活不给我户口本,爸爸看着我叹气,说我不懂大人的心。可是,我那时心里真的只有郭家瑞,我想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
第四天,我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不再理会那个户口本,而是毅然从家里拿出我的衣服鞋子,和郭家瑞搬进了新房。
看我态度决绝,妈妈还是妥协了,只是提出见见亲家母,好操办婚礼。郭家瑞的回答却是简单明了,“登记和婚礼两码事,隔一段时间再说吧。”见面的事也就搁下了。
想想那时我的样子,真的像被鬼催眠了似的,其实可以等等,可以再处处看,我没有。我只是任性地沉醉于那样一种孩子似的喜悦里,哪里知道,任性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二
那边,我的婆母大人似乎也并不怎么待见我。婚后第一个周末,我们一同拜见婆婆。她是个白净的女人,在总参干休所做护士长,我以前也曾见过的,当时还是称呼阿姨的。印象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可是,吃饭的时候,我却有些惊讶。郭家瑞吃饭有些急,嘴角沾了点米粒。婆婆用一只手自然地去擦郭家瑞右腮的两粒米,一边又往儿子碗里夹了一块鱼肉。“瑞瑞,慢慢吃,你看饭粒都粘脸上了。”像是给幼儿园里的孩子喂饭似的。我看了有些不自在,动了下椅子。
要离开的时候,婆婆突然哭了,说舍不得。于是,郭家瑞自作主张在家里住一晚,母子足足聊了大半天,到晚上我们才睡进郭家瑞的小房间。
一张单人床,虽说是双人被,可是小了一号,挤在里头,我总是睡不实。半夜梦到有人盯着我看,那种眼神像刀子似的,一激灵就醒了,睁开眼更吸一口凉气,黑灯瞎火里婆婆站在床前,使劲儿把被子往儿子身上扯,全然没注意儿媳这边已露出来一点。我一旁不动声色,除了对婆婆擅自进屋的恼怒,心里更是酸酸的,隐隐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第二天郭家瑞赖床,我一边拽他的胳膊一边笑骂,“你这懒猪,再睡就把你搁称上卖了。”谁知被婆婆看见,满脸不高兴,“哎呀,他胳膊小时候脱过臼,你轻点!真是的,年轻人不知道轻重!”说得我一脸讪讪的。
待婆婆走到厨房里,我吐吐舌头对郭家瑞说,“你妈真疼你!”郭家瑞白我一眼,“比你妈强。”我不由一惊,郭家瑞的心里竟也藏着怨恨。
也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我才理解自己妈妈的心思。
我是个活泼开朗的人,喜欢唱歌,喜欢笑。但是在家里,哪怕走路声音大了点,郭家瑞也会生气,“瞧你一个人闹得整个屋子五马乱叫的。”我好脾气,只好迁就他。有一次林晓春见到我,大为惊诧,“细细,你怎么小丫头似的颠着脚尖走路呀?”
其实我原先在家中也是凡事不干的,可是碰上一个比我更不干的男人,我也只好挽袖子上阵。累得汗涔涔的,指望郭家瑞夸奖一番,却听到他嘟囔,“你看你怎么搞的,电脑桌下怎么没墩呀!都是土!我妈看见了准得说你。”
郭家瑞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玩电脑,我不敢打扰,只好开了电视来看,电视的音调亦是调得低低的。
他玩饿了,会向我要饭吃。碰巧我也懒得做,郭家瑞便会拉下脸,“我妈从不让我吃方便面!”搞得我觉得自己像个童话里凶残的后妈。后来,婆婆隔三差五叫他过去,他似乎很喜欢和亲爱的妈妈共进美餐,吃个肚饱。从来都是一人去,慢慢地竟成了习惯。我回自己的娘家,亦是一个人。
我有时也会给自己打气。“即使不是单亲家庭,每个男人都有几个缺点吧?结婚就得磨合吧!”
新婚一年,也不是没进步,郭家瑞学会了煎蛋,做麻酱面,还学会用Flash软件画一个英俊小王子,对着小仙女似的细细公主鞠躬,单腿跪下求婚,然后举行盛大的婚礼。我们在Flash里的婚礼,足足惊动了一个城堡的人!
郭家瑞播放那个Flash时郑重其事地说,“只要你快乐!”我当时就流了泪。纵使他有一点小毛病,可他还是爱我的。也许,婚姻磨合几年,我们都会成熟起来的。
三
新婚的男女,虽有小小摩擦,时间还是觉得飞快,像被谁偷了去,忽然间就没了。第二年,郭家瑞被公司派到重庆半年。
“唉,你以为在德国公司好干呀。又是外勤,累死人!”我为他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一声声发牢骚。我只好安慰他,“我知道你不舍得家,可是没办法。不过,又不是没电话!”
其实根本不需嘱咐,我们每晚都通一次电话,电话费随着两人的绵绵情话而猛涨上去。他在那边怎样,我是知道的。重庆的女孩据说火辣辣的,很开放,但我放心他。
第二次出差是从重庆回来后,休息了不到三个月,那短短的三个月,是我和他感觉最好的时候,当然,也是我伺候他最周到的时候。只是,像是考验我们似的,夏秋时分,郭家瑞又去了哈尔滨出差。
没多久,我单位进行ISO9000质量认证,每天加班到很晚,为了能有现成的饭吃,我就回娘家过夜,不巧就错过了他的几个电话。有一次听到郭家瑞在电话里抱怨,我只好耐心解释说自己太累,“我像只被人使唤的驴子,晕乎乎的。”。
谁知道郭家瑞竟生了气,一周都不来一个电话。等到我从忙碌中透一口气,才觉出一丝不对劲儿,急忙打过电话,却又没人接,手机也未开。
那一段报纸上连续报道了几起抢劫杀人案,传闻是从东北来的一拨亡命之徒,号称斧头帮,专门在立交桥的桥洞下作案,照人的脖子来一斧头,劫财而去。我害怕,斧头帮是东北跑到北京的,保不好他们在老家也乱来呢。一时间,我急得脸上起来几个疙瘩,轻轻一碰,疼得要命。林晓春安慰我,“报什么警,你老公孩子似的,说不定去哪玩了,一高兴,忘了回电话也是正常的。你呀,真成了他的小妈妈!”
于是我一下班就回自己家,即便到厨房里做饭,也不敢开抽油烟机,怕电话来了听不见。还好我终于等到了他的电话。我也是急,一开口就起火,冲他嚷嚷,问他这几天都干嘛了,一个电话都不给家里打。郭家瑞迟疑一下才回答,说是去亚布力滑雪场了。
“和谁,男的女的?”其实也是随口问问,没想到郭家瑞那么反感,“管那么多干嘛!”然后,“啪”一声把电话挂上,留我一人兀自发呆。
再往后,郭家瑞的电话间隔越来越长,通话时间也缩成几分钟,很像一个声情并茂的大长句子,被一个粗暴的语法老师硬性地砍成一个光溜溜的主谓宾,尴尴尬尬晾在那里。我打过去,常常没人接。
我再傻也感觉出不对劲,有一次给他打通电话,就说,“家瑞,你到底怎么了?你回家一趟吧,要不我请假过去,不要在电话里生气。”天性爽直的我最反感他这一点,什么事都攥了拳头让人猜。郭家瑞不同意,嘟囔一句,“怪不得当初我妈说咱俩不合适。”他的语气里带一股子怨气,活像个撒赖不玩的小孩子。
我一下子被噎住了。我没想到会等来这句话。
四
结束了八个月的外派,郭家瑞回家来。公司考虑到他的业绩,专为他配了一部捷达。开车回家的时候,他眉眼在笑,说出来的却是“你爸妈还看不起我!”我已习惯了他孩子似的脾性,就连他回京先见他妈,第二天才回自己家,我也抱了忍让的态度。可是,那一天,我最不能忍让的是晚上的电话。
尽管郭家瑞跑到阳台上,而且压低了嗓音,我还是能在那样寂静的夜里辩听出那边女孩的笑声。看一下表,已是夜里十一点。电光石火,我瞬间明白了。郭家瑞在哈尔滨并不寂寞。
“郭家瑞,我不是你的小妈妈!”待他回到床上,我轻声细语地说了出来。我以为自己会暴怒,结果没有。
“什么意思?”郭家瑞有些恼怒。
我笑笑,郭家瑞天生有一种本事,不论何时,即便他理亏,他也能成功地把球抛给对方,让对方为自己的唐突而歉疚,为自己无端欺负一个纯真善良的人而自责。他自己则从来犯不着作出什么解释。
我碰一下他的肩,郭家瑞厌烦地一躲,“够了,你这人真没劲儿。”我沉默片刻,最后还是成全了他,主动作了恶人,提出离婚建议。结婚两年我也累了,当初的任性既然已是错,我不想错太久。
果不其然,郭家瑞随即气咻咻地回击,“结婚是你,离婚也是你。随便吧!”说完,卷了被子去睡沙发,我突然想起两年前交出户口本那天,妈妈悲伤的脸。明天,我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睡不着,索性赤脚去阳台。隔了玻璃窗,偶尔还能见到一两辆车飞驰而过。忽然就想到那一年郭家瑞做的Flash,细细公主的婚礼上,一辆盛满玫瑰的车从一个门洞钻出来,驶到大街上,变魔术似的升到半空,一朵一朵飘洒在城堡各个角落。
我恍惚感到陌生,对自己,对身边两年的男人。像是一场闹剧似的,起因是自己的任性。转身回房,却不自觉走到卧室,郭家瑞手脚摊开,占满了整张床。我不由得佩服这个男人,天塌下来都不会影响他打鼾做梦。
第二天一早,是周五,我还是做了早饭,叫醒郭家瑞一同吃了,找了结婚证出来,准备去办手续。单位那边,也是请了假的。我先到的楼下,拿了郭家瑞的钥匙去开车门,才觉出那个钥匙有些异样。原来,钥匙串上多了一个小坠子,那是一对接吻的橡胶小人,看仔细了,小人的脚底分别刻着,“瑞”和“琴”。虽说已经不重要了,我还是感觉心里凉飕飕的,一时间愣在那儿。
“我们离婚,你说实话,是不是你妈挑唆的?”郭家瑞从后面过来,一把夺过钥匙,阴着一张脸,发动了车子。
我的火突然腾的起来了,“你给我解释清楚,什么意思?”郭家瑞不予理会,吓唬我,“闪开,你不闪开我可就开车了。你自己去,我不要和你这样的人同一辆车。”我坚定地摇头,“你不解释清楚就别走。”
没想到,郭家瑞的下一个动作就是用脚猛踩油门,我在他左前方五米远,还在执着地等着他的解释。当车轧过我的脚面,我只来得及给他一种不置信的眼神,然后倒在地上,我连疼都没感觉出来,更不知道郭家瑞怎样来的急刹车。
五
婆婆来医院看过我,儿子闯了祸,差了母亲道歉。我礼貌微笑,那个闯祸的人,怕是真要躲进妈妈的子宫里了。出院后回家,我发现他连牙刷都拿走了。我为他买的电脑倒是还在,里面细细公主的flash却被做了永久删除。
办离婚手续的时候,才看到他,由他妈妈陪着。那时我右脚的几个脚趾头粉碎性骨折,神经粘连,走路只能用上一点力,仗着左脚,走起来一颠一颠,真的成了一个美丽的小瘸子。
他没问起我的脚,仿佛打一认识我就是这样的,他的眼神是直直地穿过我,落到离婚登记的牌子上。倒是他妈妈看了一眼我的脚,叹了一声。他既然不打算说话,我也就始终不知道他那次踩油门是故意还是慌了神。从此分道扬镳,各走各路。
不常见面的朋友有时意外撞见,会惊呼,“细细你脚怎么扭了?”我说不小心。对方便说一句老话,“伤筋动骨一百天,还得忍忍。”
我说,是得忍忍。说完回人家一个笑,却笑得像个七老八十的人似的,苍凉里含几分潦倒。嫁给一个摇篮里的男人,男人没长大,我倒先替他老了。
有时也想,真希望一切的过往只是一个Flash,一段播放完毕,关机。开门,看太阳挂在蓝天上,而我只是多了一个云彩似的故事而已。那样,是不是就不会伤心?
第168、张学良和赵四小姐的故事:原来这就是喜欢
原创: 南城花落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写关于发动西安事变的张学良将军和他的第三任妻子赵四小姐的故事,他们的前半生也许是饱经风雨,但后半生始终是过的平和顺遂。
遇到你之前,我的生活也许是一团糟糕;遇到你之后,似乎所有的不好都可以绝处逢生。
——前言
他们的爱情是在战火的洗礼下成长起来的,可是庆幸的是在后来兵荒马乱的半个多世纪里,他们能够避过纷飞的战火,像平凡夫妻一样活着。
也许在世人眼里,兵变后惨遭囚禁的张学良应该是狼狈不堪的,但他是铁骨铮铮的少帅,对他而言屈服是不可能的。所以从36岁到83岁,整整47年,将近半个世纪,他一直被蒋介石父子软禁在台湾。
发动西安事变之前的少帅,风流倜傥,手握兵权,深受蒋介石的赏识。但狼烟遍地的东北,始终是他心底的牵挂。所以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兵变这条路,行动之前他可能就已经知道自己之后可能会面临的最糟糕的情况是怎样的,但他还是选择了兵变。
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在被软禁的半个世纪里,身边一直陪伴着红粉佳人。最初他被软禁在宁波,他的妻子于凤至和赵四小姐轮流陪在他身边,辗转于上海和宁波之间。也许对于凤至来说,这样的陪伴没有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夫妻。可当时赵四小姐对于张学良来说无名无份,她毫无怨言,甘愿陪他一起度过幽禁的日子。
稚子年幼,再加上于凤至的说服,赵四小姐无奈之下只有返回上海陪伴幼子。三年时光辗转过去,本来赵四小姐在上海已经可以安身立命,可是因为张学良需要她的陪伴照料,所以她将幼子托付给密友照顾,只身前往去陪伴他。
从此以后,赵四小姐再也没有离开过她的少帅。与世隔绝的半个世纪里,他们的生活也许很清苦,但至少不需要在为时局担忧。曾经那个富家小姐也洗尽铅华,为了爱人洗手做羹汤,与张学良做乱世中的平凡夫妻。
从满头青丝到苍苍白发,从年少有为到惨遭幽禁,赵四小姐始终陪伴在他身边。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想岁月终究不会辜负他们的。
在少帅夫妇的后半生里,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精神上的信仰使他们生活的热情又回来了,没有因为漫长的幽禁岁月而与世脱节。
他们最后的岁月是在美国度过的,赵四小姐长期陪伴着少帅,身体每况愈下,后来不得不戴着氧气罩。
即便是在赵四小姐生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她仍是尽心尽力地亲自料理张学良的各种琐事。弥留之际,赵四小姐说:‘‘我服侍他到100岁,我累了,我想我要休息了。’’
这句话令听者为之动容,这对疾病缠身、半生坎坷的老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许早已超越了岁月,是胜似亲人的爱人。
老年丧妻的少帅面对爱人逝世,潸然泪下。
他们的故事很长,整整72年的相守;他们的故事很短,只有一辈子的时间。如果当代人也可以跨越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不再浮躁,我想大概也是这样的吧。
第169、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一天一个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中文传呼机,温柔地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女孩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男孩得意地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女孩问他传呼号码,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到邻近的县市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在城里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了一间带淋浴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就感到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是错觉吗?
但是当第二次晃动时,女孩知道这不是错觉。跟随第二次的晃动中还带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的全身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
随着第三第四次的更加猛烈的震动,四周变成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砖块、木板把女孩紧紧的埋了起来。女孩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嚎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冰冷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叫器在响。
女孩匆匆的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机子,即看到了绿色的光芒:林先生约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传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女孩再一次地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
渐渐的女孩平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女孩的心又开始躁动。
呼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地震,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
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
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的震动,此时的传呼机成了她生命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呼机像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
终于第五次的震动:车不通,没办法去找你,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事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幸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天两夜了。
死亡的阴影越来越紧地箍住女孩的全身,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
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在往下沉。
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象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女孩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先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
结婚,婚礼,实在是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
海底婚礼,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
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
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人生那么美好,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我呢。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男孩一次又一次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给女孩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女孩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女孩终于获救了。
当她看到男孩惨白的脸,火一样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
女孩在担架上轻轻地拉着男孩的手,柔柔地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第170、意外惊喜
女友倩倩被单位派去南方一座大城市学习半年,走后一个月,我便思念难忍,正逢周末,就给她打电话,要去那儿看看她。倩倩一听就笑了:“这么远的路程,就两天时间,忍一忍吧,亲爱的,就当我去了外太空!”“可你没去外太空呀,再说两天不够,我还可以请假嘛。”一听请假,倩倩的口气就变了:“看你那点出息,男子汉当以事业为重,再这么儿女情长的我可真不理你了!”又过了两个月,我去南方出差,可以绕道到她那儿。于是又打电话过去,谁知倩倩竟口气坚决地拒绝我:“不行不行,你千万别来!”“为什么?”“我……我学习太紧张,你一来会影响我的。”一听这话我心里就来气,不就是一个短训班嘛,高考冲刺也不至于这样呀。我冷冷一笑:“好,大学者,请你把心放到肚子里,我不会去打扰你的,你就专心做你的学问吧!”说完,不等她说什么,便狠狠地挂了电话。
我觉得倩倩一定有当“陈世美”的嫌疑,我又气愤又倔强地坚持不再理她,盼望着她能有一个电话过来,向我说明情况,赔理道歉,可她偏偏没有一个电话打过来,直到她学习结束的日期到了,我也没收到她一点音讯,看来不幸果然让我猜到了,什么花前月下的海枯石烂,到头来我竟做了可怜巴巴的“秦香莲”!
正当我对倩倩心灰意懒的时候,突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要我晚8点去省城机场接她。我压着心中的喜悦,故意赌气地说:“省城离咱这儿不过50多公里,来来往往的车有的是,你坐车来吧。”“不嘛,人家就让你来接嘛!到时,我还会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我故意表现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勉强答应了。放下电话,连蹦带跳地收拾自己,并把那辆宝贝私家车刷洗一新,见已傍晚时分,哼着小调开车出了家门。
车子刚开出城区,只见路边站一位靓妞使劲朝我挥手。我在她面前停下车,还没说什么,靓妞就娇滴滴地哀求上了:“大哥,天这么晚了,麻烦你捎我一程好吗?”“去哪?”“去省城。”我略一犹豫,随即就放下心来,人家一个漂亮姑娘都不怕,我担哪门子心啊!于是点头答应了。
姑娘上车后,我的心里就像有个小兔子蹦来跳去。有这样的女孩在身边,柳下惠也未必心静如水。我偷偷瞥了她一眼,只见她戴一副小巧的眼镜,斯斯文文的,既漂亮又文静,而且,冷不丁那么一瞧,和倩倩长得还有点像,当然,人家可比倩倩年轻漂亮多了。姑娘倒也大方,大概怕我寂寞,天南地北地和我聊了起来,她真是善解人意,说的每句话都那么中听得体,时间不长,我就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大哥,你年轻轻的这么有成就,人长得又帅气,嫂子真让人羡慕死了!”我听着她这么由衷地对我夸赞,心里乐开了花:“还嫂子呢,连对象还没相上呢。”我得意忘形地向她撒了一个小谎。
她惊讶地盯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说:“你是挑花了眼吧?”“什么挑花了眼,就那小破城市,说出来姑娘可别见怪,就没一个像你这样高雅靓丽的女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呀,就我们那破地……”投桃报李,我也忍不住夸起她来。
本来一小时的路程,让我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到省城时,姑娘说:“多谢大哥捎我,去家里坐坐吧。”看到姑娘含情脉脉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倩倩,忙说:“对不起了,我还要去接一个同事。”“女同事吧?”“有哪个女同事需要我接?是我们领导,男的。”我边说心里边乐,末了,我对她说:“我们刚接触,你可能对我不了解,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我是个厚道人!”我急于表白自己。“是真的吗?”姑娘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临下车时,她顺手写了个手机号码递给我,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叫小茜,咱们以后常联系好吗?”“常联系常联系!”我有些受宠若惊,忙把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告诉了她。
望着姑娘远去的背影,我深为自己的精彩表现而得意。一想起倩倩电话里那拒人千里的口气,我就有些来气:高傲个啥,咱也是个招蝶引凤的帅哥!
来到机场,正是倩倩约定的时间,找遍了角角落落,哪有她的身影,到问询处一打听,倩倩乘的那架班机已是三小时前到达了。
我的火气立时就蹿了上来:吹就吹吧,何必这样耍人!我突然想起小茜,忍不住给她打了手机。怪了,连打几次,都提示我拨的是空号。难道她……正当我疑惑间,手机铃响了,是倩倩的号码,我没好气地大声质问:“你搞什么搞,不成就明说吗,何必这样!还意外惊喜,耍谁呢?!”倩倩平静地说:“我在学习期间到医院把自己的容貌整了整,并配了一副适合自己的眼镜,想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没想到你竟让我有了意外惊喜。”我的心一惊,忙问:“那刚才?”倩倩冷冷一笑:“相处这么久了,真没看出来,你竟然这么厚道!”
第171、给他一份牵挂
一个山里的小伙子,因为遭受爱情的打击,一时间心灰意冷,看破红尘,跑到背后山上的寺庙里,出家当了和尚。母亲上山去劝他回家,他不回。父亲也上山去劝,他还是不回。妹妹接着去劝,他仍然不回。他已经铁了心与青灯为伴超脱尘世。
母亲天天往寺庙里跑,他为了显示心意已决,干脆拒不相见。
一家人都拿他没有办法,母亲终日以泪洗面,父亲整天唉声叹气。
这件事惊动了在私塾里教书的舅舅,舅舅也到寺庙里来看他。他说,我已决意当和尚,你要是也是来劝我回家的,就免谈。舅舅说,人各有各的愿望,你想出家为僧,你母亲想让你膝前尽孝,这些都无可非议,我也不想干涉。只是,你母亲年岁已高,你每天还让她爬这么高的山来看你,实属不该。
他说,又不是我让她来看我,是她自己要来的。
舅舅说,她天天爬山来看你,是担心你,怕你在这里生活不好,要不这样,你今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再单独敲三响,表示你在这里一切都好。反正你家在山脚下,听得见钟声,你母亲听到了,知道你一切都好,就不会担心你,也用不着爬上山来看你了。要是你在这里生活得不好,就敲四下,你家里人也会知道。
不就这点事吗,还可以避免母亲天天来烦他,他同意了。
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他都会补敲三下,那是为他的家里人敲的。
母亲果然没再上山来烦他,父亲没来,妹妹也没来。但他每天敲那三下钟时,不得不想起他们,那钟是为他们敲的啊。
这样过了十来天,这天晚上当他再次敲完那三下钟后,出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事,他家的方向也传来了钟声,一连响了九下。
他知道那钟声是他家里人敲响的,但他家里怎么会有钟呢?而且一连响九下,表示什么意思?这一夜他没有睡好,脑子里尽想着这两个问题。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这样,他一敲完钟,家的方向就会响起九声钟声回应他。
他忍了两天,有些忍不住了,第三天借化缘的机会回了一趟家,看到家门口果然挂了一口大钟。妹妹告诉他,这钟是家里专为他买的,家里人通过钟声知道他在庙里生活很好,也就放心。但他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为了怕他担心,家里才买了这钟。每天敲九下,是父母和她三个人一起敲的,每人三下,表示大家都好。
他这才释怀,又回到了庙里。自此之后,每天山上山下钟声回应,传递着相互的信息。
这样过了一月。突然有一天,当他再次敲完钟后,却听不到家里回应的钟声,他的心里犯起了嘀咕,家里怎么了,怎么不敲钟呢?第二天,家里的钟还是没响。家里出了什么事吗?他在山上待不住了,连夜赶回了家。
屋门口已没有那口大钟。他冲进屋里,还好,父亲在,母亲在,妹妹也在。只是家里多了一个人,那是舅舅。
钟呢?他问。
舅舅说,卖了。
为什么卖了?
你都回家了,不再当和尚了,家里还要那口钟于什么?
他讶然。他没说过他不再当和尚啊。
舅舅说,出家人讲究的是四大皆空六根清净,你如此牵挂家里,说明你尘缘未了,不适合当和尚了。别硬撑着了,还了俗在家尽你的孝道吧。
他犹豫再三,还是脱了僧袍。父母又要回了儿子,妹妹又要回了哥哥,一家人别提有多高兴。
这一切都是舅舅的主意,舅舅说,他既然死了心要当和尚,再怎么劝说也是没用的,不如给他一份牵挂吧,有了牵挂,他的心总有一天会回来。
的确,要想让一个人回心转意,要想让一个人重拾生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一份牵挂。有了牵挂就有了思念,有了思念就有了爱,有了爱,再冰冷的心也会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给人爱,就给人牵挂,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第172、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2011年5月23日,圣西罗球场,拜仁夺冠,卡恩成为了那晚的英雄,作为拜仁的铁杆球迷,年少的我同样为之欢呼雀跃,不久后升入初三的我,又迎来了一个好消息,为了扩大我们A县重点中学A中的优秀生源,我获得了可以直升A中的资格,也就是说,只要在一年中我的成绩没有太大的起伏,就可以跳过中考直接读A中,于是乎,我有更多的时间奔跑在足球场上,年少无忧的我,除了学习,就是踢球。。和敏敏邂逅是在B中的球场上,那年中考结束后,我更是和玩伴们天天泡在球场上,由于广场人很多,我们就选择了环境和场地都不错的B中球场,直到今天我还清晰的记得,我一记干净的解围,球飞出了球场外的跑道,当我跑着去捡球的时候,一道亮丽的身影拿着球出现在我眼前,敏敏那清纯可人的面庞深深印在我脑海里,我接过她递给我的球机械的说了声谢谢,第一次,我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当然,这种惊鸿一暂的美感仅仅停留在我的心里,年少的我不会也不可能追着问某某美女你芳龄几何有否人家之类的云云,这个夏天就在繁忙充实和青春期应有的悸动和遐想中度过。
高一,步入新的学堂,面对新的同学,大家都很开心,我想,陌生中带着一点好奇,这是每一个新生的共性吧,我和现在的好兄弟聪成了同桌,而敏敏,就坐在我的前排,当班主任点到我名字我站起来的时候,敏敏回过头来微笑着望着我,一时间,我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愉悦,有种梦想成真的感觉。。。哈哈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也不枉我在奶奶的指引下对着观音大士三天一小拜,五天一大拜,OHMYGOD!
由于先前一面之缘的缘故,我和敏敏的交往自然水到渠成,用朋友们的话说,我长得还是有那么点帅,球踢得还是有那么点好,成绩还是有那么一点优异(请允许我在这里自恋一下,在高中,就凭这三点就可以有不少女fans了吧O(∩_∩)O哈!)敏敏的清纯可人,温柔善良也让我怦然心动,于是乎,我们的关系就有了那么一点暧昧,朦胧的情榡萦绕在我们心间。。。
如果这种关系就这样持续下去,这层纸窗户没有捅破的话,我想我不会像这样沉沦的那么深,那是一天下晚自习的时候,聪叫住我,说他约了一个女孩见面,有点怕怕,让我陪他壮胆,我笑着对他说,死小子,不怕我挖墙脚啊,他说,挖吧挖吧,就怕你不挖呢。。。我们笑骂着到了目的地,聪叫我等着他要去方便下就屁颠屁颠的跑了,不久,我就看到了敏敏,在似水的月光下,一袭白衣的敏敏已然让我彻底沉醉,生平第一次也是目前唯一一次,我说出了那三个字,完全不知在一旁窃笑的聪一脸的小人得志
于是乎,我和敏敏恋爱了,班上的朋友们都说我们是最配的一对,只是我没想到,以后我们会是如此的坎坷,那年,我们16岁。。。
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了,虽然我重理轻文,但还是取得了第3名的成绩,而敏敏,虽然她很勤奋,很刻苦,但在全班61人中成绩仅排在中下,(大家或许都有这样的体会,在高中时总有一部分同学,特别是女生,一天到晚都在不停的学习,可成绩总是那么不理想,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理解)那一次,我看到敏敏哭了,当时,除了安慰她之外,我也有一丝费解,按理说,一次月考不至于如此吧,直到数年之后,我才明白个中原因。。。
敏敏心情不好,有些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知道是因为我影响了她的学习,所以尽量不去打扰她,在此期间,一件突如其来的事让我第一次尝到了分手之苦
虹是敏敏的同桌,在敏敏失意的那段时间里,她的心情也不佳,整日以泪洗面,后来她告诉我,她爸爸在一次车祸中离她而去,热心的我为了哄她开心,加上敏敏心情极差,我就自然而然的和虹接触多了起来,于是乎,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就慢慢多了,起初我没当回事,可是当我发现敏敏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之时,我才意识到人言可畏,这时,虹告诉我,入学不久她就喜欢上我,而且敏敏也知道,当我试图向敏敏解释的时候,敏敏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想认真学习。。。对此,我无话可说,我不知道究竟这和虹的事有没有关系,我斩钉截铁的告诉她,相信我,这一生我只会爱你一个,当敏敏转身离去的一霎那,我分明看到,一滴眼泪从她眼角悄然滑落
没有敏敏的日子我学会了和朋友调侃,在余下的时间里,敏敏和科的关系日益亲密,科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不偏科的他自然成绩比我好很多,敏敏和他多交流自然获益不少,可是,班上又有了他们暧昧的流言,对于流言,我嗤之以鼻,我看的出,科是喜欢敏敏的,可我坚信敏敏的心中忘不了我,但是三人成虎,渐渐的,我有些拿不定主意了,我不知道敏敏会不会喜欢上科,我在矛盾中坐如针垫,而我不敢开口问敏敏,于是乎,我拼命的踢球拼命的学习,从身体和思想上麻木自己,终于,在一次周末踢球后聚会喝醉后,我丧失了理智,在我的默许下,兄弟们告诫科不要去招惹敏敏了,事后,每次看到科略带呆滞的眼神,我都有种说不出的压抑,但是,虚荣和自负又让我说不出任何道歉的话语,本来关系不错的我们形同陌路,年前我和他偶遇在客运站,他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详细的给她说着说那,当我们插肩而过的时候,除了愧疚,还有后悔,我甚至在想,如果当初不发生这样的事,也许,对于我们三方都是好事吧
高二分科,我分到了理科重点5班,而敏敏分在了一个不上不下的13班,没有的文科的束缚,我自然如鱼得水,再加上还算俊朗的外表,不错的球技,良好的人际关系,我很快成为了在5班和年纪小有名气,自然也得到了不少的女生的垂青,可我心里只有敏敏,始终在背后默默的关注着她,当听说敏敏理综无论怎样努力都只有140多分时,我突然很无助,可以想象敏敏是怎样伤心和无奈,我真的心如刀割,于是,我想到了聪,我希望理综成绩不错的他能帮助敏敏走出阴影,而我,真的不敢去面对她,有一天,聪告诉我,敏敏想见你,在那个开始联系我们一生的地方,我看到了梦中的恋人,我心疼的说,敏敏,你瘦了,就是这简单的问候,她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我壮着胆子抱住她,吻着她的泪水,告诉她,敏敏,相信自己,我们为共同的大学共同的理想奋斗。。。。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在平静中度过,只有简单的问候和心心相应的关心,我们彼此约定,考同一所大学,回家乡工作。终于,高考到来了。。。。
高考之后,敏敏告诉我她发挥的还不错,应该能上我心仪的A大学的二本线,于是,我填报了A大学的重本专业,而敏敏给我说她填了最低调档线那个专业,不出意外能上的。。
可是,敏敏第一次欺骗了我,她报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B医学院的专科,她的总分只有400多,而我,不出意料的被A大学录取了,回校的那一天,她哭着对我说,我不能耽误你,我只有这样的成绩,为你的学业好好奋斗吧,忘掉我。。。。
我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家的,面对亲朋好友的祝贺,我强颜欢笑,在我最失意的时候,我接到了雯的电话,雯是我们班的班花,很漂亮很会做人的一个女孩子,如果没有敏敏,我想我会追求她吧,她安慰了我一番后,问我,你知道为什么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你吗,那是因为你平时就不拘小节,喜欢和女孩子开一些暧昧的玩笑,让不了解你的人以为你对她有意思,你这样对别人很不公平,你失意的时候,又有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是的,当时我只觉得我很痛苦,为什么就没有想过别人,没有想过敏敏的感受呢,她真的不失落吗?我在床上躺了7天之后,我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要复读,我要考B医学院。。。
家人没有反对我,尽管他们不知道我要复读的原因,我的父母是开明的家长,他们告诉我只要对的起关心你的人就可以了,大学只是块敲门砖而已,关键是自己。。父母的开明让我很感动,于是,我来到了市里最好的中学2中,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没有人知道我过去的地方,我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和班上女生说话没超过15句,在这里,我一向薄弱的英语得到了提高,于是乎,老师们憧憬着我能考上复旦。同济,甚至清华北大。。。如果当他们知道我仅仅想考的是B医学院时,我相信他们一定会生吃了我,然后大呼孺子不可教之类的云云。。。
背井离乡的日子,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想念敏敏,她过得好吗?她生活的开心吗?她有男友了吗?只是,封闭式的管理让我没有任何了解到她信息的渠道。。。学习之余,除了在球场上挥霍,就是在思念中度过。。。
高考,我义无反顾的填了B医学院的勉强能算重本的临床专业,毫无悬念的以超出调档线80分的成绩被录取了,面对亲朋好友的费解,我一句填志愿失误堵住他们的嘴,敏敏,我来了,你。。。。过得好吗?
入学,军训,无聊的开学典礼,在寝室里,室友很自然的交流相互的感情经历,当我告诉他们我和敏敏的故事时,多愁善感的辉哭了,由于敏敏入学时我们电话还没有普及,我没有任何关于她的信息,超陪着我,天天在食堂蹲点,看到一个女孩就问我是不是,搞得班上的女同学都说我们是色狼,终于,在朋友的帮助下,我知道了敏敏的电话,当我颤抖着手拔通敏敏的电话,听到久违的声音时,敏敏明显惊呆了,沉默了几秒后,欣喜的叫我在楼下见面,我急匆匆的跑到楼下,树荫下,记忆中的笑颜是如此的真实,要不是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真会拥抱在一起
余下的日子,我们正大光明的谈情说爱,共同学习,我欣喜的知道,没有了理科那些牵强的逻辑推理,敏敏的学习成绩一日千里,每学期都能拿奖学金,她笑着对我说,好好加油哟,不许丢我的脸。。。
暑假,在回家的车上,敏敏幸福的倚在我怀里,她告诉我,她是孤儿,是现在的离异的妈妈收养了她,视为己出,长辈们都很疼爱她,所以她决心要有所作为,回报亲人,我才明白为什么以前考试后她会那么伤心,当时我坚定的对敏敏说,我会用一生呵护你,敏敏笑道:说到做到,不许找别的女朋友,我说,即使你不要我了,我都不会再爱别人,只是,我没想到,很快就成了现实。。。
大二,敏敏大三,按规定,应届毕业生要实习一年,敏敏走了,回到家乡的医院实习,我继续我的学业,她撒娇着告诉我,要天天想念我,不许找女朋友哟,怀着憧憬,敏敏开始了实习生涯,只是,社会的残酷和现实的黑暗很快让单纯的敏敏无从适从,她每天担忧着,哭诉着,没有多少社会经验的我,也有心无力,终于,她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不知道我以后会到哪工作,能不能找到工作,你该找个女朋友了。。。
我完全理解敏敏的感受,而且我也问过自己,现实会不会轻易击败我们虚无渺茫的理想化感情,而当我最害怕的一幕出现的时候,我还是有些措手不及,我安慰着敏敏,分手就分手吧,好好照顾自己,记住,我只会爱你,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一定娶你。。。。
在失落平静中度过一年,我谢绝了异性的示爱,心中泛不起一丝涟漪,那年,5.12,汶川地震,受余波影响,校园陷入一片恐慌,在向父母报平安问候之后,我想到了敏敏,信号时好时坏,我听着占线的忙音,心纠成一团,无数次,终于,电话接通了,听到敏敏的声音,我长吁了一口气,敏敏的声音明显哽咽,她说,你知道吗,除了妈妈,你是第一个给我打电话的人,我笑了,傻丫头,我当然关心你了,敏敏哭着说,我爱你,我报了专升本,考上的话我们就会在一起了。。。。。
六月,敏敏回校拿毕业证,专升本成绩还在统计中,要7月中旬才挂网,我和敏敏像别的情侣一样,请室友,要好的朋友吃饭,说实话,敏敏寝室的氛围很好,大家都互相关系帮助,要知道,大学女生寝室不拉帮结派勾心斗角的还真不多,娇小可爱的敏敏自然成为了她们寝室的小妹,接受着她们送给我们的小礼物,听着她们告诫我不许欺负我们妹子的威胁,我们是如此的甜蜜和满足。。。
二十多天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敏敏拿着专科生文凭毕业了,与此同时,父亲忙着官位的升迁,母亲忙着公司手续的变更,而正在这时,外公因胃癌离开了人世,父母忙着奔走工作和丧事之间,我自然成为了顶梁柱,忙的不可开交,敏敏则一边寻找工作,一边关心着专升本的事,哈,所谓专升本,不过是有人找人,没人给钱。彼此心照不宣,由于外公的事,我只能托我朋友帮我关心着专升本的事情,就在外公安然下葬的第二天,我接到敏敏的电话,她幽幽的问我,你愿意我专升本吗?我说傻丫头,当然了,她又问,如果要放弃我们的感情呢、我默然,最后我说,不管怎样,只要你觉得值得去做,我都不会怪你。。。当时我已经觉察了什么,可是,如果当这一切成为现实的时候,我真的无所谓吗?
不久,朋友告诉我,敏敏升本了,是峰帮的忙,峰的父亲是某个校领导,峰的好友告诉他,峰的条件是敏敏做她的女朋友,当时,我不知道有多么震惊,我不相信敏敏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可是敏敏很快告诉我,她升本了,她说,我们分手,其实我根本不爱你,只是因为感动。。。我笑了,没有揭穿她这么可笑这么幼稚的谎言,我一句话都没说,挂断了电话,朋友看着面色青灰的我,问我,要不要找几个人给峰一点颜色看看,我说算了,错不在他,哀大莫过于心死,即使做了,又能换回什么,那一瞬间,我又想到了科。。。。。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知道怎么度过的,彻夜难眠,泪水湿透了整块枕巾,我真的不明白,我这样的付出,在敏敏心里,还比不上一个本科文凭?!一时间,我甚至有些恨她,因为怕父母担忧,我谎称外出玩,在高中同学兼好友宇家住了三天,说整日以泪洗面也不为过,宇告诉说,敏敏不是那种女孩,她一定有她的苦衷,同时,我又想到了雯的话,是的,我有没有想过,当敏敏拿着专科文凭求职屡屡碰壁的时候,当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的时候,我即使放弃重点大学凭我父母和自身本科的条件,找个工作还不是太难,而敏敏,即使我说动父母帮忙,该死的文凭很大程度限制了她的就业,我不知道敏敏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多么的痛苦,况且,她还要承受着周围人的说三道四。。。。
于是乎,我主动提出了和敏敏做一般朋友,对外说是我提出了分手,希望这样能将敏敏身上的压力尽量减少,我忘不了敏敏当时那种如释重负又欲罢不能的表情,她哭着对我说,谢谢。。我笑了,傻丫头,好像这是你第一次给我说谢谢哟,也许不久你就会看到我的女朋友了。。。敏敏,祝你幸福,希望峰能好好对你。。。。
重新回到学校的我们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所谓的朋友只是幌子,谁也填不平彼此心中那道无法逾越的坑堑,燕子师姐也是专升本的,在校时和我还有敏敏关系不错,一次参加她的聚会我和敏敏不期而遇,饭后我们闲聊,当然彼此都刻意回避敏感的话题,敏敏有感而发的说,真没想到,燕子师姐也升上本了,早知道我就找她帮帮忙了,我望着敏敏,淡淡的说,那么我们就不会分开了吧。。。。敏敏惊愕的望着我,在她的眼里,我看到了吃惊,内疚和无奈,我说,我不怪你,我理解你,换作是我,我也会做的。。。在我离去的那一瞬间,我终于看到敏敏的情泪悄然滑落。。。。
与峰认识是在足球联赛决赛上,他是那种外表不英俊但很有责任感的人,给人的感觉豪爽值得交往,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一丝感伤和失落,我们的争斗从情场延伸到赛场,当下半场我打入唯一一粒进球比赛结束之后,他竟笑着走过来和我拥抱了一下,邀我晚上共进晚餐。。。在本班同学的欢呼声中,我赢得了比赛,但,我失去了敏敏
犹豫再三之后,我决定赴宴,在优雅的大厅角落,我见到了早就等着我的峰,不知为何,我从他身上感到的更多是落寞,几杯酒下肚,他淡淡的说,我很爱敏敏,我说,我知道。他接着说,也许你觉得我的做法很不让人赞同,但当初我是让敏敏自己选择,我以为敏敏只是因为你的背景,你的父母才和你交往的,你能给她的我也能给。。。我没有说话,沉默着,他接着说,可是我错了,从她们寝室的口中,我知道了你们的故事,我也试着让敏敏接受我,可是她心中根本就没有我,她甚至拒绝我牵她的手,她心事重重的时候,我问她在想什么,她脱口而出的就是你的名字。。。。。峰越说越激动,我冷冷的看着他,峰缓和了一下情绪,幽幽的说,我今天和她分手了,我终于看到了她第一次对着我笑。。。好好待敏敏吧,就算是我对你的请求。。我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感受,沉默良久,我淡淡的问。我们是朋友?他笑了,摇头道:是兄弟。。。
当我再次见到敏敏的时候,敏敏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红着脸问我,你还爱我吗?我笑了,傻丫头,我不爱你谁爱你啊,敏敏幸福的倚在我怀中,小声的说,以后,以后。。。以后我们的孩子就叫峰好吗。。。我笑道:小坏蛋,还想占别人的便宜
国家招兵政策到了学校,峰报了名,用他的话说,他对学医不感兴趣,参军回来后可以分配,学校返还学费。。。我问,你父母同意吗,他笑了,你我都是差不多家庭背景的人,你读这个大学你父母同意吗?我苦笑。。。其实,他应该是觉得愧对敏敏吧,峰走的那天,下着小雨,我和敏敏送他到车站,他笑着说,以后你们结婚了要通知我哟,我说一定一定,我们是兄弟嘛。。。回校的路上,敏敏天真的说,昨天我做了个梦,说放弃一件你心爱的东西可以为你关心的人祝福,那我们为峰祝福吧。。。我笑了,傻丫头,这个你也信,我心爱的东西就是你呀。。敏敏窘道:我才不是东西呢,你要信不信?哼。。我笑道,那好,那我放弃踢球可以了吧,那我们敏敏放弃什么呢。。。敏敏笑着说,那我放弃看你踢球呀。。。真笨。。。。
峰走了,这场风波告一段落,我以为我们就可以这样平静的走下去,当世之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峰走后不久,敏敏突然情绪很低落,问她她也支支吾吾的,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受不了了,我们不再联系了,好吗?我默默的看着她,她哭着告诉我,她的压力很大,周围很多人都说,是她耽误了我,是她玩弄了峰,她所追求的,不过是我们的家世和背景。。。说她出卖了身体出卖的青春来。。。。。望着敏敏娇小的身影,我欲哭无泪,天,亲爱的敏敏,这些三八的话你也要放在心里?我们都走到这一步了,你还要这样折腾我吗?敏敏含着泪,对我说,不要逼我好吗。。。我真的受够了。。。我不想耽误你。。。你的父母也不会看得起我和我妈妈的。。。。。。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敏敏走了,她删除了我的电话,我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等着她她也避着我,我明白,敏敏想凭着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可是。。。这一切又是谁的错呢。。。看着周围那些或同情或惋惜或兴灾落货的眼神,我嗤之以鼻,我能以超80分的成绩来到个学校,本身就已习惯了流言蜚语。。。可是,敏敏呢?外柔内刚的她,能承受这样的压力吗?
接下来的时间里,敏敏彻底断绝了和我的联系,我只能从她室友口中,零星的知道她的消息。。。面对着机械的教育制度,我彻底沦落了。。。既然答应过敏敏,哪怕是最滑稽最可笑的诺言,我也信守着,于是,我尘封球衣,在网游中麻木着自己,我沉沦在WOW中,每天开G团,挣游戏币,换人民币,三天两头和朋友在外夜夜笙歌,在网络和酒精中麻痹自己。。。。
当然,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连连挂科,在大五实习之前,在我挂掉第六门课程后,辅导员把我叫去了办公室,问我为什么不认真学习。。。辅导员是个年轻漂亮的大学毕业生,据说是家里花了很多钱才来到这个学校的,我的沉默激起了她的怒火,她喋喋不休的说了一通之后,骂道:像你这种不知学习的垃圾,丢我们学校的脸,除了家里有点关系外,能作什么,怪不得女朋友都跟别人跑了。。。。不知道她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掀开了我心灵深处的伤疤,我狠狠的盯着她,当着全办公室的老师,我拍着桌子吼道:5天后的补考我考不上90,提头来见你。。。狠话是放了,但这么厚一本书,要在5天之内看完,谈何容易,好在考得全是选择题,我运用自己总结的方法,对每种病例进行横向纵向的联系比较,基本掌握了要点,最终,当我以93分通过补考时,辅导员脸面挂不住了,她通知我的父母,告诉我的学习情况。。父母兼程感到学校的时候,她告诉我挂的科太多,不能毕业。。。生平第一次,我看到父亲流泪了,旁边年长的老师安慰道,没关系,凭你孩子的资质,只要认真学习,实习会回来通过补考,一样能顺利毕业。。。那一刻,我暗下决心,我一定会重新开始,认真学习。。。可是,敏敏,这样的结果就是你想要的吗?
2010年,带着屈辱和失落,我回到家乡的医院,我拼命的工作拼命地学习,天天值班,一天做4台以上的手术,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由于我的努力和天赋,院领导很看好我,希望我毕业后能留下来工作。我和单位草签了一份就业意向书,没有了敏敏的消息,在平静中,我尽量不再忆及的敏敏,在失落中尘封落寞的心灵
2011年,我所在医院公招考试,大家知道,招聘和编制的待遇不可同日而语,抱着试试的心态,我参加了考试,结果侥幸以领先第2名1分的微弱优势取得笔试第一名,进入了面试,面试,哈,大家心照不宣,父亲忙着给我跑关系时,我婉拒了,我告诉他,您让我凭自己的能力试一试。我希望他们记住的是您儿子的名字,而不是您。。。父亲笑了,他欣慰的说,我的孩子长大了,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我是男子汉吗?我放得下对敏敏的思念吗?
5月22日,我来到了面试侯考室,我居然又遇到了敏敏,遇到了梦中出现无数次的倩影。。。我百感交集。。。她的旁边坐着位衣冠楚楚的男生,望着敏敏的眼神有些异样,刹那间,我从敏敏的脸上读出了惊喜,激动,继而是淡然和幽幽的感伤,抽签时,我和敏敏分别抽中了一二号,轻松的应对完考题,按规定,我要旁听2号,也就是敏敏的答题,望着敏敏成熟又娇美的笑靥,听着敏敏沉着而睿智回答,我不由得感慨,小姑娘终于长大了,看着评委赞许的眼神,我相信,敏敏终于靠自己的能力证明着自己
面试结束后,我在考场门口等着敏敏,她告诉我她得了89.6分,应该是个很高的成绩了,只比我的成绩少了1.4哟,小姑娘还是那么淘气,她有事先走,主动和我交换了电话。。。事后,她取得综合成绩第3名,我们前五名顺利取得了编制。。。
下午,当我打电话给她报喜的时候,她调皮的说,我还是没有考过你,第一名,总有一天我要超过你,我笑了,我们分彼此吗。。。。。她沉默了几秒后,幽幽的说,我有男朋友了,他就是坐我旁边的男生,这次也进了,他的父母是普通的工人,他们都说我们很班配,所以。。。对不起了。。。。我愣住了,良久,我从牙缝里挤出了祝福你们几个字,然后,我轻轻的挂断了电话,删除了那个我曾经打听过无数次的号码。。。。。终于,我再一次流下眼泪
不久以后,当我毕业上班面对敏敏和她男友的时候,我会是怎样一种心态呢,我不知道,当有一天敏敏将她的喜帖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该何去何从,我又该怎样面对敏敏呢,是祝福,是避而不见,还是横刀夺爱。。我不知道造成这段曲折爱情故事和今天的局面是因为什么,是我,是敏敏,是我们家庭背景的悬殊,是社会,是现实,还是。。。。。。我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怀着百感交集的心情,含着泪写下了这个真实的故事,这几天我一直在纠结中度过。。。我该何去何从呢。。。在此,祝愿每一位朋友每一位吧友们都幸福美满,如果上天能用我的爱情换取你们的幸福,我愿意终身不娶!!!
第173、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辣辣的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梁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从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怨意。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良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30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鼾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喜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他记得父亲长年对老家的支援,也不得不承认,祖父近乎不闻不问。
真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抑或早就决定舍弃?祖父离开旧的生活,像搬了一次家。所有小零小碎的往事都不再回顾,也忘了留下新的地址。
叔叔们倒安之若素:“俺爹当他的官,俺们沾不着,也不想沾。”
父亲瞪他一眼,声色俱厉:“老家的事儿你别管,你小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人们显出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黑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17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个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
第174、雪妻
洪班长带领的是一个十足的光棍班,从他到新兵清一色没有对象。偏偏健康的肌体里,那种上帝为他们设计的爱情机理甚是活跃。班长自入伍来哨所已整整5年,从未见过女人,甚至没有听过女人的声音。他手下的10个兵均是如此,只是他们对异性外表、声音的记忆要稍稍亲近一些。在这男人的世界里,大家总是口不设防,荤事艳语无所忌讳,女人是他们嘴边的一种艳丽的装饰和心中的渴望与寄托。一日,空中的雪花总算疲惫地歇去。班长走到室外,心情爽朗,突发奇想,准备用雪堆一个女人。许多女性形象便在他脑里活生生地晃动,个个表情生动,令他十分激动,双手就开始行动。他是呼吸大山的豪气长大的,家乡那些熟悉的山妹子朴实的爱情,像地里的庄稼似地饱满诱人,以古老的成熟方式被山里的汉子们传统地收割。招兵时,在100个竞争者中,他被红花、鞭炮轰轰烈烈地送到了西藏,而剩下的99个汉子却渐渐地被红花、鞭炮热热闹闹地送入了洞房。他只能用一堆冷冰冰的雪造一个偶像。
当然是先从双脚堆起,他柔柔的目光看着两条女性的腿在自己的手里“咔嚓咔嚓”地长高,由下往上已缓缓地长到了胸脯部位。对胸脯高度的设计他显得经验不足和主意难定。是刻画一对丰乳还是削它一个“一马平川”?最后出于对曲线美的考虑,他决定逼真再现。这么关键的部位塑造,材料的选择自然要慎重而又考究。他将手插入积雪的中层,抓出洁净的没有污染的雪,细细地捏两个碗状的雪坨儿。从雪的色泽和触感他都感到与那真物有某些相似,尽管他有足够的理智压制一切脏欲邪念,可毕竟造的是女人身上一个神秘的部件,很令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叫他怦然心动,仿佛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他把雪坨往雪身子上安装的时候,脸颊羞红起来,双眼一闭,“叭叭”两下左右手同时将两个馒头似的东西贴将上去。他的双手有触电的感觉。
慢慢地他从眼缝里漏出窄窄的光,一瞧,见两个乳房一高一低,一大一小,很印象,很现代。经过一些修补和处理,才让那酥胸呈现穿上衣服的那种高耸而含蓄的美。接下来的美人肩、细脖、粉面、披肩发造得很迅速。转眼完成。剩下的工夫是他退后了几步,远观近瞧,作一番唐诗宋词般的欣赏。
他冲屋里一吆喝:“弟兄们,哨所来客人了!”5个月的封山期才过去一半呢,进出不能,哪会有什么客人大驾光临?兵们都以为班长想见外面的人想疯了才说出的疯话。班长又喊了一遍,兵们半信半疑地蜂拥而出,一看,甚是惊奇,大加赞赏。小刘说:“洪班长给大伙儿送来个维纳斯,现在我们这个雄性世界阴阳完整。”大李说:“真是天女下凡呢!她是第一个来到哨所的姑娘。”
班长在家作过泥瓦匠,手艺与雕塑近亲,雪姑娘塑得还真有几分耐看,但也明显不那么专业,倒像个长得朴实,穿得臃肿(因为此处高寒,可以理解为班长御寒的考虑),带几分傻气的村姑。
班长得意而严肃地说:“大家听着,哨所今儿有一位姑娘,以后你们的嘴巴放干净点,那些脏话粗话收敛点,要讲究男女有别!”
经过一夜酷寒的加固,雪姑娘冻成了一尊冰清玉洁的冰雕。班长又用小刀对她的五官和其它部分进行了精加工,作品多了几分生动、俏丽。雪姑娘从此忠实地亭亭玉立于兵舍前,深情地注视着大家。
雪姑娘的到来,给寂寞的哨所增添了欢乐,也带来了层层波澜,多了些“男女诉说不清”的事情。
一天,全班外出巡锣,只剩小刘留守做饭。他看看天色还早,便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起来。他久久望着雪姑娘情思飞扬,眼前幻出一位长期叫他患单相思的姑娘。当兵后,他给她写过好多求爱信,无一回音。此刻,不知是出于爱还是报复,他心里升腾起强烈的占有欲,禁不住搂住雪姑娘柔抚,狂吻……
雪姑娘的脸上因他嘴唇的停留和鼻息的热度,高高的翘鼻已秃,透明的大眼已暗,性感的双唇整个被融化。最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她的胸脯还留下了乌黑的指纹。班长一行巡逻归来,发现纯贞的雪姑娘受了糟蹋,众人怒火升腾,班长冲他一顿臭骂,大伙儿对他好一通批评。全体通过以“猥亵罪”对他实行多做两天饭的惩处。
事后,班长用小刀将“流氓犯”给雪姑娘留下的创伤做精细的医治手术,重新恢复她的妩媚,雪姑娘风韵再现。
时间一天天过去,雪姑娘忠贞不渝地立在哨所门前,其可爱可敬远远胜过那些一听雪哨就不屑一顾的女人们十倍百倍,更值得这些顶天立地的汉子们投入情感。每遇雪降、风袭,班长总要为雪姑娘进行形体美容,使她永葆青春丽质,光鲜,动人。
而就在即将开山之时,在全班战友的主持和“证婚”下,班长与雪姑娘举行了悲壮的感天动地的“婚礼”。
那是一个雪猛风疾的日子。班长带着小刘巡视喜马拉雅山南麓的025号界碑,发现此处刚刚发生了雪崩,呈现在他俩眼前的是冰石纵横,雪霰升空,雪崩将丰满的山体削下了大大的一块,散乱地泻下凹地,星星点点的碎石仍断断续续地往谷底滚。“界碑呢?界碑哪去了?”班长万般惊愕。此刻,那块花岗石的国界标志,已被埋在冰石雪土中。班长和小刘焦急地挥动军用小铁锹挖找界碑。许久许久,班长的铁锹碰到一个硬体,界碑露出了一角。他欣喜万状,扔掉铁锹准备用手去搬,可铁锹怎么也抛不掉了,零下30多度的严寒,将他的手万能胶似地与铁锹把子牢牢冻在了一起。小刘见状,解开衣服,露出干瘦、发黄的肚皮,把班长的手连同铁锹把子牢牢地搂进怀里。一股猛烈的寒气冲膛而入,冷得小刘牙齿像发报机一样“嗒嗒”作响,暖了半小时才使他与木把子分离。他的手重又活过来。
两人时而用锹铲土,时而用手抠泥,界碑逐渐露出身子。他们的双手被尖石利冰划得皮开肉绽。班长被戳掉了5个指甲,手都变了形。他俩将界碑扶正,从土坑抬出来,准备让它复归原位,重新肩负神圣的使命。碑上了土坑,突然又倒了下去,声音很小但很有力量,班长的手缩慢了一点,右手五指被齐刷刷地砸断。他看着光秃秃的右手掌,喃喃道“我的手怎么了?十指连心,我却连一点痛都没有!”原来,他的手指早已冻死,像5根冰冻的胡萝卜般没有知觉并且带着脆性,殷红的断面,血都滴不下来。
界碑总算在原位上安顿好,笔挺、神圣、庄严。班长秃秃的右手伸向界碑上那遒劲的凹陷的大字:中国025,用残留的断指钳入笔划槽儿时,像蜡笔一样一遍遍逐出雪尘和泥土,肉末和凝滞的血从笔划里透出腥味儿,直涂得“中国025”几个大字鲜红耀眼。
这时,山上又一次塌方,乱石汹涌下来,班长眼明手快,奋力将小刘推出老远,而乱石却“哗哗啦啦”向他疯狂地砸去……
全班战友的泪水最集中、最大流量地倾泻出来,泡化了这个冰冷的日子。小刘哭得死去活来。好久,他啜泣着说:“班长走了,他临终时给我说他到西藏当兵不后悔,没啥遗憾。可我觉得他这辈子没碰过女人,连恋爱都没谈过。我们不能让他光棍一条地走。雪季马上就要过去了,雪姑娘不久会被夏天融化,她凝结了班长的爱心和感情。我们作媒,把雪姑娘‘嫁’给班长吧,让她永远陪伴孤独的班长,将坟墓变成他们的洞房吧……”
面临现实,这无疑是一桩悲怆浪漫的良缘,全体战友含泪点头。
葬礼用“婚礼”方式进行,悲伤和喜气交织一起。大家用菜刀和铁锹把冻得牢实的雪姑娘从脚部与地切开,让她和班长同躺一穴。“新娘”头盖婚纱,颈上挂着小刘用子弹壳做成的项链,温馨而甜蜜地紧偎“新郎”。班长一身崭新的军装,双手在大家的调动下,亲密地搂住他的雪“妻”。
大家表情肃穆、凝重、酸楚。小刘哭喊道:“大家笑啊,这是班长大喜的日子,我们不能哭,我们要为班长高兴啊!”他的声音颤抖,蕴含了大量的悲伤和哀思。大李哽咽着说“我,我们是为班长高兴得……流泪呀……”
全班人在哭中强作笑颜,在笑颜里释放豪哭,在哭嚎中夹杂一句句喜庆而沉痛的祝辞:
祝班长新婚快乐!
祝你们永远幸福、甜蜜!
祝你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175、不如跳舞吧
一十五岁的倪菊曼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皮肤黑黑的她是班里最矮的女生,所以,永远在第一排第一桌。那时他们班最漂亮最讨老师喜欢的女生是吴楚楚,不但人长得像花儿一样,而且学习也总是最好的,所以,倪菊曼不是吴楚楚的朋友,吴楚楚的朋友是那些同样长得好看学习也好的女孩子们。
那个十五岁的夏天因为何庄澜的到来而不再寂寞。何庄澜是从杭州转来的学生,当何庄澜出现时,倪菊曼感觉眼前一亮,因为班里没有那么好看的男生,况且他有着南方男人的忧郁气质。但倪菊曼是自卑的,自卑到只看了何庄澜一眼便把目光转向了窗外。窗外是初夏的阳光,阳光把刚刚抽出花枝的合欢树照得分外妖娆。喜欢,就那么悄悄地开始了。
那时倪菊曼只是一个学习中等的学生。何庄澜来了以后,吴楚楚也只能排在第二位,况且他总是用那种极婉转的南方普通话回答着老师的问题,那个时候,倪菊曼总是屏住了呼吸,然后静静地听着,因为那么好听的声音,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
和倪菊曼相反的是,因为个子高,何庄澜坐最后一排。那时男女生是不说话的,但倪菊曼看出了吴楚楚的心思,她总是故意去倒数第二排找她的好友丽妮,倪菊曼知道,吴楚楚是想接近何庄澜。
他们的学校只是一般的中学,能考上市里一中的人只是凤毛麟角,如果在班里不进前五名,简直是没有希望的。那时倪菊曼是想初中毕业去当兵的,但何庄澜来了就不一样了,有一天何庄澜说,我是无论如何也要考上一中的,因为我妈妈就是一中毕业的。
那句话倪菊曼是偶尔听到的,所以,她发了疯学习,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谁也不理,然后把头深深地埋在书中。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倪菊曼,常常是被别人忽略的,但在一次模拟考试中她居然考了第三名,当吴楚楚站在她面前蔑视地对她说,谁都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你是不是抄的啊?她抬起头来,那个美貌如花身高一米六五的女孩子正嚼着口香糖,是的,她在吴楚楚的眼中如同一朵野外的小花,从来未曾被注意,所以,她怎么能一夜之间就考了第三名?
她没有理吴楚楚,转身就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学习带来的快乐和暗恋的快乐是一样的。
一个月之后,她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一中。
当然,同去的还有何庄澜和吴楚楚。
二
更巧的是,他们居然又分到了一个班。报到的时候,倪菊曼注意到一个细节,何庄澜把吴楚楚的行李搬了进来,而倪菊曼是自己搬进来的,虽然他们来自一个中学一个班。然后,倪菊曼看到吴楚楚递给何庄澜一条粉色的手帕,她忽然感觉到心痛,因为早就有同学风言风语说这两个才子才女如何如何,看来竟然是真的了。
倪菊曼依然排在第一排,肤色依然是黑,而何庄澜和吴楚楚居然是前后桌,有时他们会相跟着进来相跟着出去,她呆呆地看着他们的背影,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可怜的美人鱼,不,比她还不如,美人鱼还那么美丽,她只是一只丑小鸭,一只没有人看得上的丑小鸭。
唯一令她骄傲的是她的学习成绩,她永远是全班第一,她想,这是她唯一吸引何庄澜注意的地方吧,因为何庄澜和吴楚楚早就远远地被她甩到了后面。
高二暑假的时候,她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写小说,写自己暗恋的故事,小说里写道:如果年轻时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告诉他。她想,自己为什么不告诉何庄澜呢,也许他也喜欢自己呢。知道这纯粹是幻想,但爱到深处,哪管前面是刀山剑海,是铁马冰河,反正,倪菊曼是想闯一闯了。
她把自己的小说寄给了何庄澜。在等待何庄澜回信的那几天,她简直快发了疯,把一盒齐秦的带子快听烂了,甚至她一步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屋子。
五天以后,她接到何庄澜的电话,约她去体育场见面。
那天她几乎把所有的衣服全折腾了出来,但仿佛哪件衣服也配不上今天的约会,倪菊曼是把这次见面看成约会了,十七岁女孩子的第一次约会,注定会终生难忘吧。
最后,倪菊曼偷偷地穿上了姐姐的红裙子,然后戴上了姐姐的纹胸,她已经长到一米五八了,再穿上姐姐的高跟鞋,怎么说也有一米六三吧。这样想着,脸就红了,镜子中是洗了又洗的脸,粉底搽了又洗洗了又搽,口红涂了一点点,到底是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擦掉了。
那一路,她把车子骑得飞快,生怕让何庄澜等着,她想,既然何庄澜约了她,肯定是有好消息的。
当她一进体育场,她呆住了。体育场的看台上坐着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除了何庄澜,还有吴楚楚。
她的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这对她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因为吴楚楚那得意的微笑像针在刺她,一瞬间她转身就疯狂地跑起来,到最后,她把两只不合脚的高跟鞋全脱了下来,赤足跑着,眼泪在两边的风中飞着,她想,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三
高三开学的时候倪菊曼没有看到何庄澜和吴楚楚,同桌小雨小声地说,知道吗?他们被学校开除了,据说吴楚楚怀孕了。她呆住了,窗外的那棵紫玉兰刚刚发芽,但何庄澜和吴楚楚却再也看不到了。
倪菊曼始终留着何庄澜寄回给她的那本小说,他只写了一句话:你说,在一朵牡丹和一株小草之间,我会选择谁?这句话倪菊曼一辈子也忘不了,他没有直接说出她长得不好看她矮,但是,有这句话,就足够了。
后来听说何庄澜回了杭州,而吴楚楚转到另一个城市去上高三。9月的时候,倪菊曼考到了杭州的一个大学。这个城市,是她十五岁就开始暗恋的地方,但她一次也没有看到何庄澜。
西湖她是常去的,有时在断桥边上一坐就是半天,桥断了,心也断了。
让人想不到的是倪菊曼的变化,上了大学的倪菊曼仿佛脱胎换骨一般,肤色白了,深深的眼窝变得流行,就连厚厚的唇也被说成是舒淇一样的性感。更不可思议的是,等到大学毕业时,她的个子居然长到了一米六九,对于发育较晚的她来说,没有人理解这迟到的美丽对她有多大痛苦?
大四那年她被评为校花,老同学再见了她问她是吃了什么仙丹,怎么变得如此美丽,是不是穿了增高鞋垫啊,倪菊曼就笑着,是啊是啊,我是一个妖精,修炼了千年才修成这样一朵莲花。说完自己就愣了一下,假如,假如何庄澜看到自己现在这样,还会选择那朵牡丹吗?
但是她没有开始恋爱,虽然没有过初恋,但那天的痛可以让她记一辈子了。她也曾试图打听何庄澜的消息,到底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也许和她一样,也大学毕业了吧?
四
毕业后倪菊曼来到上海一家电子公司,三年后由于工作出色,现在的她已经是个海外投资公司驻上海的老总了。倪菊曼身边不乏追求者,耿林是最出色的一个,从美国读书回来,一直在香港工作,他们是一个偶然机会认识的,倪菊曼之所以后来接受了他的鲜花,和他的长相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耿林很多地方像何庄澜,这是倪菊曼的秘密。
当在办公室见到何庄澜的刹那,倪菊曼差点把手里的咖啡洒出来。公司要招一部分员工,来面试的人很多,她是三审,过了她这一关就可以来公司上班了。
何庄澜吃惊地看着她,然后低语着,不可能,不可能吧?
倪菊曼一本正经地问着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因为旁边有很多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倪菊曼把何庄澜叫了进来。
他们相互呆呆地看了对方好久,何庄澜说,很小的时候看到过毛毛虫变成蝴蝶的故事,今天终于知道是真的了。倪菊曼的心乱乱地跳着,近乎十年过去了,为什么,再见到年少时的春闺梦里人依然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
她请他在金茂吃了饭,很显然,他不能适应这里的金碧辉煌。因为他后来只上了一个大专,到处找工作,一直碰壁,前些天工作的厂子又倒闭了,于是只好到上海来碰运气。他嘻嘻地笑着,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下就遇到了旧知己。
这句话让她有些恶心,好像他拿捏好了她会留下他,因为他伸出手来忽然握住她的手,倪菊曼,你真让我心动,想当年……我真是糊涂。
她一下就看轻了他!如果他什么也不说不解释,如果他只是沉默,说不定她会留下他,因为毕竟他是她心中一个永远无法忘怀的梦。但现在他说出来,她忽然感觉到那么无聊那么凄凉,真是相见不如怀念。他依然英俊,只是手指多了被烟熏黄的痕迹,但变得如此油腔滑调。她没有问吴楚楚,但他主动说,那真是个粗俗的女人,没考上大学,几年后做了人家小老婆,真真是一朵野草了。
她笑了,想当年,他夸她是牡丹的,于是倪菊曼更加看轻他。毕竟爱过,毕竟是自己的初恋,这样的男人,如何让她迷恋十年呢?她真看不起自己了。
她伸出手,我们去跳一支舞吧。
他欣喜若狂,以为是倪菊曼念着旧情想如何如何,于是他紧紧地搂着怀里曾被他伤害的女子。
倪菊曼笑着,记得三毛最后一篇文章吗?何庄澜点头,是那篇《不如跳舞吧》。倪菊曼也点头,里面有一句话,想送给你:如果一切已经过去了,那么不如跳舞吧。
何庄澜的心凉下去凉下去,因为他知道一切已经结束了。一支曲之后他们将天各一方,倪菊曼是再也不想见他的。
从金茂出来后,倪菊曼开车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远远地,不知哪里传来的歌声:破碎就破碎你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你才能高飞。
此时,她的眼泪,一滴,两滴……落了下来,像是这个夏天的水晶珠琏,晶莹美丽。
第176、名将陈赓的爱情故事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孔雀东南飞》触动伤心事
抗日战争中的百团大战后,八路军第129师趁部队休整,开了运动会。这一天,正巧刘伯承师长过生日,运动会总指挥、第386旅旅长陈赓便给抗大政治部主任罗瑞卿挂了个电话,把抗大文工团请到师部来演戏,助助兴。台上演的是《孔雀东南飞》。傅涯扮演小姑,她同情新嫂嫂,怨恨母亲拆散人间的恩爱夫妻,演到伤心处,她的眼泪滚滚而下;陈赓坐在台下看戏,触景生情鼻尖一酸,泪水也下来了。他抬起大巴掌撑住额头,顺便遮住眼睛……陈赓,湖南湘乡县人,1903年出生。14岁那年,他还在上高小时,父母做主给他娶了个比他大两岁的媳妇。他不满意这桩包办婚姻,离家出走,到湘军鲁涤平部当了兵。1921年,他退出旧军队,于次年在长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陈赓后来投考黄埔军校,成为“黄埔三杰”之一。1926年9月去苏联学习,次年2月学习结束,来到上海。1927年初夏由周恩来撮合,他与上海女子王根英在武汉结婚。
“七七事变”后,王根英随周恩来到西安,随后又赶到八路军总政治部。这时,陈赓已是八路军第386旅旅长,见到了久别的妻子。可是,才过了半个月,王根英接到组织上的通知,要她到延安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9月15日,陈赓送王根英上路,根英流泪了……1938年秋,王根英从党校学习结束后,调回129师财经干部党校任政治部指导员。此时,386旅正朝着这一带集结。王根英很高兴,心想不久又可以见到心上人了。谁料,1939年3月8日,在一次反扫荡中,王根英英勇牺牲了。
这天,陈赓正在给部队讲话,通信员送上一份电报,他一看:王根英在掩护战友撤退时壮烈牺牲!陈赓忍不住痛哭失声,猛地拔出手枪,冲着天空“砰砰砰”射出愤怒的子弹。他流着泪水,独自一人在积雪尚未融化的树林里站了很久。今天台上演出《孔雀东南飞》,陈赓又流泪了,他又想起了生于“东南”的妻子王根英……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早在抗大文工团演出《孔雀东南飞》之前,有一天,3位剧社的姑娘跟着团长王智涛去取道具。她们早就听说陈赓的许多传奇故事,见到他就嚷着叫他再讲些战斗故事。“我没啥讲的!”陈赓冒出一句,“南昌起义受伤的时候,我当时真想开枪自杀。”姑娘们走后,团长王智涛眯着眼睛问陈赓:“老首长,你喜欢哪一个?”直率的陈赓随口说道:“中间那个。”中间那个正是傅涯。傅涯1918年出生在浙江上虞县。大哥傅森在林伯渠的影响下,早年参加了革命。1938年,傅森从西安捎信来,动员妹妹参加革命。这年4月,傅涯和弟弟傅桑、妹妹傅英,千里迢迢奔赴延安,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灵巧白净,行军途中休息时总要跑到溪边,美美地喝个够;然后寻个隐蔽的地方,洗去满身征尘。大家都说她是水仙子转世,跑到哪儿都水灵灵的。不久陈赓和傅涯单独见面了。他问傅涯:“我有许多男朋友,也有许多女朋友,你愿不愿做我的朋友?”约会之前,傅涯考虑过,参加革命前她与表哥订过亲,她已去过几次信,希望表哥能和自己在一起。可他不肯来延安,傅涯想等她与表哥的关系结束,再与陈赓交朋友。“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吧。”陈赓答应了。但他太喜欢傅涯了,一面等待,一面将自己爱上傅涯的事报告中央组织部。想不到延安方面答复:此人有“特嫌”,不能与之恋爱。过了一阵,上面又透来消息:不是她本人有问题,据我方情报,她大哥是国民党党员,在家中接待过一些进步青年、共产党员,也接待过一些国民党特务。傅涯是个演员,追她的人很多,她却专门看中你,倘非看中你的地位,便是有别的政治目的。抗大姑娘多的是,你可以另挑一个!
傅涯的母亲从小失去父母,只有一个亲妹妹相依为命。傅涯自幼与姨妈的儿子一块上学。表哥正义感强,常给她讲“国家落后,总要受人欺负”的道理,他从南京中央大学建筑系改学农业系。傅涯则准备报考化学系。“七七事变”后因为不愿当亡国奴,两人一起回到老家。一天夜里,表哥突然提出要与傅涯同居,他是看到表妹聪颖可爱,担心别人夺走了她。傅涯一看表哥想和她生儿育女,便与他发生了争吵。
一个偶然的机会,傅涯碰到表哥的一位好友,得知他后来考上了中央大学研究生,并随校撤到了重庆。傅涯要来表哥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劝他速来延安,抗战救国。
但半年过去,没有回音。而在抗大,傅涯常常自豪地向同学们讲述陈赓的传奇故事:危难中背过蒋介石,救了老蒋一命;坐过国民党的监牢,宁死也不变节;南昌起义中身负重伤,断了腿骨,硬是虎口脱险;长征中拖着伤腿,过了雪山草地……在傅涯心目中,那个表哥渐渐地远了、淡了,他怎能和陈赓相比呢?陈赓勇敢、机智,视高官厚禄如粪土。
傅涯决心已定,不言不语,一直等着陈赓,直等了三个春秋。
小平说:让延安成全他们吧
演《孔雀东南飞》时,台上台下俱流泪,这一片痴情,感动了也在看戏的129师政委邓小平。看完戏,他找来师政治部主任蔡树藩:“我们不能当《孔雀东南飞》里的那个焦老太。给中央发个电报,傅涯的哥哥即便是特务,傅涯本人是共产党员嘛!让延安成全他们吧。”1943年2月,陈赓结婚的事被批准了,傅涯迅速赶到河北涉县的师部里。当夜成婚,翌日行军。山路崎岖,陈赓马在前,傅涯马在后。40岁的陈赓倒骑在马背上,美滋滋地欣赏自己的俏丽新娘。傅涯羞红了脸……
婚后,傅涯只在司令部里住了几天,便搬到附近双曲村农民家,从事农会工作。每隔七八天才回来一次。有时一忙,很久也顾不上回去。但每次分手,她都要送陈赓一个日记本。陈赓记完日记,也由她保管。新中国成立后,陈赓被授予大将军衔,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傅涯在中组部工作。1961年元旦后,陈赓夫妇携子女去上海疗养。3月16日晨,陈赓因心肌梗塞复发,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8岁。陈赓逝世后,傅涯一边工作,一边抽空整理陈赓的日记和文字材料,借以寄托自己的哀思。更令人敬佩的是,她还四处奔走,找李强、童小鹏等人调查,亲笔撰写了翔实生动的王根英烈士传——《报国何计女儿身》,发表在《红旗飘飘》上。
(摘自《红色恋人》杨雪燕 杨闻宇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11月)
转自:新闻午报
第177、当女人的一夜情变成夜夜情
“性爱就像是吃饭,没什么话不好讲的,既然为的就是那档事,与其计较该约几次会再和对方上床,倒不如讲明白更能够尽情地享受性爱!”——说真的,这年头有这种想法的女人还真是不少。
一夜情对现代男女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名词,对某些人而言,不但熟悉,而且还身体力行。
“一夜情有什么好谈的?不过就是你情我愿!”
在酒吧几个小女生凑过来陪我喝酒聊天,她们并不觉得一夜情有什么了不得,反而‘性’致高昂。在我担任讲师的婚友中心里,当我和在座的适婚女孩提到关于一夜情的话题,每个人都极感“性”趣。“不过就是两情相悦嘛,不必理会彼此的身分和地位,也不用留下姓名或电话,真可说是没有负担。”发言的是Linda:“性爱就像是吃饭,没什么话不好讲的,既然为的就是那档事,与其计较该约几次会再和对方上床,倒不如讲明白更能够尽情地享受性爱!”——说真的,这年头有这种想法的女人还真是不少。
“会发生一夜情的就是会发生”
在网路上有更多猛女人,把自己的照片直接张贴在网站上,吸引志同道合的男人来享受肉体‘合伙’的滋味。“反正我现在失业,闲着也是闲着!”在我常上的聊天室里,时常发表自我观点的Yuki气定神闲地说。“会发生一夜情的就是会发生,还不就是那一批人像走马灯一样在转来转去。”我因为担任杂志记者工作,常有机会采访许多知名女星,提到一夜情,几乎每个人都表示:我不反对一夜情,但我自己不会做。过去1年多,我制作过一系列有关美眉的单元,邀请一些自认条件不错的年轻女生穿着清凉地登上杂志版面,面对这10几位怀春女孩,我逮到机会问她们对一夜情有什么看法,她们的回答倒是干脆俐落:“遇上了,就上了。”毫不拖泥带水。“一夜情,那不就太便宜你们男人了!”
在这21世纪,可以在对的时间(没有婚姻束缚),找到对眼的人,来个One Night Stand,其实是件幸运的事。根据统计,会有一夜情的人,事实上都难以避免的性爱上瘾症,像惯性似地找人上床。
社会上,许多人把性视为洪水猛兽,深怕跌进“性爱八掌溪”里淹死!有些女人在性方面基于“传统”,还是只敢站在被动的态势。“和男人上床,我们女生不就亏到了?”“一夜情,那不就太便宜你们男人了!”不少女人紧紧拥抱这个“老太婆裹脚布”的论调,自绑手脚!
一夜醒来,下床之后硬是要向对方讨回“公道”!自愿上床动“下面的嘴”,最后“上面的嘴”却大喊“不甘受辱”,上下两片“嘴唇”各说各话。有的女人遇到心动的男人,脑袋“六神无主”,身体“不由自主”,“性爱”跑在“脑袋”前面,还要怪谁?既然是两人决定了要做的事,就放轻松,随兴做吧。当然无论是一夜情,还是夜夜情,还是安全第一呀!
第178、我为她打拼她却甘心去做第三者
采访人:穆琼
采访对象:向东
年龄: 30岁
职业:行政人员
那天查看邮箱时,看到了向东的信,无意中扫了一眼发信时间,竟然是凌晨 2点多发来的。我想,这又是一个爱情失意者,在无尽的长夜里排遣着内心的寂寞。
在信里他写道,前几天我看到一段话,说爱情与事业是人生的两大追求,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个,都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一个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我今年 30岁,事业还算小有所成,而我的爱情,却总是以失败结束……
我给他回信,说,那段话是周国平说的,但他还写过另外一段话,他说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论爱情。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说到底,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
那份感情真的很纯很美,在我心中一直珍藏着,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我们会天长地久,直到她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来你们家,也是最后一次
(和向东见面后,我发现他是个很斯文的男人,而且会照顾人。从举止和言语都能看出他良好的个人素养。)
来之前,感觉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可现在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今天急着把你约出来,是想对以前的感情生活作一个告别,因为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国外上学了,攻读硕士学位。之所以作这样的决定,还是因为感情。说实话,我并不想出去,因为这儿有我的父母亲戚和朋友,我是个恋家的人,你也许会觉得我很没出息。但不管怎么样,别人怎么看我已经无所谓了。对于感情,我选择了逃避,我觉得这是唯一能让我透过气来的方法。以前,我还嘲笑别人这么做一点儿也不像男人,可是现在我却扮演着相同的角色。
先跟你说说我的初恋吧,真的是非常美好。在我心中,那份感情就像一个透明的水晶一样。它因为一个女孩儿的存在而有一种香味,是因为她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甜甜的槐花香。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到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着第一眼见到她时的样子,白衬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旅游鞋,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在夏日清晨的阳光里,清爽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可是又不敢靠近,生怕自己招来她不屑的目光。
(说到这儿,向东停了下来,对我说,给你看样东西。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本,翻开本,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已经被塑封了起来。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儿,和向东描述的样子丝毫不差,她微微笑着,耳边的头发被风轻轻吹起,一个很秀气的女孩子。向东说,这张照片是我们好了以后问她要的,这么多年我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从我手里接过照片后,他又很仔细地放回牛皮本里。)
我一直在暗暗注意着她,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总是想扭头往后看,因为她坐在我后面。但我们很少有机会在一起,平常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我们俩的关系有所转变是因为一件事情,她的眼睛不好,想调到前排,可没有人愿意和她换,我知道后,主动和她换了座位。为此,她特别感激我。从此,她对我和别人就不一样了,其实,我只是想不扭头就可以看到她的身影。
从同学嘴里知道,她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爸爸因为工伤在家休息。从那以后,每次买参考书的时候我都会帮她买一份,送给她的时候总会绞尽脑汁地编一些理由,怕她不接受,她是个很有志气的女孩子。我们下学经常一起走,有关我们俩的谣言很快传遍全年级,其实,我们都能感受到双方的心意,只是谁也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
有一次在高二的运动会上,我的项目是跳高。远远地,我看见她一直朝我这边看,我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没想到把脚扭了。她和几个女生一起跑到我身边,当时疼得我直冒冷汗,我一抬头,却看见她眼睛里有泪水在打转,我一下子感觉不疼了。她流泪的样子我一直记在心里。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当我把意思委婉地向她表示时,她只是羞涩地笑了笑。真的,那时太天真了。哪里知道事情是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发展的。
我们俩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而在她,却是无法跨越的鸿沟。因为我的家庭。我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到我们家时的眼神,有一些惊讶,有一些突然。母亲对她的态度也极为冷淡,以为她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是有目的地要接近我。就在我去厨房拿水果的时候,我不知道母亲对她说了什么,反正我回来后她就一脸的不自然,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临走时,坚持不让我送她,在门口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第一次来你家,也是最后一次。
她真是一个好女孩儿,她怕影响我的情绪,就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好好复习,在某某大学等你。她的话又点燃了我的希望。等到高考分数出来时,我才知道她报考的是外地的一所学校。上大学后,我给她写过几封信,但都被退回来了,就这样,我们断了联系。
第二个女友是我的大学同学,我很爱她。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真正的互相吸引,而不牵扯我的家世背景
我一直到大二下半学期才找了女朋友,她叫小佑,是个很活泼很阳光的女孩子,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很快乐。其实,说心里话,在我心里对小佑一直有个结,我不敢问她,问了我们俩肯定会分手,我不想失去她。
在我提出要和小佑交朋友的一段日子里,她总是不给我明确答复,反正每次叫她出来玩她都会同意,也会和我单独去看电影,遛马路,有时让我陪她干这干那,我问过她,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她总是一歪脑袋问我,你说呢?这和我想像中女友羞涩的低头有着很大的差别。直到有一天,我带她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她的态度才有了变化。
我记得当时是 1995年的五一,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家里人先去,我带着小佑从学校出发。去了那里后,由于父母的身份,当地的很多人物一起陪着我们游玩。我事先没有告诉她,就怕她有什么心理负担。可能小佑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我看得出她挺高兴的,她也知道我这次带她过来,其实就是让父母看一看未来的儿媳妇,好在母亲对小佑还比较满意。我们在那儿只呆了三天,因为我和小佑还想去别的地方玩儿,就先走了。从那时起,小佑正式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和小佑天天在一起,吃饭、上自习、买东西、和同学一块儿出去玩。我真的挺在乎她的,每次见她前,我都会刷牙,因为她不喜欢我嘴里有烟的味道。同学们都能看出来我对她有多好,男生笑话我将来肯定是“妻管严”,女生则羡慕我对小佑的体贴。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外,我把几乎所有的钱都花在了她身上,给她买衣服,请她吃饭,送她礼物,她高兴的时候我也高兴,她生气的时候我在一旁陪着,我不知道小佑以前的男友是怎么做的,但我敢肯定我是对她最好的一个。
大学四年就这么过去了。毕业的时候,由于父母的关系,我们都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但没有去同一个工作单位,一是那样影响不好,二来我们也想有点距离,成天在一起,也挺没意思的。
就在我一心一意地准备和小佑结婚时,她对我说,这样做很对不起你,可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现在想想,大学应该是我和小佑最快乐的日子。当然在刚开始上班那一两年,我们过得也还可以,我和她都有宿舍,我经常去她那儿,她的同屋是本地人,每个周末都会回家。我们一起点个小煤油炉,煮方便面,简单地炒两个菜,也挺有意思的。
我那个时候还没有能力买房,虽然我的父母说,只要我想买房,跟他们说一声就可以了,但我不想总依靠父母,我想试试自己的能力,能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过上好日子。我的这些想法小佑都同意,每次路过一些新盖的楼盘时,她都会说,这座楼的几楼几号房间将来会是咱们的。她越这样说,我心里越难过,只想拼命工作,哪怕先挣到房子的首付也行。
由于我工作一直比较努力,所以领导挺信任我的。而她已经换过两次工作,她说受不了机关那种气氛,她换工作后,我们离得比以前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有时我工作太累了,到了她那儿连话都不想说,坐着就睡着了。她为这还跟我闹了几次别扭,我费了半天劲才把她哄好。
2001年的时候,单位给了我一个去外地学习的机会,去三个月。她挺不想让我去的,可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就去了。我走了以后,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电话,她都让我快点回来。每次她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会觉着很温暖,我这么拼命不都是为了她吗?
当时中间正好碰上十一,大家都放假,我怕她一个人太无聊,早就给她安排好了,让她去我一个铁哥们儿的那个城市玩两天,哥们儿要陪他女朋友出去玩,房子也给小佑留好了,小佑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10月 4日那天,我突然接到我哥们儿的电话,他很严肃地让我赶紧飞过来,我问他出什么事儿了,他说让我把小佑领走。问我,怎么小佑还带着一个男人在我的家里。我一听傻眼了,赶紧飞了过去。
我去了哥们儿家,小佑已经离开了,哥们儿说,由于有点事情,他和女友没出去玩。他过来是想看看小佑需要什么,没想到,却看到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又连夜飞回我工作的城市,找到小佑,问她怎么回事儿。她什么也不隐瞒,告诉我她和那个男人好了快一年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同事。一年,我居然没有察觉。说实话,我当时真想抽小佑俩耳光,可我忍住了,我抽了一夜的烟,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我还见过那个男人,说实话他比我帅,可帅有什么用呢?他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他跟小佑能有结果吗?小佑说,他说他会离婚,然后和我结婚。真是个傻子,我是男人,我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可小佑不知道。
我想挽回小佑的心,便很快向父母借了一些钱,然后贷款买了我们共同看中的那幢房子。当我带着小佑去看房时,我看到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我买了些简单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告诉小佑这是咱们的家,以后可以不用住宿舍了。
我这样做,依然没能留住小佑的心。她有时还会回到我身边,在那个时刻我猜想也许她和那个男人吵架了。我在放弃和争取她之间一直犹豫着,挣扎着。我哥们儿知道了以后,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这样的女人还留恋她干嘛?我知道,可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放弃就放弃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和小佑就这样拖了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离开了我。那幢房子从我买下就没住过,只好把它租出去了。后来,隐约听说小佑和那个男人也没结成婚,没有再细打听,有点心灰意懒。
事情过去快两年了,现在说起来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这个故事就算是对这个城市的最后告别吧。
第179、当诺言变成谎言,我们还剩下什么
寂寞的人总是会用心地记住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所以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我叫齐铭,生活在浙江,每天背着单肩包在校园里面闲晃,头发长长地荡在我的眼睛前面,那些树阴和阳光进入我的眼睛的时候就变成了凌乱的碎片和剪影,一段一段如同碎裂的时光。这一年的夏天我满了19岁,我站在凤凰花的中央,却没人对我说生日快乐。
老师对我说,你就这样无所事事的闲晃吧,晃完了你的19岁你就没东西可晃了。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岚晓,有着柔顺的头发和明亮的笑容,很爱说话也很爱笑。每天晚自习结束后她总是一个人推着自行车回家,我背着吉他跟在她后面走。我们隔着一段距离,彼此不说话。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家,女孩子晚上一个人不太好。
当看着她走进楼道之后,我就转身离开,回家,走进黑暗中的时候吹声响亮的口哨。
可是以前,在我们都还是孩子的时候,我总会用自行车载她回家,夜风中的笑容,单车上的青春。还有她家楼前那棵香樟,总是会在晚上发出浓郁的香味。
2002年炎热的夏季,我和一些和我同样落拓的男孩子一起,每天站在火车站外的铁轨边上,听着列车匆匆地开过去,如同头顶响起的沉重的雷声,一下一下砸在我的肩膀上。偶尔会有雨,灼热的雨滴落到我脸上的时候,我会怀疑是不是我哭了。
想起岚晓,我的眼泪就如大雨滂沱。
这个夏天似乎被定格,无限拉长,如同那条静默的黑色铁轨,看不到来路,看不到尽头。
在每天太阳隐没到群岚背后,阴影覆盖到我的头发上的时候,我会躺在铁轨旁的水泥地上,望着天空,想岚晓。我很想她,想她白色的裙子在夏天反射的阳光,想念她做试卷时认真的样子。我想打电话给她,可是我的手机早就没电了。我忘记自己有多少天没回家了。因为回家也一样寂寞,空荡荡的房间冷气很足,没食物没生气。
每当火车从我旁边飞速而过的时候,我总是会产生幻觉,我总是看见自己跳进轨道,然后头颅高高地飞向天空,我的身体在铁轨上如莲花散开,空气中传来岚晓头发的香味。
不知道什么地方,响起了晚钟。
C朝着太阳坠落的方向唱歌,留给我们一个边缘很模糊的剪影。他唱每当你又看到夕阳红,每当你又听到晚钟,从前的点点滴滴都涌起,在我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我突然想起了小王子,那个每天看四十三遍落日的孤单的孩子,那个守着自己唯一一朵玫瑰的孩子。
当整个花园开满了玫瑰他却找不到他那朵花的时候,他蹲下来难过得哭了。
2000年的夏天岚晓对我讲了这个故事,并且送给我那本《小王子》,后来的很多个晚上我就在台灯下面翻那些精美的铜版纸,看幼稚而认真的蜡笔插画。
1999年八月岚晓
你讲一个笑话,我要笑上好几天,但看见你哭了一次,我就一直难过了好几年。
夏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天空格外辽阔清远,这在南方很少见。我喜欢以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有时候会听到飞鸟破空的鸣叫。
从学校报名出来,我站在校门口等车,一边望着天空一边想自己现在是高中生了,不用再穿那些乖乖的校服如同幼稚园的孩子。
喂,那个同学,你是新生吧,把你手机借我。
我抬头看见一个骑在自行车上的男孩子,头发长长地飞扬在风里面,笑容清澈如水,他好像很快乐的样子,笑得露出白色的牙齿粉色的牙床。我看见了他有两颗尖的虎牙。
我目测估计他不是骗子就把手机递过去了,三秒钟后我开始后悔,因为他很快乐地用普通话对别人问候:哎呀,小子你居然在北京啊。然后我面部表情格外痛苦地看着他打长途打得兴高采烈生机勃勃,到后来他干脆从自行车上下来,然后来回踱步频繁换姿势。
十几分钟后他把手机递给我,睁着大眼睛很天真无邪地问我说:怎么没电了?
我说,那是不是还要我给你充电啊!
不过很遗憾而且很奇怪他居然把这句反语听成了疑问句。他歪着脑袋很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说:不用了,反正也差不多打完了。
我向毛主席发誓我真的想踢死他。
当我转身走了两三步之后,他在后面叫我:那个手机妹妹,你要不要请我吃饭?
我转身说:你想请我吃饭?
他摇摇头说,不是不是,是你请我吃饭,因为我今天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然后他很大方地把他的所有口袋翻出来给我看。
我对天发誓恳请毛主席让他在被我踢死后活过来,我要再次踢死他。
第二天点名的时候,我听到老师叫齐铭,然后我后面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到!我回过头就看到了那个家伙的虎牙。
他好象很高兴的样子问我,手机妹妹,你怎么坐我前面啊?
因为我今年命犯太岁。我心里第三次向毛主席发誓。
然后齐铭就成了我的同学,我每天都可以看见他穿着款式不同但价格高昂的衣服在我面前晃,他那个人,爱干净爱讲究得要死。
我说你都干净得可以炖来吃了。他说还是要先洗洗的好。
那个夏天在我的记忆中轻快得如同没有忧伤的青春电影,一幕一幕流光溢彩,无论我什么时候回过头去,看到的都是快乐,没有难过。
也许是因为那个夏天过得太快吧。很多年后我对自己这样说。
2002年八月齐铭
每到这个季节,我就喜欢在街上闲晃,看风穿越整个城市,穿越每棵繁茂的树,穿越我最后的青春,我的19岁。
穿行在这个城市的夹缝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抬头看那些楼房间露出来的蓝色的天空,我可以听见风从缝隙中穿过时的声音。
岚晓在家等待成绩,我知道她高考非常不错,可是我考得很差劲。从电话中听到成绩的时候我觉得突然有什么东西压到我的胸口,然后迅速撤离,而某种深藏在我胸腔中的东西也随着被带走了。我难过到连哭都哭不出来。我一次一次拨电话到信息台,然后反复听了三遍那个让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的数字。挂掉电话我蹲在马路边上,有很多的车和很多的人从我身边经过,我听到不断有玻璃碎裂的声音。
我打电话给岚晓,我握着电话发不出声音。可是她知道是我。她说,你别难过,我已经帮你查了分数了,知道你考得不好。我的眼泪一大颗大颗地掉在滚烫的地面上,迅速就蒸发掉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我突然开始明白,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很多东西都会被蒸发掉的,再也不会留下痕迹。
我和一些落拓的男孩子混迹于这个城市的黑暗的底层,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在酒吧如同地震的摇滚乐声中,我再也想不起以前弹着吉他唱给岚晓听的歌了。
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摊开还是握紧,水总会从指缝中,一点一滴,流淌干净。
我不知道我的将来扎根在什么地方,或者,我根本就没有将来。我和那几个朋友计划着去西安念一所民办大学,很可笑的是我们居然连报名费都不够。
如果我问我妈妈要的话毫无疑问我拿到的钱可以让我直接把那个大学的文凭买下来,可是我不想再见我妈妈。从她离开我爸开始。同样我也不想再见我爸爸,从他离开我妈开始。
于是我们几个人就在这个城市的喧嚣中孤独地站立着,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就像那些很矫情的人说的那样,我们是寄居在暗地中的病孩子,面孔幽蓝,眼神嶙峋。
可是我们不愤世嫉俗,不张扬恶劣,我们只是沉默,大段大段时间的沉默,躺在车站外的平台上,听列车开过,看头顶昏黄炎热的天空,看飞鸟疾疾掠天而去,有些飞鸟会突然中枪,然后笔直坠落。
我的记忆开始模糊,因为我无法再想起自己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和岚晓站在树阴下面的样子,想不起自己曾经清澈干净的笑声,想不起岚晓第一次在我生日送我一本广告画册时我脸红的样子,想不起我们逃课出去,看一场电影,或者找个浸满阳光的草坪睡觉。
想不起我的十七岁,想不起凤凰花第一次盛开的那个夏天。
2000年9月岚晓
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他们说你的笑容,又漂亮又落寂。
我和齐铭熟识得很快,并且当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尖叫的时候没有老师告诉我们关于夏天未成熟的果实的传说。原因是在这个学校里,如果你成绩够好,那么那些学生守则对你来说约等于零。
我是学校的第一名,齐铭是第七名。齐铭说我像在这个学校横行霸道的土财主。
我开始养成逃课的习惯也是齐铭调教出来的,而且在我发现即使逃课我还是第一名之后,我就开始逃得心安理得乐此不疲,毫无思想负担。
齐铭在第一次带我逃课的时候对我语重心长如同培养一个间谍:
第一,你见着老师不要慌。
我慌个屁。
第二,你翻铁门的时候不要乱叫。
我叫个屁。
第三,你真可爱。
我可爱个屁,哦不,我真可爱。
后来我在齐铭的帮助下顺利地翻过了学校的铁门,不过之后我决定以后少穿裙子。因为在我的裙子被铁门勾住的时候,我看见齐铭笑得几乎撒手人寰像是要病危,两颗虎牙在阳光里格外醒目。
有时候我们逃课也不干什么,就随便找片草地,然后睡觉。于是躺在草地上看天空成为我高一的时候最清晰的记忆。
齐铭这个人的神经大条得可以,你告诉他海水好蓝,他会告诉你那是因为白光中的蓝光没有被海水吸收。而且他说话总是不按照常理出牌,比如有次我拉他陪我买衣服,我穿上问他感觉如何,他说,好看是好看,就是丑了点。而且和他说话他的节奏总是比你慢一拍,以至于你会觉得他分明是在睁着眼睛睡觉,他的眼睛恍惚地望着我的时候我总是感叹:长得那么好看,可惜了智商那么低。
可是还是有很多无知的小女生喜欢这个低智商的人,不可否认齐铭长得很好看。因为我在所有的场合都表示我不喜欢齐铭,所以那些女生就放心大胆地把她们酝酿很久的情书交给我让我转交齐铭。我从来没看见过一个女人如此相信另外一个女人。
可是他都几乎没有看过。我问他:喂,你干嘛不看人家写给你的信啊?
因为她们叠得都好复杂,我打不开。齐铭低头啃排骨,头都不抬的回答我。今天的排骨很好吃,你不吃可惜了。
后来再有女生交给我的时候我都很想告诉她们不要叠什么相思结千纸鹤,因为那个笨蛋打不开。
齐铭家很有钱,父母都在经营公司。他整个夏天几乎没有穿过重复的衣服,只喝百事可乐他说他喝纯净水会呕吐。我总是花很多时间来教育他要如何成为一个朴素的人,他总是很认真地点头,然后说:喂,你说完没?我看见一件衣服,才600多块,下午你陪我去买。
齐铭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优秀的广告设计师,而我的理想是念国际会计。他总是说我整天钻在钱里面真是个庸俗的女人,而我总是说他整天不切实际真是个好高骛远的男人。可是我还是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了他一本广告画册。他拿过画册的时候整个脸红得像个番茄。
我说:你脸红。
他把手插在口袋里,说:我脸红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有什么好奇怪。然后转身玉树临风地走了。走了三步之后转过身来,脸更红得像个番茄,他说:那个,谢了。
后他突然很惊讶地说:哎呀,你脸红!
我开始学会和齐铭相处,开始听懂他的“恩,好看是好看就是丑了点”“是比较瘦就是胖了点”之类的语言,开始喜欢看这个像孩子一样的大男生笑得露出虎牙,打球流汗后全身湿淋淋的缠着我叫我帮他买可乐。我开始每天在齐铭的自行车后座上唱歌,一边唱一边问我重不重,他总是说他荡过一袋米我比一袋米重。开始习惯被他押去吃午饭。开始容忍他自以为长辈式的对我的说教,我知足了,是人都可以听出来那些说教里面的宠溺味道。
有时候我会梦见他,梦中的齐铭感觉很真实,头发长而柔软,鸽子灰的瞳仁,那些围绕在他身旁的蓝色雾气始终是个谜。
2002年8月齐铭
对于列车中的那些人来说,我们这些躺在铁轨边的站台上的孩子只是一窗一窗呼啸而过的风景中很普通的一幅画面,可是他们却不知道,那些躺着仰望天空的孩子,偷偷地哭过多少回。
在一场暴雨之后我回过家一次,可是家中依然没有人。没有食物,冷气很足。我看到我的床上有我妈妈放下的很厚的一叠钱。我看着它们没有任何感觉。只有窗外的雨声,像是电影中的背景音乐,被无限放大。
电话记录上岚晓的号码一直重复出现。从早上6点到凌晨3点,几乎每个小时都有电话。我突然觉得很难过。我将电话打过去,可是岚晓不在家。
按下电话的时候我仿佛看见岚晓守着电话,抱着膝盖坐在地板上的样子。头发垂下来盖住她忧伤的脸。
我的书桌上落了一层柔软的灰尘,我用手指写了岚晓的名字。
我的书桌还保留着我高考前一天的样子,到处是参考书和演算纸,墙壁上还有岚晓送给我的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祝齐铭高考成功--小布什。
我从书堆中找出一沓信纸,然后突然想坐下来给岚晓写信。我打开了台灯,突然像是回到了七月前的那些在咖啡香味中流淌的日子。
“岚晓,你还好吗?这几天我和C他们在一起,我们决定去西安念一所民办学校,在那个地方搞一个乐队,听我一个朋友说那个城市的音乐很不错的。所以我想去看看。而且那个城市有古老的城墙和隐忍的落日,我想一定很漂亮,有时间我拍下来给你看啊。
“那天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的时候遇见个老人,他的头发胡子全白了。我们在街心花园里坐下来聊天。我都忘记了我们说了什么,但很奇怪的是最后我自己竟然哭了。我从来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的,我是不是很没用?你肯定该笑话我了吧。忘了告诉你,那个老人长得很像我爷爷。我爷爷在新疆,我好久都没见过他了。
“暑假你应该是继续学钢琴吧,每次看见你弹琴的时候我都不敢说话,觉得你像天使,嘿嘿。你的手指好灵活,不像我,手指那么笨。
“我突然发现火车站是个想问题的好地方,因为非常的吵闹,可是当你沉溺在那些噪音中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们根本不会影响你。周围是各种各样的面容,眼泪欢笑,重逢离别,可是都是别人的热闹,与我没有关系。
“还有就是早点睡,我这几天很少回家,不用每天都打电话给我,我没事的。你不要那么担心,早点睡,不要熬夜等我电话,眼睛像熊猫就不好看了。”
我将信装进信封,然后工整地写上了岚晓的地址。到了邮局我将信投进邮筒的时候,信掉下去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我的心突然抽紧了一下。
然后我从邮局出来,不知道自己该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突然想起了在这个城市西南角的一家卖牛肉面的路边摊。于是我开始散步过去。烈日继续烤着这个城市,而我在蒸腾着热气的地面上走得似乎有点悲壮。
当我开始吃那碗面的时候,我发现我旁边的一个女生边吃边哭,眼泪一滴一滴地掉进碗里。我看着她的左手抓着一张成绩单,因为太用力,都可以看见白色的骨头。
我没有说话,可是心里好压抑。
回家的路上已经灯火通明了,各色的霓虹在我的眼睛里弥散开来像是倾倒在水中的颜料,一层一层斑斓而混乱。路上有些孩子开始庆祝他们的高考成功,他们穿上了平时不敢穿的衣服,染了头发,青春的张扬弥漫了整个大街。没有人责备他们的张狂,所有的路人司机对他们微笑,时光那么幸福,可是又那么残忍,难道没有人看到路边还有孩子一边微笑一边流下眼泪吗?
我抬起头想忍住泪水,发现天空黑得史无前例,没月华没星光。像是某种绝望,无边无际地繁衍生息,最后笼罩一切。
2000年12月岚晓:
如果等待可以换来奇迹,那么我愿意一直等下去,无论是一年,抑或是一生。
浙江的冬天很少下雪,而在我居住的城市,几乎没有雪。所以这个圣诞节对我来说
缺少了必要的气氛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拉着齐铭逃掉了班上几个干部精心策划的所谓的经典舞会。
大街上人很多,到处是穿着情侣装的年轻男孩子和女孩子。2001年的冬天,我已经高二了,而我也莫名其妙地成为了齐铭的女朋友。
我记得那天早上风很大,齐铭骑在自行车上在我家楼下等我。我出现的时候齐铭劈头盖脸就是一句: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他低着头不看我,脸红得好好笑。
然后一直三分钟我都没有说话。我看见了齐铭的表情从脸红到惊讶到着急到惶恐,像是在看电影表演系的学生面试。我之所以不说话是因为我吓傻了,可是我的表情却错误地传达给齐铭“我要哭了”的错觉。
他很紧张地说,你别哭啊,买卖不成仁义在,你别吓我。
然后我开始大笑,笑得几乎将双手变前足。齐铭一脸懊恼的样子说:你在那鬼笑什么啊,我是认真的!
然后我突然不笑了,直起身说;齐铭,我也喜欢你。
从那之后我经常翻看我这一天的日记,我看见自己在淡蓝色的纸页上写着: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齐铭如同阳光般清澈的笑容,眼睛眯起来,牙齿好白,笑容如同冬天里最和煦的风。我坐在齐铭自行车的后坐上都可以感受到他的快乐,他开心的口哨声弥漫在冬天的雾气中,**在他宽阔的背上穿越这个城市,可是一点都不寒冷。我脖子上围着齐铭的围巾,闻到了他的味道。我问他,你是不是有用香水啊?他说,我才没那么娘娘腔呢!过了一下,他回过头来认真地问我,沐浴露算不算啊?然后我笑得几乎车毁人亡。”
齐铭给我的感觉总是像个孩子,可是这个孩子却总是无限度地迁就我。
有段时间我赶一份英文稿子,每天写到凌晨两点。然后我打电话给齐铭,对他说我写完了,他总是用无可奈何的声音对我说:小姐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我你写完了啊?现在凌晨两点啊,你要不要我活啊?可是我总是不讲理地挂掉电话,然后抱着枕头开心地睡。
当我完成稿子的那天,我很早就睡了,结果半夜我被电话吵醒,我听到齐铭的声音,他很可怜的样子说,岚晓,你怎么还不打啊,我好想睡。我看看表,已经四点了,于是我很开心地笑了,然后沉沉地睡去。梦中有齐铭孩子气的面孔,拿着吉他,笑着,又年轻又好看。
学校后面有荒废的操场,长满了野草,风吹过的时候有泥土和青草的香味。草地边缘是面白色的残缺的墙,年久失修,剥落的白色涂料下面可以看见水泥沧桑的裂痕。这面墙是我和齐铭的记事本,我们约好把自己觉得值得记下来的事情都写在上面。齐铭写左边,我写右边。每次我拿着2B的铅笔在右边写的时候我都好想去看齐铭写的是什么,但他总是笑咪咪地不要我看,他说我在写你坏话怎么可以让你看到。
其实仔细想一下我写的也全部都是齐铭欠我的,比如我写的“1999年8月齐铭借我手机打长途没付我电话费”,“1999年8月吃饭让我一个陌生人付帐而且还不感激”,“2000年1月放学踢球忘记时间让我在校园门口等了一个小时”。
日子就这样在我的2B铅笔下面慢慢地流淌过去,两年后,我总是想那个时候的天气,时间,场景,人物,心情。想着想着就泪如雨下。我突然明白一切不可能再回去了,时光倒转只是美丽的神话,骗骗小孩子的。
可是,如果可以,请再编个故事骗骗我,好吗?
2002年8月齐铭
青春是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我不知道它在什么鬼地方没完没了地游荡到天光,固执地不肯回来。
几天之后我从提款机里提出很厚的一叠钱。当机器哗哗地喷出粉红色钞票的时候我站在那里面无表情。我想我妈妈发现卡中少掉一笔钱后应该是在微笑吧,因为她骄傲的儿子还是不能摆脱她给予他的金钱。也许就像我妈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钱不能办到的事情。
我用那些钱买可乐,买酒,买烟给C他们,将那些钱挥霍在午夜躁动的酒吧中,挥霍在各种摇滚CD上,挥霍在一条看不见开始也看不见结束的路上。那条路似乎是我们的青春,又似乎不是,因为太黑暗,看不清楚。
在一家叫“地震”的迪厅中,有个女孩子打歌打得很好听,每次听到她打碟我就会觉得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爆炸,不断往更高的地方升腾,最终如烟雾散去没有痕迹。有一次我去问她,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她抬起头目光很模糊地望着我说,我叫雅典娜,我看见漂亮的男孩子就想要和他接吻。说完她将头靠过来,开始吻我。当她的舌头接触到我的牙齿的时候我突然推开了她,她望着我笑,一边笑一边说,怎么,你是有女朋友还是没有接过吻的小处男啊?
我踉跄地冲进洗手间开始呕吐,酒喝多了,我的胃一直灼热地疼。我吐了一次又一次,一边吐一边哭,因为我想岚晓了,我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睡,有没有在等我的电话。
用冷水洗脸,可是眼泪还是止不住,自来水顺着我的脸流下去,我越哭越难过。我从破旧的挎包中找出2B的铅笔和纸,我要给岚晓写信。当铅笔在白色的之上划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学校的那面白色的墙,我想现在它一定很寂寞,因为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去看它了。
“岚晓,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这几天都在唱卡拉OK,他们说我唱歌很好听。我开始发现我喜欢唱一些老歌,很老很老的歌。每次唱的时候我都好喜欢回忆。也许年轻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忆的,喜欢回忆的人都已经老了,老得必须靠回忆来缅怀一些东西,来祭奠一些东西,埋葬一些东西。
“C他们唱歌好难听,可是有好几次听他们唱歌我都哭了。眼泪掉进酒杯里我都没有告诉他们。我不知道看着昏黄的灯,模糊的画面,听着笨拙的歌声,我怎么就突然被打动了,难过突然从喉咙深处那个看不见光的地方涌上来,堵得我好难过。
“有时候我们会去看电影,这几天我看了三次《TRAINSPOTTING》,猜火车,我觉得自己有时候好象里面的那些孩子,很无助也很仓皇。我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记住了他们的面容,他们没有年轻便迅速地老去了,他们站在年轻和衰老的河界上张望,长时间驻足,感伤自己竟然从来没有回肠荡气过。
“这几天你还过得好吗?很挂念,希望你快乐。你拿到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吗?我听他们说北大的通知书很漂亮的。”
写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竟然哭出了声音,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自己长大了之后的哭声是什么样子,没想到这么沙哑难听。洗手间外面一直有人在催促我开门,我抬起头,用嘶哑的声音大声地骂:滚开!
2002年1月岚晓
当日子成为旧照片当旧照片成为回忆,我们成了背对背行走的路人,沿着不同的方向,固执地一步一步远离,没有雅典,没有罗马,再也没有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会有一个临界点,某一时刻,某一天,那些曾经被小心存起来的金币,全部消失不见,存钱的小孩子突然伤心地哭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人上学的日子开始了,一个人安静地呆在图书馆的日子开始了,一个人看树叶慢慢掉落的日子开始了,一个人骑单车的日子开始了,在午夜孤独地做试卷的日子开始了,我听见自己的生命同寂寞相咬合的声音,看得见齿轮转动,卡嚓卡嚓掉屑。我可以看见齐铭站在我背后的树下望着我,曾经整天用自行车载我的人现在却连走近我都不敢了。
有时候当我抬头看天,我都在想,这是不是个笑话?
在这个冬天来临的时候齐铭家里发生了重大的变故,所谓的重大变故其实就是父母离异,这在现在的中国好象是下雨一样正常。可是对于齐铭来说也许像地震一样。那些曾经建造在他理想中的大厦和桥梁在突然间就崩塌掉了,尘埃四处,满目创痍。
然后他像所有单亲家庭的孩子一样,开始放纵自己的青春,挥霍自己的生命。
他变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头发长长的,表情冷漠孤傲,当初那个曾经明亮的笑容在我脑海里面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暗淡,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像《半支烟》里的曾志伟一样,虽然努力地想要记住那个笑容,每天努力一直努力,可是终于有一天还是忘记了。
我开始看到齐铭踢足球时对队友愤怒的表情,偶尔会一脚用力地把球踢出场地。
我开始看到齐铭同学校的一些小混混们在一起,对着路过的漂亮女生吹口哨。有一次我从他们旁边悄悄走过去,那些人对我吹口哨,我难过地看到齐铭在他们中间,低着头不说话。
我开始在课堂上看到齐铭趴在桌子上肆无忌惮地睡觉,看到老师失望地摇摇头继续讲课。而我总是低着头认真地写我的笔记,满满地好几页。
我开始在班级的前十名甚至前二十名里找不到齐铭的名字。
我开始在白色的墙壁上写很多的话,各种各样的话,我希望他可以看到。可是右边的墙壁却很久都没有人去写了。好象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可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能力站到最后,站到时光倒转,光阴从羊齿中重新如溪水般流过,齐铭对我微笑,如当年那个夏天。
我开始学习骑单车,因为没有人再送我回家。
我开始把齐铭原来放在我这里的他画的素描贴在墙上,一张一张看。我知道再怎么看也不能多看出一张来,可是为什么我一直看看到熟悉看到厌倦却还是不可避免地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哭?
我开始躲在远处看齐铭,看他在学校小卖部掏出钱包买可乐,看见他提着书包走过图书楼后面那条林荫道,看见他抬起头看阳光的碎片,看见他坐在操场看台上仰望天空,看见他因为没交作业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看见他站在香樟下面叶子一片一片掉,看见他一天比一天寂寞起来,看得心如刀割。
可是每个人都没发现我的不快乐,我每天笑啊笑,笑得比谁都多,回到家难过得连哭都哭不出来,只是一直流眼泪。看到齐铭送我的金鱼死了要哭,看到齐铭喜欢的广告要哭,看到一瓶洗发水都要难过。
我就这样一个人过完了我的冬天,有时候在午夜像机器一样做掉一大堆试卷的时候,突然看到那个沉默的电话,竟然没有勇气提起来。可是我知道,无论我打不打,这部电话机都不会再在午夜凌晨响起来了。我喝口水,然后呛得眼泪流了一桌子。
王菲唱,每一天都有梦在现实中死掉。谁相信我和齐铭竟然成了那种见面只说声好然后就擦肩而过的人?谁相信?
月考,期中考,一模,二模。我在在前两百名中再也找不到齐铭的名字了。如果可以,我宁愿替他学,无论熬多晚,无论喝多少咖啡,无论我的眼睛是不是好看。每次成绩放榜的时候,齐铭总是远远地站在离人群很远的地方,抱着胳膊,靠着墙,望着冬天灰色的天空,那种灰蒙蒙的色调如同齐铭素描的阴影。
我记得以前我总是问齐铭,喂,你觉得天上有神灵吗?
他说有。
我说,那为什么许了愿,他们都没有回应?
他说,不是天使每次从天空走过的时候都有声音。
齐铭,那么现在你呢,在望你的神灵吗?
我在一场重感冒中过完了这个冬天,立春那天我的感冒突然好了。在我躺在家的日子里,很多同学都来看我,而我最想见的齐铭,却连电话都没有一个。
而无论怎样,阳光还是一天一天好起来了。我站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抬头看天,那些灰色的云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散去了,可是我不知道这个苍蓝色的天空下面,是不是就没有忧伤。
我站在立春的风里,站在阳台上,想齐铭。
2002年8月齐铭
据说trainspotting是苏格兰的一种古老的游戏。无聊的老人和孩子,站在灰铁站牌下猜下一趟车到来的时间和车次,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和生命。我猜到了结局,却遗忘了那个开始,那个一去不复回来的夏日。
我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我老在笔记本上写席慕容的那首《青春》,写“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一去不复回来的夏日”,写“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浅,逐渐隐没日暮后的群岚”。
从父母分开之后我就常常一个人在家,翻那些被我遗忘了很久的书,偶尔会看到自己幼稚的字体突兀地出现。或者在下雨的夜里突然起来听歌剧,裹着被子听意大利的女高音细若游丝快要断掉的声音冲出房间消失在外面的雨声里。一个人突然拥有了从来没有想象过的自由,可是却突然变得空荡荡的像丢了自己的魂魄。
我开始喜欢上了楼下的那个路边摊,我总是在那儿吃晚饭。因为我是常客所以老板娘对我很好。我突然很可悲地发现自己每天只有在这儿才可以找到家的感觉,有油烟有饭菜,有人的欢笑和争吵。
我没有再找岚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模糊地感觉到我们的前面必然会有一个分岔口,我们必然会走向不同的方向。
我还是旷课,但没有再和岚晓一起,每天我都看到她充实地活着,笔记写满好几页。对每个人笑,快乐地让我感到自己的可耻。
我常常去学校后面的操场,站在齐膝的荒草中仰望天空,躺在白色墙壁的脚下,看岚晓留给我的话。
“你很多天早上都没来找我了,害我常迟到,每天下楼看不到你骑在自行车上抱怨我动作慢的样子,觉得很不习惯。”
“你怎么不来找我吃午饭呢?以前你总是押我去吃饭的,现在我碗里总是剩下好多的肥肉,以前都是夹给你吃的。”
“你有带我送给你的手链吗?我不敢看你的手,怕你早就丢了。”
“我可以晚上给你电话吗?我早点打就是了,不会吵你你放心。”
“上个冬天你放在我家的手套你要吗?我带给你吧,每天早上都有雾,你骑车手要冻掉了。”
“齐铭你一直都没有来这里了吗?没有看过我的话吗?”
“齐铭我得了重感冒了,前几天都一直没来上课,呆在家。你为什么没打电话给我呢?”
我躺在墙根下,流着泪看天空,想岚晓。
岚晓学会自己骑单车了,那天我看见在操场上有个男孩子在教她,她学得好快。我看见了她的笑容,还是那么轻快如一阵风。还有那个男孩子,很容忍地站在她身后对她微笑。
那个冬天是我感觉最寒冷的冬天,因为我家里突然变得只剩下我一个人,妈妈有了自己的新家,爸爸也是,而我则是他们原来曾经有过一个家的证明,所以我守着这所房子,一个人度过冬天寒冷的晚上。我鱼缸里的雨一条接着一条地死了,这些热带鱼躲过了去年的寒冷,却没有逃掉今年的寒冷,看着它们一条接一条地浮上水面,我觉得很难过。
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去岚晓家看过她一次,可是我没有叫她,我站在她楼下,我看见她在浇花,风吹起她的头发,我不知道怎么突然就轻轻地笑了。我突然想起岚晓说的,我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其实我没有告诉她,有了她,我再也不会寂寞了。
可是现在已经是夏天了,太阳高高地照在我的头顶上,冬天的寒冷离我好远好远恍如隔世。阳光明晃晃的让我睁不开眼睛。我又在火车站睡了一夜。那些清洁工似乎已经认识我们了,他们把我和C这些人称为“火车站那几个小混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我的青春这样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扔在这个见鬼的火车站,我想那些被我荒废掉的日子肯定躲在某个角落哭。
在我做了一个梦之后我就把我的吉他卖了,拿那些钱买摇滚杂志,买CD,没日没夜地打游戏打到手上起了水泡。梦中岚晓成了著名的钢琴家,穿着华丽的晚礼服,而我,依然是那个穿着牛仔裤背着黑色吉他的学生。
很多次在火车来临的时候我都想过跳下轨道,那么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这个闹哄哄的世界与我再也没有关系。可是一想到岚晓要哭,我又不愿意。
在这个八月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在火车站看到了去念大学的岚晓,很多朋友和亲人送她,她站在他们中间,穿着白色的长裙,像个美丽的公主。我坐在最右边的一排椅子上,看着她和每个人拥抱再见,看着她提着那么重的行李上火车。
我站在渐渐消失的汽笛中,目送着岚晓的火车跌落到地平线以下,我难过地想到: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她?
九月的时候我做了决定,我要去北京找岚晓,我打电话叫妈妈帮我安排了北京的一所二流大学,她说没问题,她叫我一个人要小心。我对着电话说,从我变成一个人的那天起我就学会照顾自己了,你不用担心我。然后我听到了她在电话那边小声地哭,我突然发现我早就原谅她了,我突然想到妈妈有没有定时染头发,因为她的头发都开始白了。
当我提着行李站在月台上的时候,秋天已经来临了,周围很多的人,火车轰隆隆地驶进站,我想着刚刚过去的夏天,想着自己暗无天日的季节,想着C他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游荡,想着岚晓已经开始上课了,想着以后一定要陪她在北京看雪景,拉开风衣抱紧她。
我最后的记忆来得很突兀,我只记得人潮突然变的汹涌起来,我被挤到月台边缘一脚踏空,然后我看到了火车的车次和车牌,看到了司机惊恐的脸,听到周围人群的尖叫声,听到火车头撞在我的胸膛上沉闷的声音,然后我高高地飞起来,疼痛从每个细胞深处撕裂开来。
当我的灵魂开始远离我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不知道天堂有没有电话亭,我想给岚晓打个电话,因为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
2002年八月岚晓
离秋天不远了吧/我喜欢问天/问海/问季节门前深深的夜影/当所有凝固的思维开始起程/思念一页一页不断打印/你我重逢/在遥远的清晨/在曾经伫立过的/一棵树的旁边
凤凰花还是会再开的,而我和齐铭的故事却终于沉到了水底,总有一天泥沙贝壳会覆盖住它,上面会长出水藻,然后就是凛冽的遗忘。
我终于拿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坐在酒吧里听每个人对我说恭喜。听朋友说婕终于成为了她喜欢了六年的男孩子的女朋友,左手戴上了细小简洁的白金戒指,而那个男孩子开始为她留起了长发,因为男孩子的长发是可以许愿的,我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笑,想起了齐铭的头发现在应该很长了吧。
在走之前我最后回了一次学校,我把学校的每个地方重新走了一遍,好象每个地方年轻的齐铭都会突然出现。他奔跑过的足球场,他坐过的操场看台,他放学等我的走廊,他停放自行车的地方,他掏钱买可乐的小卖部,他逃课睡觉的草坪,他带我去翻的铁门,他取信的邮箱,他开心地领奖学金的主席台,他当作滑梯的楼梯扶手,他在墙上留下的顽皮的脚印,他留在课桌上的那把锁。
我突然想起原来写过的句子:俯视和仰视依然是那影那人/倒立在荡漾荡漾的水面/徐徐散开的涟漪/一个来路去路上的人。
当我走在荒废了的操场的时候,我看到了那面白色的墙壁的左边写满了话,比我写得都还要多。
“2002年1月20日我说了打电话给你结果我没打,是我不对。”
“2002年2月,我考试很差,没有达到你对我的要求,我欠你十个冰淇淋”
“2002年3月,我开始放学没有等你了,我知道你不高兴,对不起。”
“2002年3月,你感冒了,我知道,很多人去看你了,我没有来,你肯定生我气了吧?”
“2002年4月,我突然发现了学校围墙外面开满了很多野花,我想带你去看,但却一直没有对你说,你知道吗,我很多时候逃课都是去看那些花了。”
“2002年4月,你别老是不吃午饭,这样要胃疼的。”
“2002年5月,我的考试一次比一次差,我知道你很失望,对不起。”
“2002年6月,已经快要高考了,我开始学会自己去小卖部买可乐而不用再缠着你了,看见你做试卷的样子好认真,都不敢打扰你。”
“2002年7月,后天高考了,岚晓,我很害怕,你知道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看书的感觉吗?我好难过。我妈妈甚至不知道我要高考了。”
“2002年8月,岚晓,我考得很差,你会觉得失望吗?我打电话给你,***妈说你考得很好,我放心了。”
“2002年8月,岚晓,今天是我在外面玩的第16个通宵,我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别人眼里也许我就是个没有家可以回的顽劣的孩子。”
“2002年8月,我知道你下个星期就要去北京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见你。”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一瞬间,我仿佛看到齐铭站在墙面前握着2B铅笔写字的样子,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右手认真地写字,他慢慢地回过头,笑容温柔而清澈。
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把齐铭的画小心地放在行李箱的最底层,我抚摩着那些碳银色的阴影想起以前齐铭画画时的样子,模糊得如同想前世。
整理齐铭留给我的书的时候,一张照片突然掉出来,照片上是我家的阳台,阳台上飘着我帮他洗的一件白色衬衣,时间是2000年9月,背面是齐铭写的字:我的幸福时刻。连我都不知道齐铭什么时候拍下的这张照片,我鼻子一算,喉咙一紧,突然大声地哭起来。
我压抑了一年的难过突然全部从喉咙里涌出来,我用尽了力气哭,哭得胸口好难受。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哭泣的声音可以这么大的,我一边哭一边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喊齐铭。
我终于还是走了,离开了我的学校离开了我的城市,离开了我的19岁。离开了曾经在齐铭单车后坐上放肆的时光。坐在火车上我难过地想。
我在学校的墙壁上还是留了言,我告诉他我换了新的手机号,告诉他如果来北京一定要找我。可是我现在突然想起来,好象下个学期那面墙要拆掉了。我仿佛听见了墙倒塌时轰然的声音。
我还是怀着期待齐铭会来北京找我。我想到时候我就可以和他一起看我生命中的第一场雪了,想到王菲唱的“从未和你饮过冰,零度天气看风景”,我就天真地笑起来。
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我沉沉地睡去,梦境中,我看到了13岁的齐铭,眼睛大大的,头发柔软,漂亮得如同女孩子。他孤单地站在站台上,猜着火车,他问我哪列火车可以到北京去,可是我动不了,说不出话,于是他蹲在地上哭了。我想走过去抱着他,可是我却动不了,齐铭望着我,一直哭不肯停。可是我连话都说不出来,我难过得像要死掉了。梦中开过了一列火车,轰隆隆,轰隆隆,碾碎了齐铭的面容,碾碎了我留在齐铭身上的青春,碾碎了那几个明媚的夏天,碾碎了那面白色的墙,碾碎了齐铭那辆帅气的单车,碾碎了他的素描,碾碎了我最后的梦境。
朋友们!这是我想和你们说的:
曾经的誓言,早已风轻云淡,谁还在门前掌灯盼归还?
爱情是什么,爱情不是幸福吗?
现在我或许懂了,他是快乐后的痛与伤,爱得越深痛得越深,明知会痛却还要爱。
是何人唱歌,唱到心中的忐忑,何人跳舞,舞出了一片孤独,在你的世界里装着坚强过后,再回到自己的世界脆弱的流泪。
是谁在你的墓前,葬下了一生的诺言?看樱花满天,悲伤在流转,却掩不住斑驳的流年。
也许爱是一种痛,也许也是一种幸福。
也许我们都爱过,也许都没爱过。
也许我们爱过,但并没有痛过,幸福过。
也许只不过假装爱过,假装痛过,假装幸福过。
每次受伤,或许,与世隔绝是我维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或许我爱过,痛过,幸福过。幼稚、诠释了我们的青春…童话已经结束、遗忘就是幸福…
放弃了、就不该后悔、失去了、就不该回忆…
有时候、执着是一种重负、或是一种伤害、放弃却是一种美丽…躲在墙角、掩藏那孤独而又不奢怜悯的伤…欣喜过后的失落、你了解吗?
你还欠我一句对不起、可我不会再说没关系了…
我不愿意再去打扰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不想让你讨厌我…
一切都落下了帷幕、唯独我、还在痴痴的等待…
那只是一场简单的邂逅,流年、在等谁的相濡以沫…何时才能爱、痛、还有幸福。伤害他人,伤得最重的终将是自己。关于爱,你们谁还比我懂。
第180、最亮的那根蜡烛
深夜,寺里一人一佛,佛坐人站。人:圣明的佛,我是一个已婚的人,但是我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佛:你能确定你现在爱上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吗?
人:是的。
佛:你离婚,然后娶她。
人:可是我现在的爱人,很温柔、善良、贤慧,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残忍,有点不懂道理。
佛:在婚姻中没有爱才是残忍和不道德的,你现在爱上了别人不爱她了,这样做是正确的。
人:可是我爱人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佛:那她就是幸福的。
人:我要与她离婚另娶她人,她应该是很痛苦的又怎么会幸福呢?
佛:在婚姻里她还拥有她对你的爱,而你在婚姻里已经失去了你对她的爱,因为你爱上了别人,正所谓拥有的就是幸福的,失去的才是痛苦的,所以痛苦的人是你。
人:可是我要和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应该是她失去了我,她才是痛苦的。
佛:你错了,你只是她婚姻中真爱的一个具体,当你这个具体不存在的时候,她的真爱会延续到另一个具体,因为她在婚姻中的真爱是从来没有失去过。所以她才是幸福的而你才是痛苦的。
人:她说今生只爱我一个,她不会爱上别人的。
佛:这样的话你也说过吗?
人:我……
佛:你现在看你面前香炉里的三根蜡烛,哪一根最亮?
人:我不知道,好像都一样亮。
佛:这三根蜡烛就好比三个女人,其中一根就是你现在所爱的那一个女人,芸芸众生,女人何止千百万,你连这三根蜡烛哪根最亮都不知道,你为什么又能确定,你现在爱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呢?
人:我……
佛:你现在拿一根蜡烛放在你眼前,再用心看看哪根最亮?
人:当然是眼前这根最亮啦。
佛:那你把它放回原处,再看哪根最亮?
人:我真得看不出哪根最亮。
佛:其实你刚才拿的那根蜡烛,就好比是你现在爱的那个最后的那个女人,所谓爱由心生,当你感觉你爱她时,你用心去看就觉得她最亮,当你把它放回原处,却找不到最亮的感觉。
你这种所谓的最后的唯一的爱只是镜花水月,到头来终究是一场空。
人:哦,我懂了,你并不是要我与我的爱人离婚,你是在点化我。
佛:看破不说破,你去吧。
人:我现在知道我爱的是谁了,谢谢,谢谢。
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第181、春天来了,爱情走了
她是他的情人。她爱了他5年,执著而痴迷。她身边的朋友来来往往,都陆续结了婚,消失在彼此的视线里。她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她只单单爱他,并且从来不向他要求些什么。他也很爱她,总是尽可能抽出时间来陪她,送各种各样她喜欢的衣服、首饰、香水、巧克力,并且给予她他能够给予的幸福。只是他从没有提到过离婚,甚至从没有说过他妻子的不是。
她每次问他:“你爱我吗?”他都毫不犹豫地说:“爱。”
他有次醉酒之后,在家里给她打了一个通宵的电话,从头至尾都在含糊不清地对她说那3个英文单词:“I LOVE YOU。”她在电话线的那头哭成一个泪人,听筒紧紧地握在手里,像是找到了依靠,像往常一样,因为担心被熟人看见,他是不能和她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所以,最后他在家里做好饭等她。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她解释说,因为在逛街时,他看见了盛开在街道两边的樱花。
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她说着这一切,眼神里流露出无限的爱意。
她继续在那里自顾自地对他说着今天看见的樱花。她说,今天阳光灿烂,马路上人来人往,街边的樱花热热闹闹地盛开着,每一朵花都在努力地绽放自己,在这个短暂的春天,用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将自己调整到最美。
她对他说,明天你一定也要去看看,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春天来了!
他说,我妻子也是这样,昨天我开车接她回家,一起从楼下停车场走出来时,她突然停住不走了。我奇怪地问她怎么了,她指着花圃里那一朵月季花说,你看你看,多美啊。
她也笑了,笑着笑着,那淡淡的笑容就凝滞在脸上,很快没了痕迹。
她安静地和他吃完了那顿晚餐。夜里,他已经睡去,而她却睡不着。她在想着她——他的妻子。她想,她应该是善良而且美丽的,能够欣赏一朵花的生命的女人肯定是个好女人。她又想,他的衣服总是被熨烫得服帖而笔挺,说明她是一个称职的妻子;他时常夜不归宿,而作为妻子的她却没有疑心自己丈夫的行为,说明她单纯而高尚……
她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清晨,他要走了。她到楼下送他,第一次没有说“再见”,而是说:“你自己多保重。”
他当时觉得她有点奇怪,但也没再多想。但从此他再也找不着她了,她就像空气一样从他的生活中蒸发了。他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真的失去了她。
第182、窗外歌声依旧人已去
很久以后,当听到顾林成在楼下唱那首《窗外》时,何落突然地就哭了,当然不是为了被她拒绝的众多男生之一顾林成,不过为了这首歌,更清楚些,是为了跟这首歌有关联的人,孙子南。他们之间的故事,似乎从来就没没开始过,可却令何落煎熬了10年。
孙子南,是何落初中时代的同学,也是同桌,气质独特,品学兼优的何落是众多男生的心仪者,可天性腼腆的何落,和男生几乎是不交谈的,包括孙子南,尽管他们是同桌关系。二人同样跻身于前三甲,平常似乎除了讨论题目,很少再说话,直到寒冬到来,何落的手如往冬一样,开始皲裂,某天早上,当何落坐到位子上时,看见桌上放了一杯热水,感到很诧异,而此时,孙子南报以微笑的冲何落点点头,何落回笑以示感激,小心地将杯子握在手里。
就这样,孙子南为何落打了一个冬天的开水,不知名的情愫已在何落心里滋长,不是因为是多容易感动的人,而是从小家庭破裂从来没有享受过的温暖,不过固执如何落,她一定不是会早恋的人。
一年的同学关系很快结束,很快他们不在一个班,很快不在一个学校,四年后,高二,何落以为彼此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地收到一封孙子南的来信,是一封独特的情书,厚厚的信封,太多的内容,他说,他恋她四年。何落悄然落泪,然后写了一封回信,不过就是婉拒的意思,何落多希望自己不要这样说,多想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了他四年,可她没办法,她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成为她成功道路上的绊脚石,她承受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施加给她的压力。一段时间后,孙子南只回了七个字:有空听听《窗外》吧。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我将要去远方寻找未来
假如我有一天荣归故里
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对着你的影子说声珍重
假如我永远不再回来
就让月亮守在你窗外
何落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六年后,当她拒绝顾林成之后,他会唱出这首歌,其实,何落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到现在除了孙子南,还是不能接受任何人,也许是那个能在寒冬坚持每天为她打一杯开水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更令何落没想到的是在听完顾林成唱过这首歌的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孙子南的信,不过,这次打开信封,不再是情书,而是喜帖,耀眼的红刹那间刺痛了双眸。
婚礼那天,何落偷偷地躲在角落里,看到孙子南和他美丽的新娘,何落笑了,她祝福他们。
假如有一天我荣归故里,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如今,孙子南荣归故里,只是再也不会到何落的窗外诉说情怀。
窗外依旧窗内变。
窗外歌声依旧人已去。
第183、你是我的吉娃娃
你是我的吉娃娃文 顾袁 插图 Beard
什么医生最粗暴
秦意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偶尔在上下班的时候或是在公园晨跑时会遇见林熙。小区里的人总和他打招呼“林医生好”,秦意暗暗记下了:原来这个看起来有IT精英气质的男人,是个颇受欢迎的医生。
所以秦意在发高烧到39摄氏度又找不到退烧药的情况下,敲响了楼上林医生的门。
林熙穿着睡袍,有些不解,又带点惊艳地看着秦意。此刻的秦意脸上酡红,虽然裹着厚厚的睡袍,但春色依然尽显,林医生不禁想入非非心肝乱撞:“您这是……”
秦意清了清嗓子:“林医生,我可以讨些感冒药吗?如果您方便的话,能不能再帮我打一针?”
林熙“扑哧”笑了出来,眼神中带着戏谑,不敢置信地问:“小姐,您是不是烧糊涂了,我可是……”
林熙的话还没说完,秦意便一头倒在了他怀里,两手无力地乱挠:“我……我站不住了……”
秦意被人不太温柔地拖了进去,又被丢进了沙发里,混沌的脑子疼得不行,口齿不清地质问:“医生都是这么粗暴吗?我好歹是个女人啊!”
林医生端来一杯温水,又递给她两片药,无奈地叹气:“对,你还是个半夜敲陌生男人门的女人。”
秦意没力气和他斗嘴,喝完药后就一头栽在了沙发里,任旁边的男人怎么叫也不理。朦胧中被人抱起塞进被子里,她想起来反抗下,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之后便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果然轻松了许多。秦意花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确认身上的衣服完好无缺后,满意地给林医生的服务打了满分。
门铃响起,秦意听见楼下陈阿姨的声音:“林医生啊,我们家的妞妞又生病了,又要麻烦你了。”
林熙的声音很好听:“陈阿姨您客气了,我待会儿就过去看看。”
陈阿姨满意地走了。秦意泪流满面,陈阿姨家的“妞妞”她见过,还抱在怀里玩过呢,是一只一岁半的哈士奇……
“你是兽医为什么不早说?”秦意狂乱地挠头,动作忽然一顿,用更惊恐的语气问林熙,“你昨晚给我吃的药,不会是……”
林熙正在打领带的手停了下来,煞有其事地总结:“原来狗狗的药也可以医人,尤其是半夜擅闯陌生男人家的女人……”
美艳召我去战斗
秦意去医院做了个详细检查,确定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放下心来。经此一事,秦意将林熙列为“世上最无耻的男人”,此仇不共戴天!
晚饭时间要到了,秦意化了个淡妆,喷上香水,对着镜子抛了个媚眼:美艳召我去战斗!
看到门外站着的秦意,林熙眨了眨眼:“秦小姐,您是上来还医药费的吗?”
呵呵!秦意心里的恨意化作两声冷笑:“我是来讨债的。”秦意抱着怀里的吉娃娃,挑衅地看着林熙,“林医生,您长了一张人医的脸,却是兽医的心,还真是人面兽心啊!”
林熙:“……”
秦意心情舒畅:“我家的小狗最近不舒服,您帮我瞧瞧?”
这只吉娃娃是秦意在小区里捡来的,身体倍棒,吃吗吗香。
林熙抱过吉娃娃,捧它在怀里仔细瞅了好几眼,得出个结论:“嗯,和你长得蛮像。”
我不生气,我一点都不生气!秦意粉拳紧握,绕过林熙直接走进客厅,窝在沙发里坐着:“林医生,你知不知道,以你昨天的行为,我完全可以控告你欺诈、故意伤害和非法行医罪。”
林熙端给她一杯水,扬起浓眉:“那我是不是要先控诉你非法扰民?”
哼!秦意给了他一个白眼:“作为一个小兽医,我奉劝你不要和律师打官司。”
看到林熙做出怕怕的表情,秦意得意地笑了,温柔地说:“林医生啊,我昨天晚上来你家,好像闻到了鱼的香味儿,今晚还有没有啊?”
……
吃饱喝足后,秦意满意地抱着吉娃娃就要离开,却被林熙用左臂钩住了脖子:“秦小姐,你不是来给你家狗狗看病的吗,吃饱了就想溜啊?”
秦意小脸一红,打掉他的手,装模作样干咳两声:“呃,是啊,我家吉娃娃没什么事儿吧?”
林熙双臂抱肩,斜眼瞧她:“它和它家主人一样,嘴和人都寂寞了……”
秦意彻底站不稳了,一脚狠狠踩在了林熙的脚上,结巴地抖出一句:“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说完转身就跑。
“哈哈哈!”身后传来那个男人可恶的笑声,“那我明晚洗干净了喷香香等你哟!”
全毁的清白
“我一定是太寂寞太寂寞了,怎么会觉得楼上那个兽医长得很诱人?”秦意搓搓脸,甩甩头,“不想了,不想了……”
同事桃子在她旁边嘀咕:“秦意,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今天新来的那位律师特牛,不仅是我们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是女妖眼中的唐僧,到时抢不到你可不要哭啊!”
秦意斗志昂扬地握拳:“我一定把他降伏拿下!”
等到“新来的律师”隆重登场时,秦意虚弱地退了:他不是兽医吗,怎么转身又成律师了?
林医生,哦不,林律师一脸桃花相,那谦和的笑容落在秦意眼里很是奸诈:“虽然我今天才来报到,但是我已经熟悉了几位同事,尤其是其中一位美女律师。”看着林熙的眼神,秦意羞愤地低下了头:不是我,不是我……
美女律师?大家的眼神齐刷刷看向秦意和桃子,因为他们这家事务所里,只有这两个女人。
林熙笑得温和无害:“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要改善大家的伙食。因为昨晚那位美女律师还叮嘱我,事务所的工作餐很糟糕,要我多给她做些好吃的补补。”
嘘声四起,同事们的眼神里闪烁着“奸情”两个字,还有部分男同事伤心欲绝状。秦意心虚地含泪低下了头:完了,此生清白全毁了!
桃子狠狠地掐了秦意一下,压着声音质问:“说,什么时候和这位情哥哥搭上线的?”
办公室弥漫着诡异的安静,林律师秉着落井下石的精神又加了一句:“大家不要随意乱猜哦,我和秦律师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啊。”
都男女关系了还纯洁?
林律师在大家的干拥万护下翩翩离去,秦意才堪堪抬起头,手机“嘀”的一声响了,是林律师兼林兽医兼林医生的短信:今晚洗干净了等你哟!
秦意两眼一黑,顿感兽医无良。
擒人先擒狗
原本打算今晚再上去“敲诈” 顿晚餐的秦意,现在乖乖地抱着她的吉娃娃,在中介信息上寻找新的住处,因为楼上住了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禽兽。
门铃响了,可能是叫的外卖到了,秦意跑去开门,却看到张最不想看到的脸。
“我可记得,有人说今天要来收拾我来着。”林熙满意地看着秦意惊恐的表情。
秦意羞愧不已,只好壮着胆问:“林律师,这样骗人很好玩吗?”
林熙无辜地摇头:“我只是恰巧会给动物看病而已,可我从没说过自己是兽医啊。倒是秦律师,为何三番五次乱猜我的职业呢?莫非对我关注已久?”
“你――”秦意被揶揄得说不出话,只好低头沉默,在心中默默地说:是的,我早就瞄上你了。
看到秦意低头不语,林熙眼中闪过一抹狡诈,他一手抱过秦意怀里的吉娃娃,一手拉着秦意的手,边走边说:“走吧,我煮好了饭菜,顺便把自己也洗干净了,敬请秦小姐品尝。”
林熙给秦意盛了碗汤,给吉娃娃挑好了骨头才坐下来。看着吃得正酣的秦意,不禁酸酸地说:“现在也不顾着在我面前保持形象了,看来,我还不如一碗汤的分量重。”
秦意意犹未尽地舔舔嘴角:“林律师,你有女朋友吗?或者说,有男朋友吗?”
“有啊,男朋友就是它。”林熙指着正在啃骨头的吉娃娃说,“至于女朋友嘛,看你这个吃货肯不肯钓我这张长期饭票喽!”
秦意捧着碗喝汤,喝得一滴不剩也不肯放下碗来,希望能盖住她那张通红的、小人得志的脸。“我不介意你把手里的碗换成我的脸。”林熙拿掉她手里的碗笑着说。
“嘻嘻,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有这个想法了。”秦意说完飞快地凑过脑袋在林熙的嘴角亲了 口, 脸色眯眯。林熙抹抹嘴角上的油,弯下腰捧起秦意的脸,抹掉她嘴边的米粒:“真巧,我们早就达成了共识,从我来到这个小区的第三天,就一直等你上来敲门呢。”
秦意觉得自己要飘上天了:“哈哈,我早就说过啦,我可是这方圆百里最美的一位呢。”
“对!”林熙点头,宠溺地望着秦意,“可就是这位大美女,她捡了我的小狗却一直不还。不过现在好了,我下收获了两只吉娃娃,尤其是会打官司的那只,以后我一定会精心养着她,不让她跑掉。”
“原来,要擒人先擒狗!”秦意快乐地抱住林熙,“怪不得这只吉娃娃一看见你就撒了欢地跑,好几次我都差点没追上,害得我还以为它和我一样看上了你,想横刀夺爱来着……”
第184、在你爱我的时刻里消失
我想,我爱上杜小敏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具体从什么时刻开始的,我已经忘却了。那些无缘无故冒出来的思绪总会缠绕着我,一夜又一夜。时间长了,自然就习以为常了。北京的冬天有些清冷,我独自坐在狭窄的办公室里整理那些琐碎的文档。我熟悉这些操作的流程,所以很快完成了。
我刚来北京的那天,就在车站拣到了一只小小的流浪狗,它跟着我一直到了现在,先后换了两次工作,搬了两次家。后来就慢慢发现,它是一只长不大的狗,永远只能那么小,差不多一个巴掌大。
清冷的季节里我总是带着它上班,把它喂饱,看着它懒懒地在办公桌上睡觉,以此来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喂,哥们,教我做一下这些东西。”一个身材高挑,容貌清秀的女人闯进了我的办公室。对,她便是杜小敏。
从我和她认识的那天起,她便“哥们哥们”地叫着我,并且进我的办公室从不敲门,可我对此并不反感。或许,她进入了我的生活。
我帮她把那些材料弄好,交到了她的手里。她高兴地拍拍我的肩说道:“哥们,不错,有时间给你介绍一个妹子。”我心里当然想,那妹子会和你一样吗?
她看到了我带来的流浪狗,伸手便去摸,我想阻挡她,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只小狗曾是受过了怎样的伤害,以至于现在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碰它,都会遭殃。杜小敏也不例外。
“啊!”杜小敏的尖叫和狗叫声一同响起。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她并没有骂狗,而是吵着嚷着说我没有调教好它,并且硬是要我带她去打狂犬疫苗。我哭笑不得,只好跟着她去了。
说实话,我陪着她去完全不是因为责任,只是我那一时无由的心疼。于是,我终于知道,我是爱她的。可是,她有了男朋友,并且我也认识。因为每次她有了男朋友总会第一个通知我,还要那男人请我吃饭,说我是她最好的哥们,看着那男人表情怪异的样子,我心里真是好笑。于是,我想不认识都不行。
她和那些男人晚上出去,都会硬拉上我,她说,要是他们是坏男人,你可以保护我。我心里忽然有些莫名的暖意,跟着她去了。第一次跟着她去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尴尬,但是后来就习以为常了。因为我想保护她,仅仅是这么单纯的想法。
“哎,你觉得这个男的怎么样?”
“嘿嘿,问我?”这是我一惯的回答。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即便是我说不行,她真的就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而放弃他吗?
杜小敏,为什么每次都是要等你已经做出了决定你才来问我?而对于你自己爱情自由的决定,我凭什么身份来更改?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记得有一次她硬拉着我和他的男朋友去买订婚戒指。我没说什么,失魂落魄地跟着他们走。她挽着那男人的胳膊,像一只将要扑翅的小鸟。
呵呵,我自己笑着自己,我爱她,她永远都不知道。
“这枚戒指是采用国内最领先的镂空技术打造的,钻石也是……”
售货小姐在一旁滔滔不绝地说道,杜小敏的脸上神采飞扬。
“哎,你觉得怎么样?”她忽然回过头来问我。
那男人也在一瞬间回过头来看着我,眼神足以射杀一公里之内的所有生物。我忽然有些心跳加速,不知怎么回答时,忽然冒出了售货小姐的声音:“小姐,这枚戒指完全适合你和这位先生,不论做工还是色调上,都可以说是为你们俩专门打造的一样。”
三人的表情哑然,当然也包括杜小敏。因为那售货小姐说的先生,是我。
两天后,杜小敏来到我的房间里大哭。而那时我还没有起床,我正想审问她是怎么进来之时,她便坐在我的床沿上大哭起来。
“小敏,怎么了?”我有些急切地问道。
“哇,我和他分手了。”不问不要紧,这一问哭得更凶了。
“我说小敏,有什么事你倒是好好地说啊,哭什么嘛!”
“不是你失恋,你当然不伤心了。”我真是够倒霉的,好心被当了驴肝肺。
“还有啊,有什么事你也得让我先穿了衣服再说吧?”我无奈地说道。
“你穿你的衣服,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拿着你的衣服。”她没好气地说道。
我真够倒霉的,大清早的就碰上这种事,来我床边坐着哭,还有那么多的理由。
“我说你坐在这里我怎么穿啊?”我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她看了我一眼,赤裸着胳膊靠着枕头,头发蓬乱,大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
刚穿了衣服,母亲又打电话过来催促着,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说这事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再说了,没合适的怎么结。
杜小敏听到了,自己失恋的事忘了,在旁边跟着瞎掺和。
“我说你就找一个嘛,我们单位这么多的好女孩暗地里都很喜欢你,要不,我帮你介绍一个?”
“不用。”我简单明了地回答她。
“我说你是不是同性恋啊?”
……
那天,我们就为结婚的事大吵了一架。杜小敏生气地摔门走了,并且扬言,要我永远都不要再叫她。
这是我们第一次不带任何玩笑性质的吵架,而最后的结果,两败俱伤。她生气的理由是,她不顾一切地来帮我找对象,完成我母亲的心愿,我不领情不算,还要大声地恐吓她。可我生气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因为爱她。我当时差不多就要说出,我不想结婚的原因就是因为爱她,等着她,可是我没有那个勇气,因为我了解杜小敏的性格,所有和她分手的男人都成了陌生人。
她在我爱她的四年里,换了五个男朋友,其中有两个谈到了婚嫁。
可都是以失败告终,而我在里面充当的角色,都是比媒人还要媒人。我要在她的面前尽量帮那些男人说好话,因为我想她幸福。另一方面我必须要保护着她,并且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处心积虑地掩藏好我心里所有的感情。
杜小敏,你知道吗?
酷热的七月,在杜小敏开始了另外一段恋情的时候,我辞职到了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在临走前我托朋友给了她一封信。
信里记载了从我和她相识的那天起,她经历过的所有爱情,里面有她的欢笑,哭泣,泪水。包括每一个男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她承诺的誓言。虽然我知道,这些对她都已经不重要了,但我还是做了。因为我总要为她留下一些东西,纪念我们的相识。
后来,我受到了上级的赏识,平步青云,成为公司最年轻的策划经理。而这些,我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我几乎用尽了平生的力气,来遗忘那个曾是让我痛彻心扉的城市,还有那个让我保护了四年的杜小敏。
在这短短的一年里,我尝试了四次恋爱,都以失败告终,因为我发现,我缺少了对爱的心动与激情。
春节,我抽时间依次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每一个人都会和我说起杜小敏,都会告诉我她现在变了很多,沉默寡言。曾住我隔壁的同事说,在我走后的一个月里,杜小敏发疯似的四处打听我的消息。电话这头,我已是泪流满面。
杜小敏,这一个身材高挑、面容清秀的女子又仿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又一年的七月,我代表公司去北京参加一个重要的合同签订仪式。
仪式后的宴会上,有北京大大小小不同的广告公司代表人举杯欢庆。后来便是舞会,灯光绚烂。
忽然,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我看到了杜小敏。和以前不同的是,她的身边缺少了一个男人,还有她眼睛里的神采奕奕。
我忽然的有些心痛,视线模糊,我推说自己去洗手间走开了。
杜小敏看到了我,像一只发疯的野兽跟我走了出来,紧紧地扯住了我的礼服,一边哭一边大叫着:“哥们,别走,别走……”
在她才叫出我“哥们”的一刻里,我便止不住情感泛滥起来。毕竟面前的这一个女人,占据了我四年里所有的欢笑和泪水。
那夜,我和杜小敏在一起。我们就这样安静地拥抱在一起,睡了一夜。
在她干净的脸庞上,还残留着无数的泪痕。此时,却是面带微笑地紧靠着我的右臂,沉沉睡去。
凌晨三时四十分,我吻了吻她的脸,悄悄踏上了回上海的班机。从那时起,我彻底从杜小敏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知道,她醒来时若没有看见我,会是如何的抓狂,可总好过她和一个已经对爱情毫无激情的人磨蹭一辈子。
四年的时间里,我不断地为她的哭泣伤心,失恋伤心,找到新爱伤心,为她所有的伤心而伤心。而在这些伤心里面,我已经被打磨得没有了爱的勇气。
亲爱的,让我离开你。因为我爱你。
我所有等待的目的,只是梦想着你爱我,可在你真正爱上我的时刻里,我却没了爱的激情和勇气。
亲爱的,我坚持下去的理由,只是在等待一个你让我彻底消失的理由。
原谅我,因为在离开你的日子里我终于发现,爱情是一种有限的力量,而我也将从这个力量消失的时刻里消失。
第185、爱情在海南失事
那天,听电台里介绍王菲的新歌旋木,揣摩良久,也没有弄懂这个名字究竟是何含义。后来才知道旋木其实是“旋转木马”的缩写。王菲把这首歌唱得婉转飘忽,却怎么也掩不住底下的心碎神伤,歌犹如此,要是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来一次爱情的旋木,还真不是什么人都经得起。逢钧化名就未曾料到,一次结伴出游就将他与女友两人世界的平衡轻易打破,四个人的情感就如坐上了旋转木马,交纵错杂起来。
火车情缘
我和思思化名相识在开往北京的一列火车上,那是1997年夏末的一天。我从登上列车的那一刻就被她吸引了,当时她在我前面,一路寻找自己的座位,素白荷叶边无袖套头衫的下面是一条墨绿色的团花太阳裙,乌黑的头发随意地扎了一条马尾,背影美得像一朵水莲花。我几乎忘了按座位号去找自己的位子,像有人在后面推着一般,只是跟着那个美丽的背影往前走。
水莲花忽然停住,显然是找到自己的座位,我来不及收脚,险些撞上她,她回头看我。我像是被定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不经意里垂下的几丝秀发衬得整个脸庞格外清秀!我的心怦地一下跳开了,且越跳越快,为了掩盖自己的慌张,我假装认真看票,但票面上浮动的层层叠叠都是她的脸庞。
“我从小就特别规矩。”逢钧在长长一段自述后,突然意识到有必要更正一下这段话对他形象的影响,但他的解释就像写坏了的中国书法,越改越黑,我笑了起来,逢钧也跟着笑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因异性而心跳加速,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像是在腾云驾雾,脚底轻飘飘地。可我不能老站在那里不走啊,我努力收回心神,定睛看了看车票,又看了看我要找的位置,我喜出望外,老天保佑,我竟然是她的对座!
简直喜从天降!我好不容易压制住自己兴奋的心情,以免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等车上的人都安顿下之后,我斗胆跟她攀谈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带着目标跟一个女孩子讲话。谁知她也很大方,我们很快聊了起来。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好像没戏了。她的脸色慢慢起了变化,兴致也不如开始时高。猛然间,我想到:现在是学生返校高峰,车厢里格外拥挤,空气也随着列车的运行越来越浑浊,她是不是在晕车?!我取出矿泉水,拧开封盖递给她,她笑了,等她喝过,我又主动拿了她的毛巾,去浸湿了要她敷在额头上,她听话地照做了。
不知是我的殷勤周到还是她适应了环境,她的脸色终于慢慢好起来,话也多了。等车到北京站时,我们已成为朋友。一年后的那个寒假,我带她回家探望妈妈,以我女朋友的身份。
“思思后来说,她看出了我当时对她‘不怀好意’,可是我对他的照顾,让她觉得我聪明体贴,又具备充分的生活常识,‘靠得住’!”逢钧的笑意中难抑得意。
五天四夜
余下的两年大学生活,我们过得就像云上的日子,轻松而又浪漫。我其实不是个浪漫的人,思思才是,她的脑子里装着数不清的制造浪漫的方式,我只要跟随就可以;然后,我们毕业,一起回汉,找工作。
努力工作,争取早日结婚,这曾经是我在大学时想得最多的生活状态,可是真的投入其中才发现并非原来的想像。不是你够勤奋、够努力就能加薪升职,你要面对无数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阻碍,比如纷繁微妙的人事关系,还有虎视眈眈的同仁竞争,我们两个天真的大学毕业生怎么应付得来?为了早日打下稳定的基础,我和思思约定不要将太多时间浪费在谈恋爱上,先专心工作!
在压力中,我们度过了最初的两年,虽然也时不时有些小摩擦,但我自觉爱情是进入平稳期,我们约好最迟2004年“十一”就结婚。
今年“五一”,我决定和思思去海南作一次五日游。毕业这几年,我们疲于奔命,都忘了相浴爱河的滋味。
逢钧眼里的亮光忽然摇摇欲熄了,声音也沉了下去:“两个人去玩总觉有点单调。”他摸出一根烟,在桌沿上磕了又磕,“我灵机一动,决定约上好朋友卫澎化名和述敏化名,这样两对恋人出游,既甜蜜又浪漫……”逢钧点上烟,深吸了一口,喷薄而出的烟雾辣得他眯缝了眼睛:“谁知道,我这一玩,竟玩丢了女朋友!”
卫澎是我高中时的很要好的一个同学,述敏是思思前单位的同事,他们俩还是我跟思思撮合的,用思思的话讲:卫澎的不拘小节刚好配述敏的大大咧咧,就像我的体贴入微配她的精致浪漫。谁想到,这一次海南之行,却打破了我们两对“天仙配”.
刚出发没什么,我觉察到了不寻常。卫澎比我还要关心思思;而思思也格外活泼了,睫毛眨啊眨,让我心醉神迷,可是她眨的时候常常并非冲着我,这让我有点不舒服,但到底卫澎是我兄弟,何况,若非我跟卫澎要好,思思也不会跟他这样亲近。
想到这,我就怪自己多心了,但随后述敏的不高兴又添了我刚刚卸下的心思,她曾有意隔在卫澎和思思中间,但这并不能妨碍思思跟卫澎交谈的兴致。述敏无奈地看看我,我们两个失落的人只好彼此安慰,我找了个机会,偷偷跟述敏说:“不要紧,回去就风平浪静了。”述敏大方地笑笑,表示没关系。可是,第三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到了危险的气味。
“那天下午,我在沙滩上休息,却看到思思和卫澎往海的远处游过去。波浪起伏,他们两个人有说有笑,好像他们才是情侣。”逢钧吐出这段话时显然不如他吐烟圈流利。
看到这个景象的,显然不只我一个。他们两个回来时,我和述敏的脸色都很不好看。空气中的气氛显得很压抑。那天,述敏说不舒服,没有来吃晚饭,只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我心里也是一肚子的怀疑,吃饭的时候,我不停地看思思。思思看懂了我的眼神,她用一个吻回答了我,这比任何解释都有力,我想白天只是凑巧吧。
同病相怜
此后的两天,大家都表现得很有规矩和礼貌。可是,回武汉后所发生的事则完全超出了我想像力的范围。回武汉后的第二个周末,思思向我摊牌了。我又一次像驾了云彩一般,天旋地转,连站都要站不住了,觉得随时都会落到万丈深渊里去。一边是我最心爱的女朋友,一边是我高中最要好的同学,我怎么也想不通,只是短暂的几天海南之行,就轻易动摇了我和思思6年多的时光。我愤怒了,我也挽留了,甚至我还哭泣了,我抱着思思不让她走,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这么的无力,思思只是轻轻一挣,就脱离了我的怀抱。
我向逢钧表示同情,逢钧却摆了摆手,他说:“患难见真情,如果不经历一些事,你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谁才是值得爱护的,什么才是应该珍惜的。”
在我和思思分手的第二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述敏打来的。述敏告诉我,她没回来就知道要出事了。因为有一个晚上,她一觉醒来,发现卫澎正与思思并肩坐在帐篷外看星星。“你为什么当时不跟我说?”我急了,在电话里大声质问她。
其实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不是说几句话就能改变的。可是失恋的人,哪怕是像我这样平日里话并不是太多的人,都突然有了说不完的话。只有不停的说话,才能让我的心里不那么难受。
可是跟谁去说呢?说我的好同学抢走了我的女朋友?这样的话,我对谁都说不出口。幸好有述敏,我和她,这两个同病相怜的人从此开始对诉衷肠。一开始,我几乎每天都要和她通上几个小时的电话:我愤怒的时候,她劝我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不要报复;她哭泣,我安慰她这样的男人分了其实不是坏事。
“现在你们在一起了?”我问。逢钧点点头,我没有再问下去。和我听到过的许多故事相比,这已经是很好的结尾了。
第186、爱情的种子没有发芽
大学最后一年前,入秋时节,他和她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迷惘。他和她就在一个城里的两所大学,一次联谊会让他们认识了,后来彼此觉得还好,就一直交往着。她喜欢他,他好像不知道,或许是知道却无法言语。她多么想他可以主动表白啊,那样理所当然地她可以爱上他啊!那下午,她和他相约在公园的小亭,他们互相凝视着对方,纵有千言万语却在此刻静默着,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她甚至是想要主动握住他的手,但女孩本性的矜持打消了她的念头,她不能那样做。夜幕已沉,他们不得不往回走。
“买一盆铃兰吧,白色的,只要5元。”准备打烊的花店老板冲他们喊。她有些诧异,摆在店里的那盆铃兰只是一盆黑泥,花盆却擦得程亮,仿古的花纹。
“花盆里刚刚埋下了白铃兰的种子,只要花些心思浇水,它很快就会发芽的,还会开花。”老板觉得他们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一个劲地推销着他所谓的花。她想,就让这盆铃兰决定他们的爱情吧。于是,她怂恿他买下了那盆‘花’。
他似乎意识到什么,回到宿舍,他小心地呵护着花盆,每天清晨都提醒自己记得浇水,心里祈祷着:快些发芽吧,快些开花吧。是啊,只有趁着这个秋天,天还暖,种子发芽了,来年才会开花。白色的铃兰娇艳欲滴,花虽无语,但其中的涵义他是知道的——幸福即将到来!
后来,她有意无意地减少了和他的相约,直到来年春天,她随学校老师去南方实习,要去实习的同学召开一个party,她邀请了他。
但他们的铃兰花还没有发芽,他一时间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来了,心里忐忑着。前来参加party的同学很多,大家都互相交换了告别礼物。他早已注意到她那热切的眼光,此时,他却无法挽起她的胳膊轻舞一曲,更没有勇气当众表白。在他的心里,他们的爱情是一定要等到铃兰发芽、花开。他不敢凝视她,躲在黑暗的舞池角落里,任由她被人邀请着,一曲又一曲。Party散开的那一会,他连握手告别的举动都没有就匆匆离去了。
他沮丧极了,放弃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他把那盆黑土从宿舍里取出来,摆在了宿舍阳台上。
即将毕业的他每天为学业和工作奔波着,他忙碌着,他还想将来一定还可以遇到更好的女孩子。
等他考完最后一门功课的时候,他回宿舍收拾东西,却看到窗台上几片修长的绿叶茁壮生长着,顶端挤出了一个花苞。埋藏了几年的爱情突然疯狂的生长起来,他的爱情即将开花。
他飞奔着冲向她所在的学校。他完全看不见路边那些异样的眼神。
他的心被爱情塞得满满的,他一口气冲进了她的宿舍。看门的阿姨告诉他,她刚刚走了,可能还在学校停车场。
停车场里,她挽着一个男孩的胳膊挤进了远行的大巴。
他愕然了。早知如此,他就应该在买下铃兰花盆之前就应该买下一朵粉色蔷薇送给她,因为那是爱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情就是这样,明明相爱的人,却往往阴差阳错,像是隔住了一道无形的高墙,等你翻过那堵墙的时候,对方已经不在那边。有多少爱经得起等待,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幸福不需要等待,爱情不需要胆怯,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第187、宝贝,不哭
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题记
一、
结婚的那天晚上,送走宾朋后我躺在陈思的怀里突然问他这样一个问题:“陈思,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快要死了,你希望自己最后的归宿是什么?”
话刚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大喜的日子我怎么说这样晦气的话呢。本想叫陈思不用回答,可是我还未来
得及阻止,陈思竟然笑着说:“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
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昏暗的灯光中我仍是能清楚的看到陈思的表情,他是那样真挚。虽然他是用微笑的语气说的,却让我的灵
魂受到巨大的震撼。那一刻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陈思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刚认识时觉得他是个傻傻的男人。我们俩是经过同学介绍的,那时并没有想到
能相恋,结婚。有时缘分就是这样奇妙,注定了逃都逃不掉。后来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朋友们的劝阻,毅然
的嫁给了他,那时他的工资只有我的三分之一,只是一家小公司的职员。没有房子,更没有车子。有的也
许只是那份温柔。不过我却很满足,那时我需要的正是这份金钱和物质都不能比拟的温柔。
结婚一年了,我们俩一直住在我们公司的职工公寓里。那时他还不好意思搬过来,硬是叫我搬到他那里。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公司的规模及各种福利都不是他的那个小公司能相比的。我这面能申请到两室一厅而他只有一室一厅,所以最后还是他搬过来住了。我和他一直在计划卖一套自己的房子,要很大的那种,所以现在住公寓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这个物价高的吓人,我们只想把现在的生活安排妥当。
日子一天天的逝去,曾经认为平淡才是爱的真谛,而陈思那份温柔呆傻才是他的内涵的想法不知在什么时候悄然改变了。我甚至觉得自己现在有些悲哀,结婚后柴米油盐取代了相恋时的激情浪漫。日复一日的生活似乎成了一种煎熬,我开始怀疑这婚姻的走向是否是朝着幸福。
我的惆怅与感慨虽然没有告诉陈思,但我多么希望他能感觉的到。不为了我,为了他自己也好。我想让他明白,我们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否则我和他的锋芒与韧性都将消失于无形了。但陈思似乎浑然不觉,他依然想往日那样,似乎精神还很不错。他的文笔很好,所以他工作之余便是写些稿子,偶尔少赚薪酬。不过还不及我半个月的奖金,但他却想很满足。买些鱼肉,做上几道小菜给我吃。只可惜我嘴里再也没有当初那种幸福的味道了。
一次公司的管理阶层聚会我认识湘雨,他也是在那时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然而我却还没有意识到,我的世界已经改变了,就如同我的婚姻般那样悄无声息的改变。那晚我独坐舞池,工作的压力,加上生活的疲惫让我没有一丝精神。接连推掉了几个相邀的同事后,他出现了。那时我还没看见他的脸就被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他微笑的对我说:“小姐可以共舞一曲吗,我想知道今晚最美的是这音乐还是眼前的你?”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我和他轻轻的拥舞在舞池中。错乱的人影让我有一些眩晕,只想仅此一曲就罢。他在我耳边轻声道:“乔琪!市场部,对吗?”
我有些吃惊,公司里虽然我的人脉还算可以,但也不至于在这数百人的高层中随便那个人就认识我啊?抬头看他,他的个子并不是很高,一米75左右吧。一身银色的西服,很得体也很显眼。三十岁左右,一张成熟坚毅的脸庞。“很奇怪吗?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有学历,籍贯我都了解。当然你的婚姻状况我也知道的。因为我是你即将上任的上司,我叫张湘雨。”
这一曲结束了,他附耳在我耳边说:“你是今晚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而也是你告诉我原来今晚最美的不是乐曲而是你。”说完后他转身离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舞池的旁边。而我心中竟有一种失落,不过马上又被一种欣喜所掩盖,因为我是是他今晚唯一共舞的女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竟然有了一丝的骄傲。虚荣的满足就这样在他翩然离去的背影后爬上我的心头...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本来湘雨说要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不知道是出自一个妻子对丈夫的责任,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我住职工公寓。陈思还没有睡,见我回来后他马上放下手中的笔,把稿子推到一边。转身从厨房中端出了一碗阳春面,“老婆这是你最爱吃的...”
“阳春面对吗”我打断他的话,陈思似乎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因为往日里他给我端面的时候,我都会说:“老公你真乖。”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似乎是变了一个人似得。一进屋看见陈思后就没有给他好脸色,然后我接着说:“你除了会煮面,会写字,还会什么?”陈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看着他手中还冒着热气的面窝突然间觉得错了,我是怎么了。“对不起老公,我太累了,工作上的事情烦心”湘雨见我这样说,又笑了,他用手摸了摸鼻子道:“老婆你赶紧休息吧,别累坏了身体”看着他放下手中面,去卧室整理床铺的背影我竟有了一丝愧疚,陈思这些年从相恋到结婚,对我都是始终如一的好,而我却已经烦了。
二、
在公司和湘雨工作的日子里,我发现他是一个能力很强,很有魄力的男人。他总是那么的自信,同事们都很喜欢他,尤其是几个未婚的女大学生,争相恐后的往他办公室跑,但他似乎却对我颇有照顾。明天是周末,在快下班的时候湘雨给我发来短信。到家后陈思兴致勃勃的对我说明天他也休息,恰巧赶上湖西公园落建10周年纪念,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有些歉意的说:“明天下午同事有聚会,我已经答应了。”陈思有些失望,但他还是马上说玩的开心些,注意安全。
华尔街酒店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饭店,出入这里的都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湘雨约了我在这里吃饭,所以我才有幸来到了这里。
离好远就看见了湘雨,他穿的是一身黑色西服。走到身前他竟然示意我挎着他的胳膊,我有些木然。当他说这是礼貌,西方人的礼貌。
和他走进这个华尔街酒店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奢华尊贵。金黄色庭壁,五六层楼高的棚顶,如镜子般明亮的地面,味道很纯的钢琴曲...
这里人们除了服务人员,皆是些高层人士。其中竟以外国人居多,我听到有英语,法语等。我和湘雨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这里很隐蔽,我们能看见其他人,而其他人很难留意到我们。
起初我和他一边聊工作,一边聊爱好。后来几杯红酒下肚我们开始聊学生时代,聊我婚姻。湘雨笑着说:“那天我在舞池的旁边一直注视着你,你宁静的姿态如同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让所有男人都值得去欣赏。”这话让本有些醉意的我更加晕了,不过我感觉很好。湘雨突然握住我手说:“我好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也有你这样美丽的妻子,我一定不会让她这嫩白双手变得粗糙。我要让她很幸福...
湘雨的话让我有些慌乱,我下意识的收回手来说:“我没有你想的那么优秀,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有丈夫,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说完后我便要起身离开,但湘雨再一次的抓住我的手,而且力度很大我抽不会来。湘雨说:“乔琪,你不要在骗自己了。你不幸福,你迷茫。你的眼神告诉我你需要一个能理解你心中愁苦的人,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次机会。”我坐下来,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湘雨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乔琪不哭,你不是还有我吗”我太起头看他,然后又点了点头。
直到夜色爬上这个城市,我们才从酒店离开。只不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湘雨那里。
一个对婚姻迷茫的人,被一个未婚的男人重新点燃了激情。
三、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湘雨如同热恋般的男女。以前我最烦的就是上班,现在我最烦的是回家。我会挽着湘雨的胳膊出如各种高档场所,我会为他打领带。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而我却恍惚如梦,不曾醒来。那晚我没有回家,次日陈思并没有多问什么,我只是说自己喝多了就去了同事小赵那。后来到了单位才知道,那晚陈思打我电话打不通竟然打到小赵那里。我的心上下忐忑一天。
陈思明知道我撒谎了,但他为什么不揭穿呢?还好我和湘雨的事情很隐秘,我们发的短信都被我及时删除,而那些高级会所不是陈思能涉足的地方。我才稍有些安心...
不过陈思在接下来我下班回家的态度似乎有点变了,具体我说不清。好像是有点冷漠,在没有为我煮过阳春面。不过我也乐得自在,因为我通常都是和湘雨在外面吃过了,而且吃得都是些法国菜,日本料理之类的东西。味道和阳春面当然是不同的了,阳春面似乎是我以前喜欢的小吃。慢慢的,我回家就说累,想早点休息。而陈思似乎也懒得说什么,他总是在笑,在写。我和他开始进入了冷战,婚姻渐渐有了裂痕。一天我和湘雨去一家很有名气的服饰店量尺做衣服,湘雨一直送我衣服,我打算也送他一套西服。湘雨突然说:“那面一个男人看了你好久了。”我抬头去看他,而他却走开了。我朝侧面看去,我手上的布料掉在了地上。陈思笑了笑,然后转身走开了。我愣在原地片刻后,猛的追出去,我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陈思那一笑就让我心如刀绞般的疼痛,只是陈思早已消失在门口。这时湘雨从后面抱着我说:“迟早他都是要知道的,好了不要哭了,你不是要送我衣服的吗?然后他笑着过来吻我,我将他推开。我气愤他为什么笑!陈思的笑是哭,而他则是真的笑。
家中我看见陈思坐在餐桌旁吸着烟,而满屋子都是烟味,显然他不是吸几颗而已。陈思见我回来后,掐灭那颗烟后转身把窗子空调都打开。他知道我讨厌烟味,他的这一举动,让湘雨告诉我和陈思摊派的话全部忘掉在脑后。我哭着说:“陈思我错了,你别生气了。”陈思转过脸来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久没有留意过他的脸了,陈思原本俊朗的脸上如今已满是沧桑。他的胡子好像从没有这样多过,而他不知什么时候又戴上了那副以前的眼镜,我送他的那副被他摘下放在餐桌上了。陈思转过脸手中端起一碗面说:“小琪我好久没有给你煮面吃了,今天再煮一次给你。”我的眼眶湿了,我无力的瘫坐在地上,我嚎啕大哭起来。哭累了,我起身走到床边,然后躺在上面抱住陈思说:“老公我错了,你相信我,我们从新开始吧。”陈思却把身体往旁边挪了下说:“你不是总累吗?好了早点睡吧,我还要写稿子。”我想抓住他的手,想让他在我旁边,但我却没能做到。
我不知道那晚我是怎么睡着的,只是醒来发现身上盖着一件毯子,而我脚上的袜子也被脱掉了。我头发上的两个发卡也放在床头,我睡醒发现这些后眼泪又瞬间流了出来。我翻过身子不见陈思在旁边,当我走出卧室后,发现陈思还在埋首写东西。他很少这样通宵写东西的,况且今天又不是周末,他要上班的。我还不等说话,陈思就笑着和我说:“小琪你起来了,早饭做好了,就在桌子上。简单的话,让我突然想到这一年来好像都是陈思在为我做早饭。我撇着嘴刚要说什么,陈思示意我安静。他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到餐桌上。我起初以为这是一种错觉,陈思好像好久没有牵我的手了。我笑了,笑的比和湘雨在一起时还要开心。我吃着陈思为我做的早饭觉得比湘雨领我吃的那些法国菜要好吃的多...
我吃着吃着突然陈思:“老公你原不原谅我?”陈思平静的说:“我其实从没有怪过你,你和他的事我早就知道。也许你们觉得很保密,但你忘了我有好多同学经常出入那些地方。他们早就和我说过,只是我一直不相信我的乔琪会这样。所以我一直在等,等你自己回来。”我赶紧哭着说:“我知道错了,老公我回来了。”陈思仍然是平静的说:“乔琪,是我不好,让你结婚后受苦了。既然可以选择,我希望你能过你想要的生活。那样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所以我们离婚吧”
四、
这个周末,我和陈思结束了14个月的婚姻。当我们拿着离婚证出来的时候,彼此都很失落。还是陈思先说话:“走吧和我去你那一趟,我收拾下东西。”曾经我们俩的小家如今已经换了称呼,竟然变成了你那。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地方,陈思便开始收拾东西。我问他有住的地方吗?他说可以先住在朋友那,然后再申请宿舍。我留他住在这里,但他死活不干,他说不是夫妻了,住在一起多不方便。我想帮陈思收拾行李,但我竟发现我不知道那个柜子里放了他的衣服,那个抽屉里放了他的稿子。我竟然如此不关心他,而他直到现在还在关心着我。他告诉我家里的一些相关东西,例如水电的费收据在那,例如那个柜子放什么之类的。我不哭了,因为我知道哭也留不住陈思了。这时陈思在柜子中找到了我们俩结婚一年多来的积蓄,其中还包括他结婚前三年所攒的钱,是一个工商银行的存折。我不要,我和他喊,我甚至捶打他。但没有用,他死活给我留下。他平静的说:“你们都是高消费的,用钱的地方多。不要总让人家花钱,时间久了也就没有地位了。”我又哭了,他用手摸了下鼻子说:“别哭了,我说的话是为你好,乔琪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要为钱而低头。我要你永远自信阳光,说着他把存折塞给我。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的声音。陈思走过去来开门,原来是湘雨。他和陈思就那么对视着,后来湘雨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张湘雨”陈思没有说话,也没有伸手。他回头和我说:“乔琪我走了,你们慢慢聊。”看着陈思一个人拿着两个大箱子走了我的心似乎在那一刻也碎了...
和陈思离婚有一个月了,起初我对湘雨充满了恨,后来他每天都到到我这里对我山盟海誓,我也就和他恢复了以前的状态。只是我从不许他在我这里过夜,我可以去他那或着和他出去开房,但我不允许他睡我和陈思的这张床,不允许他来我和陈思曾一起拥有过的小家。这期间我试着联系陈思,发现他不仅换掉电话,而且连工作也辞掉了。
陈思真的消失了。
有时候祸福真的难以预料,在和陈思分开2个月后我患上了眼疾。起初以为是休息不好,但是日渐严重。湘雨陪我到医院检查后才得知这是一种罕见的角膜神经坏死症,整个世界也没有治愈的病例。只有通过移植眼角膜才能使眼睛复明。这个消息直接把我击垮了,好在湘雨在我身边。他帮我在公司请了长假,并且安排我住院观察。而且他告诉我他已经在找眼角膜的捐献者,或者通过钱卖都可以的。可是我知道类似肾,心脏,角膜这些器官不是你想要就有的。而我的病属于罕见的神经坏死,若果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找到角膜,我的双眼就永远也无法复明了。又过了一个月我的双眼已经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但是我仍是每天睁着它。湘雨很忙,但他坚持每天都来看我。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中午,有时是晚上。不过今天他来过一次后又回来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帮我梳头发。帮我擦脸,为我做眼保健操。我有些奇怪他为什么沉默不言,但想到可能是因为我角膜源的事情让他难过吧。不过他也从没有这样仔细的照顾过我,这样我想起了陈思。就这样打那以后湘雨每天都来两次,第一次还能和我说上几句话,第二次他就什么也不说了。我也不问了,我觉得这样静静的挺好。我没想到在我双眼失明后,湘雨反倒像陈思那样关心我了。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摸到他的手,发现他好像戴了戒指。他要抽回去,被我死死的撰住。我知道那是婚戒,我哭了,我的眼泪一边掉一边说:“湘雨我已经没有陈思了,你怎么还舍得骗我啊”他似乎也有些着急,但是我越哭越厉害。最后他只是那轻轻的一叹,我便止住了哭声。虽然只是那轻轻的一声叹息,但我还是能听出来。“陈思是你吗?你来了?我说为什么每天他来两次,但做的事情不一样。我早就该知道除了你谁还能这样细心的照顾我。”
陈思说:“乔琪,是我。我听小赵说你病了。放心不下就过来看看你。你放心吧你的眼睛会没事的,他一定能找的到角膜。”那天我格外的开心,陈思临走时问我想吃什么?他下次带来。我说想吃你给我煮的阳春面了...只是他最后没能给我送来
三天后湘雨和我说找到角膜,我开心死了。他说是一个学生出了车祸,把角膜捐献给了我。而出于谢意湘雨给那学生的家长十五万元的慰问款,我为湘雨花十五万为我买角膜的事情很感动。湘雨反倒有些不自然了,他只说后天手术。我进手术室之前还是没能等来陈思给我送的阳春面,也许我和他注定有缘无份了。
五、
手术很成功,我的眼睛在一个月后拆下绷带已经能模糊的看见周围事物了。又过一个星期的康复训练,我的眼睛已经能清楚的看清周围的东西了。只是看久了会疼,但我还是在一个星期后出院了。算来算去我一共住了整整三个月的院。湘雨首先开车领我吃了好多东西,我们很开心。送我回到家后,我请他进去坐会。说实话,三个月没有人住房子我有些害怕,再者我对湘雨这期间的照顾很感动。可是当我打开门发现屋子里很干净不说,床和沙发桌子都用纱布罩上了,并没有落灰。我就那样站在那里环视整个房间,一切的一切都太熟悉了。我知道是陈思来过了,他帮我收拾的屋子。因为只有他知道我喜欢什么东西摆在那。我突然转身对湘雨说,我累了。明天我在陪你吧,今天你先回去休息好吗?本来一只脚已经买进来的湘雨又退了出去,他笑笑然后吻我,开车离开。
我走进屋子环视了一周,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纸条。打开看原来是陈思留下的。“小琪好久没有这样称呼你了,我知道你的眼睛一定能再见光明的。所以我把屋子打扫干净,所以我留了纸条给你。当你再回到这个屋子时,我已经走了。我去了美国,我没能给你做那碗阳春面是我最大的遗憾。以前都是我做伱不想吃,当你想吃了我又没做。在你有病的期间我和他都去医院看你,我能看出他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说我们的婚姻是失败的话,那么我祝愿你能迎来和他幸福的婚姻。加油!!!”
看后我先是哭了,然后又笑了。就这样在三天后湘雨向我求婚了,我没有拒绝。我答应了他,并且准备了请帖分发给熟人。这天我拿着糖去医院给我住院期间的几个病友和护士。当我和护士小月说话时,我明显感觉到一丝不对。但是我问她怎么了,她就是不说。她只是说好羡慕我,有那么好的男人爱我。我以为他是在说湘雨,我也就没说什么。明天就是婚礼了,我和湘雨甜蜜的相拥在床上时,我接到同事小赵的电话。我和她的关系那不是一般的好,因此陈思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在电话那面半天说找我有点事,于是我推开湘雨一个人去了和小赵约定的地方。当我看见小赵时,发现她并没有像往日的嘴脸般气人。我打趣说:“怎么是不是想提前给红包啊”她看我一眼后,没来由的说:“你还记得吗。这个地方是你和陈思一起领我来的。”她这一说我也有些难过,我握住她的手说:“小赵我和他已经是过去了,将来我和湘雨出去吃饭时也带着你。”小赵甩开了我的手说:“不用了,你要是觉得我们是朋友的话,你和我去一个地方。”我问去那?她说带我去找一位朋友。我不懂,还以为她在搞什么名堂,笑了笑就去了。
这是在市郊的一个棚户区,我不理解以小赵的收入和学历怎么会有朋友住在这里。我被他领着左拐右拐的带到一个两米高的板房前,我说是这吗?当我回头时发现小赵竟然哭了,我不知所措。却怎么也哄不好,后来小赵擦擦眼泪说进去吧。率先开门进去,我也跟进去了。屋子里很黑,没有电灯的话似乎根本看不见东西。我看着地面的凳子上放着一袋垃圾,而桌子上则是堆了一堆的火腿肠。屋子里有一张小床。床上放着一个包,而包的旁边放着一个钢笔。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钢笔,是我送给陈思的。突然这样的环境与东西似乎再告诉我一个很可怕的事实。而小赵所谓的朋友就应该是陈思了,那么他并没有出国。而我已经要结婚了。我的泪似乎现在总能轻易地留下,我没有哭出声音,只是那样呆呆的站着。小赵在旁有些嘲笑的道:“这不算什么,一会你要是看到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希望你能坚持住,当然你要保证不许出声。否则对你的那位朋友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不解他为何这样说,但她一再要求我一会看到什么不许发出声音,我只好答应。就在这时,外面的门动了。一个穿短袖衬衫,戴着墨镜的男子进来了。我一看险些晕倒,因为他是陈思。只不过以前那笔的手此刻竟然拿着一根拐杖,他慢慢的摸索着向床的位置走过去。几步的距离他竟然走了好久。他瞎了,这让我联想到一个更可怕的事情。我开始打心里憎恨湘雨,原来他骗我。我的角膜是陈思捐的啊。我无力的蹲下,我哭不出声音了。我要难受死了。小赵也在流泪,只是我和她都未发出半点声音。眼前的那个盲人,坐上床之后,他首先的摸了摸床上的钢笔。然后他在枕头下拿出一根火腿吃了起来,吃完后他把床上的包打开。拿出一打稿子,我用他给我的眼膜清楚的看到上面写着《乔琪不哭》
直到他睡后,我才被小赵拖出来。天色已经大晚,但仍不能掩饰小赵嘴角的讥笑。我除了哭就是哭,当我和小赵回到市区后,赵什么也不和我说就回家了。我想来想去赶紧去找医院的那个小护士,她在我百般追问的情况下告诉我,原来我的角膜是一个总来看我的男人捐的。为此他自己失明了,并且打那以后他就再没来过。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都很担心他,怕他不来复查而感染细菌。后来我又打电话给小赵,小赵告诉我,原来湘雨也并没有全骗我。他确实是给陈思十五万,让他等候眼角膜或者养老用。只是陈思又通过小赵,把这笔钱偷偷汇进了那张我们共同储蓄的存折中。小赵说陈思打算就这样一个人孤寡到老。我飞奔到湘雨那里后,他一看见我的表情,就沉默了。片刻后他也掉泪了。我没想到他这样的男人也会为我哭泣,但是在我看来,他的眼泪不及陈思的万分之一。他说他爱我,我笑了。然后我只是说:“你若真的爱我就帮我为陈思找到角膜,作为条件我可以嫁给你。但是我告诉你我的心再也不会和陈思分开...
打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偷偷的去看陈思,为他收拾屋子。为他梳头,为他做饭吃。我让别人告诉他我是一个聋哑人,是残疾人协会的成员。他很友好,给我讲故事,实际上就是一本他写的小说《乔琪不哭》。
第188、谁在你心里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恨恨地看着他,她没有想到他会说分手,这两个字从来都是她说。但是,她说了千百遍,却不及他决绝地说一次。她在心里暗暗地说:“我会让你后悔的!”她疯狂地写字,发表,她让自己的名字在各种媒体上不断出现!她要让他发自肺腑地承认:放弃她是他这一生最大的失败!
她成功了成了有名的专栏作家。但生活依然寂寞孤单,她并没有因此而快乐!漫长的夜晚,才发现,成功并不能掩盖爱情的缺失。
一日,在咖啡吧看书,手机响了,是个新号,拿起问是谁?对方说是陶子。停了半天,才知道,是最近常给她写信的一个女子。于是说:“我在喝咖啡,有时间的话,过来吧!”等了不多久,进来一个细眉细眼的女子,径直来到她的面前入座。两人异常地投缘原来都是乐于高声谈笑的爽朗女子。
不经意间,一张轧花的餐巾纸跌落在地,陶子弯身去捡。她瞥见那白颈间滑落的项链桃心坠。“我有一枚同样的。”她笑笑指指陶子胸前。那是他曾经送她的,桃心里可以放一张小照片,精巧可爱。然而,分手后,她便将它藏了起来,怕的是睹物思人。“是吗?这是我那一半送的,”陶子一脸幸福,“要不要看看他,可丑了。”
她笑着捏在指尖轻启,怔住了满脸的胡子,竟然是他!心中一颤,失手打翻了咖啡杯,褐色的液体沿着桌布的经纬,四下蔓延。
匆匆告辞,未至家,已然泪流满面。胸中又涌起无限激愤,枉我一直记挂着你,竟然送同样的东西与人。端出首饰盒,桃心坠赫然在目,像是无辜的嘲弄。“啪”,桃心落地,碎成两半,一扇壳兀自弹了很远,只留一扇翻了几翻,落在脚边。她心灰意冷,正欲一脚踢开,却被桃心内的照片怔住:挑眉凤眼,下巴轻扬那是她。她想起那个同样的桃心坠里却是满脸胡子的他。原来,自己心里装的人只是自己而已。
男人于我们,其实往往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苛求,他们求的,也许只是一个把自己时时装在心里的女子。
第189、现代爱情故事: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文中的男孩是我,女孩是侯丽红,我们曾一起就读于吕梁卫校,这是我们的故事,一个还没有完的故事…
五个月前:
男孩: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已经选择了你,你要我怎么放弃,放弃你,我不会!
女孩:要学会放弃,争取不来的就不要坚持了。
男孩:若,残卷红尘,一念执着,魂牵几世,痴心布改。又,如何?
女孩:你用白话文,看布懂你的文言文。(汗)
男孩:如果,在我剩余的生命里,我一直喜欢着你,甚至下几辈子都布肯放下对你的一片痴心,该怎么办?
女孩:…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坚持了
男孩:如果,你我的擦肩,只是有缘无份,那么,今生的错过,带给我的就是一场梦幻般的心碎……此情依依,飘荡天宇。我不想再次心碎,我不想放弃。
女孩:我说的你都听不进去,其实你不用那样的。
男孩:其实我已入劫,怎么舍得丢下你不管…
女孩:你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啊?
男孩:如果,哪天,你和他分了,我可不可以乘虚而入,你可不可以接受我?我要让你的笑容有映日荷花般的美丽,让你成为我永生永世的眷恋。
女孩:怎样你才放弃?
男孩:轮回几世之后,也许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可以让我失忆。
2011年四月的一天,吕梁卫校。
一个刚入学生会的女孩去男孩所在的班级去查自习,那是男孩第一次见女孩。女孩文雅清纯,犹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而男孩正在堕落时期,整天萎靡不振的。
几天后,女孩又来查自习了,男孩正在睡觉,男孩的一个同学把他叫醒,问男孩:‘那个学生会的女孩如何?’男孩懒洋洋的看了一眼:‘可以,但却是个小姑娘’。
就这样,时光流逝,俩个月就过去了。期间,男孩早自习曾迟到过几次,恰巧每次都被女孩捉住,按学校规定,迟到一次得留一次名字。第一次,男孩写了个冷傲霜,女孩大惊,原来此人叫这名字,世间还有如此有才之人,当晚,女孩回到宿舍把男孩夸奖了一番。第二天,男孩又迟到了,恰巧又被女孩逮住了,女孩让记名字,男孩提笔刷刷写下个名字:叶南风,女孩疑惑:此人不是叫冷傲霜来么,怎么…过了俩天,男孩又迟到了,而且又是被女孩捉到了,这一次,男孩又变了个名字:柳墨…女孩一看,想把男孩叫住问个清楚,但她慢了一步男孩早已飘然而去。
又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女孩和男孩恰巧坐的同一辆车,男孩俩手空空,而女孩却拿的大包小包的。男孩想去帮女孩,但又看见还有几个女生和女孩相跟的,由于各种原因,男孩当时很自卑,怕被女孩拒绝。所以,那一次,女孩和男孩最终擦肩而过。
春去秋来,再次的相见,已经是暑假过后的开学了。
新的一学期,男孩也不知怎么了,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女孩,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每天的晚自习也布睡觉了,像是在等什么,.一个多月后,男孩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女孩了。那段时间,男孩每天最为期待的就是女孩来查晚自习。男孩想和和女孩认识,但男孩自卑,女孩那么漂亮,男孩有自知知名,知道自己没资格。所以,男孩一直忍着,最少,这样还可以每天见到女孩。只是,慢慢的,男孩的梦里开始有女孩的身影浮现。
男孩好多次都想鼓起勇气来问一下女孩的名字,但每次都忍住了,只为了布破坏现在这种情形,只为了每天多看女孩几眼。
男孩开始越陷越深,而女孩却茫然不知。
男孩再次落入思念一个人的煎熬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寒假,男孩和朋友去外出打工,过年也没回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陪伴男孩的,只有寂寞与对女孩浓浓的思念。一个寒假一个月,对其他人来说应该是很快的,但对男孩来说,却是漫长的煎熬。
冬去春来,2012年。
终于,开学了。这是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男孩有种冲动。
开学第一个夜自习,是女孩来查的。男孩终于又见到了女孩,日思夜梦的女孩,女孩又漂亮了不少。
男孩想,这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如果不想留下遗憾,那就勇敢一点,追去吧。
第二天,男孩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女孩的名字与手机号。但是男孩之前没跟异性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犹豫再三,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我喜欢你。这是男孩第一次与异性发这种短信,男孩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在男孩满脸通红,出了一身水之后,女孩回复:我们不合适。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男孩瞬间崩溃,逃也似的爬回了自己的被子里。就那样男孩几天都觉得没脸见人,总是觉得学校的人都在嘲笑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几天后,网吧。男孩再次鼓起勇气问女孩:你有对象吗?女孩说:早猜到你要这样问了,有了…之后,男孩默默的回到宿舍,思量再三,决定埋葬这段感情,让自己慢慢的忍受折磨。但世上无不透风的墙,男孩的朋友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对男孩说:对象是大家的,老婆才是自己的。她只是那个人的对象,而不是老婆,你可以抢过来,不可以放弃。男孩受此鼓舞,在朋友的帮助下展开了对女孩的追求。
男孩很喜欢女孩,但他很幼稚,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喜欢。
男孩的手机开始全天开机,只为了布错过女孩的一个电话一个短信。
虽然男孩在努力的追着女孩,但女孩一直对男孩布冷不热的。因为女孩有对象,虽然她对象对她并不好,但女孩就是那么好。男孩为了能多听听女孩的声音,每天都要给女孩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男孩交不起那么多话费,就把自己吃饭的钱都交了话费,有时一天只能喝点冷水度日,多亏了男孩的那一堆朋友,男孩才没饿的倒下。但男孩一直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女孩在一起,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五月初,男孩和女孩都面临的离校,意味着男孩将不可能天天见到女孩了,因为女孩与男孩布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男孩开始整天都忧心重重的。离校的那几天,男孩把女孩叫出去吃了一顿饭,席间,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女孩。为了那顿饭,男孩还有一个秘密,只有男孩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知道,那将是一个遗憾。
离校的那天,男孩对女孩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都不会。”
离校后,男孩一直没放弃对女孩的追求,无时不刻的不在思念着女孩。
有一次,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还能坚持多久?”
男孩说:喜欢你,不敢保证到地老天荒,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着你。
女孩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俩个月后,男孩再也无心工作,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女孩。终于,男孩丢下工作,跑到了女孩的城市,打工,只为能和女孩的距离拉进一点,能见见女孩。
七月的一天,男孩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哪天你想嫁人了,告诉我,我娶你。”然后男孩把这句话用短信发给了女孩,十分钟后,女孩回过来了:“好的”那晚,男孩欣喜若狂,彻夜难眠。
俩天后,男孩去看女孩,同男孩去的,还有男孩的一个朋友。男孩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终于去了女孩那里,女孩说她在那里给人包扎伤口了。男孩问女孩你具体在哪,女孩说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靠的大街了。男孩和他朋友开始找女孩,当他们快到一个门诊门口的时候,男孩的朋友看见门诊门口有一男一女,其中那个女孩时不时的转过头朝男孩笑。男孩的朋友忽然说:“那不是你对象啊,怎么和个男的在一起了。”(事实证明,就是这句话,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当时男孩正在耍手机,听他朋友这么一说,怔了一下,头也没抬,转身走了。男孩最不能容忍女孩欺骗自己了(男孩当时把那男的当成了女孩的对象,以为是女孩把自己叫过来就是让自己看他们俩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判断)男孩去了另一条街,但男孩很快发现了不对之处,男孩的朋友从没见过女孩,他怎么知道那是女孩的。但是男孩又布不回去看下那到底是不是女孩,男孩怕,如果真是的话,该怎么办?自己能承受得起打击吗?男孩的朋友说,你打电话问问,男孩打了过去,但女孩挂了。男孩又打,但对方成了正在通话中,如此反复打了十几个,半个小时,女孩一直在通话中。再加上男孩的朋友一直在耳边说女孩的坏话,男孩开始绝望了,他感觉女孩背叛了他。四十分钟后,女孩发来短信,说:“真对不起,刚才接了个电话,家里有事,我得赶紧回家一趟。”男孩彻底绝望了,认为女孩真的耍了他。当时男孩正在气头上,说话有点冲动,看了女孩的短信,给女孩回了一条:“别耍人了,我都看见了,如果事实真的是那样,那么再见吧。”这是男孩第一次这么对女孩这么说话,男孩只觉的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男孩发现自己对女孩已经超越了喜欢,变成了爱
后来,男孩冷静下来仔细的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觉自己是不是可能错怪女孩了。为了弄清事实,男孩问女孩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在那个门诊门口来,女孩说没有,男孩又问,那你没和一个男的相跟的?女孩说没有。男孩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男孩错怪女孩了,男孩似乎感受到了女孩语气中的冷漠,男孩知道,他的那一句话,深深的伤了女孩的心。男孩又给女孩发了好几条短信,但女孩一直没有给男孩回。男孩知道自己错了,他后悔,他想悔改,但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取得女孩的原谅。
第二天,男孩离开了女孩工作的那个城市回到了他们曾在一起读书的城市,那里有他和女孩的一切美好回忆。男孩是偷偷的回来的,连男孩最好的朋友都是第三天才知道的,男孩的朋友见到男孩的时候,发现男孩消瘦了好多,显得很是落寞。他问男孩怎么了,发生什么了?男孩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从昨晚到现在,男孩一直在给女孩打电话,但一直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就在刚才,男孩知道女孩把男孩的手机号设置成了拒接…
(未完,待续)
我玩得起时间,可我玩不起感情,感情的消耗太伤魂。此时的眼泪,是因为真的在乎。难道这么久以来你真的不知道我的心吗?还记得以前我说过的一句话吗?:“如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子,那就是一辈子了。”所以,一直以来,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
今天,我想我真的爱上你了,已经超越了喜欢。
第190、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第191、当痴心对上花心
当痴心对上花心文 /路人甲
【花心星人不需要安慰】
这日深夜,宋嘉又一次顶着黑眼圈坚定不移地蹲守在电脑前,只因路邵阳有一个习惯:三天更新一次微博签名档,雷打不动,风雨无阻。
每隔一分钟点击一次刷新。果不其然,零点五十八分,新的签名档换上:没劲,果断分!
三个愤怒的感叹号摆动着活泼的小尾巴,轻轻扫过宋嘉的心。
自临睡状态瞬间清醒过来,宋嘉卑鄙地开始窃喜,想她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几天饭前睡前起床前的各种祈祷终于感动了上苍,谢天谢地。
两分钟不到,意料之中的电话铃响起。
小嘉嘉,我失恋了。
哦。丢过去一个字,实在是懒得敷衍。
你反应怎么越来越冷淡了。上次失恋你说活该,上上次你说自有新人代旧人,上上上次你说人不失恋枉为……
停停停停,那你为什么失恋?再听他喋喋不休的控诉,宋嘉自己都觉得自己罄竹难书。
就……就是哥们儿找我有急事,把她落在商场的试衣间里了。委屈欠揍的嗓音在深夜里显得更加欠揍。
“啪”的一声挂上电话,宋嘉把脑袋往抱枕上砸了几下,太抓狂了。这年头,这么奇葩狗血无厘头并且富有电视剧情节的话大概只有路邵阳这种人才能理直气壮地说出口。
宋嘉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刚刚窃喜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普涩。自认识路邵阳以来,就知道失恋于他如同家常便饭,这样的对话隔一段不长的时间就会有一次,他要是需要安慰,公猪都会生猪仔了。
真想掐死他,混蛋。宋嘉恨恨地想。
【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
第二天晚上,宋嘉收到一条莫名其妙的短信:明天早上九点,你家附近的星巴克,不见不散。
把它当做垃圾短信删去的下一刻,新消息就跟着蹦了出来:我是宁柯,怕就不要来。
宋嘉想了半天,记起来貌似前几天在微博上与路邵阳互动频繁的女朋友可不就叫什么柯么。呵,激将法,以为演电视剧呢。
太莫名其妙了,太不可思议了,太惊悚了。竟然还知道她家地址!
来不及深想,一个“好”字就被宋嘉豪情万丈地发送了出去。想她走得正,行得端,怕什么,见就见。
宁柯给出的特征很明显,大波浪,白色紧身裙。宋嘉一下子就看见了,她默默地拿自己跟宁柯稍稍作了对比,简直是矮穷矬对上白宫美,结果太残忍了,她在心里诚实地给自己画了个大叉。
你就是正牌?还没等她坐定,一句话就轻飘飘地钻进耳朵里。
啊?趾高气扬,惊世骇俗的,一句话杀得宋嘉措手不及。
别揣着明白装糊涂,都是高知识分子,路邵阳背着你劈腿,你知道吗?
啊?不是……宋嘉一阵惴惴,这姑娘怎么了,她明白什么了,她什么也不明白。
不是什么!看你这样,连自己男人都管不住,活该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告诉你,我生平最讨厌你这种管不住男人的女人!告诉你,我从来不做第三者!
“哗”一声,还没等宋嘉辩解,满杯咖啡就猝不及防地在她胸前浸晕开。抬头一看,白色一片的身影早已潇洒闪到门外。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被人这样对待,宋嘉一口气提不上来,差点晕倒在星巴克里。
路邵阳,你去死!不顾四周狼一样闪烁着的目光,宋嘉朝电话里咆哮。
脸都丢尽了,索性就趴下来,痛痛快快地哭吧。
路邵阳赶过来时,看见的就是这样子破罐子破摔的宋嘉。
怎么办啊?她肿着一双核桃眼,悲戚地问。
什么怎么办,怪我遇人不淑呗。
宋嘉指了指染成一团咖啡色的胸前,其实她是没脸出去见人。
背你呗。
虽然看他一脸嫌弃和无奈,宋嘉抹了一把眼泪,还是喜滋滋地笑了。
【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会装傻】
你喜欢她什么啊,这么凶。宋嘉在路邵阳的背上翻白眼。
人家可比你温柔多了。
去死去死。宋嘉拽住路邵阳的耳朵朝两边拉扯。
宋嘉,她都跟你说什么了?路邵阳把她往上托了托,这么郑重的口气,还是第一次。
那你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分手7宋嘉的心有些颤抖,她怕他说假话,可更怕他说真话。
气氛沉默下来,谁都没有再说话。只有马路上的公交车乘着风卷起他们脚下的尘土,兀自向前驶去。
宋嘉怎么说也是当年的校园一枝花,追她的人即便不能绕城一圈,组个足球队是绰绰有余的,偏偏近年来却几乎无人问津。她知道,她跟路邵阳走得太近了。跟她关系好的朋友都道你们何时修成正果,每当这时,她都插科打诨,或者极力撇清。朋友们也会不给面子地故作奚落,你们简直就是同甘共苦的典范,他失败的时候有你,脆弱的时候有你,生病的时候有你,失恋的时候有你,你说什么时候没有你。
恋爱的时候没我啊。每次她都在心里小小回应,不敢明里反击,怕朋友们真的为她抱不平,闹到路邵阳跟前去。
这几年,她看着路邵阳的女友换了一打又一打,却没有一个比她这个朋友长久。
还没等宋嘉从路邵阳前女友的阴影里走出来,路邵阳又有了现女友。
听说是一个大学教师,才华横溢,知书达理。宋嘉的心很不忿地鼓胀了一下,还没她工资高呢,这年头,活泼的才好呢。
她等了路邵阳十个签名档的更新,也没有等来他们分手的消息。
转眼便是十一假期,还没等宋嘉安排行程,路邵阳的电话就打来了。
去大连看海吧。
不去,我可不去释放电压,你跟你女朋友去吧。
不行不行,那我也不去了。
爱去不去。
【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
最后宋嘉还是去了,是叫上他们的朋友一起去的。这是第一次路邵阳愿意将他的女朋友公布于世。宋嘉有些落寞,这次,他大概真的是认真了。
大连的海滩上,游人如织。路邵阳一伙人酷爱游泳,索性都穿了泳衣,在浅水区打闹,只留路邵阳的女朋友和宋嘉在海滩上吹风。
久闻大名。路邵阳的女朋友笑起来,酒窝浅浅。
咦?有些疑惑。宋嘉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真的惹人喜欢。
你不会不知道他每天提你多少次吧。
他很喜欢你的。宋嘉实在是有些尴尬,赶忙回答。
还没等接话,宋嘉就佯装着参与浅水区的打闹,跑进了海里。她窒息于那样的气氛,跟另一个女人心平气和地谈路邵阳,真的很困难。
宋嘉一下水,几个人的袭击目标就果断转向了她,被猛灌了几口水,她顿时玩心大起。往人多处游了游,躲在一群女孩子身后,她闭气闷在水里,趁人不注意再出来换气。不到三十秒,她的名字就在深蓝开阔的海平面上响起。
听着他们的叫喊声从轻松无奈转为焦急不安,她故意躲避,迟迟没有露出水面,哼,让这伙人欺负她。最后,他们明显是真急了。宋嘉,宋嘉……路邵阳的声音她听得分明,渐渐地,几近嘶吼,喊得她眼泪融进海水里,眼睛涩涩地发疼。他以前从不会这么严肃认真地叫她宋嘉。
她真的哭了一阵,才从人身后蹚着海水走出来。她看见路邵阳微红的眼,有些发怔,也有些心疼。朋友们跑过来嬉笑怒骂,只路邵阳狠狠地甩她一个白眼,上了岸。
她几乎怀疑他马上就要冲上来打她。她有些后悔,但更无话可说。
他们一直僵持到第二天,自酒店出来时,宋嘉委屈得不敢抬头。失落地走了一会儿,身侧的手就被握住了,是路邵阳越过众人,走上来,牵住了宋嘉的手。
宋嘉甩了甩,没有甩开。
我们分手了,她回去了。他明明一脸轻松,没有丝毫表明失恋的迹象。
为什么?宋嘉整个人都有些僵。
她说我爱的是你。
可我不爱你。
那你为什么不谈男朋友?
那你为什么总谈女朋友?
气氛又沉默下来,宋嘉的眼神带了些咄咄逼人。路邵阳隔了好久都没有说话。
宋嘉,越是手边上的东西越不知道它的珍贵。有了我,你交不了男朋友,有了你,我总被女朋友甩掉。我们祸害彼此至今,索性就一直互相祸害下去吧。
没有玩世不恭,也不怎么感动,不知怎的,宋嘉却哭了。
当晚,宋嘉又守在电脑旁等某个人的签名档。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一行字却把她肺都快气炸了。什么叫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凭什么她的爱情就是一场游戏!真当她宋嘉没人要!
路邵阳,你去死。电话刚接通,宋嘉就是一声怒吼。
这句话你都说几千遍了。
去死去死,快向我道歉。
宋嘉,爱情不讨县一场游戏,戏里戏外自始至终只有你。我发现了,我爱你。
恬不知耻,谁让你说这个了。
一阵忙音,电话这端没了声儿,宋嘉早就羞愤而逃。而路邵阳这时要做的,也许就是追上她,然后不惜一切代价,动用所有力量紧紧抓住她,此生不放手。
这天,宋嘉也难得地更新了自己的签名档: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你追我逐,巅峰对决,痴心对上花心,孰胜孰负,生命尽头,自见分晓。
第192、将来的那个人
想知道自己是否爱一个人,只要想象一下,当他年老、卧病在床的时候,你愿意照顾他吗?想到他老是病的样子,你已经有些沮丧,那么,他绝不是你能够厮守的人。很久以前读过一篇访问。被访者是一位事业成功的男士。他说,年轻时他有过一个女朋友,一次,那个女孩子患了肺病住进医院,他去过一次之后,就没有再去了,因为受不了病人身上的那种味道。女孩当然也明白,出院后没有再见他。
我不知道,到底是他不够爱她,还是他不能够忍受自己所爱的人软弱和生病。我也不知道,当他年老病倒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包涵,不介意他的味道。
爱一个健康的人毫无困难。
爱一个穷人,是一种选择。
爱一个老是病的人,是命运。当健康离弃了你所爱的那个人,你还能够爱他吗?
也许是几十年后的事了,但是,你现在就会知道他值不值得。
第193、最后一次萍水相逢
不知他是如何走进这个小山村的。黄昏,我坐在冷清的校舍门口给远方的父母写信,他就在这时不期而至。瘦长的身影刚好挡住照着我的最后一缕阳光,我毫无思想准备地面对这个不速之客。
和齐秦没什么不同,如果他把肩上的画板换成吉他的话。
“嗨”,他这样同我打招呼:“请问,我可以在这借宿一夜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在这座破败的小学校,我是惟一的主人,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的村落还在5里远的山下。
“你是这儿的孩子王吧!”没等我回答,他又提出一个问题,我微笑一下点头默认了。这是个让我感到寒酸的地方,除了土坪上那面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牛棚。“和你一样”,他说:
“我也是为人师表的,我是在城里的一所中学教美术,这次利用休假出来写生。”
原来是同行,没什么比这更令我兴奋的了。
可惜我无法弄出更好的饭食来招待他——除了雪里蕻下面条。我的寒酸和窘迫是一目了然的,每月50元的工资有40元雷打不动地寄给妈妈治病了,好在他吃得津津有味,他说这碗面在城里起码卖3元钱。
“是吗,那我在城里可就发财了——假如我在城里开个面馆的话。”我开心地说,小桌的煤油灯火苗一闪一闪的,照着我们两个看不真切的脸。
他告诉我他叫冬,比我早两年出生,“那我该叫你冬哥了!”
我说。
“别,别这么叫,太脂粉气, 还是叫我小冬好。”
他则叫我萍儿,他先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平”字,我说不好,是萍水相逢的萍。
“萍水相逢?”他笑起来,细长的丹凤眼漾起一抹快乐的亮色。
“我们就是萍水相逢呀!”
谁说不是呢!
冬说要给我画像。他移过煤油灯照在我左侧,我又点了支蜡烛放在他面前。他让我侧坐,并将眼神斜斜地定格在他脸上,他很认真地作画,我听见画笔落在纸上的“嚓嚓”声,他不时地抬头端详我,我们的眼神多次地对视,真诚而平静。
仅仅半小时,一个忧郁的我跃然纸上,冬在画的左上角写下我的名字——萍儿。下面是他的落款:小冬子,一九九四年秋。
“没什么好送你,这就留个纪念吧!”冬把画递给我。
我双手接过,低声说谢谢。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我的感动难以言表,能在这个平淡无奇的秋天,能在这昏暗的油灯下为我作画的,也只有冬了。
冬对我的长辫子很感兴趣,他问我留这么长的头发需要长多少年。
我说大约8年了。冬发出一声惊呼:“天啊,要8年!要知道城里的女孩在这几年时间里也不知将发型变过多少次花样了!”
“我怎么能和她们相比呢!”我说。心里隐隐感伤,同样是花季少女,可每个人的命运和人生多么不同。
冬微微叹息一声,说可惜没有机会带我去城里了,不然……
他没有说下去,苍白的脸上布满我始料未及的忧伤。
谁家的狗吠远远传来,夜深了。
我从外面抱来干草铺在地上,再垫上竹席,铺上干净的棉布床单,我把到了冬天才舍得用的被絮拿出来给冬半垫半盖。
“这真是个特别的床。”
冬一屁股坐上去,干爽的稻草发出一阵的蟋蜶响声,稻草特有的清香弥漫了一屋,冬说:“我真想永远都睡在这床上!”。
“这很简单啊!”我打趣他说:“我送你一捆稻草就得了。”
冬大笑说:“你叫我背着一捆稻草回城里吗?那将是一幅什么样啊……哈……“我也笑。然后我说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别走了。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帘,我的话很轻。
冬很久不说话。黑暗的沉默如此压抑,我为自己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微微懊悔,冬怎么想?
冬轻声唤我:“萍儿,”我听见他叹气,然后说:“你不知道,我心底里是多么愿意留下来,在这小山村里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可是,我不能……” 冬说得很轻很慢,我的泪慢慢涌上眼眶,“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以后,你也许会知道的!”
我的泪终于无声地滑落,上帝安排的一次偶然相逢,难道只是一片擦肩而过的风景?
这是一个无眠的夜,稻草声一直未断。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入睡,醒来已是阳光灿烂的早晨,冬不辞而别,桌上有张纸片:“萍儿,珍重!”
如果不是这张纸片和那幅画像,我一定会以为昨晚的一切经历只是《一千零一夜》中一个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冬他不是可以为我停留的那片云彩,我的心痛没有理由。
过了两个月,是一个冬日的上午,我意外地收到一封没有地址落款的信,是冬的笔迹。
“萍儿:
没想到,在我生命的最后还能遇见你——一个美丽淡泊朴实无华的女孩,多想留下来陪你到天老地荒,可是我不能,我患有可恶的白血病。
学校太破旧了,从你的屋子里可以看见外面的星光。那夜我没睡,我在想,假如我是个健康的人,我一定会帮你修好房子,并住下来,在那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教孩子们画画、唱歌、写作……
萍儿,你也许看到信里夹着的一百元钱了,这是我最后一张纸币,算是我给你的小学一份小小的爱心吧!
萍儿,我已来日无多,也许在这封信到达的时候,我已永远消逝于你无法触及的距离之外了。你要保重!”
泪水在我脸上恣意奔流,我不相信这种文艺小说中的情节会在我身边出现。抚摸这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百元纸币,心如刀割,冬,你又一次不辞而别了吗?
我用冬的这笔馈赠给孩子们买了图画纸和蜡笔,我教孩子们画画并告诉他们:“世界上有一种东西珍贵无价,美丽无价,永恒无价,那就是爱心!”
我不知道那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纸币如今已流落何方,我多么希望它会再次回到我手中,就像冬当初的不期而至。那么我会悄悄地将它留下来,珍藏到永远。
第194、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
那天,我和同事去北京出差。汽车路过杨村和廊坊交界的旧街路段时,我感觉开在前边的车辆速度慢了下来。 这一段路路况不太好,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了。事实很快就否定了我的这个疑问,因为车队的速度慢是慢了点,但是在匀速前进。车行了约5分钟后,前边的车呈半圆形拐了个弯。正疑惑间,一个奇观扑进了我的眼睛,公路中间有一只死去的喜鹊。另一只喜鹊陪伴在它的身边,这只喜鹊身体呈黑褐色,并泛着紫色的光芒,其余部分为白色。它一边哀鸣,一边用喙为死喜鹊梳理羽毛,其情其景令人黯然神伤又令人肃然起敬。 在我的家乡,喜鹊是最常见的留鸟。我知道喜鹊除了群体活动,便是夫飞妻随的夫妻行动。我不知道公路上的这对喜鹊哪一只是丈夫,哪一只是妻子。事实上,这个问题现在已无关紧要,我看见那只活喜鹊的眼睛里,此刻盈满了哀怨、愤怒的泪水。此前,我只听说过杜鹃啼血、鸳鸯殉情等有关鸟类的爱情故事,而这对患难的喜鹊却让人心潮澎湃。只是眨眼之间,一对喜鹊便变成了一只孤鹊,一只哀鹊。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人也是鸟,鸟也是人,《梁祝化蝶》的凄凉在一瞬间便袭击了我。 下午,我们从北京往回返时,本来计划是要走京津高速公路的,但为了能看一看这对喜鹊,我们又走了105国道。说实话,能不能再次见到这对喜鹊,我已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也许,那只死喜鹊早被汽车压成肉饼了。但是我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我要看一看过往车辆的司机们,他们的爱心究竟有多深。车出廊坊,前边又出现了缓缓而行的车队,而我的心开始跳得很快。真的,我又看到了那两只喜鹊。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只活着的喜鹊在用喙为它的爱人梳理羽毛,而它自己的羽毛却因哀伤和车辆带来的尘土而黯淡了许多。 感谢来来往往的汽车司机们为我留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感谢司机们为这场生死之恋抑或是爱情悲剧拐了一个弯。那只活着的喜鹊,让我知道了夫妻之间什么叫相濡以沫,什么叫生死与共。我想今天为这对喜鹊夫妻感伤与流泪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因为我看见司机小王也偷偷地抹了一下眼睛。第195、有一种爱叫放手
你是从二楼冲了下来,和我迎面撞上,把瘦弱的我撞到了走廊边的花岗岩上。闻风而至的几个老师都跑上来关心地看我的脑袋,只有你战在旁边仿佛与自己无关一样说:“娇气包,就会哭”。班主任狠狠地训斥:“你为什么要撞她?看你把她头皮都撞破了。”这时从旁边经过的几个别班男生对着你大声哄说:“哈哈,平哥,好牛,吃人家的豆腐!”你居然站在班主任旁边还得意洋洋地说:“是啊,怎么样?服了吧!”脸色铁青的班主任居然没有让你写检查,而是大声说:你牛是吧?看我怎么惩罚你。”那天下午,我的目光不在教室里,而是留在窗外,因为窗外有个男孩正在走廊的花岗岩墙壁上从南蹭到北,从北到南。他那雪白的体恤己经变得沧桑无比,犹如讲台上的抹布一样。忽然他的目光投向我,我来不及躲避,正好和他迎面撞上,我原以为他会瞪我怎么惩罚你。”那天下午,我的目光不在教室里,而是留在窗外,因为窗外有个男孩正在走廊的花岗岩墙壁上从南蹭到北,从北到南。他那雪白的体恤己经变得沧桑无比,犹如讲台上的抹布一样。忽然他的目光投向我,我来不及躲避,正好和他迎面撞上,我原以为他会瞪我一眼,由于作者时间问题,没写完,待续…作者来了。
然后再朝地啐上一口。反正我是经常用这样的方法来对待那些在老师面前告密的人。不过他却对我笑了笑,做出一个当时流行的哆啦A
梦从口袋里向外掏东西的动作,并且他真的掏出了一根棒棒糖,从窗户扔了进来,正砸到我脑袋。我轻轻地“哎呀”一声,正在上课的班主任怒气冲冲站在他面前说“好啊,你小子还敢打击报复。我站在班主任身后,歉意地看了他一眼,他俏皮地对我吐了吐舌头。很奇怪,这个俏皮的动作让我对他充满了好感,但是班主任对他却没有一点欣赏,不仅让他继续蹭花岗岩墙壁,还下了个更惊人的规定:请继续把舌头伸出来。母校的很多老师都会记得一个夏日的下午,有一个男孩在走廊的墙壁上从南蹭到北,并且一直吐着舌头说:“好热”。那时的我是个很瘦弱的女孩子,经常、生病,也许是太多的药物让我变得内向而孤僻,就像有时太多的药物冶疗会让人发疯一样。所有老师都在脑袋里绷紧了一根名叫“成绩”的弦,而成绩优秀的我就是他们弦上的那根最锋利的箭。林平,我每次考试都会注意到他,因为每次公布成绩后,他总会走到我面前,敲敲我的桌子说:“这次我俩又是第一。”是的,贴在墙上的成绩表上面第一个名字是我,而他总是在最下面呼应着我的名字。那天晚上下了自习,当我走到自己的单车旁时,发现林轩正蹲在旁边满脸笑意地看着我。我警惕地问:“你在这里干什么?”他轻轻地摊开自己的手掌,一个气门芯静静北躺在他的手心。瞪着他冷冷地说:“你为什么要拔我的气门芯?难道这就是你的报复?无耻!”他指了指旁边一辆崭新的山地车说:“我没拔你的气门芯啊,是我的被人拔了,我能和你一起回家吗?”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点了点头,答应了他,但是我却没有说话…
第196、现代爱情故事:我和已婚上司的暧昧故事
我没有见到小可,她是通过电话接受我采访的。
小可的声音听起来脆脆的,我想像有这种声音的女孩一定是很“阳光”的。她告诉我,她想过面对面地跟我谈,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即使是用这种方式,她也是反复地思忖了“很久很久”.
小可说,她心里有太多的感慨,毕竟在自己的身边,还有太多太多的人尤其是女性,已经陷入或者正在陷入情感的沼泽,而最终受伤害的,是一颗颗渴望真爱的女儿心。因而,她想把自己的经历讲出来,或许能让人们从中获得某些借鉴。在他转身离去的一瞬间,我的泪水一滴滴流下。我知道就算我爱他一千倍,他都不可能用同样的爱回报我。妻儿在他情感的世界里,是一座不倒的泰山,而我充其量不过是山头飘过的一朵云。
我是一个独立坚强的女孩子,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一份苦涩的爱,我以为我能爱得无怨无悔,直到永远。
我们相识三周年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我们一起到一家大酒楼吃晚餐。
那天晚上,我们喝酒喝得很开心,他送我到楼下,我问他,可以陪我一个晚上吗?就在天台上看星星。
他很为难,说他必须回家,因为他已跟妻子打过电话,说晚一点回家。
我没有留下他,我知道如果那时我坚持,可能他会留下,但我知道那时他的心里装的不仅仅是我,还有他的妻子。
我一个人回到了屋子里,爬上天台,望着星星和月亮,心中充满了痛苦。爱一个男人,却不能拥有他,不能在阳光下、在别人的面前挽起他的手,不能在最失落的时候靠在他的肩头,不能在一个美好的夜晚陪着他看月亮。
那一夜,我在天台上坐了一夜,月亮淡去,星光也淡去,午夜的凉风吹拂着我脸上的泪痕,风很冷,更冷的是我的心。
在一个依然快乐的夜晚,我们一起去了酒店开房。
一段埋藏压抑的爱在一个属于我们的晚上释放,我们都燃烧了自己,但最终,我们没有跨过那一步。
我们都是理智的人,我们害怕激情会烧了彼此,害怕爱的火花会灼伤两颗心。
一份澎湃的爱在狂乱的欲望中爆发,也在欲望的巅峰冷却了下来,我们留下了最后一份圣洁。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很苦,我不止一次问他,你爱我吗?
他没有一次正面回答过我,他只是问我:“口头上的回答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什么总要去追求那些缥缈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在他的世界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一个小妹妹,一个优秀的下属,一个可人的小情人?好像都不是,好像都是。
我的自尊心很强,在生活上我们必须保持距离,以免招人非议,为了他的形象也为了我的名声(这是他说的)。其实对这些我都不在意,我只在意我在他心中的分量。
但我感觉到,他对我若即若离,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无间。
有一次,我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些日子里堆积的委屈都发泄出来,我说他根本就不在乎我,根本就不爱我,他爱的只是他自己。他反过来问我有没有为他想过,他是有家的男人,他不能对不起妻子。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他无言离去。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一个人出了远门旅行,我以为我能够忘却那份情,忘却一个个美好的夜晚,换一颗平常心回来,但我发现我做不到。
回来后,我就离开了他,我选择了逃避,我以为那样就能逃开那份爱,但我又一次错了。
离开公司以后,每个深夜我的手机依然会响起,听着他的说笑声,感觉着他依然体贴的爱,我的心有一种撕裂的痛。
咖啡屋,柔情的音乐轻轻响起。他的眼里也洋溢着无言的爱,他说希望我回去,他需要我,他不能没有我。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我可以不要名分,但我只想问你一句,你爱我吗?你对我有感情吗?”他思忖了一阵,摇了摇头。
那一刻,我天旋地转。他给不了我很多很多的爱,也给不了我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如今连一句空洞的话他都不肯对我说。
我要的只是他的一句话,我根本不要他来为这句话负任何责任,但他却打碎了我最后的梦想。
蓦然回首,时光已经过去了一年,我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
我想用这份感情的经历来奉劝和我一样曾经沉迷在爱河里的姐妹们,别再重蹈我的覆辙。因为那样的爱,会是一棵带刺的玫瑰,采摘了,痛的不仅是指尖,还有流血的心……
我很佩服小可的语言能力,她几乎是出口成章的,思维缜密、条理清晰又不乏文采,我想,或许她早就打好了“腹稿”的?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进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里,从来没想过要去做一个第三者,从来没想过去打扰一个平静的家,也许正是这一点,让我自始至终充满了困惑和痛苦。
四年前,我毕业于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带着自信带着梦想我回到了汕头,进入了他的公司,做了一名财务主管。
由于专业对口,再加上我的人缘、能力,很快在工作上我得心应手,也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拥有了一份不菲的收入。
老板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他身上焕发着一种魅力,那是一份历经磨练的睿智,他的脸上总是挂着随和的笑容,很幽默,和他共事的那段日子里,我觉得他是一个很难得很出色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个让女人读不懂的男人。
因为工作上的缘故,我们的接触越来越多,因为他年龄比我大18岁,我一直都称他大哥。
我每天在他的身边,看着他冷静地处理着每一桩生意,听着他一些独特精辟的见解,慢慢地,在心里对他有了一份特别的感觉,我也说不出那是一份什么样的感觉,但我很清楚我将来要嫁的男人就是他那样的男人。
工作之余,我们会开开玩笑,说说时事,论论一些焦点新闻什么的,渐渐地我们谈的话题也多了起来,他跟我说起了他的初恋。初恋的失败对他来说,是无法忘记的,那时因为穷,一无所有,他失去了他的初恋情人。
他说得很动情,我不禁为之感动。他也跟我说起了他的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他的妻子在他还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走进了他的世界,陪着他一起走过了艰难的岁月。
他对我说,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妻子的那份情。望着这个历经沧桑的男人,我为他心里保存的爱再一次深深感动。他是一个重情义的男人。
接下来的岁月,我们常常在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喝喝酒。
每次,当他跟我道别,把我送到楼下,我一个人坐着电梯时,我就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我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这个我不该爱的男人。
有一天晚上,因为一桩生意的谈成,我们的心情非常愉快,一起到酒城去喝酒。
他的脸凑了过来,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我抬头看他,他的眼中泻下一滩柔情,我只觉得脸上发烧,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心实在跳得厉害。当那个晚上,我翻覆难眠,我发现我已无法自已地爱上了他。
我明明知道他是一个有家的男人,但那时充斥着我的心的都是那浓得化不开的爱,我对自己说,我不在乎一切,我可以不要名分,我只要他真心地爱我。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迷失在爱的世界里。
有了那么一个轻轻的吻,以后我们总会因为一个眼神而会心一笑。
那段日子里,他快乐得像个孩子,他说和我在一起,他觉得无比轻松,他会背着我在满屋子里走,会把我托在手里高高举起,在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已经是我生命中的太阳。
每天早上见到他,就是我灿烂的清晨,而黄昏中目送他离开,是我黯然的夜晚。我舍不得让他走,而我也知道,我不能留下他,也许我也留不下他,留不下他归家的脚步。
我一直不会忘记,有一次,因为生活的意外,他陷入了困境,那天晚上,在我的面前,他流下了眼泪,我望着他,心里充满了怜爱,我想再坚强的男人有时就像个小孩,也需要女人的理解和呵护。
我默默陪了他很久,最后他离开的时候,又一次紧紧地拥抱了我,他说他好多了,可以回家了,他不能把沉重带回家,不能让家里的人为他担心,他必须给他们一种无风无雨的生活。
第197、宿 命
那些穿插在命格中的伤口,还有那些难于启齿的温柔,一点点在心中退化,化成解不开的爱恨情仇。镜中的自己面容有些模糊,隐约中看到眉宇间的沧桑,试着浅浅一笑,竟发现跟那些风尘女子别无二样,妖娆的红装披在身上,小小的天空下我撑着油纸伞走出江南多情的雨巷。
琴棋书画亦不是我心所向,那只是清高的代名词,我要的只是伪装。要将自己变成梦家如假包换的大小姐。
梦暮在逃亡的过程中遇见了我,她说她就像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因为我们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她把我留在烟雨纷纷的江南小巷。自己孤身一人转入人海,她说就算没有那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一样也可以生活的好,她的细胞开始分裂,分裂使她不安,然后她才想要逃。
她说:瑾瑜,我要去寻找诗人,诗人藏在深山老林,我愿陪他粗茶淡饭。
我笑了,我不知道这笑带着什么样的含义。梦暮怎会明白山野中那艰苦的日子?
我闭上眼,脑中浮现出梦暮的油纸伞,然后听到雨的声音。
在江南小院里,女子柔媚,男子温文。我不知道梦暮所谓的诗人是什么样,但我身边拥有这些就已经很满足。
我依旧琴棋书画,烟雨楼阁。
江南的水恬淡温然,我不止一次的蹲在梦家院门外的小石桥上,看繁华落尽,细水长流。它温婉的如同江南女子一样,没有声音,只留下脉脉柔情。我喜欢小桥,流水,还有油纸伞。
娘说,自打我外出回来之后就变得多愁善感,她怎么知道她真正的女儿早已海角天涯。
这锦衣玉食实在让我留恋,我触摸到衣物华丽的质感,尝到琼浆玉液的甘甜,我不忍放手,只有伪装的更好。
我喜欢写文章,但并不能练就一手好字,那些断字残章,就像我的人生一样,时而高亢,时而迷惘。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梳洗罢,独倚望江楼。千帆过尽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平洲。
此刻,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怨妇,在碧波平平的望江楼洒泪起舞。
朦胧的思念里边,有潮湿的地气,还有带着香味的花儿,嫩绿的青草,以及和江南烟雨季节不同的碧海晴空。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影子,明明灭灭,像星星之火。它小,但只要它愿意就足以燃烧。
如果思念可以穿越空间,刺破空气让对方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太多愚昧的想法伴随着我一个个多梦的夜。醒来时,红烛纱帐,风乍起,冻得我一阵心凉。
雨雯敲门进来时看到我如此惊慌失措的模样吓得失手打掉了手中的脸盆。水洒了一地,潮湿的冷气向我逼近,阳光透过雕花窗落进来,落尽我眼里,饱含沧桑。雨雯说家里来客人了,老爷夫人叫她来伺候我梳妆。
琉璃砖瓦,蜿蜒小径,花香伴随着清晨的雨露扑入鼻孔,心旷神怡,喜上眉梢。路上,雨雯跟我说今天来的是一位先生,是爹爹多年前的好友。
前院,断断续续有箫声传来,空灵清唱。
他站在季节的末端,风度翩翩。我满腹心事的闯进,只为他一度飘摇。
爹爹说。暮儿,这是夏洛先生,以后就是你的老师。
我抬头,对上他清亮的眼眸,他俊俏的脸庞上挂着一丝戏谑。他说,梦暮,你如流水一般美好,恬雅大方,静如檀香。
我莞尔,看他的笑容如季节般绽放。他说,他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花儿。
自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去楼阁学习,不用去逃避那些让我恶俗的脂粉气息,也不用去看那些女子一个赛一个的美。他住进了我的别院,爹爹说是为了方便我学习,每每夜深我听到那些顺风飘进窗户的音律,带着一丝惆怅,三分想望。
记忆漂洋过海,纵然身边之人如何才情四溢,也难于走进我的内心,我为内心的执着泛滥,疼痛,哭泣。其实又怎能不明白爹爹的用心,如果梦暮晚走一点,或许她所谓的诗人就不用亲自跑到深山老林去寻,看这如水墨中走出来的温尔男子,风流倜傥,英姿飒爽,是多少女子心中向往?而我瑾瑜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失去了许久的温存终于在梦家找到,慈母的温柔,慈父的教导,总使我在一个又一个无助的雨夜有人陪伴,抛弃我的惊慌,让心停靠在温暖的港湾里。
娘说。暮儿,你比以前懂事多了,却怎变得那么胆小,雷雨之夜不敢一个人睡觉?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天气么?
我心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她开始看出端倪,我慌忙掩饰。
夏洛先生就如画中走出来一样,他站在我的小院里自成诗章,根本不用什么句子去描写,只要一闭眼就能心领神会,他所表现出的就是一个意境,用文字描写反而显得乏味。
我捏着小方帕经过他身边,内心忐忑不敢面对,我害怕他探究的眼神。他说,暮儿,我们今天到镇子里学画可好?
寒风撩人,撩起一番情愁,一点心动。
湖中泛舟,看那两岸杨柳青青,我回过头不经意对上他专注的眉眼。他说他此刻真正感受到了“唐风孑遗,宋水依依,烟雨江南,碧玉周庄。”所表现出来的意境,看两边熙攘人群,听丝竹悦耳,品茶茗甜点,观人文历史。繁华有声,景色无声。
我掩饰住内心的惊艳,淡淡地回道:这是我从小就居住的地方,看多了就习惯。
只见他笑了笑,继而铺开宣纸,拿出毛笔,掠起袖子开始作画,我还在痴望着他一气呵成的动作,耳边却传来他梦呓般的声音,他说。暮儿,你如这周庄一样柔情似水。
有风带着湿气灌进我的眼睛,我感觉到所有事物在那一瞬间定格,时光倒流了一分钟,继而又飞速的前进着,我抓不住时间的节拍,在字典中努力搜寻这种感觉的代名词。可我忘了,忘了该怎么诉说,忘了该怎么接受,因为我是瑾瑜,不是梦暮。
所有美好的名词都是留给梦暮的,我只是暂时帮她收罗着。我一直坚信,身份不同,爱情也就会高低而论。
其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所向往的,我依旧向往才子佳人的唯美传说,希望与心仪之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但是,在我居住的那个山野荒村,那里的山野村夫,不会写诗,也不会作画,我只是无奈那一方山水为何孕育出灵动的我?才使我想要挣脱,想要奔跑。
回过头来,我淡淡的笑了,我说过奖了,夏洛先生。
他突然黯淡的神情还是落尽了我的眼眸里,配合着眼前这一副逼真的山水画,我突然想到了江南雨巷中的愁怨。
他不再说话,我在旁边看他专注的绘画。
一副灵动的画呈现在我眼前,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画技之精,竟分不清画里画外的感觉,他把我的眉眼刻画的如此精准,面带情绪的脸庞身后一片妖娆瑰丽之境,侧面则是温婉的山水画。以静画动,唯美唯俏。我竟不由自主去触摸画中女子略带愁结的眉,这是我吗?
风不合时宜的吹过来,吹开我的发,露出红色的朱砂。
小桥,流水,还有江南女子的柔媚,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里,梦暮还是会回来,我必须离开。
但我想不到梦暮回来的会那么快。
二月的柳条在风中低诉,那是什么样的过往才能酝酿的心伤?理智在瞬间崩溃,我看到梦暮站在阳光里对我微笑,她的左手被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牵着。那个一直被我认为是山野村夫得人怎么会得梦暮的青踩呢?她不是要寻找诗人吗?怎么可能?
他站在风里笑,抽空了我仅存的灵魂。
那年,紫薇花开,记忆泛白。
在那些无欲无求的日子里,桑子如陪我看花,看天,还看世间百态。我们穿过清清的小溪,他为我菜花编花环。他说,我长大了一定是个仙子。而我蹲在小溪边看到溪水倒映的脸,却是一副妖娆的病态,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他爹爹是这里的村长,我从小失去父母寄居在他家。在那里,除了子如之外,所有人都把我当做陌生人般对待。
我记得隔壁的邻居我要喊二娘,在我家左侧的小月月要叫我姐姐,娘临走时还告诉我说,他们都是我的亲人,而如今我只是如空气般的存在。
强大的叛逆在心里助长,我这颗不安世俗的心。
桑子如从小就跟我讲江南的故事,他说。瑾瑜,你若生在江南,一定面若桃花,清姿绝色。我时常躲在大山的阴影里看书,那时子如就会陪在我身边叼着草斜躺在地面上看天,看我,看山。子如的书很多,涵盖也很广阔。有传奇故事,地理人文,诗词歌赋。而他从来不看,他说他喜欢自由散漫。
传奇故事里的女子都美若天仙,我也期待自己有遇见诗人的对白,让爱情可以实质般的存在,用笔绘画,用笔书写,用诗句表达。
然后我每天缠着子如给我讲江南的事,即便他看的书没有我多,但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江南是多么让我向往,江南周庄,如梦一样。
那是一个潮湿的清晨,一个说是从江南来的女子闯入了这个小村子。
她穿着桃红色在旗袍,头发用一根发簪固定起来,走近一看,面容姣好。子如牵着我的手回到他家看到院子里站着的美人便在在我耳边细语,他说,那个女子美若天仙,但没有瑾瑜好,她太招摇。我笑了,笑得像风里的枯草。
女子很开朗,她笑着对我们说她叫梦暮,从江南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如二月的春风拂面,还带着一点亲切。
她说。瑾瑜,我们真像。
我看着她如画中走出来的摸样,内心堆积起了强大的忧伤。她就像一只小鸟时刻在我身边歌唱,她说她喜欢这个地方,像她的血液一样狂暴。
桑子如在梦暮身边说我喜欢江南,她就讲了很多比子如说的更加生动的江南故事给我听,她说她家就在周庄,是周庄有名的大户人家。
在那个寒风料峭的黑夜,梦暮敲开了我的房门,我看到她手中拿的油纸伞,眼中无比惊艳,我羡慕她所拥有的一切,而我出身贫寒。
她说让我替她回家,油纸伞作为我们之间的信物。
前途未知的凶险,飘着我多少愁怨?
临走时我看到子如欲言又止的神情,梦暮站在他身边娇媚如花。子如的爹娘还是那样不阴不阳。左邻右舍淡漠的将我视如空气,我突然生出的愤恨更加坚信了我的离开,那个如梦一般的存在牵扯着我的神经,竟感觉那里有我的使命。
梦暮说。代替我,好好生活。、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做了一个绮丽的梦,梦醒时分,心碎了无痕。
走出梦家大门,我就是瑾瑜,再也不用冒名顶替。
在江南多情的雨巷,我走入一家绣坊,绣娘雍容端庄。她说,她这里只绣帕子花样,不锈衣裳。我莞尔。我喜欢的就是帕子,还有周庄这有名的绣娘。
一连十多天,我躲在这家绣坊里,跟绣娘学习各种花样。将心事用针线密密麻麻的穿透在帕子中央,绣娘说可惜了我这好模样。
从绣坊出来,我竟不适应周边的热闹觉得眼晕。绣娘让我帮她送一个花样给庄家,让他们看看满不满意,看着街上林林总总的人,我总觉得我的梦还没有完成,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做完,或者是在心心念念着谁。
今天的太阳很大,走了几步路我就满头虚汗。
转角,看见夏洛,他一脸迷惘,还有略带忧伤。我打算绕道走,即将汇入人海,却被突然而来的力道抓住手。转头,对上他那双温柔的眼睛,带着丝丝疼痛。
他说,瑾瑜,你怎能离开,我寻你寻得好辛苦。
我一脸震惊,他知道我是瑾瑜不是梦暮,为何还要寻我?
他笑了,笑容如夏天般灿烂。我喜欢的是你,不论你是瑾瑜还是梦暮。
那天,在古镇的小桥上,我听夏洛讲了一个故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夜晚,梦家夫人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其中一女生相怪异,出生时没有哭声,再加上那天天气突变,便被梦母认为是灾星,便在孟夫人昏睡之间便让家丁将她悄悄送出去,从此各安天命。
夏洛说。梦夫人一直以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直到她遇见我。其实,她早就知道我不是梦暮,世间怎会有如此相像之人?母子连心,她怎会不知情。在仔细盘问下,梦老爷才告知真相,而梦暮其实早已知情我就是她的孪生妹妹。
原来,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如梦一般的江南周庄。
经过成长的辛酸打磨,所有受过的苦,恨过的人,还有丁香般的愁怨都被时间磨平,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我放下了所有过去。
夏洛站在风里,他的眼睛眯起。他说。你有姓,姓梦,叫梦瑾瑜。
第198、爱的秘密与桃花有关
一天,我和欧阳飞到处闲逛。这小子每天都带着照相机撞新闻。我们来到一个卦摊前。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会有那么多算卦的,他们多是铺了一块布,然后坐在一个马扎上开始云山雾罩地说,而且总有人乐此不疲地坐在对面让他看了五官又看手纹。而且,算卦的多以50岁以上的男人为主,这让我很寡味,若是美女我会雀跃地坐上去,男人好色,天性啊。
当我走过的时候那个只有一只眼的算卦先生说,先生,请留步。我笑嘻嘻地说,我可没有钱,整天吃朋友的喝朋友的,只是赚点稿费养活自己,你千万别给我算卦,太不合算。
但他一句话让我停了下来。先生,我不收你钱,但你这个月将命犯桃花!
欧阳飞说,好好好,哥们啊,赶紧算算,在什么方向?
我们蹲下来,一下子变得十分虔诚。这年头,谁不愿意命犯桃花啊,特别是单身的男人。
西南方向。但桃花中有小人,有小劫,你要一步一小心。
我回头看着欧阳飞,他害怕地说,哥们,看我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小人,我只暗恋“张曼玉”。
欧阳飞就是我的小人。从上大学开始,我每次恋爱全让他搅黄,他损我的女友燕肥环瘦,因为总以“张曼玉”为标准,我的女友永远是黄瓜菜一样,所以,被他搅黄也没有恨过他,但谁说他不是小人?为了达到长期和我鬼混的目的,他让我28岁前不准和女人真爱起来。
这一卦算得我眉飞色舞。欧阳飞说,犯了桃花要让我看看桃花,看看比“张曼玉”如何。
最后,为了真犯着桃花,我给了那一只眼的朋友20块钱,但也给了他一句话,你还是算算哪儿有500万的大奖,然后你去摸,比在这守株待兔强。
犯什么桃花?我至今还一个人在北京流浪,像杨白劳一样躲着房东,幸亏有欧阳飞帮助我,否则还不如杨白劳,因为他至少还有一个喜儿呢。
于是还和往常一样,日出而息日落而作,整夜和欧阳飞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三里屯,和世界各国人民在这里会合。那天喝酒到凌晨,一个电话叫走了欧阳飞。而我一个人又喝了三杯伏特加,加上肚子里的酒,足以让我分不清东西南北。我一出酒吧门就想吐,刚想低头,一个人撞进我怀里,醉眼迷朦中我看见一张面若桃花的脸。
“张曼玉。”我失语。她怎会半夜在北京?
你喝多了?她问我。我点头。
我送你回家吧。我酒醒了一半。“张曼玉”送我回家?你是谁?我一连串地问。
我来北京旅游,刚才把所有东西全丢了,身份证、钱包、信用卡,还有所有的东西,除了我没有丢。我送你回家,然后你给我买车票,好吗?
我忽然想起那个一只眼的算卦老头,命犯桃花,真准啊。我又问,请问你哪里人?
西安。天啊,正是西南!
我笑容可掬地说,当然当然,如果你看我不像流氓,咱就上车。因为最近得了几千块稿费,我忽然财大气粗起来,不就是车票嘛!我说,如果方便,我带你在北京玩几天。
她竟然答应,笑时,真的像一朵桃花,我一下子陷了进去,因为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带她回家后我倒头便睡,她睡在小厅沙发上,这是我第二天才看到的。
我说,对不起啊,昨夜喝多了,让你睡沙发。
她说没关系。我这才发现,这女孩真他妈漂亮,漂亮得不像话。然后我闻到红枣和莲子的味道。她笑着说,我煲了银耳莲子粥给你喝。我忽然感到一股热热的东西从心中升起来,除了我老妈,没有人给我做过饭。
吃完饭后,我说,请问芳名?
她笑笑,可以不说吗?
我说,为什么?她说,萍水相逢而已,很快就烟消云散,留那么深的痕迹做什么?
我以为自己够虚无了,没想到她更酷。
接下去的几天我带她去了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坛等等中国人民引以自豪的一些地方,我给她照了很多相,照片中的她极像“张曼玉”,身材更像,她居然也1.69米。
去长城那天我拉着她的手,在长城边上吹风时风把她的长发吹了起来,然后我从后面搂住了她的细腰,没人怀疑我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连我自己都不怀疑,但我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哎,我真爱上你了,“张曼玉”。
她转过头来说,我不是“张曼玉”。然后接着呵呵地笑着,一身妖气,像《聊斋志异》中的婴宁。
谈了那么多次恋爱,我竟然束手无策。
终于有一天欧阳飞打上门来。他进门就喊,这些天你死哪儿去了,我以为你死翘翘了。这小子有我家的钥匙,从来不敲门。
然后我和她从卧室出来,看到了目瞪口呆的欧阳飞。
我说,你嫂子,“张曼玉”。
欧阳飞说,嫂……嫂子?然后他拉我进屋,真的犯了桃花?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这才几天,你居然真找到了“张曼玉”?
我点头,说,我准备请那算卦老头吃饭,请他一个月。
欧阳飞说,真爱上了,没有爱上就让我去追吧,你知道我对“张曼玉”的感情,可对苍天明誓。
小人。我怒骂道,再说半句我暴打你!欧阳飞长叹一声,然后说,这一只眼老头真他妈邪门啊。
我们三个去吃饭时这小子说尽了我的坏话,“张曼玉”笑嘻嘻听着,然后总问:是吗?是吗?我瞪了一眼欧阳飞,把他拉到了卫生间,同志,你什么时候能安静一会儿啊?
但在我们出来时却发现:“张曼玉”不见了。
和她同时不见的,还有我和欧阳飞的包,当然,还有欧阳飞那架20000多的相机。
我的包里有还没有支取的稿费单子4000元,欧阳飞的包里,有一堆卡还有几千块钱。
欧阳飞说,你的女友呢?你那可爱的“张曼玉”呢?
我傻了,站在酒店的房间里不知所措。小姐问,先生,请问你们吃什么?
欧阳飞气急败坏地说,吃西北风!
这是我遇到的最坏的一次爱情,也是最温柔的一次仙人跳,其实她那么纯正的北京口音,我怎么会相信她是西安人,还有,她没有别人见到那些千年景观时的雀跃,大概在家门口早就烦掉了,我还自作聪明呢。
而欧阳飞说,哥呀,我认识了你真倒了血霉了,你看看你那火眼金睛都看了些什么呀,如此的妖精你看不出来,呆了10多天愣不知道她叫什么!所以,你这呆子注定只能卖字吧你!
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剧痛,看着我们的那些照片,她的长发好像还轻拂我的脸,她的手仿佛还有温度,是的,我恨不起来,纵然她骗了我,因为,从她撞向我怀里的那一个刹那,我就爱上了她!虽然,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原来,当爱来临,哪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
我去找那算卦的老头。他果然还在。
你来了。他笑着说,我早知你会来。我看他得意的样子,真怀疑他是否和“张曼玉”是一伙的,但的确怎么看也不像他的女儿。
我说了自己的故事。他慢慢地说,年轻人,别着急,我早给你又算好了一卦。
会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柳暗花明。
半夜,电话铃响起。因为失恋,我已很久不去三里屯和欧阳飞鬼混了,所以,一个人黯淡下来时,想起的多是那双桃花眼睛。
我拿起电话,喂,喂,喂,依旧是没有人讲话。我的电话很少有人打进来,除了编辑们,但大多是在白天。我说,欧阳飞,别闹了,你知道我失恋,我真爱上“张曼玉”了,我想死她桃花一样的眼睛,还有,她给我煲的粥,像我的妻。
电话那头的人忽然哭了起来。我立刻恍然大悟,我大叫,“张曼玉”,“张曼玉”!你不要挂电话,我只有一句话,我的稿费你领不到的,我给你送身份证好不好?
一年之后,我和“张曼玉”结了婚。欧阳飞说,原来爱情真伟大啊,可以让一个歧途的女子浪子回头,也可以让一个才子一下子变成蠢猪。
而小蝶说,知道吗?做了这么多次仙人跳,这是最失败的一次,因为最终把自己也赔掉了。而在知道了小蝶的名字后,欧阳飞依旧叫她“张曼玉”,真是对“张曼玉”痴心不改啊。
第199、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她手中把玩的那枚一元硬币,突然脱了手,叮叮当当滚落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捡起了硬币递到她的面前,说,“嗨,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了。”这时她却呵呵地笑了,不是因为他给她捡起了硬币,而是因为,他刚才弯腰时一辆摩托车溅了他一脸的泥巴。
就这样,他们相逢并且相爱。她带着他游览扬州城,古朴的扬州让他迷恋。她也异常开心,快乐得像一只飞翔的小鸟。
然而,扬州也只是他的驿站。一天,他跟她说,“我要去深圳发展了,在那里才能证明自己。”她哭了,紧紧地拥着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还回来吗?”他抚着她的长发,吻着她的前额,有大颗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说,“一年之后就会回来。”她说,“我会等你的。”她给了他曾经捡起过的那枚硬币,他攥在手里,出了汗。
他离开后,她便买了一个储钱罐,从离开的第一天,她便每天向里面丢一枚一元的硬币来表达对他的思念和爱。他没跟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曾联系过她。她很失望,但是依然坚信,一年之后他会回来。周围的同事都劝她,忘记这段感情吧,这样的情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和珍惜。可是,傻傻的她,还是每天都向储钱罐里丢一枚一元的硬币。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一直这样等他回来。在她丢进第365枚硬币的时候,她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我回来了。”她兴奋得落了泪。
见面的时候,她兴奋地说,“你可回来了,我等了你整整365天。”说着,她便拿出了储钱罐说,“从你走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每天丢进去,我始终坚信第365枚硬币丢进去的那天你就会回来。”
她摔碎了储钱罐,硬币散了一地。她一枚一枚放在他的掌心,他突然就落了泪。他手捧着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他知道她对他的爱就像手中的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了。他把她抱在怀里,深情地说,“丫头,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其实,她不知道,当初他去深圳其实是不想再回来了,而且他在深圳发展得很好,一位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他。这次回来是要向她说明白,并且告别的。可是,当他看到这365枚硬币的时候,他决定不走了。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只有她才能给他。
第200、谁收获了我耕种的爱情
数年之爱,付之东流。缘起缘灭,我笑着说永别。红尘世俗的宿命,纠缠不清的爱情,这一世,我们也只能这样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是徐志摩的句子,你一定记得。
躺在床上的我忽然睁开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手机屏幕上发出幽蓝的光,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两个小时以前我度过了自己的十九岁生日,真是岁月不饶人。我轻声苦笑,转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朋友们帮我庆生的时候我表现得很冷淡,没有欢天喜地或者欢欣雀跃之类该有的神情。她们也习惯了我这个不知好歹的样子,仍然兴致勃勃K歌。小宝在人群里尖叫,祖玉,过来,唱首歌震震这些家伙,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籁。
我微笑着朝她摇头,对不起,小宝,我没有心情。
我不知道我何时何地就成了这样一个安闲而沉默的人。有许多的语句堆积在我心里,却不知道要怎样表达,它们日积月累,让我陷入即将窒息的惶恐。我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也笃信没有人愿意真心接纳我那些日渐枯窘的语言。
可是,我多么感激小宝,我亲爱的小宝。
她知道我对任何人都不以为然,只有谈起那个人的时候我才是温柔的。灵魂瞬间就变得轻盈,柔软。我是真的爱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第一个那么喜欢的人。辞远。
小宝说,祖玉,无论你有多放不下。他到底是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学会接受新的感情,新的人群,新的生活。
美丽的小宝,校园里最引人注目的美丽女生。她有直直的酒红色长发眼皮上覆盖着青春明亮的色彩。她粉雕玉啄,聪慧动人。在开学的第一天,她在公寓里抱着我叫,祖玉,太好了,我们大学又在一起了,我们以后一辈子都可以在一起。
是啊,多好。我们六岁相识,中间共同走过了青葱时光。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她还陪在我的身边。没有比这更绵远的感情了。
只是,这个喧哗的宴会上少了一个人,那个离我最远可是我最挂念的人。我想念他,小宝也知道。趁大家吃蛋糕的时候她过来抱我,祖玉,都是大人了,不要为不值得的人不开心。
我笑着没有说话,我能说什么,我还能编造怎样的借口去搪塞她。无论我说什么,她都知道真假,有这样一个知己,我亦觉得安心。
她凑在我耳边,轻声说,你看见那个穿红色衣服的男生了么?他叫孙歌睿。朋友带来的,我一眼就看上了。
我顺势望过去,他正好也往我们这边看,四目相视,他微笑。我懒懒地拍小宝的脸,喜欢就上,只是别跟以前一样,伤害别人的次数多了要遭报应的。
她是魅力出众的女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她严肃地看着我,锦帆,这次不一样,你相信我。
我半天回不过神,良久。我点头,好的,只要你好就好,别的不重要。
二]
从床上起来,去隔壁看看小宝,她在酣睡。
我坐到电脑前,发了一阵呆。然后习惯性地开邮箱。辞远的邮件已经安静地在那里呆了一天。他还是叫我玉子。
玉子,我是算好了时差发邮件给你的,生日快乐。对不起,这么好的日子,我没有在你身边。
玉子,我住的小城ASKER很美,你知道么,这里阳光明媚,还有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地,随处看见缤纷的鲜花。虞美人,文心兰,风信子,三色堇,鸢尾。牧牧她喜欢三色堇,你呢?
好好照顾自己,帮我很小宝问好。
他还发来一张他和牧牧的照片,他抱着她在阳光下绽开熟悉的笑脸。她被他紧握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光彩夺目的小钻戒。可是它再小,也足够刺激得我泪流满面。
辞远说,玉子,今年圣诞,我和牧牧就订婚。
我怔怔地对着那张照片流泪,听见自己清晰的呼吸里充斥着苍老的气息。辞远,其实我本来都可以平静下来了,没有大喜大悲,没有大起大落。可只要你一出现,就轻易搅乱了我的镇定。你不知道,我经常望着镜中的自己问,辞远他是不是真的不在这里?
然后镜子里那个形容枯槁的女生就会一边掉眼泪一边点头,是的。可是辞远,你怎么能拿你的幸福来跟我分享呢,你简直是存心的。
我盯着他们的手,死一般地盯着。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话果然是说他们,与我无关的。
我把手盖在眼睛上,眼泪汩汩而出。小宝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了,双手围成一个契合的圆。她气乎乎地说,以后别看这些刺眼的东西,谁离了使活不了呀。过了很久,我用淡定的语气问小宝,为什么他要告诉我这些,他明知道我会难受。
她挑挑眉,因为他不爱你啊。你伤心对他没有意义啊。
是,小宝说得对,他不爱我,何必要怕我难过,就是这么简单,有什么不能明说,我枯涩地笑,闭上眼睛倒回床上,梦里是一望无际的风信子在摇曳。辞远,我喜欢的花是风信子,你忘了。
它的花语是,顽固。
[三]
说起辞远,时光要倒退回十三年前。
六岁的我随离异的母亲来D城住在外婆家中,小区里有几户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孩子。有一个是小宝,还有一个,就是辞远。
儿时的辞远极为嚣张,第一眼看到我就傲慢地说,你是新来的,以后要听我的。早熟的我沉默地看着面前这个对着我指手画脚的小P孩,没有说话,转身就走。
长大后辞远说起这个事还笑个不停,玉子,你说你当年凭什么那么酷啊。我也笑,那你凭什么那么拽啊。
然后我们就拍打对方的肩,无限缅怀的样子。
他永远都不知道,六岁那年决绝转身的我,手心里分明就是一板密密麻麻的汗。是的,我恐惧,对未知的陌生的恐惧。
辞远,在我们初初相识的那一刻,我就怕你。
而我与小宝的的亲密建立得相对而言比较戏剧化。
因为我对辞远的“藐视”,他责令全区的小朋友都不准跟我玩。孤单的我只好整天面对着植物和动物聊以自慰。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我正用一支树枝拨弄昆虫的尸体,深厚响起一声炸雷:哇!林祖玉你不怕毛毛虫!
那就是小宝。
多年后小宝也笑着对我说,祖玉,你不知道你当年给我多大的震撼,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是小宝带我进入那个圈子的,她对所有的小朋友说,林祖玉她敢玩毛毛虫。真是勇敢啊!辞远用鄙视的语气甩了一句,我也不怕!小宝捧腹大笑,你是女生么?
小宝,从小就待我这样的好。她不准任何人欺负我。她带我去附近的小山上采野花,闭着眼睛从山坡上冲下来,跌得一身泥泞。她把家里好吃的奶糖和巧克力带出来分给我不给别人。她得意地笑,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东西,别人都没有。
十六岁的时候她买了两个银镯子,内侧刻了八个字。祖玉小宝,不离不弃。我们牵着手走的时候就听见两只镯子碰得叮当响,时时刻刻提醒我们,不离不弃。
而辞远,在接纳我之后仍然喜欢欺负我。比如他会把他的作业本塞进我的书包里,恶狠狠地说,你不帮我写完我就把你的辫子剪掉。他凶神恶煞般地威胁我,我表面应承,内心却在笑,你当真敢么?我只是不说破,我愿意为他做事。
上初中的时候辞远和小宝教我骑单车,无奈我的小脑实在太愚钝,动不动就摔得人仰马翻。小宝一遍一遍地鼓励我,祖玉,再来。辞远也在边上起哄,其实骑车跟那个是一样的,痛得几次就掌握要领了。
小宝一脚飞过去,韩辞远你要死了吧,说这么下流的话。
英俊的辞远貌似无辜地说,我怎么了?我说的是溜冰啊。
后来的后来,我依旧没有学会骑车,只能坐在辞远的车后,那时我们三个人在路上不知洒下多少欢声笑语。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时,该有多好
四]
小宝和孙歌睿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带上了我这个硕大的灯泡,她感慨,你要照亮我们爱情前进的道路呀。
我原本想拒绝的,人家谈情说爱,我杵在那里算什么呢。可小宝不依,她眨着漂亮的眼睛,身上发出好闻的淡香,是小熊宝宝,最配她的活泼气质。而我,只用三宅一生。
她用力地摇我的手,祖玉,去嘛,去啦,去看看这个男生值不值得被我这么完美的人喜欢嘛。我笑得花枝招展,好啦,真是没有话说了。
第二次见孙,他穿的是蓝色的毛衣和银色长裤。眉目清秀,笑容温和。站在人堆里很是显眼。确实可以迷倒很多小女生,可小宝的追求者中也并非乏善可陈,他能让挑剔的小宝一眼看中,一定有过人之处。
我悄声问她,你到底是看上他什么地方了?她笑,他好看呀。我正色,小宝,你不是那么肤浅的女子。她忽然收了不羁,祖玉,你还记得么?你生日那天我在钱柜唱歌,所有的人都鼓掌说我唱得好,只有他皱着眉对我说,你跑调了。当时我就对他刮目相看。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唱歌有多难听么,可这么多年,除了你,没有人跟我说过实话。祖玉,他是第一个不刻意讨好我的男生。诚实,这比什么都可贵。
聪明的小宝,果然有她自己的道理,我若是她,也会最这样不染尘埃的男生动心吧。
我们三个人在陶吧里制作陶器,孙是高手,时不时地来指导我们。做到一半小宝一甩手,累死了,不做了。我笑笑,继续努力。孙对她说,你去看看成品吧,有些是我的作品哦。
趁小宝走开的时候,我说,孙,答应我一件事可以么?他微笑着,期待地看着我,祖玉,你说。我诚恳地看着他,答应我,好好待小宝,她是个好女孩,值得珍惜。
顷刻间,他眼睛里的期待黯然了。良久,他艰难地开口,祖玉,我以为小宝是替你约我。
我刚要笑,猝然领悟了他的意思。我慌张地,极度不安地摆手,孙,别,千万别让怎么荒唐的事发生在我们身上。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宝跑过来,抱着一个猫猫的陶器,兴高采烈地叫,小睿,这个可不可以送给我?他勉强地笑,只要老板同意就可以的。
望着小宝的背影,我坚决地说,别伤害她,就算我拜托你。他敛容看我,那你呢?我摇头,指了指心口,我这里已经有人了。
那一双忧伤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面孔,他问我,那个人,是不是韩辞远?我诧异极了,他又说,孙牧牧是我堂妹。
一时间,我把脸转过来,再也说不出任何话。
[五]
呵,牧牧,如果没有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我自己也不能确切地说出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对辞远产生异样的感情的。心开始萌动,见到他就情难自禁。我每天坐在他的车后,靠在他背上,眼看着他越来越高,越来越好看,内心总是无限欢喜。
默默地念叨,辞远,我的,辞远。
十五岁的暑假,他的父母去外地出差,我们五六个少年窝在他家里做饭吃。都是些跟蛋有关的菜式。荷包蛋,西红柿炒蛋,煎蛋,黄瓜炒蛋,蛋汤,辣椒炒蛋,还有蛋炒饭。
没有人愿意洗碗,每次都在要做下一顿的时候匆忙去洗上一餐的碗。直到某一天洗洁精用完了,我和小宝望着油腻的碗碟大伤脑筋,我费力地用清水洗到最后一个碗时,辞远抱着一大包洗衣粉兴奋地叫,用这个洗,用这个!
小宝瞪他,你真是白痴哦。洗衣粉怎么可以用来洗碗!
他也狠狠地瞪回去,只要能洗干净你管它是洗什么的。你才白痴类,举一反三都不懂。
我接过来沉默地洗了最后那个碗,小宝仔细地盯着看了好久,好了,我记得是哪个了,等这个碗里的菜辞远你一个人吃。
辞远果然像赌气一般只吃那个晚里的菜,所有的人都不伸筷子进去。小宝呵呵地笑,辞远你别中毒啦,我们没有钱去医院哦。
辞远不理她,照样吃。我忽然有些心疼,也不管不顾地去夹,小宝狐疑地看了我好久,然后低头不再言语。时隔多年,我的手心里再次冒出汗意。
哪天晚上小宝问我,你是不是喜欢辞远,我没有回答她,我说,小宝你看月亮多漂亮。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对她说实话,因为难以启齿。这么多年来三个人的友情什么时候就成了我一个人的爱情,局面潜移默化了多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小宝笑,好祖玉,你不说也没关系。任何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可以。
是,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在我的手心再次出汗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对辞远的感情,除了爱没有其他。他要我用洗衣粉洗碗,我明知不妥也依然照办。小宝讽刺他,我明知道不会有事也依然跟着他吃。因为,我想,就算万一要死,至少还有我陪着他。
他是被宠坏了的男孩子,全然没有察觉我的感情。我不去提醒他,要来的迟早会来,就像掌心里刻好的纹路,摆在那里,总有一天会有最清楚的诠释。
我一直耐心等待,可牧牧出现,一切皆成徒劳
[六]
教授在前面慷慨激昂地传道解惑。
小宝侧着脸,右手灵活地玩耍着手中的笔,在空中划出一道一道漂亮的弧线。我低声问她,怎么了?谁惹你了?
她笑笑,很压抑,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追问,和孙有关系吧?
她迟疑地,祖玉,我觉得他好象不喜欢我,每次见面,都心不在焉。她困惑地问,我哪里不好呢?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心里一阵细微的疼。从前小宝总是跟我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的。可爱情轮在她自己身上到底也是一叶障目。我安慰她,一定是因为你太好了,他受宠若惊,不敢相信你会喜欢他。
她呆了几秒,凄凉地笑,以前听说无论条件再差,总有一个人会爱你。现在看来是,无论你条件多好,总也有人不爱你。
好小宝,说得好,曾经我也是那样笃信爱情是生命里的至高信仰。我告诉自己,那么多年的爱恋,仿佛是人生里唯一不求回报的付出,可为什么竟成了一而再,再而三伤害自己的利刃。这样卑微的痴缠,真的值得么?时间越来越长,伤口就月来深。我竟在这日复一日的痛中体味出一细腥甜来。
难道,爱真的可以成伤?
小宝看出我的苦涩,连忙转移话题。祖玉,我发现一家饼店,有好好吃的葱香薄饼,下课我们去吃吧?边说边流口水,十足活灵活现。
我还没有开口,教授就先发威。声如洪钟般,某些天下呀,都老大不小的人了,怎么在课堂上讲小话呢。知不知道学海无涯啊。
小宝嘻嘻笑,知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教师里哄堂大笑,教授也忍俊不禁。我握着小宝的手,多么可爱的女孩,孙他何德何能,值得小宝这样全心全意。日居月诸,胡迭而微。聪敏如小宝,竟也逃不出爱情的死穴。
亲爱的小宝,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伤害你。
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打发她一个人去买饼,然后,拨了孙的电话,我是林祖玉,你有时间么?我想跟你聊聊。
他的声音带着惊喜,你真的是祖玉?
是,我笑。别误会,我找你的原因很简单。下午两点,名典见。
[七]
我是走路去名典的,耳机里反复地播着萧亚轩很久以前的歌。妖娆的她,深情地唱。不幸福的人还有很多,至少你不是其中一个,在我退出后。我爱你那么多,所以那么痛,当我发现我挡在你逐爱途中。
听着这些历久弥新的歌词,我的眼睛温热潮湿。我穿着深色的外套,发白的牛仔裤,头发绑在脑后。没有化妆,甚至连唇膏都没有涂。我的嘴唇因为干燥而裂开许多的小口子,有血微微的渗出来。我不觉得疼,那么多大苦大难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是疼。
我是特意这样素面朝天去见他的,要他自己看清楚,精致的小宝才匹配他。
他比我先到,我很欣赏,我不喜欢迟到的人。可是辞远以前总是让我等,我还没有怨怼。我终于明白,真心爱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在烈日寒风里苦苦守侯。
这里的珍珠奶茶很好喝,我捧着杯子,有些许贪婪的满足。
孙问我,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不要拘谨。我很高兴,他是善意的人,没有一般男生的轻浮和清高。我想了想,很直接地问,你喜不喜欢小宝?
他一怔,呵,她很可爱啊,和牧牧很像。言外之意很明显,是把她当妹妹看待。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多么温暖。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说,孙,你看我的手腕,你看这些粉色的痕迹,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所谓爱的纪念。为了一个求之不得的男子,十余年的苦心经营只得来灰飞湮灭。到最后只有这些伤疤嘲笑我的执着。故事的大概你也知道,你优秀的堂妹和她优秀的难朋友的爱情剧里,我唱了一出配角。
他的脸上浮现出怜惜的表情。
可这不是主题,孙,这不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初衷。我抽回了我的手,熟练地点了一根烟。小宝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和辞远是我最在乎的人。她从前是有很多的男朋友,因为她漂亮,她天真,她心性不定。她不是生性风流,只是懵懂无知。
可是她爱上了你,知道么,这是她第一次的爱,浓烈而强大。我不希望她像我一样,动情一场只换得断垣残壁。那会比我自己受伤更让我痛苦。
孙,别让她成为第二个我,这一世,我已经是这样了。但至少,我希望你们比我好。
我说完这些,已经泣不成声。眼里看什么都是模糊,他递给我纸巾。事已至此,我想说的,能说的,就这么多。他安静地听完,轻声地笑,祖玉,很久以前我就听过你的名字。一直想要见到你,看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承载那么多的哀伤。
现在见到了,可是我真失望。祖玉,你可以拒绝我,可以不接受我。但你怎么可以,强迫我去爱别人。
对不起,也许我是很自私。我推开奶茶,为什么它突然这么苦涩,喝下去我的胃很不好受,我真的很不好受。
[八]
我一路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走。,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一路的纠结是如何缠绕到一起而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迎刃而解的线索。多年前,我也是这样茫然而轻易地就将陷入了一场三个人的爱情僵局。那时的我,也像现在这样,无可奈何。
六月的D城,酷暑难当。我们坐早教室里闷多快要发疯了。彼时我们都在念高二,文理分科后小宝去了文科班,我和辞远殊途同归。当然,牧牧也分到我们班了。
就像是一幅拼图,打破,混乱,寻觅,拼凑,然后又是一块风景。宿命的安排,谁都不能反抗,我们疲于应命,谁都无能为力。最初的时候,我以为这场安排是为了我和辞远,很久之后才憬悟,不是呵,都错了啊。这场安排,根本是为了成全辞远和牧牧。
是我自己误会了,多么可悲地误会了。这个误会。成了我终身背负的伤口,一直溃烂。
清楚地记得哪天下午辞远的纸条递到我手中时,心跳加速的感觉。他的字体苍劲有力地写着:玉子,你喜欢吃什么冰激凌?
我神情自若地回复他,尽管手指颤抖地像纷飞的柳絮。怎么了,良心发现,想请我吃冰激凌?
纸条过来很久才递回到我这里,我微笑的展开,以为他会给我一个渴望哪个已久的答案。可当那行字跃入眼眸时,我的笑容完全僵硬。
他说,玉子,这个鬼天气坐在这个大蒸笼里真的好热,我都受不了了,我想牧牧肯定更受不了。我想给她买冰激凌,可是我不知道女生喜欢吃什么牌子的,所以问问你,千万帮帮我。
我捂住脸,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我的眼泪自指缝大滴大滴地落下。是呀,真热,我的眼睛都出汗了。下课后我找到牧牧,巧笑嫣然地问,你平时喜欢吃什么冰激凌?她仰头看我,FKC的草莓圣代。我记下,转身就告诉了辞远。他激动地拉着我就往KFC跑。
从此牧牧每天都能收到辞远送的圣代,那是他趁下课的十分钟打车去买来的。
两个月后,牧牧KFC里问辞远,你愿不愿意帮我买一辈子圣代?
那天黄昏,在儿时常去的山上,我终于崩溃。小宝抱着我,我掩面痛哭,绝望而悲戚。她轻声叹气,你傻呀,没事的,谁离了谁活不了呀。
晚上她去找辞远,句句犀利,字字珠玑,出口成章吓到了辞远。当他弄清楚她是为了我去打抱不平的时候,终于不假思索地冲小宝吼了一句,我做错了什么对不起祖玉,我又不欠她什么!
呵,说得多好呀,他又不欠我什么。是,韩辞远,你又没有欠林祖玉什么。就像小时侯我帮你写作业,后来又帮你追求牧牧。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草莓圣代,那也是我的最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十多年的爱,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九]
回到公寓的时候小宝一个人抱着一大包薄饼在看《人间四月天》,她极爱伊能静,说她是完美的女子。我走过去拿起一块就往嘴里塞。边吞边说,呵,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轰轰烈烈。
小宝朝我头上重重一拍,文盲啊你,轰轰是同一个字吧。烈烈是同一个字吧。哪里来的四个字。
我一时气结,她哈哈大笑。
那饼的味道十分可口,我想起了D城的小吃。她说,正好,明天我回去,帮你带些过来解谗。
她对我总是这么好。那一年,她冲到辞远面前义正严辞地斥责他,你真是有眼无珠,祖玉对你这么好你都看不到么?你说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她这么多年来从不敢剪短发。你说你喜欢KOBE,她就盯准湖人对每一场赛事。你偶尔提及的任何电影和书籍她不管有多艰难都尽力为你搜罗。怎么多年来,她一直就站在里你最近的地方,总以为你顾眄就看得到,你说你怎么就蠢到不会回头的地步了呢?!
第二天她把课桌从文科班搬到我面前,骄傲地说,祖玉,我来陪你了,以后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从小,她就充当我的保护神。后来,一直是。
我把头埋在她的发丛里,眼泪只有自己知道。小宝,我以为孙幸运,其实我又有什么好,居然拥有你这样的好姐妹。她笑,也是是前世欠了你吧。我望着她,我前世结了多少善缘能修来这么好的福气。她拍我的脸,现在给你一个报答我的机会,去帮我倒水,我快噎死了。
星期六上午送走她,中午和晚上我都独自在KFC里潦草地打发了自己。只是,我还是不吃草莓圣代。有些东西不是回忆,而是胎记,你要一辈子都带着它们走,不能丢。
星期天早上我很晚才起来,刚刚洗梳完毕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小宝提前回来,冲上去打开门,忽然动弹不得。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小宝,是孙歌睿。
他做在沙发上,腼腆地笑了笑。说,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休息,我摇头,没有,当然没有。
他拿出很多曼秀雷敦的唇膏摆在桌上,我很困惑。他说,上次看到你的嘴唇皴出血了,但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唇膏,只好多买了一点,都是牧牧喜欢的,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我拿起一支自嘲地笑,她的品位和我还真像。可是我却说,你送我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温柔地说,你不知道爱惜自己,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我的眼睛里浮动着破碎的波光,他是那样美好的男生,纯真而善良。任何人都会被他感动的吧。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我坐下来,第一次这样温和地跟他说话,小睿,我不会照顾自己,但是小宝会照顾我,你帮我好好照顾她。好不好?
我们对视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空荡荡的房间里寂寥无声。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内久,他终于笑了,好的,祖玉,这是我第三次被你拒绝了。事不过三,我放弃了。
他拉着我,走吧,我请你去喝珍珠奶茶。我愉快的打开门,气氛遽然停顿,我们同时看见门外僵硬的小宝,她的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
[十]
我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们两个在隔壁。
心是那样的痛,好象已经无法呼吸了。我摸着腕上的手镯,怎么多年了,它依然光鲜如昔。可我与小宝,是否还能回到最初?我想狠狠地痛哭一场,把心里所有的恐惧和委屈都发泄出来。可是时间沉淀了,我悲哀地发现,原来我的泪腺早就干涸了。分解不出一点水分。
我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独自承担,独自背负。
忽然想起,高三的时候,辞远告诉我他打算和牧牧一起去挪威,我讪讪地笑着,祝你们幸福啊。转过身来,听见自己的心一块一块破碎的声音。
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却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其实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用一个人的寂寞成两个人的欢愉。我的手腕上盛开过血色凄迷的花朵,你却没有看过它们的颜色。你说我永远都是你最疼爱的妹妹,你明知道我需要的不是这个,可是你说了,我也只好接受。
机场里,你骄傲地对我说,玉子,我终于夙愿已偿了。
生命兜兜转转之后,只留下小宝陪伴我,失去的痛,一辈子我只要一次就够了。这世间,任谁都不能分开我们。我心的一半,已是灰烬。剩下那半,就是小宝。
我沉默地抽烟,安静等待小宝来决定我们之间的结局。
不记得是过了多久,门被缓缓推开,小宝一脸泪痕走到我面前,我望着她,一动不动。
她身手抚摩我的脸,眼睛明亮极了。没事了,我想得很清楚。没有人比你重要。祖玉。我转身看她身后的孙歌睿,他始终微笑。小宝继续说,他什么都告诉我了,祖玉,他确实喜欢你。你记得,我最欣赏的,就是他的诚实。
我手足无措,不不不,不是这样,小宝,不是这样的。
孙打断我的话,祖玉,我确实是真心喜欢你的,可你不接受,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只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你别担心,我一定好好照顾小宝。
我握着小宝的手,赞许地对他笑。孙歌睿,聪明的人,懂得事不过三,懂得无功即返,懂得不爱我的我不爱。这样聪明,一定能给小宝幸福吧。
我很欣慰,所有的话都摆明了说出来,再没有了暧昧,我们终于避开了最悲凉的结局。
再也没什么能隔开我们了。我们的镯子碰撞出清脆的响声,小宝的脸上又漾起美丽的笑容。祖玉,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我惭愧,比起这些年来你为我做的,这算什么。
我们三个人开开心心地去喝珍珠奶茶,我的哈密瓜,小宝的巧克力,孙歌睿的菠萝。
回去的时候小宝在中间牵着我们两个的手,星星很亮。我在心里说,记得我们共同走过的地方,记得这些爱,这些时光。
今天,是圣诞节,辞远和牧牧订婚。
在我小时侯,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
有一个老农每年都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庄稼,他勤劳地劳作,却总是颗粒无收。六年来都是如此,连他的儿女都嘲笑他。可第七年他依然坚持播种,耕种。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年,他大丰收。只有他自己懂得,正是前六年的辛勤付出,使得这块贫瘠的土地变的肥沃,终于等到了他要的结果。
外婆说,祖玉,这个故事是叫你坚持。世上无难事,是怕有心人。
可她不懂,世上无难事,只怕遇错人。如果一开始就弄错了付出的对象,那所以的坚持都成了被人厌恶的累赘和打扰。我与辞远,根本就是一场多年的错爱。
他是牧牧的良田,却是我的沼泽。任我如何努力耕种,都开不出美丽的花,甚至还会吞噬我自己。那是一场注定要落空的守望。关于爱,他教会我,却从来不给予我。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痛苦或者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是海子的诗句。十二岁的时候你教我的,我一直记得。
第201、谁来给大龄女做爱情扶贫
爱一个人很辛苦,不如选择被爱。(伊人风采配图 图片来源:人民网)
直到最近,她妈妈不停地催促她嫁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困难户,需要爱情“扶贫”了。女人像种子,错过了季节再播种,发芽会变成很麻烦的一件事。
-在需要有人温柔疼爱的季节,她却只能看着窗外的月光,寂寞地舞蹈……
阿纯,是记者的朋友。前几天,我在路上看到一个背着网球拍、身穿深蓝色运动衣的 undefined undefined
妙龄女的背影,出于好奇,我加大汽车油门,抢到“网球女郎”的前面,回头看了一眼,原来是她———阿纯,我记得她从前是不爱运动的呀,怎么突然变得活力四射了?莫非她谈恋爱了? 在她上班不太忙的时候,我趁机来到她的办公桌前,发现她在看一本很厚的法律书,她说要参加法律考试。我说真是服了你。她微笑着说,我其实想通过参加考试消磨时光,逼自己看点书,反正也是一个人,下班后挺无聊的。我这才知道现在她还没有谈恋爱。白天她是斯文、精干的女子,夜晚却是一朵盛开的玫瑰。在需要有人温柔疼爱的季节,她却只能看着窗外的月光,寂寞地舞蹈…… 她来海南工作已经有4年了。4年里,在海南的工作干得还比较顺心。记得刚来海口的时候,新的工作岗位也面临着挑战。她是个在工作上不想认输的女子,业余时间几乎都给了工作。那时,她的人生信条就是:工作第一,绝不让感情影响工作情绪。为了干好工作,她自学了法律,领导和同事遇到法律上的疑问,就会想到问问她。不但如此,她还和省内法律界的很多权威人士成了好朋友。工作之余,她把大量的时间用于攻读法律方面的书籍了。 工作上她的精干是单位公认的,她的电脑里整整齐齐地存放着工作上需要查找的资料,以至于她在工作上从来都能做到游刃有余、忙而不乱。就像她办公桌的物品摆放一样,井然有序,一看就是职业女性的办公桌。 阿纯来海口4年,却很少逛商场。难以想像,一个爱美的女人,换来换去,却总是那么几款衣服。不是不舍得,是没时间;不是没时间,是没心情。她有些无奈地说,一个人逛商场有啥意思嘛?于是上班———下班———食堂吃饭,三点一线让她失去了打扮的热情。 -直到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纷纷进入围城,当上了父亲母亲,阿纯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步入大龄女青年的行业。 春节后的一天,作为认识几年的朋友,我怕她一个人过节太孤独,于是就邀请她和另外几个朋友到我家吃饭。我和朋友尝到她难得一见的厨艺,没有想到她还有这两下子。女人就是女人。我开玩笑说,你知道女人什么时候最漂亮吗?那就是扎着围裙下厨房的时候。阿纯笑说,我扎着围裙下厨房也没有人看呀,不是纯粹浪费表情吗?几个朋友这才想到给阿纯介绍对象。可说归说,过后大家忙起来,竟把这事给忘了。而她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重复着单调的生活。直到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纷纷进入围城,当上了父亲母亲,阿纯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步入大龄女青年的行业。 -直到最近,她妈妈不停地催促她嫁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困难户,需要爱情“扶贫”了。 她是个要强的女人,是个自立的女人,就连买房子也没有想着去靠别人。不过,当她一下自己拿出多年的积蓄买下一套房子时,同事们惊讶叫起来:阿纯原来是富婆,别人多是按揭买房,她却一下拿出这么多的现款。原本她是想有了房子找人结婚更容易了,没想到的是,想着给她介绍对象的人反倒慎重考虑了,因为怕配不上她,也怕她“高不成、低不就”。 直到最近,她妈妈不停地催促她嫁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困难户,需要爱情“扶贫”了。女人像种子,错过了季节再播种,发芽会变成很麻烦的一件事。 于是,她开始尝试着回归生活本身。她花费上千元买了网球拍,开始在业余时间练习打网球,在内心世界,她渴望能用网球演绎出一段真情,找一个可心的人,跟他搭建一个可心的窝。 晚上,下班回到自己的家———一个人的房子,她常常觉得静得有点可怕。 她说,其实我哪是什么“高不成、低不就”啊,是没有碰到合适的,也许缘份没到吧。找老公嘛,人品好是最重要的,见面后双方有感觉就可以了。 她说,也许在别人看来,我在工作上很出色,但我了解自己,我不是那样的,我其实反映比较慢,什么事都慢半拍。我总觉得我的情商很低,不知道该怎么说。不知道怎么面对男欢女爱……书上说,爱一个人很辛苦,不如选择被爱。 说实话,我一直不清楚什么叫心动……什么叫爱一个人,因为我没体验过。我以为我的一生就会平淡地走下去。可是,人非草木。在寂静的夜里,我一次又一次听着齐秦的那首老歌《原来的我》。“给我一个空间/没有人走过/感觉到自己被冷落/给我一段时间/没有人曾经爱过/再一次体会寂寞……” 伤感的旋律低沉地飘荡着,偌大的房间空空荡荡的。每当这个时候,她好想当个可以撒娇可以依偎在男友怀里的小女人,好想,好想…… (文/陈清华)第202、爱情故事之我和她
喝了一些酒,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这段故事。情书真的没写过,也不知道该如何写。不知道要怎么去表达。人家说情书就是甜言蜜语,是追求心目中女孩子的敲门砖,至于是否会承诺话语中的那些诺言,那是后话。可能实现,可能成为永远…所以我不会写情书。我吗?就是…至于她吧!(余婷)应该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思念已成为家常便饭,她已经成为我心中的牵挂,我对她的热情始终不减,我对她的思绪始终不变,我对她的爱意始终执着。在默默的等待中,心,已经钟情于她。那时她便是我的世界,她开心我便开心,她哭泣我便难过。
相遇
说到这里要说到老闵行这个地方,上海都市里的繁华喧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让我们的生活也许早已充斥着金钱、利益、权力,而爱情却悄然不属于我们。但是这里却是我和她相遇的地方。
还记得,太阳城的生活半年一晃就过去了,很多的时候我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会来太阳城,更别说跑到老闵行来了,很多的朋也问过我很多次,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自己也给不了自己答案,也许人的一生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没办法去解释的,也许我的命在注定的,也许来这里就是为了完成那段未完待续的爱情故事吧!
和她的相遇是在一个叫鸡公煲的饭馆里面,枯燥的生活和无谓的工作让我每天养成了一个漠然的心情,对一些人和事显得漠不关心,那天去吃饭前就听说同事说他的女朋友从来老家来,会带来一个漂亮的湖北妹子,听说很漂亮,就带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去看看。说实话,我是个已婚的男人,这些年接触的女孩也有一些,可能都是过眼云烟,没怎么在意,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吧!写到这里算是一个铺垫吧!可能是没见到本人,听同事的表述也比较刻意,也便有了一些幻想,自己内心也有了想表现的想法。很想知道她的庐山真面目…
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人,这个人在你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否就会改变你的一生。带这样的疑问,第一次相遇时候,或许就有冲动马上认识她。她的出现!就给我这样的感觉.。
可能是陌生或是不熟悉,也许有其他的心情吧,她的眼神给人很飘忽的感觉,酒桌上做了三个男的都穿着西装也包括我自己,或许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看起来给我感觉她很安静,也不怎么说话,嗯!直溜溜的长发,染有暗黄色,梳理的比较整齐,身材吗还过的去。皮肤有点黑,安静带着一些小小的野性。说实话,第一印象还不错。也许自己都不知道可能在她出现的哪一刻就对她就有了感觉…
那时的世界,真的好静好静!也是那个时候对她也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这就是爱情!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它已静悄悄的来到了你的身边。我和她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们相遇了。
可能是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自从第一次的见面在我的心里就有了一个影子,时常的就会想起的她的样子。也在不经意的和同事聊天的时候问起她一些事情。
也许大家早就看出了我目的,有意的为我创造机会吧…
让我意外的是,她唱歌很好听!而且是会唱的歌曲还很多,这让我有所失落,本来想刻意的表现一下却没了办法
回想那个晚上真的难忘,也是我第一次去那个后来属于我们的小窝,男人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可能都会腼腆吧!我也不例外,本来很会说话的我看到她的时候也变得寡言少语,有的时候会犹豫会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喜欢你了,第一次的表白都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像歌傻瓜似的,很想跑出去但又害怕失去那个机会…。爱情的小小力量是伟大的,它可以改变一切,也许我的爱情故事就是从那里一刻开始的吧!
过程
曾听说过,爱的过程,就如品味一盏好茶。就算冲的在谈在无味,都会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这就如同每一种茶就如一段感情有它特别的精彩!让你一辈子无法忘记。
有时,刻意去找寻倒不如不经意间的相遇,比如我和她;有时,一个回眸眼神就能将一个人的心捕捉。可能在那个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心里面早就放不下了她了。
老闵行这个地方有我太多的记忆和留恋,在我的心里也许早有了一栋属于我和她自己的心灵别墅,每当我想起的时候就会去看看,可能就是传说中那一辈子的幸福吧!
让我记忆最忧心的还是丽都城那个可爱的小窝,对于哪里的一切闭起眼睛都会让我记忆犹新,似乎哪里早就是为我准备的一个家,每一段故事都是从哪里开始…就像一部部电影。有说不完的开心和欢笑。有一辈子忘不了的故事和难以忘怀的人…
每次想起来都会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每当想起这个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是难不了的一阵难过和失落。
从相遇到相爱,从开始到现在,如果能用一个词来评价我的话,我想只有那个“一念执着”能评价的彻底。有过风雨,也有过赌气分手的时候,奈何自己始终坚信爱情不是说说就而已的,坚信你属于我,坚信我和你的爱情不会是流星,所以我选择了一直坚定地等着……
想起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有欢笑,有甜蜜,有泪痕,有悲伤,有失落,有自信,有茫然,也有寂寞难耐的时候…
可能是因为对你的生活点点滴滴和过去的感情经历的关注,而让我一度难过到痛的和一种嫉妒,甚至有种麻木感觉,曾段时间我很有种呗欺骗的感觉。
说起那个时候,听到你和他的故事,你也习惯的拿我和他去比较。
有的时候能从你的和他QQ上聊天话语和你那一丝带有幸福的眼神。感觉你的心里放不下他。甚至帮你去发短信去安慰你的前男友,解除他对你的误解。有的时候会想我到底那里不如他…我心里难过急了,很生气也很气氛,甚至和你发了脾气!倔强的离开!
爱的绽放,如同茶苦茶甜。这份爱,亦曾缠上了一个个难解的结,亦曾经历过数不尽的考验。
曾有段时间走着走着,我们都疲累不堪,远了,淡了,倦了,何处才有渡过彼岸的舟?事事惆怅,语语断肠。爱得越深,伤得越重。
因为我懂得你的心情,所以隐忍的宽容了你的一切;因为眷恋,所以犹豫;因为深爱,所以不想爱到成恨,所以我选择了理解和回头。
也许就是那段和你在一起的生活,我养成了对你习惯和依赖,我习惯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喜欢喝了酒就你那里耍赖,也习惯了你的脾气!喜欢你对我那种每天期待我回家的感觉,更喜欢你那傻呼呼生气的样子。也许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这就是我的幸福爱情!如此的简单…
离开
原来,爱的距离,不在于天涯海角的相隔,而在于心的咫尺天涯。或许,爱的路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现实的羁绊、纠结的矛盾,以及解释不完的误会!后来你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上海。
无眠的夜,思念的心情,总盼着某天能与你在一起。回想那时,我才懂了原来所有的幸福都是因为思念而起的。想说那时候的那一段故事像电影一样让我真的陷入了孤单的思念中,
多少次都是因为你才去那个地方守候,多少次失落的时候,我会去那个曾经属于我们的小窝而留恋不想离开,更是因为有你才让我固执的去找寻其实很艰难的这份爱情……
其实你的离开,在一段时间,我根本就不相信你去了武汉,我固执的认为你就在上海,只是暂时的离开了我。想通了就会回来。后来才知道我真的错了…你真的离开了我
佛说:由爱生恨,由爱生嗔。那时,我明白了,原来不是不爱,而是爱到了骨髓,才有了关于爱情的恩恩怨怨。原来这份爱,早已和我们如影随影,无法舍割。
第203、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第204、小凤仙在沈阳最后的爱与哀愁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第205、聪明的村姑
古时候有一个国王,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妻子。这完全是因为从童年时代起,人们就反反复复地对国王说,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因此他下决心找一个与自己相配的妻子,也就是要娶整个王国之中最聪明的姑娘。
一开头,正象当国王的应该做的那样,他在最显赫的贵族小姐当中选择自己的未婚妻。可是不久他就看出来,名门贵族的姑娘们,身上珠宝钻石发出的光辉,远远地超过了她们的智慧之光。她们舞姿优美,穿着绸缎和丝绒制成的漂亮衣裳;她们口齿伶俐,永无休止他说东道西,对一切人评头论足;可是一旦国王谈起要动脑筋的事情,她们就堵住耳朵,强调说这种话题,高贵的小姐们连听都是不体面的。
于是国王决定在地主小姐当中寻求妻室。
地主们的姑娘也不反对靠打扮出风头,不过她们会讲的话,无非是谈论猎犬和纯种的良马。显然,地主们的闺女,正象地主们自己一样,智慧是有限的。一旦涉及到要动脑筋的话题,她们要说的话在她们的舌头上,就象鸡脚在乱麻里一样,翻来复去地纠缠不清。
国王怎么办呢?只好在村姑当中物色一位未婚妻了。
“她们穿粗布衣裳和木头鞋子,那是没什么关系的。”国王心中想,“只要能找到一位聪明的姑娘,宫中的裁缝和鞋匠就会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不亚于一个公主。”
不消说,国王有一座位于郊区的宫殿,他动身到那里去,既是为了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也是为了仔细看看那些乡村姑娘。
正好这一天出了一件事,一个贫穷农民的一匹马跑到皇家的御田里,踩坏了皇家的庄稼。御田总管把这匹马关进自己的马厩,要求农民出一大笔赎金。农民没有钱,同时没有马,不消说,庄稼人的日子一天也过不去。农民只好来找国王请求庇护。
国王听完了农民的话,心中思忖:
“是不是一个巧机缘促使这个庄稼人来见我呢?想必他有一个女儿,而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我倒要看看,这个做父亲的够不够聪明。”
于是国王说:“好吧,就依着你吧,我免了你的赎金。不过你必须回答我三个问题。回答得对,领回你的马;回答不出,马留在我这里,你还要好好地吃一顿鞭子。怎么样,同意吗?”
农民搔了搔后脑勺,问道:
“那么您的问题是怎样的呢?”
“第一个,你告诉我:世界上最快的是什么?第二个: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主贵的是什么?第三个:月亮有多大?我给你两天限期,你好好地想一想,然后回到我这儿来听候处理。”
农民忧郁不安地回到家里。女儿在门口迎接他,问道:
“怎么样,爹爹?你在国王那儿把咱们的马要回来了吗?”
“马儿没要回来,”农民回答说,“倒是讨到了一顿鞭子。看起来,国王自己不够聪明,他就打主意向别人借一点儿。他向我提出三个问题,给了我两天限期。如果我回答得出,就把马领回来;如果回答不出,就要尝尝皇家的鞭子。”
“那是些什么问题呢?”女儿问。
农民告诉了她。
“噢!这一点儿也不难!”女儿笑了起来,“我现在就回答你这三个问题。你只要听着,好好地记住,然后到国王那儿去,领回来咱们那匹马。”
农民听完女儿的话,马上进宫去见国王。
“哎哟!你可是有点儿过于性急了!”国王说,“我可不知道你来是为啥:来领马呢,还是来吃鞭子。”
“两样我都要。”农民回答说,“我打算骑着马回家去,那鞭子么,也许可以用来赶马。”
国王笑了起来,说道:“好吧,我们立刻就能看清楚的。我们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吧:世界上最快的是什么?”
“人的思想最快。农民回答。
“这是谁告诉你的?我不相信你自己想得出来。”
“我的女儿告诉我的。”农民坦白他说。
“原来如此!那好吧。现在你说: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宝贵的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宝贵的是梦。”农民回答说,“在梦里我们忘掉悲哀和烦恼。梦可以使疲倦的人恢复体力,可以安慰不幸的人。”
“这又是谁告诉你的?”国王问。
“我的女儿。”农民回答。
“看起来,你的女儿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国王说,“两个答案都对。
那么她有没有告诉你,月亮有多大?”
“当然告诉啦。月亮的大小是四个四分之一。”
“又说对啦。”国王说。
国王十分惊奇。那些最显贵的名门小姐和最富有的地主千金当中,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这三个问题呀!她们光是笑,又说世界上没有能够回答这种问题的聪明人。可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竟然回答出来了!不过,也许这也不是她自己的才智所能做到的吧。还需要好好地考考她!
于是国王对农民说:
“你履行了规定的条件,带着你的马儿回家去吧。至于你的女儿,由于她的聪明智慧,我送一件礼物你转交给她。”
国王从御厨房里取来一个筛子,里边放了七只鸡蛋,然后交给农民。“告诉你的女儿,叫她在这个筛子里用这些鸡蛋孵出七只小鸡,明天就要派人送回来。”
农民走了。可是过了两个钟头他又回到王宫里。他背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装着大麦。
“这大麦,”农民一面把口袋扔在国王脚下,一面说,“是我女儿叫我给您送来的。她请您立刻把麦子种下去,日出以前要收割回来,碾成大麦米,在小鸡刚刚从蛋壳里孵出来的时候送来喂它们,以免它们饿死。”
国王开心得纵声大笑。
“你的女儿,实实在在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我准备娶她。不过需要先预备好结婚穿的衣裳。你把这架纺车拿去,告诉你的女儿,叫她天明以前要纺成细线,再织成最好的亚麻布。”
农民拿起纺车回家去了。可是没过一个钟头,他就气喘吁吁地跑来见国王。他又背来了一只大口袋。
“在这只口袋里有最好的亚麻种子,”他对国王说,“我女儿请您把这些种子种下去,长成后打成亚麻,可是要快一点儿。不然的话,她就来不及在天明以前纺成线和织成婚礼服用的亚麻布了。”
姑娘的答复使国王十分称心满意。
“我明白,我明白,你的女儿真是伶牙利齿,对答如流。你告诉她,明天我就来向她求婚。”
第二天,国王来敲穷庄稼人的房门。
农民的女儿恭恭敬敬地鞠着躬请他进来。
“您的父亲在哪里呀?”国王问。
“父亲到水在生气的地方去了,为的是把好的东西做成更好的东西。”
“你的母亲在哪里呀?”
“母亲和妹妹正在同风捉迷藏。”
“噢,那么你的弟弟在哪里?”
“也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他正在拿着还没生下来的东西玩儿哪。”
国王笑了起来,说道:
“唉,你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地叫我猜谜呀。”
“这有什么,”姑娘回答说,“陛下不是喜欢猜谜吗!您自己就叫父亲和我猜过谜的呀。”
“聪明的姑娘,我的谜语都被你猜中了。现在你自己出的谜语,你也回答得出吗?”
“也许回答得出的,如果您愿意,就考一考看吧。”
“好的。你告诉我,哪里的水在生气?你的父亲如何把好东西做成更好的东西?”
“磨坊的水在生气,因为那些轮子妨碍它流动,于是它就推它们转,推它们动。而我父亲就在那儿把粮谷磨成面粉和米粒。”
“是这样,是这样。那么,你的母亲和妹妹在哪儿同风捉迷藏呢?”
“当然是在田里喽。现在正是施肥的时候,因此她们就升起篝火把去年的落叶和枯草烧成肥料。这种时候不由自主地要同风捉迷藏,你不躲藏,它就一下子用烟呛坏你的眼睛。”
“噢,那么如果你弟弟既不在地上,也不在天上,他到底在哪儿呢?而且怎么能够和还没生下来的东西玩儿呢?”
“这可是再简单也没有的了。显而易见,他是在树上。他是我家的淘气鬼,有蛋的鸟窠他一个也不放过。”
国王又笑了起来,说道:
“你出谜语和解谜语可真是个能手!现在轮到我了”。听着,我来对你说:我已经来你家做过客了,你也要到我家来做客。可是你要注意,既不能穿着衣服来,也不能光着身子来;既不能步行来,也不能骑马、坐雪橇或坐车子来;既不能从路上来,也不能从路边上来。而你来到的时候,既不可以进屋,也不可以留在街上;你不要给我带礼物来,可也不要空着手不送东西来。”
“好的,”姑娘说,“明天您等着我来做客吧。”
第二天,姑娘用密密的鱼网从头到脚把自己包起来,手里攥着一只小麻雀,然后把鱼网的一端绑在一头公山羊的脖子上,赶着山羊紧沿着车辙驰向王宫。
在宫门前她解开了绑在山羊脖子上的鱼网,一只脚跨进门坎里面,另一只脚停在门坎外面。
“我来了,”她对国王说,“我按照您的意思都做到了。我到您这儿来,既不是光着身子,也没有穿衣服;既不是步行,也没有骑马;既不是走大路,也没有走路边;既没有进屋,也没有停在街上。这儿是给您的礼物。”
国王已经伸出手去接礼物,可是姑娘把手掌一张,小麻雀一抖翅膀就飞走了。
这样一来,国工并没有收到礼物,尽管姑娘并不是空手来见他的。
“我承认,”国王说,“这次斗智你又胜过了我。任何一位公主,任何一个地主的女儿,都不敢同你比赛智力。只有在美貌和服装方面,大概她们会胜过你。不过,服装是不成问题的。”
于是国王在女客人面前打开了通往隔壁房间的门,请她进去。在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姑娘们做梦也梦不到的那么漂亮的衣裳。年轻的村姑走进屋内,随手关上了门。
国王不得不等待相当久,因为即便是最聪明的姑娘也不大容易选中一套服装,这是由于在她面前衣服实在太多了,而且一件比一件漂亮。
可是等到这间邻室的房门终于又敞开的时候,姑娘在门口一出现,国王不由得惊叹起来。年轻的村姑身穿新衣比皇宫里最漂亮的女官还要美一百倍。
国王原打算立即带着姑娘去举行婚礼,可是他及时地想起来,他给自己寻找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妻子,而是一个聪明的妻子,于是他决定再考她一次。
“你能不能告诉我,”他问道,“大地的中心在什么地方?”
姑娘抬起穿着新鞋的脚,朝着地板跺了一下,说道:
“就在此地!假如您不相信,请您自己去量量。”
国王笑了,说道:
“我看清楚了,我搞清楚了,你非常聪明,也非常美丽。”
“我可是根本不算怎么聪明,”姑娘回答说,“我倒是很想再聪明一百倍。”
“唉,你现在这样聪明已经足够了。”国王说,“现在你再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你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妻子?”
姑娘垂下了眼帘,低声说:
“如果国王自己愿意的话,我为什么不愿意呢?”
国王不再拖延,立刻命令皇室总管准备好婚礼酒宴需要的一切物品。一个星期以后,举办了富丽豪华的婚礼。国王请来了新娘子的全体亲属,请来了自己的全体大臣和他们的妻女。
千金小姐们已经听人说起新娘子才智出众,因此婚礼宴席上她们一次也不曾开口,免得在新娘子面前出丑。
可是大臣们的夫人们都很难受,因为国王拒绝选娶她们的女儿,成为王后的荣誉落到了一个普通村姑的头上了。她们摇着头,彼此窃窃私语:“一家之中有了两个聪明的头脑,那是要坏事的。弄不好就要争争吵吵闹起纠纷来的。”
而且大臣们自己也在各个角落里交头接耳:
“今天我们同普通的庄稼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明天保不定我们不得不同他们一起坐在皇家会议室里。恐怕王后想叫自己的老子当上内阁大臣呢。
到那时候,连别的农民也不肯听话了。那么谁来给我们耕田种地呢?!”
当然,这些话都是悄悄说的。可是国王还是听见了。于是等到宾客们吃完喜酒纷纷散去之后,国王就对年轻的妻子说:
“你听我说,亲爱的妻子,我们现在就来个约法三章吧。第一,你不得再同你的亲人们会面,因为你现在是王后了;第二,你不得干预我的事务,因为我是国王;第三……这第三么,假如你违犯了我们的约定,我马上送你回到你父亲那里去。”
年轻的王后听完了丈夫的话,一句话也没回答他。丈夫则认为,既然妻子不讲话,这就意味着她同意了。
随后他们安宁幸福地过着日子。
这样过了一年,两年,到了第三年出了一件事:
王后的父亲带着自己的马到御田里去干活。他这匹马养了一头极好的小马驹。这一次,小马驹跟在母马后面在田里来来回回地走,觉得厌烦了,它就跑到邻近的草地上去玩。草地上皇家的一群母牛带着一群牛犊正在吃草。
楞头楞脑的马驹子一下子就同一个牛犊要好起来。它跟着牛犊在草地上到处游逛。牛犊走到哪儿,马驹也走到哪儿。
皇家的总管早就注意到了这头小马驹,他非常喜欢它。他一看到小马驹和皇家的牛群混在一起,马上命令牛倌快把全部牲畜赶进牛栏。
傍晚时分,农民发现马驹不在,就去寻找,可是连个影子也找不到。农民就去见总管。
如此这般,他请求他:“我们的马驹混在您的牛群里,请您下命令把它还给我。”
可是总管只是心中暗笑。
“如果你的马驹加入了牛群,这就表明它不是马驹,而是牛犊。可是牛犊你是没有的。因此你在脊背没尝到鞭子味道以前,还是赶快走开的好。”
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又去见国王,请求庇护。
这一天正赶上国王心情不佳,不晓得是因为同邻邦的国王有了什么纠纷,还是由于皇家金库的司库官揩油超过了常规……丈人的请求他连听都不要听。
“总管怎么决定的,”他说,“就怎么办。”
结果是农民毫无所获。他转过身子往回走。走过皇家花园他几乎哭起来。
他实在舍不得这匹小马驹!年轻的王后恰巧在这个时候出来散步。她看见父亲就问他:
“父亲,你怎么这样伤心啊?”
“哎呀,女儿啊!”农民回答说,“我并不晓得你同国王相处得怎么样,我可是无论同国王,无论同他的总管,怎么也处不来。我对他们说这是黑的,他们偏说,不,是白的。”
“父亲,你讲清楚一些,到底你同国王之间发生了哪些事故?”女儿问。
“照我的心思,最好一辈子不同国王们打交道。”农民说,“是这么一回事,你知道,我们那匹母马养了一头极好的小马驹。它不晓得为啥要和皇家的牛群混在一起。总管就把它抓了去,不肯交出来。他说,‘如果马驹加入了牛群,这就表明它不是马驹,而是牛犊。’我去找国王请求庇护,国王也是这副腔调,他说,‘总管怎么讲的,就怎么办。’”
“好啦,你别难过。这件事还可以补救。”女儿说,“我来教你怎么办,使白的再变成白的,黑的再变成黑的。”
接着她就教会了他。
到了第二天,大清早农民就钻进皇家花园,拖来一面老大老大的鱼网,他把鱼网摊开在草地上,自己坐在一棵树下等着。
过了不久,国王从宫中走出来,要在皇家会议开会以前散散步。农民一看到国王,立刻跳起身来,使出全身力气拉拢鱼网,好象鱼网一直到顶都装满了鱼似的。
“你在这儿干什么哪?”国王感到奇怪。
“您自己看得见,我正在捕鱼哪。”农民回答。
“你可真傻!难道草地上会有鱼吗?”
“为什么不会有呢?!自从母牛生下马驹那个时候起,什么事都会有的。”
“啊哟,你倒是很聪明嘛!”国王说,然后命令把农民的马驹还给他。
农民收起自己的鱼网,带着马驹,高高兴兴地走回去了。
国王仔细一想:“哎呀,这不是丈人自己动脑筋想出来的!看来这件事一定有我妻子插手。”
他想到这里,就马上进入宫中。
“喂,你告诉我,”他问妻子,“昨天在花园里你遇见过你父亲吗?”
“遇见过的。”妻子回答。
“这就是说,是你教他戏弄我的喽!”
“戏弄你我可没有教过他,至于如何使他摆脱窘境,那我是出过主意的。”
“不管怎么样,”国王喊叫起来,“你已经干预了我的事务!你已经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因此我今天就送你回你父亲家里去,永远休了你。但是,由于你毕竟是我的一个好妻子,我允许你带走在整个王国里你认为是最宝贵、最可爱的东西。”
“就照着你的意思办吧,”王后回答说,“我立刻离开王宫。不过在分别的时刻,我想同你用一只杯子喝点儿酒。”
“好吧,”国王说,“拿酒来。”
王后拿来了一瓶陈年葡萄酒和一只水晶玻璃杯。她满满地斟了一杯酒,暗暗地放进去一些安眠药粉。然后她用嘴唇沾了沾,就把酒杯递给国王。
国王喝干了一杯酒,赞叹他说:
“多么香甜的美酒啊!我似乎从来没喝过比这更好的酒。”
他想再倒上一杯,忽然间他觉得困得厉害,当即坐在安乐椅中,鼾然入睡。
王后需要的正是这样。她立即叫来奴仆,命令他们把睡着了的国王抬到马车里去。她自己坐在旁边,马车行驶起来。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已经来到农民家。王后把父亲喊出来,同他一起小心翼翼地把国王从马车里抬出来,然后把他放在床上。
第二天早晨国王醒过来,惊讶地观望着四周。他躺在简陋的农家的床铺上,并不是在自己的富丽堂皇的王宫卧室里,而是置身于一所贫寒的农舍之内。
“这是怎么回事?!”国王叫了起来,“也许我还没醒,这一切都是我在梦中看到的吧?”
“不,你已经醒了,这一切都是你在清醒的时候看到的。”王后走向床边对他说。
“那么我是在哪里?又是怎样来到这里的呢?”
“你是在我父亲家,是我亲自用车把你拉来的。”
“你怎么敢这样做!”国王大声喊叫。
“难道你没答应过我,可以把我认为最可爱、最宝贵的东西带回父亲家里?”王后问。
“我答应过的。可那又怎么样呢?”
“你自己想想,”王后说,“对于妻子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更宝贵、更可爱的呢?”
“原来如此!”国王惊叹他说,“你又用巧计战胜了我。不,不管怎么说,你实在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
国王从床上跳起来,抱住了妻子,求她同他一起回宫去。
然而妻子推开了他,说道: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象你说的那样聪明。可是,很明显,即便是我所具有的智慧,在王宫里也是根本没有用处的。你自己总是愿意听最愚蠢的话,而一听到明智的话,你就要堵住自己的耳朵。我最好还是留在这里,在普通农民当中寻求一个夫婿吧。这样的丈夫不会由于我的亲属而感到羞耻,而且,如果我对他提出某种善意的忠告,他大概永远也不会说我在干预别人的事务。我同他将会共度患难和同享安乐。”
国王一再求她原谅自己,结果也是枉然,妻子连听都不想听。于是国王只好单独一个人回宫去了。
第206、浮生若梦,爱始终无能为力
她的生命里唯一钟爱的两样东西:行走,还有文字。她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照着情节发展,
她在自己的城池里做着关于爱的梦。
但那,只是梦。
文:夜。
【壹】
眼前的这一幕,她是试想过的。
冬日,街头,霓虹,无人,清冷,告别,是这样的场面。
只是,情节不应该如此。
她脑海里的所有都只是成了她的幻想,破碎的幻想。
如那娇艳的蔷薇,还未绽放便已颓败,那是怎样的绝望呢。
她低着头,眉头紧锁,想要找出问题的所在,
可是所有的程序都没有错啊,为什么结果却错了呢?
蓝色的水晶指甲在手心里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印痕,仿佛血液就要喷涌而出。
她是知道疼痛的。
眼里有盐与水的混合物,却在低头时瞬间蒸干。
她是有这样的能力的,将自己的喜怒埋藏在深海里,不见天日。所有的潮湿与黑暗,或许只有她懂得。
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更不愿她看见她的爱。那是她生命的吗啡。
【贰】
长了一颗流浪的心,脚步要如何停留?在某个深夜,她写下了这句话。
她为自己的单身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或许,行走才是她唯一的归宿,漫无目的,自由自在。
八个多小时的车程,她便从一座城市到了另一座城市,
她想,路途或许就是时间与空间的跨越。而这两者同时发生时,便是人生。
但是生活却不一样,真正的生活,应当是在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找一个深爱的人,然后结婚,生子,直至白头偕老,地老天荒。
所以,她有自己的人生,却与生活无关。
她一直在路上,颠沛流离。
她的行走,是个随机的方程式,没有既定的方向,没有既定的路线,只是行走。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蓝色背包,还有牛皮纸的笔记本。
那是她在缅甸的一个小店铺里买的,带着古朴的历史卷味。
这或许是她仅有的,能带来,也能带走的东西。
连绵不绝的山脉,郁郁葱葱的树木,一条水纹清澈的河流,这是她透过车窗里看见的这座城市。
在汽车缓缓驶入市中央时,她的瞳孔开始失去了焦距。
拥挤的房屋,繁杂的人群,不平的道路,
这是个表里不一的城市。心情由G调降到了A-调,她听到内心那片死海枯死的声音,寂静无声。
这会是一段短暂,乏味的路途吧。
【叁】
有些剧情不需要序幕,当你坐在台前,便已开始上演,
那样的毫无预兆,让人无所适从。
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是在他邀约很多次之后。
她是有着略微自闭的女子,那是一种宿疾,她一直都知道。
与很多人檫肩而过,从不深交,害怕被人看穿。
孤僻,沉寂,这是她认为的自我保护最好的姿态。
但是,她去见他,没有理由。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神经病提着一袋东西,在电影院门口的阶梯上,晃来晃去?”
她问他在哪里时,他的回答。
她看着他,突然就笑了。
顾夕,这是他的名字。
无从解读它的含义,但她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叫西凉,独念西风凉。这是她给自己名字的定义。
他笑了,在些许昏暗的夜灯下,如绽放在蓝天里干净的云朵,洁白,温暖。
不像她曾经遇见的那些男子,见面便是那些粗俗的话语,只是肉体的交易。
在枯竭的泥土里,依然会有花绽放。
他将一杯温热的奶茶放进了她的手心,她的脑海里闪现了那个奶茶的广告。
杰伦深情的对那个女子说,你是我的优乐美。捧在掌心里的爱。
她并不是很喜欢杰伦的歌,却沉沦在他的歌词里。那些句子,仿若白蚁,总能侵入骨髓。
她的心脏在那一刻,有一闪而过的余悸。
《玻璃之城》那晚的电影。片名很美。张婉婷的作品。
电影的开始,港生与韵文在车祸里相拥着死去,大钟敲响了零点的时刻。
1997,香港回归。
港生离开香港去巴黎的时候,给了韵文一只石膏做的手。
他说,我手上的爱情线,生命线和事业线都是你的名字拼成的。
韵文应该无憾的。一生拥有一句这样美丽的情话。是被一个男人这样的深爱过。
爱情是一场烟火。有些人能够看到。有些人一辈子平淡。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里。在玻璃之城。没有人有太多机会看到烟火。
电影的结尾。
空寂的走廊上,少年的港生拉着韵文的手去参加学校的舞会。韵文清脆的笑声在黑暗中遥远。
时光的旅途上,只留下爱情的足音。
然后一切消失。
诺大的电影厅,寥寥可数的几个人。
电影的谢幕,观众的离场,
回荡着空寂的声响。
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掠过他的侧脸,不留痕迹。
遇见,只是一种形式,与爱无关。她想。
【肆】
这是一个狭小而拥挤的城市,除了夜晚。
拉开KFC的大门,她直接走到,那个靠窗而又远离人群的位置。
她喜欢透过玻璃,看外面黑夜里的灯火,还有那偶尔路过的行人,那是一种寂寥。
他知道她要喝的是什么。
coffee。
她是经常失眠的,仿佛逆生的动物,思绪只能在黑暗中行走。
她是固执偏执的,其实并不喜欢咖啡那样的苦味。
“我要以毒攻毒”,每次他劝她时,她总是这样,仰着头,脸上有孩童般的笑容,天真的回答。
而他虽然无奈,却依然会点和她一样的。
他在前台安静的排队等着,她在位置上安静的看着。
火车站,人群。
在售票厅慢慢蠕动的队伍里,一眼便认出了他。
他在向她挥手。
相约,去往邻近的一座城市。
天空被无形的画手抹上了灰暗的色彩。
快要下雨了吧,她轻声嘀咕。
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各自带着耳机。
在各自的世界里遨游。
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安静的。
仿佛所有过往的行程,一个人。
他将自己的耳塞递给她,她接过。
透明的旋律。
心情突然豁朗,狭小的黑屋子里出现了一条光带,
明亮,却不刺眼。
天空也开始绽放云朵。
同一片天空下,却有不同的风景。
终点站,各自前行。
那个夜晚,在另一座陌生的城市里。
她收到他的一条信息。沉默许久,找不到合适的话语来回复。
那是一种空白。
【伍】
咖啡,两杯。
只是微笑着。
或许沉默才是最好的语言。
午后,阳光,等待。
在阿波罗开着飞车消失在天际的时候,他才出现。
他们说着很多话,却又无话可说。
一切无关痛痒。
登上这座城市的最高峰,已近黄昏。
有风吹过耳旁,发出寂静的声响。
俯瞰整座城市,安静,呼吸。
一切都只是现在,一切都不会长久。
而现在,也是一无所有。
他们只是两个孤单的灵魂,想要从彼此的身上汲取一点温暖,在寂寞的时候。
用寂寞的名义,铸就两座爱情的城。他在一座,她在另一座。
各自为安,各取所需。
【陆】
22:30,他的手机闹铃响了。
“对不起,我去打个电话”,他没有说是谁,但是她知道。定时的电话,当然是定时的人。
地下室,溜冰场,酒味,混杂。
那是一个凌乱的世界。
那是一群年幼却叛逆的少年。
她条件反射的想要逃,因为害怕。
他,清瘦的脸庞,在那一刻,似乎蕴藏着无限的能力,让她感到安全。
在大学的时候,她曾因为考试不顺,跑去溜冰,结果摔到手骨折,那以后,她再没上过溜冰场。
牵手,拥抱。
她从不知道,在跌倒之前,还有这么多的姿态。
她的心,被自己的手背叛了,在她将手放进他手里的那一刻。
这是一场游戏,在收到那条信息的时候,她便知道。
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可以在孤单的时候陪在他身边的人。
是男,是女,是她,或者不是她,都无关痛痒。
只是,她还是,交付出心,托付了情。
她是有罪的,滋生了贪婪的念头。
所以上帝惩罚她,一个人,承受这盛世里的荒凉。
【柒】
回来,坐下,微笑。
可以看出他的勉强。
“吵架了”他说,“她说我打电话的时候心不在焉”。
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继续喝着咖啡。
她其实害怕液体的东西,因为她害怕流泪。
平安夜,喜气,欢乐。他从另一座城市赶回来。
开车到她的楼下,递给她一个大大的橙子。
然后不舍的离开。
后来,他发信息跟她说,橙子代表:我疼你。
所以他没有送她苹果,因为,苹果代表:我爱你。
她,只是他的慰藉品,仅此。
有没有那么一刻,你曾爱过我?
她终究还是没有开口问。
毫无意义。
她想,在上帝为她谱写的剧目了,这是一场无需结局的追逐。
他需要的是一份生活,而她能给的只有自己的人生。
【尾声】
20111231-20120101
跨年的钟声响破在寂静的深夜,城市开始喧哗。
灿烂的烟火,开满夜空。
相拥,祝福,那些有爱的人们在欢呼,在雀跃。
除了她。她的城池里是有爱的,但是没有爱情。
她终于明白了jackie的孤单,
她比烟花寂寞。
灵魂是惊世骇俗的艳丽,却始终空洞。
电影院,火车,高山,溜冰场,楼下,KFC,她想,7,或许是一个劫数,而她在劫难逃。
还有一次见面,是他喝多酒后,她在KFC里,喝了7杯咖啡,陪他坐到天光。
从相遇,到离别,只是7次的会面。
第7次。
他将离开这座城市,去到那个他爱的人身边。
她没有对他说再见,
她不知道,再见是再次相见,还是再也不见。
她没有让他送她,在泪水滴落前,转身。
身后是漫天的烟火,很美,很短暂。
他不知道,她也将离开这座城市。
只是,他往南,她往北。
从此天南地北,各自安好。
她在枯城荒迹里寻找着自己幻想的繁华盛世。
那便是空前的绝望与灭顶的灾难。
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第207、最后挂电话的那头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到了最后,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挂断了电话,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
不久,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
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女孩不明白。只是两人通电话结束时,她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了。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 女孩又想起最初的那个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话断,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
“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第208、我爱你,再见
1苏小坠连续喝掉两瓶酸奶,是原味的,纯纯的那种,浓郁的味道是来自大草原。喝酸奶的吸管被苏小坠的牙齿刻了一排很好看的印记,她在看小说,可她从不为里面的情节流泪,她只会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苏小坠是从第一次失恋开始喜欢上喝酸奶的吧,这听起来有点矫情。她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样子,只记得男孩每次来找苏小坠都会带大杯的酸奶。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许多事,但一个小小的细节却会永远的留在心底,就像现在,苏小坠每次喝酸奶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喜欢过那样一个男孩。
其实苏小坠已经一个人很久了。
苏小坠独自一个人开一家小店,这家小店不卖别的,只卖戒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苏小坠的这家店,苏小坠的妈妈反对得异常厉害。苏小坠从小没有父亲,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苏小坠也很听妈妈的话。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可是她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任何事,她知道那是她母亲的一块疤。苏小坠这回却很固执,她把她的小店里刷成了玫瑰红的色彩,温情而艳丽,在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戒指,金的、银的、玻璃的、小碎钻的、各种可爱奇特的动物造型的。或许因为苏小坠店里的价格便宜,样式又好看,会有很多孩子过来买。男孩和女孩带着灿烂的笑容在挑,幸福的神情洋溢在他们脸上,每当这时候,苏小坠总会露出开心的笑容,仿佛所有的戒指都是送给她的。
那天下雨,好像所有浪漫的事都是发生在下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声像催眠曲似的。苏小坠今天穿着牛奶色的毛衣,袖口和下摆围上卡其色的流苏,脚上穿着一双橘色的平底鞋,刺刺的感觉。她正趴在一只胳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
“我想要这对戒指。”苏小坠隐隐地听到有人和她说话,她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是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子,是男孩子吧,因为他的脸上正挂着孩子般的笑,在潮湿的天气里明亮无比。这是漫画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嗯,好。”苏小坠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甩了甩被压得很痛的胳膊,选了一张紫色的纸很仔细地帮他包起来。
“送给女友的?”苏小坠漫不经心地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搭着话。
“不,只是因为它们很漂亮,不是吗?”男孩子同样漫不经心地应答着。
苏小坠很惊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的确是个男孩子,挂着笑,但眉宇之间透着几分霸气。
“我是麦俊,你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有时间去对面的‘积木游戏’坐坐,我在那儿做贝司手。”
2
夜幕降临的时候,雨停了,空气格外的清新,甚至还有一丝丝青草的味道。苏小坠忽然想到了下午那个男孩,有点霸气的男孩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对面的“积木游戏”。
苏小坠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20年,她一直认为这是错综复杂的城市,所有的一切边界都是靠高耸的围墙来表示,像一个隔绝的大陆。苏小坠每天只往返于家与小店之间,偶尔会乘公车去市中心买些东西。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灯红酒绿的诱惑,令人惘然。苏小坠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所以她宁愿找一个温暖而安全的壳,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
进去的那一刻,苏小坠放下她的长发,下意识地把它们搞得乱乱的,并且在嘴唇上抹了玫瑰红的唇油,看起来像绽放的花朵。
苏小坠很快看到了麦俊,黑色的紧身衣和火红的贝司,很多电线缠绕在他身上。他额前的头发滑下来遮挡住他所有的神情。可苏小坠还是能感觉他的神情,淡淡的,有些霸气,唇角上扬,还有一点点不屑。他在淡淡地唱着什么,好像是齐秦的一首老歌。苏小坠突然莫名奇妙地忧伤起来,她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忧伤,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像自己,黑色的衣服和火红的贝司包裹着他干净的灵魂。演奏的间隙,麦俊看到了苏小坠,他对她笑了笑,然后请她喝一种叫“醉身梦死”的酒。苏小坠知道这是《东邪西毒》中黄药师最爱喝的酒,这种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忘记过去。苏小坠不知道麦俊为什么要请她喝这种酒。她小口地喝着酒,酒不是很烈,但到喉咙的时候会有让人惊慌的疼痛。
然后,她看到了麦俊的眼睛,明亮极了,这真是不一样的眼睛。麦俊没有说话,只是用脚踢着苏小坠橘红色的鞋子,这是一个暧昧的动作。苏小坠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柔软的头发在手指间有着生硬冰冷的触感。她往后轻轻靠在木制的墙上,看着橘色的光线染红了麦俊的脸。
“我喜欢你。”麦俊在嘈杂的酒吧里异常清楚地吐出这样的字。
“什么?”苏小坠微微有些醉了。
“麦俊喜欢苏小坠。”
苏小坠的脸红了,红得像放在瓶子里的红酒,红得那么彻底和干净。然后她感到了麦俊强有力的拥抱,很温暖很温暖。
3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苏小坠一大早就被妈妈喊起来吃早饭。苏小坠的妈妈总是很疼她,喜欢帮她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她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依旧是牛奶、面包、鸡蛋,苏小坠心不在焉地吃着,她没有问妈妈昨天她是怎么回来的,她努力回忆着关于昨天的细节,可是仍然是那么模糊,苏小坠甚至开始怀疑昨天真的是否有一个叫麦俊的英俊而桀骜的男子出现过。
“小坠,你该嫁人了。”妈妈对苏小坠说,她总是想为苏小坠安排好一切。
苏小坠静静地等待着下面的话,她知道这是妈妈的习惯,不为她安排好是绝不会轻易地向苏小坠开口的。
然后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门铃声,苏小坠起身去开门。
“苏小坠,你好吗?”麦俊换了干净的格子衬衣和仔裤,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可眼神依旧。苏小坠有点微微吃惊,沉默了很久,苏小坠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苏小坠,下午两点楼下的咖啡屋,我帮你约好了。”苏小坠不知道她的妈妈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苏小坠看得出,她不喜欢麦俊,非常不喜欢。
“你妈妈不喜欢我。”下楼的时候,麦俊对苏小坠说。
苏小坠没有说话,然后对麦俊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早上的电影院总是很空旷的,沉淀了一个晚上的影院一点生气都没有,偌大的电影院只有苏小坠和麦俊两个人。可她却觉得她现在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4
苏小坠按照妈妈的意思,下午两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楼下的咖啡店。她穿了粉红色塞格毛裙,仅及膝,露着手臂,柔顺的黑色头发像水一样泻下,像大街上任何一个恬静的女孩子。她没有问妈妈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情况,因为她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去例行一下公事。
“我叫郑衷国。”这个男人对她笑了笑。
苏小坠“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真是一个好爱国的名字,和他一样没有什么不妥。穿的是LONDON FOG灰蓝色西服,配的同一色系的衬衣,和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得体的穿着。
郑衷国坐在她对面,很久,他才对苏小坠说,“你知道吗?你的眼睛这样美,你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女孩,干净得不像这个喧闹的城市的。”
苏小坠有些混乱,很少会有一个男人这样直接地称赞她。
“愿意和我结婚吗?”
苏小坠被他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切都太突然了。
结婚?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她没有爸爸,她只有妈妈。她妈妈要她来相亲,她就来了。她猛然想起,她妈妈是要她嫁人,嫁一个男人,那是眼前这个吗?这个男人是她要嫁的吗?她的脑子乱成一团,如果结了婚,妈妈就可以放心了,不要再照顾她,她想到了妈妈额上渐渐爬出的皱纹。可是这样的时候,她感到恐惧,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碎了。
“你考虑一下,我等你答复。”然后郑衷国给了苏小坠一张代表他身份的名片。
喝完咖啡出来,她在门口看到了麦俊。
麦俊站在路的那头,依旧是那个样子。苏小坠刚要走过去,只见红灯亮了,苏小坠只得停住脚步,她忽然觉得是那样的无助,这红灯一下子就切断了所有来路,苏小坠在这头,麦俊在那头。
5
在楼下的咖啡屋,苏小坠和郑衷国又一次见了面。他依旧那么大方得体,一切都有着胸有成竹的沉稳。
“我嫁给你,你可以照顾我吗?”
“当然可以。”
“还有我的母亲。”
“嗯,是的,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那好,我嫁给你。”
“我还有一个要求,可以吗?”苏小坠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定才说出来,“我可以不要戒指吗?”
苏小坠抬起头想要挤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却在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眼泛泪光,她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这样轻易地把自己交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手里。
婚礼的那天,天下着雨,细细的,哀怨得像苏小坠的长发,一缕一缕的。苏小坠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婚纱,戴着高贵的钻石首饰,挽着郑衷国的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她在人群当中看到了麦俊。
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神,他的笑容。
当贝司响起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红色的贝司弹奏着幸福的音乐,人们都屏住呼吸,享受着如此美妙的幸福。可苏小坠能听出其中的悲伤,只有她懂得那遮掩的头发下有着怎样一双哀伤的眼睛。
苏小坠的眼泪流下来,咸得发苦。她不知道怎么和麦俊说,她也不想对麦俊说,一件事她已经背负起来,于是她可以独自一人背负全部。
当她在母亲的房间里看到那张照片,那个照片里的男人有着和麦俊一样的眼睛和笑容,苏小坠就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苏小坠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这是她的父亲,当年丢下她们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这是苏小坠第一次看到她的父亲,如果不是麦俊,她想,母亲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她提起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父亲也是麦俊的父亲。
有些错误是一开始就被注定好的。
苏小坠的手上没有戒指。
第209、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
(一)我喜欢幻想,喜欢不切实际的东西,正如我喜欢郁金香,不喜欢红玫瑰,虽然我家楼下就种了一排红玫瑰,而我从没见过真正的郁金香;正如我喜欢足球,远远胜于篮球,虽然我勉强会打篮球而根本不会踢足球。
其实我喜欢的应该是踢足球的男生。篮球boy程枫是风一样的男生,四处飘荡,很帅,很有女生缘,可我对他没感觉。足球boy于杨是鱼一样的男生,独来独往,很酷,从来不多说话,我却很欣赏他。
他们两个就好像是我生命中的红玫瑰和郁金香。
我的篮球是程枫教的,但我老喜欢打击他说程枫你真臭,一个球都没进。程枫气得脸都青了:喂,给一点面子好不好?我说程枫你没面子吗,用得着我给?程枫失语,怔怔地看我。我微笑着转身,穿过满目嫉妒与惊讶的漂亮女生的墙,安静地走开。
程枫没来追我,我知道他不会的,那么多美眉,他应付都应付不来呢。
我漫无目的地绕着校园,欣赏着花草树木和躲在花草树木间的浪漫。可是到足球场的时候,我就走不动了,有个很酷的男生一个人在踢足球,是于杨。
一个人打篮球的男生很多,程枫也常常一个人打篮球。暮色里,女孩子们绕着篮球场散步,看篮球蹦蹦跳跳,看独自打篮球的男生在晶晶亮的汗水中演绎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而通常程枫独自打球的场地更能吸引许多夸张的尖叫声和流光溢彩的眼眸。
可是一个人踢足球的我想就只有于杨了,好像很不可思议。他总是一脚把球踹得老远,又不惜千辛万苦奔过去,再踹,偶尔莫名其妙地摔得仰面朝天。我暗笑他真傻。
其实看一个人踢足球的观众才最傻。
(二)
是我先让程枫教我打篮球的。才进高中那会,校园里女子篮球当红。我和死党小美不知天高地厚地去找邻班“校草级”大帅哥程枫拜师学艺,后来糊里糊涂的程枫就说喜欢我了。
我们算不算交往,我不知道。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听CD,一起在月光下散步。情人节他送的巧克力我嘻嘻哈哈咬得干干净净,只有玫瑰花我忘了养在清水里,很快就蔫了,扔了。也该他倒霉,不知道我只喜欢郁金香吗?
可是有一天小美说我们不算,你连手都没让他碰过对吧?你甚至从没喜欢过他。小美那么咄咄逼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算什么?小美突然就哭了,泪水里挣扎着她的心痛和我的惶恐:汪小萱你太虚荣了,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死抓着不放?你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根本不顾别人的伤痛……
我愣住了,我真想冲上去甩小美一记耳光,可是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往后退,退,退到死党变成死敌。
最后,这记耳光响在了程枫脸上。当他把小美两年里写给他的信全部带到篮球场上,告诉别人他喜欢的人是我而不是小美的时候。这记耳光也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在耳光响过之后,我后悔了。汪小萱你在干什么,抢篮球么?你的不经意,却让自己最好的朋友朝思暮想的篮球旁落,而这个篮球,从来就不忠于它的主人,它从一个人的手中传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却还在暗自偷笑,看那么多人为它争得不可开交。
只是,我有什么权利指责篮球之错呢?
程枫捂着脸,怔怔地看我,篮球从他手里滑落,沿着暮色一路滚去,消失在一片脆弱的沉默里。我瞪大眼睛,任怒火从里到外燃烧,又闭上眼睛,全身冷得发抖。
突然,从足球场传来很大的响声,我依稀看见紧锁眉头的于杨在和他心爱的足球一起跳跃,刚刚升起的银色月光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哗啦哗啦流淌着。
我突然想离开了,我不想再伤害程枫,但我想我已经真真切切地伤害了他。我也不想陪他站到天亮,因为他不是于杨,不是深沉的郁金香,他不过是一朵艳俗的玫瑰。
(三)
我想说的是,我不漂亮,不可爱,也不兰心蕙质,你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我想说的是,我们单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我当你是好友,可在你自私的喜欢中,我忍不住想逃。
我想说的是,其实和你打篮球的时候我的心在随着另一只足球奔跑,我的心同那个鱼一样的男孩全身心融入了绿茵场,他的笑容有多纯多灿烂。
然而,我不敢开口,我怕我的嘴唇轻轻翕合,声音便会割裂温润的月光。
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吗?程枫幽幽地问我。我看着他的侧脸,反而开始平静下来,我知道这句话他迟早是要问的。
我说我不知道。
程枫真的疯了,他抓住我的肩膀歇斯底里大叫起来:难道汪小萱这么久以来的笑容都是假的?
我抬眼看程枫,看这个阳光般陪我快乐陪我痛苦的男生,这个把我捧在王座上,让我被人羡慕被人妒忌的男生。
可我发现我无法面对他,我只能选择逃,逃得远远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却看见小美牵着于杨的手在校园里招摇。
小美挑衅的眼神里零星闪着痛苦,于杨清澈的眸子里浮动着丝丝不安,程枫跌跌撞撞若有所失地走,我则不得不慌慌张张地跑。
小美漠然地看着我;于杨无语遥遥凝视球场;程枫把球狠命往玻璃窗投;我混在人群里偷窥所有的泪水和笑容,掩饰所有的笑容和泪水。
这样的故事会不会有结局?我想我真的该逃了,逃个干干脆脆不露痕迹,那样也许会留下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四)
我一放学就躲到图书馆里,在那里耗上半天时间,我希望我可以逃得了程枫逃得了于杨和小美。
真好,在图书馆里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沉浸在小说跌宕的情节中,我总是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细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摇曳在我面前的书桌上,这样的光景很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宽帽檐的帽子,大大的眼镜,总是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来晚了,他就会放一本书在他对面帮我占位置,我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也只是嘴角微微地翘起,又继续看书。有时候他间或出去买七喜汽水,顺便也帮我带上一瓶,我也不客气地接过。而当我看那些悲情文字弄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地递过来一张洁白的面巾纸,让我无比的温暖。
这个男生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洒在我冰凉的手心里,暖融融的。
那天在图书馆,隔着重重的书柜,我远远地就看到于杨和小美手牵着手来借书,我四处躲藏,最终无处可逃,一头撞进一个人宽阔的怀里,把对方的眼镜都撞掉了,我是认得这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的,是那个一直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的!我手忙脚乱地把眼镜拾起来,慌乱地抬起头,我看到的却是程枫微笑的眼!他正一脸坏笑地看我:不至于这样吧。
我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狠狠把眼镜摔到他怀里,转身离去。
如此小的一个学校,我竟然无处可逃!我不再去图书馆,只躲在寝室里听收音机。
突然一个晚上,收音机里有一个男生在娓娓讲述一个关于郁金香的动人故事。他把她喜欢的女孩比喻为郁金香,在那个偷偷喜欢女孩的春天,他买了一株郁金香种在阳台上,每天看着花儿一天天抽出新的叶子,他的心里就有小小的希望在悄悄膨胀,他相信总有一天郁金香会开出美丽的花来,而到了那一天,他就说出心中的秘密。
终于,情人节的前一天,郁金香的花苞像个小小的火炬一样擎了起来,他说不出有多欢喜,终于鼓起勇气要把花儿送给女孩,告诉女孩自己有多喜欢她。可是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的雨,把郁金香小小的花苞给打折了,没有办法,他只好像别的男生一样送了女孩鲜艳的玫瑰……
很多听众都很关心故事的发展,他叹叹气:没什么发展,她喜欢的人不是我。
我关了收音机,叹叹气:可惜这样痴情的男生已经不多了,于杨,如果是你,你会为我种下美丽的郁金香吗。
(五)
一个月之后,有一个广告公司要来我们学校为一辑球鞋电视广告挑选演员,整个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了。那可是一个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啊,最重要的是――剧组在学校挑选的十个候选人名单里,有于杨,也有程枫和小美,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我暗暗下决心,这一次我绝对不能输,为了于杨,我一定不能输给小美。
在十名候选人当中,最后只决出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担当男女主角,而经过层层筛选,最后竟戏剧性地剩下了我们四个。
最后的角逐是赛跑,因为广告中的男女主角不仅青春阳光,而且还是运动健将,里面有一段戏是他们在原野上快乐地奔跑。
发令枪声响起来,我这个一向不喜欢跑步的女生却发了疯一般的向前冲,因为我知道,我绝不能输给小美,输了这一次,我就全盘皆输,我就永远失去于杨了。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让我像一支离弦之箭向终点冲去,还差一步、两步,终于,我先小美一步冲刺了,是的,我终于赢了!
我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看到于杨正手捧一盆美丽的郁金香向我走过来,于杨,真的是于杨,真的是那个梦里千百次送我郁金香的于杨!
我仰起头来骄傲地接过那盆我梦寐以求的美丽花朵,就好像接过一个属于我的瑰丽梦想。我想我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了,我终于可以和于杨并肩站在一起,接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我终于等到了魂牵梦萦的郁金香。
我对于杨说:你赶快去准备一下吧,马上就是你和程枫的比赛了。
于杨淡淡地说:不用了,程枫已经退出比赛。
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不知道,但是他让我把这盆郁金香送给你。
你是说,郁金香是程枫种的?
是的。
程枫……我抱着郁金香狂奔起来。
可是哪里有程枫的影子?
我呆呆地站在风中,我一直以为程枫是一株艳俗的红玫瑰,没想到他早已为我种下深爱的郁金香,默默地关心着我,注视着我。而我一直以为于杨是我生命中的郁金香,他却只是那株鲜艳的红玫瑰,给了我很多很多幻想,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它却以最锋利的刺让我所有瑰丽的梦想一一破灭。
我退出了广告片的拍摄,女主角换了人,但不是小美,听说她转学了。
我去了小美的宿舍,她的舍友告诉我小美只带走了简单的一些行李,把大部分物品都分给了舍友。
我坐在小美的床上,突然看到床头有一只精致的纸盒,我不由自主地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大沓荣誉证书,最上面那张,赫然就是某市女子短跑冠军的奖状!我看得一脸的泪,原来,小美是故意输给我的。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成全我,却不知道在我退出广告片的拍摄之后,于杨也退出了。
后来听说,于杨放了假就去小美所在的城市寻找小美,手里是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那个暑假的一天,我一手抱着郁金香,一手牵程枫的手微笑着走过街头,在街头的大屏幕投影里,我们看到了两个月前我们放弃掉的广告片已经播映了。在广袤的原野里,帅气的男生和美丽的女生快乐地跑啊追啊,男生女生的面孔在我面前不断幻化着程枫和我、于杨和小美、红玫瑰和郁金香……
终于明白,原来,爱对于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爱你,而是,当你彷徨难过的时候,爱已经在你身后,请你记得转过身来,爱与你其实只相差一转身的距离。
在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中,我们迅速长大。
第210、好男人速成记:做到这点想不招女人爱都难
心理学家饶有兴趣地对数千名爱情阶段和刚结婚不久的女性做过调查,对“你最喜欢怎样的男性”的答案如下:
“他必须智慧过人。”许多女子认为这是最喜欢的男性的第一个标准。绝少女子会爱上一个智慧不如自己的男人。即大部分女子认定资质愚鲁的男性欠缺吸引力,即使那男子有财富及社会地位。
“他必须受过良好的教育”。这句话不是指男性一定要受过高深的教育,都一定是大学毕业生,但对文学、艺术、哲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
“他必须有进取精神”。大部分女性认为:男子必须在人生征途上永不停步,比别人踏前一步,不背着手跟在后头。
一般女子看不起的男子大抵是:说话笨拙,面无表情,粗暴蛮横,嗜好下流,缺乏道德观念。
已婚的女子对丈夫最讨厌的是什么?排行第一的要算坏脾气,比如:“他一碰上有什么不称心的事,拍桌子打板凳……他在外面受了什么闷气,总要拿回家里发。”其次讨厌的是对女性不讲平等:“他从未问过我喜欢哪一种事,只想到自己的利益,他要怎样做就怎样做,”对妻子掉以轻心:“他把我当做家中的一件家具,我讲的话不知他听进一半没有。”丈夫只懂得浪费金钱,自己享受,也大为使妻子不满。妻子有机会向女友吐苦水时必说:“他用在抽烟、饮茶、交际上的钱再多也不可惜,可是我多买一件衣服他就说太浪费。”
女性心中的男性美
什么是男性美?最好的解答方法是去问女性。一位清秀可爱的医学院毕业生说:“我的男朋友外表并不美,他曾自比为‘小丑’,脸上还有几颗麻子,但是他男子气十足,我觉得他挺美”。另一位刚刚从舞蹈学院芭蕾舞专业毕业的女生说:“拿破仑长得矮小,貌不惊人,但他很有男子气,我认为这就是男性美。”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男性美”也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一家杂志发表了对312名各类职业女青年的调查结果,这里不妨摘引给大家。
对于男子气基本上可以归类如下:
(1)诚实、正直、不虚滑。
没有阿谀和小市民气,实事求是,肝胆相照。自信而又不自负,谦让而又不随从,不卑不亢,不整人害人,不搞小动作,光明磊落。
(2)有大将气派。
果断但不武断,沉着而不呆板,刚毅却不鲁莽,在艰险和威吓面前决不退缩,为真理敢于挺身而出、气量过人,不斤斤计较小事,不婆婆妈妈,大事认真,小事糊涂。
(3)博学多识,勇于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
不人云亦云,有胆识,富于独创性,在事业上百折不挠,执着坚定,认准了目标,不干好决不罢手。知识丰富而不迂腐,失败之后有更大的激情。
(4)爱憎分明,驱邪扶正。
第211、现代爱情故事:男人在我怀孕之后……
作者: 阿卡
两年前,我在一家内衣品牌公司工作。吴岩是新来的同事,不仅长得高大有型,还是个首席设计师。我们一见钟情,不久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婚后不久我就怀孕了。吴岩很开心,让我辞职在家安心养胎,还说,挣钱养家是男人的事,以后他要更加努力,给我和宝宝一个美好的未来。
吴岩说到做到,每天起早贪黑,工作更加卖力,对我也更加体贴,做饭、家务全包了,连双袜子都不让我洗,偶尔我想吃什么东西,他就是半夜里也会爬起来满大街地去给我找。
我感动不已,暗自庆幸老天赐给我一个好男人。唯一遗憾的是我们的性事。吴岩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以前只要一有机会就会缠着我不停地要,还开玩笑说,一日要“三餐”,还要有“下午茶”“夜宵”等。有时半夜正睡觉,我也会被他折腾醒。而且他精力充沛,不管多累,只要一说要做爱马上就变得生龙活 虎。
自从我怀孕,我们的性爱生活就戛然而止。有很多次,我分明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可他却硬生生把欲望压了下去。他总是说,为了我们的宝宝,还是忍一忍吧。
可是看得出来,他忍得十分辛苦。有一天夜里醒来,我去上卫生间,看见书房的灯还亮着,以为吴岩又在打游戏,可是隔着虚掩的房门一看,我不由惊呆了,电脑上在放A片,那个丰满的日本女优叫得跌宕起伏,而吴岩,正聚精会神地躺在床上自慰!
那天夜里,我失眠了。人常说,妻子怀孕期间是一个男人最容易出轨的时候,对此我深有体会。我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当时我已经怀孕4个月,却发现前夫有了外遇。他竟然无耻地说,要忍这么久,任谁也受不了。
我气坏了,这算什么理由,我辛辛苦苦给他怀孩子,难道还欠了他不成,我不依不饶和他大闹,结果在争执中不小心摔倒在地,最后孩子没了,那段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那段记忆,让我至今想起来还会痛得揪心。
我也曾故意和吴岩开玩笑,这段时间憋坏了吧,不如这样,我给你钱,你去外面找个女人算了。当时吴岩正色说,你怀孕这么辛苦,我怎么能做那样的事呢。
我相信他是认真的,可是他忍得了一天两天,忍得了几个月吗?偏偏他工作环境有些特殊,年轻女人多,而且个个生猛,没事喜欢开个暧昧的玩笑,还总是真真假假地调戏那些男同事,一度被戏称为“黄色娘子军”.现在的吴岩就像一个火药库,稍微一点儿火星就能把他引爆,万一哪天他不小心擦枪走火呢?
这件事成了我心里的结,一想起来就如鲠在喉。
我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那天我收到了一个短信:亲爱的吴,我在约定地点等你,不见不散哦。
我和吴岩的手机是情侣号,只错了一个号码。不用说,是谁把给吴岩的短信错发到了我手机上。我愤怒地质问吴岩,是谁这么亲昵地称呼他。吴岩感到委屈,公司那帮女人跟谁都互称亲爱,并无别的意思,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无话可说,但是心里的结却再也无法解开。
我悄悄跟踪了吴岩。那是公司新来的一个小模特,名叫陈倩,长得有点像范冰冰,很有那么一股媚劲,偏还穿了件低胸衫。两人有说有笑地从公司出来,吴岩无意中说了句什么,陈倩还笑着打了他一拳,很亲昵的样子。
两人上了车绝尘而去。我无力地坐在路边的木椅上,浑身颤抖。他们去干什么,是开房间吗?吴岩压抑了那么久,说不定早就按捺不住了。我一遍一遍地安慰自己,吴岩和她不过是工作需要,并无别的,可我眼前还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两人赤裸纠缠的样子,然后泪流满面。
我爱吴岩,我不能失去他。更何况,上次流产已经让我的子宫变得很脆弱,怀上这个孩子已是幸运。我不能失去这个孩子,也不能让他一生下来就没有爸爸。
我在常去的一个论坛上发帖子诉说了自己的苦恼,没想到短短时间竟然有几十个人跟帖。网友们的留言几乎是众口一词,有人说,怀孕期间男人几乎90%都会出轨,甚至有人两次怀孕老公两次出轨。还有一个过来人说,万一发现你老公出轨了,千万别离婚,为了孩子。
一个名叫“浅浅月”的网友的帖子引起了我的注意,她说,这种事关键是防患于未然,一旦事情发生,不管是离婚还是装聋作哑,伤害的都是自己和无辜的孩子。她还说,也许事情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严重,说不定你老公正在感情和道德的边缘徘徊,如果你能及时想办法,也许还能把他拉回来。
我眼前一亮,当即便加了浅浅月的
浅浅月今年35岁,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她还给我传了一张自己的照片,那是一个端庄大气的女子,穿了得体的碎花裙子,坐在树荫下温柔地笑,让人没来由地感到亲切。后来才知道,她和我有过相似的经历,唯一不同的是她再婚后过得很幸福,和现在丈夫的孩子已经两岁了。
她说,吃一堑,长一智。
聪明的女人不会让同样的悲剧再坎发生。
她的话让我心悦诚服。从那以后我们就经常保持联系,我叫她月姐,她也亲切地喊我妹子。渐渐地,我们就无话不谈了。
月姐对我有点儿担心,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你老公身边女人那么多我看早晚要出事。不如你给他用点儿雌激素吧,只要让他没了冲动,自然也就不会出轨了。
我晕,这是什么歪招,万一把他吃坏了怎么办?这可是我的老公,将来我自己还要用呢。
月姐笑了,你放心,少量的雌激素不会坏事,当初我怀孕的时候就是用的这招。
那天晚上,我战战兢兢地把一片药放进了吴岩的牛奶里。他丝毫没有怀疑,拿起杯子一饮而尽。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在留神他的举动,他没有什么异常,只是不停地打着呵欠,说困,然后抱着我的脚倒头就睡。
我终于释然。
我是在一个月后发现吴岩有异的。那天看电视有一段亲密的镜头,我心里一动,试探着把手伸进了吴岩的内衣。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丝毫没有反应。
月姐也有些意外,说,看来你老公是敏感体质那只能再想别的办法了。她沉吟良久,问我,你有没有考虑过让他换个单位?
一语句惊醒梦中人。对,这份工作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为什么不让吴岩辞职?
可当我提出让吴岩辞职的时候,他想也不想便拒绝了,反驳说:我现在干得好好的,薪水也不错,辞职干什么?再说了,你马上要生孩子,我还得给你们攒钱呢。
无论我怎么说,他就是不肯同意,这让我无可奈何。
月姐笑我,你傻呀,你就不会自己想办法?万一哪天出事了,你后悔都来不及。你记住,我们都是有过失败婚姻的人,要想得到自己的幸福,有时必须要让自己狠一点儿。
想想也是。这是最关键的几个月,只要孩子生下来,以后就不用这么煞费苦心了。再说了,我们的存款还够用,就是他一时找不到工作也没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吴岩公司准备举行一个产品展示会,我偷偷找到了吴岩的设计稿。我想我真是疯了,这可是吴岩的心血啊,难道真的要拱手让人?可是月姐的话如在耳旁,不错,为了我的幸福,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必须让自己狠心一点儿。
那天我和竞争对手达成了一笔交易。对方给了我一笔钱,我拿出了吴岩设计稿的复印件。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让吴岩辞职。
事情和我想象的一样,对方赶在吴岩公司之前举行了发布会,设计风格几乎如出一辙,价格却低出很多,然后毫无悬念地接下了大笔订单,致使吴岩公司随后的发布会不得不惨淡收场。公司大为恼怒,坚持认为吴岩和竞争对手串通,然后毫不犹豫地辞退了他,并扣发了他当季度的奖金。
吴岩愤怒不已,我也觉得有愧于他,但一想到他现在每天都能待在家里,我随时都能看见他,这让我感到说不出的踏实。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吴岩对此一直愤愤不平,坚称有人暗算他。那天他喝了点儿酒,刚出酒吧就撞上了一辆疾驰的出租车,当场昏倒在地。
医生说他左腿粉碎性骨折,再也无法正常走路了。悔恨加上担心,不久我也早产了,生下一个不足月的婴儿。吴岩拄着拐杖从隔壁病房艰难地走过来看我和孩子。那一刻我流泪了。我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出院后我去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无意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月姐。我这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和她联系了,我惊喜地上前叫住她,月姐,你也在这里!
可谁知她却茫然地看着我,对不起,你认错人了。我再次打量她,温和的眼睛秀气的眉毛,嘴角的一颗小痣没错就是她!
我问她,你不是浅浅月吗?我是晓彤呀,你没认出来我吗?我甚至还说出了常去的那个论坛的名字。可她却再次摇头不好意思,我从没上过那个论坛,更没在网上和人聊过天你一定是搞错了。然后温和地冲我笑笑,下了电梯。
我蒙了,难道我看错人了?回到家立刻在电脑里找到月姐的照片,没错,就是这个女人。可为什么她却坚持说不认识我?直觉告诉我,她没有撒谎。那么以前和我聊天的又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查到了网上那个月姐的ID,然后让电信局的一个熟人帮我查找这个ID用户的注册信息。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朋友告诉我户主是个男人,真实姓名叫游洋。
我吃了一惊,游洋!不错,这个名字我太熟悉了。
他是我们一个公司的同事,以前还曾追过我,自从吴岩被公司辞退,他就顶替了他的位置,现在已经升为设计部的总监了。
几天后我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见到了游洋,他和一个女人亲密地坐在一起,那个女人不是别人,竟然是陈倩。
我明白了,一切都是游洋搞的鬼。他和吴岩竞争公司的设计总监略输一筹,于是便想到了一个阴暗的主意。我怀孕后天天去公司查吴岩的岗,那时他就动心了。他知道我是个敏感多疑的女人,上次那段在我怀孕期间结束的婚姻,是我的死结。
他借帮我修电脑的机会查到了我常去的论坛,然后和陈倩一起演了一出双簧。一方面他在网上扮演知心大姐取得我的信任,一步一步地诱导着我,一方面又让陈倩故意错发短信并亲热地缠着吴岩,然后顺理成章地利用我的嫉妒心让吴岩离开了公司。至于那张照片,不过是他从网上随便抓过来的。
看着游洋得意洋洋地和陈倩喝着咖啡,我恨不得冲上去狠狠地打他、骂他,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不错,这个人是卑劣了些,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动过吴岩一下。是我自己昏了头,亲手害惨了吴岩。
我欲哭无泪。
后来吴岩提出离婚,说自己瘸了一条腿,配不上我了。我哭着告诉他,我爱他,我和孩子都离不开他。吴岩也哭了。
那天,我借了一点儿酒意问吴岩,别人都说,女人怀孕的时候男人最容易出轨,老实交代,你那时候有没有找过别的女人?
吴岩也醉了,他说,这都是不负责任的男人给自己找理由。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他的妻子,他会自觉地克制自己,即便有了冲动也可以想办法克服。比如说我,那时候就去情趣店偷偷买过充气娃娃怕你笑我,一直没敢让你知道。
我目瞪口呆。原来有些事情并非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怀孕的女人在对自己的丈夫疑神疑鬼,可是我知道,自己的敏感和多疑曾经深深地伤害了一个爱我的男人。
万一哪天吴岩知道是我害他落得今天这个地步,他还会爱我吗?我不知道。
第212、其实爱不爱真的是没那么重要
23岁的时候,你从大学毕业了。第一份工作的薪水是1800,做的却不是自己的专业,几个月后你离职了,原因是因为你不会做人。你每个月的钱总是不够花。你有一个男朋友,你们读书时就在一起,每天要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每周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路程都不觉得远,寒夜里永远有个人跟你说最后那句晚安,生日时永远有个要等到凌晨给你第一份祝福的人。你每个月的那几天肚子疼,他泡个热水袋给你捂肚子,你为了他学做菜,不管做什么菜他都全部吃光光。他手机从来不会调静音和关机。你认识他的所有兄弟朋友,他也认识你所有的朋友。他的银行,QQ的密码你都知道,因为用的是你们两个人的生日。出去时他总是把钱包跟手机放你的包里。你和他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事,经常能聊到凌晨三四点。那时你们已不是刚谈恋爱,却还是像热恋中一样。
24岁的时候,你换了工作,每个月二千多却花得反而是不够,你的他去了另一座城市,因为想要更好的机遇。你们两地分隔,他开始经常泡酒吧,他天天都有应酬,见惯了灯红酒绿,学会了逢场作戏,每天玩到凌晨才睡,但睡前都记得给你发条短信说晚安。你生气时他会一直打你电话,跟你道歉。直到25岁的时候,你和他最终还是分手了。
25岁的时候,你和他最终还是分手了,因为距离,也因为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于是你也学着泡酒吧,和小姐妹在酒吧的角落坐着,看着一桌桌的人玩无聊的游戏,或喝无聊的酒,你觉得无趣,却后来还是会去酒吧。你换了工作,工作量大增,工资却还是没有涨多少,你往返与各个城市间,觉得疲惫却不想停下来。
26岁的时候,你好似已不会恋爱,你每周与小姐妹一起喝下午茶,周二与朋友一起看电影,经常在外面吃饭,基本上好的餐馆都去过,但却在工作上没多大的收获,老板给你画着饼,你希望着,不过也不希望着,事业很迷茫,生活很单一……去了很多地方,你变得更忙,却不觉得累,你懂得边走边看看沿途的风景。
27岁的时候,你想停下来休息一下,你碰到了另一个男孩子。
27岁的时候,遇见另一个让你觉得温暖的人。你好像恋爱了……但是男孩子有他的纪念日,你不在他的故事里,他对你好像不错,可是却永远不会记得主动跟你说晚安,你们各自,都很忙。他不会接你下班,你给他发短信别指望着能马上回你信息,他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后来你知道,原来他有他的纪念日,他有他不能言说的过去。
他也常泡吧,说是工作应酬。他有很多兄弟,你却大多不认识。他也没来得急见你的那些朋友,他总是不冷不热,让你觉得自己可有可无。他QQ永远是隐身的,你的照片他从不愿意放到他的空间,他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可是你却觉得他是在不确定着,你发现原来伤过人的不止是你,原来男人也会没有安全感。
你后来想起,曾经他说,其实爱不爱没那么重要了……
28岁的时候,你家里人开始催你结婚,你开始觉得相亲也不是一件那么荒谬的事情。只是在一次次的相见,重复同样的自我介绍后,你不知道你究竟是像歌里唱的那样“后来终于懂得了如何去爱”,还是,你已经不会爱人了。
29岁的时候,你结婚了。婚后你才发现,爱一个人其实没那么重要,你有了孩子,你全心的只关心你的宝宝。在某天某个平淡无奇的时刻,不是街角的咖啡店也不是偶像剧里经典的擦肩而过,你碰到你前男友,原来他也结婚了。你发现他眉宇间没有了当年的意气,身上有着重重的烟酒味,你费解自己以前怎么会喜欢上他,你见到了他的太太,你觉得对方很不起眼。可是,他们看上去很和谐。
30岁的时候,你已经淡忘了所有与爱情相关的东西,你开始算着如何提前还贷,你和你老公计划着换套再大点的房子能让双方老人家能常来住段时间,你愁着孩子的教育问题。你又有了一个女儿,此时,你工作稳定,你以为你永远不会为了谁洗衣做饭,
可是你现在下了班每天还是会去菜场买菜,只记得讨价还价,偶尔老公带你去吃一次西餐,你还觉得他浪费钱。你再也不大手大脚的花钱,但却保持着一年一次的旅游。
35岁的时候,你们换了大房子,也买了车子,提前还了大部分的贷款,不过为了宝宝上学的事情到处托关系,每周二跟小姐妹一起看半价电影,周末偶尔喝个下午茶。谈论的话题永远围绕着孩子。
再然后,你退休了,和老伴一起回老家开了一个小店,家里有个院子,种些花花草草。还种些自己爱吃的菜,你家有个池塘,傍晚你家老头总会在葡萄树下钓鱼。儿子在国外定居了,女儿也做妈妈了。每个月回来看你们一次。
你头发都白了,额头的发越来越稀了,孩子们只有过年过节才能过来看你们一下。于是,你盼望着过节,越来越粘呼着你家老头,却总是看他不顺眼。偶尔,你翻出以前的日记、以前年少时写下的那些敏感和胡思乱想,找你家老头吹嘘一下:看我当年的文笔有多好,不做作家真当可惜。可你家老头总是那句话:你这个老婆子想啥呢,一大把年纪了……
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其实爱不爱没那么重要》,它写了一个年轻女孩子从豆蔻绽放的双十年华,一路变成老太太的那些流水日子。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不是百转千回的爱情,只有很现实很实际的日子,平凡到,也许你的母亲,你的阿姨,你的表姐,也是这样一路从那时走到了现在。
在我们漫长的生命历程里,可能,爱情会以很多不同的姿态在我们不同的年龄阶段出现。
“不要认为后面还有更好的,因为现在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要认为还年轻可以晚些结婚,爱情是不等年龄的。不要因为距离太远而放弃,爱情可以和你一起坐火车的。不要因为对方不富裕而放弃,只要不是无能的人,勤劳可以让你们富裕的。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是最好的,经历的太多了,会麻木;分离多了,会习惯;换恋人多了,
会比较;到最后,你不会再相信爱情;你会自暴自弃;你会行尸走肉;你会与你不爱的人结婚,就这样过一辈子。”
可能,你需要相信爱情但不能依赖爱情。可能,还有很多比爱与不爱,更重要的事情。不走到最后,你会不知道爱情究竟在你生命中占了多大的份量,其实一开始不相爱也没那么重要,只要有力气去爱,有力气再生活下去就好。
第213、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
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作者/叶倾城
最后一次,吴鸣找小许谈判。
小许根本不肯跟她坐在星巴克“好好谈一谈”,抱臂就站在鲜有人来的后梯口:“要么结婚要么分手,没什么可说。我们俩六七年了,我不想再耗下去。”
委屈重重叠叠,吴鸣只觉喘不过气:“当年是两个人说好了不婚主义,波伏瓦和萨特一样走一辈子……”
小许叹口气:“别提当年了,姐姐,我求求你行不行。什么萨特什么波伏瓦,那是人吗?那是俩神仙。咱们到现在还租房子住呢。就这么说吧,结婚,一起买房一起交水电费,共用一个宽带,最省钱最省事。婚姻是不是爱情的坟墓我不知道,反正再拖下去,我们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说完,小许一转身,回公司上班去了。
吴鸣在后梯上坐了很久很久。
认识小许,是当时顶时髦的网恋,两人先在论坛上唇枪舌剑,待到见了面,吴鸣上衣是深蓝斜襟布衣,下摆是褐色棉麻大摆裙;小许干干净净的白衬衣,牛仔裤,圆眼镜带着五四遗韵。一见钟情,简直是当然的事。
他们这一场恋爱,谈得叫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六一穿海魂衫;端午互赠香囊:七夕放河灯,甚至还效仿张爱玲与胡兰成,寻得一张精致的玉版宣纸――宣纸好贵的,吴鸣挖空脑筋写“去年。今日,今生明年”。下面双双签名、盖朱砂印章。
吴鸣秀给亲朋好友看,她的师姐兼上司一头雾水地问吴鸣:“什么意思?”
吴呜答:“就是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师姐沉默半天,最后说:“文青呀文青,这哪里是过日子的样儿。”过日子?吴呜耸耸肩,笑得很矜持:我与你有代沟,我们这一代,是不一样的烟火。
但渐渐地,小许玩不下去了。研究生毕业后,小许很是费了些周折才找到工作。到很久之后,上司才跟他吐槽:“本来不想要你的,又实在找不到别人。你简历也太诗情画意了,我们这个岗位吧,还是需要老老实实的工科生。”
小许仿佛突然知道了,社会有许多常规、老派却言之有理的道道:生存压力微妙而无处不在,他和吴鸣都算城里孩子,用不着养老,但自养总是需要的。他渐渐羡慕带饭上班的同事。还羡慕电话那端,老婆叫他们买这个买那个,偶尔有一个甜甜的童音喊声“爸爸……”同事会整个人柔软起来。
可是吴鸣不想结婚,从小看惯祖母母亲做饭做家务,天天小吵小闹,又各自投身于麻将馆。她厌烦这种生活的混浊,只愿一生保有少女的清澈与娇嫩,不被厨房烟熏火燎。
讨论、争执、哭泣后的和好,最后小许烦了,直接说:“要么领证要么各自滚蛋吧。恋爱我谈够了。不想谈了。”
胶着到某一步,吴呜哇哇哭,师姐怜惜她,约她到家吃饭。
她还是第一次去师姐家,竟是豪华小区,竟是大复式,竞有庞大如私人图书馆的书房。衣帽间里竟有小清新和民族风!她从来没见师姐这样穿过,永远是香奈尔、铂金包。而师姐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连微笑都一丝不苟。
师姐端出丰美的神仙鸡来,当得上脍炙人口四个字。师姐说:“我本就是文可提笔安天下,武能下厨炒小菜的新好女子呀。”
吴鸣不由问:“那些衣服和书是你的吗?”
师姐笑:“这是我家呀,不是我的是谁的?姐当年也很文青范儿的。”
吴鸣问:“那现在为金钱放弃了本来的自我,随波逐流不遗憾吗?”
师姐哈哈大笑起来:“文青是自我,赚钱就不是了?再说了,那些小花小式小点子,真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还是报刊上、网络上炒出来的?你真想明白了?”
吴鸣作不得声,师姐放缓口气:“我也同人走过西藏,也有人约我去异国他乡结婚……”
“结婚?结婚为什么要去异国他乡?”
师姐苦笑:“就是因为,当地的婚姻在中国没有法律效力。就像你们俩写的什么今年明年一样。”
吴鸣赶紧自辩:“我们只是想给彼此一个交代。”
“为什么不是给彼此一个未来?”
吴鸣答不上来了。
师姐最后下了定语,“那一切都是演电影,我不想演了,我不是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根本没人参观我的生活。可歌可泣都是自己脑补出来的。谈恋爱太耗时间了,把一生浪掷在上面,不太值得。”
吴鸣想起小许也这么说过,只是表达方式粗糙了一点儿。
从师姐家出来,是两站九号线,转十八线十号线,再转四五站一号线,最后是八通线……站了一两个小时,吴鸣实打实地累,她想到小许说的省钱省事,想到师姐家的大房子,还有围绕师姐的传说故事。师姐最后这么说: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
第214、静华水月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是为了你,我宁愿不做马,做一头蠢驴。——题记我和静相遇在高中,那时候的我放荡不羁无视这些所谓的爱情,感情在我的眼里可有可无。我的身边有很多女生在围绕着,因此我也乐此不疲的跟她们暧昧着,挑逗着。不懂从什么时候开始,静开始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干净,简单,平凡。是的她就是那么其貌不扬的一个女生,但是我怎么想不到就是这么一个女生让我的青春如此幸福,疼痛,懊悔,疯狂着。
那时候的我喜欢着她,但是却不爱她。因为我知道即使没有她也可以有宁外一个更美更漂亮的女生来代替。所以我并不那么在乎她,理所当然我对她也不怎么好,但是她对我很好很好,因为我是他第一个男朋友,而她是我不懂第几任的女朋友。她很包容我,包容我的一切包括我的过去。但是后来我才知道跟我在一起她恐怕一直没有安全感吧。她和我说过,牵手就已经是她的底线了,所以交往后的很长时间我也只是牵过她的手而已,我始终记得我第一次亲到她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就懂了,我爱上这个女人了,不是女生,而是女人。因为我想要和她一直在一起让她做我的女人。那时候她总是问我,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正式的谈的?每次我总是忘记具体是哪号,因为从来不记这些,我只知道我和她是国庆开始谈的。但是她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同时还有另外一个男生在追她,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我约她出来说好在一个公园的门口见面。但是我不知道那个公园的正门已经改了,所以我到了没找到人就想绕道后门去,在一个巷子里她也出现我的对面。她说现在公园门改了,我还以为你到后面去了,心有灵犀吧,我心里是这样想的。从此以后我喜欢上了一首歌,这首歌叫《遇到》。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尽管那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孩子气,那么的不懂事,我们吵过很多次的架,但是也没有分开。我是一个差学生在最差的学校,而她是个好学生在我们最好的学校,我们的学校在最两边,我去看过她的次数很少,而她来看过我的次数很多。在我一生中最美的回忆就是和她一起去南通单招的时候,那时候的我体味到了另外一种家的感觉,每次入睡她都在身边,每早醒来总是能第一眼看见她,一起去吃饭一起去考试。那一刻我对着自己说,这个女人我想娶回家。是的我越来越爱她,越来越想改变自己,越来越想对她好。但是可能已经晚了吧,也导致后来的分开。我欠她的很多,尤其欠她一个情人节。静丫头,我记得我真的都记得。在南通单招的时候统考的分数线下来了,我打电话给她骗她说我没过,她在计程车上就哭了,那一刻我懂我不过比她自己不过更难受吧。
高考了,她叫我好好的学,我也很想好好的学考上和她同一所学校,但是我之前拉下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在那高考的期间我们第一次分手了,当时的我痛的无法形容,但是我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那年暑假我出了好多事,被关禁闭了。那天我20岁,我多想在台上对着麦克风大声的喊着,静丫头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因为我知道我已经配不上你了。好在那个暑假我又挽回了你,于是我去了南京上学,你去了常州。我比你先走,到了南京依然保持着联系,然而有一天我发现你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我的预感一向很准我知道情况不对了。晚上你回了电话给我,说我们分手吧,我问你原因你说你没有安全感,特别是现在分隔两地,以前还在一个地方的时候你就很少来学校看我,然而现在分隔两地就更。。。。。最后分分合合的的我们就这样结束了。
后来你到南京来找朋友玩,于是我也被打电话叫出来了。是我们分开后的第一次见面,见到你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还爱你,那次我们又在一起了。我兴奋了好久好久,直到那天你的电话又打不通了,跟前面一样,于是我不知所措了,我疯狂了的发了一天说说心情,我知道那条心情伤了你,你这次走的如此绝对彻底,不给我任何解释的机会。
再到后来我转载了一篇女人公叫静的文章,我跟别人说只是觉得故事不错,其实我知道我只要听到静或者看到静这个字我的心就会抖一下。于是你看到了,我始终记得你那QQ弹出窗口的那一刹那我的心都快要跟着跳了出来。那时候的我多么希望你能够回来,但是结果告诉我现在的我依然不能让你会来。大学的生活别人谈着女朋友,而我只能沉浸在CF的游戏当中。每当我想起你的时候我就玩游戏,这样就能不去想你了。睡觉的时候想你于是我就天天去包夜去通宵打游戏。后来我知道这样只能让我离你越来越远,我就出去工作,好累好苦的,但是我知道我要不努力的生活去改变,你永远也不会回来。我长大了,懂事了,再也没有像以前一样那么的孩子气。丫头你知道吗?你的离开,让我的世界兵荒马乱。你的离开,让我的世界不在精彩。你的离开,让我的世界如此黑暗。
如今我完全的换了一个人回来,再次出现在你的面前,依然如此坚定你。我用工作的需要重新找到了你要你帮忙,只是为了能看看你。我多么希望工作能够延续几天,让我在在你身边多待几天。我知道你现在的你,依然单身。那天请你出来吃饭,我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对你说,我想告诉你我一直都在等你,我很爱很爱很爱你,但是我不敢。我们走了那么远而我一直都是在说废话,回到家的我第一次真TM的瞧不起自己。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敢对你说出我心中那么多想说的话,我只能在这里抒发的感情。我好怕我说出那些话换来的依旧是我不想要的结果,从南京回来的时候我就跟我自己说,即使现在你已经不爱我了,没关系我重新开始追你,追你追到你重新爱上我。
我还有千言万语想打出来,但是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静丫头,你懂吗?我一直在这里从未离去,我的心也从未改变用一种你不知道的方式在你身边依旧这样的爱你。
第215、我的爱情我做主
我的爱情我做主河洛兰(河南)
时间真可怕,仿佛昨天还是小萝莉,转眼间,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剩斗士了。曾经一度禁止我早恋的父母比我还急,春节期间给我安排了十多场相亲。我走马灯一般,在众多男人的各种眼神中来回奔波,最终,除了伤痕累累的各种打击和抓狂外,什么都没得到。深受刺激之下,我辞职去了西藏,希望这个天堂一样的地方能给我带来幸运。
刚到拉萨不久,我就在一家咖啡馆遇到了一个帅哥,我花痴般傻傻地偷看他。没想到,帅哥忽然看到了我,大步向我走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帅哥就开口了:“小姐,能否用一下你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
听他叫我“小姐”,我很生气,不过看在他那么帅的份儿上,我就把手机递给了他。
“请问你们丽晶宾馆在哪里啊?我找不到!我现在在……”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一把夺过手机,对帅哥说:“不用浪费电话费了,我知道丽晶宾馆在哪里。走吧,我带你去。”
帅哥问我:“你怎么知道?看你也不像本地人啊?”
我乐了:“观察得还挺细,我确实不是本地人,可我也在丽晶宾馆住,所以我知道。”帅哥这才点了点头。
见帅哥对我放心了,我便忍不住像警察查户口一样,开始对他轮番轰炸: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兄弟几个?你做什么工作的?有对象了吗?帅哥一一回答了我,不过除了他的名字张震和最后一个答案我还满意外,其他都让我失望。他家居然在乡村,兄弟姐妹四五个,还没工作,帮父母种过地。显然,这帅哥除了长得帅,就是屑丝一个,唉,可惜了。兄弟姐妹四五个的,除了偏远地区的农村,哪里的人敢生这么多?帮父母种地,可不就说明他父母也是地道的农民吗?我都懒得再问他具体是哪个省市的人了。怪不得他还没对象,实在是家境困难啊!这样的人,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不过我也不该想那么远,如果不作为结婚对象,而作为一个一起旅游的搭档,这个帅哥我还是很满意的。
到了宾馆之后,我以帮张震带路为由,让他请我吃饭。吃饭的时候,我发现我有点看不懂了,因为张震的吃相实在是太有范儿了。我自认为还算淑女,可跟他比起来,我就像一个女屌丝,太没品了。他的吃相和英国王子恐怕都有一拼。更让我疑惑地是,他居然还很彬彬有礼、举重若轻地品评各种美食的特点和优缺点,我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厨师?或者学过厨师?”
他却摇头笑着说:“我只是在别处吃过而已。”
我不得不再次问他和他父母的职业,他再次认真地告诉我,他父母种地,他刚大学毕业,还没工作,想先来西藏看看,然后再决定去哪里工作。
我失望地点点头,还是约他第二天一起旅游。他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游了舒缓富饶的邦杰塘草原、绿树成荫美丽的尼洋河美景,还到达著名藏传佛教宁玛派的圣湖,走过浮桥登上湖心小岛来到观景台,凭栏临风的感觉很让人陶醉。更让我开心的是,一路上,张震不但很绅士,而且知识非常渊博,谈吐高雅,见识不凡,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迷恋他。当然,我也发现他似乎也很喜欢我,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痴迷。我想,这就应该是传说中的缘分和爱情吧?可是,一想到他的身世背景,我又发愁起来,因为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他们只想让我嫁高富帅。哪怕矮富丑也可以,反正就是不能接受穷。怎么办?难道我要选择一个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吗?
眼看着分别的日期越来越近,再不摊牌就来不及了,于是,我背着张震给老妈打电话:“妈,女儿终于有主了。您老放心吧!’
老妈一听就急了:“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啊?家境如何?有多大的房子?你别被骗子给骗了!”
我抓狂地说:“妈,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大龄剩女了,不会被骗的。你的其他问题,等我把他带回去,您再慢慢审问吧!”说完,我便挂了电话,生怕老妈再追问下去。
晚上,张震又邀请我一起吃饭。吃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突然响起了浪漫的音乐,在我正陶醉时,张震突然单腿跪地,双手献上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如同做梦一样,我接过了玫瑰,餐厅里的服务员和客人们不约而同地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本姑娘终于名花有主了,吃过饭,我便将张震拉到了我的房问。张震居然有点害羞,我就不客气了,我已经忍了很久了,我紧紧地抱住他,热情地吻向他。缠绵的吻过后,我对他说:“想娶我,得过我父母那一关,而要过那一关,你得听我的。从今天起,你就要冒充高富帅,这样才能通过我家变态的审查。当然,高和帅你已经不用冒充了,寓你看起来也挺有派的,所以我毫不担心你的演技,关键是,将来一定不要再那样说你的家境和工作了。”
张震惊奇地问:“那说什么?”
我便跟他分析了他将要面临的形势,告诉他我几个表姐所嫁的都是什么人,总之,他必须比其他人强才好。张震不解地问:“我要娶的是你,又不是你的表姐们,管她们嫁给什么人呢?”我对张震的智商表示鄙视,再次不厌其烦地向他交代一番,他这才明白了。
几天后,我们结束了旅程,回到了我的家。一家人严阵以待,早已摆好了鸿门宴。看着各路七大姑八大姨,我心里有点没底。张震倒是谈笑自若:不怯场。他很快便对答如流般回答了老妈三个最重要的问题:“我父母是公务员,我也是,家在上海,有三套房,我的收入一个月五六千,不过福利很好。平时不用怎么花钱。”
听了这话,妈妈很满意,亲戚们也都很满意。我的心也总算放下了。哪知,表姐却又突然问道:“你家兄弟姐妹几个?”
老妈说:“人家是公务员家庭,当然是独生子了。”
张震却脸红了,然后说:“不是的,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这话说完,全家人一下静了下来,我吓得赶紧低下了头,完了完了,全穿帮了。
老爸果然问道:“都是公务员怎么还可以生这么多孩子?”
张震擦了下汗,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弱弱地说:“很对不起大家,刚才我说了假话。其实,我父母都是农夫。我们住在乡村。我也不是公务员。”
听了这话,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家里静得连爸爸握紧拳头的声音我都听得到,空气紧张得就像要下暴雨一样。
老妈怒了,她一拍桌子,指着我:“洛兰!你还说他不是骗子?你怎么就被这小子给迷上了?”
看到老妈发怒了,我反而松了口气,不再内疚,大喊起来:“我的婚姻我做主,我不要嫁高富帅,我就要嫁他。爱情不应该这么势利。评价一个人,不是看他的收入和家境,而应该看他自身的素养和人品。所以,我觉得他很好,我爱他,我愿意嫁给他,哪怕是吃苦,我也愿意和他共度一辈子。”
说完,我一把将张震拉到身边,圈住他的胳膊,示威一般,昂起头环顾了众多亲戚。老爸沉重地叹了口气,老妈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就在这时,张震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手机,接通电话。小侄子立刻叫了起来:“是苹果5,我也想要。”更让大家惊讶的是,张震接通电话后,像换了个人似的,一口地道的伦敦英,把我这群祖辈都居住在小城镇的亲戚们给镇住了。
挂了电话,张震这才对我说,加拿大一家大公司邀请他去上班,他还要考虑一下。我惊诧地问:“加拿大的公司怎么会知道你?你去过?”
张震这才告诉我们,他是英国出生的华人,后来全家一起迁居加拿大。这次来中国,就是专门来旅游的,来之前曾经向那个公司发过求职邮件。
我明显看到父母的脸由暴风雨变成大晴天,我顾不得管他们,有些生气地问他:“那你为什么骗我?说你家人住在乡村,还是农夫?”
张震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骗人,我家确实在乡村,我家有个农场,所以父母是农夫。”
我再次质问:“那你以前怎么不说全?”
张震的脸更红了:“刚见你的时候,看你那么彪悍,我害怕遇到骗子。因为旅游攻略上有不要对陌生人什么都说的提示,所以我有所保留。后来一直没机会说,而且也想看你有多爱我。”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真有点后怕,要不是我坚持了这么一回,一个好男人就被我错过了。
不久,拜别了父母,我和张震一起去加拿大见他父母了。他的父母,我一点都不用担心,张震告诉我,他的婚姻,他做主。
第216、酿酒的作料
上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喜欢上了我所在的班里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虽然长得十分清秀,但是性格却十分内向,常常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让人难以接近。说老实话,连我们班的男生对她都是敬而远之的,可是出人意料的是,隔壁班的男生却对这朵“冰花”发动了火热的进攻。他的进攻方式是很特别的,既不是写情书,也不是送电影票,而是唱歌。每一个课间,只要教室没有老师,他就会跑到我们班来,向那个女孩子一首接一首地献歌,并且一边声嘶力竭地唱着一边手舞足蹈地表演着,场面真是热闹得很。那时候,我们每天都不得不欣赏永远以他为主角的演唱会,从《让我们荡起双桨》到《 小鸟,小鸟》,从《学习雷锋好榜样》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驼铃》到《八月桂花遍地开》,品种齐全,应有尽有,把我们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
我们尚且如此,那个女孩子的心绪就更是可想而知了。于是,每一个课间都成了她最难挨的时候。在教室里待着吧,就必须得忍受那个男孩子目不堪睹耳不堪闻的演唱——并且她的座位在第一排,所睹所闻的还尤其真切。可是如果跑到校园里,那她不就恰恰给那个男孩子做了一个绝好的宣传广告吗?
女孩子犹豫不决,苦恼万分。一天,她终于鼓起了勇气,把那个男孩子大骂了一顿,但是男孩子丝毫都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更加殷勤起来。
女孩子实在没有办法,就转学了。
不久,那个男孩子也随着女孩子转到了同一所学校,雷打不动地进行着自己那一套进攻的程序。
女孩子被缠得忍无可忍,便告诉了校长。当校长找这个男孩子谈话时,男孩子却振振有词地辩道:“我什么都没有做,只不过是唱唱歌而已。”
校长哑口无言。难道人家说得不对吗? 人家确实只不过是唱唱歌而已,总不能连唱歌都要限制一下吧。于是,校长除了对女孩子好言劝慰一番之外,也是无计可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了下去。上高中之后,我们一班人都分得七零八落,就很少听到他们两个的消息了。据说两个人还在一个学校读书,那个男孩子执著依然。
十年之后,全班同学聚会,那个女孩子没有来参加。大家谈起当年的往事,无不感慨良多。言语之中,都流露出了几丝为女孩子惋惜的意思,有人甚至说,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子胡搅蛮缠,那个女孩子不一定多么有出息呢。
“可是你们知道吗?”一位沉默良久的同学忽然神情特别地说道,“他们现在都十分幸福。你们想象得有多幸福,他们就有多幸福。”
我们惊异地看着他。
“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个同学为自己保留的“ 秘密武器”的爆发效果而得意地笑起来:“五年前他们就结了婚,现在他们的孩子都快四岁了,他们还开了一家挺大的餐馆,我家就住在餐馆的后面。”
“那她今天怎么不参加我们的聚会?”有人问道。
“她正在餐馆为我们准备午餐呢。”
众人不由得欢呼起来。平静下来之后,自然又是另一番感慨。
在他们的餐馆,看着他们恩爱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了女孩子当初的模样。人生是多么不可思议啊,无论你如何不爱另一个人,是不是都会经不起他这样漫长的灼热的炙烤呢?
我不知道。
也许,感情就是一汪鲜活而生动的水,它会从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漫过,如果你不想去珍存它,那么它就一定会悄悄地从你的生命里流走,消逝得无影无踪。如果你想给它铸造一个精致的容器,那么它很可能就会停下来,由一汪平淡的水变成一坛醉人的酒。只要你一启封,你就会闻到满腑的芬芳,你就会看到自己亲手酿制的一则则美丽的传奇。
酒的主体构成,自然是两颗纯洁的心和一份恒久的爱,而酿酒的作料却只有一味——这就是时间。
第217、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
【我将不再爱你】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我只能毫无选择地,渐渐老去。
【结婚】
让我们结婚吧。假若你说。
六月的蔷薇恣意绽放了满架,这是适于结婚的季节。
假若你说了这句话,我只能应允,做一个安静而美丽的新娘。垂拖在裙摆下的层层长纱,洁白似雪,不染尘埃。
站立在圣坛前,我说:“我愿意。”
你也说:“我愿意。”
然后,你将戒指套住你的新娘;而套住我的手指的,是我的新郎。
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在城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两座教堂。
我们,分别,结婚了。
爱情是一种说不出,理不清的关系。不是懂了爱,就懂了爱情。
简单的说,爱情,等它来到了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218、点到为止的爱情
文/新浪网友 冰雪儿 图/赵婷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
认识洪的地方是我们这个小县城唯一的大众舞厅。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身份是分居,而他是离异。
那天,从北京回到这个小县城后我第一次和姐姐去舞厅跳舞,跳舞的人素质良莠不齐,水平也参差不齐。洪应该算得上是佼佼者吧,在我数次踩上他的脚后,在他的不厌其烦的带领下,我终于找到了那种飞起来的感觉。洪一直在我耳边涛涛不绝地讲着,虽然所说的大多是那些官场上的套话,那些空洞的说教。但此时在我寂寞的耳朵里听来也是十分受用。我们一直跳,一直跳,跳到最后一曲。灯光亮了。我抽出手委婉地说:再见!他跟在我身后说:能否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姐姐,小声而迅速地报出了我的手机号,我想他能不能记住,那就不是我应该管的事情了。
回到家正在洗濑的时候收到他的短消息:文老师,认识你很高兴。
我才想起来他一直以为我是老师呢。
三年以前,我的确还是这所小县城的一个小学老师。然而,为了一场不那么真实的网恋,我象飞蛾扑火一样去追求幸福,辞了职奋不顾身地跑去了北京,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是短暂的,为了这短暂的幸福,我经受了长长的折磨。他能和我网恋,自然也就能和别的女人网恋。三年时间,他一次次不知疲倦地在网上寻找着真爱,还美其名曰:我只是在打游戏。也许在他的眼中,生活就是一场游戏吧。我心灰意冷,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只是回来的时候,我已一无所有。
当然,我不能告诉洪这些。在他问我是不是老师的时候。他自信地笑了:我一看你就是个老师,那么斯文。
看了短信,我没有回,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二天吃过晚饭时已经七点,而舞会七点半开场。想给姐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才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文老师,今晚去跳舞吗?我等你。我飞快地回了一个字:好!
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一个人少的角落里,我从他的面前走过时,他轻轻地拉住了我。这一晚,我没有和别人跳。他很会带人,总是恰到好处地引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前进后退,我发现和他跳舞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在我面前,他依然涛涛不绝,而我,开始喜欢看他说话时的神情。他长得并不帅气,皮肤还有点黑,他是很健康。他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生机,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我有时候偷眼看他时会发现他也在偷偷看我。我想那时候我的心是甜蜜的,幸福的。心情是愉快的。
他的话越来越多,而我的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喜欢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静静的想着他。我想他大约有三十四五岁吧,但他的样子显得比较年轻些。他常常会给我发个信息。打个电话。有一天睡觉前,我看到一条他发过来的信息:跳动的爱,爱爱爱。。。。。。。。。。。。。满屏幕都跳动着一个字:爱!我的心莫名地被幸福包围着。但在相见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说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告诉我他的情况。但我想象我这种经历的人,是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的了。
该来的还是会来。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有事耽误了没有去,晚上就收到他的信息:我想有个家,可是就有人没有他。我回复:为什么没有她?他说:这个问题很复杂,以后慢慢给你讲。第二天晚上他就给我讲了:他三年前就离婚了,其实也没有大的问题,就是性格合不来,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特别别扭。他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跟着前妻。他说他前妻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也在政府部门上班。这时候我知道了他在一个镇上当主管教育的副镇长。我想到了我的情况,在这个还有点闭关自守的小县城,没有稳定的工作还是不太让人看得起的。但我能再骗他吗?我告诉了他我的情况,当然包括我那失去的工作,死亡的婚姻,和两岁的女儿。
他沉默了。我知道他心里有了想法,但是如果该来的,早晚要来。我很平静。
他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的心里很茫然。我没有做过生意,正在做着的生意一踏糊涂,但我还不打算放弃。你会离婚吗?当然,我说。
那天的谈话是个分水岭。从那以后,我能感觉出他的冷淡了,但我也没有多想,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会来。有时候偶尔遇上了在一起跳跳舞,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他总是会问:你的事情怎么样了?我也总说:还那样。再后来他不问了。我也不说了。有一次我好几天没见他了,见了面自然地说了句:几天不见你还真有点想你了。他轻轻地拥着我说:其实我也想你。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过。然后,他在我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你是个好女人,会幸福的。末了,他轻轻一声叹息:唉,你要是没结婚就好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告诉洪他同意离婚了。他说:能在一起过还是不要离的好,离了会很寂寞的。我无语。又过了一个月,我离婚了。办好一切手续了。他还是那样一副平静的样子,说:怎么样?离了婚很寂寞吧?其实我一直都是寂寞的,和一个只要网络不要现实的人在一起,生活会有什么内容?他平静地说:去应聘教师吧,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呢。我说:再说吧。
后来,我去了成都,呆了一个月时间,对他的思念慢慢浮上心头,一点点清晰。回来的当天晚上已是十点,我给他打电话:好久没见你了,好想你。他说:你睡了吗?我说没有,刚刚回来。那出来走走吧。
于是换上最漂亮的裙子,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他大大的眼睛里。他的脸上浮上了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们慢慢地走着,说着话。他静静地说:离婚几年了,不但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甚至发现自己正在渐渐失去爱的能力。好象从来没有说特别特别想一个人,也没有说非要见谁不可,好象是见也可以,不见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也不会特别想念。即使有一两个心动的,也不会维持很长时间。他说:我不是个好男人。
我说其实我知道你并不适合我,但我就是很想你,如此而已,没有要什么结果,就只是很想你而已。我想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从成都回来前就听姐姐说他也许是交了女朋友了,看见过几次他们很亲密的手拉着手散步。
慢慢地就走到了河边,路灯的光一点点地暗下去。无意间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一震,手就拉在一起了。又走了一段路,我俩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感受着他的体温,感受着他的呼吸,相识四个月来,第一次感觉这个男人离我这么近。他吻我的脸,我的眼睛,最后吻到我的唇。我从来没见他抽过烟,却闻到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我们紧紧拥抱着接吻,但我却没有心醉的感觉。他的手开始放在我腰际,后来慢慢游离,放在我屁股上了。我有点敏感,这时候感觉他身体起了变化。我有点害怕了,因为我并不想和他发生什么。我有点抗拒。他的一只手紧紧地搂着我,另一只手挪到我胸前,我用力推开他的手,想要挣脱他的怀抱。他轻轻笑着说:怕了吗?我冷淡地说:我不想这样!他说:你放心,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我说:那我们回去吧,下雨了。
回来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他说:我背你吧。我说走吧,两个人跑比一个人走快得多。后来我们打了一个三轮车回来的。
回到家,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晚上,十一点时收到他一条信息:睡了吗?我说:没有。
第三天晚上,发给他一条信息:睡了吗?他说:准备睡了。我没发。过一会儿,又发过来一条:你想过来陪我吗?气晕。还是回了一条:你睡吧。
后来,没有信息也没有电话。奇怪的是,我前些日子对他那象潮水一样汹涌的思念竟渐渐平复。我想,我们之间,只是一段点到为止的感情,走得太近,就连最初的那点吸引也慢慢失去。
第219、女孩200封情书感动蒙冤汉 终洗清奸淫幼女罪名
苦等8年女孩200封情书情动蒙冤汉
5月15日,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河东村村民张军被捕,同村青年吴勇背负多年的奸淫幼女罪名终于昭雪。令人动容的是,在吴勇背后,一个痴情女孩苦等他8年,用200封情书写就一个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城市晚报记者杨拓陈雷报道/摄
◆18岁青年酒后伤人
吴勇1973年10月18日出生于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河东村一户普通农民家中。他的到来令已有3个女儿的吴耀荣、王淑琴夫妇惊喜万分。1987年,就读于吉林市第26中学初中一年级的14岁的吴勇辍学了,辍学后的吴勇有更多的时间同村子里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在距离吴勇家200米左右住着村民张军一家。张军再婚妻子带来的女儿秀秀比吴勇小4岁,两个人偶有来往,他们的交往引起了秀秀继父张军的警觉,他认为两个孩子是在处对象。
1991年年末的一天,秀秀让小伙伴高莉峰去找吴勇到她家去玩,这是吴勇第一次走进秀秀的家。吴勇到来后,高莉峰到另一个屋子去看电视。几分钟后,吴勇从里面走了出来,张军说:“秀秀还小,你们处对象我不反对,但要等你们再大一点。”吴勇以为张军说完就没事了,没想到第二天,张军来到了吴勇家,在他父母面前指着吴勇的鼻子怒骂道:“你要再上我家,我打折你的腿!”张军的这番话,让血气方刚的吴勇有些沉不住气,但父母在场他也就忍了这口气。
转眼1992年的春节到了,2月5日是农历正月初二,一家人兴高采烈地吃完团圆饭,吴勇很高兴,还喝了点酒,他想休息一会儿,刚躺在炕上,张军斥责他的一幕就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于是裤兜里揣上一把蒙古刀直奔张军家。此时,张军一家人正在吃饭,张军见吴勇来了,立刻手拿两根棒子怒吼:“滚出去。”同时一根棒子打在了吴勇的头上,一看两人的架式,秀秀赶紧上前拉架,张军挥手就用棒子打到了秀秀的左额头,血立刻顺着秀秀的脸流下来。吴勇一看秀秀受伤了,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积蓄已久的怒气,上前与张军撕扯起来。秀秀母亲一看形势不妙,她死死搂住吴勇的腰并顺势倒了下去,张军则趁机掐住吴的脖子。挣扎中,蒙古刀的刀把从裤兜里露了出来,吴勇一见眼睛一亮,趁机拔出刀用力向张军后背捅了两刀,张军倒了下去,趴在地上不动了,后被闻讯赶来的吴勇的父母送到医院抢救。后经法医鉴定,张军肌肉断裂,血管断裂,失血休克,属重伤。1992年3月17日,吴勇因伤害罪被收容。
◆奸淫幼女的罪名让他目瞪口呆
1992年5月的一天,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两位女检察官提审了正在看守所看押的他,详细询问了他1991年“六一”儿童节那天的行踪,他感到很蹊跷。1992年7月,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对吴勇一案进行审理,此时,他才知道秀秀的继父张军告他包括1991年“六一”那天在内多次“奸淫”秀秀,时间、地点、包括强奸时的具体细节说得有鼻子有眼。经法医鉴定秀秀处女膜属陈旧性破裂,当然,被害人秀秀的指证口供和6月1日那天几个始终和他在一起的伙伴的有关没有和他在一起甚至不认识他的证词被当庭出具。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吴勇于1991年5月末至1992年年初以处对象为由,将被害人秀秀(1978年8月8日生)在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河东村南山吴家牛圈及被害人家等地多次奸淫。被害人继父张军因其继女未成年,故不同意二人处对象,劝阻被告人吴勇今后不许与秀秀往来,被告人产生怨恨。1992年2月5日17时,二人发生厮打,被告人吴勇用蒙古刀向被害人张军后背刺两刀,致使被害人肌肉断裂,血管断裂,失血性休克,法医鉴定属重伤。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虽被告人否认奸淫幼女事实,但有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为凭,足以认定属实。被告人吴勇犯奸淫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刑期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0天后,法院的判决书被送达看守所,吴勇颤抖着手打开判决书,“奸淫幼女”几个字如同闪电般划过他的双眼,刺得他几近昏厥,他把判决书撕得粉碎。他在另一份判决书上给父母留了言:秀秀的爸爸、妈妈如果看见了(奸淫秀秀一事)为什么当时不说,而是她爸爸在医院一个多月后才告我的,这是为什么?明摆着是存心报复我。天下哪有这样的父母,明知道自己女儿被强奸,而当时不告,这太不现实了。我现在已经上诉了,不知道能不能把罪打掉。我判了11年,告诉秀秀一声,就是她害了我,让她想一想,如果想帮我还赶趟,只要她说实话,问她为什么这样害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只要有证人,上诉一定会成功的,我想这一切都是张军安排的。
不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很快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2年10月10日,吴勇被送到吉林市监狱,开始了漫长的囚徒生活。
◆漫漫申诉路
因伤害罪被判4年,吴勇心服口服,但8年的“奸淫幼女”罪,却让他犹如百爪挠心。他知道要想为自己洗脱罪名只有走申诉这条道。
入狱的第一天,他就向狱友借来了纸笔,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告诉家里可以探监了,叮嘱父母探监时带足邮票和信封。从1992年10月起直至1997年,吴勇踏上了一条用纸笔为自己申诉的艰辛之路。他在申诉书中记录了秀秀向他哭诉经常被继父张军殴打一事,着重回忆了1991年“六一”儿童节那天,他和同学在一起玩了一天根本没分开,且有充分人证。而张军则诬告他在那一天把秀秀再次强奸……每次写好的申诉书他都要邮寄到丰满区人民法院、吉林市中法、吉林省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各一份。
他在写申诉书的同时,一封封写给秀秀的信也在暗夜里伴着他的不满与希望匆匆写就。他在信中袒露了心扉:“秀秀,咱俩之间的事,你我最清楚,只不过拉拉手。如果真是为了你,就是判我80年,我也认了,但你要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弄清楚。”
每周两三封或三四封信他都满怀希望地邮寄出去,但却如泥牛入海,音信杳无。他甚至有些绝望了,直到1995年7月份,在他写给秀秀百余封信后终于有了回应。
原来,1995年7月的一天,吉林市江城监狱的服刑人员组成宣讲团到吉林市55中作报告,恰巧在该校就读的秀秀与一名服刑人员相邻。这让她想起了吴勇,正当她鼓足勇气想要与身边的服刑人员说话时,报告会结束了。望着服刑人员们渐渐地消失在校门外,一种复杂的心情逼迫她回到教室提起笔来,为因她的“指证”而正在高墙内苦度光阴的吴勇回了一封至关重要的信。她在信中说:“知道你被判刑,我心里也难受,我现在还小,我和我妈还得靠我爸养。等我大了一定还你一个清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来了第二封信,信中说,继父张军被刺伤后让她跪下,并殴打她,目的是让她一定要按他的话说,是吴勇强奸了她。一开始她不愿意说,张军就打她,直到她顺从为止。秀秀的第3封信在吴勇的企盼下如约而至,但很简单,大意是说,她自己也受了不少苦,两人算是同病相怜,劝慰吴勇:“你就认了吧,回来你想咋报复我就咋报复。”随后的时间里尽管吴勇一连写了10多封信,但秀秀再也未回信。
在此期间,吴勇还收到朋友于某的来信,于某讲自己作伪证系因张军用刀威逼所致。一天张军找到于某家说有事找他,于是于某随张来到张家,进屋后张军就把门反锁上,然后拿出两把刀威逼他在一张写好的纸上签名按手印,于某对当时的行为也表示忏悔。
◆两次减刑8年零10个月后被释放
由于表现积极,1997年吴勇被减刑一年零两个月。也就是在这一年,为了更好地改造争取更多的减刑机会,吴勇放弃了在狱中的申诉,而是由父亲吴耀荣揽过申诉的责任。自此,55岁的吴老汉骑着自行车的身影就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他常说的话就是:“我儿子冤枉啊,他没有那事,我得给他找个地方说一说,他这一辈子太冤枉了!”
2000年4月15日,吴耀荣、王淑琴来看儿子,吴勇万万没有想到,此次相见竟然是自己与父亲的诀别。那次的见面吴勇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已经4个月未见到父亲了,一进监室,父亲水肿的脸泛着青光在阴沉的监舍内分外刺眼,父亲一把把儿子揽在怀里,话语早已哽咽:“好悬见不到你了。”话毕,掀开衣服,腹部一条二三十厘米长的伤疤赫然可见,原来吴耀荣刚刚因淋巴癌动过一次大手术。吴勇早已泣不成声,吴耀荣拍了拍儿子厚实的肩膀,坚定地说:“别怕,爸爸死不了,爸爸一定要等到我儿子冤情昭雪的那一天。”
然而一个多月后的2000年6月,58岁的吴耀荣睁着眼睛离开了人世。他因惟一的儿子不在身边,因惟一的儿子蒙受着不白之冤而不能瞑目啊!在家人为老人换衣服的时候,在他的内衣兜里发现了一个笔记本,笔记本是空白的,里面夹着两张照片,一张是他自己的,一张是儿子的。
2001年1月12日,吴勇再次被减刑一年,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出狱了。而在宣读减刑令时,他却无法兴奋起来,就在1月11日晚上,一个同村的服刑人员无意中说出了他父亲去世的消息,这不亚于在耳畔响起了晴天霹雳。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半年来再也没看到父亲的身影,每每问及探视他的姐姐时,姐姐均闪烁其词。那天晚上,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几个也有挚爱亲人去世的服刑人员与他抱头痛哭。一连四天四宿他都是睁着眼睛过来的,只要一闭上眼,父亲浮肿的脸、疲惫的身躯、痛苦的表情就浮现在眼前,他自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父亲不会走得这样早。在无尽的悔恨与煎熬中,吴勇度过了8年零10个月刑期的最后4天。
2001年1月16日,吴勇被释放。开始了新生活的吴勇从未放弃申诉,他盼望着自己的冤情能够得到昭雪。
2003年4月初,吴勇到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对原吉林市郊区人民法院(1992)第10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自己犯有奸淫幼女罪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附有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及多份申诉书。在申诉书中,吴勇除提供自己没有实施强奸的证据外,还提供证据证明张军有对被害人秀秀(当年未满14周岁)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控申部门对此案十分重视,从吴勇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刑事判决书中,他们发现原审判决认定吴勇强奸的证据材料不充分,被告人的供词与被害人的证言之间存在严重差异,且经过调查,张军早年曾因强奸知青被判处过有期徒刑7年,有强奸犯罪的前科。经向有关领导请示,控申科将案件移交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遂与控申科组成联合办案组,开始了对该案的侦查工作。
由于此案发生在10多年前,被害人秀秀早已成家,对幼年被奸淫的事实讳莫如深,且原审判决中的证人也不知去向,使本案的调查工作十分艰难。对此,联合办案组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和措施,分工负责、分头行动。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多次下到二道乡河东村寻找当年的知情证人,查找张军强奸犯罪证据。同时控申科通过对被害人秀秀的耐心说服,同时拿出了吴勇在服刑期间秀秀写给吴勇的忏悔信,终于使被害人秀秀讲述了幼年时被继父张军奸淫,并被逼诬陷是吴勇所为的犯罪事实。
4月23日,张军及秀秀分别被带到丰满区检察院。
当晚10时,秀秀提出要见一见吴勇。两个人在检察院的一辆警车内长谈了一番,听着吴勇讲述自己的数年监狱之痛,秀秀有些愕然,她也向吴勇讲了自己的处境。11年了,她在自责中度过11年。她说,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有个想法,想要多赚些钱,等着吴勇回来借以赎罪。在吴勇看来,秀秀也是一个受害者,最后,吴勇与秀秀握手言和。与此同时,另一组工作人员正在对张军进行讯问,开始张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侦查监督科的干警们拿出被害人秀秀的陈述、证人张某某等的证言,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张军终于低下了头,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1年夏的一天,在丰满区二道乡河东村,犯罪嫌疑人张军的再婚妻子张某某回娘家串门,天下大雨,晚上没赶回来,家中只有张军和继女秀秀(1978年8月6日生)在家。晚饭后,二人早早躺在炕上睡觉。10点多钟,张军起床上厕所,回来时看见炕上熟睡的继女秀秀穿着单薄的衣衫,小女孩的身体已开始发育。张军遂起一阵冲动,跳上炕欲行强奸。秀秀从睡梦中醒来,被继父的行为吓呆了。此时张军露出了凶恶的本相,威胁秀秀说:“不许喊叫,也不许告诉别人,不然我打死你。”自小被张军打怕了的秀秀只有哭着推张军,无奈身小力弱,终于被张军强奸。秀秀整整哭了一夜,但迫于张军的淫威,第二天没敢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母亲。张军见自己的恶行没有暴露,更膨胀了他的犯罪欲望。此后的三年中,只要妻子不在家,张军就对养女进行奸淫。被害人秀秀也记不清被强暴了多少次。张军被吴勇刺成重伤后,对吴勇怀恨在心的同时又生一毒计,趁司法机关对吴勇处罚之时,张军认为把自己的强奸罪行推到吴勇身上,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于是逼迫秀秀作伪证,又威胁证人按其意图作伪证,使吴勇因此被判犯有奸淫幼女罪而含冤入狱8年。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4月24日,丰满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向丰满公安分局发出了《通知立案书》,并将犯罪嫌疑人张军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于当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张军刑事拘留。5月15日,经丰满区检察院批准,丰满公安分局对张军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4岁的高莉峰拒绝为张军作伪证
2001年7月8日刚刚走出高墙不到半年,背负着奸淫幼女罪名的吴勇举行了热闹的婚礼。新娘子是比他小4岁的少年玩伴高莉峰。这个痴情女孩苦苦等了吴勇8年,8年间两人只见了5次面,但却通了200余封信。200余封火辣辣的情书鼓舞着吴勇努力改造,装点着吴勇暗淡的囚徒岁月,打造了一部现代经典爱情故事。
高莉峰1977年出生于永吉县口前镇,她因其特殊的身份而走进吴勇的生活,并一度被卷入吴勇冤案的漩涡中。高莉峰的母亲是奸淫继女秀秀并诬告吴勇的张军的前妻,这位可怜的女人曾为张军生育一子,不堪忍受暴戾的张军,32年前,27岁的她与张军离婚改嫁到永吉县口前镇,后生育了高莉峰。
张军离婚后与秀秀的母亲再婚,当时秀秀4岁。而莉峰母亲与张军生育的儿子则随父亲张军一起生活。因为同母异父的哥哥的原因,莉峰每年寒暑假都要到张军家小住,她比秀秀大一岁,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
由于莉峰姐姐的对象是吴勇的哥们儿,再加上吴勇与秀秀偶有来往,莉峰也与吴勇相识了,那时吴勇留给少年莉峰的印象并不深,只是记得他爱笑,爱打抱不平。
1991年年末,吴勇第一次与张军发生正面冲突起因在于吴勇到了张军家并与秀秀在屋内闲谈,而这次恰恰就是秀秀让莉峰去喊的吴勇。
在张军诬告吴勇强奸了秀秀事件发生后,张军曾找到莉峰,对她说:“告诉你一点事,要是有人来调查我,你就说那一天晚上,吴勇从窗户跳进来,拿刀逼你,让你出去,然后把秀秀强奸了。”尽管当年莉峰才14岁,但她早已明辨是非,她对那天的事最清楚不过了,是她喊来的吴勇,然后自己出去看电视,不过四五分钟,张军就发现了吴勇,然后吴勇就走出张家的大门,她倔强地回答:“我不能那么说,那不是害人吗?”
时隔不久,她就听说了吴勇因强奸罪被判8年的消息。她的心里一直很不安,同时也愈发地挂念吴勇,她坚信吴勇是清白的。
鸿雁传书递真情
1993年,16岁的高莉峰正在永吉十中读初中二年级,一年多来一个想法一直在她头脑中盘旋,她很想给正在监狱内服刑的吴勇一些安慰,于是费尽周折终于弄到了吴勇的通信地址。1993年2月28日她给吴勇写下了第一封信。
她的第一封信俨然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她劝勉吴勇:“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些,我相信你是强者。每个人都有走错的时候,但不能倒下去……”署名是,你的朋友莉峰。
这封信给吴勇的触动很大,刚刚接到信的一刹那,他还以为是秀秀写来的。几句安慰的话让吴勇的思绪回到两年前,这个娇小、不善言谈的小姑娘并未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但出于礼貌他马上回了信。从此一封封满载着关心爱护甚至片片情意的信函鸿雁一般翩翩而至。1993年,初二未念完高莉峰就辍学了,到一家丝绸厂工作。两人通信更加频繁。但此时两人的称谓依然保持着“大勇”、“你的好友莉峰”的字样。
时间转眼到了1994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因为特殊原因,莉峰未给吴勇写信,此刻吴勇才意识到收不到莉峰的信,生活仿佛缺少了一根支柱,他感到自己离不开高莉峰了。也就是从这时起,两个人确定了恋爱关系,称谓也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变成“想念的大勇”、“亲爱的大勇”、“永远爱你的人”等等不一而足。
1994年10月17日,高莉峰特意请了一天的假,怀着对恋人的热切企盼随吴勇的父母到监狱探视。2年不见,吴勇比以前黑了瘦了,但个子也长高了许多。
11月份,她辞去了丝绸厂的工作,到吉林市一家发廊学烫发,她想将来自己支起一个小店,多挣点钱为吴勇的归来作些经济储备。在此期间,一个一起学习理发的男孩爱上了莉峰,这个男孩的父母亲自到发廊找了她四五次,乖巧孝顺、心地善良的莉峰很讨两位老人的欢心,他们直接表达了要接纳她做儿媳的愿望,但被莉峰婉言谢绝了,因为她深爱着她的大勇。
她随后写信给吴勇:“首先让我说一声‘我想你’,再让我说一声‘我爱你’,真恨不得插上一对翅膀飞到你那里。我相信我未来的老公一定比别人强,他不会让别人看不起的,一定是真正的男子汉。真正的爱情不在于向对方索取什么,它求的是一颗金子般的心。大勇,别管以后有人说什么,只要我们两个人有志气,不要让别人看不起,要做出个样给他们看……”
被迫到北京打工
然而,他们的爱情也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早在莉峰和吴勇通信的第二年,无意中她的母亲看到了她写给吴勇的信,此时母亲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女儿为什么拒绝那么多媒人的提亲,原来是心有所属。但这位经历过磨难的母亲实在为女儿的未来生活担心,尽管她也相信吴勇是清白的,但他毕竟是蹲过大牢的人,即使自己家人不说什么,但外人怎么看呢?因此她和丈夫均对女儿的选择提出异议,进而发展成为阻拦。
为了兑现自己对心爱的人坚贞不渝的承诺,为了摆脱家人充满爱心的“纠缠”,1995年3月15日高莉峰毅然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
到北京后几经周折她终于找到了一份在北京市妇产医院洗衣房洗衣服的工作。从小山村到大都市让她倍感眼界大开,但更感到了孤独和寂寞,对吴勇的挂牵愈发强烈,尤其晚上,同寝的小姐妹们被男友接走,逛街的逛街,吃饭的吃饭,惟有她守着一盏孤灯,用心灵与思念为远方的人编织着温情。她动情地写道:“你那充满朝气的身躯总是伴着月光入我梦来,让我牵挂不已。我想你,我的相思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成长,而你就是我心中的那棵最高大的常青树,我怀着最纯洁、最温暖、最热烈、最忠贞的爱在思念着你,在等待着你……”
尽管莉峰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和吴勇通信,但到底被好事的同伴把“秘密”宣扬出来。“小高的对象是劳改犯”,“这孩子傻,等他那么多年值吗”。流言蜚语或诋毁或讥讽,当然也有善意的劝解雨点般向她砸来,这时的高莉峰只有在夜里捂着背子暗自抽泣,以此来缓解她心中的压力……
而在此期间,吴勇一次在玩篮球时手被碰坏了,自己不能握笔,由他口述,同舍的服刑人员代笔,那一封封陌生的笔迹载着和平常一样充满温情的话语温暖着莉峰那颗为心爱的人漂泊的心。
1996年10月18日,是吴勇23岁的生日。那一天,北京下着瓢泼大雨,高莉峰骑着自行车冒雨去商场为他买张生日贺卡,由于路滑,为了躲避迎面跑过来的一个小男孩,她的自行车冲上了马路牙子,人结结实实地摔倒在地上。头、膝盖、手都被磕破了,血顿时流了出来。她趴在地上,看到身边车来车往,疾驰而过的车掀起一层层水浪拍打着她,但就是没人来扶她一把问候她一声。她哭了,不是因为伤口疼痛而是心在痛,她心里在喊:“亲爱的大勇,你要是在我身边该有多好啊!”趴了足足有十来分钟,她才爬了起来,跛着脚湿着身子来到商场,由于商场此时已关门,她只能在一小摊上买了一张廉价的贺卡。摊主说:“下这么大的雨你还来买,一定是送给一个不平常的朋友,是不是给男朋友买的?我要是他,真是我一辈子的幸福。”此时尽管伤口上浸着雨水有一种钻心的疼痛,但她感到无比的甜蜜。
高莉峰回来后在信中写道:“大勇,我们四年多的鸿雁传书,使我们互相了解了许多。虽说我们没有甜言蜜语,热烈的拥抱,最亲密的吻,但我相信,我们的心永远是以同一频率跳动的。时间淡漠不了我们的感情,别人更别想阻拦我,你一定要好好改造,要争口气,回来后让别人看看,你是被冤判了8年,8年后你会活得更好,最后,祝我亲爱的人生日快乐。”
有情人终成眷属
1998年高莉峰结束了在北京的打工生活回到了吉林市。1999年春节,姐姐、姐夫、外甥女等亲人都来到高莉峰的家中。正月初三的晚宴很丰盛,欢声笑语不绝于耳,而高莉峰独自一个人喝着闷酒,她怎能快乐起来啊?就连外甥女都抱着小孩回来了,而自己还在坚守着在别人看来不知所终的“幸福”。在农村22岁的女孩还不谈婚论嫁是少见的。那一晚,她借着酒劲把自己的苦恼、欢欣、无奈与无助全都倾诉了一番,6年来积压于胸中的不快化作滚滚热泪……
从16岁的豆蔻少女到24岁的成年女性,在苦苦等了8年后,高莉峰终于等到了那一天,然而为了这一天她付出了常人预见不到的艰辛与煎熬……
2001年1月16日,高莉峰怀着异常复杂的心情来到吴家,见到吴勇,两人一如从前“你回来了”,“回来了”,虽然两人的话语不多,但是彼此似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因为他们心是相通的……次日,莉峰陪吴勇去给父亲扫墓,在打扫积雪时,当吴勇要给她焐焐手,她却红着脸怯怯地抽了回来。
2001年的春节,高莉峰没有回口前的家而是陪着吴勇在吴家度过的。春节过后两个人到吉林市延安街市场卖菜。那年冬天异常寒冷,两个人租住在市场内一个铁皮房子里,在暖暖的炉火边,两人相拥而眠,彼此温暖着度过百余个寒夜。
2001年7月8日,一度沉浸在寂静中的吴家大院喧闹起来,吴勇与苦等他8年的高莉峰喜结连理。2003年5月13日,两人爱情的结晶呱呱坠地,他们为这个漂亮的男孩取名吴培硕。
6月15日,记者来到吴勇家,看到了足有二三十厘米厚的一大本信纸,那都是莉峰用真情写就的无价之宝。记者只读了其中的几封,便被他们两人的真挚爱情感动,泪水模糊了记者的双眼……(文中张军和秀秀系化名)
第220、爱的“负分评”
爱的“负分评”文 靳雯 插图 头头
负分评一条
一大早,天还没亮,青青就给我打电话,呼叫我立刻上网。我在梦中好不容易梦见顾恺,刚搭上话就被她吵醒了,我冲着电话那头怒吼:“于青青,要是没大事,小心你那张皮。”于青青显然被吓坏了,但是临阵不退缩一向是她的优点,那丫头斗胆又回了句:“你的文被人打负分了。”然后“砰”的一声挂了电话,紧接着还关了机。
我立刻从嗜睡状态转换为战斗状态,开了电脑“噌噌噌”登录了我发文的网站。果不其然,显示评论一,内容:文章结构松散,文笔幼稚,负分,不建议阅读。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匿名,我想找人理论都没地儿。这谁啊,姑娘我第一天夜里发文,当晚就打负分,最重要的是,我就发了个楔子,俗称前传、引言,正文内容还没上呢,一共四百字,你看得出什么文笔结构内容啊!我断定,这一定是哪个在生活中失败透顶的家伙到网上发泄!
为了引蛇出洞,我态度良好地回复:“谢谢评价,欢迎讨论。”
负分评两条
我叫陆丹,大四,毕业前夕,准备在网上写篇文章纪念我四年见不得光的暗恋,然后相忘于江湖,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可就这点小愿望,居然也有人看不顺眼。我从凌晨五点瞪着电脑,等待那人再回来,定要骂他个狗血喷头,可惜他却跟我的暗恋一样,有始无终,再也没来。
无奈之下,我只好接着码我的第一章――我总不能因为个负分评就把暗恋置于一边吧,我要写完它,然后过自己的人生。我暗恋的人叫顾恺,我们班的班草,身高一米八,长得阳光帅气,与吴彦祖有三分像。我不敢表白不是因为他不够好,主要是因为我自卑。
大一时,顾恺一出现就受到了全校女生的瞩目,偷偷送情书的不知凡几,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正面表白的是隔壁班班花吴安安。她长得白净秀气,在篮球场当着众人的面,冲着顾恺微微一笑说,顾恺,我喜欢你。顾恺笑得迷人,却拒绝了她,后来有人传言,顾恺嫌人家个子矮。
吴安安矮?她好歹还有一米六三好不好?作为一个身高一米五三的女生,我得穿上十厘米的恨天高才能跟人家比肩,吴安安都不行,我怎敢往上靠?所以我暗恋,既不伤自尊,又能满足愿望,与我彪悍的行事风格完全不符。
写完这章,于青青终于开了机,打电话约我出去逛街,算作帮我散心,我把文发到网上,这才关电脑离开。
六个小时后我回来了,看到在我发文9分49秒发出的第二条负分评,内容:如此自大狂傲的男生也值得暗恋,作者智商为负无疑问,负分。依旧匿名。
IP是个好东西
我气得差点将电脑砸了,还好于青青抱住了我,否则修电脑什么的又是一笔费用。瞧着我头冒青烟,于青青一点一点帮我分析――不过四百字就打负分,而且还追着文扎这人八成是认识的,问我最近得罪人没。
姑娘我天天伤春悲秋想着我那未出口的暗恋呢,根本没空与人交流,怎么可能得罪人,不过以前倒是不确定。我眨巴眨巴眼睛问她:“那怎么办?认识有什么用?熟人下手才狠呢!这年头坑人的都是闺密。难不成就这么忍着,我还得在后面回复谢谢您啦,欢迎再来,再打个笑脸?”
于青青一脸败给你了的表情,作为表妹,她自小怕我,并不敢反抗,只是抱着抱枕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忘了我学什么的?虽然是匿名登录,查个IP不是问题。”
我这才想起来,眼前的于青青已经不是当年流着鼻涕扎着两个牛角辫跟着我屁股后头玩的小丫头片子了。这丫头如今是计算机学院一朵花,她不行,计算机学院的草草树树有的是啊!我当即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她,责令她在我明天更新前找到此人,我不想看到第三条负分评!
于青青果然不负众望,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呢,就敲门闯了进来,冲着我激动地喊:“姐……姐,找到了找到了。”
我揉着脑袋坐起来,迷迷糊糊问:“哪里的?”
于青青用一种诡异的声音说:“你肯定不敢相信,咱学校的,用的是校园网,自己填过固定IP。好查得很,居然是2号男生宿舍楼416室。”
果然是熟人
416室?416室我知道啊,一共四个人,都是我们班的,王晓、赵勤、于良建,还有一个就是顾恺。前三个跟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平日里更是连话都没说过三句,更不可能在背地里暗箭伤人。难不成负分评就是顾恺写的,可为什么?
于青青很是老到地给我推理:“也许他察觉到你是在暗恋他,写的是跟他有关的故事,你也知道他很自大的,说不定不想让人看见,希望通过负分评迫使你停笔?”
我将她狠狠嘲笑一通:“顾恺要是那么关心我,发个四百字就立刻追到文下,那他肯定暗恋我,我还用在这里写酸文忆当年?”
于青青顿时哑然,是啊,这事儿没道理。不过,这事儿却是难不到我,这家伙虽然匿名,却有个特点,每次在我发新章节后十分钟之内肯定留评。我悄声吩咐于青青,让她找几个班里的男生,到2号楼416房门口守着去,看看是谁在那段时间上网。
于青青对我这个主意十分认同,连忙打电话让她男友帮忙――她男友就住在416隔壁。等着那边说已经到地方了,我就将昨夜新写的一章传了上去,然后不停地摁着刷新键。我倒要看看,谁这么没品,匿名打负分这种事也干!
果然,8分35秒后,第三个负分评出现,内容:为作者的执着感到悲哀,负分不评价。我立刻跳了起来,简直欺人太甚,顺手(扌老)过键盘就准备回复。关键时刻于青青摁住了我的手,她听着电话里的声音跟我说:“只有于良建在电脑前。”
竟然是他?
我喜欢顾恺怎么了
于良建?我仔细想了想这个人,上课时候坐得远,班级活动我几乎不参加,就记得是个大高个儿,看着挺憨厚的小伙子,人家说老讲义气呢!难不成为了他哥们儿出头,才给我打负分?再说,他怎么知道我发文章了,或者说,他暗恋我?
我猛然摇摇头,不能想下去,这剧情也太辗转曲折了,我怕hold不住啊。
于青青一副苦恼的样子看着我:“姐,你准备怎么办?”
我哼道:“让你男友把于良建喊下来,我得找他聊聊。”
说完,我就气势汹汹穿衣出了门,一口气跑到2号楼底下,于青青都没撵上我。于良建已经等在了楼下,穿着件白色T恤,挺大一个子低着头站在那儿,似乎极不好意思。
瞧见我过来了,这小子退后三步,冲着我说:“陆丹,这事儿我能解释,你别发火,楼底下呢,万一让顾恺听见了多不好。”
这话不说还好,说了我只觉得胸口那股闷气一涌而出,冲着他骂道:“好啊,于良建,咱俩不怎么熟吧,都大四毕业了你也不给我留个好印象。让顾恺听见怎么了,我陆丹敢作敢当,我就是喜欢他,我暗恋他四年了,我在网上写写小说纪念一下怎么了,他长得那么好不就是给人暗恋的?”
我说完这句,就有些后悔。真喊出来了,这可是憋在心里四年的话啊,连我妈都没好意思说过呢,只有于青青那丫头知道。
我以为于良建会良心难安,但当我缓过神来才发现他竟然狠狠地吐了一口气,然后表情变得极为轻松,冲着我身后说:“哥们儿,我只能帮到你这里了。”
我一回头,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顾恺站在了我身后。
负分也是一种表白方式
他靠在2号楼下的大树上,手插在口袋里,一双长腿随意交叉着,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陆丹,原来你喜欢我啊!”
我当即面红耳赤,这种事情竟然在原主面前说开了,真是太没面子了。我昂起头,结结巴巴:“嗯,那啥,就喜欢了一点点。”
旁边的于青青急得抓耳挠腮,可她哪里知道,我每次见了顾恺都跟老鼠见了猫,好像窥探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巴不得找片树叶将自己遮起来。如今能说话,已经进步不小。
大概我的回答很好笑,顾恺又笑了两声,然后很突然地说:“既然这样,咱们交往吧!”
我呆立在当场,只觉得听错了,于青青反应迅速,一把捏住我手臂内侧的软肉,狠狠扭了一圈,冲着我恶狠狠地说:“还不答应?!”
真疼!我瞪了她一眼,这丫头居然蹬鼻子上脸了,可惜我此时没空管她,因为我的王子说要同我交往了。
我们俩交往后,我才知道事情的起末。原来顾恺也对我有好感,可惜我一见到他跑得飞快,他策划了几次的搭讪都不了了之。我决定在网上写文章纪念我的暗恋后,于青青这个笨蛋,居然告诉了他男友这事儿,于良建就出了那个馊主意,原话是:“陆丹那个暴脾气,气急了什么都敢说,等她找过来,我气气她,这事儿就成了。”
这事儿真成了,可我也不能把于良建怎么样,没有他的馊主意,我至今还在网上伤春悲秋呢!散伙饭上我盯着于良建恶狠狠地道:“小建子,有你的!”
第221、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
第222、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
一个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就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的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觉得天使说不定哪天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睡熟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会的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做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的忏悔:“纵然我爱你爱的发狂,也不能剥夺你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的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不在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把爱当做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爱一个人,也不要剥夺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第223、我的初恋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第224、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A华咏生是我的房东,35岁的中年男人,高挑身材,穿风衣很好看。眼睛幽深如同一眼泉,我很少见过有那么漂亮眼睛的男人。他留下电话给我,说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找他。他住1栋,我住2栋,听说他老婆被公派出国了,他一个人带着女儿过。
我拨通了华咏生的电话,我说,华咏生,你能来陪我喝杯酒吗?
不到10分钟华咏生就赶到了,他穿着米色的风衣,坐在对面,听我絮絮叨叨地回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不时地低声插一句,想开些,不要太难过了。
当酒吧的钟声敲过12点以后,华咏生起身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不,我还要喝酒,我执拗着。他劝说无效,最终是把我半拉半抱着拖上车。他低声说,周丽,这么晚了,你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会好起来的。而我却是在华咏生把我拖上车,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他的。那么狭小的空间,那么近的距离,他身上的男人气味包围了我,结实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我。这样的温度,突然让我不可抑制地迷恋起来。我借故喝醉,倒在他的肩上装睡,那样暖的温度,让我的心,突然之间转换了方向。
我得承认,那个夜晚,我的确是在一念之间喜欢上了华咏生,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在被寂寞和孤单伤害的夜晚,任何来自别人的温度,都非常容易让我陷落。
假如华咏生不是个好心男人,那么也许我和他的这个夜晚,都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只当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华咏生在第二天敲我的门,带着他的女儿,他说让我教她一些折纸之类的简单手工。说他不太会这些,正好让我帮帮忙。我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便教小女孩儿做手工,又带她一起出去玩。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月,华咏生经常做好了饭送来给我和他女儿一起吃,说是感谢我,我也乐得接受。跟孩子在一起,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慢慢好了起来。
那一天,我正和小女孩儿在一起捏橡皮泥,她说,周丽姐姐,你最近心情好点儿了吗?我笑,姐姐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呀?她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爸爸说你最近心情不好,怕你一个人会哭,所以才让我来陪你的。你现在心情好点儿了吗?我心头微微一震,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却不料,他是如此细心的男人,怕我一个人孤独寂寞。
那晚吃华咏生送来的晚饭,我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我偷偷看华咏生,他在卫生间里替我修漏水的水龙头,背影修长而挺拔。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我细细地喝着他煲的鲫鱼汤,雪白浓香的汤,那么温和地熨贴着我的胃,让我的眼里涌上了微微的湿。
B
周日,我正在浴室里洗澡,突然停电。我摸黑擦干身体,裹上浴巾出来,却有人敲我的房门。我紧张地问,是谁?是我,华咏生。我开门,他手里拿了几支蜡烛,微笑,我想你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便送来给你。
蜡烛橙黄的光芒在屋里洒下温暖而暧昧的光,我裹着浴巾,头发上滴着湿答答的水,身体上散发着诱人而成熟的香,华咏生显然也意识到了什么,他起身低声说,我先回去了,女儿在家里。
你骗人,华咏生。我说,今天下午我看见她的外婆来接她。华咏生无语,顿了一顿,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在背后绝望地哭泣起来,华咏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叹了一口气,复转身来,手掌抚过我湿漉漉的头发,那么温和,却与情色无关。我顺势将身子埋进他的怀里,他没有推开我,却只是像一个父亲对待娇宠的女儿那样,将我轻轻地护在他的臂弯中。他说,周丽,你还年轻,不要做傻事。他微微地笑,轻拍我的背,周丽,你在我眼里,和我女儿一样,还都只是孩子。
我真的开始迷恋上了华咏生,若说开始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喜欢,而现在,的确是陷入了相思。他是那么懂得生活的男人,将各样的菜肴和汤水做得美味可口,家里始终飘有鲜花的香气。我见过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样子,动作娴熟,神情专注。我突然是那么不可遏制地想上前拥抱他,像一个小妻子那样,温柔地从背后揽住他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背,呼吸他身体皮肤上的每一寸气息。像这样一个懂得生活,而又自律甚好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我问华咏生,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很好吗?他看一看我,点点头。我不死心,又问,难道她出国这么久,你一个人也不觉得寂寞?他笑笑,女儿已经占去我生活的大半,我不觉得寂寞。寂寞是属于年轻人的事,我已经不年轻了。你哪里见老?我气他如此庄重。真的是这样,华咏生深深地看我一眼,撩起额前的头发,你看这里,已经有了白发。
华咏生,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和你一样大,这样至少你不会说我小,说我幼稚不懂事。我叹气。
C
又一年的情人节,是我和华咏生相识一年的日子。我约他喝酒,还是那家酒吧。
我喝了不少酒,华咏生看着我,周丽,你该去谈场恋爱,而不是闷在这里喝酒。我打断他的话,华咏生,把你面前的酒喝掉我们就走。他无奈地笑一笑,端起面前的酒和我干杯。
是我把他拖上出租车的,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少量的安眠药。我扶他回了我的住所。
当他终于宛如沉睡的婴儿一样躺在我面前时,我的呼吸开始变得紧张急促,我一件一件,慢慢褪下他的衣服。第一次亲吻他的肌肤,男人的味道让我一时头昏脑涨,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情感慢慢地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爱华咏生,可是他不肯给我他的爱,我固执地想要留住些什么,于是,我想留下一个孩子,留下一段有关他的记忆。我是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然后离开他,远远地,独自生活。我相信那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有着如同他一般深邃的眼睛和柔软的头发,我会把对他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华咏生,既然我得不到你的爱,那么请允许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吧。
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我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皮肤贴在他的身体上,他的手下意识地揽紧了我的腰。我亲吻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点儿卑微,可更多的是一种巨大的快乐,让我想要哭,却又感觉到圣洁的快乐。把身体奉献给最爱的人一点儿都不可耻,我真的怀着那样一种献身的念头,投入而专注地做着每一件事。我的手指在他的发间穿行,我的吻落在他的唇上,那样的温度,让我像一条失水的鱼,奋力地挣扎着,不知疲倦。
我是被华咏生推醒的,我睁开眼睛,他已经穿得整整齐齐,目光里交织着复杂的感情。他端一杯水给我,喝点吧。我顺从地喝下,他叹口气,你饿了吧,我做饭给你吃。他做了丰盛的菜,摆了满满的一桌,我坐在他对面,一口一口细细地咀嚼他做的饭,心里说,华咏生,再见了。
我已经预知了我们的未来,他待我必将如同路人一样谨慎而警惕,他看我的眼光将不再澄明了无心结,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走向这样的穷途末路。所以,这顿饭过后,我和他便从此清风明月,不再相见。但他身体里的某一粒种子,也许正在我的身体里生根发芽,那将是上天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
华咏生不看我,只是低头吃饭。良久,他抬起头来,低低地说了一句,周丽,你真的该找个人谈恋爱,好好照顾你。我微笑,是的,我会。
D
几年后,我在家里整理东西的时候,在一本旧相册里,我看到了一张照片,我和一个小女孩儿的合影,那个拍照片的人,是华咏生。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的烟尘,袅袅而来的时候,依然还是让我的眼睛泛上了微微的潮湿。我将照片拿出来放在手里看着,突然发现背面有字,是华咏生熟悉的字体。
他写着:周丽,当我醒来的一刻,听到你在睡梦中呢喃着孩子的字眼,我便猜到你要做什么样的举动。我清楚地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你是那么年轻、那么容易冲动的年龄,我不能让你在年轻的时候,以爱的名义让自己过得太艰辛。所以,请原谅我在给你的水中放了事后避孕药。希望你,不要受到伤害。好好爱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眼泪在那一瞬间终于轰然而落。儿子跑过来,叫着我,妈妈,你怎么了?我摇摇头,没什么,风吹的。
是的,我真的如他所说,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不是华咏生的。那一夜,我并未怀孕。
华咏生这个名字,随着时间的沉淀,随着生活的圆满平安,被我渐渐埋进心底深处,不再轻易想起。
第225、“穷二代”的富爱情
“穷二代”的富爱情文 /珊瑚
【晒月光,心慌慌】
杜小薇和段宇的邂逅,一开始原本充满了诗情画意般的美好。
首先地点就很浪漫,是在网友公认艳遇排名第一的云南丽江。杜小薇和段宇前后脚走进“樱缘小筑”,淡淡扫了彼此一眼,瞬间竟有了心动的感觉,以为撞上了坐南瓜车的仙女或骑着白马的王子。
第二天,段宇就主动和杜小薇搭讪,彼时她正坐在院里翻一本画集,淡淡月色覆下来,睫毛都染上光晕。段宇邀请她一起走走月光小径,她欣然赴约。当然,他们不可能谈论中午分别躲在房间啃的丽江干锅巴、泡的方便面,这种丢脸丢到云南的事,怎么可以帮他们找到心仪豪门女、富二代?
杜小薇出行前对闺密立了重誓,这回不艳遇个金龟婿就誓不为人!而段宇,他大学时代卿卿我我的小女友刚劈腿奔了高枝,出于男人自尊受损后的古怪思辨,他也决意要找一个“公主”来省下十年弯路,直奔康庄前程。
反正,吹牛无需事先打草稿。反正,两人出发点都无比清晰:找个有钱人|
有身边的“潜力股”相陪,这段月光路走得旖旎多情,摇曳生辉。杜小薇的小心肝跳啊跳,差一点就要承认自己爱上段宇了——如果没有发生后续事故的话。
那件很煞风景的事,是杜小薇刚刚离开客栈时,不小心将相机留在秋千上,现在连尸骨都不存。因为人来人往,客栈老板并不知是谁顺手牵羊,杜小薇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我花了整整一千五呢!你要赔给我!”
吃惊的倒是段宇:“你刚刚不是说带了价值八万的摄影器材来拍丽江美景吗?”
在大公司当底层文员的杜小薇此刻已顾不得装矜持淑女,指尖几乎戳破他鼻端暗疮:“是你!一定是你假装约我出去,然后让同党来偷我相机……”
可想而知两人吵得有多鸡飞狗跳。未了段宇才蹦跶着作结案陈词咆哮:“我人穷志高,从不做坏事。你这个伪干金少来诬蔑栽赃!”
【遇见他哪有好事】
因为热辣辣吵过嘴,半年后在北京街头遇到,杜小薇还稍微有点不自然,幸好男人肚量大,段宇像是已忘却杜小薇牙尖嘴利的张狂,只一味拖住她袖子兴奋地说:“等了这么久,你是这条街路过最正的美女耶!”
恭维话谁不爱听?杜小薇当即骨头都轻了四两。
原来段宇在影视公司做事,现在正在拍一条片,万事俱备就差美女一枚,段宇撞见杜小薇,自然热情百倍,救场如救火,笑得见牙不见眼。
杜小薇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过一把当明星的瘾,就得做出非人牺牲:她站在一个高高的垃圾山上,指点江山挥舞手臂,真是粪土当年万户侯……且摄影机离她之远,让她全然听不到那边喊“OK”的声音。
于是可怜的“路人”是最后一个收工的,在打杂小弟段宇将所有器材都装好箱后,他才捂着口鼻,亲自到垃圾山接杜小薇。
杜小薇当时嗅觉已麻木,连骂段宇的力气都没有,他伸过一只手接应她,她晕头涨脑上了他的贼船。
几天后,有同事在新闻上看到杜小薇,急吼吼公告天下,说咱办公室也出了颗新星!杜小薇虚荣心大爆发,走路小腰板儿都挺得直直的。
后来,段宇电话再打来时,她也不再拒绝了:反正小架也吵了,小手也拖了,倒不如正式约会吧。约会的电影院,恰好在杜小薇和段宇公司的中间位置,谁也占不了谁便宜,赶过来时间差不多,也不会出现一人傻等的窘况。
不过杜小薇还是迟到了,因为她在公交车上被色狼摸了屁股,作为一个外表现代骨子传统的女孩,杜小薇毫不犹豫给了色狼一记耳光。但,到底意难平。试想如果段宇是个有钱人,不要太有钱吧,开辆伊兰特就行,能来接杜小薇,也不用让她蒙受这奇耻大辱吧?第一次遇到他丢相机,第二次站垃圾堆,这次遭色狼突袭,是不是八字有点小不合啊?
虽然内心愤愤,但段宇提前准备了快要软掉的爆米花和快要化光的雪糕,笑容灿烂到露出八颗大白牙,还是让杜小薇的心,微微动了一下。
【只有更糗,没有最糗】
杜小薇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总结出准男友段宇最大的特征:脸皮够厚!
为什么要说“准男友”呢?因为杜小薇到现在还没完全放弃“嫁个有钱人”的宏伟理想,但她并不介意在空窗期时多个“过渡骑士”,再说段宇消息灵通,精打细算功夫一流,钱包里永远有折价券,有人陪伴的AA生活总容易度过。
但并不是每家餐馆都买账,比如今天的“农家厨房”,埋单时段宇笑嘻嘻掏出一张黑白A4纸,上面赫然印着折价30元,人家领班不收,还保持得体微笑:“对不起先生,新店酬宾,只适用于折价券原件,复印件一概无效。”
段宇脖子上的青筋根根暴凸,涨红了脸嚷:“谁说的?你们这样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哪条法律规定的?找来给我看!”
杜小薇受不了了,她从皮夹取出100元,手势夸张了点,半只掌都拍到饭桌边缘,人民币忽悠悠飘下去,然后转身就走。没想到段宇那个守财奴,丝毫没眼色,竟急急俯身捡钞票,不顾准女友落跑。
追了两条街,段宇终于追上杜小薇,他唠唠叨叨算账:“这是找的16元,我们消费了84元,一个人42……”杜小薇愤怒地止住脚步,气到极点反而一声冷笑。“我请你的,行了吧?”
即使空窗期找一个饭搭子过渡,段宇似乎也上不得台面吧?
【我就是来捣乱的】
段宇惦记着什么时候还杜小薇钱,杜小薇却从此当他是禽流感,手机一响就及时掐断,她眼泪汪汪告诫自已要寄情于工作,再不浪费感情到既穷且抠的无聊对象身上。
虽拒不见面拒听电话,但为什么晚上还会躺在被窝辗转反侧,下意识翻看手机十几次呢?莫非这段时间她已习惯段宇睡前的短信?
段宇用的是动感地带,每月附赠300条短信,不用白不用。虽为人吝啬,但字字句甸还是让杜小薇感到暖心。她一味躲他,短信也渐渐断了踪迹。
老板的大公子回国工作,需找套住房,老板嘱她陪大公子一道办妥这事。谁曾想到,会与段宇狭路相逢?这个段宇周末也不忘换上硬刮刮的制服来窑串房屋中介。
兼职不是错,但毫无职业操守地搅局该是错吧?段宇也不知抽了什么风,大公子刚看中一套房,他就说这间屋里死过人;大公子嫌他推荐的房子车位不够宽松,他马上讥讽道:“您就算有钱,也不能买上一打车,家里保姆买根葱都开宝马吧?”
别说大公子生气,连杜小薇都觉得段宇疯了。大公子一脸阴沉地飙车离开,段宇拉住杜小薇,五官纠结地追问:“就是因为他,你才不理我?”
平白无故被泼了一身污水,杜小薇心倒定下来,那种莫名其妙的感动,又冒出小芽芽——段宇费劲巴拉地为客人推销房源,不就为了拿到屈指可数的一点提成吗?但他因为吃醋,真是“金钱暂可抛,爱情价更高”。
杜小薇“扑哧”一声笑了,为这个憋足气瞎捣乱的笨家伙。原来他在乎她,还是在提成之上的。
有钱人不一定好教养且当杜小薇如珠如宝——否则那天大公子就不会一人开车走,全然不顾他的小跟班。
穷二代也不一定事事吝啬处处抠门铁公鸡一毛不拔——杜小薇父亲忽然晕厥住院,母亲哭哭啼啼打电话来说可能要动大手术。杜小薇跑到提款机一看,原来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月光公主”。
万幸的是,即使身边没白马,还有一个争抢着献殷勤的癞蛤蟆——打电话给段宇之前,杜小薇本做好了从此被拉到黑名单,列为“拒绝往来户”的心理准备。但在半个小时后,有个蓬乱着头发扣错了纽扣一只脚穿人字拖一只脚踏A版登山鞋的男青年,像驾着五色祥云的至尊宝,从天而降到杜小薇楼下。
对了,这个男青年还从腰上郑重取出一个拿报纸层层包裹的东东,像送传家宝一般强硬塞到杜小薇怀里。报纸上的葱油饼味儿熏得杜小薇打了个大喷嚏,她刚想客气地说自己不饿时,一沓整整齐齐的粉红色百元大钞破报而出。
杜小薇感动之下,泪汪汪说:“我给你写张借条吧……”
这个向来爱财如命的家伙竞学会装大款,潇洒摇头了。他说傻丫头,愣着干吗,赶快把钱打回家救咱爸啊,可别让咱妈再焦心了!
杜小薇以前无数次憧憬过自己的求婚仪式,要有音乐和牛排,烛光和钻戒,面前这个男生,却穷得掏光卡上最后一分钱,再没银子买婚戒。
不过现在,杜小薇真的乐意嫁给他这个有瑕疵有毛病更有担当的“穷二代”。
第226、爱的奇迹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到来,可不是吗,商店为了更好的推销商品,趁此机会开展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活动,什么情侣套餐,到某地烂漫一日游等等。其中销售最好的就是一朵朵鲜艳亮丽的玫瑰花了,那可是情人节的标志,是情侣们彼此向对方表达爱意的最佳方式。仿佛少了它,情人节就少了许多烂漫的色彩!瞧,前面的那个情侣,男的正捧着一束玫瑰,将它送给旁边那个令他心仪的女孩子,女孩羞涩地接过花来,泛红的脸蛋流露出迷人的笑颜,此刻仿佛是登上了华丽的婚姻殿堂,接受新郎官送给自己的定情戒指一样。多么浪漫的场面呀!但这样的场面却深深刺痛了一个人,在她心里,这样的浪漫就如刀绞一样,在心中无情的切割着。
这是什么回事呢?故事是这样的:林梦瑶,是一个聪明伶俐,天真可爱的女孩,两年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此不久,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吴浩,(*吴浩:年轻有为,少年时就有极不平凡的表现,被当地人称为“江南鬼才”。长大后又以优异的表现在职场上步步高升,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某公司的经理。)当第一眼看到吴浩时,少女的内心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就是自己心中要找的白马王子。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缘分,吴浩对她也是一见钟情。两人的目光在彼此的身上恋恋不舍,宛如在梦境中,他们多想时间就此停留。当他们擦肩而过时,又互相回头望了望对方。
果是天公作美,林梦瑶就在吴浩的公司下成功应聘了一个职位。吴浩得知,欣喜若狂,于是趁一个机会向她表白。梦瑶听了,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主动的向自己示爱。羞涩的脸蛋通红。吴浩看了,心中大喜过望。就这样,他们白天在公司里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样。梦瑶业绩惊人,连吴浩也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从心里由衷的敬佩她…..
这天是情人节。梦瑶刚醒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屋张灯结彩的,桌子上用红玫瑰铺成“ILOVEYOU”的字样。不用想,这肯定是吴浩的杰作。此时梦瑶的手机响了,是吴浩打来的,“你醒了吗,梦瑶。我送的花还喜欢吗?”“讨厌,谁让你送的。”梦瑶嘴虽这么说,心中却无比高兴。“哦,不喜欢,那我送别人去。”吴浩故意挑逗。
“别呀,我喜欢还不成吗。”
“真的?”
“真的,只要是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
“哈哈哈吴浩暗中得意“哦,对了,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呀”
“秘密,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吴浩故意卖关子。
梦瑶心情激动不已,不知道吴昊又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
到了晚上,月光如明镜一样,足以把黑夜照亮。此时,吴浩已开车来接梦瑶了。“去哪呀?”:
“到了你就知道了。”一会儿,车停下来了,梦瑶下车看,眼前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俯望下面,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月亮就像是从这儿升起的。令人心旷神怡。梦瑶不由得伸出手来,哇,好清爽呀!仿佛此刻自己已经摸到了月亮。此时,吴昊走了过来,告诉她,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的地方,每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或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时,他总是到这里静静的望着月光,把所有的烦恼都置之脑外,他曾在这里许下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仪的女孩,与她厮守一生。梦瑶静静地看着旁边的吴昊,心中有股莫名的感动。眼睛稍微紧闭,嘴角露出甜蜜的笑容。想不到平日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吴昊,竟然也会有如此烂漫的举动。她想到这里,又微微白了吴昊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也就在这时候,吴昊双手抱住了她。
“哎呀,你干嘛呀”此刻梦瑶先是一惊,脸蛋羞得通红,趁着月光的照射,显得分外美丽。“梦瑶,你嫁给我吧!”借此之景,吴昊终于把隐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不嘛!”梦瑶噘着小嘴,羞答答的把脸转了过去。
“为什么?”
“哼!我哪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万一,万一有一天你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故意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我吴昊如有做了半点辜负梦瑶小姐的事情,就让我得上不治之症,让我在痛苦的煎熬中慢慢死去。”
这时梦瑶赶快用手捂住他的嘴,“我不准你这样说。”
“怎么,舍不得我了。”
“讨厌!才不是呢!我只是怕我这么早就守寡!”梦瑶微低着她那泛红的脸颊,.嘴中倔强地回答。样子显得格外迷人。
吴昊轻轻将她抱入胸膛,亲了下她那倔强的小嘴,梦瑶双眼微闭着,那一刻,两人的心紧紧交织在一起。
就这样,他们彼此深爱的,每天形影不离。邻居们看了,不由的称赞道:“瞧,这小俩口,蛮恩爱的嘛。”
“是呀,年轻人可真是活力四射,让人既羡慕又嫉妒。”
“嫉妒干啥呀,你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呀.”
“咳,都快四十了,哪来这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呀。”
“哈哈哈……”
他们原本约定等吴昊忙完这一阵子,就立马结婚。可好景不长,因为这几天,梦瑶发现吴昊很少回家,就算回到家也不和她说话,每次吴昊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来逃避与梦瑶的谈话,甚至好几次吴昊都在外面喝的大醉回来,有几次还和梦瑶吵了起来。这还是当初认识的吴昊吗,想到这里,梦瑶常常在家了泪流满面。
又是一个情人节,往常吴昊不管有多忙,总会抽时间来陪她,会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惊喜,令梦瑶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常常向上天祈祷,能够让他们今生今世,甚至永生永世都能在一起,永不分离。可是现在,吴昊却没能在她身旁,陪伴着她。月光照着几乎令她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一对年轻的情侣从她身旁走过,哪男的对女孩说:“小丽,你嫁给我好吗?”
“才不呢!”女孩把那羞红的脸蛋转了过去。
“为什么呀?”显然那男的有些着急了。“哼,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女孩故意去试探他。
“怎么会呢,苍天在上,如果我……”
这犹如万箭穿心一般,深深刺痛了梦瑶那颗脆弱的心灵。是呀,就在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吴昊也曾用同样的方法向自己求婚,也曾许下过非自己不娶的诺言。可是现在,这种诺言早已化成泡沫,破裂在刚刚升起的海面上。
“难道这些美好的誓言都是假的吗,都经不起时间的冲洗吗?”梦瑶不断追问自己“不,我不相信,这不会是真的,我要找吴昊当面问清楚这事。”
此时,梦瑶已来到了公司,吴昊一人坐在办公室中,见梦瑶来了,便有些惊慌失措,“你怎么来了?”
“我就不能来吗?”
“可…可以,请…请坐。”吴昊结结巴巴,表情极不自然,跟他日那个性格开朗的吴昊完全派若两人。
“你为什么对我不理不睬的。”
“不为什么。”吴昊无奈的吐出这几个字来。
“不为什么?这就是你的回答?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没什么。”吴昊沉默了一阵,压抑住心中的悲伤,说,“梦瑶,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此时吴昊转了过去,只是为了不让梦瑶看到他那种软弱而又无奈的形态。
“分手!”听到这两个字,就如晴天霹雳一般。要知道,这两个字在她心中就如两座泰山一样,压着她喘不过气来,“为…为什么?”梦瑶全身颤抖,泪眼模糊,一切就好像突如其来的噩梦一般,而自己又仿佛深深陷入噩梦中,“告诉我是我哪里做错了什么,我改!”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仿佛心中有无数委屈却又无法诉说一样。“是什么,你必须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要分手?”
“我...”此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吴总,我能进来吗?”“请...请进.”此时一位妖艳的少女走了进来,年龄与梦瑶相仿,美丽妖娆,她就是吴昊身边的秘书小兰,全公司的男职员见她无不垂涎三尺。
“哟,吴总,那女的是谁呀?”用她那娇媚的声音问道。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还没等吴昊反应过来,梦瑶已泪流满面,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司。“梦,梦瑶。”吴昊想去叫回梦瑶,最终却是停止了。只残留了几滴眼泪,滑落在办公桌上。
到家里,梦瑶一头扎进被窝里。“怎么会这样,不,绝对不可能的!”但这是不争的事实呀,吴昊在外偷情的事明明是自己亲眼看见的,难道还有假吗?梦瑶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为什么上天偏要这般折磨自己。原本以为吴昊是自己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但为什么会这样,难不成吴昊真是人面兽身,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之前许下的诺言只是为了掩饰他那丑恶的鬼脸吗?此时梦瑶心中无比悲愤,却只能一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里抱枕痛哭。谁又能抚平她那颗已经碎的不成样的心呢?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遇到这事就乱了理智。转念一想,总觉得事情有蹊跷,吴昊不是那种人。再说了,吴昊说出分手时,嘴中分明是抽搐了一下,然后把脸转了过去,难道是为了不让自己看到他的悲伤吗?这背后肯定有什么隐情,我得再找他问清楚这事。
“叮咚…”一阵门铃声响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来了,梦瑶赶紧拭干眼泪,急匆匆地去开门。“是你呀,快请进吧。”只见门外是一个清秀的少女,穿着并不什么华丽,但却隐藏不住她内心那种不凡的气质。
“你好,嫂子。”原来这女子便是吴昊的妹妹吴婷,因得知梦瑶是哥哥的心上人后,便常常找梦瑶和她聊天。不久,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咦,我哥呢?”吴婷问道。
“哦,他呀,去工作了。”
“工作?今天不是星期日吗?”
“这……”梦瑶几乎有点惊慌失措。
“嫂子,你的眼睛怎么红了?”吴婷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对劲,“告诉我是不是我哥又欺负你了。”这小丫头故意挑逗梦瑶。却触伤了梦瑶的心,梦瑶心中扑哧一下,像失去了什么似的,吴婷看到嫂子竟然慌张成这样,心里也几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说:“怎么了,我哥是不是对你不好?”
“没…没这事,你就别乱想了。”
难道真是我乱想了?此刻吴婷想起那几天哥哥喝得乱醉回来,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起初没当一回事,认为哥哥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借酒来发泄发泄情绪而已。现在看到嫂子如此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和我哥发生什么事了吗?”吴婷进一步问道
。“没…没什么。”梦瑶有些紧张“只是这几天不舒服。”
“没什么?不可能吧。”在小丫头的逼问下,梦瑶终于把自己与吴昊之间的事告诉了她。“不可能,这不会是真的。”吴婷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那种人,可是望着梦瑶悲伤成这样,知道梦瑶绝不是在跟她开玩笑的。不成,我得找我哥问清楚这事。“好了,嫂子你也别太伤心了,我相信我哥不是那种人,这里面定有什么隐情。我会帮你把事情弄清楚的。”说完便去拭干梦瑶脸上的泪珠,起身要走。
“是呀,吴昊不会是那种人的。”梦瑶心想。她决定再去吴昊。
第二天,梦瑶又一次来到公司者吴昊。可一进办公室,发现吴昊并不在这里,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缠在吴昊身边的秘书。梦瑶这回是气不打一出来,原本善良的她竟然冲了上去,狠狠给了她一巴掌。一向温柔的梦瑶,竟然会做出这种举措,完全颠覆了她以往的性格。可是这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她的出现,吴昊怎么会对自己那样不理不睬的呢,以至于提出分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这个女的所赐。可是即使这样也难以消除心中的悲痛。那女的静静地站在那里,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对不起,我…..”小兰对梦瑶深有内疚之感,看到梦瑶这么伤心,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
此时梦瑶冷静了下来,“行了,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吗,我和吴昊……”梦瑶把自己如何跟吴昊相遇、相识、相爱及吴昊对自己许下的诺言统统告诉了小兰,此刻梦瑶的嘴角展露笑颜,仿佛又回到了眼前那属于她俩的日子。“可是,”梦瑶突然变脸“因为你的出现,这一切就从此画上了句点,你好狠毒呀~!”梦瑶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令她站立不安,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破坏别人夫妻感情是罪魁祸首。“梦瑶小姐,请冷静点,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什么?那天的事这难道是我想象出来的吗?”
“不,这个….我…..”
就在此时,吴昊走进了办公室。梦瑶冲了过去,抱住吴昊,“告诉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你不会不要我的。吴昊~”梦瑶泪眼模糊,双手紧抱的吴昊,只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你难道忘了吗?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相爱,你曾说过要与我偕头到老的,你难道忘记了你对我所许下的诺言吗?”
吴昊见此,泪水竟悄悄从眼眶中溢出来,“对不起,梦瑶,我要走了”吴昊用他那爽颤抖的双手,无奈地将梦瑶推开。
“走,去哪,带我一起去。”梦瑶此刻已是泣不成声,苦苦央求着吴昊!
“我不能带你去。”吴昊强忍着快要从眼眶中溢出来的泪水,稍稍低下了头,却怎么也不敢正看着梦瑶,“对不起。梦瑶,我无法再陪你一起漫游在那皎洁的月夜,无法去兑现那曾对你许下的承若,不能与你私定终身。我简直就是一个忘情的负心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现在不奢望你能原谅我。忘了我吧,就当你从来没有认识吴昊这个人,因为他不配,也不值得你这样为他牵肠挂肚!”吴昊终于甩脱了梦瑶的缠绕,带这小兰,消失在梦瑶的视线当中。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究竟为什么会这样!”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梦瑶孤零零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追问自己。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隐瞒她一辈子吗?这样对你和她都不公平……”小兰跟吴昊的后面,看着吴昊这个样子,内心极其难过。
“够了,别再说了!”吴昊心中何尝不是撕心般的煎熬,但他又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对我就这样不公!”吴昊一拳打在一棵树桩上,发出无奈的抱怨。
小兰只好闭上双唇,静静地跟在他后面,心里好不是滋味!揉了揉刚才被梦瑶扇了个耳光的脸蛋,含着泪水,默默向上天祈祷!
回到家后。吴婷像头发了狂的红牛,急匆匆地向她哥哥房间冲去!“妈,哥呢?”此时她的愤怒已经吞噬了理智,看到她哥没在房间里,带有质问的口气询问母亲!
老母亲正在帮吴昊整理书桌,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丫头吓了一跳!“他呀,在公司工作还没有回来呢!”在母亲的眼中,仿佛略带一丝微润。但吴婷并没有察觉到,怒气冲冲的说:“工作?我看是去偷情去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母亲不解的问道。吴婷将早上去梦瑶家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母亲。
“我是看清楚了哥了,他伪装得可真好呀!”吴婷冷笑道,“我看像他这种视感情如玩物的负心汉,迟早会让老天给收了的!”
“你胡说什么!”母亲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却深深痛在母亲心头!母亲把脸扭过去,呜咽了一下。
“好,你打我,你竟然帮着他打我!你们打小就知道宠着他,这下可好,宠出祸来了吧!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让嫂子独自一人伤心难过!”吴婷将多年埋藏在内心中的积怨终于爆发了出来,两眼直冲冲地望着母亲!
母亲含着泪水,双手颤抖地从抽屉中拿出一本折子来。后低下头,用手捂住嘴,轻轻哽咽着。
“病危通知书!”吴婷双手开始颤抖起来,心中的那股无名之火瞬间被这如同冰冷的寒潮所扑灭,令她不住瑟瑟发抖。“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妈,你别吓我,我哥绝对不会得这种病的。”吴婷一直地摇头,双手不住地晃动着那悲痛欲绝的母亲。
母亲用她那颤抖的双手轻柔了她的脸,两人抱头痛哭,“难道我还好那这种事来开玩笑吗?你哥这病已经是癌症晚期了。”母亲用袖子擦拭了眼中的泪水,长叹了一声,“是你哥我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的,因为他不想让他所爱的人为这件事而伤心欲绝。尤其是你嫂子梦瑶呀!你可知道他有多么爱她吗?他宁愿背负着这“负心汉”的罪名,宁愿让梦瑶去记恨他一辈子,也不愿让她为自己悲痛欲绝。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呢?”
吴婷愣了,无力的双手去翻开哥哥的日记本:
2月14日小雨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又到了情人节。天突然下起了小雨。这阴冷的天气给原本浪漫的节日增添了几丝悲凉的气氛!
想去去年,你在我身边,我们在一起嬉戏的日子…这只能停留在漫无边际的记忆中。
下午,梦瑶突然来到我办公室,使我那冷了许久的心突然迸发活力!我多想再一起将她抱入怀中,告诉她这些天发生的事,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愿看到她为我伤心的样子。内心在不住痛苦地煎熬,终于做出了那违背内心的决定。或许是魔鬼的操纵,将那我害怕听到的“分手”俩字竟从我口中脱颖而出!这一刻,我的心如从空中坠地的花瓶,已找不到一小块完整的模样!
2月15日阴
我无奈的走进办公室,心中被悔恨与伤痛充塞着,无力的手支撑的脑袋,发出一声声奈何的叹声!
这时一个令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走了进来。我心如获至宝般喜悦,可还是伪着内心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当梦瑶紧紧抱住我,泣不成声地再一次叫我的名字时,我的内心如刀绞般撕痛。我多想再一次将她抱入怀中,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与她漫步在那狡黠的月夜,去完成我们守候的承若:我多想时间就此停下来,静静享受那一刻的幸福!可我不能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就这样对我不公!不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不止一次的这样怨天忧人!
梦瑶,对不起,我不能实现我俩当初的誓言,不能牵着你的手,共同踏入婚姻,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同至宝地把你捧在手心中,呵护着你,照顾着你!我知道我今生欠你的太多,倘若有来世,我一定会加倍还与你!
永远爱你的吴昊!
吴婷泪流满面,朝门外奔去,恰好碰到哥哥吴昊。吴昊看到妹妹手上拿着自己的日记本,不由有些慌张,“你想干吗去!”吴昊急忙夺过吴婷手中的本子。
“哥…我…”面对突如其来的吴昊,吴婷不免有些慌张“你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哥,对不起!”
吴昊瞟了一眼房子里的母亲,无奈地摇了摇头。
“哥,我知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嫂子难过,可是这样嫂子真的就不会伤心吗,嫂子每天以泪洗面你知道吗?”吴婷含着泪水。
这些话如同一把坚硬的钢刀,深深刺痛了吴昊那未曾愈合的伤口。原本是想让梦瑶忘记自己,不要因这事而伤心难过,可不曾想到这样做又如是火上浇油,加剧了梦瑶的痛苦。吴昊陷入深深沉思中。
晚上,一向不爱说话的父亲竟找他交谈了一宿:
“爸,我真的很难受,你能告诉我该如何是好吗?”吴昊含着眼泪询问的父亲!
“难受?!自己在受内心的谴责,能不难受吗?”父亲拍了拍他的后背,“你看你为了此事憔悴了许多呀!”
“可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不要说父亲也明白他的心中思索着什么。
“儿子呀,你要明白,”父亲叹了口气,继续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逃避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只能让逃避者更加受到心灵的谴责!既然躲不过,不如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吧!当然路在你脚下,至于怎么走,还得由你来决定。”
“我?”吴昊突然心中一亮,仿佛领悟到了什么似的!
“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我儿子所做的决定,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什么秘密都不能在吴婷心中逗留一天,可不一大早便飞奔到梦瑶家,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她。
“我就知道吴昊一定是有他的难言之隐,他宁愿让我误解他、记恨他、忘记他。也不远让我知道事实后为他痛心难过!”梦瑶笑中含泪,她觉得自己所受的所有委屈与吴昊比起来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此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急忙感到吴昊的家里,再次将他抱起,抚平他那颗久受煎熬的孤独心灵。
——叮咚,叮咚!门铃一声声响起,吴昊像往常一样去开门。他怎么没有想到,门外面竟然是梦瑶!心中的惊讶与喜悦一时冲击了他的大脑,使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梦瑶,你你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呀?!”梦瑶朝他笑了笑,笑的是那样可人。
“欢迎….欢迎,请…进来!”吴昊激动得一时也语无伦次了,“来,我为你沏杯茶。”
梦瑶突然发现客桌上摆着一些照片,“这是….”没错,这些就是他们俩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时隔一年,吴昊仍把它们视为手中至宝,这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年里他的自己的爱不曾有丝毫的递减!
梦瑶心中有些酸痛,泪水再一次从眼中滑落,抱住吴昊,“吴昊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不能理解你心中的那份痛楚!”
吴昊终于可以再次把她抱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没用,不能更好的去保护你,反而让你收了这么多的委屈!你能原谅我吗?”
“嗯,我原谅,我什么都可以原谅你,只要你能再一次回到我的身边来!”
接下来的举动令梦瑶出乎意外。
吴昊双腿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这让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梦瑶大为吃惊,赶忙将他扶起,“你这是干什么呀吴昊?”
“梦瑶,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否答应我?”
“你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会答应你!”梦瑶将吴昊扶起。
“就是,不管我以后是否还能继续陪伴着你,照顾着你,你都要带着希望坚强地活下去!好好照顾自己,行吗,梦瑶?”
梦瑶含着晶莹的泪花,再次抱住吴昊,满带着哭声在吴昊耳边轻轻说道“我答应你!”
一场风波也就就这样悄然而过,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一切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吴昊与梦瑶经过这次不堪回首而又刻苦铭心的经历后,俩人再一次深度熟知了彼此,他们对彼此的依恋进一步加成!吴昊变的开朗了许多,正以乐观的心态及顽强的毅力跟病魔作殊死的拼搏。而梦瑶总是时常陪伴与他的左右,一次一次给他重生的希望与勇气!吴昊的病也逐渐好转起来!
这一天梦瑶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吴昊不在他身旁,心中顿时一震,慌手慌脚的穿上衣服,朝窗外远眺,才发生吴昊正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她这颗悬的着心才有了着落。此时她迅速往楼下跑,因为她不想再次离开吴昊半步!突然,她被一块砖头所绊倒,来了个与地面亲密接触,鼻尖蹭了一层灰,俩膝盖被轻轻划破,流出一丝通红的鲜血。疼痛之感令她一时半会不知所措,尽管是如此的疼痛,她还是忍住了哭声,毅然地站了起来。
来到了吴昊身旁,俩人相拥而抱。吴昊帮她稍擦拭了鼻尖的灰尘,轻揉了她的双膝,把嘴凑在她耳根悄悄地问道:“疼吗?”
梦瑶含泪地摇了摇头,嘴角中瞬间流露出一丝苦味的笑容,亦或许是笑自己太脆弱了,连这点小事也要让吴昊为自个担心!
不知道是否是上天对吴昊的恩赐,奇迹又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的病竟奇迹般的恢复了。这对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赏赐,尤其是梦瑶,她简直乐疯了,就好像是自己得到了上天的恩赐了一样。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夜晚,今个的月儿显得格外圆亮,仿佛是要预祝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吴昊与梦瑶再一次漫步在这皎洁的月之中,心中泛起阵阵惬意。吴昊轻轻牵起梦瑶的手,梦瑶不住着地将那泛红的脸颊偎依在吴昊的肩膀上,享受这一刻的浪漫!
看得梦瑶那张秀丽的脸蛋,蓦然有一种暖流涌上心头,正是由于她对爱情矢志不渝的执着,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守候,才让自己看到重生的希望,让奇迹再一次降临在自己身上!吴昊眼中含有幸福的泪水,趁梦瑶不注意之时,吴昊悄悄地将她搂在怀中。
“哎呀~你想干嘛!”羞红的双颊在月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的迷人。
“梦瑶,我们结婚吧!”吴昊终于把心中的夙求表露了出来。
梦瑶何尝又不是那样想的呢,这一年多来,她忍受过多少的委屈,只为了能再一次听到今天的这句话。可她却翘着嘴,倔强地说:“哼~才不呢!”
吴昊贴下去吻了她那倔强的小嘴,问道:“为什么呀?”
“哼!万一,万一你又跟上次那样把我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再次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如果我和上次一样再次做出辜负你的事情,就让我就…”
此刻间梦瑶突然阻止了吴昊所要说的话,脸上稍带点怒气,“那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想让我再次伤心难过不成?”
吴昊马上将要从嘴边脱颖而出的誓言又吞了进去,因为他知道就是这轻浮的誓言险些成为隔断他俩的咒言!他轻轻将梦瑶抱人怀中,嘴悄悄凑近她的耳根旁:“梦瑶,你知道吗。爱上你是我今生唯一的骄傲!”
月光是那样的狡黠,那样的柔和,照耀在树下那切切私语的恋人的脸颊上,聆听那一段真情的独白,感觉好美好骄人!
第227、是你让我懂得珍惜 铭惜
女孩与男孩相遇在网络。因为游戏的投缘而相识,男孩喜欢上了女孩。喜欢上了女孩的善解人意、喜欢上了女孩的温柔淑雅、喜欢上了女孩的美丽、喜欢上了女孩文静的性格。虽然他也知道这不现实,可是男孩还是决定追求女孩。男孩心里有了女孩,每天在群里聊天时会与女孩打闹,所有人都看出了男孩喜欢女孩,只有女孩自己不知道。别人告诉女孩男孩喜欢她的时候,女孩很吃惊,女孩只认为是游戏,就答应了男孩。可是时间久了,男孩发现再也无法自拔,他一定要和女孩走到现实里。男孩想要保护女孩,永远和女孩在一起。男孩知道他喜欢上了女孩,就注定他和女孩未来的路会很难走。但是男孩依然要坚持下去。女孩终于被男孩的真诚打动。她决定等男孩来接她。等男孩向她求婚的那天。虽然女孩知道这段路会很艰难,女孩还是决定了给男孩一个机会。
男孩的父母、女孩的父母都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男孩的父母不准许男孩去找女孩,不准他和女孩来往。女孩很失望,她知道他们不可能的。可是女孩却还是执着的等着男孩。不答应其他男生的追求。女孩不知道未来会怎样。男孩也依然在默默努力。
这天的情人节,女孩走在街上,看着一对对的情侣,看着一朵朵的玫瑰,看着一个个情人节快乐、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标语。女孩突然好想哭。她想念男孩了。她多希望男孩可以在她身边陪着她。她不需要那些很多女孩都向往的浪漫,她只想要那种平淡的幸福,只要男孩可以永远陪在女孩身边就好。女孩低下头,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眼泪,她只好低着头一个人默默哭泣。忽然有一只暖暖的、大大的手放到女孩面前,为女孩擦掉了眼泪。是男孩。女孩看着突然出现的男孩哭的更凶了。男孩温柔的把女孩放到自己怀里。男孩那宽阔的胸膛让女孩觉得好温暖,可以这样依赖一辈子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男孩终于开口说出了女孩想听到的话:“对不起,要你等我这么久。今天我就是来实现我的诺言的。”
女孩看着男孩突然拿出的那亮晶晶的、充满着幸福的戒指。女孩的眼泪终于又一次流了下来。
男孩的父母终于受不住男孩的坚持。同意了男孩去找女孩。和女孩在一起。他们的父母终于决定祝福这对鸳鸯。
男孩和女孩结婚了。
可是结婚后没有多久,男孩就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整天不回家,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就好像忘记了曾经的对女孩的承诺一样。女孩每天一个人守着一个空房子,只有女孩一个人的声音。男孩每天要很晚才回家,早上女孩醒来的时候,旁边就已经是空了的。
难道得到了就不再是好的了么?得到了就不再去珍惜了么?难道你就不懂得珍惜么?
女孩的日子过的好累。。。女孩再也捕捉不到那个曾经多么温暖的胸膛。女孩只能每天委屈的一个人流泪。
明天就是男孩与女孩的结婚纪念日。女孩想要男孩明天和自己呆一天,然后独自离开。放男孩自由。女孩等男孩等到很晚,半夜4点多,男孩终于醉醺醺的回来了。女孩说明天可以不可以陪我一天?
男孩开口一下就拒绝了“我明天还有事。改天吧”
女孩哭了“为什么你结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我每天都见不到你的影子。难道真的得到了就不再珍惜了么?难道曾经你对我诺言你都忘了么?”
男孩对女孩怒吼“我明天真的有事。你不要那么任性好不好?”
女孩的眼泪就像波涛汹涌一样,听到男孩说自己任性,女孩的心都碎了“明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就明天一天都不可以么?明天过后你想干什么我都不会再阻拦你”
男孩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痛了一下,可是男孩没有在意。男孩终于软下来答应明天哪都不去,陪女孩一天。
天亮了,女孩高兴,却又不高兴。女孩高兴,女孩终于可以好好和男孩相处一天。不高兴的是今天过后女孩就要离开男孩了。离开她最爱的人。
女孩早早起来为男孩准备了早餐,早餐做好很久男孩都没有起来。女孩不忍心打扰男孩,所以没有叫醒男孩。男孩到很晚才起床。女孩看早餐凉了对男孩说“你醒了?饭都凉了,我再去给你热一下”男孩看着女孩那沧桑又有些凄凉的背影不觉有些心痛。男孩决定今天一定好好陪陪女孩。
男孩与女孩走在他们那曾经熟悉的街口,可是又好像变了好多,和以前不再相同,人也不再是从前的了。女孩的心又阵阵痛了起来。
女孩突然感觉有种不祥的预感涌上脑袋,女孩回头,看到的却是以个男人拿着一把刀眼神愤恨的冲他们走来,已经走到了男孩的背后。女孩想都没有想,从背后抱住了男孩,为男孩挡了那一刀。
女孩只感觉到身体有种凉凉的感觉,好像有热乎乎的东西在染湿她今天为男孩特意打扮的衣服。女孩慢慢的向后倒去。终于在最后一刻没有让女孩失望,女孩没有倒在冰凉的马路上。男孩抱着女孩,嘴里再说着什么,可是女孩却什么都听不到,女孩想说什么却无力说出的话就憋在了嘴里,她只好用尽最后的力气伸手抚摸了下男孩的脸。女孩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曾经用尽自己生命去疼惜女孩的脸,那张曾经的熟悉的脸上留下一滴泪水落在了女孩的脸上,这滴泪水是那样的温暖,热热的。这是此刻女孩唯一可以感觉到的温度。女孩欣慰的笑了。女孩的手无力的垂下,旁边围着的身影渐渐成了黑色,变的模糊不清。。。
此时的男孩用尽力气去叫女孩,男孩多么希望女孩没有为他挡那一刀,此时他多么希望流血的人是他自己!
他恨自己没有好好珍惜女孩,恨自己不懂得珍惜,他是那样的恨自己,恨自己的一切!
男孩搂住女孩,就那样放肆的大声的哭泣,听不到任何人言语。男孩的心好痛,男孩恨不得一头撞死,自己为什么就没有保护好女孩?
救护车的响声在男孩身边大声的叫着,男孩什么都听不到。只希望此刻的女孩可以睁开眼睛,和他一起回家。几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人拉开男孩,就那样强行的把女孩带走,男孩几乎快要崩溃了。那些白色的衣服,白的有些吓人,让男孩好害怕。男孩生平第一次是那样的害怕看到白色。男孩跪在地上,直到有人拉他一起上了那辆叫唤不停的车。男孩都不知道,是谁把他拉上车的。他看着女孩苍白的脸,眼泪好似波涛汹涌般。
看着墙上正在抢救的灯一直亮着,男孩真想打自己几个嘴巴。不知过了多久,墙上的灯终于灭了。男孩希望听到女孩醒过来的消息,却又不敢走到穿着绿色手术衣的人身边。直到那绿色站在自己面前,拍下自己的肩膀。那一下,男孩觉得他的手好像有千斤重,就好像是一把锤子拍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不要担心了,好在这一刀不是很深,保住了性命。她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只不过。。。”
男孩听到女孩没有生命危险好开心,就好像是女孩喜欢的花发了芽一样,那样欣喜。但是医生还是说出了“只不过。。。”男孩好像一下子又跌落谷底
“只不过她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保住,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现在你要好好照顾她,她的身体还很虚弱。”
孩子?她有了我们的孩子?可是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人家丈夫的?她有了我们的孩子,我还不在家照顾她,还总是惹她生气,还让她为自己挡刀子?老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有了我们的宝宝呢?是不是因为我太坏了?是不是因为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丈夫?是不是我不配当一个父亲?老婆,对不起,是我不好,以后再也不会了,对不起。。。
女孩慢慢睁开眼睛。。。好累。。。自己好像明明睡了很久,可是为什么却还是那么累呢?睁开眼睛看到的是白色却那么陌生的房间。突然想起自己为男孩挡刀的事情。她转头终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女孩很欣慰,自己还可以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女孩记起,自己在失去知觉前落到自己脸上的那滴泪,女孩的眼泪也不知不觉从眼角处流了出来。女孩想要伸手抚摸那张熟悉的面孔,可是伸到一半,一阵痛意瞬间袭来。不只是背上的痛,肚子上的痛仿佛告诉了女孩什么。女孩明白了,是女孩和男孩的宝宝没有了。女孩抚摸着肚子,眼泪又一次流出来、“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没能让你出世。对不起。。。”
男孩叫着女孩的名字就那样被噩梦惊醒。男孩多么害怕真的失去女孩。当男孩知道这是梦后,他立刻寻找女孩的身影。看到女孩的手放在肚子上,泪水沾满整个苍白的脸颊。
男孩抓住女孩的手“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让你吃了这么多苦。都怪我。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了。老婆,原谅我。。。”
女孩把手放到男孩的脸庞,女孩的泪是热热的,是那样幸福,是那样欣慰。。。女孩觉得值得了,能够换回男孩的回心转意,就是为男孩死也值得了。
一年后,女孩再次有了她和男孩的宝宝。
“老婆,辛苦你了。是女孩,长的和你一样漂亮,是你让我懂得什么叫珍惜,我要记住这个教训,所以我想给我们的宝宝取名叫铭惜,好不好?”
女孩点点头,脸上是满满的幸福。。。
第228、半臂的距离
他们结婚不过一年,彼此已经感觉,无论生活习惯还是性情爱好,都与对方格格不入。她是个精细的女子,喜欢扎着围裙在厨房里研究各种菜的做法,他却天性简洁,简单的米饭馒头就能打发过去;她喜欢逛街,专拣偏僻的小街巷里的小店,淘碟子或者一些精致的小玩艺,一呆就是半天,而他,宁愿呆在家里打游戏。还有:他喜欢吃糙米,她喜欢吃精米;她的衣服每天必换,他一双袜子能穿一个星期……
当初恋爱的时候,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不合拍,但那时候只往美满的地方想,不是说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没想到结婚后,这些琐碎的一点一滴,都成了利刃,把他们的婚姻生活刺得伤痕累累。摔盆砸碗,恶语相向,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走:离婚。
离婚的过程格外简单,他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她,还没有孩子,所以并不怎么麻烦。离婚协议写好,签完字后,便一起打的去民政局。
出租车上,两个人都坐在后排,却都各自靠着车门而坐,远远的,隔着半臂的距离。这半臂的距离,是冷漠,是疏离,是咫尺天涯。想到热恋的时候,彼此恨不得把对方和自己粘在一起,永不分离。那般如胶似漆的狂热,如今都已是过眼云烟,彼此都有些伤感。
出租车经过一个路口,前面突然多了一辆装满黄沙的大货车。司机踩了油门,从左边超车后,向右转弯。没想到大货车减速不及,失去了控制。
悲剧在瞬间铸就,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剧烈的疼痛使他意识到,他们出了车祸。他试图转动一下身子,尖锐的疼痛袭来。他马上想到了她,四周一片黑暗,他看不到她,他焦急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黄沙仍然不断地从窗口涌进来,车里的空气变得非常稀薄,呼吸都困难。但他仍在固执地喊她。
他叫:“宗娅琴!你在哪里?”没有回应。
“娅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他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但是没有她的声音,哪怕只是微弱的喘息。
“丫丫……宝宝,……你应我一声啊……”
泪水,悄悄地布满了他的脸庞。他无助地想,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么一想,他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他的脑中一瞬间闪出许多场面:恋爱时,她连夜给他织围巾,手都冻烂了;结婚后,她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胃不好,她便常常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为他熬出浓香的粥;那次她过生日,他给她一个红包,让她买新款的宝姿,她却抱回来几斤上好的毛线,为公婆各织了一件毛衣……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啊,如果他多迁就她一点儿,日子还是很幸福的,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呢?
他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到底在哪里,可是胳膊似乎也断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隔那半臂的距离,那么此刻,他至少还能握一握她的手吧。
他们被救出来时,他伤势较轻,尚且清醒,他看到自己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则躺在座位下放脚的地方,一上一下,其实只有半臂的距离。她的伤势严重,人已经昏迷不醒。他试图去拉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到。
一个月后,两个人出院回家。他兜着一只胳膊,她拄着一根拐杖。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紧紧地挽着她的手,须臾都不愿放开。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哪怕只是半臂的距离,也会隔断幸福,从此天涯。
第229、谁晚我生命里的光线
至今我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遇见比你更让我奋不顾身的人。
一个人终究会为另一个腐烂。我看见一个女孩倾身,倚在她的往事上面。
[一]
第一次见你是在初中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
那天是周三,是全校每周例行一次的大扫除日。
那时我正在三楼教室和班主任的儿子凌霄等一帮无赖紧张僵持着。当凌霄用一种胜利的姿态将我的书从大敞的窗户如天女散花般向下撒去的的时候,我把心一横,好,既然要闹,那就闹大点吧。我踩着凳子跳上桌子,闭上眼,从三楼纵身跃下……我听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惊呼和尖叫声。
一阵短暂的风的呼啸声从耳边响彻过后,迎接我的竟是软绵绵的大地。我迟迟不敢睁开眼,我怕睁开眼看见血淋淋而又残败的自己,我怕这种软绵绵的感觉是幻觉。
妹妹,舒服吗?一个男声在我耳边响起。我猛的睁开眼,一张俊朗的脸映入我的眼帘。我的嘴几乎和这张脸上的嘴碰到。我“啊”的大叫一声翻滚着爬起来。我这才看清,原来我跳下来时正好将你砸倒并压在你身上。
你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龇牙咧嘴的对我说,我说妹妹,你就算想不开你也提前往下看看有没有人好吧?随地自杀是不环保的。就算没有污染到环境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我捂着因和你撞击而有些疼痛的肚子,扑哧一声笑出来。
我抬头望向三楼的窗户,那群无赖早吓的没了踪影。我拾起地上散落的书,抱在胸前。我怯生生的低着头站在你面前说,你好。隔了十几秒,我又说,对不起。又隔了十几秒,我说,谢谢。我知道我已经语无伦次,我承认我当时乱了。见你没反应,我抬起头,看见你饶有兴趣的看着我。我的脸突然红了。
我叫程思渊。你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你便潇洒的走了。我呆呆的望着你好看的背影。
没事吧?我的青梅竹马莫小年气喘吁吁的从楼上跑下来抓着我的肩膀,左看右看。我轻轻的摇头。你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不会让你再受那帮败类的欺负。莫小年信誓旦旦的说。
我的脑子里却回荡着刚才我趴在你身上的那一幕。
无论如何我都记得,后来你说起那天我带给你的感觉是两个字,震惊。你说的对,我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颗谁都无法窥觑的无所畏惧的心。这一点,自从遇见你之后,就愈加明显了
[二]
当你踏进这间教室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半拍。我没想到那个转到我们班的新生就是你。
你坐到最后一排,林怡萱旁边。班主任一脸嘲弄的表情对你说。我分明看见你轻蔑的勾起嘴角,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你走到我边上坐下,表情似笑非笑。那节课我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我浑身不自在,脸上火烧般滚烫,甚至连耳朵都是烫的。
我听到班主任说,这道题的各个小题这列同学依次站起来回答。正巧是我所在的这列。我要回答的是第7小题。接着班主任每点一个同学的名字,那个同学便站起来回答。当我前面的同学回答完第六题时,我等着班主任点我的名字,然后站起来回答问题。结果第六题结束后,班主任指着另一列说,剩下的小题换这列同学回答。整个教室顿时弥漫着一种古怪的气氛。
我僵在座位上,保持着一种极其奇怪的姿势。我知道我的脸一定红了,我知道我的眼泪一定冲到了眼眶,我知道同学们一定在看我,那里面一定有得意的凌霄和焦虑的莫小年。我恨不得地上有个缝隙,好让我立刻消失。
老师,打扰一下,这列的林怡萱还没回答。你懒懒的靠着墙,手里飞快的转着笔,眼神凌厉的对班主任说。班主任作恍然大悟状,啊,是吗?不好意思啊,没注意。那林怡萱你来回答吧。
在你说完那句话后,我的眼泪迅速回去。我突然觉得我不是孤军作战,我突然觉得内心充满了力量。我抬起头,迎着班主任嘲弄的目光。我没有站起来。最终,班主任说,不想回答就换别的同学回答吧。说完,意味深长的瞥了我们一眼。
放学后,我跟在你身后。你快我也快,你慢我也慢。你停下回头看着我,我也停下低头踢着脚下的石子。终于,这样反复几次,你忍不住了,我说妹妹,你到底要干嘛?我轻轻的说,我请你吃饭,算我谢你。你从口袋里拿出香烟点燃,悠悠的吐了口烟,笑着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样吧,一个月后就是我生日,你来帮我庆生就OK。
我没有吭声。他说,你好象话很少。我淡淡的笑了笑。
那天,我们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中,踩在一大片一大片的落叶上。直到如今,我再没发现比那天更令我心醉的情境。
[三]
我喜欢看你上课睡觉的样子,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多少次,我拿出手机,悄悄拍下你的睡姿。多少个不眠夜,我将手机放到胸口贴着你的照片安然入睡。
我还喜欢看你上课画漫画的样子。总是在课上了一半时,你就会把一张纸递过来,纸面上跳跃着线条夸张的老班,圆规般的腿,木棍般的细腰,硕大的胸,硕大的臀。我总会在“老班”的腰上打个箭头写道,你说这腰会不会喀嚓一声被坠断?你回道,断了多好,断了就没人欺负你了。我知道你和我不是一类人,但既然他把你和我归为同一类,你以后就不是一个人在作战。看着这段温暖的话,我一笔一画写道,在我眼里,你并不是坏学生。
如果不是那个宝蓝色眼影的出现,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至少在有限的初中生涯,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和你单独朝夕相处。那是个精致的女生,洋娃娃般的睫毛,魅惑的眼线和宝蓝色的眼影。一看就和你很般配。一想到和你很般配,我就觉得心脏有些许的梗塞。你对我介绍说,她叫伊琳,和我一样,两个月前来到这座城市,这所学校。她家和我家是世交,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对她淡淡的笑。
坐在教室里,我看见伊琳亲昵的拉着你的胳膊说,思渊哥,后天就是你生日了,你想要什么呀?你宠溺的笑笑,我是男孩子,又不像你们女孩子要这要那的。后天生日你能来就够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是多余的。你拿出烟开始抽,伊琳缠着你说她也要抽。你“啪”地打落她的手,微怒道,以后你少去酒吧,少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伊琳摸着白嫩的小手嘟囔,不给就不给嘛,还打人家。我把脸转向窗外,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汹涌。
第二天,我约你去你们常去的那个酒吧。在你盯着我看了足足一分钟并确认是我后,你张大了嘴巴。你揪着我烫的一次性卷发说,你今天怎么了?我眨巴着假睫毛,一言不发。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装做很娴熟的样子。你一把抢下来,认真的说道,不会喝就不要逞强。我低下头无趣的抠着早上涂的纯黑指甲。
你拉起我,向酒吧外走去。你说,这种地方不适合你来。我倔强的说,适合你的就适合我。你背过身去,沉默了良久。你转过身问我,能告诉我老班和凌霄是怎么回事吗?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我轻描淡写的说,我有一个堂姐,被一个老师逼疯了,后来那个老师就被学校开除了。那个老师就是老班的姐姐。你说,我明白了,没想到当教师的竟这么没师德。我淡淡的笑。
你说,你很坚强。
[四]
你生日那天,你焦急的在原地踱步。你说,伊琳到现在还没来,我担心她出事了。
我和你一起去那个小酒吧找她,几乎翻遍了也没找到。你自责的说,她父母和我父母都说过让我好好照顾她,她要出了什么事,我万死难辞其咎。
我的心隐隐的痛着,如果是我丢了,你会不会也是这样的焦虑眼神。
你说,我们在附近再找一找。就在我们几乎找遍附近时,听到小巷子里传来争执声。我们飞快跑过去,只见伊琳被一群叨着烟的黄头发男生围在中间。我听见伊琳说,我从头到尾就没当真过。其中一个似“大哥”般的男生说,你没当真?我可当真了!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最后跟我说你在开玩笑!你当我是吃素的?说着挥手给了伊琳一巴掌。伊琳白皙的脸上很快出现五个指印。
住手!你厉声对那群男生说。那个大哥嬉笑着说,哟,伊琳,这小白脸不会就是你男人吧?该不会我给你钱你都用来养他了吧?说着大哥猛的扯过伊琳的衣领,伊琳的外衣滑落到肩膀,露出了里面的内衣。你欲冲上去,却被其中两个男生拖住胳膊,动弹不得。大哥还在继续扯着伊琳的衣服,你的眼睛几乎要出血,你怒吼,你们究竟要怎样才肯放过她!大哥坏笑着说,怎么着哥的钱也不能白花,就算花在小姐身上也够睡一阵了。你咬牙切齿的看着他。大哥走过来拍了拍你的肩膀,别上火嘛哥们,要不这样吧,你只要愿意跪着在哥几个面前爬一圈,再学几声狗叫,这事也就过去了。
我看见你的身体在颤抖,我把手伸进口袋摸着手机,凭着感觉发了一个信息。当大哥几乎把伊琳的外衣剥下来的时候,你大吼一声,我跪!看着你缓缓的屈下双腿,我大声说,等一下!所有人都看着我。我指着伊琳说,把她换我,让他们走。那群人相视一笑,大哥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一遍说,这妞倒蛮纯情的。不像这货色,说不定早不是处女了。说着把伊琳一把推向你。两个男生走到我面前,将我带走。
我听见你声嘶力竭的嘶吼,林怡萱!我回头,对你淡淡的笑。你和拦住你的男生厮打在一起,你被打倒在地蜷缩成一团,被那几个人拳打脚踢。你绝望的望着我,我看见你的眼睛里缓缓流出眼泪。我突然阳光灿烂的笑了,我什么都不怕了。
就在我和那群人即将消失在你的视线中时,救兵到了。一阵警笛声渐渐逼近,那群人拉着我加快了脚步。你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用全身的力量和这群人厮打起来。你的纠缠为警察拖延了时间,当警察到时,那群混混来不及管我,丢下我拔腿就跑。莫小年从警车上跑下来,一把把我抱在怀里。你单腿跪在地上支撑着身体,温柔的看着我,撕扯着流血的嘴角勉强的对我笑。
[五]
对于“爱”这个字,我从未对你提及。我知道,你明白。亦如我死心塌地的相信你对我的感情和对伊琳的感情是不同的。即使那些伤害那么明目张胆,我依然是那个一言不发的白痴,林怡萱。
周末,你发短信给我,约我去附近的广场。你如何知道宠辱不惊的我是揣着怎样欢喜的心情赴约的。到了地方,却见你和伊琳坐在长椅上有说有笑。伊琳对我招手,快来呀。我默默的走到你们跟前,我不知道该坐着还是站着。
伊琳说,是我用思渊哥的手机约你啦,上次的事我想好好谢谢你呢,下个周末我请你们吃饭。你有些不高兴的伸出手对伊琳说,手机拿来,以后别乱翻我手机。伊琳不服气的看了你一眼说道,思渊哥,我想吃冰激凌。你白了她一眼,都深秋了,你没事吧?伊琳撒娇说,你给我买嘛。我说,我去吧。伊琳笑着说,还是小萱好。我走了几步隐隐听见伊琳低声的说,我使唤她怎么了?你心疼了?我就知道你跟她没好事!
我拿着三个冰激凌回来的时候,伊琳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我坐在你们旁边,木讷的拿着冰激凌。突然伊琳说,小萱,有件事你还不知道吧?我和思渊哥在一起了。我的心猛的一紧。我抬起头看你,你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手机。我整整看了你一分钟,这一分钟里不断有融化的冰激凌一滴一滴的顺着我的手滴到地上。那种冰冷从手指传到心脏。我一句话未说,起身,离开。
你开始疏远我。你课间再也不在教室待着,课上再也不画漫画,甚至连睡觉都是将脸偏向另一边。你在生我气吗?怪我没有祝福你们吗?伊琳明明不是你妹妹吗?在我都没有幸福的时候,我又怎么有勇气祝你幸福。
伊琳请客吃饭的那天,吃过饭后,她把我悄悄的拉到一边,一副可怜的模样。她说,小萱,你能不能帮我买个东西,现在只有你是我最信任的女生了。我说买什么?她附在我耳边说低声说,测孕纸。我的头皮一阵发麻。我看向不远处的你,你还是那样漫不经心的摆弄着手机。你在为这件事为难吗?你在为伊琳发愁吗?
我对伊琳说,好。伊琳说,我们在这等你。我转身走出饭店,走到拐角处,我蹲下身,捂住绞痛的心脏。我对药店那个穿白大褂的老女人说出那三个字的时候,她鄙夷的眼神是我早已预料到的。她将测孕纸递给我的时候,我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我转身将它藏到身后,可是已经来不及。老班一脸阴沉的从我手里抢过它。
给我自己买的。我站在办公室里,第三遍说道。不说实话你就等着退学吧。老班虚伪的脸上隐隐透着得意。
[六]
我一直在想,你的身体里是不是住着两个人。一个温柔,一个冰冷。
你用一种我读不懂的口气对我说,为难你了,伊琳那丫头太不懂事了。幸亏没影响到你的学业。
我勉强的笑。为了不让我退学,我平凡的父母低三下四的左托人,右找关系,才将此事平息。可是那又怎样?这些柔弱我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
一个学期过去了。你对我说,我和伊琳要回四川了。我说,嗯,保重。我没有问为什么,一些人一些事最终都要归到最初的原点,不是吗?只是,我始终执著的是,我依然爱着你。
你走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轻易欺负我了。因为,现在的林怡萱是那样勇敢。
2008年5月12日四川的那场地震,震惊全国。我疯了般打你的电话,电话里传来的却是“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我拿上所有的钱奔向火车站,莫小年拖住发狂的我,你还嫌不够乱吗?!你冷静一下好不好!?我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在遇到你之前,我的人生是多么平静而无趣。我第一次哭的这般撕心裂肺。
我跪在教堂没日没夜的祷告。我说,只要你平安没事,我答应不再爱你。莫小年把我从教堂抱出来的时候,我的双腿跪的没了知觉,我饿的没有力气站起来。5月17号,你打来电话说,小萱,你还好吗?我跟你报个平安。我拿着电话,泪流满面。
我不可以太贪心。我答应了上天,你平安无事,我便不再爱你。那么,从今天起,我不再爱你。
我和莫小年在一起了。我一直觉得我们的角色是混乱的。莫小年对我的包容,就像我对你的包容。
莫小年说,程思渊是爱你的。我淡淡的笑。可是还是错过了不是吗?
莫小年说,我不会勉强你,我只希望你幸福,等这段混乱时期过了就去找他吧。
不不不,我摇头,我不可以太贪心,我只要你好好的活着。
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们最后的结局。
我失去了你的消息,直到三年后。
[七]
伊琳的邮件发来的时候,我正在大学宿舍里飞快的敲打着键盘和莫小年斗嘴。
我点开那封署名为伊琳的邮件,心突突的跳着。
小萱:
请允许我这样亲切的称呼你。三年前发生了很多事,其中包括我做的错事。不管怎么样,谢谢你曾经那样奋不顾身的救过我。思渊哥交代我,等你高考完把他的博客帐号和密码告诉你。他说,他想对你说的话,都在里面了。祝安好。
我登上你的博客,你的博客名叫“爱,而不得”。我一篇一篇的点开看,眼前渐渐模糊......
8月27日
我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妞砸了!差点就亲到了。不知道如果亲到的话,那妞会不会哭。哈哈。
9月15日
其实我根本没有睡着,我知道她在用手机拍我。拍吧,哥本来就帅的一塌糊涂。
9月26日
伊琳那臭丫头又粘上我了。真麻烦,又得照顾她。
9月27日
她竟然烫头发,画眼线!不过我还是喜欢清纯的她,安安静静。
10月2日
我从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勇敢。幸亏没让她到医院来看我。挨了几拳竟犯心脏病,真没用!那个抱着她的男孩,也许才是真正适合她的人......
10月10日
伊琳说的对,像我这样没有明天的人,有什么资格给她幸福。
10月17日
我不让伊琳动我的手机,因为那里面有我偷拍你写作业的样子。我知道你看着我,是要我解释伊琳说的都不是真的。我拿着手机不敢看你,我不停的打着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给你希望...
10月24
林怡萱,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天使。我真的好恨,恨伊琳无中生有,恨自己不能言明,恨你这么笨竟真的帮她去买那玩意。你同样是头不折不扣的猪!
……
我呆呆的望着你的博客,眼泪像开闸的水龙头,无休无止。
最后一篇的日期是三个月前。你说,小萱,我明天就要做手术了。我天生遗传我妈的心脏病,注定活不长。我承认我不是个勇敢的男人,如果我足够勇敢,又怎么会让你从我手心溜走。太多的对不起不知道要如何说出口,我只想告诉你,你是上天派来诱惑和惩罚我的天使。如果这次手术成功了,我会用我短暂的生命勇敢的去爱你。如果失败了,那么,你现在看见的就是我在世上最后的留言。林怡萱,我爱你。
我平静的起身,坐车去附近的教堂。我跪在十字架前,轻声说,为什么要骗我?我都答应你了,你为什么不答应我?突然,我感到眼前一黑,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莫小年紧紧的抱着我。他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我求求你,不要这样,不要再吓我了。
三个月后。我坐在电脑前,用你习惯的姿势抽着你爱抽的烟,将你和我的故事一字一句的写下来。文章的末尾,我写道,既然上天立意要我爱你,那么,在最深最深的角落里,我会试着将你藏起,藏到任何人、任何岁月也无法触及的距离。
第230、25个初恋的瞬间
1 记得我过生日那天,空气中已经有了几分秋天的寒气。而你竟然穿了裙子来教室,满教室的人都在笑你。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曾经说过你穿那条兰色格子的裙子最漂亮。2 你会每周从四中门口的一个老婆婆那里给我买《体坛周报》,但当我上课看《体坛》被老师抓的时候,你会气的几天不和我说话。 3 永远只有你才会准确的知道我哪天没有吃早饭,然后悄悄的买了吃的放到我屉子里。还记得你总是让我给你带最喜欢吃的襄阳宾馆早餐部的牛奶馒头。 4 我们一块出去玩,你看到要饭的乞丐总是跑很远去给他们一些钱。这使我也受了影响。但后来到武汉才发现,这里的乞丐多的足以让我破产。 5有一次我上课闲的无聊,抓住一只飞到窗台上的天牛给你玩,而你却因为我用透明胶带把天牛缠的动弹不得而责怪我没有爱心。老天,那只是只天牛而已啊。 6 当我们刚开始一起逛街时,我因为怕撞见熟人老是和你保持一定距离。终于有一次,你突然从后面,紧紧的挽住我的胳臂.....于是后来,我们上街时就没有分开过。 7 记得第一次给你传纸条是夹在一本书里给你的,书的名字是《中学生语数外》。第一次牵你的手时,你竟然想要挣脱,很可惜没有成功:),第一次骑车载你时,我故意把车骑的左摇右晃,你几乎把我的书包带拉断,也不肯搂住我。第一次晚上带你上漆黑的襄阳古城墙,我边走边讲恐怖故事把你吓的浑身发抖。 8 那年夏天,我去宜城看你。我们一起坐了一个看起来很可怜的老头的人力三轮。到了后,我习惯性的和那老头讨价还价,而你却很生气的阻止了我。你的善良让我无地自容。 9 我在五中复读那年的情人节,你送我了999只纸鹤。而我因为害怕家里知道,现在都还放在同学家 10 那年暑假最热的时候,我去看你。我们一起在烈日下到宜城汉江大桥下玩水,一起在一家西瓜批发市场旁边的小酒馆喝啤酒,然后满脸通红的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走遍了小县城的大街小巷。 11 有人传纸条骂你,我愤怒的抢过纸条看,而你却责怪我不应该偷看别人的东西。 12 在有一次学校停电的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爬上襄阳古城墙上。在那里,我第一次给你唱歌。记得我唱了小田和正的《OH YEAH》。后来,公园的大门锁了,我们只好一起翻墙出来。 13 还记得高考前那段日子,我们经常在四中体育馆的楼梯上相拥而坐,两双眼睛一对视就是很长时间,而且永远都不会觉得累。 14 还记得咳嗽是我们的暗号。我和哥们打赌只要我咳嗽一下你一定会扭头看我。每次我都会赢,因此颇为得意。 15 你总是能在电话那头听出我是否感冒。也总是能用只让电话响一声铃的办法来避开我们高度警惕的父母 16 高考前一天的晚上,下起了暴雨。老师有重要的话要讲,而你却不见踪影。我心急如焚的等你向落汤鸡似的回来才知道,你竟然是到江边给我捡第二天压试卷的石头 17 我生日那天,你喝醉了。看着你傻乎乎的醉态,我有点不高兴。后来你才说,是因为你不想让我的那群哥们扫兴 18 我的新同桌是个开朗的女生。当我和她开玩笑时,你总是低着头默默的做题,很久以后你才告诉我:当时你心里恨不得杀了我 19 当有人无聊的告诉你我以前的所谓“风流韵事”时,我急的象只困兽,不顾一切的向你解释。但我记得你当时只是很平静的说了一句:我从来都是相信你的 20 高考前的体检,晕血的你刚抽完血就晕倒了。还记得是我在后边及时的抱住了你吗 21 复读的苦闷使我突发奇想的让你寄一根头发给我以解相思之苦。我说的是一根,而你竟然用红色的丝带系了那么多 22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吗。你还在感冒,就和几个疯丫头跑到刚开放的汉江百米喷泉去玩,淋的象落汤鸡。我生气了,你劝我别生气,我说了句:你还没那本事。当时你就哭了 23 我记忆中你最美丽的一瞬,是复读的那年寒假,你来襄樊看我。你系着一条黄色的丝巾,用温柔的眼神对我说:这次,你一定行 24 为了我,你和你的朋友也闹翻了,因为他们看不惯我的吊儿郎当。当那次我和你的朋友发生争吵后,你和她去操场谈了很长时间,回来后,你说:我真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你。当时我便感动的鼻子发酸。 25 你喜欢黄色,爱看小说,数学很差,爱睡懒觉,喜欢黄磊的歌和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喜欢看我画画,喜欢在写字时把钢笔套当发卡别住自己的长发,还老是逼着我给你唱张学友的《情书》。这些,我全都记得。
第231、浪漫,在拐弯处现身
他的公司倒闭了,他在一夜间成了穷人。为了躲避追债,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城市,他在一家超市里做搬运工,每天早去晚归。
她在家里呆着,做些简单的家务,她本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不喜欢。电视看腻了,上网也烦了,她只好每天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她看到他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微笑,她追,却怎么也牵不到他的手。那是真实的距离。她觉得生活太单调了,那些曾有的浪漫,那些月光下玫瑰盛放的温柔,离她越来越远了。
她还年轻,没有浪漫的点辍,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重重地叹口气,她把手伸开,那枚戒指是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她以前本想取下,给他还债,却怎么也取不下。
其实,她并不是贪图富贵,她只想让自己的爱情唯美一点,可他实在太忙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陪她。
她生日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早早就出去了,她以为他会记得。但从早等到晚,她都没有等到他的玫瑰,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是7点回的家,比以前略早。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她站起来,很失望。
你跟我来。他牵着她的手,走出租住的小屋,向前走了50米,拐个弯,前面就是一条河。
她惊呆了。河面上荡漾着几十只各色各样的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截小小的蜡烛,色彩斑斓,星水辉映。
原来,浪漫还可以这样,她将头低在他胸前梦呓般地:谢谢你。是的,他并没有忘记浪漫,那些小船都是他亲手折的。他也明白以前带她去买钻戒,进五星级酒店消费,都没有此刻她笑得那样甜美。他说:我答应你,不管有多穷,我都会给你制造浪漫,不会让你再受苦。
这一辈子,她都跟定他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她都会如痴相随。那几十只美丽的小船,在她心中还在无声地荡漾,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心甘情愿。那是她收到的最浪漫最昂贵最独特的情人节礼物啊。
第232、花儿知道的秘密
中招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开学那天,办完报到手续,我来到学校的花园。花园很小,却很漂亮。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时,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
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而且,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纸条儿。所以,我接近杜旭还颇费了一番心思。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跟杜旭分到了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高中的第一年很快地过去了。夏天蔷薇花开的时候,我们升入了高二。高二开学后一周就要文理分班,这可是让我跟他在一个班里读书的大好机会。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我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只能读文科了;可他的成绩那么好,读文科理科都可以。万一他读理科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习题集》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在那本书里,我夹了一张小纸条儿,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郝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那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纸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纸条儿对他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
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习题集》。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赶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纸条儿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纸条儿。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嬉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纸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纸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第233、鸽子与沙土
一个家境和相貌都不出众的青年,爱上了邻居的独生女儿,而那个姑娘是小区首屈一指的美人。青年很痛苦,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挫败众多情敌,赢得姑娘的芳心。有时夜里从梦中惊醒,喃喃地叫着姑娘的名字,手脚冰凉――他梦见心爱的姑娘成了别人的新娘。父亲看出了青年的心思,温和地笑笑,把他带到院子里。整洁的庭院中,几只鸽子正在阳光下觅食。青年和他的父亲坐在古槐树下,轻声细语地谈着天。这时,一只鸽子飞过来,落在父亲的胳膊上。父亲不动声色,依旧娓娓地说着话。起初,鸽子惊魂不定地东张西望,不一会儿,就安静下来。父亲漫不经心地伸出另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将鸽子捉在手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青年一眼,将鸽子放飞。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只鸽子落在父亲的胳膊上。这回刚刚落下,他就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捉。结果,受到惊吓的鸽子一下子飞走了。父亲说:“只有耐心能帮助你成功,你懂这个道理吗?”青年点了点头。
从此,青年不再愁眉苦脸,他把心思全都用在读书和写作上,文章一篇接一篇地发表,渐渐地,他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对邻家心爱的姑娘,他不刻意去献殷勤,只是在她空闲的时候,把自己读到的和想出来的故事讲给她听。日子一久,姑娘对那些虚伪的求爱表演厌倦了,却对青年的好学和才华格外倾心起来,她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他和他的故事了。
娶到了心爱的姑娘,青年仍然心存忧虑――我能把握得住她吗?她是那样美丽可人,谁见了都会动心的。
父亲知道了青年的想法,仍是温和地笑着,慢慢蹲下身子,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土,说:“你看,多么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假如我要握紧它,会是什么样呢?”说完,父亲用力握紧双手,沙土立刻从他的指缝间流泻下来。再张开双手时,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已所剩无几。父亲说:“爱情是不能刻意把握的,握得越紧,越容易失去。能够使爱情圆满的,只有宽容。”
青年望着父亲手中的沙,领悟地点点头。他想起泰戈尔说过的一句话:“我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爱情是需要自由的,正如生命需要新鲜的空气。青年用捧一捧沙的情怀对待爱情,他的爱情幸福美满。
第234、心锁
他们的家乡后山有一棵巨大的榕树,树干高大盘错,树冠遮天蔽日,山风一拂,整个山腰仿佛都有着清馥怡人的绿光流动。如果走近看,会发现榕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铜锁,这是当地的风俗,两个人相爱了,就一起来挂一把锁,老人说,这样的话,心就永远锁在一块了。
他们双双离开小镇的前夜,携着手一起去大榕树下挂锁,她幸福的依在他的怀里,那时候,风是甜的,叶是香的。
十年后,他们已经在城市里安家,她有了很好的事业,而婚后的他仍然默默无闻。
爱情在她越来越不耐烦的神色里逐渐千疮百孔。
她说离婚时,他已经在意料之中。
他低着头,不说话,她以为他是一如既往的懦弱,其实他的心里在怒涛汹涌。
当年在小镇,他的家境颇丰,而她只是个鞋匠的孩子,相爱时,他不顾家庭阻拦,与她去挂同心锁。
然而现在,她弃他如此决绝。 <>>
他只提了一个要求,离婚前,再回一次家乡,一起去解开那把同心锁。
她勉为其难地答应,一路无语。
又上山腰。 <>>
有多久没有回来了呢,当年的钥匙已经丢失,他提着一把小锤子,沉默的,一下一下地锤着那把已经暗青的锁。
许久,仍然弄不开,她烦起来,跺脚朝山上走,他追上去。
山势越上越陡,他们一路吵一路奔,不知不觉到了一处峭壁。
这时他们已经争吵起来,山里是如此的静,一切争吵都化为回声,荡过来,荡过去,磨灭爱情的最后一点耐心。
他一把推向她的肩,躲闪间,他们一起滑向了深渊。
那一刻,他在心里痛快地大喊,死了吧!就这样死了吧!一起去死,不也是最好的归宿吗?
但是,命不该绝,千钧一发时,她的双手竟死死攀住了一截峭壁上伸出的老树根,而他则使尽全力抓住了她的脚。
生与死的一线就这样在山间飘荡。 <>>
她知道他恨她,如果不恨,也不会意欲将她推落山间。她知道她在城里和她老总的那点艳事瞒不过他,但是懦弱的他一直不敢说。
是的,曾经爱过,可是,爱情是什么?他给不了她想要的,她不再爱他,而他的爱也不过是一种变样的不放手。
她甚至绝望地冷笑,他终于报仇了不是吗?她抓着树根,他抓着她,谁也活不了。
她尖声狂笑起来,尔后终于忍不住大哭。
我不想死。她的声音断断续续,他听不出有没有后悔。
我不想死!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和她坐海盗船,她缩在他的怀里惊恐至号啕,他紧抱着她,她也是这样喊。
山风里,慢慢品出大榕树特有的清香。 <>>
哭着哭着,不知道多久,她突然觉得脚下一轻。
那一瞬间她只来得及低下头看见那一抹迅速消失在山间的白色衣襟。
她获救了,获救以后,她证实了两件事。第一,那把挂在大桐树上的同心锁,其实早已腐朽,只要轻轻一敲便会断开;第二,他一直在用整个生命爱着她,因为,惟有这样的爱,才能让他在生死关头,忘记所有她给的伤害,忘记对她的恨,从容的选择了让她去自由的生。
是的,她自由了,但是从此,她心如死灰,再也哭不出眼泪。 <>>/>/>/>/>/>
第235、我们到底是怎么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这几天是怎么了,浑浑噩噩的过着,完全不像以前的我。说我冲动也好,说我脑子发烧了也好,其实感觉这个东西吧,怎么说呢,你说它真实吧,它也挺真实的存在着,你要说它不真实吧,它有时侯确实是挺虚无缥缈的,以前一直觉得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是,我没那么幸运,该我承受的痛苦还是一点都没有少。
女孩子长大了,总是要有许许多多的烦心事的,其实对于这个社会而言,不管是谁的心情和感触,都是空气,这个城市也不会在意我们的任何表情,尽管时间在飞逝,伤痛,却一点都没有少。
说,都说是为了我好,可是,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为我好吗?为我安排好一切,一日三餐,衣食住行,甚至是一辈子都替我规划好了,这就是为我好吗?不,不是,那只是一个华丽的金丝笼,那不是我想要的,可是你偏偏觉得这样是对我最好的方式。
做错了事情就是做错了,没有什么可能,或许,又有可能。有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可有的错误,是我们花一辈子时间读无法弥补的,虽然我们可能都无法接受,但那毕竟是事实,犯了这种错误的人,必须用一辈子来赎罪,永远被钉在十字架上,没有任何可能性!2
依旧清楚的记得当初的我们,柔和的阳光照在我们清澈的脸庞上,朦朦胧胧的清纯,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知道人心险恶,庆幸在那时候遇见了你,让我记住了你最初的摸样。
这个社会早已不是我们当初的样子了,到处充满了险恶和陷阱,我们可能是为了要适应这个社会而不得不做出了自身的改变,我们也只能用这样的借口来掩饰我们的慌张了。
可是不管怎么样,爱情不都应该是唯一的吗?为什么我们会让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爱或不爱,怕什么伤害,反正爱情本来就是注定要伤痕累累的啊,更多的,怕是错爱吧,但我无法想象两个相爱的人,怎么也能错爱呢?我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呢?
我早已泣不成声,泪,不争气的又掉了下来,我不知道我们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把自己陷入这样的局面,进不得,也退不得,只能像受了伤的野兽一样,独自疗伤,独自承受那些伤痛,然后含恨终老。
戒掉的酒精油重新拾起来了,曾经的那些志向,那些骄傲,那些曾经的誓言此刻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想醉了,也许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终于能明白那些想自杀的人,他们的脑子是何等的清醒,我仿佛有同样的感触,能够理解他们的灵魂了。
带我走吧,我想要解脱,想要去那个没有感觉、没有爱情,只有温暖的世界里;
带我走吧,我想要放弃,想要去那个没有欺骗、没有谎言,只有真诚的天空里;
第236、偶像的黄昏
一次笔会上,认识了一位女学者,她是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方面的专家。后来我们熟了,她告诉我她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并因此而开始关注婚姻问题。这位女学者的前夫是一位诗人,他们是在一次演讲中认识的。那时她还是一名大学生,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而他已在文坛小有名气了。她对他从崇拜到爱慕,并成为他的恋人。他们的爱情很浪漫,因为相隔两地,他们的来往只能是书信,还有电话。一到周末,她就跑到学校传达室等电话。诗人每月一半的工资都捐给了电信局。每年只有寒暑假才能相聚,然后,又是长长的别离。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谁也没想到,走进围城才一个月,就爆发了激烈的战争。
起因是一根保险丝。那天吃过晚饭,两个人一个伏案工作,一个靠在床上看书。突然,房间里一片黑暗。原来是保险丝断了。女学者正赶译一篇稿,催促丈夫赶快换保险丝。可丈夫却说:家里没有保险丝,等明天上班找电工来换。然后找出一枝蜡烛点上。
女学者望着微弱的烛光,又低头看看一行行蚂蚁一样的英文字母,央求丈夫去楼下同事家要一截保险丝换上。又被丈夫回绝了,让她将就点儿:“古人没电不也照样读书写字吗!”
这下她可生气了,起身咚咚咚下楼,去敲楼下邻居家的门。邻居不仅拿来保险丝,还热情地帮她换上。本来应该没事了,可等这位邻居一走,丈夫就冲她发起火来。
“我叫你不要去你非去,你是成心让我在别人面前丢面子!”
她不服气地反驳道:“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我翻译稿子重要?”
“你还当着他的面叫我名字。告诉你,以后当着外人的面,要叫我李老师!”
女学者看着丈夫,像看一个陌生人。那一夜,她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
虽然第二天他们又和好了,但是没多久,这样的场面又重复上演。到最后,两个人都筋疲力尽,懒得再吵了。于是,他们选了一个日子,一起去了婚姻登记处,心平气和地分手了。
“其实从保险丝断了的那天晚上,我就意识到,我们的结合是一场错误。生活是很具体的,仅有诗歌是不行的。我怎么也没想到,能写出如此美妙诗句的一双手,却连换保险丝这样简单的事都不会!那一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坍塌了。以后的日子更加证明,除了写诗,他在生活方面很低能,所以分手是必然的。”
婚姻失败有许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偶像。偶像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
分手以后,他们又成了朋友,经常打电话,偶尔还会聚在一起,谈谈诗歌。
有些人还是放在远处比较好,比如说——偶像。
第237、折翅的蝴蝶伤了心
她是从11岁开始练花样滑冰的,那正是懵懂的年龄。她的搭档大她4岁,是个很英俊的少年,洁白晶莹的冰从此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她纤细的腰肢常常像柔软的棉柳,时时被他的双手轻轻握住,任意在冰床上做出各种优美的舞蹈动作。
他们或相拥前滑后滑,或跳跃,身影经过的地方,飞扬起一片被锋利的冰刀刺裂的冰碴,划出各种各样的弧线。她习惯了在他的双手有力的握举中度过艰苦的每一天。零下的温度,教练的斥责,超负荷的训练,都让她觉得苦不堪言。心,就如几厘米厚的冰一样,凉得痛彻心扉。
他一样勤奋地训练,只是很少说话,总是默默地为她系好冰鞋上的鞋带,把她的衣服叠好,收拾她丢落在椅子上的物品。在间或休息的时候,他就拿着一块洁白的纸巾,轻轻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她的心,在他细心的呵护下,就如结实的冰遇到强光的照射,逐渐地融化了。她喜欢上了滑冰,越来越用心,和他很默契地做着各种动作。
那天是他们第一次参加比赛。他和她都穿上了演出的服装。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膝短裙,裙子上绣着月白色的蝴蝶,挥舞的长袖灯笼似的带着两只丝质的蝴蝶飘舞;他穿着同色的长袖上衣,黑色的宽松裤子,裤子下摆也有着一样的蝴蝶。她高贵优雅的气质与他沉静自若的神态,一上场就赢得了无数掌声。
音乐响起,他们开始牵手滑行。这是一段极柔和的音乐,如海底美丽的珊瑚礁,随海浪涌来涌去。她的纱裙随风飞扬,他们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那份缠绵与厮磨有时像彩蝶绕树,有时像青藤盘绕。
她紫色的裙飘在他身上,他们的身影如飞起的冰碴那样圣洁飘逸,又如春天的细雨般轻柔舒缓,柔美的动作恰如情人的窃窃私语。他们在如雷般的掌声中结束了表演。他们逐渐成了别人关注的焦点,她就有点像公主一样的飘然起来。
日子如水而过。在以后多年参加的各种比赛中,他们总是失利,眼看花环近在咫尺,可又在患得患失中与成功擦肩而过。女孩已经到了快退役的年龄。她开始醒悟,她内疚因为自己的失误连累男孩的失败。
那天她有了创意,要以蝴蝶为主体做一套高难度的舞蹈。她夜以继日的练舞,腿上脚上有着数不清的伤痕。男孩为女孩的精神所感动,也很想他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女孩总是把握不好蝴蝶伤心欲绝的神情,她一直被幸福的光环笼罩着。她每次都要独处很久,静静地聆听感受那悲切的音乐,才能调整好情绪,把自己完全融入进去。有一天,她终于顺畅地完成了那套动作,男孩的眼睛里是不言而喻的惊喜。她想等比赛完了就告诉他,其实这都是为了他,还有,他们的爱情。就在比赛临近的日子,他晕倒在冰上。他被确诊为骨癌。
他推迟了急需的手术时间,瞒着她,决定参加完比赛再说。女孩真的以为是他的疲惫造成的眩晕,很内疚地帮他擦拭着脸上的汗水。终于等到了比赛的时间。体育馆里人群涌动。他们手挽手进入赛场。音乐响起,女孩竟一下找准了感觉。她在男孩身边滑行,跳跃,神情凄迷。把蝴蝶分离的缠绵与哀伤,化入舞中,在冰上驰骋。男孩挥汗如雨。他忍着剧烈的疼痛配合着女孩,他突然觉得比赛的时间极短,盼望着延长一点,再长一点。他的泪水洒落在她高高盘起的发髻,她也泪眼蒙眬地诠释蝴蝶的悲痛。
他们终于成功了,领奖台上,男孩不知去了哪里,只有女孩眼睛迷离地遥望四周。男孩在留给女孩的信中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他要去远方寻找他的最爱。女孩的心,就痛起来。
以后的日子,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舞蹈,袖子上带着逼真的蝴蝶,在冰床上旋转。飞滑飘起的风,如蝴蝶轻轻的飞跃。她如一只悲伤欲绝的蝴蝶独自为爱情绝唱。女孩的每次比赛,看台上总有一个最忠实的观众,他已经没有了双腿,用手紧握着拐杖,在一个最黑暗的角落,泪流满面的看女孩独舞。他们曾经梦幻中的圆圈已经残缺,就如蝴蝶折翅的翅膀,注定再画不成一个圆圈。
第238、不是情侣,可以是兄妹、朋友
小洁和小剑认识是在3年前,那时的小洁还是一个中学未毕业的初中生,无意中加了小剑的Q,两个人聊得挺开心的,小剑比小洁年龄稍长几岁,在生活里的一些问题上总是能给小洁一些比较理智的答案,小洁觉得小剑懂得似乎很多涉及的方面也很广泛,小洁越来越喜欢和小剑聊天,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为和小剑聊天,每天泡在网上两个人聊个不停。两个人每天如胶似漆的谈天说地,那段时间的小洁处于叛逆期,多亏了小剑一直开导她才没有走上企图,没有放弃学业,小洁还是很听小剑的话的,在小剑的劝说下坚持上完了中学。毕业了小洁觉得在家也无事可做不如假期去打打工,赚点钱,于是她来到了首都北京,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一时兴起恶补电脑,可是没坚持多久就不学了,毕竟是处于叛逆期的小孩对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兴趣,家人也拿她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随她而去,她选择了工作,毅然决然的放弃了上学,她仍旧没有忘记拿网络里自己深爱着的人,但是他们从未见过真是的本人,于是他们约好了来年春节过后去见彼此。时间来到第二年的春节小剑在小洁的公司门口见到了昔日和自己在网上谈天说地的小洁,他有些不太相信,那个整日和自己畅谈未来的人,居然是个满脸青春朝气的小姑娘,小洁虽到北京几个月却从未去过北京的任何地方,于是她提议让小剑带自己去逛逛,可是小剑知道小洁上了一宿的夜班又为了见自己而没怎么休息,即使她化了淡妆也遮盖不住眼部的黑眼圈,他看了很是心疼,但是既然小洁都提议去玩,第一次见面总不能扫兴吧!于是小剑提议带小洁去他们公司玩,(这里简单说下,小剑是做舞台效果的,公司属于是媒体一类的)这次的玩就是他们爱情的开始,也就算是第一次的约会吧,小剑带小洁去公司玩正好老板一家也在,人都是很好奇的,所以他的同事和老板都问小剑身边的女孩子是他的什么?没想到小剑不假思索的告诉所有人:“这是我女朋友,怎么样啊?”这话可吓坏了小洁,心想:我们虽然并借此很喜欢可是也不能这么直接就告诉别人啊,而且还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久说了,真叫人下不了台,恨死你了,死小剑。
当小洁回头看小剑是发现小剑满脸洋溢这一种无法形容的笑容,可能就是大家常说的幸福吧!既然心爱的人觉得幸福自己也就不计较什么了。从小剑公司出来时间也就不早了,折腾了一天小洁显然有些困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想回去休息,就一直强撑着,小剑看出小洁是累了,于是对小洁说:“小洁,今天累坏了吧,都是我不好,早知道我老板他们在就不带你来了,你从来都没参加过什么应酬之类的,是在是对不起啊!我现在就送你回去休息,好吗?”小洁笑着说:“你别这么说,是我叫你带我去玩的,你不要自责,不过我确实是有些累了,我想我不能继续陪你玩了,我想先走一步回去休息了,你要是有事就自己去忙吧,我自己可以回去的!”“那怎么可以,你为了见我连休息都没怎么休息,我怎么能叫你自己回去呢,那我做的也就太过分了吧,再说我也不放心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自己回去啊,万一被骗了怎么办啊?我送你回去,就算有事也比不上送你回去休息重要,好了你出来也挺久的了,早点回去休息,要不晚上就不能上班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可是似乎天公不作美,小剑和小洁在路边等了半天也没有一辆出租车过来,初春的天气还是有些寒冷的,小洁穿的少觉得有些寒冷,于是在原地不停的搓着手臂,小剑看了什么也没说脱下衣服给小洁披上,然后满脸歉意的说:“都是我不好,害的你在这鸟无人烟的地方挨冻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么久也不见一个出租车过来,真是气人啊!要是把你冻着可怎么办啊?”小洁抖抖身上的衣服说:“不会的你都把你的衣服给我了,我怎么会冻着啊,倒是你当心明天会感冒,你穿的比我还少呢,还把外衣给我穿了,你也别着急再等会说不定车就来了,可能是春节刚过的原因出租车司机都放假了吧!晚一点回去也没事,就算我一宿不睡也不会有问题的!”两个人就这样又等了半个多小时才来了一个出租车,两个人飞快上了车,因为外面实在是有些冷的让人打颤,小剑把小洁送到公司门口,看着小洁进去了才坐车离开。
从那以后,只要小剑工作不忙了就回到小洁的公司去看小洁,每次就是带小洁去离她公司不远的地方走走,因为小洁总是上班不规律,小剑怕影响她休息,所以总是去最近的地方和小洁聊聊天吃吃饭,然后就送小洁回去休息。时间久了小洁觉得小剑对自己很好很体贴,如果他们能有未来一定很美好,可是这一切都是小洁最初的想法。几个月过去了,小剑告诉小洁自己不想做现在的工作了,想换换工作,小洁并不反对,因为她觉得小剑做任何决定都是对的,还有就是她也不懂小剑想要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自己支持小剑就对了,于是小剑走了,孤身一人去远方工作,把小洁留在了自己曾经熟悉的地方。小洁依旧记得当日小剑来公司见她,告诉她自己明天就要离开在、北京去异地工作时的情形,当时的小洁很难过,因为他们刚刚相爱几个月就要接受异地分离的痛苦,她很想让小剑留下来,陪着自己,但是她没有,她想自己爱着的人能够有所作为,她只给了小剑一句话:“你去吧,我等你!”说吧小剑踏上公交离开了,看着小剑上车的背影小洁的眼眶湿润了但是她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等着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的时候她哭了,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看不清前方的道路,她开始了遥远漫长的等待,每日里小洁和小剑都是以电话为彼此心里的依靠,工作上生活上有不开心的事情时,小洁会抱着电话不放和远方的小剑说个不停,远方的小剑是心如刀割般的难受,听着心爱的人和自己诉说自己的难过,自己却无能为力,不能够给她一丝的安慰时,他后悔自己选择来这远离小洁的城市,他也怪小洁为什么不说一句让自己留下的话,如果小洁说一句,自己肯定会留下来的。可是小洁又何尝不想呢,只能说是自己太爱小剑想让他去实现他自己的梦想,自己不可以为了感情而去阻挡他,但是小剑却不知晓这一切。
终于小剑忍受不了这异地的相思苦,他选择为了小洁再次回到北京,留在她的身边陪着他,当小洁在见到小剑时她哭了,不知道是高兴还是这几个月的委屈,小剑也哭了,他是难过的哭了,因为才短短几个月小洁就瘦了一大圈,人也变得很憔悴,肯定是因为担心自己小洁才会是这样的,都是自己不好,没考虑过一直苦苦等他回来的小洁的感受,他伸手替小洁擦去满脸的泪水在她的耳边对她说:“我再也不离开了,这次的离开是我最大的错误,相信我,让我好好照顾你,陪着你!做个合格的男朋友。好吗?”“恩,不许在离开我,我的心里有多苦,你知道吗?”“我知道,我当然知道,都是我的错,你原谅我这次吧!”“看你还知道错的份上我原谅你了,不许有下一次了。”说罢,小洁紧紧的依偎在小剑的怀抱里。
幸福时光就是那么的让人怜惜,自打小剑回来之后就开始不断的出差,开始了、忽略小洁,打电话给他也是听见他在现场指挥的忙碌声,根本就无时间和自己说话,时间一久小洁觉得小剑对工作过于投入和自己已经不是同路人了,毕竟他们之间有代沟,一气之下小洁生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可是小洁没有告诉小剑,因为他很忙,忙的忘记了自己是他女朋友,需要他关心,小洁不能忍受小剑这样对自己,于是提出了分手,甜蜜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小剑也并未强求小洁回到自己身边,因为他知道只要小洁幸福,他尊重她的决定。
都说分手了就是陌路人,可是小剑和小洁却突破了世俗,他们非但不是陌路人,关系依旧很好只是已经不再是情侣关系,而且他们未曾放下对彼此的关心,闲暇时间依旧谈天说地,互相鼓励,再次聊起他们的感情,两人只是说已经过去了,何必再去想起啊!当Q上显示彼此有不开心时他们之间还是会去互相询问出来什么问题,当小洁不开心或者想不开的时候小剑还是很主动地给她安慰,让她快乐生活!小剑工作迷茫时小洁也会以现在的经验给小剑一点意见,让他不再迷茫,只是他们已经习惯了如今的这种方式而不愿意再去踏入感情的纠葛里,这样依旧生活在彼此的心里,一个习惯了的依靠,这种关系恰似兄妹又甚似朋友的关系,在他们的感情生活里没有憎恨很埋怨,因为他们曾经是相爱的,只是不适合在一起,但是却能保持对彼此的关心。今时今日的他们仍旧是很好的朋友!
第239、千古桃花运第一人
阳春三月,百花齐放。经历了严冬的人们都赶趟儿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呼朋引伴,去踏青赏花。此时开得最美最盛的要数桃花。看那桃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赏花的人络绎不绝。漂亮的姑娘流连于桃花林中,享受着花儿一样的青春。英俊的小伙,仿佛都期待着这曼妙的桃花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桃花运”,尽早遇上自己的心上人。那么千古桃花运第一人是谁呢?我想应该算唐朝的崔殷功崔护吧。
话说唐德宗贞年间博陵县的一位书生,姓崔,名护,字殷功,天资纯良,才情俊逸,性情清高孤傲。平日埋头寒窗,极少与人交往,既使偶而偷闲出游,也喜欢独来独往。这一年崔殷功入长安考进士未取。清明节这天,他独自一人来到城南游玩。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暖阳和风、瑞气宜人。苦读不知春已浓的他顿觉心身清爽。一路漫行,看不尽的红花绿草,青山绿水,他恣意享受着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浑然不知道路的远近。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一片蔚然的桃林:
桃花灼灼,缀满枝桠,微风吹来,清香绕人,让人疑是误入了桃花源中。沿着桃林间的曲径往里走,在一小片空隙中有一竹篱围成的小院,院落简朴雅洁。院中住着茅屋三楹,全用竹板茅草搭成,简陋却整齐异常。
崔殷功忽然觉得有些腿酸口渴,便想歇歇再走。他走近柴门,上前叩门高呼:“小生踏春路过,想求些水喝!”吱呀一声,房门敞开,走出一位妙龄少女,少女布衣淡汝,眉目中却透出一股清雅脱俗的气韵,使崔殷功甚感惊讶。他再次说明来意,少女明眸凝视,觉得来者并无恶意,就殷勤地将他引入庭院落坐,自己进厨房张罗茶水。一会儿手托着茶杯递给崔护,少女独自倚在庭院里的一棵桃树下看着他,粉白透红的脸上秋波盈盈,不施脂粉的打扮,素净的布衣,更加衬托出少女的纯真和灵秀,宛如一朵春风中的桃花,向人们展示着生命的风采。一时间,崔殷功竟然有些看得发怔,少女似乎察觉了他的心意,迅即垂下眼帘,一份娇羞把她点缀得更加动人,崔殷功不由得心旌摇曳,险些儿难以自恃。但毕竟是饱读诗书,通情识礼的书生,崔殷功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致于在少女面前失态。他礼貌地接过茶杯,轻轻呷了一口茶水,故作镇定地表明自己的姓氏和乡里,接着又十分客气地询问少女的姓氏及家人。少女似乎不愿多提这些,只是淡淡地说:“小字绛娘,随父亲蛰居在此。”并不提及姓氏和家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崔殷功自然也就不便多问了。在春意盎然的季节,一位是风华正茂、气宇轩昂、又才情逼人的少年,一位是青春妙龄、楚楚动人、又清雅脱俗的少女,一种互相爱慕的情素悄悄地滋长着,两颗年轻而挚热的心,在春日的暖阳中激荡着,彼此都被对方深深吸引着,然而“发乎情,止乎礼”,两个饱受礼节教育的年轻人并没有进一步的越轨行为。
崔殷功喝完水起身恳切地道谢后,恋恋不舍地向少女辞别。少女把他送出院门,倚在柴扉上默默地目送着崔殷功渐渐走远。 崔殷功也不时地回过头来张望,只见桃花一般的少女,映着门前艳丽的桃花,一同在春风中摇荡,心中暗叹:真是一副绝妙的春景图啊!但少女眼中无限的眷恋他却已看不清楚了。 春日里一次偶然的相遇,在崔殷功和绛娘心中都激起了圈圈爱的涟漪。然而,男女之情,对男子来说也许是生活中的点缀,对女子,特别是在那朝代,却是生命的全部。自从崔殷功离开以后,绛娘对他一直念念不忘,翩翩少年郎的影子日日夜夜盘桓在她脑海中,让她朝思暮想、魂牵梦萦,但这一切她又不能对任何人提起。而崔殷功回到家中,随即就埋头于繁重的功课中,日夜苦读,心思不复他顾;踏春巧遇绛娘一事只能暂搁脑后不敢再去撩起,以免心猿意马而荒废了学业。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晴日,崔殷功回忆起去年春天的城南旧事,又来到了城南郊外,但见一切如故。走近院落,里面寂静无声。再定睛一看,茅舍门上静静地挂着一把铜锁。顿时,崔护觉得如一瓢冷水浇头。缤纷的花瓣落了他一衣襟,他痴痴地等待,仍不见少女归来。 又是夕阳西斜的时候了,他怅然地在柴门上写下七绝一首《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数日之后,他再度往城南寻访。尚未走近,远远地就听到茅舍中传出了阵阵苍老的哭声,崔殷功心中一紧,连忙加快脚步赶到茅舍前高声询问究竟。
片刻之后,一位白发苍苍的老汉,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泪眼模糊中,上下打量着崔殷功问道:“你是崔殷功崔护吧?” 崔殷功有些讶异,他点头称是,老汉一听,哭着说:“你杀了我的女儿啊!” 崔殷功惊诧莫名,急忙询问:“敢请老丈说明原委!”老汉涕泪横流,硬咽地说道:“爱女,年方十八,知书达礼,待字闺中,自从去年清明见了你,日夜牵肠挂肚,只说你若有情,必定再度来访。她等过了一天又一天,春去秋来,总不见你的踪影,她朝思暮想,恍然若失。时过一年,本已将绝望,前几天到亲戚家小住,归来见到门上你所题的诗,痛恨自己错失良机,以为今生不能再见到你,因此不食不语,愁肠百结,这就一病不起。我已老了,只有这个女儿相依为命,之所以迟迟不嫁,是想找一佳婿,好让我们父女有所依靠。现在她却先我而去了,难道不是你杀了她吗?”
听了这番哭诉,崔殷功仿佛横遭雷击。萍水相逢,痴心女子竟用情如此之深,怎不让崔殷功心痛欲碎呢!他呜咽道:“去年路经贵宅,口渴求饮,承蒙小姐赐茶,日前再来寻访不遇,怅然题诗而返,不料竟出这样的变故。绛娘若死,晚生也不愿活了!”他边说边奔入室内,抱住断气不久的绛娘声嘶力竭地呼喊:“绛娘慢走一步,殷功随你而来了!” 崔殷功一边摇晃着绛娘,一边大声哭喊,泪水流满了绛娘的面庞。也许是他的精诚感动了苍天,也许是他的真情唤醒了绛娘的心,总之,这时绛娘竟然悠悠地苏醒过来。一开始是呼出一丝绵绵的鼻息,接着双目微启,然后唇角微动,似乎认出了崔殷功,自己把脸深深埋进崔殷功的怀里。老汉见了惊喜万分,急忙备好姜汤米浆,慢慢给绛娘灌下。就这样,多情的绛娘居然从黄泉路上又走了回来。
随后,崔殷功回家把情况禀明父母,父母十分体谅他们的一片真情,于是依礼行聘,择一吉日将绛娘娶进门来。崔殷功娶了绛娘这么一位情深意厚、贤淑美慧的娇妻,心中自是美不胜收。绛娘殷勤执家、孝顺公婆、和睦亲邻,夜来红袖添香,为夫伴读,使得崔殷功心无旁思,专意于功课,学业日益精进。唐德宗贞元十二年,崔殷功入长安赶考,获进士及第,外放为官,仕途一帆风顺,官到岭南节度使。在绛娘的佐助下,他为官清正,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 崔殷功与绛娘这对才子佳人的浪漫爱情被人们称之为“桃花缘”,也就是后来的“桃花运”。至此以后,谁人得到了红粉的青睐,便被称为交了“桃花运”。而崔殷功可算是千古桃花运第一人。
第240、红颜蓝颜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第241、下载成功,美国佬双双飞嫁中国姐妹
align="center">(2003年12月《知音·海外版》 口述:可红 作者:枚子)
一对是宜昌亲姐妹,一对是美国百万富翁。网络,让两对有情人相识并相爱,并由此演绎出了一场跨国爱情喜剧。
[记者手记]2003年10月10日,记者在“我的中国妻子(www.mychinawife.com)”网站上参与了两对恋人在网上举行的特殊婚礼:就职于宜昌华夏证券的可丽,沉迷于网络,推介三峡经济时,在妹妹可红的精心策划下,和一位美籍韩人Joe在网上擦出了爱情的火花。神秘的东方文化和温柔的中国女性,让这位美国人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和两姐妹的交往过程中,又把自己的一位美国朋友介绍给可红。很短的时间,这两对男女就结成了夫妻,并将两个洋老公从网上“下载”到宜昌定居,共同演绎了一部美丽的网络奇缘……
以下是可红叙述的网络奇缘故事——
网络情缘,两个情感受伤者走到一起了
我和姐姐可丽出生在湖北宜昌,姐姐长我3岁,她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企业会计专业,并资助我在宜昌读完大学。
姐姐毕业后于1996年,出任猴王集团北京公司办公室主任,1998年,到华夏证券公司北京总公司总裁办公室工作,后来又调往深圳华夏证券公司。我在大学毕业后一直随着姐姐“南征北战”,我和她同时结婚、生子。
然而,正当姐姐在事业上如日中天的时候,幸福温馨的家庭生活却与她渐行渐远。姐夫在姐姐面前找不到自信,于是开始在外面寻找快乐,心就更远离了姐姐。姐姐毅然放弃了深圳的所有财产和事业,离婚后带着儿子回到宜昌华夏证券工作。
姐姐来到宜昌后,在政府网站开设的一个“三峡证券经济”的网页中做管理工作。与此同时,我的婚姻也经历了和姐姐同样的遭遇。命运安排我重新回到宜昌,和姐姐住在一起,协助她的工作。2001年8月,姐姐萌发了创建自己的网站的想法,以推介三峡经济吸引投资,此时,一位美国人Joe闯入了她的网络生活。
这时的Joe已经在美国的经济类网络上小有名气,他经营着自己的证券网页,同时,他还在网页上写有自己心情的散文,以自己独特的风格驰骋于网络和现实之间。
那时,每天看到姐姐愁眉不展的样子,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哄她开心。我是在浏览国外网站时发现Joe的网页的。我觉得Joe的语言于犀利中不乏细腻,就把Joe的网页介绍给了姐姐。当时,姐姐的外语水平不高,只有借助翻译软件,才能看懂Joe的网页内容,但这并不妨碍姐姐对Joe文章意义的了解。Joe的思想深深地吸引着姐姐,因为姐姐要为自己的网页充实内容,在没有经过Joe许可的情况下,姐姐将Joe的作品收集到自己的网页里,建立起一份比较完整的“Joe思想”。
然而,在时隔五个月后,姐姐突然发现Joe的网页上没有了新的内容,于是,姐姐第一次向Joe发出了问候:“你还好吗?”Joe却给了姐姐一个反问:“你是谁啊?”
姐姐跟Joe说用了他的文章,要谢谢他,并希望他能继续写新的文章来帮助她充实网页。Joe告诉姐姐,他刚处理完自己的离婚官司,顾不及写文章。
这么优秀的男人也离婚了?一种好奇的心理驱动我特别想了解Joe的家庭情况,我瞒着姐姐给Joe写了封信。
Joe马上回复了邮件,并把自己的情况告诉给我。Joe是美籍韩人,9岁时随家人移民到美国密歇根州。他在密歇根州开有当地最大的一家洗衣连锁店和一家房地产公司,就在他帮韩国妻子全家拿到美国绿卡,他的事业正如火如荼时,妻子却有了外遇。
看着Joe的经历,我突然心生一念:为什么不把这两个感情受伤者撮合在一起呢?这时,Joe在电脑上向我发来问候:“我可以认识你吗?”我于是决定实施我的计划,以姐姐的名义,将姐姐的情况不设防地向Joe和盘托出。Joe记住了姐姐的名字,并发出交友信息:“可丽,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我现在将我的联系方式和图片传给你,希望能收到你的回音。”
在网上,我又私自将姐姐的相片传到Joe的信箱。Joe在看到姐姐的相片后,发来他的感慨:“可丽,你是漂亮和自强的女人,不应该遭遇情感的背叛,我希望在和你的交往中给你安慰和帮助。”
姐姐闻之实情并没有责怪我,相反,她也被Joe的真诚打动了,于是开始亲自和Joe继续交流下去。
姐姐和Joe语言不通,我就成了他们的翻译。在交流中,Joe和姐姐互相捕捉着对方敏感而细腻的思想。那时,正值中国的新春佳节,由于中美时差的原因,姐姐经常是在深夜和Joe交流。Joe对姐姐每晚都留守在电脑前和他交流而感动,一种温暖的情愫就在网络中悄悄蔓延开来。我为做了件有益于姐姐的事而欣慰地笑了。
既然不想活了,就嫁给我吧
为了扫除交流障碍,Joe在美国给姐姐寄来很多的英文书和CD,鼓励她学习英语。Joe经常写信鼓励她:“当你练习英语的时候,希望你大声地一遍一遍把它念出来。如果有可能的话,听我讲,那是最好的练习方式。”
2003年3月8日,Joe从美国给姐姐寄来一套可视摄像镜头和对话工具。在信中,Joe说:“可丽,今天是你的节日,祝你节日快乐,我现在特别想看到你。而且我还买了一本中英文对照的书,学习了很多中国的问候语。”当姐姐通过可视镜头看到Joe,并在网络电话中听到Joe“你好”的中文祝福时,激动而幸福的泪水从姐姐眼眶里奔涌而出。
以后的每个日子里,姐姐都可以听到Joe远在万里之外的声音,Joe通过这种独特的方式,训练姐姐的口语水平。在Joe面前,姐姐紧张得像个学生。
Joe在网络中,帮姐姐经营着她的网站。网页在两人的交流中建设得人气兴旺,姐姐和Joe之间的情感也在键盘的敲打中构筑起来。
姐姐也把Joe当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有时候工作中碰到困难,姐姐就会在荧屏上闹情绪:“我不想活了,现在越来越脆弱,什么事都做不好,活得真没有意思!”Joe突然跟她说:“既然不想活了,那么就嫁给我吧。”Joe说在很多美国男人的心目中,都认为中国女子温柔、贤惠、真诚、善良。所以,自己也想找一位中国女子为妻。
面对再次降临的情感,姐姐很犹豫,在她和Joe之间横亘着许多鸿沟:语言障碍、文化差异……Joe却劝慰姐姐说:“可丽,嫁给我吧,我可以包容你所有的烦恼和苦楚。”姐姐幸福的泪水滴落在键盘上,但是对这段情感还是犹豫着,第一次很快地说了“再见”就黯然下了线。
那晚,姐姐房里一夜未熄灭的灯光告诉我,姐姐很痛苦。我知道姐姐的心思,那么长时间的观战让我清楚地看到他们两人感情的真挚。我决定再帮姐姐一把。第二天,我趁姐姐不在家,以姐姐的名义给Joe回了一封短信,告诉他:“我也爱你,没有什么能阻挡这份穿越千山万水的爱。”
晚上,姐姐因不知如何回答Joe神情忧郁地坐在电脑前,常规时间要到了,我替姐姐开了电脑,Joe的声声呼唤传来。Joe说,他看到了姐姐的信,欣喜万分,立即就向美国的家人和朋友宣布了他要娶一个中国妻子的消息,姐姐大吃一惊,看到在一旁的我笑得十分诡秘,很快明白这一定是我在捣鬼。想分辩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头的Joe已经在眉飞色舞地和姐姐描述他对婚礼以及两人未来的生活计划。姐姐是爱Joe的,于是将错就错地吃下我为她精心烹制的“甜饼”。
第二天,姐姐也把Joe向她求爱的消息告诉了亲友。然而,在办理跨国婚姻手续时,姐姐遇到了前夫的阻拦。按照规定,如果姐姐要带10岁的儿子到美国和Joe结婚,就必须要前夫签署放弃抚养儿子的义务,Joe才能办理抚养孩子的手续。但姐姐的前夫为了报复姐姐,不愿意签字放弃抚养儿子。
听到这个结果,姐姐伤心地哭了。时空的距离可以淡漠任何一段“生死不渝”的感情啊!姐姐没有把这些告诉Joe,一年时间,300多份网上情书,让姐姐不忍心放弃已经在她心目中扎根的Joe。她开始瞒着Joe说她正在办理手续,继续着和Joe的网络情缘。
我们决定来中国同你们结婚
虽然在姐姐和Joe的来往中,我充当了翻译和“红娘”的角色,在为姐姐感到欣慰的同时,我也开始为姐姐即将远行而失落。从小就和姐姐为伴的我实在舍不得离开她。
于是,我开始瞒着姐姐和Joe在网上聊天,实施我的下一步计划:把Joe“骗”到中国来。
我对自然科学和历史很感兴趣,于是在网上开始向Joe描述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和祖国的大好河山。Joe虽然成长在信息发达的美国,但对中国却知之甚少,经过我这一点拨,Joe开始四处找朋友了解中国。随着了解的深入,Joe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三峡大坝壮观吗?中国功夫真的那么厉害吗?听说你们以前的皇帝一个人住3000多套房间?
我对Joe的问题一一解答,并说中国经济现在发展迅猛,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希望他能到中国投资。
Joe显然是被一个全新的世界迷住了。在他的影响下,他的朋友Bruce也加入了我们的讨论中。
2003年6月6日,一个陌生人出现在我的对话框中,这人自我介绍说:“我叫Bruce,在内华达州大学教授自然科学,在看到你和Joe对中国的交流后,我也对中国产生了兴趣,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你可以把中国介绍给我认识吗?”
嘿,好主动的一个老外,我礼貌地和他交流起来。然而,随着谈话的深入,我发现自己反而陷入了Joe精心设计的圈套里。原来,Bruce也是刚刚离婚,身为大学教师的他在美国经营着自己的一家征婚网站,同时他还是一名电脑工程师,离婚后带着一对双胞胎儿子生活。Joe在和姐姐交流的过程中,得知我也有着和姐姐一样的情感遭遇后,就充当起“姐夫”的角色来关心我这个“姨妹”了。当他发现我对自然科学感兴趣后,就把有着同样爱好的Bruce“介绍”给我认识。
虽然Bruce带着目的和我交往,但这并不妨碍我向他和Joe介绍中国。当我和Bruce在网上熟悉得像老朋友一样时,我发现我和姐姐一样,陷入了一种温柔的情愫中。2003年8月16日,Bruce突然对我说:“亲爱的,很奇怪我们从未见过面却彼此相爱,我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生活。我现在急于向你宣布我的两个决定:第一,我要马上买机票到中国;第二,我要到中国来和你结婚。”
这美国人真是太直接了,但是,Bruce所作的决定,使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他对我的关心。我向他发出了邀请。
为了送我一件特殊的礼物,Bruce又开始忙碌了,他投资4万美元在美国开设了一个叫“我的中国妻子(www.mychinawife.com)”的网站。他送我这个网站,是希望我在网站里记述下今后我们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并以此网站为平台,为中外有情人搭起沟通的桥梁。
这时,Joe知道了姐姐不能出国和他结婚的原因,他当即打电话给姐姐:“你不能来美国,我可以来中国啊,通过近段时间和可红的沟通,让我对中国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萌发了到中国投资和定居的信心。”当他得知Bruce要来中国后,他告诉姐姐他将和Bruce一起来中国和我们结婚,并答应说服Bruce和他一起到中国定居。
Bruce和Joe来中国的日期是2003年9月9日,我和姐姐连夜赶往北京的那天是9月8日晚上。坐在火车上,我和姐姐的心情都激动万分,要知道,到明天见到Bruce时,我和他在网上刚刚认识3个月啊,姐姐和Joe认识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难怪别人都说我们疯了,但时间又能证明什么呢?当我们在网上彼此交付了真诚后,我们就知道离不开对方了。
9月9日下午2时30分,当Bruce和Joe一同走出首都国际机场时,Joe一眼认出了姐姐,Bruce也发现了身穿古典中国红的我。在众目睽睽之下,Bruce和Joe亲吻了我们。
接到Bruce和Joe后,我和姐姐带领他们参观了北京的长城、故宫、颐和园,陕西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华山,上海的东方明珠塔以及武汉的黄鹤楼。Bruce和Joe感受着中国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不由得深深感慨对中国的赞美,在游历中,他们还了解了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前景。
9月14日,我们带领Bruce和Joe来到宜昌。在游览了举世闻名的三峡大坝和壮观秀美的三峡后,Bruce和Joe深深喜欢上了宜昌。9月16日,父母为我们操办的订婚典礼热闹非凡,Bruce和Joe更是出语惊人,他们在向我们求婚时,向我们宣布:他们深深地喜欢上宜昌这个漂亮的城市和中国这个美丽的国家,他们决定定居宜昌,在中国投资,为爱人的家乡做点自己的贡献。我的“阴谋”终于实现了,而同时也心甘情愿地掉进了Joe设计的圈套。
9月25日,我们到湖北省民政厅领取了结婚证。Bruce和Joe决定在婚礼结束后,返回美国为我们办理美国结婚证。Joe准备将美国的事业了结后来到中国定居,投资新的经济项目。Bruce也准备到宜昌定居,对整个三峡地区的自然科学作系统的研究,并和我共同办好“我的中国妻子”网站。
Bruce生性浪漫,他在将“我的中国妻子”网站送给我作为订婚礼物后,他和Joe对我和姐姐说:“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就取之于网,还之于网,在网上举行婚礼。我们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姐妹是我们最漂亮的新娘。”他们的想法立即得到中美两国朋友的赞同。
2003年10月10日晚上9点,我们四人的婚礼如期在“我的中国妻子”网站上拉开帷幕,在万朵火红玫瑰簇拥的洞房花烛聊天室里,Bruce、Joe、我和姐姐,面对网友的祝福和问候,欢快地敲击着键盘,用中英双语张扬着我们的爱情:无论贫穷与疾病,富贵和灾难,我们始终不离不弃……
第242、年轮日记:一曲无爱的情歌
作者/他的女人�
在人生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我失落了我的心,你却将它捡起。我寻求欢乐却得到悲伤 ,而你给我带来的悲伤却成为我生活中的欢乐。我的愿望破灭了,你却将它的碎片聚拢,以 你的爱将它们串联起来。�
2004年5月30日�星期日炎热
因为一件小事,流了许久的泪。在短信上对着他一字字诉说,不知道是深情还是绝望。他说 爱我——“你知道我爱你”,“我爱的是你”。我的眼泪越流越多。没有他消息的时候,我 去上网。才一上网便有猛男迎面扑来,是一位自称即将参加封闭训练的警官。人生如此错愕 不可解,令人绝望。�
即使有很多的人,但我只想对着你一个,对着你笑,对着你哭。�
看不到你,难道我爱的你和你根本就是两回事吗?�
我们还能怎样呢?你的人生是将开未开的花,我的人生是将谢未谢的果。你厚厚的唇迎上来 ,让我忘却曾经的忧伤。和你在一起才算拥有你,你离开了,我觉得生命中就不曾有你的痕迹。�
让我今天流着其实10年前就该流着的泪,辗转着面对自己灰白色的人生,看到你是天边淡淡的花朵。�
如果就是一夜该多好啊,从此你是你,我是我。我们在许多人的怀里大笑,我们没有忧伤的 感觉。谁知我们天生不是一笑而过的人,因为流连,我们开始心疼,你是我的洋葱,你令我 流泪。�
也想过,情愿一路烟火凌乱,也没有伤心的理由。可是事已至此,叫我何去何从?�
2004年5月31日� 星期一晴
今天偶尔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很钦佩木子美的母亲。文章说到她们母女俩貌似平静的 对话下面隐藏着怎样的“支离破碎”的心灵。我的眼睛在“支离破碎”这四个字上停留了几 秒,有些泪想流又流不出来的感触。�
这样的文字总能触动自己的灵魂。我那已经“支离破碎”的灵魂啊,问世间谁可相依。我的 眼 泪是想流又流不出来啊!�
我很想戒掉我的情人,每次不是他来放白鸽就是我递去橄榄枝。一个心灵破碎的女人的艳情 ,不过是苍凉生活里的一点调味品吧。我们没有未来,试问谁会要一个没有结果的爱呢?相 爱,不如做爱。我知道再怎么行走于男人间,我也找不到我那丢失的爱。所以我的肉体忠诚 于我的情人,我不喜欢混乱的关系。�
但是,时间久了,痛苦起来,想戒掉他了。我放不下他,我放不下这无爱的爱。我带他认识 我的朋友。一个女友说,他只适合一夜情。我让我的另一个女友接近他,他马上轻松自如地 和她聊性。我看着复制下来的那些字眼,我知道我爱这无情无爱的他和我的灵魂,就算眼睁 睁知道他很容易和别人发生关系了我还是想呆在他身边。�
我的理智告诉我我该走了,我的身体却很想向他靠近。�
还是戒掉你吧,还是戒掉这难熬的心瘾吧!�
2004年6月1日� 星期一晴
活在奇怪的春天里,今年到了3月底居然还感到寒冷。我们生活的环境和天气变化了,好像 是朝着一个不好的方向滑去了。我们没有爱情归路的异性相吸,又可以维系到几时呢 ?�
站在微风里看着雾茫茫的海,我心里说不出的空虚。海还是那个海,而我却不再是我了 啊。�
对他,有微微的并不强烈的无奈的思念。我并不纠缠我和他的关系,有什么好纠缠的呢 ?这样下去,我不知道一生会经历多少个男人啊。我靠不了岸,也没有岸可靠。我看着海 ,曾经在这里和妹妹看过的美丽温柔的海啊!今天它温柔依旧,而站在冷风中思绪迷惘的我 是否又要走向另一个男人了?�
另一个男人追求着我,他激我,说以为我是同性恋。其实哪里,我只是不知道如何 接纳 他,因为没有空间接纳他啊!我还“爱”迪,如果做爱也是爱的话。其实很久了,我已失 去了爱的能力。�
走的那天,迪开车接我到老地方。外面下着雨,我们在车里做爱。在他的这辆小破车上 我们做了多少回了,这是第一次听着雨声做吧。车窗玻璃上全是雨雾,我突然觉得异常兴奋 ,快乐得想哭……�
我已经远离了少女青涩情怀,那些爱的忧伤、甜蜜杳无痕迹。算是一个性女人吗?也未 必的。我寻求着男女相依的那份温暖,在进入瞬间彼此拥有的幸福感觉。但是当男人抽离身 体,我却觉得无尽的空虚。�
是没有爱的女人吧?自己的私人生活,与别人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没有公之于世,没有 搅乱我四周的空气,我想怎样又与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我爱网络的原因吧。我可以说 我想 说的。我不再是活了30多年的那个我。我的网名是我喜欢的,我自己起的。我用这个名 字 ,与愿意与我交流的人交流着。就这样从网上到现实,直到有一天,我成了他的“宝贝”。 �
他叫过,或者同时叫着许多女人“宝贝”——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在我和他的关系 里,我是他的宝贝,他是我的小哥哥而已!�
我对婚姻失望,对爱情失望,但我不是还是要往下活吗?我们曾经世俗地、悲怆地 度过了“怨妇”时代,直到走在这虚幻的梦境一样的海边。�
活下去,还有多少美丽风景没有观赏过啊!不再执著于伤害和苦痛了,忘掉那些无聊 无味的过去吧!和法律指定的那个男人做爱是多么无聊乏味的事啊。隔着那么多含泪悲伤的 岁月,我们居然还在一起,居然也还偶尔做一次爱。我闭上眼睛,想像着是迪。迪是最好的 性幻想对象了,起码到目前为止。�
我们不尊重婚姻,内心对婚姻毫无敬意,我们只是像戏子一样对待这份工作。对,婚姻是 一份长期的工作而已,是一种被分配的社会角色。�
世界真寒冷,相互取暖的体温也是冰凉的。对着迪我不再狂热。我是怎么了?我是麻木 了吗?还是厌倦了?迪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做爱的对象吗?他的样子、他的身体难道不是我喜 欢的吗?�
我们是无情的情侣吧,都冷静冷漠,都不会怎么去爱。分析下来,我们以一夜情开始的 那些日子里,做爱的感觉并没有因为不熟悉而不快乐,相反,我们的感觉更快乐。我钟爱过 的和他在一起听过的歌,随着时间流逝它们依旧悦耳。�
难道该说再见了吗?我就这样把人生的游戏进行下去吗?也许吧,不过我不会再诉说我 的故事了。我的记忆中的故事已结束,失语,尘封了。柔软的身体和坚硬的心,这就是我 了。�
明天该往哪里去呢?�
站在海边,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解脱。�
运动吗?爱吗?我爱过谁?又有谁爱过我呢?�
当你我的往事已成记忆,若某一天街边的小店传来那些歌,我一定控制不了奔涌的泪水。小 哥哥,我是爱你的呀,可是,就算开始于一夜情,没人可以不准我爱你啊。�
2004年6月17日� 星期四晴
很久没写东西了。此刻记下这些,真的是想给自己留些回忆,留些可以翻阅的东西。生 活像梦境那么不真实。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也许我从来就没有理 想,我的理想被自己和生活联手摧残,浮生沉痛的果实啊。�
突然对他无话可说,也许是因为没有明天吧。在一起有快7个月了,也因为没有结果, 所以大家愈交往下去愈意兴阑珊。�
在罗浮山坐缆车,是那种椅子一样的,看着渐渐飞升天空,青山绿树在脚底缓缓拂过, 山势越来越高,植被也渐渐不相同。我突然想,这里倒是很好自杀的啊。从这里揭开那个铁 架 子,就可以作一只飞鸟了。�
我当然不想死,因为活得不精彩,还希望有一些精彩的情节在等我。�
和他的恋情是无味生活的浪花,证明我还活着爱着。有时突然想他,深觉他爱的不是我 。�
——虽然你不是很爱我,但你却是我所爱的。�
我流下泪来,我要说出来。他回复我说:你也是我所爱。�
我问百合听到这话有什么感想,她说感觉压力大,想逃避。�
我知道自己说出来是吓着人家了,可是我没有要求未来,只想表达一下,看他怎么回 答。我其实不在乎的,怎么可以去要未来?百合说,才不干,要成弃妇的。�
对了,这才是真正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不是我想要的。�
和百合玩文字游戏,说到寂寞的寻欢旅程,她说真好啊,真的是好,可以这样多好 !其 实我们怎么可以真的实现,那样的话需要的时间是很多的,我们都不算太有时间的人啊。我 们想的只不过是踩着缤纷的落英回家的早上——从前年轻时,我那么那么的爱过你。�
百合说,我是不甘心,不甘心就那么做良家妇女。�
她是美丽的女人,生活也是没有太多亮色的,所以要去寻求着。�
我是姿色平常的女人,现在越来越庸俗,连气质也勉强起来。气质是什么?气质是一个 人心中有梦而焕发出来的神采。我却已经没有梦了,我只好靠着爱他而焕发,而他渐渐地也 不能让我喜悦了。�
我们没话说了。我不知道怎么跟他去沟通,但也没法去爱别人。�
百合也不爱鱼。鱼让她愤怒了,如同他使得我愤怒。�
有时候愤怒也让我们脸上有红晕,可讨厌的是我们渐渐已不能愤怒,只是慢慢地变得漠然和 无聊。
第243、意大利男孩的上海爱情 想要继续不容易
作者:冬尔
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口述者:艾文 男 22岁 留学生
两年前我决定来中国学语言。对我来说,学中文是为了经历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不过我没有想到,在经历文化冲击的同时,爱情,也会突然降临在我的身上。
其实在那之前我对中国并没什么概念,除了知道成龙以外。而中国的女孩子,在我印象中是头发黑黑的、眼睛细细长长、穿红色衣服的模样;到了上海以后才发现,上海女孩与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们的头发有那么多种颜色,眼睛也不细长,穿得更是和米兰女孩子都差不多。
(这是第一次,本栏目迎来了一位“老外”口述者。当朋友的朋友将艾文带到冬尔面前的时候,我有些惊奇地看着这个来自西西里岛的大男孩。艾文长得出人意料的文静和修长———印象中,传统意大利男人通常身材并不高,却有着丰富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势。艾文似乎恰恰相反,他讲一口并不太流利却标准的普通话,只有讲到爱情的时候,才能隐约在他的眉间看到情绪涌动。)
游杭州,我明白她要说什么
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也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她们热情而大胆,喜欢或者不喜欢会在一夜之间彻底转换,没有任何理由。
我曾经很喜欢父亲的一个学生,一个气质很好的捷克女孩,可是当我向她表白了以后,她却立刻回答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让我很是沮丧了一阵子,并且后来也成为我独自跑来中国的原因之一。
在上海的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快,因为满眼都是新东西、新朋友,令我眼花缭乱。学期快结束的那个周末,我们一群留学生约了一起去杭州玩,我早就听说杭州风景如画,却没有想到,正是这次旅行令我遇见了一个“如画”的女孩———殷殷。
那天同行的有两个中国女孩,一个是我的室友德国男孩马丁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就是殷殷。我一眼就被殷殷深深吸引了,她的头发是亮亮的黑色,记得当时我就偷偷跟马丁开玩笑,说我终于见到了黑头发的中国女孩;还有,殷殷那天穿了一件可爱的红色中装———殷殷的出现,恰恰符合了以往我对中国女孩的所有幻想。
那个周末很愉快,我们一起爬山、拜庙,还走过了西湖边一座又一座桥。殷殷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是甜甜地笑着,令人感觉无比心安。我俩用中文和英文还带比划着交流,因为那时我的中文还很糟糕,而殷殷的英文也不太流利———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互相了解,相反地,我觉得每当殷殷要表达什么意思的时候,我立刻就能明白。
我的情书她看不懂
回来以后,我决定追求殷殷。可是殷殷所在的大学在上海的另一角,让我没法天天看到她。我只好守着MSN,只要看到殷殷上线,就立刻打开视频与她聊天。
我性急,聊了3天就很郑重地告诉殷殷:我喜欢她,希望她做我的女朋友。她没有作任何回应,只是立刻关了摄像头,5分钟后便索性断线了———当时我懊恼极了,以为殷殷会与那个捷克女孩一样,从此再也不理我了。不过还好,两天后我终于又在网上见到殷殷,她说,她不确定是否会做我的女朋友,但是,起码她会是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与“女朋友”有多大差别,我不清楚,反正这几个字写起来像极了。于是我开始展开“攻势”,每个周末都去殷殷的学校看她,每隔两天就给她寄漂亮的问候卡片,用我认为最漂亮最得意的古典手写体,写我的心里话和我喜欢的诗给她。
一个月后的某个傍晚,殷殷突然找来我们学校,像是有很要紧的话要对我说,却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来。当时我的心可是狂跳不已,这是殷殷第一次主动来见我,并且,她显然要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憋了好半天,殷殷突然掏出一大叠我寄给她的卡,说:“艾文,你到底都写了些什么,我实在看不懂!”我一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殷殷怎么对我费尽心思的情书毫无反应,我还一直纳闷呢,原来,都是书写体惹的祸,她根本没明白我写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反应竟惹怒了殷殷,她突然很大声地冲我嚷嚷:“这很好笑吗?”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完全不明白她为何生气,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寝室,上网,等待殷殷出现。可是殷殷一连几天都没理我,最后还是马丁帮我解开了疑团———原来殷殷误会了我,以为我在笑话她,这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我明白我应该做些什么来弥补我的过失,于是,我决定给殷殷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请马丁的女朋友帮忙,叫来殷殷一起聚会,却没告诉她我也在。晚饭时分,我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那天我扮成一个大厨的样子,戴一顶高高的白帽子,端一大盆———饺子。这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学会包的饺子,虽然个个东倒西歪惨不忍睹。我很自豪地对殷殷说,这是我为她包的饺子,而且是我自创的巧克力饺子———我才不管它们是不是一煮就会化得乱七八糟。
我成功了,因为我看到殷殷的眼圈红了。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本以为与艾文交流所谓“爱情”会有些困难,因为这毕竟“超越”了他的学习范围。可艾文显然是早有“预习”,不但恋爱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都叙述得不厌其详,偶尔语塞,竟然还能挤出两句上海俚语。)
我们需要太多磨合
殷殷终于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快发现,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磨合。最简单的例子,我和殷殷对“爱”的定义完全不同:
恋爱不久,有天我突然患了重感冒,昏昏沉沉地独自在寝室睡了一天一夜。就在这时殷殷来了,气急败坏地冲我大叫:“你怎么回事,MSN叫你半天不回,手机也关了。”一通连珠炮后,殷殷才发现我的脸色很难看。
然后,殷殷立刻成了最体贴周到的护士,喂我吃药、帮我做冰袋,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殷殷正端着刚熬好的粥向我走来———原来,生病是可以这么幸福地被爱的。
可是另一次,殷殷来我们学校度周末,我送她去车站,还抢在汽车开走的最后一秒突然吻了她。当时殷殷的反应就有些怪怪的,显得闷闷不乐。第二天我收到殷殷的E-mail,第一句话就是:“艾文,我想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我。”
连忙找来“军师”马丁,马丁弄清原委后立刻批评我:你这个不懂浪漫的外国男生,怎么可以让上海女孩独自回家呢?你应该陪她回去,然后她再送你回来……
我又错了。
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与殷殷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我觉得,爱上一个中国女孩真是件美妙的事情———她总是像个解不开的谜那样,需要不停地去猜。而每次无论猜对猜错,她永远会给你意外。
我的3年留学生涯到明年夏天就要结束了,我爱殷殷,希望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所以今年秋季开学,我特意从意大利带了戒指来上海,郑重地向她求婚。
就在这个最浪漫的时候,“谜”又来了!面对我的求婚,殷殷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脸红得差点要哭出来。她几乎是有些惊惶地对我说,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更何况,没有见过父母是不可以结婚的!
那天我很伤心,第一次觉得殷殷也许不够爱我,否则又怎么会拿父母当挡箭牌呢?我至今不明白,为何不经过父母的“面试”,结婚在她眼里就成了天大的“违法行为”?第二天我真的当了回“毛脚女婿”,西装革履、大包小包地赶到了殷殷家里。我终于见到了殷殷的家人,两位非常和霭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也很友好,却始终不提“结婚”二字,只是反复地说,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希望她将来能够留在身边———言下之意我当然明白,如果我执意要回国的话,一切只能免谈。
这道“谜”算是彻底把我给难住了,令我完全不知该如何选择———虽然我很喜欢上海,但是在这里我很难发挥所长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回去才会有前途。可是如果殷殷不愿意和我一起走,属于我俩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第244、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245、木讷的男人
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有时候我很生气,有时候又很无奈。同他第一次看电影,看的是《新不了情》。几个刚看过的同事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部戏,他在旁边默默地听。我突然插嘴说:“噢,我好想去看呀,可惜你们都看过了没人陪我。”识趣的同事一下子散了开去,只剩下我和他。他羞怯地看着我,就是不会开口请我看电影。气得我直跺脚:“你陪我去看。”
看电影时,我喜欢吃爆米花。我拿着爆米花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哎,你不吃呀?”我问。他伸手抓了一大把,然后拿在手里一颗一颗地吃。唉,真笨!你一颗一颗地从袋子里掏出来,那你就有三百六十次机会握住我的手呀。
散场,人潮如水。不是很热,但他还是把那件毛衣脱了下来拿在手里。人海中,他的手很自然地握住了我的手。虽然他的毛衣裹住了我们紧握的双手,但那一刻我的心甜蜜蜜的。
现在,他已经是我的丈夫,但他依旧是不紧不慢。走在大街上,我总是喜欢握住他的手,依着他的肩膀走。但每次他都甩开我,对我说:“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的,不好看。”
生活中少了一点浪漫,自然就多了一些争吵。每次大吵大闹之后他都会夺门而出。我独自留在家里,这时我就翻出《新不了情》这张影碟一边看一边哭。回想起第一次约会的情景,我的心又甜蜜蜜的。
既然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主动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紧不慢的男人,那我何必强求他多一份浪漫、多一些情趣呢?
第246、秋秋的那个晚上
秋秋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嗯,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的。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已经看惯了社会上的人情冷暖、悲欢离合。
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漂亮姐姐嫁作人妇,过上了粗糙的生活。为柴米油盐的事情发愁,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为无足轻重的事情痛心棘手,为无关紧要的事情强颜欢笑。
她看到皱纹无情的爬上了她们的眼角。她看到岁月扭曲了她们的妖娆。
仿佛就是一个转身的距离,她们就换做了一种自己完全不认识的面孔。
她们结婚了,男人都是一些很粗鲁的模样,抽烟,喝酒,经常会因言语的不合和别人大打出手。
可是她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容忍着,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
烟火缭绕中,她的青葱见水就长,很快,她就出落成一个大姑娘。
我眼睁睁的看她一点点长高,长成一个成熟女孩的模样。
她开始为每月的那几天而苦恼啦,她开始为胸衣的尺寸而开始发愁。
她学会了温文尔雅的微笑,学会了慢条斯理的吃饭。
她开始观察身边的男人,高挑的,瘦小的,平庸的,抑或是那些自己无法触及的男人。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她真的长大了。
很快,她独立了,学会了自己赚钱,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出入一些公共场合,结交一些自己喜欢的男人。
嗯,对,就是男人。
从这里我好像看到了她的病态,她对自己的信心总是若有若无,伤心的时候甚至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
苦闷的时候,她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在烟圈里吐出自己的心事,看它在空气里稀释成淡蓝的烟雾。
她看到形形色色的男人从她身旁经过,长着不一样的脸庞,笑出不一样的韵味。
我想她真的开始有一点累了。
很快,她便开始勾搭上了那一些形形色色男人,画出不一样的妆容,笑出不一样的韵味。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幸福的。
夜晚的神秘总是无法抵挡,就像一个累极了的人离不开睡眠一样。在深夜里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像一条溺水的鱼,无法呼吸。
在喝干一瓶浏阳河之后,我看到她眼角飞出了浅浅的泪。
她开始喜欢上了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会浅浅的笑,但却意味深长。
他的眉眼里有着令人无法拒绝的魅力,一下了就把实实在在的融化在了他的怀里。
我想着刚开始这个男人是有些抗拒心理的。他结过婚了,并且有自己的孩子。他完全不需要从别人的影子里去找寻自己的寄托。
可是,事情并没有一个轨道,有迹可循。
当她喝醉酒后,对他的耳朵轻轻吹气的时候,他感觉到了自己内心的战栗。
当她独自离开躺在公园长椅上晒月光的时候,他听到了心底感情的呼喊。
当她泪流满面却一言不发任发丝模糊脸庞的时候,他心底的坚冰正在被一点点凿碎。
当她不小心和他拥倒在藤沙发的沙发,他感觉身体里的欲望正在自己内心一遍遍疯狂的叫嚣。
都说女人的眼泪很廉价,但是女孩子的眼泪却珍贵上了百倍。
她用自己的眼泪完完全全颠覆了那个男人。
他轻轻的把她抱起来,轻轻的放在面对窗子的那张大床上。
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因为他并不觉爱情是一种错误。
她感觉自己被抱起来了,他的身上有自己那么熟悉的味道。
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因为她并没有嗅到背后隐藏的危险。
他抽丝剥茧似的把她的衣服去除,去除阻挡他们距离的障碍。
他觉得很兴奋,那一种诱人的香味几乎让他血脉喷张。
她感觉自己的衣服正在轻轻褪去,她感觉到了他掌心的力量。
她很从容,有一种神圣的献身的感觉,仿佛是把最珍贵的祭品献给自己内心的神。
他的吻很深沉,像一阵突如其来的潮流将她完全淹没。
她感觉他的吻像雨点一点静静落满自己的全身。
爱的感觉竟是如此玄妙,就像经历一场华丽的钢琴演奏,不可言语。
只能任凭黑白双键轻轻跳跃,一次有一次碰撞自己的灵魂。
…………
余下的内容,请允许我一笔带过。
总之,秋秋哭了,她没有那么完美的抵抗力。
一抹鲜红刺痛了她的眼睛,疼痛撕裂者她的身体。她没有感觉到他有力的怀抱,他睡着了,静谧如婴儿。
她想从床上爬起来,给自己优雅的离开。可是身体的痛楚提醒着她,她只是一个女人。
嗯,你说对了,她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
故事的然后呢,他就走了。我们的秋秋又回到了原点。
他们一家三口开着车去绿池广场游玩的时候,车子扬起来的风吹断了秋秋手里拿的花纸伞,那阵风啊,也彻彻底底灌透了秋秋身体里的单薄。
她明明看到他墨镜后面的眼泪了呢,可是他为什么说走就走了呢?
她明明听到了他口中的挽留了呢,怎么一下子大家都成为陌生人了呢?
接着,经过季节的更替,工作的变更,秋秋已经学会不再浓妆艳抹了。摆脱了高跟鞋之后,她终于开始欣赏脚踏实地的安稳。
偶尔,她也会被陌生人身上那一种相似的熟悉味道,呛出一脸泪花。
她不喝激烈的白酒,只品白菊的味美。
她不抽刺激的香烟,只喷温和的香水。
我们那个曾经发誓要特立独行,逆天而行的秋秋没有了。
她接受了家里的人的安排,嫁给了一个连脸型轮廓都很陌生的男人。
我们的秋秋她在某种意义上说,失去了对现实的抵抗力。心被人伤过之后,就忘却了自己来上世上最初的理想。
她的青葱见风就缩,最终匍匐城一地的荒草。
她开始容忍男人的小肚鸡肠,无理取闹。气急的时候,她也会像泼妇一样骂街。
可是第二天就像没事人一样,因为她知道,生活总得要过,何必自找那么多不痛快,解气就好了。
她开始串亲戚了,和街坊说一些粗俗但无伤大雅的玩笑,甚至能在村里流氓的故意袭击表现的无动于衷,继续过着那波澜不惊的生活。
嗯。这就是我们家的秋秋吧,当然现在已经不是我们家的了。她在随风漂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
有时候,当问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她会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世上。
一切的一切都不在风生水起,安逸的仿佛一如既往。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又到底经历了什么?
秋秋总是会在一个同样夜凉如水的晚上一遍又一遍问自己,可每次都是摇摇头回到了屋里。
第247、用心打造的爱情的钥匙
在生活方面,玲最大的缺点就是有些丢三落四。当然,这主要是就钥匙而言。这天下班,走到家门口,她才发觉钥匙不见了。崭新的防盗门,牢不可破,玲一筹莫展。邻居走过来说,找110试试看。于是她拨通了110,一个柔和的声音回答说:“对不起,我们太忙,不能出警,你最好去找街头急开锁的师傅。”
天已经黑下来了。到哪里找开锁的师傅呢?邻居宽慰她说,“姑娘别急,会有办法的。你要不找你男朋友看看,说不定”玲连连摇头说,“他也没有钥匙。”玲同兵恋爱两年了,她一直对兵的感情把握不准,因此,一直没有给他房门钥匙。邻居说,“或许,他有办法的。”玲说,“他住得太远。”
最后,她还是给兵打了电话。兵一点也不着急,温和地说:“你摸摸背包底部的夹层,看看有什么。”玲疑惑地伸手探进夹层,竟摸到了一把钥匙!“好你个老兵!”玲惊喜地叫了起来。兵说:“我怕你哪一天丢了钥匙,开不了门,就给你藏了一把备用的。我知道,你背包是不离身的。”
玲打开了厚重的铁门。她坐在沙发上,捧着这把钥匙,端详了好半天。然后,她又拨通了兵的电话,轻轻地说:“我想好了,我们元旦结婚吧!”兵的欢呼声,甜蜜地敲击着玲的心房。
爱情的钥匙是用心打造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或许就是一把真情的钥匙,它能打开神圣的婚姻大门。
第248、倾斜的伞
她是他的情人,她决定离开他。决定离开他的原因,纯属一次偶然。
那天,天下大雨,她去公司找他。当她快到他公司门口时,她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妻子,他们正从公司里走出来。他撑开伞,轻轻地拥着妻子,走进了雨中。她躲在一角,偷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她感到他撑伞的姿势是那么陌生,伞一直向他妻子那边倾斜着,而自己的另一半身体却在雨中。
在雨中,他也曾无数次给她撑过伞,但那伞,始终摆放在中央,并没有向她偏斜一丝一毫,他拥着她,也许比拥着他的妻子更紧,但那只是一种肌肤之爱,没有深入内心。
看着那把倾斜的伞,她内心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她现在才开始明白,他对妻子的爱,真正到了心疼的地步,那把倾斜的伞,便可以证明一切;而对她的爱,顶多是肌肤的相悦相亲,激起的只是几朵短暂的浪花。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目送着那把越来越远的伞,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把倾斜的伞永远不会属于自己。
她决定离开他,寻找一把向自己倾斜的伞,寻找一个真正心疼自己的男人,和他结为终生伴侣。
第249、另一种反抗
“生活永远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的故事,结尾总是出乎意料。”老三斜靠在宿舍上铺的床头,拿着一本英文版的大部头名著,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目光呆滞,语出惊人,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我们习以为常,丝毫不为所动。于是,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重新沉浸到他的世界中。老三叫李铮,个头有点儿矮,带着农村孩子特有的固执,走进了这所大学。成了我们的舍友。转眼大三了,感情方面的苍白,让老三寝食难安,一次次的冒险和尝试,换回的只是一次次的挫折和更大的打击。他似乎变了个人,从图书馆里借了大部头的英文原版书来读。我们说他这是在“自我麻醉”,而老三则认为自己只是在追求更为高级的生活方式。老三喜欢上网,常彻夜不归。是一种善意的捉弄,老四改头换面,用一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媚儿”把老三约到了清晨六点的操场边上,还说自己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操场跑步,如果有缘,定能相见。果然,每天早晨五点刚过,老三就会悄悄起床,他永远不会知道,伴随着他脚步声的消失,宿舍里爆发出的笑声,是怎样的惊天动地。
一天两天,我们觉得可笑;三天四天,我们开始内疚。一个多月过去了,看着老三沉郁的面容,我们感到一种不忍和残酷。但是,谁也无法告诉老三真相。亲手撕碎一个人的希望,比制造一个谎言要困难得多。冬天说来就来。雪花飘飞的早晨,我们想拉住老三,但是他的眼神像狼,我们恐慌而无奈。
老三不会想到,他竟然成了一道风景。我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女生蔡玫。没想到大家都知道了。渐渐地,每天早晨,会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小女生,远远地冲老三指指点点,或者故意跟上老三的脚步,从近处看一看这个固执和坚持的男生,我们也加入了老三的“粉丝团”,每天到操场上陪他热火朝天地跑上几圈,是出于内疚,也是对老三的一种补偿。
我们所有人都保守着秘密,都有意无意地欣赏着这道人为的风景,除了被蒙蔽的老三。直到有一天,当一个漂亮女生走到老三跟前,说自己就是“媚儿”的时候,我们几个当场呆住,各自脸上写满了羡慕、妒忌、惊奇、疑惑还有失落的表情。这个“媚儿”当然是假的。大家都知道。假媚儿听说了老三的事,被他那种傻乎乎的坚持所打动,她曾反问我们:“为了一个约定坚持到这种程度,这个人能不可靠吗?”但是,为了守住一个谎言,我们不得不承认另一个谎言,就像为了掩盖一桩罪行。而犯下另一桩罪行一样。我们每个人都祝贺老三。并目睹着这个爱情故事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按部就班地发展和升华。
老三的故事仍旧被许多人传播着,老三的爱情同样也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老三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书呆子,一跃成了校园里万众瞩目的偶像级人物。他的故事激励着那些怀揣梦想的“青蛙王子”们,他们从老三的故事中汲取营养,学会如何在爱情长跑中用最朴实无华的坚持来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自然以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是老三。我们再次重逢是在毕业三年之后老三和“媚儿”的婚宴上。老三道出的秘密,让我们都大吃一惊。老三说他早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时候他想,就这样傻下去吧,当所有人都在看一个人的表演时,表演者也成了观众。
老三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反抗着我们的捉弄,也用这样的方式,傻傻地赢得了属于他的爱情。
第250、土豆玫瑰
大学时,他们同班。她热情活泼,像只快乐的小鸟叽喳不停。而他却冷峻少言,即使偶有妙语,把别人惹得捧腹时,他仍旧不动声色。他们早就互生情愫,却从未向对方表白。她在等他开口,而他始终沉默。直到毕业前的一个月,两人都在北京找到工作,他才匆忙约她出来,一脸严肃地说:“咱们恋爱吧。”
她笑,歪着脑袋调皮地问:“为什么到现在才说?”
“以前我不敢保证让你幸福,而现在,我觉得可以了!”他的话还是那么简单,却异常坚定。
他们恋爱了。因为有他,她什么事都不用操心,像个无忧无虑的公主。
工作后,他们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公用的。他主动承担起所有的家务,每天锅碗瓢勺忙得不亦乐乎。
她爱吃土豆,于是他经常买,土豆丝、土豆片、土豆块…… 变着花样做给他吃。共用一个厨房的邻居对她说:“姑娘,你真有福气,找了一个这么能干的男朋友。”这时,她的心里暖洋洋的。
在她看来,有土豆吃的日子,很幸福。
三年后,他们结婚了。她是美丽快乐的新娘,他是英俊稳重的新郎,在别人的眼里,他们珠联璧合,天生一对。
婚后的生活平稳而舒缓。他仍旧每天下班就去厨房,做她最爱吃的饭菜,她仍旧像只快乐的小鸟,围着他追逐嬉闹。她想,日子就该如此吧,简单却充实。
那年,由于经营不善,他所在的公司即将倒闭,他面临着事业上的重新选择。而她的工作却一帆风顺,很快成为公司最年轻的部门经理,前途一片锦簇。
那段时间,他为事业而懊恼,却从未在她的面前表现,仍旧一如既往地做饭、收拾家务,好像什么事都未曾发生。
她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知道,这样坚强和隐忍的男人,宁可自己受苦受累,都不会让她承担分毫。
后来,他的朋友力邀他到深圳创业,但他放心不下她,犹豫不决。她明白他的心思,对他说:“你去吧,不用担心我,到了那边,争取早点稳定下来,我也过去。”
他终于下了决心,依依惜别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没有他,她的生活一塌糊涂。他打来电话时,她正在泡方便面,听着他温暖的声音,她突然哭了,声泪俱下。她说:“我想你,我想吃土豆……”
是啊,有土豆吃的日子,真的很幸福。
离别后,他们靠电话倾吐相思,但为了节省话费,她们的通话从来不超过三分钟。有时,刚挂上电话,他的短信就发过来:“我想你,还没说够!”她又打过去,他却不再应答。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她悄然落泪。
因为想他,她时常精神恍惚,为此影响了工作,出现一些很低级的失误。她懊悔,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经常深陷苦恼。
一年后,他的事业终于稳定下来。电话里,他说:“你过来吧,这里有你喜欢的公园和树木,并且不缺少土豆。”她笑,大声说:“就等你这句话呢。”
于是,她辞职,收拾了简单的行囊,迫不及待地到了深圳。
对她来说,有他的城市,就有一切。
她找了一个文员的职位,轻松得有些无聊。重逢的喜悦过后,生活步入正轨。他们住着不属于自己的房子,过着平凡简单的时光。
闲暇的日子,她在网上打发时间。论坛上,本来秀美的文笔,被她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个帖子,都能吸引很多“鲜花”和“掌声”,她因此结识了很多网友。
他很忙,并且总有一些纷杂的应酬,再也无暇给她做饭,甚至不能回家吃饭。他经常在深夜归来,每次都醉得很深。趁着酒意,就语无伦次地对她说一些话:“我要挣很多很多的钱,买一幢很大的房子,让你过最幸福的生活……”
她知道,他是爱她的。以前,他给她做最喜欢吃的土豆,如今,他拼了命似地努力挣钱,这都是为了让她幸福。但她并没有感到欣慰,虽然生活境况好了很多,虽然相聚替代了离别,但她总觉得生活中缺少点什么,是什么呢?
情人节的前夕,有网友约她见面,她拒绝了,没想到这个网友不知从哪得到她的单位地址,送来一束鲜花。花是红玫瑰,很艺术的包装,放在她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些扎眼。她不喜欢网友的唐突,却无法拒绝这些美丽的鲜花。
她突然想起,和他相识十年,他竟从来没有给她送过鲜花。她有些想不通,他为什么从来不给她送一束代表爱情的玫瑰,她更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有和他计较!难道是那些香气扑鼻的土豆,让她忘记了世间还有玫瑰的存在?
莫名其妙的,她开始怀疑起他们之间的感情。
情人节前一天,她无意中发现了他忘在家里的钱包,里面除了钞票,还有一张借据,数额20万元,落款是他的一个朋友。对此,她一无所知。也就是说,他没有和她商量,就私自借了20万给他的朋友。
晚上,他们大吵了一架。面对她的质问,他明显有些不耐烦。他大声说:“这都是生意上的事,用不着你管!”
她觉得他不再爱她了,伤心得一夜未眠。
第二天,情人节,他很早就去上班了,什么话都没对她说。房间里很冷,而她的心里更冷。
心情烦躁地挂在网上,那个网友发来消息,邀请她晚上一起吃饭。她本想拒绝,但突然想着那些鲜红的玫瑰,竟答应了下来。
她想打个电话给他,但拨了几遍都是占线,索性就不打了,反正他也不在乎自己,她心想。
没想到想象中浪漫温情的网友,却丑陋而无礼。见面没多久,就把手放在她的手上,眼睛里尽是暧昧。她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荒唐,情人节的晚上,竟和一个陌生的网友共进晚餐,自己这是怎么了?他打来电话,问她为什么还不回家,她支吾着说在加班,马上就回去。
终于摆脱了网友的纠缠,她回到家。门是虚掩的,他早回来了。进门的瞬间,香气扑鼻。桌上,是满桌的饭菜。厨房里,他还在忙碌,见她进来,他慌乱地把一个盆子藏在柜子里。
“藏什么呢?”她好奇地问,一边从柜子里拿出那个盆子。
随即,她惊呆了。盆里竟是摆放整齐的“玫瑰”,用土豆雕成的玫瑰。“这,是你雕的吗?”她满脸疑惑。
他微笑着点头,拿起刀和土豆,刀锋在土豆上迅速地翻飞,几分钟后,圆圆的土豆变成了一朵盛放的玫瑰……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从小就对鲜花过敏,所以从来不敢给你买鲜花。今天是我们相识后的第十个情人节,就用这些十朵土豆雕成的玫瑰来代替好吗?为此,我已经练了很久了!”
她再次惊异,相识十年,她竟不知道他对鲜花过敏。这个沉默少言的男人,竟对她保守着这样一个秘密。
再看他时,他正低头拿碗筷,她看到他的头顶,不知何时生出许多白发,在灯光下分外扎眼。她呆呆地看着他,往事一幕幕在心头翻滚。
“发什么呆呢,吃饭吧,有你最喜欢吃的菜!”他的声音依然温暖,眼神里依然写满浓浓的爱意。而她却再也控制不住眼眶中的泪水,一把抱住他,哭了起来……
爱情是需要土豆的,没有食物、没有物质维持的爱情难以长久;但爱情也需要玫瑰,失去浪漫的情怀和精神支撑,再精彩的爱情也会变得乏味。因此,在爱情里,我们要土豆,也要玫瑰。
第251、悬在春天路口的爱情秋千
那条街,有很多老槐树。夏日,浅白浅白的槐花,香满一条街。他们搬来时是冬天,槐树尚未露风情。 路西第五棵树旁,有一家面包店。玻璃橱窗干净透明,里面有对对情侣,坐在绿色秋千椅上,闲适地吃蛋糕,喝珍珠奶茶。 她每次走过,总爱问:“你说,珍珠奶茶是什么味儿?” 他说:“给你买一杯尝尝,好吗?又不是没那点钱。” 她拽他:“那东西中看不中吃,不过糊弄恋爱中的小女孩而已。”坚决不让买。一杯奶茶3块钱。对刚毕业、倔强地不要家里一分钱的他们,3块钱够给她买一只发卡,给他买双袜子了。 第八棵槐树后,有一个小院,院里最西边的平房,是他们的家。连饭桌都没有,菜摆地上,夹一口菜,要先弯一弯腰。这边弯腰,那边就笑:“您太客气了,请慢用。” 洗碗时,他说:“你跟我受苦了。”眼圈红红的。 她撇嘴嘘他,说他假。 他笑笑:“不过相信我,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段日子的。” 一周后,她的工作先有了眉目。那是一家广告公司,在市中心最高的大厦里。 小鹂 那幢大厦好高。拿眼往外瞅,地上人车小如玩具。这可是新生活?人事经理开口说:“你们幸运,赶上滑雪。” 周末,我背着包对咸菜说:“我去滑雪了。”背挺得老直,趾高气扬像只小母鸡。 简单培训后,我全力俯冲。5秒钟后,砰,雪橇滑出雪道,双脚插入雪堆。快得像演戏。组织者叫来一滑雪老手帮我。没想他站一旁,并不伸手,而是学我摔倒的姿势,也坐雪地上。他说:“你要自己爬起来。”我忍住泪,照他的动作,调整双脚和雪橇的位置,双手用力将身体撑起,半蹲,站立。站起来冷眼看,他高我一头。 我平衡感差,一路趔趄。他跟了下来,看我摔看我起。这个冷血男人。 摔得惨不忍睹,哪里体会得到飞翔的快乐,更不愿多说一句。下山时他说一声:“你必须学会自己爬起来,如果只你一人,谁来帮你?”我没理他。 第二天和初学者一同滑,也跌倒。然后,我就在同伴的诧异里,麻利地起身,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 同伴羡慕:“沈洛的兵,果然厉害。”彼时,才知他是沈洛,公司的设计天才。这个人,就以那么冷冷的方式,让我体会到另一种暖。 晚上回家,咸菜在厨房,大声吆喝:“上菜啦!”屋里的热气模糊了眼镜,我喊:“咸菜,我会滑雪了!” 咸菜 我喜欢小鹂,喜欢到为她下厨。从图书馆借来菜谱,一下下比照着做。西芹炒百合、糖醋排骨,还有她最爱吃的——它似蜜。可我怀疑,她只喜欢这道菜的名字而已。 她是个可爱的女孩,五音不全,唱歌常飞到孟加拉,反复只有一句歌词:“我愿爱情它似蜜。” 她还喜欢叫我咸菜,第一次见面,她说:“安贤才,腌咸菜?”说完就笑,露出一口细碎的牙。这个给我新名字的女孩,也给了我爱情。一毕业,我们就拿厚厚一摞简历,背包里塞满梦想,一起来首都找机会。穷且快乐。 她喜欢逛街,但只去小店。街边一元店里,她会蹲老半天,只是挑选几只发卡。连我都看得出,那些发卡很薄很脆,是劣质品,可小鹂戴到头上,会高兴地唱“它似蜜”。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让她过上好日子。 面包店 面包店打烊前,会把不新鲜的面包摆到门口,五折售卖。小鹂每次都去,买椰蓉提子吐司,可以做第二天的早餐。 小鹂坚决不让咸菜去,说:“那里可都是老太太。”有一天,咸菜还是去了,就站在她旁边。 咸菜说:“你还没给我讲你的新工作。”小鹂刚要说什么,就见玻璃窗里的电视上,报道丹麦王储的恋爱事件。小鹂说:“呀,王子!”两眼着了魔。 “是不是女孩都喜欢王子?”他饶有兴趣地问。 她想都没想:“那当然,谁不喜欢童话!” “你也是吗?” 她从屏幕上收回视线,扫一眼喝珍珠奶茶的女孩,然后,看看前面排队的老太太:“我不过是刚出校园的小妹。”最后两个字,忽然低不可闻。 沈洛 小鹂让我想起一个人。 邻居葛家,院里大枣树间,吊了个秋千。我在院里写作业,听到笑声,然后就见飞上枣树尖儿的葛家小三。 小鹂很像她,短发,大眼睛,耳朵边别一只果绿色发卡。她滑雪摔倒的尖叫,和葛家小三一样,愉悦,光滑,像一根发亮的银线。 两周后分派岗位,小鹂来我的部门。她第一句是,我来报到。第二句是,那天滑雪,多谢你。自此,她排日程表,过滤电话,水一样渗入我的生活。透过玻璃看娴静的她,浮躁的心会一点点淡定从容。 葛家在我十四岁那年搬走了。之前,我只来得及和葛家小三说一句话。我说:“你好。”她说:“我明天要搬家了。”我的少年情思就那么仓促地结束了。 老天厚爱,十五年后,小鹂来了。 小鹂 一晃到了春天。莫名地,我会忽然心跳。隔着玻璃墙,害怕看,又管不住双眼。他雪白衬衫,灰色裤子,头发整齐,右腕系一块黑色劳力士。 上午10点半,有上午茶,大家分享咖啡、茶和小点心。沈洛过来,用手指叩叩我的桌子:“我知道有个地方的糕点好吃,明天带给你。” 第二天果真带来一盒糕点,好利来的。他问,你喜欢吃咸的还是甜的?我说甜的。他哦一声:“那给你老婆饼,我吃老公饼。” 然后我心跳就加速了,像刚跑完四百米,及至接他手里递过来的咖啡时,手一晃,洒了些到裤子上。 又一番忙乱,他拿纸巾去擦,还不忘说:“不急,马上就好。”我看着他,忽然愿意,愿意这么地久天长忙下去。 回家把衣服泡在盆里,竟发起呆来,连咸菜上菜都没发觉。 咸菜 小鹂这几日净发呆,胃口也差,吃几口就放筷子。她说工作有压力,我想,她是新人需要适应。 上午,老家有人来,捎来外婆的梅醋,盛在大肚玻璃瓶里。梅醋最能调胃口,想小鹂会喜欢。 下午面试,回来特意绕道去小鹂的办公楼。因为是给她惊喜,所以不打电话,在马路对面等她,到黄昏。 黄昏,小鹂出来,我正要挥手,一辆车从地下停车场驶出,在她身边停住。她犹豫了一下,上了车。做白日梦时,我和小鹂最爱讨论车。 隔着玻璃,依然能看见那男人脸上的微笑,可以淹没任何一个女孩的微笑。 我坐公车回的家,小鹂已到家,边做饭边唱,我愿爱情它似蜜。见了我,她说:“今天坐同事的车回家,所以早了。你怎么啦?” 我忽然眼酸,上去抱住她:“我害怕看不见你。” 面包店 5月,槐花开了。咸菜也工作两个月了,早上一同去车站,小鹂往东,咸菜往西。只是挥手时,小鹂眼里的迷茫像雾气,愈来愈浓。咸菜的微笑里,则始终含一丝痛。 雷打不动的,是晚上排队买面包。 5月14日,英俊的丹麦王储和平民女子唐纳森成婚。 新人接受主教祝福。新人交换戒指。屏幕画外音:“唐纳森就像戴妃,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全世界都被这个童话故事陶醉了。” 咸菜插嘴:“一结婚,灰姑娘就是王妃了。” 小鹂咬咬嘴唇,眼里滑过一丝失落。再看前面臃肿的队伍,忽然没了耐心:“人太多,不排了。”一路上,没说一句话。咸菜想她生气了,为了他们窘迫的处境。那之后,小鹂很少去面包店。之后的早餐,小鹂吃得很少,她抱歉地说:“公司供应上午茶,有点心。”再后来,咸菜开始一人吃面包。一人时,那面包欺生,兀自多了些粗糙,吃几口,就硌得喉咙疼。 他咳嗽,拼命喝水。 小鹂 我承认,我心里每天都在荡秋千。一忽儿到峰顶,一忽儿到谷底,也快乐也忧伤。这两个男人舍哪个,都不忍。 惟一的底线,是不同沈洛吃意义暧昧的晚餐,午餐除外。午间,他的借口是换换工作餐,我说服自己的理由,也是这个,工作餐而已,怕什么呢。 明知道,他那样的眼神。 我说:“沈洛,谢谢你的珍珠奶茶。” “这家店晚上供应菠萝蜜椰丝糕,也许你会喜欢。” “哦,以后再说吧。” 他亲昵地拍拍我的手背。他的手,停留在我手背的时间,从最初的0.5秒,到3秒。 哪个女子不是一朵向阳花?我也有小虚荣。他温和高贵,和他,我不会卑微。那种因窘迫生活而生出的卑微,尤令女人心痛,我知道,咸菜和我,要过几年才可剔除卑微。 可是,天,我有多爱咸菜穿围裙的样子。这些天咸菜不说话,他不说话,我也知道他在等,等我说点什么。 问题游戏 某天的上午茶,同事闹着做游戏。裁一堆纸条,写上五花八门的问题,指到哪张,就回答哪个问题。不许说谎。小鹂第一次见识写字楼的白领有多厉害。 沈洛看纸条:“最遗憾的事?我曾经错过一个女孩,我们仅说过一句话,但我想了她十五年。直到我遇到另一个人,再不可错过。” 小鹂本来还笑着,笑着,忽然就将笑冻在嘴角。 那一下午,小鹂在方案里打错了14个字。沈洛笑着问:“是不是想吃咸菜了?这一段,你打了两遍咸菜。”又问:“始终不答应跟我吃晚饭,今晚还没空吗?” 这次,她坚定地摇头:“对不起。” 家里那人,那个穿花围裙、做好饭落寞地等她的人,一顿饭N次弯腰,N+M次嬉笑,不可错过呀,连同那窘迫的快乐的日子。 结局 晚7点,咸菜已做好饭,他诧异:“你今天晚了。”她笑:“我坐公车回来的。”他不知听清了没有,哦一声,拿出一瓶红酒:“下个月,我们就不住这里了,我另找了房子。” “什么?”小鹂有些茫然。 咸菜把酒斟满:“我可能要换工作,在上海,还没敲定。走之前给你找了房子,一居,有阳光,我已预付半年租金。” 小鹂没有迎他递过来的红酒。 “我想,这是最好的,对你对我。” “我想这样你会开心点。” “你怎么了?为什么哭?” 小鹂踢他一脚:“就这么把我丢下吗?谁说的,要让我过好日子?我还等你,等你给我好日子。” 咸菜愣住:“可是……” “可是什么,我不是回来了嘛。” 也许,在春天的路口,谁都要做一次灵魂的俯卧撑,荡过那么一架爱情秋千。也许不止一次。下得秋千,你会往哪儿走? 我回来了,不想错过你,不想错过之后再去思念你。我要,我要和你在一起。第252、心爱的
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她的。他最喜欢像个孩子般趴在她怀里,脸颊紧贴着她的胸脯,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
“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这是她大一时写的诗。她从小就觉得自己的心跳特别快,有时候运动稍微激烈些,心脏就好像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即使渐渐长大,仍然是只要爬上两层楼,就仿佛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碰痛碰痛。
碰痛碰痛,她抚着剧烈跳动的胸口询问双亲,爸爸低头叹气,妈妈又流了一脸的泪。
终于知道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时,她也流了一脸的泪。但后来就坚强了,不再怕病床、怕高悬的点滴筒、怕护士的白口罩,有时候还能平静地看着仪器上自己心跳的起伏,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变成死寂的横线。
上帝大约没有把她收回去的意思:30岁那年,终于等到了愿意把心捐给她的人。手术前一天晚上她哭了一整夜,哭湿了白被单和枕头,她哭自己终于重新拾回了生命,也哭那个失去生命却救了她的人。
她只知道是个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子,结过婚,猝死于一场车祸。无从表达对那人的感激,她剪存了报道她换心手术的新闻,上面并列着她们两人的照片。
然后他就出现了。起初他在病房踟蹰,她还以为是访者,后来却成了常来聊天的访客,在百无聊赖的病中,她常为了期待他而忙着在病床上梳妆。初恋的喜悦强烈地冲击着她,毕竟由于自己生来脆弱的心,她连接吻也不曾。
这一次她可以放心地吻了。别人的心在自己胸腔里有规律地跳动着,她的心跳不再剧烈,却十分安稳,她真的“放心”了,将半跪的他紧拥在自己的胸前,她答应了他的求婚。
但她仍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爱她,自己不过是个残缺的人,依旧是孱弱的身子,胸前有永远的疤痕……他竟然毫不嫌弃地、热烈地爱着。每次她追问原因,他总是笑而不答,也许历经沧桑的人感情较内敛吧,她知道他曾有过一次婚姻,但很快就失去了。
她不知道的是他藏在衣柜底层的小盒子,她在偶然间发现,好奇地打开时,看见他的旧结婚照,含笑的新娘看起来好面熟,好像……她凛然一惊,匆忙找出收存的换心剪报,不待对比,就知道是同一个人,那个把心捐给她的女子。
那颗心正在她胸中剧烈地跳着,碰痛碰痛。
第253、地老天荒的爱情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白。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不了公园里唱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然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帖,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第254、晾晒爱情
在感情上,她受了伤。曾经对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决绝地离开她,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她哭,她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接受。她对家人和朋友哭诉,痛骂男人的绝情,几乎成了祥林嫂的翻版。大家都劝她,走出这段情,开始新的生活。她终于答应了。 很快便有男人喜欢她。是啊,她那么有才华,写一手好文章。她是一个成功的推销者,通过博客将自己弄成了明星。一堆的文学爱好者,拥堵在她的博客里,看她笑,看她哭,倾听她的乐与悲。爱她的男人先是爱上她的文字,然后爱上了她的人。 他的攻势很猛,她败下阵来。她爱得很投入,称他为“我的爱人”。也有人质疑,不是曾经很痛苦吗,怎么那么快将旧情丢在了风中?当然,更多的人祝福她。 他和她的爱情热火朝天。每一天,她都在博客里公布爱情的新进展。她写他的好,他的思念,写她的感动,她的坚定。点点滴滴,一遍遍在众人面前展现。在她的文字里,他和她的爱情是透明的。他让她不满意了,他和她生气了,他对她温柔,对她妥协,她都乐于让大家分享。 但爱情却快速降了温,他远离她了。这让她很生气,她是骄傲的,你不爱我,我何必爱你?于是,她的文字成了讨伐他的檄文。而他沉默,毫无回头的迹象。让人不得不感叹,那么深那么浓的爱也会转移。 她倒是比以前坚强了。一如既往地在博客里公布她的生活。没多久,另一段感情光顾了她。从她的文字中,大家又看到了一个男人默默爱她的痕迹。“啊,我的爱人……”她又开始了新一轮深情呼唤。每一天,她定时向博友们公布她的恋情新进展。在她的笔下,她和他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可惜,终究没能如她所愿。从她的心情日记中发现,他又开始远离她了。炽热的情感又一次降了温。 她依然如故,写了大篇的文字回忆旧情。虽然,爱情的远离也让她难过,但更多的是困惑。自然,还是有人一如既往地安慰她受伤的心,只有一个博友无知无畏地跟帖:“爱情是内心最美好的情感,不是随便拿来取悦他人的,更何况一些隐秘的情节。你完全不懂,又怎能得到想要的爱情?”是啊!他真是一语中的。像她这样总是晾晒爱情,哪个男人能接受?美好的爱情需要培养和沉淀,实在不适合将爱情全部拿出,赤裸裸晾晒。第255、我们的青春岁月
那年,她第三次换工作,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公司集会。其时已是6月天。酒店走廊上盛开的栀子花香气逼人。他说,他们学校也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是清朝年间的吧,粗壮得需两双手臂方能合拢。”她接口道:“是明末的,国家二级保护文物。”他惊诧不已,小公司能遇到校友,几万分之一的概率。她还知道他那时在栀子树下与不同女子的约会,拥抱。甚至接吻。酒宴结束时,他微醉,坚持要送校友回家。他们乘同一辆的士,一手之距。还未到她住处,他已酣睡不醒。先送他回出租房,他倍感歉意,从车窗扔进一张百元钞票:“不好意思。应该我送你的。”像政客口中的“I'm sorry”,非常诚挚也非常虚假的道歉。她收好,夹在书缝。
自此。你来我往,感情便如轻音乐一般在两人之间浮浮沉沉。
28岁的爱情,早已不像校园里那样来得纯粹简单。他们有相同的经济基础。相似的年龄。一大把未知的前途……他感到蹊跷,现代都市观念前卫的她还是处女之身。而她,那一夜只是陶醉地伏在他年轻光洁的身躯上,不让他入睡,听他讲过去的点点滴滴。
他生在广州的一条小巷里,父母早逝,车祸。他靠微薄的抚恤金度日,惟一可依靠的就是奶奶。还有他小学时所走过的路,弯弯曲曲的小巷,最喜欢穿也是他不得不经常穿的校服,他能记得的街坊邻居,孤独忧郁的中学时光,大学里的懵懂情事,他以前的两次工作……是他前半生的全部。她喜欢听这些琐碎的细节。遥远的,于他早已成为先秦先汉,是天涯,模糊无影。她却从来没有过厌倦,如是反复直到于她近如楼下的街市。他以为女人其实都是这样,关注细节。只要她回到他们同居的小屋。她身上总是罩着他宽大的衬衫,两只长袖在胸前打结。像他从后面的抱拥。脚下套着他的拖鞋,几乎整只脚都长长地从前面露出来。她说她小时候习惯了穿爸爸的衣服,其实,她只是想和他更亲近。
在家里,她就像换了另一个人,小猫小狗样腻在他的身旁。没有了工作中独当一面的风风火火。有一点她记得很清楚,那就是,从不涉及自己的从前。他只知道她的现在,她从小到大她的独立,仿佛孤女。
公司要派一个熟悉广州的人去开拓市场。他回来征求意见。她很清楚,广州是他的家,还有他对这份颇具挑战性工作的向往。好在他每个月必须亲自回来向总公司汇报,分开的时间并不太长久。
那边的工作渐渐做得风生水起,这是她早就预料到的,没有人比她更相信他的能力。他被提为公司的副总,全权负责广州的公司。为了照顾他,她也被调去做他的助手。他曾经问过她的理想,简单到他唾手可得。一套房屋。有单独的小院,院子里种上高大的栀子树。他笑,她已经甘心成为俗气的小妇人。他却野心勃勃豪气冲天,要加班,要应酬,要休闲……家庭以外的生活她已无法介入。他不时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用内地人难懂的广东话。渐渐大张旗鼓,坦荡地坐在她身边与她们交换那些柔软复杂的俚语。但是他也清楚,她温柔细腻本分持家。是做妻子的最好人选。身边的那些环肥燕瘦。即便是刚刚取得联系的大学初恋。也只是他风花雪月的一次排练。徐静蕾来广州做宣传。广东影院将全线上演徐静蕾的新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他最喜欢的女演员,她忧郁不苟言笑的青春。仿佛是她。那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部小说。讲一个女子与倾慕的男子短暂的情欲,成就她一生的回忆。电影的情节在书信中缓缓展开:“没有一个女子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这样舍身忘己地爱过你。我对你从不变心,过去是这样。现在是,将来也是。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觉察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完全不同。”
情暖一生的童年片断,6年的隐忍,暧昧的报社小阁楼,寒冷与温暖交织的小酒馆……她最能理解电影镜头的语言,在包厢里暗暗攥紧他的手,十指相扣,不留空隙。那女子的第一夜是情到深处的奉献。第:二夜是放纵也是她最后的一搏。在这个流行一夜情的时代。一夜的幸福能给谁一生的热情?灯光起来,他看到她泪光潋滟,疼惜地将她拥在怀里:“乖,这是电影,是艺术。别这样。”晚上,他专心地在家里陪她。她去卫生间洗浴,她的手机有来电,浓重低沉的彩铃《十年》。他接起来。浓重的广东话问候,问她有没有时间回来看奶奶。他仓惶失措,平时肆无忌惮地广东话调情,她都清清楚楚地捉在心里,却不留一丝痕迹,镇定从容。
那一夜,他也不让她睡觉,逼她讲她的过去。她想起不久前他在初恋情人面前的广东话欢言:“其实我们俩才是最有缘分的人,以前,现在。”她当时只是在一边苦笑,要说缘分中的前一个字,她比谁都体会更深。
她其实也住在他熟悉的广州,与他只隔一条窄窄的弄巷。一个巷南一个巷北。她每天都绕很远的路去上学,只是想看到他桀骜不驯的少年模样。整个小学,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不同的班级。也交谈过的,她记不清内容了。是一次暴雨,积水沪毁了路面,他背她过了那道小沟。他当然没想到,她一直在等他。中学。他们考进不同的学校,他的学校就在她学校的斜对面。也是在那一年。他的父母车祸致死。灵堂就设在他家门前,附近的小孩子都惟恐避之不及,她倒好。连续3天。站在灵堂的对面远远地张望,陪他度过恐惧的晚上。
她上初二那年,父母调到北方的城市,她却倔强地留在了奶奶家。终于离他近了些,因为。他也是和奶奶相依为命。那一年,他读初三。每个晚上,她都要溜进他学校的操场,坐在空无人迹没有灯光的看台上看他跑步。那是他最喜欢的运动,孤独的,自己与自己抗争。她看着他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声音变了,短短的胡须蓄起了,头发也留长了。正是桀骜不驯的年龄,眼睛乜斜着,嘴角轻轻上扬,带一点痞痞的笑,模样如街头小流氓无二。他当然没有注意到,她同刚也在他的周围发育,胸脯鼓起来,眼神飘起来。高考结束,她比他还急切地去学校看榜。那所北京的高校在她心中扎了根。她发誓,一定要考入他的学校,不错过他的每一个成长足迹。
第二年,谁也没有想到,一个普通中学里的普通学生会考入那所北京名校。她成为学校的英雄,名字和照片被张扬地悬挂在一直很阴暗的学校宣传栏里。校长请她给新生做报告,她到底辞掉,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没有理想没有信念的女孩子,她不能教坏自己的学妹,说她心里的目标只是一个人。一个考入那所名校的男生。她当然也轰动了那条小巷。那个暑假他碰巧没有回来,错过了她人生中惟一的一次高潮。大学里,她畏手畏脚,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两段爱情开始,结束。她买了望远镜,说是拿来看窗外的风景。谁也不知道她的目标其实只有一处,栀子树。他总是在那儿等待,在栀子树下与不同的女生亲密。只有在望远镜里,她才能肆意地把他拉近、拉近,近到看得清他脸上的茸毛。然后,她会在人去之后的栀子树下徘徊,流连。比他更熟悉栀子花哪一天有了新绿,哪一天开合。而她。根本无法纳入他的视线。没有亮丽的身线,也缺少青春的张扬。
第256、惜取眼前人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 两个月回来一次, 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也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也没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还是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许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明白,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第257、最复杂的语言
―――其实,也没有多远吧?只是说起来,已仿佛天宝旧事般旧雾茫茫了。那时的电脑是单板机,那时的输入输出设备是磁带机,那时学的语言是机器码,那时他与她在同一台电脑前坐了3个月,他始终没有对她说出那一句话。
机器码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语言,因它只用“1”和“0”两个数字,便组合出世上所有的运算、推理与答案。就好像在每一个瞬间念念不忘的她,用“是”或者“不是”演绎出冗长的算式,如万里长城般不断延伸,想推知这一段感情的未来。
他是每天早上给她带早点的人;那一双傲岸自信的眼睛,却在看到她的刹那,如坚冰在阳光下绽裂,迸溅出春水初融的澄澈与温柔;盛夏时日,他汗湿重衫,却固执地,一定要把正对电扇的座位让给她……然而这所有的“是”总是被一个简单的“不是”全盘推翻―――如果是真的,他为什么从来不肯说?
电脑班结业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她的程序却无论如何也收不了尾。最后一次调试,她眼看着一条早该拐弯的线条无休无止地延长下去,仿佛看见自己绵缠难言、无穷无尽的心事,竟只能呆坐。一直默不作声的他伸出手:“给我吧。”
结业前一天,他才把磁带还给她,淡淡地:“调好了,你自己试一下。”匆匆而去,人走屋空,一地破败的桌椅里,她紧紧握着磁带,看着他逃一样远去的背影,只觉得自己的心像一间积满灰尘的屋子,满天尘埃轰然飞腾,却终究缓缓落定―――他到底还是没有说。
那门课的结业证她始终没拿到,因为她没有交程序。
10年后在讲台上,她讲到电脑的发展史,纸带机与打孔机,机器码和二进制,台下竟是一片哗然一片笑,她想起自己未完成的结业设计。
几经周折借来了磁带机,在给学生做演示之前,她先在家里对着从床底翻出的译码表,一字字译着:“I lov―――”
她的手自键盘上滑落。不用再译了。窗外蝉声叫得如此急切震烁,她眼前清晰浮现的,是那男孩焦灼而又含糊地、不敢面对她的眼睛。当年的猜想终于得到了解答,只是岁月早已更换了场景与剧情。
最简单的语言也就是最复杂的语言,对于机器码而言,任何符号与数字,都必须转化为长串迂回的数码,仿佛设置天机,不肯轻易示人。而一旦破译,所有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原来,不过是这么简单。
而本来,就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如果,他肯亲口对她说出:那3个字。
第258、口述: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
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
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 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 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 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离婚。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 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 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 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 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 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 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 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 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 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 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减肥,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 那天晚上,可心穿着性感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客厅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 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 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第259、看不见的幸福
一天晚上,老公在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后,忽然问我:“我们的爱情会像贴心的棉袄一样吗?不显于形却温暖到心。”我笑着说:“那样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曾有好长时间,我对生活产生了厌倦。每天一下班后,我就无聊地玩电脑游戏,然后等着老公用电话告诉我今天他是回来还是不回来。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机会不是很多,人在职场,往往不是自己说了算。厌倦的感觉让我产生了错觉,我想,也许是彼此不爱了?或许每天面对着那张熟悉的脸不再有激情,就像我不再感动于他准备好的面包、豆浆,不再听到他上楼的脚步声就心跳。寂寞的心事说给女友,女友离了婚,她总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被幸福淹没的女人从来不知道幸福就在手里。没有人为她早起买豆浆,没有人下雨时给她送一把伞,也没有人打电话告诉她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和我谈话时,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没有一丝抱怨的神情。她说:“抱怨也不会带给我幸福,幸福是我的一种感觉,当我一个人安静地看电视时,当我去商场买一件打折的衣服时,我觉得我是幸福的。”原来快乐和幸福多么简单,它一直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爱情,但她一样觉得生活是快乐的。所以,我理解了那些早晨起来为儿子煮牛奶的母亲,理解了那些为爱情跑很远给女友买小笼包和玫瑰花的男生,也理解了为什么老公说希望回家时一抬头可以看到家里亮着灯。那是我一直不知道的幸福,它一直在身边,在每个缝隙里游走,像一条欢快的小鱼,明白的人会抓住它,不明白的人会让它悄悄溜走。
这就是生活,柴米油盐,男欢女爱,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觉得满足,有人感觉厌倦,有少年为赋新诗强说愁,也有80岁老人眼睛里的淡泊和从容。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不经意中蕴涵着幸福,其实你已经被幸福包围,却浑然不觉。
第260、一个深爱的女孩
“独自走在相识的地点,往事再次划过了心弦,如今的我丢了纯真的笑脸,现在的你添了成熟的容颜……”今天我又来到了这里寻找初恋时的感觉看见这里什么都没有变,同样的天气同样的树木……枫叶还是那么黄,泥土还是那么黑!一切都没有变,唯有一样东西改变了那就是:今天只是我一人独自来到了这里,再没有她的陪伴了……想不到这一个故事的结局是如此的凄惨与悲哀,来到了又让我想起了那一天,那一个故事,那一个开始……
不管结局会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至少我的追忆里有一个她。如今你我都毕业了,虽然很舍不得离开你的身影,因为你的身影是那么的那么的美丽……
我还是那一句话:请你别忘了有一个人永远爱着你,你就是我的一个信念,我会带着这个信念慢慢的老去,慢慢的死去……
2012年1月10日
第一章:记忆中的她
·1.1新学校新班级·
“唉,苦读了九年的寒窗,我依是没有考上高中,怎么办呢?还是这样吧……”我来到了黄山旅游管理学校。走进了新的班级,认识了新的老师和同学。
我的班级和别的班级有所差别,他的班级在学校里是独一无二的班,是人才济济的班。因为学什么专业的都有。有学电脑的,有学烹饪的,有学汽修的……总而言之他的班级是个综合班。我们上公共课时在一起上,上专业课就到各个专业班去上。我是学电脑的。
说到我的专业,那不得不说他的同学叶涛。我和叶涛是同一所学校毕业的。他们相识在辅导班里。他为人很仗义、够朋友、喜欢帮助别人。现在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让我十分欣喜。我与他同班可是我的福气啊!由于我行走不便,只能拄着拐杖行走,所以每次上专业课时,叶涛总是扶我去。
我的专业班在四楼,对我而言走上去是非常吃力的,也是不容易的。偏偏上天喜欢戏弄我。这天,我和“叶涛”来到了四楼上专业课。虽然在四楼,我走上去很吃力,但是有学习的动力和求知的精神鼓舞着,所以我还是艰难得上了四楼。当我兴致勃勃地进入了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和精力,只听见“去对面四楼的机房(电脑室)上课。”我的心情如晴空霹雳般的沉重,破坏了我上课的心情和兴趣。“那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啊,还是去机房吧。”我一边喃喃的说道,一边走向楼下……
我他下了一层又一层的阶梯,仿佛没一层阶梯的长度都不同,很难往下走。迈着沉重的脚步艰难的往下走着……当走到二楼时,此时的我发现了一个女孩站在楼梯口的窗户边,只见她的眼睛凝视着窗外,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唉,我的未来又将如何呢……终于走到了一楼。正要去机房。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王泽,你去哪上课啊!怎么没人扶啊。”(当时“叶涛”在前面带路)
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班主任丁老师,我立即回答道:“我们去机房上课。”
“哦,那你慢点呀!以后先弄清楚在哪里上课你再去,避免你来回跑了。”说完他又去上课了。想到这里我又沉醉于感动中……丁老师也是一位关心学生的老师。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同学们都赶着回家。我淋着雨从对面的机房去往教室。这时候丁老师刚下课,就看见了我淋着雨,他立即走过来给我打伞,送我去了教室……
我和老师话别后,便继续赶往机房。就在这,一个熟悉身影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从他身边离去……
“那不是刚才在二楼的女孩吗?她怎么还没去机房呢?”我心里暗暗的说着……就在这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脸庞,望着离他越来越远的背影,不禁想起了我曾经暗恋的女孩。
1.2·似曾相识·
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让他想起暗恋三年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和我是同届的现在就读于黄山一中,而我却在黄山旅校。唉,我与她天各一方啊。
我和那个女孩相遇在辅导班里。初中时叶涛和她同班。当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孩,便对她有了好感。我想着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今天我看见这个女孩让他感到十分的惬意,有一种似曾相识行的感觉。脑海中出现了他自己暗恋三年的那个女孩。她和那个女孩相比长的差点,不过她的人品和那个女孩几乎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们的性格有所差别,她的性格是中性的外表坚强,内心软弱;而那个女孩外表软弱,内心坚强。
“王泽,你在发什么愣啊,已经到了四楼,去机房(电脑室)吧。”叶涛的话打断了他的沉思……总而言之,我看见了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产生一种新的感觉,而这种新的感觉便是——
第二章:·一见钟情·(一)
我进入了机房,坐在了离门外最近的位置。我惊奇的发现她坐在我的身旁。之后我打开了电脑后,看见她正在编辑图片。她在图片上写着“lloveyou”的字样。之后说道:“你们女生只知道写‘love’。你就跟着后面学(因为大部分女生都在写‘love’)一点创意都没有。”说完我也打开了一张图片,也在编辑着。
这是一张“海上日落”的图片。我灵机一动便在上面画了一轮圆月,准备在上面写一句诗:“海上升明月,夕阳共此时。”可是,我写地字不好看,想了想后我决定要她把我写。她爽快地答应了……她小心翼翼的写着,我看着她那认真的样子,看着她那美若天仙的外貌。我深深地迷上了她……当她把那句诗写完后,看着我画地那轮月亮圆月和她写地那句诗,开心地笑了,她的笑容是多么灿烂,多么迷人啊!
当我还沉醉于喜悦之中,她打开了一张“莲叶池”照片让我继续写诗。我摸了摸头想了想说道:“可以写‘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啊”她听了我说地那句诗后,便把诗句刻在了那张照片上……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奇地问道。
她似乎对自己的名字很反感,并没有说,只是在本子上签出了她的名字。
“哦,你叫**啊!我叫王泽。”
“知道啦!”她回答道。听着那柔弱的声音使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怎么还不上课呀?”我疑惑的说着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老师的电脑出了问题吧.。”顿时,她的声音变得很轻。
“你的文学不错哦,出口成章啊。”她赞美道。
我的脸上出现了得意的笑容,并没有说话。
不知什么时候同学从后面跳了出来,把我俩吓了一跳。那位矮小微胖的女孩看见我们编辑的照片说了一声:“你们‘太有才’了吧……”
“叮铃铃”下课了,我走出了教室。就这样与她分别了,她也消失在他的眼前,我看着她的背影再次离远去……
随笔:
在回教室的路上,她的笑容,她的面庞和她的话语不停的在我的头脑中播放。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许……也许这是我对她有了好感!
(二)
其实,冥冥之中,我已经命中注定要有这么一段情。
第二天上会计课时,她又坐在我的身边。由于上课不能说话,因我和她采用把要说话写在本子上:
她:“你喜欢计算机课,还是会计课呀?”
我:“计算机课耶,你呢?”
她:“嗯,一样啊,我的数学不好,怎么会喜欢会计呢?”
我:“嘻嘻,彼此彼此啦……国庆出来玩好吗?”
她:“噢”!……
我:“难道你不愿意和我玩吗?”
她:“晕!不是啊,我愿意和你玩啊!喜欢跟你玩咯……”
我:“那么中午来食堂找我好吗?”
她:“干嘛啊?”
我:“出来玩呗!我有一篇作文想给你看”
她:“嗯…好吧”……
……
就这样我和她一直聊到下课。不知怎么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仿佛过得很快。因为讨厌的铃声又响了——
我无可奈何的又和她分别了……
随笔:
在这次聊天中,我更加对她有了好感。以前我始终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我遇上了她时……使我不得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我已体验到了它……
第三章:淡淡的约定
(一)
我与她分别后,来到了食堂。也许是下雨天,同学们懒得回家,所以今天食堂里的人巨多仿佛进入了市场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吃到饭。这时候,我似乎在人山人海中看到了她的身影,若隐若现。真的是她吗?
只见她带着甜美的笑容,脸上不时挂着一丝羞涩。从远处向这儿走来。我十分的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她真的来食堂找自己了,没想一句不经意的话,她真的来了。看见她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顿时紧张了起来,不知所措了
“饭吃完了吗”一句甜美的声音打消了他那紧张的心情。
“还没有耶,人太多了。”我看见她脸上的羞涩,弄得我自己也害羞了。
人渐渐的离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便吃上了饭。在吃饭的同时,我便问道:
“你有没有吃饭啊?”
“没有,不想吃”
“不吃怎么行呢?你不会看着我吃吧!要不你打点饭和我一起吃吧。”
“好吧!……”随后她就打饭去了。此时她的脸更红了,宛如一个红苹果。
之后,她打完饭后坐在我的面前和我一起吃饭……我的心情又紧张了起来……心怦怦地跳着,仿佛变成了一个淘气的娃娃,感到十分的羞涩。因为总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单独在一起吃饭!(亲朋除外)
“你家住哪啊?”
“新丰”
“哦”
此时这个害羞的男孩发现对面的女孩的脸通红通红得,仿佛是一轮傍晚的红日。此时她害羞了……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
“菜很辣啊!”她找了理由回答我的问题。
我听后没有说话只是心里偷偷地笑着……
终于饭吃完了……
“你先走哦,我有点事。”
“哦!”此时我不知道她要干嘛,只好一边走着,一边等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她赶了上来。原来她去买酸奶去了……虽然这时的雨不大,她还是给我打伞。这时那个男孩的心跳又加速了,脸上露出了害羞的笑容……
起初,他们准备去的教室,可是教室里又很多人……于是,我来到教室拿着他的作文本和她来到了操场。此时下着小雨。她一边欣赏我的文章,一边把我带到了操场拐角处的枫树下。这是她以前军训休息的地方。她把我的文章看完后,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的作文写地好吗?”
“还好啊。”这时候,她又翻了一页……
他看了看被我涂改过的作文,于是她问道:
“你干嘛涂掉啊?”
“写地不好呗!”我笑着对她说道。
“你写地‘记忆中的她’那个‘她’是谁啊?”
“你猜呀?”
她看着已涂改的字迹,顿时脸出现了一丝羞涩。连忙说道:“不猜了,不猜了。”……
其实,她已知道“记忆中的她”那个“她”指得是她自己。男孩看着她那通红通红的脸,害怕她反感,我就没有再追问了。
为了不让彼此尴尬,我扯开了话题。
“你毕业后想干嘛?”
“不知道,也许去上海,我父母在那打工。你呢?”
“我呀……,就在这时我停顿并没有直接回到她的问题,而是这样对她说的“你知道吗?从小泽就有个梦想,如果有一天我能扔掉拐杖,能和你们一样奔跑起来……”
只见她默默的注视着我,没有说话。而我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很复杂不知道我这样说有没有错。
宁静的空气持续了5分钟左右之后她拿着一瓶酸奶对我说:
“喝不喝啊?”
“你请客当然喝咯!”
她便把吸管插进瓶中,递给了我。我喝着这瓶酸奶,感觉这瓶酸奶比我以前喝的酸奶还要甜……心中有了不少的喜悦!
“你有没有过谈恋爱啊?”我看着她那双迷人的眼睛问道。
“上初中时谈过,后来他去外地打工了。我与她就分手了”。
“那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我先提出分手的,怎么还会喜欢他呢?”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雨渐渐的下大了,一霎间,我感觉周围变得特别寂静。她也沉默着无语……又保持了刚才的宁静
过了许久,我便说道:
“走啊,去教室吧?”
“急什么啊?校门还没开呢?”
“可是,快要上课了……老师会找不到我们”
“你可真胆小啊?大不了迟到罢了”
“我不是胆小,而是为你着想。我怕让别人看见你竟会和我在一起,让你难堪啊!”
“我才不介意别人的看法呢?”
“说实话,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停住?”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一直和你聊天呗!”……
……
随笔:
在那个中午,我对她说了从未对别人说过的话。我不知怎么竟会对她说起我的秘密,甚至我把暗恋三年的那个女孩也告诉她了……在那个中午使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她,她的言行一致的品行让我震动,同时也让我知道她是一个比较害羞沉默寡言的女孩。
(二)
“叮铃铃”预备铃响了!我们在操场分别后她并没有去教室,而是去了寝室……
在回教室的路途中,我回想刚才在操场上的那些话,脸上不时的露出了笑容。也是从这刻开始,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她
叶涛看见我回来后问道:“我,你去哪呢?”
“这个…去了操场看他们打篮球。”我吞吞吐吐的说道。因为我不想把那件事告诉同学,想让这件事成为我和她之间的秘密。
“你神经啊!外面下着雨,你还看他们打球啊?”我的同学詹丰灿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
“去上课啦!”
“哦”
随后,我与叶涛去了专业班……就这样我避开了的问题。
来到专业班我发现她已经来到了教室。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觉……那两节课我一直在偷偷地看着她那双眼睛……我的心不停跳着……
我与她在一起的时间仿佛过得很快——下课时间到了……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好想让这一刻停留,可是……唉!
这天晚上她的样子和身影总是浮出我的脑海中,心里总是惦记着她。只希望时间过得快一些,期待着明天的到来,盼望与她相见……
终于挨到了天明,可是,今天是9月30日……
到了下午,我来到了机房上课。我又和她公用一台电脑……此刻她的脸又开始渐渐的变红了!
我看着那羞红的脸问道:“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吗?”
“嗯,还好”
“我喜欢吃冰糖葫芦耶,酸酸甜甜的好好吃哦!”
“王泽,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呀?”这时我班的同学说道。
“对啊!”
“我怎么没听你说过啊?”
“我没事说它干嘛?”
“那你现在说干嘛啊?”
“我,想让***买给他吃呗!”又有一个同学帮我回答道。
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手下压着一本本子。于是,我对她说道:
“把这本本子送给我好吗?”
她想了想,回答道:“可以啊,送给你写作文吧!”
“那行,我把这本本子写满作文后,‘十一’放假回来再送给你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
“叮铃铃……”下课的铃声又响了。我和她又得分别了,真的好舍不得哦……
放学了,我走出了校门,踏上了回家的路。期盼着放假归来与她再见……
在回家的路上,我依旧是不停地想她想她……
(四)
熬过了七天,终于来到了学校,跨入了学校大门,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我想死你们了。”我一进教室门就大声喊道。
“怎么没反应啊(让我很跌相),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们!”心里暗暗的念叨。这时我才发现老班竟坐在教室里……可真让我跌相啊,让我难为情!庆幸,老班没有说什么,只是脸上点着点笑容看着我。
这天早晨我精力过旺,心情特别好很兴奋……同学们都说我吃了“兴奋剂。”这时我看见小詹无精打采的样子,问道:“这七天放假你在干嘛啊?”
“在家呗!还能干嘛啊!你的本子写完了吗?”
“嗯,……写完了……”我的话刚说完就把本子拿了出来。看到这个本子,心里无比的喜悦与自豪,因为我实现了我的诺言……
“麻烦你把这个本替我转交给***。谢谢哦!”我把本子交给了我班同学,因为这位同学和她是在同一寝室的,关系也不错……当她正要打开本子——
“不要看呗,”我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她说道。
她立即关上了本子放进了抽屉里。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好像在说:“小子不学好,写情书啊。”
到了下午我来到了机房,看见她一个人坐在拐角处,我就来到了她的身边,坐在了她旁边的位子上。
“本子收到了吗?”
“嗯!”
“看了吗?”
“看了一点就睡着了。”
“……”
“这7天怎么没登QQ啊?回家了吗?”
“对,我回家了,去新丰了……”
……
之后我拿出手机准备登QQ时…….
“给我登一会儿可以吗?”
“好啊!……手机,给你……”
“你有没有手机啊?”
“手机被我弄丢了,不过SIM还在。”
“唉……”
“对了,你上次怎么没和我坐在一起啊?”
“叶涛,不是和你坐在一起吗?”
“哦,想起来了……以后要和我坐在一起噢”
“哦!”
……
随笔:
就这样,我和她一直聊了两节课。在这次交谈中,我感觉出了她对他也有点好感,使他欣喜万分。在那一刹间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又出现了!
(五)
“上课去啦,上课去啦!”
“哦,又上专业课咯,又可以见到她啦……”我心里想着。想着,想着……我的脚步渐渐地快了起来。
叶涛看我走的很快,说道:“你走慢点,走那么快干嘛?”
“我今天精神充沛……”
“呵呵~”
他来到了机房,发现她还没有来,我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念叨着:“她怎么还没来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还是没有见到她的身影。顿时心里变得焦虑不安,急为烦躁……又过了许久,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她来了……走进来了……她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这时,老师也来到了机房……
“今天还是练习打字啊。”
“又要打字啊”……
我最怕练习打字了,因为手指不灵巧打字速度很慢,所以每次练习都会使我丧失信心。练习了才一会儿我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希望她能过来和我坐在一起。也许她发现我看着她,她的脸瞬间又出现了久违的羞涩……
她看见我旁边没人,于是来到了我的身边和我坐在一起。当她走过来的那几分钟我又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我和她之间有一种默契……
“你一分钟能打几个字啊?”
“不知道啦!”
“我只能打5、6个(那盘打字软件只要能打12个就可以通过了)。你喜欢吃‘益达’吗”
“还好呀!”
“给你……这瓶‘益达’送给你。”我从口袋中取出“益达”给了她。
谁知道一瓶“益达”竟轰动了同学……
“***有人送给你‘益达’好好哦!”
她的脸顿时又红了……
“我,你这小子重色轻友啊,有‘益达’都不给我吃呀!”
“给你……”他打开了另一瓶“益达”给了他。
不知怎么电脑全部死机,教室里一片吵闹声。就在这时候,一句震撼人心地话传进了我的耳朵里:“你们在谈恋爱吗?”叶涛大声地说完后,全班同学都在起哄,使我和她都很尴尬。
“去404机房”老师的话语打断了吵闹的教室。这时的机房变得鸦雀无声,及其安静,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
他们去了404机房,她也走进了机房……没想到今天竟会这样与她分别……
那节课,我一直处于在气愤与郁闷中……
下课后,他一直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可恼怒冲破了我的头脑并没有原谅他,且下楼时也没让他扶了……不过他还是跟随我一起下楼的!
随笔:
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同学们也不会起哄了;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我和她就没有尴尬,也许现在还在我身边;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我和她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今天的离别;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也许我和她之间会成为永久的秘密!所以我很恼怒,直到现在还有一点埋怨叶涛。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毕竟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同学,更何况他常常帮助我啊!算了吧,或许这也是命中注定呢?
(六)
傍晚,我带着气愤,带着郁闷,回到了家里。闷闷不乐得看着手机,回想下午叶涛说地话那句话,很恼火。总是不停的问自己:“叶涛为何要这样说呢?为何要我如此尴尬呢?这是为什么呢?”唉……
到了晚上登手机QQ时,发现她也在线。于是我问道:
“今天下午没事吧!”
“没事,我和你说过我是不会介意的。”
“哦,可是让我郁闷了一个下午……”
“呵呵!”
“你是风儿我是沙,风儿飘到天山去,沙儿跟到天山去……做我的喜羊羊好吗?”
“啊?你不是开玩笑吧!”
“不是啊,我是当真的!愿意吗?”
“这个……这个……让我考虑考虑吧!你愿意等我吗?”
“我——愿——意!!——等你一辈子!”
“你真的喜欢我吗?”
“真的喜欢你!”
“让我考虑考虑……”
“……”
“明天和我坐在一起行吗?”
“行啊……我要下了,88!”
“嗯,晚安!”
于是我
第二天,来到了多媒体教室上会计课。我看见她一个人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喊道:
“Hi,坐过来啊……”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左右便来到了我的身边……此时,那双双猫眼(同学们的眼睛)又在盯着我们……
“想好了吗?”
“没有。”
“那你慢慢想吧!你的手冷吗?”
“还好啊。”
“可是我的手很冷啊!”
说完把手放在了她的手上,握住了她的手。在那瞬间我紧张了起来……
随后她的手指也搭在了我的手上……就这样我们第一次牵手啦!这时,那双双“猫眼“紧紧地盯着我们,见我们的手都在下面,她阴险地笑了笑……
“郁闷,没有啊!”她说完把手抬了起来,给她们看。过了一会儿她又把放在了桌子下,我们又牵起了手……
唉,时间仿佛跟我们作对——可恶的铃声又响了……我们不得不放开了手,走出了教室……
随笔:
今天又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牵手的感觉像是触电一样有一种麻麻的感觉,让你心跳加快,让你陶醉其中,难以自拔!我想这也是这就是我初恋时的感觉了
今天我终于牵了她的手!
(七)
晚上,我躺在床上静静地想着和她牵手的感觉,心里充满了自信念念道:“她应该同意了吧!要不然我们怎么会牵手呢?”心中情不自禁的想起对未来的憧憬……
拿起了手机登上了QQ又和她聊了
“你喜欢我吗?”
“不知道啦”
“愿意和我在一起玩嘛?”
“你是知道的呀?”
“我想你应该愿意吧……”
“嗯,是的!”
“好想你哦……”
“哦,我要上课(晚自习)去了。拜拜!”
……
第二天,我兴冲冲的来到了机房。看见她呆呆地坐在离窗子旁的座位上。于是我走了过去坐在了她的旁边。看见她又趴在桌子上,我打开了打字软件。
“不要睡了,快做起来打字啊!”
“不,我想睡觉。”
“不行!随后我把她拉了起来要她打字……”
她只打了还没到10分钟就停下来了……
“goon!”
“不打啦,肩膀酸死啦!”
“我帮你揉揉你继续goon吧!”
之后,他揉着她的肩膀搂着她,她的脸顿时红了。轻轻地对我说:
“你揉轻点呀……”
“哦”
帮她按摩了许久……她又说道:
“该你打了……”
说完他就开始练习着。她好像对打字不感兴趣,只见她又趴了下去——
“怎么又趴下去了啊,看我打字啊!”
她默默的趴在桌子上无语……
她趴在桌子上的样子很美很美,我深深的被她的样子迷倒了。停下了打字搂着她……
“你怎么啦,不开心啊?”
“没事啦……”
这时,我把头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在她耳朵边说了一声:“我爱你!”
她默默地看着桌子,没有说话似乎在沉思着……
这节课依旧是过得很快,我离开了她……心里不停地想着:她到底怎么了,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她……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随笔:
我与她之后的时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想你们已经知道了,我并不想继续往下写了,不想在继续承受那无情的悲伤.
第261、勇敢爱补袜子的女孩
朋友告诉他,说她很喜欢他。她是沙坪坝三峡广场火车站附近某医院的一名护士,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样子,极惹人怜爱。他性格沉稳,没有十足把握不轻易决定做一件事。尽管也喜欢她,但他担心朋友是在开玩笑,万一她不喜欢他,而他去表白了,岂不要大大出丑。在他犹豫时,一帮朋友利用周末时间出去玩,她也在其中。他们是步行前往景点的。路上,他突然觉得大脚趾很疼,走路一瘸一拐起来。这时,大家都很累,几乎没人注意到他的瘸相。她出现在他身旁,关切地问:“累了吗?”她的关切,让他心里一热。
晚上,他们下榻在一个“农家乐”。在一行朋友聊天时,他悄悄地脱下鞋子,发现大脚趾戳破了袜子,且破了皮,血迹斑斑。他脱下破了洞的袜子,准备再穿上鞋子时,她说:“鞋子上细菌多,你破皮的地方需要消毒处理,否则容易感染!”不待他回答,她便从随身小包里拿出医用消毒剂,和一块防水胶布。她将他的脚轻轻放到小凳子上,而后开始消毒。
她细致认真的样子,让他心里涌起一股幸福感:“你好专业哦!”她笑着说:“你忘了我是爱德华医院的一名护士吗?”他摇摇头说:“怎么会忘呢?以后我会常去爱德华医院看病!”她嗔怪地说:“乌鸦嘴,哪个要你经常去看病啊!”
在给他磨破皮的大脚趾缠上胶布后,她说:“把袜子给我!”他不好意思地说:“谢谢!我的袜子太臭了,不要吧!”
她不由分说地从他手里拿过袜子,而后找“农家乐”的老板借来针线。他心里一阵感动,知道她想做什么。他说:“不补了吧,明天回去扔了得了。”她看着他说:“明天还有走那么多路,破了洞的袜子穿着不舒服。”
她慢慢地展开破了洞的袜子,小心地缝补着。他的眼睛潮潮地看着她补袜子的样子。她补得很认真,一双在灯光下明亮的眼睛看着双手,眉毛微微上翘,嘴唇紧紧抿着,对其他人的挤眉弄眼不闻不问。他心想:“你见过多少会补袜子的女孩!还犹豫什么呢?”遐想间,她把袜子还给了他。他把袜子拿在手里,细细一看,很精巧的手工。看着缝补得很好的袜子,他心里突然间增加了很大的勇气。他决定,无论有没有把握,他都要勇敢地爱会补袜子的女孩!
几天后,他正式向她表白了心声。她没有拒绝,开心地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拥有着会补袜子的她做女友,他觉得她补袜子的那个样子真是迷人极了。他在心里突然很感谢起来那天袜子破了个洞,是它鼓足了他的勇气……(文/汪洋)
第262、对不起胜过我爱你
有两句短语男人在恋爱时是经常说的,这两句话分别是“对不起”和“我爱你”。甜言蜜语的男人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性格内向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男人唯有懦懦地说“对不起”。不管说哪句,只要肯说,总是能看到效果的。因为这两句话对女人是非常有杀伤力的,一个男人都“对不起,我爱你”了,还想怎么着? 无论什么性格的男人,恋爱时,可能是他这一生说话最多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比如精神错乱成了话痨),婚后的男人说话的频率会大大下降,不仅对“我爱你”惜字如金了,就是“对不起”也懒得说了。惜字如金和懒得说,客观原因在男人这儿,主观原因其实还在女人那里,因为女人不再逼迫男人开口说话了,既然恋爱的时候能逼,结婚后怎么就不能逼了呢?这说明女人也会产生婚姻疲劳的,再加上柴米油盐永远比甜言蜜语重要,所以,男人们不说就不说了吧。 可是,有些时候,不说也不是办法,因为有些矛盾,必须是用言语才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女人对“对不起”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我爱你”。“我爱你”是适合于打情骂俏的语境之下的,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说这三个字实在是不合时宜,也未必见得能收到预期效果。相比来说,“对不起”就好使多了,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承认错误。围城内的争执,不就为了一个胜负对错吗,承认错误,说声对不起,大不了再自抽几个耳光,你再看结果——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化解不去的怨气。 作为一个男人这一生说出的“我爱你”很少有发自肺腑的,要么情势所迫,要么别有所求,估计很少有男人敢保证自己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不干巴巴的。但女人是感性动物,即使干巴巴的也爱听。所有的幻境最后都要破灭的,包括曾经由甜言蜜语构筑的海市蜃楼。女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在更大的程度上,“我爱你”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可持续增值的情感债券。爱我还冲我大喊大叫?爱我还花天酒地夜不归宿?爱我还对我撒谎?……算了,那不是爱。 那些被婚姻缠绕得疲惫不堪的人,那些彼此尽力收拢身上的刺避免刺伤对方的人,那些目光很少对视时时胆战心惊生恐爆发“世界大战”的人,是没有权利说“我爱你”的,“我爱你”也从未如此苍白无力甚至无聊可笑过。但爱确实又存在,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手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锯掉的话却感觉到疼”,也像每天早晨醒来看见阳光心里会踏实地想到普通的一天将要开始,而遇到雨雪天气总会担忧发生一些什么一样。 还是说“对不起”吧。我们对不起对方的有太多。首先我们违背了曾经说过的让彼此快乐的诺言,我们做不到。许多许多人都做不到,即使他们在内心深处还爱着。还有我们并不真正地了解彼此的心灵需要,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个体,有着各自固执的思维逻辑,两个人不被对方同化不奇怪,真正同化了那才奇怪,因为这意味着肯定有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尊——虽然有人常说婚姻中是没有自尊的。 所以,不说“我爱你”了吧。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远比那句虚无的话语更实在。一句“对不起”,代表了宽容的姿态,代表了实质的退让,带来了和平与温暖,谁说这不是爱?第263、夏日里桃花安然朵朵
(ONE)天使也会很孤单我和夏日里分手了,在四月一号。
我在教室的走廊里对他说:“夏日里,我们分手吧。”我对他浅浅的笑,脸上露着两个很深的小酒窝。“好啊。”夏日里也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夏日里转身向教室走去,忽然又回过头对我说:“安朵朵,愚人节快乐!”说完带着标志的微笑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突然觉得很茫然,但是仍笑得很开心,无厘头的笑。
夏日里和安朵朵分手了,我一个人在教学楼顶上喝啤酒。
我没有哭,但是眼泪掉了下来。
四月的天还是有一点冷,我在楼顶上“开怀畅饮”。此时,夏日里站在天台后默默地吸着万宝路,他一直以为我没发现,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烟头一明一灭早已烙在了我的心里,我甚至知道他一共吸了多少根。夏日里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多么的想冲出去抱住他。但是我不能,我不能那么自私,夏日里,对不起!
夏日里在吸完第九根万宝路的时候转身离去,我一直到他的声音消失的无隐无踪的时候,我才敢转过身看夏日里走过的痕迹。可是,我转身看到了我心中的夏日里,依旧是那么平静的微笑,露着属于他的标志的小虎牙。望着他笑,我的嘴角也不经意的往上翘,夏日里是个天使,在我的眼里。他总是喜欢传染我笑,而且让我身体里产生不了这种病毒的抗体。
那晚,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声说道:“夏日里,愚人节快乐。”
(TWO)天使不会再孤单
我和夏日里休学了,一个学期。
在夏日医院里,我和夏日里被不同的人推进了不同的手术室,我轻轻的对夏日里说:“夏日里,我爱你。”我不知道夏日里是否听到了,但是我听到了夏日里说:“安朵朵,我爱你。”那个四月里,我和夏日里就此分别。医院外的挑花落了一地。
夏日里在医院里进行调理,忙于各项检查。我还是平静的在透析室里坐着我的透析。对于透析,我已近麻木了,每次都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可是我从来不会流眼泪,当血液随着撕心裂肺的痛进入机器,再从机器中过滤后进入我的身体后,我又一次做完了一种叫做“透析”的运动。护士把坐在轮上的我推回病房。
我得了白血病。而夏日里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们都在16岁这个花季共同患难。
夏日里已经决定把手术的日期定在5月20号那天,而我还是呆在医院里等待可以与我配型的骨髓和每月一次的透析。
我和夏日里在很长又很短的时间里失去了联系,虽然我们同在一个医院,在同一幢楼上,只隔着那么几个楼层而已。
我一个人很孤独,在病房里独自一人看电视。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这种冷清。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在我8岁生日那天,拿回了我这辈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离婚证。我的妈妈吴可欣女士是一名珠宝公司的董事长,每天在公司各种文件里穿行,对于我这个女儿,她给的更多的是钱。然而我的爸爸安柯东先生是一名房地产大亨,他有了新的家庭,对于我这个女儿,他能给的也只不过是一沓沓红色的钞票。我生活在一个很自由的空间,一个很寂寞的空间,一个没有人关心的空间。那不叫家,在我的眼中那只是一个很纯粹的栖息地。我羡慕我的那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有父母爱他们,管着他们,给他们关心,呵护和爱。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儿。
我没有告诉我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我只身一人面对病魔给我带来的痛苦与恐惧,我知道我的父母他们很累,所以我不想给他们增加压力,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我有一张卡,里面有很多钱,都是同两个人每个月向这张卡里打钱,我没有动过他们,因为我会幻想,这是他们对我的内疚,对我的爱。
我用这张卡做了我的医药费,绰绰有余。
今天是15号,我回了家,因为吴可欣女士说她今天从香港回来看我,我请了钟点工,打扫了那处大的让人觉得空虚的“栖息地”。同时,买了顶假发,我的头发落得很严重,我不能让她看出什么,所以有必要干这些无聊的事。当吴可欣女士见到我的时候,她的女儿很健康,没有生过病的样子。多亏了那些厚厚的粉底,浓浓的腮红。
今天我过得很开心,晚上的时候,一个电话,吴可欣女士又要从这个刚刚有点温暖的栖息地飞到大洋彼岸的某个地方,我对她说:“妈妈再见。”
我随后出了门,我不愿意呆在那个即将又冷下去的巢穴,那还不如一直都没热过,使人更舒心。我去了一处时间很长的别墅区,古韵花都59幢。这是我的家,曾经的家。这里有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过的8年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
打开门,屋里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开始一个一个地方的游荡,回忆曾经属于我的温暖。然后,我哭了。在花园的秋千上,我抱着我的8岁生日礼物-----一只很大的泰迪熊,在一起悲伤的荡秋千。后来,我喝了好多酒,再后来,我就记不清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假发不见了,我看到吴可欣女士的身影在厨房里晃来晃去,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吴可欣女士正向她的女儿端着一个餐盘走来,里面是我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和巧克力芝士蛋糕。她望着我不说话,只是很认真的把粥吹一吹,喂我吃。我不争气的眼泪掉了下来,滴在吴可欣女士的手上,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吃完饭,吴可欣女士帮我戴上假发,我突然抱住她:“妈妈,对不起。”吴可欣女士瘦弱的身躯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妈妈不会让你有什么事的,朵朵,妈妈带你去医院。”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吴可欣女士眼中的坚定和微闪的泪光,我鼻子一酸,泪落了下来。
(THREE)天使折断了羽翼
吴可欣女士大闹了夏日医院,但是仍然得不到他们坚定的的回答,吴可欣女士哭了,这是我看到她第二次哭,第一次是他们把离婚证带回家的那天晚上,第二次就是今天,为了我的病情,吴可欣女士出去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后,对我宣布,要带我去香港治疗。我同意了,因为我不希望失去了妈妈,我希望可以找回我遗失的母爱。
第二天早上,我们动身去香港,在医院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爸爸。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躲了起来。我看到我的爸爸和一女人一起推着夏日里到医院外散步。我的大脑在看到夏日里的那一刻突然死机,我的脸色霎那间变得如此苍白。把吴可欣女士吓了一大跳,这使她加快了进军香港的速度。我留恋的看着这个在我心里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城市,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突然忍不住泪水直涌,吴可欣女士心疼的把我搂在怀里,我靠在她怀里嚎啕大哭,我轻轻地说:“夏日里,再见了。”
天使折断了羽翼,飞不起来了。
(FOUR)天使不会哭,但泪落下来。
也许是吴可欣女士对我的爱感动了上天,我在到达香港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可以与我配对的骨髓。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和吴可欣女士紧紧相拥,哭的天地地暗,最后笑了,互相为彼此擦眼泪,我的主治医师将手术日期定在了5月19号。手术的前几天,吴可欣女士为我买了好多东西,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没有了父爱,但是我拥有了母爱。我很容易知足的。
手术的前一天,吴可欣女士在看日历的时候,很惊讶的告诉我,5月20号是我的17岁生日。我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一直没说而已。晚上,吴可欣女士趴在我的床前睡着了,我睡不着,因为明天就要手术了,我侧躺着望着睡着了吴可欣女士,突然发现那个一直很美的女人头上竟然跑出了几根白发,我哭了。然后抱着吴可欣女士的头哭着睡着了。
手术前,吴可欣女士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个字。
我微笑着被医生推进手术室,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功!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5月20号的早晨,我看见吴可欣女士对我微笑,我看见了太阳发出的光芒,我成功了。
我没有回去,选择呆在了香港。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吴可欣女士。我希望我可以每天都生活在每天都有母爱沐浴的阳光下。所以,我舍弃了夏日里。
每天晚上,我总是望着手机上的照片轻轻地说:“夏日里,我爱你,对不起。”
(FIVE)断翼的天使也会飞
五年后
“安朵朵!”我回过头,望着身后呼唤我名字的人,片刻迟疑后,与那个人紧紧的相拥。
夏日里,我又找到了你。
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念到:“夏日里,我爱你。”夏日里听到后只是用手臂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夏日里,我再也不会跑丢了。
机场外,仍是一片美好春光,桃花开的格外鲜艳。
(后记)
安朵朵:
当我看到爸爸推着夏日里出来的时候,我便已经明白了。夏日里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孩子,不是爸爸亲生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有缘,那天爸爸没有看到我,但是夏日里看到我了,我轻轻的对他说:“夏日里,再见。”我不知道他是否看懂了我的嘴型,那时妈妈来了,把我带走了。她没有看到爸爸,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我下一秒会决定不离开了。那天手术前,妈妈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朵朵,妈妈爱你。”我冰冷的心顿时被温暖填满。手术成功后,我过了我的17岁生日,我对自己说:“安朵朵,生日快乐。”我想,夏日里也一定度过了难关吧!我和夏日里五年没见,我思念夏日里五年,爱了他五年。夏日里,我爱你。
夏日里:
第一次在医院手术室前,我轻轻的对安朵朵说:“安朵朵,我爱你。”我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但是我听到她说的“夏日里,我爱你。”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后来有一天,后爸推我出去散步的时候,我看到了脸色苍白的安朵朵和后爸的前妻,我那时才知道,安朵朵是后爸的亲生女儿。安朵朵被***妈拉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夏日里,再见。”我的心瞬时碎了,后来,我打听到她是去香港治疗,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挡不住思念她的思绪。5月20号是安朵朵的生日,我原本定在那天手术,但后来又被我改了,提前了一天,我希望5月20那天,我的重生之日可以和安朵朵的生日在同一天。那样,我们就都是5月20号生的了。呵呵,手术成功后,我知道了安朵朵也重生之后,我真的很高兴,等待着她的归来,我每天都对这安朵朵的照片说一声:“安朵朵,我爱你。”五年之后的相遇,我听到安朵朵对我说:“夏日里,我爱你。”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拥得更紧些。
第264、伤城―静萱
没有你温暖的怀抱,怎么都感觉寒冷。没有你温情的话语,怎么都感觉伤心,没有你深情的呼唤,怎么都感觉失落。第一次语文小测试,我阴差阳错的考了班里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和成绩时,坐你后排的我暗自得意。
你回头惊讶的看着我:“是你,你叫静萱”?
"嗯,是我”你是萧然.。
从次注定一场劫难。
萧然,学校出名的钢琴王子,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家长的骄傲。而我则给他封的爱情军师。因为他擅长写诗,班里男生追心仪的女生都会去找他写诗,凡是找过他写诗的人都成功追到手。所以爱情军师这个称号给他绝对不为过。
即便是重点班,也不缺乏一些偏科生,而我则是其中一个,我天生数学弱一点,萧然和那些XY轴已经打成一片,我却被弄得焦头烂额。老师担心的找到我,我表示需要同学的帮助,如我所愿,萧然被派来帮助我。喜欢萧然分析的方式,讲解得当。他是个极致好看的男生,睫毛不算长却微微向上翘。分明的轮廓透着十七八岁少年的英俊。
“喂喂,你想什么呢?懂了没?萧然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眼睛一瞪“想你啊,懂了啊!
萧然的脸刷的就红了,萧然看我一脸正气,当我是开玩笑的。
即便我对萧然的爱慕掩饰得再好,还是有人看出来把它当作绯闻全校传播。萧然对此置之不理,我也不去阻止。一心放在学习上。
一次班会上,我主持,每个同学都有准备节目,萧然演奏了一首钢琴曲,很好听,同学的吆喝要现场作首诗,他寡不敌众,当场即兴了一首,点名献给我。
明月夜空满画楼,执手只为卿相守,彩蝶双双比翼飞,然为静萱痴狂醉”。
话毕,终多同学起哄,让我骑虎难下,也许是因为我不懂诗,也许是因为上次我调戏你作为报复。
没过多久,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恋爱了。
高中压力大,需要爱情来调解,于是我们就成为同学心目中的模范情侣。
班主任单独找我们谈话,我现在门口,只听你说“知道了,老师,我们会有分寸的,不会影响学习。老师叫我进去,我只是对老师说“我们会把爱情化为学习的动力”!老师这才放过我。
我的一诊失利,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自习我没去,你在足球场旁边的草地上找到了我,轻轻坐在我旁边“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有时候我想远离人群,靠近植物,它们洁净安全,不会伤害谁”!我沮丧的说道。
“你实力那么强考差一次不算什么,别这样”你装作轻松的样子拍着我肩膀,将我揽入怀里。微光中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亲密。
考北京某名牌大学是我们无言的约定,督促我们拼尽全力。
暑期放假,我们一同回家,我和你家还有一段距离,你下了车对我挥手说下学期再见,却再也没有见。
没有你的暑期格外无聊,给你打电话无人接听,正当我难过的时候电话响了,来电显示的是你的名字,我接了起来。
对方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我静静的听着,一语不发,挂了电话我才竭力嘶吼起来,无力瘫痪在床上。
这个电话是你母亲打来的,她说:萧然路过水库时,看见一群孩子游泳,恰逢水库开闸,巨大的引力将他们向排水口吸去,水闸下方是深谷被吸下去必死无疑,萧然为了救他们,体力消耗过渡,被巨大的引力卷入闸门,又顺着水流入谷底。
人们找到他时,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无法接受你已离世的消息,你出殡的那天,你家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参加,我找理由推脱了,因为我没办法面对失去你的事实,我把自己反锁在家,静静的数落我们的过往,萧然,这算是你负我吗?还是怪命运的捉弄?
又到开学,我迟迟的不肯去学校,害怕面对没有你的日子,学校里老师和同学对我面前尽量不提及你,给我鼓励,怕我伤心过渡。教师里你的位置空了,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声音,而这种痛苦我又怎样去承受?曾经熟悉的地方,我不曾去过,我怕触景伤情。我拼命的用学习去麻痹自己,减少想你的机会,只因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带着我们的理想发奋图强,如愿以偿,我考上了我们理想大学。
走之前,我去看了你,陪你说了很久的话,我爱你,萧然!是你拉住我的手引我走出黑暗的开始,直至如今,或许会延续很长时间。
但我会试着往前走
对不起啊!
重温爱情,只是一瞬间,我起身向你挥挥手,我转身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第265、幸福荷包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第266、爱情你追我赶
我决定追于乐乐 十年前的于乐乐是个有着细长凤眼的小个子女生,不漂亮,但聪明,每次考试,总把第二的位置留给我,自己坐第一。 我想只要我愿意,我是能考第一的,问题是我这人打小就以做十大杰出青年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优点多多,最突出的就是比较谦虚。于乐乐脾气是坏了点,可人家是女孩子,心眼儿小点那是应该的,自从那次我不小心英雄了一回考了个第一,于乐乐在校园后的树林子里嚎啕了足足一上午,吓飞了所有午睡的鸟儿后,我就下定了决心,在于乐乐面前一定要将谦虚进行到底。 后来于乐乐就总考第一,每回拿了卷子她的凤眼都会眯成两条小缝儿,不可一世随手从桌上捡起点什么就往我脑袋上亲近,一边还用她那悠长的女高音数落我:怎么样,追不上我了不是? 于乐乐话音一落,坐我前排的那人就拼命鼓掌,是麻雀同志。 忘了告诉你们麻雀同志是谁了,那次于乐乐在树林里破坏生态环境,是这个长得像麻雀的小个子男生安慰了她一上午。之后,于乐乐和麻雀同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所以,第一,我讨厌考试;第二,我讨厌麻雀同志。 15岁的时候我喝了生平第一瓶啤酒,那天晚上我们为一个朋友过生日,虽然没有老师在场,我们还是很自觉地畅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轮到我,我说:我的理想就是追上于乐乐。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课之前,于乐乐从别人的口中听完第一句就立刻冲到我面前,双手叉腰声色俱厉地说:你敢追我试试! 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我一张酱紫色的脸上聚集了众人开心的、怀疑的、不屑的目光。许久,我听见角落里传来几声瑟缩的掌声,又是麻雀同志。我狠狠地想用锋利的目光置之于死地,却发现有人亦用同样的杀人目光看着我,于乐乐。 我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字一句地对于乐乐以及麻雀同志说:试试就试试! 于乐乐说她要等我 三年后,于乐乐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武大,麻雀同志去了上海,而我则两手空空。 告别的时候我伤感地对于乐乐说再不能跟你吵架了,于乐乐双眼直视远方一声不吭。她拎着两个皮箱子走了几步,忽然手一松,箱子落到地上,然后我听见于乐乐蚊子似的哼哼:反正你今天放假,送送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愿意效劳!我和于乐乐在一株樱花树下告别,于乐乐说:复读就复读吧,明年此刻,我在这棵树下等你。我低头看见我的手臂上多了两颗泪珠,于乐乐的。 于乐乐,能不能让我抱抱你?我的声音飘渺得犹如一缕微风。于乐乐闭了眼睛,我抱住了于乐乐。于乐乐长高了,记忆中的小女孩已经变得亭亭玉立,纤腰盈盈一握,额上的几缕发丝弄得我的鼻子痒痒的。我得意地笑了,我贴着于乐乐的耳边小声说:我决定不走了,我要留下来追你。 我在于乐乐万分惊恐的目光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于乐乐的一样,那是一张武大的录取通知书——因为某些我已经不可能知道的原因,我的通知书比于乐乐和麻雀的迟来了半个多月,当时于乐乐刚好和她妈妈一起去了海南,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事;至于我的行李,我姐姐已经放在新铺好的床上等我呢! 倒竖的柳眉慢慢弯成两道新月,于乐乐笑眯眯地叉着腰,然后,又冷冷地看着我说:看看,还是你追我不是! 于乐乐追我了 开始时于乐乐还和上海的麻雀同志鸿雁传书不亦乐乎,后来于乐乐懒了,情书变成了情话,再后来连情话也懒得说,麻雀同志终于知趣地在我的窃喜中黯然离去。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还算融洽,基本上于乐乐只在返校和回家的时候让我有机会与她亲密接触——接触她那些多得像小山一样的行李。于乐乐对我的奖赏通常是我额头上几记很响的栗子,她说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把一个人累成这样可够不容易的。 大三的时候于乐乐终于恋爱了,被她恋着并爱着的那个人就是我。那天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然后买了一堆漂漂亮亮的水果去了她们寝室,我万分荣幸地被一群美女围着品头论足。站了三个小时之后,最美的那个美女终于开口了:于乐乐啊,这人还行。于乐乐一扬眉:那当然,我于乐乐的眼光,绝对一流。而于乐乐当初是这么跟我商量的:你看看她们都是美女是不是,她们也都有男朋友是不是?美女都应该是有男朋友的;既然于乐乐是美女,于乐乐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我连连点头,我对于乐乐说:那你看我可不可以? 谈了恋爱之后的于乐乐什么都好,就有一个毛病改不了——穿高跟鞋老崴脚。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说: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分 离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市。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他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天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火车还是开了。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们在一起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天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说,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天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天,终于在一个很小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各自精彩 自从那晚变回老虎后,于乐乐就再也没有给过我其他机会了,她很快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朋友三五成群,所以于乐乐完全有理由对我的殷勤与讨好熟视无睹。我开始明白,要追于乐乐这样的女孩子得旁敲侧击才行。 我追的第一个女孩是幼儿园阿姨,长相身材无可挑剔,是个很爱干净又喜欢助人为乐的女孩子,有一次她问我:你那儿乱不乱啊,我这两天有空,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可于乐乐把所有能搬出来的垃圾都搬到了客厅里,浴室里的水滴滴嗒嗒地一直流到地上,都快流到我和阿姨脚下了,于乐乐却贴了一脸的黄瓜片儿穿着睡衣气定神闲地坐在惟一的一块陆地上,嗑瓜子。 第二次我带了一个很前卫的女友回来,我和女友正坐在床边谈着情说着爱,于乐乐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一声不吭在我房间里乱翻一气。十分钟后于乐乐从我枕头下找出一样东西,于乐乐眉开眼笑地拍着女友的肩说,好了好了,总算找着了,你们继续。 女友脸都青了,于乐乐手上的东西是胸罩! 这个于乐乐!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她可是身边总有些新鲜面孔,时不时捧着玫瑰回家。哼,我故意不用正眼瞟她。于乐乐却笑嘻嘻地和我抢玩电脑,我就是不让她,她二话不说就买了台新的回家。于乐乐说她网恋了, 她整天都趴在电脑前,痴痴地敲,傻傻地笑。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我只能看着于乐乐的明眸每分每秒都跳动着爱的火花,却不是为我。我无法阻止自己日复一日地爱着于乐乐,就像我无法阻止于乐乐爱上别人一样。对不起,我爱你 于乐乐和我说再见了,她将欠我的房租放在桌上,说:记得麻雀吗?她说如果我现在去北京,他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来爱我。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于乐乐背过身自言自语地说。我还能说什么? 很像三年前的那个场景,只是坐在车厢内的人是于乐乐。她一直看着我,头微微昂着,她在说话,但是隔着玻璃我听不清在说什么。 我一脸伤感与茫然,失去了于乐乐我的世界还剩下什么?于乐乐定定地看着我,她还在说那句话,一遍、二遍、三遍——像有电击一样,我忽然读懂了她的唇语,三年前她就将这句话告诉了我,我真笨! 她说的是:爱我,请你来找我。 我背着于乐乐在北京的街头一直走一直走,幸福得一句话都不想说,当然了我还是很吝啬地对于乐乐说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啊!崴了脚的于乐乐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肩头说。然后于乐乐说:麻雀,北京哪里有什么麻雀?第267、爱情只想跳一支舞
(一)和丁小川的故事开始于大一,有一点早。对于闻格来说,似乎所有一切都有一点早,青春、冲动……爱情。
她一直在经营一种与时光格格不入的生命环节,16岁的初恋,17岁的辍学,19岁的失恋以及同一年的离家出走……
4年后,谁也没想到如此叛逆的一个女孩子会选择了重新捡拾起走远的高三时光,从春拼到夏。秋,一纸录取通知书把24岁的闻格带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看海、读书,一个人逛街或者散步,闻格想日子终于可以波澜不惊了。在如此的年纪,千帆过尽之后,唯有自己知道,醒悟的代价是什么。满满一校园青春的少男少女,都在闻格渴望安静的目光之外,可是有一点她却不经意
地忽视了,安静的另一面,无约而至的孤单,自己还没有学会应付。
(二)
丁小川有一头跳跃的黑发,他坐在闻格的左前方,靠窗的位置。那个不过20岁的男孩有种让闻格久违的青春味道。他习惯用手指掠动自己的发,一瞬间也掠起窗口射进的无数阳光。白T恤的V形领口不经意地晃着一只褐色石坠,深蓝或浅蓝的牛仔裤裹着的两条腿结实而修长。
课堂上,闻格看丁小川的背影像看一道青春布景。但闻格压根儿就不想惊动丁小川,他太年少,只属于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那种年少的记忆,已经在恍然间有些远了。
只有这样一片风景,是好的,似乎比经历的一切,都好。
秋越入越深,天空也越来越高远,是安静下来的海边独有的蔚蓝。海滩上已经没有人再留恋了,闻格的心几乎无缘由地就跟着季节掉入萧瑟。好在,虽然不知怎么应付,却会忍耐。
直到有一天,闻格发现丁小川的目光,开始更多地从前面转向后面。隔了一排桌椅的角度,那个男孩的目光,渐渐异样。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不到尾声。
(三)
丁小川爱上了闻格。原因很简单,不同于身边其他的女孩。闻格那张美丽的脸,极其安静。20岁的女孩子都是火,她却是水,流淌着,波澜不惊。浅淡的目光里散落着让他无法捕捉的寂寞。闻格的独来独往,不言不语,以及不施脂粉的脸,让那个似乎没有来处的女子有种落花人独立的孤傲。
是岁月留给闻格的。丁小川不可能知道,除了在迷惑中深陷。
闻格却不想心动,看穿丁小川的心事对她来说易如反掌。经历让她沧桑也让她丰富和敏锐。但丁小川太小,从未涉足社会的他,不可能承担起闻格已经逝去的岁月。而爱情,想起它闻格就在心里苦笑。于年轻而言,它是那么不可能真实的一回事,闻格已不想再尝试。
两个人无言地进进退退,坚持到了冬天。
青岛的冬天没有雪,冷得很清淡。只是海风的缘故,那种冷从早到晚地透明。闻格的后退变得有些迟缓,也许一个人的感觉很容易在寒冷中恍惚。
圣诞节的晚会上,做主持人的丁小川在最后唱了那首很好听的“灰姑娘”,唱至中途,站在舞台上对着数千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这首歌,送给我心爱的女孩闻格。
口哨声和雷动的掌声中,闻格的心茫然退到了终点。
(四)
晚上,在女生楼前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拥闻格入怀,无视远远近近的人来来往往。
丁小川的激情如涨潮的海水涌向堤岸,让闻格最后的固守轰然坍塌。在丁小川的怀中,寒冷和寂寞都变得模糊不清了。模糊不清的还有闻格的心情,有一刹她觉得自己竟然想跟着这个男孩上路。而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20岁那次重创的失恋,让闻格对一切的爱恋都清冷如水,她没有想到还肯再被一个人爱,一个年仅20岁的男孩子。
丁小川却没有给闻格辨别的时间,他释放的爱太快太突然让闻格的心决堤了。
飞速而至的寒假,送别的站台,闻格的双手牢牢环着丁小川的身体,环到列车启动前的最后一分钟。深冬的黄昏,告别的一吻如火如荼,闻格的心在丁小川跳上火车的一刹那,慢慢疼了起来,那么遥远而久违的疼痛像16岁。
闻格终于忍不住哭了,衣衫上久久散着丁小川身上淡淡的阳光洗衣水的味道,逼得闻格的泪无处可逃。
再见面,闻格看到丁小川依旧神采飞扬,而丁小川看到的闻格,却有些许的憔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画面,在不同的青春里,原来并不一样。
丁小川托起闻格的脸,傻丫头,我的爱不能让你快乐吗?闻格不说话,心里暖了一下,“傻丫头”三个字让一个24岁的女子重温了情窦初开的感动。
闻格开始脱下长裙换上休闲装,长发结成马尾的样子高高束在脑后。开始坐在足球场外看丁小川踢球,开始跟着丁小川去“大地”冰场溜冰。抑或周末,两个人牵了手乘一辆双层大巴,从起点到终点,一遍遍环绕着美丽的黄金海岸……
所有的画面陌生而熟悉,在不同城市的往昔,闻格和不同的人表演过。只是闻格忽视了丁小川把她带回到已走过的时光,他初次的无所顾忌的爱,让闻格再一次失了方向。似乎她曾是坠入谷底的小龙女,而她的杨过已经出现。
(五)
暮春,樱花纷纷扬扬开了一城,丁小川额前松散的发已垂至唇边。没有课的午后,闻格陪他去剪发,剪发的男孩和丁小川一样的年纪。
在镜中,他看丁小川又看闻格,你姐姐吧?男孩的手飞快地起落,这么疼你,陪你剪发。
闻格一愣。丁小川已笑嘻嘻做答,当然疼我,姐姐嘛!目光在镜中狡黠地看向闻格。
闻格别开了脸,坐的位置有阳光从玻璃的门中透射过来,刺得眼睛微微地痛。
再去“大地”,丁小川拉了相熟的一些同学,在那种闪烁不定的灯光里,闻格忽然就觉得累。场外,要了一杯水,坐下来慢慢地喝。
场中的丁小川依旧旋转如飞, 他被叫做“ 冰场王子”,而闻格却做不成“冰场王后。”
片刻后,丁小川的衣衫在身后被一个女孩握住,很多人接着依次连在一起像一条长长的龙,灯光和音乐也随着切换。闻格下意识地握紧杯子,却阻挡不住眼前的音乐灯光和身影,一点点变得遥不可及的远和陌生。
(六)
吹落樱花的风吹得闻格有些莫名其妙的慌乱。似乎太吵了,和丁小川一起的日子,没有一刻可以安静下来,闻格的爱情有些累了,她想歇一歇,但,丁小川不懂。
丁小川还不懂得疲惫,正如闻格曾经已忘却了激情。
樱花落时,合欢花已满树绯红,夜晚,乍暖还寒。似乎不经意地,闻格问丁小川,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以后?
丁小川低头看闻格。片刻,说了一句,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然后,补上一句,谁也不知道明天,不是吗?
只要现在,我爱你。
闻格的心静静地寒了一下,夜空有飞机闪闪烁烁地穿越。那一刻闻格记起了丁小川还不到21岁,21岁的自己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
那时自己也年轻,而现在……怎么,就会这样了呢?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吹了过来,柔软的冷瞬间钻得到处都是。丁小川伸出手臂,闻格犹豫一下,躲进他怀中。
日子依旧,丁小川的青春依旧,激情依旧。闻格的回应却开始一点点生涩和牵强起来。静下心来,觉得沉迷在丁小川身边的女子,不像真的自己。只是那个男孩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经成了习惯。像抽烟,抽久了,连呼吸都不再清澈却难以放弃。
丁小川一直不知道闻格有不短的吸烟史,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留给闻格的生命痕迹。但那么长时间以来,闻格从不在丁小川面前抽烟,她习惯在夜里,在很深的安静下来的夜里燃一支烟,明明灭灭地把缓释不了的心动与感伤燃为灰烬。
久了,丁小川变成了闻格手中一支总也点不燃的烟,面对他愈演愈烈的青春,闻格不知该怎么办。
大二的夏,再送丁小川走,拥抱和吻依旧深沉而漫长。
只是即使离别在即,仍没有一丁点哪怕风过水无痕的承诺。
丁小川没有诺言就像青岛的冬天没有雪。
(七)
这样迎来大三的秋,丁小川带回一个青葱的女孩。女孩叫点点,丁小川说是邻家的小妹妹,一不留神长成了大女孩。
大女孩也不过18岁,在闻格的眼里,是另一个年代的孩子了。
点点叫闻格姐姐。闻格说点点你怎么选了这么远的学校,千山万水的。
小女孩仰起脸看丁小川,满眼的神往,说因为小川哥哥在呀,就不觉得远。
丁小川揉乱点点一头的发,小丫头,这么会说话。伸左手带过闻格,右手拉了点点的手臂。闻格弯下腰去,拎包,不动声色地挣开丁小川的手臂,留下他莫名的惊异。
以后闻格和丁小川的身边,就多了点点的影子。点点很乖的一副样子,穿水蓝的背带裤,头发束得很高,一对洋娃娃一样的眼睛不停地转来转去,叫闻格姐姐、小川哥哥,叫得甜甜的。丁小川说点点的心还是一枚青苹果。
青青涩涩,我见犹怜。
闻格再也没有在足球场外的看台上,看丁小川奔跑的身影。点点和一群女孩组了一支拉拉队。点点年轻的声音是足球赛中的另一道风景。
青苹果的心已经长大,闻格和点点都知道。闻格看点点,像看初时的自己。当丁小川的目光不经意地,更多地在点点身上停留,闻格知道这一场爱情,已是尽头。
没有什么太清楚的伤悲,除了疲惫。这该是一种必然吧,点点的出现和丁小川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察觉的改变,也没有什么可以真正缩短时光的距离,至少,爱情不行。
而自己,闻格已没有心情同自己分辨。
闻格和丁小川说分手,当着点点的面,在深冬的午后,曾经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松开点点,一把抱住闻格。
他说为什么,好好的,闻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闻格摇头,小川你太年轻,对我来说,你怎么样都太年轻了。
闻格拂掉丁小川的手转身离开,淡紫的裙裾在冷风中摇曳,那道背影,闻格相信,足以让丁小川记忆一生了。
只有记忆。
不久,闻格办理实习手续离开学校。走的时候,听到了丁小川和点点的爱情故事正在校园上演。
不会有结局的,青春的爱情。
闻格轻轻燃了一支烟,有时候,爱情根本就不想停留,它只是,想跳一支舞而已。
第268、蓝蝴蝶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第269、不是爱不起 只是伤不起 (看了会哭的)
美好的爱情从开始就是一段佳话,很多恋人都会希望自己的选择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是,爱情并不那么完美,受的比比皆是,请珍惜你身边的爱人,不要错过美好姻缘。爱请深爱,不爱,请你放手!下面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它本应有着完美的结局,可是···一天中午,阳光照耀着大地,显得格外晴朗,三个女孩在一条商业街上嬉闹着,看着她们手里拎的包包,就知道她们是老百姓惹不起的人物。苗条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吸引着周围那无数饥渴的眼睛,但他们最多只是狠狠的看一眼,并不敢上前搭话!
一个帅气的男孩无聊的走在这条商业街上,他低着头,想着妈妈的话:儿子,你爸爸的病情急需手术,你想办法邮点钱来吧!男孩的工资还没有发下来,愁眉苦脸的他在想着所有能用的办法。
“哎呀,我的脚···”一个女孩被男孩不小心撞倒了,可能把脚崴了,女孩痛苦的呻吟着!
“你想不想活了?走路不带眼睛啊?一个没事的女孩骂着男孩!”
男孩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句话也不说!他知道,自己可能要得罪人了!
“哎呀,媛媛你怎么样啊?我扶你站起来吧”另一个女孩无视男孩的存在,伸手去扶媛媛!
“不要动她,你动她,她的脚会断的!”男孩冲过去拉开了那个女孩。
媛媛还在疼痛的呻吟着,看着男孩蹲下身子,摸了一下自己的脚腕,说:“可能有点疼,忍一下!”媛媛似乎知道了他要做什么,轻轻的点点头!
男孩看了一眼女孩,指了指旁边一个垃圾桶,说“你看那是什么?”女孩随着男孩的手指看去,当女孩正在寻觅着男孩指的东西时,男孩手一动,“咔”一声,骨头接上了,奇迹的是女孩没感到疼。
女孩试着活动了下脚腕,女孩笑了,笑的那么可爱。男孩看着女孩的笑脸,他没想到,这可爱的笑容让他记了一生!“还疼吗?”男孩边说话边温柔的把她拉起来。“嗯,不疼了,谢谢你!”女孩娇羞的说道!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不能崴脚,不好意思!”男孩低下头,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
女孩摇了摇头,“不说了,你叫什么?可不可以把你的电话给我?”女孩好像很期盼男孩的答案!
“我叫张建,手机号码是138*******”
“我叫媛媛,我的电话是138*******”
两人交换了电话,旁边的两个女孩不耐烦的把媛媛拉走了,张建笑了笑,心说:幸好没什么麻烦。
女孩回到家,又想起了男孩体贴的把她拉起来的样子,温柔的转移她的注意力,她的心已经开始为他而颤了!
男孩回去也是想着女孩那可爱的笑容,正想给女孩发短信的时候男孩的手机响了,是女孩打来的,男孩按了接听键。那一晚他们聊了很久,也是那一晚,他们开始交往,女孩拿钱帮他给爸爸治好了病。男孩非常感激,由于爱她,男孩处处让着女孩,无微不至的关心让媛媛非常满足,坠入爱河的这对帅气漂亮的情侣让许多男男女女羡慕。
女孩也慢慢的不在淘气了,酒吧,KTV也不去了,就这样陪着男孩,想和他铸就美好的爱情童话!
可能是出生高贵的原因吧,慢慢的,女孩开始烦了,厌了,慢慢的,又开始了她曾经纸醉金迷的生活,跟着她的姐们、哥们出入那些高档的娱乐场所!
男孩知道这些事情,但他都隐藏在心里,从来不对女孩发脾气,只是女孩喝醉了后回到家,男孩会说“又喝醉了,注意身体,以后别喝了”而女孩也只是“嗯··嗯”不紧不慢的答应着!男孩看着躺在床上的女孩,心里想着两人在草地上奔波的喊着:我爱你媛媛,我爱你张建,我们永远不分开!”爱,就爱他的全部!
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对男孩说:我想我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分手吧!
男孩没有说什么,点了点头,“我尊重你的选择”!本以为男孩会大哭大闹的问为什么的媛媛对答案似乎有些失落,猜想着他为什么这么冷淡?是不爱我了吗?
女孩走了,男孩痛不欲生,想着曾经两人浪漫的情景,和当初许下的诺言,他的心一次一次的颤抖着。
女孩很快找了个男朋友,男孩知道后微微一笑,爱她就爱的全部,只要她幸福,跟谁在一起无所谓!男孩为了忘记她,当了兵。在部队里,男孩刻苦训练,服从命令,但就是话很少,谁也不知道他心底的那段美好而又伤人的痛!
时间慢慢的流动着,媛媛马上就要结婚了,而男孩经过死亡的考验成了一名特种兵,一次次艰难险阻都被这个帅气的男孩征服了,可是他怎么也征服不了那段无法愈合的伤!
成为特种兵一大队队长的他肩负着反恐行动,时刻为国家准备着!
一天,正在训练的他接到上级命令:一伙恐怖分子绑架了一个富豪的女儿,而这个富豪为国家,为世界的和平做了很多贡献,现在命你部迅速展开救援,一定要保证人质安全!伤
张建集合部队,这支特种部队一共50人,有28人在执行其他任务,可用的一共22人,21个避弹衣,张建把避弹衣让给了战友晓梅,自己什么都没穿就直接带着兵开赴现场了····
特种兵的到来令现场缓解了很多压力,22个“杀人机器”冲进去后一切解决,人质安全,当张建看到媛媛的时候,心底一颤,怎么会是她?
“张建,呜呜”媛媛看到张建,冲了过去,爬到他怀里痛哭!引的战友一阵嘘笑,他们知道了,那个队长相片上的女孩就是她,被队长放在怀里对战友总是说:嘿嘿,她是我的幸运星!
“好了,都过去了,没事了!”张建拍了拍媛媛的后背,突然,他感觉到了一阵杀气,他往前一看,一个中弹没有死的绑匪正拿枪对着媛媛的后背,来不及多想的他一声“小心”把媛媛推开了,两声枪响,张建倒下了,其他战友本来想给他二人留点私人空间的,当听到枪声,迅速返回,看到倒在血泊里的队长和一旁哭泣的女孩,晓梅举起手中的枪一连在绑匪的身上打了十几枪,转身落下了眼泪!
战友拿对讲机呼叫医务兵,21个人看着媛媛趴在张建身上痛哭,没有去阻止,因为他们知道,队长是多么的爱她!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为什么还要为我***?你醒醒啊!’
张建微微的睁开眼睛,一个曾经弱不经风的帅小伙现在已经锻炼成了钢铁战士,什么都变了,可爱她的心仍然没变,他掏出口袋的一张相片,交给了媛媛,微弱的说:爱你·····就爱你的全部···当你说离开我的时候·····我之所以···没说什么,是我想··你找到了··能给你幸福的人,我应该···替你高兴,媛媛,下·辈·子·别和我···分开了···我爱··你!”
“张建,呜呜张建你给我醒醒,我不要你离开我···张建···”看着张建闭上了眼睛,媛媛痛哭的流下了泪水,她仍然在呐喊,为什么最爱她的人却离开了她?
战友们摘下来自己的贝雷帽,敬礼,鸣枪,像曾经把任何危险都自己扛得队长敬礼!
张建就这么走了,他以英雄的身份长眠了,爱情,让他备受痛苦,多少个夜晚他不眠,他还在想她,可是,她快要嫁人了···
爱,请深爱,不爱,请放手!不是我们爱不起,只是我们惧怕伤害!
一首歌放着··为了爱离开你·不是因为不爱你···
媛媛的男朋友是这起绑架案的主谋,在被抓捕的那一天,媛媛随张建而去,特战队给二人合葬在一起,世间没有成的姻缘,却要这样结尾,是谁都不想看到的!
第270、折翅的千纸鹤
这个季节,所有的故事都像风吹过麦地,掀起阵阵波浪。风继续往前吹,麦子留在原地等待成熟的到来。不知道风会不会记得曾经经过的麦地?而麦子是否记得曾经过往的风?像所有网上冲浪的男生女生一样,麦子和风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经历了一段不同寻常的历程,又平凡得和所有人一样……
麦子是个爱幻想、爱浪漫的小女生,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自己的幸福,她会一个人痴痴地傻笑。千纸鹤的故事让她心动,她要叠一千只纸鹤,希望上帝赐她一份不离不弃的爱情!叠到九百九十一只时,他的出现让麦子觉得好幸福!
有一种感觉叫做妙不可言——
风是画画儿的,他的画儿清新、秀丽,可总带有淡淡的忧伤!他给麦子讲凡高,却让麦子觉得他的世界很灰暗,他的内心很忧郁。
麦子想让他快乐起来,她给他讲自己开心的事,在别人看来,麦子那些稀奇古怪的芝麻大的小事,他却听得津津有味。偶尔,他开个玩笑,说个不长不短的故事,她却乐不可支,半天敲不出一个字。
他们上网的时间都不多,但他们很珍惜能感觉到对方的每一分每一秒,他们一起听歌,一起编故事,一起“作诗”……他们的世界美妙多彩!多少次,她陪他完成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构想;多少次,他陪她一起分担她内心的不悦,擦拭她每一滴眼泪……
在这个虚幻的网络世界与他相识,是麦子所始料不及的,他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虽然只是手指敲出来的几个字,只是鼠标轻轻地点击,却换取了麦子对他深深的依恋。
有他的日子,麦子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的女孩子,梦中也会露出甜甜的微笑!那些时间,虽然忙碌,但充实,能时刻牵挂着他,她觉得很幸福。麦子不明白,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
有一种默契叫做心有灵犀
有一种幸福叫做有你相伴——
风不知怎么了,好几天一点消息也没有,麦子惘然若失,心里空落落的。她试着拿起了电话,拨通了那个从来不敢拨的号码——
“是麦儿吗?我很想你!”麦子还没有吭声,他却猜到了。
“你还好吗?”麦子激动地说。
“我不好,我很想你!”风的声音有些嘶哑。
“你是不是病了,你看医生了吗?你吃药了吗?发生了什么事,你快说啊……”麦子一口气问了很多。
她知道,风是一个很苦的男孩子,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压得他身心疲惫,但他是个孝子,当别人都在为走进大学而欢欣、庆幸,享受美好时光时,他却要为减轻家里负担而顶着炎炎烈日去打工。像他这样的在校学生,找一份像样的工作并不容易,在街头抛头露面地散发传单还要看别人的脸色。在学校餐厅的消毒间,三十几度的高温累得他每天汗流浃背,满身长痱子,他也不敢对生活有更高的奢望。他很知足,能上学已属不易了!听他的故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
命运的无耐,他从不抱怨,他说:“麦儿,有你在,有你的祝福,鼓励,什么苦我也能吃!你是我的幸运星,你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此刻,麦子担心的是风会不会被压垮!其实,风徒有坚强的外表,他的内心很脆弱!
“麦儿,我没事,我只是很想你,你还好吗?”
“风,你不要这样,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了吗?要快乐地生活,要快乐地面对一切!!”
“麦儿,我们——我们相爱吧,没有什么可以阻隔我们!我们彼此思念着对方,我们为什么不能相爱?”
……
麦子放下了电话,心情不由得沉重起来:是啊,我们为什么不能相爱呢?有风的日子,风就是一切;没风的日子,一切都是风!风是那样的善解人意,麦子稍有不悦,风都能感觉得到,他总是有讲不完的故事,说不完的笑话。在风眼里,麦子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说,麦儿,我会用心呵护你一生一世!每当这时,麦子就对着电脑痴痴地傻笑,晶晶亮的眼睛里充满泪花。
他们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麦子爱开玩笑,在聊天室里,她每次都改个名字闹着玩,可风总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麦子这个捣蛋鬼。
麦子给风寄去了她亲手折的千纸鹤,她希望千纸鹤能给风带去好运,能帮她完成陪在风左右的宿愿。她问:
“风,我们的爱情能天长地久吗?”
“能!冬雷震,夏雪飞,海枯,石烂,乃敢与君绝!”风坚定地说。
从此,他们彼此相恋,彼此幸福着,快乐着。
……
有一种思念叫做度日如年——
又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他们的感情也是犹如这季节般由冬到春逐渐升温。虽然相隔千里,但心跳的声音总在彼此的耳边回荡,快乐的感觉时刻伴随在他们左右,爱,如此美妙!
一天,风告诉麦子,学校将安排他们出去写生,去与不去自由选择,他很犹豫。麦子知道风的想法,去了,就意味着要遭受分别的苦痛,可不去……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呀!她说:“风,去吧,艺术的灵感源于生活,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我会依旧每天给你发邮件,送去我最真挚的祝福!”
他去写生了,他进了深山老林,他要去两个星期……
墙上的挂钟,滴滴答答,好慢啊!她思念着,盼望着,虽然只不过是短短的两星期,可对她来说却像是过两个世纪……
他回来了,没打电话,没发邮件……
她打了电话,他很平静,她很伤心,她想说自己度日如年,思念有多苦,可他却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劝她早点休息,她流了好多泪……
几天后,他发来了这样的一封邮件:
麦儿:
你还好吧?两个星期过去了,可这两个星期的分分秒秒却是我们谁也不愿发生的。离开了大城市的喧嚣,我们的兴奋不亚于离开笼子的鸟,四月的天很温和,可火车上的温度去让人难以忍耐,迎着一路袭袭的凉风,我们就到了那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可是,我却发烧了,一病不起……别人都高高兴兴地上山了,可我却只有背床板的份儿,我很无助!这时,她来了,帮我打饭,陪我聊天,整整一个星期,在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下,第二个星期才得以上山写生!我无法拒绝她!我们……
谢谢你这么长时间以来给予我的关心和爱,可命运的安排谁也无法抗拒!看了你的十四封邮件,知道你忍受思念痛苦的折磨,我也不忍心!
麦儿,原谅我!
答应我!不要再想我,不要再爱我,就当你的生命中不曾有我,你也一定要做个快乐的天使!
你应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风
风啊,你好傻,纵使千山万水也阻拦不了我对你的思念,更何况,更何况在你生病时,只要一个电话,我会立刻飞到你的身边照顾你的一切!为什么,为什么,你没有?
那一刻,真得好冷,所有的忧伤和痛苦铺天盖地将她团团围住,麦子流了好多泪,她好伤心,她不明白,自己怎么陷得这样深!她放声痛哭!她好恨,恨为什么爱的誓言会如此不堪一击!她好恨,恨风对爱情的态度,它是随时可以来,随时可以去的吗?
在二百多个思念的日子里,她从未怀疑过他的真心,他给予她的是整个内心世界,他的忧伤,他的快乐!一切,一切都过去了吗?来得那么突然,又去得如此匆匆!
没有鸟的天堂,诗人没有灵感;没有树的世界,大地没有生机!风离去了,他不会再出现了,他带走了麦子所有的希望和快乐,她不再进取,不再快乐,没有了风,她的生命不再精彩!
麦子依然想着风,念着风。爱一个人不易,而轻易放弃一份爱,更不易,在内心的最深处她欺骗不了自己,她无法拒绝心中的感受。她知道,他们之间注定只能是云在青天水在瓶,却依然要做那遥远无期的等待——
明明知道他不可能再回来,却宁愿守候着他的名字!
如今,麦子只能默默地祈祷:今儿下雨了,挺冷的,风,你要多加点衣服啊,可别再生病了;今儿天太热了,风,你干活可别累着了;风,今晚看书太晚时,可别忘了滴眼药!……
这并不浪漫,没有两情相悦的欢愉,没有缠绵的情节,只有一个傻女生深深的痴恋,折翅的千纸鹤,依旧在风中飘荡……
第271、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
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
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也许是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实在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 ?
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致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
第272、幸福其实是透明的
我开了一家西餐厅,名字叫作“颜色”。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颜色,五彩缤纷绚丽多姿,然而我惟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颜色的,它似乎在我的生命里变得越来越苍白,完全地失去了光彩。
对着镜子我看到自己,天生的娃娃脸,20岁与30岁都没有什么改变,额头依然光洁,眼角没有皱纹。可是在黑夜里闭上眼睛我就看到自己的灵魂,铺满了尘埃,苍老得奄奄一息。
翼说:“我们应该结婚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应该”,既然是“应该”,似乎要有很充分的理由。他想了想:“因为我们认识很久了,因为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因为我们都必须结婚了。”
牵强的、无奈的理由。
“你怎么知道我肯定会和你结婚?也许我会嫁给别人。”我说。他不以为然:“你父母不会同意的,我父母也不会同意我娶别人,我们结婚是命中注定的。”不明白他究竟想要表达宿命还是浪漫?
我在网上找到美杜莎,我问他:“什么是命运?”
他说:“命运只是人找来当借口的一种东西。”
美杜莎是我的网友,他明明是个男人,却取了个女人的名字,而且还是个妖女。在希腊神话里,看到美杜莎眼睛的人都会变成石头。
美杜莎对我说:“爱过我的人,心都会变成石头。”
我说:“我还没有爱过任何人,心已经是石头了。”
美杜莎的签名档这样写:“汽车会有的,别墅会有的,玫瑰会有的,眼泪也会有的。”
所有相爱的人都会被玫瑰的刺刺痛,流出眼泪与鲜血。没有爱的人,也许应该庆幸。当我的朋友告诉我翼爱上别人时,我没有刺痛的感觉。爱情降临的时候我就随时在提防会不小心失去,可惜我只是普通小女人一个,防不胜防。朋友以为我会气冲冲地去捉奸,她安慰我不要太难过。其实我只是觉得难堪,在朋友们的闲言碎语中我已经成了一件绯闻八卦事件的悲情女主角。而且我生气翼怎么可以在爱着别人的时候,还向我求婚?如果那算是求婚。
翼是机关公务员,长得不高不矮,不算难看也不好看。有时候我自己也奇怪怎么会看上他,少年时我心仪的对象是像F4那样高大英俊的花样美男,可惜直到我青春老去F4才凭空出现,年轻得让我汗颜,连做梦的机会都不给我。过了25岁以后,我就学会了将就。对工作将就,对男朋友将就,对人生将就。少年时想过的无数可能,到如今一种可能也没有出现。学着将就,也是坚强的一种。
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我就上网,和美杜莎说些漫无边际的话。我不喜欢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别人,哪怕他只是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我觉得一个有秘密的女人才比较完整,不想把自己掏空了。
翼下班的时候会来西餐厅帮忙,那个时候我就回家休息。休息日的时候他也会和我换班,听说那个女孩子就专挑我不在而翼在的时候来我们餐厅。但有时候会有特殊情况发生,我在而翼不在,于是她就会很无趣地坐在吧台边喝一种蓝色的果汁。大而圆的眼睛偶尔瞟瞟我,她是那样稚气、单纯,美好得一塌糊涂。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爱上她。可是十年前,我比她更加地美好。
是生活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生活?十年以后,她又会是什么模样?我也在吧台前坐下,喝一杯橙色的酒,和她摊牌。
我问她:“你很喜欢翼么?喜欢他什么?”
她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多么言情的语句,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写在小说里,然而自己却并不相信。爱一个人只爱他的灵魂是不可能的,谁又真的看清过谁的灵魂?但我羡慕她敢于这样地去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爱了那么多年,我却越来越不清楚起来。午夜的城市很安静,只有霓虹依然繁华。我走在马路中央,偶尔会有亮着“空车”灯牌的出租车在我身边减慢速度。可是汽油味让我头晕,我只想走路。我忽然想,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美杜莎正在做什么?在上网?还是已经睡觉了?他在梦里会不会也同样的忧郁?又也许一睡着就像个未经世事的孩子般纯净。
每一个孩子出生时都有一对洁白的翅膀,当他们出生时一声啼哭一只翅膀就折断了,待到他们的心灵第一次受到伤害时,另一只翅膀也断了,于是天使变成了真正的凡夫俗子。
拿出手机我给翼发了短消息:“你在做什么?”
过了很久翼才回过来:“睡觉。”
“梦到谁了?”
“还没开始做梦就被你吵醒了。”
“哦。”我回了这样一个字,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在一家银行大门口的台阶上坐下,等着他再回短消息给我。可是一直都没有,本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他可能又睡着了。我就那样坐在昏黄的路灯下,坐了很长时间。微风吹乱了我的长发,模糊了我的眼睛。
几天之后他才想起这事来:“你那天在哪儿给我发的短消息?怎么那么晚还不睡?”
“在家里。”我淡淡说。
“又在上网了?你要早点睡,注意身体。”
我点点头。
“要不……”他迟疑了一下,“我也去装个宽带陪你聊天?”
我摇摇头。
我知道他不喜欢上网,他认为上网是只适合女人的消遣,一个经常上网的男人一定是没出息的。他也从来不问我在网上做什么,他相信网上的一切都不过是个游戏。
“我听人说,在网上可以模拟结婚,不如我们去试婚?”他开玩笑道。
“那个啊,很麻烦的,要先在模拟公司打工,赚虚拟货币买到模拟房子后才能结婚。得玩好几个星期呢,你有空吗?”我漫不经心。
他干笑几声:“你很清楚嘛,该不是已经背着我和别人私订终身了?”
我翻个白眼不理他。
这个游戏是美杜莎告诉我的,据说他在网上已经三妻四妾好不风光。不知道又是谁告诉翼的呢?听说网婚是现在的小女孩很喜欢玩的游戏。
我问美杜莎:“你和多少网友见过面?”
“没有。为什么要见面?在网上我可以自欺欺人,风流倜傥。为什么要被人揭穿其实我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小混混?网上的生活丰富多彩,在这里我才幸福。”他坦白得让我微笑。
在网上,一无所有的人也可以是国王。可惜现实依然在继续,就算做一个梦,也总有醒来的时候。
“也许在我临死之前我会很想再玩一次《传奇》,我会遗憾还没有再升一级。”他说。听起来像个可怜的小孩,我知道他只是想想而已,他之所以会蹉跎岁月,是因为清楚自己还有大把的青春可浪费,离他所说的这一天还非常遥远。但他却是真的一无所有,网络世界是如此虚无,幸福并不存在于网上。
女孩子再一次算错了时间,一进门就见到我和翼都在,她愣了一下,但还是大大方方地在吧台边坐下,忽然对翼说:“我想喝酒。”
翼皱了皱眉头:“小孩子喝什么酒?”
“可是她喝。”女孩子说:“为什么她可以我却不可以?”
翼转头看我,有点吃惊:“你喝酒吗?什么酒?”
女孩子抢着帮我回答:“一种橙色的酒,橙色代表什么?爱情吗?”
她弯着头略有些挑衅地看我,看起来如此美丽迷人。橙色的爱情是否就像橙子,甜中带酸?我不知道,只是单纯喜欢看起来温暖的东西罢了。
我对翼微笑了一下,喉咙发苦:“你的朋友很漂亮很可爱……”
他也笑起来:“是的,她和你很像。”
女孩子一个颤抖,手臂碰倒了放在吧台上的酒瓶,瓶子滚落在我脚边摔成碎片。我弯下腰,无意识地想捡起什么,翼紧紧抓住我的手:“小心受伤。”一地的碎红如流出来的鲜血,却在灯光下闪烁如红宝石,散发着葡萄酒独有的芬芳香气。爱情究竟是什么颜色的?我又一次地想。
回家的时候起风了,翼拉着我的手放进他的外衣口袋里。
“我没有爱上那个女孩,那只是一个谣言。我觉得她和你很像,所以才经常会和她聊天。为什么别人会以为我爱上了她?你才是我惟一喜欢的。”他委屈地向我澄清,“如果你肯早一点来问我,就不会不开心这么久了,不要总是把心事藏在心里。”
“我可没有不开心,能找到像我这样的是你走运。你若不懂珍惜,损失的只会是你。”我装作很冷静,其实得意洋洋。
他一阵傻笑。
“我们结婚吧。”我没有看他,抬起头看天空,今晚虽然没有月亮,但星星很亮。
他惊喜:“你怎么忽然想通了?”
“我们认识很久了,年纪都不小了,我父母不会同意我嫁给别人,你父母也不会同意你娶别人,我们结婚是命中注定的。”我说得很平静,没有取笑他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确实应该结婚了,没有理由所以乱找理由。
像空气一样始终无声无息陪在身边的那个人,感觉熟悉而自然。我四处寻觅爱情的颜色,最近才发现它一直存在,因为它是透明的。是世人给它穿上了华丽的衣服,其实它很简单,简单到让人都不肯相信这就是爱。
我还是上网,在网上听音乐、写小说,只是不再和美杜莎聊天。不知道他又在哪里游荡,也不知道他又臆想出多少的人生哲学。哲学是为了证明圣人的存在的,对于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并无多大的用处,惟一的用处是可以做一个引人注目的签名档,显得很有气质。也许我还会认识一个又一个的美杜莎,他们不是我的爱人,也不是我的情人,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雁过不留声,风过不留痕。
我给美杜莎最后一次留言:“幸福其实是透明的。”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懂这句话的意思。
第273、三年的爱情换来一句对不起
三年前,他们在网上相遇了那一年他19岁,她17岁。那时他们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感觉在一起聊天很有意思。于是他们每天都聊天,男的每天都去网吧,有时后逃课去。女生用手机。她并不知道男生为什么每天都会在线。她没有问,男生也不说。只是陪她聊天。一天,女生问男生:“当我男朋友好吗”,男生想也想就同意了。于是他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每天男生都会给她打电话,从不间断,如果知道她停机了。会马上替她充费。一天,女生消失了,电话关机,连续几天联系不上。终于,有一天女生发来短信。问他在医院吗?身体好些了吗?男生当时就糊涂了。后来,女生告诉他。别人告诉她的,然后又解释了。这几天她关机的原因,他知道后。很开心因为他知道女生关心他,渐渐的离期末考试时间到了,男孩很发愁因为他基本都逃课了。什么都不会,怎么考试啊。于是他每科考试都做弊了,最后一科他没有考,他想回家不读书了。回家去念别的学校,他并没有告诉女孩。只是关心她,期末过后就是漫长的暑假,男孩回家了,女孩去了深圳。他们每天都通话。说着思念的话语,转眼间就到了开学的时间,女孩说回家路过重庆。问他下车吗?在重庆。男孩说我去接你,女孩同意了。八月二十四那天,女孩到了重庆。男孩问她你到哪里了,女孩说到汽车站。男孩早早的去汽车站等她,因为她是第一次到重庆。男孩怕她走丢了。一直到下午一点多,也没有见到她。男孩又拿起手机拨打她的电话。女孩告诉他,她在古镇服务区。男孩并不知道古镇在哪里。于是他打的过去接她,那天晚上他们住在了一起。第二天,他送女孩回家了。他们互相看着对方,满含深情的注视对方。女孩进了候车厅,男孩一直看着她。直到看不见。过了几天男孩知道了考试成绩,他告诉女孩。不读书了。女孩说为什么,他只是说读不下去了。后来,女孩问你爱我吗?男孩肯定的说:“爱你,真的爱你。”女孩说:“那就为我留下来”。男孩说好的,于是男孩降级,他并后悔。他依旧是每天给她打电话。十月一的时候放假,男孩去看女孩了,女孩不知道。他想给她个惊喜,女孩知道后出来了,他们一起逛街一起吃饭。晚上他们又住在一起,还是什么都不做。直到女孩生日的前一天,他们才突破禁区,他们那时并不后悔。但男孩并没有陪她过生日,她生日那天女孩哭了。女孩也没有怨男孩,她知道男孩降级了,要好好上课。男孩为了补偿女孩的遗憾,他很听女孩的话。无论女孩说什么他都去做。他陪女孩过了两个生日,也陪女孩过了一个情人节。另一个因为时间来不及,错过了。
因为没有车,男孩打电话告诉她。
第二年,男孩渐渐的不打电话了。不是男孩不爱她,只是男孩他开始学习了。并且还做兼职,女孩也生气了。并没有和男孩发脾气。她只是告诉男孩,让他多关心一下她。男孩答应了。那次男孩回来的时候,给女孩买了一个戒指。男孩买的是普通的很普通的银戒指,女孩很不高兴。没有想到第二天戒指就被女孩弄丢了,男孩也生气了,问她怎么弄丢的,她说不小心弄丢的。男孩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不语。后来女孩又买了一对情侣戒指,不知道女孩的还在不在。他把女孩给他的东西都保留着,直到那天。在女孩高考前一个月的时候,男孩提出了分手,他告诉女孩考试结结束之后告诉她原因,直到分手的那一刻他都没有说。男孩也不想说只想埋在心里面。那时也是女孩最痛苦的时候,女孩也没有跟男孩诉说。
高考结束后,女孩来看男孩。男孩陪了她两天,男孩就开始上课了,因为很重要的课,所以男孩让兄弟去陪她出去玩。男孩并不知道女孩喜欢上了他的兄弟。直到女孩回去的第五天,女孩告诉男孩,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喜欢了你的兄弟。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男孩哭了。过几天,女孩告诉男孩她还爱着他。男孩也因为自尊心,便对女孩说:“我们分了,就不要联系了”。那时他们都在网吧,他们开视频,男孩看到女孩哭了,他后悔了,可是自尊心使他再一次拒绝了女孩。女孩告诉男孩,她过几天来重庆来重庆,然后去深圳。问男孩去接她吗?男孩说:“不去,死也不去。让女孩死了这条心”。后来男孩还是去了,他担心女孩,怕女孩出事。可是女孩并没有告诉他,她已经下车了。男孩还在傻傻的在车站等,他怕女孩见不到他会伤心。
直到晚上十二点,男孩才离开,期间男孩打电话发短信,都石沉大海。第二天女孩过来了,他们谈了很久。于是他们分手了,男孩后悔了又去追她,但她始终不见。最终男孩回来了,晚上又哭了。后来收到女孩的短信,让他去送女孩。他又一次去了,可是还是没有见到女孩,他问女孩在哪里。她说在等别人,男孩听到后很伤心。男孩很想走,可是他决定去送她了。
于是又去了机场,看到她等的人了,也看到她牵别人的手,男孩什么也没有说。他很想离开可是他还想看女孩。直到登机的前一个小时,男孩走了,他带着心酸与心痛。他多么希望女孩能叫住他,他注定失望了。他孤独的走上车,没有在回头。女孩发短信告诉他,她想清楚了,在来找他。男孩掉下了泪水,他不敢再相信她了,眼前的一切让他心痛。也许女孩会想清楚,可是她带给男孩的伤痛却永远的留下了。无法愈合的伤口,尤其是女孩当着他的面牵别人的手。女孩不知道这样很伤男孩。她很快乐,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伤和痛。回到学校男孩把所有关于女孩的东西都扔了。其中有戒指,衣服,还有女孩为男孩亲手叠的星星(520个)看着那些东西慢慢的消失了,男孩又一次哭了。男孩还是答应等她了,一个月的时间等答案。美好的爱情,得到了凄凉的结局;美好的开始,换来了心痛的分手;快乐的时光早已随风而去,曾经激动的脸庞,只剩下满脸的泪痕……
第274、爱的话,趁早说
那天,他们又吵了起来。才结婚一年,两人大吵小吵不断。他和她都想不通,婚姻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以为结婚是恋爱的延续,没想到延续的不是花前月下,而是柴米油盐。这次吵架的原因很简单,他晚起了几分钟,没有下楼买早餐。
她在化妆间里化完妆,走出来看见他还没起床,就嚷嚷道:“还不起来?你想饿死呀?饭不吃了?”
“少吃一顿饿得死吗?”他不高兴了,“你只知道在镜子前浪费时间。有这嚷的功夫,早餐早买回来了!”
“可那不是我的事。”她说,“早就说好的,你负责早餐,我负责晚餐。你可别无理取闹!”
他们就这样吵了起来。他穿上衣服,脸也没洗就出门了。她“砰”的一声关上门,还嚷道:“晚上别回来,不让你吃我做的饭!”他骑摩托车绝尘而去。
当初恋爱时,她要是生气,他会吓得像丢了魂似的,赶紧跑过来哄她,直到把她哄开心为止;可现在,她再怎么不高兴,谁会理她,谁会拿她当回事?她扑到窗前,没好气地把窗台上的花盆乱扔在地上,“哗啦啦”的,花盆碎得厉害。她委屈地哭了。
晚上下了班,一个人待在黑暗的屋子里,想着早晨的争吵,她觉得真是无聊。他不过是晚起了五分钟,至于冲着他吼吗?
天越来越黑了,外面下起了大雪,这么冷的天,他去哪里了?天冷,让他进门多喝点汤吧。她一边想,一边煲了一锅鸡汤。
而他,郁闷了一天,正在外边徘徊。他想打电话回家,又怕她说:“没做你的饭,你回来做什么?”晚上有朋友过生日,他借酒消愁,结果喝多了。
她一直在等他回来。汤热了又热,但还是没有听到他的摩托车声。她想打电话给他,又怕他得意。
喝到半夜,他发动了摩托车。10分钟后,一辆载重大货车迎头把他撞翻在地。顷刻间,他血肉模糊。趁着最后的清醒,他按下手机的第一个键,那是她的号码。
她仍然坐在沙发上等,眼皮狂跳不已。突然,手机响了,她跳起来接听,却一直没有声音。她回拨过去,接听的是一个陌生男人。
“请问你是?”她问。
“我是警察。这个男人出了车祸。你是谁?”陌生男人说。
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早晨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再次见到时,他已盖着白单子,已经阴阳相隔。她明明不是不想让他回来吃晚饭,她还为他煲了美味的鸡汤!
她一次次扑过去,又一次次被人拉开。她哭了又哭,想把最甜蜜的话说上一万句给他听,可他再也听不到了。她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爱他。失去了他,她好像死了一样,整个人是那样的虚弱,不堪一击!
整理物品时,她看到一条短信,那是他在喝酒的时候写的,但没有发出去。上面写道:“亲爱的,等着我,一会儿就回家。”但是,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年后,她又结了婚。这回,她极少和丈夫争吵,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你不要回来。
她想,既然能在一起相爱,那就好好的。爱一个人,不要羞于把爱说出来,即使是老夫老妻,即使是觉得说了有些矫情。有些爱,不趁早说出来,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第275、背后的拥抱
今年五月,几位热心的同学组织了一次同学会。十年前,如雏燕般飞向各地的同学们这次又纷纷飞回来。在来参会的同学中,有一对同学夫妻。男的长得瘦小,没有太大改变,只是脸色更黑。但女的当时可是我们的班花,能歌善舞。
这次见到两人,觉得变化都不大,只是女同学更具风韵,是生活美满,被爱呵护的那种幸福小女人从内向外散发的甜蜜。
女同学的幸福、甜美在同学的拍照留念时达到了极致――拍完了大合影,同学们开始三三两两合影,只见这对同学夫妻手拉着手站到山顶上,背对着连绵起伏的群山,请同学拍照。就在一瞬间,男同学又退后了一步,站在了妻子的后面,双手轻轻环抱在妻子的腰间,半张脸自然地埋到妻子的头发中,像是沉浸于妻子的发香。而妻子则自然的抬起右手,轻抚男人的脸。这画面被定格在胶片上,更被定格在周围几十位同学的心里。
就在要写这篇小文的时候,一次和当时也在场的一位同学说起山顶拍照时的画面,这位同学突然很哲人地说了一句话:当男人从背后拥抱自己的女人,两人的感觉是温馨和甜蜜;而女人从背后拥抱自己的男人,女人是无声的祈求,而男人是心的复归和宁静。
同学轻声讲了他的故事。一次,他和妻子因一些琐事生气,在争吵了一阵后,两人都余怒未消。在愤怒中,他穿衣、穿鞋,想出去。但就在他开门的瞬间,妻子扑过来,从背后抱住了他。妻子的双手紧紧环在他的腰间,整张脸埋在他背上,没有别的话,没有别的动作。他感觉到了妻子的眼泪仍在流着,并浸湿了他的衣服。妻子这背后的拥抱,让他无法再挪动脚步,他感到了妻子的祈求,妻子的无助。有几分钟的时间,他握住了妻子的手,转过身来,将妻子揽在怀中。
同学说,当妻子从背后拥抱他的那一刻,他心中的愤怒早已化为乌有。我要告诉男人的是,一旦女人从背后拥抱住男人,请男人一定别再挪动自己的脚步,而是转过身,拥抱着自己的女人……
第276、从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我和先生结婚10周年那天,一位移居加拿大的朋友给我寄来一份礼物——一张游戏盘,名字叫《别让那只鸟飞了》。我没有玩游戏的习惯,因此把它作为一份纪念品收藏了起来。一天,8岁的儿子在我书房里乱翻,发现这张游戏盘。玩过之后,对我说:“妈,这里面有一只鸟,弄不好就会从窗口里飞走,一飞走,游戏就砸了。”在儿子的提醒下,我打开了那张盘,这才知道它是一张针对成人而开发的大型游戏软件,总投资8500万美元。
游戏打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具有皇家风范的豪宅。豪宅里各项生活设施应有尽有。游戏者进去之后,可以以主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你想打高尔夫,可以去高尔夫球场;你想看书,可以走进书房;想喝咖啡,可以让仆人给你送去;想举行舞会,可以邀请包括麦当娜在内的100位世界级影视明星;想去旅行吗?车子就在门口;上了车,沿着门口的路,你可以去埃及、法国、中国等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假若你有一位情人,还可以秘密地约他或她出去,到附近的海滨或南美的哥伦比亚大草原。总之,在这里,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与现实不同的是,这栋豪宅里有一只鸟在飞,它嘴巴上叼着一只篮子,从客厅飞向卧室,又从卧室飞向书房,飞向餐厅,飞向豪宅的每一房间。这只鸟有一个特点:不论你是外出旅行,还是在家读书,或是在公司处理商务,你都不能忘记往这只鸟的篮子里放东西。假如你忘了,到了一定的时间,它就会从某个窗口里飞出去,屏幕上就会出现这么一个画面:豪宅倒塌,野草丛生;夕阳下,一个孤独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黑暗中。向那只篮子里放些什么东西,才不会使鸟儿飞走、豪宅倒塌呢?游戏里有一份菜单,那上面有包括金钱、花朵、微笑、哭泣、亲吻在内的152种日常用品和日常行为。它是赫利克斯公司耗时3年,从全球50万对金婚老人那里征集的,每一件东西、每一个行为都按得票的多少,被赋予了不同的时间价值,有的代表一个月,有的只代表3分钟。至于哪种代表一个月,哪种代表3分钟,上面没有明说,完全由游戏者根据自己对它们的认识来判定。
自从打开这个游戏,我就被它迷住了。只要有空,我就要玩上一阵。起初,由于不知该向鸟儿的篮子里放些什么,那栋豪宅经常被我弄得从屏幕上消失。有一次,实在是不知该怎样侍候它,就随便挑了一个吻放在篮子里。结果大出意外,它不仅让我在书房里看了整整一下午的书,有几次它甚至还把篮子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自己跳到里面打一个盹。还有一次,我送给它一个亲密的拥抱和惜别,就去了墨西哥的古玛雅城市遗址——奇琴伊察。这次更出乎我的意料,半个月后,我回来,鸟儿不仅没有飞走,当我到达家门口时,它还热情地迎接我。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只鸟儿呢?我送它金钱,它只在家里待3分钟,我送它一枝花朵,它竟可以待上3个小时。后来我终于发现,它是一只婚姻鸟,并且它有许多不起眼的救星。一个轻吻,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句关切的话语,一份小小的礼物,一段短暂的离别,都可以把它留下。
现在我已能非常熟练地玩这个游戏,并且越玩越觉得它不再是一个游戏,而是50万对金婚老人在婚姻生活中的感悟和发现。它在告诉我,一句微不足道的赞许,一杯顺手递去的热茶,一枝3角钱的玫瑰,这些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东西,具有滋养婚姻的神奇力量。
前不久,一位朋友结婚,我把这张盘作为礼物,转赠了出去。我想,我应该让更多的人从这个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第277、十八岁的爱情老师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她骄傲得如一只五彩的凤凰。但谁会想到,这单纯的快乐和骄傲却在读高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她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还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连续两年获地区教坛新星冠军;他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考试中名列同类学校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那年他二十五岁,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竟然把这种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每天都急切盼望着他那飘逸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就感觉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林老师走了,惆怅和失落一下子将我罩住,我的心仿佛也被他带走。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一会儿计算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就这么痴痴迷迷地想,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都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踱到教学楼后面,痛苦地思索了一夜。我知道这场“师生恋”将要面临怎样的阻力,我甚至预感到结果可能是悲剧的,我推导了一个一个可怕的结果,一遍一遍告诫自己必须中断这份情感。但最终,所有决心和偶尔出现的理智都在疯狂的情感面前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对,唱一出当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部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时,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也在我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下次见到他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没到班里去,我向班长谎称我病了。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果然,上课半个多小时后,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我,我莫名其妙抽泣起来,这让林老师不知所措。几分钟后,我突然站起身,低着头塞给他一封信,然后快速跑出了寝室。
那是一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当天晚上,我好像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我做了很多离奇古怪的梦,一会儿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骂我小小年纪不知道害臊,一会儿又梦见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我想,哪怕是他一个多情的眼神,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全部身心在浪漫之火中烧成灰烬。
然而,那天走进教室的林老师一反常态、形象逆天!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惊奇地瞪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在我心目中,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随便哪位老师都可以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骑士,是君子,他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他是学者,是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此言一出,班里笑声更响亮了。
林老师等大家稍微安静一些,接着往下说:“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着头垢着面到处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叼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变回到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他加大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我分明看出,那眼神里有善意的提醒,谆谆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林老师为什么在那堂课上自毁形象。在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课堂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从那节课后,十八岁的我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情之火,而且,我保留了自尊,除了林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疯狂行为……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某个黄昏,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他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第278、谁偷走了爱情
《谁动了我的奶酪》——据说,这一则西方寓言式小品文译成中文并印成小册子后,发行不错。两只小老鼠头脑中的“奶酪”,不过比喻人生发达的机会。
由它,我常作如是之想——可谁偷走了我们的爱情呢?
我的思绪跨越时空,飞翔到新疆那遥远的地方,联想到一名志愿兵和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爱情。
那兵已经入伍几年了,看上去三十几岁的样子。一张略显瘦的国字脸坚毅而沉静,使人觉得他是一名容易腼腆的兵。
兵的工作是铲路。
一条几千千米长的沙土路,贯通戈壁。一年四季,在那兵的视野里,没有花,没有树,甚至也见不到一棵绿草。
那路大约是一条军路。除了军车,很少有其他车辆过往。
兵的工作,是开一辆前有巨铲后有巨碾的车,一天数遍铲那一条几千千米长的路,以使之平坦,没有陷车的路段。他那车的后面还拖了一节有小窗的车厢。天黑了,不管他的车开到哪儿,他就在那车厢里睡。那一节有小窗的车厢是那一名兵的“家”。那兵连同他的车,仿佛被电脑数码锁定在那一条路上了。他下了他的车,也没更好的地方去。他一年四季大多数的日子,不得不在那一条路上、在他的车上度过吧?包括是年的日子,是节的日子。孤寂的一个人,在那条几千千米的路上,在他的铲路车上……
他已经属于那一条路七八年了。
那一天,一辆军用吉普超过了他的车。吉普停住,下来一名军官,向车上的兵大声说:“×××,你媳妇探望你来了!”
兵立刻跳下了他的车,于是一个怀抱男孩臂挽包袱、年纪轻轻的小女子出现在兵的面前。她自然是谈不上漂亮的,却也算得上是个眉目清秀的人儿,一脸的淳朴和贤惠。
兵说:“你来了!”乐得合不拢嘴。我想,倘无摄影机拍他们,他肯定会一下子搂住她和孩子没够地亲她吧?
而她只轻轻“嗯”了一声,忸怩地抿唇微笑。
显然,那是他们盼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盼到的幸福时刻。
军官放下些饮料、粮油和蔬菜,驾驶吉普转眼远去。
当兵和妻子和孩子坐在他的车里后,兵骄傲地对儿子说:“儿子,爸爸可想死你了!咱们也有车,更大更宽敞,而且有空调!坐爸爸的车,开心吗?”
儿子说:“开心!” <>>
而兵的妻,则目不转睛地,那般深情地端详着她的兵丈夫……
两年前,她千里迢迢投奔兵,做了兵的妻子。是一辆军车沿着那一条漫长的路追上了兵的车,将她送到了兵的面前。和她此次来探望兵的情形一样,没有热闹的婚礼,没有任何仪式。
兵的车就是他们的“证婚人”,那一节有小窗的后车厢就是他们的“洞房”,而那一个夜晚,就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也不知那一个夜晚的夜空是怎样的,我想,天穹一定显得很高很高,一定有满天的星斗;月亮一定又大又圆。 <>>
她陪伴了他十几天,就被另一辆军车接走了。 <>>
而七八百个日日夜夜以后,兵才又见到他的爱妻,同时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儿子……
我并不崇尚艰苦,更不荒谬的认为,夫妻长期分离反而更滋润人性。我联想到他们,仅仅是因为,由那兵我常常思考——若说他的工作也是他的“奶酪”的话,那么他显然是不必警惕的。哪里会有谁在意他的人生的一份“奶酪”呢?他不必防着,他的心思,当会更多的牵挂他的娇妻爱子身上吧?而牵挂是守望啊!值得守望的爱,那一定是金不换的爱,更是“奶酪”不换的爱。而对于人,爱如果进水了,所获“奶酪”再大又有何益?
我要说的是——人啊,让“奶酪”哲学见鬼去吧!那纯粹是商业的哲学而并非什么人生的好哲学。
有一块已属于自己的奶酪,值得为之安心;最主要的,加上一份值得守望且安心的爱,便是不错的人生。
爱在最寻常的人生中,往往有最不寻常的诗意。爱沾上了一股子太重的“奶酪”味儿,和好衣服上沾上樟脑味儿一样,其实是晦气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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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水煮蛋上的“爱情情报”
1 我记不清这学期吃了多少个水煮蛋了。高岩说,鸡蛋在水煮过程中营养的损失最小,而且有利于消化,是最理想的早餐。我并不以为然。我理想的早点应该是喷香的葱油饼、小笼汤包或者三明治之类的。如果一定是鸡蛋的话,最好是煎成两面金黄的荷包蛋——但这只是妄想。因为就像乞丐不能挑剔人家的施舍,通常“蹭饭”的人也没有权利抱怨食物难吃。 在学校住校,早餐经常会被忽略不计,非得赖到快迟到了我才会从床上一跃而起,抄起书本就往教室里冲。痛苦的是每天都要抉择——是一口气冲到四楼的教室,饥肠辘辘地盼着下课?还是冲到二楼时先拐到化学实验室,不顾高岩揶揄的目光,厚着脸从他桌上取一个水煮蛋?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水煮蛋,拿在手里时还有些烫,然后躲在立起的书本后,开始气定神闲地剥蛋壳。水煮蛋在我眼里只是充饥的俗物,滋味寡淡,却非得像美味小口小口地吃,因为囫囵而吞得把人撑得半死。 有一回,我正嚼蛋黄时被老师提问,噎得我一口气差点儿上不来。老师只好让我坐下,并认真地告诉我:“林珊同学,教室可不是餐厅。”我当然知道教室不是餐厅。因为餐厅里不可能只有干巴巴的水煮蛋。 2 我没课的时候常到高岩的实验室里消磨时光。他是化学系的研究生,平时只会闷头鼓捣那些瓶瓶罐罐。那天,他用酒精灯给我煮鸡蛋。我说:“我出个谜语你猜好不好?‘高岩请我吃东西’,打一部小说的名字。”他笑了:“我猜不着。”我叹了口气:“谜底是刘索拉的小说——《你别无选择》。”他爆笑,我也笑,连鸡蛋在锅里咕嘟咕嘟也像在笑。高岩说:“小时候我只有过年过节时才能吃上一个。那年我考上大学,我妈给我煮了10个鸡蛋,我高兴坏了。”“真可怜,吃几个鸡蛋就乐坏了?”“老家的鸡蛋格外香,这儿可没有。”他用筷子把锅里的鸡蛋夹了起来:“看,筷子能夹得动说明蛋已经熟了。” 高岩平时话不多看起来挺酷,可有时也会做些极端迂腐的事情来。比如,他知道我第三次考“四级”,于是考试那天早晨给我煮了两个蛋,笑眯眯地说:“看,给你个好彩头,这次可别再丢脸啦。”可是吃了两个蛋也不管用。成绩出来那天我坐在他的实验室里很郁闷。那天刚好有几个人在里面做实验,还有一句没一句地讨论攻博什么的。我最烦这些,就跟着瞎起哄,说:“我要做博士后。”所有的人都笑。当然,听一个英语四级考了三次都没过的家伙大言不惭是挺滑稽可笑的事情。可偏有一个人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考呢?”我笑着说:“我嫁一个博士,不就是博士后吗?”大家又笑。那个人就笑嘻嘻地说:“巧了,我今年才上的博士。” 后来这个博士常来约我,我的舍友都说他是看上我了。我生日那天,博士送了我一束花和一盒金帝巧克力。高岩一大早却给我送了个红蛋。我不知道他用什么东西把蛋壳染得通红。他很认真地说:“依我老家的规矩,过生日一定要吃红蛋的。”我郁闷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唉,受不了。这个土人!” 3 过完暑假,返校的第一天我见到高岩。他冲我咧嘴一笑时,我发现他被晒得黑不溜秋的皮肤反衬得牙齿特别白。他说是在家做农活时让日头给晒的。放假时,我曾想过和他联系,可是他家连电话都还没安。倒是那个博士给我打过好几次电话,还隔三差五给我发长长短短的E-mail。 我给高岩带回一大包家乡的特产,毕竟这么久以来吃人家的有些嘴短。“我也给你带好吃的了。”高岩说着一拉抽屉,“瞧,有三十几个呢!”天哪,又是鸡蛋?!我失望得几乎想笑。回宿舍把高岩带鸡蛋的事告诉舍友时,所有人都笑翻了。只有上铺的小敏意味深长地说:“千里迢迢,礼轻情意重啊!”也对,那么远的路程,那么易碎的东西,真难为他了。以后每天再吃水煮蛋时我几乎是怀着虔诚的心情,也真吃出了特别的味道——山里的土鸡蛋果真比城里的多了几分清甜。 4 博士经常约我。我偶尔和他出去玩时也很开心。直到有一天,他忽然拉住我的手。那一刹那,我急急甩开他的手,脑子里闪过的却是和高岩在一起的画面——点点滴滴平淡质朴,久久地在心里盘旋,不能释怀。 我不能确定自己的感情,夜里却不断地想到他——想起他说过11岁才穿过第一双鞋;家里交不起学费几度要辍学;高考前一天还在地里挥汗如雨;还有,寒暑假往返2000多公里路途,40多个小时只能一路站着,腿都站肿了……他总是笑着说起这些,淡淡地,仿佛事不关己。那时我听了只会啧啧称赞佩服他的刻苦耐劳,只是为什么现在想起来心中会如此酸涩? 5 高岩感觉不到我看他眼神的变化,对我刻意的修饰也熟视无睹。我对这截朽木实在是无计可施。小敏给我出主意:“离毕业只有几个月了,你向他讨建议,他若留你就说明他在乎你,他若让你回家乡,那就算了。” 高岩认真地帮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先阐述了就业形势的严峻,又强调我的专业太冷僻。最后说:“像你这样娇气的小丫头,还是回父母身边有人照顾比较好。”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是一瞬间,心还是跌入谷底…… 6 剩下的时间我开始发奋图强,每天早晨早读,走到教学楼底就低着头冲到四楼,不肯稍作停留。偶尔遇见高岩时也是隔着人群问好,我和他前所未有地生疏。有一回,他特意询问我毕业后的去向。我说,我爸帮我联系了一所小学,做英语老师。他笑问:“当真误人子弟去了?”我点头,心里却有个声音说:“如果你要我留下,我一定不走。” 不久,宿舍里的床铺慢慢空了,许多人走了。校园里弥漫着离别伤感的气息。那天在教学楼前梧桐树下高岩塞给我一个水煮蛋时,我只是愣愣地看着他恍如隔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几个月过去了,心居然还会痛。我看着他匆忙沿着小路离去。犹记得,这条小路曾经走过的风花雪月、草长莺飞。如今4年的光阴就这么晃晃悠悠地从指缝间溜走,却什么也没留下。我站在路口发呆,一直到手中的蛋渐渐失去了温度。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一觉醒来时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想起高岩给的水煮蛋,就从包里掏了出来。蛋壳轻轻地从手中剥落,正要送进嘴里时,我却发现了异样。蛋白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几个字——请你为我留下来!我顿时心狂跳,眼睛也湿润了,冲下楼一眼就望见倚树而立的他。 后来,这个化学系的呆子向我坦白——鸡蛋先煮熟,用醋酸在蛋壳上写字,干后,蛋壳上的字就清楚地印在蛋白上了,而蛋壳上却看不出一点痕迹。又说,二战时期用这种办法来传递军事情报,而他却是在向我传递“爱的情报”。 我对高岩所做的一切有些吃惊,因为我知道他根本就不是浪漫的人。果然,很快他就问我:“你饿了吗?我给你做水煮蛋去!”第280、跟着爱情回家
她知道他有了外遇,但还是对他好。是一如既往的那些个好:他的那份早餐永远是他喜欢的金灿灿的小米粥,电视的开机频道永远都是他习惯的中央五套,在床上轻咳时纸巾永远都在他最适手的那个位置……过于体贴或者过于平淡都是一种不正常,所以,她一直面如止水。
顺其自然。她知道自己只有这样。无论那个女人是谁,最终有权决定的,都是他。
那天晚上,他和她各偎一个被筒,她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暗,他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亮。她坐起来,预感到关键的时刻已经兵临城下。
“我的一个朋友爱上了一个姑娘,想和他的妻子离婚。如果,我是说如果,”男人说,“如果你是那个妻子,你会同意离婚吗?”
“他不爱他的妻子了?”“是。”“一点儿都不爱了?”“应该是。”男人犹豫着,“或许。”
她的心揪痛。傻瓜都知道,这个“如果”是个铁锤,一下子,一下子,要把他们的家击碎。
“我会离婚。”她平静地说。
男人沉默。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么简单。要知道这么简单,他就把如果去掉了。然而少顷,他心里又不舒服起来。她为什么会这么干脆?难道也是有什么情况?
“为什么?”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纠缠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有意义。”
“一丝挽留的念头都没有么?”
“心走了,留个躯壳干什么?再说,他若想留,就不会提出离婚。”
“孩子呢?你要么?”
“当然。”女人说,“好事做到底,不给人家添麻烦。再说也不放心。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那还是让孩子跟着亲娘保险些。”
“那他是不是能常回来看孩子?”
“当然。他永远是孩子的爸爸。这不会变。”
男人的愧疚越来越浓厚。
“其实,如果,”他又说“如果”了,“如果对方不是个未婚姑娘的话,他是不会想去为她负责的。”
“是啊,想当初,他之所以和妻子结婚,大约也是因为妻子是个未婚姑娘。”她笑,“现在,他已经把未婚姑娘变成了已婚老婆,自然该轮到去负责别的未婚姑娘了。”
“那姑娘说她只有他。没有他她活不了。”
“有道理。一个为爱情伤心的姑娘是活不下去的。至于那个女人,只要有孩子,母亲守着孩子相依为命地活下去,肯定没问题。”
男人沉默。
“母亲和孩子也不一定按照这种格局活下去的。”良久,他又说,“生活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当然。她还可以再找。”“对,对对。”
“运气不错的话,可以找个四十多岁的。如果运气不太好,可以找个五六十岁的。”
“你怎么这么说?”他仿佛自己受了侮辱。
“你想要我怎么说?”她笑,“难道一个离婚女人还能找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人不成?有数据统计,再婚夫妇年龄差距在3岁之内的比率,只占百分之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男人越娶越年轻,所以女人越嫁越老翁。若是男人不爱找年轻的,你那朋友怎么会离婚找一个姑娘呢?”
“不是因为年轻。”他道,“是因为爱情。”
“爱情?他和妻子当初也有爱情吧?”
“那只是当初。现在,爱情死了。”
“他的爱情再生性这么强,用不了死这个字,太大。不伤及肉和骨,蜕皮这个词就足够形容了。”
“那她的爱情呢?”他隐忍着她的讥讽。
“她的爱情根本就没必要提。”女人说,“他若顾及她的爱情,就不会想离婚。”
男人沉默。
“话说回来,无论现在的爱情如何,只要有过爱情,知道爱情曾经是多么美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女人说,“所以,我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男人有些惶恐,“不过,不过是假设。”
“即使不是假设,我的答案也不会变。”女人说,“我会带着我没办法蜕皮的爱情活下去,尽可能找一个岁数大点儿的人品好的男人,把自己和孩子以后的生活安排妥当。我要吸取一切教训,争取成为下任丈夫爱情史上的最后一次运动,”女人微笑,“在做过首任丈夫的首任妻子之后,又成为末任丈夫的末任妻子,这感觉一定很奇特。”
“你不能这么想!你不能这么对待自己!”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他把她拉到怀里,“我心疼你。”
“心疼不是爱情。”她幽幽道。
“心疼——疼惜——爱惜——爱情。”他在手心里画着,玩起了“开心辞典”中的词语转换游戏,“当然是爱情。”她的泪,顺着笑纹,刷地落下来。
第281、小城盛夏的小雨
他沮丧极了,独自乘车去小城,路上只打了个盹,便听到乘务员嘶喊着要乘客下车了。“喊什么喊,早知道这样,自己驾车来了。”他嘟哝着,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从车站走出来,宽阔的大道两旁尽是高楼大厦,绿树成荫,花带如画。他四处张望,努力地搜寻着,繁华的新城区令他心更沉重,失落感更深更厚。那张阴沉的脸被烈日照得更显憔悴,额角沁出豆大的汗珠,到眼角汇成汗水,如泪两行。
辗转了半天,他终于从新城区找到了老城区,然后,找到了那个沙洲。
沙洲上仍是人多却不喧嚣,树荫下摆满了牌桌,人们三五成群地或打牌,或下棋,也有一边纳凉一边享用美食的,更多的则是在蝉鸣的绿荫下享受闲逸。
他坐下来,目光四下里搜寻着,远远地发现那家茶馆竟然还在!目光所到之处,都有她的身影存在…
他与她那次去小城的时候,也是盛夏,一个最浪漫的季节。晚上两个人手牵着手,去河边散步,去河堤边听别人唱歌,去街上看人家跳舞…他们的手始终紧紧地牵在一起,就如那两颗激情澎湃的心,谁也不愿离开谁。
第二天,他们要离开小城的时候,他说回去太早了,去逛逛吧。于是两人象误闯桃花岛一样,来到了沙洲上。他们同时被那里的恬逸所迷醉,两个人围坐在一个石桌旁,绿树为他们成荫,蝉虫为他们歌唱,周围的人一个都不打扰他们,任他俩尽情地享受着那份大自然赐予的幸福。
天忽然就下起雨来,他们跑去了茶馆。茶馆里的人不多,一个老板娘,几个慈祥的老头儿。老板娘无所事事,两个老头在谈论南海问题,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外面的雨让气温有所下降,凉爽凉爽的。他打了个哈欠,她笑着说:“累了吧,傻瓜,来,爬在我腿上休息一下。”他挪了挪椅子,爬在她的双腿上,闭目任她轻抚,孩子般地温顺。不知什么时候,雨小了,老头们也不再谈论国家大事,个个闭目养神。他醒来抬起头,揉揉眼,发现她正疼爱地看着他,眼里洋溢着的笑意,脸上写满了幸福。他有打趣道:“平时总是你向我撒娇,今天反过来我向你撒一次娇,感觉太好了!”她扯了一下他的耳朵,娇嗔道:“傻!刚才还打酣呢!”他喜欢她说他傻,所以每次她叫傻瓜他都开心地应得好快。他动情地对她说,他得到了一份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是上天对他的眷顾。他说刚才的情景他曾幻想过,没想到真的能亲身体验到,天公作美,他太幸福了!他高兴得象个孩子似的,就差手舞足蹈了。平时他虽然显得沉稳,但在她的面前,他永远是个孩子气的性格,喜怒哀乐易于形表…
他喜欢闻她的发香,每次深情地闻后都会由衷地称赞:“真香!”有一次她故意说:“我自己怎么闻不到香呢?是什么香味?”他故作认真地说:“瓜香味!”“什么瓜的香味?”她问。他抱紧她,咬着她的耳朵调侃她:“傻瓜的香味呗,嘿嘿…”她不依,直往他怀里钻,一边捶打他的胸口,一边说他坏…
他眼睛里有了一丝笑意,嘴角微动,为已过往的浪漫与甜蜜。
“轰隆…”一声闷雷响,把他从记忆中拉了出来。他的脸再次绷紧,目光有些呆滞,怔怔地望着江面,任思绪随那滚滚江水涌动、奔流。“今天不会也下雨吧?”他想,“此时她在干什么呢?是否会偶尔想起我呢?”从而心里有了隐隐的痛。他们象所有的恋人一样,激情过后就是长时期的平淡,两个人还常斗嘴怄气,现在已是长久的各奔东西。
雨,真的下来了,虽疏,点却很大,砸在脸上有些痛。
他没有往茶馆跑,他不敢往茶馆跑,他觉得那儿会更加刺痛他心灵的伤口。他木木地呆坐在石凳上,任指头大的雨点砸在脸上,他满脑子里充满了她的身影,凝望着江水,江面上漂浮着的杂物随波逐浪,就如他凌乱的思绪…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说停也就停了,太阳一出来,竟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彩虹。
他得回去了,他留恋地看了看茶馆,住回去的路上走去,到了桥头,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他转身返回来,几乎是小跑着朝茶馆奔去,他要看看那个靠窗的桌子!哪怕看后会让他更想念她。他发现,自己一直还深爱着她,没有办法离开她!觉得不应该再跟她怄气了,回去后一定要去找她,要给她电话,要爱她宠她!
走近茶馆,当他看到那张常让他追忆的桌子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她竟然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两眼凝望着窗外,清瘦的脸庞上挂着泪珠…
他心痛极了,顿了一下,便向她飞扑过去…
她扭过头来,惊喜地发现了他的到来!
他紧紧地抱住她,不停地呢喃她的昵称,吻着她的头发、她的脸、她的额头…
她再也控制不住,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用手轻打着他的胸膛…
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也可以沉淀出一切的厚重。只要有过刻骨铭心,就会追忆一辈子!
第282、今生就是这样结束的
她的大学生涯要是一出四幕剧,那么前三幕他不过是群众演员同学甲同学乙,到他正式出场,已是第四幕的下半场,太仓促了,来不及发生任何剧情了。开始毕业设计那天,她最后一个领了绘图板出来,气喘吁吁爬上六楼的设计室,早已一屋子坐得满满的,水泼不入。她抱了用具站在门口不知所措,犹是早春天气,她却不知不觉,背心渐渐濡湿。角落里有个平淡的声音:“我这边还有个空位。”
拨开人群挤过去,仿佛是人世吵嚷,在命运的大潮里泅渡前来。一路分波逐浪,终于到达他面前,蓦然觉得,是千人万人里选中了这一个。抬头遇上他宽厚的笑,霎时间,天地震动,五心不定。
她的座位正对窗,她喜欢风无遮拦地吹进来,有种轰轰烈烈的气势,却没有一次记得关窗。再来时,图纸上有一层拂也拂不去的灰,像一夜之间老了少年心。中午下楼吃饭,下到一半,忽然记起,折身就往楼上冲。经过他身边,他侧身让路,只说一句话:“窗子我已经关了。”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其实并不熟悉,却自然而然地,有种安顿。她是爱说话的人,周围人来人往,说些什么都已经忘了,陡地惊觉,才发现食堂里早已空无一人。
空落的大厅里只剩了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静了下来,却仿佛每一呼吸都有呼应,暗潮一般在他们之间流动,不知何时,他抽身而起:“上楼画图吧。”
工科女生,像她这么粗疏的不多吧,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小到铅笔橡皮,大到三角板,曲线板。她每次上天入地找得鸡飞狗跳的,总是他在一旁平平一句:“先用我的吧。”后来成了惯例,她只要发现了什么不见,一转身,他早已随手举起工具递过来,眼里盛满笑意,顶多说一句:“都不知你这四年是怎么学过来的!”
画得顺手,她无端地哼起歌来,没头没脑地“丢一个炸弹跑跑跑,丢两个炸弹跑跑跑……”他吓了一跳:“你那什么歌,恐怖分子的队歌!”这才提醒她,她想一想:“咦,不知道啊,我玩电子游戏时不知怎么就唱出来的……不好听?”他失笑:“那也不能只唱这一句啊,像……像……”还是说出来,“洒水车。”
她多少有点恼,一转身,人重重往案上一伏,嘴紧成一颗果。过半晌,听见口哨声,由低而高,自他的方向响起,悠扬地,曲折地,明明是她刚刚哼的那一首歌。她心想:“他还不是洒水车。”那笑,再也忍不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得有些娇慵的瞌睡,窗外一整幅晴蓝的天空,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摇曳起来,是应该去放风筝的天气啊。午后的窗前她站痴了。
只是想想而已。有一天他却突然说:“放学后,我们去滨江公园放风筝吧?”她一怔,她说出声了吗?抑或没有?那是下午,设计室里走得半空,空气中莫名地,便有一种屏息的寂静。她侧对着他,分明感觉他的目光,如雨斜斜披来,温柔淋漓。她的短发,遮不住她燃红的面颊。
她说:“好。”
江上春潮初升,风势急劲,而天上的风筝越飞越高,成了孤独的一只鹰。他忽然握住她的肩,呼吸近在耳畔:“我想告诉你……”
线,突然断了。那只风筝迅速扶摇直上,消失在黑暗里,下意识地,他们拔腿就追。追进灯下的人群,灯光灿烂,她睁不开眼,转身,夜色如此深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边,说:“回去吧。”
她等着他说完未了的话,却只听见沙滩上的碎石在他脚下细碎地响,或轻或重。失了把握的,是他的脚还是他的心?
不知什么缘故,他们随后便很少见到。求职的压力,沉沉地压在每个人肩上。都忙,时间渐渐接不上,她在的时候他总不在,不甘地翻一翻他的图纸,铅痕仍新――也许,隔的不过是一个早晨半个下午。
所谓偶然或者必然,有时,也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她想。
那年的夏季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工作百般不顺,她还心念着迟迟没有完工的图纸,抽了时间到设计室来。掀开报纸,她第一个念头便是找错了桌子:有待加深的线条全已铁划银钩般深浓,所有的标量都已完成,就连右下角的明细表里,已填了她的名字。她用眼睛一遍遍抚摸着那陌生的字迹:当他为她绘完整幅图纸,当他这样工整地,一笔一划,填写她的名字,所经历,所思虑,所遇,她全都明了。
桌子一角放了他的留言本,她想起那只乍然飞走的风筝。想填“相见恨晚”,还他的,却只是一纸空白。没发生的感情,不是空白又是什么?
毕业那天,大礼堂里毕业生乱哄哄地办手续,她遇到他,满腹的话,想问他的去向,却好像无端,也无暇。他迟迟疑疑地叫住她:“我要走了。”只是一句寻常的话,她心里却“咚”一下,问:“去哪里?”许久他才抬起头,“日本,神户大学。”忽然之间,她不明白胸中的怨气从何而来:关她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早说晚说有什么区别?她忽然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我打电话给你。”
她走在校园里,心事重重。风起风落,路旁的槐花纷纷飘落,连绵不绝。穿行在落花里,就好像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从此,在她生命中,那些沉默的、不断凋零的白色花朵,就成了离别的象征。
那个夏天格外的闷热让她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每天她躺在竹床上看书,在睡与醒之间的灰色里,翻身接触到滑凉的竹板,她会无端心中一沉,记起,在那个初夏的黄昏,他曾握在她肩头的,清凉宽大的手。
懒懒散散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单位通知她去报到。才回家,母亲就告诉她,半小时前,他来过电话。她换鞋换了一半,赤了脚就扑向电话机。接电话的是他的家人:“他?去日本了,四点半的飞机。”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四点四十五。
蝉声轰的一声在她脑子里炸开。周围热浪翻滚,可是她真的觉得正一点一点冷到心里去。此刻,她终于承认,这一个月来的足不出户,其实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真的来了,可是到底错过了。
她抬起自己干涩的眼睛,望向窗外八月浑蓝灼热的天空,仿佛听见飞机隐约的声音。
那个时间她是永远不会忘了:1995年1月17日,凌晨四点多钟,她被噩梦惊醒,撕裂与倒塌,还有他抬起头来面目模糊的脸,血污一朵朵绽开……电话铃响得惊天动地,她从床上扑过去:“喂,喂。”黑暗里她的声音如此凄厉,但是那端已经断了。忙音急促得像她的心跳和喘息。
上班扫地,打开水,喝茶,聊天,翻报纸。忽然,一行大标题跃入她的眼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用力,越来越紧,报纸“嘶啦”一声被扯裂,她却恍若未觉,世界陡然沉寂下来,只有一个声音在她心底撕心裂肺地尖叫: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他曾是她全部的心事和等待,却没有提起,不曾说过,无人知晓。她想要酒、烟、浓茶,甚至毒药,一切苦的,辣的,涩的,从喉咙里灌下去,然后大哭、狂叫、摔东西……然而,没有发生过的感情,只是空白呀。
那年不曾落雪,却仿佛春天永远不会来了。直到那个下午,她经过广场,怔住了。广场的天上,蝴蝶在飞,蜈蚣在飞,金鱼在飞,那么多那么多的风筝在飞,阳光锐利地射下来,他的名字像小片玻璃一样飞快地闪烁着。她默默地看着,知道,那只飞走的风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毕业四年后,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大酒店的喧嚣里,到处的身影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敢确认,她忽然站住,是谁的声音谁的笑容,在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千余个日子的过往在顿时雪崩,铺天盖地而来,将她压在最下面。她却只是平静,微笑:“当然记得。”握手,三言两语寒暄,他旋即被人群簇拥。
觥筹里,他酒到杯干,历练周到,言辞里却掺杂了大量的日文。他抱歉地笑:“好多词,在中文里都找不到说法了。”连笑容亦是日式的礼貌与谦恭,他周身不经意间淡淡的异国气息,如此陌生,记录着她所不曾参与的,他生命中的四年时光。
她生命中的四年时光,他又何尝触及。是否,他们都已如浴火的凤凰,在彼此的世界里重生,生命中某些遇离,早已不再重要?
同学们热烙地追问日本生活,他说起:逢年底,老板会请员工大餐一次,命名为“忘年会”,即为:过去一年的事,全忘了吧。禁不住心中锋利一割,她倏然抬头,正遇上他,自邻桌投来,越过无数人头的眼光。她微笑举杯,向他致敬,然后贴近自己的唇――要多少次忘年会,才能将旧日全数忘却?
她信口问起地震种种,他笑。
“我?我做梦梦见自己在大海上,海水晃呀晃呀,把我给晃醒了,刚坐起来,突然房子一阵大摇,我坐不稳又要倒下去,大概几十秒钟吧,就停了。然后,轰的一声,外面突然特别吵,好像大家都出来了,在外面跑来跑去,有人喊我的名字:‘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啊’――都不知道是地震了。然后,‘唰’一下子,就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本来还想接着睡,一看表五点多了,也差不多了。在洗手间洗脸,我心里还一个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看不见。一出门,吓一跳,电车轨道在半空,就算是施工,也不至于吧……”
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最大声。
出了酒店大门,已是夜深人静,寒气一拥而上,她不自觉打了个寒噤,一只手轻轻环过她的肩头,他声音沉哑:“我帮你叫的士。”
在为她拉开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我上飞机前,给你打过电话,你没接到。”
她只低头钻进车内,说:“我知道。”
然后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震以后,我给国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家里,一个……给你……你也没有接到?”车门用力关上了。出租车迅即向前开去。
她不肯回头,不肯去追他在夜色里渐渐消失的身影。
路灯的光在窗外。她终于不出声地说:“我也知道。”有泪,溅落,只一滴。
然而他不会知道,每一个春日,当她看见风筝漫天飞起,都会想起曾经属于他们的,那只孤独的鹰。
出租车静静地行驶在夜色里,路灯在窗外悠忽来去,一段明又一段暗,流离成一带星光,像许多守候在道路两旁的岁月,在无声地流走。
――他们爱的今生,便是这样结束的。
第283、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
他们相识与电脑,他们相知与键盘,他们相爱与网络,他们受过同样的伤,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缘分,也许是上天注定。至始至终不信命,不信缘分,不信日久生情的她也信了。她对他视乎动心了,但她始终没说,因为她一直认为,得不到是永远是最美的,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她愿意和他保持现在的距离。她没和他说:小A,我爱你。他没和她说:小柒,我爱你。就这样着,他们还是每天聊天,每天在网络上嬉笑。一天复一天,一日复一日。
那次他们见面了,他们两个都是平平淡淡的人,男孩布是很帅,女孩也不是很漂亮,就那样,他们逛了一整天,到了快分开的时候才牵手,才拥抱,男孩送女孩上车,女孩停住了踏上车的脚步,转头回来说:“小A,我等下辆车好么”小A看出了女孩的不舍,上前拥抱了她,“好吧,小柒,我们等下辆车,下辆车来了你就走,已经很晚了,别让你家人着急。”“好,小A,我答应你,我等下辆车就走。”“嗯,小柒听话,我们还会见面的,我有时间我就会来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么。”“嗯。小A,你说的,不准耍我”“嗯,我说的”之后他们又紧紧地抱在一起了,直到小柒要等的车来了,才依依不舍的分开。时间久了,他们两个讨论着结婚,讨论的以后,讨论老了的时候。
从相识,相知,相遇,相爱,直到结婚,小A和小柒经历了多的苦难,经过了多少磨练,家人的不同意,家里的阻拦,小柒家里嫌太远了,怕小柒受委屈、小A家里嫌小柒太小,不会做家务,所以双方的家人都在之间作梗,不让小A和小柒两个在一起。也许是爱情的力量,最后还是没让小A和小柒分开,久而久之,小A和小柒的家人也成全了小A和小柒两个。
小柒还在天真的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小柒开始学着怎么布置家里,小柒之前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有人为她准备好在那里,现在小柒在学着扫地、煮饭、炒菜、洗衣服,做所有家务,学着收敛自己的脾气,学着做个好儿媳妇、学着做个好老婆,现在小柒像一个完全变了一个人,真正的长大了,真的成了女人了。
那天小A和小柒结婚了、那天小A为小柒披上了婚纱,那天小柒为小A系领带,那天小柒挽着小A的手走进礼堂,那天小A是最帅气的新郎,那天小柒是最美的新娘,那天小A和小柒他们两个人是所有人的焦点,小A的白西装和小柒的白婚纱是那么的般配。
那晚,他们和所有人一样,婚礼结束后晚上就进去房间了,之后就听到小柒哭着对小A说对不起,不好意思,说了N遍,直到说的声音嘶哑,还在那里支支吾吾的在那里说对不起,不好意思。小A没去哄小柒,而是让小柒一个人在那里哭,自己却甩门出去了,他忘了,今天是他和小柒结婚的日子,他忘了他们两个之前经过多少苦难才有今天,他忘了给当初小柒的承若。小A的甩门而去,让小柒死的心都有了。之后小A回来,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小柒也没睡,一直在等小A,可是等到的却是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上前去扶小A,小A却一把把小柒推到门角,小柒重重的摔了一跤,膝盖都磕破了。小柒没顾自己的膝盖就去打水给他洗脸,可小A却布买小柒的帐,把洗脸盆丢到了一边,还扇了小柒1巴掌,大声的吼小柒:说了很多很多伤小柒的话。记得很清楚的那2句是:1、你不是处女,你很脏。2、当初你可以为了他割腕,永远也不会为我死。当时小柒没在哭了,她笑着说:“这个我不是处女的事情我之前都和你说过,你说没关系,你不在乎,你说只要我的心真的在乎你,真心陪你到老,现在你在说什么,呵呵..可笑..虚伪虚伪,男人都虚伪”
小A彻彻底底的伤透了小柒的心,那晚小柒一晚没睡,一直在回忆小A之前的好,一直以来,小A没吼过小柒,更加别说打了,小柒在电脑房里面待了一晚,在键盘上敲打着零零碎碎的字,她想把之前美好的回忆写成文字,泪水湿透了键盘。屏幕上的字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了,里面全写着小A对他的好,一个坏字都没有,小柒写完了从他们第一次在网上聊天直到今晚,结局写着今晚我成了新娘,正式成了小A的老婆,我真的很幸福。她关电脑之前把QQ的个性签名改成了:“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小柒默默的离开电脑房了,重新走到婚礼房,他在门口停留了几分钟,看着房间里面的东西,那是她的嫁妆,抚摸这他们的婚纱照,看这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一直在想那时之前他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现在怎么这样。
小柒,又拿出了笔记本,写了一段文字:
亲爱的小A,现在我不知道叫你老公,还是叫你小A,虽然今天是我们结婚的大喜日子,可是今晚的事情真的伤透我的心了,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之前我没向你表白就是因为怕你在乎我不是处女,真的,我很在乎你的一字一句,所以之前我就把我所有的事情和你说了,你说没事,你说你布在乎,是你再次走进了我的生活,是你再次的鼓励了我,真的很谢谢你,你给我一次婚礼,让我穿上了洁白的婚纱,让我体验了当新娘的感觉,谢谢你,真的。亲爱的,你刚才不是说我当初可以为他割腕,永远不会为你死。好,现在我为你死。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还有最后小A祝你以后幸福,下辈子我不要遇到你,也不要认识你,更加不要得到你,因为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
挚爱你的小柒
小A醒来,发现洁白的婚纱和床单都成了红色的了,小A觉得婚纱和床单一直是红色的,而想想却想起来昨天是他们的婚礼,都是洁白的,怎么是红色的了,小A床上发现了小柒,却已经快死亡了,小A心痛的要命,打了120,最后说失血过多没救了,看了纸条,看了电脑上小柒写的文章,小A已经泪流满面了....脑子里面一塌糊涂,怪自己,怪自己的嘴巴。
之后小A一直在忙于工作,每次忙完就跑到酒吧喝的醉醺醺的,久而久之,小A事业有成了,追他的人也很多,但他一直单身着,他的配偶哪里一直写着小柒的名字....
第284、“郎财女貌”?——简论为何富翁的太太多半儿不是美女
有篇文章提到,在纽约曼哈顿,至少坐拥一千万美金才算中产阶级。或许你不信,那就看看曼哈顿的房价吧,哪怕是穷人住的最便宜的合作公寓(Co-op),都得五、六十万美元一个单元;而中央公园周围的高尚住宅区,哪一套公寓不在两、三百万美金以上!特别是宋美龄女士曾经住过的曼哈顿上东区,外表“普普通通” 的一栋Townhouse(连体的镇屋),或是Penthouse(大楼顶层内的复式公寓),更是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美金。如果你只是个年收入在10万美金以下,税后净收入不到7万美金的“升斗小民”,就是送你一套公寓,你都住不起。因为你连每年7、8万美金的地税都付不出来。2006年美国税务局的统计显示,纽约华尔街三十多万员工的年平均收入超过30万。我在华尔街前后工作了十几年,知道这个统计数字所言不虚。我周围年收入超过50万美金的同事多如牛毛,超过百万年薪的也随处可见。其实这些高收入的同事们也不过是“打工仔”而已。纽约是全球几百家大公司的总部所在地,扳起手指数数有多少老板们,就可以想象纽约有多少亿万富翁了。可见,在纽约“坐拥一千万美金只能算中产”,的确没错儿。
纽约更是美女如云的地方。华尔街公司的女秘书们,哪一个都不比好莱坞的女明星差。“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既然纽约的亿万富翁多如牛毛,殷实人家不计其数,按说“Beauty and the Beast”—— “郎财女貌”,富翁娶美女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据我多年观察下来,富翁的老婆多数不是美女;而想嫁富翁的美女也很难如愿以偿。
94年我刚进入华尔街不久,我的部门经理、西班牙裔老美Juan(发“黄”音)在华尔街对面的“布鲁克林高地”买了套百万公寓。乔迁之喜,他请同事们到新居开Party。“黄”一表人材,30岁刚出头。虽然在美国不能打听收入,但华尔街大投行的部门经理,年收入随行就市至少30万美元。从平时的聊天得知,他已经结婚几年,有一个孩子。我想他的太太一定很漂亮吧。那天去他家,一个相貌平平的黑人大嫂开的门,我说是来参加Party的,她欢迎我进去,还问我是 “史蒂夫(我英文名Steven)吗?我心想她大概是“黄”家的保姆。进去后,“黄”一作介绍,才知道她就是“黄”的太太珍妮。
珍妮虽然相貌平平,可她是“黄”大学里的同学,哈佛的高材生。据“黄”讲,珍妮不但才智超人,读书时,尽管课业繁忙,她仍经常挤出时间做义工,有时去病童医院给孩子们讲故事;有时到老人公寓陪孤老上街散步,“黄”爱上了极具爱心的她。娶了珍妮之后,家庭后方稳定,“黄”的事业蒸蒸日上。
自从见到了珍妮之后,我便“小心翼翼”,但凡参加这样的Party,别乱猜测谁是谁,听主人介绍后再打招呼为好。
我的朋友玉芬,因为老公有了外遇,快毕业时离婚了,两个孩子都归她。那时我想,这下她可惨了,徐娘半老,又无风韵,还带着两个孩子,今后恐怕只能找个老头儿相伴了。没想到半年后就接到了她的结婚请柬。在她的婚礼上,我又一次跌破了眼镜,原来她嫁了个老美——理查德,小伙子帅极了,人高马大的,乍一看还真像汤姆克鲁斯!而且是“初婚”,还比她小了两岁,是华尔街的交易员,每年至少赚50万美元。
细想下来,玉芬虽然外表一般,岁数大些,还带着孩子。可她不仅像西方妇女那样特立独行,在职场上勇于进取;而且开朗活泼,经常带着孩子打网球,理查德就是在球场上认识她的。她做得一手好菜,理查德是意大利后裔,一吃她烧的菜便想起了他的母亲。看来张爱玲说得不错,要拴 住男人的心,首先得拴住男人的胃。
我在纽约读书那会儿,同学中单身的中国女生有六个,不怕她们骂我,在我的眼里,这六个人不仅没一个称得上美女,有两个连中等姿色都够不上,还都上了点儿岁数。她们都说自己在国内是老大难——“高不成低不就”;父母每天唠叨,亲友们不断追问,一逮着机会就拖着她们到处相亲,真是不胜其烦,出国是她们摆脱烦恼的一大动机。有意思的是,国内的老大难,一到美国都成了“香饽饽”,和玉芬一样,后来一个个嫁得如意郎君,清一色的老美,个个年轻英俊,虽不大富大贵,也都是高收入专业人士,前途无可限量。
谈了我们普通人,再来看富翁们的婚恋吧。
好莱坞大亨伍迪埃伦(Woody Ellen),在中央公园附近拥有价值上亿的Penthouse,他几年前抛弃了同居多年的女友,娶了养女为妻。虽说他老牛吃嫩草,不符伦理纲常。不过瞄一眼他们的结婚照,伍迪虽然上了年纪,可依然神采奕奕、风度翩翩;都说韩国出美女吧,而他那个小新娘呢,就是做十次整容,估计也缩短不了与美女的距离。
再来看传媒大亨默多克的忘年交。几年前,默多克以六十八岁之高龄毅然抛弃糟糠之妻,迎娶了三十五岁的广州妹邓文迪,一时传为“佳话”。依我之见,默多克身家几十亿,集团下又有电影公司、电视台,身边一定美女如云;我想邓大小姐即使不是国色天香,也至少是广东靓女吧。但从电视里一看,要按中国人民的审美标准,邓文迪也很难列入靓女的行列。
而希腊船王奥纳西斯,则可谓是“名女人收藏家”。他先是看中“世纪之莺”——歌剧女神玛丽亚卡拉斯,后又迎娶杰奎琳肯尼迪。他的这些名人老婆其实都不算漂亮,最多只能说有气质。看来他就“好”这一口儿。想想他的老婆是前美国第一夫人,也真够“牛”的。
这会儿肯定有人要问了,不对呀,新闻里不是常有富翁娶美女,妙龄少女嫁富老头吗?其实新闻工作者都知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报道的都不是常态。可见“郎财女貌”的婚配并不多见!
那么是不是美女碰不到大款儿呢?当然不是。我前面提到,单华尔街就群集了十多万高收入金领。只是在美国,办公室恋爱是职场大忌,稍有不慎便会冠以性骚扰的帽子,所以那些经理、主管对公司的美女大都敬而远之。不过,纽约好些公共场所倒是富翁出没之地,曾经有好事之人,在网上列出了一些酒吧的名字和详细地址,专供美女上那儿挑选如意郎君。我早已“名草有主”,不便贸然前去,不过听我一哥们儿说,那儿的美女可真是多啊!是一夜情概率最多的地方,但想找结婚伴侣,No way, don’t even think about it!(没门儿!)
为什么呢?爱思考的我,常琢磨这事儿。
我在瑞士信贷上班时,我们部门的秘书和我关系不错,有点儿红颜蓝颜知己的味儿。她对东方文化颇有兴趣,我对西方文化情有独钟,我们时常共进午餐海阔天空地聊。一次我冒昧地问:“你老公在哪儿高就?”她苦笑道:“在天上飞呢。”“不会吧?你长得这么漂亮会没有人追?”她说:“是呀,我也纳闷呢。我倒是不缺男朋友(她在这儿用‘Boy friend’,就是指有亲密关系的男性朋友),但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其实,我只想嫁个年收入过 30万的人。我周围好些小姊妹,长相如同白开水,毫无吸引眼球之处,可却大多找到了心仪的郎君,有的甚至嫁入豪门,我偏偏找来找去找不到,Why?! 你分析分析是怎么回事儿?
她的问题 ,我实在难以回答,便只能用中国人的说法,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啦,“千里姻缘一线牵”这类话来“忽悠”她。这些话很难用英文解释,我说得真辛苦,她倒是听得津津有味,还一个劲儿地点头。
其实那会儿我已经渐渐地整理出头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种喜爱,首先是生理上的需要,上升到心理层面的爱情则是另外一码事儿。而再要升华至谈婚论嫁,那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富人们之所以成为富人,他们的智商一定不低,情商肯定不俗,财商更是超凡。他们是一定能把性爱、情爱和婚姻分得泾渭分明的。
对好些富人而言,婚姻是一项长线投资。美女提供漂亮的外表,富翁出钱获得美色,看似一场公平的交易。但是,如果美女仅仅只拥有美貌的话,跟美女结婚就绝对不是一项划算的投资。因为美女的美貌会逐年慢慢地消失,就像买辆豪华车,车的价值在到手的一瞬间,就已经“Depreciation”(贬值)了,而富人的钱却往往会越来越多。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美女拥有的是贬值资产,不但贬值,而且会加速贬值!而富人拥有的是增值资产。如果美貌是美女拥有的唯一资产,往往十年以后她的价值可能归零!你说婚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公平交易吗?
真是“Great minds think alike”(英雄所见略同)。前些日子,JP摩根银行的投资顾问罗波坎贝尔先生在他的博客表达了类似的意思:“用华尔街的术语,每笔交易都有一个仓位,跟美女交往属于‘交易仓位’(Trading position),一旦价值下跌就要立即抛售,而不宜长期持有——也就是美女想要的婚姻。”
我突然想到房地产大王川普(Trump),他的“老婆们”倒个个是美女,而他就是遵守了华尔街的规则,隔三差五不断地“抛售”——“You are fired!”(川普名言),另娶新欢。
坎贝尔接着说道:“听起来很残忍,但对会‘加速贬值’的美女,明智的选择是租赁,而不是购入。”
说到这儿大家明白了吧,为何富翁多半儿不娶美女。他们并不缺美女,他们会经常“租赁”。
国内这些年新词儿层出不穷。比如人们将年过三十待字闺中的女子称为“剩女”。我周围亲友中就有好几个“剩女”,她们个个风情万千,用“剩”字来形容她们真是不公。我的远房表妹小倩就是这样的“剩女”。有一次回国去她家,表姨当着她的面托我在华尔街给她找个对象,我问她想要什么样的人。她头一扬:“妈,你烦不烦!宁为英雄妾,不做庸人妻!若没有上亿身家,别来惹我!”真是掷地有声!我听了这话,不禁替她捏把冷汗,只怕她有一天真的做了“英雄妾”,恐怕过不多久便会唱一出“霸王别姬”。
最后,再借用坎贝尔的话送给那些想嫁给富翁的美女们:“我劝你们不要苦苦寻找嫁给有钱人的秘方,而是多想想如何使自己不断的增值,这比碰到一个有钱的傻瓜的胜算要大得多。”
第285、邪恶天使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同样的,“女人若坏,男人更爱”,唯一不同的是,大多数的男同胞们都不会承认这一点。至于为什么,可能是男人较女人理性。也就是说,男人把自己的弱点隐藏的很好,不然,这会是一个疯狂并且兽性的社会。相识、了解、恋爱、结合、分手。这是一般程式的爱情。男人和女人彼此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其本质目的不过也就是寻找一个可以互相依靠、互相安慰、互相解闷、互相想念的依托。可实际还带来了伤害、矛盾、分歧,以至于从此两个人的生活丰富多彩,仅此而已。
能说出上面那段话的人,不是先天**情缺乏症,那么他就一定是个邪恶的天使。前一种人不需质疑,一定是爱情的敌对者,他否定爱情,并且厌恶和爱情相关的一切附属产品。而后一种人,性情一定是灰暗的,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也是善良的,至于为什么?我只能告诉你,因为他毕竟是天使。
她叫朱弈,我们是同学,在一起上了两年学,关系还算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朱弈的人缘很好,因为她人长得漂亮,也因此追她的人从来没有断过。知道为什么我对朱弈印象深刻吗?除了漂亮外,我能想出的最大理由就是那次车祸事件。
那时我们刚刚17岁,几个朋友约好第二天去其中的一个朋友家玩。当时,共有7个人,3个女孩,4个和女孩性别不同的人类。
次日清晨,我早早的到了我们约好的地点---大桥边。时间过得很慢,他们来的也很慢。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有10分钟了,我开始焦急,也开始怀疑,是不是他们合起来耍我。
就在我快要决定离开的时候,朱弈出现了(后来我发现,那天的她是特别的漂亮)。她穿了一件快要到膝的长毛衫,在长毛衫的领子上还别着一只银制的小小鸟,这个精致的小饰品以另一种形态还盘旋在他的头上,充当着发卡的作用。
朱弈是推着自行车过来的,灿烂的脸上不时的渗出几滴汗珠。朱弈向我苦笑,原来她迟到的原因是自行车车胎扎了。当她得知其他人还没来的时候,她又笑了。大概是因为其他人比他还要晚,所以迟到的罪恶感才会减轻了不少,也因此她才笑的吧?旁边就有一个修车的,我帮她把车推了过去之后,就和朱弈一起咒骂那些还没来的家伙。这个时候,正好是人们出行的高峰,在旁人眼中我们大概应该象是一对情侣吧?我对此毫无感觉,还是朱弈提醒我,我才察觉的。就在我们快没有话题的时候,自行车修好了。很凑巧的是,朱弈没有零钱,看她的意思,还不想让我帮她付,就这样她和修车的老伯理论了起来,当然,这并不是吵架,所以也没多少人围过来看热闹。不过,周围的人还是渐渐的多了起来。最后,还是由我出修车费了结了这场不伤大雅的战斗。朱弈的情绪也并没有因此下降,而是象一个胜利者似的,总结着那位老伯的不是和我的懦弱态度。
其他人还没来,就在我们决定先到目的地时,朱弈竟提议我们两个单独去玩算了,一下子使沉浸在了幸福的遐想中,久久不能平息。在我还没来得及回应的时候,她又把这个方案否决了,并且骑上了那个满身不是的老伯为她修的自行车,率先出发了。朱弈这时才告诉我另外两个女伴说是前一天晚上就到目的地了,其实我们的目的地就是其中一个女孩的家。
我和朱弈都相信其他人应该也都快到了,可我们还是没有留下来继续等。
前边又是一座桥,和我们约定的那座桥功能也是一样的,就连外型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眼前这座桥要比之前的大出2倍还多。我和朱弈到了桥头,他们也到了,比我们还要早就到了就连不用动身的两个女孩也到了。原来我们约好的是这座大桥而不是那座大桥。我真是够糊涂的!现在离约定时间已经过了1个小时,所以其他人劈头盖脸地开始数落我和朱弈。不过,听那两个女孩的话,好象朱弈早就知道应该在这座大桥集合的。一顿冷嘲热讽后,大家还是朝目的地出发了。我和朱弈还是走在最后,继续对他们刚才的攻击给予最微弱的抵抗。朱弈突然告诉我“今天我妈妈告诉我今天不宜北行,北面好象有什么在等我。”那个女孩的家就在北面。
朱弈的妈妈会看手相,当然,朱弈对这方面好象也稍有悟性,这大概也是她人缘好的一个原因吧?可这是迷信,纯粹的迷信,怎么香港都回归了(当时是97年深秋),还会有人信这个呢?人真的那么需要寄托吗?我是一个绝对的无神论者,所以我对朱弈这突然的话题感到可笑,并且笑了出来。其他人听到我的笑声都回头看我们,朱弈显得挺害羞。前面的那两个男孩,都曾向我吐露心声---很喜欢朱弈,并且很是痴情。此时他们望向我的眼神除了羡慕还有一丝怨恨,我能感觉得出,我毕竟还是很敏感的。
到那个女孩的家不剩500米了,我们都很高兴,也包括那两个正在和朱弈嬉闹的男生。再转一个弯就到了,我们看了看两边,没有车,就开始转弯了。朱弈慢慢地骑到了我的旁边,我和她说着什么,突然在我的后面响起了刹车声,紧接着朱弈向前冲了出去,后面的出租车此时已经变成了前面的出租车了。朱弈跌在了地上,她自行车却已经到了出租车轮子的下面,并且变形。朱弈突然坐起来,两个眼睛盯着前面,无比空洞。两个女孩飞奔了过去,两个男生一个记车牌号,一个也奔向朱弈,我们公认成熟的男生冲那个满头大汗的女司机嚷:“快,送她去医院。”简洁有力!我的头脑终于清醒了,我看了一眼朱弈,她就做在地上,很平静。一个女孩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我来到了她的背后,和其他人一起把她扶上了那辆肇事出租车。成熟的男孩分配着工作,有的给朱弈家打电话,有的给122交通事故处理那里打,有的陪同朱弈和那个满头大汗的女司机一起去了最近的医院,我则被分配维护事故现场。其实事故现场,只剩下那个老伯绝对修不好了的自行车和肇事出租车剩下的刹车的车痕。自行车是不可能再修了,它已经彻底被破坏了;那剩下的车痕却是出奇的完整。我站在地上,没有倒下,可是,头顶上的天有时又会跑到脚下。我在旋转,不停的,不断的……头脑中什么都没有,只是回旋着朱弈对我说的话“今天我妈妈告诉我今天不宜北行,北面好象有什么在等我。”
半个小时后,我到了医院,是自己来的。当然,在十分钟之前我也差点和朱弈一样被人送到医院。我的脑袋还是什么都没有,我看到了我认识的人,没错,那是我的朋友。我在和他们说着什么,具体是什么我现在搞不清,当时也同样不清楚。
朱弈的父亲来了,这是一个话不多,很沉默的男人。女儿出事,当父亲的应该是很着急的,可他……他是一个话不多,很沉默的男人,我还是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就这么沉默,象是一切都不重要的样子。当然,也可能是他心里很有底。朱弈在这个很近的但是很简陋的医院,照完片子后,就转院了。一个女生陪他们妇女一起去了市里那家比较大的医院。我们也都放心多了。
后来我才知道,朱弈只是轻微擦伤,连骨头都没有伤着。大概是因为朱弈正向前骑车走,而出租车是从后面撞上来的原因吧!不管怎样,朱弈的命也真是够硬的。原来开始朱弈就没什么,而是那个女伴告诉她要装严重一点,顺便讹那个倒霉的女出租司机一下。我想朱弈大概开始时也同意讹诈一下那个人一下的,应该是到后来,心又软了,才放了倒霉的女出租司机一码的。邪恶的天使,虽然邪恶,但她毕竟是天使呀!
已经有两年多没有见过她了,我很想她。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我的爱情缺乏症,是需要邪恶的天使来医治的。我要找到朱弈,我本能放过你的,仅此一生而已。
第286、背上的暖意
她原来只是我的朋友的朋友。她的母亲常逼着她去见不同的人,不断地相亲,让她不胜其烦。她的朋友是个两肋插刀的热心人,就把我拉来替她挡驾。这样我和她才相互认识。在双休日的时候,她就把我领回家,目的是向母亲宣布她有男朋友了,不必劳烦她老人家整天担心她嫁不出去。那天我在她的母亲面前表现得极好,我衣着光鲜、谈吐得体,一切都进行得挺顺利的,只是在临走之前,她的母亲对我说:“我们家住得比较偏,小婷要常上早班和夜班,我怕她不安全,你能不能抽空来接送她?”她是医院的护士,上早晚班是常事,而她们家又住在城边近郊,小街小路的,有一段地方还荒废着没有建房子,晚上也没有路灯,黑漆漆的。我马上点头答应:“这以后就是我的责任了。”
从她家出来,她满是歉意地说:“真是对不起,又让你揽了一件苦差。看来我要欠你越来越多了。”我却微微一笑,说没什么。其实,我还求之不得呢,我早就已经对她有好感了。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常用我那辆益豪摩托车载她上下班,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好在我是做家装设计的,时间由自己来支配。我最喜欢早晨去接她了,因为那时可以看见最清鲜的她,一尘不染的像个天使。还有,我也喜欢通向她家的那条小路,两旁种满了花花草草,尤其是夏天的晚上,骑车带着她掠过开满茉莉花梢枝蔓边,有一股清透的香味沁人心脾。
可是,茉莉花给我带来馨香的同时,也给了我一份迷茫:她也会像我爱她一样爱上我吗?我帮她在她母亲面前演戏,如果我要再进一步的话,就好像是帮过人家就要人家有所回报,太有点乘人之急的意味了,所以我根本就无法主动表白。而她似乎是一个腼腆矜持的女孩,也不会把爱说出口。难道我与她之间,永远就只能是假恋人的缘分?
我向一个知心朋友倾诉我的苦恼,朋友试着帮我解迷:“你用摩托车带她的时候,会不会感觉到背部暖暖的?”我不解:“这有什么关系?”朋友说:“有点说头,如果你感觉到背后空空没感觉的话,那就证明她离你的身子远远的,表示她要与你分清界线。如果你感觉到背部有暖意的话,嘻嘻,就有戏了,她把她的身子和脸往你背上肩上贴呢。”
听了朋友的这番话,我茅塞顿开。在一次我接她回家的晚上,我清楚地感到背上肩上暖暖的,那股子暖流,渗进体内,直达我的心间。在经过茉莉花丛的时候,我把车停了下来。她轻问:“怎么了?”我说:“你看,今晚的月色真不错,我们到那边的草地上坐一坐好吗?”她微笑着点头答应了。那一晚我们从假恋人变成了真爱人。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原来,爱一直就在我的背后,等着我回头去发觉。
第287、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
连续几天的大雨,把那热辣辣的烦躁驱赶开来,轰隆隆的雷声震的门外停放车辆的报警器直响,电脑是不敢开了。一个人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点燃了一跟烟,枕着右手,看着那缭乱飘散的烟雾发呆,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的身影,和那个女孩一起经历过的片段又渐渐地回放在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嘴角泛起了微笑…那年不读书以后,我来到了佛山,跟着小叔叔一起学做制衣,算是加入了百万打工族的大潮之中。因为我没经验是个新手,所以叔叔带我进了一家十来个员工小作坊,车间还没学校里的教室大呢!环视了一周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妹子,想尝试一下恋爱的味道,因为在读高中的时候,小说和游戏占了我一天24小时里的近2/3,睡觉占了剩下的1/3,小说中那些浪漫甜蜜的故事情节,从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因为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带坏一个姑娘!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或许人家姑娘都不屑与我为伍呢。现在想想,上学的时候不恋爱,学费白交了,就好比中了500万大奖却不去兑换一样,事后让人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似的,中了500万谁会不去领啊,那不是傻蛋吗!明明有机会和某个女孩产生化学反应,但是因为种种外在因素而没有继续跟那女孩接触的人,都是中了500万却不去领的傻蛋,让他们和我一起后悔去吧。咦——坐在墙边的那女孩皮肤好白啊,娇小的个子,应该是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姑娘,其实以前我种想找一个个子不太高的,那样我抱着她的时候就可以吻到她的额头,接吻的时候我微微低着头,她悄悄踮起脚尖,多浪漫啊!但事与愿违,我个子不算高170cm,要达到我的想法的话对方至少要比我低15cm,那就是155cm?算了,我的梦想就被我自己的身高给胀破了。工作的时候偶尔偷偷懒,总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看着看着竟然想到了我把她追到以后的情景,傻笑着,想着想着入神了——‘啊’大头针扎破了手指,流血了。叔叔回头看了看那我,开玩笑说:“想什么,想女朋友啊?认真一点”,郁闷!我是在想女朋友,未来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她男朋友不会也在这个车间里吧?偷偷瞄了一圈,发现能对我构成威胁的就两个,快下班的时候,我走其中一个微胖的帅哥旁边。看着他说道“你在做什么啊?”“剪线、整理、然后出货”他说,心里正盘算这怎么从他嘴里套出话来“哦,我刚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无聊死了,你应该认识这里很多人吧?”,他抬头看来我一眼说道“我也刚来没多久,跟他们不太熟”,“谁和你一起来啊?”“我自己”,哈!排除一个“你喜欢玩游戏吗”我说道,“喜欢啊!我玩那个@#¥%……”“%¥#……”。因为网络游戏,我们俩一下变的熟络起来。从他口中我知道了一件事,使我无精打采的回到宿舍,好烦啊!她有男朋友了,只是她男朋友在别的省份读书。我的人生差点就完整了,老婆有了——电脑,情人有了——小说,就独独缺一女朋友。
工作一个月后,我离开佛山回到家里,发现社会并没有自己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家里得过且过,回来的时候向那微胖帅哥要到了那女孩的QQ,QQ是万恶之源,因为QQ多少人的感情、钱财、身体被欺骗,在家的时候常常跟那女孩聊天,时间长了,许多事情都互相告诉对方,有心事或遇到挫折的时候,都是向对方倾诉,她说她男朋友很少来看她,给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隔了几天后,她跟我说他俩分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对于我来说。在家里待久了又想出去工作,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佛山,算是重操旧业。我告诉她我回来佛山了在我叔叔的厂里,一个人很无聊,她说:“晚上我们不用加班,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看电视,你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欧耶!精心打扮一番,用了好多发胶,这发型大风来了照样纹丝不动,衣服一件一件的试,手忙脚乱的,这件不行!还是刚才那件好!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她们厂的办公室看到她,一年不见她变了,短头发、白色连衣裙、紧身牛仔裤、高跟鞋,她变了!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纯纯的她,绑着马尾,穿着米黄色的布鞋,“进来坐啊”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额~,好”,她倒了杯水过来“喝水啊!遥控给你”,气氛有点尴尬,赶紧找话题“额,你变了,变漂亮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泡妞高手,但是闲扯的功夫还是很高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小说不是白看的,聊着聊着就不那么拘束了,坐了一会我提议到“我们去逛街吧!我还没逛过佛山呢。”逛街,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逛了好久,聊得挺开心…
五天后,星期天,给她发了条短信“下班了吗?今晚有空吗?一个人挺无聊的,一起出去逛逛呗!”,不敢给她打电话,因为被当面拒接是最惨的,电话拒绝次之,文字拒接还没那么糟糕,“行啊,晚上七点,你在XX超市等我”。距离七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却迫不及待的冲进卫生间洗澡,30分钟后,从头到脚鲜打扮的鲜亮鲜亮的,这应该是19年来最一表人才的时刻,拿出手机“咔嚓”照张像先。两个人走在街上,闻着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发水的味道,第一次觉得,原来洗发水也可以这么香。两个人肩并肩的走着,不经意间擦到她的肩,碰到她的手,一切都显得这么的暧昧,这说不出的暧昧是那么的甜蜜。(文章写到这里,脸上依然会挂着微笑,这就是美好的回忆…)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筐讨厌的人,两个人走着走着,竟冒出一路人甲从我俩之间穿过,难道他不知道拆散一对鸳鸯是要喝一锅孟婆汤的吗!(小时候总以为孟婆是月老的老婆)刚想走她身边,又一路人乙插过来…十点了,她说该回去了,或许是明天要上班,或许是女孩的矜持(管她真矜持假矜持,装矜持总好过不会装,不是有句话说:会装的女人最幸福吗)送她回去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碰到她的手,好想牵着她的手,又担心她生气,但慢慢的想一想,觉得她同意跟我出来至少对我不反感,还是牵吧!大不了一死,18天后还是条好汉——她的手,好软好细腻!原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啊!她挣扎了一会,挣扎不掉,她就把头转到了一边,留给我一个美丽的后脑勺,在她转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微笑,抬起头仰望星空,我也笑了,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走这,谁也不说话,那微妙的气氛在蔓延这…快走到超市门前的时候,微笑看着她“做我女朋友吧!”(那时候真是得寸进尺,不知道见好就收)她愣了一下看着我“不行!太快了点”。难道女生都很享受被别人追的感觉?貌似是这样的,但如果有个两情相悦的女孩对我表白,我立马点头,可能这就是别人说的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感情的世界太复杂,我看不透!她不同意?那我只好使出小说里学来的泡妞杀招了,不要脸耍无赖“你不同意的话,那我就抓着你的手不放了,大不了明天我请假,请假条上就写:昨晚我女朋友和我闹脾气,我没睡好”,额——她可能没想到我会这样,咬着嘴唇瞪着我,她不知道我看到她这表情竟有种想亲她的冲动,太可爱了!“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她还是不说话,手任由我牵着,就是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好像那意思在说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看这她摇头,我竟然做了一件现在都让我觉得好笑的事,不是灰心丧气,而是直接抓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体转向我,然后低头吻了下去!那感觉——还是软!一下她就把头给撇开了,然后做了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情!她把我拉到一边的角落,然后双手抱着我的脖子,闭气眼睛,微微仰着头(现在我是想明白,她功力尚浅,没把持住)。明天早上要请假了,因为我失眠了!睡觉都能笑出声来…
虽然我们两离的挺近的,但是要上班,所以只有不加班的时候才会约,不过电话那是每天不下一小时!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能扯蛋的人不是外交管,而是热恋中的男男女女,就算话题和昨天的一样,也能聊出花来。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全国人民都在恋爱,那中国移动可能就是世界上的最大财团了。每天跟她打电话到结尾的时候,她总会说“你不要去上网,不要抽烟,要不然你就死定了”,后来我问一个同事“你老婆让你戒烟,你怎么办?”,他想了一会,然后一脸认真的表情对我说“如果老婆漂亮就听她的,不漂亮就算了”,“…”。
离她宿舍不远处有一片草坪,这片草坪上有我和她的大部分回忆…当两个人都不加班的时候,就回来到这里,她煮好了宵夜,因为我喜欢吃面,所以她常常煮面,她跟我说她们宿舍的人都问她煮那么多干吗,吃得完吗!吃着她煮的面,她总会坐在我的右手边,靠这我的肩膀,然后看着我说“好吃吗?”。
6月1日是我向她表白的日子,我记得!6月15日我们分手了。不想去分个谁对谁错,因为我跟她已经成为往事。但是我跟她分手的原因是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我叔叔说“家离的那么远,她个子又不高,人又不漂亮,你干吗要追她”,我叔叔的朋友说“你这么靓仔,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啊,怎么选这个啊”,他们说“…”,6月1号哪天跟她表白的时候,她说了“你可以能不是真的喜欢我,而是觉得太孤独,想找个人陪你而已”。
不管是好人坏人,君子还是小人,总会有的时候做出一些混事,这个世界混蛋太多,希望你不是下一个…
第288、错过
苏以坐在陈锦对面,优雅地呷了一口咖啡,微笑着说,谢谢你还记得我。陈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苏以。
他恍惚记起他们的大学时代。苏以是那个喧闹的校园里最安静美好的女子,低调而华丽地绽放在每个男生的心里。是的,她是一个女神一般的存在。
你当初给了我十万块钱当作补偿,而如今,还给你。苏以微笑,我用这笔钱开了家店,现在,生意还好,所以,还给你。
陈锦想要说话,却被苏以打断,我还有事,就这样吧。然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十万块钱,和一杯咖啡的钱,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
出了星巴克,苏以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已经八岁了,在上二年级,聪明懂事,当然还很漂亮。她没有告诉陈锦这个女儿的存在,就像当初她没有告诉他这个小小胚胎的存在一样。
陈锦微笑着看苏以倒车离去的样子。他知道事情会这样,从他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想自己什么时候爱上苏以的。
记忆里是一个很冷的冬天,还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狗。苏以穿着她白色的羽绒服,蹲下来护住小狗,看了一会,然后摘下雪白的围巾来围住脏兮兮的小狗,抱起它,用脸蹭了蹭,小声说,你也是一个人吗,以后我来陪你好不好。小狗悲鸣了一声,苏以便心疼而满意地笑了,安静地离开。
他躲在树后面,不敢发出声音,怕吓到天使。他的旁边,是本来已经醉醺醺的室友,此刻也一动不动,眼睛里盛满了温柔。
苏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优秀男孩示好,她却只和陈锦相恋两年,并且私定终身。不是因为陈锦家世优渥,而是因为只有陈锦,每次邀请她去散步都会告诉她带上她的狗狗。
她第一次去陈锦家时,就因为不善言辞而不讨陈锦母亲喜欢。陈锦母亲甚至直截了当的告诉陈锦,如果娶苏以,那么他一分家产都拿不到。在这种高压下,陈锦退却了,拿了十万块钱给苏以,然后就消失了。分手的时候,苏以倔强的没有说话,直到陈锦转身离开,她才看着陈锦的背影掉下大滴的眼泪,手里死死攥着她怀孕的化验单。
回家之后苏以就大病一场,自己一边吃泡面一边哭。她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吃饭。从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却还是被伤害了。原来,善良的关心着她的小狗的陈锦,却并不是她的良人。她的孩子,才三个月就没有父亲了。她想要这个孩子,很想,这样她才会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家人。
陈锦给她的钱,她拿了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小的饰品店,剩下的全部用来补充营养了。每个月自己去医院检查,每天在店里放轻柔的音乐进行胎教。就这样直到苏以现在的丈夫找到苏以,照顾她,逗她开心,陪她去医院检查。那时苏以已经怀孕八个月。
后来,女儿降生。苏以仍旧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用心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好,收入用来应付生活还算绰绰有余。后来,女儿在一个深夜发烧,彼时苏以正患重感冒。苏以试图将女儿抱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绝望的时候,他的出现将她们母女送到医院。苏以终于答应了他的第7次求婚。
打断了回忆,苏以到女儿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己丈夫已经牵着女儿出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丈夫突然刹车。苏以看向窗外,是陈锦。
陈锦在看到苏以丈夫和女儿的那一刹目瞪口呆。他惯有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惊愕。苏以和丈夫下车,挽手走到陈锦面前。苏以的丈夫对着陈锦微笑:好久不见,陈锦。
是的,苏以的丈夫就是当初和陈锦一起目睹苏以收养小狗的朋友。
陈锦怔怔地望着车中好奇地打量他的小女孩。很熟悉的眉眼。他们是一家三口。
原来,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
第289、这一刻来的有些突然
小杰(化名)是我的室友,也是我最好的兄弟,是个地道的小帅哥,关于他的故事,我也不知如何去评论。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而言,刚进大学多少都会有些耐不住寂寞,我这是个悲剧,抽象的外表否定了关于我的爱情的一切。但他不一样,一个帅小伙,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刚进大学那会儿,他看上了班上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觉得那个女孩蛮漂亮的,当然现在她依旧还是那么样,只是我有些看腻了罢了。那时,他有些青涩的展开了爱情大作战,那时看来,那事情似乎是成了,毕竟两人整天都黏糊在一起。可没过多久,两人就分了,女孩看不上他。第一次,他失恋了。没有经验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只能说些那个女孩不怎么样的话,还有什么:离开了一棵大树,便拥有了整个森林;别再一颗树上吊死,多试几棵树之类的话。那时事情也就淡了,正当那时,5班的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他失恋的时候对他表白了。当时他很纠结,不想因为失恋的纠结去害了那个女孩,也就多次回绝了。当时他经常问我要不要接受她,我当时只能说,要是喜欢就接受。最后他还是困在班上那个女孩子的囚牢里,回绝了5班的女生。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去年六月份,他总算坚强的从失恋的囚牢里勇敢的走了出来,看上了家乡的一个女孩子。那时他可真疯狂,有了一段不完整的爱情后,他对爱情变得更加珍惜了。每天泡在网吧里和那个女孩子聊天,大把大把的钞票都交给了网管了。要放假了,他和我交了底,说回去后就把关系确定下来。
九月份来了,事实证明他真的很厉害,关系也就如他所说的确定下来了。自从那时起,寝室里的单身又少了一个,寝室里的三个好哥们,就我一个单身了,不过我也不急,必进长得有些抽象,我也改变不了什么。
分隔异地的爱情,从那时开始,踏上了长征。从那时起,他买了电脑,每天腻在寝室里,偶尔也会小吵一下,不过也算过来了,关系也算稳定,不过他的话费就有些hold不住了,不过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这不是问题。
今年的春天,来的比较迟,女孩子都比较奇怪,我那位还没确定关系的女孩也不知哪根筋不对,跟我小吵了一下,不过还好,及时的‘赔罪’也就应付过来,同一天的晚上,寝室里另一位和他的挚爱也吵了,而且其凶险程度,把我吓得连游戏都不敢玩了,安静的看着,生怕他们怎么样了,我可是很不情愿看到这样一对绝世的情侣完了。但我没有意料的是,那晚,小杰也出了问题,但是小杰是一个比较深沉的男人,吵得不很凶,我也就没在意,直到昨天我才知道,他俩分了。我当时蒙了,也没见他们怎么吵,怎么就分了呢?直到那时我才留意到,他已经三天没有出过寝室楼了,今天的课也翘了。以前为了女孩把烟戒了,如今又拿起了香烟,一个人,在深夜燃起……
虽然不能说小杰是一个非常痴情的人,但也是一个很不想错的男孩子,连他都得不到爱情,我开始有些动摇了,到底什么是爱情,女孩子到底需要什么养的男孩子?算了,还是写一首诗吧,这也是一个文笔很淡的兄弟唯一能做的事情!
《问情》
一句两句三四句,唯有情深造绝句。
一段两段三四段,世间真爱最难断。
往昔求爱爱无缘,今朝何事绝两岸?
窈窕淑女君子球,缘尽情断空白头!
第290、爱情是只“不死鸟”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那是我单身汉心灵的故乡,它位居最高一层的7楼。蜗居在这都市的一隅,我可以心无旁骛地写些自娱自乐的文字,读些自己喜爱的书。我的邻居家庭成员也不复杂,重要的是没有小孩,否则,或多或少会给我带来一些干扰和噪音。他们家好像只是一对夫妻,男的可能50多岁了,经常听到他的妻子称他老何,看上去像个知识分子。他经常独来独往。女的我只是常常听到她和丈夫说话,却从来没有见过她,她从来不出门,或许她也出门,只不过我没有看见而已。我和老何几乎天天见面,即使我足不出户也能看见他,因为我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那是他的必经之地。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天冷了,多注意身体”之类的话。老何总说:“刘琴,谢谢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有时或许为了透风,老何家的门只关了开着口的防盗门,常常传出夫妇俩的闲谈和老何朗朗的笑声。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和谐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我和老何很少说话,见面也只是互相点点头打个招呼。他经常会把1至7楼的楼道打扫得干干净净,楼道的灯坏了,他也会想办法尽快修好。这让我对他产生了敬意。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到老何的妻子,而我所听到的仍是她对丈夫几乎一生不变的琐碎而充满爱意的言语。我很为这对老夫妻不同寻常的言行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抑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直到有一天,当我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我的灵魂也因此受到一种全新的洗礼。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被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你好,请喝茶。”从一个衣柜旁传出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定格在了衣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天哪,这哪里是老何的妻子,那分明是一只正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呢?它又怎么会说一口熟练的女人的声音?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美国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而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最初,得知已被判了死刑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怕死,而是丢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残酷的现实,她一面与病魔抗争一面抓紧生命的分分秒秒做些有益的事,天天把1至7楼的楼道清扫得干干净净。
有一天,她托人高价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充满爱意的言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其像她。两年前,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妻子脉脉含情的言语,只要一听到这满含爱意的言语,老何感到自己的妻子并没有走,她依然在自己身边。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
我想,即使某一天,那只代表着妻子之爱的鹦鹉也离老何而去,但在他心里,我坚信,缘于夫妻间的那份爱却是永恒的、绵绵不绝的……
第291、最后一束玫瑰
阿辉下岗后,因求职无门,开了一家“馨香”花店。
情人节这天,花店的生意格外兴隆,没几个钟头,满屋子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只剩下最后一束了,几
个西装革履的青年还软磨硬缠争着要买这最后一束玫瑰,甚至愿意出两倍三倍的价钱购买,但都被阿辉
婉言谢绝,因为这最后一束玫瑰是阿辉留给女朋友紫薇的。
阿辉把花包扎好,插在花架上。然后拿出一张贺卡,在贺卡上写下:送你一束红玫瑰,爱你到永远!
——宋辉。阿辉望着这束玫瑰就像看到了紫薇幸福的笑脸。正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位气喘吁吁的中年男
子。阿辉一看来人衣着,就知道是一位有钱的老板。只见老板朝花店里扫了一圈,他的眼光落在那一束
玫瑰上,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迫不及待地指着那一束玫瑰说:“我买那束花。”
阿辉心想:像他这种 “大款”,肯定在外养了“花”。不过他还是客气地回答:“老板,这束玫瑰不
卖的!”“请你帮个忙吧!”老板恳求道:“我多出一点钱还不行吗!”
阿辉微笑着说:“不是我不帮忙,这是给我自己留的。”“懊……”老板神色黯然。
阿辉有些过意不去,就向老板推荐了另外几种花,老板却一个劲地摇头。阿辉忍不住问:“你为啥非
要买玫瑰花?”老板叹了一口气,一五一十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板叫赵志刚,在“下乡”时娶了一名农村的女子为妻。后来他顺潮流而动,返城投入了经济
大潮,几年下来有了自己的公司。没想到,他又迷上了赌博,一夜之间,公司易主不算,还欠了一屁股债。
为了还债,他妻子卖掉了房子住进了草棚,还鼓励他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后来他重新经商,也算老天
有眼,几经拼搏,又成了一家公司的老总。有了钱,他第一件事就是把妻子接到城里。谁知,妻子在城里住
了不到两年,就得了绝症。医生说怕过不了三个月了。他知道妻子一向喜欢玫瑰,想让她过完最后一个欢乐的情人节,让她幸福地走。但今天喂完了药出来晚了,跑了好几家花店,玫瑰花都卖光了。
听了老板的叙述,阿辉很感动。只听老板伤感地说:“没想到连这最后一次欢乐都没能给她!”阿辉听了,二话没说,就拿出玫瑰,说:“这束玫瑰就送给您的妻子!”老板一楞,接过玫瑰,然后放在鼻子下闻
了闻,显得异常激动,一个劲地说:“非常感谢!”
整个下午,阿辉跑遍了全城花店,想再找一束玫瑰,但都空手而归。当他垂头丧气推开紫薇的门,正
不知如何解释才好时,却突然发现桌上的花瓶里已插着一束灿烂的玫瑰。他心里一惊:看来被别人捷足先登了!阿辉忍不住问道:“有人给你送玫瑰了?”“是呀。”紫蔽一脸的幸福,笑得很甜。“你收下了?”阿辉楞楞地问。紫薇瞅了阿辉一眼:“你怎么啦?”阿辉后悔不迭,喃喃自语地说:“晚了,晚了!”紫薇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什么晚了?这不是你派人送来的吗?”阿辉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紫薇拉着阿辉来到花瓶前,说:“你自己看!”阿辉抽出上面的贺卡一看,眼睛立刻瞪得铜钱似的。原来正是自己写给紫薇的那张贺卡。
忽然,阿辉似有所悟,上午将花送给老板时,一时疏忽竟忘记了将卡片取下。显而易见,是老板看了
贺卡后送来的。
阿辉思忖片刻,拿起花,拉着紫薇的手,说:“我们走!”当阿辉和紫薇费了一番周折找到赵志刚家里
才知道,原来老板把玫瑰花送给妻子,没想到被他心细的妻子发现了花中的贺卡。两人商定,依然将花送
给阿辉的女朋友紫薇。
后来阿辉和紫薇成了一对恩爱夫妻。许多年后,他们常常会谈起这最后一束玫瑰,感叹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有时隔得很远很远,有时又相距得很近很近。
发表于《山海经》2003年第5期
第292、一双布鞋的爱情
一双布鞋的爱情●程广海
梅虽然是新调到语文组来的老师,但讲课却深受学生的喜爱,人又长得漂亮,是学生们公认的美女教师。
赵是梅的组长,梅第一次见到赵时,心里有一丝的颤动,为的是他有魁梧的身材和洒脱的样子。后来,更为赵的学问所折服和吸引。
大约半个学期后,梅知道了赵是离了婚的,他离婚,是因为当医生的妻子红杏出墙。梅想:这么优秀的男人,女人还要出墙,真想不出是为了什么?婚姻难道就是一个谜,让人猜不透,想不通?
赵也了解到,梅之所以调到这个学校来,是因为她的男人包养了另外的年轻女人。梅的男人是某局的副局长,一开始,梅还能忍受男人成天醉醺醺的样子,时间久了,不断发生口角,婚姻有了裂痕,直到另外一个年轻女人的出现。此后,男人多次跑到梅的学校央求梅能原谅他,梅绝不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她烦了,就换了个新环境。
学校一些好事的老师们闲说,梅和赵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同组的女老师们说:“组长真是难得的好男人,你就嫁给他吧。”梅羞涩不语。男老师们对赵说:“梅漂亮、大方,讲课有水平,你还不娶了她?”赵笑笑,便没了下文。
梅对赵的确是动了心的,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有了些异样的感觉。梅为婚姻所伤害,她觉得女人总是弱者,不敢轻易付出感情,虽然对赵印象不错,但在心理上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影。
赵对梅是满意的,他不断地一次次邀请梅,但都被梅拒绝了。起初,梅有些犹豫不决,委婉地说了些理由。后来,看到赵那样真诚的样子,就答应了。其实,梅心里十分矛盾,既喜欢他,又没有勇气说出口,怕再被婚姻所伤害。
教师节那天晚上,学校工会组织了一场舞会,赵拉着梅去了。到了舞场,梅大吃一惊,竟然不知道赵会跳舞,而且赵一进舞场,就有好多年轻的女老师纷纷邀请他跳,赵的舞姿是那么优美、潇洒!梅竟有些坐不住了!
赵从舞池里下来,邀请梅来跳,梅有些羞怯地连连摆手说:“我真不会啊。”
“我来教你。”
梅说:“没想到你还会跳舞。说,你还有什么没有告诉我的秘密啊?”
“嫁给我吧,嫁过来就知道了。”
“哎呦!你把我的脚踩痛了!”
“对不起,我忘了你不会跳舞了,你等我一下,马上就回来。”
赵撂下梅一个人,飞似的跑出了舞场。
几分钟后,赵回来了,重新邀了梅,两个人很不协调地慢慢跳着。
梅有些吃惊地看着赵,他原来跳舞穿的皮鞋没了,脚上竞换上了一双布鞋。
赵说:“我回办公室换的,你知道吗?这双布鞋是我在农村的老妈给我缝制的,不仅养脚,更养心。只是我很少穿它,我拍踩痛了你,就把皮鞋换掉了。”
梅心里升起阵阵暖流,她被这美妙的舞曲所陶醉着,这样一个心细的知道呵护人的男人,注定是自己今生值得托付的人。梅伏在赵的肩头,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后来,梅邀请她的闺密参加她和赵的婚礼,闺密们问梅:“他哪里打动了你的心?”
“一双布鞋!”
“一双布鞋?”闺密们既迷惑又感到好奇。
第293、压轴的爱情
几个姐妹聚会时,聊起了一个话题:如果嫁人以后的生活状态还不如现在,那为什么要嫁人呢?是呀,如果两个人不如一个人,何必嫁人!我们都在期待一种压轴的爱情。记得刚参加工作时,碰到邻居亲戚朋友,总会关切地询问我的终身大事。所有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应该有男朋友了,每次我都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他们,我还单身呢。常常他们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说女孩子这个年纪,可得抓紧了。转而又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替你介绍啊?我哭笑不得。
确认我真的没有男朋友,亲戚圈同事圈朋友圈开始热心起来。他们会把那些不同种类的男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拉出来,其中不乏有潘安之貌的、有体面职业的、有富裕家境的、有良好教育背景的。我从不拒绝这些相亲,无论是酷暑还是寒冬,无论是在大排挡或者星巴克还是在公园。可是无论怎样,总没有我期待的那一种压轴的感觉。
由于成功概率很小,亲戚朋友们也大多灰了心,总是不解地问我到底要什么样的,差不多就成了。我会罗列很多标准。他们会说,你那不是找对象是招聘。记得一个同事曾经劝我说,别太挑了,女孩子过了二十五,每过一天,男人对她的兴趣便少一点。二十七八仍未婚的,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滞销品,再也别想卖出去。趁自己还有点资本,赶紧嫁人!我不以为然。我觉得不能委屈自己的感觉。
一个闺中女友终于喜欢上了一男人,男人对她很好,是很好的那种,给她买她喜欢的任何东西,有人欺负她,他会把那人揍个半死,我们觉得有这样一个男人的保护是件很惬意的事情。可后来,闺中女友还是选择了离开。
男人千方百计找到我,讲完之后一脸茫然地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就走了呢?
我安静地听完,没办法给这个疑惑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从咖啡店走出来,过马路时男人瞅到一个空当便快步跑到对面向车流这边的我招手说,快啊。我有些无奈地笑了。
我问男人是不是不愿意牵女孩的手。他说,在公园可以,在外面多不好意思啊。我说他过马路时一定比女孩快。他点头说,你怎么知道?我说女孩在刷碗扫地的时候,他一定是悠闲地看着自己的报纸或者DVD。男人摸着头说自己似乎明白了。我说,如果明白了就去挽回吧。
一个阳光午后,我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女孩又回到了他身边。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才约到女孩散步,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站在女孩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而且每天给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她。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男人嘿嘿地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着我,是需要我疼的。
女人,就是女人,是需要一个人来疼的。
终于,我也决定嫁了,在姐妹们的逼供下我终于招供:开始,尽管和他交往了一两年,但从没动过要嫁给他的念头。我的嘴很刁,只吃一家的烧饼夹肉。于是,他每天早上坐两站车买烧饼,再坐五站车来到我家。有天晚上下雨了,他送我到家门口,尽管他浑身透湿,还是把手机荧光灯打开,照着我从容地找到钥匙、开门、进门,并坚持一定要看我进门,一层层地上楼,并且等我扭亮窗前的灯后方才离去。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心里一下子酸酸的,那晚再也没能合眼。到天亮,就决定嫁给他了。
谁是爱情的压轴?不见得是条件最佳或人气最旺的那一个,但他一定得是最能打动女人心的。
第294、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第295、我的第一个恋人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第296、一转身已万水千山
苏生的走,让一切就此落幕。就像是看一场电影,屏幕上打出“END”,观众纷纷起身离开。而她,不肯走。执意不肯走。一个人留下来,从头看起。 回忆,就是这样的吧。 1她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但她喜欢探究那些美丽东西的来处。所以,16岁那一年暑假,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美术学习班。那一年,是1986年。 她与他就是那一年相识的。他是班里绘画最好的。那时的他已经工作,在一家提花设计厂做图案设计。那一年,他24岁。 她是班里最小的,也是最爱提各种问题的那一个,教绘画的老先生觉得她的问题实在太简单,就指派得意门生他坐在她的身边,回答她那些刁钻幼稚的提问。她早已知他叫苏生,早已知他是绘画最好的,但她还是本着少女的骄傲说:“我叫杨梅,你呢?” 从此,他受尽她的恶作剧。不是一个转身后,画得好好的画变了样,就是刚刚画好的画不知怎么就署上了她的名字。她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他总是笑着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 也许他心里明白,她还是懂事的吧。画具买来都很贵的,她常在不经意间就带来双份,然后给了他。她知道他穷,家里瘫痪的父亲和读书的弟妹都靠他一个人。 美术班她一学就是两年。高考落榜那天,她心里不是很烦闷,意料中的事情,她一向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她还是按着他的嘱咐打电话到他的单位。她说:“都因为你,叫我坚持学画画,现在好了,我落榜了。”他愣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供你重读。” 掷地有声的那种承诺。 她轻轻挂了电话。家里的环境同时供10个她重读都有余。而他,她太了解了。老先生曾私下告诉她,以他的能力,早就可以不必再来学习的,他却宁愿每天不吃午餐也要省下学习的钱。若他再供她读书,他又要省下什么? 不用他说出来的,但她懂,他之所以一直读美术班,不过是想与她在一起。 18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2她是懂得他的,但当老先生代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生气了。她嘟着嘴说:“我刚刚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我怎么能这样做呢?”老先生很有耐心,只让她记住一点:人生的机缘稍纵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相信的是,那个为了她宁愿不吃午餐的男子,可以等她一辈子。 得知她拒绝,他还是一副好脾气,他说:“你现在还小,我不想吓到你。我只是想告诉你,等你长大后,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能记得我,能把我放在你的条件之中进行选择。”他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是点头的,点头的时候,心里恨他太为她着想。她不是不想同意的,但她要有足够的尊严。 她拒绝,只是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 一时找不到工作,她就呆在家里。每天她只做一件事,把买来的一大堆素描纸一张张分开,而后在上面细细刷上清油,拿到太阳下去晒。再然后,用纱布过滤从附近工地要来的粗沙,把细沙均匀地撒在上过清油的纸上。最后的工程就是把这些成品油画纸送到他那里。她说:“我闲嘛,这样很好玩。” 他只是看着她笑。很幸福很踏实也很坦诚的那种。 他们是彼此懂得的。 那是1988年夏。 3她最终凭着一手绘画本领被一家单位的团委招去,且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因了工作原因,她开始四处出差。他的信总是四平八稳地等在她出差归来的日子。同一座城市,他们见个面不是很难的,但他一直坚持着他说过的话,让她看到更多的天空,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青春。他或是太疼爱她了吧,他总希望她得到的是她想要的。 当她因为工作太忙,因为世界一下子在眼前变大,因为身边的人一下多了起来,而压了两封信没有给他回时,他的信就不再来了。等她惊觉再写信过去,才知他已换了工作。消息就是这样断的。 4她来不及伤心。身边的男子围得太多,打发他们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慢慢地就成了她记忆中的哥哥。 1992年,她跟朋友去跳舞,玩得正欢的时候,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抬头,大叫:“苏生。”他走过来:“你还没忘记我的名字。” 他还是那个样子。而她,已出落得美丽异常。 他再次留下了她的地址。 见到他,她只是兴奋,久别之后与亲人重逢的那种兴奋。她的身边依然是那么多优秀的男子。这是一个让她发愁的问题,她没想过让他再来凑这个热闹。 他写信来,还是那么的有分寸,不多问也不多说,倒是常有一些让她爱不释手的画夹在信中。他知道,她就是扔掉他写的信,也不会丢掉那些画。 而这一次的联系,并没有坚持多久,她被调到外市任重职。为她辞行的人很多,那段日子时间总是不够用。等她到了新的城市,熟悉了工作与环境,才想起来,他的地址,她忘了带了。 纵使带了又如何?四年不曾相见,她正值青春,而他,已经老了。她才22岁,他,已经30岁了。 5常常以为生命中的人或事,就是这样消失的。然而,她与他却不是。 1996年6月,她回到家乡。她已是一个月大孩子的母亲。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她坐人力车去医院。途中,车突然就坏了,她只好下车,却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人很眼熟,想都没想,她脱口而出:“苏生。” 正是苏生。时值流行在玻璃上作画,苏生与朋友合开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刚刚开张一个月。 苏生不顾同伴提醒客户正等着他,坚持陪她去了医院,又把她送回家。苏生对她说:“你的女儿真美,像你呢。” 她沉浸在做母亲的喜悦之中,连谢都没有对苏生说一句。 苏生偶尔会约她喝茶,偶尔也会打电话问候她的近况。她絮絮叨叨地向他说着女儿成长的每一个细节。苏生只是听。像10年前听她提问题那样,耐心地听。 1997年,苏生没有任何原因,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时候,给她的女儿画了一幅素描。她不同意他放弃经营得好好的公司,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她说:“你的家人怎么办?你妻子怎么办?” 直到这时,她才知,11年来,他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挽留的话,她再说不出口。 再次回来,相隔不到一年,他开着自己的凌志车,人也分外年轻。他在大连已经发展得很好了。 她终于说出让他娶妻生子的事情。他说:“婚姻就是一辆车,上晚一次,不怕上晚第二次。” 她再不敢开口。 6他不常打电话给她,但每两个月,有事没事,他总会开着车回来看看她。每次相见的时间都不长,但给她的感觉很舒服,近30岁的女人了,有这样懂得尊重她的异性朋友,不是不难得的。 但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那是1998年底。 当他打电话来,告诉她新的手机号,她没有记。时值下岗风起,她和丈夫虽然可保住工作,但薪水已不再风光。她调到别的工作岗位,换了另外的城市,她没有告诉他。 1999年夏,他还是打听到她的去处,打电话给她,说他出差在她的邻市,很快就过来看她。听着电话那端他清晰的“喂”,她恍如隔世般。 7又是三年。 2002年5月,长假,他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出了一点车祸,正在医院。等一出院,他就来看她。她问:“严重吗?我去看你?你住哪家医院?”她听得到他在电话那端的笑声:“不用,没什么事。我妹妹在我这儿,有人照顾我。”她放下心,嘱咐他好好看病。 第三天,有陌生女人来找她,女人说:“我是苏生的妹妹。我哥哥在给你打电话的当晚就走了。这是他留给你的东西。”是记载他们相识这16年来的5本日记,和一条珍珠项链。 她才知道因为她为人母的幸福,他才远离这个城市去了大连。才知道,珍珠项链是他在最流行珍珠的那一年在香港买给她的,却一直没有勇气送。才知道,就因为她一直告诉他,她过得很好,他才一直对她没有别的要求。 她希望他得到幸福,他又何曾不是。 眼泪是第二天才流下来的。 她记得很清楚,从始至终,他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她也没说过一句:我爱你。第297、没有耳环的耳环眼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事后,他才腼腆地告诉她:他家四代单传,上面还有5个姐姐,故而在家格外受宠,自小就给他穿了耳环眼。他频频嘱咐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看他紧张的样子,她不禁好笑,心中却充满莫名的疼惜和柔情。
大概是共同守着一个秘密的温暖感觉,让他们渐渐走到一起去的吧?他们常常在午休时间躲在后墙边聊天,她喜欢抚摸他柔软的耳垂,看阳光细细地穿过他的耳环眼,她知道那是只有她享有的小小机密。他微笑着,任她摆布。那一刻,她有种冲动,想拥他入怀,想倾全心地爱他。
终将分别的前夜,疾雨里他黑色透湿的背影站得那样远:“即使,以后,我做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我身上,总有一处,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不肯抬头,因为不想让他看见,她的泪,比最急骤的雨还要来得凶猛。她沉重如山的悲伤啊,却在流水般匆促的日子里无声地沉入岁月的河底。渐渐地,她记不起他当年的面容,却常常在莫名的时刻,想起,他小小的耳环眼,说着一个男人最脆弱最温柔的部分,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还在见证曾经的爱情。
蓦然相遇,是在毕业25周年的同学会上。他们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同时看到的,还有他凸起的肚腩,她鬓边的白霜,以及共有的中年坦荡笑容。他们急着追问对方别后种种,说笑间,她问:“你的耳环眼,还好吗?”他一怔,侧脸过去,他丰厚的耳垂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对视良久,突然双双爆发出大笑,笑得前俯后仰。渐渐地,两人都湿了眼睛。她缓缓举杯,与他一碰,然后一饮而尽。两人都知道,自己杯中溢满的,是25年不肯回头的时光。
———没有耳环的耳环眼,就像没有男女主角的爱情伤口,悄悄地,在时间里愈合了。
第298、我的爱情不在服务区
1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丽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叫来了。他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得很是默契。
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也大多是在吴丽的招揽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从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丽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丽家一样的家,和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还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丽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的意外,但好像也在十分的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我们上班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工作一天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和任性让他束手无策。
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小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
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看着他口角流出的口水,梦中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起来。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我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
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一些让彼此心动的话。有一次,我去外地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们被“咚咚”的敲门声吵醒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像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我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怜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让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偶尔也会有人走近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早已经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
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城,我开始想你了。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可“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崖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第299、拂晓时分
其实,这不是一个网恋的故事,而是一段躁动的青春。
深夜十二点了,在计算机公司工作的秦军回到了自己租住在徐家汇的小屋。
他独善其身,有一个在外企工作的女友,但是不常见面。秦军今年二十七岁,说大不大,还可以去迪厅瞎跳,可以通夜打牌,玩工作起来不要命,但是也说小不小,有一点经历,不时地准备安定下来。在寂寞的夜晚里,他有时也上上网,偶尔也被吸引着去聊天室里转转,慢慢地,就有了几个网友,燕子只是其中的一个。
这一夜的深夜十二点,秦军却意外地接到网友燕子的电话。他们聊过几次天,打过几次电话,当然也莫名其妙地互相发了照片。但是还没有见过面。燕子自称二十一岁,是外院的女学生,现在放暑假,她回到宝山的家中。但是这个电话却非常奇怪,秦军拿起来,叫了声燕子,那边就传出哭泣。秦军接着叫:燕子燕子,你说。
燕子说:我给你发了伊妹儿,我吃了"鼠必死"毒药。电话接着就断了,让秦军一阵激愣。他迅速打开犗犝犜犔犗犗犓查看信件。燕子的信果然躺在那儿,一只毛茸茸的"眼睛"一闪一闪的。燕子说,她今天做了一件三个月以来一直想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吞下毒药,可能是为了纪念失去的男朋友,也可能什么都不为,就是这样,很想这样。
秦军觉得自己的手指在发抖,他赶快拿起电话。燕子那边却是一直"滴滴"地响着,打不进去。秦军抓住自己的头发,突然想到,燕子因为没有扫描仪,寄给他的照片是用信件传递的,信封下,有燕子家的地址,可是信在公司里。秦军一拍自己
的大脑,准备去公司,他想了想,又拨通了110的电话。这是他第一次打这个电话,电流的声音传递着紧张。终于终于,那边说话了,先是交代了一番打假电话的后果。秦军气道:有完没完,人都要死了!那边停顿下来。秦军想通过110的力量,由燕子家的电话号码查到她的家庭地址,但是被否定了,他忙说,他准备去宝山,110能不能去人。那边说:等你拿到地址再说吧!
秦军走到街上,十二点的上海街头依然一片迷离,成年人和孩子们都一样在玩耍,可是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她却吞了毒药,等待死,这是多么可怕啊!她为什么要死呢?秦军百思不得其解,出租车在高架上旋转,秦军想到和燕子不多的几次谈话。
他和燕子在163"缘分的天空"里认识。秦军那时叫"带你去看海",燕子叫"丁香女孩"。都是很美的名字,积淀着很美的情绪。秦军说,我真羡慕你还在上学无忧无虑。燕子说:我也真羡慕你,有满意的工作。
他们聊了很久,因为不能见面,所以说话肆无忌惮。后来竟然谈到学生里的恋爱,大学是恋爱的摇篮,是真正的恋,没有世俗的。燕子说:才不是你说得这样呢,我们都爱不起来了,有一多半不是女孩子了。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到这里也便打住了。人家说,第一次聊天往往能暴露他们最关注的,也是他们比较真实的状态。秦军觉得燕子的状态很正常,有很多幻想,还以为自己很成熟。一般的女大学生都这样的,燕子好像并没有能促成她今夜服毒行动的心理危机。
秦军甚至把自己的困惑讲给了出租车司机,司机同情地说:这可非同小可,我们走快点。但是夜晚依然有红灯和塞车。停下来的车子外,走过很多背着双肩背包的年轻女孩,每一个也都像同样充满着梦幻的燕子。
秦军终于拿到燕子的家庭地址,他赶快打电话给110,那边同意去了,秦军自己也准备打车过去。
这之间,他用手机反复地拨打燕子家的电话,终于通了。秦军赶快问:燕子吗?快告诉我你吃了多少药?现在肚子有没有痛,你身边还有人吗?我马上就来了。燕子一听立即说:别来,别来,你是我唯一信任的朋友,让我安静地走吧。秦军气道:你胡闹!快回答我的问题。燕子吞吞吐吐地告诉秦军,她是吃了"鼠必死",就着可乐,一颗一颗,竟然吃了一瓶。秦军叫道:要死!那边声音顿了顿,秦军赶快说:我不是说你,快告诉我,你的父母亲呢,在身边吗?燕子说,都不在,她一个人在家。秦军听到这里,心里更加毛糙起来,连忙说:等着等着。就把电话挂断了。
秦军恨不得车子能飞,司机也是。秦军暗暗希望,110能赶在他前面。明亮的月光像水银一样从车子上斜扑下来,显得郊区的路上更加空旷。秦军又想起了燕子向他谈到的理想:她很想出国去,可能正在办。她说就这样毕业找个普通工作呢?还是去国外留学,留在国外或者回国做高级白领。秦军说,都是好的,只要你热爱生活。燕子说:什么叫热爱生活,忙忙碌碌平平淡淡吗?我一点也不出色,我又不漂亮,我以前的男朋友都离开我。秦军说,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也正在考虑。至于漂不漂亮呢是不重要的,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燕子说:不!你是在安慰我。那你爱不爱我呢?这是一个突兀的问题,秦军回答说:不知道。燕子说:我只不过是问问你,连说说也不敢吗?谈话到这里就不快而终。秦军只好说:那你寄照片给我,我客观地说说你漂不漂亮。
于是就有了寄照片的举动。
照片秦军是看过了,粉嘟嘟圆呼呼的一张脸,说不上漂亮,也说不上难看,但青春的气息是在的,这其实是美丽的。于是秦军告诉她:很青春的,不错的。燕子说:你骗我呢?照片用了柔光镜,皮肤自然要好一些。秦军说:这重要吗?他有些烦了。但是燕子马上就感觉到了,轻声问:我烦你了吗?秦军说:没有啦。燕子那边挂了电话。秦军想想满惆怅的,不要伤害人家,准备再打过去,却因为什么事忘记了。
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她也未免太脆弱了。
上到大三了,这点心里承受能力应该还是有的。
秦军抽了支烟,他也给了司机一支,但是司机拒绝了。司机说他的手也要救人呢,不能马虎。秦军说,司机大哥,你真是好人。司机说,我有你好吗?
你不也没跟她见过面吗?坦白说,你是有点喜欢她吧,要不能这么上心?她还说,你是她现在唯一信任的人。秦军苦笑道:大哥,你真会开玩笑,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信任我呢。
秦军缓缓地吐出烟圈,他虽是对司机这么说,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他想起了有一次和燕子打电话。那天,是星期天,早上秦军去了某大学网球场打网球,中午刚回到家里就接到燕子的电话。秦军以前有个小心眼,没有告诉燕子他的手机号码,学生的闲时间是很多的,他却比较忙,就怕忙时燕子电话来,他支支吾吾地燕子会多心,再说,他也得有自己
的心灵空间。他虽然告诉燕子他们之间只能做普通朋友,却没有告诉燕子自己已经有了女友,只说不能发展是因为自己目前不想考虑婚姻。其实他不是存心要骗燕子,而是因为第一次聊天时,每个人总喜欢说自己是自由人,这是谈话轻松的前提,不用有什么顾忌,网上要的不就是无所顾忌吗?反正只是谈谈而已。但是多数网友到了情感的阶段,需要真诚了,却不好推翻自己以前的介绍,除非发展成婚姻,否则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路隐瞒下去。秦军也没有例外,这不是很大的缺点吧?
那天是中午,天气很热。秦军接着电话,说自己还没有洗澡,往下滴水呢。燕子说,我也在滴水。秦军问,怎么。燕子却告诉她,她刚刚洗好澡,还没来得及擦,洗时想着打电话,就打了,这么急。她说着,还"咯咯"笑出了声。清脆的笑声撞着秦军的耳鼓,有一种张扬的青春。秦军随意说:那你还没有穿衣服�?说完这话,两人同时吃了一惊。良久,燕子才轻轻地说:我还没有。声音很温柔。秦军说:那你窗帘有没有拉?燕子说:拉了,我的窗帘很漂亮,是金粉色的。他们虽同时挂了电话,心里却都怅怅的。
秦军洗完澡,还有一种不能克制的冲动,很想再打电话给燕子,却终是没有勇气,为了克制这种冲动,秦军放弃了惯常的午休,跑到外面去分散精力。太阳很大天很蓝,燕子的脸庞总在他眼前晃动,还有身体,模糊粉色的……秦军想,自己怎么是这样的人呢?怎么禁不起诱惑,这算什么有责任感的男人。
他拼命去想自己的女友雅楠,头像却不能成立。也难怪,刚才的那番话,太具有无意之中的挑逗了。最后,他不顾雅楠正在午休,打了电话过去。雅楠懒洋洋的,电话半天不接。接了说,怎么中午打电话,有什么事。秦军轻声说:雅楠,我爱你。雅楠提了点兴趣,大笑起来:我知道了,傻孩子,别烦我。雅楠的大笑有点倦怠,没有那种幽曼的神秘的气氛。秦军在梧桐树下站了半天,终于平息下来。
如果说有感觉,那是唯一的一次。但秦军并不明白燕子当时的想法。也不知道,她没洗完澡,怎么会想到给自己打电话。想想燕子放下电话光光的身体,越想越乱。她曾经说,她们班的一半女生都不是女孩子了。这是不是有另外一种体验。她们还小,还在上学,不应该接触这些事,但是她们的身体已经成熟了,社交、网络、影碟是一些开放环节,她们都已经走进了。秦军真不知道,这次是他诱惑燕子,还是燕子诱惑他。他感到很危险。他很久没有给燕子打过电话。
没想到燕子也没有给他打。燕子根本就不知道他当时的想法,因此这也不是伤害燕子的理由。
车子终于快到了,司机督催着,快把地址拿出来看看,从哪里去比较近。幸好司机对这一带比较熟,车子几拐几拐,就到了小区的门口。值班亭的人不在,他们很快就开进小区,沿着楼房一幢幢找过去,结果,弄堂是对的,但是号数就是找不到。可以看出是八十年代初建的小区,里面的楼号很混乱,他们不断地兜圈子,后来发现,竟然从终点回到起点,这就像传说中的"鬼打墙"。秦军毛骨悚然,不得已,还是走下车来向一个人询问二十六号。那人是个酒鬼,摇摇晃晃地说:什么鬼地方,我不知道。秦军怒道:
你不讲,不要瞎讲!那人没理他,摇摇地向远方去了,月光下的身体像飘荡的灰影子,有点�人。秦军心里又是一凛。待见到一个妇女带着一个小孩,连忙凑上去问,人家看到他近前就跑掉了,仿佛他身上有邪气。秦军又怕又急,打燕子家的电话,就是不通。后来他灵机一动,连忙拨打110。没料到110的人气势汹汹地说:你也知道找不到二十六号啊!以后没事别闹着玩。说完,电话就挂了。秦军气得对着电话骂了一通。
司机很同情秦军,在小区里继续兜圈子,终于终于,他们看到二十五号了,发疯般地奔过去,但是二十五号那边是一大块空地,种着油油矮矮的冬青,月光下望过去,近于是荒漠了。秦军突然想到:二十六号是不是疯人院?!
幸好燕子家的电话救了他的急。电话终于通了。是燕子的声音。秦军说:快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来了!燕子说:你千万别来。我不让你来。
秦军生气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么任性!燕子哭起来:刚才来了许多警察。秦军见她哭,心也软了,忙柔声说:是我叫110来的,你没事吧?燕子说,现在还没有。燕子却不肯告诉她家的方位。秦军说,我是关心你,那你下楼来,把事情给我说清楚。秦军现在怀疑燕子是在恶作剧了,他反而有些不着急了。
只是很生气。
按照燕子的指引,他们出了小区的大门,从另外一个月亮门进去,果然就看到了二十六号。也按照燕子的吩咐,秦军没有上楼,而是在楼下等着。燕子说,她父母守着她,不给她出来。但是秦军气恼加坚持,燕子只好小心翼翼地下了楼。现在,他们是完全置身于月光下了。
这是秦军第一次看到燕子,其实就像她的照片,并不比照片难看。她从老式的楼梯走下来,走得很
慢。她穿着宽大的长裙,有点胖,比实际年龄显得成熟。这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怎么也不能跟自杀连在一起。白天,假如她从你的面前走过,就像邻居家长大的女儿,你根本不会怀疑她有那么复杂婉曲的心。
秦军和她走到小区门口的马路旁。看来得进行一番交谈,他们不自觉地躲开居民区里沉睡的房子和有可能醒着得人。走着,他们觉得很陌生。都不是幻想中的样子,却又觉得可能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子。不至于是三头六臂吧,也不会是潘安貂禅和奇丑无比吧。假如你不明白你的网友,你就到网吧里去看看,或者去游戏机房,或者在大街上随便看看,他们就在其中,没有神秘,会为面包欢笑,会为痛苦哭泣。
燕子终于开口说话,
她的声音还是那样脆甜,
这声音是似曾相识的,这
声音也是曾经让人幻想
的。记得在那些很无聊的
日子里,这声音是充满欢
乐和憧憬的。秦军说:燕
子,你的声音真好听。燕
子说,我唱歌也很好的,凡
是流行歌曲,我都会唱的,
什么王菲、郑秀文、莫文
蔚,我都能模仿。你不知
道莫文蔚长得多难看,在
《食神》里面丑得掉渣,人
总是要靠打扮的,主要是
有人捧。秦军说:是啊!是啊!她们没什么了不起,你要努力也可以,你的声音也很好。燕子说:你真会嘲笑我,我能做明星吗?秦军说:明星也是人,也是经过奋斗的,不过人为什么要想着做明星呢?正常生活也有正常生活的好处。燕子说:原来你是这么想的,真不求上进。秦军笑道:那你上进吧,我鼓励你,小孩子。燕子说:原来你是把我当小孩呢,不跟你玩了,可是,到哪里去找发现我的人呢?两人假装叹息一番。秦军当时觉得好玩,工作压力那么重,轻松无聊的时候和这小女孩谈谈话也好,再说燕子又是那么寂寞,她说周围的人都看不懂她,她最喜欢和秦军聊聊天了,谁去拒绝这样一种很简单两全其美的娱乐呢?秦军认为是娱乐,他不知道,其实燕子不是这么想的,燕子在寻找知音。当时说说歌星只是开玩笑,秦军都没往心里去,难道燕子会把这当真了,会因为做不成歌星而寻短见?
再次听到燕子悦耳的声音,秦军没说话,他现在觉得燕子是无聊找刺激,骗他说吃了"鼠必死",本来以为让秦军吓一跳,没想到秦军自己来了,还叫来了警察。这女孩知道自己闯了祸,半天不敢吭声。玩笑扯大了,也让她难受难受,秦军不理她。果然,这女孩说,刚才警察来了,把他们家教训了一顿。接着,她父母也把她教训了一顿。秦军说:你看看你,为什么要骗人,把大家都急死了。燕子说:我骗他们,我又没有骗你,我是真的吃了鼠药,只不过现在还没有反应。秦军大吃一惊:真的,你不要骗我!燕子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呢,我不想告诉警察和妈妈他们,我真的觉得活着没意思!
秦军紧张地一把抓住燕子的手,叫道:快,跟我去医院检查。燕子甩着手说:不去不去。她这时着急,真的哭出了声。秦军听着,就更加着急,忙说:快叫你父母亲来,我打电话!燕子抢着他的电话。正这样抢着,燕子的父母因为不放心,赶到他们身边来了。这是秦军第一次看到燕子的父母。燕子的父母都是
很老实的那种随处可见的小市民,倘若说,要送他们的女儿出国留学,实力是让人怀疑的。更意外的,燕子的父亲还是个瘸子。这很让人怀疑燕子说得出国留学是不是她杜撰出来的一场美梦。燕子看到父母亲来了,看了秦军一眼,觉得父母很为她丢脸,她看着秦军不说话。这时候,秦军觉得这一切是多么荒谬而又让人沉痛,不自觉地对燕子父母说:你们的女儿吃了老鼠药,你们就这么不负责吗?!
燕子的父母面面相觑,先是迟疑了一下,接着像是突然爆发一样,把秦军震懵了,只见燕子的父亲指着秦军说:真的是这样,你还好意思说!我的女儿都是你害的,整天上网啊上网啊,早晚上出事来。他说着咳漱几声,很沉痛的样子。燕子妈妈拍着老伴的背,也随声附和着:一个月电话费都打掉八百多!秦军觉得问题严重起来,不过这些严重都没有眼前的事情严重,他一把拉过燕子的手说:不跟你们罗嗦了,一下子也说不清楚!让燕子上医院要紧。燕子
父亲说:你现在急了,人命关天,我还比你急呢!总算让我看见你了,小赤佬!燕子本来不知在想什么,现在才突然苏醒,看到眼前的场面如此不可收拾,气得大叫:爸,跟他不搭界的。她父亲却说:谁说不搭界,那你把搭界的找来,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孩子。
秦军正要说话,燕子抱住自己的头,痛哭起来:你们都不要吵了,都是我不好,让我去死吧,死了就好了。
大家一时都沉默着,末了,秦军抓住燕子的手臂,把她拉到自己近前,轻声说: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燕子顺从地点点头,可是她刚点完头,身体就轻飘起来,秦军只觉手上越来越轻,最后却沉重地一顿,燕子摔在了地上。她脸色青白,口吐白沫,把在场的人都吓坏了。远处的司机急忙跑过来,和秦军一起把燕子抬到车上。秦军问:医院远不远。燕子母亲哆嗦地说:不远。秦军看看六神无主的燕子父亲,就把手一挥说:你看家吧。老人却不肯看家,瘸着腿向另一个方向跑。
车子又在茫茫夜色中飞驰,秦军抱着燕子,觉得心里很难过,他把脸贴在燕子的头发上,紧凑着燕子的耳朵说:你可千万要挺住啊!他这时对燕子的感情是那样复杂,既有抚慰,有担心,还有谜团,燕子每月电话费八百多,她一定还有另外的网友,这个人是亲密的,可能让燕子沉迷,但这人一定又是虚幻的,否则在今夜,一定应该是让他来,他不肯来,燕子绝望了,这是燕子的死因吗?如此虚幻而又非得弄清楚,是这么麻烦!倘若为自己考虑一下,燕子是千万不能有事的,否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自以为很成熟的秦军这次是真的焦虑了。汗水一滴一滴的流到他脸上,滴到燕子的脸上,既休戚与共又是真的哀恸。燕子母亲也在旁边忧患地看着他们,抹着眼泪。
医院迅速对燕子进行了紧急抢救。又是洗胃,又是灌肠,又是打点滴。忙到稍停了以后,医院说:
幸亏来得及时,脱离危险了。
燕子睡在床上,还没有醒过来。点滴一下一下地滴着,传递着安全。秦军坐在床头的椅子上,他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对坐在床上的燕子母亲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们难道都不知道吗?燕子母亲哭着说:她平时很开朗的呀!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是迷上了电脑后,又是哭又是笑的,问她,她什么都不说。
你是她网上的朋友,难道你还不知道吗?燕子妈妈抬头望着秦军,眼光最底,是有很多的不信任。秦军知道解释起来一定非常麻烦,而且他们一定也不肯相信,幸亏燕子活着,一切只有她才说得清了。秦军说:我不想解释,我理解你们对我的怀疑,等燕子醒过来问她吧!秦军把目光转向燕子,在白色的被窝里,她虚弱的像一片叶子。她紧紧咬着嘴唇,好像就算是醒过来,也一定什么也不肯说的。秦军叹了口气,他陷入了沉思。
他想起燕子曾发给她的伊妹儿。燕子在伊妹儿里谈到她刚刚失去的爱情:你虽然只是我的网友,但我却愿意把一切都告诉你,因为我正是苦闷无处诉说才上网的:
专宇走了,带着他的摇滚和腐败气息。专宇一向是腐败的,别人不知道,我知道。他来自河南一个偏远的乡下。他打过很多工,睡过马路,我真佩服他。有一个周末我放学坐地铁,地铁里人很多,专宇就站在我旁边,我的小包挂在腰上,我这天打扮得很漂亮,只背着小包。突然,我感觉我的小包动了一下,是专宇,他把包放在了我的面前,他说:有人想动我的包。我回头一望,一个背影匆匆逃走了。专宇他真勇敢。本来这样就完了,可是出地铁口时,我们又遇见了。人群稀落。我望着他微笑说谢谢,他说,没什么。我随口问他去哪儿,他说没地方去,瞎兜兜。这回答真让我奇怪。他好像游侠。他说他在一家迪厅里打工,做服务生,今天轮休,没地方去,就想来野外走走。他很佩服我是女大学生,还是学英语的。这真让我幸福,我终于发现自己的价值了。他懂得很多事情,很有趣,后来,我就没回家,跟他去迪厅了,不用买票,他有关系,他今天轮休,可以陪我跳舞,他迪士科跳得很棒,他说,这是因为热爱摇滚。
摇滚是个时髦的词,我的同学也喜欢说。
这是燕子给秦军的第一封伊妹儿,秦军当时觉得燕子好浪漫,文笔很优美。一个很有性情的女孩,所以,他也愿意听燕子的诉说了。
秦军看了燕子一眼,她还没有醒来,燕子睡的很安静,脸是肃穆着,竟是很好看。秦军又想起了燕子的第二封伊妹儿。
我真的很烦恼,怎么喜欢一个外地的服务生,以后有什么前途?!我想出国去,我想靠自己的努力挣钱和工作。专宇他不要我了,竟然是他不要我,他说他配不上我,我们不现实。但他是喜欢我的,这真幸福。他真的很有性格。分开的时候他拥抱我,说我是他最疼爱的人,慢慢的,我想奉献给他一次,既然他这么爱我。这是不是很堕落……从此我沉迷于网络……
秦军第二封信刚看完,燕子急着来了第三封信:对不起,发得是我的日记,我接电话去了,是电脑室的小妹帮我发的,有没有说错什么?秦军连忙说:没有。
秦军不断地回忆,还是没有一条清晰的脉络。
那最后一句话,似乎才是最重要的,然而燕子没有说,沉迷于,沉迷是个很坏的词,有陷入的意思。用空间的思维来想象一下,在无尽的彩色网线中,燕子就像一只美丽的飞蛾,无论飞到任何终端,都是不可能进入现实空间的。这样的小蛾还很多很多,飞累了,就会从空间掉下来。似乎这就是燕子寻死的原因吧!但是在世俗中怎么说呢?最后,他对燕子妈妈说:燕子喝药,可能是因为她男朋友,这人可能在网上,但是不是我。
燕子妈妈奇怪地说:男朋友!她没说过她有什么男朋友,你叫我到哪里去找他呢?我也理解你们,但是你不要逃避责任,她吃药只告诉你,你只是她普通朋友,她为什么要相信你呢?
是啊!这是一个多难回答的问题,这是什么原因呢?退一万步讲,秦军觉得那就是自己的现实性,在他和燕子之间,一切从开始就摆得很正,虽然没有幻想,却是踏实平淡没有功利的,是燕子相信在最后的晚上,她只要愿意打电话,秦军就一定能来的。
把这样理性而细透的观点讲给燕子的父母他们能理解吗?
秦军正这样想着,门外起了喧哗,一群人推开门,一眼可看出有燕子的父亲,还有警察,一个胖胖的五十多岁的警察对秦军挥挥手说:你出来一下。
可想而知,之后秦军反复需要向人阐述他和燕子的交往,有一时间,秦军都觉得自己今晚是来错了,好事是不能做的,人和人的沟通原来如此艰难。
天欲拂晓,秦军犹如困兽,他急着要上班,大个子警察拦住他说:你急什么,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他像背台词样的。让秦军恨不得给这个现实的世界打上一枪。
秦军在医院的一个小仓库里呆着,门口坐着警察,秦军索性什么都不想,望着青黛的泛着鱼肚白的天空。宁静下来,他又觉得自己很卑俗,毕竟是人命关天,而且燕子她确实是无助的,可爱而可怜,自己受这点委屈算什么,更重要的是,救了一条人命。想到这里,秦军就不急了,只是不断地探问燕子有没有醒过来的消息。终于终于,在天亮的时候,那个胖警察走进了小仓库的大门。
五十多岁的胖警察拍着秦军的肩膀,笑呵呵地说:小兄弟,你可以走了,好事嘛,还是可以做做的。
真是看不懂你们。
秦军问:燕子她是不是醒过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胖警察说:怎么回事呢,还需要调查,总之是和你们这样的网友有关,放心吧,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秦军推开他的肩膀,大声说:不,我不走了,我要跟燕子说话!秦军跑向了燕子的房间。
一个夜晚过去了,燕子一直昏睡着,也许她已经醒来了,但是她不想面对秦军,她闭着眼睛。燕子妈妈说:要不,你对她有什么话说的,我出去一下。秦军看到燕子的睫毛动了动,急忙说:伯母,不要。天亮了,我要去上班了。请你告诉燕子。网络是虚幻的,人却是现实的,我们在网上,不过认识各行各业的人,也学习一点东西。现实的生活总要自己踏踏实实去走的。秦军说着,把燕子的被角掖了掖,他惊奇地发现,燕子闭着的眼睛下流出无声的泪水,像是无声的抗议和感激。秦军假装没看见,继续对燕子母亲说:你告诉燕子,我会再来看她。
秦军说完就走出了病房,走到了拂晓时分的太阳里,出租车司机等着他。他们走了。穿过城区,穿过郊野,又走进城区,路上有很多各行各业的人,也有燕子那样的女孩儿,在梦幻与现实之间,她们依然健康和青春美丽。
第300、四个不看后悔看了更后悔
故事之一:手中名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故事之二:一把锁和一把钥匙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故事之三:一只脚和两条性命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故事之四: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301、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第302、一碗羊汤泡面
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第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了垃圾筒,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肉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子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到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
第303、一辈子,一句话
这是他俩一辈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他俩一辈子也说不完的一句话:“我爱你。”这句话内涵十分丰厚,怎么理解也理解不全面,是人间最好听的话之一。20岁:他说:“我爱你”。她脸“腾”地红了,用手捂住脸,轻声骂了句:“你真坏。”便飞也似的逃离了。
25岁:他说:“我爱你。”她娇羞地埋进他的怀里,捏紧拳头轻捶他的胸膛说:“你真好。”这一年他俩结婚了。
30岁。他说:“我爱你。”她笑嘻嘻地说:“要落实在行动上,得帮我照顾孩子。”
40岁。他说:“我爱你。”她怪怪地看着他:“快快坦白,给哪个女人塞钱送礼了?”
50岁:他说:“我爱你。”她轻轻哼起25年前新婚之夜特地为他而唱的《花好月圆》。
70岁。夕阳下,一张普通的长椅上倚着他和她。他说:“我爱你。”她深情地看着他,笑容溢满了脸上的沟壑。他俩裸露青筋的手,始终牵在一起,不分开。
我爱你,多么好听的一句话!好听得让人心颤抖一辈子。
第304、古代美女找到情人后的12种结局!
案例一:不过如此
祝英台
梁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它不是墓穴阴森森地合上,故事就带着凛冽之气地结束,它化了蝶,象征着高尚的爱情挣脱封建主义牢笼,以另外的方法获得自由,双宿双飞去。这个开放式的尾巴使整个故事变得抒情而唯美,无限开拓了想象空间。
整个梁祝的故事,其实是祝英台一人在独撑,而梁山伯更像是芭蕾舞中的男伴,起的是烘托作用。要么是祝英台演技太好,要么是梁山伯实在迟钝。三年来,对于祝英台的性别从不怀疑,十八里相送时,祝英台的种种借物喻人,都像是对牛弹琴,搞不好,梁山伯还以为祝英台有断袖之癖。
其实马文才也很委屈,他连面都没露,就成了第三者,在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妻子竟跳进了别人的坟墓,叫他怎么不郁闷。
梁祝这样的悲剧是肯定不会再有了,现在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由,求学的,工作的,婚嫁的,想要嫁给男子,也没有封建主义这座大山压着,而父母的权威性也沦落为参考意见。可我们这些祝英台真的如愿以偿嫁给了梁山伯,却苍凉地发现,其实梁兄不过如此。
案例二:燕子楼的悲剧
关盼盼
关盼盼原是徐州名妓,后被徐州守帅张愔纳为妾氏。白居易远游徐州,张愔设宴款待他,席间,还让宠妾关盼盼歌舞助兴,白居易大为赞赏关盼盼才艺,写下了“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一诗。 两年后张愔病逝,姬妾们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晃,十年过去了。 白居易听闻了关盼盼守节一事,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提笔作诗,托人转交关盼盼——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苛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悲愤?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 关盼盼也是死于扼杀过阮玲玉的那四个字——人言可畏。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已经越来越不惧流言袭击,比如璩美凤、木子美。
走我的路,让白居易说去。
案例三:找到那棵树
红拂
仅有一双妙目是不够的, 须得像红拂那样,目光如矩,一抬眼就能识辨庸才与英雄。红拂,隋末唐初的奇女子,出身风尘,却身居一品诰命,这般的直上青云,恐怕泱泱数千年,只有她一人做到了。 当然,红拂的美丽也功不可没,如果不是美女,深更半夜去敲陌生男子的门,他怎么肯冒着被杨素追杀的风险收留?如果不是美女,大丈夫虬髯客怎么会惊艳一场,以致于不能自拔,还对李靖爱屋及乌? 一个女人,既美丽又聪明仍然不够,像柳如是,那么的人秀于群,还是不得善终。她也曾像红拂那样大胆追求真爱,走到钱谦益面前去。从某种程度上说,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 一个有智慧的美女,如果不想下半辈子太凄凉,那么,她的最大任务就是找到那棵树。
案例四:红杏出墙
步非烟
唐朝美人也不尽是丰满型, 也有步非烟这样轻盈纤弱的,步非烟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根本无从沟通。故而,步非烟经常郁郁。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正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赵步两人经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终于,机会来了,武公业在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赵象便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
案例五:永不原谅
霍小玉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
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而后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案例六:识人不明
杜十娘
杜十娘是一个美丽而工于心计的女人, 不然,无法在七年货腰生涯中悄然积下如此巨资。她本来就是京中名妓,怎样骗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戏,当她有本钱从良时,将终身托付给了老实人李甲,可偏偏就是这个怯懦无能的男人,给了她最狠的一刀。在孙富的几句浮言下,就客串了人贩子,把刚刚获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 这是她平生最看错的一个人,也是最致命的。这场怒沉百宝箱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只消她打开箱子,李甲的嘴脸马上会转变。可是她没有,她选择了玉石俱焚的结局,因为心碎,因为绝望,不想再活了。 杜十娘曾经如此接近过幸福,她计划浮居苏杭,逍遥度日,她什么都有了,金钱,自由,青春,爱情——只可惜,她的爱情是假象。面对李甲的背叛与残忍,已不愿抗争,洞悉了人性的丑陋与自私,曾经步步为营小心谨慎的杜十娘选择了死亡。 遇人不淑是女人最大的不幸,而识人不明更是主动犯下的错。无论时代怎么进步,女人依然会看错人,选错郎,因为,恋爱中的女人是瞎子。
案例七:嫁与富贵
绿珠
一直以来, 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 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 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 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比如戴安娜王妃。
案例八:只羡鸳鸯不羡仙
白素贞
故事发生了苏杭, 西湖,断桥,烟雨。百年修得同船渡,然后,以一柄伞延续了邂逅,再然后,做了人间夫妻。 白素贞的梦想很简单,只不过是做一个寻常的人,她本是妖,如果努力,是有可能修炼成仙的。成仙,是多少妖精梦寐以求的事,但白素贞对许仙一见钟情,竟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人。 但最终素贞死在心爱男人的手里,现出原形时,兀自昂头看着许仙——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这桩传奇里,雷峰塔起先只是法海令人搬砖运石所砌,后来,许仙化缘,砌成七层宝塔,将白素贞永镇塔底。 不过是爱一个人,却被他亲自修理。曾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一心做他贤淑的妻,在其他版本里,甚至怀了身孕,白素贞的付出是勇往直前的,便为他冒犯天条又如何? 可许仙,犹豫,惊慌,防范,最后终于要躲避了,也许并不能一味指责许仙,换作任何男人,都不能明知是妖,仍恩爱如常。比如《聊斋》里那些书生与妖,相爱一场,但从来就没有结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可视作午夜艳遇,天亮说分手。
除非爱得很深,很深,深到不忌讳非我族类,深到无论你是什么都一样,深到恨不得我亦是妖,与你共背了罪。
妖不知道,想得到一个男人的真心,是多么困难,纵然给了他全世界,他还是会嫌你出身不好。
那一日,在断桥,白素贞选错了人,或者说,错的是她自己,她没有妖的决绝,竟有人的痴缠。
案例九:鱼玄机的杀气
鱼玄机
玄机,字幼微,晚唐女诗人,出身寒微,十六岁嫁与李亿为妾,为其原配裴氏所不容,只得入咸宜观修行。李亿携裴氏转赴扬州任官后,鱼玄机在墙上贴一纸公告,鱼玄机诗文候教。从此大开艳帜,咸宜观车水马龙,她本人从弃妇变成了荡妇,过上了半娼式的生活。
鱼玄机在诗的名义下,结交权贵名士,如温庭筠、李郢,艳名远播,但命运随即出现悲剧性的转变,她怀疑侍婢绿翘与情夫陈韪私通,笞杀绿翘,埋于后院的紫藤花下。 在某个夏夜,有人发现苍蝇聚于花下浮土,暗召官衙勘查,事情败露,二十四岁的鱼玄机亦被处死。 女诗人不过廖廖几位,而手染血迹以身试法的只有鱼玄机。是什么使一位曾饱受正室欺凌的弱女子,变成对侍婢痛下杀手的悍妇,是什么使才貌双全的鱼玄机,一瞬间血脉贲张,理智全失?
遭受了个人生活的种种不幸,鱼玄机性情中的恶已经被激发,她残忍,狂暴,压抑——诚然,开门纳客,看上去更自由,但女人真正想要的,绝不是频换舞伴的自由。她不甘心长伴孤灯,无声无息地过,于是,走上烟花路。
鱼玄机短短一生并没有很好的爱情,李亿已老,且惧内,裴氏虐待鱼玄机时,他并没有挺身佑护,鱼玄机甚至无法在丈夫的羽翼下,做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像大多数妾氏那样。
女人,特别是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案例十:十八春
王宝钏
女人能有几个十八年呢,
最好的时光怎么过的呢?
王宝钏,唐代的著名牌坊,被男权社会用虚无的光环,借以掩饰自私与卑劣。
隐隐有一种声音在浮现——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
王宝钏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薜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王宝钏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
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薜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
他们都说,王宝钏挣脱了封建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怎么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他确实成了气候,但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不过是场梦。
她的死,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
现在,仍然有留守女士的悲剧,赠了钱财送情郎去他国求学,一年半载后,那边捎话来,对不起,我有了新欢,你不必再等。
时代果然在进步,至少通讯的便利,使女人等待的时间再不用十八年那么久了。
案例十一:始乱终弃
莺莺
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一名句的是才子元稹。我要说的是以元稹为原型的《莺莺传》,与王实甫改写的才子佳人大团圆的喜剧不同,这是一出元稹始乱终弃的悲剧,更让人不齿的是,元稹还在文章里为自己开脱。他说莺莺是尤物,不祸害自己,定祸害别人。我只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断绝关系。
莺莺并没有挽救自己注定成灰的爱情,她知道自己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不该抱枕而去,以至再不能光明正大做人妻,但她没有露出恨意,甚至去信,嘱元稹好好生活,不用牵挂她。
这是一种悲凉的清醒,她愿赌服输,另嫁他人,终身不再见张生,她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了废墟,掩埋了这些,淡出了。倒是元稹还很无耻地追忆着,因为这个女子没有纠缠他,很安静地走开了。有一些类似于张爱玲对胡兰成的态度。
无论是封建社会的唐朝,还是公元2003年的今天,同居对于女子始终弊大于益,除非一开始就不想要结果,否则,最好还是不要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与一个男子演绎现代版西厢记。
案例十二:芸娘的胸襟
芸娘
将《浮生六记》译成英文版的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
芸娘姓陈,夫君沈复,字三白。芸娘自幼丧父,擅女红,全家生计都凭她一双巧手。生性聪颖,自学诗文,亦能写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种句子来。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牙齿有微瑕,更有缠绵之态——沈复说的,估计是情人眼里的西施。
沈复是一个寒士,做过幕僚,经过商,会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写写诗,赏赏画,还有爱花癖。封建社会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有什么伉俪情深,也属于瞎猫逮着死老鼠的侥幸,而且,就算一见钟情,也会有《孔雀东南飞》这样的惨剧。
芸娘因为男扮女装随夫君出游,失去了公婆的欢心,乃至于闹到分家,其实就是逐出家门。好在夫妻感情甚笃,于苦中作乐,依然和和美美,竟然没有应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套路。
芸娘之所以为人称道,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太大度了,也不知中了什么邪,绞尽脑汁想给沈复纳一个妾,而且要求还很高,美而有韵。
在两人生活水平只是温饱的情况下,芸娘竟主动考虑沈复的其他需求,纵然沈复谢绝,她依然微笑着物色。
听闻名妓温冷香,便拉沈复去看,结果认为冷香已老,其女憨园正中她意,送了个翡翠钏给憨园,后来憨园给有权有势者夺去,芸娘便大病一场,最后,竟死了。
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强烈要求夫君纳妾的正室,而且她看上去极为真诚,即使没有钱,也宁缺勿滥。是对自己与沈复的感情太有信心,不怕失宠,还是因为太爱沈复,恨不得将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
无论是唐朝宁死不让丈夫纳妾的房玄龄老婆,还是写下《白头吟》的卓文君——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译成口语就是你如果讨小老婆,我们就玩完。
对比这些态度强硬的原配,再看温柔的芸娘,怎不叫男人怦然心动神往之。但芸娘始终是一个奇特的个案,或者说,她的爱已经超脱了男欢女爱的狭窄桎梏,到了那种你好我也好的高尚境界。
芸娘的情操其实是不真实的,爱,说到底不能与人分享,允许我阴暗地猜测一把,这类似于一种强迫症,我就是要找个比我好的女子,看看你会不会变心——仅仅是考验。
芸娘要替夫君纳妾,是一种姿态,还是确有其心,值得商榷,总之,男人还是不要对女人的胸襟抱有太多幻想。
第305、爱的回应
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那时候,她是学校里的校花。为了追她,他几乎成了情书王子。每次约会,总是他在不停地说,从王小波到村上春树,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到超现实主义……她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会抿着嘴羞涩地笑,优雅得令他欲罢不能。其实,她自幼父母双亡,惟外婆与她相依为命。外婆很宠她,吃饭时,总在她的碗里盛满饭,再层层叠叠地铺上香浓的肉片或蔬菜,堆得像一座色彩斑斓的小山。但是她的饭量一向不大,总是剩下半碗,而外婆每次都会笑着帮她吃掉剩饭。
一次他请她吃饭,她习惯性地将米饭剩在碗里。结果他不假思索地将她的饭碗端起来,从容吃掉了剩饭,吃得那么自然,仿佛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他就已经这么做了。那一瞬间,她怦然心动。在同样的情景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后,那天,他用纸巾擦擦她嘴边的油星,握住她的手说,嫁给我吧。
外婆说,肯吃她剩饭的男人一定是可靠的,因为他是实心实意要和她过日子,这份诚意比玫瑰或誓言都来得更实在。事实上,结婚后,他确实是实心实意地对她。下雨天,他会将雨伞倾向她,自己淋湿半个肩膀;她喜欢吃水果,每天饭后,家里的果盘里就总摆好新鲜干净的水果……
刚结婚的日子并不宽裕,他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地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第二天早上,他正要出门,细心的她看见他的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便按捺不住走上前去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任由她摆布。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他如此任性。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为了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少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着来来回回。她感动于他的爱,心想能一辈子这样生活就满足了。
到怀孕时,她双腿浮肿,医生建议她每晚坚持用温水烫脚。于是每天入睡前,他都会端着一盆温度适宜的水,将她肿胀的脚丫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揉搓按摩。水是温的,脚是痒的,她的心却是又热又甜的。不知不觉中,他端温水为她泡脚就成了习惯。可不知什么时候,这个甜蜜的习惯开始停了下来。他吃完饭就一言不发地躺在沙发上,看无休无止的新闻和球赛,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窝在沙发上不遗余力地打呼噜。她安顿女儿睡下,将一双疲惫的脚放进自己准备的温水里,听他的呼噜如同山响,心里涌过一阵悲哀:多深的爱,终究敌不过岁月,这个男人对她的爱倦了、淡了……想着,想着,泪水一滴一滴落到脚盆里。
带着满腹的委屈回家,她耐下性子听外婆坐在床头拉家常。临睡前,看到外婆那双层层缠裹的脚,忍不住问:“外公给您洗过脚吗?”外婆淡淡地说:“我为他洗了一辈子的脚,他连我的脚长什么样子还不知道呢!”她像被什么刺痛了似的,一下子沉默下来。外婆看见她的模样,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副老银镯:“你外公那样粗心的一个人,居然知道用祖传的银元给我打了这副银镯子。每次看到这副银镯子,我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我的感情。”回应?她猛然惊醒:他给自己洗水果、端洗脚水,处处对自己用心,自己又几时为他做过什么呢?一生的爱就像一场长跑,一个人在那里辛苦地跑,很容易疲倦。这时候,哪怕为他擦把汗、说一句鼓舞的话,他也会鼓起劲头继续往前跑。可是,她却一直吝啬回应他的爱,把他抛弃在孤独而漫长的跑道上。
她回家,决心要和他一起将整个赛程跑完。她开始每晚为他打来一盆温水,然后把他的脚泡在里面,轻柔地按摩脚上的每一寸皮肤。她第一次发现他的脚背很宽,指甲有些发黄,而脚指肚的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脚后跟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细碎的裂纹……开始时,他有些受宠若惊,怎么也不肯让她为自己洗脚。但是,她不肯放弃。然后,他们开始互相为对方洗脚,当自己的脚被对方的手掌包裹住时,他们开心地相视而笑。而他也不再烦躁不安,可以不借助电视的催眠就能睡得很香。她知道,她的爱已经从他的脚底一直渗到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她不知道,其实那时的他已经下岗了,每天背着她偷偷到汽车维修厂打零工。后来,他成了维修厂里出色的技师。当难关过去的时候,他才告诉她自己当初的艰难和担忧。他攥住她的手,动情地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你坚持为我洗脚,这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单,还能挺下去……”她把头埋在他那沾满汽油味的掌心里,心疼得哭了起来。她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因为他的冷落而感到委屈时,他早已经为她承担了一切痛苦。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这时候,一人索取不如两两回应,只要把你曾经得到的爱加倍还给对方,并且坚持下去,那么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你。
第306、她本不是妓女
我本不想写下这么一个故事,是看,近来99网有关妓女的观点挺多的。想来,还是把我身边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题记——
还是在1999年,刚刚高中毕业的我到福城打暑假工。这是一家小型酒店,我只是负责给客厅播放音乐,平时挺悠闲。
酒店对面有一家发廊,每到晚上,便是“灯红酒绿”,炫彩的灯光下,散发着女人和男人们的嬉笑声。
时间久了,我认识了一个叫莫莫的女孩。她20岁多一点点,面容姣好,算是发廊的一枝花吧。每天她的“生意”都很好。本来这些都与我无关,只是后来发廊老板把酒店的5楼租来做她们的睡房,每天从酒店的楼梯间上上下下。
一天,我刚刚睡了午觉起来。忽然隐约的听到楼上有哭泣的声音。我有点好奇,走上楼,看到那个叫莫莫的女孩独自在那。
“怎么啦!”我问道。
“昨天被人欺负了,客人没有给钱就要跑,还说我没有伺候好,我和他争执,还被他打了,还好老板出面才没有打伤。”莫莫瑟瑟的说起。
我递过一张纸巾:“其实,到哪没有生活的出路呢?没有必要在这行,以后的路会很难的。”
“哎——”她叹了口气,讲述了一年前自己的遭遇:
她是初中毕业后和自己老家的男朋友从家乡到东莞一家家具加工厂打工,本来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讲好等有点积蓄就回家结婚,本来讲好回家后一起过点小日子……
就在去年的3月,厂老板说他要回老家去了,加工厂准备变卖。找到了他们俩协商,希望他们可以帮忙,希望他们可以低价转下这个小厂。其实,加工厂业务很多,每年的收入很可观的。
最终,他们拿出几年打工积下的5万元把家具加工厂转了下来,希望再过一两年可以赚很多钱,回家过上自己的小康生活。
可是,过了几天,很多债主找上门来,说原来的老板欠了很多钱;当地的村委会也找上门来,说加工厂的土地到期了。莫莫和他的男朋友,一下傻了。他们什么法律都不懂。后面可想而知,原来的老板无法找到,厂子被法院查封了,一切的债务落到了他们的头上,男朋友被拘押起来,还欠下了25万的债务。
25万,对于贫穷农村出身的莫莫来讲,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到哪去找25万?借,到哪去借?贷款,到哪去贷?
后来男朋友被关押到了福城,莫莫一路跟来,每天到处祈求。所有的钱都用光了。是这个发廊的老板收留了她。为了可以把男朋友赎出来,万般无奈之下,她出卖了自己的肉体,走上了“妓女”这条堕落的路。
她每天都在期望早点赚够25万,可以早点离开这里,可以早点见到自己的男朋友。
“都怪自己太贪心!”莫莫很后悔的说道。
往后的日子似乎很顺利,莫莫的“生意”也一直很好。
暑假很短,我到了要读书的日子,也离开了那家酒店。
年底,我打电话去酒店,店里说莫莫已经离开了。
多年以后,我也走出校门,还自己经营了一台小货车。
当我开车到赣州送货时,我突然遇到了莫莫。她和老公(他们已经结婚了)开了一家士多店。离她的家乡很远。
“莫莫,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惊奇的问道。
莫莫没有回答,而是对着店里的老公说:“我遇到了一个朋友,我到外面和他聊一会。”
随后,她带我到一家小茶楼,讲起了她离开福城后的故事:
她在福城赚够了25万,把男朋友接了出来。可是没有人相信她会这么短的时间可以赚到这么多钱。于是,她把自己的妓女生活告诉了男朋友。当她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男朋友向她求婚了……
为了生活,为了远离乡亲和朋友的指指点点,他们选择了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虽然艰辛,但日子一天天的好了起来,还有了他们的儿女和店铺。
谈到这,莫莫微笑着松了一口气。我多年悬着的心也似乎落了下来。
后记:其实,我们更应该为他们的日子祝福,更应该用平常眼光去面对“莫莫”当初的妓女生涯。
第307、用了整整一生感触那点温暖
当男人把胳膊挽成一朵花围在女人的脖子上说“嫁给我吧”之类的话时,女人总是诡秘地笑着,并不接话,不是不想嫁他,她只是还没准备好,觉得自己的心理还没成熟到可以做人家的妻子。对于她的婉拒,男人并不气馁,而是温柔含蓄地说:“没关系,等吧,等有一天,我们都走累时,我会借你一双臂膀,让你好好地靠着。”那一刻,她觉得很温馨,心里也很踏实,心里想:就这样一直被他宠着多好!
不久后的一天,她下班时刚走出单位门口,便发现自己的皮鞋开了个大口子,她又气又怨,满腹委屈。
这是他前两天给自己买的皮鞋,什么水货害我这么丢脸。这么想着,她就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生活的细节上,一点都不关心自己,幸亏没答应嫁给他。她忿忿不平地想着,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见到他时,女人一声不吭,男人看见开了花的皮鞋在女人的脚上缠绕着,顿时心知肚明,他也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一脸尴尬。
12月的冬天,寒风凛冽,女人脚上的鞋却裂开了口,会冻坏她吗?男人心里想着,便开了口:“一会儿再去买双吧?”女人瞪了他一眼,向前一瘸一拐固执地走着。在漫天雪花中,街头的拐角,女人看见一位老者正在修鞋,她赌气坐在鞋摊旁,把自己的鞋放在老者面前,男人赶紧过来解释,忙着和人家讨价还价,这是他的日常必修功课。
老者开始修鞋时,女人却突然感觉脚出奇地冷,一种刻骨铭心的酸痛在瞬间涌上心头。正在踌躇间,一只脚从旁边伸了过来,是男人:“来吧,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脚上,地上太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弯腰把女人的脚放在自己的皮鞋上,并且把袜筒里包着的棉裤露了出来,把女人的脚给包上。女人傻傻地看着他,无言以对。
只是刹那间,女人感觉到有一种温暖从心灵深处传出,在这漫天的飞雪中,在这都市街角,一个男人正把自己的温度悄悄地向自己脚心里传输。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感动,眼角感觉有一股热热的液体不争气地渗出,凝结成冰,将自己的冷酷冻结在里面。
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女人把自己的头靠在男人的肩上,告诉他:“现在,别无选择了,嫁你吧。”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女人便决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于他,爱有时候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动作便够了。
女人们都有一双冰清玉洁的脚,小巧玲珑,配上精致的高跟鞋,便会瞬间展现自己的身姿。于是,无论是在炎炎的夏日,还是在冰天雪地里,她们从不吝啬展示自己的脚……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脚如心一样,也是需要温度的。当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一个人寂寞地生存在都市陌生的一隅时,她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的脚居然如此冰冷,这时候,她们多么希望有另一只脚从床的另一头伸过来,暖暖的,像春阳,像柳絮。一只脚到另一只脚,没有多远,只需要一步的距离,而我们有时候感触到那点温暖时,却用了整整一生。
第308、小城,爱开在梨花散落的季节
我愿意用一辈子的桃花运,来换我此生生命中一个对的人。很好的结果就是上次见你之后不过十天,可以再次看到你,绚烂的青春就这样在我们面前打马而过,清雏、碎念。我说在塔里木河大桥上看夕阳落日,橙红的光色映衬着滚滚静流的河面,很有意境,可以看到生命的旷野。你是答应的,说想一起站在塔里木河大桥,在落日的映衬下,并还伴着旁边来来去去的车辆,来个亲吻。你的感冒和短暂的行程,叫这个一下子就成了心底的小愿望,不知会不会实现。谢谢你忍着那么高的烧陪我去了校园里的情人坡,其实自己心里是想陪你逛逛的,想不成便是你成全了我,突然间觉得心那么酸。最终的结果是陪你打了一下午的吊针,对于这个,我很惭愧,是那么不会照顾人。
你说你想我,喜欢那天在临走时在广场上的感觉。
在这里,我想牵着你手走过诺大的广场,因为那有僻静的情调。
在这里,我想牵着你的手去喝新苑的伯爵,零点的咖啡。
在这里,我想牵着你的手被午后的春风,吹得美美的,淡淡的,同时也吹乱了我的长发,飘逸在脑海。
在这里,我想牵着你的手,哼着小调走在夜幕下漆黑的小城之中。
在这里,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校园隔壁的步行街,还有那里梨花散落的情结。
清晰地声音在耳畔说“我喜欢这张的感觉”,嗯,我也喜欢。
尘世间的繁杂和人间的烟火,叫多少人情侣转眼间就放下,就在想那样的是爱情么?是,只是不是我想要的。我爱你,已视如生命。我也想给你一份感动的爱情,叫你永远不会忘了我。我说,要是我拿着一束花站在诺大的广场上,在人来人往之中对你说“亲人,我爱你,你可以不答应我,以后娶了我?”。你说会的而且说不定会感动,但是凭我性格应该不会那么做。我不知道我会不会那么做,但是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那天夜里,你在电话里说:“#,你是真的把我俘虏了。”当时我呵呵就笑了,以后不许爆粗话。此次小小的缺憾就是,你病了,只是,以后我希望你好好的,因为什么都抵不过健康。我的小城,爱开在梨花散落的季节,一个词:美。
第309、深夜,你的手机关机吗
和他恋爱的时候,他正处于升职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展现个人实力,他白天在单位里拼命工作,以至下班后整个人累得完全不想动。因此,不想被打搅的他,喜欢关掉手机睡安稳觉。她觉得关手机睡觉的习惯不好,万一有事都无法及时告知。为了说服他,她给他讲了一个与关手机有关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每天临睡时,女孩总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男孩飞奔而去,将女孩送到了附近的爱德华医院。及时诊治后,医生告诉男孩,女孩是阑尾发炎,如果发炎太久会引起阑尾穿孔,那就危险了。听过医生的话,男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庆幸地对自己说:“幸好我没有关机!”
得到及时诊治的女孩趟在医院温馨的病房里,一脸深情地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此后,他改掉了睡觉时关手机的习惯。那么你呢?夜深了,你的手机还会关机吗?千万不要关机,好吗?别让爱你的那些人找不到你。
第310、爱如蚕丝 情如烟
黑夜无声无息,只有秋日的风不时袭来,孤独寂寞的球场,寂寞的球网在教学楼的灯光照耀显得那么得苍白无力悲伤一圈圈地袭来,蒋世纪双手还膝以最最孤独无助的姿势吨在球场上,不知什么时候她喜欢上了黑夜喜欢上了看不清各自表情,隐藏包容一切的黑暗。眼前白色的三分线,清晰而果断,就像翱翔坚决的背影。
隐约的,她仿佛听见翱翔的喘息,和看见哪在球场上的奔跑的白色身影,心狠狠地疼了起来,眼泪大颗大颗的砸了下来。
天上的星星好像晶莹的眼泪,只是那不是她的,而是翱翔,后来最最心疼,心爱的苏楠楠。(她不过是那个可恶`狠毒`卑鄙的坏女人而已.)真正的闪亮的主角是后来居上.人见人怜,人见人爱的苏喃喃.
她低下头自言自语道:"熬小贝,祭祀我们是卑微的配角也要好好的活下去,对不对?”空旷的球场,没有回答,只有回音久久不能散去。
妈妈离开一个多月了,小姨说她是太爱爸爸了。我知道,可是她怎么可以这么傻?怎么可以丢下我?
今天,我在课堂上睡着了。我梦见妈妈了,她在抽泣着,她说她爱爸爸,也同样爱我。她说她不想守着不爱她的爸爸.那样太痛.
醒来汨水湿了书本、英语老师正想开口大骂但看着我眼角残留的泪水把想骂的话收回了一大半
"蒋世纪你怎么可以上课睡觉不要枉费了你爸爸对你的一片期望"
我生气地站起身来.把英语书狠狠地摔在地上
"关你什么事!"说完跑了出去.留下二脸惊愕的老师和同学们。我恨爸爸.为什么他对我那么好.对妈妈却不能.难道只因为我将来要继承他的公司吗\?还是像妈妈说的那样.男人都会轻易变心?
既然那么想我好..我就不好给你看看
爸爸.你会生气吗?除了那个女人,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和妈妈?
_蒋世纪.2008.10.28
初见敖翔时.门口的那棵树上的叶子已落光了.秋天的风一有点冷。蒋世纪蹲在墙角打开刚买的中南海.点燃抽起来.这是她第一次抽烟.夹着烟的手有些生殊.辣辣的味道呛得她不停咳嗽.
秋末微弱的阳光被一个大大的身影遮住。蒋世纪抬头就看见了敖翔逆光的脸,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却棱角分明。眉头微微皱起,流露出满满的心疼。
之后他自顾自蹲在蒋世纪身旁,抽出蒋世纪的一颗中南海,向蒋世纪伸了伸手,蒋世纪把打火机递到他手里。他熟练地点燃烟,深深的吸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吐出一个很漂亮的烟圈,像叹气般。蒋世纪直直的看着他做这一系列动作。
“想学坏对吧?”敖翔缓缓地说。
蒋世纪坚定地点点头,就像一个乖孩子一样。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说这话时,敖翔的眼光一直看着遥远的地方,满是心事,那眼里的空洞与无奈像这秋一样蔚蓝。
蒋世纪思索了一下,重重的点了点头,仅仅因为她现在生无可恋。所以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无所谓。而且眼前的男生让她有种很亲近的感觉。那是和她一样的的悲伤、无奈的侧影,他们真的很像。
以后的日子里,蒋世纪便和敖翔在一起了。没有约定,没有誓言,甚至连最简单的告白都没有。可是学校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俩是一对。因为从那天起,蒋世纪重来没有离开过敖翔的身边,无论是打球还是打架,甚至是住所都在敖翔自己租的一栋小楼里。
原本两个世界的人就这样有了交集。敖翔的坏是出了名的,蒋世纪的好也是全校公认的。于是,同学劝她和敖翔断绝来往,朋友劝她不要堕落,老师更是警告她离敖翔远一点。可是蒋世纪就是不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而蒋世纪自然也有她坚持的道理。
短短的一个秋末,蒋世纪的成绩一落千丈。在老师多次谈话之下,一直精心培养蒋世纪的爸爸终于发怒了,像是戏剧般,本市首富蒋氏集团董事长蒋佚名亲自来蒋世纪学校给了蒋世纪一个耳光。
没有泪水,没有愤怒,没有委屈,蒋世纪只是笑了下,那是讥讽的笑。这就是她的目的,不惜利用自己来报复这个她最亲的人!
那日之后,蒋世纪的父亲自知女儿对自己的恨不是一天两天能解除的,也自知自己欠女儿的。苦苦相逼也会势得其反。于是便放任自己的女儿任性。不再管,他以为时间会带走一切,同时也会抚平蒋世纪的伤和恨。闹够了,她自然会回到自己身边,因为蒋氏集团才是她的最终归宿。可是他错了,这一次的放任就是永世不归。
冬天的早晨有点冷,蒋世纪像个小女人般起来做早餐。简单的煎蛋是她学了好久了的。楼上熬翔的房间依旧紧闭着。熬翔每天晚上都会很晚回来,有时候会叫上一群男男女女买一大堆吃的喝的回家玩。每每这时蒋世纪都会很不知所措。她很想容入他们,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做蒋世纪与他们就像一个外星人。入乡随俗她懂,可是真的挺难的。
那些敖翔的兄弟总会开玩笑说:“翔哥,金屋藏娇啊?”
蒋世纪的脸唰一下子就会红起来。
那些女孩就会起哄:“看,嫂子的脸红了哦,不好意思了呢!”然后满屋子的人就会哄笑一堂。
敖翔也不否认,见蒋世纪不知所措了,只是走过去在她耳边轻轻的说:“别听他们的,如果你不习惯就进屋去吧。”
淡淡的烟草味,热热的气息轻轻触及蒋世纪的耳朵痒痒的,热流一直蔓延到蒋世纪心里化成深深的感动,荡起一圈圈爱的涟漪。
从那以后蒋世纪开始努力的容入他们,跟上蒋世纪的步调。
她开始学会化装,化那些和敖翔在一起的那些女生画的黑黑的眼圈,长长的睫毛;她开始学会喝酒,喝那些刺鼻的她不喜欢的啤酒;她开始学会跳舞,跳那些他们一起去嗨时跳的性感舞和摇头;她开始学会穿那些她平常看都不看一眼的的性感衣服;她开始学会以敖翔的朋友那样的生活而生活。
每天她都会跟在敖翔的身后上学放学。敖翔从未说过爱她,喜欢她之类的话,只是看着她的变化会偶尔皱皱眉头,依旧对她好,好到蒋世纪分不清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
可是亲情、爱情、友情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世上的爱情谁又说得清呢?年少的心只要彼此相印的微妙距离不被拉开,不被挑明又怎样?没有浪漫凄美的海誓山盟又怎样?只要爱了又何须在意,只要爱了又有谁能收得回?即便是错的,也只是两个人的故事。
元旦快近了,敖翔开始忙碌起来。看着忙碌的敖翔蒋世纪有说不出的心疼。蒋世纪不再是敖翔的跟屁虫了,虽然他也很想帮忙,可是她不知道怎么帮,她帮的就只有倒忙。
蒋世纪清楚的记得那天敖翔接了个电话就匆匆出去了。蒋世纪不放心自以为是的跟了出去。刚到街角,蒋世纪就看到5个混混不怀好意的从远处走来。
只是几句话那几个人就和敖翔动起手来,敖翔是学过胎拳道的,所以即便是5对1,打起来也没吃亏,可是从街角又走出20多个人,敖翔被包围在中间没有了出路。
眼看敖翔受伤,蒋世纪吓得忘记了报警,就那么钻进撕打的人群中。敖翔为了帮蒋世纪挡飞过来的拳头毫无还手之力。
蒋世纪就那样无力而绝望的看着那些不留一点情面的拳头落在敖翔的身上。喊都失去了声音,恨蔓延开来。泪迷失了双眼,泪光中她仿佛看见了妈妈那从楼上飘落的决裂身影。那黑色的纱巾在风中飞扬开出灿烂的蔓驼罗花。血鲜红的刺眼,妈妈就那样躺在一片血泊中。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那么陌生,那么绝望的姿态。泪光中敖翔的脸渐渐清晰,渐渐与妈妈绝望的面孔交差重叠。
泪无止境,敖翔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越来越急促。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世纪吧,那些人终于打累了,远去了,敖翔的身体沉沉的向蒋世纪倒去。蒋世纪双手环住敖翔的肩膀,血从敖翔的鼻孔流了出来。他靠在蒋世纪的耳边笑着说:“没事了。”
仿佛是落水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蒋世纪被这轻柔的一句话拉出了黑暗。
敖翔晕了过去,蒋世纪就那样抱着敖翔呆坐在原地,直到有人发现了他们,直到救护车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敖翔伤的很重,住院足足一个月时间。蒋世纪更加坚强了,朋友都说她眼里多了一丝别人看不懂的东西。
而那些打敖翔的人都受到了最恐怖的报复。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条不是很长却很深的刀疤。那是他们每个人的噩梦。而实行报复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柔弱的蒋世纪。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仇恨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变得不可想象。
法律常常是给穷人制定的,蒋世纪只是进去两天就被他爸爸弄出来了。
社会上,学校传开了,蒋世纪是个狠角色,是个可怕的人,得罪她的人将会受到可怕的报复,也就有了黑玫瑰这个响亮的外号。也就有了一大堆追随她的人。
对与这件事每当敖翔问起时,蒋世纪只是淡淡一笑。
敖翔出院后,蒋世纪不再每天跟着他,她报了胎拳道,还利用家里的关系和钱使敖翔成了A城名副其实的老大。
妈妈,我必须学着狠一些对不对?不然只会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妈妈,女儿以后不光要保护好自己还要保护好身边的人。
可是妈妈你看不见了,你终归是离去了,如果那时我便学会了这些,那么那个女的会不会怕,会不会不敢再破坏我们的家?女儿会不会可以保护妈妈?
可是没有回去的路了,我知道,现在敖翔对我好,他像你一样,是这世上唯一对我真正好的人。可是我依旧恨,恨那个女的,妈妈,你也恨对不对?我很想杀了她。
——蒋世纪
2009.11.25
故事结束了吗?不,11月26日。感恩节。蒋世纪的生日。蒋世纪的爸爸很早便来到学校接她回家。蒋世纪看到父亲那张虚伪的脸她拒绝了。因为她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她恨得破坏了她的家庭害死***妈的凶手苏丽。
蒋世纪很自然的走过去打招呼,然后用自己随身携带的那吧扎了25个人的刀毫不犹豫的刺向那女人的小腹和那个还未出生的那个女人最为得意的不知道是弟弟还是妹妹的孩子。
血从那个女人身体中涌出来,喷出绚丽的血雾。然后所有人都慌了,父亲愤怒的向他咆哮,眼睛红得可以喷出火。
蒋世纪的世界在这一刻是无声的,她平静的看着这一切,看着手忙脚乱的人群,看着父亲愤怒的脸,看着那女人因疼痛而扭曲的脸。母亲的身影仿佛出现在了远处,隔着这慌乱的人群正冲她微笑。
人群散了,原地只剩下蒋世纪一个人。天空飘下雪来,所有路过的人都对蒋世纪指指点点,然后远远的避开来。
蒋世纪像一尊雕像一样动也不动的站在雪里,眼神空洞洞的,手里还抓着那把小刀,上面的血早以宁固。
怎样被敖翔抱回去的她也不知道,醒来就看见自己在敖翔房间里,敖翔坐在她身边。像一个孩子找到了宣泄口一样,蒋世纪扑进敖翔的怀里大哭了起来。
敖翔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蒋世纪不再感觉怕,也没那么恨了。
蒋世纪狠狠得吻上了敖翔得唇,疯狂的吻沉长的吻着,直到两人都情不自禁跨越了爱得禁区。
她要把自己得一切都给这个唯一的依靠。
寒假到了,敖翔找了一份工作,在0412酒吧当歌手。蒋世纪也在一个朋友开的服装店帮忙,爸爸没有再找过他,那女人的孩子也没有死,一切都很平静很幸福的按照它原本的轨道走着。为了敖翔蒋世纪已经不太在意她的那份对那女人对她爸爸的怨恨。
转眼新年到了,我和敖翔一起出去买很多烟花,我们偷偷去乡下的一个小河边玩了一夜,那是我最快乐的新年。我终于有了家的感觉,我相信只要以后有敖翔在我就不在孤单。妈妈,你一定也很高兴的对不对?
春天的时候我们就要毕业了,到时候我就嫁给敖翔,我们永远不分开。
第311、这样的夜晚,美丽的女人
帅哥,我可以坐在这吗。看着这个装扮时尚,颇有姿色的女人,我有点不自然。这种搭讪,让我有点思想停转。我没说话,不代表拒绝,也不代表回答。或许当成一种默许。她就坐在旁边,飘来似有似无的香水味,很淡,很舒服。我承认我开始就把她想想歪了,我侧头多看了一眼,感觉她不是风花雪夜的人。这可能只是我不确定的猜想。她微笑着说一个人
我说不全是,我在等人
噢
好久的沉默,奇怪的是面对突入其来的美女,我竟然不想如何和她聊下去,哪怕随便说点什么,我转动手里的玻璃杯,盯着里面的液体,就像守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周围很掺杂,快节奏的音乐,炫目的灯光,一些快乐的笑,碰杯的激情,大声的喧哗……可我却出奇的平静,这种气氛下我突然感觉世界很静,只有我自己。所有的一切与我无关,包括身边的这个女人。
经常来这里
……
嗨,嗨
我没听见,我的思想没停留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没听见。
没事,我说你经常来这里。
第一次,
感觉怎么样
挺好
心里想,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对于这个城市,对于我,这里不适合。
你很内向,不爱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
那怎么感觉你很闷
有这么点吧,我话挺多,只是现在有点拘谨,不知道该怎么说。
呵呵,她笑得很灿烂。
不会是因为我吧,别多想我只是想喝点东西,说说话。你也别多想,怎么了你。
那里,对于美女,我希望多聊几句呢。
那你不多说话,意思我不是美女,你只和美女多聊。
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急于解释,你很漂亮也有气质。
她笑得厉害,谢谢,别紧张,开玩笑呢。
我很木然的笑。感觉我成了她的玩具,像猎食者捕捉食物后不急着食用,而是慢慢玩耍,感觉很不爽。
她哪里知道,我不说,是在想千里之外的她,这个时间她肯定睡得很香,很甜蜜。你确实漂亮但是覆盖不了她的美丽,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请我喝一杯?
好呀,
尽管我不知道会喝什么,价格多贵,可能是我太小气,可这是事实,我的收入不允许,也没必要为了聊上几句,浪费我的“大米”,如果换成她,我可能眼睛都不眨,可惜不是。但我还是同意她的要求。
你喝的什么
苏打水
你不喜欢喝酒
还行吧,偶尔喝点
我喜欢喝,可是喝不多
女孩子还是少喝点,喝多不好,
谢谢,习惯了.
她点了一杯装饰漂亮的酒,我不知道名字,更不知道价格,我想如果旁边是你该多好。
她点了支烟,红蓝色的火焰照亮她的脸,眼神里透露些东西,我想?这或许也是一个受伤,害怕了寂寞的女人。
介绍一下我叫苏莉,你呢?
我,大家习惯叫我柱子。
柱子,真名吗
嗯
有意思
代号而已,我更喜欢叫我黑黑
黑黑,为什么
你看的清我吗?
看得清,怎么了
噢,那说明我还不是特别黑
她停顿了几妙,然后笑着说黑黑,有意思,你也不是这么闷的人。
偶尔闷了些
可我知道我更喜欢她叫我大猪,柱柱,圆圆,大黑猫。你知道吗?我想你了,好想,好想,我抬起头拼命的往上仰,我怕有人看见我的悲伤。
你怎么了
没事,房顶的灯光很漂亮
我端起杯子,来我们干杯
干杯
身边的人开始沸腾,我回头,原来是一段热舞。
你不喜欢
说不上喜欢不喜欢
有心事
没有
你相信爱情吗,怎么才能拥有自己的爱?
爱情,我的爱,我很想你。
麻烦,给我支烟,
女士的噢
没事,谢谢。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现实的,童话的,戏剧的……我相信爱情,真的,如果没有爱情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婚纱店,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摄影店,婚庆公司,更不会有如此多的玫瑰花花,所以我相信有爱情,也相信我们的爱情。怎样才能拥有爱,爱你比你爱我多的多,我也想知道该如何拥有,因为我做得不好,真的不好……
现在好男人难找,没那么多一心一意的男人
我苦涩的笑我不知道该如何更好的回答她。
她一口干完剩下的酒,剧烈的猛咳,我想捶捶她的背,可我不知道合不合适。我要了杯水。
她说谢谢,眼泪哭花了她的眼影。
说你知道吧,我很爱他,我不需要他给我什么,只需要给我一个家,我承认我有时候的任性,有时候的不讲理,我只是想让他更在乎我,他很少陪我,只要我想要得他都给我,可是他很少打电话给我,只是告诉我,我现在忙,喜欢什么自己拿卡刷,喜欢吃什么自己买,我有时间陪你吃饭……我希望他忙完休息的时候能给我多打打电话,问问我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嘱托我过马路要小心,出去玩注意安全……我知道这些都很简单,可我需要他说,让我知道他在乎我,我希望我们能早结婚,但我每次提起他都回答,等等再等等,我要给我更好的婚礼,虽然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婚礼风光,热闹。可是我等太久了,我不需要,我只想简单,快乐一些……
面对这样的陌生诉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并不是因为陌生,而是,我真不知道怎样安慰,让她解脱,作为男人我对我心爱的人也没好好的承诺,一直都是她的付出,我欠她太多。对于这个陌生的女人,我只能当听众,在旁边给她纸巾。
她重新要了杯酒,开始说他们的生活。她喝到第四杯我在做听众的时候,担心我的钱包。
2点40的时候我接到电话,我该回去了,我说不好意思,我该走了。
没事,谢谢陪我说了这么久,舒服多了
谢什么,认识你很快乐。
我准备付钱的时候,她说我来吧,算我请你,就当是谢谢。我没拒绝,我的承认我的小气,因为我不知道她喝的多贵。
我说谢了,然后离开,当我走到门口,我又返了回来,告诉她少喝点,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休息了,路上注意安全。回家喝点热水,好好睡一觉,一切都会好的。
她说谢谢你是个好男人。我摇摇头然后走掉,在路上我在想,好男人,我是
吗,我不是。回来睡不着,所以写下这些东西,我在想我的生活和刚才的美女,或许这仅是我生命的美丽意外,我问自己,你是吗,不是。或许我偏执,但这是我心里真切的东西,我在想6个小时前的谈话,我或许要暂时放下,因为我只有努力,才能拥有这辈子最好的东西,还有一个小时天就亮了,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为了你的幸福,快乐,暂时的放下,是为了以后更好的一起,我对自己说,柱子,好好努力,或许疼,才能让你更好的难以忘记。你要得是明天,不是现在的这里;好好努力,为了一切,都不能放弃,你必须牢记。所以,我强迫封闭,然后等待你回来再一次开启。
天亮说晚安
一切努力开始……
第312、李白一生四段婚姻最爱哪个女人?
李白一生曾结过四次婚,这在魏颢的《李翰林集序》中早有记载。魏颢一名魏万,天宝十三年与李白同在金陵一带漫游,临别时李白将诗稿托其编集,《序》即为集编成而撰。此后,李、魏再未相逢,故可知《李翰林集》中所述李白的四次结婚,均在天宝十三年前。《序》云:
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
尽管魏《序》对李白天宝十三年前的四次婚姻概况进行了记载,但却未能就其结婚的时间、地点等问题作具体交待。本文旨在对其作具体勾勒,于全面研究李白不无参考价值。
一
李白与许氏的结婚,为他婚姻史上的第一次天作之合。对此,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曾有云:
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
文中的“许相公”为许圉师,高宗时曾为宰相,所谓“见招”即指李白上门为婿,也就是人赘许家。李白是文的作年,研究者均认为写于开元十八年,以此上溯“至移三霜”即三年,知李白与许氏结婚的时间在开元十五年秋。对于这一结婚时间,目前学术界均无疑义。但若将此与《上安州裴长史书》中的另一段文字所载比观,则知开元十五年说是颇值怀疑的。其云:
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
李白与吴指南“同游于楚”,事在他出川后的开元十三年春,文中的“炎月伏尸”,表明吴指南乃死在这年的夏六月间。之后,李白就“便之金陵”。李白既在开元十五年秋已与许氏结婚,且“至移”安陆“三霜”,那么,他移葬吴指南就必在此之前,而这段时间只有两年,与“数年”之说不合,此为其一。若李白移葬吴指南在与许氏结婚的“至移三霜”期间,届时固可以“数年”指之,然又与“遂丐贷营葬”不符。所以,据此两点可知,李白与许氏结婚的时间不是开元十五年秋,而应是开元十六年秋。由开元十六年秋逆数至开元十三年夏,其间凡四个年头三整年,正可以“数年”称之。而只有在这三年的时间,李白才能完成他“南游苍梧”、“东涉溟海”、“远客汝海”这样三次大的远游活动。而由开元十六年秋至开元十八年秋,其间亦正好经历了三个秋天,故李白才说“至移三霜”。
许民卒于何年?魏《序》没有明载,只是以“女既嫁而卒”略涉及之。对于这五个字的含意,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是指“李白的女儿嫁了后许氏不久就死了”,一种认为与许氏无涉,只是说“女儿嫁后不久便死了”。持前一种意见者可以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为代表,后一种意见则为李从军《李白考异录》所首倡。按当以后说为是。这是因为,李白的女儿平阳出嫁乃在天宝十年前后,若斯时为许氏卒年,则就与魏《序》所载“合于刘,刘诀”的时间极为矛盾。所以,要较为准确地解决许氏的卒年问题,须与“又合于刘”的时间联系起来考察。
二
刘氏的身份,魏《序》没有记载,应从李白的诗文中去寻找答案。按李白在天宝元年秋奉诏入京时,曾写有《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云 :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嘻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扬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诗题点明“南陵”,而诗中又有“儿女嘻笑牵人衣”的描写,则李白写这诗时已移家安徽南陵即可论断。“会稽愚妇轻买臣
”虽为用典,但在这里是指李白的妻子则是可以肯定的。这位“愚妇”为谁呢?有论者认为即许氏,并据以认为许氏之丰乃在“天宝元年秋后、天宝六载以前”。但细加考释李白集中涉及许氏的作品,便知是说大谬。如《寄远》十二首其七云: 妾在春陵东,君居汉江岛。百里望花光,往来成白道。一为云雨别,此地生春草。秋草秋蛾飞,相思愁落晖。何由一相见,灭烛解罗衣。 这诗写于李白移家“春陵东”后只身游襄阳之时,为“酒隐安陆、蹉跎十年”间的作品即可肯定。全诗所述许氏对李白之思念与情感,实不亚于孟光之于梁鸿。又此期的《久别离》有云: 别来几春未还家,玉窗五见樱桃花。况有锦字书,开缄使人嗟……为我吹行云兮使西来。 李白与许氏间的恩爱,在这两首诗中即可见其一斑。这与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中大骂的那位“会稽愚妇”,又是何等的大相径庭!可见,这位“愚妇”绝非许氏而为另外一人。以此勘之魏《序》中的“刘诀”,知其是非刘氏莫属的。因为这位刘氏与汉代朱买臣的妻子一样,嫌李白当时穷而未达,故与李白“诀”,李白未久即奉诏人京,这才在诗中以当年的“会稽愚妇”讽喻之。这一事实说明,李白与刘氏的诀别,乃在天宝元年的秋天以前,而许氏之卒,也就更为其前乃十分明白。这就是说,李白在许氏卒后,即移家江南,然后再与刘氏结婚,将家安置在南陵。但近年来有论者认为,《南陵别儿童入京》诗非写于安徽,而是写于东鲁,即李白奉诏入京的始程地在东鲁,从而也就否定了李白在南陵的这个“家”。持此说者的主要证据为:(一) 《河岳英灵集》录是诗作《古意》而不作《南陵别儿童人京》;(二) 诗中的“黄鸡啄黍秋正肥”为中原景物,因为“黍属粟类,主要产在黄河流域”。按《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在《河岳英灵集》中固然作《古意》,然各种宋刻本《李太白文集》却均不作《古意》,这也应该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而现存的宋敏求、曾巩所编《李太白文集》,乃据乐史的《李翰林集》与魏额的《李翰林集》而为之,且乐史本又是以李阳冰的《草堂集》为主进行编辑的。这种一脉相承的编辑本表明,此诗在魏颢的《李翰林集》与李阳冰《草堂集》中,均是作《南陵别儿童入京》而不是作《古意》的。而这两种诗集本的诗稿,又均来源于李白的亲授,则其题为《南陵别儿童入京》便无可非议。既如是,《河岳英灵集》的《古意》之题为编者殷璠所自为也就甚明。至于以“黍”主要产在黄河流域为据,认为《南陵别儿童入京》所写非江南景物就更不待辨。考崔豹《古今注·草木》云:“稻之黏者曰黍。”所谓“稻之黏者” 即为糯稻,此种农作物在江南随处可见,何可据为中原景物呢?由是现之,上述两条理由之不能成立是显而易见的。然又有论者以旧说李白曾于开元末移家东鲁为据,认为“又合于刘”的地点,亦为东鲁,实则大误。其原因在于:(一) 此说与魏《序》中的“次合于鲁地一妇人”不合。魏颢之所以特地在这一句中加上“鲁地”二字,其意旨在说明李白只在鲁地结过一次婚而非两次。(二) 李白在开元末年压根儿就没有到过东鲁。李白在开元末既不曾移家东鲁,他天宝元年的奉诏人京也并非始程于斯地,那么,他“又合于刘”就必在安徽南陵无疑。按李白集中的《京兆韦参军量移东阳》、《与从侄杭州刺史良游天竺寺》等诗,可证开元二十七年的夏秋间,李白乃在剡越漫游,而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中又以朱买臣之典称谓刘氏,合勘之,似二人之结合乃在开元二十七年秋的今浙江一带。尔后,二人又同由越游皖,将家寓居南陵。如此,李白离开安陆到剡越就当在开元二十六年底,其原因则乃许氏之卒而导致。李白开元十六年秋与许氏结婚,开 元二十六年许氏卒后即离安陆而至越中,其中的时间,正与他自己所说的“酒隐安陆,蹉跎十年”合拍。 三李白在天宝元年秋前与刘氏相“诀”后,未久即奉诏入京,直到天宝三年的春天才被赐金放还,旋经梁园而游鲁,魏《序》中的“次合于鲁地一妇人”,也就在这一时期。近年有论者认为,这个“鲁地一妇人”,乃是李白在山东的“偏室”。持此说者的理由是,魏《序》记载李白与其结婚时,用的是“合”而不是“娶”。按“合”者即配也,乃《诗经·大明》中的“天作之合”之谓,若魏《序》于刘氏与“鲁地一妇人”用“合”者即为偏室,岂不表明李白分别与刘氏、“鲁地一妇人”合时,李白当时尚有一位“正室”健在?而事实又并非如此。又郭沫若《李白与杜甫》认为,这位“鲁地一妇”,很有“可能就是李白友人的眷属,是李白拜托她来照拂自己的儿女”的,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按魏《序》明明说的是“合”,表明这位“鲁地一妇人”与那位刘氏一样,均与李白正式结过婚,怎么可说成是李白友人的“眷属”呢?考诸天宝年间李白在山东的行踪,他与“鲁地一妇人”结婚的时间,很有可能是在天宝四年初春之际。按李白于天宝三年夏秋之际自与杜甫结识后,即与杜甫、高适在梁宋一带漫游,直至是年九月前后才分手,于时间上这一年是没有结婚之可能的,此为其一。其二,李白在是年曾专程至陈留请其从祖出面,同往北海求高如贵天师为其授“道篆”于齐州紫极宫,而成为一位“真真正正”的道士,这似乎亦不利于他在是年结婚。而天宝四年初则不同。斯时李白正只身一人在任城一带漫游,且这里既有他的季父在任城为县令,距任城不甚远的中都县又有一位从兄供职于该县,而他与任城县主簿卢潜的结识,也当是与他为任城县令的季父不无关系。因此,无论就时间、条件、关系诸因素而言,李白在天宝四年初与“鲁地一妇人”相结合,都是颇为相宜的。又据安旗、薛天纬《李白年谱》的考证,李白在任城所作《咏邻女东窗海石榴》一诗,乃有明显的“求偶之意”,若果尔,则这位“邻女”就当是魏《序》中的“鲁地一妇人”。又据魏《序》可知,这位“鲁地一妇人”与李白结婚后,曾生一子曰颇黎,则二人的夫妻时间较那位“愚妇”刘氏为长乃可论断。颇黎何年而生?考诸李白的诗作,似当在平阳出嫁之后。《寄东鲁二稚子》云:“我家寄东鲁,谁种龟阴田。……娇女宇平阳,折花倚桃边。……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这个伯禽,即为许氏所生。又《送杨燕之东鲁》云:“二子鲁门东,别来已经年。”这里的“二子”仍指平阳与伯禽。又《送萧三十一之鲁中兼向稚子伯禽》云:“君行既识伯禽子,应驾小车骑白羊。”这诗从题到内容均只提伯禽,知斯时平阳已出嫁。据詹锳《李白诗文系年》,此诗的作年在天宝九年,时李白五十岁,则颇黎之生当在此之后。又前已言之,魏《序》述李白四次婚姻事乃止于天宝十三年五月,而其间尚“终娶于宋”,则颇黎之生与其母之卒当在天宝十一年前后,但或前或后,确时无考。至德二年,李白因从永王东巡而系狱浔阳所写《上崔相百忧草》有云:“星离一门,草掷二孩”,有论者认为此“二孩”即指伯禽、颇黎,可从。 四魏《序》中的“终娶于宋”,研究者大都认为“宋”乃“宗”之误,实则不对。所谓“终娶于宋”,是指李白第四次也是最后的一次结婚的地点为“宋”。但在宋地与李白结婚的这位女子姓“宗”,这也是事实,这是因为,李白《窜夜郎于乌江留别宗十六璟》诗乃为确证。诗云:“我非东床人,令姊恭其眉。”“令姊”指宗瑕的姐姐,李白自称与其“忝其眉”表明其妻即为宗琼之姊。而这位宗氏,是李白“终娶于宋”的最后一个妻子。李白在“宋”与宗氏结婚的时间,郭沫若《李白与杜甫》认为在天宝三年 ,根据上考,知正确者乃在天宝九年至天宝十三年五月之间,但具体时间则无法获知。值得注意的是,李白与宗氏结婚后,一直是居在梁苑而不曾到东鲁,而李白也不曾将伯禽、颇黎移至梁苑,这种既成的事实表明,宗氏在与李白结婚前,似乎与李白曾达成过不予照拂孩子的协议。对此,我们又可从李白长流夜郎前后的行踪得到佐证。按安史乱始,李白与宗氏由梁苑南逃,经溧阳而至庐山,没有去过东鲁,更不曾与宗氏去看望两个孩子。李白南下未久,曾托“门人武十七”专程致书“隔东鲁”的两个“爱子”,希望他们弃家南下,而伯禽与颇黎也未至,这从《万愤词》又可得到证实:“穆陵关北愁爱子。”据两《唐书·地理志》,知穆陵关在今山东沂水县北。又李白系狱浔阳时,宗民从庐山移居豫章,而其长流夜郎放还后,最先所去之地亦是“隔老妻”的豫章而不是东鲁。但当李白与宗氏在豫章相居未久,宗氏便在庐山人空门,李白的《送内寻庐山女道士李腾空》二首即对此有载。其后,李白只身金陵,继而于当涂投靠从叔李阳冰,这才将两个孩子由东鲁接至皖南。这表明,宗氏自从与李白结婚后,在十余年的时间里,对李白的前妻之子是没有尽其作为母亲的责任的。但宗氏与李白结婚后之感情又十分诚挚殷密。这不仅可以从李白在此期间所写之《长相思》、《自代赠内》、《秋浦寄内》、《代赠远》等诗中可以窥知,而且李白系狱浔阳后宗氏为之奔走的事实亦可证实。 总括以上的考察,李白一生中的四次婚姻概况可大致归纳如下:开元十六年秋,李白在安陆经胡紫阳或“郡督马公”马正会的撮合,首次与唐高宗时的宰相许圉师之“孙女”结婚,五年后,生女平阳,又四年后生子伯禽。平阳约在天宝七年十七岁时于东鲁出嫁。许氏卒于开元二十六年底。开元二十七年夏,李白离开生活了十年的安陆,东游剡越,在当地与一刘姓女子再度结婚,旋举家迁安徽南陵定居。这位刘氏因嫌李白贫而未达,在天宝元年秋以前即与李白分道扬镳,因此,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诗中大骂其为“会稽愚妇”。天宝四年春,李白游鲁,在任城第三次与“鲁地一妇人”结婚,生子颇黎。此“妇人”约卒于天宝十载左右。其后,李白在“宋”第四次与唐高宗时的宰相宗楚客之“孙女”结婚,无子。上元二年,宗氏入庐山学道。此后,李白不曾再婚。 本文节选自《唐代诗人婚姻研究》 王辉斌 著 群言出版社第313、轮流当天使
他们初次的相逢,是在片场。她和他都是影片的主角。年轻的他们有许多共同的语言:戏里的角色、青春、生活,喜欢吃的食品、喜欢听的音乐……在电影中,他们一次次演绎着令观众潸然泪下的旷世奇恋,短短的几年之间,她就成了国际巨星。明星都想着怎么能让自己更红,火的时间更长,大多都选择晚婚。然而她却在自己红得发紫而且才20岁出头的时候选择了结婚,嫁给了他――三浦友和,并宣布退出演艺圈,甘心在家做一个家庭主妇。
说到这里,大家都知道了她是谁――曾经在屏幕上一次次感动我们的山口百惠。许多明星失败的婚姻让人们觉得,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的婚姻不会长久。两个同是星光四射的人物,在生活中一旦有摩擦,谁肯低头呢?从他们结婚以后,众多的记者就日夜蹲守在他们的住宅附近,希望能得到一些可以做爆料的新闻,最好是他们吵架甚至动手的镜头。然而,这一等等得太漫长了。25年了,一直都有记者在他们家附近蹲守,但是没有谁能拿出一条可以吸引人们的新闻。他们看到只是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两个人相敬如宾,一起打扫家里的卫生,一起去倒垃圾,一起去超市购物……
舌头和牙总有打架的时候,哪有夫妻不闹别扭的。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真的没有红过脸吗?实际上他们恩爱,他们幸福,但他们也有闹矛盾的时候。美国一家电视台的记者戴森基在2006年4月曾经到山口百惠的家里做客,谈到她的婚姻时,戴森基笑着问:“在人们的心目中,你们的婚姻是明星们的楷模,看起来一直都那么恩爱和幸福,你们是怎样经营你们的婚姻呢?”
山口百惠坦言:“我们也有不愉快的时候,生活中的摩擦谁也避免不了。但是我们有一个约定――轮流当天使。”
“轮流当天使?”戴森基不解地问。
“是的,我们轮流当天使,有人说,夫妻两个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低头认错的就是他们爱的天使。但是,不能总是由一方来当天使,因为天使也会累。我们约定轮流当天使,发生矛盾后,不论谁对谁错,总要有一方先低头认错,哄对方开心。如果这次是我,那下次就是他了。这样,我们都是天使,我们谁也不会累。”
这就是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婚姻幸福的秘诀――轮流当天使。天使宽容、天使大度、天使会忍让、天使懂得爱,但是一切都有个限度,天使也会疲倦,所以轮流当天使吧。这样的婚姻才会幸福。
第314、最终的爱
一、楚楚是个洗头妹。
来武汉的时候,她16岁。
她瘦瘦的,怯怯的,站在店铺里,像一枝青稞花。
汪洋第一次见到楚楚是在那家理发店里,她非常勤快,不停地忙着为顾客洗头。
这家理发店是汪洋经常光顾的小店,在他上大学的正南端,午间休息的时候,他来到了这里。
楚楚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楚楚很容易脸红,给汪洋洗头时,她的脸红透得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
楚楚不喜欢讲话,只是安静地洗着头,也没有笑容。
唯独对汪洋,楚楚才露出少女娇羞般的笑,楚楚很喜欢汪洋,也许是他身上浓浓的书卷气息吸引了她。
汪洋每天都会去理发店里坐一会儿,默不作声地看着楚楚洗头,做头。去得多了,店里所有的人都看出了道道,汪洋喜欢楚楚了。
大学二年级,汪洋嫌大学生活没有情趣,太简单,加上楚楚已经对他有了些许的留念,每次他要离开的时候,楚楚那天双会说话的眼睛拧得出水来。
每次汪洋去之后,同行们就喊,楚楚男朋友来了。楚楚在汪洋的鼓励与帮助之下度过了枯燥的学徒时期。
一年后,楚楚的理发手艺已经与师傅不相上下,是这个店里工资最高的。
汪洋选择了离学校不太远的一间民房做为共同生活的港湾。当然,租住房子的钱全由楚楚一人负担。就这样,汪洋与17岁的楚楚开始了最浪漫的同居生活。
楚楚太爱汪洋,第一天,她将这个出租房打扮得像洞房,各个窗框上都贴满了鲜红的“喜”字。
汪洋好象对新房没有多大的兴趣,大多数就是安静地坐在书桌旁边,埋头做着功课。
楚楚每天晚上都静静地守着他,灯光印在他好看的额头上发亮,她爱这个男孩子,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
楚楚没有读多少书,小学毕业就呆在农村种地,直到16岁妈妈对她说,孩子,送你出去学点手艺。
于是,楚楚从那个山野来到大都市。
二、
楚楚没有任何朋友。
汪洋高兴的时候,就会没完没了地要。每次都很疼,楚楚在黑暗中暗暗地流泪,但是她从来没有任何声音。
汪洋大声地哼哼着,使劲地揉搓她的小乳房。楚楚,你满足么?楚楚还太小,这个男孩子又太不懂得怜惜她。
楚楚全身心的爱着他,每天做着他最喜欢吃的饭菜等他回来。
楚楚最喜欢他枕着她的手臂熟睡的样子。
他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太多。
他经常在家一天不说一句话她却是一往情深的爱着他,哪怕只是他中午匆匆的赶回来狼吞虎咽的吃顿饭,她看着他的样子就很满足
生气的时候,汪洋对她不理不睬。有时候甚至于嫌她不懂哲学,太简单。
她还是没有怨言。
日子在无声中流逝过去。
汪洋大学毕业了。
汪洋没有脾气,但是,他却喜欢在愁闷的时候抓自己额头的一指头发,使劲地揪。
然后,汪洋开始筹划着毕业分配的事情,开始变得常不回来。
楚楚的脸上始终带着一股乐于奉献的快乐,就像刚搬来与汪洋同居一样。从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是埋头做着牺牲,勤恳地。
想着汪洋明天就要离开她去北京就业,楚楚的心里莫名的悲哀,她唯一担忧的就是怕从此与汪洋是两个世界的人。
汪洋将成为白领,楚楚永远是一理发的!尽管她也有梦,她想拥有自己的店子,可是,这些年的血汗全部花在了汪洋的身上,分文没有积攒下来。
夜深,楚楚躺在汪洋的身边的时候,汪洋只是一个劲地说,楚楚,等我在北京立住脚就来接你!然后,疯狂地要了她,倒头睡去。
楚楚睁着眼流了一夜的泪。
她依然爱着汪洋。汪洋却去了另一个城市。
楚楚继续理发,开始自己照顾自己,过一个人的生活。
三、
8月,北京的广交会上。
汪洋代表自己的公司在做着周密而有顺序的安排。
张俏俏代表重庆一家公司正好与汪洋近邻,两人都欣赏双方办事的能力。
张俏俏与汪洋一样,刚从大学毕业,她有着一头直直的黑发,脸蛋儿尖尖的,个头高挑。有那种人见人爱的模特儿气质。
傍晚,他们圆满完成任务。
汪洋说,一起吃饭吧,张小姐。
好的。她就这样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汪洋的英俊,也许是因为彼此都来自于异地。
晚饭吃得很慢,因为彼此之间有太多的话题,俏俏向汪洋讲自己的童年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一个手里拿着玫瑰的女孩走了过来,先生,你女朋友真漂亮,买束花送给她吧。
他注视她。她的眼神里有一丝亮晶晶的东西在闪。
汪洋接过小姑娘手中的花儿,递给俏俏。
谢谢。俏俏调皮在睁着眼睛说。
送她去旅店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多了一份默契。
广交会结束,两人由当初的陌生已经演变成一种非常的暧昧的关系了。
张俏俏明天就要离开北京,结束这儿的商务目的,她的心里生出淡淡的不舍与期盼,究竟是什么呢,她也不清楚。
晚上,她把玩着那部蓝色的手机。
手机响了。电话里传来汪洋的声音。
俏俏,晚上有空吗?
嗯。
我来你这儿好吗?
好。
挂上电话,俏俏快速换上一件性感的睡衣。
汪洋离开武汉已经二个月了,他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新的岗位上,没有体会到身体内部的需求。
今晚,面对性感的俏俏,他有些把持不住。
良久,在暧昧的灯光下是一对疯狂的男女纠缠在一起的身体。此时,汪洋完全忘记了武汉那个痴情的楚楚。
第二天,俏俏离开北京去了重庆。
四个月后,汪洋的工作做得很出色,深得公司赏识。
这几个月,汪洋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俏俏,每天晚上都要与俏俏讲很多情话才睡觉。
他却想不起给远在武汉的楚楚一个短信息。
汪洋有天接到了俏俏的电话。
传来俏俏虚弱的声音。汪洋?我感冒,正发着烧呢。
不要紧吧?他温和的声音。
高烧39度。接着传来俏俏一个劲的咳嗽声。
对不起,是我没有照顾好你,我马上就来陪你!
四、
当晚,汪洋登上了北京-重庆的火车。
看见满脸疲惫的汪洋出现在俏俏的面前,她激动地躲在汪洋的怀里享受着巨大的幸福。
俏俏,我的宝贝,你好些了吗?汪洋抱着她问。
汪洋看到她因发烧而显得红通通的脸庞,他怜惜地抱紧了她。
别走了,汪洋,我需要你!她伸手抱住了面前的男人,带着娇喘。
汪洋为了心爱的俏俏抛弃了如日中天的事业,留在陌生的重庆。
俏俏说如果要同居就必须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她拿出父母亲给的一部份钱,再逼着汪洋拿出余下的钱在重庆买房子。
为了心爱的女人,汪洋再次去北京筹款,不知道他从哪里想的办法,总之,来重庆的时候交给俏俏三万元。
汪洋拥有了房子也拥有了俏俏。
汪洋找了一份工资很低的工作,相处久了才发现俏俏脾气坏。
每天下班回来,汪洋还要给俏俏做饭,有一次菜有些咸,不合胃口,俏俏愤怒地将桌子掀翻。
汪洋看着眼前的俏俏,想起远在武汉的楚楚,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惭愧的光。
汪洋在与俏俏相恋之后就将手机号换了,他没有告诉楚楚,楚楚在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丝毫的地位。
同居一年之后,俏俏的工作很有起色,提升为部门经理。
俏俏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讲话的声音越来越高。
有天深夜,汪洋听见楼下的汽车喇叭声,他伸出头来。
他看到了一幕最不愿意看见的事实。
俏俏与一个更英俊的男人相拥在一起吻别!
汪洋直到此时才明白,俏俏并不爱他,唯一爱他的女人在武汉。而他却不知道珍惜。
俏俏开始躲避着不与汪洋亲热。
有次晚归之后,俏俏借着酒劲大骂汪洋,说他是一个无用的男人,没有本事,买不起汽车,洋房。
汪洋呆坐在一旁,用牙齿将下嘴唇咬出一排鲜红的印。
汪洋浑身颤栗着,狠命地抓着前额的一指头发。
汪洋开始反省自己,他的脑海里全是楚楚的影子,忆起楚楚四年来默默无闻的奉献,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他已经有一年半没有与楚楚联络了。
他呼唤着楚楚的名字,踏上了武汉的路途。
在回武汉的列车上,汪洋看着窗外飞快掠过的景物,有一种被剥离的疼痛。
五、
回到熟悉的武汉,他有一种流浪了很久的感觉,听着浓重的汉腔,他很激动,恨不能马上就可以见到楚楚,他要补偿欠楚楚的情债。
他直奔楚楚打工的那家发廊。
女店老板看见他上前就是一拳,汪洋的嘴角流出了血。
汪洋没有看见心爱的楚楚,面对这一拳,他明白,楚楚可能已经离开。
他向外走的时候,老板将他请到里面,交给他一本日记。厚厚的白色本子。
老板红着眼说:“楚楚跳江了!她的这本日记是在江边发现的,警察按楚楚日记后面的交代交给我的。”
汪洋疯狂地奔跑,他面对江水嚎啕大哭??楚楚啊!你在哪里?
他跪在江边,两手使劲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听江面上汽笛声声似楚楚在回答着,借着路灯,他开始急切地打开这本日记。
“汪洋,你走了,留下我孤独一人呆在这间房子里有什么意思呢?我想你,我舍不得你离开呀!……”
“汪洋,已经两个月了,你在哪里?为何连一个电话也不打?我怀孕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汪洋,你怎么不和我联系?你的手机总是无法接通呢?……”
“汪洋,老家来电话说妈妈遇上车祸,要我去与妈妈见最后一面。……”
“汪洋,因为怀孕,我丢了工作,我的肚子一天天大了,将来我和孩子怎么办?……”
“汪洋,我怕呀,双重的折磨让对生活产生了一种恐惧,我想离开这间小屋,却又怕你找不到我。……”
“汪洋,我母亲去世了,我为了等你都没有见上她最后一面!我不是好女儿呀!我跪在江边,大声地嚎啕着,妈妈,女儿不孝,女儿没脸回来啊!……”
“汪洋,每晚,我只能孤独地呆在出租屋里大声地喊着你的名字,希望你早点儿回家,我害怕黑夜,害怕寂寞呀!……”
“汪洋,我相信你是一定会接我去北京的。我与孩子就是你唯一的希望。……”
“汪洋,你留下了一件毛衣,自从你走后我就陷入了无限的思念中,每天傻傻的等,痴痴的盼.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穿着你留下来的大毛衣感受你的体温,等你的电话.。……”
“汪洋,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了呢?我找不到你,孩子就要降生了,你在哪里?……”
“汪洋,还记得吗?我们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你找个借口让我接受直到视线变得模糊也好,我最怕的就是你失去了消息,我整夜都闭不了眼睛呀……”
“汪洋,我手中没有钱了,无法再呆在这间小屋,请你原谅我,我要走了,到我该去的地方……”
“汪洋,天亮了,我的爱却等不回来……”
日记最后面清晰地写着:请发现日记本的人将它交到武汉中山路48号阿梅理发店,谢谢!
汪洋泪如雨下,一滴又一滴全渗透进日记本里,字迹化开后,汪洋看见的是日记里的泪,他的心被活生生的拉扯着成了千万片,他震惊于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女子居然写得如此忧柔伤感,他明白这是楚楚对自己最真挚的爱情。
“你真傻!楚楚……真的,你为何要走这条路呢?”
他对着江面大喊,楚楚??
回答他的只有江水的呜咽……
第315、修成一株安静的莲
农历的“二月二”是老百姓所说的“龙抬头”,之于我,却是格外的敏感。很久以前的这天,我从娘家“移植”到夫家。仔细地回忆,那一天,是下着雨的,不大,但淅淅沥沥下了整天,像母亲惜别的泪,一直在心里下着。其实,从娘家到我的小家,拉直了,不过百米,迎亲花车开到楼下的时候,母亲还是忍不住落泪:终究不一样了!从此,女儿不再只是自家的女儿,还是人家的媳妇!倒是父亲,笑握亲家的手:“恭喜!娶了个会花钱的儿媳妇!”
父亲的亲家,我的公公,乐颠颠地,像接过一件宝:“会花钱算什么?能挣会花是本事!”每忆及此,觉得老爷子实在高明,只一句,便让日后所有的不节俭,都有了最可宽恕的理由,早交底了,又不是不知道,在娘家的时候,就这样!
婚礼那天,新郎在新居坐立不安,不停张望,怎么还没来呢?也该来了啊?狐疑着,楼上楼下来回折腾,总算盼得鞭炮响、新人到,一颗心才算落地。事后告知,怕这雨下着下着,突然又改了主意。呵呵,婚期一延再延,竟落下病根!
一生嫁回人,外面,竟下起这样绵绵的雨,仿佛母亲的泪,藉着雨伞,顺着屋檐,落地八瓣地碎在眼前,打得心情也湿漉漉的。送别客人,摄影师喝高了,拿着相机七拍八拍,然后,惶惶地报告:胶卷报废了!
天!千年等一回的事,居然报废了!酝酿了一天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婚礼已经结束,人生最盛大的仪式已经闭幕,而我,竟连个档案都没留存。就像未经三媒六聘,不等花轿来抬,人,已经入了洞房,让日后的吵架,都失了底气,倘若他赖账,我拿什么证明自己的明媒正娶?日后,还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颐指气使?想起这个,就悲从中来,泪,流了一夜,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婚礼不可能补办,照片也永远补不回来,而我,就这样无凭无据地嫁了!
蜜月的生活,几乎都是用相机记录下来的,算是补偿。下厨做饭,挽袖浆洗,野外踏青,灯下夜读……现在想来,婚后初始的这段恬静安适的时光,倒是强过婚宴的浮华喧闹!宴席,是办给别人看的,卸下盛妆后的生活,才是自己的!
然而,对于婚姻,蜜月不过是个开始,许多意想不到的小烦恼,渐渐显现。比如,他居然不换鞋就进屋,屡教屡犯;比如,他经常忙到饭菜端上桌才到家,且愈演愈烈;比如,我在为剧中人落泪的时候,他竟在身边发出香甜的鼾声;比如,从结婚第一年起,他就开始不记得我的生日,每每反复诱导才忆起;最不能容忍,他竟然开始和我吵架!
从未天真地指望,他会永如恋爱般的千依百顺,但他高举义旗的心情如此急迫,简直让人难以接受!很快,我们便有了婚后的第一次争吵。已经不记得起因,但过程甚为伤痛。我跑回娘家,哭得昏天黑地!结果招来父亲一瓢冷水:“这点小事,闹成这样,还怎么过日子?”
夫妻吵架的事,娘家,是说不通了。倒是有兄有弟,可惜,都远在异地,惟一一次赶上,却不像别人家的兄弟,一味地护短,对他的抚慰反甚于我,这郎舅处的,唉,也罢!
婚后第一年,我学会了在吵完架之后,愤而拍上房门,痛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继续生活。代价是,所有恋爱期间纸短情长的两地书,全都在我消解怨气的发泄中,化作了飞灰。一个人,泪流满面地把曾经浓情蜜意的物证销毁,哭一段,毁一点,毁一点,哭一段,现在想想,倒是颇有些黛玉焚稿的意思,那叫一个凄凄惨惨,心欲成灰!
若干年以后,提起这事,他依然又生气又惋惜:“那时候,你脾气坏得简直不成样子,一触即发,唉,可惜了那些信……”“可是,明知会‘发’,为什么还要‘触’呢?”咄咄逼人地,还在不依不饶!
结婚第二年,傲气未消,吵架都吵出了一种精神:无论对错,绝不主动求和!一定要他先打出白旗,方才接受投诚。坚持原则的代价,是惨痛的!冷战中,伤心地剪掉过一件织了一半的毛衣。那样用心地选了颜色,那样细细地挑了花式,一针一线地织了那么久……剪完之后,看着垃圾桶里伤痕累累的毛衣,像看到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止不住地,又哭了一场。
当然,收获也还是有的,年底的时候,儿子的降临,让我顺利地晋级为母亲。从不知道,母亲与女儿的心境,竟会如此不同!之前,我只是女儿,最多,不过人妻,可以刁蛮,可以不讲理,可以胡作非为。但母亲不行,母亲必须是慈爱的、理性的、温柔的、宽厚的,当小婴儿粉嘟嘟地睡在怀里,我的眉眼,我的面容,我的身体发肤,无处不发散着母爱的光芒!
儿子,让我失去了任性胡为的特权,却让我一颗骄傲浮躁的心,落下尘埃。
结婚第三年,多了一口人的日子,纵有两家四位老人的照应,还是手忙脚乱。婴儿的生理循环,不像大人那么有节制,往往,说来就来。饿了哭,哭了吃,吃完尿,尿完睡,睡醒玩会儿,接着吃,如斯往复,一刻没闲着,连睡,都带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表情。一直搞不明白,小儿的梦里,究竟会有什么难过、高兴的事?每每问及,奈何不说话,稍大些,再问,答曰:想不起来了!悬疑至今!
小东西一天一个样,我端视他,就像欣赏一件作品。哺育的辛劳,终在儿子可见、可感、可触摸的成长中,收获了无可言喻的幸福!我的体谅,我的宽容,随儿子一同起步,共同成长。不知不觉,已收拢起斗鸡般张开的羽翼,敛尽所有的锋芒!
接下来的日子,都忙!儿子忙长大;我忙工作,忙育人;而他,只忙工作,永远忙不到家里!仕途多艰辛,一条路自己选定,只能承受!
婚姻,走到第七个年头,仿佛苦尽甘来。儿子入学了,换新房了,他,也调到部门了。松弛下来的心情,总是愉悦;解放出来的精力,终于回家!
其实,心有余力的情况下,他有很多地方,还是可圈可点的。
对我的洁癖,他一直以极大的耐心在配合,尽管进步程度欠佳,但结果可期;对我的美癖,自始至终持放纵态度,尽管颇费银两,倒是养心养眼。当然,偶尔看我站在一橱衣服前,举棋不定,也会说:“其实,你穿什么都好看,哪怕是旧的!”呵呵,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意见提得让我如此为难,做梦都想得到那条摇曳的裙子,想想他的意见,罢了!
婚姻里的战争,永远没有赢家!妥协也好,骄傲也罢,兵戎相见,都会败得一塌糊涂!结婚多年,输得很惨,这么简单的道理,方才悟到。
闲暇时分,我喜欢坐在电脑前敲些文字,关于这个,他是喜欢的,但并不关注。常常,一稿完成,央他读,他反求我,行行好,饶了我吧!气短,我的文字,就那样的看不得么?
好在,我的信心,已经膨胀,不太容易受打击。依然一篇一篇地写,依然一篇一篇地给他看。他痛苦地婉拒着,又怕看,又怕挫伤我,两难的样子。我难过,决定放他一条生路。依然写,但,写给别人看!
渐渐,陆续有文字见诸报端;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告诉他:“夫人的文章,写得不错啊!”;渐渐,他偶尔光临我的博客了;渐渐,开始关注起我写字工具的更新问题。老的笔记本,已经寿终正寝,新的笔记本,还在商店里。看我纸上写、写了改、改完抄地劳作着,终是不忍,跑到店里,把新的笔记本提回家。说,不指望写成什么,快乐就好!
快乐就好!这么多年,磕磕绊绊走过,原以为早已百炼成钢,不想,这4个字,还是让我泪意盈眶!
第十三个年头将来的时候,我坐在电脑前,静静地敲着前尘往事。此刻,风轻云淡,时光静好。最初的伤痛和眼泪,早已在岁月的池塘,淤结成泥,沉入水底,滋养一株莲,于午后的清风里,静静地,静静地绽放!
第316、关于爱的寂寞追逐
文/小衡(新浪网友) 图/赵婷在一家露天咖啡屋,她安静的坐着。阳光慵懒的从对面大街上斜射过来,感觉暖暖的。王菲飘渺空灵的歌声,熟悉地缠绕着四周参差整齐的桌椅。
在她面前有一个陌生男人和一杯咖啡。咖啡散发着浓郁的香味,陌生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裤。
是在父母安排下的一次相亲,她答应了。
轻轻地摇晃洁白的咖啡杯,咖啡在杯子里晃荡。她很小心的呡了一口。咖啡已经从滚烫变得冰冷。
他们面对面坐着,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管说什么,这个男人都会礼貌的回应。她努力的想找一些话题来引起彼此的共鸣,最终发现力不从心。
她迷惑地看着那杯咖啡,感觉到茫然。然后轻轻端起,一口闷了下去。咖啡已经从滚烫变得冰冷,她喜欢这种感觉,冷冷的,触摸到内心。
她瞥着嘴,笑了。
路边梧桐的黄色树叶在风中一片一片地落下。隔着街,她轻轻地数着,一,二,三,四……
天空渐渐的由浅蓝色变为深蓝色。暮色已然四落。
他很有礼貌的要送她回家。她说,不用了。他帮她拦了辆出租车,为她打开车门,目送她离去。他告诉她,如果有空可以随时找他。
回家的路上,她摇下车窗,风吹着长发。她把手机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她想打电话,想听见说话的声音,却不知道可以给谁打电话。
她没有朋友。除了公事她不会和同事多说一句话。
人有时并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从未真正经历过爱情,有想去尝试的冲动。因为在心底保留过对爱情的渴望,就以为自己已经作好了接受一场恋爱的心理准备。却发现,渐渐地已经开始习惯了孤单和沉默,像空气一样,不被察觉到存在。心变得麻木和坚硬,对爱有些莫名的排斥和恐惧。
她不停地翻阅手机中的电话号码,当她翻到一个号码的时候,手指突然停住了。这个号码是安的。她怔怔地,感觉有些熟悉,有些陌生。
星期五,五点不到,同事们已看着钟,心飞到了老远,期待着周末的好节目。她也不例外,盘算着怎样度过这个周末。
这时,她接到了安的电话,他约她,她答应了。
她在想,如果是几年前,她接到安的邀请,她会高兴地从椅子上跳起来。那时,她可以为了他的一通电话,就算是凌晨两点,也照样往外面跑。
现在,她不会了。
安从来就没有从她生活中离开过,但是他随时都会莫名其妙的消失,又总在她快要忘记他的时候,就回来了。
她发现自己不了解这个男人。
现在他们会偶尔见个面,或许通个电话,不定期的,有时是一、两个月,有时半年以上都没有联系。他们不干涉彼此的生活,她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
他们之间是生疏的。
餐桌上的烛光,照着两人的脸。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撕扯着耳膜。
他说,他现在工作很忙,压力很大,事业竞争很激烈,他的业绩开始下滑。很苦恼,每天忙里忙外,很累。他说觉得自己很没用,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她打量着他,眼光呆滞,眼前的这个男人异常的亲切和陌生。她是他的谁。他遇上问题,就来到她身边,一直都是这样。
亲,我很想你,我发现自己爱上你了。他发出了几声干笑,自言自语地说着。她知道他在说什么,却扭过头,当作没听见。
几年前的某日,黄昏六时。下班的人群依旧挤在街上,象大战疏散时般急急惶惶。街灯躲在灰暗的街旁,深蓝色的天空坠下了一缕缕细雨。她仰起头,望着遥不可攀的天空,雨开始越下越大,越下越大,从额头滴落,流在脸颊,视线模糊了。
突然,安发现了她,没有雨伞,淋得一身湿透,悽悽惶惶地站在路旁。
他跑上去一把把她拉到伞下。她还在微微的抖着,他忙脱下外衣让她披上。刹那间,她再度看见了安温暖的眼神,感受到他的体温。
这一秒钟,所有的感动写在时间停止之前,心坠落了。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湿润的光芒,温暖的血液瞬间流便全身。可以确定,这一秒,她爱他了。虽然在安心中的人还是翌,但在眼中的人是她。
她默然不语,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她是不会让这个男人看见她的眼泪,永不。
良久,她回过神来。
此时此刻,同样的人近在咫尺,心中已没有了另外一个人,但那时的感觉却不复存在。
九点三十八分,打的回家的时候,她睡着了。
她把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上。月光斜斜地射在她的脸上。他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她额头上方垂下来的头发,他可以用手指去感受她的存在。亲,不要睡着,快到家了,他低声地叫她。她醒了,看见他僵在半空中的手,有些滑稽可笑。
下了车,他望着她进了大门,放下车窗,点了支烟。他没有就此离开,而是等到看见她窗户的灯亮了才走。
十点二十四分。她回到家。
太累了,倒头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当她醒来时,窗外已经大亮了,城市的喧嚣透过敞开的窗户如气浪般的涌进她的房间。她决定下床到浴室冲个澡。
对着镜子,她慢慢地卸去了包裹在身上的衣物,动作一丝不苟。她想起昨晚梦见了翌,梦里的感觉还清楚地留在后脑勺的头皮上。
梦里她盖着厚厚的被子,冷风使劲地往脖子里转,她不停地哆嗦。翌轻盈地跑到她的床前,把一颗药丸塞进她嘴里。她说,翌,你给我吃什么。但翌根本听不见,拿起桌上的玻璃杯,是半杯她喝剩的水,喝了一口。然后,坐到电视机前,打开电视。她像在试话筒,喂、喂地叫,翌全然麻木。电视结束了,翌静静地来到她的床前,对她窃窃私语。她努力地想听清楚翌在说些什么时候,就醒了。
眼睛里有种温暖的液体慢慢地流出,流到嘴边,咸咸的。
一个女孩会喜欢另一个女孩到什么程度,无从知晓。
四周哗哗的水是唯一的声音。热气慢慢地向上升腾,她抬头,什么也看不见。暖暖的水流浸泡住整个身体。指下是翌鲜活的躯体,像一条光滑的鱼。水雾中,她们摸索着对方的每一寸肌肤。
她轻柔地抚摸着翌,包括翌胸口的疤,是一道有一寸多长的刀疤。在翌十岁的时候,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作完手术后,留在胸口的。
亲,这个刀疤就是我的记号,它会跟随我的身体,一辈子。为什么,给了我生命,却不给我一个美好的身体。她心疼地把翌的身体藏在自己的怀里。
翌说,亲,我要为你也留一个记号。说完,翌就仰起头,在她的胸口,用力地吮吸,好象要把她所有的血液都吸进嘴里。
夜晚,翌在她的怀里,如同蜷曲的胎儿,身上还散发着的她惯用的香皂的香味。口中,喃喃呓语,亲,昨天安送给我一对银的耳环,你也喜欢,对吧,我送给你好吗?我知道安一直很喜欢我,可是,你知道的。我是不会喜欢安的。安是个好人。
翌摇晃着手腕上的水晶手链,也是安送的。
笑。翌痴痴地笑。
爱是非常本能。
翌本能地爱着她,安本能地爱上翌。
亲,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有爱情的。一旦有了,就要分开。
黑暗中,翌睁大的眼睛,是她看见过的最明亮的星星。
借着月光,她看见自己胸口的吻痕。红的发紫,象一朵绽放的花,开得暧昧。
她从冰箱里取了杯冰水,喝。水缓缓地从口腔流入胃囊,冰冷的感觉窜遍周身。以前翌只喝冰水,特别是每天早晨醒来之后,翌都会喝一杯冰水。后来,她也养成了这种习惯。忽然间,再次想起翌,她的心咯噔的跳了一下。好象是在平静的湖水中投掷了一块石子,湖面泛起了涟漪,一圈一圈慢慢四散开来。有很多地方她跟翌非常相似,喝冰水,喜欢吃西芹和土豆,叠衣服的方式,等等。还有,安。安爱着她,和当年爱翌一样。
喝完后,她看了看表,时间还早。她决定出去走走。
长久以来,她一直将情绪隐藏了下来。她不想被人发觉原来自己始终对翌怀着莫名的自卑心和被害意识。自相识之初,翌就有超越她的优越感。
翌天真开放,充满无限生命力,是所有人眼中的焦点。她,一个沉闷的人,很平静,像空气一样。
她妒忌。
但是,和翌之间依然保存着一种肆无忌惮的亲密。在她的心里,一直都很不安。她很怕翌会被别人抢走,所以会像影子一样顺从翌。
暖暖的午后,阳光从树叶间一点一点倾泻下来,温柔地撒在身上,微风如细沙一样拂过脸庞,像情人的手。她穿着米色的连衣裙。街上人声喧哗,来来往往,充满生机。天空清澈蔚蓝。那种蓝,可以隐藏所有的忧愁、所有的悲伤。
这时,手机在包包里用力地震动着,她看到是安打来的电话,就没有接。手机就像是从水中被迫抓起的鱼,发出呼救声。
她发现连同这通电话,一共有四通未接电话,都是安打来的。她没有回电给他,她知道他还会打来的。虽然这些年,安已经从一个冲动而且任性的男孩,变成一个狡诈的男人。
她再次见到安是在一个酒吧。
他坐在靠角落的位置,不停地喝酒、抽烟。
她安静地坐在他身边。烟味,酒味,安身上散发的汗味,激昂的音乐,鼎沸的人声,象厚厚的云层朝她挤压过来。她喘不过气。
他喃喃自语,断断续续,用沾了酒的手指在桌上写她的名字。
忽然,安抓起她的手,她像受到了惊吓的小动物,想立刻把手抽回。安却抓的更紧了,就像他本来就必须抓的这么紧似的。他气愤地说,你要逃到什么时候,我是认真的。感情的付出真的很不公平,就像我傻傻的爱你,而你,从来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
她沉默了。不是因为不想说些什么,而是不知该说些什么。因为当安将她的手握紧的这一刻,她可以感觉到安很爱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他。
在安快要喝醉的时候,她拦了辆车,把安推进车里。她给了司机地址,和钱。
之后,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她不想听见安的声音,知道他的消息。因为每次和他见面或者通话后,就会想起翌。
人的记忆不是鲜明的,而是暧昧的、断续的、模糊的、变化无常的。人们喜欢把好的部分记忆起来,把另一部分用秘密的幕布包裹好,塞进叫做忘却的仓库。
有时,人的某些情感是潜移默化的,是本能的,也是不被人认同的,连自己都会厌恶的。
比如,她和翌的。
她疲惫地卷缩在沙发里,屋子里静的吓人,可以听见心跳和呼吸的声音。她一个人,不停地喝水。痛,整个心象被掏空了一样。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已经习惯了有安的日子。她习惯突然间接到安的电话,无论他离开多久,一个月,半年,甚至两年,最终他会像气泡一样冒出来。给她打电话。
她不要再和任何人分开了,和翌分开已经够让她伤心了,她不要再和安分开了。她知道,她对安有感情。
她发现自己很自私,因为在潜意识里,她要这种被爱的感觉。现在她无法用曾经对安说过的话再说一次。
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有爱情的。一旦有了,就要分开。翌说过的话,像刻毒的咒语,像雾一样散开。空气中,她闻到发了霉的牵挂。
火车轰鸣着启动,穿过车站冰冷的轨道。
翌用柔软得像玫瑰花瓣的声音,说出刻毒的咒语,一直弥漫于空气中。亲,安是个好人,将来,你嫁给他吧。
冷风滑过她湿润的眼角。泪水温暖而潮湿。她久久地站在原地,一种莫名的恐惧在她内心涌动。她感觉到自己将要失去什么,任凭泪水无声无息的滑落。
在火车完全消失前,她看到翌探出头对她挥了挥手,然后火车呼啸着离去。
空荡荡的站台只有风吹过的声音。
她转身,拭去脸颊的泪水。
看到了安,一副落魄的样子,脸瘦了许多,额头还缝了几针。她默默地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
他靠着墙站着,点燃一根烟,闭上眼睛,吸了一口气将烟吐到了空中,目光中散发着不可言喻的忧愁。她冲过去,从他嘴上夺过香烟,狠狠地摔在地上,用力的睬着,眼睛放肆的盯着他。
她说,翌不爱你,就算你为她死了也没用。她要走,就让她走吧。她以为她是谁。
一段话说完,她背脊发凉,愣愣地站着。
她看见安冷冷地呆视着她。她终于明白,自己安慰不了他。她吐出的话,无辜得像一把锋利的剪刀。
转身,闭上眼睛,泪水从她眼角轻易的滑落,冰凉而潮湿。
很多年了,她再也没有见过翌。翌再也没有回来。
有时候,她在想,有些人一旦分开了,可能就再也不会有见面的一天了。也许这辈子都不会见面了。翌离开了,就消失了,无影无踪。世界太大了,她找不回她。
时间可以冲淡很多东西。
这次,她主动打电话给安。她的握着听筒的手指微微颤抖,她问了自己很多遍同样的问题,她爱安吗?是爱还是不爱?现在,她终于能很肯定的告诉自己,她不爱。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对安有感情。
只是,有些话,一定要说,有些事一定要做。
她拨通了安的电话,等待着他的接听。只有短短几秒,却已能感觉眼角的湿润。当电话真的接通后,她愣愣的,张开的口,竟失去了语言。
亲,是你吗?
安声音中喜悦的部分通过电话线,传递到她的手心里。
是。她艰难的开出口,像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婴儿。
她说,安,我,我有话要说。
她感受到他的沉默,他在等她将要说出的话。
空气中,她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
她说,安,我想,我不适合你。
她说完要说的话,时间瞬间凝固。泪水从眼眶里放肆地泻出,滴落。电话的那头,像是由于故障而终止了信号。她意识到,和安之间的感情已经走到尽头了。
虽然,在她心底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她依旧感觉到自己的无奈和寂寞。
安问,为什么,她没有回答。
两个人之间,有些话,说出来,再也收不回来了。
她会忘记他的,他不会再回来了。她想,他们始终是错位的,当她爱上安的时候,安的心里有另外一个人;当安爱上她的时候,她已经早就不喜欢他了。
黑暗中她听见眼泪坠落的声音从干涸的眼眶里慢慢爬出,还有手中的表发出寂寞的声响,在孤单凄清的静夜。
滴答滴答滴答。
是,是一只好表。
她的表,欢欢地吟唱着滴答滴答。
她第一次见到安,是在一个有阳光的下午,在图书馆里。他站在她面前,同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见过翌。因为别人告诉他,只要找到了亲,就能找到翌。
第317、新年的康乃馨
实在说,这样的天气她坐在这儿很委屈。可委屈有什么用啊,生活就是这样艰辛,只有这样坐着,每天看着一个个人从车站走出来,站在她面前拨打电话,然后付费,她才能有收入。她只有17岁,这个年龄应该上高中,可不行,她得坐守住这个讨厌的电话亭,自从爸爸出了车祸,她守在这儿已经三年多了,她想,她还得继续守下去,守到什么时候,鬼知道。
现在是除夕夜,远处早已有爆竹在响了,透过铁皮房的窗口往外望去,能看到天空中不时升起的礼花。铁皮房冷极了,她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两手搓着,哈着气温暖有点僵硬的双手,但这几乎没什么作用。她只好跺着脚,活动活动。
她的世界就是这两个平米,一天到晚看着人来人往,每张面孔她都陌生,偶尔会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留一下,拿起放在窗口的电话拨打,然后问多少钱。她就看看计话器上显示的时间,说出准确的价格。对面的人匆匆付账,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母亲下岗了,弟弟要上学。母亲就把她爸爸经营的电话亭交给了她,自己到菜市场上去卖菜。在这儿,没有人肯向她说一句多余的话。她还兼营着一些畅销杂志,没事的时候总爱低着头翻看,她从来都是轻轻地仔细翻动着,生怕把杂志翻旧了卖不出去。杂志看起来很新,可哪一个角落都有她的目光。她异常孤单,听着远处不时响起的爆竹声,她多想锁了铁皮房回家啊。可她不能,每隔半小时就有一趟或东或西的火车经过,说不定会有一些下车的人要来打电话,她得这样呆着,呆到最后一趟车驶过。
一对恋人从她面前走过,那女的一袭长发,紧紧地依偎在男的胸前,留下长长的影子慢慢地晃动着。她起先看的是那对恋人,等他们从她的窗口走过,她便盯着那影子看,直到影子完全从她的视线里消失。她又转回目光,搓着手,看远处不时升腾的礼花。
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里传来电视的声音:“朋友们,再过五分钟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让我们期待这一美好的时刻吧!”那是春节联欢晚会。电话里,妈妈说的什么她一点也没听眼,满耳朵是倪萍的主持词。妈妈放下电话,主持词也骤然断了,四周又安静了,她无奈地搓了搓手,哈了一口热气。
“你好,打一个电话好吗?”突然,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窗口。她一愣神,立刻笑着点了点头。面前是一位穿着大衣的年轻人,举止优雅,拿起了电话。她想,今天是除夕夜,好多人从外地匆匆向家里赶。她故意把脸侧向一边,不去听他的声音。
电话快打完了,年轻人放了电话,依然微笑着看她:“冷吗?”
“不冷。”她也笑笑,望着那张笑脸。
“我不信,肯定冷。”他调皮地说着,然后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纸币递给了她。
“对,对不起,找不开。”
她的确没有那么多的零钱找他,她有点抱歉。
年轻人头一抬,指着她身后的杂志说:“那我买你一本杂志吧,这样总能找开了。”“那也找不开,一本杂志才三块钱。”年轻人有点为难了,踌躇了一会,毫无办法。她说:“你走吧,没关系的,不收钱了。”年轻人不好意思,说:“那怎么行啊?”“咋不行,你快回家吧,家里人等着你呢。”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只好向她点了点头,离开了。
她重新把计价器归了零,正要抬头眺望远处的礼花时,忽然看见刚才年轻人递过来的那张百元钞票躺在电话旁边。她一愣,立刻拿起钱,门一关追了出去。幸好,年轻人还没有走远,她一喊,他停了下来。
“钱忘记了!”她走上前递给了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年轻人接过钱,反复在手中交替着。
“不为什么,这是你的钱呀。”她淡淡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年轻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消失在车站广场……
早晨,阳光洒满了车站广场,她在爆竹声中醒来,这才意识到是新年了。她打开那扇冰冷的铁皮房门,向外张望,忽然愣在了那儿:门前站着一位邮差,正要举手敲她的铁皮门。那邮差手里捧着一束正在怒放的康乃馨,递给她,然后拿出一张签单让她签字。她莫名地签了字,邮差转身就走。她喊住了邮差:“谁送的?”邮差指着花儿说:“他没留名字。”她便去看那束花儿,发现花丛中有一张小小卡片:“但愿新年花盛开。”落款是“昨夜归人”。她的头“嗡”的一声,眼泪突然顺脸而下。三年多了,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礼物。
这是她真正的新年,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
这时,一位老者走过来,拿起电话。打完了,问道:“姑娘,多少钱?”
“今天是新年,免费。”她高兴地回答,说完,看了一眼面前的老人,咯咯咯地笑了起
第318、如果,我们在天堂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
“如果,我们在天堂里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这是男孩发给女孩的最后一条短信,女孩不知道,男孩此刻在站在通往天国的路口,也许,女孩早就把男孩的手机号拉了黑,也许她根本就没收到这条短信。当天深夜,男孩离开了人世。含泪走的。
这是男孩走之前写的最后一篇日记:
此刻,我是如此的害怕死亡,怕丢下你一个人,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怕你想见我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我了。
假如,我再对你说一句:“我爱你”你还会沉默吗?如果说出来再见,是不是就真的再也不见?如果来世还是今生的重复,你是否还会这样的不在乎?如果,哪天你再次遇到一个像我这么爱你的人,你一定不可以不理他,一定不可以不接她电话,一定不可以不回他短信,你知道他的心有多痛?
今天是第六天了吧,你还是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和你联络不上的日子,你知道我有多寂寞,心里有多难受。你让我如何承受心被刀割般的疼?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想我会站在你面前就那样看着你,说一句:我爱你,一直都爱。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哪天那个给过你记忆的人突然从你面前消失,你会不会对他拥有一些并不多的思念?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你我不曾相遇,如果没有那些美好的往事,我此刻是不是就不会如此的心碎?
再次用尽我今生的所有对你说一声:“我爱你”
轻轻的,我似乎看见了你的微笑,依然如此倾城...
后记:
男孩是失足从悬崖上掉下去的,失血过多而死亡,男孩说:女孩的眼睛有点小毛病,而悬崖上长着一种草,可以治好女孩的眼睛。男孩走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小盒子,说:一个多月后就是她的生日了,我希望她生日的那天,可以收到这份礼物,如果她问起我,你就说,我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等她的。下辈子再也不会丢下她一个人不管了。
男孩走了,含着对人世间无限的眷恋,对女孩深深的思念,离开了人世,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了,男孩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追到女孩,即使拿自己的生命来换,男孩真的做到了,可最后,还是没能追到女孩。男孩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世上有太多的曾经,太多的如果,可我们都珍惜了吗?或许,有些缘分,错过就真的永远错过了...
如果你被感动了,请去男孩的QQ空间留言祝福一下他们吧,谢谢。
第319、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男孩和女孩一次偶然两个人相识了,彼此都有好感,女孩不善言谈,而男孩却能说会道,也许就是这个吸引了女孩,经过一段交往两个人相爱了,那时男孩还没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女孩不在乎这些,因为她想只要男孩对她好就满足了,女孩很单纯,也很信任男孩。就这样他们爱着对方。一起快乐着。
过了不久,女孩生日的前几天女孩把男孩带回家了,女孩父母并不是很欢迎男孩,可也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也就没有反对。很快女孩的生日到了,男孩送给女孩一支水晶玫瑰,当时女孩不知道有多开心,晚上男孩叫上两个哥们陪女孩一起出去HAPPY,女孩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也是女孩最快乐的一个生日。
可是好景不长,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一天男孩突然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讯,仿佛人间蒸发了,女孩发了疯似地的找男孩,此时女孩才发现根本不知道男孩的家在哪里,以前男孩说的都是假话,现在可以确定女孩被骗了,可是女孩心不甘,她不想接受现实,她对自己说一定是他有急事,没来得及和自己告别,她只想男孩对她有个交代,女孩在网吧隐身上Q就是希望会有奇迹出现,希望男孩能出现,终于有一天男孩真的上线了,女孩查IP地址找到了男孩所在的网吧,可是没想到,男孩见到女孩就跑,此时女孩的心都碎了,她对面前这个曾经深爱着的男孩绝望了,她很他。
后来听男孩的朋友说,其实男孩是有家室的,女孩听到这个,就像晴天霹雳一般,撕心裂肺的痛。她对自己说一定要报复他,一定要让他从记忆里消失女孩把男孩送他的生日礼物摔得粉碎。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怎么能忘得掉呢,她无数个夜里女孩一个人对着星空流泪,心里的苦又能向谁诉说呢?
女孩开始不相信任何男孩了,女孩变了,变得不再快乐了,变得很颓废,变得自己都不敢认识自己了。她只想找个好人嫁了,都来通过朋友认识了F,她与F从相识到结婚仅仅8个月,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糊里糊涂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F对她很好,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宝宝,就这样日子平静的过着。
很快九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加她的QQ号,她接受了,当时她并不知道是谁,加完后进了空间才知道,天哪,骗子又出现了(是当年的男孩G),G并没有直接跟她说自己是谁,让她猜,她知道是G,就不猜,后来G还是说了:“我是G”。(当时G应经在另一个城市了)九年了她以为真的把G忘了,可是当G说出自己名字的一瞬间她猜发现G一直在她心里,难以抹去,因为G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男人。
G说很久就找到她的网号了,只是不敢加,他怕,怕加了不知道说什么。经过一次车祸,G大难不死,第一个想到得就是她,因为她是G最对不起的人,G想一定要加上她,他想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现在G的事业还算稳定,收入也还可以,他要用以后的一万多天来弥补当年犯下的错。还说要回来看她,对于G她真的没有忘记,没有忘记当年的痛与乐。她很迷茫,可是见了又能怎样呢,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见吧,她还不死心,她很矛盾,要不要见这个曾经伤的彻彻底底的男人呢,她左右为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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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大家说要不要见呢???
第320、他用真情挽留仗义情敌
一对年轻夫妻结婚后不久,丈夫就因为一桩生意要出远门。谁知,丈夫走后却再也没有回来。独守空房的妻子历经万般寻找后,无奈再次嫁人。谁知14年后,失踪的丈夫却突然回来……这14年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他们三人将如何面对现在的生活?他们之间将会发生什么……
丈夫离奇失踪,新婚妻子无奈改嫁
1986年8月20日,家住哈尔滨市的李红与潘少峰结为夫妻。潘少峰是个生意人,经营服装生意。婚后,李红辞去了工作,帮助丈夫卖服装。由于潘少峰始终坚守自己薄利多销的信条,为此,他经营的服装卖得很快。
9月下旬的一天,潘少峰看看摊位上的服装卖得差不多了,便跟妻子商量要去外地进货。虽然这对新婚夫妻刚刚度完蜜月不久,但依然难舍难分。潘少峰要走那天,李红千叮咛万嘱咐,让潘少峰注意身体,不要舍不得花钱。面对娇妻的一片柔情,潘少峰开玩笑地说:“你要是再这样,我恐怕连门都出不去了。”
潘少峰走后,李红就在家里计算着丈夫回来的日期。按时间计算,丈夫连来带去,半个月就应该回来了,可眼看一个月就要过去了,丈夫却还没有回来。李红不禁暗暗着急。她不停地安慰自己,也许丈夫没有选到好的货,所以才在外面多滞留了几天,也许丈夫现在正在往回赶,说不定这几天就会到家,给自己一个惊喜。可眼看时间在一天天过去,丈夫仍是音讯皆无。李红在家里坐不住了,思来想去,她决定外出找丈夫。几天后,李红和小叔子踏上了寻夫路。李红知道丈夫是去浙江进货,便坐车来到浙江。当她和小叔子来到浙江后,望着茫茫无际的人海,她犯难了,在这个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要想找一个人比大海捞针还难。
李红和小叔子两个人便拿着潘少峰的照片打听了一个又一个旅店,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他们跑遍了所有大小旅店,却一点线索也没有。李红欲哭无泪,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两个人在浙江呆了一个月,眼看带来的钱花光了,只好沮丧地回到了家。
突然失去了丈夫的李红,每天以泪洗面,天天为丈夫祈祷,希望丈夫能早日平安归来。李红这一等,就等了4年。这4年时间里,李红曾5次去浙江找丈夫,可每一次都满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虽然她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了案,可仍没有丈夫的线索。在这期间,李红生下了和潘少峰的女儿潘念念。潘少峰的父母眼见儿子回来的希望不大了,善良的老人劝李红改嫁。本来李红还要等,可一想到4年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如果丈夫能回来,早就应该回来了,在万般无奈之际,李红只好点头同意。
但李红在挑选男朋友时,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不找做生意的,二是能够真心对待女儿念念的。不久,朋友便为李红介绍了一个叫魏军的当工人的男朋友,魏军听了李红的要求后,真诚地对李红说:“我很喜欢孩子,一定会和你照顾好孩子。而且我可以不要孩子。”
李红听了魏军的话很感动。1990年12月18日,李红和魏军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魏军对李红和念念果然很好。特别是对念念,魏军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而念念也对父亲特别满意,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一样。看到魏军这样无私地的付出,李红觉得自己也不能太自私,她计划着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她也要为魏军生一个孩子。
面对大情大义,前任丈夫悲情离去
李红和魏军的生活里充满了阳光,虽然李红有时还在思念潘少峰,但随着时间的飞逝,这种思念只能深深地埋藏在心底。魏军似乎特别明白李红的心思,有时见到李红一言不发痴呆呆的样子,就知道她又想起了潘少峰,每逢此时,魏军都静静地坐在妻子李红的身边,温柔地化解妻子心中的那一丝忧郁。面对善解人意的丈夫,李红总是苦着说:“对不起,我真的忘不了他。”魏军说:“如果你要是真忘了他,那说明你不是个有情有义的女人,那样的话,我也不会爱上你,你也不配做我的妻子。”
那么潘少峰到底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会一去不回呢?时间还要退回到4年前他到浙江进货的第三天,潘少峰横穿马路正准备去批发市场看货,突然,一辆急驶而来的汽车从另一个十字路口冲出直奔自己而来,他大惊失色之下 急忙向一旁闪去,好在他躲闪及时,汽车没有撞到他。但他却被汽车剐倒,头重重磕在了路边的水泥台阶上,昏死过去。此时,一对路过的好心夫妻把他送到了医院。在医院里,大夫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潘少峰身体上没受伤,只是头部撞在路边的水泥台上,脑部神经严重损伤的潘少峰可能会丧失记忆。从这时起,潘少峰的脑海中一片空白,他不记得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都不知道了。
潘少峰从医院出来后,开始流落街头。他带去上货的钱交了看病费用后已经所剩无己。为了生活,潘少峰不得已找了份工作,打工赚钱养活自己。慢慢的,潘少峰有了一些积蓄。天生就有经营头脑的潘少峰发现浙江的生意很好做,特别是来到义乌的小商品批发市场,看到这里繁盛的景象后,潘少峰潜在的经商思维又开始转动起来。很快,潘少峰在市场里租了一个摊位,经营起小商品来。虽然潘少峰记不起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但对于经商的概念,他却没有忘。经过二年多的努力后,潘少峰用赚到的钱买下了一个固定摊位。潘少峰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辛辛苦苦赚着每一分血汗钱。2000年的夏天,潘少峰用赚到的钱成立了自己的小商品批发公司。
就这样,忘记自己是谁的潘少峰独自在外打拼了14年,他不曾回过家乡,更不知道自己有父母、妻子和女儿在寻找着他、思念着他……
这年10月的一天晚上,潘少峰与一个客户谈完生意吃过饭后,坐着公司的车回公司,没想到司机在酒桌上喝了很多的酒,汽车竟撞到了大树上,坐在前排的潘少峰头部重重撞在了挡风玻璃上。当潘少峰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解地问大夫:“我怎么会在医院里?”当大夫把撞车的事情告诉给潘少峰后,已经恢复了记忆的潘少峰突然想到了所有的一切。潘少峰出院后才知道,自己这一失忆竟整整14年。
2000年11月中旬,潘少峰回到了阔别14年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见到正忙着做饭的李红时,李红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万没想到,前夫竟突然站在了自己的面前。“难道这一切都是梦?”李红喃喃的自言自语。潘少峰却突然把李红拥入怀中说:“这不是梦,红,我真的回来了。”
这时,魏军下班回到家,见到眼前的一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两个男人默默对视着,眼中都充满了疑虑。李红对魏军说:“他就是失踪了14年的潘少峰。”随后,她又对潘少峰说:“自从你失踪后,我苦苦等了你4年,并5次去浙江找你,可都没有找到。后来,我生下了咱们的女儿,为了有人照应,我嫁给了魏军。”
3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久久的沉默不语,屋内静得跟窒息了一样。直到潘少峰先打破了僵局。他站起身,来到魏军身边,握住他的手说:“好兄弟,谢谢你这些年来尽心照顾李红母女俩。我这个做丈夫的没有尽到责任,现在看到她们母女俩平安幸福,我感到很满足了。以后希望你继续照顾好她们,一切拜托你了。”潘少峰说完后,头也不回的就要走。魏军拉住潘少峰说:“大哥,何必急于一时呢,有些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潘少峰苦笑着说:“从李红的脸上,我读出了你们的幸福,你是个好男人。我要回去看看我的父母,晚上我回来再看看我的女儿。”潘少峰还嘱咐魏军夫妇把自己是亲生父亲的事告诉给孩子。
一个星期后,潘少峰怀着一腔悲情,再次离开了家。他知道,只有自己离开,魏军夫妇才能过得幸福。潘少峰走后,魏军夫妇虽然心里很过意不去,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倾情相助,演绎人间大仁大爱
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潘少峰回到自己的公司后,继续着自己的事业。
2003年8月,魏军突然发现自己经常牙龈出血,身体无力。李红不放心,劝丈夫去医院看看。魏军来到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当检查结果出来后,魏军才得知:自己竟患上了肾脏疾病!
当李红得知这个消息后,惊骇的说不出话来。随后,她马上把丈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魏军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然而,却也让这个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了给丈夫治病,李红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近2万元的债务。
2004年1月,魏军的身体越来越差,稍累一点就会满头大汗,饭量也降到了最低点。这时李红坚持让魏军住院治疗,然而魏军说什么也不肯。他知道家里为自己看病已经欠下了很多钱,他不想让债务继续增加。然而,李红却哭着求魏军住院,最后,魏军实在不忍心看着妻子哭得跟泪人似的,这才同意住进医院。
虽然住进了医院,但李红又开始为住院费和治疗费犯愁了。由于双方的家境都不是特别好,为此,李红东借西凑也没有借到多少钱。而大夫告诉李红:“魏军严重的肾脏疾病已导致了肾功能衰竭,惟有换肾手术才能从根本上挽救魏军的生命。”可李红知道,换肾手术需要的10万元手术费一点着落也没有。这时的李红想到住的房子,如果把房子卖了,可以卖5万元左右,可如果真把房子卖了,自己和女儿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在实在无奈之际,李红开始四处张罗卖房子,而且自己也找了个打短工挣钱的活。虽然一天只有15元钱的收入,但能挣一点算一点。
就在李红想法设法四处筹钱之际,魏军的病情越在一天天加重,大夫已经通知李红,如果再不尽快进行换肾手术,错过了最佳时机,病人的性命难保。李红听说后,虽然心急如焚,可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2004年大年初一这天,李红正在家里与一个房子的买主谈卖房的价格,这时,回家过春节的潘少峰来魏军家看李红。当他进屋后看到憔悴的李红,又见到她正与人商谈卖房子的事情时,急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当李红噙着泪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后,潘少峰焦急地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房子别卖了,马上领我去医院看魏军。”
当李红领着潘少峰来到魏军的床前时,魏军看着潘少峰说:“潘大哥,我恐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如果你还爱着李红,你就回来照顾他们娘俩。”潘少峰捂住魏军的嘴说:“好兄弟,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怎么会看着你扔下李红一个人走。你放心,手术费用包在我身上。我马上就去找大夫联系手术的事情。”魏军感动得拉住潘少峰的手说:“大哥,小弟在此跪下谢你了。”魏军说着下床就要跪下。潘少峰扶住魏军说:“兄弟,别这样。我还没谢你替我照顾她们娘俩这么多年呢。现在你什么也别想,只等着做手术。”
潘少峰随后领着李红找到大夫,联系换肾手术的事。2004年5月16日这天,魏军被推进了手术室。李红焦灼的在手术室外等候,潘少峰则陪伴在李红身边。手术进行了5个多小时,魏军手术成功了。
2004年7月7日,魏军出院这天,潘少峰带着念念来接魏军。此时的魏军见到念念后,把念念搂在怀中,指着潘少峰说:“孩子,他才是你的亲生父亲。”
当念念从李红嘴里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泪水夺眶而出。她望着潘少峰说:“爸,你真是个胸襟宽广的好男人,我为有你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
潘少峰紧紧搂着女儿,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当这个不寻常的家庭走出医院时,一缕阳光洒照在他们身上,把他们的大仁,大义,大情,大爱衬托得光芒四射。(文/梦秀)
第321、分手,我的心更痛
那年,我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成了家人和村人的骄傲,可贫困的家境让我的大学生活变得很沉闷,一直徘徊在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四点一线上。同学们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缴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低我一届的学妹,迎新生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胀,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儿,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没多看她一眼。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账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个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被确定保送研究生了,我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我们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300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她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生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一直都皱着眉。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做电影或者小说里的故事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回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缴学费。这一切就是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好像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父母也是煞费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国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我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她的入学通知书来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打电话告诉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需要照顾,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因为我的缘故不能尽情享受人生。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比你更心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第322、只要快乐,暂时“单着”也无妨
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我何至于如此心焦?华灯初上,办公室里小小地骚乱了一会儿。有家的早已归心似箭,恋爱的款款约定了见面地点,一屋子人瞬间作鸟兽散,慢慢恢复了寂静。
我已经习惯了,看着大家一个个跟我道别,一个个消失,或闲散地上一会儿网,或不紧不慢地随后离开。28岁了,还没有一个吸引我步履匆匆的归宿,万家灯火里,至今没有属于我的那一盏,走或不走,已经失去了意义。是的,我就是传说中的剩女,只是,我一直想不明白,我怎么就剩下了呢?
我在市区一家事业单位任职,身高一米六四,体重102斤,相貌中等偏上,气质中等偏上,决不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女强人,更不是令男人颜面顿失的丑女,理论上应该是婚恋市场上最“畅销”的品种。但比我条件好的和比我条件差的都能顺利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惟独剩下了条件不好不坏的我,着实让人郁闷。
其实小时候追我的人挺多的,恋爱谈了若干场,最长的一次是在大学里,谈了整整3年。他是个篮球打得很漂亮的帅男孩,那段爱情很美好,很纯粹。可生活总是现实的,毕业后,我在家人的帮助下进入这家事业单位,算是端上了铁饭碗,学贸易的他去了上海,没过多久,这段爱情无疾而终。
伤心了一段时间,我就踏上了漫漫相亲路。3年来,我相过的男人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遍及各行各业,警察、工程师、医生、商人……每次都是高不成低不就,不是我没看上人家,就是人家没看上我。偶尔有感觉还可以的,继续相处一段时间,又会兴味索然:现在的男人,靠谱儿的真不多。
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有多挑剔,其实真不是,我只要人品好,学历本科以上(我自己就是本科),身高一米七五以上(我自己一米六四,穿上高跟鞋差不多一米七,总得比我高点吧),聪明点、勤奋点,有现成的房子最好,贷款能买也可以,不要求他挣得太多,比我工资高就可以,当然大家兴趣相投、有共同语言,这样日子才能过到一起。很普通的条件,就这么难吗?为什么快30岁了,都不让我遇见一个?
爸妈急得上蹿下跳,几乎见人就托,让人家帮我介绍对象,还不时对我唠叨:“别太挑了,差不多能过日子就行了。”我也急,也想把自己快点嫁出去,可也得找个对眼的人不是?否则不跟跳火坑一样。
前些日子,高中同学苗苗要给我介绍男朋友,说是老公的同事。我兴致勃勃地去了,一见之下,饭没吃几口,生了一肚子气回来。那男人撑死一米七,肉包子脸,最可气的居然是苗苗老公的下属。
苗苗打电话说对方对我印象不错,问可不可以再约我,我一口回绝。苗苗还不死心,一个劲劝:“安杰真是个特别优秀的人,人品好、脾气好,说话办事滴水不漏,家境、学历都不错,最难得的是具有现代男人最缺的幽默感,是居家过日子最好的丈夫人选,你再考虑考虑吧。”决不!我愤愤地想:自己找个一米八的帅哥科长,把一个矮小的丑喽罗推给我,要是成了,将来我还得毕恭毕敬地把她当领导太太敬着。凭什么?从小我比她学习好、比她长得漂亮,难道在人生大事上她就非得压我一筹?
周末,一张“红色罚单”飘到手里,工程处的一位同事结婚。说实话,我挺不喜欢这种场合的,热热闹闹的婚宴上,总有人会不厌其烦地询问:“下一个该轮到你了吧?男朋友别保密哦,什么时候带给我们看看。”一到这时候,我都觉得特别难堪。果然,这一次,我又没有坚持到底,半路跑了出去。
当然,我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漫无目的地转了两圈,无精打采地回到了家里。妈妈见我回来,赶紧凑了过来:“吃完了?热不热闹啊?周围有没有感觉不错的男孩子?如果有,拜托同事给介绍一下呗。”
我烦不胜烦,突然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你们别管我的事!天天找对象找对象,嫁不出去会死吗?逼急了,我上街随便拉一个嫁掉。”
妈妈被我突如其来的火气吓住,呆了两秒钟,抹起了眼泪:“妈妈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也有错吗?我养你这么大,连问句话的权力都没有?”一边说一边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望着妈妈略显苍老的背影和花白的头发,我的心像被谁掐了一把,回头冲进自己卧房,伏在床上放声痛哭,既后悔对含辛茹苦的妈妈如此粗暴,又为自己的这种状态纠结。
其实见完苗苗介绍的对象以后我就发现,我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从前的我温柔宽和,有好多非常要好的闺蜜,可现在,我不仅脾气坏心眼小,而且有一种自闭的倾向,从前的闺蜜都断了联系,总感觉只有呆在自己的房间才踏实。但呆在家里,又止不住地焦虑、抑郁,原本挺阳光的一个人,居然变得自卑起来。我感到,自己肯定出了问题。
我为什么焦虑?过去女人着急结婚是因为不够独立,总要被人“养”着。可身处现代,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说到底,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何至于如此心焦?难道仅仅为了约定俗成的观念和习惯?
想通这件事之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我问爸妈:“你们催我结婚是想让我生活得更幸福吗?”爸妈点头如啄,“那么,如果我现在很快乐,你们就不必过于憧憬变数太大的东西,容我可着自己的心去努力。”他们不说话了。
用心发现,剩女的生活其实满不错的。那些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家庭的女人,滚在奶粉尿布堆里,几头忙活,连照镜子的时间都没有。而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喜欢的事物上,喝茶、购物、看话剧、读小说、做瑜伽、会朋友,女人钟爱的事情我可以尽情做个遍,所谓“精致生活”,是用时间和精力堆起来的。
关键是,当我从容、美好地生活着的时候,反而吸引了更多赞许的目光,当然有异性。而我,亦不再将那些浮华的“条件”列为甄选的标杆,既是“添花”,便遵从心的指引。
结婚,还是剩着?随遇而安,随缘而动,最重要的是,我快乐。
第323、金刚鹦鹉私奔记
2004年初,28岁的我进入美国珍稀动物研究中心工作,专门研究金刚鹦鹉。其中漂亮的蓝金刚鹦鹉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一种,目前它已非常稀有。带着考察的全套装备,我们来到了巴西的热带雨林。■ 用爱情做诱饵
我们这次带了一只两岁的雌性红蓝金刚鹦鹉,它叫几妮,身体呈明亮的红色,有蓝色和黄色的翅膀,蓝色和红色的尾巴,能听懂很多指令,是查理博士的宠儿。
经过3天的行程,我们一路艰辛地来到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查瓦利山谷,请来当地的两位土著做导游。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漫长而泥泞的土路之后,导游停了下来,指着河对岸大声地说着什么。翻译告诉我们:“河对岸的树林就是你们要寻找的蓝金刚鹦鹉的出没地,不过现在水流湍急,很难渡过河去。”
也许是看见了森林的缘故,几妮在笼子里变得激动不安,它大声地叫着,上下乱走,试图冲出去。不过,负责看护和训练它的查理博士只严肃地对它说了几句,这只不安分的小东西就又恢复了它的温柔和沉默。
“看,它还是很懂事的,我相信它能为我们钓回金龟婿。”查理博士得意地说着,并吃力地打开笼门,几妮扑腾着翅膀,高兴地向河对岸飞去。
原来,几妮是被放出去勾引那些正在求偶的雄鹦鹉,然后把那些意乱情迷的家伙带回我们的笼子里。“我们专门训练了它4个月,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它几乎从来都没有出过错误。你知道吗,它甚至会开自己的笼门,但它从来也没有偷偷飞出去过。”查理仍在炫耀。
大家一边等待着几妮的消息,一边四处观察。4个小时过去了,忽然查理激动地跑了过来,同时把一根食指竖起放在嘴唇上:“嘘——小声点,几妮回来了。”
果然,扇着美丽翅膀的几妮从河对岸过来了,在它身后,尾随着两只蓝色鹦鹉,其中一只,俨然就是我们苦苦寻觅的蓝金刚鹦鹉。
■ 热恋中的鹦鹉
显然,蓝金刚鹦鹉要比另一只强壮得多,它身长约90厘米左右,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全身披满蓝得耀眼的亮丽羽毛,有着坚硬硕大的喙和尖利的爪子。它狠狠地啄着那可怜的情敌,时不时还飞起来用爪子狠抓两下。不到几个回合,那一只便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飞走了。
蓝金刚鹦鹉快乐地在树上跳上跳下,还兴奋地张开翅膀,跳舞给几妮看,那片完美的蓝色让我们一阵惊叹。
几妮一步步地把它的追求者领进笼门,只要那只大鹦鹉进来,笼门就会自动关上。
这只蓝金刚鹦鹉很聪明,它先是对着几妮犹豫了半天,然后又歪着脑袋看着笼子。几妮在笼子里兴奋地叫着,好像是急于把里面的一切指给它的情人看:“瞧,这是多好的地方啊,有现成的窝,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如此牢固,进来嘛。”
看得出来,那只蓝金刚鹦鹉并不为笼中的舒适所动,它在门外轻声地抗议着:“我觉得这里不太对劲,跟我来吧,我们自己搭建一个家,会更舒适。”当几妮将一只饱满的坚果叼在嘴里,含情脉脉地示意它进来一起吃的时候,这只蓝金刚鹦鹉终于没能抵抗住爱情的诱惑,跳进了笼中。笼门“啪”的一声关上了,我们大声欢呼起来。
那只因爱情而被俘虏的鸟儿,呆呆地看着忽然冒出来的人,又看看几妮,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 为自由而战
很快,它在笼子里上上下下快速地走了一遍。发现自己无法冲出这个铁家伙回到熟悉的家园后,先是用刺耳的声音大声尖叫,接着就开始死命地啄着栏杆,狂冲乱撞起来。一会儿的工夫,由工作人员精心搭建的窝变得一片狼藉,食物和水统统都被打翻。几妮先是惊恐地鸣叫,接着又试图去安慰自己的情人,可是却遭到蓝金刚鹦鹉一阵狠啄。
这只蓝金刚鹦鹉感到自己被骗,所以对几妮毫不留情,只要几妮一靠近,它就生气地大叫,同时将自己坚硬的喙对着几妮微微张开,只要几妮再接近它一点,它就用力地啄过来。
我们对蓝金刚鹦鹉的一举一动非常担忧,谁也没想到一只鹦鹉会有如此暴躁的脾气。“别急,这种反应在野生动物里很正常。失去了飞翔的自由,它们自然会不习惯,过上两天就好了。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有爱情陪伴。”查理胸有成竹地安慰我们。
但事实上,情况并不乐观。当蓝金刚鹦鹉折腾得筋疲力尽倒在笼里时,我们发现,它的喙由于死命地啄笼子的铁栏杆已经有所损伤,而且身上因为撞击铁笼而鲜血淋漓。接着它又开始不吃不喝,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抗议。
几妮不再害怕发抖了,它现在非常关心它的情人。它找了一个坚果,用力将其咬开,叼着里面饱满的果实送到蓝金刚鹦鹉的嘴边,可蓝金刚鹦鹉却半闭着眼睛,把头扭到了一边,任凭几妮怎样温柔地呼唤也不理不睬。
在接下来两天的考察时间里,这只倔强的鹦鹉滴水未沾。它的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且杂乱不堪,原本神采奕奕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脚和翅膀尖都在撞击笼子时变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谁也不敢给它喂药,只要有人靠近笼子,它马上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做出攻击人的样子。只有查理博士还能找机会给几妮喂上点吃的,几妮有了食物总是先去喂蓝金刚鹦鹉,可每次都被它狠狠地拒绝了。
■ 爱情鸟飞走了
我们没能再捉到别的蓝金刚鹦鹉,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再用几妮去骗新的鹦鹉,另一方面也因为看了眼前这只的激烈抗争,让这种珍稀而美丽的鸟生活在它自己的天地里可能会更好。
查理和其他几个研究成员不肯放这只蓝金刚鹦鹉回家。因为捕捉到它实在不容易,所以对于查理的坚持,大家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战利品”迅速地憔悴下去。
几妮明显被这只执著的鸟感动了,当蓝金刚鹦鹉因为受伤和饥饿无力再拒绝它靠近之后,它不辞辛苦地为它梳理羽毛,轻声地安慰它,还叼来各种食物放在它的嘴边。最初蓝金刚鹦鹉半闭着眼睛卧在那里,理也不理,但慢慢地,它开始吃点几妮送来的果子,偶尔,它也会轻轻地替几妮梳理一番羽毛。
蓝金刚鹦鹉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它和几妮轻哝细语,我们没有人能听懂它们的情话,但可以确信它们深深相爱了。只是蓝金刚鹦鹉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河对岸的方向,在安静的时候,它总是痴痴地看着那里。每当河对岸传来鹦鹉的叫声时,这只蓝金刚鹦鹉都会精神一振,它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会恢复神采,同时激动地大声呼唤,用受伤的爪子在笼中上下地走动一番,扑扇着翅膀,想要离开这里。
但几经努力,发现这只是徒劳时,这只鸟会加倍沮丧地卧下来。它发出一种奇怪的悲哀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与哀求。每到这个时候,几妮就会非常焦躁不安,怪叫不止。
终于,4天的考察结束了,我们准备返程。这一次,当地的土著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木筏子,准备顺流而下。查理博士占了一个木筏,看护着他的一对宝贝鹦鹉。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蓝金刚鹦鹉看见自己就要永远别离深爱的故乡,悲愤地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向笼门撞去。顿时,鲜血把它染成了红色,它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们这群手足无措的人们,凄厉地鸣叫着。
这时,几妮尖叫着冲到情人面前,极力让它安静下来,接着,它居然用自己的喙一点点地啄起了笼门。没几下,这只受过无数次开关笼门训练的鹦鹉就轻易地打开了门。蓝金刚鹦鹉终于又看到了自由,它激动地大叫一声,努力地扑扇着翅膀飞了出去,美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紧接着,几妮也跟着飞了出去。
“它们不会再回来了。”为我们划木筏的一个土著说,“蓝金刚鹦鹉不可能放弃自由,而几妮跟着它的爱人去享受幸福和爱情去了。”
我们呆呆地看着蓝金刚鹦鹉和几妮远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大家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希望爱情与自由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 。
第324、进错房间
常言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可生活在G市爱心花园A幢301室的单身汉张君的钥匙却也能打开B幢301室的门。一把钥匙能打开两把锁!这样的事绝无仅有,也许是生产厂家出错的吧。
奇怪的是:张君自己并未知道此事。因为B幢跟A幢外表看上去一模一样,301室的结构也别无二致,张君也只走错过房间一次,而且那次他是喝的醉熏熏的分不清东南西北,那晚碰巧B幢的主人也不在。
张君是电子公司职员,1.75m的身材,五官端正、体格健壮,十足美男一个,却不料今年30岁了还未娶妻,理由是还没碰到对她有感觉的姑娘。
“有感觉的姑娘在哪里呢?……”
每次想到这个问题,张君就去酒吧喝闷酒。
今天他又喝醉了,一个人飘在大街上声嘶力竭地喊那沂蒙山小调。
走到桥头,不知哪个市民把吃了半口的苹果扔了过来,被常练飞镖的张君接了个正着,“咔!”的一声咬了一大口,顺便在桥栏杆上做了个“托马斯前旋”。
张君有一门天生的功夫那就是再怎么喝醉酒,他都能找回家里睡觉,很少在外边闹事。
“嗯?…不对!…房间怎么被收拾得这么干净!………”
打开房间,张君边说着醉话边习惯性地走进卫生间,脱了个赤条条冲澡。
“你是谁啊!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看着镜子里那个脸部丰满、轮廓分明的男人,张君半梦半醒地问。
那“人”居然学张君说同样的话,要不是张君一下子注意力分散了,一定会一拳把“他”打得粉碎。
胡乱擦干了身子,张君就走到卧室,掀起被子就睡。跟平常一样,他今天也是裸睡。
“啊!——”
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把张君惊醒,眼睛迷迷糊糊的。
“电视机又忘了关了?”
张君的第一反映就是慌乱摸找床头的遥控器。没想到摸到了一块海绵体,柔柔的,很有弹性,张君忍不住多摸了两下。
“流氓!”
“啪!”的一声张君被打了个耳光。
“怎么回事?难道忘了关电动女娃?”
电动女娃是张君花了一个月工资从性保健品店买来的,气冲足了大小跟真人一模一样。张君下意识去摸屁股处的开关,想把它放了气。
“嘣!”的一声张君被踢下了床。
此时他完全醒了过,看见一个穿三点式的性感女人睡在自己床上,忙喊:“你怎么睡到我床上!”
“你怎么睡到我床上!”
那女人几乎是同一时间问了同样的话。
“去去去!本大爷还是个处男,从不嫖娼!“
张君想:这一招肯定行,说不定她见我是个帅帅的处男,还会倒贴呢。算了,就开次荤吧,反正总有第一次,飞来艳福,不要白不要,委屈一下自己啦。
“你这个流氓,我要打电话报警,告你强奸!”
慌乱中女人去摸电话,却一时摸不着。
“周慧敏怎么变成了刘德华?”
张君忽然发觉墙上那幅明星画不对,猛然醒悟,感觉自己走错了房间,同时感到了事态的严重。
“不要打!”看见女人差一点摸到电话,张君猛地跳上床抓住女人的手。嘴里解释说:“不好意思,是我走错了房。”
张君从主动攻击转为防守反击。
“你这个流氓!我就是要报警,放手,要不然我喊非礼!”女人气愤地说。
张君犹豫了一下,手牢牢抓住不放。
“非!……”
“礼”字还没出口,张君忙用粗壮的手捂住了女人的嘴。
不过床头的台灯在扭斗中被碰亮了。
两人同时看清了对方的脸。
“哇,他好帅啊!”
“哇,她好美啊!”
两人都心如鹿撞,彼此听到对放“嘣嘣的心跳声,居然忘了下面要做什么。
“你这个流氓,你做过的事你要负责!“
好半晌,女人先回味过来,忙这样说。不过攻击力减弱不小。
“负责?我真的没做过什么啊!”
张君一脸的委屈。他第一次这么温柔地跟一个女人说话,自己都觉得这声音好听,有磁性。
“你不想负责是不是?你想一走了之是不是?”
女人这回很轻易就拿到了电话,做出要拨号的动作。
“不要,不要,我负责!”张君忙喊。
可是,负什么责啊?怎么负责啊?张君心里在想。
双方心平气和的交换了家底。
原来这女人名叫王丽娜,28岁,超市副经理,由于眼界高,至今未婚。她说她曾跟朋友打过赌,谁能不用原配钥匙打开她的门,她就嫁给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女人说完呜呜哭了起来,说张君欺负她。
张君却是暗地里有些心花怒放。
婚礼一个月后进行。在婚宴上,有个常爱开黄色笑话的朋友说:“张君,你那把钥匙这么厉害啊,居然把B幢王经理那么难开的锁都打开了。”
客人们都哈哈大笑。
张君缅甸地笑了笑说:“因为她家就是我家。”
第325、生命的春天
她和他是高中三年的同桌,那时侯他们的生活几乎被书本和考试占满,整天坐在教室里,每天的心情像答考试题一样紧张,也像书本一样纯洁,澄净,纤尘不染。高考前填报考院校志愿表,他问她:“你第一志愿填什么学校?”
“我想到北京上学,专业嘛,就考自动化类吧。”
“那我查一下北京的什么大学有自动化系?”
最后他们双双考取了同一所北京院校的自动化系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里,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对。
一天吃过晚饭,秋天的夕阳悠扬闲散地在天边徘徊,几欲离去却又十分眷恋地守望着黄昏的景观。他和她到校外的林间小路散步,她脸上的笑容是他祥和美好的心情。他们本来手挽着手有说有笑,忽然她站住脚步,转身面向他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一定要慎重地如实地回答我,一定要说出你的真实想法,不许骗我。”他对她忽然的坚定而严肃的神情感到诧异:“你问吧,我绝对如实回答。”
“假如有一天你非常缺钱花,这时有个富翁对你说如果你肯吻一下他的脚他就会给你一百万,你同意不同意?”
她以为他最起码也会正色道:“岂有此理,士可杀不可辱,我堂堂七尺男儿岂能为区区一百万去吻一个富翁的脚?”
然而他的回答令心性圣洁的她非常失望甚至绝望。
他表示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真的需要,他会先得到一百万,只要那个富翁过后不再找他麻烦。他会拿这一百万干什么,最后的目的当然是让她过上幸福生活。
她的脸愤怒得如天边燃起的晚霞,泪水顷刻间汹涌而下。
“咱们到此为止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他看着她迅速离去的背影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恋爱时偶尔的争吵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次她是真的生气了。无论他怎么找她,她都避而不见,无论他遇到她后怎么解释,她都充耳不闻。
一连好几天一厢情愿的冷战,她感到有些心力憔悴。毕竟她对他长久以来形成了惯性的依赖,没有他的相伴,她感到生活乏味、艰涩、寂寞难耐继而心中忐忑不安。
他们的和解是在一周以后的一个傍晚。在学校的操场上,他约她。
她用强装的锐利的目光看他。一周的时间他瘦了许多,脸上写满歉疚、憔悴和思念。她的心逐渐软了下来,想听听他今天能说出些什么。
“首先,我向你表示深深的歉意,你放心,以后我再也不会有那种没出息、没志气的想法了,就是有一天一个富翁跪在地上求我,要给我一千万,我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她不说话,继续冷眼看他。
“其次……”他脸上掠过一个诡秘的微笑,“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那天我回到宿舍把你问我的问题问了同宿舍的其他七个人,还添枝加叶地说那个富翁的脚长满了脚气,并且又流脓又流血。”
“他们怎么说?”
“他们都一致表示用不着给一百万,给五十万就可以吻。”
她哭笑不得,又听到他久郁后的一阵爆笑:“看来在芸芸众生中我并不是最无耻的,还是有药可救的。”
上学的时候,她是个理想主义者,凡事即使不求完美的结局也要探个究竟,但对这件事她却找不到答案,也许都有各自的道理。用他的话来说,反正这样的事不会发生,是没有验证机会的。
毕业以后,她留在了北京工作,他则考上了北京另一所著名大学的研究生,但是由于面试没能顺利通过,他只好申请调剂到南方某大学就读。
他们以电子邮件互诉对彼此的思念和牵挂,进聊天室里约会,一晃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快毕业了。
在分别的两年中,他上学,她上班。上学与上班就是不同,他怀揣着对校园外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事业的勃勃野心,一丝不苟地搞他的课题。她则独自承担着一个人在异乡生活的孤独与寂寞,而且日常生活的烦琐和无聊逐渐在她心里产生了无奈和不甘的情绪。
日子一天天流逝,她开始向往并渴望金钱,她觉得自己贫穷的生活是人生的耻辱和失落。她住在每月600元租来的小平房里,上班要挤进令人透不过气的公共汽车,一站就是一个半小时,上学时令她不屑的名牌服装和化妆品,现在成了她自尊心的杀手。她觉得凭自己的学识和容貌不该过这样的日子,但是不管她工作如何努力,现状依然。
百无聊赖的一天,她去见了一个网友,没想到网友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人,三十五六岁的样子。
酒吧间里昏暗的灯光下,网友向她举起血一样鲜红的酒杯,她迷失在网友片刻的微笑里。音乐骤响,她的大脑一阵震撼,眼前叠加出另一张面孔和另一个纯洁的微笑。
网友看出她眼中的迷离和忧郁,注视她的目光由关切而深沉而专注。
那天他们都没有太多的话说,几曲终了,他驾着他的白色宝马送她回家。没想到,他的家离她的住处那么近,从她的小平房处仰视,能看到一幢红色高大漂亮的塔楼,他告诉她他就住在第二十八层那个正对着她的窗子里面。他一个人住一百五十多平米的房子,太空了,希望她有空常去玩。
从那天起,网友便对她展开了温柔而紧密的攻势,网友比她大十岁,未婚、事业有成、沉稳而风度翩翩。每天一大束玫瑰,鲜艳而耀眼,插在她小屋的花瓶里生气袭人。
她从此很少再挤公共汽车上班了,因为据网友说他们上班是同路,她由无法拒绝到无意拒绝。
她的小屋开始变得富丽堂皇,网友像装点宫殿一样装点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子。并且网友还有很好的厨艺,当傍晚厨房里一阵叮当脆响之后,她的小屋便呈现满桌锦绣,诱人的饭菜香气使她的心里有温暖的如回家般的感觉。
网友逐渐驱走了她心中难熬的孤独和烦恼,带给她满心的快乐,但她知道她的快乐是不完整的,在她的快乐里面隐藏着难言的忧虑,她分不清这种忧虑是歉疚、是不忍、还是牵挂。
当她把分手的决定通过电话传到正在准备毕业论文的他的耳朵里的时候,他惊愕地摔掉了电话。
平生第一次坐飞机,心却比飞机飞得还要快。
当他看到她和网友以及网友身边的白色宝马时,他愤怒地锁紧了双眉。
一记重拳砸向了网友的眼眶,网友痛得捂住眼睛弯下腰去,她惊愕的尖叫一声:“你要干什么?”随后扶向网友的肩膀。
他的拳头依然紧握,她也分明能从他的眼里看到蓄积的委屈的泪水。
他终于对她开口:“是因为我离开了北京吗?还是因为一个富翁给了你一百万,买走了你的爱情?”
她想对他说她是真的爱网友,这与那个“一百万与富翁的脚的故事”无关,但是朱唇轻启,却无言以对。
当她坐在网友那辆白色宝马的后座上向后望去的时候,她看到他孤单的伫立不动的身影,她忽然眼泪纵横,她明白她失去的不是一抹春色,而是生命的整个春天。
第326、我爱过一个陌生人
这个清晨没有什么特别,像过去无数个深夜一样,我只是突然想起高中时代穿过的一件蓝色T恤,于是翻箱倒柜的寻找,不小心看到抽屉的角落一些静默的干枯的百合花瓣,好像一个探索回忆的暗号。久违的炙热眼泪毫无征兆的掉下来。
所以我想起你来,我用力的想起了你,我爱过的人,周皓言,你还好不好?
[一]
学校门口的小店很多,为什么大家偏偏都喜欢聚集在言嘉呢,是因为那里的双皮奶味道很正呢,还是因为那里的音乐很美,还是因为那里的老板很帅呢。总之,我是因为最后一个原因,美色当前,一切退后。
仲夏时节,我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帆布鞋,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那个时候的我多美好啊,他们都说我晶莹得就像块冰一样,我去你的店里买玩,一大群人坐在一起聊天,都是初中或者高中的学生,你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玩游戏,仿佛不屑和我们为伍的样子。
有几个低年纪的小妹妹穿着低腰裤,鼻子上穿着鼻环,大家聊天说考试,我大叫一声,我忘记巴金写的高氏三兄弟的名字了。有个小妹妹看着我,目光里满是疑惑,巴金是谁啊?
整个店里寂静了一两秒,我憋着笑装作严肃的样子告诉她,巴金你都不知道啊,唱歌的。她更疑惑了,唱什么歌的?周围的人终于忍不住爆发出哄堂大笑,你也忍不住侧目看我,嘴角带一点点笑,像细碎的火星般溅入我的眼眸,另我有片刻的失明。
旁边一个女孩子插嘴说,巴金是作家啊,写骆驼祥子的。
我笑得连手上的奶茶都端不稳了,好不容易平复下来,我认为有必要对她们这群90后的小孩子进行一下思想教育工作了,妹妹们,平时有时间少去泡吧,唱K,多读点书,古人说腹有诗书七自华,不是没有道理的。
骆驼祥子明明是老舍写的嘛。
临走的时候我悄悄的瞄了你两眼,你真是好看,眉目俊朗,眼神清凉。你忽然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吓得弹了一下,然后畏畏缩缩的回答你,苏丛丛。你“哦”了一声,然后说,你蛮有意思的,有时间多来玩。
很久之后,我都记得那种心情,欢喜得好像世界都要爆炸了,仅仅是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让我联想到沧海桑田或者亘古洪荒。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么一个人,给过我这样的欢喜,后来,再直接的表白,再贵重的礼物,都不曾这样打动过我。
[二]
我观察过你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早上8点开店,早餐是黑咖啡和涂着厚厚的果酱的羊角面包,中午你会开车去汇回家吃饭,你的车是一辆绿色的甲克虫,开在马路上混在一堆黑色汽车里很显眼,下午你会一边听音乐一边玩游戏,偶尔有客人会你也只是微笑,不像别的老板那样嘘寒问暖。
你真不像个缺钱的人,你的态度也真不像个很想赚钱的人。于是我暗暗猜想,你会不会是个富家公子,,不满家族安排的婚姻,所以逃了出来,开个小店以此为乐。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了你,所以才会用这么多宝贵的时间去窥探你的生活。学姐跟我说,喜欢一个人不说出来不就等于没喜欢吗,我想就是这样,说了我就不后悔了,最重要的是,说出来我就爽了,这个沉重的包袱我就甩给你了,从此一身轻了。
七夕的那天我在店里磨蹭到很晚,所有的人都走了,我还赖在那里看《猫和老鼠》,你走过来给我一分草莓冰淇淋,微笑的看着我,仿佛将我的拙劣的伎俩看穿了一般,你说,你怎么不跟朋友出去玩呢?我可怜兮兮的望着你,企图用凄凉的眼神打动你,我的语气那么自怜自艾,我说,朋友都有男朋友,我不想做灯泡呀。
你说,那你的男朋友呢?
我叹口气说,我没有男朋友呀,我身边的男生都觉得我太好了,他们自卑得不敢跟我表白呢。你咧开嘴巴笑,露出一颗颗整齐干净的牙齿,你伸手揉我的头发,指间有莫名的温柔。你说,那我带你吃东西去吧,这么好的节日,我们孤家寡人的,不能亏待自己。
你买百合花给我,你说世人都爱玫瑰,但是我的气质属于百合一族,艳而不妖。我跟着说,我的气质是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啊,哇哈哈。晚上广场上放烟花,人潮拥挤,你伸手拉住我的手,我很大声的喊,周皓言,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周围太吵,你听不见,一遍又一遍的问我,你说什么?
我望着你,眼泪忽然流下来,那是我成长的过程中第一次因为快乐而流泪,那种奇妙的感觉,难以用言语说清楚,我喊了三次,你的表情还是很懵懂,我决定不说了,我们的时间还有这么多,有的是机会说。
我把你送我的花插在花瓶里,它们和你血脉相连,我想带着它们远走高飞。
[三]
周末的时候我约你,去郊外爬山吧。我的脸红仆仆的像樱桃小丸子,你宠溺的说好。你对我真好,我提什么样的要求你都满足我,我穿什么你都说好看,我吃再多你都说不胖。
但是你还是不说你喜欢我,按照学姐的经验,喜欢一个人不说,那就等于没喜欢。可是,你对我那么好,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呢?
我们走在一起时,学校那条街的的时候有很多人看到了我们,他们的眼睛里有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问你,我们在一起玩很奇怪吗?你沉默了一会,你说,丛丛,你还太小,有些东西你不明白。
甲克虫不适合走崎岖的山路,你带我吃过早餐之后决定把车开回家,另外打的去郊区。你家住在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小区,我站在小区门口看着里面素雅却别具一格的楼房,心里暗想,要是真的嫁进你家,,那我不就成了少奶奶吗。
你出来的时候我笑嘻嘻的问你,你家干什么的呀,住这里的人都巨有钱呢。
你的眼睛里划过一丝忧伤,霎时又转换得波澜无息,你笑笑说,哪有很有钱啊,钱再多,那也不是我的。我攀上你的肩膀,有志气,靠自己才是王道!你转身捉住我的手,狠狠的捏我的脸,小丫头,没大没笑。
我们在街边肆意的闹,忽略了背后窗口里那簌清冷的目光。
郊外的空气清新芬芳,你拉着我在山脉上攀爬,泥土里散发出自然的味道,我忽然大声唱歌,我爱上一道疤痕,我爱上一盏灯……你问我,丛丛,你爱过吗?
我眨着眼睛,以为你在暗示什么,从前没有,现在还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你的眼睛看着远方,树木葱郁,大山巍峨,流水清澈。
你忽然说了一些奇怪的话,你说,丛丛,有时候两个人不能在一起不是因为不相爱,而是人生中有些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像是责任之类的。但是……总之,不在一起,不代表没有爱,明白吗?
我点点头,又摇头,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说的那些话我在小说里看到过,在偶像剧里也看到过,但是这些跟我又什么关系呢。
你又笑了,丛丛,你还小,以后你会明白的。山上有庙,我带你去拜佛吧。
这个庙看样子年份久远,朱红色的大门已经陈旧灰白,但是庙里的菩萨依然慈眉善目,你牵着我的手跪下去,满脸虔诚的表情,你说,丛丛,诚心一点拜,心诚则灵。我懵懵懂懂的拜下去,心里只望这一刻永恒。
我们一直坐在山上聊天,基本上都是你听我说,自己却沉默不语。有那么一刻,我问自己,我究竟了解你多少,除了知道你毕业于北方一所名校,你大我三岁,你叫周皓言,其他我一概不知道。不过没有关系,你是我喜欢的人。
我喜欢你,所以我相信你,你不愿意说,我就不问。亲爱的周皓言,我相信你。
[四]
可是我没想到,我选择相信你之后会遭遇重创,我没想到你刻意沉默的历史竟然是一把会伤害我的利剑。
时间缓慢流逝,我每天都可以看到你,可以跟你在一起,可是你越来越沉默,我时常在那种令人窒息的沉默里甭紧身上每一根弦,把头靠在你的背后,悄悄的流几滴眼泪,然后你转过来时我就可以微笑的看着你,好啦,没事啦。
转眼到了圣诞,高三的学生不放假,我们从窗口看到低年纪的学弟学妹欢欣雀跃的拿着圣诞棒去庆祝,心里有中强烈的嫉妒。
是的,我嫉妒他们,所以我撬了晚自习,我去元祖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想给你一个惊喜。这是我们一起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蛋糕很漂亮,有厚厚的巧克力和香滑的草莓果酱,这些都是你最喜欢的。然后我兴冲冲的往言嘉赶去,门口除了你的甲克虫之外还有一辆宝马330,我走到言嘉门口时听见里面你和一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你说,这些年来我从来就没有一天真正过得开心过,,你们究竟要束缚我到什么时候。那个女声也在叫喊,你说这样的话未免太没有良心了吧,这么多年,我们给了你那么多,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们给的……接着就响起了玻璃碎裂的声音。
我连忙冲进去看,你全身都在发抖,一个雍容华贵的中年女子流着眼泪瞪着你,眼神那么锋利,好像要刺进你的身体,我怔了几秒钟之后慌乱的说,对不起,我听见有吵架的声音才进来看看的……话音未落,她顺势扯过我的手去细细打量,带着冷笑说,就是她吗,就是她让你猛然醒悟自己的人生没有乐趣吗?
你把我拉过来护在身后义正言辞的说,妈,我们的事不要扯到她身上去。犹如雷电霹雳,我浑浑噩噩的看着她甩了你一个耳光,看着你送走她,看着你悲伤的坐在我的面前。
不知道过了多久,巧克力都融化了,外面开始下大雪了,你说,丛丛,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我是个孤儿,2岁时被收养。我的养父养母家里很有钱,一直没有小孩,所以很疼爱我。我3岁时妈妈意外怀孕,生下一个妹妹,可是并没有减少对我的疼爱,我们生活得很幸福。
我的妹妹叫皓嘉,似乎是我高中时她从妈妈口中得知我并跟她并没有血缘关系,从此之后对我的感情也就变质了,我说我们不可以在一起,可是她是个执拗的女孩子,她说,我要我们在一起。
为了躲避她我填报了很远的城市读大学,放假的时候我回家看到她整个人都变了,她曾经是很活泼天真的女孩子,可是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像枯萎了的花朵,没有丝毫朝气,看到我的时候她当着父母的面号啕大哭起来。
父母知道一切之后跟我谈了,他们愿意让我的身份反发生一些改变,可是我断然拒绝了。在我心里,她是妹妹,这个概念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后来,我带女朋友回家,皓嘉当着我女朋友的面哭,她说我辜负了她……
我在大学期间带了无数个女生回去,只想打消她荒唐的念头,可是她一次比一次极端。我大三那年,带回去的女孩子是所有女生最漂亮的,我对皓嘉说,我要娶这个女孩。当晚她喝醉了酒,一个人在高速上飚车……后来,你知道,高速上……开那么快,肯定会出事的……所以,我必须,照顾她一辈子。
我的指甲用力的掐进掌心里,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疼,开口说话怎么会是这么嘶哑,我说,那她现在呢?你不看我,你盯着地板说,在家里,不能自由活动,这个甜品店的名字也是她取的。
最后你说,丛丛,对不起,我没有资格说爱你。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走的,12月的夜晚好冷啊。
[五]
回去之后我发了一场高烧,迷迷糊糊里我哭了,我叫着你的名字,周皓言,其实你对于我来说只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陌生人而已,可是你之于她,却是一辈子的信仰和依靠,我有青春,我有健康,我拿什么是跟她争呢。
你是她的爸爸妈妈养大的,这个恩情,你用一生来报答都不够,我怎么还能逼着你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呢。我的房间里还插着你送给我的百合,可是花瓣已经泛黄了,我想起你在山上跟我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终于弄清楚了你的意思。
即使我们是相爱的,也不可以在一起,人生中有很多事情比爱情更重要,也更沉重。她是你的原罪,是你终身都要背负的伤口,可是我哭一哭就可以忘掉你,继续我的人生,将来我会遇见比你更好的人,我会爱他,也被他所爱。
是这样吗?如果真的可以这样云淡风清忘记你,那为什么心脏会那么痛呢,为什么我还要哭的喘不过气来好像全身的骨骼随时会散架呢?
整个寒假我都没有出门,新学期的时候我让家里帮我办了转学,据说每年的高考状元都是在新学校诞生的,于是这成为了我逃避你的最好借口,你是我身体里的一颗毒瘤,如果不狠心剔除,癌细胞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蔓延到我身体里的每一处,到时候我就无力回天了。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我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我用很多很多的题目来填补时间,害怕一空闲下来就会想起你,想起你的笑容,你手指的温度。我把那些百合花的花瓣风干后包起来放在抽屉里,我以为这样就尘封了一切与你有关的记忆。
流火的8月,我收到录取通知书,它对得起我这些年来的努力,就要告别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突然有种强烈的心情,我想见见你,我生命里第一个爱着的人,第一个,爱而不得的人。我一个人跑去言嘉,你不在,有个坐轮椅的女孩子问我,你需要什么?
我呆呆的看着她,你从来没有告诉我,她是这么漂亮,如果不是失去了双腿,我想她一定会是个颠倒众生的大美人,明明跟我一样大的年纪,眉目间却有着我望尘莫及的风情,我问她,这家店的老板呢?她笑着说,我就是这里的老板呀。我指手画脚的说,不,是一个男生,我转学之前经常来这里玩,他不在吗?她的神色立刻紧张起来,你找他做什么?你是谁?一边说一边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我。
我在她拿东西摔我之前逃遁了,转角的时候撞上迎面而来抱着一个KFC的全家桶的你,我的眼泪哗啦哗啦的淌下来,你对我笑,那个笑容心酸又疲惫,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哭着跑开。
皓言,我说不出温柔或者是决裂的语言,但是我有远遁的能力,我离开你,我放生你。
[六]
我没有想过会再遇见你。我觉得我们是欠缺了缘分的人,给不了不彼此幸福的人即使住在同一条街上也有可能终身不见。
然而,暑假我回家的时候,跟聂初霖手牵着手一起在商场里买衣服的时候,我居然再次看见你。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好看,眼神依然清凉,眉心微微簇起,总让我有想要替你抚平它的冲动。你跟初霖看上同一件衣服,可是中码的只有一件了,初霖还没说话你就开口说,你买好了,我看别的。
他去试衣间换衣服的时候,你轻声问我,是男朋友吗?我点点头,是的。
你不知道吧,大一的圣诞节,全班同学一起联欢。我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酒,喝完啤酒喝白酒,喝完白酒又喝啤酒,不知道喝了多少之后失去理智,当着班导的面大声喊了一句,愿天下有情人都不得好死!喊完这一句之后我就像一堆烂泥似的瘫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当晚我因为酒精中毒而被送去医院急救,昏迷中还一直叫着你的名字,这些年来所有我想说却一直没有机会说的话,在那次的痛哭中终于全部说了出来,周皓言,我曾经是那样,那样认真的爱着你。我记得你带我在山上看的日落,夕阳芬芳,明月如霜,可是我们是怎么让这爱变得无法进行了呢?
为什么,她早我那么多认识你呢?
我昏迷了很久,醒来时看见初霖一直守在我的身边,看到我睁开眼睛,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于是就这样,皓言,反正不可能是你,那么我就接受新的人,开始新的感情,努力忘掉你吧。
可是当我再次看到你,我忽然想起一句词,不思量,自难忘。
你点了一根烟,烟雾袅袅里我看不真切你的脸,你说,我一直很挂念你,却始终不敢去联络你,当初让你那么难过,都是我的错。我抿紧嘴唇,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我害怕只要我一开口就会哭。初霖朝我走来的时候你突然轻声说,丛丛,其实那年圣诞节你喊的那句话我知道,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望着你的背影,我的眼泪在灯光如昼的商场里旁若无人的汹涌而出,皓言,今时今日,你还可以轻易的让我掉下眼泪来。
我看到你丢掉的万宝路烟盒,你曾经告诉过我,它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男人不忘女人的爱。我忽然想起一部电影来,一个女孩经历过很多城市,也经历了很多男人,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初恋。直到车祸时候仰面躺在围观的人中间,喃喃地说,我们真得要分手了吗,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我准备好了吗?
皓言,我没有忘记你,我知道你也无法忘记我,因为在你抽烟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你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个刺青,SCC。
那是我的名字,我叫苏丛丛。
第327、我们的爱情过于匹配
如果有一天,人们都这样恋爱,如果有一天,爱情都和谐如此,看似预言,其实离我们已经不远――我跨进办公室,同一位笑容可掬的男子握握手:他叫布拉克,打扮得体体面面――当然,是和我比较而言。他比较快地翻动着一叠叠卷宗,就像是翻腾一堆烙饼。
“我担保,你会对她非常满意。”他说,“我们用高效电子计算机,把她从全美国一亿一千万可以入选的未婚女子中挑出来,我们仔细地考虑到了各种条件,年龄、工作、学历和地域背景……”
我坐得笔直,满怀兴趣,心里直后悔来这儿前该认认真真地洗个澡。还有,这办公室布置得蛮排场,可椅子坐上去却老觉得不合适。
“现在――”布拉克先生说着“叭”地打开一扇门,亮出另一间屋子,那架势活像个魔术师,他真该再披个斗篷,而我,则指望会从那间房子里跃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但我吃了一惊。
里边站着一个姑娘!非常漂亮,真的,她漂壳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达菲尔德小姐,从蒙大拿州拉芬湖来。达菲尔德小姐,这是富兰克林・沃克,纽约人。”
“实际上,我叫富兰卡,富兰克林是大名什么的。”我开口说话,有点紧张,因为她是那样漂亮!
布拉克先生知趣地退出屋子,我们终于能单独谈话了。
“你好。”
”你好。”她答道。
“我,非常满意能够挑选上你。”我说,尽量想使自己的言谈举止温尔文雅。也许,她不喜欢说是被“挑选”的,我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有这样的结果,我挺高兴。”
她笑了,很迷人,露出一排洁白好看的牙齿。
“谢谢”她说,“我也很高兴。”说着,又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我31岁了。”我脱口而出。
“是的,这我清楚,”她说:”资料上全写着呢。”
看样子,交谈只好到此为止了。因为,一切情况都写在资料上了,还有什么话题呢?我搜肠刮肚地想。
“孩子的问题你是怎样考虑的?”她问。
“三个。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这也正是我的愿望。”她紧接着说,“这些都写在了资料的‘未来计划’一栏里,就在那儿。”
我一低头,才注意到自己手里攥着一叠纸,封面上贴着B计算机信息贮存卡的标志,这是一份关于达菲尔德小姐的详细材料。我赶紧一字不漏地埋头细读起来。果然,她也如此,纸张紧张的翻动弄出阵阵并不悦耳的声音。
记录卡上写着她酷爱古典音乐(填在“兴趣与爱好”一栏内)。“你喜欢古典音乐?”我抬起头问道。
“哦……胜过一切。我还有福兰克・莱纳歌曲集的全部磁带呢!”
“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老歌唱家。”我表示同意。
我俩继续阅读材料。知道了她喜欢书本、足球,看电影时常常坐在前排,愿意在靠窗户的床上睡觉,喜欢猫、狗、金鱼这些小动物,喜欢吃意大利腊肠、三明治,穿着朴素,倾向于把孩子(当然是我们的孩子)送到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宁愿住在郊外,喜好游览艺术博物馆……
我刚想说我们爱好也相同时,她忽然抬起头说道:“我们好像爱好相同。”
“的确如此。”我应和道,大为我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句能打破沉默的话还被她抢先说掉而深感遗憾。
我继续阅读“心理状况”一栏,她羞怯,内向,不喜欢争辩,是一个理想的贤妻良母型的女性。
“我很高兴你不喝酒抽烟。”她说道。
“我不抽烟喝酒,我不喜欢。不过,我有时喝点啤酒。”
“资料上可没有记录这一点。”
“大概是我忘记写上去了。”我真希望她不会十分在意。
我们终于读完了彼此的材料。
“我们就像一个人。”她说道。
我们的恋爱一点也不用谈,那叠薄薄的但却像地图一般明细无比的资料为我们省掉了两到三年拍拖时间。
现在,达菲尔德和我结婚已经九年了,我们如愿以偿,有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区,听了无数遍的古典音乐和福兰克・莱纳的唱片。我们的记忆里,很难寻找出一件彼此看法不同的事,我们事事相合,默契得几天都不同说一句话。她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好妻子,而我,如果不是自夸的话,也可以说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如果仅就科技而言,我们的婚姻不愧是最佳组合,但就一个家庭与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与其说像生活不如说更像科技。
我们两个准备下个月离婚!无论是达菲尔德和我都已不能忍受这种过于匹配的爱情和过于步调一致的生活了。
第328、错落流年
遇见他时,她16岁。雨后的林荫道,她提着棉布裙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跳过地面的小水坑。募地自行车铃声响起,还没来得及闪躲,污水已溅了她满身。皱起眉刚想发怒,有道歉声急急落入耳畔,抬头的刹那她竟愣了神,究竟是女娲的精雕细琢之作吗?一瞬间,有浅浅的笑意爬上嘴角。莫名地,对这个崭新的高中校园充满了亲切。
她望着他骑着单车远去的背影在心里默默念想着下一次的相遇。在班里做自我介绍时,她的目光一直随着台下他轻轻流转,有秘密花朵悄悄绽放。
她缄默矜持,而他开朗健谈。彼此完全是两条平行线的人,没有丝毫的交集,如何联络起来成为她每天夜里反复思考的问题。无意间发现同桌好友是他初中同学时,她暗暗一喜。所以她渐渐的知道了他的星座生日喜好等。
从好友那收到他生日的邀请函的时候,她兴奋的一夜没合眼。送什么礼物好呢?
第二天的KTV包厢里,她缩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的望着他。玩真心话大冒险时,有朋友问他有没有喜欢的人时,他不说话,悄悄看了她一眼,猛地喝了3杯啤酒一个人拿起麦唧唧哼唱beyond的喜欢你,她轻轻自问:他是不是在暗示自己?这样想时,心里蜜潮四涌。
可看到他雨伞下的那个长发飞扬的美女是,她的心碎了一地。原来她所有的渴望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他或许从未注视过自己。抹掉眼泪暗暗发誓从此不再注视他,独自缩在坚硬的城堡发奋学习。
三年时光匆匆溜走,填高考志愿那天,他突然跑过来说我报A大你报什么学校?那一刻,她紧闭的心房轻轻颤抖了,她是多么想去报考A大啊,可是转念,她看着他微微笑说:B大。
挂掉他从B大打来的电话,她哭了。原来他是喜欢她的。填志愿的那日,她独自在小树林中反复纠结了半天,她想自己那么喜欢他,不如勇敢一次吧,于是涂上了A大的代码。而他因为她的一句话,报了B大。从此天南地北,各自安生。
有件事他们不知道,他过生日那次,她曾勇敢过一次,她买了一个烤瓷杯求好友转交给他,里面是一张小纸条:我喜欢你;巧合地是他也买了一个同样款式的杯子求她的同桌交给她,里面是他倾慕她的粉色信筏。
殊不知,她的同桌从初中开始就暗暗爱慕他。出于嫉妒,她没有将礼物转交给他们彼此。而他们以为没有回应便是沉默的婉拒,于是渐渐收起悸动的心。她那次看到他雨伞下的女生不过是他楼下的邻居而已。
杯子,一辈子。轻轻地,就这样错过了。若时光回转,她定会在初遇的那一刻抛弃所有的矜持向他告白,只叹生命中注定有遗憾,不是每次遇见都昭示完满,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的结局。
人生充满了玄机,有时一个念头,便会错失一段美丽。
能拥抱的人就不要放手,能告白的就不要观望,能在一起的就不要分开。
第329、书屋情缘
在她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以经事隔4年了。现在她以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女老板。而她坚持要回到她首次创业的那间书屋。当我问及她原因时,她平淡的说:“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由其是文学,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它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的这段感情。” 在她向我谈起的时候,不由对她产生了敬佩之心。
那时她18岁,独自从农村来到这座城市。经过2年的努力。在她20岁时在大学旁边建立了自己的书屋,她的主顾不是大学的学生就是些文人默客。而她一律的迎来送往、不卑不亢、连笑容也职业的不偏不倚。青春少年样样红,满眼都是人世的风光。什么样的璀璨繁华没有见过、什么样的书籍文章不曾领略?谢绝过多少浮沉浪子的邀约。因为她知道这一路走来的坚苦、因为她心如明镜,自己由如一朵盛开的莲花,无论多么的明媚鲜研,开开落落都岀不了那方池子。她唯原找一个心爱的男人而不愿周旋在游戏中虚掷光阴。那是她的聪明,不是每个女子都能有的。
直到他的岀现,仿佛是凄清幽静的夜空陡然绽放了一束束绚烂无比的烟花。她的世界顿时光彩流漓。
那时他23岁,正读大四。是一个有岀身、有学识、有风度的男孩。
才近书屋,便被这的气份所吸引。优雅的布局、别致的书屋再加上空气中散发岀来的书本的清香。不由的男孩望向书屋的主人。写满笑意的脸上隐藏着常人见不到的忧郁、明亮的瞬子带有商人的精明、说话投足间显岀了与众不同的气质。以置让男孩忘了自己是来买书的。竟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同她聊了起来。女孩的经历让男孩无限怜惜,更佩服她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女孩同样欣赏男孩身上独有的才气、喜欢他身上那股清水百合的香水味道。
他们两人一见钟情,从此都限入了爱河。
男孩给她讲学校的故事,对她嘘寒问暖,逗她开心。女孩感激上苍把他带到她的身边。他们共同编织着未来的梦。
冬去春来,转眼男孩大学毕业了。
男孩执意带女孩见他爸妈,女孩觉得配不上他,觉着他的家庭是那样深不可测。对男孩说:“在等等吧,等我事业上了轨道在去吧?”
男孩拗不过她。
在男孩回家的那天他捧着一束百合对女孩说:“我是真心的喜欢你,等我回来。”女孩一头扎在男孩怀里坚定的点点头。而他也暗自发誓一辈子疼她、呵护她。
男孩带着对女孩的承诺上了路。
可谁也没想到司机由于酒后架车发生车祸。男孩从此只能用拐杖走路。男孩觉得现在的样子委屈了女孩。他只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父母已经替他选了女朋友,让她把自己忘了。”女孩看完信已经泣不成声。没等男孩返校就离开了书屋。
她对我说:“这4年来追她的男孩还很多,但她一直都忘不了他。”她说:“其实我当初是带着恨离开书屋的。”(女孩对我讲这些的时候我能读岀她的痛处。)她说:“直到一周前我在学校门口路过碰到他,才知道他手中多了支拐杖。他现在是学校编辑。当时我们目光相碰的刹那,我们都感觉还深爱着对方。当时他转身要走。被我拦住了,他是不想让我见到他的样子吧?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才知道4年前发生的车祸。”
她说:“如果当时他告诉我真实情况,我只能更爱他。”
她不由的叹了口气 说:那时的一封信我们错过了4年,现在我不会再让他从我的生命中溜掉了”
我们正聊到这的时候。男孩进来了。打破了我们的对话 。
看着女孩扶男孩坐在她身旁。
男孩说:虽然这几年我很痛苦,但我从没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爱她,所以我想把一个完整的我给她。可现在……”
他说到这的时候我们3人都沉默了。
现在4年过去了,看着他们又走到了一起。还是那么相爱。我真的羡慕他们这种伟大的爱,而且真心的祝福他们……
第330、爱情密码已过期
爱情密码已过期作者/小疼
和张凯一起两个月后,小郁选择了再次跳槽。她不愿意在同一个空间和张凯保持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
张凯推荐小郁去了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张凯和那家公司的老板小有交情,虽然同行是冤家,但亦常常关系微妙,有各种往来。
小郁过去后,便分到了许良的部门。
起初,小郁对许良的印象仅限于好奇,那个30岁的男子个子不高、略瘦,五官倒不难看,只是衣服常常穿得不得体,又戴一个过于宽大的眼镜,在一群衣着光鲜、言语利落的同事中,更显他的木讷和不合时宜。但后来,在得知正在建造的小区完全出自许良的设计之后,小郁不得不对这个木讷的男子另眼相看了。小郁看过整体的设计图,外到小区的绿化、停车场,内到楼房内部的结构,都出自许良之手。用圈内人的话说,极其完美。而据说,正是凭借这份设计,公司当初才打败所有对手,在资金并不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拿下了这块地。
所以,许良是公司的宝,专业技能高超,为公司和个人都赚取了不菲财富。
只是这样一块宝却依然是单身,公司里年轻女孩也颇多,可是并没有人追求许良,虽然闲聊时,几个女孩子也口头上觊觎一下许良的财富,但却没有人主动出击,因为许良这人“实在太呆板、不浪漫”,这是公认的。而许良也从来没有追过谁,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上。直到小郁出现。
凭借一个恋爱中女子的敏感,小郁觉得,许良对她是有些不同的。平时,许良和异性说话不多,不得不说时,总是低着头不看对方,可是,每次许良见到她,会看着她说话,只是一开口便脸红。
小郁脸红过,知道缘由。只是,小郁是不可能喜欢许良的,不是因为他木讷和不够浪漫,而是因为,她的心在张凯那里。虽然,她和张凯不可能有结局。
遇见张凯之前,小郁从来没有想过会爱上一个已婚男人。
彼时,小郁刚刚跳槽到张凯所在的这家房地产公司,没有太多工作经验,又长得太漂亮,故此备受同性同事排挤。张凯察觉后,开始处处护着她。作为设计部经理,张凯的袒护给了小郁生存的空间,但也招来诸多非议,说小郁勾引上司……也有说,张凯贪恋女色……
小郁无意中听过三两次,但从不辩驳,后来有一天晚上,加完班之后,张凯顺路送小郁回去,在车上,小郁问出了自己疑惑的问题,她问张凯,为什么帮我?
张凯沉默片刻,回答,和他们说的一样,我贪你美貌。
说完,张凯轻轻笑起来。
在张凯的笑声里,小郁愣怔许久,她没想到张凯如此坦白,亦有些愣怔。从自己的角度看过去,这个微笑的男人是如此俊逸。
一时间,小郁心跳加快,然后,心绪便恍惚起来,后面张凯又说了些什么,小郁听得都不确切,直到下车时,张凯隔着两个车座的距离拍了拍小郁手背,对她说,到了。
小郁醒悟过来,拎了包开车门下车。
张凯也下了车,抬头看看小郁住的那栋楼,对她说,走吧。
没有提出来送她回去。
小郁进屋后,在窗口看到张凯还站在那里,直到她冲他摆了摆手,他才上车离开。
这个男子的敢作敢当和稳妥,深入小郁心底。
半个月后的晚上,同样的情形,在张凯要离开时,小郁站在窗口发了一条信息:上来吧。
就这样在一起了。然后那个早上,张凯走时,把一张银行卡塞给了小郁。
小郁本能拒绝,那不是她的感情原则。但张凯却按住小郁的手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想让你接受一个男人表达感情的方式。
那样恳求的眼神,让小郁再也拒绝不下去。她留下了那张卡,夹在一本书里。只是张凯并不知道,那张卡,小郁从来没有动过。她把它当成他们爱情的信物,更愿意爱情如卡中利息,自动增长甚至复利。
偶尔闲聊,小郁会跟张凯说起许良,说起他的高智商和低情商,说起他的木讷。
张凯对许良并不陌生,在行业内,许良是个招牌。所以每次小郁提起来,张凯会搭上几句。只是那一次,小郁说起来许良对她的好感时,张凯却愣怔半天没说话。小郁只当张凯是介意了,推推他的胳膊,张凯才回过神来,笑说,正常啊,男人不喜欢你才不正常呢。不过,喜欢我的女人可是要付代价的。
情人间惯用的开玩笑的口吻,小郁也笑笑,并不往心里去。
但小郁没想到,几天后的晚上,张凯却主动提起了许良,好似随意,张凯问小郁,许良对两家公司都参与竞标的拆迁中的城中村那块地,在建造设计上有什么想法。
小郁说,倒是开了两次会,要大家集思广益,分别拿套设计方案。
张凯又问,许良自己呢?
小郁笑起来,他的想法都付诸行动,看他那样子,应该胸有成竹。
随后,张凯半天没有说话,小郁正想问他是走还是留下来过夜时,张凯却伸手将小郁抱在怀里,贴近小郁耳边低声说,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对我来说,这件事很重要,非常重要,会决定我的前途。小郁,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开一家自己的公司,还缺少点经济基础……
小郁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要……
张凯定定地看着小郁,对,这是一项大工程,小郁,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向你保证,只此一次。我想,你应该可以拿到许良的设计方案,如你所说,他有些大大咧咧,而你又有机会经常出入他的办公室……
小郁沉默许久,终究点了点头,这是她爱的男人,她愿意为他去违背一次做人的原则。
几天后的晚上,小郁便寻到机会,那晚,整个设计部的大多同事都在加班,小郁趁旁人忙碌时,溜达到了许良的办公室门前。
敲门,进入,看到小郁,没有开口,许良忽地脸红了。
小郁笑,经理,看你这里有没有止疼药,忽然有点儿胃疼。
说完,小郁弯了弯身体,好似在抵挡胃部的疼痛。
许良即刻慌乱起来,边问小郁痛得是否厉害边起身说,你在这里等会儿,我去买药一如小郁所料,许良这样的男人,不可能会在办公室备有常用药物。
小郁推拒,还是我自己去。却已经被许良按在凳子上,然后拿了钱夹朝外跑去。
小郁笑笑,想这男人还真不对人设防啊。然后在确定许良离开后,小郁起身关闭房门,走到了许良的电脑前坐下。
凭借操作的熟练,小郁很快找到了想要的文件夹,但,还是有密码保护的。
是啊,那么重要的文件,谁会真的不设防呢?可是,小郁也是有备而来――许良的生日甚至许良父母的生日,她都想办法拿到了。她认定许良这样的男人,只会设置这样的密码。
可是,输了几次提示却显示错误。小郁傻眼了,暗想还真低估许良了,而时间也不宽松,小郁皱起眉头。然后电光石火间,小郁灵机一动,飞快输入了自己的生日。
文件夹成功打开了,小郁震惊,然后清楚感觉到自己的心微微一颤,忽然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
半分钟后,小郁关闭了电脑,起身离开了,走的时候给许良发了条信息:胃忽然不痛了,我回去了,谢谢你。
第二天和张凯见面,吃饭的时候,小郁对张凯说,没有办法拿到许良的设计方案,因为他的房间根本进不去。这段时间,许良严防死守。
张凯有些失望,忽然又想起什么,既然许良喜欢你,你可以……
小郁打断张凯,是我会错了意,许良并不喜欢我,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小郁撒谎了,那一刻,她只想对他撒谎。然后,她看到张凯的眼神明显暗淡下去。不知怎么,小郁的心,也跟着隐隐暗淡了。
之后,张凯也借口竞争的事工作繁忙,电话都少了起来,更不用说见面。
是小郁主动提出的分手,忽然之间,觉得曾经那么深的爱,却没有办法走下去了。
电话那端,张凯只沉吟片刻,便说,好吧,如果你不找我,我就不去找你了。
其实是想象中的结局,可是小郁却非要亲耳听到不可,只有这样,才会甘心。只是那张卡,小郁还是没有舍得还给张凯,那是她爱过一个人的见证,但小郁还是决定把卡中的钱给张凯打过去,只把卡留下,当做纪念吧,毕竟,是爱过的。
可是让小郁意外的是,输了两次她的生日,都显示密码错误,小郁忽然意识到,这张卡,已经失效了。也许就在她提出和张凯分手的那一天,也许更早,小郁不知道,她只是知道,她的爱情已报废。
离开柜员机,小郁把卡丢在了街边垃圾箱中,这时忽然收到许良的信息,他问她,这些天,胃还疼吗?
小郁没有回,她不想回应许良对她的好,因为,她还没有爱上他。眼下,小郁并不知道谁是她该爱的人,她只知道,谁是她不该爱的。
这就够了。
第331、爱与真心
喜欢听广播里的情感谈话节目,记得有人曾说过:“聪明人不是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不是每个风浪都去撞得头破血流,而是从别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睿智地走好自己的路。”我的情感经历并不丰富,所以,我更愿意听别人的经历。今天打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她有些忧伤,她说她的男友得了癌症,因为是早期正在治疗,但她不知道他能够活多久。她很难过,也很犹豫。因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她舍不得分手。如果分手,她怕再找不到如此爱她的男友。但是不分手,她怕男友活不长,留下她一个人会是多么孤独;或当他男友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已不再年轻,想再找一个如意的伴侣也难了。她问主持人,她应该怎么办?是坚持还是放弃?她既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又怕男朋友和她不能长久……
主持人说:“你真是太自私了,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手,贪婪的人最痛苦。”
女孩沉默几秒钟说:“我是希望得到长久的幸福,让他照顾我,又担心他活不长,我现在放弃了又可惜。”
听到这里我想,这个女孩简直把自私和贪婪演绎到极致,贪婪的人最痛苦,没错。何止是爱情,生活中许多事情莫不如此,因为贪心欲罢不能,最终的结果就是沦陷。
女孩只想索取,不想承担责任,她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爱一个人就是为他真心付出,她却不懂这个道理。也许那个男孩太爱他的女友,所以宠坏了她。当他得了癌症,女友还在为她自己患得患失,全然没有考虑男友的感受。也许她的男友在人世活不了多久,她应该让他在活着的时候更快乐些。
爱上一个自私的人,也许比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好不了多少。我不知道女孩最终的抉择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和她的男友都不会幸福。
爱首先是给予,是让对方幸福快乐,如果一方不如此,爱情就成为一只脆弱的空玻璃瓶子,一碰就会碎。
第332、第100封情书
婷:你好!今天是我认识你的第1000天,这封信是我给你的第100封信,也许是最后一封了。
记得初次遇见你是在食堂,见到你之后的我足足呆了半分钟,你竟然和我梦想中的她是如此相像,我肯定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如何形容你的美呢?我想字典里的解释更贴切:婷――非凡的优美,雅致而特别的好看。
无疑上天是照顾我的,可以让我在那之后的日子里经常见到你徘徊在我们宿舍楼的楼下,我可以如此容易地见到最心爱的人,已经早已习惯睡午觉的我开始疯狂地在中午顶着烈日打篮球,尽管自乔丹退役以后我就早已失去了对篮球的热爱,同学们都诧异我为什么又重操旧业了,只有我知道我打篮球的原因是这样可以远远地望着你,也希望你能看我一眼。
那是一个星期五,天气出奇的好,我也期盼着我也能有好运气。其实那时的时机是不对的,因为你正在和一个男生谈着什么,但在错过了很多机会之后,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完成这件事。于是我走过去对着那个男的说:“对不起,我想单独和她谈点事,可以吗?”在那个男生诧异地走开之后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婷”。
你拒绝我之后我就想着一切可以打动你的办法,就开始给你写信,给你讲我的故事,讲我作为队长带领足球队获得校冠军,讲着我的感情经历……当然讲的最多的是我如何如何地喜欢你。我乐此不疲地写信,发愿写到100封,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给你写信,想你。直到有一天你说不要再给你写信和打电话了,尽管那时我已经给你写了56封了,但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哪怕是一个字。我失望了,动摇了,于是放弃了。
放弃了并不代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你,我知道找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不忍心再打扰你那颗平静的心,我一直在心中在默默地为你祝福。
我的思念就一直埋在心底,直到去年7月24日你第一次呼我,你当时在东直门医院值夜班,而我正是在东直门准备换车,深深喜欢你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好机会,我嫌跑得太慢,当即打了一辆三轮赶到医院,忘记怎么把手中的花献给你的了,只记着被你的美征服了,回去的路上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就是你迷人的微笑。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向你示爱的那一天刚好是你18岁的生日,知道了你对足球的喜爱原来更甚于我,知道了那时你已经快要接受我的请求了。
感谢你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给了我无比幸福的日子,我们一起看球,多少次打电话一直聊到天亮,凌晨三点骑着单车给你送花,终于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不知道是不是性格的原因,很遗憾你并没有真正给我很多的机会让我证明我的出色。总之在与你分开之后更知道了你对我的重要。这一点我在西班牙的那段日子体会得尤其突出,我日以继夜地想你,下决心把剩下的那些信写完。我开始给你讲我在西班牙的生活,那里的风土人情,讲我在那里的事业,讲我是多么多么地离不开你。忍不住给你拨了几个电话,发现你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
本有很大机会留在欧洲发展的,但就是那几个电话,心理实在是太牵挂你了,便决然地回来了。我知道自己很没用,但我实在无法抛弃心中的念头:我喜欢你!
在与你认识第1000天的日子给你这第100封信,我想是给我这3年的感情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
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有缘的,理由有三:
1.我们在你18岁生日的那一天认识,这本身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
2.我们的呼机号码就像是故意选的一样:我的11358,和你的11583。
3.你非常喜欢足球,我也是球迷,更是大学球队做的队长,拿过冠军。
终于把那个100封信的愿望达成了,希望你在这100封信之后给我一个答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会给你幸福的。
我的信写得不好,但我是用心在写。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每篇日记的后面都写一遍我的梦想,而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日记里被写了1000遍。这1000天对于我的人生也不算短了,就算没有与你走在一起,我也始终会记得我曾经如此地喜欢一个人,她的名字好美――婷。
伟
2005年8月9日
第333、绿地
他离开家乡小城的那年,不过22岁,刚刚被县上的广播站招成了记者。在那之前,他是乡下一问学校的民办教师,别人用来打牌、喝酒的时间,他用来在一盏昏黄的灯下读书、写作,终于给人发现,到了县城,却还是不甘心。又给他遇到一个机会,到了省城。她那时候是县城中学的老师,岁数同他差不多,一样喜欢文学,早上去上课的路上,可以听到广播里在播出他写的文章,夜里辅导完了夜自习回家的路上,同样能听到他的文章。小县城的街道上,绿阴沉沉,他的文章被配了音乐:由普通话很标准的播音员念出来,似乎格外动听。她终于红着脸去广播站找他,留下一封读后感般的信。就这么认识了。那是文学烟尘滚滚的80年代,这是文学青年标准的认识方式。
他们在县城周围的麦子地里散步,在落日的余晖里谈论小说,甚至有的时候也不说什么话,只是默默行走着,似乎那样默契地行走着,就已经是一种约定了。
所以,他走了之后,她一直不谈婚嫁,有点时间,就用来给他写信。学校的事情,读了什么书,都不厌其烦地告诉他。
他一封封地回着她的信,告诉她,他有了机会念大学,又认识了什么人,得到了什么大人物的青睐。一年,五年。十年,他的境况在发生变化,写给她的信却从不曾中断,从他的信里,她知道,他成了著名的评论家,有了怎样显赫的声名,围在他身边的是些什么人,他的敌人是谁,他陷入了怎样的论争,他被怎样批评,他的单身状态给他带来了什么样的非议,他的疲倦,他的振奋,他的思考,还有,他从不曾示人的,温柔的一面。
她始终没有结婚,逐渐成了别人口中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姑娘。但是,在她写给他的信里,他能感觉到,她那安静的、平和的、纯净的心,她安慰他,和他一起回顾他们在落日下的麦子地边度过的时光。她似乎成了他在名利场上争斗到疲倦之后的一个退身之所,一块绿地。
所以,他们小心地、刻意地从来不提婚嫁,不提“爱”,也从来不表达比“温柔”和“关切”更多的东西,似乎当她成了他世俗的妻,当这块绿地一旦真正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就会失掉最初的距离,而他也就从此没有了一个退让和休憩之所。
就这样,20年过去了。有天,她守着学生上夜自习,突然伏在了正在批改的作文本上,再也没醒来。她死在了讲台上。医生说,只有最心力交瘁的人,才会以这种方式死去。
知道她去世的消息时,他正在参加一本新书的首发式。在冷静地发完言后,嘈杂的宴会厅里,他找到了一间没人的会客室,在黑暗中坐了很久,有人闯了进来。打开了灯,他咆哮着:“你他妈的把灯关上!”在重新到来的黑暗中,他流下了眼泪。
第334、付出少女的贞洁 我不爱的女人曾爱我那么深
文/新浪网友 孟献文2006 欢迎网友投稿
一
那个夏天似乎早有预兆,会有一些事情发生,太阳像个恶魔一样追着人不放,我不停地喘息却无法摆脱。小衣打电话叫我过去玩,实在是烦,就去了。
还好,离小衣的距离不是很远,可是之前却是很少去的,今天的爽快可能让她意外把?还没下车就看到小衣站在站牌下探望的样子。看我走下车来,小衣像只欢快的兔子跑过来,阿明,先去吃饭把,我发现有一家的宫堡鸡丁很不错,去尝尝把。每次跟小衣吃饭,我都是要的这个菜,小衣也心领神会。
似乎察觉我有些不同,小衣也跟着我沉默。吃完饭,小衣问,去哪玩?随便吧,我信口答。那就去看电影把。我点头。小衣好高兴,我也知道这是我第一次陪她看电影的缘故。
哎,寂寞的小衣,大段大段空白的日子,就是独自一个人在电影院里看一场场有关爱情的电影,却不去身体力行谈一次真正的恋爱。这个浪漫空虚的奇怪的女子。
照例是一部一开始就知道结局的没有悬念的爱情电影,小衣却看的津津有味,浑然忘我,就在我厌倦的闭上眼睛时,小衣突然转头说,恋爱是一场重感冒?带着征询的目光,我也看到小衣注意的那个画面,一个女子在男人离开时,大声在雨中呼叫恋爱是一场重感冒。突然地胸腔里窜出一股怒火,仿佛被言中心事的恼怒,什么狗屁电影,胡说八道,小衣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愤怒的像一头狮子,什么也没说,拉着我的手走出去。过后我对小衣说对不起,小衣抱了抱我,眼里泛过不言自明的温柔。那一刻的亲昵让我忘乎所以。
那一夜我留在小衣家。
二
小衣就是这样的女子,即使发生过什么,她也能在你面前若无其事淡定从容的样子,而我却不能忘记那是小衣的第一次,不是怕承担后果,而是我根本不爱小衣,小衣也知道,我连伪装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城市夏天来的早,我对夏天的感知完全依据小衣越穿越少的衣服,因为我足不出户,甚至一日三餐,即以速食方便面代替,倒是小衣为我的饮食起居担心,在她眼中,我就像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而她就是在我需要时立时出现的保姆。小衣爱我,很多时候让我以为是把我作为一个孩子来爱的,这让我很不舒服,但是做为纯粹的朋友,我也能心安理得。毕竟偌大一个城市,我只有小衣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我一直知道。
小衣太怕热,每次见到她,身上的汗珠子就像太阳下融化的冰激凌一样咕咕而出,可是她依然来常常看我,她是我与外界保持联系的唯一通道。
三
恋爱像一场重感冒,从入夏我就深陷这场感冒,我绝望地爱上了一个女人,南溪。当然南溪爱的是另一个男人,像我爱她一样她对那个男人也是誓无反顾。就像很多的背叛故事上演的一样,那个男人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南溪被抛弃了。南溪第一时间赶来告诉我,痛哭流涕,狼狈不堪。我陪着南溪喝酒,心跟着她一起痛,南溪喝醉了,靠在我肩上模糊地说着,全是对那个男人的爱,让我感动又嫉妒着,为她的痴情感动,为那个狠心的男人嫉妒。
为什么当初我爱的人不是你?南溪在我耳边流泪说。南溪是知道我对她一直的爱,也认为只有我是永远不会伤害她,可是她不知道,爱上一个人的同时,总是以伤害另一个人为代价的。就像南溪的男朋友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伤害了南溪,我爱上南溪,不是也伤害了小衣,对于小衣,我不也算是背叛吗?所以背叛的故事是不会停止上演。
那一晚我陪着南溪在草地上坐到天明,这是我和她最近的距离,也是在南溪失恋的情下,才会想起还有我这样一个朋友,就像我这时会想到小衣一样,都与爱无关。第二天,南溪就走了,我最后说的话是,你知道的,南溪,我心里永远有你一个位置。南溪没有回头,留给我一个孤绝的背影。
很多次我以为南溪会回来找我,甚至幻想好我们会幸福的在一起,也只有我能给她从始到钟的爱,听来的却是,南溪同一个个陌生男人纠缠,抛离,再继续纠缠。我也知道,她是在以这种自虐的方式来报复她受到的伤害。
她习惯这样的游戏,却一直没有来找过我,为什么当初我爱的人不是你?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南溪的这句话,才知道我误读了她的意思。南溪还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我永远在她的视线之外。当这个无奈事实,横亘在面前时,我猝不及防陷入一场伤害,我和南溪有太多相同,都是害怕伤害的人,只不过我选择了小衣来抵御。我注定万劫不复。
四
我一直不敢面对小衣,从那一晚后,虽然小衣绝口不提,在我心里却总有块阴影挥之不去。小衣也渐渐看出什么,淡淡的就稀少来了,不知道她还会把大把大把的时间逗留在电影院里,我继续毫不在乎地过着日子。但是我知道我和小衣之间有种事实无法改变,也无从逃避。甚至我心里也作好迎接的准备。
小衣终于来了,这是我们两月后的第一次见面,她倚在门后,手里提着一个大蛋糕,像一朵褪去颜色的花,脸上也是静静几近凝固的笑,我愕然又愧疚地看着她。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忘了吗?生日快乐。我点头,接过她手中的蛋糕。再没有话说,小衣也罕见的沉默。
那晚破例小衣喝了酒,喝着喝着,小衣的眼里淌下泪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眼泪,她一直是那么快乐的女孩,笑容总是和话语一样常见。我心疼地抱住了她,小衣俯在我的耳傍说,今天我终于看完了那次没有结束的电影,恋爱是一场重感冒,那个失恋的女孩,最后却是幸福地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电影里的爱情都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小衣的眼泪滴答滴答落在我身上,仿佛要将我融化,其实我知道的,小衣是一直抱着一个爱情幻想的,那个幻想就象电影里结局那样的美好,可是往往现实总是事与愿违的。小衣也终于从她的童话城堡里走出来。我也知道是我亲手打碎了她的梦,现在我希望做的,无非是重新拾起这些碎片,再慢慢拼凑,等待时间来胶结。我的心顷刻柔软无力。我张开嘴试图说话,却最终停留在小衣的唇上,纠缠,交织。小衣也尽力迎合我,火山爆发,那一刻我们从所未有的心灵交融,赤裸裸的耗尽全力地索取对方的身体,都试图保留这一刻欢愉到永恒,那一夜缠绵到天明。
五
有些东西在我还没完全明白,夏天就要结束的时候,小衣却没有告别无声无息离开了,无论我怎么去穷尽寻找,她就像一颗水泡一样永远人间蒸发了。这个城市开始吹动秋天的风,我习惯点燃一支烟,在落日的黄昏,视线可以伸向很远很远,但我知道永远够不到与小衣的距离。有人说,一个不抽烟的男人开始抽烟,抽的是寂寞,吐的是思恋,在袅袅烟雾中,我仿佛看到小衣清清爽爽的样子,一如三年前第一次见面。只恨可惜那一夜还没来得及对她说,我爱你。夏天就过完了。
从今以后我抽很多烟,都是关于对一个女人的思念。
第335、亲你一下再走
莽子回部队那天,小娥进城送他。到了车站,看看离开车的时间还早,两个人就在车站前的广场蹲着说话,说着说着,莽子就不说了,只是痴痴地看着小娥。小娥说:“你别这样痴痴地看我好不好,一副馋相!”莽子就笑了。莽子说:“你要不痴痴地看我,咋知道我痴痴地看你呢。”小娥啐了他一下,说:“没羞!”就在这时,莽子突然小声说:“我想再亲你一下。”小娥说:“你疯了?”然后,小娥就站了起来。小娥站起来,莽子也只好站起来。莽子站起来后,就在那里来回地走动。后来,莽子仿佛下了决心似的,说:“这趟车不走了!”小娥说:“怎么又不走了?”莽子说:“这趟车不走了,坐夜里的车,夜里10点多还有一趟。”小娥说:“说得好好的又不走了,一会儿一个点儿。”莽子坏笑了一下,说:“等夜里再走。”又低声说:“等天黑了,我得再亲你一下再走。不再亲你一下,走了也不安生。”说完,不待小娥同意,就径直往大街上走去。小娥知道莽子的牛脾气,只好随了他往大街上走。
两个人就逛商场。逛商场的时候,莽子看到那些城里的情侣们手挽手地走,也想学人家的样儿,但试了几试也没敢伸出手来。后来又逛公园。公园里的长椅上,一对对的恋人相依相偎着,有的干脆就在那光天化日之下搂着抱着亲嘴。小娥一看这阵势,吓得扭头往外就走。莽子见小娥一个劲地往回走,有些发急,就大声地叫:“娥儿,娥儿!你甭走,你甭走嘛!”莽子说的是山里的土话,又用了那样大的声音,结果引得旁边的游人哈哈大笑……
终于熬到了半下午,两个人重新回到了火车站的广场。
小娥说:“5点多有一趟车,你还是走了算了。”
莽子发狠地说:“不走,坚决不走!非坐10点多那趟车不行!”
小娥想了想,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走了,我咋办?黑更半夜的。”
莽子说:“你不会住旅社嘛。”
小娥说:“说得轻巧。没个十块八块的,你住得上旅社?”
莽子说:“十块八块就十块八块,又不是掏不起。”
小娥白了他一眼,说:“烧包!”
莽子嘿嘿地笑。
突然,有人叫:“莽子!莽子!”
两个人一扭头,见是莽子他爹。莽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忙问:“爹,你咋来了?”
爹说:“不是说好上午9点的车嘛,咋还没走?”
莽子脸一红,说:“没买上票。”
爹说:“你娘见娥儿一直没有回去,恐怕出事,就让我来接一下。”
莽子一下子火了:“大天白日的能出啥事!”
爹见莽子火了,嗫嚅着说:“是你娘硬叫我来的嘛。我也说没事,你娘硬叫我来。”
莽子没好气地说:“你回吧!”
爹说:“既然来了,我回个啥?等送你上了车,我跟娥儿一块儿回。”
莽子听爹如此说,知道自己的计划彻底破产了,就气鼓鼓地站起来,径直往售票厅买票去了。
小娥忙跟了上去。
在莽子排队买票的时候,小娥看着四下里一片乱哄哄的,就假借往莽子手里塞手绢,乘机把自己的小手悄悄地递给了莽子。不料,莽子却不领情,一下子将她的手拨出好远。小娥笑笑,往他腰里捣了一下,重新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这一次,莽子没有拒绝。莽子抓住小娥的手紧紧地握,紧紧地握。小娥痛得直吸气,也不动,就那样让莽子握。
莽子是坐5点多那趟车走的。
临进站的时候,莽子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咱乡下人,办个事真难哪!”
爹瞪了莽子一眼,说:“难啥?从乡里到城里有汽车,从城里到部队有火车,难个啥?要搁往先……”
小娥偷偷地笑了。
第336、为主人妾,做奴才妻:古代丫环的悲剧人生
丫环,也叫做使女,或者叫做婢女,也有叫做丫头的,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最低阶层。她们大都是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的,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里的使唤丫头。
中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人权和人身自由,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一般来说,男孩子买来做小厮,女孩子买来做丫环,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户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环。古代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了许多丫环悲惨的生活经历。
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长篇白话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中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正是被父母呵护的如花岁月,却要以四两银子被卖给人家做丫环,其当时丫环的悲惨人生可见一斑。
丫环长大以后,大抵有三种出路:一是被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同沦为男主人的小妾。第一种情况对于丫环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买得起丫环的人家,毕竟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大户人家,作为男主人的小妾,以后会衣食无忧的,这对于古代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丫环来说是解决了一生的问题。但是,作为小妾,同样是主人家的丫环,不仅要受到男主人为所欲为的驱使打骂,还要受到女主人无端的嫉妒和责难。
当然,即便当丫环长到二十岁要放出去时,已经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被男主人性骚扰和性侵害在当时是很正常的事。《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也就是有一定厨艺的丫环,童奶奶找媒婆介绍了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环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环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环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可见,当时男主人占丫环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红楼梦》中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环袭人身上试的。书中写道: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
从这一段看来,贾宝玉和袭人都认为他们的云雨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环偷情久了,丫环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环成长到一定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粪堆之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还有的丫环一买来就是为了以后赚银子的。年纪幼小的丫环,不能够干重活,又没什么技术,还得慢慢的把她养大,那么能够独当一面的又要多少钱呢?对于一些有心计的主人,他们在平时的使唤中,就有意培养丫环的一技之长,比如有的针线活见长,有的灶上的活见长,等她们长大了,有了这个一技之长,可以卖个好价钱,主人不但白使唤了这么多年,还可以狠狠的再赚一笔。
就说在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中的那个狄员外要寻个全灶,也就是要买一个会做菜的丫环。海岱门里卖布的头冉有一个丫环,年龄十八岁了,脚不十分大,白净,细皮嫩肉的,经过面试、技术考核等程序,很是满意,最后经过讨价还价,二十四两银子外加一两介绍费,便拍板成交。这个叫做头冉的卖布的老板,把丫环当作布匹一样做生意,从中捞取不义之财。这种情形的出现必然加剧了丫环生活悲惨的程度。
第337、美丽的误会
钟涛今年36岁,是一所美术学院的教授,一表人才,英俊潇洒。他有着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有着一个温馨的家。但最近半年,钟涛的家庭似乎不那么和谐了,因为最近他几乎没有像样地陪在妻子身边过,而是经常往陈薇家跑。陈薇今年23岁,是钟涛手下的一名优秀的女学生,人长得如花似玉,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就会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像天使一样迷人。她酷爱艺术,对美术有着一种天生的悟性和执着的追求,因此钟涛也很喜欢她。
那天晚上,钟涛又去陈薇家了。陈薇照例给他泡了一杯茉莉花茶,茶里飘荡着淡淡的茉莉花香。钟涛和往常一样,喝了两口茶就开始指导陈薇画画。每次陈薇画累了,钟涛就陪她聊天,谈人生,谈理想,谈艺术,有时也聊一些开心的话题,逗得陈薇捧腹大笑。那天,就在钟涛要走时,陈薇突然羞涩地说:“明天是情人节,你能给我带一束玫瑰花吗?长这么大我还没收到过男孩送的玫瑰花。”钟涛停了一下,点点头走了出去。
从那天起,钟涛依旧每天晚上都去陈薇家指导她学画,而且每天都送去一束鲜艳的玫瑰花。陈薇每次接过玫瑰花,脸上就有了淡淡的红晕,眼里总会闪过一丝幸福的光彩。
渐渐地,钟涛的妻子感觉到丈夫越来越疏远她了,但是她从来不爱过问丈夫的事。
一个月后的一天,钟涛的妻子从单位加班回来,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无意中她看见了钟涛,她想叫他,可他居然走进了一家鲜花店,很快就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花从店里走了出来,然后径直朝对面的小区走去。她的心迅速地往下沉:自从结婚后他可从来没给我送过玫瑰花呀。她猛一转身,双手掩面,发疯似地跑进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那天晚上,她没讲一句话,抱着抱枕,背对着钟涛一直流泪到天亮。
第二天,钟涛要去出差了,她没有起床给丈夫做早饭也没给他送行。钟涛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是啊,已经有半年多没有陪妻子逛过街了。他怀着深深的内疚走出了家门。
转眼间一个星期就过去了。一星期后,钟涛回来了。那天,他们吃完晚饭,钟涛就对妻子说:“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个女孩子。”妻子的心“咯噔”了一下:也许该是摊牌的时候了。她无语,起身披上了大衣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钟涛又走进了那家鲜花店,照例买了一束鲜艳的玫瑰花。妻子看着那火红的玫瑰花心似乎在滴血。她想转身离去,可强烈的好奇心又让她含着泪跟在了他身后。
钟涛按响了陈薇家的门铃,开门的是陈薇的爸爸。他把夫妻俩让进房间后就哀伤地说:“小薇两天前就走了,她走的时候很平静,脸上还挂着淡淡的微笑。她说她很感激钟老师,本来她得了那种病,医生说最多只能活两个月,可是正因为有了钟老师的关爱,她奇迹般地多活了半年。”
钟涛脸上的表情显得很平静,但视线已经渐渐地模糊了。他默默地走进了陈薇的房间,将手里的玫瑰花插到了花瓶里,然后摘下眼镜用手抹了抹眼角。
这时,妻子终于明白了:原来这是一个如此美丽的误会。
她走到他身旁,轻轻地挽住了他的胳膊,把头深深地埋进他的胸膛,看着那火红的玫瑰花,她的眼角突然有了泪。
第338、宝贝,在去天堂的路上等我
南方的十月虽然没有北方那么冷,但晚上也是很凉的,尤其是今天,白天刮了风,今晚特别冷。有一个女孩,她在一家广场里上班,每天晚上下班很晚,回家的道路也很黑。有一次她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正走着走着,没想到一不小心被一个什么东西绊倒了,她站起正要走,突然有个人咳嗽一声,把女孩吓坏了。女孩推起自行车就跑,女孩跑了有一两米远,又慢慢的停下来了,站在原地没动,她想想,还是回头了。她看到一个男孩躺在地上,她慢慢的走近男孩身边。“喂!喂!你怎么啦?”女孩轻轻的推了男孩一下叫道。男孩没回应,后来女孩打120。救护车到了,她正要离开,被护士叫回去,她没说什么就和救护车一起回医院了。但是没想到,还没到医院男孩就醒了。醒来和正常人没两样,当时男孩就要下车,护士没办法,只好让他们下了车。
就这样两个人走在路上一句话没有。走到了一个岔路口他们要分开了,男孩说:“谢谢你!”女孩说:“哦,不用。”男孩愣了好久,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出来,说:“留个联系方式吧。”女孩笑了。说:“你有笔吗?喂!”男孩没反应过来。女孩又说:“你有笔吗”“有!有!给。”男孩看着女孩,都看傻了。“呵呵!给,这是我电话。”女孩笑着说。“圆圆,呵呵。”男孩也笑了笑,女孩问“笑什么?”“没!没!这个名字好听!男孩说。”“好了,我该回家了。”女孩说着就要走“哦,我送你吧。圆圆。”男孩有些不舍的说。“不用,我一会就到了。”说完女孩就走了。
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男孩心想:如果自己当年不碰那玩意儿,现在该多好啊,男孩回去之后再也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而那个女孩在到处的在寻找他,最终女孩还是没找到那个男孩。
时间过的很快,一年过去了,某一天女孩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女孩到了上班的大门口停下了,大门口围着很多的人。她也走了过去。一看,女孩惊呆了。是那个男孩!他睡在了大街上,身体冻的直发抖,女孩要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去。后来女孩没办法,叫同事帮她请一天假,女孩把送男孩回了家。
女孩打开门一看,刺鼻的烟味和酒味让女孩受不了。男孩家里乱的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到处都是垃圾,女孩就像在自己家一样,二话不说就收拾起来了。没过一会男孩清醒了。问:“我是怎么回来的?”男孩看了一下,家里好干净,自己都快不认识了。“哦,我在你口袋里找出你住址的。”男孩看着女孩,就这样看着。突然男孩从后面抱住女孩的腰,女孩默认了。女孩说:“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男孩把嘴巴靠近女孩耳边说:“我姓柒,柒晓东。”就这样抱着女孩。“圆圆做我女朋友吧。”女孩没有回答他,就匆匆的跑了。他没有追出去,而是坐在沙发上,责怪自己刚才的冲动,自己身无分文怎么养活人家。
没过一会圆圆提着两大包吃的东西过来了,看着他说:“喂!你怎么不帮我啊?”他连忙从沙发上起来帮她接过手里的东西。那天两个人很开心的度过了一天。天渐渐的黑了,她想回家了。男孩还是忍不住的说:“你做我女朋友吧!”女孩笑了,说:“傻瓜现在不是吗?!!”他高兴极了,抱着女孩转了好久,然后大喊“我有女朋友了!我有女朋友了!!”等他把女孩放下后,女孩笑着说:“傻瓜!!老公送我回家好吗?”男孩问:“啊!你刚才叫什么?”女孩调皮的说:“柒晓东送我回家啊!”“不是这句。”男孩坏坏的说“你坏!呵呵!“然后女孩跑了。跑出了大门又回过头来说:“喂!你真的不送我回家啊?”男孩这才反应过来说:“哦,哦,送!当然送!
”
男孩把女孩送回家,,刚一回家那个又发了。他整个身体在地上滚来滚落去,看样子很难受,他一直在坚持,不想碰那个,实在忍不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白色物体,放进嘴里,没过一会他正常了。
他没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家里的东西很快就吃光了。这天他手机响了,一条信息:老公有时间么,今天我休息陪我我出去玩。当时柒晓东高兴坏了,急忙回信息。。。。。
男孩急匆匆的赶到,只听女孩笑着说:“呦!你第一次就迟到,罚你!”“怎么罚?”男孩问。“罚你给我推车。”“好!”柒晓东接受惩罚。女孩笑了,他们很开心。晚上男孩把女孩带回他家去了,到家男孩就忙碌起来,给女孩铺床,给女孩打洗脸水,女孩看到这一幕泪在眼边打转,她心里想:他一定是个好男人。给女孩盖好被子后男孩说:“宝贝晚安。”男孩就回他自己房间了。
圆圆睡到半夜,听见柒晓东房间有声音就过去看了一下,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一个大男人缩成一团在地上滚。圆圆想靠近他,可他不让。看着他那么痛苦,最后她还是走了上去,刚靠近他,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把手抓了过去,就感觉手上一阵巨痛难忍,他就像是一条疯狗似的,狠狠的咬女孩的手。女孩什么也没说,一直忍着,任由他这么咬着。他渐渐的安静了下来。慢慢的他睡着了,女孩把男孩头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腿上,女孩就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女孩也睡着了。
天亮了,男孩清醒了,看到女孩手上深深的牙齿印,男孩彻底的崩溃了,他哭了,用手不停的抽着自己的脸。女孩醒了,女孩抱着男孩痛哭。“你怎么了?可以告诉我吗?可以吗??”男孩用手察干女孩眼角的泪,男孩说:“有一次我和朋友带我去酒吧,他们在我酒杯里放了毒品。我不知道,我喝了下去,整个人感觉很轻松,就像自己要飘起了一样,后来我就离不开它了。每个月的工资都投了进去。现在没有工作也没有钱在去买了,每次发作的时候自己都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家里。发作时是没有理智的。就像是一条疯狗似的乱咬、乱砸东西、厉害了还自伤。”女孩听完趴在他怀里。男孩拿起女孩的手,在他拿起的那一瞬间男孩又一次落泪了。
后来有女孩调理男孩的生活,他发作的次数也减少了,虽然是减少了,可还是会发作。有一次,他再次发作了,这次比每次都厉害。他跪在女孩面前,男孩求女孩去帮他买白粉,女孩身上也没有钱,可她看着自己最爱的人这么痛苦,她还是去了,女孩跪在了那个卖白粉的老板面前恳求他能施舍一点点,可人家认的是钱。老板正要离开。她说出一句话:“如果我用身体去换呢?”老板笑了,点了一下头。他们进了一间房间……
女孩拿到白粉飞快的跑到了男孩身边,女孩轻轻的吻了一下的额头,女孩离开了。回到家,不停的用水冲洗着自己,自己觉得总是很脏。后来她想起一句谣言,谣言说:只有用全身的血来洗自己才能洗的干净。于是她放满浴缸的水,用刀在手上滑了一下,把手放进了浴缸里……一会她的嘴唇变白了,浴缸里的水却红了。她明白了这不是谣言,人死了就干净了,死了就不用去想了。
当母亲打开卫生间门时,圆圆早已不在这个世间了。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柒晓东耳朵里。圆圆的后事刚完,第二天,柒晓东他家门口挤满了人,家里躺着一具尸体,正是柒晓东。他身上放着一张纸。就几个个字:宝贝,在天堂的路上等我,没有我你会迷路的,没有我你会感到孤单的,等我……
第339、请把旧爱藏好
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在一个聚会上,一桌的男男女女,大多数已人到中年。所以,开起玩笑来,就有些肆无忌惮,都是见过风见过浪的,谁也不会当真。
自然说到年轻时候的“荒唐”事,为爱如何如何的痴迷与辗转,博得阵阵笑声。在哄笑之中,大家怂恿一个看上去功成名就的男人,要他“交待”他的初恋。那男人用眼光把桌上所有人逡巡了一遍后,嘴角边荡起一丝笑来,他说,说就说!有些豪气冲天的样子。
故事的最初,很纯美。他青春,她年少,两颗乳芽般的心,在青青的校园里相遇,突然地抽枝生长,很快缠绕成一片。他们互相写情书,瞒了老师和家长的眼。他们不眠,在夜深人静后,小猫似的溜出,溜到月下,只为,看一眼对方。
她给他叠纸飞机,用的是蜡笔画出的彩纸,给他带炒蚕豆和煮鸡蛋。他送她扎头绳,偷人家树上的桃送她吃。逃课去掐一种小野花,夹在情书里送她。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背后的泪,却能相辅成河。是他先熬不住了,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哭成泪人似的在等他。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你不能不爱我。他发誓,绝不会!
这样爱着,一晃就高中毕业了,她没考上大学,去了偏僻的一个小镇上班。而他,却被家人送进县城里的中学去复读。之间,相隔了数百里。
从县城开往那个小镇的车,每星期只有一班,是在星期六。所以,他每个星期六都要逃课,而那时他穷,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紧巴巴的,自然没钱买车票。他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溜上车,躲到最后一排的车座后,匍匐着,躲过检票人的眼,一路战战兢兢,心里却又欢快地唱着歌。
她给他下白水面条,碗底卧两只鸡蛋,是她用微薄工资买下的。他坐在她的对面吃,吃得额上出现细微的汗来,她笑着看,那笑容,像极贤惠的妻。他感动地握了她的手许诺,将来我一定娶你。她低头笑个不停。
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她给他纳千层底的帆布鞋,每隔两周他会收到一双。同学们都笑话他,他写信让她不要寄了。过些日子,却收到她提出分手的信,她说家里人给她相了一门亲。男方家里很有钱。他的第一反应是很受伤,竟是她不要他的,暑假时他归来,她果真嫁人了,穿金戴银的样子。
后来呢?有人追着笑问。
后来……他眯上眼睛笑一会,说,不就是一场梦嘛,梦醒了,也就完了。
但大家都知道他的得意,后来,他出国了,他遇到了也在国外留学的一个漂亮女生,他们结了婚。他们夫唱妇随,比翼双飞,开办的公司,蒸蒸日上。
而他爱过的那个她,日子却过得非常不如意,丈夫老生病,自己也苍老得不成样子。有人 看到过她在一个工地上打短工。他听了,只愣怔了几秒,然后举起酒杯来,招呼一桌人说,喝酒喝酒,年少时的荒唐事就不要提了。
笑声瞬间淹没了曾经那一段美好和纯真,我突然听到一根弦断,“咔嚓”一声,所有的感动,都化做烟飞,我为那个女孩不值。年轻时的爱恋,竟是一场残忍的玩笑。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第340、放飞风筝的一个晴天
看来多么高不可及的风筝,都有根细细的线,偷偷的牵在一个女人手里,没了那柔弱手,风筝就飞不起来,断了那根线,风筝就将坠毁。风筝和晴天在“情舍”里从夏天腻到秋天,仅仅三个月,整整一百天,然后就突然走不下去了。也许所有爱情的高潮都这样吧,来得快去得也快。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晴天拖着简单的行李黯然离开,当初收拾了一下午却还是没有带走什么,只因为生怕带走太多的回忆。
(一)
曾经不期而遇的邂逅,同一个出生成长的城市,两个不相识的人,因彼此欣赏而匆忙相识。风筝的文笔透露着幽幽情怀,晴天全身上下洋溢着智慧和灵气,你言我的语,交换了彼此的心,慢慢感受着,爱与情的甜蜜。心灵交会的那一刻,他们相爱了。
从他们认识开始,风筝就扮演最佳听众,听晴天说从小到大,发生的每一件事。高兴时,晴天会唱歌给风筝听,娇媚的充盈着生动气息的唇线,腿很修长,身体的流畅轮廓显得温情脉脉。风筝默默的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无限的柔情无限的欣赏着。晴天喜欢散步,喜欢和他牵手的感觉,喜欢自己的小手放在他温暖的大手里;风筝也喜欢散步,喜欢相拥的感觉。他们工作不忙碌,在一起的时间很多,时而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常一起漫步,踏着渐去的夕阳轻轻的走过一条又一条古老的小街;迎着徐徐微风听海的笑声,躺在沙滩上,任凭浪花轻柔地冲刷自己。时而添一抹浪漫的色彩,酒吧小酌,脸上显出了浅红色的光泽;影院总有他们相依偎的影子。
夜深人静中,时不时收到晴天的信息,那种熨贴心灵的问候,一点点驱赶风筝旧爱的阴霾,终有一天,风筝的手穿过晴天如墨的黑发。
夏天的夜晚仿佛还带着春天的气息。
风筝从后面亲热地抱着晴天,嗅她脖子的清香,吻她的后颈,晴天心跳加速,脉博加快,脸颊发烫。风筝那带着点点烟草味道的手指轻轻顺着额头到鼻尖,绯红的双颊,樱桃的红唇,温柔的一吻。室内氛围在瞬间变得相当安静,风筝规律平稳的鼻息声缓缓响起,晴天伴随着一阵激动,简直就地融化了。试去了上衣,丰满的乳房从只剩一丁点的布头上露出来,风筝抚摩着晴天的身体,她的皮肤非常细嫩光滑。眼神无限柔情,坚挺的乳,韧细的腰,丰盈的臀,有种奇怪的感觉在体内四处流窜,传递一个信息:爱,爱,爱。
事后,风筝点了根烟,烟雾一丝丝飘散在空气中。
风筝睡着了,像婴儿般蜷缩着身体,晴天的温柔轻轻覆盖在他额头上,风筝的头发卷起晴天对他感情执着的想象,也许我这里才是他唯一的归宿。晴天想起风筝曾经受的伤,更是对他怜爱,晴天付出了毕生的爱。她仿佛迎来了第二个春天。风筝却在不经意中对晴天进行了致命的伤害。
晴天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等她醒来,正躺在风筝的怀里,他呼吸深沉,均匀,紧贴着晴天的耳朵,晴天把头枕在风筝的锁骨和肩膀之间的小凹坑里,他的胳膊紧拥着自己。
清晨了,外面还很静。
风筝睁开略显迷蒙的眼眸轻轻地把晴天搂在怀里,含着笑,眼里的深情,晴天好喜欢风筝的深情,好喜欢风筝望着自己的眼神,这双眼睛,这种目光。晴天朝风筝理所当然嫣然一笑,钻进了被窝。
(二)
黄昏之际,一阵阵薄纱般的清风,带着淡淡的甜意,轻轻飘来,一丝丝,一缕缕,似纱似雾,如烟如尘。风筝和晴天再一次鱼水交欢。
风筝躺下了:“你快乐吗?”
晴天喘气着用心试去风筝脸上的汗珠,口乾舌燥地说:“宝贝,你很棒!”
风筝点燃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一口,颓然无力的躺在晴天身上:“以前没有吗?”
晴天不语。
风筝端详晴天的面容,不可思议的可爱和纯朴,因欲望而酡红的双颊,迷乱的双眼,微启的小嘴儿,有些兴奋地把晴天搂得更紧,一个画面一闪,她曾经躺在别的男人身下血液激荡,晴天似乎感觉到风筝的变化,便问:“宝贝,怎么了?”风筝又吸了一口烟:“你告诉我,你以前那个事后抽烟么?”晴天心头一紧,有些不高兴:“你问这个干嘛?”“没什么,我就是想知道,我跟以前那个相比,谁能让你更开心......”晴天觉得脑袋开始发胀了,胸口像是堵了一团乱麻,怎么扯也扯不开。
这已经不是风筝第一次这么问了,和风筝在一起,晴天很开心,可偏偏风筝总是隔三岔五的旧事重提。一次又一次的撕开她的伤疤,逼她去看过去的鲜血淋漓。晴天知道风筝不是故意,风筝只是好奇,可这好奇却让晴天疼得受不了。风筝也常把那份没有完全遗忘的感情重温。风筝只是想听到身边的女人提起他以前的男人,自己会不会心痛。风筝很自私,没有想到晴天的感受,因为,时常,风筝不知是爱晴天还是.....欣赏.....
“你真的想知道吗?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要再提了好吗?”晴天的声音很虚弱。
“其实也没什么啊!我只想多些知道你的事,想了解你全部,然后让你更快东。”
晴天背对着风筝不说话,肩膀抖动着,风筝板过晴天的肩膀,看到的是一张让人疼惜的泪脸,风筝慌张的问:“怎么哭了...是不是...你还爱他...放不下他....那我以后不碰你了....”“我爱你,我现在爱的只有你!”晴天紧紧抱住风筝,眼泪滑落风筝的脸颊,“只求你不要再让我讲过去的事好吗?我装不下许多事,不愿意去想不开心的事,我现在只有你,从此以后我心中也只有一个你。你要我回忆,回忆起与他的快乐你就会痛苦,回忆与他的痛苦我又怎么能忍受?”
次日醒来,枕边潮湿的泪痕提醒着昨天的一切。
晴天站在窗台,风筝想起昨夜泪如决堤的晴天,心疼的环抱着晴天:“晴儿,对不起,我再也不会问你了。”风筝连连发誓,风筝害怕晴天冷漠的眼光,怕晴天离开他,他的手颤抖着,而晴天的心抽动着,多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不要跟过去纠缠不清。其实跟他的事,晴天一早就告诉了风筝,晴天提起他只是耳边掠过的一阵风,不往心里去。而现在要对着自己深爱的人谈曾经爱过的人,字字句句如刺在心。和深爱的风筝紧紧拥抱在一起,鼻息相近,心跳相贴的感觉,多么令人难忘,多么渴望这一刻化为永恒啊!
风筝一次又一次伤了晴天,又一次又一次的挽回晴天,然而风筝却不知,幸福和快乐每天都在损耗,就像春雪一样难以储存。风筝不是个细致的人,常常伤害了晴天却全然不知。晴天和他的爱情早已过期,可风筝不断追问那些回忆让它像病毒一样蔓延到他们新的爱情里去,幸福也跟着变了味 ,过了期.....
立足点不一样,闪光点也不一样。认识一个人越久,风筝就越让晴天迷惑。
(三)
在朋友聚会上,晴天特意将自己打扮一番。
一双明亮的大眼一如儿时般灵活有神,小巧的嘴唇擦着淡淡的口红,健康色泽的脸颊显示出晴天长期曝晒在阳光下,紧身的皮衣和低腰的短皮裤露出小肚脐和几乎可以看到臀部的修长大腿。胸部显得丰满和性感,腰身特别苗条,身材美得几乎让人窒息。
风筝不禁皱起眉头,这一身火辣辣的打扮非常养眼又性感,尤其凹凸有致的身材相当惹火够味,很容易想男人想入非非又心痒难耐。风筝一整晚都不高兴,处处为难晴天,他真想说:有亲蜜朋友了还穿得这么暴露,勾引谁啊你,你骨子里到底是什么东西。可他不敢说,毕竟,日久生情。他也怕这种话会把晴天伤得很重。晴天也不知道自己哪错了,两个人就这样僵着。
直到深夜,酒意欲醉时,风筝把心中的话全泼了出去。特别是针对晴天的初恋。风筝还自以为是的认为晴天现在还照顾着他。一股气话闷话脱口而出,风筝很后悔自己的失态,表情和手势都表示道歉和退让。可晴天看着他就像看外星人一样。晴天闭上眼睛,真想知道自己能这样坚持多久。风筝和晴天都有各自的心结,晴天努力的解开这个结,当解开一点,进了一步,风筝又让晴天不敢迈进,甚至不能退。晴天交叉着双臂保护着自己冷漠的说:“我没办法听你那句‘你开心吗’?我不开心,早就不开心了,我说的开心是谎话,一切都是谎话,抱着你我想着他,看着你我仿佛看到他!我根本不爱你,连喜欢都说不上,我怕孤单寂莫,我需要的只是欲望。”自从认识风筝以来,第一次见他一筹莫展。可晴天心在滴血,已顾及不了。
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风筝,风筝百口莫辨,无论怎么解释,大家都不相信他。冷冰的目光像锥子一般刺入风筝的身体。晴天仿佛酝酿许久,才从抖动的嘴角吐出微弱的却不容拒绝烫火的死亡请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后会无期。“她的面容一瞬间那么遥远模糊。她的消失和出现一样突然。
风筝一失足千古恨,痛失爱人。任凭泪水的哀求,任凭口舌的说服,依旧唤不回晴天毅然离去的决心。睛天百般照护,迁就,而时急欲离去,如同丧失玩具般不舍和痛苦。
往事不可追,往事不可求,很多激励人心的往事只能留在记忆的档案里。
(四)
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晴天拖着简单的行李黯然离开,收拾了一下午却还是没有带走什么,只因为生怕带走太多的回忆。
风筝曾是晴天爱的最深的人。每次回忆晴天都很难过,毕竟那个人给过她最快乐的时光。可让晴天痛心的是无论她现在如何回忆,呈现她面前的总是后来那些争执、心碎、哭泣的破碎画面,而曾经那么快乐的日子却变成大片大片的空白,仿佛从来没有拥有过。她不能接受,曾经为之付出那么多的人,到头来竟然成了最深切的痛苦的代名词。为什么每次让晴天想起那些不愉快过去的人,却总是风筝?爱的反义词是害怕、恐惧、担心、而不是恨。晴天面对风筝给自己的伤痛,亲自断了这份她爱的最深最真的情。风筝是晴天唯一称为宝贝的人,唯一疼惜的人,以为他会是自己的终点,唯一幸福的终点。和他相遇是个悲剧,和他相恋更是一个永远的痛。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晴天在电梯里想,好像才昨天才搬进来,好像昨天才一起去买的床买的生活用品,把钥匙丢进垃圾桶就彻底说再见了,又一次爱情的终结。虽然是大热天,天气晴朗,可感觉冷风呼啸,天色灰暗。房屋冷漠的耸在晴天眼前,街上很热闹,唯独晴天一人孤零零的,她叹了一口气,一个不知往何处去的无家可归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浪漫、理想的爱情因现实的无奈默默离去,留下的只是无尽的追思和痛楚。
(五)
风筝回来时,晴天已经人去楼空了。金红的阳光爆裂成无数碎片。美好的爱情最终定格成一道模糊的旧影。
他不相信,就这样失去了深爱的人,所有,所有一起拥有过的东西全不见了,仿佛从来没存在过。风筝还不明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曾经以为会长相厮守,永不分离。风筝暴跳如雷,失去理智的四处打听,似乎整个世界都快翻过来了,都不知道晴天的真正下落。晴天像一只被猎人擒获的猎物,毫无反抗之力,只剩下在恐惧中瑟瑟发抖。一日日焦灼的等待,无望,寻找中,风筝的心渐渐沉潜下来,也许缘分已尽,但每天晚上躺在小木屋里,总无法入睡,即使把自己灌得天花乱醉,睡到半夜,在撕心裂肺的离别噩梦中惊醒。
从相识、相熟到相爱,在恋爱中飘飘然,全然不知朝夕的相处却摩擦了彼此的心,慢慢产生了爱与情的危机。没有机会做决定,包括分手也不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曾经错失了幸福的时刻;亲密爱人就此杳无行踪。
情感得不到满足,望眼欲穿的思念,深深相思淡淡愁,不离弃缠绕身心。
感情是一个高利息的存单,刚存进去的时候平淡无奇,但一天一天积累的爱恋的利息却很高,想要完全舍去,不留痕迹,不容易啊。仅仅100天,可晴天在风筝的位置不是轻易就能被替代的。夜色昏昏,思绪沉沉.
一个很寂静的夜里,风筝拨通的晴天的电话,那一头静得让人窒息,风筝很想晴天再回来,却无力开口,晴天也很想对风筝说想,说念,说放不下,说爱。可是谁都无力开口。只听一声不知是谁说的话,“晚安,宝贝......”那一刻,一切成定局,去留已成定局。
疯狂的哭过,疯狂的笑过,疯狂的日子已远走。这一生还剩什么?你的点点滴滴还深深印在我心。短短的100天,却形成了脐带的纠结,剪不断,理还乱。想放,放不下手;不想放,却又抓不住。风筝无助,脆弱,慌张,长期的思念,长期的悔恨,终将玉石俱焚.....
懊悔就像一剂慢性毒药,在无休无止中磨灭着风筝的意志,在不知不觉中消耗快乐。总有一天,风筝会被自己引来的巨浪,吞噬。
晴垮了,日夜思念,让自己心动又让自己心痛的人,人生的失败爬满了全身神经的每一个枝丫,虽然硬撑着,但心灰意冷一点一点的抽空了晴天的身体,只剩下一个空壳。永远也忘不了他当时的目光,交织着极度的痛楚和悔恨,洋溢着无比的深情和眷恋....大颗大颗的泪水顺着他脸庞淌下。可晴不敢往心里想,只怕把记忆中的痛释放出来,那是关在心灵深处的猛兽。
晴天立在沙滩上,望着大海,感觉自己很渺小,伤痛却如此的庞大,仿佛要吞了自己,头发凌乱不堪的扭结着。海水缓缓顺着肌肤滑下来,她感到全身的冰凉更是身心的冰凉。记得两人看海,风筝总温柔的抱着自己,在自己耳际轻轻细语。她转过身,一步步挪动双脚,她知道,自己的身体一定已经碎成千百块,只因皮肤裹着才没掉下来。她很感谢皮肤。她摸出钥匙,想起风筝说的最后一句话:“你给我一把锁,打开了我的心锁,现在你却要锁上并离开,那我怎么办?”手在发抖,全身都在发抖,如果这么一直抖下去,皮肤一定会撑不住的,她顺着车身摊了下去,似乎要化成一滩水,“为什么?为什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分手后的两个不约而同的病了,晴天发高烧时风筝那呵护照顾的影子找不到了,风筝咳嗽时晴天拍风筝胸口的手消失了。回想着风筝真切的爱抚,太多太深的柔情,太长太久的牵念,泪水像小溪一样在脸上肆意流淌着。第二天,身体好些了,晴天茫然的走在街上,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等她突然停下脚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鬼使神差般来到了那幢曾经无比熟悉的楼前,晴天去风筝单位找风筝,就像晴天一退热就去风筝单位找他一起下班一样。可她却不敢见他,只能在远远处,望着他。晴天心里异样的恍惚,想哭,又泪珠泄露心中的隐秘。
晴天放飞了风筝,再见了最爱的人啊,不是我不爱你,不是我想离开你,世上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太多,我想你,夜夜都梦见你;可是我怕,我想回到你身边,可是我怕。她想爱吗?想恨吗?想断吗?不知道,谁也不知道。风筝失去了晴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除了想她还是想她,每夜都借着酒精,抱着晴天的衣服,才能入睡。可他睡着安稳吗? 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六)
想念,突然想念起一个人,可能是某一首歌曲音符的触动,可能是某一个身影擦身而过的惊觉,也可能单纯的脑海中的某个角落一直保留着他的位置。
再回来,“情舍”,往事竟如此清晰,心被回忆胀满的感觉,很疼。屋子里,安静清爽,风筝蹲在曾经床的位置上,仿佛看到枕边泪痕留下的痕迹,无力想象那夜的晴天是怎样的痛彻心扉,落泪到天明......
风筝走到浴室,一面镜子前,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往日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她常常站在镜子前,顾盼生辉,久久沉醉于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自己就站在她身边,用比她更陶醉的目光欣赏着,用无比诚挚的话赞美着。这镜子里肯定还藏着她的倩影,她的气息。于是,风筝伸手去摸,但镜子冷冰冰的。失去心中至爱,上帝!刹那间感觉撕心裂肺,悲伤苦痛牢牢地将风筝攫住,他不得不离开。
美,经不过长久的凝视,因为美在凝视中凋零。
(七)
风筝收拾了行李,变卖了家产,变换了职业。和唯一的亲人――母亲,搬到另一个城市。母亲照顾着他的生活起居,风筝不至于一日三餐没有着落。那段日子过得很清贫,甚至一碗面也是分着吃。风筝的话越来越少了,常常为了写稿赶稿累趴在桌子上,直至蚊子的提醒才抽根烟提神,继续晴天指的路线一笔一划的写下去。随身携带着纸,笔,敏感的心,兜里一盒火柴,一包白茶花,他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一个单纯,自然的女子,和她一起的快乐的种子是他生存的意志。整天故作坚强还是和同事和睦相处,但深夜却是他们互相思念的时间,这段时间没有人去打扰他们,那是他们无形的约会。每夜,风筝和晴天都做同样的梦,梦里都有心中最爱的彼此。可是,现实,再怎么也回不去过去快乐的时光,再也回不去曾经的深情,曾经的爱恋。
风筝沉浸在酒吧里和酒精对话,沉浸在迪厅里和疯狂对话,沉浸在网吧里和虚幻对话。一切都是虚幻的,犹如太阳底下的肥皂泡在色彩斑斓的映衬下转眼就消失了。
朋友不忍,说起自己的故事:我从18岁失恋到现在40多岁了,现在还是单身一个人,曾经有个家,有个孩子,和老婆离婚,痛!老婆又把孩子带走了,痛上撒盐!生命的伴侣不是最亲的,唯有血缘的孩子才是最亲的啊!调整好心态,走向开心路!
“开心路?”风筝喃喃自语,“那么遥远,要走很多公里,很多年!我能否走到那儿?要花上几年,甚至一生!”
“我爱她,我竟然不知道!!每一天,每一刻,都深深的陶醉在她的温柔,她的爱情之中,她的一切就像一缕缕蚕丝紧紧的将我裹住,我就是那幸福的小虫子,我竟然不知道!!失去以后才知道原来是爱不是欣赏不是代替品!”
“美好的东西是不需要被证实的,只要用心体会。”
“我以前就想证实,证实,不停的证实……好想…..找一个能适合自己的容器,装进去……我像一只离群无助的大雁……孤独而凄凉……遇见她……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为一个人心跳是什么滋味……对她的思念已凝固成一个如玉之润,如石之坚,如水之静,如海之深的永恒印象……”风筝在说这些话时,手脚冰凉,语音颤抖,目光如炬,气若游丝,心力衰弱。
风筝和晴天分手在深秋,刻骨铭心的冷啊。从此,漫长的岁月里,每个秋天比冬天还冷。
朋友无奈,把风筝带到文学评论会中。
风筝坐在文学同行中间,聆听种种发自肺腑的声音,那一刻,心从未有过那样的踏实,温暖。风筝想到《和普希金一起散步》的苏联作家西尼亚夫斯基他是在劳改服刑期间完成的,而他的坐牢也是因为写作。思绪走得更远,北极熊和中国的大熊猫,本是同一祖先,但是因为后者退出竞争圈,所以只能以竹子来延续这一濒临灭绝的种群生命;而北极熊不仅食肉,在陆地上能生存,在海水中能捕食水生物,实在没有吃的就在冰天雪地里冬眠三四个月,醒来又是一条“好汉”。在生命的四周,有战争的硝烟,有人性的沦丧,有美丽的花果,有苍凉的歌唱,但是文学的足迹能够抵达四面八方,帮助人类帮助地球帮助心灵守住安宁静谧,让最深的渴望在瞬间永恒。
让我来铸造心灵的瞬间永恒吧。
…… ……
联系越来越少,风筝有一次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她,是个男的接的,男的声音很虚弱,听是病了,他说:“她去买药了.....”
挂了之后,风筝愣了半响,她有她的生活和追求,更有她的难处,人始终向往更好的生活。
……
……
风筝这个月完成了几个月才能写出的稿子,在当年的好新闻评奖中获省一等奖。随即而来的是不菲的名气。
(八)
母亲劳累过度,世上只剩风筝一人。
风筝目光滞呆,一言不发,母亲的葬礼上,几乎都没有哭。
风筝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出生的。几十万活泼的生命随着房子的轰然倒塌刹那时归为寂莫,而母亲以自己血肉之驱紧紧把风筝护在怀中,抵挡死神的打击。世间万物,一代代生命消失,一代代生命生长,在生命的流程中,母亲的位置最重要,母爱的光辉是永恒的。想劳累一生的母亲,想到孤苦伶仃的自己。更加深沉了。
大年三十,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又酸又苦,百感交集,漫漫的孤独,长长的等待。城市的夜晚特别凉,明天又是一天,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回到你身边。
风筝经常为自己的诗稿举行小型的火葬仪式,在无人的角落或透风的阳台上。和茨维塔耶娃有共同的嗜好--焚毁自己的诗稿:我所有的诗歌即使没有献给上帝至少也献给天使们了。
(九)
车子近了,越来越近了,风筝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五年或许只是沧海一粟,可对风筝来说,却仿佛经历了一个生命的轮回。
分手时他们约定五年后再见面。
脚步声若有若无的传来,近了,近了,驻足了。坐下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问候,震得晴天的心一阵天翻地覆的慌乱,一张消瘦的面孔随及撞入视线,气色晦暗,眼睛深陷,近在咫尺的思念陌生得完全没有记忆中的丰采俊逸。在以前他们常去的酒吧。
一样的人,一样的酒,不一样的心情,拖着恍如隔世的往事。他们对视着,那生命的真实与柔情都深深地侵蚀到心里,恍然又有了当时的深情。
风筝抬头看着晴天,晴天精神还不错,只是明显的瘦了,一身浅灰色的套裙略有松驰的裹在身上,脸上已经有了很深的皱纹,每一道皱纹都印着她牺牲的足迹,刻下她奋斗的历程,他的目光在她脸上游离着,那颗负疚的心泪雨纷飞。
“你过得好吗?”晴天眉间簇着久违的怜爱。
“还好。”两个字浓缩着五年的光阴,其实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你呢?”
晴天不语,眼睛望着窗外,生活的影子在她脸上阴云般铺开......
风筝的心像被什么蜇了一下,一丝疼痛缓缓的弥漫开来。
“你结婚了?”风筝不敢看她的眼睛。
“ ......”
“想,日日夜夜。”
“......”
熟悉的服务生递来一杯开水,晴天接过来,怕风筝烫着,轻轻放在唇边试了试,这一细节让他早已忍满眶的泪水刹那间喷涌而出,哽咽的说:“你让我一辈子无法心安,我爱的是你,伤害的也是你……”
一片树叶被风吹落,不知是好事还是多情,将坠地时又反卷上来,砸在窗玻璃上,发出一声巨响,打破了这片寂静。
晴天淡淡的忧伤十分自持,让风筝重新感到晴天在自己心中的美。
风筝摸索着握住晴天的手,一片温暖立刻顺着掌心传遍全身,心似琴弦般颤动起来。晴天是一个不会掩藏感情的人,终于含不住的眼泪骨碌骨碌滚下来,风筝紧紧把晴天搂在怀里,晴天听见自己的心轰隆一声塌软了。一股很热的气流冲击双唇。
原来谅解一个人可以如此简单。
人的一生中,也许有人曾给过你激情,给过你柔情,却给不了你深情;也许有人让你心旌摇荡,朝思暮想,却不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有的人注定只能陪你走过生命里的一段路,而真正的人生伴侣却是那个永远把你放在心上给你一生一世最彻底的体恤。
(十)
次日醒来,床上只有晴天的余温。风筝脸色青了,恐惧和恨意一起涌上心头,如笼中困兽,简直想破窗而出。风筝已经忘了自己是怎样颓然倒在沙发上,心中渴望她的出现,不敢合上眼睛,生怕自己会入睡,错过了她的信息,他死死的撑着,分分秒秒的企盼着......他的心被撕成碎片,昏昏沉沉挨到了天亮,情绪在崩溃的临界上,跌跌撞撞出了门。
大雨如注,大地间好像都被水帘笼罩了,雨点打在路面上,形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水雾,思念把欲望燃得很旺很旺,怎么做也不会解渴,欲望堆积成火山,要涨出胸脯,风筝越来越焦虑,急急的跑在街上,四处寻着晴天的影子。一辆迎面汽车飞驰而来,说时迟,来时快,汽车已经开到了风筝的面前,风筝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嘭”的一声巨响,身体被汽车撞飞到了半空中,风筝想用手去抓什么,可是,已经没有力气了,他的眼前一片漆黑.....
天上怎么飘起那么多风筝!!!
莫非是风神的指令??还是心灵的相约???
飘飞的风筝向南连绵不绝没有尽头,隐隐约约风筝又向西蜿蜒,怎么没有向东飞的?我想看到希望,我想看到光明啊!你可否揭开迷惘的面纱,让我看清楚如何走出人生的迷宫,如何勇于面对生命的真相......风筝凝视着天上的红蜻蜒、黑蝴蝶,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风筝。它们或高或低,或静若处子,或轻轻飘摇。风筝想:它们一定在那里欢唱吧,欢唱健康与自由,欢唱清洁与纯美。
风筝觉得自己也是一只风筝,融入了天上的风筝河......
旧爱犹如一场无法谢幕的噩梦,总会在无助孤独的深夜令人泪湿忱巾。
梦醒时,手还举在半空中,依然是常一起放风筝的开心状态。动人的爱情为何成了风雨飘摇的风筝,只有那残轴断线留在受伤的掌心。
第341、爱情美如玫瑰
她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情即是一首优美的歌曲,但也是艰难迈着沉重的步伐、踏着人生的旅途。何时有我的幸福,何地是我的归宿?仰望茫茫苍天不禁掉下我悲伤的泪珠。幸福就像玫瑰花,你想得到它就必须辛勤劳动。用汗水谱的乐章、难弹的琴,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全部含义。他们曾非常相爱。
他们订婚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很反对。
后来他很久没去找过她。她本该怨他的,怨他的沉默、怨他的软弱。可她仍是爱他。有人说他正在追求另一个姑娘,她不信,始终不信。
她的生活过得很苦,家里兄弟姐妹多,矛盾也多。她跟着四哥四嫂过日子,母亲年纪大了,却还要为她的事操心。
生活是一条长河,而命运就是其中的分流,它充满着迂回曲折、急流恶浪、险滩漩涡,它在捉弄每一个活着的人。虽然很苦,但坚强如她,穷困、潦倒、疾病、烦忧,生活的一切都不能击垮她。她只是忍受着思念的煎熬,承受着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守着对他的爱恋。她是那种人,认定了就不轻易改变。
后来的两个多月里,他都没有找过她。她想到了退婚。是的,她不愿意这么朦胧地相处下去,也不愿意被他的家人那般瞧不起。她不怕等,但她要一个交代!
朋友帮她约他出来。两个多月不见,他瘦了,显得有些沧桑了。他不愿和她说心里话,他说即使说了她也不会相信,也帮不上忙,他说现在他很穷。
她气了,问他是否愿意退婚。
他答,你愿意,我就愿意。
她觉得也许他们真该分道扬镳了。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了。她病了。医生说是神经衰弱、精神忧郁、睡眠不足引起的。她头痛得厉害,却只能一个人去看病。她不知道心里的悲和苦,能和谁倾吐。
她气他怨他,可终究忘不了他。其实她心里清楚,她的爱已经没有退路。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关心他的近况,会为他的孤单彷徨感到难过,会心疼他的苦,想成为他的力量。
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日复一日的孤单思念,一直到,新的一年又开始。这些日子里,尽管对命运的残酷有过憎恶,但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坚持。因为生活很长,她有她的希望。她忘不了那个北风天,他们见了面说了许多话,她知道他仍像以前一样爱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幸福地牵手、拥抱。
他送她回家,却执意不肯进家门,于是他们就在菜地边上,聊了两个多小时。他要走的时候,她心疼这么冷的天他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
后来他们结婚了,虽然他的家人还是反对,虽然他们甚至没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但她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父亲。当我吧他们的故事告诉我的朋友,朋友说,“爱情美如玫瑰,玫瑰虽有刺,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喜爱,因为它真的很美。我愿我的热泪化作晶莹的露珠挂在玫瑰花瓣上,让它永葆美丽。”
也许岁月终究会改变爱人的模样,可是爱情的美,就像那盛开的玫瑰,永远有着美的灵魂,所以纵然疼痛,人们还是忍不住去触碰。在那玫瑰盛开的山岗上,我仿佛仍听见父亲念着写给母亲的诗歌:
在这静静的晚上
让我们共度一段空闲的时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把世界遗忘
在这静静的晚上
田野上洒满了银色的月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相对着凝望
第342、纸叠的初恋鸟
我和妹妹虽然相差整整五岁,却很谈得来。比如像今晚这样坐在月中的桅子树下无边无际地漫谈,妹妹突然问 起我的初恋,她正处于豆蔻初开的年龄,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但这个问题却让我猝不及防,往事倏地把我拉进了 回忆的深渊……
我想我应该是有过初恋的。虽然回想起来,不知那是 单相思还是真正的恋爱。
踏入大学校门,报到的那一天,办完了一切该办的琐碎手续,送走父亲,疲惫的我爬上属于自己的上铺只想大 睡一场,刚躺下却听到室友喊我,说有个老乡兼老生来看我,接着就走进来一个男生。
我坐在上铺,居高临下地和他说了些多联系多关照的话,也许就在那个时候,我的最深最隐蔽的心底已经为他开启了一扇窗户,点亮了一盏灯。尽管,实际上我不是个随便的女孩,我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内心的真实的感觉却欺骗不了自己。
说实话,他说不上英俊,但很高大,看上去稳稳地,很沉着,有那种大男人的气概,给人很强的感觉;这符合 我心中一向的审美,以及小女孩最初的那种憧憬。
至今我也想不通那时自己竟会那么大胆,原本我自知很有分寸很矜持,却因为爱而改变——我送了一枚纸叠的 “心”给他!虽然信中的言辞很婉转很含蓄也很聪明。
记得在教室门口叫住他时,我简直要放弃了;他很奇 怪地但微笑着接过那枚“心”,我说了句“回去再看”就脸红红地逃了。
等待的日子长如一个世纪;终于,在教室自己的抽屉里看到了只粉红色的纸叠的小鸟,很可爱很精致我从没看见过的那种。还记得他信中的一句话:尔雅,前面的路还很长,让我们试着一道走过吧!
对于我来说,这句话已经足够!
于是延续了许许多多美丽的日子,我们一同去感受《罗马假日》的经典,一同在八月登山领略金桂的飘香;我们 在夜的霓虹中相偎合影,在周末学校的舞会上相拥而舞……
那段时间的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夜中的星星眨 着眼笑得特别欢。
那段时间我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是,后来一切都变了。
没有任何原因,没有什么先兆,后来他不再绕过那条长长的回廊来找我,后来他在老乡的聚会上对我客气地不自然……我奇怪极了,等他的解释,等了许多日子,终于成空;也曾想过去找他,去问一问,终于也没有,最初的 矜持和自尊已被我因为爱而舍弃了。这一次,我再也做不到主动出击。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不久,老生要回家乡实习了,有一次在餐厅,他走过来,说晚上请我吃饭和我谈谈,其实我心里很想答应很想去弄个明白,嘴上却鬼使神差地拒绝了;旁边的好友后来直埋
怨我,我隐隐地觉得自 己害怕面对他,面对什么结果。我不是个坚强的人。
他们终于回去了。在他走的那个夜晚,我把自己埋在 被中很痛快淋漓地哭了一场,也说不清为什么,我偷偷地跑到收发室,希望有他的信,又很怕收到,生怕片言只语就会破了我尚存的期待。那段日子,我像一个小女人,不停地反思回忆,最终发现自己并没做错什么,我把自己搅得很累很狼狈,心中
却很不甘心,很憔悴。
信,终于还是没有。我开始明白这段初恋要随风而逝了;可笑的是,我这个当事人居然傻傻地不知道为什么!爱 情,难道真的这么脆弱这么不值得珍惜吗?可以像扔废纸片 一样地随手扔摔?
曾经,好友在不平中瞒了我写信给他,他倒回信了,说了些不咸不淡的话,原因却还是省了。我不想再费心了, 尽管心中有一千个疑问一万种委屈,我也放弃了!
我只想这一页的秋风,快快地翻过去。
后来,我也毕业回乡,因为做的是同一种工作,自然还是会碰面;我没想到自己的心理素质有这么好,总是能淡然地笑着擦肩而过,尽管笑的内容不乏苍白和冷意,尽管自尊极强的我几次想开口问为
什么却都被自己否定了。
心如虚空,才能活得美丽吧?我还要在世上走,还要活着,再也不愿替自己添加烦恼了;只是,对于爱情这个物件,从此看她如精巧的玻璃皿,生怕捧得不好一碎而空, 散作无数的破碎的伤感的玻璃心。
妹妹还在不停地追问,但我已不准备和她说这段经历了;虽然它已无疾而终,在夏日的风中消失得了无痕迹, 但它毕竟是我内心曾经的一片天空,喜怒哀乐,个中滋味,都只该由我一个人去品味;更何况,即便是我自己,也正等着遗忘。
有首歌唱道:“要走过多少路才能长大成人?”纸叠的初恋如鸟儿一般飞去了,但天空却依然蔚蓝。
第343、长发的薄荷味道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肖,班里的清秀男生,记得他开门的姿势,跑步时湖蓝色的运动服飘动的样子。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对视他深邃的眼眸。惟一的一次,他望着远处一个女孩说:“那么好看的头发,真像一匹绸缎。”那是黄昏,他的头发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道。
从此便坚定了留长发的念头。毕业来临,我没有勇气和他合影,他却大方地给我一张照片,而后天各一方。那张照片,我偷偷放进贴身口袋,他在玉兰花丛里扬眉笑着。
大二那年,我的长发已垂过肩膀,特地照了一张满头青丝垂挂的照片。女子如发,真的,没有谁能像我那样,心思细密地记起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那些痛苦的甜蜜和蚀骨的忧伤。
我鼓起勇气去了他的学校,却见他和一个短发女孩亲密地吃饭。无比疲惫地返校后,第一件事,便是坐到理发店里剪去三千青丝。养护成绸缎一样的头发像碎了的心事般飘散一地。
我接受了身边一个男孩的感情。他一直奇怪,我为何坚持用薄荷洗发水和湖蓝色发夹。
那张陪伴了我成长岁月的照片被放进影集。剪开密封膜时,一张薄薄的纸条飘出来:苏苏,现在我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如果你愿意,请一年后拨这个电话:139********。
一句话击溃了我的坚强,泪水滂沱中,我知道那如暗夜一样芬芳的时光已一去不返。
而那个短发女孩是他的表妹。两年后我才知道。
第344、爱情手语
读大学时,洛琳便对手语很感兴趣,后来她成为社区一个聋哑团体的志愿者,定期为聋哑人服务,和他们用手语熟练地交流。毕业后,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如愿来到一所聋哑学校担任教师。一个周末,洛琳赶去学校帮助学生筹办圣诞晚会。正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身边不远处,一男一女两个用手语交流的年轻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看出这个女孩是在问路,她想去离这儿不远的购物中心,刚好那个男孩也打着手语,表示他也不知道。
一向乐于助人的洛琳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女青年怎样去那个地方。出于对残疾人的友好,上车前,洛琳给他们留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没想到第二天,洛琳就收到了男青年的邮件。男孩叫凯奇,是一名软件工程师。
出于职业习惯,洛琳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在网上聊天了。除此之外,凯奇还经常约洛琳出去散步、郊游。
虽然只是用手语交谈,但他们却分外默契,洛琳丝毫不觉得两个人的沟通有什么障碍。
渐渐地,洛琳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幽默爽朗的凯奇,而凯奇显然对她有好感,可洛琳也明白凯奇毕竟不是一个健全的人,虽然他很优秀,但想到他永远只能用手比画:“我爱你”,洛琳心里就不免有些遗憾。
面对心底的悸动,洛琳彷徨了。于是,她在网上碰到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网友们各执一词,有的说爱情至上,有的则劝洛琳不要犯糊涂,但没有一个网友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洛琳更加难过了。
转眼到了情人节,凯奇约洛琳出来。他手捧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画着:“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那一刻,洛琳心中满是幸福,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本来父母对她担任聋哑老师就有意见,如果再跟他们说找了―个聋哑人做男朋友,他们能接受吗?
想到这里,洛琳的表情黯然了了,她用手语比画着说道:“对不起,请你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好吗?我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争取他们的理解。”
不出洛琳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大发脾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她,可是洛琳始终坚持自己的选择。父母看着洛琳态度坚决,便又动员了洛琳的好友来当说客。
见家人这么排斥自己跟凯奇交往,洛琳终于忍不住痛哭失声,他啜泣着对家人说道:“凯奇很优秀,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啊。”
洛琳的话给父母很大的震撼。一个月过去了父母终于不再那么强烈地反对了,他们表示要先见见凯奇。洛琳一听,高兴地说:“好,过两天我就带他来见你们。”
一天傍晚,忐忑不安的洛琳带着凯奇回到家。走在路上,凯奇特别开心,他用手比画着说:“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照顾你一辈子。”看着凯奇真诚的笑脸,洛琳感动得热泪盈眶,同时心里仍有着深深的担心。
一进家门,洛琳对父母说:“这就是凯奇――”没想到话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凯奇放下手中的红酒瓶,紧紧的抱住洛琳说:“你会说话?”
在场的人全都惊呆了。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洛琳想问凯奇的。
原来,凯奇也是一名懂哑语的青年志愿者,那天他看见洛琳熟练地用手语给人家指路时,便以为洛琳也是聋哑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凯奇深深的爱上了善良单纯的“聋哑女孩”洛琳。
见洛琳把他当成聋哑人,凯奇为了接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让洛琳能够坦然接受他,便索性隐瞒了自己的正常人的事实,并且在和洛琳交往的过程中,努力说服了家人,勇敢的向洛琳表达了爱意。
听了凯奇的解释大家都开心的笑了,洛琳更是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尽管凯奇还没有开口表白,她却仿佛已经听到那句企盼已久的“我爱你”。是的,发自内心的爱,原来就是最响亮的语言。
第345、原来我给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
真心爱你,为什么我给你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是你看不到我的努力,还是你根本不愿看到?是我忘记了对你说,还是你根本不想听到?“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以为分手真的是可以这么简单,原来只是时间没有让我们去真正读懂,没有读懂你,也没有读懂我。一一一一江枫今夜,寂静得让人感到害怕,江枫无力地坐在这落单的双人床上,左手拿着早己喝空了的酒杯,右手夹着将要熄灭的香烟。
要不是被香烟炙手的痛,江枫依然会沉沦在思念梦儿的那一份心痛里面。面对着这一屋的悲哀,梦儿的离开,无疑这个曾经充满美好回忆的家,就像一个早己被幸福淘汰了的废虚,除了剩下一屋的烟气和酒气以外,留下的只有早上梦儿含着泪伤心离开的画面,在江枫的脑海里不断地循环播放着。
当梦儿打开门,看到江枫又一如既往的大清早起来就玩起网络游戏的时候,她的心对他彻底的失望了,抑压在她心底长达三个月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你骗我,到现在为止你还一直在骗我!”
“我没有!”
梦儿看到江枫对她的这一种冷漠,她的心终于要崩溃了,她为他最后一次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因为他的眼睛连和她说话的时候,也不愿意离开他心爱的电脑屏幕。
“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没有!”
江枫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但当他转身望向梦儿的时候,梦儿的脸早己经全是泪水了。可他还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对他生这么大的气!
“梦儿,你到底怎么啦?”
“你只爱你自己,你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
“我真的没有!”
“对!你没有,你什么都没有!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有!”梦儿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三番四次给他机会改过的男人,到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执迷不悔,她的心终于敌不过要苦笑了。
“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我在努力吗?”江枫终于按耐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想再看到你!”梦儿丢下手中刚买回来的菜,转身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
江枫望着梦儿的离开,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但当他看到散落一地的菜,他连忙飞快地追了出去,因为那些全是她为他买的他最爱吃的菜。
当江枫追出大马路的时候,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看不见梦儿的影踪。他就像热窝上的蚂蚁,来来回回找不着方向。
于是江枫马上拿出手机不停地拨打着梦儿的电话,因为梦儿根本不想接听他的电话。直到电话的那一头传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己关机!”他才无力地放下了手机。
江枫好像失了魂的驱壳一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碰碰撞撞回到家的。他的脑里始终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对他生这么大的气,最后还这么伤心的离去。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吗?
江枫百思不得其解地呆坐在电脑旁,他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看不到自己一直在努力。在他失业的这三个月以来,确实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沉迷上了网络,但他昨夜就己经答应过她会去找工作了。因为他答应过她的事情总会放在心上,所以他大清早就起来,把个人简历传到了朋友介绍的公司里去应骋了。他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相信他真的没有去欺骗她,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去努力改变,事实他真的在为她在努力改变。
江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点燃了一根香烟。就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兴奋地连忙从口袋里把手机拿出来,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气无力了。
“喂,小林,我的应骋通过了吗?”
“唉,老同学,我这一回真帮不了你了!呵呵!明天准时来上班。”
“谢谢你,小林,改天我再请你吃饭。”
“不用谢我,请我吃饭倒没有问题,记住明天千万别迟到,我还有事要去忙,咱俩见面再说吧,拜拜!”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去忙吧!拜拜!”
收到小林带来的消息,对江枫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惊喜,虽然还不知道待遇如何,但这个可以让他去证明他根本没有去欺骗她,他真的为她去努力改变了。
江枫拿定了主意,他要马上买一束她最爱的百合花到梦儿的公司,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然后陪她一起去共进午餐庆祝一番,而且他还坚信她一定会原谅他的。当江枫正要出门的时侯,门却被突然打开了。
“咦,回来啦?”江枫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意外和惊喜。
“我只是回来拿回我的东西!”梦儿却连看也不想看江枫一眼,就径直走向房间收拾自已的物品。
“别闹了!”而江枫只是突然呆呆的看傻了眼,当梦儿收拾好物品走出来的时候,他的心就像被撕裂般的痛,然而他还是本能地拉住了她。
梦儿却要挣开他抓住她的手,却冷冷的不想说话。
“你真的要走?”江枫更用力地抓住她的手,他好像要用尽全身的力把她留住。
“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梦儿停止了脚步,连说话也一脸的冷漠和无奈。
“我会给你幸福的!”江枫真的不明白,但他始终坚信他会到她幸福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她。
“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梦儿终于把分手的最后一句说了出来,她用拿着行李的手无情地推开了他还在用力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曾经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江枫只觉得自已是活在梦中,他不敢相信刚刚的分手是真的,可心痛的感觉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爱她,因为他的双脚不容他再去思考就已经追了出去。
当江枫追到楼下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更让他不安的一幕,一个中年帅气的男子正要帮着梦儿把行李放到他的私家车上。
“求求你别走好吗?我已经找到工作了,我会给幸福的!”江枫下意识地推开了那个中年男子,迅速拉住了梦儿的手。
“可惜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幸福了,你该满意了吧?”梦儿松开了被江枫握住了的手。
“你想要的幸福是他吗?”江枫用一种愤怒的目光对着那个中年男子。
“是不是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已经不再爱你了,请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忘了我吧,我们已经结束了。”梦儿不想再去理会他,坐进了车的后座关紧了车门。
而江枫只是呆呆地站着,咬紧着嘴唇,那双充满泪光的眼睛紧紧的看着车內的梦儿,他的心已经痛到无话可说了,他好想狠狠的去揍那个中年男子一顿,可他残存着的一点理性却告诉他,这也无补于事,于是他只有麻木地看着深爱的人从此离他而去。
“你真的想好了吗?”中年男子上了车,回来看着梦儿深深叹了囗气。
“开车吧!我希望用我的幸福去作赌注,输的人永远是我!”当车远去,梦儿忍不住将心里眼泪流了下来,回头看着还傻傻站在原地的江枫。
第346、为了爱,娶个不爱的女人做老婆
罗决定再婚了,他要带着对绮的爱去娶另一个女人。
如果绮长的如花似玉,或许罗只是啧啧称叹。偏偏绮那份独特的气质却在罗的心里埋藏了一年之久,如一坛好酒酝酿、发酵。
罗又一次去南方某市的分公司驻察,沿途十几个小时的奔波丝毫没有减弱他急欲见到绮的兴奋。
例行检查占去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中午,从觥筹交错的酒桌上逃离的罗带着微醉的酒意迫不急待地赶到公司,隔着窗户,他看见绮在电脑桌前敲打着什么。
“绮,跟我来一下。”他走到绮的背后轻言了一句,然后头也不回地向会议室走去。
绮刚进会议室,未来得及反应,已被罗紧紧地抱住了,绮恼怒地拼命挣扎着,
“放开我,当心我喊人。”
绮的身影一映入眼帘,罗的忍耐就随着酒精挥发了。他失去了理智,疯狂地发泄着一年的暗恋之苦,全然不顾绮的挣扎。
“流氓!”绮气愤之极脱口而出。
罗的身子一顿,猛然清醒了,他赶忙放开了绮。
“是啊,这和流氓有什么区别?”
“对不起,绮,我是喝酒昏了头。请你留下来,听我说几句话!”他挡在欲离开的绮面前。
“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已经不由自主地把你的影子带回了北方,我知道,自己爱上你了。如果错过了你,我会后悔一辈子”,罗怕绮执意离开,心急地表白着。
“说完了吗?”绮面无表情地反问,“你应该感谢我在这儿听你说了一大堆废话。我该走了。”
“不是废话,是我的肺腑之言。这是我的电话,有空打给我。”罗不愿再让绮觉得自己纠缠不休,让开了身子。
夜里下起了零星小雨,绮没有如往常一样入眠,她感觉自己并没有刻意去想罗,眼前却总是浮现出罗工作时洒脱风行的身影和罗倾诉衷肠时那双真诚的眼睛,绮奇怪自己没有加恨于罗那鲁莽的冲动,她突然感觉夜的宁静是为了让她听得见罗等待的心跳。
或许是雨夜的孤独,绮拨通了罗的电话,
“绮,我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罗带着自信的喜悦。
“我是想给你个机会解释你不是坏男人。”绮有点紧张。
“绮,遇见你我才知道上帝的仁慈,他给我的女人原来躲在这儿,一切因果都在你的身上。我必须把握住你。”罗的话语透露出事业中的那股不懈的执着。
“你别妄想了,我有家,你是一厢情愿。”
“我也曾经有过,可是如死水一般的生活让老婆不堪忍受,她逃离了。”
黑漆漆的夜总是令人朦胧的和迷茫,罗在耳边的轻语如同施催眠术一般,绮梦呓地诉说着自己的孤独、郁闷、幻想和希望。
绮的夜晚不再孤独,罗每晚都会在电话里陪她聊天,然后一声晚安陪着她进入梦乡。
绮不用在镜前施妆了,心情的悄然改变令她面色如初恋少女般红润;她不用在每次临出门前告诉自己打起精神,不觉间轻盈的脚步足以崭现她的风韵;她不用再时时提醒自己保持好心心情,一股热情激荡着愉悦充盈了她的全身。
如果没有那一夜与罗的缠绵,绮宁愿永远沉浸在这种聊以自慰的精神满足里,她不敢面对自己爱上罗的现实。
罗爱惜地吻着绮的全身,带着如隔千年的期昐,那股虔诚似在朝拜心中的圣女,绮感动了,默默地接受着罗的爱抚。绮的每一寸皮肤在罗轻吻的呼唤下复苏了,如沉睡已久的生命微微地颤抖着,罗的激情随着绮颤抖的身躯迸发而出,他的血液沸腾着、咆哮着,把绮溶入了生命之中。
“嫁给我吧,绮。”罗注视着怀里的女人。
“你会爱我一辈子吗?”绮沉浸在爱河里,不能自拔。
“何止一辈子,下辈子我还接着爱你。”罗有更远的憧憬。
如胶似漆的日子结束于罗踏上返程的列车。
绮去送行,当罗注视着绮孤独的身影时,一返身又在火车临开前30分钟把绮送回了家,他不忍目睹绮站在车站上的孤零、无助,还有眼底里那汪深深的泪水。
罗回到北方不久,绮的丈夫出差归来。没有面对丈夫的时候,绮只是沉浸在对罗深深的思念和对未来的美好勾画中。而当丈夫在眼前出现的一瞬间,绮才恍悟到她的身份,她愧不能当。
罗觉察到绮的变化,不再如期回复他的问候,不再呼应着倾诉思恋之情,不再商忖他们的未来。
罗知道绮的丈夫回来了,听绮说过那个男人的默默无闻、淡言寡笑。通过自己,他深信一个男人只会一个女人敞开心扉,他的女人就是绮。罗想象着绮的压抑生活,心疼不已,他要努力,如商场的竞争一般把绮抢到自己身边,他相信,这也是绮所期盼的。
情感的挣扎中,绮的天平又倾向了罗的方向,她欣赏罗工作中的魄力,迷恋罗爱情中的魔力,向往和罗共赴的未来,喜欢罗北方人豪爽耿直的性格。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绮决定向丈夫摊牌的时候,她的父亲脑溢血住进了医院,一切计划都隔浅了。看着父亲的痛苦,绮把所有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她想这一定是老天对她的惩罚,沉寂的夜里,绮没有心思去想别的,只是仰天祈求老天不要再继续伤害她的亲人,所有惩罚让她一个人来承受。
罗没有了绮的消息,心急如焚。他又来到了绮所在的城市,拨通电话,绮缀泣的声音:
“罗,我不能离开这儿,不能离开这个家。”
“为什么?你并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不是吗?”罗如谈判时清醒的头脑点中要害。
“喜欢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你没出现以前我不是一样生活吗?”
“可是我们有爱情呀,难道你就忍心放弃我们的爱情?”
“不要说了,罗,我心痛,你不要逼我,行吗?”
绮的父亲病后瘫卧在床,丈夫每天精心地侍候着他,绮嫌脏的丈夫不让她动手,绮怕臭的丈夫让她躲在身后;端屎把尿、翻身按摩,丈夫无所不干。
“你为什么要做那么多?”绮情愿自己不要被感动那么多。
“我做了你就不用做了。”还是被他感动了,仅仅因为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
绮飘泊的心逐渐回归了,世界万物,何来完美,完美都是凭心而论。丈夫没有言语的付出、没有色彩的表白渗透出来的是更耐回味的爱。
罗是绮放心不下的牵挂。
“绮,就算是你不离婚,我也依然爱你,在你的背后默默地祝福你。必竟我们相爱过,我不会带着后悔走完下半生已是非常满足了。”
想起罗临走前留下的话语,绮于心不安,
“罗,你还是找个女人,结婚吧,我们不可能结合的。”
“有你的关心,就够了,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罗没有如绮所想的消极。
“可是你这样子,没有人照顾你,我不会放心的。”绮又哭了。
“不要哭,你照顾好自己就是在替我做一件大事。我是男人,你更无须为我担心。”又是一句简单的话,绮的心沉重极了。
罗和绮不再联系了,罗为了绮宁静的生活——既然走不出就不愿让她左右为难。
绮以为自己有了选择就可以平心静气地继续生活了,不承想噩梦总是缠绕着她的夜晚,每个梦都是罗出了意外。绮在这样心惊梦扰的折磨里日渐憔悴起来。
罗再见到绮是在一个月以后,商海里跌荡起伏无数次,他没有改变过初衷、放弃过追求,面对绮眼底里那满载的牵挂、面容里心情的沧桑,他屈服了。
罗没离婚前身后就有一个深爱着她的女人,罗的寡言在她的心目中是深沉、罗的淡然在她眼里是魄力,罗说过不会喜欢她,她说只要这辈子给她机会爱罗就足够了。
回到北方,罗决定了再婚,他要带着对绮的爱去娶那个女人,一想到他的这个决定同时满足了两个女人的心愿,罗不觉帐然而笑……
第347、天使的爱情
天使尚且如此,人间该如何相爱呢?相信这个短小的故事,足以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从前,一位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的时候都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总觉得天使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了。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熟睡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坐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地忏悔:“纵然我爱你爱得发狂,也不能剥夺你自由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该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地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又不再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用爱当作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如何地爱一个人,也不能阻碍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第348、牵你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
翻开昨天的记忆,我依然清晰的看见你在最初的相识的起点对我微笑,我将那份最甜美最温情的感动载入我生命的史册,等你若干年后,与你一起携手夕阳的时候,我会用我虽然不再生动却依然纯净的声音为你讲述多少年前墨香的故事,当你听着我动情的絮说,你看着我沧桑的风情,你的心是不是依然是万千柔情。又是一年的枫叶满山红,你还记得吗?去年的今日,我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在香山山顶采回了一枚最美的枫叶,它是青涩的,是原始的色彩,我把它放在我的书里,今年,已经风干,它已经成为我们情意中最美的标本。每当我孤独的时候,我会翻开那本精美的书籍,拿起那枚枫叶,轻闻它在岁月里沉淀的清香,细数它虽然风干却依然清晰的纹络,它像风干的玫瑰,久而芳醇。
还记得那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图片吗?两个人的手指勾在一起,沉静的画面却在叙说着一种温馨的感动。那双手,是默契的相依,是心灵的相守,是生命的永恒!那双手,无论是在风雨飘摇的黄昏,还是风和日丽的清晨,都已经在风雨人生中定格成一道永恒的风景!
初冬,寻一暖阳初照的日子,剪一缕秋日的斜阳,掬一捧十月的风,牵你的手走进我的文字里,把无尽的柔情揉碎在字里行间,只有你,也只有你的微笑才能将我眉间的轻愁拂散,只有你,也只有你俊朗的声音方可抚平我心湖的波澜。
我多想有一天,我牵着你的手,一同走出喧嚣,在时光深处,品味幸福。我想任何的风雨,你我都能阻挡。即使再多的困苦,我也不怕。我的人生路上因为有了你,再也不会孤单寂寞。有的生命里因为有了你的存在,而变得丰盈美丽。不信,你看我的眼睛,你就能懂得,你是我眼中挚爱的童话。
牵你的手,漫步海滩,沐浴阳光,看日出日落,看潮涨潮落,看排浪声声,看海天一色,感受海的静谧和温情,感受海的博大与汹涌,心,在此时,与海同蓝,情,在此时,与天同宽。
牵你的手,在烟花三月下扬州,飘逸婉约的瘦西湖,赏黄昏的垂柳,看落日的清秀。亲临余秋雨笔下江南小镇,赏同里的桥,看同里的退思园,感受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品味狭窄而悠长”,“淡泊而安定”的真切情怀。
最喜欢三毛笔下撒哈拉沙漠,它像一个传奇的地带,有一种神秘而又浪漫的魅力,我想在广漠的戈壁上,任风儿吹起我的长发,任沙尘迷蒙我的双眼,只要有你,我的心再也不是一片荒芜。一片金黄,一棵胡杨,一行骆驼,一只雄鹰……都是我心中广漠的绿洲。哦,大漠,等我,我定会如约而来!
天长地久的塞纳河,与你在塞纳河边悠闲的散步,在舍林荫下的香榭里清逸的低徊,在酒吧里畅谈共饮,咖啡馆里低声细语--还要去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浪漫之城,在清透明澈蓝天下,薰衣草花海沐浴着温暖阳光,穿上了紫色外套的普罗旺斯泛着紫金色的光芒,在这洋溢着异国情调和典雅浪漫的国度,我牵着你的手,步入我人生的又一次浪漫旅程。
还想牵着你的手,去新疆吐鲁番吃马奶葡萄,看辽阔草原,去云南的香格里拉体验民族风情,观梅里雪山。去云台山的原始森林,赏千姿百态的飞瀑流泉,看如诗如画的奇峰异石。还想牵你的手,去最时尚、最动感的罗马和米兰,感受古罗马时期的辉煌历史、文艺复兴时期的灿烂杰作,那热情阳光下的海边村落、充满圆舞曲曼妙旋律……
一瓣落花,一滴秋雨,一缕相思,一段情缘,今生,我愿是雨中的一朵莲花,殷切的等着你的到来…….等你一起来完成我的心愿。
如果有一天,我牵了你的手,我深知,我已将一辈子的幸福,放在了你的手心里。我已经将我最美的梦想,系在了十指相扣的馨香里。
茫茫人海,滚滚红尘,唯对你凝望,唯对你回眸,唯对你怦然心动。亲,记着我永恒不变的一句誓言“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三毛说“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就有多长”,将情意系在遥遥相隔的两端,一段黎明,一段入夜,天空最亮的那颗馨香如雨,我用炽热的情感,用最温暖的深情牵住你的手,眉目轻垂,轻声低语,亲爱,就让我一生一世,牵你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好吗?
第349、单车上的爱情
男孩和女孩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没有惊骇的邂逅、没有剧情化的一见钟情,他们的爱情在安静中悄悄地绽放。男孩和女孩的宿舍楼距离挺远的,为了能更方便的陪伴女孩,男孩决定买一辆自行车。这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卖自行车的车市,很廉价的买了辆红色的车。女孩喜欢红色的车,红红的很张扬,女孩很文静,但她喜欢张扬的感觉。看到男孩挑车的时候,只看红色的,女孩很感动,她知道以男孩的性格,骑红色自行车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他们一路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男孩载着女孩,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
每次男孩骑车载女孩的时候,女孩总爱把两个人的包全背在身上,她说这样可以减轻男孩的负担,还可以有共患难的感觉。男孩说女孩这样太傻,每想把包放在前筐的时候又总拗不过女孩,最后也只能顺着她,但他的包里绝对再不会出现可有可无的东西了!他们骑着单车穿梭在校园的角角落落,看着女孩把所有的包全背在身上,路人也会无意的猜测或多点注视,每每这时,女孩会更加嚣张的笑,因为她觉得,和男孩在一起是件最幸福的事,她喜欢把这种幸福表达。时间久了,他们的足迹也为校园注入一道甜蜜的风景。
周末的时候,男孩会骑车载着女孩到学校周围转转,看看新开的花、搜寻附近有什么好吃的、找一片舒适的草坪去绘画未来····学校附近有一个大型商场,他们经常会进去逛逛,女孩见到心仪的东西的时候喜欢夸张的大叫,但男孩要给她买的时候她总拉着男孩走掉,最后会买两杯冰淇淋带到餐饮区的桌子旁,安静的享受简单的甜蜜。他们把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混合在一起分着吃,女孩说这叫分享快乐!女孩明白,在以浪漫为主调的大学爱情里,她要尽最大努力权衡物质与情调。
快乐中,他们进入大四了,这时大家都要为出路探索,未免多了些许的凝重!男孩在家人的要求下,决定考研;女孩要一心一意的找工作。他们每天在不同的方向忙碌着:男孩为了专心考研,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每天泡在图书馆,到很晚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宿舍;女孩穿梭于各种招聘会、各临近大学的宣讲会。他们见面的时间少了,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对方。女孩有时晚上从外面买回些吃的,为不影响男孩复习,就悄悄地放在男孩住地,然后发短消息让男生记得一定要吃完。但周末的时候,男孩还是会给自己放个假,花半天的时间骑单车在女孩溜达,聊聊彼此的压力,然后互相鼓励打气!
女孩在大学所在城市的一家普通上市公司做白领,男孩也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他们在男孩学校附近租了个还算宽敞的房子,这就是他们临时的小家。周日是他们的购物时间,男孩还是会骑着他那个已见苍老的自行车,载女孩去超市;女孩每次还是会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全包在怀里,享受这种只属于他们的幸福!后来,女孩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开着一辆红色的宝马,成熟而稳重,男人对女孩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女孩跟男人说的很清楚,她说自己已经有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她说她永远不会离开现在的男友。男人听着,眼里流露沮丧,但仍大方的说可以做朋友,并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女孩好。
后来,男孩研究生毕业了,面对曾经无限憧憬的社会,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遍体鳞伤。之前的美好规划、宏大的抱负,遇到现实的审核,都变得天真且好笑。男孩变得暴躁,会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女孩想各种方法让男孩开心,但总是效果不大,男孩变得有些自暴自弃。周末,女孩缠着男孩,想要男孩骑着单车载她到外面逛逛,但男孩总不耐烦的说不去,说骑自行车太寒酸了,说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买一辆轿车开。
女孩提出分手,她说自己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男孩冷冷的笑笑,说这是意料之中、宝马男比他有钱多了。女孩没说什么,只是要求男孩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骑单车载她。他们的车子行驶在林边的小路上,女孩抱着两个人的包、头靠在男孩的背上,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男孩察觉到女孩的泪已经浸湿了他的上衣!以前的种种都在男孩脑袋里再现,他明白了,原来变的只是他自己,是他的冷漠与自私把女孩一步步推开,懊恼,但已经太晚了,男孩甚至都没有挽留的勇气·····
后记:我爱你,一直!我选择了别人,不是因为别人对我有多好,而是因为你对我不好了。爱情里,你的爱是我呼吸的氧气,当你不再爱我了,我将会在这场爱情里因缺氧而窒息。不想彼此太过狼狈,害怕继续下去只是一点点腐蚀曾经的美好,我选择放弃,在我的心死掉之前!
第350、陌小莫,谁带你去流浪
一、陌小莫(1)程南星气喘吁吁的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和顾景安在村头小河里摸鱼。
他满脸通红的咽了咽口水说,三儿,***死了。我手中的鱼扑通一声掉入水中,溅起一串浪花。***才死了。顾景安推了他一把。他皱着眉头舔了舔嘴唇说,骗你是小狗。我赤着脚向家中跑去,一路的小石子硌得脚底又疼又痒。我听见身后有错乱的脚步声,我知道那是顾景安和程南星。
一进家门,我就看见爸爸脸上狰狞的伤痕。一旁哭得撕心裂肺的是干妈葛仪。她一抬头看见我便一把将我抱进怀里,将鼻涕眼泪都抹在我的身上。她边哭边嚎,苦命的娃啊,以后你该怎么办...三儿啊...爸爸突然冲葛仪说,以后不要叫她三儿了。葛仪点点头,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爸爸起身,向屋内走去。丧门星。爸爸极小声的甩出这个词。我浑身一颤,险些站不稳。
听村里的大人说,妈妈和爸爸一起去县城办事,回来时遭遇车祸。一车十个人,只有妈妈丧了命。得知这个说法后,两天中我一句话都未说。直到妈妈的葬礼结束的第二天,葛仪成了我的新妈后,我突然仰天长笑。顾景安使劲晃着我的肩膀,试图让我镇定。程南星一激动请来了村里的神婆,神婆用她浑浊的老眼盯着我看了十秒后,决定给我作法,驱赶附在我身上的恶灵。于是,我只好咬破嘴唇让血顺着嘴角流下,并一头倒地不省人事。神婆大惊失色,边逃边说,不管我的事,不管我的事。
神婆的身影消失后,我睁开眼便张牙舞爪的扑向程南星,顾景安死死的拽住他,任我“蹂躏”他。在程南星的惨叫声中,12岁的我告别了已经随着妈妈一同逝去的幸福童年生活。
二、陌小莫(2)
那个本平静的夜晚,葛仪黑着脸站在门口等着玩耍回来的我,全然没有那个和蔼可亲的干妈形象。她抱着臂冷笑说,成天和男娃混一起野,这么小就开始想汉子了?
她越骂越凶,引得邻里都出来围观了。我没有理会她,绕过她径直进屋。她一把将我拽回,一副恶毒的嘴脸。有人说,小孩子贪玩,唠叨两句就行了。她叉着腰颐指气使的说,我自己的闺女我爱咋教育咋教育。人群里传来顾景安的声音,放开她。程南星也在人群里义正言辞的喊道,欺负小孩你算什么本事!可惜他被***一把拽住捂住嘴巴,末了***还不忘向葛仪投来歉意的目光。
葛仪冷哼一声,阴阳怪气的说,哟,这么多男娃护着你,我倒要看看你到底哪里跟别人长得不一样!话音一落,她用力撕扯我单薄的衬衣,我一口咬住她的手。我听见衣布撕裂的声音和周围的惊叹声。整个世界瞬间静止。鲜血顺着我的嘴角流下,滴落到我的锁骨,滑到我的胸前。12岁的我,像一颗刚开始膨胀的新鲜小草莓,在这个罪恶的夜晚,丢失了最干净的灵魂。我站在原地,像一颗枯死的小树,内心空白,只剩一具作废的躯壳。我什么也听不到,我甚至感觉到天地在旋转,我看见葛仪掂着我破碎的衬衣轻蔑的笑着,我还看见程南星噙着满眼的泪水奋力想要挣脱***的手,我多想对他说,你怎么哭了呢,你不要哭好不好,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可我什么都说不出,我像一尾孤独的鱼,盛在一个没有氧气的空玻璃瓶中,与世隔绝,万事悲凉。
我是什么时候蹲下抱住自己的呢?我不记得。我从余光里看见屋内爸爸难过的样子,多么深情的样子啊,我差点被感动了。你瞧他,看着我的眼睛满眼都是心疼,却寸步不移的任由我被众人的目光划伤。我突然站起来,拨开人群不顾一切的狂奔。直到一张床单裹住我的身体,一双稚嫩的手紧紧抱住我。顾景安,顾景安,全世界都只剩下这三个字。他说,三儿,不怕。我缩在他的怀里,哭不出来,伤口已被肆意展览,所以失去了疼痛。此刻,仿佛世界上只剩下这一个少言寡语的男生,却抵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我听见远处程南星渐行渐远的哀嚎,三儿!我会替你报仇的!那时的我,将这两个男生作为生命的一份馈赠。那样的不可或缺,在时光的不经意里流转成永恒。
三、陌小莫(3)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爸爸”这两个字更让人绝望。并不是因为葛仪的刁难,也不是因为杜婉清的存在。我甚至庆幸有了她们的存在,才让本该永不灭的亲情的真面目脆弱无辜的像一张白纸一样,丑陋和绝望都不带任何粉饰的呈现在我面前。
杜婉清是葛仪的女儿,人如其名,是大山里的一朵水嫩嫩的百合花。如果不是14岁生日那天,我一直以为尽管他顾及不到我的酸甜苦辣,但也是深爱我的。只可惜那可笑的“血脉相连”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
那天,爸爸城里的朋友笑着问哪个才是他的亲生女儿时,他看了一眼葛仪,指了指杜婉清不着痕迹的说,这个。那一刻,我如遭雷轰,呆立半晌。整个过程他都没有看我一眼,仿佛我只是一团随时会自动消散的烟雾。我放下筷子,起身,出门。
我来到顾景安家,见到了村子里唯一的算命先生顾先生。我看着他高深的眉眼,感受着他仙风道骨的气息,我多么想问他,我到底和你有什么仇。可我说不出来,我想,或许我应该感激他,感激他说出那些话,才让爸爸找到借口放弃我,遗忘我,最终不爱我。
我抚摸着手掌的纹路,没有表情。顾景安轻声说,对不起,我爸只是混口饭吃。我转过脸看着他,心里默念着那句咒语:女子掌心有一条横亘的掌纹,谓之断掌,命里带煞,会克住身边所有人。我忽然笑了,我说,对不起什么呢,你爸爸不是还给我起了个名儿吗?小莫,莫悲伤,莫哭泣。多好的名字。顾景安的嘴角颤了颤,眉间隐隐可见痛苦之色。
那晚,我和顾妈妈睡在一起。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安,我听见顾妈妈温暖的心跳,我感受得到爱的气息。第2天一早回到家,我预备迎接的暴风雨竟迟迟都未来临。原来,他们要去城里谈生意的事,根本不关心我失踪的一晚去了哪里。我忽然有种浑身通透的感觉,情已如此薄凉,恨已刻骨至此,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那一刻,我的脑子里蹦出了两个字:流浪。总有一天我要去流浪,忘记所有的爱和恨,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被风吹到哪里,就生活成那里的样子。
四、陌小莫(4)
像两年前一样,程南星气喘吁吁的跑到我家冲正摆弄涂劣质化妆品的杜婉清说,婉清,***死了。葛仪的口红从她手上掉落在地,我看着她鲜红的嘴唇,第一次发现她与葛仪是那么像。我忽然就觉得她一定是帮***继续讨债的,她会挖空我的血肉,风干我的躯壳,将我吊在村里最老的一颗大树上,任秃鹰啃食。
她挥手给了程南星一巴掌,向门外跑去。程南星摸着脸笑着说,没事,如果她打我一巴掌,葛仪就能死一次,那我宁愿天天被她打一百次。我的内心遏止不住的颤抖,这是一种怎样的恨意,该恨的不该是我吗?为什么现在我会觉得如此难过,我脑子闪现爸爸难过的样子,情再薄凉,恨再刻骨,血毕竟浓于水。
我向门外跑去,却一头撞见进屋的爸爸。他的衣服湿湿的粘在身上,样子狼狈至极。他一把揪住我,将我重重扔出门外,我没有你这个女儿!胸腔因撞击而剧痛不已,像一把斧头劈向整个胸腔,干脆利落,劈出一个巨大的白骨森森的伤口。我的面前站着一双小巧的脚,它的主人面色冰冷,眼神凛冽的让人心里直颤。是杜婉清。
程南星忿忿的扶起我,将木讷的我带到他家去。顾景安见到我的时候,我正躺在程南星的床上发着高烧。莫名其妙的,发了高烧。顾景安握住我的手,一个字都没有说,可我仿佛可以进入他的心里。我看见他的心千疮百孔,血流成河。程妈妈为我熬了粥,程爸爸怜惜看了看我,豪气的说,这么好的丫头,他不要咱要!以后你就是我程富贵的女儿!我闭上眼睛,眼泪一滴滴的流回心里。爸爸,你看,谁都不吝啬喜欢我,为什么惟独你嫌弃我。
程南星说,那天爸爸借了程爸爸的面包车去城里,却没想到半路出了意外,车滚落到河里,爸爸拼尽全身力气才逃出来。而葛仪则丧命于车内。村里的人看见我都跟躲瘟神似的,他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说我是扫把星,会把全家人都克死。我的心中除了苍凉,就是好笑。我又想仰天长笑了,为什么没有人说葛仪的死是因果报应,反而全部都是我的责任?
我就这样住在了程家,一住就是两年。有人劝程爸爸尽早将我丢弃,以免给家里带来晦气,可自从我到了程家后,程家的生意却蒸蒸日上。偶尔我也会见到爸爸,听人说他在城里拼死拼活的养着杜婉清。他的身影越发憔悴了,我分明看见他看我时眼底深藏的疼痛,却在下一瞬间变成了畏惧。是的,他怕我,他怕我会克死他。大家说,下一个就是他了。
五、陌小莫(5)
再次见到爸爸时,我已经高2了。偌大的城市里相逢,这是一件多难得的事,此刻,仿佛连仇恨都退避三舍了。他拘谨的笑着说,小莫,你17了吧?明明已经内心汹涌,我却还是面无表情的说,请叫我程小莫。还有,我不是17,是16岁零11个月。
他愣了一下,无奈的笑了。我分明看见他眼里的闪着宠溺的光泽。我就是要让他明白,他在我面前,永远都是错的。并不是企求他的内疚,只是要他明白,他当年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女儿。他最大的财富,是他的亲生女儿,而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让他的亲生女儿寒了心。
他涩涩的说,放假回家住几天吧?我摆摆手生硬的说,不用了,放假我还要陪我妈。他愣了下,反应过来了。是的,我有妈妈,我有一个毫无血缘关系却视我如己出的程妈妈,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讽刺的事吗?还有比这更能刺痛他的心的事吗?我终于看见他眼中抑制不住的内疚,他痛苦的表情,这一切都让我是那么痛快。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不爱我,谁都可以抛弃我,惟独你不能,你不能啊。我只剩你了,你都不要我了,谁还会比你更爱我啊。
我转过身,没有说一句再见,甚至没有一句我恨你。这样的漠然,是我千疮百孔的心,对你宣判你我永不相认的最骄傲的方式。也好,从此尘埃万里路,谁也别觉得欠谁。
快走到学校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蹲在马路边痛哭起来。这样的情难自禁,如洪水猛兽般将我带进回忆的旋涡,一点点沉溺在里面。申安将我抱起来的时候,骂骂咧咧的说,死三八,有什么好哭的。到底是被N个后妈虐待过的,心理真是变态至极,看我这梨花带泪的模样竟没有丝毫怜惜。我顿时哭不出来了,我掐着他的脖子说,申安,我咒你这辈子有一千个后妈!他擦了擦我的眼泪无所谓的说,好啦,消气了没?
他并肩和我上了教学楼二楼时,顾景安和程南星正站在我们班门口看着我们。我明显感觉到程南星身上的杀气。顾景安看着我,眼里有一丝气若游丝的疼痛隐隐若若,他没有看申安,径直走到我跟前柔声说,怎么哭了呢?我瞪了申安一眼说,他欺负我了。程南星这把蓄势待发的剑终于出鞘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申安一拳,他们厮打在一起。我连忙拉着顾景安躲到教室里观看激烈的打斗,我趴在窗户上跳起来给程南星加油助威...最终,被处分的他们,纷纷用哀怨死人不偿命的眼神向我射来,顾景安淡淡的笑,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安静而真实。
六、陌小莫(6)
申安是我的男朋友,一个痞里痞气的小流氓。他的新妈更换频率快得令人发指,他说,最高记录是一周见到7个后妈。大概是经历相似,我和申安第一次见面就被对方身上熟悉的味道吸引了。他说,他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于是我们一拍即合。
17岁生日那天,申安请了我的一堆朋友去KTV狂欢。顾景安保持他的一贯作风默默的坐在一边一言不发,而两杯酒下肚的程南星已经将几天前厮斗的事抛之脑后,搂着申安称兄道弟了。门突然开了,进来一个清瘦的身影。她说,是小莫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走到我身边坐下说,我在门外看到觉得像你,果然是你。我真佩服杜婉清即使势单力薄也依旧笑得如此镇定自若。感觉到我脸色的变化,申安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递给他一个浅浅的微笑。杜婉清整了整上衣说,有点热呢。接着她捏着衣服笑着说,这件衣服是老爸买给我的,当时他陪我逛街时我就多看了一眼,他就给我买下来了。一千多块呢,虽然有点心疼,不过一想到是老爸的心意就幸福的不得了。我默不做声,心里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抽搐搅乱了。
程南星的眼睛里已经开始冒火了,我生怕他会把杜婉清的头发一根根拔下来。申安突然温文尔雅的说,这位美女怎么称呼?我顿时用鄙视他祖宗十八代的眼神瞪着他这副见到美女就忘老婆的嘴脸。杜婉清生动的笑着说,杜婉清。申安依旧笑着说,***肯定特会起名,这名起得跟处女似的。程南星终于出镜了,他嫌弃的看着申安说,你哪只眼睛看她像处女啊?我看见杜婉清的嘴角僵了僵,继而典雅的笑着对我说,你朋友可真爱开玩笑。你知道吗,爸爸挺喜欢我穿这件衣服,但就是嫌这衣服有点露了。我还跟爸爸说呢,要不把这衣服送给小莫得了。毕竟你12岁的时候就已经被那么多人看过,可能你会比我适应这样的衣服...
全身的血液在那一刻凝固。我听见旧日的伤口渐渐被撕裂的声音,像是被剪开一条小缝的锦缎,有一双手冷静的而又迅速地将它用力撕扯,直到撕扯出一道鲜血淋漓的新鲜伤口。杜婉清立刻捂住嘴巴装做很无辜的样子,对不起啊,小莫,我不是故意说出来的...说完,她起身歉意的看了一圈大家,袅袅而去。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盯着我,眼里均流露着想要知道12岁的我到底经历了怎样惨痛的迫切。我冲出门外,身后跟着杂乱的脚步声,我躲在一个黑漆漆的角落里,被一双温暖的手拽了出来。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吻,我睁大眼睛望着这双布满悲伤和泪水的温润眸子,顾景安,他是顾景安。他的吻像午夜的海浪,凶猛而激烈,冷静霸道地辗转吸吮着我几乎发麻的嘴唇。我没有说话,没有反抗,没有回应,只是安静的享受着疼痛。我终于开始明白杜拉斯的那句话:如果不是遇见你,我早已朝生暮死。
七、顾景安(1)
我和陌小莫手牵手从黑暗里走出来的时候,申安和程南星惊讶的看着我们。他们都看见了。申安仿佛根本不在意我们接吻一事,他没有看我,舔了舔嘴唇对陌小莫说,你是不是被...那个过?我冲上去将申安扑倒在地,奋力的挥着拳头。
所有人都被我吓坏了,没有人相信一向安静的我会像一个疯子一样。陌小莫突然拖住我的胳膊撕心裂肺的哭,你不要打他,求求你不要打他。我心疼的看着她,慢慢起身,心里像是撒了一把滚烫的盐。从他禽兽般的问话中就知道他并不爱她,她却拼了命的维护他。她把他当成了另一个自己,她对他所受的一切感同身受,她怕他受到伤害,实际上是怕自己受伤啊。他们上辈子一定是兄妹,还是那种哥哥常欺负妹妹的那种兄妹。
从12岁那年我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她便是落入我眼里的那粒沙,揉不出来,一碰就疼。瘦小的身体,倔强的神情,看似低到尘埃里,眉间却有别人无法企及的骄傲。谁也说不上12岁的爱情算不算得上是爱情,就像一粒种子,被早早的埋进肥沃的土壤,在经历漫长的光阴之前,它仅有的,也只是一粒种子罢了。
我将床单裹到她身上时,心跳是没有温度的。程南星恨恨的要替她报仇时,我阻止了。深爱是疼的,是流不出眼泪的,是不能尖叫的,是必须忍耐的。我们可以烧了陌家的柴房看葛仪暴跳如雷的样子,也可以将葛仪晾晒的衣服全部偷了去,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可陌小莫却可能因此承受更大的委屈。
那个永生难忘的夜晚,12岁的陌小莫赤裸着上身,像一根连根拔起的树桩,久久地呆立在那儿,然后风驰电掣的长大了,长成现在这个没心没肺的开朗女孩。可我明白,在她的心里,潜伏着一个深渊,即使扔下巨石也发不出声响。
八、顾景安(2)
陌小莫的生日过后,学校里就开始流传起各种各样的传闻。风言风语像巨网般撒下,紧紧勒住陌小莫、我和程南星。因为我笃信,只有我和程南星是真正关心陌小莫的。
说到程南星,不得不提他对陌小莫的情义。那是种什么样的感情呢,敏感如我,都不敢妄自断论。葛仪死时,我曾呛过程南星,我说,老天不给你机会啊,你想报仇都不行了。他神秘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说,老天已经帮我报了。他脸上的那种快乐是我从不曾见过的,就连他收到程爸爸从城里带回的玩具时都不曾那样满足过。
然而这一次,他却和我翻了脸。他说,顾景安,你亲了我妹妹!我抬起头说,是。他仿佛忘记自己说过一遍似的又重复道,你亲了我妹妹!这样的陈述句着实让我不知所措,我以为他会揍我一顿。他却忽然蹲下身抱住头哭起来,他呜咽着说,你怎么能亲我妹妹!我也蹲下来,将手放在他手上说,我亲的是你妹妹又不是你,你这么悲愤做什么?他甩开我的手说,最起码你先通知我啊,让我有个心理准备。我笑了,面对眼泪鼻涕糊了满脸的程南星,灿烂的笑了。
他不哭了,抬起头奇怪的看着我。我收住笑容认真的说,不管有多少人喜欢她,她现在喜欢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我看见他的瞳孔失了焦,仿佛陷入了沉思。我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起身离开。
放假时,我们回到了村里。这是程南星和陌小莫最后一次回来了,程爸爸已经在城里扎根落户。陌小莫来我家吃饭时,妈妈慈爱的笑着对她说,小莫又长高了,你们这群孩子呀,真是一年一个样。我记得五年前她在我家过夜的那晚,妈妈一直是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她,给她热情的夹菜。那时的她有些失神,仿佛记忆里久远的温情,予她却那么稀缺。
这回她不再流露出那样羡慕又困惑的表情了。她已经长成一只外表坚硬,内心柔软的小刺猬,懂得掩藏那些该被忘记的痛楚了。她笑了笑说,我不是小孩子了。然后她忽然附在我的耳边说,如果***妈知道还是一个孩子模样的我,肚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会是什么表情?我震惊的看着她,血液在那一瞬间凝固成尖锐的冰渣,再也无法流经心脏。
九、顾景安(3)
我来到申安的住所时,陌小莫正在为申安做饭。我又一次把申安揍了,陌小莫依旧是那样拼命维护。
我指着申安的鼻子吼道,这个男人不爱你,你明不明白?她悲伤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滚。我久久的站在原地,不能动弹。我拉起她的手,将她拽出屋子。她咬我、踢我、拧我,我都忍着不松手。申安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将她塞进计程车,对司机说,去医院。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挣扎着要下车,我一只手将她紧紧的箍在怀里,一只手拨通程南星的电话。
程南星将钱拿来的时候,我的胳膊上已经被她咬了不下十个红肿的牙印了。程南星红着眼眶对我说,我开导开导她。他们坐在椅子上谈了半个小时,我听见程南星压低声音吼道,你连哥的话也不听了吗?陌小莫反抗道,你们不要管我的事好不好?除了他,没有人更懂我了。他说过他想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宝宝,我们不会让这个孩子受到任何委屈,他不会有后妈,不会有人欺负他...程南星忽然一拳朝墙上砸去,一脸无奈痛苦的表情。陌小莫抓着程南星的胳膊咬着嘴唇说,哥,你不要着急,你不就是不相信他吗?我给他打电话,你听他说。
她将扩音打开,对申安说,亲爱的,你是不是说过你想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宝宝?申安懒散的声音传来,嗯。她欣喜的看了眼程南星又问,恭喜你,你的愿望实现了。电话那边长久的沉默,忽然开口道,什么?小莫啊,你别跟我开玩笑。她说,是真的,已经三个月了。申安不满的声音的传来,你也太胡闹了吧,这么久都不跟我说。她不说话了。申安继续说,你不会想生下来吧?她依旧沉默着。申安仿佛看见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似的,他说,我说陌小莫同学,你会不会太天真了点?你那还有钱吧?不够的话再问你哥要点,没什么事我挂了。
滴滴滴的声音不停的放大的安静的走廊里,程南星关掉她手机说,现在明白了?她抬起头,神色异常平静。她忽然冲我们一笑说,好,我同意做手术。她起身,下一秒却直直的倒了下去。
医生说她晕厥是因为悲伤过度,休息两天就好了。在她醒来之前,杜婉清的电话火急火燎的打了过来,她说陌爸爸病危,让陌小莫赶紧去医院。她不知道,他们父女此时正在同一家医院,只是如此悲伤的陌小莫醒来后又将如何应对接踵而来的噩耗。
十、顾景安(4)
陌小莫赶到陌爸爸的病房时,陌爸爸只剩下一口气。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问他何时得的胃癌,又为什么一直瞒着她,她只是抓着他的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三儿...陌爸爸虚弱的唤着她的乳名,将一张卡费力的放在她的手上说,密码...是***的生日。她紧闭着嘴巴,使劲的点头,眼泪早已湿了脸庞。直到陌爸爸闭上眼睛,她都没有说一句话,可是我分明看见陌爸爸眼里满足的笑意。那是一种此生无憾的满足,一种冰释前嫌的解脱。这世上哪有父母不爱自己子女的呢?只是大多数看似绝情的家庭的背后都藏着不为人知的苦衷。他留给她一张卡,爱恨绝口不提,却是两人间仇恨融化的催化剂。只因为,那代表的不是一沓厚厚的钱,而是一种叫爱的东西。
我从不相信父亲所说的什么命里带煞,那全是命,上苍赐你的命。
她趴在他的手边,面容平和,睫毛上带着晶莹的泪珠,嘴角却是数不尽的悲伤。人生如河,在河快干涸的时候,她只愿化作一片小的乌云,轻轻的遮掩河床,陪他一起化成雨水。
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让全世界的悲伤都不过如此,让所有的爱都一夜苍老。
我走出病房,看见程南星在走廊里感激的对杜婉清说,谢谢你及时告知我们。杜婉清的眼睛红肿,嘴角却尽是不屑。她没有说话,将背对着我们,看不到表情。
走出医院后,我对程南星说,你以为杜婉清真是那么善良的人吗?像她那样心理畸形的人,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程南星想了想疑惑的问,那她为什么通知我们呢?我淡淡的说,因为,小莫和她爸爸已经井水不犯河水,若她爸爸就这么去世了,小莫心里虽悲伤,但依旧还是恨着的。如果她爸爸临死前能见她一面,并且向她示好,这便是一种锥心刺骨的痛,刚得到的爱下一秒就永远失去了。这样的悲喜交加,是不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程南星的脸色大变,呈现出一种隐隐的恨意。
十一、顾景安(5)
陌小莫的手术过后,我们的生活又恢复到了安宁祥和的局面。我们三个约好考同一所大学,不离不弃。
一年后,我们如愿以偿。大学开学前,申安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他在程家楼下一站就是一天。他对陌小莫说,我再也遇不到比你对我更好的女孩。陌小莫看他的眼神是陌生的,这个男人曾经被她深深的爱着,护着,憧憬着。但这个男人也深深的把她伤害了。他是如此缺乏安全感,也是如此需要爱。他们是那么的相似,对彼此来说也是那么的危险。人总是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可若再次得到,那便是世界上最廉价的爱情了。
陌小莫18岁生日时,程南星执意要送她一瓶迷迭香香水。申安悄悄的问他,有什么特殊意义吗?程南星神秘的说,迷迭香的花语是,留住记忆。申安“哦”了一声立刻也买了一瓶送给陌小莫。我调侃他们,你们俩在一起,就是四个字:臭味相投。程南星鄙视的看了眼申安说,要不是你以前做过对不起小莫的事,我早就和你成为好哥们了...唉,不提了。申安捂住胸口说,我已经重新做人了,大哥就不能给我次机会吗?哼,总有一天,小莫会回到我身边的。
大一上学期期末时,陌小莫有了男朋友。那是一个40岁的男人。消息一传出,申安和程南星纷纷抱头痛哭。一时,校园网内都是关于大学生傍大款的激烈讨论。而关于这个消息的散布,用心一查便知道这是S校的杜婉清的精心策划。不过,事情确实属实,只是杜婉清这张多事的嘴真让人恶心。程南星说,她还念什么法律系,一点道德操守都没有,人品这么烂,早晚遭报应。
我找到陌小莫的时候,她那副无所谓的表情让我有种揍她的冲动。我压住性子说,你知不知道,那人可以当你爹了?她偏了偏脑袋淡漠的说,我知道。我郑重的说,你是一个好女孩知道吗?你要学会爱惜自己。她忽然笑了,以前我和申安在一起时,你说他给不了安全感,现在我找到个能给我安全感的男人,你又拐着弯说我不爱惜自己?我有些着急的说,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吗?难道你不介意别人怎么看你们吗?你真的以为他会为了你和他老婆离婚?她有些生气的说,我只想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以后的我没想过。我急了,脱口而出,你怎么这么下贱!她狠狠的推了我一把吼道,活着有必要这么累吗!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情急之中我一把抱住她吻了她,从温柔的点触,变成如饥似渴的攻城略地。她回吻我,直到唇瓣微疼,噬到鲜血,直到眼眸迷蒙,淌出涩泪。
十天后,程南星突然被警方带走,再也没有回来。而他被贴上的标签是:杀人凶手。我、陌小莫和申安去看他的时候,他苦笑着说,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但我一点都不后悔。回忆穿膛而过。6年前,陌爸爸借了程家的面包车去城里办事,我记得那时程南星嬉皮笑脸的将陌爸爸那面的窗户摇下来说,天气这么热,关窗多热啊。电光火石间,一切真相大白。
十二、顾景安(6)
12岁那年,程南星说,三儿,我会替你报仇的!14岁那年,程南星在车上以及后座的窗子动了手脚,并故意摇开陌爸爸这边的窗子。最后他还一脸真诚的放了个抱枕在后座,并热情的对葛仪说,姨,你累了就躺会。于是,上苍都来帮程南星的忙,车子滚落河里,陌爸爸生还。而杜婉清念的是法律系,眼里满是对我们几个的仇恨,我居然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我从没见陌小莫这样肝肠寸断的哭过。死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却还要为死的人赎罪。如果是这样,我相信她宁愿谁都不要死,大家都好好的活着。悲伤的情绪在喉头滚烫的翻滚,我终于想起迷迭香的花语,留住记忆。情为何物,爱莫能助。他早料到了这一天,他对她的爱是那样深沉,背负着不能言说的疼痛,只有送她迷迭香香水,希望她永远记得我们共同的回忆。
程南星的眼眶已渐渐发红,他说,你们走吧,6年之后我希望能看见你们一个个都幸福着。6年,时光会改变我们多少,谁都不知道。只是我们依旧怀着一份单纯的心情去珍藏我们的曾经,去憧憬我们日后相聚的日子。
陌小莫站在杜婉清的面前没有任何表情的说,你赢了,你大获全胜啊,你满意吗?杜婉清依旧是那样不屑的似笑非笑着,我想象不到她那美丽的皮囊是一颗怎样丑陋的心。谁都没有力气再去计较了,冤冤相报何时了。一报还一报,都是命。
从那之后,陌小莫消失了。她什么都不要了,她跟着她的爱情四处流浪去了。听说申安随着她的脚步找寻她去了。我没有去找她,我知道她不会原谅我,那样和善的我,那样爱护她的我,竟对她说了“下贱”两个字。尽管那天她是那样用力的回吻我,可我知道,那是一种类似告别的深吻,那是一种感激连带着恨意的发泄。
六年后,就在程南星要出狱前的一个月,我听说陌小莫回来了。一条陌生的短信告诉我她回来了,来不及细究是谁发的短信,我只知道我是那么渴望见到她。陌小莫,你不知道,这么多年,我多想白发苍苍的说爱你。
十三、尾声。
陌小莫收到顾景安要求见面的邮件时,心脏最柔软的地方出现那种空荡荡的痛楚,有一双冰冷的手紧紧攥住心脏的一角。她终于知道,这么多年来,她心底最清晰的那个人,是顾景安。
她是那么爱他。从他将她裹进床单里,她就已经将这个人作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了,只是她自己去浑然不知。从他两次揍申安的愤怒眼神里,她就知道,一向优雅的他,如若不是爱她到骨头里,又怎么会无端生出这么大的火。从他告诉她,她是个好女孩时,她就知道,他想说,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你是坏女孩,你在我眼里也是最干净的。
她是那么爱他,他已经在她心里长成一颗枝叶繁茂的树,他的根必须扎在她的五脏六腑,轻轻的牵扯都是锥心的疼痛。顾景安,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我的国,我的暖,我的四海潮生,一眼万年。
她不知道,她在赶去见他的路上,他也正在欣喜的翻着短信想象着见面时的情景,短信上赫然写着,陌小莫坐的那班机很快就要飞了,你要快。是的,我要快,我要见到你。这一定是你哪个女生朋友或者申安帮你发的,骄傲如你,肯定不会主动要求见我。是的,你那么骄傲,那么坚强。
她不知道,他不停的催着司机要快,终于出了事故。司机拨通了120便不醒人事了。他拖着一身血,飞奔在大街上。他等不及了,一点小伤算什么呢,我一点都不痛啊。我要见到你,我必须见到你。
她不知道,那个叫了救护车的司机在15分钟后经过抢救终于捡回性命。而他,因失血过多,终于猝然倒地。他被路人送去医院时,已经无力回天。顾景安,你只要再熬过15分钟便能见到她了。
一小时后,她趴在他的床边,像当年守护爸爸一样寸步不离。她低声呢喃,顾景安,我知道,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她不让护士碰他的身体,她说她要等他睡醒,一起去村里那条小河里摸鱼。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他像她守护顾景安一样寸步不离的守护他,他叫申安。他知道,他一定要做第2个顾景安,他要让她安心,安定,永不悲伤。门外有张美丽的脸,像一朵水嫩嫩的百合花。该死的死,该滚的滚,你们都该下地狱。哈哈。她笑着笑着就流泪了。这世界上再没有她的敌人了,可这世界怎么还是不和平呢?她终于知道了,那个该下地狱的人,是她自己。
她依旧趴在他的床边,渐渐的进入梦乡。她梦见他吻她,从温柔的点触,变成如饥似渴的攻城略地。她回吻他,直到唇瓣微疼,噬到鲜血,直到眼眸迷蒙,淌出涩泪。
她梦见他满足的睡着,欣然醒来,窗外白雪腊梅,她厮守在侧,而岁月已苍老,悄悄就是一生一世。
第351、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
■ 一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
第352、等不到的爱
莉莉是我的初中同学,但我们爱情的种子是在我上大三的时候才开始发芽……上初中的时候莉莉坐在我的后排,我们那时很少说话,毕业以后我们就再没有了联系……那是我大三第二学期刚开学第一个星期四的晚上,莉莉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这也是我们故事的开始,她居然还和我在同一个城市——兰州,原来她初中毕业后去外地读了中专,现在读大专。我本不打算在大学谈对象的,但是莉莉的出现让我的誓言不堪一击,我疯狂的去追求她,她也很快就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在我们右手心几乎在同一个地方有同样的一颗痣,老天让她给我的感觉太强烈了,我一直认为我们会相扶到老,大学的日子我们是那样的幸福快乐,我去见了她的父母,她也经常到我们家来,得到彼此父母的肯定,我更加确定我们会携手走向人生的那一头!
大学毕业了,因为我的专业我签到了中铁。也许这就是祸根,我在内蒙上班,而她在我上班前半年就在白银上班了;我规定自己三个月回来一次,其余时间我们就只能通过电话联系了,但是每次她都鼓励我,让我安心上班,等我把房子挣的差不多了再考虑换工作,这也大大坚定了我的信心;但是我还是始终没有放弃另选工作的念头,因为相隔千里,让我对她总是有一种亏对感,我悄悄复习准备考公务员,今年九月份我参加了考试,但是不太理想,没能进入面试。
也就是在我回去不到半个月时间,那天我给她打电话,她说感觉即使以后和我在一起也不会幸福,我当时好似被别人当头砸了一棒,我问为什么?她说房子是按揭的,还有我的工作太远;她说女人跟男人的区别是:男人靠自己奋斗来改变自己命运,女人就要选择个有钱的老公来过幸福生活!这让我怎么会相信,跟我一起的莉莉变了,变的很可怕,我恍惚中对她说了句:如果是我的存在束缚了你的幸福,那么你请自便!之后我给她打电话,她总是说: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我不值得你这样,欠你的我下辈子来还……
我的生活一片混乱,没有了目标和方向,我开始狠命的喝酒,醉了就打架……有次,我把收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任凭流淌的血把整条裤子浸透我都感觉不到痛,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找到另一种痛,让我从现在的痛苦中摆脱出来,但是我失败了……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这是这几年来的唯一收获……
第353、把初吻给了离别
记忆犹如昨天一样,那曾经的一切历历在目,当时自己也是无聊才去网吧上网,打发无聊的时间,可是坐在网吧里的自己却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漫无目的的玩着游戏,听着歌,带着耳机全身心的投入到虚拟世界里去,果然网吧还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地方,玩了没多久时间久过去了3个多小时,眼看时间快到了,雪儿停止了游戏,和网友聊起天来,就在离下机时间还有5分钟时一个陌生的号码申请加雪儿为好友,备注写的是【我是个寂寞的当兵男孩,你可以和我聊天吗?】雪儿看着挺好玩的就加了,陌生头像闪动了。树下听雨:你在环球半岛吗?
孤独女王(雪儿的):那是什么地方啊?我不在啊!
树下听雨:那你不在网吧吗?
孤独女王:我在啊,你呢?难道你也在网吧?环球半岛是网吧吗?
树下听雨:是的,你也在吧、网吧啊,网吧名字叫什么?我去你网吧找你,我快无聊死了,可以吗?
孤独女王:阳光网苑,你来吧。(雪儿心想,大言不惭,本小姐看你怎么来,哼,吹牛吧就。)
树下听雨:??在哪里啊?是离我这不远吗?把地址告诉我,我保准到。
雪儿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还有最后一分钟,请离机!欢迎下次光临】的提示,有点犹豫了,她想了下走下座位到柜台又交了费继续上着。回到座位看见陌生人发的那句话,于是回复到
孤独女王:说了你也不知道,对了大半天还不知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你真的是当兵得吗?在什么地方啊?(雪儿就是个好奇心特重的女孩子,什么都能引起她的好奇)
树下听雨:当然了,没骗你,你可以去我空间看看啊,都是军用物品!
孤独女王:谁知道那是不是你啊,如今的人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尤其是当兵得个个油嘴滑舌的。
树下听雨:你那有视频吗?我让你看真人,真实的,绝对不假,我就是很无聊想找个人陪我聊天,自从当兵来到这里我是人生地不熟,都要憋死了!今天好不容易能出来所以想找个当地人陪我聊聊天,了解下风土人情。
孤独女王:看来你说谎的功夫不错啊,你要是说的是真话,那就来找我啊,我就是当地人,可以给你好好讲讲我们的风土人情,哈哈!(雪儿心想,这个人真是够荒唐的,说着还是进入那人的空间,在相册里雪儿看到了许多部队的东西,觉得那人也许不是在说假话,可是如今这年代谁都不可靠。)雪儿看来看时间不早了就选择了下机。给陌生人发最后一句话
孤独女王:大骗子,我时间到了,不和你瞎贫了,88,有时间下次聊!
树下听雨:就这么就走啊,好歹留个芳名啊?
孤独女王:你这人真是烦啊,我叫风,你呢?
树下听雨:我叫雨。
孤独女王:切,无聊,下了,但愿不要在看见你!
雪儿下来线,走出网吧,外面的时间已经挺晚了,赶紧往回家的路走去,因为她不想家人担心。
雪儿怎么都没想到,这次意外的聊天居然是自己初恋的开始,当雪儿再次到网吧登陆QQ时看到的是那个陌生的号吗,给自己一大堆的留言,都是些,问她怎么不上Q,不回话之类的,雪儿觉得很是无聊并为理会,似乎是老天作弄,雪儿刚上线一会那陌生号码的头像亮了,又给雪儿留言了,因为雪儿是隐身的,雪儿并不喜欢欺骗,于是给那陌生人回复了,陌生人很是高兴,这次的聊天比上次好的多,雪儿和陌生人聊了很多,到最后雪儿觉得陌生人他并向自己想象的那样,于是开始了经常联系,由于雪儿从小就很喜欢军人,所以雪儿一有时间就问男孩子关于部队的事情,时间久了,雪儿知道男孩子叫魏云,是南方人,是个仕官,而雪儿并未告诉男孩子自己真实的一切,什么都是虚假的,直到有一次雪儿觉得自己总是欺骗魏云很不公平也很不忍心,于是她发信息给他(因为联系的久了,他们早已有彼此的手机号码)内容是:【我一直一开告诉你有关我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我骗了你,你不要再联系我了!】短息里并没有任何祈求原谅的话语,男孩看着短信,觉得自己好傻,好傻,自己真心相对却换来如此结果,男孩并未回复短信,而是从此沉默了,时间过去一个月,雪儿并未受到魏云的任何短信,她觉得魏云肯定是伤心透了才再也不愿意理自己了,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骗他,她莫名的觉得自己的心好痛好痛,觉得没有魏云的一个月里自己过得很是暗淡。
她忍不住拿起手机给魏云发了个短信,内容是【你生气了吗?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理我,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是不是军人啊,就这么点小事就不理我了。小气鬼】男孩在一个月的训练里想去遗忘那些伤痛,可是看到雪儿的短信,还是想起了关于雪儿的一切,于是他拿起一个月都未碰的手机,给雪儿回复了短息【我不是生气不理你,而是最经忙于训练,没时间,每次训练结束都太晚了,所以也没法给你发短信,你知道你对我的欺骗让我多伤心吗?你要我怎么接受啊?】雪儿看到短信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难过。
他们又恢复了联系,很快,魏云不需要再每日训练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魏云把雪儿约出来了,他们见面的地点是网吧,因为他们是网吧相识的,魏云并未见过雪儿至始至终都没有见过,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雪儿,心里很兴奋,但是又很紧张,他怕自己认不出雪儿人儿尴尬,但是老天似乎很照顾魏云,他就凭着自己的感觉朝网吧门口看着,过了好久,一个身穿迷彩的姑娘映入他的眼前。
他没有打电话确认而是径直朝女孩走去,雪儿见过他的照片,知道迎面走来的那穿着军装的男孩就是魏云,可是她还是想考研下魏云的眼力,故意装作不认识的朝前走去,就在他们要擦肩而过的时候,魏云叫出了女孩的名字,雪儿停下了脚步朝魏云摆了个鬼脸问他【你确定我就是雪儿,我要是不是呢?】【小丫头,你的行为已经告诉我你是,你就是雪儿,100%没错。】雪儿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啊?你从哪里看出来的?”“你的衣着,你说你很喜欢部队,自然迷彩服也是你的最爱吧?”“好聪明啊,败给你了,不愧是当兵的,怎么你就打算让我一直站在过道里啊?也不说给我找个做的地方。”雪儿从高兴朝不满转变着。“你容我想想啊,总不能第一次约你就在网吧啊,我想下去哪里玩。”“算了吧,你个外来的还是让我这本地人带你去玩吧!”说着就拉起魏云往外走去。
雪儿带魏云去了文化广场,那里也正好适合聊天,宽宽的广场上嬉戏游玩的人还不少,于是两个人找了个空着的座椅坐下,聊了起来,当魏云得知雪儿的真实身份时,觉得很是惊讶,觉得她的年龄与她的想法并不相随,同时他觉得他和雪儿不会有未来,可是他不忍心就这样伤害一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不想给她任何不好的记忆,他只能尽力维护着这刚开始的感情,时间就这样一直过着。
他们见面的次数也多了,一起手牵手的逛商场,吃小吃,雪儿从不让魏云穿便装,因为她喜欢看着魏云穿着军装的样子,她觉得很帅气,自己很骄傲。每当他俩一起逛商场吃小吃的时候,周边的人都会投来羡慕的眼光,走在大街上雪儿总是蹦蹦跳跳的走在为云的前面,魏云在后面看着自己的喜欢的女孩子如此开心,心里却开心不起来,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培她多久,因为家里给他来电话要他下个月回家去相亲,说他年龄不小了,该结婚了,虽然魏云想尽办法一推再退,可是谁想他家人直接和他的领导取得联系给他申请了假期,逼他回去。
魏云决定先回去应付下,并把自己已经有女朋友的事情告诉父母。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总是短暂的,魏云送雪儿上车,直到车子远去,他拿起手机给雪儿发了短息,车上的雪儿恋恋不舍,这时手机响了,【亲爱的雪儿,今天玩得开心吗?我知道你不想走,不要难过等我从家回来一定陪你玩个够。刚刚看你那么开心没告诉你我明天需要回家处理点事情,不过你不要担心,我很快就回来陪你,你要等我,亲爱的。】雪儿看着短信却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魏云这次回家回来后会离开自己,她心里告诉自己不可能是自己瞎想了。带着不安回家去了。魏云回到家接受父母的安排与事先安排好的女孩子见了面,女孩家里是军人世家,而且是高干子弟,魏云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从此飞黄腾达,衣食无忧,过上好日子,让家人以他为荣。
魏云是100个不乐意,当他告诉父母自己在部队所在地认识雪儿的事情告诉父母却不知父母给你自己投了100%的反对票,魏云一再强调雪儿有多好自己有多爱她,可是父母根本就不理会他的所说,魏云无可奈何,出于孝顺,魏云只能狠心放弃自己的爱情,自己爱着的姑娘。魏云回来了,他给雪儿打了电话,说了好多好多自己想念雪儿的话还让雪儿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还说他以后没有时间陪雪儿了。
雪儿听出了魏云的话外之音,是他要离开自己了,不能再继续爱自己了,雪儿哭了,她一句话也不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失去了魏云自己该怎么办?第二天魏云的调令下来了,调回老家部队,雪儿从家赶到部队,在魏云的部队门口看见了拿着行李准备离开,雪儿跑到魏云身边没有哭闹,而是给了他自己的初吻,雪儿流着泪告诉魏云,【不管你以后还能不能爱我,我想用我的行动告诉你,我爱你,是发自内心的,我希望你能记得你的生命中我曾经出现过,哪怕是你的一个过客。】说完,雪儿转身就跑了,她不想看见心爱的人离开的背影,所以她选择先离开,她不知道背后的魏云是怎样的。雪儿回到现实,她又一次哭了看着那从他们分手魏云就从未上过的QQ哭的是那么的伤心,难过。她只希望多年后自己还能再见心爱的男人一面。
第354、静好岁月,不复如初流年
曾经一致固执的认为,只要深爱就一定能走到最后。可是、很多时候,那个我们用尽心思去爱的人并不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他只能算是我们旧时光里一段不可磨灭的过往。直到最后,陌暖尘才想透彻这一点。
-----前言。
陌暖尘推开门出来,背离了身后热闹的人群,外面还真有些冷。紧了紧外套,想起刚才,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来这厂里上班的第一天吃的第一顿饭,饭里一根一根的头发搅成一团,想到这,一阵呕吐感又沿着胸口慢慢蔓延上来。陌暖尘捂住嘴,加快了脚步向宿舍走去。
远远地就看到宿舍楼门口站立着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陌暖尘见过他,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微微一笑便要与他擦肩而过。“陌暖尘。”“嗯?”刚走出几步男子便叫住了她,她回头疑惑的看着他,他的眼神飘忽不定,显得有些许的仓惶急促,伸手递给她一包东西,然后转身逃跑似的离开了。陌暖尘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愣了半响,才想起看手中的东西,是一盒饼干。心中莫名的暖了暖,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注意到她没吃下去饭。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陌暖尘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洁癖,但是在那种所有人都能正常吃饭的情况下,她却一个人跑回了宿舍,多多少少是有些娇气感的。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只是不想勉强自己而已。下楼,看着迎面走来的安凉生,陌暖尘强忍住心中冰冰凉凉的感觉,别过头不看他,路过他身旁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明显的僵硬,不过瞬间,然后便若无其事的与她擦肩而过。陌暖尘突然很讨厌自己,都到这个时候了,她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她跟安凉生早就分手了不是吗,分手了。
自从那天陌暖尘接受了那个男子的饼干后,他开始每天在吃饭时间准时给她送来各种各样的零食。陌暖尘也开始知道他叫信。信是一个很温暖的男子,他的嘴角时常上扬着一个温暖的弧度,他乐于助人,对身边的人总是那么的亲切。陌暖尘又想起安凉生,那个淡漠的男子,好像全世界他都不会在乎。她曾经那么用力的爱过他,那么努力的想走进他的世界,结果却始终被排斥在外。或许她们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她对他也早已不该再念念不忘。
今年的雪好像来得特别的迟,陌暖尘这样想着的时候却不料撞上了一个人。抬头看到安凉生,她依旧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安凉生没有让她走的意思,她也没有先开口说离开,彼此沉默,许久,安凉生突然开口,话里满是嘲讽,他说:“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别人了。”
“勾搭?”她咬牙瞪他,心里的愤怒一圈荡漾着一圈,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她。蓦然抬头,信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双眼满是担忧的看着她。她心一横,朝他招手,微笑道:“信,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信一愣,“可是……”“没什么可是,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可以不用答应。”她别过头,话突然就冷了下来。
“我喜欢你。”“那就好。”她朝他点点头,把手递给他说:“我们走吧。”信点点头,犹豫了片刻,握住她的手,转身,两人一起离开。陌暖尘回头,安凉生的脸那么冷,仿佛结了一层冰。终于,这次是她先弃他而去。
陌暖尘开始跟信出双入对,仿佛意料之中,那么的顺理成章。她对信说不上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很自然的就习惯了有他的存在。信却对她很好,那种好是她以前跟安凉生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也是她想抗拒的,她怕,可是每当她看到信温暖如春的笑容的时候她就无法拒绝。
陌暖尘总是会在无意间想起安凉生,想起那年大雪他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竟然在铺满白雪的地上摆满了鲜红的玫瑰,一晚上的时间他的手冻得又红又肿,在接受旁人羡慕的眼光的同时又心疼他。他们也曾那么幸福过不是吗?安凉生,信。陌暖尘知道她这样对信很不公平,所以当安凉生约她见面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夕阳冲开皑皑白雾,洒下最后的几缕阳光后,缓缓隐去。陌暖尘姗姗来迟的时侯,安凉生正背对着她,她犹豫了片刻,走上前与他并肩站着。她本来是想来跟他了断的,可是现在想想,他们早就分手了,一直以来都只是自己在独自怀念,放不下以前罢了,还了断什么呢。
沉默的瞬间,安凉生扳过她的肩,看着她的眼睛神情认真的说:“暖尘,我们从新开始吧。”这一刻她的心竟百感交集,说不上难过,也说不上开心,就那样的酸楚难言。信温暖的笑容浮上脑海,她突然意识到她不能让信伤心,看着安凉生期待的表情,她轻轻地开口:“我想想吧。”安凉生的眼神闪了闪,“明天我在这里等你。”她点点头,有些落荒而逃。
寒冬腊月的天气,陌暖尘趴在宿舍的窗台上吹着风看天。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知道该从何想起。舍友来拉她叫她早点睡觉,她笑着点点头,爬进被窝。她始终那么倔强,哪怕再不好,也不会开口告诉别人。头昏昏沉沉的,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却想不起来是什么。拿过手机看着上面干净的屏幕,终于想起来。自从下班后她就没有再见过信,他也没有给自己打过电话或是发过短信,心里竟有些闷闷的慌。
想起安凉生跟她说重新开始,她始终记得他们分手后,她曾给他发短信也是说重新开始。那晚她等了他一晚上,哭了一晚上。看着始终干净如一的屏幕,她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理安凉生,可是她心里对他的牵挂那么深,不是一句不理就真的做得到。她曾那么期待的重新开始,现在听安凉生亲口说出来她竟然不知道该作何想。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她知道,她永远不会是安凉生的唯一,哪怕是在他最爱她的时候。
天刚亮,陌暖尘就迫不及待的去昨天她跟安凉生见面的地方。这次她是真的要跟他说清楚了,她爱他,不过那是以前,现在她有信了,她不想永远都被束缚在以前。看着依旧那么自信的安凉生,她终于可以勇敢的面对他了,“对不起,我想我不能再跟你重新开始了。”看着安凉生错愕的表情,她不再多说,转身的瞬间突然收到信的短信,她很意外,打开,短信上写着:
暖尘,我走了,我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到老,我爱你,所以我愿意让你幸福,哪怕这幸福不是我给的,只是我始终没有亲眼看着的勇气。原谅我。
陌暖尘的心一紧,难怪没有看到他,原来他是误会了打算一个人离开。打电话无人接听,挂掉电话,她奔去车站,微风徐徐中,信站在阳光中暖暖的笑着,她眼眶微热,与他相视一笑,那种幸福,无法言喻。
有些人,很爱,却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有些人,很平淡,却能相伴到老。
第355、最好的红颜知己却飘来又飘去
性别:男
年龄:33
职业:公司总经理
地点:本报七楼
见习记者:王琼
他的事业曾一度走入低谷,但他是一个幸运的男人。在他最沮丧的时候,一个漂亮且有智慧的女孩给了他感情的支撑,为他的奋发充足了“电”,当他好景再来时,她却悄悄离去,离开得很漂亮。
(他远远向我走来,脸色红润、气宇轩昂,举手投足自信满满,十足一位成功人士。我心中奇怪,这样的人,通常是情感沦为摆不上台面的边角余料,到底是份怎样的情感,会令他鲠在喉咙,不吐不快呢?)
顺利的生活出现大逆转
我一直是上天的宠儿:家境优越,学业优秀,学的又是时下流行的电子技术。毕业不久跟人组建公司,效益不错,又娶了一位美丽贤淑的女子,生了个乖巧的儿子……活在蜜罐里久了,已不觉得甜,只觉得一切天经地义。
2000年,公司的运营达到高峰。我和几个合伙人头脑发热,通过银行贷款、向亲属高息借款筹集了一大笔钱,在武汉郊区买了十几亩地,修厂房建宿舍,打算大展手脚,好好做番事业。
没想到同年行业突然出现大波动,我们这种民营企业首当其冲,情势急转直下。银行的钱还不了,亲属的钱还不了,就连员工的薪水都是东挪西凑。
一直当我是座上贵宾的朋友、亲人变了脸色,家里常被要债的人填满,第一次,我知道了人情冷暖。
2001年到2003年,公司不死不活、勉强支撑,员工锐减。我表面上不肯放弃,内心却一片仓皇。
2003年2月,我们向外聘文员兼仓库保管员。
一位副总转给我一份简历,说他们对这女孩的印象很好,想录用。
她是1982年出生,初中毕业读师专,2000年参加高考,以570分考入湖北工学院,却因家庭原因没有入读。表上的字迹中规中矩,我能感到,这是一位意志坚韧的女孩。
她成为我的红颜知己
2003年9月1日,她正式来公司上班。公司的营运状况并不好,我没打算跟她签合同。
有人低价转来几千件电子产品,我们将它堆放在仓库里,三天后,她拿给我一份报表,上面将这些产品的数量型号写得清清楚楚。又过了一阵,公司开发了一个建筑软件,为了检测软件的性能,我给她120个数字,让她根据公式列出笔算过程。心里也有点考验的意思,谁知第二天,她就把全部答案都拿了出来。看她一脸疲惫,我问她算到几点,她笑了笑:“交给你的前一秒。”
我欣赏她做事的认真,破格跟她签合同,问她签多久,她想了想说:“1年。”当时是10月,她仍将合同时间写9月1日。
有时,我问她一些家庭情况,她告诉我她是黄石人,有一哥一姐,11岁时,最疼她的父亲突然病故,整个家庭的情况变得很糟糕,只供得起哥哥读大学,所以她考上了却读不了。这些年,都是她自己打拼,没人管也没人帮。
她非常美丽,尤其是一心一意工作时,那份专心和沉静让她脱俗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而我,越来越喜欢隔着玻璃,凝望她工作时的样子。每当这时,我的心变得非常温暖柔软。工作这些年,很多场面经历过,各种女性也见识过,都没有留下深刻印象,这女孩却让我异常心动。
那时,我和妻子关系不太好。这不能怪妻子,公司陷入困境后,我总是忙得要命又拿不出钱,还时常要她拿工资填补漏洞。她从没埋怨。一直理解我同情我,劝我收手。可是,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同情,我需要鼓励,她越同情我就越觉得自己无能。越不想回家面对她。
11月,我把这女孩叫进办公室,表明我很欣赏她,希望能常与她谈心,算是“红颜知己”吧。问她对我什么态度。她当时没有回答,几天后,她告诉我,说她也喜欢我。
我内心雀跃,尤如第一次恋爱般激动振奋,消逝许久的激情回到了身上,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各种想法点子源源出来。俗话说“鸟无头不飞”,我的状态能影响一个公司的面貌。2003年底,公司的状况开始好转。
我喜欢请她吃饭,喜欢吃饭时盯着她看。她问:“你为什么总看着我?”我说:“因为你好看呀。”这样的话说多了,她很认真地告诉我:“我不喜欢别人夸我好看,跟你一起,就是因为你知道我的努力,欣赏我的努力。”
她从公司的宿舍搬出去。我派了几个员工帮她搬家,她让人把东西放在路口,然后自己一点点搬到楼上。无论我怎么要求,她也从来不让我到她的住处。对她的行为,我有些郁闷,但更多的是怜爱:只有吃过亏受过苦的人,才会具有这样强的防范心。
手机关了,我就走了
2004年8月下旬,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开车将她送到路口,她却没有下车。我们坐在车里聊天。她突然说:“你敢不敢不回家?”我说:“你敢不上楼,我就敢不回家。”
我们开着车在武汉市转了一晚上,在东湖边坐了几个小时,她说了很多话,她的理想,她的家庭,她的情感。那天我才知道,除我之外,还有几个人在追她。
半夜,她困了,一边关机一边对我说:“手机关了,我就走了。”说着,她摇下椅子,闭眼睡觉。她的姿态放松,我不知道她是因为信任我,还是在期待着什么,我内心各种想法都有,彼此碰撞煎熬,真是坐如针毡。最后,我克制了自己。
你放过我吧
过了几天,她没来上班,我问同事,对方奇怪地说:“你不知道吗,她的合同到期了,她走了。”
我愣了,是的,我忘了,她签的是9月1日。我打她的手机,她关机。我想起她说的话:“手机关了,我就走了”。原来,她早已向我告别。
那时起,每天下班,我会将车开到她住处的路口,抽根烟,然后开走。一开始是想看到她,到后来,见她的感觉渐渐不再强烈,有时只是纯粹出于习惯,车开到那里,我就想停下来,抽根烟。
两个月后的一天,她敲我的窗:“你怎么在这里?”“我经常在这里。”我说。她停了一下,说:“你放过我吧。”我笑了笑,开车走了,此后,我没有再在那里停过。
从她离开的失落中清醒,我明白,她此时离开,对我是件好事。没有与她的这层特殊关系,我与别的员工更好相处,注意力也更加集中。现在公司运营很好。我常想,她与我的前世究竟有怎样的关系:她陪我度过最沮丧的时期,助我展翅,又在我翱翔时离去,没有成为我的包袱。
最好的红颜知己,不外如此吧。
第356、当爱情遇上猪
当爱情遇上猪文 荻秋 插图 头头
一 爱情岂能儿戏
谢小强至今还记得他和洪萍的第一次相识。那是大学里的一个平淡夜晚,谢小强和刘坚他们在宿舍玩真心话大冒险,小强输了,被迫到楼下“大冒险”。当洪萍独自一人经过时,他走上去,慢慢把她逼到了墙角。洪萍正不知所措时,小强双手撑在墙上,很正色地对她说:“美女,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我是猪!”然后就跑掉了,留下了在风中独自凌乱的洪萍。
洪萍第二次遇到小强时,他正双手抱着楼下的电线杆,欣喜若狂地大喊:“我终于有救了。”洪萍很好奇地走过去,只见电线杆上贴的全是什么“老军医…‘一针见效”之类的广告。谢小强当时落荒而逃,后来才知道,这货又一次输给了“大冒险”。
有一天,谢小强逃课遇上大雨,被困在图书馆里。这时,刘坚发信息给他,说老师要点名了。谢小强看着如瀑的暴雨,想冲出去但又很犹豫。如此几次,引得旁人纷纷为之注目。这时,有人走过来,递了一把雨伞给他。小强回头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女生笑了:“我认识你,你是信勇三幢楼下的那头猪嘛。”说着,笑弯了眉毛。
谢小强后来回忆说,自己就是那时被洪萍的笑打动的。当时只在心里想。这个女孩子,我一定要追到。
借伞,还伞;借书,还书;请吃夜宵……一来二往,紫荆道上就经常有二人的身影了。小强看着洪萍时,有时会痴痴地发呆;洪萍看着小强时,也有刹那的出神。但两人都没有向对方表白。
一天晚上,洪萍突然接到小强的电话。小强吞吞吐吐地说:“洪萍,我,我有三个字想跟你说……”那一瞬间,洪萍心如鹿撞,血液加速,脑子也在“轰轰”作响,果然,电话那头传未了三个字:“我爱你。”一时欣喜、惶急、害羞淹没了她,但她还没来得及反应,电话就已经挂掉了。
这下,洪萍睡不着了。她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小强刚才说的那三个字和他的身影。这时,熟悉的铃声又响起来了,洪萍几乎是整个人弹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按下了接听键。
小强再一次吞吞吐吐地说:“洪萍,我,我有三个字跟你说……我,我是猪,我真的是猪……”电话那头传来了轰天的笑声,震得洪萍的心裂成几瓣。
第二天,小强去找洪萍,却被洪萍拒之门外;电话打过去,不听;路上遇到了,掉头走开。小强忍不住,找洪萍解释:“我,我昨晚喝了酒,和他们玩大冒险,所以……”
洪萍冷笑:“谢小强,我今天总算认清楚你的本质了。你确实是猪,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猪。”说完转身走了。
洪萍的闺密对小强叹了口气。说:“你什么不好玩,偏要拿女孩子的心来玩,说你是猪都客气了!爱情岂能儿戏?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就这样,小强和洪萍的爱情故事,结束在那个瑟缩的寒冬里。
二 追你到天涯海角
毕业后,洪萍去了五邑,小强也在那里找了工作;几个月后,洪萍去了松山,小强也跟着去了;一年后,洪萍调去了珠市,小强的身影又在那里出现。
洪萍公司的楼下是个快餐店,有一天,洪萍看到小强在那里吃饭,她装作没看见。几天后,她居然发现小强穿着服务员的服装,在店里忙碌了起来。
洪萍点了个烧鸭饭,小强很迟才端过来,洪萍突然一改淑女的形象,大骂起来:“你这服务员怎么当的?动作那么慢!你一个大学生当服务员,图好玩是不是?你这么大一个人,难道没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理想吗?”
一顿数落,把周围的人都给惊呆了。老板忙不迭地走出来,连忙赔不是,说这家伙新来的,千万别和他计较。小姐如果不满意,下次就别叫他端饭。如果还是不满意,就马上炒了他。
洪萍把钱扔在桌子上,转身说:“不吃了,气饱了。”小强在后面说了一句:“别吃那么多烧鸭饭,色素多。”洪萍听了这话,差点被脚下的石头绊倒。
之后,洪萍没再去那家店吃饭,小强也没在那里露面了。不过,洪萍总觉得有个尾巴跟在后面,这感觉让她很不爽。这天,洪萍下班,天色已经很晚了,前面突然冲出一个歹徒,手里拿着刀,大吼:“劫色!”
洪萍吓得浑身直哆嗦。这时,后面突然冲上来一个人,正是小强:“大胆歹徒,敢欺负我的女人,看我的――”说着,真的摆开阵势,一副李小龙的样子。
没想到这边洪萍提起手袋,往小强头上就砸:“什么你的女人?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你的女人?老是跟着我是不是?你不觉得自己很烦吗?你什么正事不干,天天跟着我干什么?”
小强躲闪不及,被砸得狼狈至极,连忙说:“我,我是担心你的安全,保护你……歹徒还在这里,你让我打跑了他再说。”抬头一看,那“歹徒”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饶有趣味地看着二人的对白。那刀子夹在胳肢窝里,早不见了刀刃。原来,是洪萍请人来玩的把戏。
洪萍听了小强的话,冷笑一声,一手挎着那“歹徒”的胳膊,亲昵地靠在他身上,说:“保护我?这位是我的男友,有他保护我就行了。如果你想保护我,身家超过一百万再来找我吧,我男友可是真正的高富帅昵。”说着,头也不回地拉着那人走了。
小强无比沮丧地坐在路边,他觉得是该思考一下自己的前途了。
三 827条围脖和913篇日记
洪萍坐在婚车上,洁白的婚纱衬得她格外迷人。今天她将和武勇在凯旋门大酒店举行订婚仪式,武勇就是上次扮演歹徒的那个高富帅,他是公司董事长的儿子。
闺密赶上婚车,喘着气对洪萍说:“洪萍洪萍,你先别急着去酒店,先看看这个围脖。”
洪萍接过她的手机一看,原来是一个名为“信勇三幢楼下的猪”的微博。在微博中,他详细记录了自己两年多来的心路历程:
“回想起那次表白,我除了懊悔,还能有什么呢?我不够胆量去表白,就借着‘大冒险’跟她表白,没想到后面又输了次……也许她说得对,爱情岂能儿戏呢?
“跟着她去到一个新的城市,天气真的很冷,不过一想到她在这个城市里,我就觉得格外温暖……
“失业了。暂时找不到工作,就去了她公司楼下的快餐店打工,工资很低,不过能见到她就是最好的薪水。”
闺密说:“你看看,他写了八百二十七条,整整两年多,每天条,都是关于你的……”没错,八百二十七天,他们分开,已经有两年三个月零六天了。洪萍眼睛有点湿润,她赶紧拿过纸巾来擦。闺密说:“看,感动了吧?你是不是该回心转意,不要急着订婚?”
洪萍笑了:“你的唾沫进眼里了,不擦怎么行?好不容易钓到的金龟婿,几条围脖就让我放弃?要不,金龟婿我要,这头猪,留给你了。”闺密吐吐舌头,表示不解。
到了酒店门口,洪萍还没下车,一群人就蜂拥过来。奇怪的是,居然不是婚庆人员。洪萍一看,竟然是很久不见的同学们。这些人手上举着横幅,横幅上写着:“追你到天涯海角,爱你到天荒地老…‘爱情大国险,爱你一万年”“我是一只打不死的爱情小强,拒我千万次,爱你千万年”……
洪萍一下车,就被这些人团团围住,簇拥着来到酒店旁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下。舞台上的谢小强,一身帅气打扮,拿着麦克风,正在唱黑龙的《回心转意》:“……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
洪萍听着听着,不觉痴了。小强拿着鲜花,从台上走下来,递到她面前说:“对不起,我爱你。”
洪萍接过鲜花,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犹豫片刻,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顿时,周围响起了各种欢呼声、掌声。
洪萍问:“搞那么大阵仗,如果你被拒绝了,那不糗大了?”小强笑了:“不怕,我是小强,打不死的。”在香港电影里,小强就是蟑螂,以生命力顽强著称,谢小强显然以此为豪。洪萍笑了:“你不是信勇三幢楼下的那头猪吗?”二人又笑了起来,抱得更紧了。
突然,武勇走了过来,对洪萍说:“洪萍,我们要进去了,订婚仪式要开始了。”洪萍这才醒悟起来:“对哦,这事我还忘了呢。”她把鲜花塞回给小强,整整仪容,就要进酒店了。
周围的人顿时傻了,小强更是要崩溃了,他呆呆地看着她,仿佛不认识似的。洪萍笑了:“傻什么,是公司拍的一个广告。”她从随身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本子,递给小强,说:“你给我好好看着。”说着,转身挽着武勇的手进酒店了。
原来,这是洪萍公司要拍的一个广告,目的是为几件新款的珠宝做推广。当然,洪萍刻意跟武勇说要搞得逼真点,然后让闺密把消息透露给小强。
小强看看本子,这是一本名为“当爱情遇上猪”的日记本,上面记录着一个女子的心路历程:
“他一本正经对我说他是猪的时候,真的太搞笑了,我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玩的人。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怎么能如此蹂躏一颗少女的芳心,他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他不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我为什么要接受他呢?这也是我在快餐店痛骂他的原因。
“他的业绩越来越好了,人看起来也越来越成熟了,但他是不是已经忘了我呢?哦,天,希望上次说的一百万的气话没有把他吓跑……”
这些日记共有九百一十三篇,小强算了算,除了分开的八百多天以外,还有他们相识的八十六天。顿时,他的眼泪流了下来……
第357、火红的印记
火红的印记她终于同意嫁给他。不过,到他家的第一天,她的泪当场掉了下来,不是喜极而泣,而是悲从中来。之前媒人和她说,他家家世不错,人丁兴旺。可眼前的景象完全与之前所言相左,房子的确有好几间,却间间都是泥瓦房;他家人多,父亲瘫痪,母亲精神失常,弟弟痴呆,唯一一个健康的妹妹却不给她好脸色看,“嫂子”都懒得叫一声。
她从小就被父母遗弃,四处流浪。经过一个村落时,她因体力不支,昏倒在路旁。他好心救了她,并打扫了一处破庙给她安身,隔几天还送来一些干粮。他的热心让她感到了丝丝温暖,她早知他只是农民,而且是跛脚,但媒人找她说亲时,她并无嫌弃之意,因为她早已厌倦了流浪生涯,现在想停下脚步,过些安定日子。
不过,当她一眼就看穿他的家底时,悲伤还是忍不住涌上心头。她的泪水掉在前些天他特意给她买的那件大红衣裳上,默默地化开了。正接受别人贺喜的他并不知觉妻子此时的内心正起伏不定,悲多喜少。她已经决定好,大不了再次背上行囊,踏上流浪之路。
婚后第三天,她瞅准了一个机会。村里过两天要举行一个隆重的祭祀仪式,他和他妹妹要代表全家去参加,一整天都不在家里。她想趁那个时候偷偷溜走,远离这个地方。他丝毫没有觉察出她的异样,因为他为祭祀的事情忙得不可开交,一个上午都围着一堆破桌子、破椅子和破碗碟,一会儿敲敲补补,一会儿涂涂写写。她知道,村里穷,凡举行什么大的活动都得让每家每户出些物资,待活动结束时再领回。他越是认真干活,她越觉得心寒,她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如那一堆破碗。
祭祀那天,她早早起来收拾好了行装。丈夫临出门前拿出一叠碗交给痴呆的弟弟,让他放到家里的碗柜给全家人用。煮过了早饭,她准备给公婆和小叔子装完饭后自己悄悄离开。就在打开碗柜的那一刻,她惊呆了:小叔子刚放进去的一叠碗里,每个边缘都有用红色油漆写的一个“爱”字!
她再次哭了,不过这次是高兴,是庆幸。她偷偷算了一下,公公是莲字辈,若是打印记,理应写上“莲”。婆婆、丈夫、小叔子和小姑子的名字里统统没有“爱”,只有她的名字里有一个“爱”字。她庆幸自己及时发现了这个印记。她想象着丈夫此时正抱着一叠写有自己名字的碗赶到祭祀现场,她又想像着等祭祀结束后,丈夫又会从无数刻有不同印记的碗堆中翻找那一个个火红的“爱”。
这样的爱怎能轻易割舍?
她愉悦起来,浑身有劲。吃了饭她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进屋将一大早收拾的包袱统统倒了出来。为了那个印记,她决定这辈子都不走了,要时时刻刻守候在他身边。
黄昏时分,丈夫抱着一堆碗回来了。在夕阳的映衬下,那堆碗的红色边缘显得格外耀眼。他远远走来,额头满是汗水。看到她懒懒地依在门口等他,他灿烂地笑了。她也跟着笑了。他在意自己,这就足够。
半个世纪之后。
他和她的儿孙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金婚典礼。典礼之后,他们上大学的两个孙子饶有兴趣地翻看起祖谱。看着看着,他们突然笑了起来。一个说:“哎呀,原来我们的曾祖父起了一个女性化的名字爱莲!”另一个说:“估计也是没法,莲字辈嘛,不好取名。我前段时间听说隔壁林子的曾祖父还叫碧莲呢,和我们曾祖父是同辈的。”
她先是一愣,随即一笑。她总算明白,五十年前丈夫在碗上写下的印记是公公的名。她想,很多人的爱情或许都只是一种巧合,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彼此心中播有爱的种子,印记的真假就不会影响到爱的质量。
第358、你是、我的命中注定
都说上帝是公平的,他在为你开启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会关上一扇窗户。莫颜是个美女,那是对她脸的评价。她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孔,遗憾的是她没能拥有魔鬼般的身材,所以别人对她的评价就是:莫颜特别可爱,如果能瘦点的话那就是个大美女了。莫颜也想过减肥,可是没能坚持的下去,她知道自己虽然有点胖但是体质并不是特别好,所以她老是自我安慰,这世上美女虽然很多,但是我不丑就行了。即使这样,喜欢莫颜的人还是很多。可是莫颜觉得没感觉的恋爱都是对彼此的伤害,所以她一直单身,把那些喜欢她的人都给认做了哥哥或者仍然做着朋友。
认识莫颜的人都说莫颜很温柔,说话柔柔的,笑起来也柔柔的。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莫颜骨子里的叛逆。18岁那年莫颜第一次离开家去别的城市读书,她就变了。抽烟、喝酒、打架,她认为这种生活很潇洒。19岁那年她突然发现这样的生活很是浪费时间,所以她决定好好读书,不再出去玩了。莫颜以为凭着她的聪明,她会把以前所缺失的一切都能重新给补回来,并能在这个藏龙卧虎的学校里能撑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
可是,她却忘了一件事,命运是很喜欢同人开玩笑的。莫颜的表哥知道莫颜读的是卫校,学校里基本都是女生。某天,莫颜的表哥发了一张彩信给莫颜说彩信上的帅哥是他的好朋友,叫莫颜给他好朋友介绍个男朋友。看到彩信的第一眼,莫颜的心就动了一下。但是莫颜很快就停止了自己的想法,并答应把自己的死党介绍给表哥的好朋友。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他们之间并没有谈,连最基本的聊天也没有。这事也就不了了之。莫颜以为自己不会和他有什么交集的。
2011年3月15,最最疼爱莫颜的外公住院了。在外地上班的表哥不知怎么知道了这消息就打电话给莫颜,当时莫颜也在外公住得人民医院实习。她哭得泣不成声,根本讲不清楚外公的情况如何。那天晚上莫颜和朋友去了网吧,她进了表哥的歪歪公会跟表哥讲了具体的情况。因为莫颜很少玩歪歪,所以她并不知道,她在跟表哥讲话的同时,旁边还有个人一直在。
那是第一次,莫颜和她表哥的好朋友楚浠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交集。
表哥有事离开后,楚浠就一直和莫颜聊天,让莫颜抑郁的心情消散弥迹。楚浠是个很霸道的男人,他知道莫颜还没男朋友,所以他就直接告诉莫颜要追她。其实莫颜知道自己本身就喜欢他,所以也就直接答应了。
有人说莫颜很不矜持就看了一张彩信就答应做楚浠的女朋友了。可是再莫颜来看,喜欢就是喜欢,没必要扭扭捏捏的故作矜持,有时候,感觉对了就不想失去。因为找对一种感觉真的也很不容易。以后的日子,楚浠每天都有打电话发信息给莫颜。
莫颜也第一次有了女为悦己者容得体会。她开始学着打扮,开始不再素面朝天。素颜朝天的莫颜可以说是一个干净纯洁的天使。可是化了一点淡妆的莫颜清纯中带着点诱惑,更是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莫颜就想等着楚浠回来,她就这样出去见他。
就这样等了二个月,莫颜的表哥回来了,表哥告诉莫颜,楚浠过几天回来。
可是楚浠没有回来,而且电话和短信越来越少基本上都没有了,有时候莫颜主动发过去,楚浠也不怎么回。终于有天楚浠打电话给莫颜并告诉莫颜以后别发信息在他QQ上了,说QQ被人盗了。聪明如莫颜,她怎么会相信楚浠的这番说词呢。6月底,表哥回来订婚了,看着表哥和未来表嫂幸福的样子,莫颜终于还是忍不住发了条信息给楚浠,问楚浠是不是有了别的女朋友了?楚浠只是说他很纠结让他想想。
表哥看着莫颜难过的样子终于忍不住说:妹妹,你和他是不会有结果的,在我的群里,每个人都知道有个网名叫高调的女人是他相恋了6年的女朋友,而且他们过年就要结婚了。莫颜自嘲的笑了下,其实她知道,只是楚浠没亲口跟她说,她还不想死心。
可是在心里,莫颜已经再劝自己放手。莫颜不是一个爱吵爱闹的人,其实她心里明白的很,她宁愿自己一个人难过。或许是积压了太久的情绪。有天晚上,莫颜去了已经3年没踏足过的酒吧,和一群不认识的男女,莫颜被灌了好多酒,或许上帝还是眷顾莫颜的吧,莫颜没醉,醉的是那个对莫颜有非分之想的男人。那男人一直拉着莫颜不让莫颜回去。在莫颜的思想里,不是自己喜欢的或者是没有婚姻为保障的前提下,莫颜是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的。
或许是心情的缘故吧,莫颜边喝酒边盯着手机,直到一点半,楚浠QQ暗的那刻,莫颜终于忍不住打了电话给楚浠,电话里莫颜哭的很伤心很伤心。这是莫颜第一次为一个男人哭成这样。听着楚浠担心的话,莫颜心里想楚浠还是很在乎自己的吧!莫颜决定回去了,第二天莫颜中午下了班以后,楚浠主动打了莫颜的电话,问莫颜有没有事,以后别这样了。莫颜鼓足勇气,问楚浠要个明确的答案,即使知道所得的答案会让自己心碎,但是莫颜还是本着那仅存的一点希望。
电话那头的楚浠沉默了很久,说自己忘不了初恋女友。莫颜笑了起来,就说了句:知道了,祝你们幸福。然后把所有关于楚浠的联系全给删除了,把对楚浠的记忆也给埋藏了。莫颜对自己的朋友说,以后若是自己再提楚浠的名字,就让朋友打她,提一次打一次。
或许时间真的是最好的解药吧,在莫颜的刻意遗忘下,慢慢地,楚浠这个名字,楚浠的这些事情都被莫颜封存了。有时候莫颜想,楚浠现在应该很幸福吧。
可是命运又一次跟莫颜开了个玩笑。
莫颜2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楚浠发信息给莫颜说:莫颜,最近好么?对不起。我一直在等你上线,只为跟你说声对不起。
莫颜说:楚浠,不用说对不起的,我现在过得很好。你……现在应该也很幸福吧!
楚浠沉默了一下回过来:颜颜,我已经分手了,你能再给我一个机会么?
莫颜想拒绝的,因为楚浠是她20年来第一次爱上的人,而且是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但是感觉还是向着楚浠的,第二天莫颜就答应了楚浠,而且楚浠跟莫颜解释,以前是他欠了他初恋女友的,他初恋女友又用极端的方式逼着自己离开莫颜的,即使莫颜知道这些解释只是一种借口,但是心还是忍不住雀跃了一下,毕竟楚浠不是回到自己的身边了么?
楚浠告诉莫颜,以后一定会好好对莫颜的,并且每天都会打莫颜的电话的。
莫颜的生日是10月20号。开始几天楚浠的确是每天打电话给莫颜。经常QQ聊天。不管莫颜多累多困,她都会等着楚浠先说困,先说睡觉才下线的。
可是,最近莫颜发现,那些甜蜜的生活又要消失了。楚浠的消息越来越少。莫颜想,楚浠不来消息,那自己打电话给楚浠,只要撑到元旦过后楚浠就回来和自己见面了,到时候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好的。
很多人都问莫颜,你这样不觉得累么?楚浠他什么都没有,你虽然是个小护士却还是有份固定的工作,不愁找不到个好的男朋友,你干嘛非喜欢楚浠?莫颜没有答案,她只是很相信命中注定,有的时候有的事的确是命中注定。所以,爱上楚浠,是莫颜的命中注定。
可是莫颜更没有答案的是,她能和楚浠的感情维持到楚浠回来么?她再想自己会不会再次被伤得遍体鳞伤?
第359、诗歌为箭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第360、爱情像鸡毛一样飞舞
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
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鸡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愤愤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的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的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象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我知道可可其实和我一样,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会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所有;亦会自私地为了这份爱,丢掉所有的一切。包括朋友。
在外人的眼里,我和可可依然是可以共享一切的闺中密友。会在陈宇忙得没空约会的时候,两个人手拉手地去逛街,淘音像店,看通宵电影。或是灯都熄了,她鬼魂似的穿一件白色睡衣推门进来,挤进我的被窝,说一些和陈宇有关无关的悄悄话。甚至会当着舍友们的面,像往常那样大声地问我:“安安,你想不想陈宇?我快要想疯啦!”我会学了她的模样,半真半假地回她一句:“疯有什么用,你这厮又不是不知道,他可是只想我一个人的噢!”可可听了会一如既往地扑过来,和我闹成一团,直笑得两人都哗哗流出了眼泪。
这样的玩笑,开过很多次。每一次,可可都会抱住我,疯了似的哭哭笑笑。闹完了,亦会没事似的擦干了眼泪,打电话给陈宇,赖他请我们两个去吃校南门的香菇炖鸡。陈宇看着面前的我和可可,那么开怀地大快朵颐,总会无限怜爱地看我一眼,又温柔地在桌底下,碰触一下我的膝盖。
大三的时候,关系到学位的英语四级,陈宇依然没有通过。我无意中说出帮陈宇补习英语的事,可可却一反常态地没有跟过来一句“我也去”,只是马马虎虎地“噢”了一声。这样的反应,既让我吃惊,亦让我兴奋,想终于有机会,可以借补课的名义,甩掉影子一样的可可了。
两个人单独相处的结果,当然是陈宇对再一次报考四级的通过,不再抱任何的希望。于是决定再奋力拼上半年,等待下一次机会。几天后,陈宇让我帮忙代领一份稿费。我跟他要身份证的时候,他才一下子记起,身份证已被可可借走一个多星期了。女孩子的敏感让我一下子失声尖叫起来:“那她有没有说借了去做什么?”“她只是说用完再告诉我,其余的什么也没说啊!”
我和陈宇当即打可可的手机,两个人轮番地用自己的手机打,那边却是很坚持地怎么也不肯接。后来是在第一次遇到陈宇的“深蓝网吧”
里,找到了可可。我把陈宇留在外面,自己悄悄走进去,坐在她的身后,登录QQ,一遍遍地问可可:“告诉我,可可,你是不是已找好了人,帮陈宇考四级?是不是?”在问了十遍之后,可可灰色的头像,终于闪了起来。她说:“是的,安安,我愿意为爱做任何的事情,你知道的;求你像照相的时候,把最光彩照人的位置让给我一样,再大度地让我一次,好不好?”
我的泪,哗哗地流出来:“可是,可可,你要明白,爱情不是游戏,可以任我们交换角色;亦不是像以往我们鸡毛一样恣意飞舞的泛滥成灾的情感。它是自私的,只肯给两个人。我不会让。陈宇,他也不会。不管,你会为他,疯狂地做什么事情。”
“那么,安安,是不是我要注定失去你们两个,在我生命里铭心刻骨的爱人和朋友。”
我缓缓地转过身去,抱住可可,一字一句地说:“可是,可可,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想失去。我会一个一个地,拼命夺回来。”
等到我沾满泪水的双手,被另一双手握得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可可会悄无声息地,给我另一种疼痛。
两个月后,我在系里的宣传栏前,看到一张喜庆的海报。上面贴了照片。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手里拿了托福的成绩单,600多分的成绩,灼人的眼睛。我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上,永不肯妥协和放弃的倔犟与坚硬,眼泪,终于慢慢、慢慢地流了出来。
那些鸡毛一样狂飞乱舞的爱情啊。
第361、爱,难以释怀
有这样一个女孩,她从小在农村长大,她的成绩不是最好的,却也是名列前茅的,由于中招的时候她没有发挥好,没有取得好的成绩,她和高中的分数线差了七分,她便从此与高中擦肩而过。她选择一个离家比较远的中专,开始她人生的新旅程……。。她入学第一个月是军训,这对于她而言,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她吃的了苦。她不怕累。军训过后,她就要学习新的知识,她说,她一定不让父母失望。十月一回家,爸爸给她买了一部手机,这是她的第一部手机,她很高兴。那个时候,她还不会上网。在大城市里学了半年之后,她学会了好多,包括上网。寒假的时候,她在网上认识了他。他是她的第一个网友,确切的说,是她会玩之后的第一个网友。那个时候,她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别人问什么,她回答什么。同样,他问什么,她都诚实的回答。他是第一个跟她说话的人,她便记住了他。后来,他说,做我女朋友好吗?她拒绝了,因为他们并没有见过对方,也不认识对方,她这样想着。最后,因为他比她小,所以,他叫她姐。就这样,她在网上认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弟弟。他们都有彼此的手机号。开学后,他又说让她做他的女朋友,这次,她心软了,答应了,他高兴的叫着老婆。于是,她就这样网恋了。因为她不用手机登QQ,所以她们很少聊天,也很少发短信,有一次,她抱怨他说,都不知道给她发短信,他听了,当天就有给她发短信。就这样,他们不咸不淡的网恋着。
半年后,他给她说,我们可以分手吗?原来,他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她微微一笑,说,好。她没有怪他,因为她知道当初他和自己在一起只是好玩而已。所以,她很坦然。她依旧把他当作弟弟看待,而他也把她当作姐姐对待。从那以后,他们的联系很少,只是隐约记得联系过几次。有一次是,他告诉她,他要上他那最好的高中,她说好。后来他又说他不要上学了,他要当兵去,她说,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从此,她知道,他,那个在网上认识的人,当兵去了。她,依然过着她的中专生活。某天晚上,由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她知道,原来,他又分手了,想跟她继续好,她说,我知道,你不是喜欢我,只是想找一个陪着你,而已。他说,你说的对。她还是笑了笑。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她开心的生活着,没有忧虑,没有烦恼,一个人静静的走自己的路。直到去年四月初,她登着QQ,有个人问她手机号,她楞那了,看了看网名,笑了,是他,那个网络上的弟弟。她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手机号发了过去。就这样,他们又恢复了联系。她笑着想,也许这就是缘分,因为她曾经无数次在网上删好友,但是,却没有把他给删了,她曾经以为他早已经离开了她的世界,谁知道,一切就像早已注定一样啊,她给他加了备注,因为她不想万一哪天不小心把他删了。想着,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他们聊了快一个小时,她知道,现在他和自己在一个城市。这次的联系,他经常给她发短信,一个周末,他又说,让她做他女朋友。她心动了,就这样,他们再次成为了恋人。
这一次,不同与上次,她认真了。他们想别的情侣一样,回经常发短信,打电话,他们也会吵架,但是都没有分手。五一的时候,她没有回家,她去找他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第一次见面。没有尴尬,没有陌生。在那学校的一角,他吻了她,她不知所措,只是静静的站着。他抱着她笑着说,你有没有后悔跟着我,她回答他,既然她会来,她就不会后悔。她紧紧的抱着他,他是第一个抱她的人,是第一个吻她的人,是第一个叫她老婆的人,是她第一个喊老公的人。幸福的时候,时间总是溜得很快,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不得已就要结束了。后来,他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她,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和他在一起。幸福的时候,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很快的,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了。这中间,她为他担心过,为他撕心裂肺的哭过。但是,现在他就要离开她了。她,只能看着他走。他说,走的时候不要让我看见你的眼泪好吗?她说好,我不会在你面前哭的,她说我等你回来。
他离开后,她哭了,哭的好伤心。但是,她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有了朋友的安慰,和他关心的话语,她笑了,因为,等待也是幸福的。他到了给她打了个电话,她哭了,因为她很想他,他总是会抽时间打电话给她。那天,她回家,在车上,她登上QQ,他给她说话,她很惊讶,后来,他说说了很多伤害她的话,后来他说他不是本人,但是想让她离开他,因为他在家有女朋友,她哭了,在车上哭了。晚上,他再次伤害了她,第二天,他电话打了过了,否定了之前的一切。她笑了,因为,他还是她的。后来,一个自称是他前女友的女生加上了她,那个女生说她是小三,这一切,让她措手不及。问他,他说没有,问他朋友,他朋友说那个女生说谎了。终于她心安了。可是接着就是,一个自称是他妹妹的女孩骂她了,她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但是,她又哭了,不是因为被他妹妹骂了,而是因为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了。终于,他的电话过来了,她问他在家的事,他还是否定了,他说,他不知道是谁,她信了,相信他说的话。她把那些不愉快的事都忘了。过着属于她的快乐时光。只是,好景不长,十月份的一个晚上,他又跟她说话,他说,我是他的亲生妹妹,说他在家已经订婚了,她只是一个玩偶而已,看着他妹妹高兴的样子,她,从宿舍出来,顶着大雨,跑到外面给他打电话,可是没有接通,因为,他们已经休息了。这个时候,他的朋友给她打过来电话,她,心情总算好点了。同时,也知道,自己有一次上当了。
接下来的日子,她的手机依旧会响的很频繁,只是显示的不是他,他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有一次,甚至两个月都没有联系,她,心痛了,因为那个时候,她没有他的联系方式。知道后来,她打听到了他的电话,才又联系上了。只是,却不同于以前了。他,很少给她打电话。今天,她又接到他的电话,她很高兴,但是,他只是问了她有没有登他的Q号,仅此而已。她,很受伤、、、、、
他的若即若离,把她伤的遍体鳞伤。她的心,狠痛、狠痛、
他们的故事、未完待续……。。。。。
第362、下辈子我要好好的爱妳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眼泪也在不知不觉的流下来!每个人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真正的爱情!面对爱你的人的时候,你是否会质疑,是否你会认真的问自己,到底自己是否真的爱她!我希望你们都能认真的考虑,不要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不已,此时是没用的了。在这,我想大声的对妳说:“老婆,这辈子我只爱你,直至老去,死去。”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男孩认识了女孩,并且深深的爱上了她!女孩对男孩并没有多大的印象!
那一晚,男孩彻夜未眠,他知道自己已经完完全全的爱上了女孩。脑海里不断的闪现出女孩的身影。
男孩知道他和女孩是不可能的,想忘记她,可不论怎样就是忘记不了。最后,他还是妥协,必须忘记女孩。
几天后,男孩有看见女孩了,男孩内心很激动,很害怕可同时也不断向自己提出:“忘记她,忘记她。”“HI,我们又见面了。”女孩的声音打破了男孩的警告。男孩此时脸很烫很烫,心不停的跳不停的跳,这一刻,男孩觉得时间停止了。声音消失了,只有自己的心跳声。
“你怎么了?脸怎么红?”女孩一脸关切的问道。
“没...没事,天热,妳好,没想到在这碰到妳。”男孩低着头回答道,脸此时红的像刚升起的太阳一样。
“哦,呵呵....好巧,你一个人?”女孩天真的笑看着男孩。
“额?对,呵呵,妳也是?”男孩语无伦次的回答。
“对吖,一个人逛好无聊噢,咦!要不你陪我逛逛吧!!”女孩看着男孩笑着说、、
“这?我没听错吧!”男孩心里砰砰的跳着,似乎快跳出来了
“怎么,不行吗?”女孩一脸失望。。
“不。。不。我十分乐意。”男孩此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把干才对自己的警告抛到火星去了。
男孩留下了女孩的电话号码。女孩每个星期都会叫上男孩一起出去玩。男孩也十分的乐意。
每次出去,女孩的朋友都开玩笑的说道:“哇,不错哦,找到男朋友了啊。会不会有了老公忘记姐妹啊!”“他是我的好朋友,别瞎猜!”女孩脸上有点红晕。男孩听到自己是女孩的好朋友,兴奋的要叫出来,他忍住啦。但脸十分的红。就这样时间久了,男孩和女孩慢慢的堕落了爱河,男孩每天陪着女孩,女孩也很依赖男孩。男孩对女孩好的令周围的人羡慕不已,纷纷的开玩笑,要是我有个像这样的老公就好了。女孩脸上泛着红晕。依偎在男孩的怀里。
一日,男孩和女孩牵着手走在大街上,忽然看到前方有几个人抢劫一个老奶奶,男孩立刻冲上去,女孩也冲上去帮忙,没想到,女孩怎么厉害!一个劫匪从女孩后面准备偷袭女孩,男孩一刻冲倒女孩身边抱着女孩,木棍硬生生的打到男孩的头上,血立刻流了下来,劫匪看到这情形,立刻跑啦。男孩对女孩笑了笑。便直直的倒了下去,过了片刻救护车来啦,把男孩送进了医院。
过了几日,男孩康复了,但男孩性情大变,每天花天酒地,还带女的来到女孩旁边。女孩仍受不住与男孩分手了。女孩哭的很伤心。女孩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去了和男孩每一个回忆的地方。过了几天,和男孩在一起的女孩跑来给了女孩一封信便走开了。
女孩找到个地方把信打开来了。
亲爱哒,老婆:
亲爱的老婆,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了你,当妳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老婆妳知道吗?当我第一眼看到妳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爱上了妳,爱的无法收拾的地步,我曾强迫自己不要喜欢妳,可,我还是忍不住,每天脑海里浮现出你的身影。
哈!没想到我终于成为了你的男朋友、我发誓,我要好好的爱妳,好好的对妳,可,老天不允许我陪着妳,我不能在给你爱了。那一天,我们英勇与歹徒搏斗,我光荣负伤,医生查出我有癌症,已经是晚期了,说我活不了多久了,唉!我真的不想知道,因为我想好好的陪你。
呵!老婆,以后我不能陪妳了,不能给妳爱了,但妳要记住我的心永远的在妳哪里。
老婆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好好的疼爱自己,你要好好的吃饭,好好的睡觉。这辈子我不能陪妳了,妳找一个爱妳的人幸福的生活着。这辈子我给不了你幸福,下辈子我一定给你最美最美的幸福。
唉!我还有很多很多话想对妳说。
老婆,我要对你大声的说:
“下辈子嫁给我!我会好好的爱妳,老婆我爱妳,一生一世。”
女孩看完了,此时已经哭的泣不成声,对着天大喊:
“老公,我不要你下辈子娶我,我就要这辈子.................”
第363、隐形第三者
汪秀文下班回家,正看到他老公徐汇昌拉着张长脸在生气,忙问他怎么回事。老徐恶声恶气地说:“咱家的电话神了,变程控的啦。”汪秀文奇怪:“怎么知道是程控的呢?”老徐说:“电话一响,我拿起来,对方就没了声音。”汪秀文松了口气:“噢。一定是哪个打错了。”“打错了?那为什么拿着听筒半天才撂下?为什么不说声对不起?”“这……电话不是我打的,我怎么会知道?”汪秀文见丈夫不说理,也没好气,只顾自己做饭去了。
不大工夫,电话又响起。汪秀文下意识地要去接,可慢了一步,电话早被丈夫抢到手,里面显然没动静。老徐冲着话筒“喂”了好几句,也没反应,气得他骂出粗话来!
奇怪。汪秀文说:“再来电话,我接,看是怎么回事。”老徐阴阳怪气地说:“早就应当你接,就是打给你的嘛。”“给我的?那他就让你转告或者应当问一下这是不是汪秀文家呀,干嘛不吱声?还是打错了。”说话的工夫,电话又响了。汪秀文接过,“喂”了一声,对方一个女的问:“这是风华卖店吗?”“这儿不是风华卖店。”汪秀文挂了电话,反问:“是不是打错了?”丈夫冷冷地说:“别玩这小聪明了。当我是3岁小孩子呀。我总共接到这样的电话至少30次了,有几次听到一个男的下意识地轻声骂了句粗话。肯定是打给你的,当他得知我在家时,没法子说悄悄话,所以挂断了。”
这是什么意思?汪秀文虽然是个场面上人物,她办起事来八面玲珑,跟男人们混得也挺熟,可从来没想到要瞒着丈夫做出格的事呀。对于电话的事,她只认定是打错了:“有些醉鬼拨完电话,一听接的不对,他略一犹豫,就挂断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天下的巧事都偏偏赶到咱家里来?怕是有第三者吧,当心别让我抓住废了他小子。”老徐干脆把心中的疑惑甩了出来。
夫妻俩为这电话的事说僵了,结婚十几年,头一次分床睡。
汪秀文忙,第二天照常去跑她的业务了。可是,一回家,丈夫又拉脸子:“今天上午总共接了7个电话,一个是你单位娄姐的,人家主动自报的家门,其余6个听到是我,挂断了。你怎么解释?”
“怎么解释?我不知道。身正不怕影子斜,谁爱打谁打,谁打谁花钱,你管他做什么。”
“不那么简单吧?”男人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您这一年来赚钱比我多,恐怕另有所爱了吧。汪秀文,不必藏着掖着,是祸躲不过,说出来,咱们好聚好散。”
这都哪跟哪呀。汪秀文真是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楚。她是赚了不少钱,可都如数上缴家庭了,自己辛辛苦苦,怎么还弄成有第三者了?那个电话,她怎么琢磨也不相信,怎么会三十多次出错?对了,大概老徐恶人先告状,是他有第三者了,想先发制人,才想出这损招儿,否则没影的事儿,何必不问青红皂白,小题大做?汪秀文冷丁独自睡一床,不习惯,想来想去,就是老徐的毛病。如果是这样,那她可要防患于未然,及早给他掐断这些闲花野草的纠缠。
就这样,汪秀文一到家,老徐就朝她汇报今天又接到几个那样的电话,那个男人喘气的声音他都听熟了,是同一个人。汪秀文起誓说自己没外遇,可老公定让她解释清楚是怎么回事,她又说不清。她仍然不相信有人闲到花钱打骚扰电话的程度,图个啥呀。她说:“汇昌,咱日子过得好好的,何必惹闲气生?只当那电话是鬼打的。”“说得轻巧。只当是鬼打的,如果真是鬼那可有人扫兴了。”“如果我真的有了第三者,那我一定把规律告诉对方,说我丈夫吃醋了,你再不要往家打电话了。这点办法总还有吧?”“哟,你看看,很专业的反侦察经验。还那话,谁也不是3岁小孩,这男人往家里打电话有两种可能,一是你没来得及通知后来通知晚了,他想马上停止,那岂不越描越黑了吗,所以硬挺着打;二是你已经把人家拉进情网,他愿意把咱这家庭搞垮,好安全进驻啊。”
老徐这么一分析,汪秀文也犯了核计,这老东西真专业,自己没毛病,心里有数,那就是他先咬一口。第二天,她病倒在床上,头一次请了病假。正躺着胡思乱想呢,嘿,电话响了,接起电话“喂”了一声,对方却没声音,只听一个女的悄声说了句:“怎么是她……”便挂断了。这一上午,汪秀文接了好几个这样的电话,有几次还听到有女声咳嗽或者喘息的声音。
事情板上钉钉儿,老徐有了第三者!这一天,她越想越觉得自己真亏,单位那位小许比老徐强出多少倍,真心跟她汪秀文好,话都说到家了,可她想自己是个有夫之妇,不能对不起丈夫,便让小许失了望,没料到老徐先自暗渡了陈仓!这一天中她不知流了多少泪。待老徐晚上回来,她马上把电话的事甩给了丈夫:“你说明白了,我从来不休班,冷丁生一回病,倒惹了一肚子气!”老徐看外星人似的盯了她老半天:“从我这儿得来的灵感吧?有人在公共汽车上放了个屁,她马上朝别人看去,意思是哪个放的?你就是这样的人。”说罢,连汪秀文病得怎么样了也不问一句,打电话给几个朋友,约会出去吃饭了。
沤了一阵子气,汪秀文虽然留心调查那个勾引老徐的隐形第三者到底是何许人,在哪里,可日子还得过呀。她对老徐说:“咱们把电话装上来电显示吧。”“白费。反正你赚钱多,想办就办。”“你怎么知道白费?”汪秀文很生气,就装了来电显示,并让老徐请了假,两人共同在家,看那电话到底是哪个打的。两个人在家里气哼哼地等着,不大工夫,电话来
了,记下对方号码。老徐接电话,就是男的喘气;汪秀文接电话,就是女的咳嗽声,而电话从来不是同一个,后来核查,大部分是街上IC卡电话打来的,而且是东打一个西打一个。汪秀文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老徐先自嘿嘿冷笑:“多会演戏呀。你明明安排好了,却搞这根本查不出原因的障眼法来蒙我。”“我就蒙你个活王八,我有第三者第一百者了,你想怎么样吧?”夫妻俩动了手,汪秀文力气差,被打得两眼墨黑,她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尽管法官多次调解,然而俩人一个更比一个硬,最后,拿到离婚证后,汪秀文独自回到那间曾经很温馨过的屋子里时,她已精疲力竭。
当然,她不会放过老徐那个隐形第三者,哪怕花些钱,也得揪出来让她亮亮相。她躺在床上想主意时,电话又响了,是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汪秀文,这是最后一次骚扰电话,我给你揭开谜底吧。大家恨你,就想了这法子折磨你们家。我们事先观察好了,只要男的在家,便不接话,只让对方听到男性的喘息声,然后挂断;反之就用女的;如果碰巧两个都在家,就是以为男的在家而女的接了电话,便故意问一个地方……总之,让你们不安,谁让你坑了那么多人来着?谁知道你们夫妻心胸太小,居然闹到离婚的地步,可怜。你问我是谁?你坑过的人能是谁,自己想去吧!”
汪秀文握着电话,大脑一片空白,她去年搞过一个外国什么传销,每拉一位,投资900元,她可以得300元,最后,她赚了十几万,可凡被她拉入的人都陷进去,血本无归,你说坑这么多人,让她能回忆起得罪的是谁吗?她冲着电话,歇斯底里地狂喊:“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道理你们不懂吗?凭什么折腾我的家庭!”
第364、烟火之吻(续)
认识孟子涵,是在我和夕儿住一起之后不久。他是个有着法令纹的大男人,不苟言笑,但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柔和,特别阳光,特别温暖!或许,只为着这么一个笑容,我便对他一见倾心了。也或许,是他深入骨髓的忧伤,吸引了我。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忧伤到底源于何处。
子涵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从没后悔,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他很温暖很细心,话不多,但每句话,都会说到我心坎里,每句话,都能让我深深为之震撼。他的爱,霸道而激烈。可是,他眼里有伤,那种我怎样也看不懂的伤。他不说,我也从来不问。
他常说,我是个很简单的孩子,可爱,单纯,不谙世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我从来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所以我内心的复杂,他是不知道的。
他有许多应酬,朋友到处都是。可他不管去哪里,一般都会带着我,然后很热情地向别人介绍:“这是白然,我女朋友。”听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地要晕过去了!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窈窕的身材,没有美丽的脸蛋,也没有高雅的气质。可他似乎不在乎这些,还把我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真的,他一直如此感动着我!
可是,他却只是一直如此感动着我,我,感觉不到他的爱。他没说过爱我,一次也没有说过。我想,是不是我不够好,所以他才不够爱我呢?他对我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像云雾一样,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抓不住。
我一直都知道,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女人有时候太需要爱情,哪怕是虚伪的,漏洞百出的,她们也要。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稻草,即使明知道承载不了她们的生命,也愿意两眼放光地去抓。
和子涵在一起的两年,我还是和夕儿住在一起。周末才会到他家去帮他收拾屋子。
我没有告诉夕儿,其实,孟子涵很适合她。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我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如果,他们相识了,那么他们一定会相爱,炽热而猛烈地相爱!虽然,只是感觉。
或许,爱情都是自私的。我是那么迷恋子涵,我想象不出来,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会难过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冒险,所以,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带子涵来过我和夕儿住的地方。我不想给他们相识的机会。我怕,怕失去,怕一无所有……
夕儿是个对生活很大意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来没有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她只知道我有个男朋友,和她来自同一个城市,算是老乡。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一见。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夕儿回来的次数也渐渐少起来。这些我早已习惯,我想,她肯定又遇上哪个男人了。只是很奇怪,这次的邂逅,她并没有急着告诉我。
她在夜里抽烟少了,这该是种好现象了吧!以前,无论她遇到哪些人,烟总是越抽越凶的。或许,这一次,她真的等到她想等的人了。
我真为她开心!
夕儿说:“或许,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最擅长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他们都喜欢抛弃女人,但是他们一般不喜欢被女人抛弃。”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飘忽,幽幽地看着我,伤感到一塌糊涂……我真想抱抱她。我觉得,她像一根藤,没有依靠是活不下去的。可是,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有那个能力托负起她的生命。
夕儿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两只翡翠镯子,一只黄色为翡,一只绿色为翠。我觉得,夕儿比较适合绿色的。她肤色胜雪,手腕柔若无骨,戴上一定很好看。那天,我等到很晚,她才回来。
她可能以为我睡了,进屋了也没有开灯。摸索到床边,准备上床睡觉。
“夕儿!”我兴奋地打开准备好的七彩灯,屋子里瞬间闪烁起来,美仑美奂。我想她见到如此场景,一定高兴坏了。
“啊!”夕儿惊愕的跌坐在床上,眼神有些慌乱。
看她,也太容易被惊喜吓到了吧!我神秘地走到她身边,拿出那两只镯子。
“来,这只绿色的送给你,生日快乐!呵呵,黄色的是我的。以后我们就有一样的东西了。”我拉她的手,准备为她带上。
她对我微笑着说谢谢。手有些躲闪。她一直不太与别人亲近,也包括我。这习惯,真是怎样也改不了,哪怕是在今天这么好的日子里。
“哎呀,我帮你戴上看看好不好看嘛!”她的手腕很细,稍稍一用力就戴上去了。我把她的衣袖往上拉了一些,让那条葱白似的玉臂露出来,显摆显摆。
“嗯,很漂亮,真谢谢你!”她依然客客气气的笑着,只是,在七彩灯的映射下,笑容似乎有些虚弱无力。
我觉得她今天真奇怪,平时即使不与我亲密接触,也不至于如此疏远啊!可能这些天她回来少了,我们太久没一起好好聊聊了。没有想太多,我向她说晚安。
“那快点睡吧,不早了。”我起身,走向自己的床。
她突然一把拉住我,我回过头,看着她眼里有些泪花。这么感动啊?我好笑的捏了捏她的脸,说:“睡吧。”
“嗯,晚安!”她松开手。突然,我瞥见她的手臂上,有一道印痕,在衣袖下若隐若显。七彩的灯依然变幻闪烁着,而那道红红的印痕,豁然出现在她雪白的手臂上,刺伤了我的眼!我心中一阵惊悸,跌跌撞撞爬回床上,竟一夜无眠。
烟火之吻,浪漫美丽的背后,刺痛了谁的心?
第365、甜蜜伤口
她,简简单单,爱幻想,每天幻想着自己的另一半会以什么方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会不会以小说的男主角一样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谈个轰轰烈烈的爱情,跟自己爱的人过完这辈子,那是最幸福的事情。但是等了21年了,自己的爱呢,在那里呢?什么时候才会出现,于是这个女孩一直在等,等自己爱的那个人出现,不会接受任何人,只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她等啊等啊等,因为她的一份执着打动了上天,属于她的爱情正慢慢向她靠近。。。。。。天空下起了雨,看着雨心里不由的烦躁起来,这个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手机一看
“喂,干什么啊?”
“出来玩啊”对方说
“不要,没有看见下雨了吗?烦死了”我不耐烦的说
“知道你烦,所以叫你出来啊,快点出来”对方兴奋的说
“什么事情那么高兴啊,是不是见男的啊。”心情由阴变晴
“是啊?”对方高兴的说
“好类,我出来了,那个地方啊”我高兴的说
“贝卡见”
“OK,就到”
我换下睡衣,随便拿了衣服换上加上一件小外套,就出门了,随手打了出租车,下着雨心里还是烦躁的,风景没有什么好看的,人也没有好看的,算了等下看帅哥去,心情好了起来,帅哥帅哥哈哈我来了,要等着我哦,一路上想着帅哥,车子开的也特别快,我掏出手机,拨打小馨的手机,那些可爱的彩铃让我受不了,疙瘩啊你们别掉那么快,等下你们一起掉,她终于接了电话
“我快到了,速度来接我”
“知道了啦,等我”
我下了车,没有多久我看见人群有个娇小的身影东跑西窜的向我走来,那顶粉红的伞特别耀眼,她很快出现在我眼前
“亲爱的,你来了”她撒娇的说
“别向我撒娇,向你老公撒娇去,你就可怜可怜我的疙瘩啊,本来就冷你又加霜,我想哭啊,老大”我可怜的说
“讨厌,人家看见你就想撒娇呢”她可爱的说
“别说了,帅哥呢”我高兴的说
“一见到你就把帅哥忘了,走带你去看看,很帅的”她调皮的说
我钻进她伞内,挽着她胳膊,本来就一样长,没有事今天穿高跟鞋干什么啊,显的我是那么矮,我幼小的心灵就这样破了,唉,这个死小馨以后有机会非整死你,这么想心里平衡了。跟随着小馨来到一个蛋糕店,这个店是我们经常来的,我们来到2楼的包厢,打开门的瞬间,我看见1个男的在玩手机,1个在那边摆酷,玩手机的不用看就知道是小馨的峰哥哥了,经典的一幕又要出现了
“峰哥哥,我来了”小馨娇滴滴的说
“我的宝贝来了,接落落累着了吧,来我抱抱。”他心疼的说
这时胃里翻江倒海的想吐出来,这2个人怎么都恶心啊
“够了”我跟他一起喊(看来是同病相怜啊,我心里想的。)
“你们两个这么默契啊,那不用我介绍了,这个就是我好姐妹可爱万人迷的落落”她自豪的说
“她万人迷,哼”他不削的说
当时听了他的话,气的要死,可以小子这个梁子定了,给我等着
“小馨,你不是说介绍帅哥给我吗?帅哥吗,除了你的峰哥哥,我怎么就看见一个跟捡破烂的人在这里,是不是帅哥还没有来啊”我东张西望的说
“你说谁捡破烂啊,把话说清楚,你这个混女人”他生气的说
“什么是混女人给我解释清楚.
第366、听故事的人,多半是善良的
他俩讲的是同一个故事。他是这样讲的———
这几天风声越来越紧,为了保住我们在这个城市惟一的联络点,我们不得不一再搬家。每天清晨,我望着在睡梦中仍带一丝惊恐的她,心中十分歉疚,我决心与她分手,提出这话时我努力表现得粗暴,否则她绝不会愿意离开我。我早已准备为革命献身,但不忍连累她,这个美丽而柔弱的爱我的女人。
再过二十分钟,我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万万没料到,出卖我的正是她。与她分手后,我住进了我们最初的小屋,这个地方没有人知道,除了她。可敌人恰恰是在那里捕获了我。
四周一片荒凉,死神在狞笑。为理想而死,我死而无憾,惟一心痛的是,我这辈子曾深爱过的女人,她竟是个叛徒!
她是这样讲的———
我是个懦弱的女人,我受不了整天整夜担惊受怕的日子,不为自己,是为他。经过一段时间不停地调换位置后,他终于提出分手。那天他的样子十分可怕,他背叛了我的爱。我哭了。
他走后没几天日本宪兵搜查了我的居室,他们对我用刑,让我供出他的去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没有出卖他。他们鞭打我,给我上老虎凳甚至使用电刑。在精神迷乱中,我胡乱说了一个地址,那地址离我们已非常遥远,那是我们最初的爱的小窝,我曾在那里度过此生最幸福的时日。我们搬过那么多住处,我一直以为他早已遗忘了它,而我,我只记得它……
万万没想到,敌人正是在那里找到了他。亲爱的,原来你还记得“我们的小窝”,可是我们永远不能再拥有它。他死了,最后只轻蔑地瞥了我一眼……
他和她讲的是同一个故事,又不是同一个故事,每个人讲的都是自己的故事,他的故事以革命为主题,她的故事以爱情为主题,每个人的主题都是崇高的。所以每个人都能将自己的故事说圆。而听故事的人,多半是善良的。
第367、手掌心里的爱情
摊开他的掌心 我终于看清楚,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感情线 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呵! 浪漫的我最爱给人看手相,朋友们都戏称我是预测爱情的小巫女。 一直都固执地认为,人的掌心是藏着玄之又玄的秘密的,所有感情的悲欢离合,都尽收在那条感情线里,闲时常会摊开自己的掌心,满意地看到粉色的掌心里那条爱情线干净分明。于是我就相信,无论经过怎样的伤痛和等待,终会有一份最真的感情在前面等着和我相逢。 后来真的就遇见了他。 初夏一个午后,我在雨中悠闲地漫步。忽地瞥见路边有个小小的花坛,有些荒芜了,杂草丛生的,却有一株玫瑰在雨中开得正艳。那份热烈而寂寞的美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嗯,偷一枝吧,就一枝! 主意一定,我四处张望一番,瞅准了那枝好看的玫瑰,谁知一伸手却正好握住了一枚花刺。我眼睁睁地看着掌心上冒出了一粒血珠,心里别提多恼火了。 “我来教你怎么折玫瑰花儿!”正在发愣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温和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却触到了一对清澈的眸子,正含着笑意静静地盯住我。没等我开口,那男人已把玫瑰花柄上的刺儿一枚枚地扳了下来,轻轻一折,玫瑰就到了手上。“给你!”他把花递给还在发愣的我,“折玫瑰要先把刺掰下来!” 我接过那枝还凝着雨珠儿的玫瑰,抬头细细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白T恤,干净平凡的面容,唇边挂着淡淡温和的笑,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里恍恍惚惚地,一下子忆起了红楼梦里宝玉初见颦儿时的一句话:这位妹妹我认识!那样一份前缘未了的感觉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 “下雨了,你去哪儿?我有车送你一程!”我回过头来,看到身后有一辆雪白的林肯车。没等我回答,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走吧,小心有人看见了会罚款的!”我竟一如听话的小孩一样被他牵着手,上了车,我仍是沉浸在那样一份似曾相识中有些恍恍惚惚地。“去哪儿?”他并不看我,专心地开车。我吐出一个地址,然后就捧着那枝玫瑰,心里乱乱的。很快到家门口,我心慌意乱地推开车门,道了声谢就要走。“等一下!”他在背后唤我,我转过身,看到他淡淡的笑容和伸出的手掌:“写一个你的电话给我好吗?就写在我手上。”我忽然有一种想看看他的掌心的欲望,他的掌心,究竟会有怎么样的一条感情线呢?写下电话,在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开始有一种柔软的疼痛:他的掌纹和我一样的干净而分明呵!雨已经停了,可却有一片湿湿凉凉的东西,杏花春雨一般浸润了我的脸颊。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掌心和我的命里所等待的那份爱情了。和他的相处是淡淡的,他的阅历和年龄都注定了他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和火热,但和他在一起是温暖而踏实的,我几乎沉溺在那样一种感觉中不能自拔。 在不太忙的日子里他会给我电话。我们开着车沿着东湖慢慢地兜着,然后停在一处安静的湖边,一起看波光粼粼的湖水被如血的残阳映得泛红,直到夜色一点一点包围了我们。这时车内流淌着柔柔的音乐,我们轻松地聊着天。我常会被这种气氛深深地打动。“哎,我总在想着,要是以后在郊区有一栋小小的木屋那该多好!房顶是用透明的玻璃做成的,会有阳光洒进来,晚上还可以数星星,浪漫吧?”我捧腮作陶醉状。 “那夏天呢?”他带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悠悠启发道,“会不会被晒死?” …… “那,我已经设计好了以后的生活,天天呆在家里,穿最舒服的睡衣,什么也不做,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给自己看,多自在!” “那不用工作?不用过日子啦?”他又是不以为然。 他太现实,而我又总是爱做梦。 每次的梦想披击破,我都会不依不饶地扑上去揉乱他的头发,他就会握住我的手让我不能动弹,他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地:“我不放开你,你是挣不脱的。” 我其实不想挣脱他。 我喜欢他握住我的爱出汗的手,那一刻的温暖叫我觉着好窝心,好像自己都在要着自己。他也从来不知道那个关于掌心的秘密,我不告诉他,在他不曾设防的最初,我已是蠢蠢欲动地握住了这样一份情缘。 日子就在淡淡的相处中飞快地掠过去,直到那一夜和他去看电影《甜蜜蜜》,我为影片中男女主角相爱却不能结合而掉着眼泪。直到从电影院里出来还是不能抑止住难过。他像哄小孩儿一样拍着我的肩:“好了好了,乖,听话不哭了!”他小心翼翼地为我抹去泪水,我一边抽泣一边嘟囔着:“为什么他们不能选择不顾一切地结合呢?他们那么相爱的啊!”“可是,”他静静地停顿了一下,慢慢吐出一句话,“有时候,相爱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我一下子停住了哭泣——我明白了我所有的不快乐的根源了。 他牵住我的手:“你看你哭得成了个花脸儿猫了,怎么回家见妈妈呢?到我那儿去洗个脸,平静一下再回去。” 我是第一次到他的家里去,他的家布置得好雅致,浅浅淡淡的色调让人觉得好舒服。我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下来。他去倒茶时,我走到洗手间想洗个脸,伸手拧水龙头时,却触到了一个软软柔柔的东西,我好奇地拿起来看,是一朵女人盘长发时用的头饰,雪白剔透的蕾丝蝴蝶花儿,很美,就像是,像是……新娘的头花。 我捧着那朵纯白的头饰,心在一点一点地往下坠着,仿佛看到了一些我平日里不肯去面对的真相。而能选择这种美丽头饰的女人,一定是有着一头美丽长发和一颗玲珑慧心吧? 我就在这时想到了新娘子,想到了湖边的夕阳,被握住的爱出汗的手,初识时那个有雨的午后,偷来的刺破掌心的玫瑰…… 我明白了,我想要的那份纯粹而快乐的感情,而他永不可能给我。 抬起头,泪眼模糊中看见他捧着杯茶呆呆地立在门口。 分手那一夜我任性地喝了好多的酒,他温柔而忍耐地望住我:“是我的错。只是我想让你知道,你心里有的,我心里都有,你是个好女孩,我会记住你的。”他并没有说让我原谅的话,他知道我一定明白他的感觉。是的我懂,那枝玫瑰其实也是同样刺破了他的掌心呵! 醉意中我摊开他的掌心,终于看清楚了,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爱情线,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啊!我含着泪合上他的手掌,用尽全身的气力握紧它,直到也痛进自己的心里去,我其实是留恋的,我们从来不曾有过海誓山盟和轰轰烈烈的爱,只是那样一份温暖与默契,也真的曾一点一点渗进过我们的心里去,泪眼再望着我那掌心里的爱情,仿佛已是恍若隔世,那个相信爱情线的女子也已随着泪水渐渐远离了 …… 日子静静地滑过去,我和他再也没有见过面。 闲时我依旧会摊开自己的掌心,看到粉色掌心里的爱情线仍是干净而分明着,不知道那个与我有着一样掌纹的男人,他过得好不好。第368、一个混蛋的爱情故事
等待那段时间男孩的心声:【在这复杂的世界,一直以为很懂爱情的小哲,最终输了,不是输给了别人。而是输给了自己现在最爱的那个人(BY)!如果时间能倒退,我愿意收回那些话;如果时间可以到退,我愿意说那些话的人是你对我说,而不是我对你说;如果在给我一个机会,我会比以前更加珍惜你,而不是天天惹你生气、让你伤心、最后为我哭泣…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厚厚的财富,更没有强势的后台,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外表,平凡的生活,简单的人际圈,我的圈子不大,只有兄弟,和那些到死都说的出名字的朋友,那些兄弟我怀念,那些朋友我珍惜。
曾今最开始是玩,然后到喜欢,最后爱,一直持续到现在,依旧爱,只是由于一个意外的巧合,改变了整个事件的发生…
那天晚上和你一个朋友聊的很开心,我说了一些你不想听的话,那是伤疤,第二天中午她以我的名义问你,结果你很生气,问我为什么要告诉她,跟她玩的好好嘛?然后我没回信息、然后你就又发了一条信息,说,不想见到我了,我让你很失望,讨厌我。
真的,那时手机卡我没有插在手机的,因为我手机没流量了,我用的是别人的卡,我手机只能上一张卡,所以没看到信息,,。其实那时我Q在线了,你也应该知道,我手机没流量怎么会上Q…这不是借口,我只想把事实说出来而已,憋着,只会让我难受,想哭,哭给谁看,没人会心疼】
然后你就告诉了你的好朋友(HX),她加了我Q问我这是我和她的对话
她说;你还在和她在谈吗?我说;问她,她说;你喜欢她嘛?我说:我女人多,不喜欢干嘛选择和她在一起…她说;以后不要去找她了,我说;为什么?她说;她告诉我说你很烦,她讨厌你,你以后别缠着她了,我说;她什么时候说的?她说;今天中午(就是那天中午)我反复的问她说:这是她说的吗?待会我问问她,然后她说;你不要再找她了,我说;为什么?她说;她讨厌你,我说;哦,等我问问她在说。然后她就说会找人来找我麻烦,看我能和你撑多久,我就说,我奉陪!她又说;她要是喜欢你,我管你们怎样…
结果就这样了,我就在空间发表了那些“收”不回来的心情了。
恨爱恨你,用六哲的那首【死心踏地】的歌词来说出我此时的心意在合适不过了: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奋不顾身为你献出自己
如果痛苦是开始的原因
求你吻我吧至少让我死的安心
歌词整理:小哲演唱:六哲
心甘情愿跳进了你爱的陷阱
哪怕为此而丢了性命
留住你在身边一秒都行
哪怕是同情
至少让我可以有回忆的剧情
太多诱惑凝固在你美丽的眼睛
仿佛俘虏魔鬼的精灵
只要靠近一点一秒都行
哪怕是怜悯
至少我还有线索找回曾经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你却伤我伤的那么彻底
早知道这只是你导演的戏
为何不早点告诉我结局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奋不顾身为你献出自己
如果痛苦是开始的原因
求你吻我吧至少让我死的安心
★时尚音乐网★小哲制作★
太多诱惑凝固在你美丽的眼睛
仿佛俘虏魔鬼的精灵
只要靠近一点一秒都行
哪怕是怜悯
至少我还有线索找回曾经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你却伤我伤的那么彻底
早知道这只是你导演的戏
为何不早点告诉我结局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奋不顾身为你献出自己
如果痛苦是开始的原因
求你吻我吧至少让我死的安心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你却伤我伤的那么彻底
早知道这只是你导演的戏
为何不早点告诉我结局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
奋不顾身为你献出自己
如果痛苦是开始的原因
求你吻我吧至少让我死的安心
也许这是最后一篇了,很多内容省掉了,不好意思,由于累了,小哲也需要休息!
第369、走错的爱情棋子不能悔
她最爱下五子棋。以前,她总缠着他一起下棋。在阳台上的阳光底下坐着,一张围棋盘,两把黑白子,五子连珠,上下纵横左斜右贯,一不留神就被他赢了去。
每每这时,她就牵着他的衣袖撒娇,我没看到嘛,我要悔棋嘛……
每每这时,他就一脸无辜,但看到她的嘴巴好笑地翘起来时,他只好伸出手指去刮刮她的鼻子,让她悔了棋去,然后接着下。 []
这样下五子棋的结果,当然总是她赢得多。
赢了,她就满脸阳光。
后来,因为女孩的任性和固执,两人最终分了手。之后,他便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而她依然留在江南小镇。
在天气很好的午后,她站在阳光底下,忽然想下棋,却找不到下棋的人。
好在上了网。于是跑进书房,打开电脑直奔联众游戏世界。
一样的方格棋盘,一样的白子黑子。然而手上握着的,却只有鼠标。
第一回合,她输了。 []
第二回合,还是输了。
第三回合,下到第五分钟,她只能对着电脑屏幕发呆:眼看着又要输了。左思右想,回天乏术!而对方却不停地催促:快,快。
于是急急地去点击屏幕右上角那个“悔棋”。对方回复:不同意!
不甘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点“悔棋”,然而对方也咬定牙齿,就是不同意!
翻箱倒柜地从抽屉深处翻出一个盒子,从里面找出他的手机号码。忍了好久,这一刻却不管不顾地要找到他,不管他在多么远的地方!
电话听筒里,却一遍遍重复着一个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她终于明白,这场爱情就像一盘不能悔过的棋。她只能选择认输。站在阳台上,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滑落下来,落到棋盘上溅开,像阳光下的朵朵七色花。
第370、爱已欠费停机、写给深深伤害过我的男生
回眸,总是感慨万千,为何你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却停留得如此的漫不经心。在那个夏花盛开的季节,是我最纯真的季节。你在夕阳西下之时说我是学下后花园里的一朵,在别人看来也许一般,在茫茫花丛中也许很平凡,可你却觉得我是最特别的。谁都不知道,彼时的我,受宠若惊,心花怒放。
我在每个傍晚都会在那块草坪看着你投下一个有一个篮球,每一个球总是牵动人心,每一个球总是带着声声欢呼和阵阵掌声。我递给你一瓶水,用纸巾将你脸庞的汗水擦干,骄傲与自信盈满你的脸、你的眸。我笑了,你也笑了。我说你很棒,你说因为我在场。
是否还记得----一起看烟火?
那一个冷风带着丝丝冬雨的夜晚,你牵着我的手站在寂静的龙潭河边上,你随意的讲些在另一个学校的所见所闻,我安静地听着,你说你喜欢我这么安静。我的双手很冰凉,你心疼地将其紧握。我喜欢你温暖的手掌心。毛毛冬雨足够淋湿人,我撑着伞和你站着看对岸人放的烟火,我心里暖暖的,仿佛烟火是在我心房里燃烧闪烁的。你低头对我说,那不是烟火,那是我的笑脸----温暖明亮。冷风吹着,但是你的怀抱是温暖的。我们一起用手指数着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三百六十五天加上七十七天。你记得比我清楚,我觉得你是在乎我的。回想我们还在同一个学校时,一起上课,一起考试,一起吃饭,周末一起逛街,一起、、、、、、
可我们都因为自己的梦想而分隔在两座不同的城市,分开的第一年,电话里,我说我很想你,你说你更想我。你说我们在不同的城市里,不管怎么样,总是要学会一个人,下雨了,一个人撑伞,难过了,一个人擦泪。国庆节,你来看我了,我开心了很久,感动了很久。你送了我一个手表,我说你怎么可以给我送“终”呢,你说你只是想表达和我一起走过的时光,我说好。后来你开始出去实习了,我还在为我的高考拼命。你打电话告诉我上司怎么样严,只有晚上才可以接我电话,但是你保证你会坚持下去,累了,你心里能感觉到远方的我永远是你的安慰。说真的,我感动。晚上10点之前,你的电话是关机的。10点之后,你说你觉得工作好累,真想暑假快点到来,这样就可以和我一起去玩了,拼命地玩。于是你说你相信距离可以产生美。可我觉得距离虽然可以产生美可距离却不能给爱一个堡垒。当相近在身旁之时,你心里除了我容不下其他人,我是你的唯一。于是你说要守护我一辈子,我义无反顾的相信你。
我高考失误了,没能念上重点大学,我很伤心,你安慰我,我想复读,你说你也会等我。但是此时我收到了北方的一所二本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你说祝贺我,你还说四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那时我们还在一起。于是我安心地去上我的大学了。走的那天,你说你走不开,不能来送我了。我极度失落,还有一个小时就要检票了,拥挤的人群里,我找不到你,开始下起雨来,看着别人都撑着伞,我想哭出来。突然从后面有个人紧紧地抱着我,吓坏了。呵呵,你就是这样吓我,对我说谎不能来送我,这次真的哭出来了,随便你说我傻。进入安检时,你说你等我回来。
期待已久的寒假终于来了,我回来了。我以为你早早地就在火车站等我的,可是谁知道怎么变成了我在火车站等你,等了一个小时多。你说路上堵车,我生气了,你说我应该理解你才对。呵呵,那好吧。我们一起上网,你登上QQ,然后去洗手间,我随便打开你的QQ主版面,我错愕。。。。专属我的分组里,已经不是我的名字。我还因为我在大学里喜欢上了一个对我好的学长而觉得对不起你,可是我怎么知道是对不起我的。二话不说,我一个人回家,你打电话问我怎么走掉时,我只觉得你很虚伪。我说小婷是谁,你沉默了。也许你在电话的另一头也在错愕吧。你淡淡的说,本来想告诉我的,只是怕影响我高考,后来又怕我伤心地进入大学,而且一个女孩子家去那么远的,你又怕我无助,所以你继续隐瞒。你解释,你道歉,你犹豫,你彷徨。你还说不想和我同行陌路,希望分手后还是朋友。我只觉得你在欺骗我,你有太多的理由,我想原谅你,可是我怎么那么伤心。我接受不了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所以我不喜欢张小娴的小说,里面总是灵与肉的背叛。一直以来,我早已认定你,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你说你某个月的生活费透支了,我就省吃俭用把我一部分的生活费打给你,你说你很感动,说我才是真正关心你的人,我不否认。在忙碌的高中里,我挤出时间来学织打手套,我想在冬天到来之前织好送给你,我骗你那是买的。在大学里,我又学了织围巾,本来想在寒假里送你做生日礼物的,就算没有爱情了,也还可以有友情的。可是,实在送不出去了。你给的伤害和欺骗,那样的深,那样的疼。你说你会还我给你打的钱,我说为什么不一次给我,你说你还不想和我停止联系。我真的觉得你很过分,对我很过分。
一直以来,我以为只要我爱你,你一定会感受到,你就一定会爱我。后来我才知道,爱情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不是一个人的坚持,一个人的付出就算。你送的手表,停在了23点43分,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刻,你停止了对我的专心,和那个女孩的开始。我为你伤神伤身了四年,你早该廉价了。
眼下,我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阳光,充满温暖,充满花香,其实没有你,我的世界也可以很美好的。过去,我只是习惯了你在我心上,而现在,新的感情,就像是我身体里的细胞一样,是实实在在的活着的,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呢?我只想告诉你,我现在过得很幸福,而你早已是我过去的浮云,,你我的爱已欠费停机。
第371、爱之力量
前几天看了一个港台片,深深被里面的人物喜鹊吸引。喜鹊爱上了换了颗坏心肝的财神比
干。为了他,她甚至背叛最好的朋友,违背天规。当比干病痛之下去吸妖精的血时,奄奄
一息的喜鹊不顾自己的死活,苦苦恳求比干不要吸妖精的邪气,要吸就吸她的(仙气)。
喜鹊临死时竟嘱咐织女把她自己的心给比干,换掉比干的那颗坏心肝。
喜鹊最后对织女说:“以前非常想成仙人是因为有一天看到织女你在天上织布,觉得做仙
人好让人羡慕。当你为牛郎放弃做仙人时,我好不理解。为什么你要为一个凡人而放弃做
仙。可是后来,当我爱上比干,我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为所爱的人干任何事。无论他是
人是仙是鬼是妖,我都不在乎。”
出国留学的朋友们,你们有过类似的爱情么?为了所爱的人,放弃渴望已久的留学生活,
放弃手中所有的美好,放弃将来有可能的似锦前程?
我出国前爱上他,留学期间爱着他,现在仍然爱他。我一次次说服自己不要设想未来,不
要渴望纯真的爱情,可是我很失败。我就那么倔强的爱着他。为他,我愿意放弃手中的绿
卡,放弃身份和职位,放弃一切去他离不开的小城里,和他相守一生。
只是,现在什么都晚了。他爱上了别人。
当我得知他深爱着别人时,我恨自己。恨自己并没有绝望地去找他理论、拼命,反而,竟
在心里真诚为他祝福。
记得我曾经在走的时候去他家乡的湖畔发誓,不管将来谁成了他的女朋友,我都会回来把
他从那女孩手里抢回来。而现在,当我知道她的家里反对女儿和穷小子的他来往时,我竟
然很担心他们,很希望老天保佑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是,真正的有情人,不是我们么。
在我工作不顺利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他。不管他当时在做什么,厚脸皮地也要要求
他陪我聊天。不过我们并没聊几句,因为我对他说:现在我在哭,哭完再发消息给你。一
哭到天亮。
有一次他生病了。我俩发了无数个短消息。大多是我发的,好笑的笑话。当时我不是很开
心,但我希望他开心。他快乐是我最快乐的事。
我以为我们的感情不分国界。他也说过,受距离影响的爱情不是真爱。可现在呢?是不是
美好的开头,总要由悲惨的结局收场。
我一天天算着回国的日子,猜想我们见面的情景:是该拥抱,还是接吻?
我一天天的节省着花消,因为我俩穷啊,穷人的相聚感觉支出分外多。
现在,一切已成遗憾。真恨那场SARS阻碍我们相逢,不然他哪里跑得了我的柔情。真恨自
己贪心,不出国的话,说不定今天爱情还是爱情。
说实话,我真想象泼妇一样骂他:TMD,你变心怎么不早说?可我没有。
真爱是理解吧?
我也想打电话给他,象审讯犯人一样问他个明明白白。
可我没有。真爱怎能为难?
我还想说一句经典悲剧对白,告诉他,最爱他的人是我,我才是他的另半个圆啊。
可我没有。真爱最后的定义竟是成全。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今天会变得这么“假慈善”。明明痛苦的不行,却要坚持真爱的原则
。没有他,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努力,什么是坚持;没有他,我的一切梦想化成灰,一
切执著无意义。没有他,我怎么办?我的爱,伤透我的心,而含着眼泪,我却只想祝福那
个人。
很久以前的一本读者里,我看到一个如何积累幸福的故事。妈妈告诉女儿每次把快乐的事
写在一个纸条上,然后放进瓶子里,等有一天不开心时就看看瓶子里的快乐,就知道自己
曾经有多快乐了。
我把我们的爱情都写在文章里、小说里、日记里。我积累的不仅仅是我俩的快乐,还有无
数的悲伤。当我今天失去他的时候,我看了积累在‘瓶子’里的‘幸福’,我才知道自己
有多爱他。爱到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我不想去恨他,因为我那么爱他。
我不想去找他,因为他那么爱她。
我不想赌气地说,我后悔认识你,因为他给了我谁也给不了的回忆。
如果时间能倒流,如果真爱可以永存,如果真心能看的见,我多希望他能对我说最爱的那
个人是我。如果什么都不能的话,我只希望把伤心换成祝福。因为,这是我能做的,而且
是唯一能做的事。
第372、幸福的榴莲
一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第373、花朵正中,是蕊
她喜欢画兰花。四岁的时候,在美协工作的母亲就给她拜了一位国家一级画家当老师,教她画画。老师给了她一套发黄的《芥子园画传》,先让她不求甚解地背诵。她不喜欢山水人物,也不喜欢草虫鸟木,却单单喜欢梅竹兰菊的那一本。而“兰谱”又在这一本的最前面,因此她读来读去就只把“兰谱”背熟了,最后竟然只愿意学画兰花。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同年,不同系。在图书馆初识闲聊,他居然记得她参加校美展的那幅作品,并且印象深刻,说那兰花似乎没有点蕊。她说:“是没有点蕊。老师说,蕊是花最尊贵的灵魂。只能在真正懂得花的精神之后才可以去点。”
他向她求一幅兰花图,她却始终不给。她说蕊还没有准备好。他节省了半年餐费,在初冬下了第一场雪后,给她送去了一盆盛开的兰花。这盆知情知意的兰花终于使她落笔点下了蕊。在兰花开谢的馨香中,大学生活很快到了尾声。因为她的画在全国获了大奖,引起了美术界的关注,被留在省文联一家美术杂志社。而他,却被分回偏远的故乡小城。左边是前程,右边是爱情。两朵花中间,是她。她伸出手,掐断了左边的一朵。她对他说:“画在哪里都可以画。爱情不是在哪里都能得到。”
一切步入正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喝了一瓶红酒。每次举杯,他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一遍又一遍,如难弃难离的幸福咒语,愈说愈深。她终于落泪,打开自己,任他的笔,点自己的蕊。抱着他的身体,她想:就这样,就这样吧。一朵兰花开,有叶可舒,有瓣可绽,有蕊可点,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事。婚后的她,又推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她站在中点,开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疏离后者,靠近前者。儿子出生之后,靠近的速度更是意想不到的快:他的衬衣该熨了,儿子的尿布该洗了;他的皮鞋该擦了,儿子的奶粉该买了;他的内裤该换了,儿子的户口该报了……他,儿子,儿子,他,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生活。她不是不明白其间的单调、琐碎、艰辛、平庸——甚至是无聊,但是,凭着他的那一句话,她觉得这一切便都有了结果。
“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对她来说,这是对爱情最深刻的理解和赞美。
对于一个有时运的人来说,小城的天地其实也是足够大的。婚后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平步青云。先是如鱼得水地在机关里摸索了几年,熟悉了所有的关卡,领悟了所有的窍门,然后辞职自办公司,一笔笔业务和利润如不尽长江滚滚来。正如由冒号开始,一个瘦弱的顿号长成了一个流畅的逗号,又长成了一个丰满的句号,此后,还遥遥可望惊人的叹号和前程无量的省略号。而家对他来说,则如一个无法长久停留的顿号——早出晚归,中间三个电话,如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成功而忙碌的标准丈夫。对此,早已习惯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无论谁是蕊,只要三个人在一朵花上,就够了,她想。她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直到听到有朋友用充满同情的口吻对她无比谨慎地说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去年招聘的职员。喜欢穿大朵大朵花卉点缀的衣服,艳光四射,妖媚八方。把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也把秋波送得滚烫滚烫。没几个回合,他就觉得,在牡丹的浓烈里,兰花的清芳淡似若无。
其实他也知道她爱的是他的钱。可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欢,轻松、明白、新鲜、刺激,甚至让他上瘾。因为在她面前,他可以尽情粗俗,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释放最大的疯狂。然而他没有想到:疯狂都是双向的。在他刚有意甩开“牡丹”时,却被蓄谋已久的她在床上录了像——这个摩登世界最戏剧却也是最常用,同时最有效的敲诈手段无法想象地成为真实。面对主角是自己的色情片,他填了一张又一张的支票,手渐渐地干了。内忧和外患向来是亲密战友,其他麻烦一起涌来。知道她是个无底洞,再耗下去,他必会全军覆没。
他恐慌极了,终于对她和盘托出。“这件事情交给我,”一夜未眠之后,次日清晨,她说,“之后,再办我们的事。”
有些事情,女人确实最能摸准女人的七寸。
“你自己也知道,你快把他的钱榨干了。再逼他下去,他要真和你闹个鱼死网破,他固然没有好下场,你也会落个敲诈罪。玉石俱焚,又是何苦?劝你以后做事千万别这么绝,歹毒的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让你傍?”她心如止水。
“鱼死网破?他敢?”牡丹花高高吊起的眼梢溢出鄙夷的笑。
“他不敢,我敢,”她翻开手机盖,“刚才的谈话我有录音,听。”
牡丹站起,抻抻身后的衣褶:“算你厉害,我和他的账就此算清,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个老婆,”她走到门边,又回头,“其实你还得感谢我的歹毒。我要是不这么歹毒,你男人的毛病能改吗?另外,还有一点我得向你说明:我之所以这么歹毒,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算一辈子傍男人。我现在傍,就是为了以后不傍。像你们这种女人,才是习惯了一辈子傍男人的。”
她怔住。牡丹的高跟鞋如锥子般一下下地敲在地板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她仍怔怔地坐着。牡丹最后的话语在耳边如雷轰响。离婚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重新找出了画笔,细致地洗着灰尘,重新开始作画。之后数年,她心无旁骛,只是画兰。此番着墨,自是与以往不同。她的兰叶纵横交错,疏密合拍,相映成趣,传神生动。她的兰瓣浓淡相宜,滋润清透,仙姿绰约,朵朵不同。她的兰蕊传神如睛,舒展自由,潇洒恬雅,笔笔成诗。她的兰图境界越来越佳,声名远播。她终于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画家。
“在你们合一之中,要有间隙/彼此相爱,却不要成为爱的系链/彼此斟满了杯,却不要在同一杯中啜饮/彼此递赠着面包,却不要在同一块上取食/快乐地在一处舞唱,却让彼此静独/连琴上的那些弦也是单独的,虽然它们在同一的音调中颤动。”——这是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我喜欢。在她对我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把这一段抄录给她。我想我们都明白这段诗句的真谛:每个女人都该有自己真正的蕊。这一蕊应有三心。一心自珍,一心自立,一心自爱。有了如此三颗心的蕊,才有蜜源,才有花香,才有精神和灵魂——才有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尊贵的所在。
第374、爱情是本糊涂账
1 陈子墨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生。 我喜欢的男生,眉毛粗糙,皮肤黝黑,背心短裤上有隐约的汗渍,是球场上欢腾雀跃的浑小子。而陈子墨,五官细致,戴金丝眼镜,指甲容不得半点儿灰尘,是校园里白衣飘飘的优雅少年。 陈子墨也是不喜欢我的吧。每次途经操场,见我为体育系男友大呼小叫,他好看的长眉毛就会拧在一起,厌恶之情不言而喻。又或者,在路上,我与男友十指相扣,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懒得搭话,只是微微点头,傲慢得好似王子接受草民的叩拜。我恨恨地想,要不是考试前需要参考你的笔记,我才不会理你呢。 那时,我们在一所理工大学学会计。对于专业课,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心不在焉,都以为自己出类拔萃,学了会计,像蚂蚁一样毫无创见地搬运数字,实在是大材小用。所以,千方百计地逃课,去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有人考托福,有人考驾照,还有人,比如我,依靠看言情小说打发时日。只有陈子墨,听课、记笔记,样样认真,把大片光阴留在了教室和图书馆里。他抱着厚似砖头的参考书,不分晨昏地看,那劲头很容易让人想起渐行渐远的高考备战。他慢声慢语地跟人说,他要考注册会计师。 平日里,好学生陈子墨和大家相处寡淡,可只要临近考试,就有很多人找他套近乎,因为,谁都想拿到他条理清晰的课堂笔记,每次,第一个将笔记拿到手的,都是不擅长套近乎的我。我与陈子墨都来自南方的一座梅雨小城,他一直叫我老乡。 事实上,很多女生对他着迷,可陈子墨同学对风花雪月并不感冒,他用会计理论算了一笔账:交个女朋友,请吃饭,买礼物,陪她逛街,哄她高兴,四年下来,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最少要有两万块,机会成本呢,那就更大了,假如我耗费大量时间谈情说爱,那就可能导致考不上注册会计师,以后按每个月少挣两千块,工作三十年,保守估计就是七十二万块埃 陈子墨的这番高论,将那些原本对他有好感的女生吓得掉头就跑。谁愿意跟一个天天计算感情成本的小会计谈恋爱呢。 2 四年时间白驹过隙,一毕业,陈子墨和我们的境遇就大不相同了。我们手忙脚乱在人才市场分发简历时,陈子墨握着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从容容和一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签了约。我们在为房租涨价工资不发愁眉不展时,陈子墨因为业绩可观在公司得到重用,提成和奖金多得让我们高山仰止。 时不时地,陈子墨会给我发短信,问,老乡,你好吗?我答,好。除此,再不多言。我是个内心敏感的女孩子,不喜欢在别人的锦缎上添花,也不喜欢将自己的破衣褴褛展现给那些穿了华服的人看。我与陈子墨毕竟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其实,我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我和男友为了爱情选择留居,像两只寒号鸟,笨手笨脚,哆哆嗦嗦地在这个城市里垒窝。因为贫贱,我们争吵,相互伤害,并感到事事悲哀,这些,我从不对别人讲。 终于,再一次争执之后,男友摔了杯子砸了镜子,扬长而去,他的父母早已为他铺好了去韩国的路。站在一地碎片中间,我茫然发呆,陈子墨的短信就在那时来了,还是那句话,老乡,你好吗?我不好,一点儿都不好。回信息时,我的泪大滴大滴落在手机屏幕上。十分钟后,陈子墨赶过来,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因为激动,他白皙的脸涨得通红,他第一次当面喊我的名字,小艾,忘记过去的一切,忘记那个不能给你幸福的混蛋男人。我就那样,木偶一般,被他塞进出租车,跟他上楼,被他推进一间有落地窗的大卧室,他说,以后,你住这里,我住客厅。卧室面南,洒满了阳光,银白的纱帘在暖风里轻轻摆动,我揉揉眼睛,泪水已经干了,原来爱和伤痛都没有想象中那样轰轰烈烈。 我渐渐发现了陈子墨的诸多优点,他生活有条理、爱干净,还能做一手好菜。尤其是厨艺,真的是“点菜成金”,那些面目普通的蔬菜,被他掌控着在油盐酱醋里打个滚,便脱胎换骨,成就一桌活色生香的佳肴。大约是在我住进来一个月之后吧,系着白围裙的陈子墨,在烹调间隙,回头说,小艾,你要么学会做菜,要么找个会做菜的男人,这辈子不能亏了自己的胃。我说,听起来后者更容易操作。他红了脸说,你看我行吗?就这样,陈子墨笼络了我的胃,又笼络了我的心。 确定恋爱关系后,陈子墨将一个崭新的账簿摊在我面前,说,这是我工作半年来的收支情况,既然是一家人,那就用一个账簿,以后你的收支也要入账,我每个月做一次汇总。翻着那本中规中矩的流水账,我的嘴巴张成半圆半天才合上,我说,买一支笔你也要记上啊?陈子墨说,有借必有贷,发生了就得记上。 我终于明白,做会计师陈子墨的女朋友,就得接受他精打细算的生活方式。 3 不久,我任职的小公司倒闭了。我说,工作不好找,我想做全职太太。陈子墨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工作怎么成?你应该找份安稳的职业,我们的生活压力很大,要买房,存教育费……我真是听够了陈子墨对未来的规划。这个小会计,勤奋,理性,把日子过得滴水不漏,可是,他不懂得怎样爱一个人。其实,我不过想试探他一下,不过想听他说,小艾,我会养你一辈子。那样的情话,即使难以落实,起码现时听着也是甜蜜的。可是,陈子墨从来不说。 带着一肚子怨气,我又开始找工作。专业早已荒废,确切地说,是一直荒废,幸亏以前在报上发过几篇小文,剪下来,可以马马虎虎去换取跟文字有关的工作。文员、编辑、广告策划,半年时间,我像只跳蚤,在几个行业间跳来跳去,不得安生。陈子墨严肃地跟我谈了若干次话,他说,人早晚都得安稳下来,何苦这样折腾?我存心跟他唱对台戏,我告诉他,生命在于运动,生活在于折腾。 后来,听一个文友说,他写了本畅销书赚了不少钱,我豁然开朗,他能我为什么不能?反正工作也不如意,干脆辞职。陈子墨知道后,无奈地叹了口气,以为他又要抱怨生活压力大,没料到他说出来的是,好好写吧,我支持你。 我当然会好好写,我就是要折腾出点儿名堂给你陈子墨看看。三个月后,我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不必赘述,世俗爱情,无非男女。陈子墨是第一个读者,他对小说大加赞赏,赞赏完毕,旧调重弹,说,写完了,好好休息一下,找个工作稳定下来吧。我对他的话不屑一顾,只要书卖得好,以后就是名利双收的大好前程,我还要找什么工作? 很快,我就知道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联系了二十多家出版社,一听是无名作者,多数出版社张口就拒绝,也有网开一面的,走马观花看看作品,结果不是说情节不够曲折,就是说故事不够煽情。四处碰壁后,我心灰意冷,整个人憔悴得不成样子,这件事对我的打击比失恋严重得多。一个平凡女子,曾经认为写字是自己唯一的专长,好容易写出一部长篇,却被人全盘否定,好似被抽走骨骼一般,整个的人生价值体系都有崩溃的危险。这时候,陈子墨倒变得很贴心,他说,你写得很好,只是没找到有眼光的出版商,再等几天,一定会有好消息的。我在陈子墨并不宽厚的怀抱里哭了,全世界,只有他说我写得好,只有他认为我是即将发光的金子。陈子墨的预言很准,隔了一天,就有书商打电话来,说,我们决定出你的小说,两万块一次性买断版权。我幸福地提着裙摆在地板上不停转圈,一直转到昏眩。小说出版了,我的自信心大增,野心勃勃开始筹划第二部。我和陈子墨的矛盾再一次爆发,他说,写作只是个爱好,工作还是要安定下来。我的火气就上来了,我说,陈会计,我自己赚稿费又不用你养活,请不要干涉我的私人生活。陈子墨也火了,他说,你出了本书就很了不起吗?实在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说完,摔门出去了。在他回来之前,我将自己的零零碎碎装进皮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以后,我要边旅行边写作,再也不要听一个小会计师像打算盘一样噼里啪啦算计生活。 两万块钱,其实经不起折腾,走到乌鲁木齐,写完第二本小说时,我已经山穷水尽了。急忙给出我第一本书的那个书商打电话,可是他说,现在不好办啊,女性情感小说泛滥成灾,卖不出去。我说,这本绝对比前一本好看,你一定要帮我出了。他支吾了一会儿又说,也不是不能出,买书号,国家一级出版社,一本两万五,最低价代收你两万。我的肺差点儿气炸了,我脑子有病啊,辛辛苦苦写书,倒贴钱找人出版。气头上,忍不住就骂了一句:有眼无珠。书商在电话那端冷笑,笑得很曲折,谁有眼无珠啊?要不是陈子墨花两万块钱,你能出书吗? 我打陈子墨的电话,他带着哭腔说,你在哪里啊?手机也不开,我正到处找你呢。 我说,你这个笨蛋,给书商两万、给我两万,这样赔本的买卖你也干啊? 陈子墨很没出息地说,再精明的会计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只要他碰见爱情。又说,四万块算什么,从上大学开始我等了你那么多年,你算算,光是机会成本有多大啊!第375、前世今生
她是一个在佛前守候的精灵。有一天在看明镜里的尘世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男子,一身深蓝色的长衣,在街市上平静的站着,孤独而高傲。精灵一下子被打动了。她指着那个男子对佛说,佛,你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吗?佛微笑着,看看手中的花,对她说,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去陪伴那个男人。佛依然微笑,他问精灵,你知道什么是陪伴吗?精灵有些疑惑。佛继续说,陪伴,就是把你的生命永远的融进那个人的生命里。精灵仿佛有些明白。可是,佛说,你是精灵,他是人,他不过只有100年的寿命,你却是永生的。精灵有些慌张,问佛,那我要怎样才能有和他一样的生命呢?佛说,你要变成人,你要经历红尘。
精灵说,那么,你把我放到红尘里吧。佛说,红尘苦。精灵说,可是红尘有他。
佛说,红尘是海,你不会水性。精灵说,我会攀着自己的信念。
佛知道精灵的坚决,于是对她说,红尘苦,我可以给你三样东西,一是美丽,一是财富,一是聪明。三样你只能选其一,第一次,你要什么?精灵看了看明镜,说,我要美丽。佛挥了挥衣袖,对精灵说,你去吧。
精灵于是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可是除了美丽,她一无所有。她成了青楼中一个苦命的妓女,每天弹着琴,坐在人前凝视着那双眼睛。那个男子依然一无所有。他没有钱,他只能远远的坐着听女子的琴。女子固执的把自己头上的青丝抛给他,他捧在手心。
女子被一个高官看中,要纳为小妾,女子不允。女子忧伤的看着那个男人,把一把剪刀刺进自己的心怀。
女子重新变成精灵,佛问她,第二次,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财富。佛依然挥了挥衣袖。
精灵于是变成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应有尽有,偏偏没有爱情。女子依然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甚至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和男人分享。可是她发现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冰冷的,在他的眼睛里女子只是一个全身用钱的味道洗澡的异性。他挥霍着她的钱,也挥霍了她的感情。
男人对女子说,你有太多钱了,所以你注定无法失去,你也就无法拥有感情。
女子痛哭着把一把刀刺进自己的胸怀。女子重新变成精灵。这一次,她对佛说,我要聪明。佛于是把她变成一个聪明万分的女子,重新在红尘里陪伴她的男人。女子实在太聪明了,所有的一切都用精确的方程式来计算着,她用自己的聪明去接近那个男人,拥有那个男人,甚至算计着那个男人。可是女子发现那个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结冰的,甚至有仇恨。
女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实在太聪明了,我不过是你手中的一个数字,任凭你把我拉进随便一个方程式。你对我只有占有,没有感情。
后来男人投身战争,在一个敌人的刀下,血流一地。悲伤欲绝的女子选择了以死追随,女子再次成为精灵。这次,佛还没有开口,精灵就已经落泪了。佛惊异的发现精灵有了感情。佛说,你已经无法脱离红尘,佛只能给你最后一样东西了,你要什么?精灵闪动着泪光,对佛说,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他爱我,永远爱我。
佛不语,佛挥挥衣袖。这一次女子看着那个男人温柔地把自己抱进怀里,温柔的吻了吻她带着泪花的眼睛。女子惊异的发现她变成了那个男人的女儿,被他疼爱一生一世。
第376、现代爱情故事:青涩依依
农历七月七,天空飘这小雨,他很早就起床了,因为他有一个约会,地点是街角的咖啡厅,那是他们恋爱时常去的地方。他以为她在情人节约他是想和他和好的格外高兴。他确认很好的打理了自己之后才出门。因为她曾说过她不喜欢邋遢的男人。他坐在厅内的一角,望着窗外青色的烟雨又想起了青衣…
记忆回到了四年前:"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雨太大了,我只顾往宿舍跑了…"
"没关系…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带伞呢?"
"我…我在那边家教,没想到回来时候下大雨了。"他看着眼前的这位姑娘,内秀外惠,甚是迷人。
"那我们一起走吧,我也到生活区去。"
"啊?"他愣了一下"那谢谢啦!"
"我到了,你住在几号楼?"他看着7号楼
"我住15号楼"
"15号,离这还很远呢,伞你拿去吧,我已经到了用不到了。"
"可是…"
"没关系,你用完还给我就是了。"她说完跑进了女生宿舍。
他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想到忘了问联系方式了,"你叫什么,怎么联系你呀?"
"10酒店管理的,薛青衣"她回过头来笑了笑,消失在走廊的尽头。"薛青衣,青衣…"想到这里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看了下手表,时间还早,厅内摆放着玫瑰花,花香阵阵,他选的是以前坐的位子,青衣说那里可闻得到爱情的味道:玫瑰花香
"嗨,还记得我吗?那个雨天…"
"啊!是你呀,你怎么知道我的qq号码的呀?"
"我问的。"
"哦,你打听人消息还挺厉害的。"
"也不是,想把伞还你,不知道怎么联系就问了下,没想到问到你的qq了"
"你是哪个系的呀?"
"09机械的谢鸿霆"
"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伞什么时候还你呀"
"你有时间就给我"
"那明天中午吧,我到你楼下。"
"好的!"
"可以叫青衣吗"
"可以呀"就这样他开始喜欢她了。那时候她大一他大二……
他追了她一年多。
"青衣做我女朋友吧!"
"不,我要先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
"青衣何解?"
"薛门青青,与子同心,依依一生"
"这样理解可以吗?"
"恩…"
"那可以答应我了吗?"
"恩!"
那时她大二他大三。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周杰伦的青花瓷镌刻着仕女,鸿霆心中的青衣:
"青衣,我们永远不要分开好不好!"
"好"她坐在他腿上,用手摆弄着自己的长发…
"青衣,给你吃个梅子。"
"恩,好酸呀。"她张这小嘴,他送上来…
"青衣,我想亲你下下…"
"不行,不让吻!"
"我只亲亲额头…"
"好吧!"他在她的脑袋上印上一个唇…
"鸿霆,给你的。"
"什么呀?"
"你猜猜"
"猜不到"
"你猜猜麻"
"好我猜…"他思考,她笑嘻嘻的看着他调皮…
他想着脸上露出幸福的神情。
她怎么还没来,难道出了什么事了吗?不会有事的,她以前就爱迟到…他心里有点紧张。
"青衣你不能理解我下么,我工作真的很忙,不是不想回去看你…"
"青衣你可以主动理理我吗?每次都是我主动…"
"你不是说工作很忙么,我也忙,没空找你了…"
"青你不是说好的要一辈子的吗,为什么要分手…"
"我家人不同意我和你恋爱…"
"借口吧,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是,我就是有喜欢的人了,这样你满意了吧…"
"青衣,可是我真的很爱你…"
"呵呵,你不是说我有人了吗?我不爱你,分手吧…"
他的又开始有点痛了,快两年,每次想到这些他的心都会隐隐作痛。
他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环顾这间咖啡厅,主人换了,墙壁更白了,室内的装璜也换了格调。好久没有见到她了,不知道她有没有变,不知道这次之后能否还有机会在一起。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
"来了很久了吧?"
"也没有多久"
"两位喝点什么?"服务员微笑着打断他们的对话。
"两杯"同心雪"咖啡,谢谢!"
"好的,请稍等!"
"最近还好吗?"
"好,你呢?"
"我也好!"…
"有女朋友了吗?现在还单身吧"
"有过几个不错的对像…"
"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我们分手后你一直单身……"
"没……没……有……前不久还谈了一个。"
"你在说谎吧,你是不是还没有忘记我呀?"
"没……没……有……"
"你…"
"依依,我真的没有骗你,你没听过男人在心爱的女孩面前说话都会打结的吗!你看我,我…我…我一点也不。"说完,他沉默着看着窗外……窗外的雨声滴答…滴答…
“ 两位,慢慢使用您的“同心學”咖啡。服務員帶來了兩個“同心學”。
“非常感謝你!”
“我很久沒去這家咖啡館了。我沒想到老闆會改變,裝飾品也改變了。”
“您真的記得窗戶嗎?” Yee的眼睛落在角落的窗戶上。
“記住,我最喜歡坐在那裡。你曾經說過,角落的窗戶會聞到氣味。”
“你記得,你從來沒有忘記我!”
“不……不……不……你說我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忘了。”
“不要說謊”
“我……我不是在撒謊,嘿,不要總是談論我,談論你。”
“葵,你現在在哪裡?你還一個人嗎?”
“我要結婚了!”
“哦……你……你……結婚了!……”
“是的,我要結婚了!”
“哦?你?你……你……真的嗎?”
“是的,是我的未婚夫……”她指著一個年輕人在窗外的雨中拿著雨傘。
“哦……哦……”我有點發抖,但沒想到...
“你很緊張,但是你還介意我嗎?”她試探性地問。
“不...不...不,我沒想到會這麼快...”
“我……我想要……一個幸福的新娘,我得提前走!”他的聲音顫抖著,他離開了咖啡館。
她感到失望:男人在乎她的尊嚴,並承認對她的愛很難。她看著他拼命離開。
他回頭看著那個陌生的年輕人,他拿著窗外的傘,笑了,哭了。
進入雨中,Len Yusui想弄濕她的衣服並保護她,但她沒想到會告訴她她會結婚。他站在雨中,使他的心濕透了。這次我真的迷失了:薛慶義...依依...
“你能再見面嗎,你能坐在轉角咖啡館裡一起聊天嗎?我真的很想再次見到你,看到你最近改變了,看到你微笑,揮手說拜託: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商店裡有一首歌,他的眼睛模糊了:
“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
“沒關係…”
好像我們又回到了雨天...
第377、谁先挂电话
派对上,个子娇小毫不起眼的她竟然直截了当地问他要电话号码,他有些惊诧,但她的勇敢还是让他记住了她。凌晨3时,派对结束,回到家,他刚睡下,便接到她的电话,询问他是否安全到家,他客套了几句,然后说“再见”,顺手“啪”地挂了电话。后来,她常常在他想找人说话时适时打来电话,然后每次说“再见”时,他总是随便地“啪”一声挂了电话,这让电话那端的她有些许的惆怅,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你总是‘啪’地挂我的电话?不喜欢我打电话给你?”
他很惊讶,说没什么意思啊,我对任何人都是这样的。她的心里微叹了一口气,她知道,一定是他没有爱上她,否则,对一个爱着的人,绝对不会这样挂电话,比如她,每次与他通完电话,她都是轻轻地放好电话,就像轻轻地放好一颗心。
第二天,两人又通电话,但这次,说再见时,她抢先“啪”地挂了他的电话,起初他没在意,但五六次后,他奇怪了,心想,她怎么这样子?或者她急着和别的男孩子通话?他突然觉得自尊心受挫,那几天,脑里总是充斥着她挂他电话时的“啪”的一声。当她再打电话来时,他想抢先挂她的电话,但那边的她仿佛已预料到,比他还快地“啪”地挂了电话,他愣了片刻,突然大笑,终于想起她前些天的问话,明白了她的心思,沉吟了一会儿,他再次拨通她的电话,没等她开口,他说:“你先挂我的电话吧,但,一定要轻轻地挂,我听着。”
她呆怔了几秒钟,然后笑着轻轻地、轻轻地挂了他的电话。
后来,他总爱对我们说起这个电话故事,说他的妻是如此的可爱,“啪”声夺郎心,以至于到现在,结婚两年多了,他每次都会轻轻地挂她的电话,就像轻轻地放好她的一颗心。
第378、大狼、公猪、母鸭和母鹅
从前,有一只公猪、一只母鸭和一只母鹅。那只公猪是窦皮奈太太的,那只母鸭是李芒东太太的,那只母鹅是贝雷妈妈的。
在狂欢节的前一天,窦皮奈太太、李芒东太大和贝雷妈妈在池塘里洗衣服,那只母鸭正在那里游来游去。
窦皮奈太太说:“明天是狂欢节了,我们要杀猪,我们要好好地吃一天。”
李芒东太太说:“我们家里,明天也有宴会,我们要杀掉母鸭,她已经长得很肥了。”
贝雷妈妈说:“我呢,我要杀掉我的母鹅,我们就这样过节。”
她们的话完全给母鸭听见了。她就拼命跑去告诉她的两位朋友。她先找到母鹅,对她说:
“鹅妈妈,明天过狂欢节,贝雷妈妈要把你吃掉了,窦皮奈太太要吃掉猪爸爸。我们快去告诉他吧。”
母鸭和母鹅来到了公猪那里。
“猪爸爸,明天过狂欢节,人们要吃掉你了,人们也要杀死我俩。我们怎么办呢?”
猪说:“隆!隆!……鹅妈妈,你来,鸭妈妈,你也来,我们赶快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吧。”
这三个朋友就拼命地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到了树林里,母鸭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鸭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两个继续往前走的朋友和她说。
母鸭便拾了一些稻草、细树枝和树叶子,造了一间小房子。
母鹅和公猪走了一段路,母鹅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鹅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猪向她说罢,他独个儿继续往前走。
母鹅就找了一些树枝,把它们交叉着搭成了一间小房子。
公猪走了一段路,也停下来了。他找到了一些大石头,筑成坚固的墙壁;他在墙顶上钉了一些木板。房子造好后,他还在屋顶上钉了几只大钉子,尖端朝着天。
但在这座树林里有一只大狼,他想去吃掉这三个朋友。
大狼自言自语说:“哈!哈!哈!给我送来了好猎物。”
他跑到母鸭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鸭,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母鸭说:“爬上来吧,我不伯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可是母鸭早已逃到鹅妈妈的家里了。
大狼奔到鹅妈妈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鹅,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鹅妈妈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母鸭和母鹅早已逃到了公猪的家里。
大狼奔到公猪的房子前面。
“公猪,公猪,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公猪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大狼就上了屋,他跳着,钉头刺着他,刺着他……大狼叫喊:“啊唷!啊唷!啊唷!我的脚刺痛了!”
他连忙跳下来,公猪、母鸭和母鹅都笑了,使劲地向他狂笑。
大狼从小小的窗洞里望进去,看见公猪、母鸭和母鹅在一个很旺的火堆前烤火。
大狼说:“公猪,公猪,我冷得很,让我走进你的房间,烤一烤火吧。”
“不行,你会吃掉我们的。”
“那么,光给我的尾巴尖烤一下吧。”
猪就把房门推开了一条缝,大狼把他的尾巴伸了进去。猪把狼的尾巴紧紧地夹在墙壁和门的中间,大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尾巴已经烤暖了,让我的两只后腿伸进来吧。”
公猪让狼的后身伸进来,猪把狼的腰部紧紧地夹在门缝里。母鸭和母鹅用嘴啄着狼的屁股,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后身都烤暖了,让我的前脚伸进来吧。”
公猪让大狼的前身进来,把狼的头颈紧紧地夹在门缝里,弄得狼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大狼说:“现在,我的前身都已烤暖了,让我整个身体都进来吧。”
公猪就把房门大大地打开,狼进了屋子,说:
“现在,我要把你们三个都吃掉。”
公猪说:“唉!狼啊,我看见主人法莱巴先生的猎狗走到这里来了,你快完蛋啦!”
大狼连忙说:“快把我藏起来吧。”
“好,你躲到面包箱里去吧。”
大狼就跳进面包箱,公猪把箱子很快地关好,然后拿了一个锥子,在箱盖上凿洞。
大狼问:“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已先生的猎狗正用脚刮着箱子找寻你呢。”
公猪端起了一大锅在火堆上烧沸的开水,向那些洞孔里倒进去。
大狼喊道:“啊唷!啊唷!啊唷!烫死我了,烫死我了!”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巴先生的猎狗在面包箱上撒尿。”
公猪继续把开水倒下去,大狼烫死了。后来,三个朋友就把他从面包箱里弄了出来,拖到门外去。
从此,他们就平平安安地住在公猪的房子里。
第379、希望下辈子在一起
这是我离开你的第一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我们常去的大榕树下大醉了一场。等到王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了,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来了。你不知道,我就站在榕树后,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书也不读了,宿舍也不回,就总是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难道这样我就能回到你的身边了吗?别傻了,天下的好女孩多得很,你为什么就只认定我呢?隔壁班的文娱委员于娜不就很喜欢你吗?她长得漂亮而且又善解人意,对你又是体贴入微的。
你难道忘了生病的那几天是谁陪在你身边喂你吃药吃饭的?好好疼她吧,把我忘了吧。我是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请别怪我狠心。
离开你已经半年了,你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你忘了,以前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笑的时候是那么阳光那么帅气。可现在呢?笑一个吧,于娜就在你身边呢,人家怎么说都是个女孩子,多疼她点吧。其实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就在远处望着你们。你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突然,线断了,你盯着渐渐飘落的风筝,忧郁又爬上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想我了吧,想我第一次放风筝的场景,想我因为风筝总飞不上天,气得哭鼻子的场景,想你把我搂入怀,指着我骂我是小笨蛋的情景。别再想了,亲爱的,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让那些美好的往事随风而去吧。
1月29日是你的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开了个Party,说是为了庆祝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你们一起猜拳一起唱歌,笑骂声一阵高过一阵。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你的哥们都被你吓倒了,谁都没出一声。每年的生日都是我陪你一起过的,记得去年我还送了你一条皮带,我还说要永远把你绑在我身边,要做你的新娘。当时你美得直傻笑。可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信守承诺,是我违背了我们彼此的诺言。可有些事发生了就发生了,就算以前我们多么的相爱,有些事就是那么残酷。
王扬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我就在附近,虽然我离开了你,可我还是总关注着你。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你不是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吗?你不是说过你很坚强是个男子汉吗?别伤心了好吗?亲爱的,别伤心了!
你毕业了。你拿着毕业证书却没有回家。你跑到了学校操场左边第5棵树下,看着树下刻的一行字发呆。
“大猪永远爱小猪。”这是我们一起刻的。你是大猪我是小猪。
亲爱的,你就快毕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其实这样也好,你可以早点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里有太多美好也有太多伤心的往事,离开这里,走出学校,那里有你期盼的新的生活,我也衷心地希望你能在那里找到一个真爱的人。
你在一家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人才。你每天拼命地工作,起早贪黑,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两年后,你终于坐上了经理的位置。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这是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啊。当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时,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你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跟着,其实,分开了那么久,我总是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们拐进了家具店,我才知道你们打算结婚了。你们一起挑选家具时,那女孩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啊,我好羡慕她。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你,在你身边的就是我了。我好后悔。
你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多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是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一幕,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推开你,为你抵挡住一切灾难……
所以亲爱的,忘了我吧。好好爱你的妻子,今天起我就不能再看着你了小峰,天堂在召唤着我呢,我得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时,你的妻子叫你出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走向你的妻子。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就当作是一个拥抱吧。
吾爱,我走了,我会在天堂看着你呢!
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能在一起
第380、你跟我隔着一张黑白照片的距离
[一]我越来越偏爱做两件事。
一件是喝酒。
我的酒量越来越好,啤酒、白酒、清酒、洋酒,只要是酒,我通通能像喝水一样一饮而尽,它们的结局也跟水一样,短暂地停留在我的身体中之后义无反顾地奔向洗手间。
另外一件事就是顺着阳光,举起剪刀,对着所有分叉了的头发毫不留情地“咔嚓”一声,剪掉。
看着那一地的分叉,我很想问问你,是不是头发长长了就一定会分叉,就像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一定会分开?
冰箱里已经空了,唯一剩下一盒雅士的酸奶也已经过期,最重要的是,我没有酒了。
我不得不沮丧地打起精神换套衣服戴上墨镜涂上防晒霜出门采购食物,一直以来你都欣赏我的生活态度,无论在家里多么随意邋遢,出门一定要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紫外线最强烈的中午,滴水未进的我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晕倒在柏油马路上,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这么多,这是个喧嚣热闹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一切都那么容易失去,食物,工作,住所,幸好我还有爱情。
在一切未知的变动中,我有对你的爱情,这足够我在漫长永夜里慰藉自己寂寞的灵魂。
我推着推车在偌大的超市里闲逛,像一只即将冬眠的野兽给自己贮备食物,以前为了保持身材而刻意拒绝的膨化食品,可是现在,不必了。
你曾经半真半假地说我最大的优点是自律,最大的缺点是太过自律,我知道你另有所指,于是含笑不语。
月球围绕地球转动,地球围绕太阳转动,这是必须遵循的轨迹,如果缺少自律,后果堪虞。
一边想着这些往事片段,一边走到了酒柜面前,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看到这些各色各样的瓶子整齐地陈列在我眼前时,我原本麻木的面孔竟然绽露了笑容。
在收银台结账的时候,我前面的女生刚好缺一块钱的零钱,算我多事,好心帮她付了。
她转过身来对我说谢谢,干净的面孔,澄净的眼神,由衷的语气。
藏匿在墨镜后面的我,微微怔了怔,然后挑一挑嘴角:“不客气。”
我绝对不会认错,曾经你的手机壁纸就是她的照片,她是林思思,跟我爱着同一个人的林思思。
王宇哲,我不曾料想,在你远离我们的生命之后,我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她,如果她站在我的背后,是否能清晰地发现,我就是曾经安放在你钱包里的那张黑白照片上的背影。
[二]
真心话大冒险真不是个好东西。
第一次见你,就因为这个游戏给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印象。
我穿着一字领的黑色雪纺,上面有点点小碎花,露出嶙峋的锁骨,绷紧的铅笔裤,女人味十足的着装却不伦不类配了一双帆布鞋。浓墨重彩的妆容已经掉了一半,不用照镜子我都能想象黑色眼影跟睫毛膏被汗水晕开之后那张面孔有多狰狞。
本来是一群朋友的聚会,中途小卉说有新人要加入,是她玩游戏认识的朋友,很英俊的男孩子。
所有的女生都欢呼雀跃,只有我没当回事,英俊的男生太多了,哪能个个都关注。
可是偏偏那么巧,我打开包厢门,你就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看着我,我仰起通红的面孔对你笑:“帅哥,找小姐啊?”
多么狼狈的开场方式,天知道我是多不情愿接受这样的玩笑,可是比起要我认输喝酒……还是两害相交取其轻。
愿赌服输,我输了,就要玩得起:打开包厢门问你见到的第一个异性是不是要找小姐。
搞清楚原因之后,你在我的身边坐下来,我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连“不好意思”四个字还只刚到嘴边,你就义正词严地对我说:“你像个什么样子。”
我笑意盈盈地看着你,一点辩解的意思都没有。
可是轮到你的时候,你也十分狡猾,选择了大冒险,一众损友提出“必须去吻今天晚上你觉得最漂亮的女孩子”,我带着看戏的心情想看看这个之前道貌岸然批评我不含蓄矜持的男生怎么收场。
我死都没想到,你环视四周一眼,然后,倾过脸来轻轻地吻了我。
居然是我?
我呆若木鸡地应承了你的吻,众人哄笑过后我依然茫然不知所措,散场的时候你忽然拉住我,所有的人都走光了你轻轻地抱了一下我,我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而是把它当成一个礼节。
没想到你一改之前道貌岸然的样子,戏谑着同我说:“好细的腰。”
我想,那个时候,你大概是把我当成那种浪荡开放的女孩子。
但是我什么都没说,你的眼睛在夜里像寒星,真好看,你说:“美女,我送你回家吧。”我笑一笑,对你说:“不必了,美女自己打的回去。”
你真是年少轻狂,我下了的士之后才看见紧随其后的你的车,你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对我笑,那个表情的意思就是“你不让我送你我也有办法知道你住哪里。”
我看着你那副登徒子的嘴脸,不怒反笑。
你忽然又正色:“美女,我其实只想做两件很纯洁的事情,一是想打听你的名字,二是想告诉你,你的衣服跟鞋子不配。”
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那双被人踩得看不出颜色的帆布鞋,忽然有点难受,可是我还是笑着对你说:“美女名叫苏瑾,苏瑾从来不穿高跟鞋。”
后来听说你回去之后跟小卉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中间你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第一次听说从来不穿高跟鞋的女生,太稀奇了,拜托你一定要介绍她给我认识。”
当天晚上我正要睡觉,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短信:“苏瑾,我是王宇哲。”
[三]
接触得多了,你就喜欢妄自评价我:“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也客观地审视过自己,得出的结论是:你错了。
我一点都不奇怪,平凡如街上每一个女孩子,我上得厅堂入得厨房,人格经济都独立,学习也认真努力,我哪里奇怪?
在我某天心血来潮的时候决定要让我的狐朋狗友们都了解我居家的一面,于是一个人兴冲冲地去超市买了很多很多菜,翠绿黄瓜、深紫茄子、绿油油的莴笋、红通通的番茄,还有必不可少的青椒、红椒,再加上做甜品的黄澄澄的芒果、外表难看内心美的奇异果。
大家在客厅聊天、看电视、打牌,我挂着围裙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切辣椒的时候辣椒籽蹦到了眼睛里,眼泪哗啦哗啦流下来。
不知道谁推开了厨房的门,我眼睛里一片模糊,是谁小心翼翼地用纸巾帮我擦眼睛,是谁轻轻地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长发。
那个模糊的身影像变焦一样渐渐清晰起来,我从混沌之中看见你关切的样子。
有别于之前任何时刻的你,这次你的眼神不是探究,不是好色,那是实实在在的关切。
怕被你看出我的拘谨,我使劲把你往门外推,快快快,你快走。
你一边踉跄着脚步一边不解地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说,我每次看到你就紧张,那种掌心里会冒汗的紧张,虽然我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大概知道你对于我来说跟那些男生是不同的。
有很多很多人说喜欢我,男生女生都有,我从来都是一群人里最受欢迎的那一个,所有人都觉得我可爱,只有你说我奇怪。
我做这么多事,目的都是为了向你证明我不是,类似于幼童赌气的心理。
可是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跟你赌气?
你愿意怎么看我怎么想我怎么评价我,随你去好了,我跟你较什么劲?
胡思乱想的时候,锅里的油烧热了,我连忙把切好的黄瓜丁倒进去炒,再把在超市里买来的半成品鸡丁倒进去,撒盐,撒酱油,撒辣椒,起锅。
我做了很多很多菜,颜色和味道都那么好,每一道都是那么秀色可餐,我沉浸在对自己的崇拜中无法自拔。
最先吃鸡丁的小卉怯生生地问我:“苏瑾,这个鸡丁什么时候买的?”
我瞪着她:“当然是今天现买的呀,难道还是过年的时候留下的?”
可是众人一闻,确实有点变坏的气味了。我原本不信,结果事实让我哑口无言,气氛一时之间有点尴尬,我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这份倒霉的鸡丁责任在超市而不是我。
关键时刻,你好心为我解围,招呼大家:“继续吃。”
我勉强笑着叫大家吃别的,我去厨房看看甜品,就在我转身进了厨房的时候,我听见你的声音那么沉稳有力,他说:“这个菜吃光吧,一剩下她就要伤心的。”
我背靠着厨房门,用一句俗气的话说,心里涌过一阵暖流。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温暖的力量却让我簌簌地掉眼泪,以至于他们后来吃甜品的时候都说微微泛苦,我没敢说那是因为我的眼泪落在了里面。
很久以前我就觉得我的感情残废掉了,我应该不会再对任何一个男生言爱了,在你出现之前,不是没有人说过喜欢我,可是我看着他们的面孔,捂着自己的心口,说着同样一句话。
你是一个意外,平铺直叙的余生中一道闪电,我心里那些落满灰尘的角落在光亮之中袒露得清清楚楚。
王宇哲,我想我大概是动心了。
[四]
我们这群朋友都是群居动物,天生爱热闹,天性贪玩,所以借着你生日的机会,我们又大肆冲向钱柜。
我不知道要送你什么礼物,衣服、钱包、火机,你什么都不缺,如果干脆包个红包,又显得我苏瑾十分恶俗。
所以最后我只提了一个很大的慕斯蛋糕去,蛋糕上中规中矩地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字,就这样,不出错,也不出彩。
我进去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小卉她们堵车都还没有到,我把蛋糕放在桌上在你身边坐下来,安静的包厢里一时之间连空气都变得浮躁暧昧。
你轻轻握住我的手,什么话都不说。
我像第一次被你拥抱一样,用沉默许可了你的放肆。
我们沉默以对,谁也不知道能开口说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包厢的门被一群乌合之众推开,与此同时,你飞快地收回了你的手。
我心里一惊,幽幽地看向你,心里有些疑问渐渐显出端倪。
我的疑问没有持续到次日天明,在你吹生日蜡烛的时候,答案浮出水面。
一打开灯,以小卉为首的八婆们就唧唧喳喳地问你“许了什么愿望,不妨说出来娱乐一下大家”。
那么多双亮晶晶的眼睛都注视着你,我心里“咯噔”一下,像是预感到你说出来的话会对我造成伤害,可是来不及,来不及,在我屏蔽自己的听觉之前,你抢先说出了残酷的真相。
你说:“希望我跟思思可以早一点分手。”
我的笑容像是风中寂灭的花朵,在黑暗的角落,心里有些什么东西一寸一寸坍塌了。
你是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其实你身边有别人,所以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牵我的手,人前人后你两副模样,只是不想被人察觉我们之间那点与众不同。
那是我时隔多年第一次再喝酒,喝了很多,最后一个人在洗手间门外的盥洗台上吐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想我大概是哭了。
圈子里传言苏瑾是一个从来不会哭的人,其实只是没有伤心的事情而已。
因为曾经失去过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于是养成了今时今日这副隐忍坚韧的模样,可是在这个夜晚,我依然被那种暌违已久的淡淡的羞辱击败了。
这种羞耻,是你给我的。
你沉默地站在我身后5米之外,用手中的相机拍下我此时仓皇的背影,后来你把这张照片洗出来夹在钱包里,当林思思问起的时候,你说是一个女明星。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递来的纸巾被我甩在地上。
那天晚上小卉她们都很惊讶我酒兴那么好,跟每一个人玩游戏,输了我二话不说就喝,后来大家发现不对劲了,因为我赢了也喝。
你在一边终于看不下去了,顺手捞起我的腰跟大家说:“你们先玩,我先送她回家。”
在你的车上我闻到了Dior甜心的香味,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么小女生的香味……”你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一路上一直沉默。
其实我于心不忍,明明是你的生日,却弄得你这么不开心。
可是要我装糊涂,要我在众人视野之外的地方陪你玩暧昧,对不起,那不是苏瑾做的事。
我下车之前,你忽然铿锵有力地说:“苏瑾,我喜欢你!”
我啼笑皆非,这么容易说出口的“喜欢”,你以为我会有多珍惜?我拍拍你的脸:“亲爱的,我不会当真。”
我只是没有想到,次日清晨,我拉开窗帘,阳光洒进房间,同时,看到你的车。
你在电话里说:“我等了一夜,其实你只要起来看一眼就会知道我一直在这里,但是你竟然真的……”
我干脆利落地摁掉电话,什么都不想说。
其实这一夜,我并没有睡,在床上翻来覆去直至半夜,又起来把冰箱里剩下的那瓶清酒喝掉了,本意是想喝完之后可以倒头就睡,没想到越喝越清醒。
镜子里那张脸还很年轻,可是我的灵魂,已经老了。
[五]
从我干脆利落地挂掉你的那个电话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都没有再联系我。
我不是笨人,飞蛾扑火这样的事年轻的时候可以做,但是长大了再做就显得非常不合时宜,所以尽管某些空虚孤独的时候,我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你的笑容,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纵容自己这样下去。
无数知性犀利的前辈在无数的规劝信条中告诉成长中的女生:别人的男人不要去碰。
我从十七岁开始就懂得的道理,没理由再去越界。
可是在某天跟一群人嘻嘻哈哈的空隙当中,我再次不能抑制地想起你的时候,我知道,我完蛋了。
寂寞的时候想念一个人,不算什么。
热闹的时候想念一个人,这才可怕。
我终于忍不住拿起手机打给你,装作漫不经心问起:“你在哪里?”
你顿了顿,然后说了以前朋友们常去的一个咖啡厅的名字,你说:“过来吧,我想见见你。”
短短的车程,无数次我想叫司机停车,我想半路落跑,这是一场欲望跟理智的战争,最后我发现前者还是占据了上风。
你在街边等我,白衣胜雪,我远远看着你,眼眶里有了湿意。
有句话很土,但是用来说我们却是恰如其分:相识已晚。
在直面彼此的几分钟内我们都没有说话,这沉默却更叫我难过,最后打破僵局的是你,你打开钱包给我看一张黑白照片,我辨认了半天才发觉那是自己。
你说:“是不是很有艺术感?”
我忍不住笑起来,你又说:“特意去了色,总觉得色彩太艳丽了不是你。”
可能是你出来的时间太长了,你的朋友终于忍不住出来一看究竟,你对着我身后招手,我顺势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得我五雷轰顶。
我没有想过,这一生会再见到周昊予。
我后来的朋友,都知道我不穿高跟鞋,但是她们都不知道,十七岁之前,我嗜高跟鞋如命。
在十七岁之前,我一直坚定地信奉“每个女生都要有一双高跟鞋”以及“不穿高跟鞋的女生人生都不完整”这样的说法。
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那个时候的我,如果非要选一款香水,毋庸置疑也是Dior甜心,那个时候的我多好,他们都说我纯净得像一块冰一样。
那个时候……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叫周昊予。
他是城中有名的贵少爷,整个家族都做房地产,人生对于他来说,似乎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相识是因为在某个节假日,我那双劣质的高跟鞋被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的下水道缝隙里,我用力一拔,鞋跟断了。
每个女生在年轻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个关于王子的梦想吧,在危难之际,他挺身而出,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周昊予对于我来说,便是命运赋予了这样的意义。
我因为窘迫和难堪而埋着头慌张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从路边的跑车上跑下来,一把将我抱起妥善地安置在他的车内,我因为巨大的震惊而忘记了言语。
多年后我依然记得他提着那双银色高跟鞋朝我走来的时候,脸上那层神圣的光芒。
对此一切,他给我的解释是:你太漂亮了,不去救你简直是白痴。
从此人生翻开崭新的一页,清晰地明了了失去的痛,清晰地明了了留不住的悲。
时隔经年,我们两个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那样清晰地看到时光在对方身上留下的痕迹,强烈的心酸击倒了我。
过了半天,他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笑着点头:“是我。”
原谅我,那一刻,我没有多余的力气,顾及一旁神色从惊讶转为黯然的你。
[六]
世界太小了,我怎么都没想到,曾经你无数次提起在国外留学的至交好友,竟然是我青葱青春里深深爱过的男孩子。
你像一座桥梁,顺利地促成了我和昊予的重逢之后,你就消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在一个落着大雨的午后,昊予坐在客厅里看杂志,我面无表情地在做一道甜品:椰汁芒果爽。我们像两个劫后重生的战友,对于过去那场战争绝口不提。
他忽然说:“王宇哲喜欢你。”
我切芒果的手不自觉地停了下来,他又接着说:“苏瑾,无论如何,我希望你快乐。”
冰块在溶化,我依然不知道要怎么接他的话,只能静默以对。
他放下杂志走到我面前,摁住我的肩膀,正色道:“苏瑾,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王宇哲是真的喜欢你,我看到他望着钱包里那张黑白照片发呆的样子……我的兄弟,我最明白。”
“那么……”我抬起头来看着他,“那么你告诉我,林思思怎么办?”
他的脸色一变:“苏瑾……宇哲对林思思有一份责任在,他们在一起很久,林思思家境不好,她家希望她能借助宇哲改变人生。”
我听到这句话忽然开始发飙:“家境不好怎么了?穷人家的女孩子就理所当然要成为你们这些贵公子的玩物?在你们身上耗费了大好年华之后,得到一点物质或者金钱之后识趣地离开?”
我终于说到正题上,昊予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无比悲伤,前尘往事穿过时光逆袭而来,我们倔犟地对峙着,紧接着,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
十七岁那年的伤口在回忆面前被剧烈地撕扯开来,我不是不明白,那些伤口一直都在,再长的时光都无法将它们完整覆盖。
是昊予让我懂得了爱情中的美好,同时也是他让我懂得了现实世界的残酷。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下午,他不能自制地紧紧抱住我,我知道这个拥抱的意义,不再像从前那样出于爱,而是出于一种愧疚。
他的声音嘶哑低沉,缓缓向我说起:“后来我终于知道真相,可是我找不到你了,我没有办法亲口对你说一句对不起。”
“到了加拿大,许颜整个人都变了,我一开始以为她是不习惯陌生的环境,可是过了大半年,她还是郁郁寡欢的样子,我甚至都想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后来她终于憋不住了,再不说出来她就会疯掉了……苏瑾,其实许颜当初,真的只是不懂事,她本性并不坏,后来这些年里,她一直心怀愧疚。”
“我妈妈知道我这次回来偶遇你,也让我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当初她,确实太跋扈了,你知道,居高临下的人,总是不太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昊予的口才比起当年来好了很多,可是没有用,再完美的措辞,再体贴的理由,都无法磨灭我素白青春上那一抹浓墨重彩的伤疤。
我轻轻地推开他:“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以前的苏瑾,早就死了。”
[七]
许颜跟昊予的妈妈在酒店门口截住我们的那天,正是昊予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前一晚很多朋友一起玩,喝了很多酒,玩得太晚了,我那个醉醺醺的样子又回不了家,只好任由他安置。
我永远记得许颜那时傲慢的眼神和昊予母亲轻蔑的神情,尽管我穿着高跟鞋,可是无端好像矮了几分。
昊予的妈妈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为难我,而是随手从钱包里拿了100块钱让我自己打的回家,我没有接受那张钞票,但是我的自尊已经受伤。
我一路走回去,新鞋子很不合脚,每走一步都很辛苦,我一路走,一路哭,虽然还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但是我已经意识到要失去什么了。
我相信昊予那时对我是认真的,在他被禁足的那两个月里,许颜找过我好几次,我都躲过去了,最后一次,是在昊予去加拿大之前的一个礼拜,她把在学校上课的我从教室里叫了出来,跟她一起来的还有政教处的主任,那个主任卑躬屈膝地跟在她身后像一个奴才。
彼时,我已经完全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
昊予跟许颜家里几代世交,那种稳固的关系是建立在共同的利益之上的,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关系远远比昊予在大街上对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一见钟情要牢靠得多。
满了十八岁,两个人就要一起出国,这是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计划好的事情。
生长在大家族,从小就深深懂得要如何规划人生的许颜,断然不会允许一个穿着劣质高跟鞋,喝酒像喝水一样,不知自爱的穷家女妨碍她。
在楼梯口,我们两个人剧烈地争吵起来,她言辞尖酸刻薄,我也不甘示弱,最后愤怒至极的她狠狠地推了我一下。
后来无数个从噩梦里哭醒的夜晚,我都不寒而栗地想,如果我不是穿着一双高跟鞋,在许颜推我的下一秒,我是不是能踉跄几步之后迅速站稳?
我只有这一遭人生,不能倒带,没有如果,不可假设的人生。
我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下去,我的耳朵里只有巨大的轰鸣,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很疼,非常非常疼。
躺在医院的那两天,惊慌失措的许颜已经提前出国,而昊予在他母亲卧室门口跪了一夜之后终于以妥协换得了来见我一面。
他怎么都没想到,躺在病床之上,脸色苍白的我,会对他说:“不关你的事,我本身就是个乱七八糟的女孩子,当天肯跟你走,后来就能跟其他人走。”
昊予是愤怒地离开的,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我当时睡在病床上,他一定会抽我两耳光。
他走之后我微笑着对在一边哭成泪人的妈妈说:“没事的,爸爸的工作保住了,还额外赚了一笔。”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浓烈的屈辱,昊予的母亲走进我简陋的家,把一张我以前只是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支票摆在我们面前,她的声音不大却极有威慑力,意思非常明白,要么接受这张支票离开她儿子,要么,以周家的权势,随便捏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能让我爸爸的工作单位开除他。
那是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我明白,这其实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从那一天开始,我的人生丢失了两样东西,一是高跟鞋,二是眼泪。
并且,我不再喝酒。
这些刻骨铭心的伤痛与屈辱,是我多年来踽踽而行的原因,我不再向往爱情,身边有女生谈起自己的“豪门梦”,我的心里都会掠过一声叹息。
你在我身上看到的那些自律,那些隐忍,不过是这场青春浩劫留给我的教训。
我自己是那样痛过,便不想因着我,让你身边的那个人痛。
对你,是因为懂得,所以去爱。
对她,是因为懂得,所以不去伤害。
[八]
我再次穿上高跟鞋,站在昊予身边,微笑而立。你的眸子里一闪而过的绞痛没有掩饰得好,你脸色很难看,把我拖到无人的角落里,哀伤地问:“是真的?”
我知道你指什么,昊予是不是那个能让我再次穿上高跟鞋的人。
虽然很残忍,但是我点点头:“是真的。”
中国有句古话,当断不断,反被其乱,我再不做个了结,大家都难过。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赌局,适时立场,方可保全自己。
只是,王宇哲,我爱你,从那个游戏开始,我大概就爱上你。
你在厨房里帮我擦眼泪,你招呼朋友们吃坏掉的菜,你在我家楼下等我一夜,你把我的照片夹在钱包里随身携带。
能被你这样爱着,不管是什么样的结局,都叫我安慰。
原谅我的懦弱,我不能做飞蛾扑火的爱情圣斗士,通过伤害无辜的人来成全我的快乐,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
然而,这些,你未必明白。
最后离开的时候,你的语气里满是苦涩:“你开心就好。”
你真的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有腔调的对白,可是我给你的那些笑容都是发自肺腑的,你离开之后我脱下那双让我发抖的高跟鞋,蹲在墙角哭得像个白痴。
昊予站在一边看着我,什么都不说。
我以为这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结局,优雅的,从容的,妥帖的。
直到我收到那封快递。
事后昊予跟我说,你有这个习惯,每次出行之前都会写一封信给心里最挂念的人,因为你从小就怕死,更怕死了之后有些话来不及说,如果没有意外发生,三天之内你会通知快递公司收回那封快递,这些年来,从来都没有人收到过你的信。
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那封信很短,我第一次看到你的字,苍劲有力,整洁干净。
你说:苏瑾,我们之间,算是有缘无分吗?是时间弄错了吧,你爱着别人的时候,我懵懂无知,我身边有别人的时候,你心如死灰。
我这一生吊儿郎当,没做过什么善事,除了深爱你,不求回报,如果这也可以算是善事的话。
苏瑾,我真是希望你过得快乐。
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可是每一个字都像子弹穿过我的心,我握着那张薄薄的纸,几近昏厥。
那张黑白照片从信封里跌落出来,背面朝上,我看到那句诗。
IfIshouldseeyou,afterlongyear.
HowshouldIgreet,withtears,withsilence.
[九]
太阳到地球的距离是1.521亿千米。
月球到地球的距离是384,400千米。
而你我之间的距离,是一张黑白照片。
无论如何,我不相信你就这样告别,这太戏剧化,这个结局不符合我这么务实的人。
我日日夜夜沉溺在酒精之中,越来越寂寞,越来越清醒,小卉她们找过我很多次,最后大家都放弃了。
王宇哲,谁都不知道,我喝了酒之后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你的样子来,你嶙峋的轮廓,清亮的眼神,你的一点一滴,清清楚楚,毫发毕现。
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回来,就像那首诗写的那样。
只是我该如何贺你?
以沉默?以眼泪?
还是淡淡一句,别来无恙。
第381、一封信让我赢得了你
我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个故事转述给你,因为它几乎重建了当时在场的所有朋友对爱情的纯真信仰和信心。尤其是当主人公终于同意把那封感人至深,同时也是改变两个人的命运的信拿出来,我就知道你将得到的肯定不只是感动…… 康巍的故事 “那是参加工作后的一个夏天,我们办公室来了个高个子的女孩,长得很机灵,说话挺逗,就坐我对面。一年之后,我疯狂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可又道听途说她已有男友,我用100种理由劝自己放弃。可总有第101种力量再把我不由分说送回到她身边,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不可抗拒。于是我决定换个工作,一走了之。临走前一天,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没想到这封信改变了我的一生。 “因为就在给她信后的第二天——也就是那个我以为将从此与她永诀的日子——当我从深醉中醒来,她竟站在我面前,眼睛哭得红肿。她问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我当时全傻了……其时,我俩彼此喜欢,我根本的错误是太腼腆。” 好在康巍最终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虽然面临着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小禾的退婚、康巍的新工作,以及随之不期(注:是不敢期望)而至的婚姻现实(3个月后):康巍从此每天不得不花至少4个小时往返在从单位到与小禾的家的路上。当然,有了如此浩大无边的爱情,这一点点路又算得了什么? 那封情书 小禾:你好!最初的开始只是因为看到什么有趣的事,听到什么有意思的笑话就想对你讲。有一次碰巧你开会去了,一个笑话没讲上,当时我有一种很深的失落感。我问自己,你这是怎么了?一天清晨,我在单位值班,你从外地回来,我看着你疲惫的面容,突然发现一种惊人的美丽。我终于明白了: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这个发现让我心碎。 我努力地提醒自己,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真挚的友谊。还想,算了,无缘对面不相识,有认识你的这点缘分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要太奢侈了,哪能什么美事自己都得有一份儿?但这一切都归于失败。我不可避免、无路可逃地在感情的路上走向深渊。不能爱你,却又不知该如何。一次对话或是会心的微笑都让我觉得一种身心愉悦。甚至你的每一个电话我都因怀疑是你男友而备感痛苦。 我本喜欢独处,不怕孤独,但现在不行了。我到处瞎逛,想要忘掉你,但你却像无处不在的电波一样笼罩着我。有时白天熬过去了,你又顽强地闯进我的梦乡来。有一次……嗯,有一次我在梦中吻了你一下,醒来后真是觉得别无所求。当时我对自己软弱的心灵痛恨不已。 今年夏天,你分到房子后,我觉得你快要结婚了,简直绝望到了顶峰。虽然你不属于我,这种绝望根本没道理,完全是潜意识。你还说起要给我介绍对象,你真是在伤我的心,但不怨你,都怪我。7月,我与几个好友去了新疆。那段时间玩得真好,也许分离才是唯一的解脱。但是,那天在敦煌莫高窟,在一个卖刻字小石头的小礼品摊儿前,我无意中在一块小石头上看到了“小禾”两字。我当时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朋友们惊奇地看着我,我打岔说:中华民族真伟大,有这么灿烂的文化。 我要走了,肯定是不能看到你穿婚纱了,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但我眼中的你根本不用穿什么好的衣服,也用不着化妆,你的美丽胜过了所有的一切。那天看报纸,讲冯小刚拍电影时需要眼泪。自己拿瓶啤酒到一边去,回来就行了。我想,他心中一定有过一个曾坐在他对面的善良、美丽又聪明的姑娘。 我已被一个单位录用,上帝还不是太残酷,给了我一个离开你的机会,可以不参加你的婚礼,不然我肯定坚持不住。这个秘密将伴我终生。我需要时间,忘掉我所犯的错误。明天我就要去新单位上班,我想不会再见到你了。你自己要多保重,不要那么善良地对待任何人,该生气要生气,要知道世风不正,对过分的玩笑不要太迁就。 好了,说得太多了。生活真残酷,说一个爱字要用分手作为代价。“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回忆。”这首《恋恋风尘》就像是在说我自己,真好听。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学着把一首忧伤的歌曲唱得快乐一点。有一天我有了妻子,我也会给她唱那首经典的《同桌的你》。 不说了。 康巍 1995年11月26日 康巍留言:许多奇妙的爱情故事,书上的,电视上的,现代的。古代的,可能也是真的。但是,它只属于那些胸中有真爱的人。第382、海螺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有一座美丽的小村庄,村里的人以耕种为生,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四邻和睦,鸡犬无争。
在村子里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小伙子父母早亡,一个人独自生活,每天他都是全村第一个去田里的人,也是最晚回来的那一个,他勤勤恳恳种地,每年都有很好的收成。
转眼间,小伙子到了该娶亲的时候了,他请村里的媒婆给他说亲,可全村的姑娘没有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以前他没有意识到这些,可现在,每当他看到水中自己的身影时都会很伤心,他的确太丑了。就这样,小伙子因为丑没有娶到媳妇,虽然他是全村最勤劳的小伙子,他还是那个每天早晨早早的去田里的人,只不过他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了。
有一天,当小伙子从田里回家的时候,走过一条小溪,在沙土里发现了一只海螺,一只周身绕着一圈红纹的海螺,红色的螺纹闪闪发光。小伙子很是喜欢,便把这只海螺带回家,放到自家的水缸中了。晚上小伙子一个人吃完饭,看着堆着高高的粮食叹道:“我种这么多粮食有什么用呢?谁愿意和我一块吃呢?”小伙子话音刚落,一个非常动听的声音说道:“我愿意和你一块吃。”小伙子大吃一惊,他向四周看了看一个人影也没有,难道是他听错了?
第二天,小伙子又早早的去了田里,天黑的时候才扛着锄头回家,当他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吃一惊,他发现在厨房的桌子上摆好了饭菜,是谁给他做好了饭菜?小伙子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是谁,不过那饭菜却是小伙子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第三天是这样,第四天也是这样,小伙子很是高兴,同时也长了一个小小的心眼。
第五天,天还没亮,小伙子就扛着锄头出去了,他在田里呆了一会又跑回家了,他悄悄地躲在厨房的一角,他想看一下到底是谁给他做的饭。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厨房里静悄悄的,小伙子等得有些着急了,正在这时,他听到厨房门口的水缸盖打开了,然后就是一阵哗哗的水声,正当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厨房里走进了一位美丽的女子,瀑布般的长发直垂到地上,一袭红色的长裙就像一团火红的云彩。小伙子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子,一时惊呆了。女子好像没有发现躲在角落里小伙子,她熟练的淘米,洗菜,很快就做好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就在这女子做好饭要离开的时候,躲在角落里小伙子跳了出来,他抓住女子长长的裙角不让她离开。起初,女子很是吃惊,她没有想到厨房里还有人,不过当她看清是小伙子的时候,便放心了。她告诉小伙子她是海螺姑娘,因为小伙子的勤劳感动了她,所以每天傍晚,她就会从海螺中出来为小伙子做好饭。小伙子想娶海螺姑娘为妻。海螺姑娘告诉他,三年之后才能嫁给他,可小伙子不愿意,他苦苦乞求海螺姑娘现在就嫁给他,他再也不想一个人过日子了。海螺姑娘经不住小伙子的苦苦哀求便答应了。小伙子高兴极了,他一下子成了最幸福的人了。
从那天起,海螺姑娘就成了小伙子的妻子,每天小伙子在田里耕种,海螺姑娘就做好饭等着小伙子归来,他们成了村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转眼间,三年过去了。这天晚上小伙子吃过饭后发现海螺姑娘在哭泣,小伙子很奇怪,三年间,他们夫妻恩爱,海螺姑娘从未哭过,难道今天她有什么伤心事吗?在小伙子的再三追问下,海螺姑娘终于道出了原因,原来,三年前因为他不忍心拒绝小伙子答应嫁给他,可他们只能在一起三年。现在三年时间到了,她也该走了。小伙子听完后很是后悔,也很是伤心,他恳求海螺姑娘不要离开他,可这一次,海螺姑娘也没有了办法。第二天,海螺姑娘真的不见了。当小伙子打开水缸的时候,只剩下了那个绕着一周红色螺纹的海螺。后来,村里的人们在每天傍晚从田里回来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人坐在溪边,手中拿着一只红色螺纹的海螺痴痴地笑着......
这是我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动画片,时至今日,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带给我的还是那段莫名的感伤,多么傻的一对人啊,多么傻的小伙子,多么傻的海螺姑娘。
第383、当水晶娃娃遇上野孩子
(一)我叫璃璃,24岁,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无业,喜欢写些文字来娱乐自己或别人。朋友们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璃璃,你真是个幸福的女人,什么也不缺。
我知道他们这样说是因为浩东。浩东是我的男朋友,32岁,温柔深沉,对我宠爱有加。最主要的是,浩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有房有车,还有一笔不小的存款。我想这也许就是可以让我足够幸福的理由吧。
浩东总是很忙,常常蜜蜂一样地往返于全国各个城市,因为会议或者业务。浩东每到一个地方总会先打电话向我倾诉衷肠,然后老妈子一样叮嘱我冰箱里有新买的光明牛奶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门窗之类的,最后会问我想要什么礼物。那时的我通常是一脸困惑抓耳挠腮,半天才说,随便啦,只要是你的礼物我都喜欢。
其实,我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香奈儿的服装,路易威登的手提袋,迪奥的鞋子,古琦的丝巾,SKII的护肤系列,KENZO的香水,劳力士的腕表,还有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我也数不清自己有多少颗了。这些东西充满了我的房间,时刻提醒我作为浩东的女人是多么的幸福,它们真的是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所有的虚荣心。
当初浩东苦命追求我的时候说,璃璃,我就喜欢你这样有才华的小女人。我慌忙地摇头摆手说,不对,我首先是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然后才是有点才华的小女人。说完,一脸无耻地坏笑。
现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物质什么爱情都不在话下,连在别人眼里极其宝贵的时间在我这里也开始大把大把地充裕起来。我所有的事情也就是在这充裕极了的时间里写字再写字。
我什么都有了,还想要什么呢?
(二)
浩东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去一家名叫“格子”的西餐厅吃饭,我喜欢那里的氛围。整扇的玻璃窗里有满室的阳光,明亮而耀眼,空气里飘动着淡淡的茉莉花香,然后有一个好看的男人在中央默默地弹着钢琴,一切都显得安静而从容,可以让心休息。我喜欢。
我是一个很张扬的女人,经常在午后两点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拎着手提电脑去“格子”写东西,有吃有喝的,一直坐到晚上。浩东跟老板是熟人,为我办了一张可以打到最大折扣的贵宾卡,每一个侍应都对我笑脸相迎,我大模大样地对他们点头,就显得更加张扬了。
写累了的时候,我就懒洋洋地倚在桌子上,听钢琴曲,看那好看的钢琴师。我发现他极少演奏那些所谓的世界名曲,除非偶尔遇见哪个自以为是的有品人士点一首《致爱丽丝》之类的。他弹的曲子大多是时下正流行的歌曲,听起来觉得聒噪厌烦,可他弹出来以后,却让人听出一种久违的感动,淡淡地熨帖着每个人的灵魂,让你欲罢不能。
我注意过他的双手,就如你所能想象的,修长而纤细,充满了灵性,看上去极完美。我从未见他笑过,他的脸始终很平静,你会觉得这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男人,可是你却看不懂他。偶尔,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掠过的淡淡寂寞。
我最常听他弹到的曲子是杨千嬅的《野孩子》,我不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喜好,或者,是因为一段记忆。
有一次,我点了梁咏琪的《花火》,然后在卡片上写,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的笑。璃璃。侍应把卡片递过去时,我看见他缓缓地抬起头,对我缓缓地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他的笑,又漂亮又落拓。然后我看见他迅速收起笑容,低下头开始写着什么。很快,侍应传过来另外一张卡片,上面写,你的外表看上去很热闹,可为什么我总能看见你眼睛里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寂寞呢。连凯。
琴声开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溢出来,水一样流动,美好得让人心碎。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了下来。
(三)
我和连凯之间的距离好像突然间接近了。我是说,心灵上。
我没有料到,他能一眼看出我的寂寞,也许他也注意我很久了,或者,我们根本就是同类。在人群中,你一眼认出的那个人除去熟识便肯定是同类了。
我们都寂寞。
连凯开始有一些淡淡的笑容,只是在他碎长的头发下不易察觉。可他终于笑了,那么漂亮又落拓的笑。
我常想象连凯的生活。比如他的家在哪里,为什么在餐厅里弹琴;比如他的女朋友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少;比如他为什么总喜欢弹那首《野孩子》。我能感觉出来连凯的生活过得不是很好,可是他朴素却异常干净的白衬衣牛仔裤真的是如此适合他,适合极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位网络作家的话,只有两件事情能够让我忧郁,贫穷和寂寞,如果我手里有了钱,那就只剩下寂寞。
日子像连凯的琴声一样寂静流淌,然后重复。我们依然只是彼此微笑,然后我写字,他弹琴。
终于在一个淡淡的黄昏,连凯静静地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整个餐厅被血色的夕阳紧密包围,我们置身其中,像一幅老电影的画面被定格,梦幻而唯美。我开始感觉莫名地眩晕。
然后我听见连凯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没有丝毫犹豫,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答道,好。
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
是浩东。他说,璃璃,我刚下的飞机,很快到家,猜我这次买了什么礼物给你。电话那头的他异常兴奋。
我像一个梦醒了的小女孩一样,迅速回到了自己的现实里,我那什么也不缺的现实里。
(四)
我坐在浩东的车子里,闷闷的,不说话。
浩东温柔地看我,我狠狠地瞪他。然后,浩东开始笑起来。他腾出来一只手摸我的头,像摸一只郁闷的猫。他说,好了,璃璃,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是我不好,不能经常陪伴在你身边。快看看,我带了什么礼物给你。
我一把打开浩东的手,恨恨地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能带什么礼物,不是衣服香水就是香水衣服,你只知道买这些,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
车子戛然而止,停在了路边。
浩东一脸愕然地扳过我的肩膀,柔声问道,璃璃,我做错什么了吗。我马上就不知道该怎样好了。这个无辜的好男人,真让我不知所措。
等我又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坐在“格子”里写字时,突然发现连凯竟有些消瘦了,我感觉有些莫名的心疼。我听见他在弹那首忧郁的《安静》,我似乎听见周杰伦这个沉默的好男人在唱,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然后,我内心的某根神经突然被深深地触动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到连凯面前,拉起他就往外走,留下餐厅里其他人一脸的困惑。
我们走得很快,没有言语,夕阳在我们身后一路滚落。一直走到市中心的广场时我们才停下,两个人开始傻笑。这时我发现我原本拉着连凯的手不知何时已被他拉着了,我慌张地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连凯握得更紧了。我看见他碎发下的明亮眼睛里有一抹淡蓝的忧郁,又固执又坚决。
我们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有成群的鸽子在天空飞舞,它们要回家了。然后我突然问,连凯,你家在哪里。
连凯低下头微微地笑,他说,你猜呢?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连凯的声音,有些嘶哑和低沉,不太符合这个年纪,可是他的口音谁都可以听出来是北京人。
我说,你家在北京是吗,可是你为什么不在那里呆着,而来到千里之外的这个南方城市呢。连凯说,因为我一直没有一种心理上的归宿感,我总觉得根不在我的脚下,于是我只有不停地行走和寻找,内心才会安宁。
我能感觉出连凯身上充满了年轻人少有的孤独和倔强。
然后我开始慢慢知道,连凯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时没有过多地犹豫就选择了现在这条路,行走和流浪。然后那个爱了很多年的女孩突然就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他身边。连凯到过很多地方,而在这个城市待的时间最长。连凯笑着说,我几乎要爱上这个城市了,因为它的美丽和宁静,因为它让我感觉前所未有地踏实,还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一个名叫璃璃的可爱女人。
我终于开始彻底眩晕。连凯眼神里的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模糊中,我看见他缓缓靠近的唇,我想对他说不,可是我发现自己的双手却紧紧地抱住了连凯。 (五)
女人都是贪心的动物。她缺少物质时想要物质,拥有物质时渴望爱情,怀抱爱情时又开始检验这爱情的成分,然后期盼更加纯粹更加优越的爱情到来。
我说过,我是一个张扬的女人,有时候,甚至是张狂的。我毫不避讳地在“格子”里和连凯眉来眼去暗送秋波,我从不害怕“格子”的老板告我的状,我倒想看看浩东这个温吞水一样的男人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于是,我一边和连凯相爱,一边静静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只是, 浩东这杯温吞水比以前更加过分地温吞起来,他对我更加关怀和体贴了。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浩东出差回来竟然开始买一些书或VCD给我,他选的那些东西没怎么打动我,人倒是狠狠地感动了我一把。我还能怎样呢。
可当我看见连凯明亮的眼睛和寂寞的笑容时,我马上变得加倍温柔起来。
连凯像是我的一面镜子,通过他,我能时常审视自己,隐隐地追寻那些个恍若隔世的理想,恍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被遗忘的记忆;有时候,我们更像是一个人。而浩东则像是一座温暖的花房,也许我本是一朵开在户外的野百合,可被人在温室里养久了,就果真娇贵起来,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了。浩东已经开始让我无形依赖起来了。
以前我常想,我是很爱浩东的,可为什么连凯出现以后,我的心又开始明显地偏向了这边呢。我拥有了两个好男人的爱,心却开始渐渐沉重起来。
(六)
我觉得我应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感情了。
面对连凯时,我可以完全地陶醉在爱里忘记现实,可当我和浩东在一起时,又感到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和安全。
然后我突然想,我不会是同时爱上两个男人了吧,可我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然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了,我接受了他们的爱,却不知道该怎样合理地偿还。
我问连凯明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再来爱我。连凯说,我怕我如果错过了你,后悔都来不及。我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连凯说,跟着我,远走高飞。
说完后,连凯突然变得沉默。半天,才低声说,璃璃,我这样要求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不知所措。当问题开始很实在地摆在面前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还有很多事情是自己不曾考虑到的。爱情固然美好,可是,失去了物质基础,还会美丽吗。然后我问自己能不能忍受日夜漂泊居无定所的日子,能不能忍受粗茶淡饭经常吃方便面的日子,能不能忍受只穿大众品牌和没有精致香水的日子。
当我开始为这些问题而迷惑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果真是这样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我为自己的理智和现实感到难过。
可能是我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伤害了连凯,那天我们沉默地分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思考,等到我终于觉得也许爱情更胜于物质时,我一路狂奔到了“格子”。可是,我听见侍应说,连凯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来这里了。
我软软地瘫在了椅子上,心开始一点一点地缩紧,直到抽搐起来。
我疯了似的找连凯,可是他家门紧闭手机关机。我真怕连凯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然后浩东从外地打电话过来时,我就对着话筒开始大声地痛哭起来,浩东沉默地等着我哭完,然后柔声说,乖,早点休息。
我想,浩东明白我的眼泪是因为什么。
然后在一个晚上,我终于接到连凯的电话。他大醉着说,璃璃,我真的很爱你,可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疯狂地开车到连凯的家。我就想什么物质什么名牌都见鬼去吧,只有连凯落拓的笑容能打动我,只有连凯浓酒一样的眼睛能迷醉我。
那一天,我第一次在连凯那里过夜。我没有料到,那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
(七)
连凯真的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找遍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角落,再也没有看见连凯的影子。突然就想起有人曾说,如果一个人存心要从你的生活里消失,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想再见到他。
我疲惫地蹲在地上,开始静静地哭泣。
大约半年以后,我终于收到连凯从西北寄来的信。他说,璃璃,你是一个真实得都不懂得伪装自己的女人,透明得像颗水晶,你的光芒彻底地灼痛了我的眼睛。你不知道那天当浩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和荒寂。我能给你什么呢。我只能给你爱,可浩东能给你的不仅是爱,还有你所需要的整个世界。
璃璃,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首《野孩子》吗,因为我觉得我就是那个野孩子,没有家没有根,我注定要去流浪,而你注定是个水晶做的娃娃。野孩子和水晶娃娃怎么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呢。
璃璃,我只想告诉你,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可我什么也给不了你。我想离开是唯一的办法。璃璃,浩东是一个好男人,我祝福你们。
读完连凯的信,我的心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释然和放松。我想也许连凯的选择是对的。
尽管当初浩东曾背着我去找过连凯,尽管连凯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时逃离了,可我想这一切也许是早已注定的。
就比如我收到这封信的第三天,刚好是我和浩东的婚期,连凯的祝福像是上天派来的。
什么都不会改变了,我曾失去的和现在手中拥有的,都是刻在掌纹里的宿命。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想,水晶娃娃和野孩子为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盛大的爱情果真需要相爱之外的理由来支撑吗。
第384、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class="AddTxInfo">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
。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离婚。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 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减肥, 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那天晚上,可心穿着 性感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 客厅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第二天,可心答应做我的前妻。格格由她来抚养,她负责向可意解释,并告诉我暂时不要对我的父母说这件事。我终于解放了。两年的时间里,我升职、加薪,工作之余,还和几个女人有过一夜情。生活中因为没有了与可心的爱与恨的较量,平静得有些枯燥,有些让人厌倦。最快乐的时候还是每个星期接格格出来玩。只有两岁的女儿还不知道离婚为何物,她喜欢我这个爸爸,每次送她回家,我转身离开时,她都会非常痛苦地号啕大哭,她对我的在乎让我每次都有想哭出来的感动。每每此时,可心就会用尽女性的柔情来安慰女儿:“爸爸下个星期再来看格格,爸爸很忙,爸爸要赚钱养活格格呀。格格是世界上最懂事的孩子,对不对?”格格很快在妈妈的甜言蜜语中忘记了哭泣,于是可心赶紧示意我离开。那个星期天我正在加班,忘记了去接格格出来玩。结果中午时格格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单位,我连忙向女儿道歉,并说让妈妈接下电话。可心接过电话时,有些慌乱地解释说:“小家伙一大早就在盼着你来,到中午时居然哭了,说爸爸不要她了。我没办法,只好打电话到你的公司找你。打扰你工作了,真是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突然间被一种东西揪痛了一下,我说:“没事,是我一忙起来,居然把这件事给忘了。现在我手头还有一些事,能不能麻烦你把格格送过来?”可心很快便把格格带了过来,格格一见到我便从可心的怀里挣脱开,扑到我的怀里。可心张开的瘦瘦的手臂,就那样空虚地停在半空中,仿佛还在温习着女儿给她的快乐,又仿佛整个人骤然被掏空一样。她的举止言行,已全然没有了当年的活泼生动,看起来像一个上了年纪的淑女。一种莫名的自责涌上心头:她在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我,我咬牙切齿地挥霍了她最曼妙的年华后,转身离开。看到我在发呆,她说:“快带女儿去玩吧,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路上,女儿叽叽喳喳地告诉我,她的楼下有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小哥哥,叫毛毛。毛毛每天晚饭后都会在楼下喊:“格格,格格……”直到格格下楼他才停下来。毛毛把所有的玩具都让给格格玩,别的小朋友如果欺负格格,毛毛就会表现出小男子汉的无所畏惧,与人决斗。毛毛说:“格格,你爸爸经常不在家,但是我会保护你的。”女儿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清晰地说:“爸爸,我觉得毛毛哥哥在所有的小朋友里,长得最帅。等我长大了,就嫁给毛毛,你同意吗?”那神情,让我觉得恍如隔世。望着可爱的女儿,我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突然间泪如雨下。我觉得自己老了,记忆的碎片一页页拼凑起来,我知道其实一切的欺骗、引诱、设局、逢场作戏、不择手段,诸如此类,无非——无非只是和爱有关吧。我终于忍不住在大街上,给可心打了个电话。听出我的声音后,她甚至都来不及掩饰吃惊和兴奋, 仿佛我出了趟远门,提前回家一天一样。我庆幸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女人,对我,永远情同初恋。第385、爱情故事
在几天前,或许我不会为了一个故事去写文章。再说自从高中毕业我就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也会为一个好故事而激动,这在以前是没有想过的。这个故事是从一个网友那里听到的,只有片段,但是还是够写一个故事了。故事和很多故事爱情故事一样,但是能让我把它记下来的原因是故事的女主角死了。故事发生在新疆。女主角的家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我想也不用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女主角是维族人,在乌鲁木齐一所学校读书。男主角除了知道是汉族以外,还从那些片段中推知他不是新疆人。故事的男女主角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但是并不妨碍一个好的故事。
他们相识于网络。网络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在这里,大家都可以抛开伪装,卸下烦恼。这里是通往彼此的心得捷径。这里发生了很多故事。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欺骗,但是也有很多美好的故事,感人的故事。我不知道是谁先找到谁的,但是可以感受到他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有不同的寂寞和空虚。或许,他们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在网上想找个人来聊聊天,发泄一下。于是,他们在某一次的好友查找中遇到了。缘分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就来到你身边。他们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们以后会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亲密。
也许和很多的网友一样,大家都喜欢用一些“你好吗”“嗨”或者是一些表情符号来做开场白,然后互相询问一下姓名。知道名字以后,可能大家的距离就拉近了。之后就是询问一下更详细的信息。然后,大家都有意无意开一些男女之间的玩笑。就这样,慢慢地心和心就靠近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中间谁提出了见面的请求。当然和很多的网友一样,经历了一些内心的挣扎。但是,想到即将看到的那个心上人,一切的挣扎和怀疑都消失了。幸而他们没有像其他的网络骗子一样,只是为了玩弄感情或者是发泄欲望之类的骗人的把戏。
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乌市吧。当然这个是我推测的。如果一个女孩子要到千里之外去,谁都不会放心的。男主人公出了火车站,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女主人公。或许她比照片和视频中更漂亮吧。女主角看到了男主角,和心里的落差不大。然后和很多的情侣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一起吃饭,逛公园,玩游戏……感情和火山爆发一样,谁也收拾不了。点燃火山的可能是一次牵手,一次亲吻。然后,他们就自然而然的将彼此交付给对方。有时候,这种事情可以增强彼此的感情,当然也可能彼此之间因此而分开。他们没有分开,然后,他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和很多异地恋的情侣一样彼此分开。离开的时候,他们也应该是彼此都是依依不舍。之后,他们可能就是每天都通电话,或者是聊天视频。慢慢的他们的生活中就有了彼此。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然后不知道是哪一次,他们在彼此说了那么多山盟海誓的情话之后,就提出以后结婚。这种闪婚在大学校园里虽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他们就这样私定终生了。
很多故事的开头很完美,可是随着剧情的深入,故事就慢慢的变成了悲剧。这个故事如果和很多的完美的故事一样,也许就不值得记录下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女主角的父母发现女儿谈恋爱的事情。他们当然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只是,父母有时候好心办了坏事。以为女儿找一个有钱人或者是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就会幸福。在他们眼中,女儿嫁给一个汉族人,心里总是有些隔阂。他们出来反对了。只是他们甚至禁止女儿去上学。可是那样怎么能关住一个感情炙热的少女呢?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离开家的。然后,女主角就去了男主角那里,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女主角回到了家,父母眼看没办法再挡住,那就只好让他们顺其自然。之后,女主角到学校和男主角再次见面了。他们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段美好的时光。这一次的分开竟然成了永远的分开。他们都不知道这一次的阻挡者不是父母而是死神。很久以前,女主角有一次莫名其妙的晕倒了。父母很着急,之后他们知道女主角患了不治之症。只是,他们谁也不愿意将这个消息告诉女主角。女主角自然也不知道。
在男主角走后的一段时间,女主角的病发了。这一次,父母再也没办法责怪女主角了。然后,华佗在世也没办法拯救女主角了。女主角走了。男主角在等了很久才知道,他最爱的人离他而去了。最后我也不知道男主角有没有去过女主角的坟前,也不知道女主角的父母的心情。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故事结束了。
本来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我却没办法把这些好的资料组织好,就像是材料都是上乘,我却把它做杂了。我只能写成这样,只有希望有人能发挥好从新做成道好菜。
第386、我的爱,以你的幸福为归依
悦和林从小在一起长大,悦是一个懂事的女孩,林则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悦和林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也在同一间教室。每天放学,林都会送悦回家,他们家的方向都一样。每逢周六日,林都会带着悦来海边玩,夜里就在海边看星星。悦听到妈妈说要搬家了,死活都不肯,但是悦父母决意已定,不肯改,说明天就搬家了。林知道后带着悦来到了海边。两个人光着小脚丫,在海边玩水。悦追着林跑,因为林欺负她。跑了一段路,她俩都累了,两个人就坐在海边休息,聊天。悦说:要是以后都可以这样该多好呀。可是,我明天就得搬家了。林说:会的,等我长大后,我就去找你,带你来海边玩。悦很高兴,小脚丫踢着沙子。林拉着悦走到刚刚玩水的地方,在那里捡起了一个很少见,很漂亮的贝壳,送给悦说:悦,送给你,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但是我答应你,我一定会让你幸福。悦说: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林对着大海喊:我林,对大海发誓,我对悦,不离不弃,只爱悦一个人。悦也对着大海说:我悦,对大海发誓,我对林,不离不弃,只爱悦一个人。
夜里,悦和林两个人坐在海边看星星。悦两手握着林送给她的贝壳。两个人安静的坐着。天亮了,悦说:天亮了。林摸着悦的额头说:嗯,天亮了,你得走了。好,我们回家去。悦看着林,林拉着悦往家走去。悦的父母都在家等着悦回来。林送悦到了家,悦父母让悦上车,得走了。要不就赶不上车了。林站在那里,定定的看着,看着悦离去。从此,两人就没有能再联系了。
悦家搬到了大城市,因为父亲做小生意,挣了点钱。就买了房子小车。悦成了有钱人的孩子,但是悦一直都没有忘记过林,忘记过自己的誓言。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悦已经大学毕业,出来帮父亲打理公司了。也有了男朋友杰,杰也是个有钱人。自从悦来到这里读书后,在学校,都是杰照顾悦的。杰一直都对悦很好,因为杰喜欢悦。悦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杰照顾自己,而且十年里都没能和林联系上,为了不让杰伤心,悦答应了杰。而且杰和悦订了婚。
一天,悦出门买东西。被一个人抢了袋子。悦着急了,因为袋里面放着当初林送给自己的贝壳。悦一边追着一边喊:抢东西。悦的声音,惊动了在一边巡逻的警察。警察看见有人抢东西,马上追了上去,把抢东西的人制服了。悦发现,这警察的背影好熟悉。警察转头回来了,把东西还给了悦,悦定定看着警察,因为那是林。林早就惊呆了,自己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悦。
林下班后和悦去了咖啡馆,两个人好久不见了。悦告诉林,自己有了男朋友,还订了婚。林笑着说:哦,那是好事呀,恭喜呀。悦知道,林很伤心,因为林的眼睛告诉了自己。喝完了咖啡,聊了好一会,林就送悦回家了。正好碰到了杰,悦跟杰说:这就是林。杰说:哦,这就是林呀,悦跟我说过了。两个人握了握手,说了一会儿话。林就走了。悦则一个人在楼顶待着,杰看见悦这样子,就明白了。
到了结婚那天,悦穿着婚纱,在举办婚礼地方的门口等着林。林答应她,一定会来参加她们的婚礼。但是林迟迟都没有出现,时间到了,得进教堂了。悦只好不等林了,和杰牵着手,走进了教堂,刚走到一半,一个穿着警服的男子跑了进来跟悦说:林刚执行任务受伤了,送进了医院抢救。医生说林可能会不行了。悦听到后,哭着跑去了医院。杰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没有去追悦。
悦来到医院,林的同事说:医生说了,明天早上天亮,林要是醒不来,就一辈子躺在那里了。悦穿着婚纱,坐在林旁边。握着林的手说:林,你不是说好来参加我的婚礼的吗?你怎么可以躺在这里。你忘了你的誓言吗,你答应过我的事情你都忘记了吗,是谁说找到我后要带我去海边玩的,是谁说要给我幸福的。林你还记得吗?这是你送给我的贝壳。悦拿出了林十年前送给自己的贝壳。杰早就站在了门外。悦,一直陪着林。杰一个人去喝酒了,买醉。
天快要亮了,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林醒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林的身体恢复得很快。悦约了杰出来。悦和杰见了面,悦说:对不起,杰。那天我......。没等悦说完杰就说:别说了,我明白,你爱的人是林,我们分手吧。悦说:为什么你肯和我分手,难道你不爱我吗?杰说:爱,但是你爱的人不是我。我的爱,以你的幸福为归依。只要你能活着,你幸福,我就满足了。杰说完后就走了。离开了这里伤心的地方。从此,在没有杰的消息了。
悦和林,没过多久,两个人就结婚了,在一起幸福的活着。
第387、无法逃脱的爱情
无法逃脱的爱情部门文员突然辞职走人,经理交给陈行一个紧急任务:以最快的速度招聘一个文员补缺,否则的话整理报表、打印之类的琐事由他一肩挑。公司地处偏僻,宽阔的厂门口平时很难见到个生面孔。陈行暗暗叫苦,鬼都不见一个,哪儿招人哟,却只能硬着头皮照办。
陈行写了一则招工启事,头顶烈日张贴于南大门,就溜进了保安室。不出所料,一个钟过去了,根本无人问津。陈行摇了摇头,心想先休息一会儿再说,晚上有可能要兼职文员加班哩。正当他昏昏欲睡时,突然被保安叫醒:“有人来应聘。”揉着惺松的睡眼,陈行看到一位面容娇好的女孩站在太阳下,不停地用手绢擦拭汗水,眼神怯怯地往这边瞅。
“鱼”终于上钩了,陈行热情地招呼道:“快进屋坐。”女孩仍旧怯怯地递上身份证,陈行瞟了一眼惊喜地说:“哟,是老乡。”她羞涩地问:“你是哪里的?”陈行说:“我是泸州江阳的,你是宜宾南溪的,正宗老乡啊。”这个叫王凤的女孩扑哧一声乐了,口齿伶俐地说:“那请你多关照。”彼此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陈行还是公事公办地问:“学历?”“中专,但没带毕业证。”“一分钟能打多少字?”王风俏皮地回答:“这个嘛,试试就晓得了。”
陈行把王风带到办公室,随便找了张报纸让她打。王凤熟练地打开电脑,纤细的手指开始在键盘上舞蹈,“啪啪”声停,她仅用10分钟就打了篇千字文章。陈行喜出望外,经理也在一旁吩咐:“带小王去人事部办手续。”于是,王风就成了陈行的同事,办公桌面对面。
老实说,王风的能力做文员绰绰有余,而她以前居然在一家电子厂当流水线工人整整两年!一天,陈行忍不住刨根究底地问她,王凤幽幽地说,其实来做文员完全是误打误撞,因为那天她只是过来探望表姐,看到招聘启事才决定试试的。
王风仿佛一只百灵鸟飞进了写字楼,不时哼几声小调,讲一段笑话,经常逗得大家捧腹大笑,沉闷的气氛被悄悄激活了,连一向古板的经理也私下夸她:“小王简直是颗开心果。”慢慢地,陈行发现不少男孩火辣辣的目光围着她转,心里竟有种酸溜溜的感觉,莫非自己爱上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小老乡?
不久,陈行奉命到内地一偏远城市出差。办完业务上的事,陈行买了份报纸就回到宾馆,哪儿也不敢去。小城虽小,但陈行是个没有方向感的人,七弯八拐容易迷路。报纸很快翻完了,一阵孤独猛袭来,他的手机适时收到一条短信:和你相遇相知,是我的幸运。但愿一声问候,能让你忘却烦恼,做一个追赶阳光的男孩。
短信是王风发来的,虽然陈行拨打她的手机已关机,但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轻轻掀了起来。陈行不是傻瓜,能体会得到那只言片语中的关切。
回到广州,陈行迫不及待地约王凤去镇上的“情缘”酒巴。里面音乐舒缓,灯光柔和,王凤吐了吐舌头说:“干吗来这种地方?”陈行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有重要的消息宣布。”当他略带颤音说:“风,我爱你!”王凤眸子里晶亮的东西消失了,不容置疑拒绝:“不行!”大概见陈行非常失望,王风一字一句地解释:“我今年才20岁,自己不愿谈恋爱,家人也会反对。如果你能等上两年,我就给你答案,但不一定答应你,你要是等不及就算了。”
陈行看过王凤的身份证,知道12月生的她实际上实岁19,她的借口无法立即辩驳。还好,她并没把话说死,陈行仍有机会嘛。分别时,陈行慎重地告诉王凤:“我会等着你长大,直到接受我的求爱为止。”王凤回头莞尔一笑:“那走着瞧。”
打工的日子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为了生存,大家像陀螺一样转动着。一天下班后,陈行冲完凉,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跟往常一样,母亲语重心长地说:“老幺啊,你老大不小了,应当考虑个人事情了。”陈行无言以对,上头的一个哥哥两个姐姐早已成家,唯有他仍“一人吃饭全家饱”,这一直是家人的天大的事。然而爱情是讲缘份的,不是说谈就谈。有时陈行痴痴地想:“要是王凤能成为我的女友,家人晓得了该多高兴。可是……”
业余陈行喜欢写点小文章聊以自慰,虽然公司分了个单间,他还是嫌吵,在外边租了间民房。王风不时来出租屋当免费“保姆”,收拾屋子或洗衣服,隔三岔五打顿牙祭。一次,王风在屋里忙碌着,邻居阿光不无羡慕地对陈行说:“你老婆挺贤慧的嘛!”陈行尴尬地不知怎样作答,王风从里面走出来,大方地说:“我们是同事兼老乡,别瞎说。”阿光一脸坏笑:“没那么简单吧。”说完撒腿就跑。陈行和王风对视着,她的脸颊像熟透的苹果。
不知不觉到了年底。王凤告诉陈行,她要回家过年,问陈行回去不,好做个伴。陈行申请值班是个借口,他是害怕回去不能面对那些风言冷语,婆娘都整不到一个,还说混得不错?王凤似乎有点失落,但瞬间又沉浸在即将与家人团圆的幸福中了。陈行让她带1000块钱给他父母,王风不假思索应承下来。或许她没察觉到陈行的“小算盘”,让母亲见见这一未来可能的儿媳妇,印象好皆大欢喜,反之,他只有放弃了。
那时,恰好有朋友给陈行介绍了个女孩,人他见过,感觉还可以。虽然陈行明白王凤早已走进了他的心中,但感情是人世间最难把握的呀。万一到时王风一句“我们不适合”,陈行不打光棍谁打光棍。
到了第三天,陈行猜测王风已经到家了,打她的手机,语音提示音是:“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第五天黄昏,正独自烫火锅的陈行接到家里电话,母亲在以责备的口吻说:“你的同事今天来过了,你让一个女孩子带钱就让人不放心了,还捎了那么多东西。”陈行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没让王凤带任何礼物啊。听得出,母亲也大吃一惊:“一盒补品说是给我的,两瓶曲酒给你老爸,另外,每个侄儿侄女各50元红包,说都是你的心意。”
陈行还能说什么呢,王风自作主张的结果是由他埋单,但不得不佩服她想得周到。接下来的几天,陈行试图联系王凤都失败了,她好像沉浸在团聚的喜悦里,把他忘了似的,忽然,陈行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正月初四,陈行在电脑炮制一篇故事,手机铃声清脆地响起来,是王凤打来的:“你能来接我吗?”“你在哪儿呀?”王凤如实相告:“我坐的火车下午3点抵达广州。”什么,王风提前回来了,陈行没往别处想,却赶紧关掉电脑,一溜小跑冲向公交站。
2时50分,火车站广播提醒接站的旅客:L1lO次列车准点到站。5分钟后,地下通道涌出一股人流,陈行站在出口处,发现了在四处张望的王风,高声叫喊她的名字。王凤也看见了陈行,疾步向这边走来。坐上车,陈行急不可待地问王风:“鬼丫头,你干了好事,从实招来!”王凤塄了愣,几乎是脱口而出:“那些礼物是我的心意,第一次见爸妈,我能空着双手吗?”她显然意识到说漏了嘴,脸“唰”地红了,似乎想很快使自己平静下来,猛吸了口气,却没逃脱陈行的眼睛。
王凤眸子闪烁地告诉陈行,其实她早就喜欢他了,之所以要陈行等两年,因为她相信一句话:如果一个爱你的人,连几百个日夜都经不起等待,那他并不在乎你。陈行脑子灌水地问:“那还有一年多时间啊。”王风灿烂一笑:“我晓得你不回家的原因,因为你无法面对父母,而你爸妈为这事白了头,这不是最好的求爱理由吗?再说,我也怕你被人家抢去了,那我怎么办哟。”
恰巧,母亲的电话打来了,言谈间,陈行才知道,王凤送礼物时已经表明是陈行的女友了,只是与老人约定,暂不告诉陈行,看他一个人过年,是否会想起她。当大年初一,王凤打开手机,发现未接的102个电话,居然有99个是陈行打来的,她马上去买南下的火车票。因为她熟悉一段动听的歌谣: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第388、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389、桃花生处情归何处
还是一样的白衣胜雪,却是阴阳永隔。
月光宝盒
在许多年前的天远山庄,她得到了桃生的真心,却遗失了自己的眼泪。有情人朝夕相见,却无法厮守,一天长如一岁,一岁犹如一生。
1
16年前,师傅在一条小溪边捡到她。溪水上漂满桃花。
师傅抱她回去,取名“清浅”。因那溪边竹疏桃红,水流清浅。
2
年华滚滚惊心。16年弹指一挥间。
清浅的师傅,是青鸟帮的帮主丁芸香。青鸟帮,是为别人送信的。
信,交到丁芸香手中前,是有字的信;而到了丁芸香手中,却变成了无字的信。
因为丁芸香,原本就是一个瞎子。
青鸟帮的弟子清一色都是妙龄女子。她们个个轻功非凡,不用车马,却比车马还快。
3
关于丁芸香的眼睛,江湖上最常见的说法是:16年前,丁芸香在与大师兄私通生下一个儿子之后,被她师傅毒瞎了双眼。因为,她的大师兄已经奉师命与丁芸香的师姐程洗真订婚。丁芸香被师傅逐出师门,从福建武夷辗转来到江南,创建了青鸟帮。
丁芸香一路上收留了12个女孩子,清浅,是最后一个。丁芸香与12个女子在溪边结庐而住。
除了师傅和11个师姐,无人知道如何让无字的信笺上恢复原本的墨迹。
清浅没有送过信。她沉静地长大,眼前犹只是清平江山。
4
桃花开。
黄昏,清浅被师傅叫入密室。
师傅道:16年前的今日,我于溪边见到你,我把那天定为你的生日。你在今日,已是整整16岁了。
说着从衣袖中缓缓抽出一封信。清浅虔诚接过,朱红的信封有些褪色,信封上黑色的笔迹却苍劲有力。
清浅一字一字读到:洛阳,程洗真亲启。
清浅问:如果是无字信笺,我怎么办?
师傅说:那就把信件和一个叫桃生的人,一同带回江南。
5
洛阳。天远山庄。
开门的,是一个白衣少年,清瘦俊朗,乍一看,竟有几分旧相识。
少年道:姑娘,你找谁?
程洗真。
少年扶着他师傅在客厅的主座上坐定。
程洗真,竟也是个瞎子。
还未等清浅禀明来意,程洗真便已经开口问她:姑娘从哪里来?
清浅道:江南。
程洗真又问:听说江南的青鸟帮如日中天,不知姑娘可曾听说过丁芸香?
清浅道:正是家师。
程洗真突然面目狰狞,厉声道:桃生,将这贱人拖出去!
桃生!原来那白衣少年,便是桃生。
桃生道:师傅息怒。这姑娘一路劳顿,想来是有急事,师傅何不听她说明来意?
清浅道:我是来送信的。清浅将信交到程洗真的手中。
她抚摩着信封,问:桃生,这信封,可是朱红之色?桃生说是。
只见程洗真的瞎眼里,流下了浑浊的泪水,颤声道:师傅!
信件,竟是师祖的亲笔。
程洗真叫桃生拆开,却见信笺无字,雪白薄脆。
她对清浅道:姑娘,你快施展绝技,让字迹复原。
清浅道:师傅说,如果是无字信笺,就将信件和一个叫桃生的人,一同带回江南。
程洗真动容道:这一定是我师傅的意思,要不然,这贱人怎知我有桃生。
清浅用眼睛的余光看到桃生,那少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似乎中原、江南都是一样田地,他只随天意。
程洗真对桃生道:桃生,你明天一早就随这姑娘去江南。
6
次日早上醒来,清浅却发高烧,一直烧了十天十夜都不退。
什么药都用过了。似乎是在劫难逃。
桃生苦思冥想,想到了白马寺108岁的老方丈。
老方丈听完桃生的叙述,沉声道:天远山庄的牡丹会杀人,施主速速回去,把那女施主门外的12株牡丹都连根拔起。
桃生照做。清浅的高烧,一下子就退了。她的生关死劫,被桃生击破。
在出发前,程洗真将桃生叫往密室,当桃生走出密室时,煞白着脸,那唇,竟也是白色。
7
那信笺上,是什么寂寞苍老的语言,指引桃生来到江南。
16年的光阴,将女人的美丽换成旧时风景,神采只隐隐在梦里。
其实,桃生与明眸善睐时的丁芸香是那么相像。
如果丁芸香有眼睛,她应该马上就知道,桃生,原来是她的儿子。
丁芸香带清浅到密室,柔声道:你知道怎样让无字的信笺,恢复原来的字迹吗?
清浅道:请师傅指教。
师傅道:是你的泪水。你师祖告诉我,在江南,我将在某条小溪边捡到一个女孩子。16年后,让这个女孩子去天远山庄送信,并带回一个叫桃生的少年。一定要这个女孩的处子之泪,使信笺上的字迹复原。
师傅沉吟片刻,又道:那信笺上,一定是个天大的秘密。
但是,清浅在高烧十天十夜以后,竟再也不会流泪。
8
清浅没有眼泪。清浅与桃生,却再难分舍。
桃生白衣胜雪,安静如初见,只是那眼睛里的怜惜,让清浅心痛。
清浅想:他似她有血亲的兄长,又似上天赐给她的夫婿。他是她命里的劫,又破了她的劫,他到底是谁。
清浅呢?清浅也是桃生命里的劫。
他为她拔除了12株牡丹。他手上殷殷的血,染红了雪白的衫子,温热了她的心。
他们那样的相知,他们应该罗带结同心。
但是,桃生不能。
在出发前,程洗真告诉他:在你3岁时,我将珍藏了3年的我女儿的胎发烧成灰,拌在药里给你吃了,你这一生,只能娶我的女儿。你要是沾了其他女子的身体,那女子不出两个时辰,就会全身腐烂而死。
9
一年一年,清浅还是没有眼泪,手里的信笺,依然雪白薄脆,不堪一击。
清浅手里的秘密,丁芸香在等、程洗真在等,桃生也在等。
但是,清浅等不到自己的眼泪。
有情人朝夕相见,却无法厮守,一天长如一岁,一岁犹如一生。
终于有一天,桃生离开了清浅,在溪水对面安居了下来。
他们隔水相望。他能看见她年华老去,她能看见他发中星月。
她还是没有眼泪。
在许多年前的天远山庄,她得到了桃生的真心,却遗失了自己的眼泪。
10
花开花落。
丁芸香和程洗真,都已经成了堂前灵位、棺中白骨。
清浅与桃生,还是一样地隔水相望,一起终老。
他们的一生没有欢情,只有平静的对视,温暖又微凉。
桃生走在清浅前面。
清浅越过溪水。隔着数十年的相望,今日才又真切相见。还是一样的白衣胜雪,却是阴阳永隔。
从此后,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清浅吐出一口血,那血,竟然是黑色。
清浅的身子突然间轻盈了许多,似有雪花在体内飞舞。
眼泪滴落在那无字的信笺上。60年的秘密,在泪水里惊现。
丁芸香与大师兄私通怀孕以后,程洗真一气之下引诱二师兄,也有了身孕。
师祖为了惩罚她们,毒瞎了她们的双眼,把她们的孩子都夺走。
但是,师祖希望这一对孩子长大了能够喜结连理,并化解上代的恩愁。
师祖机关算尽,却棋失一着。
他怎么也算不到,天远山庄的一场高烧,使清浅再不会流泪。
清浅看完了信,却没有怨。
清浅往山上看去,桃花满山,残阳满地,燕子在天涯。
不知来生桃花时,再相逢何处?(文/燕燕于飞 图/芳海人)
第390、九十八次的爱和等待
有那样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非常的相爱。
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了,男孩非常的伤心,却不敢留她。
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不敢留她,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
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
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
然后,女孩就上了飞机,她没有回头。 晴朗的天突然下起了雨,男孩含着眼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竟然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于是,从此他开始等待,每一天每一天的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只让自己更加想念。
他等了整整三个月,后来他绝望了。
他觉得女孩一定是放弃了他,他甚至开始恨那个女孩了。
后来,男孩走出了自己的屋子,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忘记这段感情,他要重新开始。
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想了想,狠心将它仍出了窗外。
扔掉了关于女孩的一切回忆,男孩从此再也不回头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饿清洁工到楼下打扫卫生,她看到了那个小毛猪。
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动了。
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
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小毛猪是女孩专门跑到一个玩具厂找人定做的,费了很大的心思。
如果摸了猪头一百下,小猪就会吐出她写在里面的字条来,她已暗暗决定,只要接到了男孩的电话。
她就不顾一切的赶回来,再也不和他分开。
但是,男孩最终只摸了九十八下。 清洁工想:多么好玩的小猪呀,带回去给儿子玩吧。
她抱走了小猪,扔掉了字条。
男孩和女孩从此错过了一生。
第391、奇遇,在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后
其实,我们都是彼此的伏笔,只是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把它解开!自打一月前老妈去了趟紫竹院的“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结识了一批大龄青年家长后,我就没消停过。本人芳龄26,不算大龄且棘手吧!好女不提当年红,我上学时,是班花,是文艺晚会的“娇”点,帅气内敛的学生会主席都……
可一踏入社会,才发现人类物种的多样性,有洁癖的、娘娘腔的、超级自恋的男人全让我遇上了,看老妈笑得像朵花儿,我就知道――又是相亲。
“这次可是个‘海龟’。”
“鲍鱼也没用!”我之所以不愿意相亲,还是放不下那个“臭小子”――老妈这么叫他,并毫不客气地朝他脑门儿丢了把扫帚……
见到相亲对象时,我的思想戛然而止,大脑只剩下一句话――不会这么巧吧,竟然是那个“臭小子”!从他快要掉下来的下巴看,他也吃惊不小。老妈显然并未认出,乐颠颠地坐下了。
“汪小姐跟我想像中……不太一样呀。”对方老妈先发制人,俺妈的脸瞬间往外泛红。
“是吗,晓萱是不爱化妆,追求自然美嘛。袁先生在哪儿高就呀?”略带挑衅。
“阿姨,我刚回国,还没确定。”
“那得上点心,国内工作可不好找。”老妈扳回一局。乌云转移到他老妈脸上了。
不是冤家不聚头呀,其实,她们俩很早就暗地过了招。上初二时,我跟“臭小子”地下恋情曝光,老妈扔了人家一扫帚,他老妈一怒之下把他送出了国。
十年后,我们竟然在这种情形下相遇了,他愣愣地傻看着我,我悲喜交加,脑袋翻江倒海,而两位老妈却“杠上开花”。
“晓萱从小就听话,一门心思学习,让她谈恋爱她都怕耽误时间。”
“我家这个,美国待了快十年,还那么保守,多少漂亮女孩追,他都没一个看上眼的。从来没谈过恋爱!”
“臭小子”和我听得涔涔冒汗,我的表情定是千奇百怪。
“追她的男生都不错,有一个天天送花,可她都不理……”我连忙拦住:“妈,你说什么呢!”老妈满意含笑:“瞧这孩子,就是害羞。”
“呵呵,既然您这么坦诚,我也不怕说出来。”袁妈妈面露神秘,“知道他急着回国为了啥不,就因为有个女孩儿总缠他。不就是混血儿漂亮点,家里钱多了点嘛?我们又不是贪图富贵的。”说完,无奈状摆摆头。
瞬间两位伟大的母亲,已把自己的孩子塑造成招蜂引蝶的情场高手。也不易呀。一场相亲下来,老妈脑细胞牺牲不少,而我只在道别时跟“臭小子”说了声“再见”。就这两个字,让我一直傻笑到午夜!正愁怎么解释送花的误会,手机突然响起。
“你搬家了吗?”
“没。”
“那明天记得把扫帚藏起来。”
第392、一幅7种水仙的画
据说爱不是你发现的东西,它是你做出来的东西。钟爱的唐娜是我一生中做得最舒心的东西。我们结婚21年,可是我们仍然是新婚夫妇,如果你认为婚姻应该永远的话。 一年前,当电话响起,我接电话时,那个声音说:“我是弗里曼医生。你的妻子患了乳腺癌。”他直白的语调不带感情色彩,尽管我可以从他的声调里揣摩出他的心境并不是平淡无奇。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内科大夫,这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电话。他和唐娜谈了几分钟,当她挂断电话时,红晕从她的脸上消失了。我们相互搂着,哭了几分钟。 她叹了一声,说:“行了。” 我看着她,“好的,”我说,“我们得了癌症,我们要应对它。” 自那以后的12个月里,唐娜经受了化疗、乳房切除术、骨髓移植、射线疗法。她失去了头发,她失掉了一个乳房,她失去了隐私,她失掉了与明天永远会来的假定相联系的舒适。 但是她从未失去尊严和信仰。她从未放弃,从未屈服。 我们在她床边的墙上做了一个小型的记号,内容是:“有时主平息风暴,有时他让风暴肆虐疯狂,平静他的孩子。”这个小记号的语言成了我们的圣歌。 她做了乳房切除术后回家的那一天,她仔细地照了镜子,然后耸耸肩膀,说:“原来这就是我现在看上去的样子。”她穿上睡衣,上了床。她端详着自己,看见了希望,而我看到了勇气。 她在医院里度过了复活节、母亲节。在经历一系列无止境的医疗程序期间,她思绪万千。 但是她也收益颇丰。 她戴着假发和填塞的乳罩,坐在机动化的轮椅里,出席我们的一个儿子的婚礼,除了新娘,她无疑是那里最容光焕发的女人。 她清楚地知道家人和她的邻居爱她的程度,她清楚她在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中的意义有多重要。我们收到短简、信件、电话以及留在我们门阶上、内有自制的面包和饼干的神秘包裹。唐娜说她没有意识到这么多人关心她。 一天夜里,在她的身体严峻的考验的最低点,我坐在椅子上,沐浴在她病房的寂静中。她已经结束四天连续24小时的高剂量化疗。她的免疫系统已经被摧毁,她的光头闪闪发光,她的眼睛呆滞,没有神采,她的体重减轻了30磅,身体被摧垮。她醒了,我将手伸过去,抓住她的手,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因为她的皮肤和静脉以及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如同栀子的花瓣一样脆。如果骨髓移植不成功,那将意味着生命即将到达终点。如果移植奏效,她就能康复了。 “喂,”我说,“我爱你。” 她笑了。“是的,你一定是这样。我敢打赌你会向你所有的女友这样说。” “当然会的,因为你们都是我的女友。” 她微笑了,镇定剂又一次发生效应,她又回到睡眠中。 10天后,她的骨髓移植成功了,她的身体开始康复了。一位名叫南希的了不起的志愿者来到唐娜的病房看望她,教她如何将水彩画作为康复疗法的一部分。我在房间里,这位女士递给我一支画笔、纸和颜料,以一种纯粹的命令口气说:“画个东西。” 于是我将几种颜色轻轻地敷在纸上,我画了一束花,我自称可能是用毕加索的风格画的东西,毕加索可能称之为“立体派艺术家作品”的东西。当唐娜和南希认出它们是水仙,并且认为她们能识别7种水仙时,我受到鼓舞,这是我原来的心愿。 我想起40多年前听到的一首古老民谣中的几句抒情诗句,于是我把它们写在这幅画的下面。我是这样写的: 我没有高楼大厦, 我没有土地, 手上也没有纸币声沙拉拉。 但是我能向你展示一千座山的早晨, 给你一个亲吻和 七种水仙花。 她把我的画贴到她房间的墙上,仿佛看见了我童年的梦又一次滞留在冰箱门上。只是这个时候,周围才有生命和死亡,爱情和希望。 她现在回家了,我们的生活在继续。每天我们时而笑,时而哭,我知道我们依旧相爱甚深。 我爱她是基于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所有最好的原因。最后,我爱她是因为在创造我的世界和我的生活方面,她比单枪匹马的我创造得更多。 她爱我是基于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所有简单的原因,是因为万籁俱寂的夜晚和阳光明媚的白天,是因为共享的笑声和共同的眼泪,是因为21年的盘中菜、花纹织物和上下班,是因为当她凝视我的眼睛时看见了她自己的前途。 还因为一幅7种水仙的画。第393、糖玫瑰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瓣,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
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
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回过头来笑一笑。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水长的气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
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
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
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
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
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
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
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
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
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
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
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
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第394、曾经那样爱过你
一日,与一群旧友喝酒。渐渐全喝高了,有人提议:“咱们都说说自己的初恋行吗?如果大家认为你说的有假,罚三杯。”一个快40岁的男人开始讲。20年前,他爱过一个美丽而灵秀的女孩子,女孩是班里最漂亮的,他写了很多情书、唱过情歌,终于把她追到手了,送给她的定情物是一条红围巾。那时,他们读高三。
高考下来,男生考上了,女生落榜了,女生提出分手。她说:“我配不上你。”女生很快开始相亲,和乡村里那些20岁的女孩子一样。
男生痛苦地去了北京读书,寒假回来时,却发现山坡上站着一个围红围巾的女子,他知道那一定是她!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待他张口叫她的名字,她却转身跑了。
十几年后,他应该有的幸福全都有了:妻子在一个不错的单位上班,自己也事业有成。十几年,他再也没见过她,只听说她嫁到极远的一个农家。
后来的一天,他去乡下视察工作。跟地方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乱哄哄的集市上。他是领导,有人给端着玻璃水杯,里面是上好的龙井茶,还有宝马车在后面跟着,他看着自己的部下给那些小贩们开罚单。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回过头去,看到有一个卖点心的摊子前站着一个中年女子,又黑又胖,脸上有很深的皱纹,手上全是黑黑的东西,他一愣,她又叫了一声,然后说:“我是……”
他呆住了。怎么可能是她啊!当年她多么漂亮、多么精神,如今却成了一个乡下妇女,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风霜刹那间让他心酸。
“我也没有证,能不能不罚呢?”她开口说的居然是这句话。后面站着的是她男人,讨好地看着他,她对男人说:“我从前的同学。”
刹那间,他感觉有什么堵在胸中,如鱼刺,又如酸梅。那天,他用了自己的特权。走的时候,他从小车的反光镜里看到女人背过脸去。
他一边讲一边流着眼泪,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流眼泪的。没有人说故事的真假,所有的人端起自己面前那杯酒一饮而尽!
初恋,不管它以怎样的结局结束,都让人怀念啊。无论两个人走到了哪一步,也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曾经爱过你。
这就够了。因为有的时候,爱情的缘分只有这么多。
第395、分手:短信发错才知她另有“亲爱的”
“我们是高中同学,高考结束后,各自考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两颗相恋的心也系到了一起。虽然她的大学在杭州,我在湖州,但是3年了,距离始终没有让我们年轻的感情却步。
可在今年的4月份以来,因为一句话的误会,她坚持要和我分手。不久,在我们各自都有了新恋情的情况下,她却再一次提出要和我复合。失恋的阵痛还未退却,我却要重新面临她的再一次挽留。她站在天平中间,向两端自由徘徊,而我和他却在两端无辜对视。也许,这一次,我是该学会放弃了……”小汪在一个初秋的下午打进了本报的情感热线,他的声音是年轻的,一如秋季的叶子一样飘扬,他的故事却是沉重的,一如这个季节里飘落的叶子,在犹豫反复地旋转飞舞之后还是选择了回归大地。
一句话 她吃醋并误会了
从大一开始,我们的感情就一直延续着,进行着,单纯又美好。虽然是两地恋情,我们的感情却愈显得弥足珍贵。3年了,这份感情一直在短信、电话、网络或者遥远路程换回的短暂 相聚中越来越深厚,越来越值得回味。
可因为一句话,她误解成了其他意思,我们的感情第一次受到了挫折。
今年4月份,我去杭州看她的时候约了高中的同学一起去,恰好,我同学的女朋友正好和女友是大学同班同学。那一次,我们4个人出来一起相聚了。
吃饭的时候,我发觉女朋友脸色有些发黄,好像身体有点不舒服的样子,再说她平时有节约的好习惯,于是我对她说:“你们两个女孩子在一起,我看好像你脸色不太好,平时不要太节省了。”
说完,她就开始生气了,吃完饭两个人的时候她说我看上了同学的女朋友了,她吃醋了。
我听完又好气又好笑,其实我是让她注意营养,注意身体,但不管我怎么解释她都听不进去,坚持说我是在意她气色不好看,喜欢上了那个同学的女朋友,甚至她还提出了分手。
无奈之下,我只能服从她的决定,然后她把我送给她的毯子也还给了我。
这事,她爸爸妈妈也知道了,本来很看好我们的感情,但经女儿这么一闹情绪,他们也没有多说什么。
分手后 她却说我出轨了
在我们分手之后,曾经喜欢我的一个衢州女孩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大二时,女孩就主动追求过我,当时我和女朋友感情很好,所以我拒绝了她,保持了普通朋友的关系。平时不太来往,只是节日时,我们会相互发一些祝福的短信。
分手后,很快这女孩知道我回到了单身生活,她又重新开始主动对我好,希望我和她在一起。在我最痛苦最失落的时候,我接受了她。
当我们在一起后,当我快在新的恋情中伤口渐渐愈合的时候,以前的女朋友又来找我了。她哭着找到了我,说当时没有真的要和我分手,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一开始,我没有告诉她我有新恋情的事实,我只是以学习为借口,拒绝了她。
她却一再地坚持不懈,当我告诉她我已经有新女友时,她指责我出轨了,还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
虽然,我是在和她分手后才和那女孩在一起,但我觉得她的无理取闹已经影响了我和她的感情。现在我已经回不去了。纵然,那女孩也许只是我最失落时陪我走过的一个朋友,但我也不忍心为了前任女友的哀求和她就此结束。
最后,前任女友回到了杭州,我没有接受她。那一天之后,我们都决定给彼此一个冷静的时间和空间。
因考研 我们又走到了一起
两个月后,我决定考研,并且报了杭州的考研英语培训班。也就是那时,我和那衢州女孩分手了,因为我告诉她,我们相聚太遥远了,并且最终我不知道有没有把握和她走到一起。她尊重了我的意见,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做回了朋友。
当我到杭州培训后,我还是会时不时想起在杭州念书的前任女朋友,于是我发短信告诉她:我最近在杭州学英语。
很快,她回了一条短信过来:“我回到你身边好不好?让我们重新开始快乐的日子。”我知道她心里还有我,其实我也何尝不是这样?只是坚持不让自己表露而已。毕竟3年的感情啊,艰辛又坚韧的两地恋情!
第二天,我去了她家里找她,她的爸爸妈妈再一次接受了我,见到我们在一起后,他们也很欣慰。
她妈妈还说:“希望你们好好地在一起,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也就算了,大家不要再计较了。”
无意中 我发现她有了新男友
几天后,我却意外地发现了她的秘密,从她的QQ聊天、手机短信情况看,她似乎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一次,她甚至错发了一条短信到我手机上,内容里还有“亲爱的”之类的称呼。我也无意间翻到过她的日记,日记上说:“最困难最痛苦的时候,是他帮助了我,就把他当哥哥吧。因为我心里还是放不下第一个。”
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受骗了,虽然我知道她心里有我,很快我再次提出了分手,因为我实在无法容忍她这样欺骗我。吵了一架之后,我离开了她。
现在的她就好像身处在天平的中间,而我和那个男孩就站在天平的两端相互对视着,却始终无法摸透对方的心思。她可以天平的中间自由徘徊,完全不顾虑我们的感受。这样的感情来得太轻浮,太不值得了,所以我决定就此放弃,好好养伤,把精力投入到考研复习中去。
另外,我还想提醒一下恋人们,不要轻易把分手两字挂在嘴边,不要以为提出分手,另一方就会更加在乎你。其实效果是适得其反的。感情是双向的,需要沟通的。
记者手记:
当走到了情绪的尽头,我们会因过去的努力而精疲力竭,但不要就此认定了过去的失败会在未来重演。
并不是每一段恋情的失败都会让你的人生显得阴暗。正如秋天的落叶凋零一样,一段感情的失败并不意味着你从此将爱情随手埋葬进了土地,你要觉得有过去才有未来,有凋零才有新生。年轻的感情受到了挫折也许并不是坏事,反而是你走向成熟的时候!
第396、女博士的爱情诡计
女博士的爱情诡计作者/ 一朵依米
发伴郎资源
我,大龄剩女一枚,自认为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了增加自己的含金量,读博期间还用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了化妆和摄影,学习化妆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婀娜多姿,学习摄影是为了留住自己的婀娜多姿。只是婀娜多姿了二十六年,还是被爱情冷落成了一枚干枯的老玉米。
博士毕业后,我来到一家科研所做助教。工作稳定的我开始不停地奔波在相亲的路上。但是,越相亲我越失望,不是A男打击我学历太高,就是B男说博士女不解风情。备受打击的我索性不再相亲。
周末,所里一个从外地刚调来不久的同事闪婚。因为她同学朋友都在外地,办公室就我们两个女性,她要我做她的伴娘。我爽快地答应了。
婚礼上,司仪闹腾完新郎和新娘后,开始向我和伴郎开火。我偷偷瞄了一眼伴郎,斯文儒雅,精英男士一枚。司仪一顿杂七杂八的调侃,被我和伴郎巧妙地化解了。最后司仪拍着伴郎的肩膀说,小伙子,开始追吧,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伴郎平静地说,我早就有女朋友了,我们是大学同学,下个月就结婚。
兜头一盆凉水泼下,我心里长叹一声,怎么精英男都被人捷足先登了。虽然透心凉,但脑子却被击醒了,一个伴郎被占领了,保不齐还会有千千万万个伴郎等着我去开发。
可毕竟给人当伴娘的机会微乎其微。如果不当伴娘,又怎么能直接接触伴郎呢?伴郎,伴郎,那些天我脑子里反复跳跃的都是这两个字。
突然想到,婚庆公司应该是接触伴郎最直接的地方了。本姑娘化妆摄影什么都会,去婚庆公司应聘一个化妆师或摄影师还是绰绰有余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果断辞职。老娘只想赶紧嫁出去,工作什么目前都是浮云。
借船票登伴郎的船
很顺利地应聘了一家知名度很高的婚庆公司,一个月后,终于,把业务弄得倍熟,成了化妆师助理。有了和新郎新娘接触的机会。每次,给新娘细细化完妆后,我都会很贴心地问一句,你需要伴娘吗?我可以免费做你的伴娘。
但每个新娘都一致摇头说,不用,我有自己的伴娘。原来,新娘根本不会用陌生人做自己的伴娘。看来走伴娘这条路接触伴郎是行不通了。 怎么办?世上本没有搭讪伴郎的路,只要你逼着自己想,一定会想出一条可以搭讪伴郎的路。终于,被我想出来了。在婚礼现场,摄影师要录下整个婚礼过程,因此摄影师可以全程陪同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大型婚礼,要用好几个录像师和摄影师。于是,我对经理说,为了能成为一个多面手,我想尝试当摄影师,我把大学时自己拍的摄影作品拿给她看。
经理一边翻看一边点头说,不错。从明天起,你可以给本公司首席摄影师当助理了。你是个好姑娘,很有事业心,我很看好你哦。
我心内暗笑,我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想借你的船票登上伴郎的船。
私下里我印了很多张名片,采取全面撒网,重点捕捞的战术。但什么事情都没有一帆风顺的,连续参加了很多次婚礼后,有几个伴郎我瞅着根本不来电,还有几个伴郎是我给了名片后,人家和我再没下文。
我给自己打气说,如果方向是对的,只要坚持,属于我的那条鱼早晚会上钩的。
果然,三个月后,我们又接到了一个大型婚礼活动。我拿着相机不停的在婚礼现场多角度拍摄,当拍到伴郎时,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他长得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含蓄,内敛。
从司仪的介绍中我知道伴郎石岩在一家公司当经理助理,年方28岁,未婚,无女友。听到这里,我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
司仪调侃完新郎新娘转向石岩问道,女人是分两种的,一种是小红帽的奶奶被狼吃了,另一种是有容乃大。你觉得今天的新娘属于哪一种呢?而你又喜欢哪一款呢?很明显,石岩听出了司仪话里的另一层含义,脸腾地红了。现在还有脸红的男人吗?听到荤段子会脸红的男士很恐龙啊。我的小心脏这时已经抑制不住砰砰地跳个不停。这种略带点羞涩,腼腆,含蓄的男士正是我喜欢的那款。
他轻轻蹙了蹙眉,我快速地按动快门,把他这个镜头捕捉下来。只见他不疾不徐地说,女人的魅力在内涵。嫂子属于柳岩那款,而且还有内涵。只要有内涵,哪种女人我都喜欢。
回答得好漂亮,我坚信他就是我的菜。
婚礼流程结束后,我来到石岩身边,一边递过名片,一边自我介绍,我是花好月圆婚庆公司的首席摄影师,我叫毛随。我刚才给你抓怕了一张相片,名片上有我的QQ。你可以加我,然后我把相片传给你。
石岩愣了一下,但还是高兴地接过了名片。
我歪着头对他浅笑说,我的照相技术一流的,你想不想看自己的囧态?如果想,今晚,我等你哦,不见不散。
他又是腼腆地一笑,低头说,好的。
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等他上线。9点,10点,时针一点点挪动,我的心开始焦躁起来,我感觉他不是不守信用的男士,难道,他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10点13分,10点16分,就在我要心灰意冷时,一个企鹅头像瞬间跳出来,我的心似乎被什么击中了,颤抖地通过了请求。
我还没缓过神来,他急忙打出一行字说,不好意思,公司今天有各项检查,刚忙完。让你久等了。
我回过一个笑脸说,没关系的。然后我开始给他传相片,一张张传过去后,等了好久,他那边都没动静,我打过去一个问号。
他似乎是迟疑地说,我有那么囧吗?我都不好意思看了。
我说,现在流行各种囧。泰囧,囧人,囧事。你这不算囧的,你看我的,然后我给他传过去我的各种囧。有装嫩的,有扮老的,还有各种搞怪的甄嬛妆。
他一连打出一排惊叹号。
这一晚我们聊到凌晨2点,越说越投机,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缘分是靠自己争取的
三个月后,我与石岩成了欢喜冤家。
石岩休年假的时候,他带着我飞到了海边,我看着蓝天、白云、海滩、帅哥,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使。我一边坐在礁石上撩水涮脚丫,一边看着石岩用鱼竿钓鱼。那份轻松自在也很自得。迎着海风,我一时得意还荒腔走板地唱起歌来。
石岩忽然扭过头说,没想到你嗓子不错,人家张靓颖是海豚音,你是海驴音吧?
我刚要站起来发飙,没承想,脚下一滑,整个人掉进了海里。我一边扑腾一边喝水。等到石岩把我捞上岸时,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趴在沙滩上吐海水。一边吐,一边埋怨,就怪你,你要是不打击我,我就不会掉海里。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老娘会找你拼命的。
他咧咧嘴笑着说,你不用担心的。我有一个秘密忘了告诉你,我大学时获过全国大学生游泳亚军。救你就是一个玩。
我声音微弱地说,其实,我也有一个秘密忘了告诉你,我是博士毕业。
石岩哈哈大笑说,我娶的是心意相投的女孩,这和她的学历有什么关系。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悄悄落地了。
接着,他坏笑地说,刚才我以为你自己也受不了海驴音,跑海里唱歌去了呢。
浑身无力的我只能用脚使劲刨岸上的沙子往他身上扬。
晚上,石岩在海滩上点起熊熊的篝火,烤海蛎子、蛤蜊、鱿鱼,一顿生吃海塞后我的元气开始恢复。我脸上盖着石岩的外套,靠在他身边装睡。
一会,石岩掀掉我脸上的衣服,捏着我的鼻子说,你说咱们这么投缘,以前怎么就没遇上呢。
我躺在他怀里说,缘分这个东西其实也是靠自己争取的,如果不是我孤注一掷地采取猎伴郎计划,估计,现在躺在你怀里的是另一个妞。
我的话音刚落,石岩的吻已经密集地落下。
又三个月后,我已经从那家婚庆公司辞职了。
一年后,我和石岩举行了婚礼。在婚礼上我感慨地说,任何花都会有春天。无论多么难嫁的剩女,只要相信爱情,不断努力,她的爱情就会像爆米花一样在某一刻轰然绽放。
第397、跨国爱情
她是一个清纯、善良的女孩,她的中国名叫晓梅,家住在濒临中国的越南,孝顺的她一心只想呆在父母身边侍奉他们。已经二十六岁的她还未出嫁,别人家十六七岁就有自己的儿女了,父母、邻居为她找了多个好男人相亲,但她总是避而不见。日子久了,她以为父母不会再让她去相亲了,但是她错了。父母不想看着她一个人过一辈子,还是找人跟她相亲,她实在受不了,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一直要逼着她嫁出去,她在家里侍奉他们不好吗?最后她和她的一个好友叫静儿的女孩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偷渡到了中国,在中国的广东打工。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梅开始想念她的父母,怕父母为她担心了,她后悔就这样跑出来,她想回家,却忘记了怎么回家的路?
有一天,他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他叫俊连。他在这里遇到了我她(晓梅)。他们两个人就此相识,也同时爱上了对方,他说他可以带梅回家,她也就相信了他。他是一个未婚的男人,已经三十几了,父母也催促着他赶紧找个媳妇,他说他会找个好媳妇回来的。他受不了父母、亲戚的催促,到外面去打工,但并没有找媳妇,因为他相信只要有缘,他一定会遇到他的另一半。她的好友静儿因为不想回去,所以就劝她留在中国,别回去了。静儿看梅还在犹豫不决,就跟她说你看那个男的不错,要不你就嫁给他,这样你的父母就不会再逼你相亲了。其实,梅第一眼看到俊连就喜欢上他了,她听了静儿说的话害羞的脸都红了。长那么大了,梅还是第一次脸红,就因为那句话。
后来,梅真的没有回去,她和俊连结为了夫妻。其实,我爸爸不是个富家公子,他是个农民,家境也很清贫,但是我妈妈并未因此而离开他。在结婚时,他只能给她一个简漏的婚礼,几桌简单的酒席,几十个亲戚、朋友来为他们祝贺,但她并没有抱怨。她依然跟随着他,在他的背后默默的支持着他,她从未说过苦,她觉得很幸福。后来有了我和弟弟,他们更加的恩爱。她在家相夫教子,把家管理的井井有条。我爸爸教会了她说中国话,来了才一年多的她就会了中国话。但她好想家,好想她的父母,她很想回去看望他们,他总是安慰她说,等孩子长大了我就带你回家。她听了他的话就再也没有提要回家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她说孩子长大了,我可以回去看看他们了,十几年了,不知道他们过得可好。他很想带她回去,可是他还是忍了,他说等孩子们都毕业了,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她就耐心的等着我们毕业。
那年,我上高中了,她对他说,我真的很想回去了,大孩子已经上高中了,我想趁这个时候回家看看。他这次说:“好,我们明天就去。”她很高兴,很开心,终于可以回去了。第二天很快就到来了,他们两人一人提着一袋衣服,看了看正熟睡的弟弟,轻轻地叫醒我,告诉我他们要去外婆家。其实,我也很想看看外婆、外公长什么样的?别人家都有自己的外婆、外公,而我从小到大都不曾见过他们。他们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等你们姐弟俩都毕业了,我们再全家人一起去好吗?现在爸妈去看外公、外婆住在哪,下次去就很容易了,我点点头告别了他们。
过了半个月,爸爸、妈妈来了电话说他们入境了。但我听不太懂妈妈在说什么,原来妈妈回去了过后把我们这里的话忘了,说了他们那里的话,难怪我听不懂。两天过后,爸妈真的回来了,与他们分开才半个月就很想他们。他们告诉了我们说外婆过世了,外公还在,现在越南变化很大,等过两年再带我们一起去。他们在越南找到了外婆家,走访了亲戚,但却不太习惯那里的吃住,特别是爸爸,他不太会说越南语每次聊天的时候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在越南,上街买点贵的东西都要带上一大把的钱,但是,越南的东西很便宜,有很多的水果,而且还不贵。难怪每个人都说越南的女孩长得漂亮。爸爸还在入境的时候带了一张那里的钱,那张是一张写着10000的越南盾,听爸爸说那才值人民币3元钱。那张钱到现在我还保存着,一直带在身边。
我真的很羡慕爸爸和妈妈的爱情,他们可以拥有跨国的恋情,我好像也遗传了他们的这种恋情,虽然不是跨国,但跨省也不错,外面的比较有意思。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就算是世上最远的距离也阻挡不了爱情。
第398、豆腐爱情
豆腐爱情大学毕业那年,晓娟迟疑着到底是读研还是尽早工作,男朋友大手一挥:“有我呢,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硕士读完再读博士,我供你!”
就这样,晓娟毕业后继续读研,然后两人结了婚,靠丈夫的工资和晓娟微薄的助学金,过起了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可这些天,接连几个晚上,晓娟都感觉到丈夫睡眠不好,经常翻来覆去一阵,就起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晓娟问:“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丈夫笑笑:“没什么,是皮炎犯了,痒得难受。”这是丈夫的老毛病了,每年总要犯的,常常是不吃药自己就好了。可看样子,这次来势汹汹,非用药不可,晓娟正在赶硕士论文,没时间陪他去医院,第二天,她就催促丈夫下班后自己去医院抓药。
晚上丈夫却两手空空地回来了,他说:“我今天去一个老中医那儿讨了个偏方,他说只要多吃豆腐,病就会好的。”说完,他举了举手里装着豆腐的袋子,“我决定从今天起多吃豆腐,只是苦了你了,要陪我吃。”
见晓娟半信半疑,他说:“放心,那个老中医说,他用这方子治好了不少得这种病的人。”
晓娟的厨艺并不好,第一顿做了最简单的清蒸豆腐。菜端上桌,小小的屋子里飘散着清香。不待晓娟发话,丈夫已经舀了满满一勺倾入碗中大口大口吃起来,就像放学回家时饿极了的孩子。
晓娟开始每天尝试着按照菜谱做款式不同的豆腐。不管晓娟做什么,丈夫都吃得津津有味,还不忘对晓娟美言几句:“没想到自己娶了个这么能干的硕士老婆。”晓娟得意地说:“你就等着吧,我会让你尝遍豆腐的108种吃法。”
隔三岔五,丈夫会为晓娟买回小半只卤鸡、半斤泡风爪,说晓娟陪他受了这么久的豆腐罪,所以要犒劳晓娟。晓娟劝他也吃点,可他总咂吧一下嘴说:“大夫说我不能摄入高脂肪。”晓娟觉得真是委屈丈夫了。他以前可是最喜欢吃回锅肉、片皮鸭,特别是辣死人的火锅,现在却一点儿也沾不得了。
吃麻婆豆腐总可以吧!晓娟一次次按照书上的要求操作,可上了桌的麻婆豆腐总如同豆腐渣一般难以入口。
晓娟抱歉地端上这道菜,丈夫却乐呵呵地一筷子一筷子地品味。第三次吃完晓娟失败的“作品”后,他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做不出麻婆豆腐了。”他带晓娟到镜子前,拿起晓娟的口红,在她脸上点了几点,接着说:“你还没有变成麻婆,怎么会做麻婆豆腐呢?”晓娟看着镜子里的花脸,大叫了一声,然后笑着和他闹成一团。
可再怎么也得给丈夫补补营养了。晓娟要求他下班回家时买条鱼,想为他烧鱼头豆腐,可他接连几天都忘了。
月底晓娟发了助学金,立即上菜市场买了条草鱼。晓娟不让丈夫进厨房,一边做,一边满心欢喜地想象着他一会儿该会怎样的惊喜。
等晓娟喜盈盈地将一钵子鱼头豆腐端上桌时,丈夫真是吃了一惊,却什么话也没说,也没像往日那样一个劲地称赞晓娟的手艺。晓娟有些疑惑,却没太往心里去。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晓娟欣喜地发现,丈夫身上的红疙瘩全都消失,皮肤又恢复了往日的光滑。晓娟高兴地说:“偏方真管用。不用再吃豆腐了吧?”丈夫笑笑说:“再吃两天就不用吃了。”
那天,晓娟从导师那里回来,一进家门,就见桌上摆满丰盛的饭菜。有鸡有鱼,还有一盘麻婆豆腐。
晓娟叫道:“今天终于开斋了!”
丈夫为晓娟端上饭碗,递上筷子,夹一块鸡翅膀放到晓娟的碗里说:“从今以后不用吃豆腐了。”
“太好了,豆腐的108种滋味你都尝试了,我也已经黔驴计穷了!”
“其实,治我这种病最主要的是精神放松……吃豆腐治皮炎是骗你的。”丈夫坏笑着说。
原来三个月前,丈夫上班的公司破产了,他和一批员工都离开了。他本以为很快就可以找到事做,可一个月后才找了一份比原来薪水低得多的工作。他不想让晓娟知道家里的经济状况,只得编了个“吃豆腐治皮炎”的谎话……
第399、约会试验
他俩认识已好长时间,可一块儿出来散步还是第一次。有时他们各自都弄不清楚对方到底对自己怎么样。反正他们的接触挺正儿八经的,从未进入过男女间谈恋爱时那种亲昵状态。黄昏的都市流动着温暖的柔情,他俩沿着大街往前走。一盏盏街灯投下的光束在路面的反射下显现出朦胧的光晕。在这朦胧的光晕里她的身影极优美,顿然他心里涌上一股冲动,真想一把抱住她,吻吻她那两瓣芬芳的嘴唇。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冒犯她。
走了好长一段路,两人来到湖畔的一棵树底下,她靠在树上静静地瞅着他。
不远的一张石椅上有对男女相拥着热吻。她朝那边望望,又回头朝他瞅瞅,眼神里闪着忧怨。他也朝她瞅瞅,再朝那边望望,便用力踢下了脚边的一颗石子。石子飞进湖里,溅起朵朵水花。
他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她微微一笑说:“好啊。”她一直很喜欢听他讲故事。有时她真弄不明白,这么一个会讲故事的人,怎么会这么木讷。
他说有这么一个母亲,对她那处于热恋中的女儿说,你跟男人约会时千万别冲动!你得先冷静地观察一下,假如那男人先想碰你,那肯定不是个好东西,得赶紧离开他。不过在没碰你的情况下,也不妨试试,假装想要跟他亲热。要是那男的举动笨拙,局促不安,你就嫁给他!因为这是过日子的男人,以后什么都会听你的。
讲到这儿,他停了停看她一下继续说,“我们来试验一次,怎么样?我装着要拥抱你的样子,等我靠近你时,你就赶紧躲开。”
她听着,没吭声。
他说:“你不要怕,我不会真地拥抱你的。我只是做做样子,你反应要快,以后你要是跟别的男人约会,就有心理准备了。”
她有些怨忿地瞅着他。
他说:“你准备好,我喊开始就伸出手来装着要拥抱你,你赶紧躲开。”
他伸出了他的双臂。而当他的手臂碰到她时,事情却发生了变化。她并没有躲开,而是扑进了他的怀里,用手捶打着他的胸膛说:“你真坏,你真坏……”
第400、消失在时光里的爱情故事
【周家年】军训的时候,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林小白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女孩。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长发束了个马尾,给人一种清新、雅然的感觉。教官喊向右看齐时,我心神一恍,结果把头扭向了左边。然后,我一下子看见了几乎贴到眼前的林小白,林小白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慌忙把头转过去。心里犹如有一面鼓在擂个不停。
中场休息时,我和陈良去买冷饮。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林小白。林小白拿了一瓶可乐,看见我,笑了笑。我一下子呆在那儿,心里有些东西像水一样迅速化开,然后,荡漾在整个心房里。
九月的盛夏,每个人都在抱怨军训的苦累,我却精神抖擞。我想要是天天军训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和林小白站在一起了。
青春的第一个路口,林小白是我渴望同行的人。
【林小白】下晚自习时,陈良在回宿舍的路上拦住我说:林小白,我有话要对你说。我一愣,刚想说什么。周家年忽然从后面跑过来,拉住了陈良,他笑着对我说:没事,没事。然后,拉着陈良走了。隐隐约约,我听见陈良向周家年喊道: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我低着头,快步走了回去。
我知道周家年喜欢我。第一次见到周家年,是在刚来学校报到时,他排在我的前面。周家年不像其他男孩一样,大声地谈论着刚到大学的新奇。他安静地站在我的前面。签完名,他转过身看着我笑了笑,笑容安和,像一池静谧的湖水,没有一丝波澜。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周家年我总是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周家年的安和,让我不忍说任何伤害的话。是不是每一个故事开始的前奏都是这样让人辗转反侧呢?
我和周家年会有故事吗?
【周家年】我想林小白应该知道我喜欢她了。陈良对我说喜欢她,就告诉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见林小白,我所有的勇气都不知所终,只是傻傻地对着她笑。林小白每次看见我都是不温不火的,没有一丝冷淡,也没有一丝热情。
学校在礼堂举行迎新生联欢会。礼堂里到处都是人。
我占了两个人的位子,不时有人走到我跟前问,然后我礼貌地说:对不起,这个位子有人了。
林小白进来时,联欢会已经快开始了。我向她招招手,她顿了顿,然后走了过来。我的心里一片欣喜。林小白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头发用一根白色的丝带束着,清秀脱俗,像一个美丽的仙子。
苏穆出来时,周边的女生有的在尖叫。刚到学校,便听大二的师哥说过苏穆是全校男生的劲敌。苏穆不但人长得帅,并且是校乐队的主唱,全校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我忽然想林小白会不会喜欢苏穆呢?舞台上的苏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优秀。干净的眼风,细薄的嘴唇如同水墨画中的清秀男子,让人忍不住欢喜。
苏穆开始唱歌时,我看见林小白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台上,右手紧紧地握着,身体随着苏穆的声线起伏波动。我的心里忽然像被什么敲了一下,嗡嗡沉沉的,一下子找不到方向。
联欢会结束了,我和林小白依然没有动。台上一帮女生围着苏穆在签名。礼堂里已经快没有人了。我看了看林小白,然后站起来走到台上喊道:苏穆。
苏穆抬头看了看我。
我咬着字说:我叫周家年,我不喜欢你,可是,我的朋友林小白喜欢你,你能给她签个名吗?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到了台下坐着的林小白身上。苏穆笑笑说:可以啊!
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它们一字一字地在我眼前渲染,然后再一字一字地沉沦。
【林小白】苏穆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一瞬间,我像一个跌进深渊的人一样,忘记了一切。只是随着苏穆的每一个动作下坠。一直到联欢会结束,眼前还是苏穆轻言浅笑的样子。
我不知道该对周家年说些什么。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说话。快到女生宿舍时,周家年把那个签着苏穆名字的笔记本递给我说:苏穆唱歌很好听。我没有说话,转身走了。上楼拐弯时,我看见周家年还站在那里。我的心里忽然像有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再次见到苏穆,是在等级考试临近时。那天,在操场上我看见苏穆在打球。操场上人很少,苏穆和两个男生一起打球。夕阳淡淡地铺在整个操场上,金黄金黄的。
苏穆经过我身旁时,忽然说:我记得你,你叫林小白。
我慌乱无措地站起身,苏穆又说:我能请你喝杯东西吗?我看见苏穆漂亮的眼睛里,有些东西柔软得让我心碎。
苏穆带我来到了学校外面的一家冷饮店。苏穆坐在对面,看着我说:那天,那个男孩是你同学吧!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啜饮着橙汁。
走出冷饮店时,天已经黑了,街上灯火通明。苏穆把衣服披到我身上,然后把我拥进了怀里,像一道阳光一下子铺了进来,把我整个淹没。苏穆说:小白,那天以后,我一直记得你,有些东西瞬间就来了,我无法抵挡。
是不是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些伤害和欢喜在一起并结呢?
【周家年】在操场上我看见林小白和苏穆在一起,他们牵着手,亲密无间。我心里忽然一阵辛酸,也许,像林小白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也只有苏穆那样的男生才配得上吧!他们在一起是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天下午踢足球,我拼命地踢,脚都踢肿了,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疼。回到宿舍我一个人蜷缩在床上。陈良进来说:天下又不是就只有一个林小白是女人,何必非要让自己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我没有说话,眼泪沾湿了被子。我第一次知道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是什么样的滋味,那是一种疼,生生地抽离身体的疼。
也许,有些故事注定无法开始,所以一切停了下来。
日子依然继续,除了有时候对林小白过分的思念,我的世界水波不兴。
2003年,我升入大三,宿舍的人也都开始恋爱。陈良也谈了个朋友,是经济系的一个女孩。清清秀秀的,我想他们一定会很幸福的。两个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是多不容易啊!
九月,海报上写,校乐队在礼堂举行告别演唱会。我定定地看着海报,忽然想起刚入学时那一次迎新生联欢会。林小白就是在那一次爱上苏穆的。
【林小白】和苏穆恋爱已经两年了。两年来,听他唱歌,不管是在台上还是在台下。我总会想起第一次苏穆出现在我眼里的情景。偌大的礼堂里,精致的琉璃吊灯金碧辉煌,他就像一个耀眼的明星,享受着台下众人瞩目的目光。我相信我就是在那一瞬间被他感动的。
两年来,在校园里很少再见到周家年。有时候见了,他却躲开我。我一直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有一次,我问他们班的陈良。陈良瞪了我一眼说:你还觉得伤他不够重吗。我听后,心里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
已经是九月了,苏穆马上就要毕业了。我知道苏穆想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因为那里有一家唱片公司很欣赏他。
我害怕苏穆离开我,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大红大紫的人生,我觉得太累。苏穆抱着我说我不会离开你的。
在校乐队的告别演唱会上,我见到了周家年。他眼神忧郁,脸庞比以前稍显清瘦。看见我,他笑了笑。我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所幸,演唱会开始了。
苏穆在台上说: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我忽然就很想对周家年说声对不起。
散场时,周家年走得很快。一晃身,已经融进了人群中。我的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周家年连对他说抱歉的机会都不给我。
【周家年】我想林小白当初的选择是对的。谁不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啊!两年来,我的日子泛白如水,看似平淡无奇,其实每天我都陷在对林小白的思念中。林小白不知道,两年来我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的原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我更害怕她为难。于是,我选择远远躲开。
在校乐队的告别会上,我还是见到了林小白。一样的地方,一样的人,只是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真的是一别经年。
从林小白眼里,我看到很多东西。我知道我们会面对很多选择,有时候,我们能成全别人却无法成全自己。
整个告别会我一直在想着以前。苏穆说他们在这里经历了大半个青春。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报到时,林小白排在我的后面。那个时候,多像一个美丽故事的开始啊!
【林小白】我跑到站台上时,看见苏穆转身告别月台的背影。
苏穆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已经和那家唱片公司签约的事情。我一直都相信苏穆对我的爱是真诚的。我和苏穆会一直走下去的。一直到校乐队里的顾年告诉我苏穆今天准备离去,然后,我拼命地跑向车站。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周家年】陈良说:周家年,苏穆离开了林小白。
他们分手了。
我一下子呆住了,我忽然很想知道林小白现在在哪儿。她一定很伤心,因为喜欢的人离开自己的那种苦,我知道。
窗外下着夏末的最后一场雨。我在阶梯教室找到了林小白,她蜷缩在那里,像一只迷路的小猫。她抬眼看着我,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对立着。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珠旁若无人地打在窗棂上。林小白忽然抱着我哭了起来。
那一晚,是我和林小白唯一在一起的一个晚上。林小白哭了很长时间,最后睡着了。我不知道雨是什么时候停的,等我醒来后,林小白已经走了。
以后,我没有再见到过林小白。也许,我和林小白的缘分只有这些。
2004年7月,我毕业离校。青春散场。离开的那一瞬间,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军训时,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那个时候,林小白是我心里最大的秘密。
【林小白】我终于成全了别人。
那个夏雨滂沱的晚上,我看见周家年在我面前安和地睡着,像个孩子一样。我静静地看着这个整整爱了我三年的男子,心里感慨万千。
我离开了学校,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如同苏穆那天说的话,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
我去了一家电台做DJ,每天晚上在星星发光的时候和听众交流。听着很多人的爱情故事,然后说自己的感受,大声地笑,小声地哭。每天行色匆匆地奔波在陌生的街头,没有人问我过得好不好。
2006年,我和同事去参加一个新片发布会。新人是一家知名唱片公司极力推荐的。镁光灯下,歌手笑容灿烂。
是的,他本来就应该属于镁光灯下,耀眼舞台上的。
我一个人走了出去,跟过来的同事问我怎么了,我摇头不语。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
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苏穆坚定地说:对不起,小白,唱歌是我的梦想。我找不到放弃的理由。然后,他决绝地走进拥挤的车厢。
我一个人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拥有的东西是自己的,可是有一天失去了,才知道失去是那样的铭心刻骨。
那晚,我讲了一个爱情故事,里面有苏穆的名字,还有周家年的名字。虽然他们都已经渐行渐远在各自的生活中。可我在星光灿烂的夜里,用最真实的感情将它讲了出来,纪念我的青春。